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批注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

  经名: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

宋李嘉谋注。

五卷。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与老子《道德经》实为二书。

仿老子《道德经》,分《妙》、《元》、《神》、《真》、《道》五篇。

李氏注解,逐章逐节,顺文衍义。

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真部本文类。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序

  此经故宋息斋先生李君嘉谋随章为之解,板行西蜀,盖有年数。

至宝佑间,天饴子谢公图南为序而传,则蜀本已不存矣。

初,公宦游岭表,即搜访是经,乃得於方外一蜀士之手,犹获至宝。

比来西浙,袖以见观文殿大学士可斋李公曾伯,即慨然为授之,嘉兴道士李君可久募工锓梓以传。

又得所谓八威龙文,亦出先天向异人所授者,并刻之,以为世之全书。

时观文公提举洞霄宫,亦为序。

大抵率循谢公所序,指为《道经》之敷落五篇,谓其成文,敷布於碧落之中,非人所能为者,然二公当时惜皆承讹而踵误耳。

今按元始安镇敷落五篇,真符与文,皆若吾徒相传所为,符篆繇随炁以结成者,一为明炁,二为太丹,三为黄真,四为素威,五为玄精。

如是而已。

此元始所说妙元神真道五篇,篇各有章,章章为言,合为五千,与吾《 老子道德》 五千并传于世。

殊於敷落,无所涉也。

昊郡癸复道人雷所张善渊因获其本,谨复募缘锓梓以传,辄赘辞经题之次者,惟以喻开卷之未喻者,知非为敷落篇云。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一

  妙篇一千言章 #

  第-章二百二十言

  真妙妙也,真元元也,真神神也,真真真也,真道道也。道与德,德与物,万物得矣。

  此五名非一非五,真者元始不杂,不假外物,唯吾一真,在妙为真妙,在元为真元,在神为真神,在真为真真,在道为真道。

然此五者,欲求其名,有不可得。

譬如眼根不自见眼,故曰:真妙妙也,真元元也,真神神也,真真真也,真道道也。

故真妙不知其妙,真元不知真元,真神不知其神,真真不知其真,真道不知其道。

使其自知,则不一矣。

道不一,散而为德。

万物各得一,德以生。

故曰:万物得矣。

  物得道生,道失物死,得失相生,道同出入。

  万物莫不禀道之一以生,及其所禀者,离则死。

虽名为生,乃禀道之散至,所谓道则未尝生,未尝死也。

由物不能得道之全,故为生死所囿。

然依道不灭,故生生死死,得失相生,与道同为出入。

  道不可同德。德不可同,失不可同。故其得有得,谓之同。有得有失。

  道者本性不杂,譬如虚空不和诸物。

故曰:道不可同德者。

有柔有刚,有仁有义,事异名殊,譬如万物,各自有体。

故日:德不可同。

所受虚假,暂受还失,譬如旅亭,暂止便去。

故曰:失不可同。

所谓同者,我既得此,彼亦得此,各得其得,然后为同。

同虽近道,然以得求道,可以得则可以失,有得有失,去道愈远。

  失德归道,道敛致一。一致入真,体真应变。真入至神,神至神,神入元,元至元,元入妙。湛兮似或存、非象非声,独立於元始,元始之妙。

  德者性之散涉於事而不固,故德有失而道无失。

若失德即归道,无别有道。

道在生死得失之间,未尝不一,若逐生死之变,顺得失之名,则散而为德。

若知出於道,敛致归一,即德即道,道与德一。

一致入真,体真应变。

万变不失吾真,是之谓神。

神之致谓之元,元之至谓之妙。

入元入妙,其实无得,复归本然。

非象非声,湛兮似或存,独立於元始元妙者,本有之性,非从外得。

  元始以真妙观,元始以真妙听。妙观见非象之象,妙听闻无声之声。大象无形,无逃吾妙观。太音希声,无逃吾妙听。吾以妙为无极无上。

  妙观无色,妙听无声,色声外尘,不能隔越。

六受用根,圆融涉入,故见无象之象,而非目闻,无声之声,而非耳尘, 销觉圆,妙观出於天地之外,妙听出於音声之表,故无所不见,无所不闻,是谓无极无上。

  吾故无极无上真妙。真妙真元,真元不可元。真妙真神,真神不可神。真妙真真,真真不可真。真妙真道,真道不可道。真妙极矣。

  此言体妙者,与元真神道者不同,既得真妙,则元为妙元真元不可元,神为妙神真神不可神,真为妙真真真不可真,道为妙道真道不可道。

由元始而下,虽共此五名,而所得妙力,各有差殊,唯以妙极为至。

故曰:真妙极矣。

  第二章一百四十六言

  真妙太上,太上真妙。

  道极不可名,寄之曰真妙。尊极不可名,寄之曰太上。妙极而上,故曰真妙。太上上极而妙,故曰太上真妙。

  妙生元,元生神,神生真,真生道,道生德,德生徼,徼生妙,妙生无,无生有,有则有,无则无,有无相生,阴阳相推,太化变易。

  妙之降曰元,元之降曰神,神之降曰真,真之降曰道,道之降曰德,德之降曰徼。

徼者小道也。

众人自道降为德,德降为徼,徼入於有,一入於有,与道益离。

真人自徼返入於妙, 自妙入无,自无出有,欲建立则以无为有,欲寂静则以有为无。

欲有则生,天地不为多,欲无则返,太虚不为少。

以有以无,出阳入阴,相生相推,如太化之变易。

  妙无体也。有有无无,无无有有,吾居徼妙之常。

  真人以妙无为体,以妙有为用。

湛然常住,无之体也。

应变不穷,有之用也。

有有之用生於无无之体,无无之体出为有有之用。

以有为徼,以无为妙,故曰吾居徼妙之常。

老子曰: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

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世人体无则不能有,体有则不能无,观妙则不能徼,观徼则不能妙,是皆囿於形器,不能出入於有无之间。

真人以妙无为体,出而有,虽小道不为,不足入而无,虽体妙不为有余,盖以有无徼妙为常。

如此则徼即妙,妙即徼,有即无,无即有。

故曰: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徼妙之常曰道。道之常曰真。真之常曰神。神之常曰元。元之常曰妙。妙之常曰吾。居无极矣。

  元妙之妙,不变不异,故曰常。

徼者有也,妙者无也,有亦无,无亦有,乃为徼妙之常。

徼妙之常,然后为道。

道之常曰真。

真之常曰神。

神之常曰元。

元之常曰妙。

妙之常曰吾。

所以自居常者,无始无终之谓也。

  不可视,不可听,不可搏,不可有,不可无,不可元,不可神,不可真,不可道,入乎无上,同乎无极,是为真妙矣。

  世人以物求道者,欲其可视、可听、可搏、可有、可无。

以理求道者,欲其可元、可神、可真、可道。

使道而可以视、听、有、无求之,则道为物矣。

使道而可以元、真、神、道名之,则道为理矣。

真人外不役物,内不着理,故非视而见,非听而闻,非搏而坚,非有而在,非无而居,非元而元,非神而神,非真而真,非道而道,入乎无上,同乎无极,皆不可名,故曰真妙。

  第三章一百六言

  真妙非声非象,实非声象,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妙非形色声听,由人不能,於元始之初,体元入妙,吸集尘象,收揽成根。

耳目鼻舌,及与身意分一精明,内意纷纭,外根互运,坚温暖动驱役,四大六根。

四大更接,外尘转迷,本始若能,了形相空,格去外尘,使色香味触各不绿根。

见色如与盲等,嗅香如与风等,尝味如与蜡等,见触如与空等,外尘既销,则六受用根,顿然清净,净极妙敷,非象非声,见闻觉知出於根外,故极其上至大而不皦,极其下至微而不昧。

  恍兮惚兮,杳杳冥冥,真妙妙真,视不见,听不闻。

  物物自有元始,不可见,不可闻。

恍惚杳冥,而非无也。

故佛书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道书云:视不可见,听不可闻,离种种边,名为妙道。

所谓道者,若从外入,即物非道。

人所以不能知道者,盖贪色逐声,为物所转使。

吾元始之妙,所谓不可见,不可闻者,迷为可见,可闻,转离本始。

楞严佛问阿难言:今汝细观,从日月宫至七金山,云腾鸟飞,风动尘起,远近诸物,虽复差殊,同汝见精,清净所瞩。

若见是物,汝亦可见吾之见。

若以同见,名为见吾,则吾不见。

时何不见,吾不见之。

处若不见,吾不见之。

地则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若汝见时,是汝非我,见性周遍,非汝而谁。

由是观之,入之见色,唯我独知彼。

彼自知各见其独,无同见者,如是则我之所见,彼不能见。

我之所闻,彼不能闻。

若以同闻,名为我闻,则我不闻。

时彼应合,知彼既不知,则彼之所闻,非我闻也。

味触觉知义亦如是。

庄周所谓见独者其亦是欤。

  元始於太妙,寂兮寥兮,绳绳兮,湛然不可名。

  凡可以名,皆属名数,是二非一。

唯不可名,然后为道。

且道之近体,莫过於无,莫过於空,然无即与有对,空即与实对,皆堕名数,是二非一。

唯不可名,然后为一。

所谓一者,是无非无,是有非有,是空非空,是实非实,以至离无,离有,离空,离实,即无,即有,即空,即实,是离,非离,是即,非即,及其至也。

即离俱非,名不可得,方为妙道。

寂寥者,无也。

绳绳者,永也。

既无矣,绳绳然而不可无,虽不可无,然寂寥兮不可有,是谓无名。

  元妙,神妙,真妙,道妙,天地虚妙,阴阳同妙,日月合妙,五行含妙,八卦杂妙,万物尽妙。

  物非道不成,真非道不立。

故元得妙而元,神得妙风神,真得妙而真,道得妙而道。

此所谓真非道不立。

天地得妙而成,阴阳得妙而分,日月得妙而明,五行得妙而相克相生,八卦得妙而相推相荡,万物杂妙而以死以生,故曰物非道不成。

  至虚至静,吾曰虚静。妙始非妙,不可得矣。妙体吾元始。

  至虚极守静。

万虚之极,於有无不虚。

静之极,於动无不静。

若吾曰虚静,即有虚静之心。

通有则不得虚,遇动即不得静。

妙始非妙,妙不可得,惟体吾元始。

知有无不虚,知动无不静,是谓元始之道。

  第四章六十四言

  孰以元元,孰以神神,孰以真真,孰以道道,孰以名名。吾强曰:妙入吾妙矣。

  知元守元,元始不元。

知神守神,神始不神。

知真守真,真始不真。

知道守道,道始不道。

知知守知,即为住着。

知知无知,然后六通。

四辟在元,非元在神,非神在真,非真在道。

非道有名,非名强名,曰:妙若徼若,妙入吾妙矣。

  然后合为元,散为神,致一为真,万变为道。升清降浊,布列精魂,变化之道,穷象极形,复归乎妙。

  元始以妙为体,故元乃妙之合,神乃妙之散,真乃妙之一,道乃妙之变。

下至於分阴分阳,降浊升清,布列精魂,万物以成,皆由妙出。

始出於妙,极其变化,草木昆虫,水火土木,穷象极形,皆吾妙也。

物自顺以生,道自返而成。

人能自象形而返之,皆能至妙。

  第五章九十八言

  吾始乎妙,万灵不神,万法不名,万境不生。非不神,妙灵无照。非不名,妙法无因。非不生,妙境无缘。妙妙无对,是谓独立。

  妙神无灵何以故,神无方故。

妙法无名何以故,法无法故。

妙境无有何以故,无所缘故。

元始之妙,湛寂自照,无照照者,无法无名,离诸起灭,因相不生,因既不生,缘无所偶,故诸尘象无得而成,纯以妙明,妙妙无对,是谓独立。

  不子不孙,同乎无独。出入绵绵,同乎无门。万物归元,不见其元宰。

  非子非孙,其传无尽,故无独。出入绵绵,不知其际,故无门。虽主万物,万物归焉,而莫见其所以主之者。

  吾始於妙,寂兮,寥兮,绳绳兮,湛然兮,廓然兮,吾不知其生。故曰:长生之道。

  有生则有灭,唯无生然后为长生。

元始之妙,非由生而生,故吾不知其生。

但见寂寥兮,其静也。

绳绳兮,其长也。

湛然兮,其存也。

廓然兮,其广也。

故命之曰:长生之道。

  第六章一百六十言

  自然非妙,妙非自然,吾元始於妙。其上不皦,恍兮惚,其下不昧,惚兮恍,恍惚混蒙,上下同妙,妙恍妙惚,非象非物。

  自然者可以名道,而道非自然,何以故。

自然有定体,而道无定体,若以道为自然,则道不当降而生物。

以物为自然,则物不当变而成道。

故曰:自然非妙,妙非自然。

元始之妙,居於有无之间。

恍者明也有也,惚者灭也无也。

至妙之极其大不见其皦,既出而有,又寂而无,故曰恍兮惚。

极其小不见其昧,既居其无,又出而有,故曰惚兮恍。

恍惚混蒙,出入於有无之间,与上下皆同於妙,故曰妙恍妙惚,非象非物。

  吾始元元,妙惚妙恍,非物非象。吾始神神,杳杳冥冥,非妙非形。吾始真真,冥冥杳杳,非形非妙。吾始道道,精中有真,自然之道。

  元、神、真三者,是妙之分,未尽妙体,然皆非物非象,在恍惚杳冥之间。

至於道则始有精,始有真,非杳非冥,非恍非惚,然犹未离自然也。

自道而降,精散而为形,真降而为物,物生而道之自然又丧矣。

  道法自然,自然真道,真者自然之号,五口不知其自然。

  自然为真,真者自然之道。

故曰道法自然。

所谓道之自然,与物之自然,名同义异。

世所谓自然者,乃不变之称,方其迷乱无智,执物之有,以为自然,未能甄明自然本体,则其自然深可障道,圣人辟之。

此首章所以言自然非妙,妙非自然,盖此意也。

所谓道之自然,道降而为物,其自不变此道之自然者也。

世所谓自然,皆物之自,如鹄白乌玄世,既无知以玄白为乌鹄之自,不知鹄之所以白,乌之所以玄。

又有使之然者,亦非自也。

由世以非自为自,非然为然,故圣人讳之。

虽然圣人达道之权,知自然性,至於论道,尚谓吾不知其自然,盖谓有知之之心,则是使之自然,非自然矣。

而况欲以世之情解妄想卜度者哉。

  真法神,神法元、元法妙。妙无法,故妙为万法之宗。无法法,无元元,无神神,无真真,无道道,无无无,无有有。吾之至妙,入元始之妙。

  苟有所法,则有所未至,故真不免法神,神不免法元,元不免法妙。

至妙而后无法。

惟其无法,故为万物之宗。

如是则无法,无元,无神,无真,无道,无无,无有。

惟体妙者能之,故《释氏传》法句曰:法本法无法,无法法亦法,今付无法时,法法何曾法。

  第七章一百二十言

  至妙无间,无始,无极,无尽,无际,无央。无间无无间,无始无无始,无极无无极,无尽无无尽,无际无无际,无央无无央。

  无间不见,其断也。

无始不见,其先也。

无极不见,其上也。

无尽不见,其终也。

无际不见,其边也。

无央不见,其广也。

虽无间断续,不足以名道,故亦无无间。

虽无始先后,不足以名道,故亦无无始。

虽无极上下,不足以名道,故亦无无极。

虽无尽始终,不足以名道,故亦无无尽。

虽无际边中,不足以名道,故亦无无际。

虽无央广狭,不足以名道,故亦无无央。

殚世之言语,不足以名道,故大道无名。

  吾始无央,有无一体。吾始无际,混合太微。天地六合,巨细一妙。妙游巨细,孰观其体。

  所谓无央者,不独空空无际也,必有无同体,虚实共贯,然后为无央。

所谓无际者,不独极其广大也,必混合太微,巨细如一,然后为无际。

如是则大而天地,广而六合,巨而虚空,细而微尘,皆为一妙。

故妙游出入天地,偃息微尘,周行虚空,举持六合,孰知其体,孰穷其妙。

  吾曰无形,无声,无名。吾始妙,中妙,三无之妙。吾元始至道,是谓极乐。妙游含容之器,与天地万物为终,然极而不尽。

  以不形形故无形,以不声声故无声,以不名名故无名。

妙无次第而入,妙有次第,故有始妙,有中妙,妙之极为三无之妙。

是为元始至道极乐。

妙游无所不包,无所不含,与天地万物为终。

而妙无终,故曰极而不尽。

  第八章四十四言

  妙与天地万物为终,尽吾无终。妙与天地万物为元,始吾无始。德游其中,天地万物不可观焉。德游至妙,与物还矣。

  妙与物为终,而妙无终。

妙与物为始,而妙无始。

妙游於物中,物不得而知焉。

故曰:德游者以物而言也。

真人体妙而游於物,则为妙游。

物得妙而妙在物中,为德游。

物有壤而妙无壤,故曰与物还矣。

  第九章四十二言

  妙游无碍,元游无知,神游无方,真游无变,道游无体,德游无名,物游无间。是谓与物同游,出生入死之道尽矣。

  妙、元、神、真、道,此五者,道之名。

而有游於此五者,方名为道。

道者,吾之本真,谓之元始之始。

游於妙为无碍,游於元为无知,游於神为无方,游於真为无变,游於道为无体。

又降而游於德,不可以德名。

细而游於物,不可以物间。

精而与妙同游,不可得而见。

粗而与物同游,不可得而隐。

此至人所以出生入死,而以生死为旦暮之常者此也。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一竟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二

  元篇一千言章 #

  第一章一百五十九言

  妙元元妙,神元元神,真元元真,道元元道,德元元德,元德复妙,与物返矣。

  妙、元、神、真、道五者,各有浅深,乃学道者之分量。

此元之妙,非妙之妙。

此元之神,非妙之神。

此元之真,非妙之真。

此元之道,非妙之道。

此元之德,非妙之德。

众人自德散而为物,真人自德返而归妙,道与物返,物与道返,故曰顺之则为人,逆之则为道。

  元非元,妙形之先。

形非形,混然而成。

妙元惚恍,忽然有象。

妙元恍惚,忽然有物。

物象杳冥,忽然有精。

精元含神,忽然有真。

非色之色,素朴含明,无状之状,无象之象。

  元之所以为元者,非元也,乃妙形之始。

形之所以为形者,非形也,乃混然而成。

道自妙降而为元,始有恍惚之状,故曰妙元惚恍,忽然有象。

妙元恍惚,忽然有物。

物象出於杳冥之间,而有至精者存焉。

精全为神,神一为真,会真集神,为元之体。

故其体有明有色,有象有状,此色与明,状与象,具於吾之本始无作之者。

由有微心,吸撮尘象,尘集成根,遂丧本象,及与本明,至人迥脱根境,复还元明。

故见非色之色,素朴含明,无状之状,无象之象。

  元之大象,寥廓幽光。元和之鸣,元元独闻。元象之形,元元独见。

  元之象,非物之象,寥廓幽光,物不可得而窥,故元和之鸣,唯元独闻。元象之形,唯元独见。

  元元之元,真祖真母。帝先道始,象之元纪。吾始元元,元於元纪,复归吾始,吾不见吾。始孰云吾元始,是谓始终,元纪之元。

  妙不可见,至於元始有可见之渐,故以元之元为真祖真母。

帝先道始,有象之初,纪道至是,始露一发矣。

故吾始於元,渐有可纪之状。

虽渐可纪,复归於始。

吾且不知吾之始,而况於他哉。

是谓始终元纪之元。

言始终者,道在元方,有始之名。

物终则穷。

元纪之元,始於元,终於元,元元不穷。

无始无终是始终,元纪之元。

  第二章一百十四言

  元元胎光,九元之始,八卦之先,胎光始元,明明赫赫,恍恍惚惚,元元始光,妙生真有。

  至人自妙出元,渐露光景。

人之三魂,一为胎光,故元元为胎光。

凡数自一至九而止,若十则复为一。

故大数止於九,九数皆起於元,故曰九元。

九元之始,则一也。

八卦之先,则乾坤为阴阳之祖,在易为太极,在乾亦为元,在人为胎光。

胎光始元,明明赫赫,恍恍惚惚,皆元之始光之谓也。

物自始光,即丧道本,故《佛书》谓之元明,故曰元明。

照生所,所立照,性亡若至人,则始於妙无,出为妙有,盖自妙而降,则粗道自元,而妙则神,此其所以不同。

故曰妙生真有。

  元显元藏,黍珠中大象。元起元没,黍珠中巨物。元以大象,含万象。元以巨物,吞万物。

  物至於有形,则不能以大入细,以细藏大。

元本於性而未入於形,故可以显,可以隐,如人之梦魂游形中,而大地山河,无不有也。

人物徒役,无不彰也。

故若以形会,则两黍不能以相容。

若以性会,则黍珠中大象,不足以为怪矣。

盖由大象非象,故含万象。

巨物非物,故含万物。

圣人既论此理,又时显其迹,以觉方来。

欲以破形相之粗而昧者,但以神变目之甚者,又疑为诡幻。

此释氏所以薄世论而不近,良以此欤。

  象中象,元非元,物中物,一非一。

  象中象是元非元,物中物是一非一。

何以故。

元之妙能,使未至於元者,随元而化。

一之妙能,使未至於一者,同一而处。

此圣人既以成己,又以成物也。

大象藏於黍珠之中,大象未必尽元也。

彼虽未至於元,然以吾之元,而加彼之元,则彼亦以元化。

如李广之射虎,不知其为石,周处之斩蛟,不知其为水。

彼以一至之心,而石与水尚从而化,况吾之妙元而不可以化物哉。

故曰:元非元,一非一。

  元象之元,含光自然,元元胎光,吾所谓象。

  元元之始,含光自然。

释氏谓之觉明,道家谓之胎光。

释氏觉明谓之所,道家胎光谓之象。

性觉必明,明则亡所。

胎元必光,光为妙象。

妄为明觉所立,觉亡象而成形。

胎光光废佛,以觉明明而无所道,以胎光光而象妙。

妙象之象,觉明之明,是为道本。

  物之真元,元母之先,道生道生,吾不能自生,吾元元之母。

  物之真元,非元也。

唯本妙而后生元,故曰元母之先。

元母者,谓妙也。

及妙生元,元又降而生道。

申言道生者,言元生真,真生神,及神而后生道。

虽至於道,愈降而生物。

若原其生,则不然,竟非其自。

若推其自,必元元之母,妙之本始,然后能生物。

所谓妙者,乃本始如如不可得而生死者也。

  第三章一百言 #

  胎光元元,元元胎光,吾始元元,神视不见,神听不闻,神神不遇,神不可得。故曰:不同,神而后知始。

  胎光之始,莫见其眹,莫闻其音,各各自知,无相见者,故曰神神不遇。

是谓不同此之不同,物物如是。

然物不能为主宰者,以其神不全,而又为物转也。

方是之时,虽未有声色臭味之交,而六种识心已具於胎光元元之内。

至人以神为主,故六种识心不随根尘,俱以神化,为一精明。

众人神鉴不全,六种识心重者先受,既传一根,同根同染,转入生死,胎光益微。

故曰:神而后知始。

  吾始於元元,无方妙天,吸光化妙。元元吾始,妙母开户,乘光继元。用在恍惚,道在绵绵。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则知天。

从孟子之说,是心之外有性,性之上有天。

《易》曰:穷理尽性,以至於命。

从《易》之说,是理之外有性,性之上有命。

孟子所谓天,即《易》之所谓命也。

古之达者,或以为见独,或以为无何有之乡,极世之语言,不过如此。

然所谓天果何方,所谓命者果何物耶。

至此《经》又谓之无方妙天,方胎光在元元之中,炳然独耀。

吾不知其处,亦不知其际,非无方妙天,而何根尘销落,吸光化妙,神用不测。

众妙所出,故谓之妙母开户,乘光继元。

万神自生,用在恍惚而不可执也。

道在绵绵而不可绝也。

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哉。

  无取无舍,无为自然,吾不知其自然。元始元生,混然而成,妙极元得,元始自然。

  元元之中,吸光化妙,混生万神,恍惚乘光,妙有开敷,亦不舍无而取有,亦不拾有而取无,悉皆无为自然之用。

亦不知其自,亦不知其然,混然而元成,妙极而元得。

故曰:元始自然之道,如是则妙,亦元元亦妙。

  第四章一百二十六言

  清浊交混,阴阳一元。非清而清,元清生浊。非浊而浊,元浊生清。非阴元阴,非阳元阳,元道斯在,阴阳同生,清浊孰能名。元清元浊,阴阳亦然。

  元者,清浊始交,而未分阴阳,同为一元。

《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

一阴一阳者,阴阳未分之谓也。

自阴阳未分,而继之以善。

自善而后,继之以性。

性立而后物成,世未有性未成而善先成者。

故《易》所谓道所谓善,皆物之先,非善恶之谓也。

方其清浊交混,阴阳同元,则非清非浊,非阴非阳,相交以性,而不交以形,故元清含浊,元浊含清,元阳含阴,元阴含阳,犹水火之不相射,清浊同源,阴阳同生,孰能名之哉。

  妙象元象,妙声元声,声象不可得万物之根,万物之灵。吾所谓一而非一,一而未彰。吾所谓元而未元,元而未常。

  妙象妙声,唯独听者可得而闻,独见者可得而视。

其声其象非象,人所可得见,所可得闻。

故为万物之根,万物之灵,方其为元也。

谓之数之始,一之祖。

然其实未彰,一犹未见。

谓之形之始,常之祖。

然其形未见,常犹未常。

圣人体之,谓之无名。

  元一含妙,妙元流光。流光含气,元妙之常。吾曰元常之道,道法元常。

  气、形、数,三者之在妙有。

非有非无,流光为气,气结为形,形见为数。

古之至人,体於妙无,出为妙有。

曷尝无是三者,然亦竟非有也。

盖流光之气,非阴阳所感。

妙气之形,非假合所造。

形见之数,非一二可求。

故入而为太虚,出而为妙有,分形散气形千万,不为有余。

敛景吸光形闭藏,不为不足。

是谓元妙之常,道法元常,故不可致诘。

  第五章一百六十六言

  阴阳之妙,清浊之杳,杳妙相因而元生。

  阴阳同源之谓妙。清浊相容之谓杳。阴阳以气相同,清浊以形相混,妙气同为无气,妙形同为无形。故曰杳妙相因。

  元含万象,万象含元。万象生元元,元元生万象。

  元含万象,而非形也。

万象生於元,而非物也。

古之至人,反身而诚,则万物皆备於我。

致中和则位天地、育万物,皆在吾中和之中。

释氏谓意生身者,身随意生,非造所造。

即道家灵光八耀,混生万神,而如意所生,迅疾无碍,乃至种类俱生,无所不有,不可计数。

此之谓元元生万象。

  神不知神,真不知真,道不知道。

吾元始於虚无,道隐无名,真隐无形,神隐无灵。

吾神爽灵,吾真幽精。

神隐无灵,无灵至神。

真隐无形,无形至真。

道隐无名,无名至道。

三无合元。

  元之妙,神隐於无灵,真隐於无形,道隐於无名,故无灵为真神,无形於真真,无名为真道。

故曰三无即为元。

敷落五篇,非圣人强为之次也。

妙者,在道为圣之极,在人为魂之始。

非象非物,不死不生,吾之本始,所谓妙也。

元为妙之次,在人为胎光。

神为元之次,在人为爽灵。

真为神之次,在人为幽精。

自是以下,则为道。

自道以降,性成而形具,故人之三魂,一曰胎光,二曰爽灵,三曰幽精者,义取诸此。

《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

精气为物,则质具而体成。

有成则有坏,物不足以为固,惟魂游於物,物坏而魂不亡。

故《易》谓之变。

古之圣人深切着明,所以示人者如此。

故妙在魂上,而道在魂下。

妙为魂之先,道为魂之降。

自道而降,圣人不居。

自道而上,众人不处。

众人所以生生死死,死死生生者,由道降为魄,魄盛而魂衰也。

圣人魂盛而魄亡,故与道同游。

众人魄盛而魂亡,故与物俱坏。

由是观之,所谓三魂者,即此元神真。

而七魄者,喜怒哀惧爱恶欲也。

全魂即为仙,全魄则为鬼。

魂与魄两立,则为人。

此理之自然,圣人复起不易吾言矣。

虽然圣人为魂,众人为魄,此自其既成而言之,若元始之初,魂魄未分,清浊且未之判,则孰为魂,孰为魄哉。

及其既分,全则为魂,散则为魄,(氵+公)而上则为魂,流而下则为魄,正则为魂,邪则为魄,真则为魂,伪则为魄,其本同,其末异,故魄亦魂也,魂亦魄也。

魄消则为魂,魂消则为魄。

佛氏所谓无明即佛性者,此之谓欤。

  吾元始之元道,周旋不可妙,妙不可得。

自然元妙,上下往来,周旋自然,吾始於元元之元。

吾不知其自然元道元德,孰能体吾元道元德,复归吾元始,是谓还元返本之道尽矣。

  圣人体元始之道,以周旋於物,妙藏於形迹之间,和其光,同其尘,不可以妙非,不可以妙谓,在其形迹之间,而形迹亦妙,故妙不可得。

上下往来,周旋世故,自然元妙,而不见其徼。

盖吾本始於元之元体,吾自然以应於物,而吾亦不知其自然。

如是则不独元道化妙,而元德亦化妙。

巨细心迹,无不妙者,孰能知之哉。

由吾虽体道德而出世,复返道德於元始,是谓还元返本之道尽矣。

  第六章一百四十八言

  元生神,神生元。

  元之降为神,神之合为元。神以元而灵,元以神而显。故上下相生。

  吾元自粹,元一旋生,元色未辟,恍惚杳冥。苍素彤黅舍四象,四象含光。

  苍素彤黅,为四象不言玄者。

玄为色之母,无色为玄。

元色未辟,其光玄玄。

元一者,玄之谓也。

由有元一旋生五元,故天一为水。

天生水中,水浮天而载地。

元之未辟,自然太玄之中,有苍素彤黅之光,合为四象五元,恍惚杳冥。

  吾元始之妙,用一元,非一元,一元之妙。妙生元,元生妙。

  妙为元之祖,元为妙之用。自妙入元,故称一元。一元之用,元妙交相生,不知妙之为元,元之为妙。

  苍素隐显,左右相元。元光恍惚,元出元入,出入无门,吾不知其元。元彤上下,不皦不昧,上下一元,元法自然。

  苍,东方木色之气。

素,西方金色之气。

木左金右,故曰左右相元。

彤,南方火色之气。

元,北方玄色之气。

火上水下,故曰元彤上下。

元光恍惚,东西苍素,有出有入,而不见其门。

南北玄彤,有上有下,而不显其晦。

有出入而不见其出入,有显晦而不见其显晦,故神用无门,道法自然。

  无为自然,自然无为,道在恍惚之先,元元无为之先,孰能体吾无为自然。元因无为,无为因元,因元生自然,吾不知其然。吾元始无为之天。

  无为之天,有苍而非木,有素而非金,有彤而非火,有玄而非水,有黅而非土。

有左有右,而非左非右。

有上有下,而非上非下。

有出有入,而非出非入。

有显有晦,而非显非晦。

有色非色,有象非象,自然非自然,无为非无为,故曰:孰能体吾无为自然。

又曰:元生自然,吾不知其然。

是之谓无为之天。

  第七章二十言 #

  有无上下,左右内外,恍惚杳冥,妙妙中间,元在其中。

  物必有有无之数,上下之位,左右之别,内外之界。

物之所不能免妙,妙之中元在其间。

非有非无,非上非下,非左非右,非内非外,恍惚杳冥,未涉此八者。

  第八章一百五十言

  元黄始妙,始妙相因。元因黄,黄因元,元始黄始,不知其以。

  以道言曰元,以色言曰玄。故元亦玄也。天元地黄,皆因始妙之本。元因黄,黄因元,交相因,交相生,元始黄始,不知其以,所谓以者妙之所也。

  不见之色,不闻之声,妙之又妙,忽然而生。

无象之象,无物之状,妙之又妙,忽然而形。

元元见矣。

赤素变化,幽黄洞彰,元常造作,元道由生。

吾不知其生,无为元黄,妙更之根。

  声色生於至妙,物象成於至妙,忽然而生,忽然而成,无使之者,故赤素变化,火金相克而相成。

幽黄洞彰,水土同处而相克。

是为元常造化。

元黄之道,为万化更变之根。

  根生至妙,妙生元,元生黄,黄生元,三一之妙,自然而成。

  至人根於至妙,妙生元,元生黄,黄复生元,自无入有,自有化无,妙元黄三而一,一而三。故曰三一之妙,自然而成。

  元元又元,中有元黄之道。元始元元之母,元声元象。吾元元之母,声象得矣。吾曰此元元,吾不知其元元,道无上。

  元中有色,故曰元黄。元元之母,出生色象,故色象以元为母。元元以吾为母。唯吾无母,是谓吾不知其元元。道无上。

  第九章一十六言

  妙隐元生,道隐妙有,有无相生,神用不穷。

  妙隐而元始生,元含至妙道隐,而物始有道,妙有中。妙中之元,元非显也。有中之道,道非隐也。故元亦妙,有亦妙,有无相生,神用不穷。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二竟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三

  神篇一千言章 #

  第-章二百五十二言

  元中有神,神之又神,吾不知其神。神中有元,元之又元,吾不知其元。元神和合,道法自然,吾不知其自然。

  元神真道,皆从妙出。

五而一,一而五,故元中有神,神中有元。

方其为神也,不自知其神。

方其为元也,不自知其元。

元神和合,亦且不知其和合。

故虽自然,亦且不知其然。

  左动右应,右动左应,呼之出之,吸之入之,远之又远,一之又一,神用神,一用一,吾不知其用,吾曰无为。

吾非无为,本不知其用。

应之者静,神之道。

  道无所不在,充满六合,包含虚空。

苟执其机,则无所不应。

如抚宫宫动,抚角角起,盖有不知其然而然者,故左动则右应,右动则左应,呼而出之,还复吸之,吸而入之,还复呼之,以为近耶,远之又远,以为多耶,一之又一,是之谓神。

虽全於神,吾且不知其用。

使神用神,神神更用,则神不知神。

使一用一,一一更用,则一不知一。

如汞走盘中,一一自圆,无使之者,故吾曰无为。

如此则虽无为非无我,我不知其用。

应之者静,是谓神之道。

  妙元生神,吾不知之生。吾所谓至生。至妙生妙,妙由妙生,自生之道。吾元言於妙生不可穷,无复得其始,吾能知其已。

  自妙元降而生神,吾不知神之生,盖守妙体元神神自生。

吾不知其生,是谓至生。

至生者,神生於妙,生不可穷。

既不可穷,则无得其始。

无得其始,则不见其已。

虽不见已,至妙施而寂还,归於妙有,若已者非实已也。

吾能知其已,既知其已,可复使之起矣。

  左动左应,吾不在左。

右动右应,吾不在右。

呼之出之,吾不在外。

吸之入之,吾不在内。

吾始从而应之,已失吾矣。

吾所应运守乎大方之本,故无方。

吾所应变立乎大象之首,故无体。

  左动左应而吾不在左,右动右应而吾不在右。

则动非我,应亦非我。

呼而出之,不知有我之出。

吸而入之,不知有我之入。

盖我无所不在。

《楞严》所谓性空真火,周遍法界,譬如手执阳燧,求火於日,一处执镜,一处火生,遍世界执,遍世界起。

人固知其有左有右,有呼有吸,而不知无所不在,殆将无应无动,无出无入,若纤毫有应之之心,则役於物之不暇,又安知吾之为吾哉。

唯吾守乎大方以应运,故其运无方。

吾唯立乎无象以应变,故其象无体。

外无方,内无体,非天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哉。

  吾常变化,吾不知其变化。吾始一於元中,吾方三化至真。与吾为一,一非一,吾用与不用,吾不知其动静,神之又神。

  神之生於元妙之中,如云出山,须臾之间,变态横生,而云未尝自知也。

吾体於妙,一化於元,再化於神,三化於真。

虽三化而未尝不一,一亦三,三亦一,用与不用,无不皆化。

故动亦神,静亦神,神之又神。

  第二章三十三言

  妙元神一七九三,阴阳天地日月,土木火金水。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神在无无之元。

  妙至元涉於象,至神涉於数,故元篇言苍素彤黅之象,神篇言一七九三之数。

揆之河图,则一为下,九为上,三为左,七为右。

验之天数,则始青得九阳为木,丹光得三阳为火,素灵得七阳为金,玄上得一阳为水,皆一七九三之数,分布於四方。

在阴阳为气数,在天地为运数,在日月为交数,在五行为用数。

庄子曰:道与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知其数,夫自无适有而至於三,而况自有适有乎。

若以庄子言之,则自有妙之名,而三已具,况自妙而元,自元而神,则巧历已不能算。

故自一而二,自二而三,三而又三,以至於不可胜数。

唯神虽散,而千万涉於数而非数。

故曰:无无之元,谓之一且不可得,而况於三乎。

  第三章一百二言

  天地元合,阴阳元交,日月元抱,三元混无,万象无有,是谓元根。

  元根於无,天地非元不合,阴阳非元不交,日月非元不明。抱者,含元着明之谓也。

  吾元始於初,为神之灵,神生虚无,虚而不屈。吾曰太元之神,初孰能虚,无以生神,初神初妙。一吾始生,妙无虚虚。

  神者生於妙无元始之中,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皆其自然无作之者。

故太元之神,初孰能虚,言虚非能可造也。

本於至无而生,至神唯本初之神,与本初之妙,合而至用。

故曰:一吾始生,神虽生矣,妙无虚虚。

  元虚,太元之真虚。太一,因其初元始,太一之有无,神合於太虚。太虚,元元之神,出入於妙元。

  元虚之元,为真虚。

虽太一亦因之元始,太一妙有妙无,必合於元虚之虚,而后为至。

故太虚为元元之神,神全则有出有入,虽有出入,其迹不胶,故曰妙元。

  第四章八言 #

  天地生神,神生天地。

  神者,妙万物而为言,故虚亦有神,实亦有神。

虚者神之本,实者神之舍。

物之未生,神潜於虚。

物之既生,神潜於有。

神亦资有以生,故曰:天地生神。

有亦资神以立,故曰:神生天地。

  第五章一百四十四言

  元虚元实,神为元一。一藏元虚,神为恍惚。一神不止,恍惚不可得神。真生恍惚,混混於杳冥。吾一不见,吾神不闻,神交於元虚。

  始而为虚,其渐必实。

神在虚不加多,神在实不加少。

故曰:神为元一。

此一藏於元虚,为恍惚之妙,若神不凝,则恍惚不可得神。

真始凝於太虚之中,恍恍惚惚,混混於杳冥。

虽有一而物莫见,虽有神而物莫闻,然吾一未尝不一,吾神未尝不神。

故曰:神交於元虚。

神交者,《楞严》所谓见犹离见,见不能及者欤。

  元始之至道,至道之虚神,定之初太一之始。

合神合妙,太始元妙,元妙太始。

吾元神之元,元不可得,神不可一。

变化之道,神明之用,建基立兆,生生化妙。

  至道集虚基神,定之初定极而应,则万神自集。

集不知集,以一化万,合妙合神,此妙自然,皆吾本始。

妙元之用,求神之元,元不可得。

若有得有元,神亦物矣,非神也。

由其无得,故神不可一。

千变万化,其用不穷。

与妙有建基立兆,妙生神,神神转相生,故曰:生生化妙。

  初吾方在一变三,合之神元。元始之神,神变化妙应,妙应变化,神之自然,物不知神,自然神乎神。

  妙合元,元合神,谓之一变三,合之神元。

此吾元始之中神,神自变,变而应物,妙应妙变,神之自然,自然之神,神乎神。

《易》曰: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

夫内无思则心不知心,外无为则身不知身。

内不见心,外不见身,则寂然不动。

寂以感通,则不以心知,不以身为,无思而无不知,无为而无不为,是谓通天下之故。

故者,迹也。

而天下之迹,莫能逃焉。

此即妙变妙应之谓也。

非天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

  第六章一百三十四言

  一神妙,一神元,妙神元神,动神静神,出神入神,有神无神,阴神阳神,见神闻神,恍神惚神,左神右神,一神万神,神乎神,神不知乎神。

  神一於妙,神一於元,元亦神,妙亦神,则动而静,出而入,有而无,阴而阳,见而闻,恍而惚,左而右,一而万,莫不由神之变化,神乎神,神不自知其神。

  吾元始之神,神之道神,而后知神。神妙於一物,鬼神不得其神。

  道以所证者之分量为差次,上可以兼下,下不得知上,唯彼生於此,然后知吾之所。

故唯神而后知神,如《楞严》所谓色界一十八天,其间有五不还天。

彼色界四禅,但有钦闻不能知见。

由是言之,天人之相见者,独欲界六天,色界四禅,十三天而已。

且同为色界,而色界中五不还天,己自不能相见,而况於无色界乎。

自无色界而上,释氏不名为天。

且无色界,尚犹身心灭尽定性,见前无业,果色而况其上者也。

此即道家谓之无为,释氏所谓佛也。

夫神之所以妙万物者,故能上合太始,下合群物,合太始不知太始之无,合群物不知群物之有,方出於妙而下与物合,唯神能自知,鬼神何足以知之哉。

故曰:神妙於一物,鬼神不得其神。

  吾元始神之天,吞赤,内黄,吸苍,服素,收元於吾元宫太一神母。

  元始之天,非期於五色,而五色自生,如眼耳鼻舌之生於形,无使知者,故收元於元宫为太一神母。

元即玄,玄即虚,虚为母。

於玄之中,吞赤,纳黄,吸苍,服素,是为五行之真色,亦非吾故欲吞之,纳之,吸之,服之,是四者具於太一之中。

机动则色应,神动则天随,释氏所谓性色真空,性空真色。

汝以空明,则有空现,地水火风,各各发明,则各各现。

若俱发明,则有俱现。

所谓吞与纳,吸与服,亦发明之义也。

  吾元始一元,七动九镇,神始神终,复於元元。

  数始於一,成於三,中於五,变於七,究於九,故生数属天。

自一至五,得阳数三。

成数属地。

自六至十,得阴数二。

易三天两地之义也。

故数至五为中,中五不用,至十为极,极复归一。

去五与十,则自一至四,为物生之大数。

自六至九,为成物之大数。

自一生二,而有上下,上下定而中立。

既有上有中有下,则为三。

既有三,则有左有右有前有后,则为四。

三为阳,故人天得之而坚。

四为阴,故傍生得之而横。

元数之初,一为天,二为地。

三天之一即天数为三,两地之二即地数为四。

天数纪之以世,地数纪之以界。

故世为三,界为四。

《楞严》三四,四三宛转。

十二,天地之大数。

世界、之成壤,尽物类生,以至岁日月星辰,穷十二变为一,旋复此之谓物生之大数。

所谓动於七者,政以七纬,星以七纪,岁以七成。

所谓七动者,即日月五星为纬。

七纪者,四七二十八宿为经。

一月晦朔弦望,四七二十八日有奇,而日月交会,一岁十二会,而晦朔弦望四十八有奇,即七七之数也。

所谓究於九者,天有九· 天,地有九野,位有九品,人有九等,凡一日之时十有二。

全明者七,合有时而明为九。

自卯至酉,为全明,寅与戌,为有时而明。

故七动九镇至十二而极,此物成之大数也。

故一三五为阳中之阳,七九为阳中之阴。

得道者能使七之阴绝而返於阳,九之阴绝而还於一,故谓之七返九还。

义取诸此,故曰神始神终,复归於元元。

  孰知吾元始,知元始之不神,无不神矣。不神元始之神。

  神之妙,出有入无,变化不测。

若遂以变化,为神则非也。

盖神本於妙,无出於元始之真,内绝心意,意识返於自然,则神本不神,唯其不神,故神无不神。

  第七章一百五十言

  神不神,不神神,一神含元,万神返一。

  神犹不神,而分神,神犹不神,而神。

若心有所思,则神结於所思而止,安能以一为万。

神神自用,各不相知哉。

犹非心意意识,内绝情解,即万神混生。

及其含元自归,万神返一。

方其生亦自然而生,及其返亦自然而返,是谓不神之道。

  吾始化於元始不知。神始元,元神母,孰为元元元首。神之元,元之神,相无相有,元始不知。吾生自然之道。

  神本於妙,无终无始。自然而凝,自然而化,化则为神,凝则为妙。妙觉无相,化而为神,神相恍惚,妙觉非无,神相非有。故相有相无,元始不知。

  神动神静,一变一化,神视神听,莫得其眹,神神不昧,吾始得之。

  我无动静而神动静,我无变化而神变化,我无视听而神视听,是之谓神神不昧,莫得其眹,惟元始得之。

  妙定其恍惚杳冥之中,真一自然,渊渊妙宅。神元一生一,神生神。神生神,不若无神。一生一,不若虚一。自然得一。

  知神守神,神始不神。

知一守一,一始不一。

不神而神,神乃不测。

不一而一,万变归一。

故恍惚杳冥,真一自然,渊渊之宅,神之本也。

是以神神不若无神,一一不若虚一。

  真之元,守真元於无用,神能长生。元生元元,神造化於虚谷,吾宅虚谷之妙。

  得道者守真元於无用,故神能长生。

人之所以不能长生者,由内六根散为外用,奔色逐声去而不返。

傥能知六受用根奔佚之元,守真去伪,旋元自归,即六根无用,根尘内销,灵光炳然,神生无中,是谓造化於虚谷,长生之宅。

  第八章一百八言

  神妙神元,有无自然,吾不知其用。

  妙元为自然之无神,神为自然之有妙。妙元而神,无中有有。神而妙元,有中有无。皆本自然,吾不知其用。

  用神之晦,定神之明,神明神晦,神交元黄,元黄交神,吾不知其有。

  晦为明之根,妙为神之本。晦而合妙,明而应变,神交元黄。元黄者,天地也。神之交於天地,天地之交於神,涉於有者备矣。涉於有,吾不知其有。

  神不神,元之子。元不元,神之母。神母不生,妙元神合,知母守子,道合自然。

  神为元之子,元为神之母。神之所以不神者,以其出於元。元之所以不元者,以其能生神。知元之母,守神之子,道合自然。

  元之又元,元生黑。神之又神,神生白。知白守黑,神明自来。

  元元之极为玄,玄为黑。神之极为显,显为白。知白守黑,其白不穷。知神守神,其神不测。

  神来无来,元始大朴,元中大朴,众器无有,神元妙器。

  以元中大朴为器,不知器之遇神,神之遇器,谓之无来之神,非器之器,故众器无有。

  第九章六十九言

  神居妙谷,一生虚室,虚空妙谷,吾元始妙宅。

  谷虚而受,妙虚而应,故谷含万象,妙含万神。虚室之中,至白自生,纯一不杂,故谓之一。元始之妙,如谷如室,无所不受,神生元中,动而愈有。

  元一之始,神之居。抱之守之,载之致之。盗之复盗之,盗复盗之,鬼物往来,妙谷冲虚,是谓真贼。

  神之居於元,抱之守之,载之致之。

若非我有也,非其有而有之谓之盗。

学道者之於神,若用非其有,盗之复盗之,盗之又盗,如鬼物往来,如谷冲虚,愈用愈有,是谓真贼。

《易》曰:作易者其知盗乎。

易生生之不穷,用之而益有,如盗他人之物,不种不获,自然应用,与此同意。

  神元神武,盗不可见。元神妙一,廓然自得。

  《易》曰:圣人洗心,退藏於密。

非古之聪明睿智,神武不杀,其孰能与於此。

神未有不显武,未有不杀有,聪明睿智,而能洗心,以退藏有,神武不用,而能致用於不杀,非神藏元,元藏神,不可得也。

若极其至,则元神妙一,廓然自得。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三竟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四

  真篇章一千言 #

  第一章四十四言

  真真真,神无不灵,灵无不神。

  灵为神之用,真真之妙,灵亦神。故精亦妙,粗亦妙。

  九还之道,杳杳之真,无为无作,真全神却。

  致一为真,数至九还归,一十即一也。若百千万,乃衍十而成耳。自一而九,周极万物,九还於十,复本之义。却神全真,无为无作,谓之真人。

  一定之器,真元大朴。真真真,真真真,真真真。

  道有大小,真为道母。众人自道入真,真而后神。至人以神入真,却神返本。故曰:一定之器,真元大朴,真真真申言之者,不杂之谓也。

  第二章一百一十一言

  杳杳冥冥,至精至真。神一不杂,定变定化。

  杳冥非无,精真生於杳冥。

故杳冥者,精真之本也。

抱精守神,一而不散,变化出焉。

人尝求变化於变化,而不知自然之必变必化,盖杳冥为真精之本,一为变化之本。

求精真必不精真,求变化必不变化,若神不杂,则必变必化,有不待言者,此圣人所以贵无为也。

  真元妙有,真一自然,深根固蒂。

  妙有者,无所不有,真元之中,可以位天地,育万物。

人见其如此,不知为真一自然,深根固蒂者,根於妙无也。

唯其根於妙无,故妙有开敷,如根有枝,如花有实,皆自然之理。

  一又一,信又信,信信不脱,后天地息。

  一者,无所不一。

信者,无所不信。

学道者之病,在不能一,不能信。

故动则一人也,静则一人也,语则一人也,默则一人也。

如此则不一矣。

信有真理而不信,无理之不真。

信有清净而不信,无物之非净。

信有一我而不知,六合之内,无适而非我。

信有一心而不知,巨细之物,无物而非心。

如此则不信矣。

不一则不可强一,不信则不可强信,欲其必信必一,一之又一,信之又信,非有真见者,不能若信信不脱,虽天地有尽,而此见盖未尝终穷也。

  真一妙道,自然真道,各真其真,一真曲全。

  知自然之真,则运用之间,无使然者。

学道之士,运用皆空,遇事则施应而不胶,无事则虚虚而不寂,故动亦真,静亦真,直亦真,曲亦真。

动不失静,曲不失直,故曰真以曲全。

  吾元始真,道得一尽矣。

  孔子谓子贡曰:赐,汝以吾为多学而识之者欤。

曰:非欤。

曰:非也,吾一以贯之。

且多学而识,识为学病。

识之所为病者,犹不知一也。

苟知其一,则仁义不相戾,忠孝不相违,刚柔不相背,曲直不相害,动静不相乱,语默不相反。

如是则道一道也,物一物也。

物不异道。

道不异物,精亦粗,粗亦精,故曰通於一,万事毕。

  众真皆息,吾不知其息,真元妙一。

  动无非真,故息无不真真,动无动真,息不息,故曰:吾不知其息,是谓真元妙一。

  吾元始镇於元首,一真之道,吾无所不一。吾真元至道,众真归吾一,真道真常矣。

  《楞伽》有外道常论,谓凡物本常,本常不变。

又谓物本不常,思量计常。

若物本不常,思量计常,则常为非实。

抵之。

老子曰:知常曰明,此曰真道。

真常所谓常者,即一即真,即妙即元,即神即道,故曰:吾无所不一,众真归吾一,不独此也。

即事即理,即物即我,即有即取,即爱即受,无所不一,无所不空,是谓真常至一。

  第三章五十二言

  妙一,元一,神一,三一同。真妙一不散,无为变化,真元自然。

  妙非妙,元非元,神非神,何以故,同一真。故真同不散,故变化不测,而犹自然也。

  见一,守一,抱一,入吾元一。

  必先见一於无所不一,然后能守一。

必能守一於无所不一,然后能抱一。

若不能见则不能守,不能守则不能抱,不能抱则不能入矣。

故一以见为先,苟於物不见一,则短长相害,物我交违,又安能守而不失乎。

  吾太上,元始、妙定,真一、太一,元始之尊号,得之者真。

  元始、妙定,即释氏所谓涅盘也。《楞伽》谓涅盘与空无别有谊,此即真一、太一之谓也。

  第四章一百四十二言

  一真返元,万化归一,真一守一,入吾神天。无一非一,一不可一,元始之真,道一不变,神一不化,一返妙元,元之一道。

  真返於元,万归於一,守真存一,是谓神天。

神天之妙,无一非一。

楞严佛告文殊,如来自住三摩地中,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华,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萨妙净明体,云付於中有,是非是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既识其真於中,实无是非二相,且见自眼,根缘於尘色,因有尘色内发,识知三摩地中。

观此尘缘,犹如空华,本何所有,不可谓是。

虽是空华,而知空华者,元是菩提,不可谓非。

今以佛语,参对发明,如眼见色,万有不同。

由是言之,又谁是一原,其本根由吾元,妙若非元,妙尘无所缘。

由是而言,又谁非一若,未识文殊言文殊者,有是与非,既识文殊,则是非二相,自然不起,一与非一,义亦如是。

由不知一,故有是非,拣择推寻,既见一真,其间自无。

一与非一,故曰无一非一。

所谓一不可一者,此言一之不可定也。

若以一定为一,则一而不变,故一不可一。

若道一则不变,不变则非道,神一则不化,不化则非神。

唯一返妙元,虽万不同而一不见一,是谓元一之道。

  吾元始至真无极,上真元道,生吾无神之道。

  真之至,道之上,无神无极,是谓元始。

  真真之体,倚仗元黄,无无之数,忽然有一,吾得而见。

  真真无体,倚天地而成体,无无无数,假於一而有数。有体则有物,有数则有滋,於物知真,於滋知一,非有道者不能。

  孰能守吾真一,于妙真见真,一知一,一寡一微,守之尊一,无始至无极。

  惟真见真,惟一知一,方其为见物所不见,方其为知物所不知。

其守之也,至寡至微。

其用之也,至溥至博。

方其守之也,几於无始。

及其用之也,至於无极。

  真定无为,一妙无数,无为无数,元始真一。

  有为涉於境,有数涉於物,真定妙境,无境之境,真一妙数,无数之数,故曰元始真一。

  无神居乎众始道全,无数真全无为,真得真矣。

  苟不识真,则一尘可以蔽天,一芥可以覆地。

傥见其真,则虽在事物间,犹无数也,犹无为也。

此由众人无真,故所见皆不真。

圣人自真,故所遇皆无不真也。

是谓真得真。

  第五章十五言 #

  真守真,众伪不生。信信之诚,真道得矣。

  以真守真,则无伪不真。

以伪求真,则无真不伪。

《中庸》曰: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

所谓天者,诚发於中,有若天然无诚之者。

傥有意於诚,则是思诚。

思则有邪,思则为伪。

人道之息,自此始矣。

信信之诚,无思有信,有信之极,自然而诚。

此为真道之极。

  第六章一百一十五言

  神生真,真生神,神合真变化定无。神入真,致一后得入神至真,吾归无极。

  真神相合,虽有变有化,而无变无化,皆本自然。神神入真,不见其变化,由是致一得一,虽千变万化,而皆出於无有,是谓吾归无极。

  太始真一未生,恍惚之数,在毫末之始。元始得其妙数,守一不变,定无固始,守神不离,一真守神,神不见守。

  《易》曰:原始要终,故知死生之说。

原吾未生,吾从何来。

及其既终,吾从何去。

若知其自来,即可知其自去矣。

太一之始,未生之初,恍惚之数,在毫末之端。

方是时一全而不分,元始得其妙数。

妙数者,一之谓也。

元始能守一不变,定无固始,故能独立於天地之先。

人所以流浪生死,由其不能全一在於无中,不能自持太始之一,分为六用,揽尘成根,故有形象无不可定始,不能固根结形,成喜怒易其性,哀乐动其情,去本逐末,遂乖元始。

至人则不然,知尘虚妄,尘不能缘,尘既不缘,则六不分一,一全於无,内莹发光,故无无之用,定始始之道,固自然神不离一,一不离神,以真守神,神不见守,何以故本不离,故本自不离,守亦无用。

  吾不为无无之用,不在有有之形。妙谷含真,妙真含虚,妙元真一之元,吾真自得。

  知神之生於真,即是为无无之用。

知真之可生神,即是生有有之形。

无无之用而吾为其用,有有非形而吾为其形,皆由知始。

故《楞严》云:知见立知,即无明本,知见无见,斯即涅盘。

无漏真净,但於无用之用,用而不用,於有有之形,形而不形,知见不生,知见无见,即是妙谷含真,妙真含虚,真真自得,吾不知其得。

  得一无得真得。真元妙,真一无有。

  学道有纤毫所得,即为尘劳,故《清净经》云:虽名得道,实无所得。

《佛书》云:於法实无所得。

若云有得,得必可失。

可得可失,所见不真。

若得一而实无得,一不可离。

我即一,一即我。

是名真得,真一无有。

  第七章一百五士二言

  皓皓真元,冥冥妙一,洞然元谷,恍生玉室,吾方抱元素,含黄极,定其丹朴,无色无声,寂然真体,与吾为一。

  真元妙一,皓皓其素,冥冥其深,如谷之虚,如室之温。

抱元素者,天之色也。

含黄极者,地之象也。

抱元含黄,包括天地,以为丹朴。

所谓丹朴,无色无声,寂然真体。

若以有朴为朴,乃元黄之分,非其全也。

抱元含黄,则天地未分,自未始有天地,而真体与吾为一矣。

此之真体,本与吾一,由吾不一,与一自异,故散失元常。

元常之道,一者自得。

  吾元始得一真之道,元黄大象,妙一清诤,虚中化一,真元未变,道不可得。

  元黄大象,未始有象。唯妙一清净而已。自虚中化一,而大道生若,真元未变,妙妙无形,元元无体,神神无数,真真无变,则道不可得。

  大道隐真,真元无作,神真一定,兴逝不去,真名乃久,是谓信。流真远真,还一返。

  真散为道,道隐至真,道在天下,大而妙元,小而仁义,则道有小大。

得道者生,失道者死,则道有得失。

人存道兴,人亡道废,道有兴废。

若真一妙元,则无作无止,无去无来,湛然常存,兴逝不去,故真为常道,真名乃久,真从道降,流不失信,远不失初,道散为物,去本远矣。

而真未尝丧一,未尝离若,能还一返真,复归元初,则未尝散,未尝亡也。

  吾太始神符,妙不可得,与物同名,吾一无名,真名不去。

  《易》曰:圣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与民同患。

神以知来,智以藏往。

心者七情之根,有喜有怒,有哀有乐,皆非心体。

去情纯性,谓之洗心。

心不杂情,精纯自住,谓之退藏於密。

在我如此,则涉世而未尝涉世,与民同患,而实未尝同患。

故退藏於密,则无我。

与民同患,则无物。

内无我,外无物,则其始无始,故曰神以知来。

其终无终,故曰智以藏往。

至人神符於太始,妙不可得,然出而能与物同名,虽与物同名,而吾一无名。

所谓妙不可得者,即退藏於密也。

与物同名者,即与民同患也。

虽与物同名,而吾一无名,则名可同而一不可同,名可名而一不可名。

即无始无终,真名不去之义。

  守名名离,执朴朴散,建朴立名,失吾真矣。守无名,镇无朴,是谓元朴,妙真长生久视之道。

  有名即同物,可执即同器。唯守无名,镇无朴,无物与器,即无得无失,是谓长生久视。

  第八章二百一十八育

  恍恍惚惚,火中生神。

杳杳冥冥,水中生精。

火炎升上,七变生神。

水流降下,六化生精。

七六变化,上下相成。

精神往来,妙体生真。

神七变,生真火。

精六化,生真水。

六七十有三妙。

  神生於恍惚,属火。

精生於杳冥,属水。

火之性上,水之性下,上下相交,精神往来。

故水中有火,火中有水。

精中有神,神中有精。

是谓七六变化,上下相成。

天一生水,性本阳也。

体成於六而属阴。

地二生火,性本阴也。

体成为七而属阳。

水自上生而性下,火自下生而性上。

庄子曰: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於地。

肃肃之气,本出於天,天一之用,降而下行。

中交天五,成形为六,生水而属地。

赫赫之气,本发於地,地二之用,出而上行,中交天五,成形於七,生火而属天。

故水本天而其成则地,在人为精。

火本地而其成则天,在人为神。

故谓之六化七变。

七六变化,合为十三。

然则十三者,乃水火之体。

是其已变已化之质,非元变元化也。

  妙吾之至真。真一生於妙数之始。神中精与吾出生,精中神与吾入死。死不亡,生不壮,十有三之妙,知之守之用之,长生久视,吾道合真,号曰真人。

  十有三乃数之成,为水火之质。

水火以质相遇,则克贼不能以相容。

唯水火之元数,真水藏於真火,真火藏於真水,真真不坏,此《易》所谓水火不相射者,言其真水火之能相容也。

至人知之,求水之真於心,於心配汞。

求火之真於肾,於肾配铅。

心,神也。

神中有精,其精不灭。

肾,精也。

精中有神,其神不坏。

虽出生而不生,故曰生不壮。

虽入死而不死,故曰死不亡。

真人於十有三之形,而识十有三之妙,知之守之,长生久视。

  真人抱一致一含真。天火神,地水精,天地精神,七六水火,吾合为真。十三返妙,真一自然,妙数合真,入死出生之道得矣。

  水火二物,同原而异体,相克而相成,唯真人然后能一之。

於是抱之使之不离,致之使之不散,含之使之不异。

合天地精神,七六水火,皆致其用。

由返十有三之妙,然后真一自然。

傥不知十三返妙,而徒任水火之死质不循其初,则更相克贼,水败火散,不终朝而死矣。

  昧十有三之妙数,丧真取死,吾曰真死。真死真亡,不得返常。

  知真水火之交相养,然后知精神之交相生,昧其交数,则物失其养。物失其养,则死亡随之,是谓真死。

  天生神,地生精,天地合妙,真一不化,无极之道,吾真无上,是谓无上真道。

  天生神,地生精者,物物得之。至於合天地精神,知神中有精,精中有神,能使真一不化者,唯至人为然。是谓无上真道。

  第九章一百五十言

  日火月水,日神月精,神魂精魄,天长地久。十有三之妙数,万物不能逃。一变一化,浮沉鬼神,日月相移。

  阳本於阴,阴本於阳,夏至阴生於天,冬至阳生於地,故水中含火,火中含水,神中有精,精中有神,在人为魂魄相抱,在物为天地长久。

皆十有三之妙数,万物不能逃。

但人不识其变,故阳穷於阳火,上而不能下,阴穷於阴水,下而不能上。

若知其变化,使龙从火出,汞出於砂,识心中之至阴。

虎从水生,银自铅成,识肾中之至阳。

自然龙虎相交,铅汞相配,内可以成丹,外可以成物,是谓浮沉鬼神,相移日月。

古语云:至人夺得造化意,手搏日月安炉裹。

又曰:五行颠倒术,龙从火里出,虎向水中生者。

以此。

  天地至真,吾始。未辟混合为一真。吾方守於元始,恍恍惚惚,吾不见十有三之妙数,自然之道,在吾三要。吾知其要,不知其妙。

  此言水火虽真而非真。

吾之至真自吾始。

未辟合而为真。

方是之时,孰为水火,吾方守於元始,恍恍惚惚,亦孰为十有三之妙数,及自然之道,相交相成,自一为三。

所谓三者,水一,火二,水火之交为三。

此之谓三要。

三要既成,亦自然配合,无使之者,在吾未尝不一,吾亦不知其妙。

此非故为不知,乃自然而成,虽不知可也。

  固定太初,守镇元始,道合元真,吾入无极无尽,炼成浩劫,妙一灵元。

恍惚之数,杳冥之真,自然之神。

生元始,终元极,太真妙数,元始真道,元始用之,至至成天成地。

  化炼水火,交养精神,足以为道矣,而未为至也。

所谓至者,必在固定太初,守镇元始,道合元真,入於无极,炼成浩劫,妙一灵元。

自然之神,无始无终,是数非数,是道非道,然后能变化万物。

吾元始用之,以成天成地。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四竟

  

   

  

  洞真部本文类 #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

  经名: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

宋李嘉谋注。

五卷。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与老子《道德经》实为二书。

仿老子《道德经》,分《妙》、《元》、《神》、《真》、《道》五篇。

李氏注解,逐章逐节,顺文衍义。

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真部本文类。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五

  道篇章一千言 #

  第一章一百九十七言

  真散道生,道还真复。真生道,道生真,真出道游,万物得普。

  真散为道,道有清有浊,有动有静,虽为散矣,然清者浊之源,静者动之基,本出於一。

若能知一,则道还真复。

自无而入有,则以真生道。

自凡而入圣,则以道生真。

及真出游於道,万物莫不皆得。

  八用从横,三元反复,始至大而无不细。道元周始,圆上方下,横中合一,道法自然。

  天地之始,本於四大,火风成形,居於东南。

地水成形,居於西北。

四大化为八卦,风结成木,木为火母,故震巽主之。

木者风之余气也。

地刚成金,金为水母,故坤兑主之。

金者地之余气也。

乾亦金居西北,艮亦木居东北,故四大分为八卦,八卦变五行,更相生,更相克,故曰八用纵横。

元清为天,黄浊为地。

天至阳也,夏至阴生於天。

地至阴也,冬至阳生於地。

清浊相交,法天象地,中立而为人,是谓三元返复。

道始於至大,其方无方,极於至细,无微不徧。

道周万物,天圆于上,地方于下,横中为人,三合於一,皆法自然。

  象帝元游,吾失元始。元道周还,复归元始。

  八卦既立,帝出乎震,齐乎巽,木气极矣。

风木相感,火德始彰,故相见於离。

火气成尘,尘结生土,致者莫知生,役者不自生,而寄之生也。

火非生土,火息而土自成,此致役於坤也。

土结为泽,泽润生金,金刚有声,故成言乎兑。

金土相配,金为水母,土之气互相克贼,故战於乾。

乾金既纯,水出金母,流而不息,故劳乎坎。

水既盈溢,将返于元,木为水子,母往就子,风水相和,水返於风,复归元真。

故曰始万物,终万物,莫盛於艮。

方其八用从横,帝自震出,周游八方,元始之妙,散於万物,故曰象帝元游,吾失元始。

及元道周还,物至艮而成岁功,人自精而化为神,乃复归元始之道。

  三一,六元,五化,八变,神道真一。

  三一为乾,六元为坤,乾奇坤耦,八卦始生。

乃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居于中,纵横八变,不失十五,是谓五化,八变,神道真一。

  道生道形,形复生道,道复生形,往来上下,道形道气,形气上下,吾道一周。

  众人之形,不能生道,终归坏散,虽天地之形,有不能免。

人所以贵於天地者,谓其可以役天地,往来上下,不为形气之所拘。

此其所以入火不热,入水不濡,合则成体,散则成章,道气形复归无有。

  道无用,德无为,用不已,为无极,迫成妙化,象上形下,元帝游中,终其始,始其终,帝元道还。不知吾生道复真得,入吾元始。

  道以无用为用,德以无为为为。

无用之用,用而不已。

无为之为,为而不息。

故能於不妙不化之中,迫成妙化。

迫成者,即成也。

此所谓不坏世法,而得真相者,人徒见其在天之象,在地之形,而不知帝游其中,终而始,始而终,物自始终,而吾无始终。

物自生灭,而吾无生灭。

以道复道,以真复真,入吾神始。

  一真八神,二十四道,七十二变。三元分用,八神同异,与道合真,一周无尽,元道长生。吾曰大道一,始终复吾常。

  一真为一岁,八神为八节,二十四道为二十四气,七十二变为七十二候。

天地人为用三元,刚柔阴阳错综八卦,虽其分如此,然其分皆因自然。

至其自然,至与道合真,周而不尽,生生不穷,故曰元道长生。

道之始终,虽散可以为千万,及其复一,则始终不失吾常。

  第二章六十四言

  道道不道,神神不神,不道道吾不见,不神神吾不知。

知者吾不神,见者吾不道。

道物,神物,鬼物,物物。

得道,得神,得真。

真复得神,亦得道,亦得吾无得,是谓元德。

善贷且成。

  道不可见,神不可神,不可见而自见,不可神而自神。

故妙空之中,非耳而听,非目而视。

一於妙觉,六用不分,根尘既销,灵光独耀,不道而道,不神而神,自然之妙也。

道降为物,其别有四,道物化其神,神物化其魂,鬼物化其魄,物物化其形。

形坏则物丧,魄销则鬼亡,魂衰则神散,独神不亡。

神全则道妙,穷尽幽显,不出此四者。

道物为仙真,神物为神灵,鬼物为幽爽,物物为万汇。

然是四者,亦可得道,得神,得真。

以其元本同出也。

至人不独能使物物得道,又能使真各得真,道各得道,吾以无得而得道得真,是谓元德。

贷者假以成之之谓,至人假道以济物,故曰善贷且成。

  第三章三十二言

  天元、帝道、地化,三宜。元生神,化生形,道生用。用无用,无为无不为。道应上下,帝用无终。

  在天为元,在帝为道,在地为化,三者合而成功。

天元在人为神,地化在人为形,帝道生用。

《易》曰:天地设位,圣人成能。

成能者,帝道生用之谓也。

用而无用,为而无为,以道而成天成德,故帝用无终。

  第四章十七言 #

  天地人鬼神,道混为元,始不可识,吾道久成。

  天地人鬼神,五者各各殊途。

然其始出於一源,混而为道。

及分为此五者,则有成坏聚散,囿於形数,要亦有终穷也。

唯其混而未散,则始不可识。

惟不可识,然后能久成。

  第五章二百十言

  元明化昧,道用隐显。元帝应用,万物得母,不知其子,谁知我祖。

  方其未始,有物昧密而未彰。

及元明化昧,生所既立,道由是隐,亦由是显。

若不了元明,随物丧真,元明为色所迷,则道自此隐。

若了元明,识知变化,虽生吾不知其生,则道由此显。

体此应用,谓之元帝。

万物逐末,吾独得母。

人所以逐末者,不知我从道出。

我为道之子,既不知子,孰知其本始。

  吾言於象妙元始。赤子归吾不去,类守元母,变化由变化,不隐自妙。妙起妙成,妙帝出入。

  若有拣择,则妙非自然,道恶拣择,故精亦妙,象亦妙。

象者物之成形者也。

物虽成形,吾之元始,未尝有散。

若能常不失赤子之心,如婴儿之未孩,使元始之妙,归吾不去。

知其子,守其母,用变化,由变化,吾不知其变化,使日用显然之间,不隐自妙。

起从妙起,吾不知其成,是谓妙帝出入。

  吾元元之大道,徼然不见。鬼道神帝,用无用,无用无穷,成帝妙用,神鬼不测。吾曰神其门,鬼其户,不见其道,不知其行。鬼行神游,妙常变化。

  元元之妙,万物受其役而不知,故其道可以役服鬼怪,帝制神明。

用於无用,用用不穷。

帝制万物,神鬼不测。

《礼》曰:鬼神之德,其盛矣乎。

视之不见,听之莫闻,然则物之不可测者,莫鬼神若也。

以鬼神况道,但其门户耳。

及其堂奥,岂得而知之哉。

不见其道,不知其行,如鬼行神游,妙常变化,近在目睫,而人莫知也。

  惚惚恍恍,万物之神奥。恍恍惚惚,万物之鬼宅。道行真化,杳冥之灵室。虚无至大,元居道安。神妙帝寂,耳目不可得。

  恍恍惚惚,谁知恍惚。

杳杳冥冥,谁知杳冥。

有知之者,则非恍非惚,非杳非冥,取之不禁,用之不竭,是谓神奥,亦曰鬼宅,亦曰灵室。

吾始化灵室,於无生有,元元之妙,一穴其真。

所谓穴者,开物成务之谓也。

虽穴其真,而元妙之本,不散不亡,以无象为象,故曰孔容。

以无神为神,故曰神帝。

虚无至大,虽散为道,然散不失元,故道无巨细,居之皆安。

虽帝用无方,然用不失神,故其用亦寂而不见,在於无中。

听不以耳,视不以目,耳目且不可得,况於声色之见闻乎。

佛书谓:空中无眼耳鼻舌身意者,此也。

  真人元妙,大道本微,动出应取,用无穷尽。道与物藏,不虚不实,不夺不取,器留不常,道还不休,吾故无穷若此。

  大道本微,用之不尽,则非微也中盖多寡有无,乃前尘分别之相,而不知道与物藏,非相可测,则大而小,微而广,虚而实,实而虚,夺而取,取而夺,非形器之所能留碍也。

至于形器,然后留碍不常,乃有大小广微之别。

道出形器,用之不休,吾故无穷若此。

  第六章一百五十九言

  妙变妙化,无所不妙。元变元化,无所不元。神变神化,无所不神。真变真化,无所不真。道变道化,无所不道。一变一化,无所不一。

  妙至於无所不妙,则妙在瓦砾。

道至於无所不道,则道在稊稗。

今指瓦砾稊稗,而谓之道可乎。

然瓦砾稊稗,未尝非形器之结。

识假者但见其假,识真者但见其真,若其结形,则与天地等耳。

所谓妙在瓦砾,道在稊稗,岂为过哉。

佛书论圆觉以为地狱,天宫同一净土。

涅盘生死,同一法性。

诸戒定慧,及淫怒痴,俱是梵行菩提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智慧愚痴通为般若,是为诸佛随顺觉性,此即一变一化,无所不一之谓也。

  一散无方,数不可及,谓之无数。六变三元为大变,六化三元为大化。

  一散无方,至於十百千万,以至於不可胜数。

若一一穷之,各言其异,则肝胆楚越,如是则虽谓之有数可也。

若返於一,原其皆出於道,则胡越之远未尝不同,如是则虽谓之无数亦可也。

役於形,涉於数,要必有穷,故变化之数,极於十八。

《易》曰:十有八变而成卦。

所谓十八者,六变三元之谓也。

卦之始画为三,因而重之为六。

卦始为三元,卦重为六变。

每爻三变,以三乘六,故十有八变而数穷。

天六变十有八,地六化十有八,合之为三十六,衍而十之为三百六十,皆穷於此。

日月之运,天地之数,皆穷於此

  一不可得,道不可得,真不可得,神不可得,元不可得,妙不可得,有得之是谓有得。上下交德,失吾所得。无得之是谓无德。

  道不可得,苟得无得,是谓得道。若觉有得,则为失得。有得得德,无得得道。

  一返道,道返真,真返神,神返元,元返妙。至妙无返,变化息矣。此道无上,吾曰最上。妙道得之,入於无始。

  返者,返有归空,返末归本,返流归元。

人所以随流下而忘反者,外物怵之尔。

苟外物无慕,则内重,则不流。

既不下流。

则必返上。

返返之极,至无所返,乃为至道。

  第七章一百十四言

  妙清元净,妙元清净,大本元清,妙净元妙。清净之返本,吾神复清净,道出清净,清净道生。

  物之本始,纯一不杂,虽非清净可名,而舍清净无名之者,故曰:妙清元净,大本元清。学道必自清净始,人能常清净,天地悉皆归,故曰:清净道生。

  清净妙宫,其间有清诤真法。真一不见,一不可得。清净不在於无数,妙道法清净,虽泛不杂,故无数亦不杂。

  清净妙宫,有清净真法,言世人不识清净之体,以无为为清净,故特出真法以破。

凡识所谓真清净者,真一不见。

若真一不见,则万法皆不可得。

万法既空,虽一亦不可见。

故无不清,无不净。

又曰:清净不在於无数,由世人以无数为清净。

自云求净净不可得。

故道家《定观经》偈曰:智起生於境,火发生於缘,各得真种性,乘流失道原。

起心欲息知,心起知更烦,若知知本空,知即众妙门。

又释氏《心铭》有曰:止动归止,止更弥动。

唯滞两端,宁知一种。

一处不通,两处失功。

迷有没有,从空背空。

今以两偈互相发明,即见清净真法。

《定观》偈云:智生於境,火发於缘,智与火即是吾之心智。

由智逐境,心缘物而情识,生方其未散,觉了之性与照明之种,皆从真出。

及其流散,乃失道原。

然自流注不可强绝,本是妙明,真一种性,流注自然,非有别体,若生心取合起念,息知心不可息,秪益烦挠。

故曰:起心欲息知,心起知更烦。

若知无明,本无有异,由吾自恋,乃失净体。

念念放起,念念皆空,则无始以来,赢重习气,顿然清明。

若总清明,即为众妙,释氏心铭,亦不异此。

盖言以止止动,动未可止,更添止心。

如此即滞两端,宁知净秽本空,动止本一,由吾自异。

故彼成异此,所谓一处不通,两处失功也。

若但舍秽求净,即秽不可除。

是迷有而入于有,从空而背於空矣。

此经云:清净不在於无数,虽道散而为百千万亿,犹无数也。

故有数亦清净,无数亦清净,盖物物本净,虽泛不杂,有数亦不杂,无数亦不杂。

  清净无为,无为清净。道为清净流物物之原。杂不混,散不失。清净道流,妙元清净之海。吾何不返逝矣。

  清净即无为,无为即清净,无为而为,谓之道为。

道为虽无不为,然不失清净。

道即物原,物物具道,杂而不混,散不失真。

惟体道者识之,故能返流全一,与道同流,归于清净。

大海无流不返,谓之返逝。

  第八章三十三言

  清净生动,动生清净,吾居清净妙动。

  静为动之体,动为静之用。

方其无事,湛然清明,不为静缚。

及其有事,应以无心,不随动转。

定观所谓处喧无恶,涉事无恼,此是真定。

不以涉事无恼,故求多事。

不以处喧无恶,强求就喧。

以无事为真宅,以有事为应迹。

此即净吾居,清净妙动之意。

  道流崄岨,发源清净,众动一流,清净普流,得之妙。

  水流既远,经涉崄岨,岂能保其必清。

然其源必清。

道流於物经涉世,故岂能保其必净。

然其本必净。

动虽众,然其流则一。

物虽多,然其致则一。

故曰:清净普流。

得之者无所不净,故曰妙。

  第九章一百七十三言

  流实动生,道虚清净。清净生虚,谷妙,谷流清净。

  动生於实,净生於虚,心虚则静,心实则动。

所谓实者,喜怒爱恶窒之也。

若内无窒,则中虚。

中虚未有不净。

庄子曰:室无天游,则妇姑勃蹊。

心无天游,则六凿相攘。

天游者,虚之谓也。

虚而应,故曰:谷无所不容,谷之妙。

  道帝流通,清净无碍。无数,无无数,应乎清净不敢违。

  净之所以为净者,以其应不失净。

唯应不失净,然后无所不净。

故道帝流通,周旋众有而不碍。

清净无数者,空也。

无无数者,有也。

应乎有无,不失妙净。

故经曰:常应常净,常清净矣。

  清诤妙生,灵虚一化。清净妙无,不知其始。妙无穷始清净,无穷始流返。吾无穷始,妙不可测清净,清净不可测妙。清净自然,自此得矣。

  清净生妙,涉於群有,然灵虚一化,有未尝有。清净妙无,扩然无际,不知其始,无而不无。故妙无终穷,是谓自然不可窥测。

  吾妙法清净生。生无穷运成天地,始一元生。清净妙流,一上一下,中含清净之妙。清净神虚。不形不气,清诤出入,定乎清净之天。

  本始之妙法於清净而生。

生不穷本,於无为而不尽。

无为未尝有为,而不离有为,以至运成天地,一上一下,而清净神虚,常流於其间,不形不气,宰制万物,出入清净。

故谓之清净之天。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

知其性,则知天。

又曰:存心养性,以事天。

天者,清净本始之妙。

不形不气,人患不能复性,性不复则心不尽。

不尽者,喜怒哀乐未忘之谓也。

由喜怒哀乐,变心为情,发不中节,情为主宰。

故心不尽。

若能於喜怒哀乐之中,随顺皆应,使虽有喜怒哀乐,而其根皆亡情,根内亡应之以性,则发必中节,而和理出焉。

如是则有喜非喜,有怒非怒,以至有哀乐非哀乐,是谓尽心复性。

心尽性纯,不谓之天,不可得也。

  元虚不动,一真普发。清诤妙通,道在其始。太一无穷,吾入清净之终始。神仙之道,清净毕矣。

  元虚自然,未尝有动。

至於一真普发,物物蒙赖清净,流通无有穷极。

知始无始,知终无终,由其太一,故曰无穷。

若知有始,则三际不断。

苟不断三际,则过去为始。

始既已往,见存为中。

中际不住,未来为终。

终者未来,触事成三。

安得清净,必三际断,其始无始,然后其终无终。

故曰:吾入清净之终始。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五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