黄帝阴符经注(宋黄居真)

黄帝阴符经注 #

  经名:黄帝阴符经注。黄居真撰,约出於北宋。《通志□艺文略》着录。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真部玉诀类。

  黄帝阴符经注 #

  虚靖大师赐紫道士臣黄居真注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易》曰: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贰。

又曰:终则有始,天行也。

天之道运而不积,故日月星辰系焉。

天之行健而不息,故四时万物由焉。

至人於其运者观之则与之相为周流;於其行者执之则与之相为终始。

消息盈虚,莫之或违。

呼吸屈伸,未始有沴。

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

夫如是,又何加焉?故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

  人以木、火、土、金、水之炁以生,亦以金、木、土、水、火之炁以死。

自至人观之,生奚足悦,死奚足恶,生我者乃所以贼我也。

知其机,识其变,金木未尝相间,水火未尝相悖。

五者相得,混而为一,则独存而常全矣。

何死生之足计哉?顺之为天则毁之为贼,咸其心之自取,而施行之则在天也。

  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阖户谓之宇,辟户谓之宙。

宇宙为至大矣,而不离吾掌握之间,可使之无陵历之患,况其小者乎?职职而植,芸芸而动,动植之物为至多矣,而不出吾百骸之内,可使之无天阏之愆,况其寡者乎?

  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与人未尝相离,唯至人为然。

全天之性曰人,得人之心曰机。

天性尽矣,斯为三才;心机明矣,斯为物宰。

静而复本,则湛然常寂;动而应变,则斡旋无穷。

以人发天,以天定人,则幽明潜通而变化见矣。

若夫不能立天之道,则机之发也无已时,而心之出也,岂不殆哉?鸟能相与於定乎?故曰: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

  天人合发,万变定机。性有巧拙,可以伏藏。

  能变能化,机所为焉。

天以不言而成变化,机固大矣。

立天者,人能无机乎?然有心之机非机之极,无心之机乃极机也。

机动於此,化形於彼,咸其自然。

故天发杀机,川可为陆,陆可为川;人发杀机,能天之不能载,能地之不能覆,天人之机至是极矣。

故曰:杀机天人合发,三才乃安,而万变以之而定焉,孰能逃吾之机乎?虽然,心生於性,机出乎心。

巧者,人也。

拙者,天也。

冥心复性,虽机之大,可以伏藏。

  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

  耳之於声,目之於色,鼻之於臭,口之於味,水谷之所化,皆阴阳之邪也。

九者之中,其要有三,耳、目、口而已矣。

夫耳之惑於声也,目之惑於色也,口之惑於味也,其为邪莫甚焉。

圣人能使九窍不为九窍所使,故曰:唯圣人为能践形,动而邪不能胜,静而邪不能入,动亦可,静亦可。

故曰:可以动,可以静也。

  火生於木,祸发必克。奸生於国,时动必溃。

  火固能克木,方其为水所制,则火不能用,事必待祸发,然后能克也。

奸固能溃国,方其为正所胜,则奸不能用,事必待时动,然后能溃也。

是知阴阳之沴、奸宄之作亦有所待而后必焉。

  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知静而性,知动而机,知万变之无穷,知九邪之有要。

爰清爰静,游神之庭。

惟元惟默,造道之极。

则修之至於不与佞为构,炼之至於不与物相忤。

恬淡平易,抱一而已。

夫是之为圣人,若能者,造化所不能移,天地所不能囿,至於富国安民,强兵战胜,特其戏事耳。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阳一舒而万物不得不生,阴一惨而万物不得不杀,自生自杀,孰使之然?道之所理者如此。

苟惟不能,则天之所以为天亦小矣。

然则天岂有心哉?咸其自取尔。

故曰:道之理也。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

  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

  天地,形之大者也。

天以炁资人物之始,地以形资人物之生,人与万物不能逃乎覆载之间,相有以相成,相无以相废,所不能独立者也。

且非其有而取之曰;盗天地不盗万物不能成变化之道,万物不盗人不能成蕃殖之效,人不盗万物不能成生养之功,何则?天地之大也,不有万物为之始终,则天或畿乎殆矣。

故为万物之盗,万物之多,不以人为之佐理长养,则物或几乎、溺矣。

故为人之盗,人之所以灵,不有万物为之滋生荣养,则人几乎夭矣。

故为万物之盗,相盗乃所以相宜。

故曰:三盗既宜,如此则天地人之三才所由立也。

  人知其神,不知其不神所以神也。

  神之用固妙矣,或得以议其状,乃若不妙,则又神之至欤。

《易》曰: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也,兹岂非人知其神之谓乎?又曰: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兹岂非不知不神所以神之谓乎?

  日月有数,小大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

  日行速,日一周天;月行迟,月一周天。

迟速有自然之度,不可踰也。

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

鹍鹏之大,鹪鹩之小,各安其性命之情,小大有自然之量,不可易也。

明乎自然之数,一乎小大之量,静而圣王之功,妙而神明之机,於此得矣。

  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

  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天地盗万物以成变化之妙,万物盗人以成蕃殖之效,人盗万物以成长养之功,皆自然之机也。

自然之机,为神所运,孰主张是?孰纪纲是?意者其有机缄,而莫能自已。

天下之人日用不知,乌睹其微?君子机与神契,静合阴阳之妙,故能保其身。

小人机与神违,动为机变之行,故适所以轻其命。

明乎盗机,则民安而国富矣。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

  用志不分,与神为一,瞽者虽不能视,而听亦多闻矣,奚必用目哉?聋者虽不能听,而视亦多见矣,奚必用耳哉?耳能聪人,亦能使人聋;目能明人,亦能使人瞽。

圣人视听不用耳目,故聪明益广;众人视听必用耳目,虽有之,何异於聋瞽也?岂非神之所寓,果不在於耳目欤?

  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用师万倍。

  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由众起,故受之以师。

夫师之兴也,由於讼。

讼之作也,由於饮食。

饮食亦小矣,而师实源於此。

况利之大者乎?圣人不重兴师而重贪利,诚能绝利一源,使千毛万孔不作,则所积益厚矣,民岂得不安?国岂得不富哉?以此用师,一可以为十,十可以为百,百可以为千,千可以为万,故曰十倍。

是道也,知之未必能行,行之未必能守,苟行之笃,守之固,於昼夜间三返而不殆焉。

则又万倍於用师矣,又奚必劳吾之民竭吾之财,以取彼之利为我之利者哉?自然不兵而强,不战而胜也。

  心生於物,死於物,机在目也。

  圣人见道而不见物,故其心未尝生、未尝死;众人见物而不见道,故其心生於物、死於物。

夫圣人者,御天地於指掌,斡万化於方寸,皆由精神之运、心术之动,故能物投如市,吾心如水,真机之发,不为物惑矣。

人则异是,见可欲而心乱,其为机也亦浅矣。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

  四时自尔推迁,阴阳自尔造化,天则无为而无不为耳。

彼物之生成衰杀,咸其自取,天何恩焉?惟其无恩,故物莫能伤,此真所以为大恩也。

虽然,蠢蠢之物不能自生,必有所待,鼓之以雷,动之以风,莫不并作。

  至乐性愉,至静则廉。

  天下有至乐无有哉?万物皆备於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则性分之内,曰不待於外也。

世之奔竞之流,目有见焉,则生觊觎心,有乐焉,则生欢欣。

至人之乐则异於是,故曰性愉。

夫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

动则未免乎有累,乌能廉哉?至人端居深眇之地,无一物之可用,无一物之不用,何嗛之有?故曰:大廉不嗛,非至静乌能至此?

  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大巧不为物,物具足,云行雨施,雷厉风飞,有心哉。

物得以生谓之德尔,故曰:公公私私,天地之德。

飞者走者,动者静者,咸其自取。

万物皆谓天之私我,使我有是,夫天岂物物而雕刻之哉?此之谓至公。

  禽之制在炁。 #

  水火有克制而无熄灭,盖炁之所感,不期然而然也。以形制形,小大不伦,则大者常胜,小者常弱矣。元龟食蟒,飞鼠断猿,岂以形哉?炁服之也。

  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

  生於此者未必不死於彼,死於彼者未必不生於此。

至人者,出有无之表,离动静之域,则生亦奚足悦,死亦奚足恶,尚何系累之有哉?根,犹木之有根,春夏为先,方且生之;秋冬为后,方且杀之。

迨夫为之根株而言之,则无生无杀矣。

人之堕於有形,涉於有数,亦犹木之有根也。

  恩生於害,害生於恩。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夫至仁乃所以不仁,惟天地圣人为然,岂弊弊然私予夺之权哉?然而天地方未判,圣人方未兆,又何仁与不仁之有?仁与不仁,亦自物观之耳。

  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氓氓蚩蚩,初无真识,由於阴阳,役於造化。

但见其粲然有睹者为天地之变,昭然有伦者为天地之理。

昧昧晦晦,不知所持,此故以天地文理为圣也。

至人则异於是,时之运也不穷,吾则因之而不违;物之生也无已,吾则顺之而不逆。

相交以成文,相错以成理,故曰:我以时物文理哲也。

  黄帝阴符经注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