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修科仪戒律钞

要修科仪戒律钞

  经名:要修秤仪戒律妙。原题朱法满撰。十六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玄部戒律类。

  目 录

  卷一

  部秩钞 #

  传经钞 #

  折传钞 #

  年限钞 #

  卷二

  写经钞 #

  存念咒钞 #

  讲说钞 #

  发心钞 #

  受持钞 #

  卷三

  卷四

  众戒及愿念合一千一百条

  卷五

  卷六

  卷七

  罪报科 #

  三元罪戒品目 #

  卷八

  斋名钞 #

  斋月钞 #

  斋日钞 #

  斋时钞 #

  法师钞 #

  都讲钞 #

  监斋钞 #

  侍香钞 #

  侍灯钞 #

  卷九

  衣拜钞 #

  礼拜钞 #

  坐起钞 #

  监斋钞 #

  食禁忌钞 #

  卷十一 #

  一治屋 #

  二治名 #

  三治所属 #

  四治室 #

  章表

  治病忌日 #

  卷十一 #

  章科信仪 #

  疾病请章次第 #

  避忌讳上章 #

  上章背向 #

  若用日者 #

  杂犯科 #

  上章笔砚 #

  案

  书符者 #

  藏章故本 #

  断章法 #

  卷十二 #

  饭贤缘第一 #

  造殿堂缘第二 #

  念道缘第三 #

  殗秽缘第四 #

  盗贼缘第五 #

  过咎缘第六 #

  善功缘第七 #

  度人出家缘第八

  卷十三 #

  杂科第一 #

  同学缘第二 #

  造坛缘第三 #

  碑阙第四 #

  卷十四 #

  饮酒缘 #

  断谷服药缘 #

  服符水断谷 #

  治祝缘 #

  卧枕缘 #

  卷十五 #

  道士吉凶仪并序

  通启仪第一 #

  吊丧仪第二 #

  疾病仪第三 #

  初死小殓仪第四

  入棺大殓仪第五

  卷十六 #

  梵诵三契 #

  礼忏文 #

  章法

  成服仪第六 #

  送葬仪第七 #

  安灵仪第八 #

  弟子归本观仪第九

  除服仪第十 #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一

  三洞道士朱法满撰

  部秩钞 #

  夫圣人应物,必资经教,不立真宝,成济何由。

口吐琼文,演兹灵秘,还淳反朴,要此凭心,就学有方,现於斯矣。

《生神章》曰:天尊以龙汉劫说洞真经、赤明劫说洞玄经、开皇劫说洞神经,此三洞尊经,备明奥典,随方教化,开度天人,能使六道归真,三乘体悟。

行有高下,法有浅深,三十六部,自兹彰着。

《真藏经》云:一者上清,二者妙真,三者太一,四者妙林,五者开化,六者仙人,七者黄林,八者上真,九者道教,十者上炼,十一者上妙功德,十二者道德。

此十二部经,蕴在大洞玉清境藏中。

一者洞玄,二者元阳,三者元辰,四者大劫,五者上开,六者内音,七者炼生,八者灵秘,九者消魔,十者无量,十一者按摩,十二者上通。

此十二部经,在上清境藏中。

一者太清,二者彻视,三者集仙,四者洞渊,五者内秘,六者真一,七者集灵,八者中精,九者无量,十者集宫,十一者黄庭,十二者小劫。

此十二部,属太清境藏中。

此则三洞着经,列於金格,七圣垂范,明乎玉篇,万劫一开,法随人出。

  《太真科》曰:太上老君以汉安元年五月一日,於鹤鸣山授张道陵正一盟威之经九百三十卷、符图七十卷,合一千卷,付授天师大洞真经二十一卷,授於已成真人。

《太平经》云:真人间曰:何为天经?何为地经?何为人经?何为道经?何为圣经?何为贤经?何为吉经?何为凶经?何为生经?何为死经?神人曰然:修积真道,道者,天经也,天者好生,道亦好生,故为天经;修积德者,地经也,地者好养,德亦好养,故为地经;修积和而好施与者,为人经,和气者,相通往来,人有财亦当相通往来,故和为人经也;修积上古、中古、下古道辞为道经;修积上古、中古、下古圣文为圣经;修积上古、中古、下古贤辞为贤经;其师吉者,为吉经、,其师凶者,为凶经;其师生者,为生经;其师死者,为死经也。

法由圣显,道寄人弘。

道经云: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当知人王有道,大道兴隆,人王无道,大道废矣。

  传经钞 #

  夫白羽黑翮,标出代之辞;金鱼玉龙,,岂常人之信。

可传而不可受,难见而亦难遵。

特由器宇浅深,缘生粗细。

元始明三乘之法镜,总括殊流;高上开二卷之微言,咸令反一。

《本相经》云:身者,三恶之根,神仙之本,一名良福田,二名蒺藜园,三名种子户,四名弃生门,五名道之域,六名脓血村,七名珍宝器,八名瓦砾盆,九名明智室,十名九夜昏人。

能知斯理,可名为真人。

然而有言无实,不可闻经;有实有言,乃可传授。

《升玄经》云:末世人民,有三可畏,宜善详焉。

一者道义嫉妬可畏,二者诽谤可畏,三者贪欲可畏。

道义嫉妬,则经法不行;诽谤法师,则使百姓信道不浓;贪欲财色,人所弃薄。

此三者,二在外,一者在内,除此三患,乃可传道。

《本际经》云:具十善愿,便可授之。

何谓十善愿?一者愿离世间秽杂境土;二者愿得出家,舍俗恩爱,随缘告乞,广建福田,常行慈忍,永离人我;三者愿逢胜友,引接开示;四者愿值明师,谧受上道;五者愿闻正法,如说奉行;六者愿见天尊,亲承圣旨;七者愿度一切,后己先人;八者愿以法音,广宣愚暗;九者愿诸众生,皆发道意,劝造经像,修营灵观,香花灯烛,随力供养,令诸未悟,普见法门;十者愿我此心,坚固不退。

具此十愿,乃可授之。

《升玄经》云:来世欲流通《灵宝内教经》者,有十一事,信着万民,尔乃可得宣传此经。

一者奉戒完具,内无毁灭;二者赈给孤老贫穷,有慈愍心;三者劝人远恶,修善殷勤如父子;四者不求名誉,称毁如一;五者幽隐之处,勤行礼拜,修诸功德,如处大众;六者不欺,使民信之如四时;七者总弃荣华,位不加身;八者舍远妻子,独处闲静;九者亲近贤智,博问善道;十者虽在幽冥,不可孤心,与贤者论议,莫自专执;十一者常行谦卑,恭敬於人。

是为十一事,通内教行。

又有十相,可传与此经。

一者好求胜法,从善如流;二者好近贤智,无猜疑行;三者聪喆,赏别真伪;四者谨慎,言不过行;五者柔和,少无过恶;六者能师胜己,无骄慢心;七者敬师重教,如贫得宝;八者能奉师长,不辞勤劳;九者己於先师,有报复心;十者殷懃请受,昼夜不懈。

是为十相。

又云:或在下贱,内有实德,人所未悉,其人堪持此法者,出在非意,人所不疑处,当传授此经。

《玉经隐注》曰:受经不敬,师资修之,亦无感而后生疾病及六畜之中。

《太平经》云:是其人而不传,名为闭天之道,其害在己;非人而传之,后蒙其咎。

《定志》云:是其人不授,令人与道隔;非人而趣授,现世被考责,二明犯科。

夫粗行易染,妙行难遵,学者如林,成者未一,才亏正典,即结罪科。

《女青律》云:受道不知轻重,传非其人,贪财受利,取人自益,借物不还,以为私宝,天夺算一千二十四。

  律曰:不得妄传经宝,授与於不信,泄真要诀,天夺算九万六千。

《黄箓简文》曰:未合传经而妄传,考由明梵曹;三被风刀,扬而强传,考由司正曹;赍信诣师,阶品未合,威势怒师,考由四明曹;不依俯仰之格,考由大仪曹;受经悭吝,不备法信,考由监天曹;不关盟五帝,私相传度,考由司杀曹;轻泄经目,放露天真,考由盟天曹;香灯不如法,考由威灵曹;不为经师,开度弟子三人,籍师七人,度师九人,并考由明威曹;为三师建功既足,年限又登而故蔽匿,断绝法门,考由太阴曹;受法之后,不建善功,考由明都曹;受法之后,不广开化,度物无名,考由下元曹;受法之后,不为三师立愿,考由明都曹;受法之后,不度一人,抑绝贤路,自取功名,考由幽都曹;身受经法,不安斋堂上座斗帐香灯,考由明都曹。

  《明真科》曰:受真文各用命缯计岁,余壹有关,考由玄曹。

  科曰:受真文,用金龙三枚,投於水府及山宅,不投三处,三官拘人,命籍有违,考九都曹。

  科曰:五帝纹缯,各四十尺,以关五帝为告誓之信,有违,考泉曲曹。

  科曰:用上金五两,以盟五岳为宝经之信,有违,考阴官曹。

  科曰:用金钱二十四万,以质二十四气,无金钱,铜钱亦可,有违,考都神曹。

  科曰:香灯以开九府,有违,考太阴曹。

  科曰:受经不持斋,有违,考太阳曹。

  科曰:天文秘重,非信不宝,故上圣以信效心,无信则为贱道,无盟则为轻宝,有违,考左右官曹。

  科曰:经不师受五帝,无盟妄披篇目,罪同窃经之科,考由明法曹。

已上诸条,难遵易犯,寻文抚卷,莫不寒心,端坐勿传,便为遏绝,始顺来意,十行全乖,进退思量,永炭交结。

况乃贪残之辈,鞬固为心,不问前人道行,唯欲弟子宝有,传经不上宝义,何曾借问制伐,既无启斋科信,宁有关盟轨则,弟子既见师例,后日亦学此传,不惧冥府书□,只觅名声财利,毁道败法,正由此人。

《西升经》云:迷迷以相传,辗转相授与,邪伪来入真,虚无像如有,自伪不别真,为贪利往守,非常正复忘,痴盲持自咎,如木自出火,还复自烧腐。

信哉斯言,幸相自励。

  折传钞 #

  《明真科》曰:受真文法信,当十分折二,以送祖师,又折二散乞贫人。山栖道士余信充香灯,为弟子立功,违犯,考三官曹。

  《太真科》曰:受天师治,割配领户,不得同自化十二之折当中,分其功十折五。进入天师治,宣示此令,咸使知闻,如其有违,五刑律论。

  《四极明科》曰:凡传上清宝经,受弟子信物,三分散之一分,投於山栖,以恤穷乏之士,一分供己法服,一分以为弟子七祖立功。

投物於山栖之日,当愿天下穷乏之人、清苦隐学,并早得道,度世升仙。

作己法服之日,当愿兆身与神仙同色,衣冠法服,得仙法则。

明灯捻香,当愿弟子及兆之身七

  祖父母,早离刀山、三涂五苦之中,升度南宫,反胎更仙,事事如法,克得道真,违盟负科,考及兆身。

  科曰:受上清宝经,质信诣师,未充科限。

受经之后,年数应传,皆不得受。

他信人已。

皆当传送先师,备充先限,然后乃得三分散之,尔若违科,考及七祖。

  《明真科》曰:受经之身,先信未备,后遇贤人,质信请受,皆当以所受之信,充备先师之限,余者可得为身法用,有违,考火官曹。

已上三处,折传不同,随经进退,今人十二折传,尽营身口,上慢下暴,轻脱之甚矣。

  年限钞 #

  夫圣人随劫,轮转感应,道交是真,乃传非贤,不授五称。

符曰:学道受经后四十年传一人,已延寿者四百年传一人,得地仙者四千年传一人,得天仙者四万年传一人,得无上道者四万劫传一人,太上灵宝大法传授之科备矣。

《登真隐诀》曰:天真授书,灵人授书,三千年六传,二千二百年传十人,千年五传,七百年三传,已上年限,并是圣帝相师玉籍金科,非代间可拟。

《圣纪经》云:夫有金格玉名者,则眼有日光,青齿白血;若上清有金书玉箓者,则背志如河魁,胸前有偃骨;若太极有丹简青文者,则手理有累人倒大之字方;诸有玄青紫名者,则眼有四规,中有紫光;若太清有玉籍者,则声有玉音金响,口方目圆;若太素有金名者,财白志见於腹,口中有紫气;斗中有玄箓者,心中有九孔,肺外锦文,颐下有玉丸,目中有绿筋,眉角有上干。

如此之相,仙真之流,出处行藏,本非尸解,传授年限,听可依前。

今日人师,促龄难保,预逢经教,芥子投锋;得在受书,盲龟遇孔,若约年限,恐与愿违。

但令行以慈仁,心怀至道,合前十愿,乃可授之。

  《登真隐诀》云:有至学之子,唯当勤心幽灵,启请玄师,才分苟合,必将感悟,得是众真应付之限,然后乃盟,盟而修,修而必终,吾将分金与之,为友不如此者,无烦强营,徒守之满笈,适足累其七祖,考河之石,弥增其多耳。

古人谓之皮好,吾今号为耳学,所以闻道则膝行,道寂则俱亡也。

夫道必须授受乃得,遵修者非为徒然,如世中禁术,若非传受,则用之不行,举此一言,足以深悟。

  《玄都律》曰:道士女官,身上佩吏兵,不得浪传授他人道法,若有至心精勤之人,听可若授,恶逆之人,三世被考。

《自然诀》曰:传授先斋三月,或十日、三十日、二十日竟,师与弟子俱登名山峰坛石上传经,弟子受经之后,若便有至人丹心好道者,乃赍宝信,求受可授,不须年限,竟而无其人,后听并传其法信,为一切作福田,不得师自私用,其罪深重。

  《明真科》曰:浮好三宝,执心不专,轻息经法,秽慢灵文;或传授弟子,不依科年;或不关天地,私传无盟,自作一法,违负四盟;或斋戒怠慢,傲忽上真,其罪深重,死被髡钳,循上剑树,八达交风,吹树低昂,足落刀山,往返无数,手体烂伤,痛不可忍,毒不可任,万劫当得还生下愚之中;或婴六疾,聋盲不聪,长与道隔,永远学门,转轮五苦,沉沦罪因,不得开度,长植恶根,非法传经,自招此考,师资贵爱,妙之道也。

  要修科仪戒律妙卷之一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二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写经钞 #

  夫龙章炳着,凤篆流慈,紫笔题篇,青林奏响,浮黎国土,广度天人,冶炼池中,高明智炬,皇人注之於曩劫,青童授之於往年,既开元始之章,便勒帝君之笔,法桥以架,福岸可登,抄写书治,於斯见矣。

《本际经》云:若复有人,纸墨缣素,刻玉镌金,抄写素治,装褫绦轴,流通读诵,宣布未闻,当知其人,已入道分,名书金格,列字玉篇。

大戒云:抄写经文,令人代代聪明,博闻妙赜,恒值圣代,当知今日,明贤博达,皆由书写三洞尊经,非唯来生得益,及至见在获福。

大戒云:抄写尊经,一钱已上,皆得七十四万倍报;万钱已上,报不可称。

然舍一得於万倍,常所赞叹,何况七十四万之倍,功德巍巍,富贵之家,可是虚受。

  《千真科》云:若写三乘经宝,本写大乘而写中小者,得五逆罪;本写小中令写大乘者,无犯。

  存念咒钞 #

  夫经出圣口,法乃凡修,妙意难详,粗心易滞,既立文字,必不孤然,部秩有殊,存念亦异,依所诵习,各明典制。

  一诵《本相经》,存咒。

先呜法鼓三十六通,礼经三礼,咒曰:玄玄至真道,清净归冲皇,天真洪曜集,百灵交景日,四辈倾心享,故集大仙质,天堂周时开,咸尔等检膝,妙品布宣化,拔度三涂出。

  二诵《黄庭经》,存念。

《四极盟科》曰:诵《黄庭经》,当烧香清斋,身冠法服,入户北向,四拜长跪,叩齿二十四通,上启高上万真玉晨太上大道君,甲今当入室,诵咏玉经,炼神保藏,乞胃宫华荣,身得乘虚,上拜帝庭,毕还向东,四揖太帝。

又叩齿十二通,上启扶桑大帝、旸谷神王,甲令入室披咏玉经,乞使静室,英芝自生,玉华实耀,三光洞明,万徧胎仙,得同帝灵。

毕,东向诵十徧为一过,一过竟,便还北向四拜,东向四揖,不须复启,若违科,风刀之考。

  三诵《老君经》,存念。

《太极隐诀》曰:先烧香,整法服,礼十拜,心存玄中大法师、老君河上真人、尹先生。

因《开经蕴咒》曰:玄玄至道宗,上德体洪元,天真虽远妙,近缘泥丸君,宫室皆七宝,窗牖自然分,清净常致真,驾景乘紫云,日月左右照,升仙长年全,七祖上生天,世为道德门。

毕叩齿三十六通,咽液三十六过,先心存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足下八卦神龟、三十六狮子伏在前,头巾七星,五脏生五气,罗文覆身上,三一侍经,各从千乘万骑,天地各有万八千玉女玉童卫之。

读经五百言,辄叩齿三、咽液三也。

  四诵《上清经》,存念。

《金箓简文》曰:读《上清经》,当北向,级前九拜,向东上座,左转北向。

《玉经隐注· 开经蕴呎》曰:微微玄宗门,焕朗彻崆峒,至道由静默,当见三素宫,大道於此成,骖景乘云龙,左右侍经人,玉女及玉童,身济不死津,解罗顺灵风,七祖及胎生,世为神仙宗。

《金箓简文》云:当叩齿九通,思九色云气覆满室,青龙白虎、狮子玄龟、仙童玉女、三界五帝之官,备卫左右,前后便行,乘天偃地而诵经,经竟,当从西面下床,礼如初。

《玉注》云:叩齿三十六通,咽液三十六过,先存徊风混合帝一、百神万真,然后读经。

  五诵灵宝经咒。

《金箓简文》曰:读《灵宝经》,当束向,经前烧香,礼三拜,北向上座。

《玉经隐注·开经玄蕴咒》曰:寂寂至无宗,虚峙劫仞阿,豁落洞玄文,谁测此幽遐,一入大乘路,孰计年劫多,不生亦不灭,欲生因莲花,超凌三界涂,慈心解世罗,真人无上德,世世为仙家。

毕,叩齿三十六通,咽液三十六过,存五藏五色之气,上注五星之精而读经。

  六诵《三皇经》。

《金箓简文》曰:读三皇文,当南向,经前烧香再拜,西向上床,左转南向。

《玉经隐注·开经蕴咒》曰:太上定神符,勒命天地惠,闻召不俟驾,万仙绦忽萃,招灵无小大,岂况於滓秽,清斋绝人事,眇然与神对,上升玉清宫,遨宴九遐外。

毕,《简文》云:当叩齿三通,思三色云气覆满一室,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备守四方,神童玉女,营卫左右,咽气三过而诵经,经竟,当东面下床,礼如初。

  七步虚。

《玉经隐注》曰:诵步虚经时,先叩齿三下,咽液三通,心存日月,在己面上,从鼻孔入洞房金华宫,光明出项后,焕然作九色圆象,薄入玉枕,彻照於十方,随我绕经旋回而行矣。

日从鼻左入,月从鼻右入,毕又叩齿如初,因诵命魔密咒。

百姓斋威仪云,命魔咒曰:黄中策气斩妖,宗察制强,精断邪翕,太上有命,太上房急召北帝,诣玉宫,受承威令,宣魔王五气,蓊郁与命,冲秘藏玉,文方就隆,三天运明,六天运终,贤者哉。

都讲可唱云:众官各思九色圆象,咽液三通,存命魔密咒,步虚如法。

  入出道户,存念《金箓简文》。

朝入道户斋堂,於户外,叩齿三通。

咒曰:四明功曹、通真使者、传言玉童、侍靖玉女,为我通达,道室正神,上元生气,入我身中。

便进《老子存思图》曰:四明功曹一人,通真使者一人,传言玉童二人,侍靖玉女二人。

《金箓简文》云:夜入道户,於户外向户叩齿三通。

咒曰:四上功曹、龙虎使者、正一生气、侍靖素女,夜有启请,愿开明童子、上玄少女,与我俱入黄房之裹,通达所启,皆使上闻。

便进《老子存思图》云:四上功曹一人,龙虎使者二人,侍靖素女一人,开明童子一人,上玄少女一人。

《金箓简文》云:出户,又叩齿三通。

咒曰:出阴入阳,万神开通,关启事讫,请闭黄房,侍静玉女,明备神宫。

《存思图》云:玉女者,是自然妙气,应感成形,形质明净,清皎如玉,隐而有润,显又无邪,学者真阶渐升,进退在形,出入在道,道气妙微,洪纤毕应,应引以次,从卑至尊。

故白日则玉女守宫,夜则少女通事,济度危难,登道场也。

《金箓简文》 云:夜出户左顾,又叩齿三通。

咒曰:玄上太阴,八窗开明,向有所陈,少女通灵,事毕复位,万神潜宁。

  讲说钞 #

  夫真经圣典,焕发诸天,玉字金篇,流传今日,道深甚奥,秘藏难开,若非大大能人,宁使迷迷见晓。

  一明背向者。《升玄经》曰:讲经之时,法师与经师对坐,座高五尺,坐时东西南北随便,以三拜为限。

  二明存思者。

《老君存思图》曰:上讲时,先存三色,次存三一,行道有六时,上讲恒三时,食后上哺人定,三时入斋堂,捻香,礼三拜,巡回依次坐。

坐竟,有众者法师,以板击席,仍放板膝前,临目握固,存头气青,两手气赤,两足气白,三气绕身讫。

次存三一者,三处之神,同一道也。

其道本一,应感成三,三界内外,无乎不在。

统化主物,号三天;太上宣教侍经,号三素;老君降人成德,号曰三一。

三一在人,人有三宫,头脑名为上元宫,其神曰夷;心内名为中元宫,其神曰希;脐下名为下元宫,其神曰微。

皆如婴儿,俱长一寸,静坐正拱,无欲无为,体无应有。

次存三师,先起向座,於座前礼三尊,三拜;次仍存经师、籍师、度师,各礼一拜,合六拜,乃登高座。

次存侍卫,登座大坐敛板,当以鸣鼓三十六通,咽液三十六过,临目见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足下八卦神龟、三十六狮子伏在前,头巾七星,五脏生五气,罗文覆身上,三一侍经,各千圣万骑、仙童玉女卫之。

夫存思为静念之首,入定为息虑之端,辩鉴神游,不疾而速。

座下以存三师三一,上座又思侍卫威灵,三拜足表三尊,六拜乖於四众。

今座下无劳存思,但三拜讫。

上座安坐,先存三一,次三师,后存威灵侍卫,稍将简要存思之法,心想易周,过事盘回,乃近时务,谨依旧典,书而述焉。

  三明赞诵。

《本相经》云:斋主请法师开讲,便起三上香宝香炉,诣法师前,三拜长跪,请曰:弟子等千载幸会,遭值法轮,元始遗教,流布於世。

今日某虽复奉道,希闻灵音,唯愿法师,流布慈泽。

法师许欲,升高座咏曰:

  弟子仰法师,敢启有所陈。众生暗塞久,思闻至法音。大慈开长夜,设化万劫新。主人建福斋,延及四辈人。

  法师升高座时咏曰:

  斋直道所务,妙品元始贵。

故设祖劫桥,广度诸民物。

尔曰设清斋,帐座罗五色。

天仙游诞上,五帝列方职。

功曹传符命,拥卫左右直。

我升龙舆座,玉梯附机息。

神霄助授护,天魔不举目。

五神不移动,披宣太上域。

  定座咏曰: #

  大道无为中,积气运起形。为众设桥梁,故遗无等经。修之得长乐,莫有三界生。烧去六尘垢,一心静念听。

  下座咏曰: #

  妙品演布化,迢迢霄玄音。

等受无碍智,三梁度黄津。

神霄功曹使,疲劳小停神。

三会因劳赏,当报不负言。

须启更当白,便曹未恚悬。

下座服居位,礼拜三宝尊。

  夫论修建福田,皆希言简事,要类以繁重,行者难遵。

今人唯受斋主拜请,兼以上座、下座赞咏,足得以成法事,何俟曲碎云为,故两存焉,恐情有去取耳。

  发心钞 #

  发心者,闻说大乘,皆须夷心注念,历耳虽言,是一悟入,即乃不同,有六种缘,缘行不等:一则或见邪托正,则知非正;二则或信邪是正,则以入邪;三则或闻大悟小,则入粗;四则或闻小悟大,则入妙;五则或从心进,乃白发愿,六则或从心退,乃自成咎。

亦由说有巧拙,亦由悟有浅深。

《本际经》云:若悟理明师,巧说诸法,无修无得,无灭无生,非有非无,非因非果,而有而无,非不因果,巧解因缘,假名中道,解此说者,能感异类。

如《本际经》云:天尊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

又如《本相经》所明,天尊於禅黎说洞玄真文,七十万劫不起于座,七百万众悉不迫注,十方龙王放光而来听法。

天尊弟子静惠云:龙兽尚复乐道,而况於人?言毕,龙王忽怒,兴云下雹,积高十丈,於是天尊布五色之气,结云成缦,上轩雪雹,不倾不动,说法如故,有此威神,十方通悟。

《本际经》云:若说小乘有得之义,生灭相法,有有有无,有因有果,如是说者,名为明师。

  《大真科》曰:当听法说,赏议五音,调和五德,时习赞咏,长远郑声,和言徐语,渐息静辞,诵咏灵文,应和法唱,久克玉响,世音之根永断。

若修经习业,以千文为先,讲说令通,度人济己,化物无穷,此为大乘之人,虽才议未堪,当发勇猛之志,愿得大乘,超出三界,勿恋小乘,贪着利养,乐人天乐,为私己之业,苟存细益,忘忽大功,为人斋章,规化观信,醉酒耽色,声味快心,假言大乘,实不能解,所学小术,妄求大成,误己堕苦可悲。

  《玄都律》曰:法师宣化天下,万民是救,苍生之道,不得贪财传奴婢等法,违律,考病一年。

若有德法师,为行清苦,上衣法服,理合供养。

大戒云:施散法师香油、斋食、法服一钱已上,二十四万倍报,功多报重,代代丰有,恒无穷乏。

一则若见邪为正,则知非正者。

如《真藏经》云:突放国王,恒信正道,妖人来,欲化王,令习伪道,变形腾空,音乐赞诵。

宫人彩女,观之迷惑,三七五旬,遂无悟醒。

王告之曰:汝是妖邪,急须早去。

妖人言:我是正道,劝王修善。

王曰:我闻有道之士,藏名匿迹,人众不知,正道杳冥,有形则伪。

命臣通灵,令与论说。

通灵曰:外道多伪,不足堪谈。

共论惠源,形无立所,仍即绝对,窜影逃踪,三千余人,更无敢出,自然磨灭,国内清正,信向大乘,当知邪不害正,其来久矣。

二则若信邪是正,则以入邪者。

如《真藏经》云:自通国王,行善智劣,为野狐所惑,野狐语群狐徒众云:自通国王,乐善弃恶,智浅不深,我有妙卫,能飞能隐,向王殿前,去地百丈,为人端正,谈空解义,使王布施舍命,摄归共食,可非上计?群狐徒众,俱声唱善。

狐王因诵幻术经文数百余卷,飞王殿前,去地百丈,坐虚空中,口诵经典。

国王眷属,大小悲泣,嗟叹无已,出国宝物,悉皆舍施。

复有三十余人,一时舍命。

狐王唱言:舍命之人,最是上士。

忽作疾风,死尸宝物,悉皆摄去,到群狐窟,共食人肉,复遣狐子,变作人形,赍宝市货,至屠儿行中。

猛狗争骨相啮,狐子心怕,不觉变形,狗便啮杀,屠儿惶怖,即告市官,官告州,州即申奏,王见宝物,俱皆自识。

王云:此物并将布施圣道,何故得在野狐手中?时有大臣,名曰仙灵,上白王言:前所说经教化,此是狐魅,但诵其文,不解其理,劝人作善,心口乖违,飞行殿前,即知虚伪。

王曰:错失奈何?仙灵曰:可集军众,围彼丘陵。

狐即变作人形,迎王再拜,猛狗来逼,变为野狐,狗即啮杀。

王命群臣,凿土窟中,大得实物。

当知王无深智,为邪所惑。

三则若闻大悟小,则入粗者。

如《升玄经》云:道陵所问云:众中小行者多,大心者少,若其不说,无由可悟。

若说大法,恐逢小机;如说小乘,复迕大行。

天尊曰:此其不难,机在请缘,不论多少。

小缘请者,即为说小;大缘请者,即为说大。

其中悟入,亦复无常,或有闻小悟小,或有闻小悟大,或有闻大悟大,或有闻大反小。

昔有善男女等八千四百余人,虽解信从,执求上道,起有得心,求无得想,封执大乘,人成不业,经四千余载,正得地仙。

四则若闻小悟大,则入妙者。

《升玄经》云:天尊云,我於始青之天大浮黎国初说法时,有一地仙,厥乃姓洪,名曰法起,为发教缘,请我开说。

我观其人,未宜说大,即随其心,说三杂经。

尔时大众,无亿数人,其中乃有一十八万六千余人,闻说小乘,深悟大道,即超三有,迥出道场。

五则若从心进,自发愿者。

《本际经》云:若有赞说,敷扬妙义,应当赞叹,称其功德,无使外魔,破乱其事。

又云:若讲其义趣,勿使法师遇诸横恼,明以资须,给其所乏,要令妙教,必得流通。

《本相经》云:天尊说法之时,八万四千之众心开意解,发无上正真之心而不退转,即除七十二结、百种烦恼。

又云:有长者子,名曰法龙,信解恭敬,有七十二万人,皆心务真空无上之道。

《真藏经》云:天尊说法之时,有三童子,发愿各别:一则惠力童子,发愿修习;二则宝明童子,发愿说经;三则山际童子,发愿学道。

经云:有惠力童子及诸眷属,俱发愿言,修习大乘,誓无退转,了诸法性,得到边底,悟解大乘,成无上道。

又有宝明童子,发弘愿心,讲大乘法,誓度众生,到解脱处,成无上道。

又有山际童子,勇猛精进,发弘誓心,学大乘道,修四大城,决五逆贼,除七惑鬼,杀十碍魔,剖无明障,刻三贼心,坚硬不退。

又云:有大弟子,修行读诵,讲说尊经,能生信心,常行不怠,当知是人,於诸尊所,施行功德,而种福田,无量劫来,尊师大乘,今遇此经,能生信心。

六则若从心退,自成过咎者。

《升玄经》云:有八百七十二人,闻说大乘,有八男子、十一女人,生不信意,从座而退,为天魔异道,惑乱其心,此辈即得重病,发毛随落,死入三涂,生辄聋盲,纵有耳目,好言善誉,初不闻见。

当知悟法深浅,总从心生,以此诸缘,足明证信。

  受持钞 #

  有四缘:夫以经文,谁而能入,虽云空有,非修不成。若以修持,要乎真确,行合规矩,道位迁升,秽慢灵文,罪罚明矣。

  一明读诵缘者。

《四极明科》曰:诵经当令言句相属,不得越略,天音失一句,更却一百言;而读失二句,却二百言;失至五句,却五百言,始就诵失一句,便诵一篇而补之,至三十犯,刀山之考。

又云:诵经当令目注经文,心念神真,不得临经,他念异想,以乱天音,三十犯,刀山之考。

又云:诵经千言以下,不得临经进饮;千言以上至五千言,得一进饮;五千言以上,得二进;万言以上,得三进;至三十犯,身被左官考;若至万言,神疲气极,得中住消息,后得续句竟篇,虽尔不得经宿残句,十犯,死入地狱。

诵经时,有善男女欲听者,得男左女右,东西异位,道俗殊别,不得男女混乱,同床共席。

要在出家人后,不得前行,有犯,身被左官考。

  《玄都律》曰:若通经语,论及世务,罚油三升。

又云:读经忽乱,请问败句,罚油五升。

《请问下》云:读诵如对太上,勿得傲慢狡笑,论及流俗荣利之务,侍经仙童即奏名於三天司直,三天司直上奏太上,三奏太上,子必失经,鬼神乱考,必不得以寿死,将何仙之有?又云:经不从师受,则侍经仙童恒司考人,殃及七世。

《金箓简文》曰:上座诵经,当礼经师、籍师、度师,各一拜,余如常法,皆始登座,一行之后,重诵经则不复如始也,明日更一过行之耳。

诵经之次,不得与下座交语。

经句不竟,亦不得中住,若住,后皆更从上始,五百言得进清饮咽液也。

此与前《四极盟科》稍有通塞。

《盟科》云:万言得中住,即从前始,前似稍通,此文全塞。

诵经时,得存念节度,并不犯科条,立有灵应。

《本际经》云:若复读诵此经,依经修行,昼夜不懈,是人所在之处,自然安乐,随所往生,得居净土。

又云:若复有人於此经中,受持一句,意乐讽诵,一念之中,即能灭除无量无边宿根罪恼。

譬如积夜暗室,一念灯明,暗暗皆尽。

若入大海,遭值恶风,诵念是经,风浪恬静;若入山林,逢毒虫猛兽,诵念是经,虫兽却退;若值盗贼,冤家相逢,诵念是经,冤仇换释;若在怖畏,诵念是经,鬼魅消却。

当知夷心注念,无不果克。

大梵国王,为国大旱,迎请尊经,以灭旱灾。

多恼国王,国多障难,迎请尊经,故疾新痴,并皆痊愈。

当知经有威神,诵念必应。

《太极隐注》曰:诵《道德经》,常有三万六千仙童玉女,侍经、烧香、散花,通致众仙。

《隐注》又曰:诵《道德经》万遍,云舆下迎,若不至,可一月三诵之,无不至者。

《真藏经》云:昔有玉印童子,烧香读诵此经,忽有仙童玉女,徧满虚空,一时来至,烧反风名香,赞咏灵文,惊动一国。

玉印童子安然不恐,今日建斋之家,亦选能人上座,诵经者虽妙极音句,座下者曾 不存心,或闹语哺哺,两两相对,或争色欲,或竞钱财,大德高枕安眠,低头踞傲,上既不能秉正,下则岂为虔恭。

一则交阙威仪,二则不生善信,三则主人鄙薄,四则宣考至身。

幸须三思,宁繁苦劝大德。

若能勉励法众,何虑不从,顷不切磋,是灭道法。

  二明听诵经之得益缘。《自然经诀》曰:听诵经人至章句辄心拜,随意愿念,唯令心苦,必有感应。

  《玄都律》曰:若听经倚据不正,罚油一升;若不注念清虚,心想意倦,为众所觉,罚油三升;若能心听诵,与自受持无别。

《本际经》云:若复有人,一心正念,听读此经,欢喜踊跃,得其义味,忘於寝食,不觉为久,当知此人,过去世中,已曾闻值,暂生下世,寄惠人间,不久仙度,终归得道。

  三明供养持经缘。

《真藏经》云:天尊问善明童子,有人将金玉重宝并悉舍施,此人功德以为多不?答曰:功德希有,然不及於此经中讲说,书写受持,供养功德,胜彼百千万倍。

此经名为惠力法城,善护群生,除邪惑障。

《本际经》云:若复有人舍家资财,或卖妻子,市诸香油、种种法具,及以斋食供养资给,持此经人所得功德,最为无量。

何以故?是人能成功十方天尊、出生众圣。

故《升玄经》云:供养持经者,功德相亚,次供给香油灯,奉上旛花。

《本际经》云:若有国王及以民庶殿堂帐座、宝盖旛幢、香花灯烛供养此经者,汝等四众及诸天帝、三五吏兵、天龙神鬼、金刚力士、侍经真官,应将徒众,随逐尊奉,礼敬供养,护其国土,保佑人民。

《本行经》云:昔有女人,奉受是经,晨夕诵习,夫恒供给香火,妇遂升天,受号今为梵行元君。

夫后命过,经入大山,具陈供给之功,妇即来,授夫是经,即升南宫,百年得生国王之家,大受经法,令为九宫真人。

又有贤士,受持此经,妇意吝惜,不与夫同,夫得升天,妇后化为饿鹰。

夫以化度,还为女身,受持经法,今为南极元君皇妃。

当知持经奉法,明明不虚,诽谤慢黩,自招其考。

  四明谤法缘。

《真藏经》云:众生不信法者,是为谤法,是为灭法。

不信根中而有三宝,不信去来而为真实,不信大乘而为根本,不信众生等天尊性,不信诸法寂灭无根、无因无果,不信众生从无量劫积种未形而无生灭。

如此不信,是名毁法,是名灭法,法不可灭,障法不见,名为灭法,既灭法已,而得身相,是为生死,轮回不绝,必堕地狱,无缘得出。

《本相经》云:若见经法,忽若土草,了无恭敬之心;见他行善,背面呰笑,永无助仰之性。

斯人从六畜中来,始得人形,故不信法。

《真藏经》云:往古劫时,有五贫士,不信经法,不信众生有真道性,不信众生即经妙法,不信众生不生不灭,不信众生心大如海,不信众生为太空聚。

如此不信,即得重病,生入暗狱,死入暗狱,食入暗狱,息入暗狱,诸善男女,各自思惟,勿生不信。

  天尊因作颂曰:

  为人不信法,毁谤於贤良。

死受郑都报,剑树碎形伤。

万劫无期出,魂神痛断肠。

叫声声不绝,狱卒染镬汤。

受报无休息,瞋眼四边张。

谁能受此苦,迷惑乱猖狂。

寄语修真子,修福永无殃。

  然圣人之言,本无虚诞,为不信法,自以招殃。

若更语云,经有万八千玉女玉童侍卫,益不信受,或以敞露,或杂世典,或不洗口手,或无护净,但不依读经仪则,即名诽谤。

《请问下》云:经污,不以香水洗沐,则魂魄奔落。

《本际经》云:若复有人,诽谤此经,生不信想,轻慢法宝,疑毁圣文。

当知此人,无量劫来,沉沦下鬼,受诸苦报,备历异形,始得受生,还於人道,愚痴触辟,无所解知,习恶种因,不能信受,所行非法,动为罪由,背正入邪,违真信俗,三官九府记入功过,书名黑簿死录之中;或在见世,恒萦诸苦;或犯王法,执击鞭笞;或在恶风,虫癞之病,忧厄恼难,贫穷困乏;或为外魔异道惑乱,其心虽在世间,人所弃薄,周诣游处,不值善缘,一失生道,永乖贤域,死入地狱,无有还期,受报幽牢,缄闭重槛,昼夜考掠,不睹三光;或抱铜柱,形体燋伤;或上刀山,痛毒难忍,冥冥长夜,万劫无出,纵得受生,还为六畜非人之类,永失人道。

总明经法,诸缘以毕,於此开经受诵,子细详之。

  要修矜仪戒律妙卷之二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三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科曰:俗人受箓,殆未闲科法,来谘所疑,随解实答,不得有欺,妄云不知。

必谏恶还善,劝是除非,不可阿党,为私害法,损己误人。

《九刑论科》一曰:高德道士、大治祭酒、八十一贤, 清斋登坛。

坛是崇虚堂所,皇灵之坛者,如是不须受法及箓而传箓治,唯二十四卷,悉微言要旨、三洞宝经、众符秘讳,悉应师受。

师是道民参受备者,盛德为师。

天师子孙虽是师,即皆为弟子之礼,天师子孙受众法,法信依百姓不得阙,阙则三官不悯。

  科曰:受诸券及自然券,后传券无有经,此谬妄之师。

券本度经,无经何券,师须写经,盟可为师耳。

年限未得为师,当为前弟子觅有经具足师。

不具足者,且稍受之,以足为期,不限师之多少,不格师之男女,师不得禁锢弟子,不得背叛本师。

背叛,受十苦之考,后生六畜之中;禁锢者,幽牢槛系,后生边荒。

愚痴之群,明各慎之。

  科曰:宝经禁重,万劫一出,天地促运,辅正须贤,七百年听传。

若有骨分,七年得传,三年之内,无有灾厄,四年可传,传得其人,人我共福,非其人同罪,俱入火灌风刀、万劫负石之役。

  科曰:凡事师,恒如两手捧物,当心勿有坠失。

师如父也,但奉道事师,有二种人:一曰名,二曰义。

凡言事道,系名师门,不修妙义,不修大功,不行无为,处处有滞,烦恼生死,不能知常,妄作致凶,此有名事师也;若专心凭师,动止依法,建大福田,济身度物,无为而无不为,所在通利,无诸障碍,长生不死,永享贞吉,此有义事师也。

  科曰:师与弟子言,皆称吾我卿弟子,弟子亦如此,天亲也。

凡事师门,外称弟子,内称名不称姓。

师之师,准祖师;祖师之师,准曾祖;曾祖之师,准高祖;高祖之师一号宗师。

宗师至弟子身,是为五代。

祖师至敬,一礼讯言语。

书略同,悉称弟子,不得慢言,若有违,七刑论。

  科曰:事先达与师同。先达者,言堪为师,崇彼如师,一名心师。问讯时,诸师并在,先拜宗师,次问讯祖师,次问讯籍师、度师也。

  科曰:弟子法身,通辞书疏,皆真书不得草。犯者,五刑论。道士敬先达,恒下师一阶。

  律曰:弟子谒拜於师,朔望皆朝服而朝,不得阳说阴私,背向异辞。

  律曰:道民箓生与师主期,失信,魂魄闭系水官五十日役。

  律曰:弟子见师不敬,不恭无礼,语言我汝,魂魄在水官拘闭六十日。考竟,灭算二纪。

  律曰:弟子见师,敬事如父母,师主见弟子,念之如赤子。违律,罚算各一纪。

  律曰:正一家三师者,一正一师,二天师,三度师。三五治箓,等三师也,通当有敬。违律,被考三十。

  律曰:弟子作书与师主,须启书,悉称名,不得轻慢。违律,考杖十五。

  律曰:道民与师主共言,语称道民,不得称名。违律,考一十。

  律曰:弟子别师主经月,晦朔及三元吉日不见师,须拜三拜。违律,师罚考一十,重病二十日。

  律曰:七世不同,得为师授度,七世尚同,不得为师,犯者,灭算三纪。

然看此律,直恐弟子有过,累於九祖父母,傍及师之祖先。

若弟子忠诚,七戒无犯,德合十行,骨相应图,父亦可以传其子,令能九祖俱仙,宁有算算之咎。

  律曰:弟子闻师有疾病、厄急、贫穷、雕悴,不能创心,则无仁孝,违负誓言,考五十日,重病一百日。

  律曰:道士不得来他弟子前,语骂及他弟子师长,皆须平正,若论善恶,人身中魂魄即去。违律,水官考病五十日。

  律曰:弟子他人前,语及师主、父母不善,身中吏兵即奏天曹,罚病一百日,考三十日。

  律曰:弟子得师书告,皆烧香执笏,整衣冠,拜三拜,发书读之,即是崇依上圣,弘道孝敬,乃合先圣心。违律,罚算一纪。

  律曰:弟子别师,经一月已下,皆冠带执笏问讯,不得白服随时。违律,罚油三斗;拒不输者,杖二十。

  律曰:弟子别师主,经一宿已上,五宿已下,皆整衣服,执笋再拜,问讯还如法。

违律,罚香五两,入三宝。

弟子向师主,皆称名。

弟子诣师,不得辄而坐,师命方坐。

违律,考病十日。

  律曰:弟子不得唤师作道士,皆言家师、和师、大师、尊师、师主也。

违律,罚油三斗,入三宝,考病十日。

弟子不得犯触名讳,若尊人问不已,宜须下声答名也。

违律,罚算一纪。

弟子不唐突师左右,左右有问察之神。

违律,罚算一纪。

弟子见师过失之事,当於深隐处长跪敛手恭谏请,不得在别人前,言师是非丑事。

违律,罚算一纪。

弟子与师共房,不得先在师前眠卧,不得在后起。

违律,考病五十日。

弟子於师处同食,不得先食,皆须师前、弟子后也。

若师命同食,弟子食听在前止住。

弟子随师起居、行止、游履,皆正当谦卑恭敬,不得斯须无有礼法,罚考三十下。

弟子事师,师年少,弟子年高,弟子皆应恭敬,譬如官长二千石、父母同等。

不得自恃高年,轻忽於师主,罚杖八十,主者宜科弟子。

师同在座席,若师起居行止,弟子起下地倚,不得晏然端坐。

违律,考三十。

弟子先未受法戒,或气类有等,或复耆年,后诣师法,便为师事,言皆称名恭敬,不得准前。

违律,考四十。

弟子先与师主姓族,同从弟兄孙侄,后诣师受法,皆须谦卑恭敬,言皆称名,不得比寻常。

违律,杖四十,主者宜科弟子。

与师亲属缌麻者,皆不得相为师弟。

所以尔者,受法;皆证三曾七祖父母,来盟子孙所受。

若违盟,九祖受考,殃及受法人身病百日。

弟子不得嗔怒嫉责忿恨师主,及怀恚恨在心。

违律,被考三十。

弟子诣师请道法,皆当冠带执笏,谦苦求请,不得辄尔。

违律,考四十。

弟子不得与师主诤口,违律,考

  四十。

弟子事师,师若来还,弟子皆当随路远近奉迎,不得端然晏坐,以待师主。

违律,罚考四十。

弟子与师同行,不得身践踏着师影。

违律三十。

弟子出入及所作事,每先启告谘审师主,不得自专。

违律,考五十。

弟子事师,皆当思念信实,不得犹豫二心。

违律,考三十。

弟子不得窃盗发泄师器具、笼笈、钱物、饮食、禁诚、科律。

违律,杖三十。

弟子与师主同坐,不得污唾左右。

违律,考二汗。

弟子侍从师主,若值宾客,弟子皆侍卫师左右,不得放抗大座,与凡无别。

违律,杖七十。

弟子受师法业后,道德成就,为人所崇,皆当谦谦,存忆师主勿忘恩。

违律,罚算二纪。

  律曰:道士女冠,年虽已老,受法卑下,行道不得在大法身小者前,其年虽少,法戒大者,可行於前,不得错乱。违律,考杖六十。

  科曰:大德名人,同住一处。

有狡猾弟子,若欲归依;或爱情未离,或枉被威逼,应须教习,各诚机宜。

或先令苦使,或诱引甜言,或独立坐忘,或摈令远去,或出经宝教授,或令斋戒治除,或惧自尊威,而令傍人抚接。

若终恶不改,而无进善之功,畜斯弟子,是灭道法,永须远离。

  科曰:若有弟子,爱乐正法,深经大义,咸愿欲闻,直以机在前缘,众根暗钝。

如此之善,预既发可,须安慰三戒、五戒,示静安心。

大德法师,是众生依止,若心性高者,而令低心下意;若动止强梁,而须折伏;若其懦弱,劝进勇猛。

既为众生父母,宁不殷慧,必契道场,永无退转。

  科曰:上清法师,不应授人大戒,不应受人依止,不应畜弟子,不应为人教授,不预评论众事,不得间夜自行,不得亲近邪见,当动止在法。

  科曰:所养弟子,弥加呵责,有大罪过,引五事责之:一我今呵责汝,汝须出去;二则出离之后,莫入我房;三则我纵无人,亦不用汝作使;四则我之生前,莫至我所;五则我能引化三涂五道,终不与汝共语。

此之呵责折伏,为行之甚,不用分外,非法考打枷棒,悬首反缚,昼夜打骂,律无此条,伤大慈种。

若师主使令弟子,沽酒买肉,坐贩卖,牧牛养马,并为邪淫,驱使弟子。

弟子可言,以此所作,非天尊行,某不敢为。

师若有嗔责,可须舍去。

  科曰:恶行弟子,教不知悔,其行有十:一则为恶不耻,二则见善不修,三则闻谏弥甚,四则动非威仪,五则强梁我慢而无恭肃,六则懒惰狠戾,七则友非忠信,八则游习奸淫,九则好乐屠戮,十则醉乱尊卑。

有此十种行人,是破道法。

若不为恶,能伏勤苦,清旦入房,除小便器,朝中日暮,三时问讯,求有所习,随用驱使,不辞劳苦,渐盈大器,积德成真。

有此弟子,绍隆正法,广以赞叹。

  科曰:男女官各得依止,男官依止男官,女官依止女官,大法者为师。

每一旬,至师所受教训。

至时,整理法服,赤心灵宇,恭敬谨肃,直诣师门,不东西异向。

至师门已,通白云某弟子问讯。

师知已,乃端严衣帔,烧香於诵经之室,命弟子令进。

进至师前,安详三拜,问讯云:师比者起居安不,德无损和。

师无他故,乃答云:比日亦无亏礼诵。

若有疾苦,随事应答。

弟子若有罪过,先闻师耳,可云:汝有某事,可加诫诲,令其改革。

弟子拜谢乃云:不能自厉,劳师诫勑。

又拜谢云:从今以去,不敢复犯。

若是斋前,设斋。

斋后,无所施设乃便。

去再拜云:愿师以自珍重。

师重诫云:所在之处,勤行斋戒,以自慎护,勿起骄慢。

唯然起退,三步乃始转去,不得更入他房,归至本观,以师诫悔之言,示众大小,不得藏匿。

若女官无大法,不解传授者,可诣男官。

请受有高德女官、男官,亦得请诣受法,俯仰之格,男女官通用。

  科曰:师主大德若从远归,命所使先到观中,令知归至,弟子则整衣帔出观迎接,当以大小顾望,不得无故掩人不备。

  科曰:弟子有所启白师主及同观外观大德,皆整衣至房。房闭,当屈指细细打户三过,停少时不闻人声,更三过,又不闻人声,又三过,不闻则退。

  科曰:弟子之礼,师主有客,当即拂拭床席、机褥,洒扫前后,师主令命,客进乃命。

  科曰:弟子之礼,师主令过授物事,师主若立,则立受;师主若坐,则长跪受。

  科曰:参省师主大德,皆再拜侍立,命坐则拜而坐。更问他故,则起立而答。皆条直身体,并脚敛手。

  科曰:进尊者之房户,知在房中或库内,若不闻声,警咳发觉,如不问则退,若问称名启白,命入则入,房开则开,闭则闭。

入户正视尊者,不得左右斜顾。

  科曰:出家之人,常合忠正,出入动止,五正为先:一正己身,二正门徒弟子,三正观中良贱,四正四远众法,五正顽愚俗人。

能正己身为物轨,则能正弟子,承禀有仪;能正观中,大小从顺;能正四远,法义称扬;能正顽愚,广增慧解。

能如此者,名为道士。

若身既不正,为物所憎,弟子不教,却贱师至观主,恒无禁忌,大小贵贱混淆,不存信义,四远同皆厌恶,欺陵愚蔽,增长罪目,不能广立威恩,却更诱引他家子弟奴婢,或图物入己,或私与交关,不依正义立身,恒以邪僻为行。

有如此色名,为逃课凶贼,共所防戒,如不可惩,国王有法。

  要修科仪戒律妙卷之三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四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众戒及愿念合一千百条

  夫经以检恶,戒以防非,总任枝流,难以取用,撮其机要,易可寻求。

《登真隐诀》云:戒者,遏秽垢之津路,防邪风之往来。

《千真科》曰:出家之人,不交世俗,不求名利,不作有为功德,静思入定,降伏外魔,名为净戒,是真实法母。

观身大戒云:有经而无戒,犹欲涉海而无舟檝,有口而无舌,何缘度兆身邪?夫学者不知寻经戒,是未悟真要之根,长梦而不觉,可为痛心矣。

《千真科》曰:出家之人,能持三戒、五戒、九戒、十戒乃至三百大戒等,一戒之中,各有二十四善神之所拥护,天人供养,不犯众恶,有不信戒者,众恶故犯,罪结冥阴,劫劫受生,堕落盲道。

违戒奉戒,得福获罪,不问道俗,至理无偏,其功等尔。

《易注》云:洗心曰斋,防患曰戒。

《本际》云:圣真所修,必名为教。

凡夫所行,名之习业。

施教造业,一而无二。

所谓一戒,是发无上自然道意,如是正因,最为根本。

又有二戒,所谓二观,气观、神观,即是定、慧。

又有三戒,所谓三舍,舍身、命、财。

又有四戒,谓四寄心,慈、爱、善、忍。

又有五戒,所谓五念,思道,清静;思道,离诸色欲;思道,动与俗反;思道,无有禁忌;思道,非形声法。

升玄又有五戒者:若见色利,荣华粲彩,以戒掩目;若闻好恶之言,五音之属,以戒塞耳;若有八珍之馔,甘香之美,以戒杜口;若愿想财货、七宝、奇珍,放情极欲,以戒挫心;若忆奸淫,贪趣恶事,以戒折足。

能行此五事者,七祖生天。

又有六戒,所谓六度:勤、信、雌、终、拣争、离酒色等。

又有七戒,所谓七觉:知一,知三,知凶,知吉,知俗,知道,知有无。

又有八戒,所谓八能:能受非不自申,能让德於人,能不欲人所欲,能容无理不争,能远无道、藏身幽处,能不达心,能不负经戒,能不伐口、闭塞六情。

六度生六通三十八戒,亦曰六觉,亦曰六慧。

闭塞六情者:第一戒者,目无广瞻,乱诸华色,亡精失童,光不明彻;第二戒者,耳无乱听,混於五音,伤神败正,恶声啼吟;第三戒者,鼻无广丰,杂气臭腥,易有混浊,形不澄正;第四戒者,口无贪味,脂熏之属,浊注五神,藏腑愤溃;第五戒者,手无犯恶,不窃人物,贪利入己,祸不自觉;第六戒者,心无爱欲,摇动五神,伤精丧气,体发迷荒。

此六戒者,身之大患。

六度生戒者:其一者,见人穷急,度其死息,见世明达,能制凶逆,年命长远,世享无极;其二者,见人穷乏,寒饥困急,损己布施,令人富贵,福报万倍,世世欢乐;其三者,含血之类,有急投人,能为开度,济其死厄,见世康强,不遭横恶;其四者,施惠鸟兽,有生之类,割口饲之,无所爱惜,世世饱满,常在福地;其五者,度诸蠢动,一切众生,咸使成就,无有夭伤,见世兴盛,不履众横;其六者,常行慈心,愍济一切,放生度死,其功甚重,令人见世,居危得安,居疾得康,居贫得富,举向从心。

此六戒者,皆以心通智慧,能施其德,行合自然。

六通者,天为洞视,则天明智高,慧洞无穷,自上自下,四面八方,无所不照,无所不明,虽曰一通智慧,而五色总焉。

天洞自然,故无损伤。

人则法天,目中朱童,亦有五色之光,人不持戒,六觉之气,不通人孔窍,智慧未开,广视五色,则眼童飞扬,光精昏翳,令人目盲。

故设是戒,以度天人,咸使男女,得闻法音。

欲得过度,年命长远,当奉是戒,勤行勿忘,慎勿色视,放荡目神,每自制御,爱养眼童,思真静念,令通智慧,洞观虚空,持戒制己则五色归身,五色自归则无伤损,保尔年命,可得无穷。

天尊言:地为洞听,智远慧闻,故响应天上,下彻四方,无所不穷,无所不闻,虽曰一通智慧,而五音总焉。

地洞自然,以生五音,朕而不动,故无损伤。

人则象地,耳中则有五声之神,人不持戒,则智慧不通。

不可乱听五音之声,五音使人五神飞扬,耳中空废,隆隆悲鸣,五神啼泣,致令耳聋。

故说是戒,以度天人,咸使男女,普闻法音。

欲得长寿,当持大戒,以制耳神,勿为多听非法之音,静听妙经神真人章,令通智慧,洞响太空,持戒制己则五音归身,五音自归则耳无恶声,保尔年命,刻得长远。

天尊言:束为洞空始阳之气,气出於空,智明慧辽,故曰洞空,洞远无碍,不可得穷始青之气,虽曰一通智慧,而五气总焉。

空无所纳,故无损伤。

人虽有形,形亦法空,鼻有黄宁辟非之神,人未持戒,则智慧不通。

未入智慧,不可杂食臭腥之物。

臭腥之气,使人鼻神壅塞径源,易有断绝,明梁不通。

故说是戒,以度天人,咸使男女,得闻法音。

欲度诸苦八难之中,当受是戒,以制鼻神,勿多受臭,涤荡明梁,道引生气,通明智慧,洞气入空,持戒制己,则众气归身,众气自归,与气混同,长保身命,终不毁伤。

天尊言:西为洞虚少阴之气,气出於虚,智微慧朗,故曰洞虚,虚之无碍,洞远难穷少阴之气,虽曰一通智慧,而五味总焉。

虚无不入,虚无不容,人虽法虚,身不持戒则智慧不通,智慧未入则五味为患,贪啖脂熏,五神不安,致有倾危,年命不长。

故说是戒,以度天人,咸令男女,普闻法音。

欲得长命,当持大戒,以制五神,慎贪五味,甘其脂熏,涤荡五脏,每令清凉,身有智慧,则五味和香,内则恬夷,年命不伤。

天尊言:南为洞清太阳之气,气出於清,智清慧开,关而洞清,故南有赤帝洞阳之庭,冶炼万物,受炼而明也。

人不持戒则智慧不通,智慧未通则心神振动,生於爱欲,使人迷荒,丧神伤命,寿不得长。

故说是戒,以度天人,咸使男女,普闻法音。

欲得长寿,过度诸患,当受是戒,以制心神,除情遣欲,弃尘入清,通明智慧,六觉开津,身入洞清,与气自然,保尔年命,永得长存。

天尊言:北曰洞微,微生於玄,智远慧深,微而洞真,阴察罪福,主人生元,手法四时,上应天关,天关恒转,手亦动焉,手有大神,接生方盈,运人四大,观人败成,人不持戒,智慧不通,则摇动人心,众恶并生,手作不觉,贪窃自营,致有智命,不终天年。

故说是戒,以度天人。

欲得长寿,过度恶根,当奉是戒,以制手神,通明智慧,心自开明,手不贪穷,恶根不生,应天顺气,身入自然,保尔年命,永得长存。

《升玄经》云:太清九戒者,第一戒曰:身不得秽浊不清,耽染欲境,蒙冒身祸,诞纵自恣,甘恶为非,绮丽华饰,所便细滑,濡自适,无有厌足,不知动入罪网,不能自觉,身之罪大,不可称计,不得身犯,不得教令於人,摄意持戒,终身奉行。

是吾太上太上太一第一戒也。

第二戒曰:心不得兴恶想恶念,不得形想评想,贪欲务得,蒙冒财利,贪毒阴贼,谋议非法,淫邪偏僻,意不平等,嫉妒愚痴,自是狠戾,浊欲饕味,无有厌足,不知动入罪网,不能自觉,心过之罪,大无有极,不自心兴,不得教令於人,摄意持戒,终身奉行。

是吾太上太上太一第二戒也。

第三戒曰:口不得妄言善恶,咒诅骂詈,欺诳妄语,幻惑两舌,斗讼告诉,持人长短,自作是非,生灾造害,兴生无端,败街道法,歌诵嗟咏,吟啸叹息,贪美恃味,无有厌足,不知动入罪网,不能自觉,口过之罪,大无有极,不得口犯,不得教令於人,摄意持戒,终身奉行。

是吾太上太上太一第三戒也。

第四戒曰:手不得杀害众生,蚑行蠕动含血之属,皆不得杀,劫略强取,夺盗偷窃,取非其物,拾遗取施,执持兵器,兴用非法,不知动入罪网,不能自觉,手过之罪,罪之莫大,不自手犯,不得教令於人,摄意持戒,终身奉行。

是吾太上太上太一第四戒也。

第五戒曰:目不得视非道非法非义,荣华容饰,淫视女色,照曜盈目,贪欲洋溢,绮丽珍宝,淫邪妖孽,不正之色,目为后,主收百凶,来致祸毒,罪衅臻集,一皆目致,心、目、口、手,致殃祸主,动为祸端,收罪之府,不可不迮,不可不伏,不可不慎,不可恣之,不知动入罪网,不能自觉,目过之罪,罪之莫大,当宣目戒,劝化一切,一能戒目,心想息灭,想灭意空,空意无着,无着入无,便得道慧,摄意持戒,奉行勿废。

是吾太上太上太一第五戒也。

第六戒曰:耳不得听八音五乐,淫声妖孽,乱正亡国,妖伪之乐,无有厌足,不知动入罪网,不能自觉,耳过之罪,罪亦复大,不自耳犯,不得令教於人,摄意持戒,终身奉行。

是吾太上太上太一第六戒也。

第七戒曰:鼻不得贪香恶臭,妄察善恶,不知动入罪网,不能自觉,鼻过之罪,罪亦为次,不自鼻犯,不得教令於人,摄意持戒,终身奉行。

是吾太上太上太一第七戒也。

第八戒曰:足不得蹈不义,不践非法,不涉恶履非,妖惑境界,不知动入罪网,不能自觉,足过之罪,罪亦为次,不自足犯,不得教令於人,摄意持戒,终身奉行。

是吾太上太上太一第八戒也。

第九戒曰:身不得放情任意,强兴神物,攻非其敌,精消神散,三气亡逸,放情纵恣,无有厌足,不知动入罪网,倾宗灭族,不能自觉,如斯之罪,罪之莫大,不自身犯,不得教令於人,摄意持戒,终身奉行。

是吾太上太上太一第九戒也。

十戒者有五,《定志》云:度十戒法,法师居南,弟子向师三礼,礼毕,请曰:愿见成就,授以十戒,当终身奉行,誓不敢有违。

於是长跪心存,见十方大圣,在於上方,乃擎拳谛受,法师烧香,便为说戒:一者不杀,当念众生;二者不淫,妄行邪念;三者不盗,取非义财;四者不欺,善恶反论;五者不醉,常思净行;六者宗亲和睦,无有非亲;七者见人善事,心助欢喜;八者见人有忧,助为作福;九者彼来加我,志在不报;十者一切未得道,我不有望。

是为十戒。

受者并云:弟子某甲受,终身奉修。

又礼师都毕。

  要修矜仪戒律妙卷之四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五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天尊曰:能受是十戒,修行如法,十方天官,无不卫护,必致得道。

子若逼世累,不尽十者,九八七六,乃至於五?择其能者。

然五戒之福,福亦难称。

《大戒经》云:修斋求道,皆当一心请奉十戒,谛受勿忘,专精默念,洞思自然,勿得杂想,挠乱形神,能如是者,便当静听:第一戒者,心不恶妬,无生阴贼,检口慎过,想念在法;第二戒者,守仁不杀,愍济群生,慈爱广救,润及一切;第三戒者,守贞让义,不淫不盗,常行善念,损己济物;第四戒者,不色不欲,心无放荡,贞洁守慎,行无点污;第五戒者,口无恶言,言不华绮,内外忠直,不犯口过;第六戒者,断酒节行,调和气性,神不损伤,无犯众恶;第七戒者,不嫉人胜己,诤竞功名,每事逊让,退身度人;第八戒者:不得评论经教,訾毁圣文,躬心承法,恒如对神;第九戒者,不得斗乱口舌,评详四辈,天人咎恨,伤损神气;第十戒者,举动施为,平等一心,人和神穆,行常使然。

十善劝助戒者:一者,劝助礼敬三宝,供养法师,令人世为君子、贤孝、高才,荣贵巍巍,生为人尊,门族昌炽;二者,劝助治写经书,令人世世聪明,博闻妙迹,恒值圣世,见诸经教,能诵章句;三者,劝助建斋静治,令人世世芳盛,香洁光明,容眸绝伟,天姿高秀;五者,劝助法师法服,令人世世长雅,逍遥中国,不堕边夷,男女端正,冠冕玉佩;六者,劝助国主父母,子民忠孝,令人世世多嗣,男女贤儒,不受诸苦;七者,劝助斋静读经,令人世世不堕地狱,即升天堂,礼见众圣,速得反形,化生王家,存意所欲,玩服备足,七祖同欢,善缘悉会,终始荣乐,法轮运至,总行仙道;八者,劝助道士众人经学,令人世世才智洞达,动静威仪,常为人师;九者,劝助一切布施谏诤,令人世世寿考富乐,常无怨恼;十者,劝助一切人民,除嫉去欲,履行众善,令人世世安乐,祸乱不生,疾者自愈,仕官高迁,为众所仰,莫不吉佑,门户清贵,天人爱育,神魔敬护,常生福地。

《请问》云,太上十戒,以授仙公:一者,不得嫉妒胜己,抑绝贤明;二者,不得饮酒放荡,秽乱三宫;三者,不得淫邪颠倒,好贪细滑;四者,不得弃薄老病穷贱之人;五者,不得诽谤善人,毁攻同学;六者,不得贪积珍宝,弗肯施散;七者,不得杀生祠祀六天鬼神;八者,不得议论经典,以为虚诞;九者,不得背师恩爱,欺诈新学;十者,平等一心,仁孝一切。

能奉此十戒,分明立愿,无不必报。

又有十恶戒不可犯。

一者,饮酒淫色,贪欲无已;二者,阴贼世间,讪谤道士;三者,轻师慢法,傲忽三宝;四者,窃取经书,妄宣道要;五者,借换不还,欺诱万民;六者,杀生贪味,口是心非;七者,不孝,背恩违义,犯诸禁戒;八者,诵经忽略,喷嗃自是;九者,责望人意,瞋恚四辈;十者,意断经旨,损益圣典,不信宿命,快情所为,秽慢四大,不念生道。

是为十恶之戒。

犯之者,或见世为鬼神所枉杀,阳官所考治,居安即危,履善遇恶,百事不偶。

十二可从者,《大戒经》云:作诸善功,当行十二可从,而得度世。

第一者,见真经出法,开度一切,便发道意心,愿后世得登大圣;第二者,常行慈心,愿念一切,普得见法,开度广远,无有障翳;第三者,好乐经教,探远览达,意志坚明,开化愚间;第四者,遵受师训,广开劝化,令入法墙,远离盲道;第五者,信向玄妙,尊奉经诀,晨夕诵习,无有怠倦;第六者,不务荣华,断俗因缘,专心定志,所营在法;第七者,勤诵大经,愿念一切,广开桥梁,为来生作缘;第八者,恒生善心,不邪不伪,无嫉无害,无恶无妒;第九者,所在堕生,常值圣世,与灵宝法教,相值不绝;第十者,洁身持戒,修斋建功,广救群生,咸得度脱;第十一者,学业广览,宣通同法,预以天人,普令开度;第十二者,常与明师,世世相值,受教宣化,度人无量,一切善心,皆得道真。

十四治身之法者,《请问上》云:与人君言则惠於国,人父言则慈於子,人师言则爱於众,人兄言则悌於行,人臣言则忠於上,人子言则孝於亲,人友言则信於交,人妇言则贞於夫,人夫言则和於室,人弟子言则恭於礼,野人言则勤於农,贤人道士言则止於道,异国人言则各守其域,奴婢言则慎於事。

三十六戒者,《老君禁戒》云:行无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动,上最三行;行无名,行清静,行诸善,中最三行;行忠孝,行知足,行推让,下最三行。

右九行第一,八十一章,集合为道舍,尊卑同科。

上备者,神仙;六行者,倍寿;三行者,增年不横夭。

戒勿怒喜,邪与怒同;戒勿费用精气;戒勿食含血之物,乐其美;戒勿贪宝货;戒勿伤王气;戒勿违道;戒勿为物动;戒勿枝形名道;戒勿杀;戒勿名功。

上最九戒。

戒勿为耳目鼻口所误;戒勿贪高荣强求;戒常当谦下;戒勿学邪文;戒勿学百事,当详心,勿调谑;戒勿求名誉;戒勿轻躁;戒勿盈溢;戒勿恣身,好衣美食。

中最九戒。

戒勿为诸恶;戒勿多忌讳;戒勿祷祠鬼神;戒勿恶贫贱,强求富贵;戒勿强梁;戒勿自是;戒勿与人争曲直,得争先避之;戒勿称圣名大;戒勿乐兵。

下最九戒。

右二十七戒第二,共合为道渊,尊卑同行。

上备者,神仙;持十八戒,倍寿;持九戒,增年不横夭。

合为三十六戒。

又有十二禁:禁淫戏不节。

淫戏不节,使神气不专,伤於魂魄,魂魄伤则喜虚狂发。

禁大笑大呼。

大笑大呼,使神气飞扬,伤於肠气,肠气伤则喜惊悸振慑。

禁悲愁恚怒。

悲愁恚怒,使魂魄不行,伤於五脏,五脏伤则志意悖乱妄语。

禁大醉大饱,大醉大饱,使神气不藏,伤於六腑,六腑伤则痈疽妄起。

禁久忧久思。

久忧久思,使神气失常,伤於阴气,阴气伤则喜自恐惶。

禁久言久语。

久言久语,使神气越泄,伤於阳气,阳气伤则惚恍喜忘。

禁久立。

久立,使神气竭绝,伤於骨髓,骨髓伤则蹙侗流关节。

禁久坐。

久坐,使神气结闭,伤於筋脉,筋脉伤则腰臂肌骨不仁。

禁久渴。

久渴,使神气根爽,伤於心,心伤则喜喘悸,胸满逆气。

禁久视。

久视,使神气扰乱销散,伤於精,精伤则溢精泄或不乐。

禁久卧。

久卧,使神气并积,伤於肌肤,肌肤伤则喜咷心战栗。

禁久听。

久听,使神气寡不理,伤於志,志伤则喜忘不存,喜悲泣。

老君曰:能行此十二禁,乃可存精气,集神灵,驾六龙,驰窈冥,观九都,后土庭,乘浮云,入太清,宿虚无,捷六丁,入仙府,得长生。

四十五念者,《法轮经》云:若学神仙,思念无量,普得长生,身与我神,入定妙通;若奉师宗,思念无量,普得训励,身与我神,同受制度;若奉经教,思念无量,普得聪慧,身与我神,同得升仙;若见讲说,思念无量,普得瞻听,身与我神,了解玄义;若见斋戒,思念无量,普入法门,身与我神,内外清肃;若见行香,思念无量,普入芳盛,身与我神,不履秽尘;若见三光,思念无量,暗冥普消,身与我神,长处光明;若见雨注,思念无量,普得洒润,身与我神,得天癊流;若见行云,思念无量,普得癊覆,身与我神,同入云轮;若见素雪,思念无量,普居洁白,身与我神,凝气成真;若见霜露,思念无量,保贞不落,身与我神,无不制伏;若见净水,思念无量,普得沐浴,身与我神,洗垢除秽;若见大江,思念无量,普注渊泽,身与我神,无不包容;若见太山,思念无量,普得障遏,身与我神,栖托岩,穴;若见树木,思念无量,普无凋悴,身与我神,郁成茂林;若见种植,思念无量,普得滋长,身与我神,学日成生;若见果林,思念无量,普得成就,身与我神,结实生根;若见飞鸟,思念无量,普得空行,身与我神,时生羽翮;若见禽兽,思念无量,不生害心,身与我神,隐学幽林;若见宫阙,思念无量,普得瞻仰,身与我神,转轮诸天;若见城社,思念无量,普得入朝,身与我神,修整严饰;若见台馆,思念无量,普瞻八极,身与我神,洞见幽微;若见灵坛,思念无量,普履法门,身与我神,得道无为;若见童子,思念无量,普得出家,身与我神,同得道真;若见道士,思念无量,普弃荣累,身与我神,早得飞仙;若见贤人,思念无量,普推贞义,身与我神,教化齐同;若见圣人,思念无量,普得其道,身与我神,通真达灵;若见盛年,思念无量,普不衰老,身与我神,长保劫年;若见美女,思念无量,转身为男,身与我神,守贞入真;若见仗乐,思念无量,普无哀忧,身与我神,静默宫商;若见王子,思念无量,普得从容,身与我神,转轮王家;若见富贵,思念无量,普得丰足,身与我神,侩散功德;若见贫人,思念无量,普离穷厄,身与我神,转人欢泰;若见厨食,思念无量,普得饱足,身与我神,口无爽味;若见平地,思念无量,普得安寂,身与我神,种植并生;若见屋舍,思念无量,普得癊覆,身与我神,宫宅整饰;若身暮卧,思念无量,普得安宁,身与我神,同静虚空;若朝起居,思念无量,普得晓明,身与我神,同光太阳;若服衣裳,思念无量,普得严饰,身与我神,同生羽服;若戴巾帽,思念无量,普得冠冕,身与我神,同戴华盖;若着屐履,思念无量,普得乘风,身与我神,足蹑紫云;若见乘船,思念无量,普得济度,身与我神,不拘桥梁;若见乘车,思念无量,普不步行,身与我神,同策飞轮;若见乘马,思念无量,普得飞步,身与我神,乘云驾龙;若见太清,思念无量,普蒙虚泊,身与我神,飞升金阙。

四十五念,功齐天地,数法自然。

五十二愿者,《消魔经》云:若见居家妻子,当愿一切早出爱狱,摄意奉戒;若见饮酒,当愿一切制於命门,以远祸乱;若见彩女,当愿一切守情忍色,志慕在贤;若见淫人,当愿一切除弃邪念,翘心禁戒;若见妇人,当愿一· 切忍割浮华,乐道自娱;若见贞人,当愿一切履信正化,自入法门;若见众人,当愿一切推仁无争,怀道安世;若见善人,当愿一切时刻存念,仰轨其道;若见恶人,当愿一切弃凶即吉,不犯王法;若见贫人,当愿一切损己施惠,后受大福;若见富人,当愿一切救济万物,世世受禄;若见贵人,当愿一切承其教旨,悉合典训;若见贱人,当愿一切勤修匪懈,各得所为;若见帝王,当愿一切奉仰王道,孝如父母;若见宰相,当愿一切受其教制,四方归仁;若见兵甲,当愿一切各念仁心,天下让贤;若见王子,当愿一切日歌太平,系国承家;若见贤人,当愿一切履行其道德,为世宗师;若见信心小学,当愿一切明解法度,得道成仙;若见栖山道士,当愿一切悉见道门,速得升进;若见教化,当愿一切亲受圣教,皆为渊博;若见圣人,当愿一切尊礼侍见,诸国并瞻;若见仙人,当愿一切真道悉成,飞升天堂;若见城郭,当愿一切严整修饰,以道为基;若见大国,当愿一切归崇慕德,若水注海;若见小国,当愿一切知止虚冲,安其所居;若见市朝,当愿一切群贤云萃,悉弘正道;若见靖舍,当愿一切功德巍巍,天人得志;若见斋戒行香,当愿一切道德日新,庠序邪正;若见诵经,当愿一切尽上高座,咸闻圣旨;若见经教,当愿一切各各受读,礼习普见;若见楼观,当愿一切洞视十方,无所隐藏;若见高山,当愿一切立德如彼,无复退转;若见大海,当愿一切智思无量,辅成家国;若憩茂林,当愿一切学成师宗,养徒敷教;若见净手,当愿一切常执经卷,无时暂辍;若见善口,当愿一切耽咏洞经,日新不厌;若见动足,当愿一切超步三界,飞行上清;若见靖止,当愿一切灭景停真,安闲空寂;若见饮食,当愿一切弃累入净,存得道味;若见犬藏,当愿一切除其灾害,施为福田;若见疾病,当愿一切以道自安,免此苦厄;若见死丧,当愿一切学道常存,济度三涂;若见渔猎,当愿一切不为罪始,终入无为;若见夷狄,当愿一切宾主中国,不生边地;若见少年,当愿一切及时学问,遂成盛名;若见老病,当愿一切以道摄生,不更衰老;若见三光,当愿一切普明灵曜,暗冥即消;若见云雨,当愿一切惠泽盈溢,无所不宜;若见素雪,当愿一切常居洁白,逍遥自在;若见灵风,当愿一切蕴怀披散,德流遐迩;若见净水,当愿一切洗垢清虚,平等其心;若见名香,当愿一切受兹芳盛,众秽萧然;若见好华,当愿一切乐散诸圣,相好具足;若见车马,当愿一切得道无为,乘凤驾龙;若见弦歌,当愿一切玩经散说,以道娱乐;若见福食,当愿一切无不饱满,世享天厨,德流主人,如水归海,宗庙遐长,常居贵盛,世与四辈俱生王家;若见致施,当愿一切祸灭九阴,福起十方,德如山海,莫不兴隆,七世生天,子孙贤忠,富贵巍巍,所欲皆从,学道飞仙,驾云乘龙;道士坐外,当愿我等四大合德,同体道真,长在玄都,师友自然,济度十方,天下受恩,逍遥有无,洞观妙门。

一百二十九戒者,《升玄经》云:远身行,离口过,除恶念,拔逮根,绝声色,舍爱欲,放玩习,洗垢秽,宽斗局,开迫迮,广心性,缓促缩,勿的莫,省诸劳,却诸累,无疑想,迮动作,伏汲汲,厌诸端,断诸障,灭诸迹,宽诸见,暗诸智,遏诸蔽,原诸痴,止诸漏,扫诸患,愈诸疹,去诸计,罢诸求,伐诸株,斩诸种,刈贪冒,尽沈吟,散结束,脱烦恼,制意移,无诸可,无不可,为无为,无诸我,无不我,无彼我,无空想,无昏惑,无淫想,勤可行,不疑空,平好丑,不邪还,常住无,绝心想,习胜意,善防害,不乱转,不吾念,不彼念,不悠想,无常准,无常的,无遗顾,不追怀,无犹豫,忍不忍,无是道,绝无想,常住无,无无为,行无行,作无作,想无想,兴无兴,无际止,无际行,无际作,无际想,无际住,察诸性,了无根,如无相,不可满,以不可满而自整,当无想,以过止,观一切,皆虚空,心无欲而常仁,不以有净无。

已知一,能除一,不於一,而起相,如因一,人无际。

知因无际入无为,知因无为入虚无,知因虚无为灭尽,知因灭尽成为道,知因成道为最大,知安为安,知安为乐,知乐不复忧,知无忧为泰。

损附着,艺意态,休是非,不嫌贰,弃众累,废诸盖,割诸连,刻因缘,慎心转,事无事,无亲疏,等善恶,寂无想,不我想,无常住,一於无,止无止,住无住,无际兴,缕观法,为同无,知有本无,知因无际入灭度,知因最大为了无,知奉无为极。

此一百二十。

下明九戒一处众爱之中,心在道戒之藏;处忧患之舍,心在善救之堂;住暗冥之室,志在断灭之户;倚不固之屋,心在方便之护;坐蛇虺之地,心在舍远之径;居虎豹之薮,心在福德□□;□□□□□,心在观灭之庵;立口口□口,口在荆棘之园;口口口口口,心在铠捍之障。

是我持戒者也,行智慧方便,拔死生之难,绝一切想,灭一切念,归无所灭,至真之道也。

老君百八十戒者,本为盟威等说。

老君曰:人生虽寿万年,不持戒律,与老树久石何异?宁一日持戒为道而死,不犯恶而生,持戒而死,上补天官,尸解升仙。

世人虽为王公之位,死有重罪,无益魂神,魂神受罪。

正一道士,明而奉行。

持戒之时,弟子沐浴,勿食五味、五辛,改衣服。

弟子当执礼师教,伏地听受禁戒。

禁戒受已,当写一通,讽诵奉行之。

师曰:诸贤各明听,天下万物,无有长在,人生有死,物成则败,日出则没,月满则亏,从古至今,谁能长存者,唯有道德可久耳。

今日亦善,今月亦善,今时亦善,诸贤亦善,师宗亦善,弟子亦善,万神备具,吏兵皆到。

今以老君故,以教诸贤者故,今以万民惜命故,以弟子善心故,授禁戒重律诺诺,当三赞之,然后说戒。

戒曰:弟子不得多畜积,不得盗取人物,不得妄取人一钱以上物,不得畜猪羊,不得食五辛,不得作草书与人,不得以药毒害人,不得妄摘花果,不得与兵人为亲,不得金银器食,不得轻慢弟子,不得妄语言,不得独食,不得知人婚姻事,不得持人长短,不得言人阴私,不得劝人令死自尽,不得因恨杀人,不得自用,不得自骄,不得恶口骂詈,不得厌治病,不得裸形浴,不得竭水泽,不得慢老人,不得调戏,不得阿党所亲,不得门户别居,不得妄骂人作奴婢,不得印奴婢面,不得快人死,不得张目视人,不得面誉、背处论人之恶,不得以毒药投渊水江海中,不得亲疏他人之尊,不得强乞、扰乱百姓,不得为世人作礼头主,不得干知星宿占相天时,不得教人淫泆、别离夫妇、当视弟子如其子,不得吐苦向人,不得夺人冥中火,不得毁人成功言是己得,不得讹訾人器物以为不好,不得择饮食以为好恶,不得为人在来恶言,不得预论人间仪典不直之事,不得冬天发掘地蛰、藏自守非急,不得妄行,不得妄上树,不得以污秽物着井中,不得贪恋居家。

不得诽谤良人为奴婢,常当慈念万民,无知如虫,当勤求生,昼夜勿倦。

不得破坏钱物,当勤避恶人,当勤服食,无为断谷,断谷为不死道。

不得以书字之物投於厕前,不得多舌,不得探巢破卵,不得与兵人为倡,不得为人作忌讳,不得祠祀鬼神以为侥幸,不得妄入湖海中浴,不得淫泆家相往来,不得录毒药着器中,不得无故走马驰车,不得妄挝打六畜众生。

不得手团食,每得万民,当愿令主人坐得福人,呼汝为师尊,顾畏於人,勿自轻躁,世人并恶,善人至少,汝勿悒悒,道自护汝,人为恶向,汝但以善相向,善之攘恶,如水浇火。

不得向弟子论人食好恶,无事不得妄多受人礼费,不得妄开决陂湖,女弟子不得为男弟子畜衣、衣不过三通,不得自往治病、病家当自来求汝,不可食众生肉,唯菜食为常。

行道无家,居可宿诵百八十戒,神卫三重,慎所投止,先行视之。

入人家,当先问主人尊老名讳,不得多广求宝物,不得饮酒,不得反叛、去本逐末,不得淫犯人妇女,不得杀生蠕动之物,不得烧败一钱以上物,不得以食物掷火中,不得以足踏六畜,不得多以书相闻,不得以火烧田野山林,不得知军国中事、占吉凶,不得妄伐树,不得数见王公官长,不得贪财物,不得饮食过度,不得贩卖奴婢,不得自习仗乐,不得言人恶事,不得别离人家,不得投书谗人,不得自贵,不得妄凿地毁山川,不得掩人目,不得希望人物,不得评论师,不得慢经教,不得观六畜交阴阳,不得以势陵人,不得带刀、军中不从此律,不得轻瞋恚,不得立小便,不得乱头行游,不得祝人令死,不得以秽污之物调人,不得说人父母本末善恶,不得言人阴私事,不得独与宗族为亲,不得与世俗人赋敛,不得为人图冢宅及起屋,不得教人渔猎、伤害众生。

不得视弟子有偏,人有物与甲,乙不得恨人不与己。

不得与世俗人共相群党,不得驰骋世俗、吊问死丧,不得择好舍好床卧息,不得訾人物恶、自言己物好,不得惊怛、令人恐惧,不得县官中伤人,不得强取人物、以为恩施,不得轻行望游、日月驰骋,不得笼鸟兽,不得穿人家壁、看人妇女,不得塞井池。

不得妄发人书读之,当念恩令我长生而勿妄,当令人入名山学。

不得积聚财宝、以招凶祸,不得藏埋器物。

不得枉於人,当勤避嫌疑,当更相顺如父母、兄弟、姊妹。

不得平地然火,不得布枪棘着道中,不得向鬼神妄行作礼,不得多畜世俗占事八神图书,不得溺生草上及人所食水,不得寡妇相亲,不得妄假举人物以为礼赂,不得为人保任券支,不得为人作辞讼、知人事,不得高声厉言、每当含颜而笑,不得取人密谋之书读之,不得惊骇鸟兽,受人食饮,每烧香,常为百姓请愿,令天下太平,若有人骂汝,汝但勿答,人设谤汝,汝但自内修大道,勿忧恐怖,天下有灾变,水旱不调,勿得患厌之。

汝至百姓家,不得希人饮食,不得与女人冥室中共语言,无事不得聚会饮食,见人杀鸟兽,当生大慈,心愿济度。

不得轻慢贤圣,吾当度汝,汝遇真人,贤圣尸解,每当从道,勿习俗礼一事,当念清俭,法慕清贤,度食忖饮。

不得积聚物,当易事易供养,勿多难。

入他国,必先问所禁忌,不得独行,行与人俱,勤诵百八十戒,不得作劫贼。

老君语于吉曰:往古诸仙贤圣,皆从百八十戒得道。

百病戒者,《老君虚无经》云:是以圣人求福於未兆,绝祸於未有,盖灾生於稍稍,病起於微微。

人以小善为无益,故不肯为;以小恶为无损,故不肯改。

小善不积,大德不成;小恶不止,以成大罪。

故值出一百病,使知其所坐也。

百病者:喜怒无常是一病,忘义取利是一病,好色坏德是一病,专心系爱是一病,憎欲令死是一病,纵贪蔽过是一病,毁人自誉是一病,擅变自可是一病,轻口喜言是一病,快意逐非是一病,以智轻人是一病,乘权纵横是一病,非人自是是一病,伤易孤弱是一病,以力胜人是一病,威势迫协是一病,语欲胜人是一病,贷不念偿是一病,曲人自直是一病,以直伤人是一病,恶人自喜是一病,怒喜自伐是一病,愚人自贤是一病,以功自与是一病,泯人有功是一病,以劳自怨是一病,以虚为实是一病,喜说人过是一病,以富骄人是一病,以贵轻人是一病,以贫妬富是一病,以贱讪贵是一病,谗人求媚是一病,以德自显是一病,败人成功是一病,以私乱公是一病,好自唵噫是一病,危人自安是一病,阴怀嫉害是一病,激励旁悖是一病,多僧少爱是一病,评论非义是一病,推负着人是一病,叉拒钩巨是一病,持人短长是一病,假自祝誓是一病,施人望报是一病,无施责人是一病,与人追悔是一病,好自怨争是一病,骂詈虫畜是一病,蛊道厌人是一病,毁訾高才是一病,憎人胜己是一病,毒药酖饵是一病,心不平等是一病,以贤唝嗃是一病,追念旧恶是一病,不受谏喻是一病,内疏外亲是一病,投书败人是一病,谈愚痴人是一病,烦苛轻躁是一病,擿捶无理是一病,好自作正是一病,多疑少信是一病,笑颠狂人是一病,蹲踞无礼是一病,丑言恶语是一病,轻易老小是一病,恶能丑对是一病,了戾自用是一病,喜好嗜美是一病,喜禁锢人是一病,鬼魅谀谄是一病,嗜得怀诈是一病,两舌无信是一病,乘酒纵横是一病,骂詈风雨是一病,恶言好杀是一病,教人毒害是一病,干预人事是一病,孔穴窥视是一病,借不念还是一病,负债逃窃是一病,背向异辞是一病,喜抵捍戾是一病,调戏必固是一病,故迷误人是一病,探巢破卵是一病,刳胎剖形是一病,水火败伤是一病,笑盲聋喑痘是一病,教人嫁娶是一病,教人擿捶是一病,教人作恶是一病,含祸离爱是一病,唱祸导非是一病,见便欲得是一病,强夺人物是一病。

老君曰:能念,除此百病,则无灾累,即为百药矣。

下出百药者:体弱性柔是一药,行宽心和是一药,动静有礼是一药,起居有度是一药,近德远色是一药,除去欲心是一药,推分引义是一药,不取非分是一药,心离僧爱是一药,好相中用是一药,为人愿福是一药,救祸济难是一药,教化愚蔽是一药,谏正邪乱是一药,诫勑童蒙是一药,开导迷误是一药,扶接老弱是一药,以力助人是一药,与穷正分是一药,矜贫伤厄是一药,位高下士是一药,言语谦逊是一药,恭敬卑微是一药,不负宿债是一药,愍慰笃信是一药,质直端严是一药,推直引曲是一药,不争是非是一药,逢侵不鄙是一药,受辱不怨是一药,推善引恶是一药,推好取丑是一药,推多取少是一药,称叹贤良是一药,见贤自省是一药,不自彰显是一药,推功引苦是一药,不自伐善是一药,不泯人功是一药,劳苦不恨是一药,怀实行实是一药,覆蔽阴恶是一药,富有假乞是一药,崇进胜己是一药,安贫不怨是一药,不自尊大是一药,好成人功是一药,不好阴私是一药,得失自观是一药,阴德树恩是一药,生不骂詈是一药,不评论人是非是一药,好言善语是一药,灾病自咎是一药,生不价携是一药,施不望报是一药,不骂畜生是一药,为人祝愿是一药,心平意等是一药,心静意定是一药,不念旧恶是一药,匡邪弼曲是一药,听谏受化是一药,不干豫人是一药,忿怒自制是一药,解散思虑是一药,尊奉老者是一药,闺门恭肃是一药,内修孝悌是一药,蔽恶扬善是一药,清廉守分是一药,好饮食人是一药,助人报忠是一药,救日月蚀是一药,远嫌避疑是一药,恬恢宽舒是一药,尊奉圣文是一药,思神念道是一药,宣扬圣化是一药,立功不倦是一药,尊天敬地是一药,拜谒三光是一药,恬惔清净是一药,仁慎谦让是一药,好生恶杀是一药,不多聚财是一药,不犯禁忌是一药,廉洁贞信是一药,不烧山伐木是一药,空车助载是一药,直谏忠信是一药,喜人有德是一药,救与穷乏是一药,代老负担是一药,除情去爱是一药,慈心怜愍是一药,好称人善是一药,因富布施是一药,因贵为惠是一药。

右百药,劝人遵之。

是以圣人虽处幽暗,不敢为非;虽居荣禄,不敢为利;度形而衣,量腹而食矣。

观身三百大戒云:元始天王授之太上道君,道君传太微天帝,帝君受戒时,颂三首云:

  智慧起本无,朗朗超十方。结空峙玄霄,诸天挹流芳。其妙难思议,虚感真实通。有有竟不有,无无无不容。

  智慧恒观身,学道之所先。眇眇任玄肆,自然录我神。天尊常拥护,魔王为保言。晃晃金光躯,超超太上仙。

  智慧生戒根,真道戒为主。三宝由是兴,高圣所崇受。泛此不死舟,倏欻济大有。当此说戒时,天真并稽首

  要修矜仪戒律妙卷之五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六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下说三百大戒,约三元:下元一百八十,中元三十六,上元八十四。

不得杀生蠕动之虫,不得饮酒,不得淫犯百姓妇女,不得盗窃人物,不得嫉贤妬能,不得背师恩爱,不得不忠其上,不得罔其下,不得欺枉同学未解之人,不得轻慢弟子,不得口善心怀阴恶,不得说人过恶,不得重贵七宝、不散施四辈,不得乐人钱财衬物为己重担,不得畜刀杖兵器,不得养六畜,不得金银器食饭,不得死厚葬体骨,不得贪乐荣禄,不得烧败世上土中之物,不得以世间堪食之物投水火中,不得贪世滋味,不得食五辛,不得为草书,不得以粗物易人好物,不得知预军国事物,不得设权变谋,不得无故见王侯,不得干知天时、指论星宿,不得以火烧田野山林,不得无故摘众草之花,不得亲近恶人,不得无故伐树林,不得人中多语、言参流俗,不得人中独食,不得与世间婚姻事,不得习世间仗乐,不得泄人阴恶私鄙,不得妄求视人书疏,不得与女人独语独行,不得与女人同行、行必有宗,不得与女人同坐、男女同居,不得与女人同食、交借衣物,不得亲教女人,不得说人祖父过恶,不得面誉世人,不得以毒药投渊池江海中,不得亲宗族,不得疏异姓,不得落子伤胎,不得因恨报怨,不得偏爱弟子,不得聚集人众,不得投书潜世人,不得自贵,不得自骄,不得自是用性,不得为世间妄多忌讳,不得希望人物,不得竭陂池,不得评论师友才思长短,不得轻慢经书、訾毁法言,不得薄贱老病,不得弃薄乞人,不得恃威势以陵世间,不得阿党所亲,不得父母别门异居,不得瞋恚弟子,不得恚责世人,不得骂人为奴婢畜生,不得扣奴婢面、伤其四体,不得快人过失,不得敛酷、烦伤世间,不得为人图山丘宅,不得占知世间吉凶,不得去就背向,不得与世人群处,不得无故见贵人,不得夺人所欲,不得驰骋流俗、求誉世问,不得庆吊世间、求悦众人,不得仍他人之功名为己德,不得卧寝金宝雕床,不得名人饮食好恶,不得惊怛百姓、妄说衰厄,不得惊怛鸟兽、蹙以穷地,不得惊怖老小,不得轻陵官长有司,不得预人间、论议曲直,施惠不得追吝,不得游遨无度,不得妄登高楼,不得笼飞鸟走兽,不得塞井及沟池,不得快人家丧祸,不得以棘横人行道,不得祠祀神祇,不得向神鬼拜,不得裸形三光、妄呵风雨,不得换举人物、不还债主,不得断割人财,不得观人为恶事,不得禁人为善事,不得诸天斋日、不斋戒念道,不得违六斋月中斋,不得违经教、科戒、禁律,不得为人作词讼,不得信人、以患世间,不得唱论人恶,不得笑人顽闻贫贱,不得以意增减经戒一字、天司夺算,不得妄生语言,不得劝人谋叛君长师父,不得傲慢三宝、轻忽天尊,不得劝人不孝父母兄弟,不得矫称、自异号为真人,不得信用外道杂卫、邪鬼不真,不得衣服盈筐,不得谤人学道,不得无经托学、欺诈人神,凡诸道学,不得自为及不得教人为。

  右观身大戒、从第五戒至一百八十戒,君子之道;名玉清智慧下元品戒,戒前并标道学,以略於此。

下出中元三十六戒:道学不得望人礼意,不得窃写人经戒,不得荣饰衣褐,不得身不洁净,上高林读经,或与人同行,当让人以前。

与人同学,夏执爨供养;与人同学,冬执砚供水;与人同食,其厅及菜;与人同食,当正己前;与人同学,当敬先胜己;与人同住,当任处分;与人同学,当念教未解。

人施恶於己,已受恶,不得有怨,不得怀怨志报於人。

与女人共语,不得正视面容笑相对。

与女人同渡水,不得正眼视之。

失物不疑以同学及众人,失物当委运自悔,多罪多灾疾,当恭己自责念,改往修来。

当忍人所不能忍,当割人所不能割,当衣人所不能衣,当食人所不能食,当学人所不能学,当容人所不能容,当受人所不能受,当断人所不能断。

无使精神浮散,真想不通,身不洁净,魂魄离人。

有心则天真断绝,魔官不能降;有家则三毒不灭,三真不居;有身则众邪不去,精思无应。

当心静寂漠与真树,当安玄泉,不使妄动,先灭识藏见,然后真人见。

观身戒从第五至二百一十六,无上正真之道,名玉清智慧中元戒品。

下出上元戒品,下出上元戒八十四:道学当念菜食为常,当念先度人后度身,当念居山林、幽静精思,当念烧众名香、流芳诸天、彻魔境界,当念在贤众、听受妙音,当念请受三宝洞经、勤身供养,当念立功度人、终劫不倦殆,当念执师友本德、终劫不殆,当念国中清静、王化太平、无有不道,当念邻国有道、各守境界,当念祝愿百姓、令常安完,当念万物为先、不得道已,当念远鬼神、不敬不慢,当念远外术禁忌之道,当念远声色歌舞之术,当念无疑惑圣文、损益科法,当念无求无欲,当念崇本守真,当念口不违心、心不负形,当念清白守真,当念一无异想、想念惟空寂,当念寂寂安宁、咸无苦痛,当念世间忧危之人、罪系苦恼,当念天子圣明弘道、皇家日盛,当念君臣相辅、常有保道,当念天地日月、风雨霜雪以时,当念父母养我因缘,当念七世父母、上升天堂,当念我师、早得登度,当念我同学人、来测道源渊奥典章,当念同志、转相教导、令入正道,当念不违其口所谓之文,当念视人父母如己父母,当念视人子过己子,当念视人身过己身,当念视人伤身、痛过己身,当念视人辱恶过其身,当念我宿命、因缘根断,当念我生树已枯、神合大无、无数之劫、体合道真,当念胎根已绝、不能生世因缘种亲,当念三徒路塞、地狱长休,当念中食养神、弃诸肥滋,当念慎大法、常存三宫真元子丹,当念观世和光、不骄於俗,当念三宝经戒、常诵不辍,当念存雌一、诵大洞经、眇若神对,当念登仙度世、乘云驾龙,当念欲见同师之人,当念见真人道士、修行法事,当念见圣主治世、海外稽首、乘风向化,当念食天厨自然之膳、无饥渴之想,当念与天真共对、淡然无为,当念使仙童玉女,当念东游青林东华,当念西游安养西华,当念北游碧罗北华,当念南游太丹南华,当念游遨留憩玉京、昆仑中华,当念游上斋堂、讲详圣道、敷释渊赜,当念游玉清七宝宫、礼三元天尊,当念游玉清丹霞宫、礼太上二十四高圣,当念游紫宫、礼洞真三十九高圣,当念游太上玉京七宝流霞高荫盖玉林、礼太上天尊、十方大圣、终劫复始,当念游三十六天黄金宫、礼天帝,当念游九天黄金晖宫、礼天帝,当念游六天七宝宫、观化大魔王、见度我籍以入仙品、永离泉曲之簿,当念游诸天宫宅、与天帝问道论经,当念游日月宫殿、光明焕赫、礼见日月王、饮以日月华金汋之浆,当念游大梵天流景宫、礼下仙及天帝众圣、听诸霄绝雅妙音,当念游诸天七宝林、反生灵香、流芳逆风、闻二千里外、狮子飞龙鸣啸其间,当念游诸天、沐浴安坐莲华之上、香洁自然流汩、诸天池皆如一处人快乐,当念游诸天、听诸天技乐、无世间之想,当念游十方外天,祀大圣众无上正真人,当念游天地名山隐宫洞室、礼圣众先得道人,当念隐秘天真名讳、不犯我口,当念以为道经、无见异念、恒令心虚意大、思志玄虚、安雅空寂。

观身戒从第五至三百首,太上无极之道,名高上玉清智慧上元戒品。

之微天帝曰:若奉戒,弟子独宿山林可畏之地,鸣天鼓二七通。

心存戒,神卫三重,祆鬼不敢近,福德恒随身,诸天善神,各各应护也,先是冤家债主,皆生慈心矣。

  要修矜仪戒律妙卷之六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七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罪报科 #

  夫净心直道,王法所不能加;动念全真,地狱去来无畏。

若以六根取着,五道轮回,轻重出自,身行报对,皆由己分,毫分不失,冥府书愆。

《三元品戒经》曰:天官三十六曹,地、水各四十二曹,三官九署百二十曹。

曹置一考,官百二十考,吏一千二百考,兵万二千考,士随人生时作罪,以考促之。

  三元罪戒品目 #

  天官:一宫中府,十二曹。

  地官:一官中府,十四曹。

  水官:一宫中府,十四曹。

  上真禅号高下尊卑功过仪典;

  上真众圣朝礼旋行功过仪典;

  上真大圣游宴从驾功过仪典。

  上真总校生死图箓功过;

  上真总领生死命籍算录功过;

  上真总领生死功德轻重功过;

  上真总领鬼神功德报叔转轮功过;

  上真总领鬼神幽责开度功过;

  上直总领升度死魂更生轻重功过;

  上真总领死魂受炼安灵功过;

  上真总领神仙得道年月品秩功过;

  上真总领万魔谣歌之音功过。

  学上道,不信经戒,怀疑两心之罪;

  学上道,轻慢圣文,评论经典罪;

  学上道,轻慢师主,违师主盟誓罪;

  学上道,毁谤师父,不崇大义罪;

  学上道,窃取经书,无有师宗罪;

  学上道,学无师而授弟子罪;

  学上道,诱取经书而传弟子罪;

  学上道,得经书而无师盟戒受罪;

  学上道,受经不依经科年月传授罪;

  学上道,受经传授非其人罪;

  学上道,受法师门,无开度之功罪;

  学上道,无功而传授弟子罪;

  学上道,传法宿奏不合而传罪;

  学上道,传经不宿奏五帝罪;

  学上道,传经无信,贱道法之罪;

  学上道,遏断贤路,自取功名罪;

  学上道,朝半八节,不礼师罪;

  学上道,不修斋直之罪;

  学上道,斋直不精之罪;

  学上道,诵经越略之罪;

  学上道,旋行越次争竞罪;

  学上道,恚怒师尊父母罪。

  学士及百姓子,攻击善人罪;

  学士及百姓子,恶口赤舌罪;

  学士及百姓子,评论师主百姓罪;

  学士及百姓子,饮酒失性罪;

  学士及百姓子,杀生阴贼罪;

  学士及百姓子,贪欲骄逸罪;

  学士及百姓子,秽浊道法罪;

  学士及百姓子,咒诅神鬼罪;

  学士及百姓子,杀害众生罪;

  学士及百姓子,绮言两舌不信罪;

  学士及百姓子,奸淫秽浊罪;

  学士及百姓子,盗窃人物罪;

  学士及百姓子,嫉贤妬能罪;

  学士及百姓子,背师恩爱罪;

  学士及百姓子,欺背口舌罪;

  学士及百姓子,泄露天文罪;

  学士及百姓子,毁谤经法罪;

  学士及百姓子,修经中悔罪;

  学士及百姓子,不忠於上罪;

  学士及百姓子,罔略於下罪;

  学士及百姓子,欺罔同学罪;

  学士及百姓子,欺罔百姓罪;

  学士及百姓子,口善心恶罪;

  学士及百姓子,说人过恶罪;

  学士及百姓子,轻慢三光罪;

  学士及百姓子,秽慢神鬼罪。

  右六十条罪,由天官一宫中府十二曹,地官一宫中府十四曹,水官一宫中府十四曹,风刀考官主之。

  天官:左宫左府,十二曹。

  地官:左宫左府,十四曹。

  水官:左宫左府,十四曹。

  学士及百姓子,妒同学罪;

  学士及百姓子,淫华妄语罪;

  学士及百姓子,贪利无厌罪;

  学士及百姓子,精禄重宝不施散罪;

  学士及百姓子,乐人宝物入己罪;

  学士及百姓子,愿人伤败流散罪;

  学士及百姓子,私畜刀杖兵器罪;

  学士及百姓子,屠割六畜杀生罪;

  学士及百姓子,射刺野兽飞鸟罪;

  学士及百姓子,烧山捕猎罪;

  学士及百姓子,捕鱼张筌罪;

  学士及百姓子,金银器食罪;

  学士及百姓子,贪乐荣禄虚正罪;

  学士及百姓子,烧败见物罪;

  学士及百姓子,饮食投水中罪;

  学士及百姓子,贪浊滋味肥荤罪;

  学士及百姓子,贪食五辛罪;

  学士及百姓子,草书伪意罪;

  学士及百姓子,合聚草众罪;

  学士及百姓子,图谋人妇女罪;

  学士及百姓子,心谋国事罪;

  学士及百姓子,图谋人家物事罪;

  学士及百姓子,粗物易人好物罪;

  学士及百姓子,交关天子侯王罪;

  学士及百姓子,干知天时星宿罪;

  学士及百姓子,火烧田野山林罪;

  学士及百姓子,斫伐树木摘果华罪;

  学士及百姓子,与恶人交游亲近罪;

  学士及百姓子,交关流俗华竞罪;

  学士及百姓子,在人中独食之罪;

  学士及百姓子,与世间交关婚姻事罪;

  学士及百姓子,放荡世间伎乐罪;

  学士及百姓子,面誉世人阴毁人罪;

  学士及百姓子,说人尊上善恶罪;

  学士及百姓子,泄露人阴恶私鄙罪;

  学士及百姓子,攻击善人祸生无端罪;

  学士及百姓子,妄视人书疏司微罪;

  学士及百姓子,与女人行独语罪;

  学士及百姓子,男女同座群居罪;

  学士及百姓子,男女共食交错衣物罪;

  学士及百姓子,男女教化不善罪;

  学士及百姓子,自贵憍逸罪;

  学士及百姓子,因恨报冤罪;

  学士及百姓子,离别家室罪;

  学士及百姓子,落子伤胎罪;

  学士及百姓子,亲宗族疏异姓罪;

  学士及百姓子,毒药投水伤生罪;

  学士及百姓子,偏爱弟子罪;

  学士及百姓子,收集人众罪;

  学士及百姓子,投书赞世人罪;

  学士及百姓子,自许用性之罪;

  学士及百姓子,妄作忌讳罪;

  学士及百姓子,希人物事罪;

  学士及百姓子,评论师友长短罪;

  学士及百姓子,轻慢经教法言罪;

  学士及百姓子,薄贱他人老病罪;

  学士及百姓子,弃薄乞人罪;

  学士及百姓子,承势以陵世间罪;

  学士及百姓子,阿党所亲罪;

  学士及百姓子,父母兄弟别离各居罪。

  右六十条罪,由天官左宫左府十二曹,地官左宫左府十四曹,水官左宫左府十四曹,太阳水官考吏主之。

  天官:右宫右府,十二曹。

  地官:右宫右府,十四曹。

  水官:右宫右府,十四曹。

  学士及百姓子,瞋恚弟子罪;

  学士及百姓子,恚责世人罪;

  学士及百姓子,不放生度死罪;

  学士及百姓子,富贵忘师罪;

  学士及百姓子,食诸天斋果忘道罪;

  学士及百姓子,信人言恚师主罪;

  学士及百姓子,唱论人恶事罪;

  学士及百姓子,笑人顽暗贫贱罪;

  学士及百姓子,劝人为恶事罪;

  学士及百姓子,禁人作善事罪;

  学士及百姓子,快人过失罪;

  学士及百姓子,去就背向罪;

  学士及百姓子,五岳三河无简名罪;

  学士及百姓子,污秽五岳三河罪;

  学士及百姓子,夺人所欲罪;

  学士及百姓子,驰骋流俗争竞世间罪;

  学士及百姓子,庆吊世间求悦众人罪;

  学士及百姓子,仍他人功为己德罪;

  学士及百姓子,名人饮食好恶罪;

  学士及百姓子,惊怛百姓衰厄罪;

  学士及百姓子,惊怛鸟兽促着穷地罪;

  学士及百姓子,惊怖老小之罪;

  学士及百姓子,轻陵官长有司罪;

  学士及百姓子,论议世间曲直罪;

  学士及百姓子,妄论国家衰盛罪;

  学士及百姓子,施惠追吝罪;

  学士及百姓子,笼飞鸟走兽罪;

  学士及百姓子,快人家丧祸罪;

  学士及百姓子,以棘刺横人行道罪;

  学士及百姓子,拜礼鬼神之罪;

  学士及百姓子,裸形三光之罪;

  学士及百姓子,呵骂风云雷雨罪;

  学士及百姓子,换借不远之罪;

  学士及百姓子,罔人求荣称罪;

  学士及百姓子,傲慢三宝轻忽天尊罪;

  学士及百姓子,谋人君长师父罪;

  学士及百姓子,劝人不孝父母兄弟罪;

  学士及百姓子,矫称自异号为真人罪;

  学士及百姓子,信用外道卫邪见罪;

  学士及百姓子,无经师说学欺诈人神罪;

  学士及百姓子,衣服盈余弗散穷人罪;

  学士及百姓子,窃写人经戒慢露罪;

  学士及百姓子,荣饰衣褐华丽罪;

  学士及百姓子,身不洁净上高座罪;

  学士及百姓子,秽慢师门不恭罪;

  学士及百姓子,师有哀忧不建斋请

  罪;

  学士及百姓子,弃师父追世盛罪;

  学士及百姓子,豪贵随逐希望罪;

  学士及百姓子,师疾厄不侍省罪;

  学士及百姓子,远危厄逐宽乐罪;

  学士及百姓子,出入道户不关启罪;

  学士及百姓子,妄与他人入道户语罪;

  学士及百姓子,斋请不为三官迁功罪;

  学士及百姓子,自愁家门不念他穷厄罪;

  学士及百姓子,家有丧疾怨道咎师罪;

  学士及百姓子,得师经道而自称己得罪;

  学士及百姓子,传师道法不折送功信罪;

  学士及百姓子,八节不请师言五帝罪;

  学士及百姓子,遨游无度纵恣罪;

  学士及百姓子,登高望下罪。

  右六十条罪,由天官右宫右府十二曹,地官右宫右府十四曹,水官右宫右府十四曹,太阴水官考史主之。

  《真藏经》曰:盗窃人物者,死入金槌狱;妄取人一钱以上者,死入镬汤狱;妄言绮语者,死入拔舌狱;因恨杀人者,死入五牢大地狱;贪瞋痴很者,死入大槛狱;慢老欺人者,死入丰都狱;咒诅毒心者,死入八闼狱;骂詈高声者,死入迷犁狱;訾毁谤人者,死入北寒狱;两舌便佞者,死入火山狱;持人长短者,死入确地狱;好言人恶者,死入黑暗狱;毁善自誉者,死入大剑狱;自骄我慢者,死入憔火狱;蓄毒药人者,死入石灰狱;投书潜人者,死入黄泉大闼狱;轻慢经教者,死入障明狱;谤毁圣文者,死入铜火狱;恃威凌物者,死入炎炉狱;杀生淫祀者,死入沸山狱;烧野山林游猎者,死入分形狱;评论师长者,死入磨山狱;贪惜财物者,死入饿鬼狱;言人阴事者,死入黑水狱。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七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八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斋名钞 #

  夫入静登真,要资斋戒,假其形外之法,以畅心内之仪。

《度人经》云:天地运终,亦当修斋、行香、诵经;星宿错度,日月失昏,亦当修斋、行香、诵经;四时失度,阴阳不调,亦当修斋、行香、诵经;国主有灾,兵革四兴,亦当修斋、行香、诵经;疫· 毒流行,兆民死伤,亦当修斋、行香、诵经;师友命过,亦当修斋、行香、诵经。

夫斋戒诵经,功德甚重。

上消天灾,保镇帝王;下禳毒害,以度兆民。

生死受赖,其福难胜。

《圣纪经》云:斋有六种,第一上清斋,有二法:一者,绝群独晏,静气遗形;二者,清坛肃侣,依太真仪格。

先拔九玄,次及家门,后及己身。

第二灵宝斋,有六法:一曰金箓斋,救度国王;二曰黄箓斋,拔度祖世;三曰明真斋,忏悔九幽;四曰三元斋,首谢犯科;五曰八节斋,忏洗宿新之过;六曰自然斋,为百姓祈福。

第三洞神斋,精简为上,绝尘期灵。

第四太一斋,以恭肃为首。

第五旨教斋,以清素为贵。

第六涂炭斋,以勤苦为功。

以此诸斋目,自古至今,仪格甚重,时移代异,不无详略於灵宝斋中,或为半景。

半景之斋,即是宿启,宿启斋无言功,唯只一时、两时忏悔,亦不三时上香,既阙步虚,亦略礼经一节,或小小斋中三叹,愿随时去取,逐便制仪,既非大集,心达而已。

  斋月钞 #

  《三元品戒》云:正月,天官检校之月;七月,地官检校之月;十月,水官检校之月。

此三月,并可长斋。

《度人经》 云:正月长斋,为上世亡魂;七月长斋,以为己身;十月长斋,安镇国祚。

  《明真科》曰: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一年六斋月。《旨教经》云:此六斋月,上三天,令天帝太一使者,司察天下人过失。此日能

  斋,令除十苦,拜谒太上。《上清八道秘言经》云:正月、三月、四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此九月,九真斋月。

  斋日钞 #

  《玄都大献经》曰:正月十五日,天官校戒,上元斋日;七月十五日,地官校戒,中元斋日;十月十五日,水官校戒,下元斋日。

此三日能斋,三官勒名善簿。

《皇人本行经》云:月中三斋,一日,十五日,二十九日,乃可清斋。

《上清飞玄经》曰:西王母常以正月、二月、四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一月、十二月,一年十月,月三日、五日、九日、十五日、1 一十五日,一月五日,清斋摄心。

元始锡禅,西元九灵上真仙母,给九色凤衣,凤云之舄,神凤紫轮,飞行羽盖,二十四乘,令百姓子男女人,至此日,能清斋诵念,随心获果,去三千之重罪,契九天而受福。

《圣纪经》云:正月七日,名举迁赏会;七月七日,名庆生中会;十月五日,名建生大会。

右三会之日,三官考核功过,依日斋戒,呈章赏会,以祈景福。

又云五腊曰:正月一日,名天腊;五月初五日,名地腊;七月七日,名道德腊;十月一日,名民岁腊;十二月节日,名王侯腊。

五腊通三元,名八解日,皆可设净供,建斋求福,兼祀先亡,名为孝子,得福无量。

余日名为淫祀,有罪。

  《明真科》曰: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名为十直斋。

《旨教经》曰:一日,北斗下;八日,北斗司杀鬼下;十四日,太一使者下;十五日,天帝下。

天帝下者,日月星宿,诸官俱下。

十八日,天一下;二十三日,太一八神使者下;二十四日,北辰下;二十八日,下太一下;二十九日,中太一下;三十日,上太一下。

太一下者,日月五星、二十八宿、璇玑玉衡、七星北斗、司命司录、司罚司杀、大圣尊神、妙行真人、天帝大王俱下。

当此之日,天神地祇,莫不倾悚,周行天下,伺人善恶。

其日有执心精进,不违经教,亲敬守戒,诵经行道,远宣法教,太一欢喜,益其算禄,度着左契,刻名玉箓,拜为真人。

其日若杀生,诈欺淫盗,骂辱道士,訾毁经教,太一大怒,减其算禄,度着右契,下名三官,称为罪人。

若甲子日,太一遣中台大使下;八节日,太一八神下。

此日并摄斋,太一欢悦。

庚申日,身中伏尸上,言人罪过。

本命日,受法之身,吏兵上天,计人功失,并须摄斋。

《三皇内文》曰:甲子日,天皇直官下,以夜半时;甲戌日,天皇直官下,以黄昏时;甲申日,地皇直官下,以哺时;甲午日,地皇直官下,以日中时;甲辰日,人皇直官下,以食时;甲寅日,人皇直官下,以平旦时。

右天官下直,五岳四渎之神,各依方列位,料察善恶,言功记过,无不上闻兆。

当以其日修斋,定箓南昌。

丁卯日,天皇直官下,以日出时;丁丑日,天皇直官下,以鸡鸣时;丁酉日,地皇直官下,以日入时;丁亥日,地皇直官下,以人定时;丁未日,人皇直官下,以日昳时;丁巳日,人皇直官下,以禺中时。

右六丁日,是三皇之阴神日也。

依日持斋,五岳真人各遣五神营卫,记名仙箓也。

  斋时钞 #

  《千真科》曰:斋时,先步圭取影。

天阴日,以水刻分时。

《皇人本行经》曰:斋依时,不依时。

法先坚尺圭,圭上为尺寸,於中庭,依二十四气,取圭影之长短,以为法焉。

立春后,影长六尺五寸以为时,五尺六寸为非时。

雨水后,影长六尺以为时,五尺二寸为非时。

惊蛰后,影长五尺五寸以为时,四尺七寸为非时。

春分后,影长五尺以为时,四尺二寸为非时。

清明后,影长四尺五寸以为时,三尺七寸为非时。

谷雨后,影长四尺以为时,三尺三寸为非时。

立夏后,影长三尺五寸以为时,二尺七寸为非时。

小满后,影长三尺以为时,二尺二寸为非时。

芒种后,影长二尺五寸以为时,一尺七寸为非时。

夏至后,影长二尺以为时,一尺二寸为非时。

小暑后,影长二尺五寸以为时,一尺七寸为非时。

大暑后,影长三尺以为时,二尺二寸为非时。

立秋后,影长三尺五寸以为时,二尺七寸为非时。

处暑后,影长四尺以为时,三尺二寸为非时。

白露后,影长四尺五寸以为时,三尺七寸为非时。

秋分后,影长五尺以为时,四尺二寸为非时。

寒露后,影长五尺五寸以为时,四尺七寸为非时。

霜降后,影长六尺以为时,五尺二寸为非时。

立冬后,影长六尺五寸以为时,五尺七寸为非时。

小雪后,影长七尺以为时,六尺二寸为非时。

大雪后,影长七尺五寸以为时,六尺七寸为非时。

冬至后,影长八尺以为时,七尺二寸为非时。

小寒后,影长七尺五寸以为时,六尺七寸为非时。

大寒后,影长七尺以为时,六尺二寸为非时。

《皇人》曰:诸善男女,持斋不失,节度童子记名天官簿中。

若犯戒失度,为地官所考罚。

  法师钞 #

  《玄都律》云:夫斋者,正以清虚为体,恬静为业,谦卑为本,恭敬为事,战战兢兢,如履冰谷,肃肃栗栗,如对严君。

至经句处起礼拜,当一心称善,随意愿念,唯令丹苦,必蒙感应。

今以建斋之家,非不用意应赴之者,多不存法,特由大德我慢,使下讹怠,钞集此律,略示恭勤。

《自然诀下》曰:夫感天地,致群神,通仙道,洞至真,解积世罪,灭凶咎,却怨家,修盛德,治疾病,济一切物,莫近乎斋。

《金箓简文》 曰:登斋,当举高德法师一人,都讲一人,监斋一人,侍经一人,侍香一人,侍灯一人。

明日行道,各典所署师一人,广须宣令。

  《太真科》曰:若就斋戒仪轨,大德之人,应当前行前坐,约语徒众,必使齐整,勿使主人有所嫌鄙,或各争异论,无有畏忌,非唯道俗,贤善同恶,亦乃十方大圣冥鉴,为罪招殃,各自己受。

  《太真科》曰:作斋之家,请清廉道士,患无多耳。

请人不限於数,令不笃信者闻之,生於归敬,自积福德,非斋不济。

然清廉之人,实堪归敬;贪淫之辈,人我甚高。

就请应物,恒希先首,设所简选,曾不责躬,为建福家,作大患害,能自退省,是称道子。

《金箓简文》 曰:建斋之家,未至一宿,当自沐浴,洒扫内外,丁劫大小,斋等一心。

  《太真科》曰:斋官宿到,悉香汤沐浴毕,俱入法堂,宣示科戒,威仪庠序。

有违一刑律论。

科曰:不从法师,各私用意,二刑论。

科曰:不及宿启,不得入斋,今时之人,明朝尚阙行道。

今夜宿启,岂为存怀,或贪求外缘,或房中睡卧,分简受职,即有阙如。

明日行香,乃生推注,当由法师,夜不宣告。

临事沸乱喧争,一则冥府书愆,二则交违法事,三则不生敬信,四则福善无凭。

论云:为不善於显明之中者,人得而诛之;为不善於幽暗之中者,鬼得而诛之。

明乎人,明乎鬼,然后能独行。

老君云: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既当主人礼供,岂得坐致愆殃,幸各思之,令从己悟。

  《太真科》曰:斋官具受宣告,不得与外人交言,二刑论。科曰:斋日清静,存神念道,标门断客,内外禁隔。

  《千真科》曰:建斋之家,未至三日,洒扫内外,於门首坚一长膳标门,使人客知之,荤辛之倡,不敢至家,敬信之人,来乃恭肃。

  都讲钞 #

  夫行斋引众,唱说为先。

知去就之仪,定早晚之节。

《敷斋威仪》曰:都讲,其职也,克明正典,诠举职任,至如行道时节,礼诵容止。

先鸣法鼓,次引朋众,法则执仪,敬凭唱说。

夫以建斋行事,都讲要用明能:一则参详法师,二则知主人斋意,三则先定时节,四则击鼓鸣钟。

若参详法师者,先取法师进止,可不进退,要共评论,不得自出一意,专制法徒。

若知主人斋意者,若主人吉乐斋,威仪悦众,若主人疾厄斋,勤苦为务,先定三时、六时行道之数。

《金箓简文》云:朝、中、日入、人定、夜半、鸡鸣,为六时行道。

若三时者,朝、中、人定而已。

  《太真科》曰:凡为人告斋,皆三时下,息苦救急,谢罪消灾。

请福,皆昼夜诵咏祝愿,不得卧息,若积日疲困,分时下息,读经说戒,昼夜不辍,行道齐同,不得亏阙。

若斋官病则启告,众则退出斋堂。

斋所严肃,不得养痾,养痾别房,勿喧斋所。

若幸堪在斋,登堂整肃,不得低睡,密相督励,不须行罚,行罚参差,乖祈感之至乎。

常修习用黜罚之科,使内外齐同,令改昏见晓。

师不得滥罚弟子,弟子受罚,不得有辞,所罚必谬,许有薄诉,达心而已。

不得苦言,苦言怨己,师与弟子,同五行论。

若三时行道,当中后下息至哺时,夜半下息至鸡鸣,余皆上讲诵经。

若六时行道,当中后下息至哺时,黄昏后下息至人定,夜半后下息至鸡鸣,三时下息,余时皆上讲诵经。

使心目同注,意念玄虚,举动施为,每依仪典。

若击鼓鸣钟,招仙集圣,法鼓有二:一则叩齿,二则金钟玉磬。

一则叩齿者,《威仪》云:先鸣法鼓,次引朋众。

然鸣法鼓,或三通、七通、九通、十通、十二通、二十四通、三十六通、四十九通、七十二通、八十一通,随时所用。

《老君经序》云:叩齿三,咽液三也。

《升玄经》云:即便叩齿七通为七曜,道明当发故。

《生神章》云:叩齿九通。

《升玄》又云:叩齿十二通,三嘘。

又云:叩齿二十四通。

《度人经》云:叩齿三十二通,上闻三十二天。

《升玄经》云:天师西向叩齿七七四十九通,太上东向叩齿七十二通。

又云:太上叩齿九九八十一通。

《上清八道秘言经》曰:叩齿之法,左左相叩,名曰折制天钟;右右相叩,名曰震椎天磬;中央上下对相叩,名曰严鸣天鼓。

若卒遇凶恶不祥,当折天钟三十六通;若经凶辟邪、威神大祝,当椎天磬;若存思念道、致真招灵,当呜天鼓。

叩齿虽一,其实有三,故凶恶而畏天钟之响,山神而摄天磬之洞,招神而肃天鼓之震矣。

宫商有节,希微内感,不可以一槩而求,不可以偶然而合召也。

《酆都记》云:鲍助,济北人,年四十余,亦无道术,中风至口面,齿常自啄。

年得一百二十七后,遇大水,随长寿河而死。

北帝数遣杀鬼取之,鬼不敢近。

鬼官问其故,杀鬼答云:此人乃多方术,以制於我,常行叩齿,鸣打天鼓,以警身神,神不得散,鬼气不得入也。

二则钟磬者,《太真科》曰:斋堂之前,经台之上,皆悬金钟玉磬,钟磬依时鸣。

行道上讲,悉先叩击,非唯警戒人众,亦乃感动群灵,神人相关,同时集会,弘道济物,盛德交归。

又曰:法身叩钟,清严束带,谛心存神,与己相见,调槌正击,渐微至着,数十二、二十四、三十六,随众多少。

《皇人本行经》曰:鸣钟,正法服,先至钟所,手执钟槌,祝曰:圆槌震法钟,流声徧十方。

入下通长夜,登高响玉房。

九幽闻离苦,七祖上仙堂。

鸣三下,法阴数生於二,成於十。

爪弹十下,发长牙之音,阳数生於一,成於九。

次引九槌,震琼瑶之响。

三下者,上闻清微、禹余、大赤之三天,中应无色、色、欲之三界,下警地狱、饿鬼、畜生之三徒。

三天,三界,三徒,三三为九,故九槌也。

敛长法,敛长二十七槌,上九通九天之道君,中九觉九宫之真帝,下九招九幽之苦魂。

连三下,合四九三十六槌,上闻三十六天帝,中应三十六部尊经,下彻三十六地户。

若得法,左仙童记善;若失法,右玉女记恶。

明各详之,犯科冥考。

《玄都律》曰:若都讲行事不唱,自罚香一斤。

今出家之人,不依节制鸣钟,信任在下,师主又无轨仪,非但依帔鞋履不端,亦乃迟疾之节失度,一则人闻可丑,二则龟镜失常,写图样以示人,庶当来而可轨。

  监斋钞 #

  夫道因圣显,福寄人弘,若不纠弹,无遵典宪。

《敷斋威仪》云:笃励亏怠,弹纠愆过,不偏不党,无隐无滥,秉执宪章,务存允惬。

然所为法事,要假其人,若不切磋,何取成例,只可依法,勿惜人情。

《升玄经》云:监斋十事。

一者,令设供之家,先斋前三日, 投辞於法师,陈说所愿,并修所、请斋人姓名、道位多少,法师受辞,即对辞主腾辞,上刺请监斋官属;二者,令供主还家,更报所请斋人云,已投辞上刺讫,宜各洁净,勿与俗人共同床座,莫作诸恶、不善之行,此至斋竟,保全身口意,一如太上威仪之令;三者,令供主不得盗鬼神之余物,及市买熟食以供斋人;四者,令供主见有异人闻斋、欲来听经者,不得计饮食之费,遏截不听;五者,令供主上刺讫,还家便於静室、斋堂,烧香明灯,为监斋官属,当下监察;六者,供主不得辞托斋事,不供当宾客;七者,当令供主解斋布施,随家丰俭,一钱一缕,亦足表心;八者,令供主不得缓带裙裳,如给使法;九者,令供主不得迎师,有人去便不送,是去就异心,皆思忘义;十者,不得令供主因解斋之余,以解神福,是名贪利惜费,无恭肃心。

  《玄都律》云:主人内外,不预相检勑,音声高厉者,罚油五升;若主供办,诸物有阙,罚油二升;若执纠见过,不弹私隐,罚油六升;若受阙不启上补,罚油三升;若斋人妄言绮语,论及私鄙,罚香一斤、油五升、朱三两。

  律曰:若有犯威仪、弹纠不伏者,当启告三宝,退出斋次;若弹纠不实,以罪罪之;若上座法师,自觉有失,须收愆送失,如不自收,监斋准法弹纠;若法事有亏,从一至三,监斋依事罚纠,若从三以上,断功削除,宣示同学,不得容在法座;若监斋容纵不纠,亦与同罪。

  侍香钞 #

  夫水以洗尘,香能破秽,假兹百和,托信三清。

《敷斋威仪》云:侍香,其职也。

炎炉肃整,芳馨恒然,使毕夜烟流,终朝火续,此法事之所先,宜晨昏而勿怠。

《本际经》云:散天香花,犹如雪下,缤纷芳馥,悦乐众心。

又云:焚百和反风名香,散万种天树宝花。

《众篇经》云:飞香八凑,流电扬烽。

又云:金童扬香,月宫散花。

《定志》云:百和宝香,不焚自熏。

《升玄经》云:香气苾芬,熏於八方。

《五符序云:然百和之香以破秽。

又云:烧香醮五帝,看流芳所归。

气正上中央,黄帝先降;气东流者,青帝先降;气南流者,赤帝先降;气西流者,白帝先降;气北流者,黑帝先降。

  《玄都律》曰:诰朝拜竟,其日烧香,灾殃自灭。违律,罚算一纪。

  《玄都律》云:若翻覆香火,罚香二斤;若侍香烟中绝;罚油四斤;若临烧香突行,罚油二斤;若行香不洗手、漱口,罚油二斤。

《登真隐诀》曰:香者,天真用兹以通感,地祇缘斯以达言。

是以祈念存注。

必烧之於左右。

特以此烟能照玄达意,亦有侍卫之者宣赞辞诚故也。

又云:建城县及高陵,并有然石一烧,令赤便永不糜耗,得一九以烧香,实为省要。

  侍灯钞 #

  夫就斋入静,灯烛居先,朗耀八门,光晖九夜,续明之功既举,长更之福可修。

《敷斋威仪》云:侍灯,其职也。

兰釭晚映,系明西日,灼烁坛场,照灼清夜。

若遇雨权停,值风暂息,宾主参详,与时兴废,幸勿抑断,用亏成典。

《登真隐诀》曰:真人摄日晖以通照,役月精以朗幽。

  《四极明科》曰:立春、春分之日,然九灯於中庭;立夏、夏至,然三灯;立秋、秋分,然七灯;立冬、冬至,然五灯;本命之日,然十二灯。

夜半,露出灯下,春则向东,夏则向南,秋则向西,冬则向北,本命则向太岁,叩齿二十四通,祝曰:

  高上太真、万圣帝皇、五帝玉司、总仙监真,今日吉良,八节开陈,阳绝阴考,绝灭九阴,於今永始,拔释七玄,兔脱火乡,永离刀山,三涂五苦,不累我身,得同天地,长保帝晨,五愿八会,靡不如言。

毕解巾叩头百二十过,当额向地而叩,竟复巾仰天,心念我身,今日上享天恩,赐□形骸,受生飞仙,因仰咽二十四气止。

如此三年,宿愆并除,身与真同,不履五苦,脱过火乡,克得真人,游宴玉房,可谓妙诀,慎勿轻宣。

《金箓简文》曰:拔度生死,建斋於中庭。

土坛纵广,上坛二丈四尺,下三丈二尺,开四面四角、上下十门,门广五尺,阑纂标榜,法天象地。

坛中央,安一长灯,令长九尺,上然九灯,每令光明,上照九天,下照九幽。

於门外四面,各安九灯,合三十六灯,以围坛。

《金箓简文》云:入堂静,明灯讫,向灯三拜,咒曰:

  正一阳光,焰上朱烟,开光童子,一十二人,洞照一宅,及得我身,百邪摧落,杀鬼万千,光明朗彻,通真达灵,升入无形,与道自然。毕,退出堂,灭

  灯,咒曰: #

  玄阴闭光,长灯续明,太阳已朗,八威开清,灯通太阴,光附景生,日月二真,与我合并。

便灭火。

本命上然灯,以照七魄;行年上然灯,以照三魂;太岁上然灯,以照一身;大墓上然灯,以照朽骸;小墓上然灯,以照太阴;堂前然七灯,以照七世;中庭然九灯,以照九幽;侠门然二灯,以照宫宅;地户然二十四灯,以照二十四生气;八方然八灯,以照八卦;中央然九灯,以照九宫;天门然十灯,以照十方;然二十八灯,以照二十八宿;然三十二灯,以照三十二天;然五灯,以照五岳。

《金箓简文》曰:然灯威仪,功德至重,上照诸天,下明诸地,八方九夜,并见光明。

侍灯之官,勤为用意,每令灯光竟夕。

《明真斋仪》曰:於中庭,然九灯於竿上,以照九幽。

坛四面,各然九灯,合三十六灯,露经中庭,巡绕九幽,灯烧香行,道礼忏也。

《黄箓简文》曰:然九十神灯。

  《明真科》曰:若有灾急,可丹书五篇真文於中庭,五方安。

又上金五两、仆五龙,以镇五篇,五色纹缯之信,以镇五帝。

春则然九灯,亦可九十灯,亦可九百灯;夏则然三灯,亦可三十灯,亦可三百灯;秋则然七灯,亦可七十灯,亦可七百灯;冬则然五灯,亦可五十灯,亦可五百灯;四季之月,则然十二灯,亦可百二十灯,亦可千二百灯。

中央安一长竿,上然九灯。

  《玄都律》曰:若侍灯火中灭,香一斤;若翻灯烛,罚油五升。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八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九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衣服钞 #

  夫超出尘累,依庇法城,晨夕勤修,离邪归正,以洁法服,乃可朝真,秽黩亵裳,如何谒圣。

然褐是日月之象,帔为气数之衣,出入行来,弥须贵敬,一人有失,能败法徒,总以浇讹,从何取则。

今时之辈,或以净衣秽慢,或以法服借人,或坐地而染尘泥,或藉床而当毡席,使神童而靡卫,令道俗以惊嗟。

巾帽不整,尚累於傍人,实衣猿狙,以周公之服者矣。

  《千真科》曰:道众威仪,事在严整,衣服清洁,轨行可观,则生世善心,诸天称叹。

若形仪幔黩,不喜众心,不堪就请,毁辱道法,即是道宝有亏,断大慈种。

若为众仪轨,人所钦慕,即是道宝光显,法门有寄。

  科曰:通服中华长裙大袖,与俗有别,不得与白衣参服、袍裘皮靴,角柄食器,皆须漆素而已,不系金银铜器。

若朝修行事,礼谒众圣,皆威仪法服,随法位次。

若上清,衣紫;灵宝,通黄;三五,衣绛。

非行事时,刻黄坏色而已,不得纹绫罗锦,炫惑时俗。

女官又不得金玉钗钏,花装粉饰。

一则入道通恶,二则非为敬心。

  《太真科》曰:勿贪细滑华绮珍奇宝冠缨络,当服法服,粗识而已。净以周身,不得广大;蔽形止寒,不得重厚。过三通者,即以施人也。

  《四极明科》曰:帔令广四尺九寸,以应四时之数;长五尺五寸,以法天地之气;裹青表紫,当全二十四条,裹全十五条,内外三十九条,以应三十九帝真之位。

尔者,身备帝皇之章,便应冠帝皇之服故也。

无有此服,不得妄动宝经。

咏一句,则响彻九天,万帝临轩,九真存位,所应不轻。

单衣诵经,天魔侵景,万精乱音,神丧气散,死入幽泉,魂魄艰辛,不得入仙。

有此法服威章,给玉童玉女各十二人,典卫侍真。

不得妄借异人,并犯殗秽,轻慢真如,见世间尊贵,尚不床上相闻,何况谒圣朝真,而於床上启白,此犯,冥考一百日。

若於路相逢无席,得於地上礼。

地上礼时,手至地,得屈指,指背着地,不使尘污掌心,名为护净。

四明心礼者。

又云:升玄法师,自可朝暮行心礼,不必劳形於风尘。

平旦、正中、日入、人定、夜半、鸡鸣六时,常正坐东、西、南、北,务在闭目叩齿,如朝法回心,随方想礼,心念口言,便足感降天真矣。

  《明真科》云:大慈之道,无量福田,屈折礼拜,叩头自持,以施逊谢之辞,而心丹意尽,精诚若到,自然感彻。

身体疲弊,不任牵曳,可以心拜於天真,无烦於屈折。

苟外饰而心怠,亦劳形於礼拜耳。

信向之士,心口相应,舍香礼愿,已彻诸天,生罪死对,靡不释然,此并施於老病之仪。

少壮庸人,闻之而不在意,一则返生我慢,二则无轨励物,三则事庄勤苦,四则信敬无从。

《黄箓简文》云:礼拜之时,东方九拜,东南方十二拜,南方三拜,西南方十二拜,西方七拜,西北方十二拜,北方五拜,东北方十二拜,下方十二拜,上方三十二拜,日宫三拜,月宫七拜,星宿九拜,五岳再礼。

此则略举一斋,众斋并藉礼拜为务,各以端坐,何显威仪。

《定志经》云:叩头自搏,血出斛数,亦要莫止,此则施於少壮年堪之仪。

  坐起钞 #

  夫入道崇真,次位、行坐、倚立,须依典仪,人不位分,法则无绪矣。

  《千真科》曰:入众坐起,皆有法则。

若坐时,男先上左脚,正履近床下;次上右脚,徐徐手拓床。

近前,下左脚取履;次下右脚,安徐徐而起。

女前右脚。

若入堂时,先於门外,端衣笏,正褐帔,东身敛简,存想堂中法众,如十方天尊、如得道众圣、如现在国王、如州县府主。

若入堂时,若有两头东西门,各随左右入。

若门西坐者,从门西入;若东坐者,可关东入。

不得於门上交过。

  《玄都律》曰:道士女冠,登斋起居,皆当关白监斋,礼法师一拜,次礼经堂,三拜而去,还亦如法。

有违,罚香一斤。

到斋堂,坐不正体,罚朱半两;若坐起不庠序雅步,罚香一斤;若行不依次第,罚香半斤;若唱善声不齐,罚油五升;若坐起不揖让失仪,罚香半斤。

  律曰:若斋次当法事,而因起居、逃遁不返,为众所纠者,罚油一升;若临行道事,与外人言,罚香一斤;若垂发驰步,罚香一斤。

  律曰:道士大洞法师,不得与俗人同共食,食则触忤身神。

违律,考病五十日。

《金箓简文》曰:登斋施安,坐起威仪:法师床在西,东向坐,弟子南面安床,北向坐;师床在南,向北坐,弟子当东面安肺,西向坐;师床在东,向西坐,弟子当北面安床,南向坐;师床在北,向南坐,弟子当西面安床,东向坐。

师、弟子不得同在一面坐也。

又曰:坐起,皆以职位为上。

职位同者,以年尊为上;年同者,当以仁德为上。

又曰:坐起威仪,应起之时,弟子当先下西向侍师,然后下座。

若还,师先上座,弟子即位处,礼一拜而坐。

《黄箓简文》曰:奉经威仪,出入经宿,皆当朝礼经堂,动静以闻,还亦然。

违犯,考由监正曹。

《旨教经》云:坐起五气,上中气,次正治,次内治,次别治散气,次百五十将军箓,次七十五将军箓,次十将军筹,次童子,次仙官,上灵官,次更令。

若受法同,以先受为上,后受为下,男女不得杂错。

若所佩箓将军种数同日受者,当以奉道先后次。

《登真隐诀》云:男女同席而坐息,列罪於北玄;若犯污秽,殃注三祖。

《升玄威仪》云:法师不得坐人下坐,除势力所加;升玄法师坐起,当下本师,除受道者;升玄法师不得与鄙贱人交游往来,除行道遇伴。

《升玄经》云:斋会行道时,诸正一道士,不得与上清大洞法师共同席坐;上清大洞法师,不得与五篇灵宝法师共同席坐,及传服饰衣物;灵宝五篇法师,复不得与升玄内教法师共同席坐。

《盟威法师丧服仪》云:受法,从下之高,各有次位,受治箓、老君自然

  五法、中盟、大盟、上清,即以上清为极,不见出升玄之服,相与承用升玄服制,三月大盟、上清,并服一暮。

若论服之多少,足明上下。

可知若据升玄一经,独称高极耳。

  监斋钞 #

  夫登斋就食,必须谨节,欢羹把椀,亦构威仪,执筋捉匙,皆须俯仰。

《升玄经》云:太上勑陵阳监厨,视食有十事:一念道恩;二念师恩;三当念众为良福田;四当念主人赏别真伪,能供贤善;五当自庆得在僚隶,备充道流;六当念食主人意重,勿令众人轻说美恶,嫌择不善;七者,主人若设非法之食,不得令前;八者,若众中有求非法之食,即便黜遣,不预食例;九者,上下共相顾望,务尽庠序;十者,无畏后食,当有增减。

  《千真科》曰:居常斋,厨下监厨一人,先自检校厨头,果菜调和,生熟气味,并令得所;次看日时圭影,天阴取漏刻。

正斋时,斋时至已,鸣钟召食,各送食器於斋堂,量坐处位次。

安置敛钟讫,行道叹愿。

叹愿竟,各坐定矣。

行水一徧,然始就食,尊卑得绪,前下先师柈,监厨人长跪擎柈於先师座前,节众人呜磬子一下,座头大德祝曰:

  建斋,为道真,为道种、道父、道母、真人、神人、仙人、圣人,或共为道,同共饮食,长生无极。

竟,柈下先师座前,次下斋官食。

行食人低声各唱果菜饭食名,示众斋人各捧器物承受。

若不须者,勿取大德,顾望看食,通至下周徧竟,节众人鸣磬子一下云:请就食,大众安庠正坐,无语无笑,以就食。

食时,亦不鸣唇,亦无欢饮之声,亦不咯唾,亦不申声吐气,亦不惊匙打筋,上座缓食。

行食之时,事事三过,从上次第。

行食讫,从下收上。

行食时,至是时应受,非时不得辄索。

斋欲了,敛取众生饭散与众生,非监厨人不得向厨下有所科索,饮食来不及斋,即须下堂食。

若强入斋堂,即名触食。

众食未了,食饱辄起,即名惊座触众。

若自居常斋,无先师拌,即无先师,祝即有出。

众生祝食了,行饮一徧,次行水一徧,各收食器竟,、节众人鸣磬一下,唱曰:斋食已竟,各随竟下息。

大德乃以次捧食器出堂,归房盥漱。

监厨人检校,不得一人不出。

若犯一条,对众各罚二十礼。

若应俗人斋供,坐起受食并同。

唯受果,不得有受、有不受,俗人恐生谏择之意,但总受之。

食竟,余果并安面前,节众人鸣磬子一下,唱曰白:大众斋余长食,充主人无碍用,同者默然,不同者说三。

唱讫,斋官或有父母、师主、老病,得取此余果,即起白云:某甲有父母、师主、老病,令将某果归家,饷遗上座。

大德答云:好将去,若不此者,并令主人收充家中无碍用。

或问曰:斋时,合出众生饭不?答曰:弃贤世界,初开元始,命行道真人,行教为主,徧尝百草,以得五谷活於人,一切饿鬼,无种植功。

於斋之次,各出饭七粒,答真人德施与一切众生,名为神农饭,亦名众生饭。

一切众生,得此饭一粒,能饱千日。

出生饭祝三:

  一曰:今日是吉日,斋戒向太上。中食天行厨,主人福无量。

  二日:二玄上道、四极清灵、太一帝君,百神安宁,受粮三宫,灌溉脾灵,上飨太和,餐味五馨,魂胎之命,七液流停,百关通和,五脏华明,双皇合景,飞行上清。

  三曰:勤修大道法,精心感太冥。真降魔魅却,众祆皆灭形。七祖生南官,兆身登上清。福既无不普,此食施众生。吃糜粥祝二:

  一曰:今日清净,服食仙粮,行香吃粥,寿命延长。二曰:乾元亨利贞,身为入法王。糜粥入腹,五脏清凉。漱口祝曰:

  杨枝漱口,眼目明好。

愿得一枝,供养大道。

道在一树、多叶多香。

愿得一枝,供养十方。

《升玄经》曰:中后,不得食有谷气物。

有谷气者,不得以近口水、玉脂石、松木、黄精、云英、灵飞散、枸杞等,药食无时,不在禁例。

《旨教经》曰:早旦吃粥,日中一食,自是之后,水不过齿。

  《千真科》曰:若斋食时,有五事:一先当步圭驭影,二则鸣钟集众,三则行水洗净,四则打磬就食,五则说先师食祝。

若不为此五事,非人净斋,名为盗食。

  科曰:诸入斋人,每有常科。

若先约三斗,不可加减,减为犯盗,多取亦然;若行食时,果菜已上,并不可长取,若意贪长取,此亦犯盗;若行食时,上座须量下座,须用多少,不可过取。

《升玄经》云:上下共相顾望。

  科曰:道法平等,不间亲疏,亦无贵贱,同处一众,护惜无偏。若人人作情,来求辄与,此不存众,众即破壤,各宜慎之。

  科曰:若是斋时,俗人来乞食者,监厨之人,即须借问能斋以不。

若能斋,与食;若不能斋,深示因果,使知罪福,非为怯惜,欲令返悟,谨守道法,是第一慈,若不示语,众生得罪。

  科曰:住立道场,皆须众食,登斋应供,十方共同,击磬鸣钟,召集法众,非是斋人,不预斯食,同建福善,道俗无遮,限客闭门,众所同丑。

或有问者,食则有限,客乃无遮,既不神通,何能供给。

答曰:主客之人,互为作,本供既少,客数又多,听可均分,减口让哺,此是人情,勿宜杜绝。

  科曰:将常住食,以私饷遗,及以归私房者,准盗论。

  科曰:常住之物,十方共用,互相付,百代常行。不可当时,任意取用,不得共制,乃自用意,分以归私,并犯五逆罪。

  科曰:盗十方斋供众物,或为头首,私自入己,入火坑狱,万劫方出,更入丰都,六十年考,长为饿鬼。

  食禁忌钞 #

  夫欲安身,先资食息,虽为补益五脏,亦能息害六腑,若依禁忌,可尊生矣。

《老君养身经》云:人饮食,慎勿伏食甚热食,勿令汗液流入食中伤人。

人食冷,勿令齿痛;食热,勿令灼唇。

食毕,当摩腹三百,除百病。

诸水银不得近,牙齿发断,肿善落齿。

诸矾石不生入药,食之破心肝。

诸桂不可日日嚼,食之损骨坏筋。

诸空腹不用见臭尸,尸气入脾,舌上白膜起,口常臭,宜饮酒见之。

触寒未解,食热成刺风。

诸饱食,沐发作头风。

铜器盖食,汗入食中,发恶疮内疽。

热食汗出,勿洗面失颜色,及觉面上如虫行。

饮水勿急咽,久成气病,及水瘕瘕者,癖也。

饱食勿即卧,又作气病,令背疼伤。

饥卒饱,反成心痴,及食癖。

饱食走马,久成心瘕;饮水走,伤心饱,久成心痛;饱食大走,久成气病。

诸山水土中,出泉流者,不可久常食,作瘿病。

食后,必动摇,以通调百脉。

醎伤筋,酸伤骨,苦伤心,皆勿多食。

大渴气不行,大饱气不藏,勿生食害肠胃,冷食伤膀胱,大食百脉闭塞。

食热伤肠,食冷伤胃,酸密勿多食。

泄下向水浆,不见影勿饮。

桃味酸,多食令人有热;杏味酸,多食伤筋骨,损人年;梨味苦,令人寒中金疮,及产妇勿食;樱桃味甘,调中益脾气;蒲萄味甘,治肠间水,调中利小便,作酒长饮,主利水道;薤味辛,利病人,除寒热,梼之涂金疮,除热去水气;苜蓿味甘,可久食利人;蓼味辛,芥味辛,除肾邪气,久食令人寒;大麦味酸,食之令人多热;芜荑味辛除邪,久食调五脏,杀长虫;小麦味甘,下热除肠热;稻米味甘,令人多热;大豆令身重多热;芜菁,一名罗伏,味苦,利五脏,轻身益气。

  要修科仪戒律妙卷之九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十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一治屋 #

  一治屋者。夫治,第一治室,靖室要瑕修治,下则镇於人心,上乃参於星宿,所立屋宇,各有典仪。

  《太真科》曰:立天师治,地方八十一步,法九九之数,唯升阳之气。

治正中央,名崇虚堂,一区七架、六间、十二丈开,起堂屋上,当中央二间,上作一层崇玄台。

当台中央,安大香炉,高五尺,恒焚香。

开东、西、南三户,户边安窗,两头马道,厦南户下、飞格上,朝礼天师子孙。

上八大治,山居清苦、济世道士,可登、台朝礼,其余职大小、中外祭酒,并在大堂,下遥朝礼。

崇玄台北五丈,起崇仙堂,七间、十四丈、七架,东为阳仙房,西为阴仙房。

玄台之南,去台十二,又近南门,起五间、三架门室。

门室东门,南部宣威祭酒舍;门屋西间,典司察气祭酒舍。

其余小舍,不能具书,二十四治,各各如此。

  科曰:学久德积,受命为天师,署男女祭酒二千四百人,各领户化民,阴官称为箓治,阳官号为宰守。

又云:家家立靖崇仰,信米五斗,以立造化,和五性之气。

家口命籍,系之於米,年年依会。

十月一日,同集天师治,付天仓及五十里亭中,以防凶年饥民往来之乏。

行来之人,不装粮也。

又云:十月一日,到集米天师治者,十月初,太阳元气始生,故令人受命主生。

十月五日清旦,朝会天师治,列行集入治堂前,北向俱拜伏地,听堂上主者,宣令科戒,不得私赉杂食,诣治门秽损真正。

十月五日,言上生籍。

七月七日,中会,度生命籍,考进中外法气合会之功。

正月七日,众官举迁,次会劝赏迁职。

又云:初入治怠惰,不念孝慈、不受主者,训;到治失礼,所言不节,违令,四刑论。

  二治名 #

  二治名者。

科曰:具山治、锺茂治、白石治、冈互治,右四品,在外名别治,於内名备治,足二十四,备为二十八也。

别治与三八别也,吉阳治、平都治、阿逢治、慈母治、黄金治、太华治、青城治、峨媚治,右八品游治;代元治、樽领治、濑乡治、公慕治、平公治、科里治、借阮治,右八品配治。

正治有二十四:北邙治、玉局治、主簿治、平冈治、公慕治、后城治、浕口治、云台治,右下品八治;平盖治、蒙秦治、本竹治、稠粳治、北平治、涌泉治、隶上治、昌利治,右中品八治;真多治、秦中治、更除治、葛琐治、漓沅治、鹤鸣治、鹿堂治、阳平治,右上品八治。

右外治四十有四,受之皆赉单衣履、纸笔墨书刀等。

星宿治,二十有八,名为上治,又名大治,又名正治。

上皇元年七月七日,太上大道君所立,道陵所受宣行。

  三治所属 #

  三治所属者,阳平、鹿堂、鹤鸣三治,主辰生;漓元、葛瑰,此二治主卯生;更除、秦中,主寅生;真多、昌利,隶上三治,主丑生;涌泉、北邙二治,主子生;稠粳、本竹二治,主亥生;蒙秦、平盖二治,主戌生。

次中八,玄老治、云台治,主戌生;浕口、后城二治,主酉生;公慕、平冈二治,主申生;主簿、玉局、此一治非山余总是山,北邙三治,主未生。

下八,太上治,太上汉安二年正月七日中时,二十四治付天师。

冈互、白石二治,主午生;锺茂、具山二治,主未生。

  四治室 #

  四靖室者。

科曰:道民入化,家家各立靖室,在西向东,安一香火西壁下。

天师为道治之主,入靖,先向西香火存师,再拜,三上香,启愿。

次北,次东,次南。

讫便出,勿转顾。

科曰:朝半入小治,先向西拜天师,转向东拜太上。

讫出宫阅箓,东向奏章。

科曰:朝拜半入治,先向北拜太上,次向东拜九气丈人,次向南拜道德君,次向西拜天师。

小治并同。

  《玄都律》曰:民家安靖於天德者,甲乙丙丁,地作入靖。

小治,广八尺,长一丈;中治,广一丈二尺,长一丈四尺;大治,广一丈六尺,长一丈八尺。

面户向束,炉案中央。

违治,罚算一纪。

  又云:民家曰靖,师家曰治。

律曰:丙寅、丁卯、丙申、丁酉、丙戌、甲戌,皆不入治。

违律,罚算四十五。

入治,平坐东向,存五方气,先存功曹使者、阴阳吏,正身跪拜,心专恭肃。

  《太真科》曰:俗人受治、立治,堂舍靖庐,皆令齐整,内外清严,分别出入,在宅西南,供养经。

  科曰:香灯相续,存神习真,真灵来降。

不得空受治职,而无室庐,而逐利养,请乞启告,秽杂不精,千灵忤气,人物疑惑,毁笑成愆。

当陋居家,粗衣蔬食,急营治舍。

若混杂乱误,五刑论。

  《太真科》曰:儿童受一将军及署更令九种吏兵,此系名天曹,自得从入靖治,向省礼三拜,告急乞恩。

  科曰:受十将军以上,并出吏兵驱使之,朝半礼拜,缘急奏章。

  科曰:第一,更古今切令力政切明其经,禀真气,顺命施行,生出多厄,父母代受,平常七岁,受此官也。

第二,更纪孟切今吕真切奉前,有违,罪考疾厄,或去失所受,今自改悔,谢罪请恩,更受后旨,教令丁宁,舍恶从善,此不隔年。

第三,童子一将军箓,男女八岁至十九,皆为童子,动而蒙昧,渐染玄风。

第四,成人十将军箓,男女年二十为成人,尪病愚痴,未堪受化,随时参详,量细诱进。

第五,七十五将军箓,七十五箓,有仙有灵,阴气仙,阳气灵,灵主地,仙主天,天主文,地主武,武主内,文主外。

若弘在师门内,伏膺左右,先受灵;在师门外,去来谘禀,先受仙。

受仙后,进受灵,受灵后,进受仙,足前为百五十,箓满足也。

第六,百五十将军箓,后犹是前师,不重输信,若前师授七十五后,别师进七十五,应输薪米、纸笔墨书刀、朱素如法。

若未受一、十、七十五而德高者,并受百五十。

又云:先灵后仙,虽相系续法也,则天自近之远,前用一,后用一符,亦不隔门之内外。

右六条,名外箓。

凡缘次至满足如前例,若童女而有成人之功,成人未有所受、而有殊勋异德,皆超受百五十,先仙后灵,由外成内,并用黑官。

若先就一师,受一、十、七十五,后至百五十,皆目录,并出入佩带,带后者、前者,悉封箱函中,不得去失,去失输罚一半,不须重受。

十、七十五者,两受之者,若后别师,皆输前箓,以付后师,积杳并送。

洞渊天师子孙,受气箓,不受治,治官并隶皇坛,登坛备得而不备。

受箓之后,朝礼为先,次乞恩救物,启告玄灵,称如:干部某,将军箓男女生某,不得称臣。

行符勑水,治病救厄,积勤有效,师自进之。

下明契箓,黄书契、六甲契、神箓、真箓、圣仙箓,右二契三箓,明土德,信为首,主府月,行黄道仙,摄镇星;赤界契、青童契、赤甲等、青甲箓,右二契二箓,明火德,礼为先,主日,行赤道仙,摄荧惑星;真一契、三五契、玄箓、元命箓,右二契二箓,明木德,仁为端,主岁星;三一契、无终箓,右一契一箓,明水德,智为源,主辰星;五色一契、太甲箓,右一契一箓,明金德,义为本,主太白星。

太一券,号金券,券乃契之别名。

八契有定阶,故言契太一,通八阶。

故言券金者,练久弥精,变化不灭。

八契如前,十箓并满,箓为十箓也。

百五十将军录已下至一录天师子孙,登皇坛后,不受悉行。

若未登皇坛,皆诸高德受之而传。

凡学道立功,当受内外治,皆称臣妾;天师命授,皆称官都功;大治行版,署不得称生。

  《玄都律》曰:受箓章等,有鬼吏兵於里中,可着游行。

《本相经》云:问曰,祭酒授民箓得财,有罪不?答曰:祭酒人中师,万民看为则,取财不施散,后师效为法,此是罪之首,祸大殊於劫,受罪如循还,万世无休匝,天门永不容,长与三恶合。

  章表

  赤松子问天老平长,前以建日,己丑日未时上章,何不报?平长曰:己丑日,见扶香案赍章,到门门开,不开便去。

复问平长曰:一夜一周何时开?平长曰:

  闭,卯、巳、未、酉、亥、丑、。开,辰、午、申、戌、子、寅。

  子日: #

  闭,子为日神· 伤师母,时不可用辰、午、申、戌、子、寅。开,卯、巳、未、

  酉、亥、丑。 #

  丑日: #

  闭,丑为日神伤牛犊,时不可用卯、巳、未、酉、亥、丑。开,辰、午、申、戌、子、寅。

  寅日: #

  闭,寅为日神伤六畜,时不可用辰、午、申、戌、子、寅。开,卯、巳、未、酉、亥、丑。

  卯日: #

  闭,卯为日神伤师父,时不可用卯、巳、未、酉、亥、丑。开,辰、午、申、戌、子、寅。

  辰日: #

  闭,辰为日神伤父母,时不可用辰、午、申、戌、子、寅。开,卯、巳、未、酉、亥、丑。

  巳日: #

  闭,巳为日神伤女妇,时不可用卯、巳、未、酉、亥、丑。开,辰、午、申、戌、子、寅。

  午日: #

  闭,午为日神伤物类,时不可用辰、午、申、戌、子、寅。开,卯、巳、未、酉、亥、丑。

  未日: #

  闭,未为日神伤病者,时不可用酉、亥、丑。开,辰、午、申、卯、巳、未、戌、子、寅。

  申日: #

  闭,申为日神伤远行,时不可用辰、午、酉、亥、申、戌、子、寅。开,卯、巳、未、丑。

  酉日: #

  闭,酉为日神伤飞鸟,时不可用卯、巳、未、酉、亥、丑。开,辰、午、申、戌、子、寅。

  戌日: #

  闭,戌为日神伤远行,时不可用辰、午、申、戌、子、寅。开,卯、巳、未、酉、亥、丑。

  亥日: #

  闭,亥为日神伤行人,时不可用卯、巳、未、酉、亥、丑。开,辰、午、申、戌、子、寅。

  建日,可呈章九通,利上开化大道,收捕凶殃鬼贼。忌不上诛符破庙,伤一门及师,忌申时斗系下左行。

  除日,可呈章十二通,利上治病,分解冢墓,列考建子孙。忌不上保护钱财,己心酉时。

  满日,可呈章六通,利上安隐冢墓及保护钱财。忌不上解,一宅中虚,耗伤六畜,己心戌时。

  平日,可呈章十七通,利上分解百功禁忌,收除众邪。忌不上保护钱财,六畜伤师及奴婢不吉,忌亥时。

  定日,可呈章二十八通,利上五方保护,安镇宅。解土公虚耗。忌不上收除故气,天一伤长者,忌子时不吉。

  执日,可呈章五通,利上收百鬼贼、解中捕者。忌不上治病,伤病者不吉,忌丑时斗系下。

  破日,可呈章七通,利上诛房庙,收灭怪伏尺兹日死。忌不上解冢墓,绝世不吉,忌寅时。

  危日,可呈章二通,利上度星解亡人,复连七世,牵逮子孙。忌不上安宅,伤六畜,忌卯时。

  成日,可呈章十八通,利上录署,保护大小治病。忌不上远行保护,行人不还,凶,忌辰时。

  收日,可呈章百二十通,利上解首谢度厄,保护六畜、家宅。己心不上解官讼,必有狱死不吉,忌巳时。

  开日,可呈章百二十通,利收除故气,房庙千师万巫、六畜众精,室中魍魉、杂神之鬼。忌不上解亡人,复连六畜死,忌午时。

  闭日,可呈章五通,利上解百功禁忌,破射年命。忌不上保护大小,伤钱财不吉,忌未时。

  甲子上章,凶;甲午上章,吉利;乙丑上章,凶;乙未上章,吉利;丙寅上章,凶女坐死;丙申上章,大吉;一云忌家长丁卯上章,凶并忌阳官;丁酉上章,不吉凶死;戊辰上章,凶净忌;戊戌上章,大凶暴净忌;己巳上章,不吉;己亥上章,大吉;庚午上章,不吉;庚子上章,大吉;辛丑上章,不吉;辛未上章,三年长子坐死;壬申上章,一年长子坐死;壬寅上章,吉利一书云凶;癸酉上章,家母坐死;癸卯上章,大吉利;甲戌上章,大吉利;甲辰上章,不利、凶死;乙亥上章,家宜蚕;乙巳上章,不利、凶死;丙子上章,三人坐死;丙午上章,大吉;丁丑上章,大吉利;丁未上章,有坐死者;戊寅上章,夫妇坐死;戊申上章,不吉、凶死;己卯上章,小吉;己酉上章,大吉利;庚辰上章,大吉;庚戌上章,大吉;辛巳上章,大吉;辛亥上章,凶死;壬午上章,大吉利;壬子上章,大吉利;癸未上章,大吉利;癸丑上章,大吉利;甲申上章,吉;甲寅上章,凶死;乙酉上章,大吉一云凶;乙卯上章,不吉;丙戌上章,家有死者;丙辰上章,不吉;丁亥上章,不吉;丁巳上章,大吉利;戊子上章;小吉;戊午上章,大吉利;丁巳、戊午,凶。

己未上章,大吉利;己丑上章,凶死;庚申上章,吉利;庚寅上章,大凶死;辛酉上章,凶死;辛卯上章,吉;壬戌上章,不吉;壬辰上章,吉利;癸亥上章,不吉利;癸巳上章,女坐死。

  上章,当别有笔砚以书章,不得杂他也。磨墨左行,四十九过;重磨,亦准前。书章时,烧香,北向书章,向亥、巳、未、丑。

  上章吉时,卯、巳、申、亥,此四时可治病,余时凶,不可用,慎之。

  上章吉时时已,自忌师行年、本命,不可曾触犯伤师,慎之。

  建日,可诛符破庙,系百鬼精邪。正月、七月:

  建日,哺时下;平日,人定时下;破日,平旦时下;收日,禺中时下;除日,日入时下;定日,夜半时下;危日,日出时下;开日,日中时下;满日,黄昏时下;执日,鸡呜时下;成日,食时下;闭日,日昳时下。

  右此十二日,忌斗系下时,不可上章治病,害师及作章主人,明寻慎之。诸是出丧、嫁娶、定婚,亦忌时。

  治病忌日 #

  甲午、甲申、甲戌、甲寅、乙卯、丙辰日,皆凶。又忌寅、卯、申、酉、午、丑,并凶,不可上章,辛未尤甚,章醮及乞福启告之时,悉避斗系。

  正月、七月,已录如前。

  二月、八月,建日戌时;三月、九月,建日子时;四月、十月,建日寅时;五月、十一月,建日辰时;六月、十二月,建日午时。

  右章醮,斗系时,或以月时。

将临正日,太一下,为斗系章醮启告之时,悉避斗系时也。

若欲醮命,当用本命日及天生日者,甲辰、乙巳日是也。

本命醮食,不得饲外人;余醮之食,悉须施散外客。

凡就星官,乞福结愿,当避凶恶之日。

  正月庚申,二月辛酉,三月甲戌,四月癸亥,五月壬子,六月癸丑,七月甲寅,八月乙卯,九月甲辰十月丁巳,十一月丙午,十二月癸未。

  右上章杀害之日,不可请乞,万事无宜也。

  五德之日,可谢罪、求乞善愿。

  甲辰、丙辰、戊辰,忌章醮;庚辰,忌章醮;乙巳,忌章醮;辛巳,忌章醮;癸巳,忌章醮;己巳,忌醮;丁巳,忌醮。

  右五德之日,宜乞愿乞福。欲有所愿,常以天愿日,己丑是也。所乞善愿,易得遂心。

  营醮启告醮历:

  甲子日,壬申、癸酉,辛巳、壬午,

  甲申、乙酉,丁亥、戊子,己丑、辛卯,甲辰、丙午,丁未、戊申,庚戌、壬子,癸丑、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甲午,丙申、丁酉。

  右醮祠良日,凶日不载。

  禁依前后,又有一五德日,甲子、甲午最胜。又忌日时相破,子时破午,午时破子。

  凡启醮之时,宜用子、午二时启告。若值相破及斗击,若斗击在子,须避子时;若斗击在午,须避午时;若病人大急,亦得非时章醮。

  正月,无东向治病,病者死。

  七月,无西向治病,病者死。

  二月,无北向治病,病者死。

  八月,无南向治病,病者死。

  三月,无西向治病,病者死。

  九月,无东向治病,病者死。

  四月,无南向治病,病者死。

  十月,无北向治病,病者死。

  五月,无东向治病,病者死。

  十一月,无西向治病,病者死。

  六月,无北向治病,病者死。

  十二月,无南向治病,病者死。

  庚辛日,哺时、日入时治病,病者死。

  正月、十二月,太上虚无丈人宫。

  六月、七月,太上九气文昌宫。

  二月,太上玄老仙都宫。

  八月,太上天帝宫。

  三月、四月,无上三天太清官。

  九月、十月,太上大道宫。

  五月,太上重道宫。

  十一月,太上侍中、左右监神,诸将军宫。

  一日,建玉曹,治赤虚宫。

  十六日,司非曹,治北府宫。

  二日,太素曹,治太微宫。

  十七日,司奸曹,治南箕宫。

  三日,太微曹,治北平宫。

  十八日,统摄曹,治通明宫。

  四日,都正曹,治太清宫。

  十九日,统录曹,治西虚宫。

  五日,正一曹,治通明宫。

  二十日,监考曹,治司命宫。

  六日,玄一曹,治上明宫。

  二十一日,监司曹,治阳明宫。

  七日,太素曹,治高灵宫。

  二十二日,典考曹,治太阳宫。

  八日,灵集曹,治紫微宫。

  二十三日,司宫曹,治少阳宫。

  九日,母灵曹,治待春宫。

  二十四日,玄元曹,治太阴宫。

  十日,太清曹,治武灵宫。

  二十五日,太玄曹,治少阳宫。

  十一日,三水曹,治素女宫。

  二十六日,都司曹,治北辰官。

  十二日,司录曹,治巨野宫。

  二十七日,都候曹,治太白宫。

  十三日,清叙曹,治西明宫。

  二十八日,直使曹,治林明宫。

  十四日,玄正曹,治上绛宫。

  二十九日,真司考曹,治清阳宫。

  十五日,中都曹,治曲平宫。

  三十日,典考曹,治启明宫。

  无上三天、无极大道、太上老君、都正集曹,领吏兵九百九十九万人,日月宫曹如故。

  右天师所下,分别宫曹,诸治职祭酒男女官,上章求乞,皆谛案科文,分别宫曹,随病轻重请官。

依千二百官仪,小病轻事,但言稽首再拜;困病重事,皆言顿首死罪,稽首再拜。

困病重事,皆别宫曹言:

  泰玄都正一,平气系天师。某治气祭酒臣甲,顿首死罪,稽首再拜。某郡县乡里男女氏,壬年若干岁,户口若干人,疾病云云。

  后言:诣某宫曹如故,臣甲诚惶诚恐,顿首死罪,稽首再拜。

  甲辰,林车主入官,存之。

  甲戌,张生主入火,存之。

  甲申,益章主入草,存之。

  甲子,九明主入水,存之。

  甲寅,城隆主入病,存之。

  甲午,监兵主入斗战争讼,存之。

  右六甲,存神思之。

  正月平旦,师时;日出,师妇时。

  七月日哺时,师时;食时,师妇时。

  二月日出,师时;黄昏时,妇时。

  八月日入,师时;禺中,师妇时。

  三月日出,师时;人定,师女时。

  九月黄昏,师时;日出,师妇时。

  四月禺中,师时;人定,师母时。

  十月人定,师时;日出,师妇时。

  五月日中,师时;鸡鸣,师妇时。

  十一月尽,师时;哺时,师妇时。

  六月日出,师时;平旦,师妇时。

  十二月鸡鸣,师时;日入,师妇时。

  右十二月,男女官祭酒为人二章,当避此衰时,不可犯。

若病命在转烛,可上尔告。

诸祭酒为能,移山止流,兴云造雨,坐召万神,冬生草木,夏结冰霜,若能此者,都不用此书其身。

故为水、火、刀、兵所害,当承告旨,明各慎之。

为道民解厨食,当思天神五帝,名卫六甲,说诸神仙尊贤、五岳名山道士,上愿主人得福。

  正月二日、二月九日、三月十日、四月十一日、五月十一日、六月十一日、七月二日、八月十三日、九月十三日、十月八日、十一月十五日、十二月十三日。

  已上十二日,不可上章启事,大凶。

  正月十一日、二月三日、十八日、三月七日、九日、四月十五日、五月二日、五日、六月三日、十三日、七月一日、十七日、八月二日、十八日、九月九日、十月五日、十一月四日、十六日、十二月二十一日。

  右十二月好日,可烧香上章。

  正月旦,天腊;五月五日,地腊;七月七日,道德腊;十月旦,民岁腊;十二月,王侯腊。

  此五腊,吉日。奉道之家,则依此祭先人。先须上章,启请先人,然后设祭,孝子之道也。

  右上章禁忌,不可犯。慎之用事,大吉。治人疾病,可用赤松子时。

  凡一日之中,不得再入靖上章。

  要修矜仪戒律妙卷之十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十一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章科信仪 #

  初化除罪章。 #

  夫妻求子乞男章。

  夫妻积病医治章。

  产后疾病、首罪乞愈章。

  夫妻兴气、相应首过章。

  困病请官、一时相付章。

  家道轗轲绝子、请官乞佑章。

  宅中光怪、归命乞白章。

  疾病牒所犯、移徙诸忌、请官救章。

  疾病归化、心口有违、改更乞恩章。

  清官收捕、妄作一法章。

  夫妻离别,断注消怪章。

  违科犯禁、首谢乞原章。

  右同用白素四十尺,生米一硕,油一斗,香一斤,纸百张,笔二管,墨一丸,书刀一口,席二领,布巾五尺。

  忧厄困辱、谢过解咎章。

  右用纸百张,笔二管,墨一丸,金环一双,书刀一口,米五斗,席二领,香五两。

  治觉有疾、首罪乞恩章。

  右用钱一百二十文,米三斗,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九,香一两,席一领,书刀一口。

  沈病累日、请医吏救治章。

  右用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口,米三斗,香一两,席一领,钱一百二十文。

  断瘟疫章。 #

  右用纸百张,香三两,笔一管,墨一九,书刀一口,席二领。随家口口别,油一升,钱百文,缯一丈二尺。

  夫妻疾厄、断除鬼讼、扶危保安章。

  右用纸三百张,油三斗,青绢四十尺,墨一丸,笔二管,香五两,米五斗,席二领,书刀一口。

  请雨章。 #

  右用油三斗六升,笔二管,纸百张,墨一九,朱砂一两,香三两,席二领,米五斗,钱三百六十五文。

  请晴章。 #

  右用蜡五斤,笔二管,纸百张,墨二九,朱砂五两,书刀一口,席二领,米五斗。 解子午元辰厄会章。

  右用白米一顿三斗,席四领,油一斗二升,绛缯一匹。

无疾者,用纸百张,笔二管,墨一九,书刀一口,算子一百二十枚,金环一双,香三斤,色绳三种,种九条,条百二十尺。

厄重者,用五色,各三两。

  解八卦元辰大厄章。

  右用白素四十尺,米一硕,素丝五两,金环一双,重二分,纸一百张,笔二管,墨一丸,香十三两,席二领,书刀一口。

道士未受三五赤箓及元辰河图等法,皆不得醮及上元辰等大章。

受百五十将箓录及治职,只可上余章。

  入居改易不利、大小谢宅章。

  右用纸一百张,墨一丸,笔一管,书刀一口,蜡五斤,五方彩各随数,席二领,米五斗,镇钱百二十文,香三两。

  新居恐惧、镇宅章。

  右用缯十尺,钱百二十文,米五斗,席二领,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九,香三两,书刀一口。

  虚耗光怪、断绝殃注章。

  右纸用百张,笔一管,墨一九,书刀一口,席一领,油一斗,黄布二十四尺,白米一硕二斗,香二两。

  释三曾五祖注讼章。

  右木五十斤,烧及作散如法,亦可二十五斤,亦可十五斤,黄布五丈,米一顿五斗,纸百张,墨一九,笔一管,香一两,席一领。

  官私咎谊、死病相连、断五墓殃注章。

  右用纸一百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口,席一领,油一斗,黄布二十四尺,生米一顿二斗,朱砂一两,香一两。

  数梦见亡人混淆、消墓注章。

  右用黄布五丈,素四十尺,油三斗六升,纸百张,笔二管,墨一九,书刀一口,香三两,朱砂二两。

  宅中怪异、小驱除章。

  右用纸五十张,笔一管,墨一丸,米三斗,席一领,香一两,钱七十二文。

  丧亡殡后、大驱除章。

  右用纸百张,笔二管,墨一九,书刀一口,香二两,席一领,钱百二十文,

  朱砂一两,镇缯十尺,米三斗。

  死病不绝、银人代形章。

  右用银薄人,随家口多少,人一形无银,用锡钱九十九文,奏章投水中,纸一百张,笔一管,墨一九,书刀一口,米五斗,香二两,镇缯十二尺。

  疾病多怪、收捕故气章。

  右用地奏六十枚,长尺二寸,广一寸二分,厚三分。赤小豆九斗,左绳百二十尺,大刀一口,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席一领,香二两,书刀一口。

  沈滞疾厄、解二十四狱章。

  右用青纹二十四尺,香三两,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九,米五斗,书刀一口,席一领。

  拔五岳、救病章。

  右用素丝三两,金环一双,香十两,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席二领,米

  五斗,书刀一口。

  解五斗闭系、交绝拔命章。

  右用白素四十尺,白丝三两,金环一双,纸二百张,笔二管,墨一丸,席二领,香五两,米五斗,书刀一口。

  梦见亡人闭系、大迁达章。

  右用白素四十尺,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囗,油一斗,席二领,香三两,钱百二十文,米五斗。

  梦见亡人愁恨、小迁达章。

  右用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口,油一斗,香三两,席一领,米三斗,钱百二十文。

  服满后、迁达请恩章。

  右用缯四十尺,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口,油一斗,香七两,席二领,米五斗,钱百二十文。

  解咒咀章。 #

  右用钱三百二十六文,命彩随年数,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米五斗,席二领,香五两,书刀一口。

  解五方咒咀章。

  右用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

  一口,五色丝各随方两数,钱二百四十文,米五斗,席二领,香三两。

  消口舌诽谤章。

  右用蜡三斤,炭五十斤,钱百二十文,米三斗一席一领,香三两;纸五十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口。

  追盗章。 #

  右用五色左索,随方丈数,青纹九十尺,大刀一口,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九,香三两,席二领,书刀一口,米五斗。

  乞子章。 #

  右用油二斗四升,米二硕四斗,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朱砂二两,书刀一口,席一领。

  解厄延命章。 #

  右用米九斗,油七升,钱百二十文,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口,香二两,席二领。

  救积病忽剧色请命章。

  右用白素四十尺,米一硕,油五升,香三两,纸百张,笔一管,墨一梃,书刀一口,席一领。

  延算拔命章。 #

  右用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香五两,朱砂二两,书刀一口,席二领,金环一双,素丝三两,绢一疋,米一硕二斗,算子一百二十枚。

  录魂魄章。 #

  右用钱百二十文,席一领,朱砂一两,香二两,书刀一口,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米三斗。

  度厄保护章。 #

  右用香五斤,席一领,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口,米三斗,钱一千二百,衣三事。

  八方大保护章。

  右用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口,绢一疋,米一硕二斗,银镮一双,青丝三两,油三斗,席二领,和香一斗。

  五方生养保护章。

  右米一石二斗,白素四十尺,香五两,席二领,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口。

  滞疾进退、解罗网章。

  右用白素四十尺,米一硕,金镮一双,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口,朱砂五两,席二领,香五两。

  扶衰度厄、解罗网章。

  右用金镮一双,素丝二十四两,白素四十尺,米一硕,纸百张,朱砂五两,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口,席二领,香五两。

  久病大厄、金紫代形章。

  右用纸二百张,笔二管,墨一丸,书刀一口,香十两,席二领,米一硕二斗,油一斗,朱砂五两,金人一形、重一两一铢,紫纹四十尺,镇钱二百四十文。

  系天师张君曰:几诣治请章,大者,纸百张,笔二管,墨一丸;小者,纸五十张,笔一管。

此给主者书章起草,换易陋误,不开信限也。

且章信之法,宜明各遵之。

章无信,定未可用。

奏章已后,其信物多可施贫者,宜行阴德,不可师全用之,十分为计,师可费入者,三分而已。

天科甚严,犯者获罪於三官,殃及九祖,永为下鬼,慎之慎之。

  凡席一领,香一两,纸百张,笔一管,墨一丸,,书刀一口。

贫乏者,随时所科;富有者、亦增重也。

《凡操章》云:谬误脱漏,事委功曹,此法所起,本用施於暗钝之者,或行事总切委正之,以气印写上官,矜副愚诚,许有斯理。

至如才识聪欲,足可校定而还惰慢,仰委功曹,天官必考之,得骄恣之罪,三犯则不原。

诸祭酒,特可精勤慎之。

  疾病请章次第 #

  《太真科》曰:诸疾病,先上首状章;若不愈,又上解考章;若不愈,更上解先亡罪谪章;若不愈,上迁达章。

故沉,上却杀收注鬼章;复沉顿,上解祸厄大章;复不差,上解五世墓谪章;复不差,上扶衰疫大厄章;复不愈,上还魂复魄章;复不愈,上安墓、解五土耗害章;复不愈,上安宅镇神、驱除收鬼章;复不愈,上分解中外大考章。

若急困,上子午请命、并却三官死解章;若进退,上仰谢三十二天章;大危笃,上赎命交,又拔命,又烛灯,又解退复连,又五灯,又二十八宿,又审宿,又分解先亡大注,复八十一章。

无灾病,不得妄求此章。

犯者,三刑论。

  避忌讳上章 #

  《太真科》云:三会大庆,奏表言科戒,不避疾风猛雨,日月昏晦,天地禁闭。

当其日,天帝大会。

科曰:三会吉日,并赴言名籍,不避日辰禁忌,并会如故。

此日一切大圣俱下,同会治堂,分形布影,万里之外,响应齐同。

此日,奏上众章,授度箓契,男女众官,行德修功,消灾散祸,悉不禁制。

  《玄都律》曰:入治上章,避戊辰。

戊戌不得上章,秽污不得上章,月朝晦朔不得上章,百姓解秽不得诣治。

违律,罚算二年。

入治上章,皆正身趋步,科次左右,肃恭致敬,不得男女杂错,妄视谬误。

违律,罚玉三两。

不得为十恶、五逆之人上章,辞质而不文,拙而不工,朴而不华,实而不伪,直而不肆,辩而不烦,弱而不秽,清而不浊,真而不邪,简要而输诚,则感天地、动鬼神,御上天曹,报应立至。

违科,罚算一纪。

  上章背向 #

  《太真科》曰:奏章向东,其后奏及露章,并向北。

白日授度,向东破契,子午请命星宿请急章,皆向北,存大帝。

自非星宿大章、登坛大事,并收捕驱除急章,不烦露上。

  《玄都律》曰:章,消疾病,向鬼门;消灾厄,向地户;求长生、求富贵财利,向天门;消口舌咒咀,向人门。

厌虎向寅,厌蛇向巳,与天罡并力大吉。

违律,罚算百日。

  律曰:修福延年,消却灾害,厌百病,皆东向上章;解墓除责,开心聪明,过灾度厄,皆西向上章;违律,病百日。

疾病百死一生,北向上章;修身养命,温润富贵,皆向南上章。

  律曰:上章谢罪,家中大小,北向先谢三十二天。举家大小,散发交手,北向对章首过。违律,罚病十日。

  若用日者 #

  律曰:上章求财,当用天仓日、戊子日。

是求爵位,用天府日,不用自刑日。

午、酉、亥、辰,皆是刑日,寅刑巳,戌刑未,子刑卯,申刑寅,卯刑子,巳刑

  申。违律,考病五十日。

  律曰:月朝、月半、月晦、戊辰、戊

  戌,唯应礼拜,修诵经文,不得奏章、启

  诉。违律者,水官考,罚六十日病。

  律曰:吉日,戊戌、戊辰,得上言功章。大庆之日,不得为他别奏余章。违律,考病百日。

  杂犯科 #

  律曰:道士女官、州县官人、百姓道民等章,并不得参杂,同共奏呈,官位不同。

违者,考病五十日。

道士女官斋会呈章,要须笏褐法服整顿。

若上章治病,主人不得杀生饴道士,道士知而故食者,师与主人同罚,减算二纪。

上章之时,家中大小,不得历乱,高声大语,惊鸡动犬,则法气不安。

违律,罚算一纪。

章奏了,不得放纵文书在俗人家,为有太上名字,至一年十月即烧。

违律,罚算一纪。

若承酒气奏章,罚病一千日,减五年寿。

  律曰:大风大雨,不得拜章;连风连雨,亦不得拜章。违律,罚病一年。

  律曰:身有六疾,不得为百姓拜章。违律,罚算三纪。

  律曰:家有丧祸不绝,解凶墓谪等,可上木札。

  律曰:道士女官上章,不得饮酒、食肉及五辛。

违律,罚筹一纪。

若上大星宿等章,用夜半时,五灯火,五彩符,香墨书之,以相厌杀,其灯点尽余油。

若以闻着,再拜下,下极者,可在次行安以闻。

若书章已成、而有小事,乃经年不可上。

若未下细字,经月可上。

下细字,上度三寸五分,中度四寸五分,下度五寸,不得过此,今人多言一寸五分,皆是好意,自造非细,法所载也。

若章至太岁而纸才足不可上,余有行可上,若两行者,可全纸续之;若错误儳字,唯天帝具仪。

小章不过三字,大章以意量之。

若上章一通,前后可四拜,读章竟,太岁皆当紧要,须正心整顿取法也。

读细字法,长跪下声,出口而已,法无擎案读者,读细字一气耳。

  若内官朝法得口章,外官不得口章。

  《魏传》云:若急事上章,用朱笔题署。

若不上逐鬼章,当朱书所上祭酒姓名。

若治邪病,用青纸,三官君吏,贵在青色。

若注气鬼病,作击鬼章书,青纸朱书。

奏竟,於靖内,真朱二分合章,臼中捣之,和蜜为丸,顿服之。

平旦入靖,北向再拜服之,垂死皆活。

勿令人知见,他病亦为之书章,烧香向北书。

若困病入靖,四面烧香,安四香火。

  上章笔砚 #

  《魏传》云:书章,别笔砚,勿杂也。研墨,左转四十九过,重磨亦尔。

  案

  《玄都律》曰:上章,要用曲脚案。若非曲脚,不得上章。违律,罚算一纪。上章,案长二尺四寸,广一尺二寸,高八寸,曲脚。违律,考病百日。

  书符者 #

  《玄都律》曰:勑符法各各,别有咒勑。

违律,考病百日。

书符板法,长一尺八寸,印上六寸,下一尺二寸。

作符香火,不得取灶炭。

违,罚病十日。

《三皇经》曰:天老曰,何以用戊戌日作符乎?三皇曰:戌者,天门也;戊者,土,中宫君像也。

天帝常以戊戌日,从西北天门来出游观,当此日作符,故得天帝欢悦,赏赐所欲。

戊者,土也,必得官爵,封侯食邑矣。

所以用午时佩之者,午是太阳之精、淳金之光也,必得佩金紫高位之像也。

  藏章故本 #

  《太真科》曰:为人奏章竟,后诸小章复炉毕,即卷付函中,赍出,别举诸大章,一时取之,举录如法。

若应烧者,复炉於案前烧之;若在他处,奏章将还与。

首题署人,录本缄封,不得泄露虫鼠及货易取利。

违,太上勑命章中有真官位号、神鬼姓名、灵祇秘诀,并在章中,不可洿辱。

章皆有正本,传写令精,校定分明,不得辄用。

故本事状,不用请官舛异,俗人家不得留故章本。

违犯,五刑论。

  断章法 #

  《太真科》曰:上言谨案文书,臣以某治法位,依法修行,宣扬道气,请召真官,救护万姓。

所奏章表,应烧者烧;不烧者,缄封箱阁。

卷束积多,法不得散,恐虫鼠所犯,漏湿烂败,有所遗落,从来谨遵,不敢违旨。

即日依科,随期断奠。

自某年月日时,至今年月日,合有如干通。

今於某靖坛净处,火化烟通,升云降气,布吉除凶,谨请直使正一功曹,治中虎贲威仪,钤下伍伯各二人,校尉十二人,功曹主簿、干佐小吏、金光童子各五人,中部章督邮从事使者各二人,同时监临,对共料省,焚除尘故,采纳光新。

原赦臣某愚短不及之愆,乞前所印写,永登天府,后所奏闻,悉免寒池。

诸官证明,奖助有功,依都章言功,不负效信,恩惟太上云云。

断章,通数不同。

凡时有丰俭,法有行藏,藏时少行,时多计满,百通为断。

如前文,每年至十月,为断也。

  要修矜仪戒律妙卷之十一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十二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饭贤缘第一 #

  夫圣教兴,道风着,贤人出,圣德隆。感应之理既彰,饭贤之仪见矣。

  《太真科》曰:家有疾厄,公私设厨,名曰饭贤。

可请清贤道士上、中、下,十人、二十四人、三十人、五十人、百人,不可不满十人,不足为福。

贤者廉洁,亦能不食,食亦不多,服饵浆药,不须厚馔,是世人所重献之,崇有道耳。

此时,应须立坛。

先三日清斋,后三日言功。

贤人身中,多神故饶之,德重故厚之。

食以饱为度,味以适为期。

供食一如斋食,不得荤秽。

犯者,五刑论。

客月以经三请,不可条名。

贪腆之客,不可数啖天厨。

其科中委细,十以上纸,今人不多为此厨事,故不具抄耳。

  《玄都律》曰:三会吉日,质对天官,教化愚俗,布散功德,使人鬼相应而有杂秽者,殃及后世主者,罚算一纪。

  律曰:正一左右平气以上,一人当七人望;丘治道士,一人当三人;诸佩箓吏兵以上,一人当二人;更令童子,二人当三人;散民,一人当一人。

生男,上厨;生女,中厨;增口益财,下厨。

  律曰:道士为人解厨,须择大德之人、善心者,不用恶逆无礼之人,解不得福。违律,罚算一纪。

  律曰:夫为厨,客一时来,不得参差坐,并皆心存太上善心,不得语杀生、畋渔、猎捕之事。违律,主客被考病三年。

  律曰:若道士为人设厨时,客前烧香,不得荤秽。违律,考病百日。

  造殿堂缘第二 #

  夫立善方,假凭慈力,取证因果,要藉信生。功德着於因前,妙因彰於来劫者矣。

  《太真科》曰:俗人能施散家财,造治堂精室一间瓦屋,赐小算百二十。

三间,三百六十算。

功多算多。

《大戒经》云:建立靖观,令人代代门户高贵,身登天堂,饮食自然,常居无为。

施一钱以上,皆三十二万倍报;万钱以上,报不可胜。

《本际经》云:大梵国王,国中大旱,转经得益。

乃於国中,造大精舍。

《本相经》云:清和国王,名不信道法,建习仙观,及习灵、七政二庙。

《本记》云:周康王时,文始真人结草为楼观,占星候气,真人得道。

后周穆王钦尚遗躅,重茸屋宇,号为楼观焉,并为真人建庙立祠。

秦始皇三十一年,又於真人南置老君庙。

《本传》云:汉武帝以元封二年正月甲子,上嵩高,登大虞石室,起道官,使董仲舒、东方朔斋洁思真。

  念道缘第三 #

  夫道妙难阶,寂而莫测,虚而能出,用而不穷。五念彰於圣仪,一心通乎真相者矣。

  《道典》曰:子常念道,道亦念子。

忧患思道,疾病思道,贫贱思道,穷困思道,饮食思道,入山泽思道,涉江河思道。

常行思道,道与子并。

道之所出,万物皆生,万神皆成,无所不荣;亡道须臾,身入八冥。

《因缘经》云:念真心不退,忠信不忘言。

供养诸道德,所生无艰难。

又,供养好道德,斋戒见真王。

靖念心不懈,七祖升天堂。

《妙真经》云:道人图生,盖不谋名,衣弊履穿,不慕尊荣,胸中纯白,意无所倾,志若流水,居若空城,积守无为,乃能长生。

道者,一也。

人能知一,明如日;不能知一,土中出。

道无取,正气自居;道无去,邪气自除。

此非祷祠鬼神之道也。

握之,不盈於手;纵之,布溢四海。

学生者生,学道者道。

如人堕水知泅者生,不知泅者死,未病者易为医,未危之国易为谋。

不好道之人,存念各别。

鹑鴳高飞,志在苗禾;驾鹅高飞,志在陂池;鸿鹤高飞,游於太清之域,往来九州,栖息八极,乃得其所也。

此二鸟忧喜不同,其志各异,而谷自谓为得其所愿也。

故大水之渊,神龙所居,小鱼走出;高山深泽,虎豹所乐,鸡狗所恶。

故规矩不同,百姓心异,是以为道者,损聪明,弃智虑,反真归朴,游於太素,轻物慠世,昭然不污,喜怒不婴於心,利害不栖於意,此大圣所体行也。

《老君禁戒经》云:夫积德成王,积怨成亡,积石成山,积水成海,不积而成者,未之有也。

积道德,天与之,地助之,鬼神辅之,凤鸟翔其庭,麒鳞游其郊,神龙宿其沼。

故以道莅天下,天下之德;不以道莅天下,天下之贼。

尧舜以有道昌,桀纣以无道亡。

  殗秽缘第四 #

  夫神气清虚,神灵所守,身心混浊,邪来害人,入静思真,要须防患,不履众恶,吉祥止焉。

  《玄都律》曰:民家秽污,不过晦朔,不得入治。

哭亦三日秽。

三年之丧,未满百日,不得入治礼拜、奏表章书。

违律,罚算一纪。

又云:遭师主父母大丧,三十日殗,不得斋章。

过三十日,外限满讫,洗浴烧香。

违律,罚算二纪。

  律曰:太一极法道士女官,无殗秽,哭亦不殗秽,佩箓唯着身,不用去脱他人。

  律曰:道士女官,被阳官牢狱系闭出放,皆应香汤洗浣,解殗三日以后,得入靖治礼拜。

违律,罚算一纪。

道士及女官,私被阳官杖罚,疮未差,未满三十日,不得入靖治礼拜呈奏。

违律,考二十。

律曰:带箓,不得入殗秽,上溷即无忌讳。

  《黄箓简文》曰:奉经威仪,常当使身香洁芳盛,以招真气,不得入浊,神灵荡散,考由太清曹。

若履秽气,考由清天曹。

《三元品戒》日:常以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十月十五日,平旦、正中、夜半三时,沐浴身形,五香自洗。

临沐浴时,向南以金杓回香汤,东南左转三十二过,闭眼思日光在左目上,月光在右目上,五星缨络头上,五色之云,匝绕一身,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狮子、白鹤,罗列左右,仙童执巾,玉女散花,飞仙乘骑,侍卫身形。

便即叩齿三十二通,祝曰:

  天澄气清,五色高明。日月吐辉,

  灌我身形。

神津内盥,香汤炼精,光景洞曜,焕映上清,气不受尘,五府纳灵,罪灭三徒,祸消九冥,恶根断绝,福庆自生。

今日大愿,一切告明,身受开度,升入帝庭。

毕,仰咽气三十二过止,便洗沐五香。

沐浴毕,冠带衣服。

又叩齿十二通,祝曰:

  五浊己清,八景已明,今日受炼,罪灭福生。

长与五帝,齐真上灵,便出而入室,依法行道。

《自然诀下》曰:经污秽,不沐浴,一则多令病害,二则示民知清浊,三则神鬼不为通灵,四则侍经真官计罪,五则人见交、不恭敬。

《三皇经》云:自解殗祝曰:

  吾以日洗身,以月炼精,仙人辅己,玉女佐形,二十八宿与吾合并,千邪百秽逐水而清。急急如律令。《老君养生经》曰:晦日浴吉,朔日浴吉。

  《千真科》曰:冬天洗浴,每一旬浴。

先作密室,方六尺,安水槽、火炉、筒渠,注汤水入。

其汤以桃枝、栢叶、兰香、竹叶等内水中,煮取三两,沸乃去滓,次加五香,然作布笼滤汤。

尊卑以次,不得与俗人共浴,皆须浴衣,不然犯律。

  盗贼缘第五 #

  夫出家离俗,皆须正念直心,入道朝真,即合防身、口、意。若使心贪一动,犹为万劫沉沦,何况窃盗常行,当来永失人道也。

  《玄都律》曰:盗治中及供养之物,一文以上,皆列考杀。

赃过,五疋考,害家一人;盗赃不满文,考病七千日,夺十二年生命。

盗符箓职契,考杀,及黄书章印,皆考坐。

若阑外拾得者,不准。

盗天官租米五斗以上,罪入考杀;一斛以上,入刑杀。

罪灭犯,考病七千日,夺十二年生命。

劫盗,取人物一文以上,入刑杀;盗一疋以上,入刑杀,考千日及杀。

盗罪输赃,偷一疋、输十疋,劫盗皆不得入身,同收鬼赃,十疋收、二疋赃。

  律曰:罪莫大於劫盗,强乞取、强借、强市,皆为盗,取不以道,准盗论。

  律曰:借不还本,主贷不偿,本主皆盗,以列上罪。借不还主,考属监气命。借贷不还主,考属此律。罪满则凶,罪满则当定入死。

  律曰:盗经书一卷,考满千日,夺七年命;盗天官秘书所用一卷以上,罪入刑割,杀律论;盗衣服、食具、刀斧、成器之物,皆加罪二等,毁灭罪一等。

杀盗语盗,考属监仓令。

盗香炉,考杀,盗罪入刑杀;盗书刀,夺生命二十年,考病二千日;盗函,夺十年生命,考病千日;盗算,夺五年生命,考病百日;盗墨,夺三年生命,考病三百日;盗纸,夺二年生命,考病百日;盗食器、杯饴、盘磕、昙缶、杂物,夺十二年生命,考病二千日;盗船车,罪入刑杀律。

《本相经》云:宝集则祸门,钱聚则盗臻,是故道心,勤道不勤宝,修德不修帛。

又云:贼是人之恶而贪於赃。

昼夜候便则,射空入阴默。

檐他所爱物,自作家有得。

赃露王法斩,魂神入地狱。

海中抱沙鬼,铁针无休息。

视之伤人心,不学非来塞。

淫贼罪颇视,竞共修福德。

道降入人身,欣乐常自在。

又云,道士作偷,有罪不答曰:道士志存法,不得有倾邪。

佩师无上契,存念不得奢。

施与犹不取,况复作偷家。

剕刖受身刑,住还北酆枷。

里祠不复立,上连七世遐。

《劝世经》云:劫盗营身口,吞刀入腹内。

撼轲致衰穷,申缩不得泰。

动止灭身命,白骨受尘秽。

终当获殃考,绝族无苗裔。

忧念无知子,不识祸福会。

何不修善道,建功自竭励。

功过足相补,延年度厄世。

积善有庆集,积恶有殃害。

但处一生中,何为自耻败。

  《玄都律》曰:伤杀人,考属北平令。《升玄经》云:若未见经法之前,或手杀人者,当救垂死者一人以赎之,於罪既除,又得活人之功。

  《玄都律》曰:诤讼田宅忿斗,考属平气令也。

  过咎缘第六 #

  夫欲修身,先须避咎。贪瞋发於六欲,过咎出乎五情,动用之愆,现於斯矣。

  《玄都律》曰:人身中,常有神随时上白人善恶。

过满百二十为病,病者,令人多凶少吉;百八十过为一耗,耗者,令人六畜不蕃;一百九十过为一漏,漏者,令人善致疾病;五百三十过为一小凶,小凶者,令人破胎伤子;七百二十过为一大凶,大凶者,令人无男多女;八百二十九过为一殃,殃者,令人疾,疾者,令人喑痖盲聋;千八十过为一祸,祸者,令人暴夭死亡;千二百过为一残,残者,令人出逆乱之人;千二百六十过为一咎,咎者,令人绝嗣无子孙;千四百过为一塞,塞者,殃流於五世;千六百二十过为一谪,谪者,令人断无后嗣;千八百过为一患,患者,主为奴婢、家出内乱;千九百八十过为一横,横者,家出癫病狂痴;二千六百过为一暴,暴者,家出兵刃逆死;二千三百四十过为一虚,虚者,家出反逆,父子兄弟自相攻伐;二千五百二十过为一增,增者,家出死饥恶病;二千七百过为一害,害者,家出聋巫鬼病;二千八百过为一灾,灾者,家出骨肉淫勃;三千六十过为一暴,暴者,家出眚盲疹残;三千二百四十过为一变,变者,家出讼刑狱死,门户族诛;三千四百二十过为一怪,怪者,家出都市乞丐,人既死,骸弃损;三千六百过为一病,病者,满应定死也。

《妙真经》云:罪莫大於淫,祸莫大於贪,咎莫大於惜,此三者,祸之车,小则危身,大则残家。

天下有富贵者三:贵莫大於无罪,乐莫大於无忧,富莫大於知足。

知足之为足,天道遗之禄;不知止足,为之害及己。

失之而忧,得之而喜,夫有排门之禁,必有折关之咎,身死名灭,流归子孙,事天以德,不以慢於人。

  善功缘第七 #

  夫心性粗犷,便为俗态未除;生性和柔,当知上善若水。恶既不作,是善行也。

  《洞神经》云:天老百善者。

人有十善,必生福子;人有二十善,神明护己;人有三十善,辟除恶鬼;人有四十善,应死不死;人有五十善,终身无罪;人有六十善,道君自存;人有七十善,得与五岳相连;人有八十善,得脱死名;人有九十善,必为神仙唱,人有百善,必升九天。

《本愿经》云:学升仙之道,当立千二百善功,立功三千,白日升天,皆济人应死之难也。

《列记》云:夫学道修行之士,广行阴德,慈向万物,救人艰危,度人厄难,轻财重道,施惠布德,不吝财宝,救乏穷地,启誓真气,虚心跪请。

太虚真人曰:饭凡人百人,不如饭一善人;饭善人千人,不如饭一学道者。

《老君家令经》云:道人百行,当备千善。

当苦虽有九百九十九善,一善不满,中为利动,皆失前功。

治身关念,守戒不废,乃得度世也。

  《太上科令》云:教人改三过,可为一勤;劝化三户,可为一勤;跻施路穷孤寡三人,亦为一勤;推护财帛、有瞋不争,满三亦为一勤;忧罪疚、疗治三人,可为一勤。

凡如此等,以类求之。

《本相经》云:功满一万,飞升太空。

诵经之士,一字为一功,功满三千,名列上清。

若能建立官观、坛靖、经室、斋房、厨阁,供养道士,衣服、卧具,悉以供给,如斯之功,受报天宫,衣食自然,须之便来,不用则去。

若居家富有,更能种福,修建功德,此人即从明受记成道。

若人之愚痴,定有成道之期。

亦如婴儿,亦有其老,但知修善,足以成道。

《太平经》云:恶人入道,损败善人,亦如拙匠,损败人材木,拙女毁人布帛,终无成善功。

然恶人与善人反,如人徤时,吃好美食大美,乃得肥壮;若病人食饭苦,亦不肯食,久久困病而死。

令恶人闻善言劝喻,亦如临死人吃美食耳,反而为恶。

若善人见善人乃喜,贤人见贤人乃喜,智人见智人乃喜,恶人见恶人乃喜,奸人见奸人乃喜,各得其类乃喜。

若子不能尽力事父母、弟子,不能尽力事师尊,臣不能尽力事君长,此三行而不善,罪名不可除也。

《因缘经》云:周穷救危急,功德甚广大。

增算益年寿,终身受欣泰。

又云:积善不厌多,布惠勿吝惜。

功德感仙真,自然书帝籍。

《妙真经》云:不善之人,不识元首,不睹本根,诈天轻地,罔鬼欺神,属辞变意,抱嫌履疑,谓之不善。

不善者,动与天逆,静与地反,言伤人物,默而害鬼。

故分道别德,散朴浇淳,辩言治辞,依义托仁,饮物符验,运以天文,废真立伪,务欲倾国。

开患害之路,闭忠正之机,阿主之卫,以顺国家,权者也。

《升玄经》云:修善得善,其鬼亦善;作恶得恶,其鬼亦恶。

是故半在吾道堂,半在魔地狱。

谕如呼声,莫不应也。

  度人出家缘第八

  夫累患既除,俗情亦异。舍恩爱而入道,脱樊笼而就真,超八度以为心,背十转而齐行者也。

  《本际经》云:大梵国王,心自念言,我一国土,得三宝力,唯当归敬,上报天尊。

乃选诸王子,及以国中臣人子弟,择其端正、第一聪敏、有善心者,皆使出家,绍隆正法。

《本相经》云:清和国王,诏度国中男女三千五百人,令男居习灵庙,女居七政庙,为国行道。

《楼观本记》云:周穆王尚神仙,因尹真人草楼之观,遂石幽逸人置为道士,以其器均巢许德为物范,故令修弘道事。

《本相经》云:范则.子与四人,同往大原山中修道。

三十六年,梦见神仙真人,项负圆光,无鞅数众。

更得六年,永无仿髴,四人退还家,则子愿在山。

四人疑恐得道,往看唯见太清玉碑上,两白鹤因尔而归,至半山而死,化为犹预鸟,三身后,生西方两面国中,虽有人形,而无人情。

又云:炎明国王有女,字好求,年十五,发愿出家,愿舍女身,生落男形,因感天尊放大光明,以照女身,女因腾虚,白日升天。

女去后,父王思慕,即造神仙宫、集灵台、四周房、三师堂,又宣诏天下出家。

  《千真科》曰:男女童子,依奉经戒,王勑与度,作何法得度,后合礼父母以不?答曰:绍隆种相,系敬护男女入道,拣取端正慈悯、有道心者,师先戒炼,十行可轨,听许诵习。

王勑与度,依王法制度合度己。

依一大观,严整玄坛,施安阑纂。

依明真拔罪之法,预度男女,於坛南,依左右方面以列两行,倚立以度。

官长正南横行,须一大洞法师,於横行之前设案席,然香赞叹曰:大圣天人尊,历代所崇敬。

今有珍贵者,是我大国王。

以发善心故,普令入正道。

得入正道已,实由国王恩。

永离有为情,长寻圣境界。

必得大法利,同趣证无生。

赞叹既已,白新度诸师今日之后,礼圣礼真,离亲离俗,人各三礼,长与俗别。

第一礼国王帝主德泽无尽,第二礼州县官长度脱之恩,第三礼存殁父母得与出家离俗。

跪拜三礼讫,法师捉新度行首一人衣冠曰:大哉圣化,衣被无穷,星宿为冠,日月为服,法行天道,勿替四时,广度众生,永超三界。

法师令大众普皆唱善弹指,三声脱罪。

旧人并唱善弹指。

齐各三声讫,乃总着法衣。

竟,官人行香,各行道三周。

旧人在前引讫,登坛叹□。

事讫,设斋。

斋竟,各谢法徒。

从老者起至下竟,列坐父母、兄弟,皆来礼拜於儿女边,父母并称弟子,发愿云:愿师必定成道,与弟子等,同入正真。

  或云:出家之人,从少至老,有何阶级?答曰:出家之人,有五种阶级:从七岁至十一,名蒲车道士;十二至十四,名清信道士;十五至十九,名施惠道士;二十至六十,名弘护道士;七十至九十,名住持道士。

  科曰:三乘之道,何以为心?

  答曰:小乘之人,隐处山林,自调自度;中乘之人,德泽弘普,兼济度物;大乘之人,忘功绝私,发四弘誓愿。

  科曰:诸劝人出家,有何功德?答曰:能劝他人男女,并舍自子出家,譬如微尘世界之数功德,亦不如劝人舍子等出家之功德。

纵有人造幡盖悬,至三清境之功德,亦不如劝人出家之功德也。

  要修科仪戒律妙卷之十二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十三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杂科第一 #

  《千真科》曰:施制立法,要假能行,众中无知法者,不问多少,皆悉不得共住。

共住之人,必须同遵圣教,动止合仪,恶悉能断,善共保护。

如劝恶者,事在别律。

  科曰:道法清虚,不希名利,闲居静室,谓曰仙家。

我弟子中,多畜钱财、宝货、牛马、奴婢,耽着不已。

如此之人,断三宝原,夺众生福,虽持经奉戒,俱为灭法。

  科曰:上德尊人,住持大众,下小有过,须避嫌疑。

若有不和於国王、妃嫔、眷属、大臣、宰辅、俗人,及儿女、小道士、净人,宿新怨嫌之前,并不得呵责。

若应举罚,先唤来隐处,自以示语,情所不堪,为众所恶,及当白众举罚。

  科曰:出家之人,务在简静,非法行事,动则落邪。

非法者:一则广求利养、自说我能,二则贪积无穷、为人婚姻卜相,三则强称多解、瞻视天文,四则行等净人、躬执耕稼,五则斗乱朋众、与恶友交游,六则不以正法为事、而与凶俗结党,七则坐起无分、混淆法次,八则不依正律、道俗同床,九则暗夜出行、而不秉炬自照,十则摴蒲双陆、劫盗行非、恣意所为、而不自戒。

入道依众,可以去之,如不自惩,是坏道法也。

  科曰:诸小道士所诣名德,皆须修饰形仪,整顿冠履,安详雅步,稽首三拜。

拜讫,长跪启曰:某甲小末,未备法教,故以远来,伏愿大德,赐垂解结,我有所闻,必无违逆。

大德为白众:今有道士某甲,从小以来,心有结累,不能自解,今稽首求悔。

若从生至今,行瞋、行怒,行劫、行盗,行贪、行一切不善之行,於今解释,不敢复犯,进学正戒,通明义理。

说竟,谨依所说乃起,更三拜而退。

  科曰:乱众之人,多不依正法。

饮酒醉乱、轻欺上下者,罚钱及米;或余货财,当时同和,后便违拒,不肯输送,因兹杖罚;或夺财帛,以用供众;或苦役治地,斩伐草木,锄禾收刈,如一众不能,治罚总集。

道众文不能治,可送与国王,以依俗律。

  科曰:若有不依正法,游入他观,妄有轻欺,科索酒肉;或媒嫁、为人买奴婢,及余畜产;或造顺俗之制,犯罪囚禁,遭赦得免;或自货赇,方便得脱;或夺贼物,因利求和。

律有正科,依法与罪也。

  科曰:道士女官,各顺乱叮。

道士不得畜女人,女官不得畜男子,各使远离,栖肃其心,目不见形,听不闻声。

道经云: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若有此色,即须白众。

告举不肯制止,国王有法也。

  科曰:大观私房,皆多混乱,特由尊者,不能谨慎,纵恣无方;或是纲维不出教令,身居宝地,心秽怪贪,导引后生,同开恶趣,凶恶长养,天塞道源,使正信者,凭心何所。

  科曰:共入宝房,同开善趣;怀瞋动杀;咸乖大慈。养牛畜马,不免鞭打,藉狗放猫,专怀杀意,凡人净戒此等,并不合畜也。

  科曰:人有尊卑,戒有小大。

或身虽奉戒,意无在法,不修静舍,诣饰殿堂,招引凶党,动为非法。

闻鸣钟礼拜,大笑入观;见尊德行道,外生谤诽,特由纲维自尔,何能戮力徒众,互作法,风教日生也。

  科曰:若众中有一人不善,可隐处示语云:真品仙阶,行人所践,道无形相,要藉人弘。

十方法徒,助道扬化,闻有法要,学拟成身,岂得有过,令他知觉。

今大德诸行无犯,唯有某事不依正道,请即改之,犹如月亏更满,兰歇更熏,幸相用言,共匡法教。

不得即举白大众也。

  科曰:出家之人,与俗既别,置观立舍,并不得与俗人及家口家住。若是十方法众,行往经过,看前人德行高低,作三品安置。尊卑居止,要令得所也。

  科曰:每观舍,应须精思别院,安置名德,中常集众,同在齐堂;若是远方行人,来暂居止,即须先问,欲何处居,才高行洁,精思别院;若无奇行,请平常居止;若是上人,请下分可,须辞谢改处;若才非所处,即须诎退。

  科曰:精思入定为性,披黄载帻为相。

若渊澄霜洁,玉润冰清,为世福田,行无点污,宗持正戒,有五譬喻:一者喻如富贵之家,忽生一子,而无两目,经涉三月,两目忽明,举家欢喜,无戒之人,犹如无目。

二者喻如磨镜,渐渐增明,有戒之人,念念功积。

三者喻如婴儿,细细长大,能持戒者,以下之高。

四者喻如饥人,终念得食,不得食故,必死无疑,不受戒人,长沦盲道。

五者喻如舟航,能度大海,能持戒者,必度生死苦海也。

  科曰:若国王、大臣、施主、工匠,能有益众者,可供给饮食、薪火,遇有求索,白众供给也。

  科曰:若威势及恶贼、能损害众者,亦须供给食,此是不知法人能损坏法众故也。

  科曰:常住钱物,不得贷借、充私房用,其有病患切急,白众求请,后一倍偿还也。

  科曰:非法之物,不得布施。问曰:何为非法之物?答曰:牛马、奴婢、军戎器仗等物是也。

  科曰:时在饥荒,又属离乱,各欲随丰逐静。能有守固众,可分科财物,以与守固之人也。

  科曰:若有恶口赤舌,凶从恶党,以相群聚,常怀远离,设使偶郁,情不获己,要须口顺心违。若不能尔,交为切害。

  科曰:法物、什物,造像、造经,有所施用,轻重各别。

答曰:锺磬、幡花、炉合、帐盖、宝幢、经辊之属,此是法物则重,冠履、几笏、褐帔、裙襦、衫褶等,为什物则轻。

本心为重,后作轻,犯五刑律;本作轻,今作重,不犯。

像则有三:天尊为上,真人为中,众仙玄中,法师为下。

本心舍施,造像为重,不得入轻。

入轻,犯十恶,若以卑入尊,不犯。

经亦然。

上清为大洞,是大网,洞玄灵宝是中乘,洞神三皇为小乘。

本心造大乘,后为中、下,犯五刑律。

本造小,今造中、大,不犯。

  科曰:盗法物、什物,罪同五逆;盗造像物,罪同十恶。

若盗将他家像,缘路告乞入己,罪备五狱二十四万劫。

若自造像,拟将告乞,取物入己,被八门长考,万劫无出。

  科曰:出家之人,单景独宿,与物不群,割爱遗荣,超然宴处。若犯浊乱,世不崇敬也。

  科曰:若母、姑、姨、姊等,为病患及急难,要须扶捉者,无犯。若是他人儿女,没水随火,纵有淫心,亦须拯救,不得犯触也。

  科曰:若行往道路,逢女人有所求觅,并乞食饮等,只得隔十步外遥言;若得物及饮食等,安置床及地上,去后来取,不得亲授手中;若路逢女妇,要避路与过也。

  科曰:出家同道,与俗有乖,是我法徒,共相蔽匿恶兴善,递互生恩,使远近称扬,通令深信。

论云:天下善人少,不善人多。

今时之人,吹毛觅瑕,互相谗嫉,不知己过,强数他非,设有一善,争相毁谤,不能改身就善,及欲败善同恶,故坏道法,专由此人。

大德尊者,深所约语也。

  科曰:若淫心起时,如逢猛虎想,如见毒蛇想,似见国王想,如为贼发逢主司想,如坐在宅,被火四发遭烧想,如乘船渡海、船漏欲没想。

作此六心,淫无起处。

  科曰:共居观舍、堂殿、园林、田地三宝众,殿属天尊,堂属道士。

若其营造,尊卑有等,其私房是道士自造,广狭等级,出自己身,生前由身处分。

若死后而无付嘱,从众施为。

若白衣童子自所营造,得度之后配别处者,亦听许自己处分,唯地属三宝,不得改动。

若大众先有别约,例不犯也。

  科曰:诸初入道,戒行未全,依倚村坊,不住观舍,上无尊德可畏,下多狡猾为朋,诱引儿女,同床坐起,歌笑嬉戏,饮酒食肉。

俗人见之,通生秽慢,乃谓名德,俱应若斯。

如此之类,是灭道法,破他信敬。

尊德访察,依科与罪,设不能治,国王有法也。

  科曰:若出家之人,将三宝之物,赠遗官人豪势,求所润己,翻令俗人,生希望心,纵能兴建,不如静坐,缘此受犯,准盗物论也。

  科曰:出家之人,清堂虚室,着既甚,有十恶累:一则广占荒野,别畜田宅;二则种植园林,自求地利;三则出入贮积丝绵谷帛;四则畜贩奴婢;五则爱养六畜;六则贪聚八珍;七则好乐玩物;八则雕饰帐帷;九则衣着奇异;十则财宝弥勤。

此之十事於身,不得为清虚,得之在身为患累。

若有此者,妨向道心,碍净解慧。

  科曰:若有人来乞索,是因三宝赴斋,传度讲诵,转经受施。

但是因三宝得者,准明真科,依十二折传处分。

若是此外所得,听出意布施济惠,仍不得以不净取,以为不净施,皆抱枉法得罪也。

  科曰:若诸弟子,恒惧天寒、时乱、饥荒等事,贮积丝绵、帛布、五谷,以备时急惠施者,不禁也。

  科曰:若有人将器仗、禽兽、非法之物,以惠施者,并不合受也。

  科曰:若有人将使人婢奴以供给者,悉不合受。其使人能斋菜持戒者,受也。

  科曰:出家人房舍,与俗人儿女邻并者,夜宿各须闭户。不闭户,犯律也。

  科曰:出家之人,宁受偷钟盗像之罪,不言说他家阴私秽恶之事也。

  科曰:若野地中得藏,还与国王;若藏中有券,铭记云是经像堂殿之物,得者为造经像堂殿,依其铭记,处分施造,不须白王。

若不尔,犯十恶律。

如路次野中拾得之物,捉取其物,依摽膀得主分付。

如不得主,入常任也。

  科曰:出家之人,外行游见斗打、不孝父母、不顺兄弟、为偷行盗、军兵相杀之事,皆须归观,香汤洗浴,入靖思微。不尔,犯科。

  科曰:道士女官,而被俗人不依道理轻欺,若为依止,答曰:若道士女官,而与俗人不依道理轻欺者,可告父母、兄弟,及村落有势力者,以为外护。

  科曰:天尊初得成道,听许男子出家,未审女人从何乃得入道?答曰:天尊因地诤信夫妻结果成,遂为元始,因许男子通令出家,妻以果地中候大夫人之称,亦许女人相系入道,转经度戒之后大洞女官。

男见女子入道,受老君自然法已,即须敬礼,依法引接,为能绍隆圣种;见其有过,不得骂詈诽谤。

若治箓童子,须礼大洞女官,为敬法故也。

  科曰:他人舍田宅、园林,为人侵夺,若为处分。答曰:若有信敬舍施,为人侵夺,报本舍施主,令其转货。

  科曰:若於道路,逢见师主及师主知故,皆以下风避影,不隔越道路而与共言,当以曲腰折身,有言则对,无言则退也。

  科曰:随从尊者出入,当为提持机杖、鞋履。登危临,当以亲侍左右,两手提携,不得散手远离老少别朋。

  科曰:夫为弟子之礼,出则启白,还则省慰,问讯上下,乃复常业也。

  科曰:众有疑惑,我不劝成;众有评论,我所审察;众有擅造,我从众宜;众有行游,我不矫俗。自恒卑退,尊敬前人。

  科曰:为师主大德存众之法,宽弘以立节容物,慈爱以约众,行事以众勤,朝修以肃敬,上乃平不异心,下无怨色,斯为大德者矣。

  科曰:为人自己有善行,当与在下共之,勿自取归己。

  科曰:学道者,不发他人过,不扬己之能,不拒人之谏,不见己之怨也。

  同学缘第二 #

  《太真科》曰:箓生同门、同志,更相切磋,共宣妙化。

小生与大生,言传小生,不得谩语。

若仆,可得兄弟齐心一意,明详科法,为人行事,唯精唯严,执宪秉仪,不可息替。

自求吉福,为他祈祷,无有二心,专笃懃行,化恶为善。

违科,五刑论也。

  科曰:同学法众,纵复才德实胜前人,名年在后,犹应敬让。

若前人推之,因让勿饰;若彼加我,我誓不报;傥来崇我,我誓不敢。

当时不获已,事势所须,或宜师我,我又三让,后虽在位,心犹敬前,迩无敬仪比常例。

又相知者,道念志同,号之为友,此心友也。

虽同学道,志操非坚,此泛交也。

其面交瞻其颜色,欲结交迹而无交心,其例甚众,大略有五:一者门户由来相似,二者仕宦阶级相关,三者位卑而有势,四者驮贱而有财,五者年色相类。

皆为俗交。

学道心交,择人采志同者,贵不黩弃於下贱,贱不诸求於高贵,忘年忘势,唯志道同。

违者,七刑论也。

  科曰:前虽结交,后名宦有别,或为师长,或为师友,或为臣下,皆解交,执当时之礼。

若上命不解,皆须谦下为交。

在上,不得呼下解;在下,不呼上结义,上命之也。

  造坛缘第三 #

  《二十四生图》曰:元始天尊延宾清堂,黄金为坛,白银荐地。

《本际经》云:大梵国王请经得力,乃国中造大精舍,建大宝坛。

又云:绝和国王好乐造坛,一月三坛,周而复始。

又云:林先生为坛,有女恃於美色,笑调先生,后为丑陋。

又云:尔时,地下踊出七宝灵坛,高地一百余丈,上下九级,周匝八面,级有九洽,各有金格玉磬八十一枚,昼夜六时自然而鸣,八十一者同声而发。

又云:静玄弟子请问天尊,因何坛治从国踊出。

天尊答曰:初高上帝王说《本相真经》时,有空王造斯坛治,沦隐不见。

今说《本相》,坛治闻而踊出。

《五符序》云:帝誉乃祭天帝於北阿之坛也。

  碑阙第四 #

  《本相经》云:范则子顺子得道,但见太清玉碑阙上有二白鹤,碑石书云:往以共学道经,宗三十六部,由心不专,志难会契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十三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十四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饮酒缘 #

  经云:断酒节行,调和气性。

《太平经》云:真人问曰:天下作酒以相饮,市道元据。

凡人饮酒,洽醉狂咏便作,或即斗死,或则相伤贼害,或缘此奸淫,或缘兹高堕,被酒之害,不可胜记。

念四海之内有几何市,一日之间消五谷数亿万斗斛,复缘此致害连及县官,或使子孙呼嗟,上感动皇天,祸乱阴阳,使四时五行之气乖反。

如何故作狂药,以相饮食,可断之以否?神人曰:善哉。

饮食,人命也。

吾言或有可从,或不可从,但使有德之君教勑言:从今以往,敢有无故饮酒一斗者,笞二十;二斗,杖六十;三斗,杖九十;一斛,杖三百。

以此为数,广令天下,使贤人君子知法畏辱,必不敢为。

其中愚人有犯,即罚。

作酒之家,亦同饮者。

真人曰:或千里之客,或家有老弱,或祠祀神灵如何?神人曰:若千里君子,知国有禁,小小无犯,不得聚集,家有老疾,药酒可通。

  《千真科》曰:出家之人,不得饮酒,或托天寒,诈称腹痛,饮后色变,或

  斗乱尊卑,或应供赴斋,或施行章醮,或游道路,或应对公私。

非唯自失礼仪,抑亦秽辱道众,是灭道法,无生弘赞。

然应人就请,本以清洁为先;出公入私,皆用端严为首。

有如此例,皆犯律论。

《灵宝经》云:生而饮酒者、死则连汲溟波水灌沃四渎中,或曰道法之中,听许饮酒。

《灵宝经》云:置酒浮云观,高饮玉清台,此何顿隔?答曰:何见之谬。

《太清经》云:化金玉为三十六水,以金为水则为金浆,赤玉为水则为琼浆,白玉为水则为玉浆,或云玉液。

《定志经》云:五者不醉,常思净行,何有许法五岳图序云。

  断谷服药缘 #

  丹蜡神方断谷,可千岁不食,自肥不瘦,能力作负重。

方:真丹一斤、芒硝半两、茯苓一斤,皆捣合之,以白蜡二斤中合煎之,九上九下可丸,便尽丸之,如梧桐子。

服十丸,解一月不食也。

  老君守中赤丸法;用白蜜一斤、真丹一斤、一方三两、白蜡一斤,先细切蜡,以铜器煮酒令沸,乃投於蜡,安酒中。

蜡消,下器着玲水中,蜡凝复下。

如此三上三下,蜡凝出之,弃酒,乃独以蜡着铜器中火上使沸,九沸九下,后下之内白蜜;复上火一沸,下之内真丹,搅令相得,欲凝,便急丸之如弹丸。

欲断谷,服之。

初服,一日服一丸,二日服二丸,三日服三丸。

复从一丸始,凡九日,服十八丸为一剂,便守中。

四十年不饥,颜色气力如故,可负担远行,渴者饮少冷水,亦饮少酒,勿复有所食,令人不畏毒,但不能延年长生耳,辟谷轻身,气力不减,山行不极也。

若不能吞大丸,亦可分作小丸,计之合药。

斋七日,王相建满定日合,勿令小儿、女人、鸡犬见之。

后若欲还食谷,当煮葵子一升,作薄粥饮之。

药即下,乃先稍稍食糜,勿便顿饱也。

此沈君所用以与牛马服,皆不复食草而肥徤如故。

秘验一方,直洋蜡三上三下,乃内蜜一沸,内丹挠之冷,便成守中。

诸镇丸法:茯苓、乾黄、精木、楮实、人参各一两,捣筛以白蜜五合、白蜡二两,合前和药,更捣千杵。

服如小儿拳一丸,然后可服大小四镇。

服丸后,又应长将前件栢叶丸、狭苓丸为佳。

小镇丸法:丹沙半斤、狭苓半斤、禹余粮半斤、麦门冬一升、白蜜三两,凡五物。

丹沙、余根、狭苓,下稀和以蜜,捣三万杵,麦门冬去心,三两作四丸,手摩令有光。

以满日平旦,东向服一丸,却十日服一丸,却十日复服一丸,是为三十日服四丸止,服此药得度世者有三十余人。

合药时,用王相满日,当斋戒,勿令小儿、妇人见之,不得食葵菜、生菜及至死丧生产家,此方长史书。

  守中径易法:取大豆必生者三升,手挼令光明雨体暖,先美食竟,乃顿吞之,可解五十日、百日。

渴则饮水,勿余食。

欲去之,服热粥二升,豆即下。

一云:每向日再拜,一服一升於口中,展转诵六甲通,乃咽之,三日明日,乃分一升为三过,小儿则半之。

又赤豆肉、吞二升单三升,亦支一岁,又取大豆、黄米三升,一顿餐之,亦可十日、五日不食。

后欲食,当服葵茎灰,方寸七,即下服猪膏及酪苏亦善。

  又法:先嚼蜡大如慱,景极令柔,乃内猗氏肥枣,并含嚼之,即皆消而咽之,入腹正气,除病断谷。又但食一方寸蜡,辟一日。

  又法:取檀榆皮白者各一斤,酒一斗,渍之出乾,复渍尽酒止。一服二两,十日行三千里。

  又法:桑椹黑者,暴乾捣之,水服三合,日三则不饥。

  又法:三月三日,若十三日、二十三日,取白茅根净洗、细切、水服,亦可暴末并备之。日服五六止,勿大饱。长服,令人美色不老二伏鬼神。

  又法:趣白五斤、稻米一斗、豉一斗、盐半合,以水三斗煮,令熟烂。初饱食,后稍稍进,不饥,除寒热,延年。

  服松根法:取东行松根,剥白皮细锉,暴燥捣筛。饱食之,可绝谷,渴则饮水。

  又法:但取栢叶,暴燥为散蜜丸,服之则不饥。亦可水服,亦可酒服,以白酒和散暴乾。又捣服益佳。

  服松叶法:四时随王方面,采近上去地丈余者,细切如粟,水调若薄粥汁,服二、三,合日三。

亦可捣碎,暴乾更末服之。

亦可捣末酒溲,暴乾更捣筛,以酒饮及水调。

无在千服,久服并令人轻身延年,体香少眠,身生绿毛还白,绝谷不饥。

服之,当使有恒,栢叶亦然。

  服气断谷法:先闭口咽内气,勿吸外气也。

一日三百六十咽以上,为但欲多耳,能至千,尤快以渐。

断谷十日后,自不用食。

谷断三日,或稍稍饥,或小便赤黄无苦,可啖两三乾枣,日中九枚。

酒,日中可一、二升,初小极后转好也。

  食十二时气法:常从夜半九九咽,鸡鸣八八,平旦七七,日出六六,食时五五,禺中四四,日中复从九九起。

皆当合口大咽之,令气入腹,每咽一时足,辄漱鼓津液。

吞之数过,各转向其辰之方面益佳。

十四、五日中,当头眩瘦极,过此渐佳。

  服符水断谷 #

  书此六甲阴阳符,皆各随其日支干书内方中也,可豫口内函中,至其日取以祝水而服之也。

  服此阴阳符,平旦东向,左手持符,右手持水器,祝曰:真人某甲好乐真道,服食中和之气。

甲子太玄玉女承翼给侍某,用行厨所在,去所当得,无令饥渴,军无大小,人无多少,皆当得饱。

毕,以符着口中水送之,唯在人多耳。

若欲断他人谷,千人、百人,皆东向列,再拜自称名,各为书符与之,共饮一器水耳。

  甲子旬,太玄玉女承翼。

  甲戌旬,黄素玉女飞廉。

  甲申旬,太素玉女琼石。

  甲午旬,降宫玉女云龄。

  甲辰旬,拜精玉女灵素。

  甲寅旬,青要玉女惠精。

  此六旬玉女名,当其呼之,勿误也。

玉君绝毅符,满日丹书纸烧,以神水北向再拜服之,执水向月建三祝曰:金木水火土,五星之气,六甲之精,三真天仓,清气常盈,黄文赤子,守中无倾。

毕辄三叩齿、三啄杯,乃以服符,并饮水一升。

右并出太清下卷。

  老君服水断谷法

  不问清旦,但是须饮即吃,以一杯盛水向水祝曰:

  金木水火土,五星之气,六甲之精,真人天仓,清气常盈,黄文赤子,守中无倾。

三祝、三叩齿饮之,令人不知饥渴,渴复之极有神验。

近往往有人,得力此方是养生经卷,后录出祝,与前少异,更未得别本勘知之。

《道基》曰:祝六畜不食法祝曰,万物皆含水,如生水入腹中。

万神皆惊,有脉之物皆可绝无脉之物不可绝,六畜皆牵向王也。

  治祝缘 #

  《登真隐诀》,诸行事、存想、祝愿,并在其中,今略出一两要急耳。

每当经危崄之路、鬼庙之间,意中诸有疑难之处,心将有微忌勑所经履者,乃当先反舌内向,反舌向上柱喉中,临祝乃申之咽唾三过毕,以左手第二、第三指捻两鼻孔下人中,本之鼻中隔孔之内际也,三十六过即手息。

按勿举指计数也。

此急按中阴数,以一息为一过之久鼻中隔孔之际,名日山源,一名鬼井,一名神池,一名邪根,一名魂台也。

此后祝中有此五名,故先出其。

紫彻夫人云:山源是鼻下人中之本;侧在鼻下小入谷中也,针之亦治卒死掩毕,因叩齿七七通,毕又进手心以掩鼻,蹑毕未去手,仍叩齿竟,仍进左手掌以掩鼻口,指端至发际,并覆明堂之上也於是临目,临目内存明堂中三君,以铃镜赤光焕而掷之,又存泥丸赤子帝君执谒大洞真经,以威摄之也乃微祝曰:朱鸟陵天,神威内张,山源四镇,鬼井逃亡?神池吐气,邪根伏藏,魂台四明,琼房玲琅,玉莫巍峨,坐镇明堂,手挥紫霞,头建晨光,执咏洞经三十九章,中有辟邪神虎,截岳斩冈,猛兽奔牛,冲刀吞枪,揭山攫天,神雀毒龙,六领吐火,啖鬼之王,电猪雷父,掣星流横,枭磕驳灼,逆风横行,天禽罗陈,皆在我傍,吐火万丈,以除不祥,军精启道,封落山乡,千神百灵,并首叩类,泽尉捧灯,为我烧香,所在所经,万灵奉迎,十九韵毕,又叩齿三通乃开目除去左手,於是感激灵根,天兽来卫,千精震伏,莫干我气。

此中并是神兽灵司之名号,故可以震却精邪。

  右出大洞真经高上内章遏邪大祝上法,长史书。

  北帝杀鬼之法:先叩齿三十六下,乃祝曰:

  天蓬天蓬,九元杀童,五丁都司,高刁北公,七正八灵,太上浩凶,长颅巨兽,手把帝钟,素枭三神,严驾夔龙,威剑神王,斩邪灭踪,紫气乘天,丹霞赫冲,吞魔食鬼,横身饮风,苍舌绿齿,四目老翁,天丁力士,威南御凶,天驺激戾,威北吓锋,三十万兵,卫我九重,辟户千里,又却不祥,敢有小鬼,欲来见状,玃天大斧,斩鬼五刑,炎帝裂血,北帝然骨,四明破骸,天猷灭类,神刀一下,万鬼自溃。

三十六句四言辄一啄齿以为节,凡三+六句,则三+六啄齿若冥夜白日,得祝为恒也。

此无正时节,修事有闲及晓夜之际、诸疑暗之处,便可祝之,中皆当微言鬼有三被此祝者,眼睛盲烂而身死矣。

此谓诸杀鬼、邪鬼及天地暗,自有恶强、鬼辈闻此而死耳,非人死之魂爽为鬼者也,如此鬼眼,亦是有睛,故盲烂则便死此上神祝,皆斩鬼之司名,祝中有酆都,中当位及诸神名字,故鬼闻而怖死也,许其领威南兵千人,即此御凶者也。

炎帝即大帝,四明即诸公矣。

北帝秘其道,北帝应建鬼杀人而值此祝,便不可复得,故秘其法。

若世人得此祝,恒能行之,便不死之道也。

人之死也,皆为诸鬼所杀耳。

今既不可取,便为不复死也。

男女大小,皆可行之。

但患其不知此祝耳,智者密用则无限於大小,此语以是令告长史家困病行此立愈,思既幸走,病岂不除。

叩齿,当临目存神五藏,五藏具,五神自然存在。

谓初叩齿三十六时,应临目内视,存具五藏,以次想之,皆令分明五藏之神,备在於内,然后可得乘正以御邪神、以诛鬼耳。

郑都中秘此祝,今密念之耳,不可泄非有道者,宜共秘之乎。

此虽非高贵之至典,而是杀鬼之上卫,凶恶既消则正气可接,且以诛邪遏试学者之要法,而诸人多轻其浅少,每致传泄,使神祝不验,呵执不行,殊为可责之也。

  杨君掾书两本。

  卧枕缘 #

  《道基经》曰:枕高肝缩,枕下肺塞,以四寸为平,枕席令,其息乃长。

《道林品》及《观门经》曰:行气,枕高二寸半。

《太清经》曰:下神枕法曰,五月五日,若七月七日,取山林之栢为枕,长一尺二寸,高四寸,空中容一斗二升,此则广三寸五分,相心赤为盖,厚四分,善致下之钻,盖上为三行四十九孔,凡百二十孔。

凡容一黍栗,乃取药,内中用芎藭、当归、白芷、新夷、杜衡、山蓟、革本、木兰肉、徒蓉、栢实、苍苡、蘼芜、欵冬花、白衡、秦椒、蜀椒、桂、乾姜、飞廉、防风、人参、桔梗、白薇、荆实,凡二十四物,以应二十四气。

又加八毒药,以应八风,乌头、附子、梨芦皂、荚罔草、矾石、半夏、华阴、细辛,都合三十二物,皆□咀,以毒药居香药下,按次满枕中,为布囊。

以衣枕之百日,筋骨劲强,面有光泽;一年,身尽香;四年,白发黑,落齿生。

常别作一帏囊,卧辄起盛覆之。

勿令气泄,年年易新药,合三十二种,药得一斗二升者一种,转取屑三合,七圭八撮,五分撮之四也。

且药体有虚实,又应作称两率取之。

今按《大散家品药》云:木,十两六铢得一升四合;乾姜,三两二十二铢得五合;桂,三两十四铢得五合;防风,二两四铢得四合;桔梗,二两九铢得四合;人参,一两二十铢得三合;黄苓,十七铢得一合;细辛,一两二十一铢得三合;附子,十九铢得一合;狭苓,十八铢得一合;矾石,一两六铢得一合;牡砺,十六铢得一合。

此并诸药之旧率,今应分等枕药,先各各依准量戒之。

  旬中白虎者,以所克本旬者,甲子旬在辰,甲戌旬在卯,甲申旬在午,甲午旬在子,甲辰旬在寅,甲寅旬在酉也。入山辟虎,并在定诀也。

  要修秤仪戒律妙卷之十四竟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道士吉的仪并序

  法满后识晚生,未能穷究至於脉制,深以致疑。

窃寻大孟先生,讳景翼,字辅明,对齐文惠太子问道士送终仪体,引《法轮经》云:师如父也。

我若无师,不得见经;今见经教,乃知道法。

《黄箓简文》载事师之科典,故学道修法,存师在前,既荷开度,禀佩经图,济拔三世,救护存亡。

经文言:得眄篇目,九祖同仙。

故真人云:我若无师,不得学道成道也。

若其托形现世者,皆显师资之迹;或因剑杖告终者,则是托物,令知变化无常也。

自非体道冥真者,自然有欣生恶死之心。

盖人伦本有者孝性,乃至感动天地,通达神明,哀戚之情,触境自发,虽复贤愚有品而爱恶不殊,乃是道俗难同,大方莫异。

昔孔子既为儒学之师,止教世间典礼,死埋洒水之上,弟子皆服三年,子贡庐住冢边六载。

鲁人因从居者,百有余家。

遂名为孔里之民,四时祭礼不罊。

况在道家法门,所禀宗匠,能使德瑜三界,行超六道,乃复冥一至真,会合常寂,此则内外悬殊,非是情数所能譬也,仍为立仪,略将备尽。

又有小孟先生以酌前仪,更加切要。

石井公所撰,引《抱朴内篇》云:昔汉太后从夏侯胜受《尚书》,赐黄金百斤,他物不可数。

及亡,又赐家钱二百万为胜,素服五日。

成帝在东官,从张禹受《论语》,即尊位,赐禹爵关内侯,食邑千户,拜光禄大夫,赐黄金千斤,又迁丞相,进爵安昌。

侯年老,赐安车驷马,黄金百斤,钱千万。

及禹病嗣省之,亲拜禹床下。

章帝在东宫,桓荣以《孝经》授。

及即帝位,以荣为太宰。

天子幸荣,东面坐说,设酒会百官,及荣门生数百人。

帝亲自持业赞说,赐爵关内侯,食邑五千户。

荣病,帝幸其家,入巷下车把卷,趋如弟子之礼。

薨,天子为素服举哀。

此悉儒学指教一经,尚复崇师殷勤若此,求真要而不准经诰服乎?乃立典仪,训门中子弟张续先生所制,或异或同,见此四仪,不齐一意,使后徒遵奉,随执见乖。

今会四家,略为一卷,率愚注诀,并酌异同,随世沉浮,逐时增减,兼复师在之日,远离几筵,咨问寒温,要凭启疏,脱恐晚学不识重轻,谨述所见,名曰《道士吉凶仪》,合十例,件状如左。

  通启仪第一 #

  吊丧仪第二 #

  疾病仪第三 #

  初死小殓仪第四

  入棺大殓仪第五

  成服仪第六 #

  葬送仪第七 #

  安灵仪第八 #

  弟子还观仪第九

  除灵仪第十 #

  通启仪第- #

  正月孟春,犹寒,余寒。

  二月仲春,渐暖,已暖。

  三月季春,暄和,极暄。

  四月孟夏,渐热,已热。

  五月仲夏,暑热,甚热。

  六月季夏,盛热,极热。

  七月孟秋,犹热,余热。

  八月仲秋,渐凉,甚凉。

  九月季秋,渐冷,已冷。

  十月孟冬,薄寒,已寒。

  十一月仲冬,甚寒,严寒。

  十二月季冬,切寒,极寒。

  右裴矩云:今为表启及书,皆云孟春犹寒。以后各依前件时节,十五日一改,亦随事为之。

  刺史县令初到,道士通启。题云:某观道士姓某启。谨上明使君,记室明府侍者。

  道士姓某惶恐,伏惟明使君县令云明府德业弘远,微猷昭着,纡降仁明,屈临弊境。

凡在道俗,莫不欢庆。

孟春犹寒,不审尊体何如。

贫道抱疾,不获随例,不任悦豫之情,谨启不宣。

某谨启。

  月、日,某观道士姓某启。余启准此。

  凡初经正冬,二节书首,须自言感思,并问前人增怀者,正谓二亲不存,论感思之语。

若不经初节,及彼此二亲俱在者,并不须论问。

如父亡母在,及二亲俱亡,云某节远感深。

母亡父存者,远思前人。

父母有不存者,云念若前又尊於己,云惟增怀旧。

书云:顿首、叩头者,皆为敬彼之辞,父在称顿首,父亡称叩头。

但与五服卑亲、及在下官属,云顿首、叩头者,以为未可。

若吊答重丧,书称为顿首,除此之外,悉去顿首之言。

与高祖、曾祖、祖父母书,题云:高祖翁婆、曾祖翁婆、祖翁婆。

几前某言疏,女某氏言疏。

与父母书。

题云:爷娘几前某言疏,女某氏言疏。

  月、日某言孟春,伏惟增怀,若无经正冬节,及尊者二亲在,不须云伏惟增怀,即移孟春着於犹寒之上,余皆准此。

违离未、已久,思恋无譬,奉某曰诲,伏慰下情不得书云:不奉近诲,夙夜惶惧犹寒,不审尊体,起居何如;伏惟寝膳胜常,即日某蒙恩,接侍有违,唯增驰结,伏愿珍和。

某言疏不备,谨疏。

若作单书,移月、日於笆万:谨疏。

自此已下,书皆准此。

  修受道师书。

未得法师同题云:师主姓尊师,几前若大德云:某姓法师,几前弟子姓名,惶恐白疏月、日,某惶恐言,孟春远感,伏惟增怀,不审尊体,起居何如。

若非师,直云如何,不用起居之语某即日粗得蒙恩,若离久,即云:违远日深,下情驰结。

若不得书,云:近不蒙诲,思想唯精。

若得书,云:奉某日诲,伏慰下情未即拜觐,唯增眷恋,伏惟珍重,某惶恐再拜。

  师与弟子书。题云:弟子姓,位省。某告

  月、日告某,孟春远感深,不见汝久,悬忆缠怀,日书为慰寒。汝可不,吾如常,未即见汝,但以叹满,好自爱慎,及此不多。师某告。

  与同学兄姊书。题云:同学某姓兄姊前,某白疏。

  月、日某白,孟春远思探,伏惟增怀,分违未久,思恋帷积,奉某日问,伏慰下情,不得昼云:不奉近问,下情驰怀犹寒,不审体履如何。

某粗蒙恩,奉见未由,但增延结,伏愿珍重。

某谨白疏,不具某再拜。

  与同学弟妹书。题云:同学姓某,弟妹省某。

  呈月、日某报,孟春云云,分张未、已久,思忆每深,犹寒比何如。某诸疹弊,言集未由,但增慨满,善自敬爱。乃书不多,某报。

  与伯叔父母书。题云:某次弟伯叔父母,某氏姑在室,云:次弟座前某言疏,女云:某氏女言疏。

  与兄姊书。题云:某次弟兄姊,某氏姊,座前某白疏。

  与同宗绝服尊行书。题云:某官翕伯叔,座前白疏。

  与堂兄书。题云:某位兄前,某白疏。

  与弟妹书。题云:某位弟省,妹云:某氏妹省,同堂亦然。书中若亲兄弟姊妹无父母,云:孟春远思深,伏惟同怀。若与堂兄弟,云:惟增怀。

  与舅、舅母及姨书。题云:次弟座前某言疏。

  与外甥书。题云:某省。

  与小童书。题云:谨呈姓位,公某白孟春远思深云云,谨白,书不具姓,某呈。

  与平怀书。题云:呈姓位,公某白孟春云云,遣白,书不具姓,某呈。

  与小轻书。题云:白姓位,不具姓,某白。

  与极轻书。题云:姓位。比无言写,念想为劳。得某日书为慰,犹寒何如也。次诸疹弊,相见未期,但增叹满,善将爱,及此不多。姓某疏。

  吊丧仪第二 #

  吊刺史县令、诸贵重丧启。题云:某观道士某启。傍注云:谨上明使君,县令云明府。

  月、日某启,祸出不图,某位公母云夫人倾背,若三品以上,并为高官,云:薨背下情悲侧,伏惟攀慕号踊,荼毒难居,不任下情,谨奉启不宣,谨启。

  吊师遭父母丧启。题云:弟子姓名启。傍注:上尊师几前。

  月、日,某顿首、顿首,祸故无常,尊翁、尊婆倾背,哀慕抽剥,不能自胜。

伏惟攀号无及,五内摧裂,何可堪居,酷当奈何,未即奉拜,伏增悲咽,谨启不备。

某再拜。

  师父母丧,吊师兄弟书。题云:至孝姓位凶前。郡姓,某白吊,父在母亡,云苦前。

  尊府君母云尊夫人不终遐寿,奄弃孝养,情深恻怛,惟攀号,茶毒难居,甚痛柰何,甚痛奈何。未获造慰,望增酸哽,谨遣白书,惨怆不次。道士白吊。

  师丧,报同学兄姊书。题云:同学某姓兄前,某白疏。

  月、日拜疏某言,无状招祸,祸不灭身,尊师违和,须谕病状不蒙灵佑,以某日奄垂弃背,号天扣地,贯彻骨髓,不能自胜。

伏惟悲慕,无状奈何,苦毒奈何,伏增号绝。

谨言疏,荒迷不备,某再拜。

  师丧,报同学弟妹书。题云:同学姓某弟妹省,某白报。

  月、日某白报,无状招祸,祸不灭身,上延灭尊师,攀号矿踊,五内屠裂,不能 自胜,唯增哽咽,迷荒不次报。

  同学丧,报师启。

  月、日拜疏某言,祸出不意,同学

  姓某夭殁,一反痛抽割,不能自胜。伏惟悲悼伤切,何可堪处,痛当奈何,痛当奈何,未由奉拜,伏增哽咽,谨言疏不备,某再拜。

  疾病仪第三 #

  二孟云:案仙公门训云,凡道士疾笃将困之时,皆须香汤沐浴,冠带如常,仪出所禀经法,佩带於房前,施安供养,请诸名德,斋戒诵经,忏悔受身以来所犯诸罪,不得有所隐藏,显而发露,灭罪祈福也。

张续师云:可转《度人经》一两百徧。

仙公云:若须投藏,付嘱经法,悉作辞牒条状,申誊件别名品,奏闻太上,不有隐昧也。

  《中元玉箓》云:奉师威仪,师有哀忧,弟子皆当心抱忧戚,出入无欢。

  《玉箓》又云:师有疾病,弟子皆当侍近左右,亲视气息,有如父母。

  《玉箓》又云:师有灾厄,弟子皆当率诸同学,建斋祈请,以立善功。

  《千真科》曰:出家之人,与俗有别,然而死病亦无定法,然稍修执制。

疾病之时,转读然香,昼夜不绝;临终之时,打无常;锺启送终,依五练生尸法。

夫以疾时,观内大众,数以存问,检校厨下,令前与病人食。

疾病之时,难有达命者,福势既尽,乃欲隐避东西,此并是前路功德无凭,而以临时惊惧,徒作此意,速死而已。

可以净洒扫,开敞房舍,来往善知识,达命之言更相启发,诸法无常,宁有住者,必应寿书,量命无几,可移入迁化堂。

其堂可於观西北角,别立为院堂,三间、五架,堂面看西北。

其堂中高座上,造升虚像,像身坐莲花,如人大,举左手以指天门,左右二真侠侍。

病人恐命将绝,移入堂中像座后安置,用黄纹全幅为幡,长二丈四尺,中央系左真腰,幡头与病人手捉,令病人直心正念,愿随二真登天门,诣金阙,脱未应化,随建福田。

男官头向左真,女向右真。

一入此堂,难得平然归者。

临命将绝,咸称未困,特是贪生,有此计耳。

达命君子,岂去住为心。

  科曰:男女官年将老病,死期将至,家事钱物,皆委付诸弟子中可亲信者。

师有遗书,依书处分,如无遗书,一一条录生资,与诸子弟有所知者,共议修营功德,及充殡葬。

如无子弟,观众处分,如无观众,道众处分,不得将与俗家兄弟孙侄等费用。

如有父母、师主,在遗书所命者,依书。

又不共活,无有命书,辄取者犯五逆罪,私不能制止,送与官司。

  初死小殓仪第四

  至死时,既不沐浴,无俟安床上,直敷两重席於地南首,不须改易,仍着手衣袜冠巾衣居常。

出入时,衣佩符箓於左肘,铃印於右肘,便安下衾,上被覆之。

停住,设白粥之奠於尸东,当肩祭讫,次两边铺荐於地,男孝居左,女孝居右,不须如俗人含珠唤魂也。

撒奠,亦尸东。

祭文云:帝号木岁,某子某月朔某日,弟子某甲,谨以清酌蔬奠,奉祭师尊之灵云云。

竟,哭尽哀。

此小殓时也。

  入棺大殓仪第五

  至大殓时,不须香扬洗浴,着衣冠带,如斋时服饰。

先朱臈棺安石灰梓木七星板,笙箪鸡鸣枕,使四人扛衾内棺中,以传策置左符,镜置右,少近头边。

旧来安随身经法内前,鬲子中坚安之,今安棺外,头别案盛之,亦好。

仍设大殓之奠法,随用生时所进之食,先铺席於尸西,进奠於席上果菜。

祭文云云,竟,哭祭记,收祭食於粮罂中,安棺头。

旧以白素书移文,今人纸书,亦得先条随身佩带於前,次送终物置,后道士移文。

  谨条某州郡县乡里观舍,男女官三洞弟子某甲所受经法,扎目如左。

  录治,五千文戒等。

  右件,诣某师奉受。

  自然券,五老赤书真文,三皇上清三品经。

  右件,诣某师奉受。

  凡授弟子若干人灵宝法,若干人上清法,谨条三洞弟子某甲,将经法自随入冢扎目。

  百八十戒文,仙灵二官录,真文佩策符印等。

  右件,随身入棺中。

  上清经某卷,七传某卷,五法佩带及上清诸佩文。

  右件,合一函若干卷,随身入冢中供养。

  谨条三洞弟子随身寒夏衣裳,及纸笔等扎目,某衣某物。

  右件,随身入棺中。

  砚,笔,纸,手巾,墨,书刀,奏案,香炉。

  右件,随身入冢中。

  合经法衣物如干条。

  维某年太岁甲子某月朔某日,天老移告:天一、地二、孟仲季、五路将军、蒿里父老、土下二千石、安都丞、武夷王、里域真官、河伯水府、魂门监司、墓门亭长、山川泽尉、直符使者,今有三洞弟子,某州郡县乡里男生某甲,年如干,今月某日某时,生期报尽,奄然舍化,魂升天府,形入地居,今当还某乡某里山,造立砖冢。

某生时,离俗从师,请道出世,寻学受佩上清三洞大经符图诰传,并抱还太阴。

及寒夏衣裳,饰身服用,凡若干种,杉棺殡殓,埋定送终之。

具符到明,即安隐形骸,肃卫经宝,料领冠带,约勑所部,扶迎将送,不得留滞,令无罜碍,径至藏所,不使左右比卢、东西南北他姓等鬼,货名诈姓,妄生侵夺,明承符勑,不得有违,一如太玄都鬼法、女青诏书律令。

  右移增损随时耳。

  仙公曰:道士经法,能预投於名山福地净密处者,是为第一,不必将死尸同穴也。

满见今人受法师,犹不尽备经,弟子亦有不能辨本所写受经,何必与尸同穴?何必预投名山?经留代代,相传符箓,随棺入冢,出处随时,见於斯矣。

其有随身物内,后鬲子中,不须如俗人作谷囊、腰绳、终具等物。

事毕,上盖依科安之棺上,次安应入冢法物於棺南头,施列供养。

烧香道士,皆冠法服,一人棺南头,唱礼三宝,三拜竟。

  要修科仪戒律妙卷之十五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十六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梵诵三契 #

  礼忏文 #

  众等伏闻至圣高真,慈哀六道,冥寂大智,忴愍四生,情虑溺此爱河,神识沉斯苦海,以其善恶命根,因缘未绝,生死报对,倚伏无穷,虽复智火长然,神光不照,宝船恒泛,舟檝未过,所以生此世中,身非己有。

今日亡人某甲,见道闻法,奉诫修经,以凤篆陶心,龙章莹质,情超十转,智入九玄,知二世皆空,识四大假合,仙期未满,更须改易,恐存亡业累,脱有违余,果报因缘,或击愆咎,皆藉福田,悉俟功德。

即时法众为某甲家,五服亡灵,三师神路,顿颗归诚,运心顶礼,礼太上无极大道、十方应现圣人,愿降神力,救度亡者,济拔穷魂,解除罪报,皆得遨游净土,练识仙宫,受号玉京,证果金阙,混合正真无上道。

  窃惟众圣出化,种种度人;真仙示现,时时显迹。

或作形像,乍留声教,引接凡夫,令无苦报。

念其出生入死,疲劳心识,舍身受命,困辱精神,未晓受纳前缘,宁知将来后际,漂浪忘反,轮回不息,如慈悲不救,终没罪田。

今日某甲少秉奇操,从师问道,参经奉法,布德立功,功德脱有,未圆幽显,须应福助。

众等齐为,俱发大乘之心,行上士之业,普为十方世界、帝王国主、君臣吏民、受法师匠、出世学士,悉为专情,稽首归命,礼谢三十六部妙经、金简玉字、龙文凤采、九品真言、五方正教,特希玄力,广度公私,同得真仙,俱蒙慧解,四达圆明,六通具足,弘阐三乘,度脱五道,咸令自在,皆趣道场。

  今此世界,人伦生命,由来断促,四大虚假,五常浮伪,如逝水之不停,譬石火之飘忽,所以白驹难驻,黑影易流,千载斯须,百年幻惑,纵如彭安,亦从物化。

自非乘龙之侣,何能独免,若大期应尽,谁能运力。

以今某甲舍身,因缘难被,生事宛然,由在光颜,无所对晤,岂亲友感恸,亦使行路嗟伤,万古长辞,一生水别,众等皆为广发慈心,普逮十方,一切含灵抱识、天神地祇、冤亲平等,及世间苦受地狱罪魂,名相所总,胎、卵、化、湿,悉为稽首归命,礼玄中大法师、得道圣众,愿以六通智慧,放五色光明,普度幽显,咸令安乐,使恶缘销尽,善业成就,有识四生,皆归三宝。

三礼竟,乃三契。

  宿命有信然,人命以销尽,大贤乐经戒。

  已上并二孟之意。

  三契竟,案二孟行吊慰之礼后,更读移文,恐烦重吟。

三契讫,即一人读移文,不须如俗法言故自有也。

竟,内移前鬲子中,内外皆辞,拜别着盖,未可下钉即奏章。

章毕,下钉,哭泣,布总发,行吊慰之礼。

  章法

  还书移文前经法衣物,别纸书章。谨条某州县乡里男生大洞弟子云云,泰玄都正一平气云云。

  上言谨按文书右牒,男生三洞弟子某出身入道,叨禀至法妙品,图篆略备,而不能幽居习诵,夷神抱一,逢迎人伍,染累风尘,罪结过满,身尽神逝。

以今月某日某时,谢命天地,长没土官,既有生时经宝、符图、法具、衣衾等物,便以今日某时,殡殓尸形,缄封丘冢,恐生犯死谪,或为故气禁忌之鬼、山川妖伪之精,拘阂死人,不通道理。

又恐地下四时主者、蒿里父老、丘丞墓伯、地下二千石,不相安隐,谨条经书、敛具迁件如牒,谨为伏地拜章一通,上谨临尸使者、关敛君吏一合下,监临殡敛,安隐骸爽,长宁蒿里,随业转轮,功成事毕,所请众官谒还天曹,列受功赏,进秩如常科比,无令失意。

有恚恨者,生死犯,并乞原赦,恩惟太上分别云云。

  右前是临殡章,须大治道士受破殓箓者奏之。既有经目,不可示外人,一两日烧之。

  若非大行名人,敛时必无子弟三礼、三契,非卒辄能兼之。

上章,事须明解,一失节度,束手无依,谨依科撰三归,略陈切要。

亡人入棺讫,先依孟先生作移书了,即於棺头铺席然香,将小磬子打三下。

敛长讫,乃长跪腾亡者情事。

  伏闻法本无生,生而有死,匹云中电火,如海上波城,倏忽不与人期,窈冥谁知趣向。

少时暂遇,所倚为亲,念念迁移,俱非常保,时时舍故,咸以哀人。

今日亡某,命偶良缘,得生圣代,闻经见道,奉诚修真,旦暮揖其龙章,晨昏朝其凤篆,本图鹤举,永愿云升,岂悟孔水摧年,庄山促寿,一朝舍命,万劫长乖。

思坐起而无从,对衣衾而洒泪,装束既整殡服,以施良时入棺。

谨依丧礼所有移文,具条列疏。

读移文。

读移文讫,唱三归依。

  当为亡者归依十方大道,愿降威神,拔七世苦根,解三涂结缚,遨游妙苑,练识仙官,稽首至真无极大道。

  当为亡者归依三十六部尊经,愿玉字金篇,资神养性,龙文凤篆,莹府涛情,永离北邓,长居南极,稽首宗玄自然法宝。

  当为亡者归依后圣诸得道玄中大法师,朗七觉光明,照六通智慧,普度幽显,咸济死生,稽首十方无边圣品。

事竟,内移文於棺头,余任主人下钉安盖二孟云:若葬日余至时,移棺於堂上,安白布幔障前。

大殓后,三日成服,仍於柩左安灵床,东向施帷,屏风、机褥、服饰,备具如生时,朝、中进膳。

未成服前,孝子於灵南头,以布巾总发,荐地北向,以东为上,昼夜哭,至成服出灵前,再拜稽首。

拜毕,至柩所哭。

尽哀,还灵床南头倚哭;轻者,於灵前西向倚哭。

以北为上,哭拜,行吊慰之礼。

今若按此仪,大成难解,非但孝子北向、西向致惑,吊人亦乃从此生疑。

今酌此仪,未成服前,以布巾总发,前安白布幔,男左女右。

三日以后,成服讫,於棺头南安灵,施屏风、几褥,非但吊者见,亦乃孝子左右得宜。

张法师制,与此相似。

  成服仪第六 #

  受治,以满箓。

  三五元命,乃八券、十箓。

八券者:定志券、升玄券,卖子券、乞儿券,上清四券者:血液券、神仙券、大度券、通灵券。

十箓者:除满箓、三五箓、元命箓外,更有斩邪箓、破殗百鬼召箓、都章毕印箓、九州社令箓、太玄四部线、河图箓、青甲箓、东野大禁箓、十将军箓。

  右件,依小孟仪,若大孟,无八券、十

  箓,石井公有十箓,无八券。依小

  孟,同丝麻三月服,男女十五升布为

  衣冠,若大孟及石井公并云:发蒙

  之教,恩情极重。

  制举哀受吊,无成服之仪。

今按《易》云:童蒙来求我,匪我求童蒙,若不发童蒙,终当见覆。

《升玄经》云:先师、后师,通当有敬,岂容敬,乃是同服而顿隔。

依小孟,三月以为通允。

  五千文、大诫百八十律、真诰、五岳、六甲、禁山。

  右件,二孟同制,小功五月。

男女十一升布为裳,十二升布为冠,今人不为冠、直为巾者,务省耳。

按儒礼,丧服以变吉服。

吉服头戴冠,身上着,身下着裳。

若按二孟,十二升布为冠,用十一升布为褐、为裙。

若石井公云:此等同服,小功五月,男绢巾,女练裳,今人既以为巾,何不绢作?明学道之人,粗衣布褐,及其师死,更着练裳,非但於理有违,亦乃人情未可。

既言小功五月,那更将绢为衣。

按《丧服仪》云:缌麻者,缕小如丝,实是麻作,故曰腮麻;小功者,布缕既小,用功则多,故曰小功;布缕既大,用功则少,故曰大功。

石井公虽有此条,窃不用也。

请依二孟,未葬之前,布冠布褐;若其葬毕,布巾布被。

  自然、中盟、三皇、五符、七传、宝神等经符。实神,即洞神经也。

  右件,二孟同制,服大功九月,男女七升布为衣,十一升布为冠,石井公直云:九月不言升数。

  灵宝大盟、真经三品。

真经,即上情大洞真经也。

三品是上清受道经,有二品经目,合三十五卷。

三箓:一、八素曲辞箓,二、上皇玉箓,三谓三天.正法箓;三奔:日奔、月奔、星奔,三奔即是三景,受上清三奔,登上玉清景、上清景、太清景,今受三奔,得称三景弟子。

  右件,二孟同制。

服齐衰期,男女四升布为衣,七升布为冠,心丧三年,不从燕乐。

若前来五千文、自然大盟等三条中经法,同是一师受者,皆服斩衰三年,从极重之制,饮食言语、观听寝处,皆依孝子本仪二竟则服吉而无余禫。

今人大盟之师,则一期散发。

上清之师,或去无服,或至三号,或云九月,非直不识三品、三奔、三箓,未知三品,复是何经,直据七传,是上清枝条,因而即服九月,坐由不睹经卷,观览岂复能周,师以慕广轻传,资乃爱紫争受。

陶先生云:古人以为皮好,吾令以为耳学。

信哉斯言。

岂其受得上清,见经而不识,既不识法,岂得慢师。

上清、大盟,同是真经,俱存重服,请各思审,二孟久详。

  经师、籍师。 #

  右二孟云:二人而言服,经师小功,籍师大功,亦复看师之轻重。

看师轻重者,为师三年,为籍师一期,为经师大功,为师一期,籍师大功,经师小功,为师大功,籍师小功,经师三日,为师小功,籍师三月,经师无服。

若师为籍师,皆轻弟子,於师又轻,各从减之也。

  同学。 #

  右上,二孟同制,腮麻三月日服。

  师为弟子。 #

  右二孟云:师为弟子,例一等为师,三年报一期。

齐衰者,九月;大功者,五月;小功,三月。

石井公云:报服同弟子,唯不解发耳。

至如俗礼所明,以卑厌尊,从二孟为允,师年过老,若不胜衰,心丧而已。

  二孟云:门中弟子为师依经说,度脱生死,恩重二亲,而居丧事,用不同俗礼,既无凶苦,不为拔经,诸余服纪,皆依法轻重,以为制度。

石井公云:报服所养,生小成拔,并须散发,不限受法,大小若着服者,临时自栽。

  送葬仪第七 #

  若是大德名人,可依《镇经》、《五练生尸经》,预书五石,一依经法,此不具载。

至葬日行丧,以入冢经宝,旋安供养,香花、幡盖,伎乐、诵咏,次第施列在前,道士从丧者於后。

以灵举次之,亦幡花於前,次第三祭食举,第四丧舆。

举后,孝子是其弟子重者在前,轻者在后。

若有俗人,孝子最在后。

若船行,应尊者在后。

终令前吉后凶,次第逐时,当消息也。

  至墓入广安置法。

取中前入棺,安经冢前,供养依法,安灵床冢,右设祭於前,男孝冢左,女孝冢右,从道七正,正向冢,对经行道忏悔,赞诵行香。

都设毕,斋食竟,弟子於祭前诵祭文竟,哭尽哀毕,起辞经法毕,内经於冢中。

若路远,又以时消息之。

  入棺竟,於柩头安石床,案子置上,内所将经法置中,安仙童於左,玉女於右,神仙兵马安冢口两边宠前,又安方状,施几案、纸笔、砚墨、手巾、香火等物。

孝子皆拜,奉辞塞冢竟,行吊慰之礼毕还。

已上并二孟所制。

满案其俗礼,贫富有宜,徧历真经,亦无等制。

信然。

还魂水上仁,安反魄火中。

古以野为棺,庄周以天地为椁,岂专在礼法度数,观於众人之耳目哉。

若以生能重道德,死必贱形骸,随事变通,逐时增减,不在一、一不三、四之数。

  安灵仪第八 #

  二孟云:次灵床位。

五尺床南向,施屏帷帐幔,衣物随四时法。

床前安橙,列香火、巾笏、梳刷、服饰。

朝旦安几褥,暮移别床席,安枕被。

晨仍卷取,朝、中进食,真杨枝、净水、手巾,一如生时所须。

四时用物,陈列咸在。

二孟云:若公王、父伯、师长来吊,孝子出户外迎,从别道还。

灵东头倚哭,以北为上。

次轻孝於灵前,北向倚哭,以东为上。

尊者进客位,位位亦以东为上,伏哭五声音来吊,孝子跪受。

尊者抚手仍再拜毕,送至迎处,还倚哭毕。

若俗人重者,不须拜。

若次重者,直出灵东头倚哭,客.哭竟来吊,跪受执手,客去哭讫。

若平人吊,直依次坐哭,受客吊。

吊客卑者,直礼拜,不执手。

若次敬者,跪执手。

平体者,直倚执手。

客若法俗中有亲缘者,吊慰竟,更於灵前倚哭,展哀乃去。

若客自从有丧以来、未经相见者,虽於孝子平体,亦须出倚哭受吊。

  弟子归本观仪第九

  二孟云:若非时节、各还本馆者,则安下下床於北壁下,南向,以西为上,坐哭受吊。

若客尊者,跪受执手;平者,坐受吊,施安客位於西壁下,安五尺床东向开后,客东向以次上床,以北为上,伏哭五声起吊,孝跪执手如

  前。今人不安浮灵,请以空堂受吊。

  孝子居寝处,安素下床,除旧屏帷,以芦发围床,户悬白布幔,蒲履言语,对而不问。

  除服仪第十 #

  二孟云:自从初七、二七、三七,至百日、周年,随心功德,竟过此灵上,朝、中无复施设,唯安香火,至再周亦可除之。

满意言亦可除者,当知有不除之义,既无名德,岂久安床。

张法师云:安香肺,弟子旦夕哭泣,三日内设斋,中时下斋,食至四日。

已上设清水一盆,百日讫,毁座除服,随轻重也。

既是名德,百日恐情所未申。

今若是至德,朝野共尊,虽剑舄委形,神升天阙,所在号慕,瞻仰几筵。

若永安床,不俱恒例,如弟子中受法至极而服斩衰,可再周安床;若弟子尽服一期者,可一周安床;若服九月者,可九月安灵;若服五月者,可五月安灵;有三月服者,可百日安床。

若过贫穷,又无后胤,虽安灵席,空设几筵,进献靡增,尘盈垢积,安虽乃易,除甚将难,如情所不胜,请随时消息。

若名德,既不过人,又无后胤,殡葬以足,送终如例,不烦灵席。

若是绝於世事,含光藏辉,名誉如泡,身形似梦,不求厚葬,无事几筵。

既有遗言,各随所况也。

  要修科仪戒律妙卷之十六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