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通变

易图通变 #

  经名:易图通变。原题临川道士雷思齐学。五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太玄部。参校版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经部易类(简称四库本)。

  空山先生易图通变序

  《道德》数千言,吾教之所独尊,古今未有能废之者?然传注层出,渺茫丛惑,莫适指归,徒见多岐之纷纷也。

雷思齐嗜学有要,精研是书,探窍本旨,为之传释,合儒、老之所同,历诋其所异,条分绪别,终始一贯,不翅入老氏之室,避之席以相授受也。

其将学是者,终#1究其说,知其玄之玄,而不昧其所向,传之将来,庶几於吾教非小补也。

至元丙戌#2嗣天师简斋张宗演序。

  雷先生思齐,字齐贤者,临川之高士也。

遭宋亡,独居空山之中,着《易图筮通变义》、《老子本义》、《庄子旨义V凡数十卷,《和陶诗》三卷。

去儒服,称黄冠师,与故淳安令曾公子良、今翰林学士昊公澄相友善。

四方名士、大夫慕其人,往往以书、疏自通,或闻其讲学,莫不爽然自失。

故翰林侍讲学士袁公桶,博雅君子也,称其所着书,援据切至#3感厉,奋发合神以穷变,尽变以翼道。

且日:知齐贤不如是齐贤之意。

不明方今天下称为斯文宗#4莫先昊公;天下称善着书,莫先昊公。

亦曰:与谈《老子》甚契。

又称其诗精深工致,豪健奇杰,有杜、韩风。

盖皆以为知言。

呜呼,古称虞卿非穷愁不能着书,太史公世掌天官,使不遇祸,《史记》不作。

夫求雷先生之志,读雷先生之书,遑与世俗道哉。

遑与世俗道哉。

余读其所着之书,想其为人几五十年。

今又得其诗文二十卷,於其徒孙傅性真与周惟和传入京师来,因识以辞。

至顺三年三月揭俱斯书。

  昔世祖皇帝既定江南,首召三十六代天师入朝。

未几,天师奉旨掌道教。

还山,遂礼请先生为玄学讲师,以训迪后人。

余时虽幼,而有志於学,遂受学於先生。

先生尝诲余曰:文章於道一技耳。

人之为学,将以明斯道也。

不明斯道,不足以为圣贤之学矣。

余由是日知所省,益自奋发。

及弱冠,入侍先师。

开府公於朝,遂不得事先生以终学焉。

先.生尝注《易图筮通变义》、《老子本义》、《庄子旨义》凡数十卷,诗文二十卷。

至顺二年秋,先生之徒弟傅性真,遣徒孙周惟和持所注诸书,来京师示余,且日:先生所注之书,虽有黄公震、曾公子良、昊公澄为之序,而未得公一言以发明之,敢以为请。

余日:嗟夫,先生之殁,迨三十年矣。

今不可得见,得见所注之书斯可矣。

然先生之学,岂所注之书可能尽.哉?后之观者,考诸书则知先生之学,诚不止若是也。

余今且老,久留於朝,常欲集先生诸文而序之,未果也。

今诸文既已成编,又岂敢嘿嘿无一言以发明先生之学哉?故续为之序。

先生讳思齐,字齐贤,学者尊之日空山先生,抚之临川人也。

至顺三年,岁在壬申六月旦日,昊全节序。

  河图,八卦是也。

图之出,圣人则之。

包牺氏仰观象,俯观法,近取身,远取物,以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始因之画八卦以作《易》者也。

孔子谓其则之,岂欺我哉?图之数以八卦成列,相荡相错,参天两地,参伍以变,皆自然而然。

后世不本其数,实惟四十,而以其十五会通于中,乃妄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意增制於四十之外,以求其合幸其中,故愈说愈迷,纷纷迄今。

余因潜心有年,备讨众说,独识先圣之指归,遂作《通变》,传以与四方千载学《易》者,同究於真是焉。

兼筮法亦乖素旨,附见后篇,求古同志宜能明其非敢诬也。

大元大德庚子九月,临川道士雷思齐齐贤序。

  河图

  河图本数兼四方四维,共四十,员布为体,以天五地十虚用以行其四十,故合天地之数五十有五。

  河图四十征误之图

  旧图改作方体,且实以天五於中,故不可推用。今首出圆体,先征元误,览者详审后图,则自可见也。

  河图参天两地倚数之图

  参伍以变错综数图

  参两错综会变总图

  易图通变卷之一

  临川道士雷思齐学

  河图传上 #

  则河图以作《易》,其数之所由起乎?数之起,不过一阴一阳之道而已。《易》道之所以一阴.一阳者,不过以奇耦之数互为分且合,以生且成而已。

  阳奇阴耦,变而通之,绳绳兮杂而不乱者,不过《大传》所谓天一、地二,以至天五且地十而已。

《易》有太极;极,中也,一也;中自一也。

是生两仪;仪,匹也,二也;匹而二也。

两仪生四象,一、一不三、四分之以为四生数;四象生八卦,则六、七、八、九合之以为四成数也。

四奇为阳,阳虽有生成之异,而各列於四方之正;四耦为阴,阴亦有生成之异,而同均於四维之偏,由正生偏,由偏成正也。

一与三为奇,为阳之生数,而必待於六与八之阴数以为成。

二与四为耦,为阴之生数,亦必赖於七与九之阳数以为成也。

  自北而东,一而三,乃阳生之进数;而其自八而六,东而北,阴成之退数者,固已寓乎其中。

自西而南,二而四,乃阴生之进数;而其自九而七,南而西,阳成之退数者,亦兼具乎其中矣。

四方者,各以其阳奇居于正;四维者,各以其阴耦附于偏。

然天数之有五,地数之有十,均合於阴阳之奇耦,而同谓之生成,乃独无所见於四方之位,何也?四象元五,八卦元十故也。

然《易》之所以范围不过,曲成不遗者,正由假此天五与地十之虚数,以行其实用;於四象、八卦而成河图者,特不当效世习置五虚点於图中心,而附以十点,谬云五十,而不知其用也。

  坎以一始於正北,而一五为乾六於西北;坤以二分于西南,而二五为兑七於西;震以三出於东,而三五为艮八於东北;巽以四附於东南,而四五为离九于正南。

故阳得五而阴,耦得五而奇,阴得五而阳,奇得五而耦,是生数之所以成,成数之所以生者也。

生数少於五,元所待以制中也,故阳数之一与三,自为中於乾六艮八成数之外。

阴众而阳孤,坎故谓陷也。

成数多於五,不能自适於中也,故阴数之二与四,取五於离九兑七成数之阳之内。

阳正而阴偏,离故谓丽也。

陷必止而求动,故帝出乎震。

动所以取合,由分而。

也。

丽必顺而相说,故说言乎兑。

说所以致分,由合而分也。

  阳之进数坎,独为生数之始,由北顺行,东交於巽四;阴之进数坤,亦为生数之次,由西南逆行,东合於震三,.是阴阳之生数三、四俱前而合。

考於时,今四月为乾月,卦六阳之交;坤月,卦六阴之承,故有巽元乾,帝出震而齐乎巽也。

  阳之退数离,独得成数之中,由南顺行,西终于兑七;阴之退数艮,实始之由东北逆行,既北而西,究於乾六,是阴阳之成数六、七俱后而分。

考於时,今十月为坤月,卦六阴之终;乾月,卦六阳载始,故有乾而元巽,说言、乎兑,战乎乾也。

  天数始於一,则太极之全也,阳之正也;一析而二,则太极之分也,阴之偏也。

一二参而三,则阳既唱而奇;一三转而四,则阴遂随而耦。

由一与四唱於前,交对而为五,而其二与三随於后,亦交对而为五,是两其五。

两五相伍,则十也。

参以天五,是参伍也。

古文之五久,古今文之十皆十,是其象也。

变而通之,生数之所以成,成数之所以生也。

  坎一、巽四而五,故乾六、离九而十五也,合之而二十。

坤二、震三而五,故兑七艮八而十五也,合之亦二十。

是一、二、三、四之十成六、七、八、九之三十,故河图之数止於四十,而虚用天五与地十,而为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也。

  生数之二五而十,虽分阴分阳,而俱以生数之阳载成数之阴,以维北若东,而中由以立。

两其十五而三十,遂互阴'互阳,而又以成数之阴奉生数之阳,以维南若西,而中所以行也。

立者,寄於虚以体其实;行者,布其实以用其虚也。

一、二、三、四,交罗四象,而四互其虚五以为十,而为生数之体;六、七、八、九并包八卦,而四分其实五以为二十,而为成数之用;两五之合十,固已旁正而交为二十之分体。

二十之分五,乃离合而统为天五之全用;十交五体,五周十用也。

  坎一、离九而十,坤一不艮八而十,震三一兑七而十,巽四、乾六而十,皆一生一成也。

一必九,三必七者,四方四奇之十阳十也。

二必八,四必六者,四耦四维之十阴十也。

是四五本二十,今则四十四。

伍而什,皆所以分中於成数之实十四;什而伍,又所以合中於生数之虚五也。

是五五而十,十什而五,参伍错综,其数从横斜正,倒之颠之,元不十五者也?

  伍之而十,均十也。

一与九之十,维坎维离。

坎一居阴北,阳之始生,阴中之阳,阴极而生阳也。

阳之一初而独立於中。

离九居阳南,阳之终极,阳、中之阳,阳极生阴,丽於巽四、坤二生数之阴。

阴不专立,而当九阳之盛际,阳旱合而制中者也。

《说卦》谓水火相逮而不相射者,冬、夏之至也。

冬至坎之自中,夏至阳极而阴中也。

  二与八之十,维坤维艮;三与七之十,维震维兑。

阳自下而升,由北东而极于南;阴自上而降,由南、西而极于北。

此其交进交退以适于中者,阴阳东西之所纬,往复启闭之所涂,否泰通塞之期,而出震致坤,说言成言,而山泽通气以为春秋之分,所以曲而畅、旁而通之也。

  至於四与六之十,维巽维乾,此又阴阳之始终。

终始,天地之穷变,变通莫不由此制用。

何以明之?阳自乾、坎,而艮、震自后而前,以合於东南之巽。

阴自巽、离,而坤、兑自前而后,而分於西北之乾。

  阳之生数一而三,总而四,而巽兼之;阴之生数二而四,总而六,而乾兼之。

四而倍分之,则八节,与经卦所以序者,类而长之也。

六而倍分之,则六阴六阳,十有二月,与重卦之所以列者,引而伸之也。

、况乾之六虽二与四合而成,然以一合五亦成也。

由五外交乎一而六,五犹生数,六已成数矣。

乃自有生成之道焉。

况合乎坎之一即中,故乾特以老阴而变九也。

若巽但#5以一与三之生数而限之以四,阳气不足於数,元以自达於中,故借数於离九之中五,乃始得中而与坎对。

中以四合五,乃至於阳之极位,极而必反,是巽、离兼数,所以九为老阳而变六也。

  是特以乾、巽对十,而九六之变为然。

至於乾、巽之互为分合、始终,则有不止此。

震三、巽四合而雷风相薄,见於《怛》卦。

巽当四月,则己如前说。

若兑七乾六分而西北,乾当十月,则又未易以乾、巽对十为说而止者。

乾阳也,数乃阴六,而位於坎前;兑阴也,数乃阳七,而位於坤后。

故於乾、兑六、七之中,各借五为之乘除,而变乾之六而於参伍之前,有一乾在坎前,是乾之一出而为坎之一;兑之七而於参伍之后,有二兑在坤后,是坤之二入为兑之二也。

乾、兑虽以成数之六、七互分,而坎、坤乃以生数之一、二互起於中矣。

然而兑不名二,而坤名二;坎名一,而乾不名一。

乾之所以不自名其一者,盖以寓其不入於数,而并包八卦之五与十生成之用,而为太极之全也。

此以数言,则天一、地二,天地设位。

以气言,则分阴分阳,阴阳相薄。

而《易》所以行乎其中者,始由於是,则阳生之进数所以为阴成之退数,阴生之进数所以为阳成之退数,乃互进互退,迭生迭成,此其生生之易,一阴一阳之道,元所终穷也。

岂不至精至变而至神者与?

  又况《易》以一其三画,因得析而生八卦;二其三画,遂得错而成八八之卦。

若其卦之成画,则止於六矣。

乃复於乾独三,其三以至谓之九,何也?凡卦画如图,以五为中,必有九而后中,乃在五既中五之后。

六为上爻者,盖其卦气之余也。

生数既终,成数攸始,此九、六虚实之所以寄也。

坤起於成数之六而实,乾极於成数之九.而虚。

六乃坤数成始,附於图位,则以寄其乾九。

九乃乾数成终,附於卦位,则以同於坤六。

其六居退数之极,而进居乎坎中之前;九居进数之极,而退附乎离丽之后,故六於卦犹有位,九於卦已无位,而并寄位於六。

而迭为九六者,九虚六实,因兼着其体用也。

  且乾老阳也,坤老阴也,父母之谓也。

少阴、少阳,则六子男女之谓也。

少阴、少阳之数,则七、八也。

乾元用九,坤元用六,合六十四卦,元有七、八,而唯有九、六。

是男女者,亦由父母之所变,而随以变者也。

凡物之产,莫不由於母,而莫名其父之德之在,故《坤》犹见於六画之体。

而《乾》之九有其九用,而莫究其体之由,是所以神元方而《易》元体者也。

  天一兼天五而六,地二合地四而六,五与六当十数生成互中之地,纳甲以戊己为中,纳戊以中乎坎,纳己以中乎离。

戊己,即五六也,置於坎、离之中,所以见其互中也。

六合二四,为地数之成始,见於卦之《坤》曰:龙战于野。

即战乎乾。

疑於阳而嫌於元阳,见阴之有待於阳也,故其道穷。

而《坤》之用六不过,日:利永贞。

天数之一、五、九,是所谓始中终九为天数之成终,见於卦之《乾》日:亢龙有悔。

盈不可久,而不可为首;而《乾》之用九,则天下治,而见天则是见其行健,元所待於阴也。

  一与九合为乾,则其数十,而十乃寄於天九之外,元所致其用矣。

地道元成,而代有终,又有在於是,是筑论九、六之大凡,可以意讨也。

河图之列,只.为经卦设,今而并及於重卦之体用也。

经卦、重卦元往而不一阴.一阳,由奇耦之分合,以生始成终者也。

  一、二、三、四而五同为生数,一至四,其实体;五,其虚用也。

六、七、八、九而十同为成数,六至九,其实体;十,其虚用也。

四象元五,八卦元十,坦然明白矣。

  四方各具十数,总而四十,四隅各包五数,共为二十。

二十则四其五,而虚用者各居其半;四十者八其五,而实体者兼会其全,故四象合八卦,而总之则四十也。

五为立中之体而生,十为行中之用而成也;且五分於成数六、七、八、九之内,皆阴数少而阳数多。

阴固偏,阳固正。

五不得中而寄於四隅之偏,十合於生数一、二、三、四之外,皆阳数少而阴数多。

阴亦偏,而阳亦正。

十各成中而居四方之正,然则正则中,中则正也。

五始既所以正位於虚用之中,十中又所以中立於实用之外,皆所以为一阴一阳之中道也。

由阴阳中既复有阴阳,此体用中所以复有体用虚实,实虚始终,终始变化,生成相与为元所终穷者也。

  又况五其五,而二十有五,亦天数也。

六其五,五其六,三其十,而十其三,而三十,亦地数也。

一且九,二且八,三且七,而四且六之各十,与本数虚用之十,以之伍其什,什其五,斯则大衍之数五十矣。

而其兆始之一,寄中之五,藏其用於元形之天,则又出乎五十、十五之外,大衍所不得而用也。

又恶知不用之用,乃所以用大衍者,以是见一阴一阳之谓道,参伍而错综之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有以见天下之迹,见天下之动,而知神之所为者,斯羲皇所以则河图而作《易》者也。

孔子赞《易》,谓其至精至变以至於至神。

吁,斯其至神者矣。

  易图通变卷之一竟

  #1『者终』,原作『终者』,据四库本乙正。

  #2『至元丙戌』,四库本作『至元丙辰』,疑两说皆误。

查《中国历代纪年手册》,元顺帝至元年问,无『丙戌』和『丙辰』年,唯至正年问有『丙戌』年。

  #3『切至』,四库本作『精切』,疑当作『精切至』为宜。

  #4『斯文宗』,四库本作『斯文宗主』。

  #5『但』,四库本作『特』。

  #6『祇』,原作『祇』,据四库本改。

  易图通变卷之二

  临川道士雷思齐学

  河图传中天地之理,未始不有数行乎其中。

然或有余於数,不足於数。

唯其余、不足而为之中制,故虽阴阳奇耦之数,有分有合,有虚有实,有进有退,有自然互相生成之中道焉。

一阴一阳之谓道者,阴阳分一以为天地,上下合一以为乾坤,天地上下分为四方,而中元以合,乾坤阴阳合为四时,而中有可分,是同一道也。

天地以形言,则南北为经,上天下地;而水、火、木、金之为形者,既可以图而分,故日法象莫大乎天地,广大配天地也#1。

阴阳以气论,则东西为纬,乾阳坤阴;而冬、夏、春、秋之为气者,亦可以理而合,故日变通莫大乎四时,变通配四时也。

於斯二者,元以异也。

四方有中,中元定体,而四象八卦以之立;四时有五,五元定着,而四时八节以之行。

孔子着《大传》,不存河图,而特存天地之数者,示其有得於数,则图在其中矣。

  图之数生以天一者,成以地六;生以地二者,成以天七;生以天三者,成以地八;生以地四者,成以天九,至谓天五地十之生成,则何自而求哉?按图索骏也。

故制五於八卦之虚中,犹可容其数;而制十於其中,则元所容其数矣。

是知数之有生有成,而不知其所以生且成者,徒得其貌,而元以得古圣人之所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极者,千载可为之长太息,则古犹今也。

  夫奇数皆天,耦数皆地,生以天者成以地,生以地者成以天,其为天若地,特阴阳之进退、出入,奇耦之体用,分合而已。

《说卦》曰: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於阴阳而立卦,发挥於刚柔而生爻。

《大传》日: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

非天下之至变,孰能与於此?其曲尽乎至妙之用者,河图法也。

  数始於一,而中於五,而终於十。

中於五者,分其四之偏;终於十者,合其八之正。

盖一之始,其全体元余不足,不可得而用,而独得於中。

既以其一寄生於五,遂以其一寄成於十以终之,故四象有五,八卦有十,皆有数而元所定其位,以五生其偏,以十成其正,而所谓一者,遂莫知所寻,独见於五,见於十之为中者以上齐焉耳。

  故尝求其所以然而莫之得,适记儿时於牧坚问见所谓八格戏者,其局不过口中加十 之文而已。

时极厌薄之,以为至鄙、至贱,未尝加之意也。

不谓年瑜七十,乃知其然。

所谓百姓日用而不知,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古之人岂欺我哉?盖今谓#2 即古之○,今之五即古文之 ,今之十犹古文之十,而画为十。

於 中,此十五之法由之以有所见矣。

况又十下画一,则土文之为中者,汰可知已,故云中土也。

其中直笔之 ,即可见南北为经,天尊地卑,天地设位;横笔之-,则可见东西为纬,分阴分阳,阴阳成列。

从而久之则四维之偏,各得其均;四方之正,亦随以定其气之互进互退,交相生成,‘率由五与十以立中道也。

故河图之十五,大衍之五十,皆虚有其十与五之数,以为之用,而实元其位之体也。

欲知十、五之道,所以为中,始於一,而中於五,而终於十者,十即一也,以十求一,则其一於此固亦可以目存而心得於中矣。

  因参稽自拟《易》以来,其会十久之为中为土者,惟司马氏《潜虚》似为得之,然《港虚》乃以久着为基,十着为冢,而分列为五十五数以为名,则是其中者已先实之矣,非虚用也。

与河图虚五寄十之理,自不相入也。

河图之数,虽五十有五,而其实体之数正只四十,所余十有五,特虚以用於四十之中,不过通为之数,而实非有体位者也。

  其曰参、日两、日参五者,通其数之所变以用也。

参也者,一二之所以变也。

由一自分其一以为二,起自为之对,则见其二而不见其一矣。

其一又自参出於二之中,故三也。

於参之法是即为一小成,是三画之立见人参於天地之中以生也。

积三小成,参其三而合於乾元用九,是参之始制,即阳奇之所谓天者所由然也。

  两也者,由一生二,起而对,并以立,既以象两仪,因之两其二以象四象。

夫一本自一而二,而参,其一以为三,况二本一之对,岂不得二其三#3而反对之乎?故汰而三其二以成六,即合於坤元用六,是又两之始制,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因之六画成卦,六位成章,即阴耦之所#4谓地者亦由以然也。

  由是参其两二,而交久以合之,是伍也。

两其二伍,则又什矣。

十特见於参、九之外,则又一之所由以寄者也。

何以明之?参之,两之,而伍而什之,皆人文之为。

而自然与天地合者,参文之血斗,两文之雨仄,至维伍维什,皆立人於维中维旁者,斯可默识古人立心立极之制,有在於是矣。

  必参其三三,两其三二,是参两之一小成矣。

故必又参其三三,而参之为参天;两其三二,而两之为两地,是天地之数元汰而合且分矣。

乃以其初不入於用之一数,寄於十以行其中,而为之分且合,以成其中制者,是一也。

而求於图之数,如环元端,其一莫见何在,而所见惟十尔。

夫参其三三,与两其三二,合而为大。

参两,斯有以见天地浑成一始终者所以然矣。

至所谓参伍错综,则未究也。

  其谓之参伍错综者,五以前之数少於五,元所用伍;五以后之数多於五,故参以五。

伍於其中,错且综之,而行其制中之法也。

然《大传》於参伍以变,错综其数,亦必谓通其变,然后能成天地之文;极其数,然后能定天下之象,则知其未易知也。

然既教以参五错综,则安得不研求其所以然哉。

因参稽自击《易》以来,已几二千年矣,学者元探索及之者,至於龙图续始亦元发明,深切异之。

心港力索,极深研几,适然省悟,元元它事也。

《大传》日: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即图之数矣。

天一起於坎,地六附於坤,是一六之合,综之则七也。

参以天五错伍於中,并列而求之,其首尾各一也。

故坎之一数为阳,立极於北方之始;而乾之六数为阴,附於西北之维也。

天三出於震,地八附於艮,是三八之合,综之则十有一也。

参以天五错伍於中,并列而求之,其首尾各三也。

故震之三数为阳,立於束方之正;而艮之八数为阴,而附束北之维也。

是二者,先阳后阴。

  地二分於西南,为坤;天七列於西,为兑,是二七之合,综之则九也。

参以天五错伍於中,并列而求之,其首尾各二也。

坤之二数为阴,先处於西南之维;而兑之七数为阳,始立於西方之正也。

地四偏於巽,天九正於离,是四九之。

,综之而十有三也。

参以天五错伍於中,并列而求之,其首尾各四也。

巽之四数为阴,退守束南之维;离之九数为阳,正南面而立於极位也。

是二者,先阴后阳。

由是知乾、兑、艮、离之所以六、七、八、九,即坎、坤、震、巽之一、一不三、四也。

故阳得五而阴,阴得五而阳;耦得五而奇,奇得五而耦。

乾之六,乃一五而六也;兑之七,乃二五而七也;艮之八,乃三五而八也;离之九,乃四五而九也。

又由是知参伍以变,参乾、坎,参艮、震,自北而束;参兑、坤,参离、巽,自西而南。

参而分,伍而合,是谓参伍以变。

错而分之,见其参;综而合之,见其位,是谓错综其数。

而错综者,即参伍也。

散而错之,如一、二、三、四之重;分敛而综之,乃六、七、八、九之复合也,是谓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岂尝如后世别置五虚点於图心,而实谓天五哉?故由是知河图之数纵横顺逆,莫匪#5自然而然,不待人为牵合傅会以使然也。

其进数之升,自北束极乎南;退数之降,自南西终极乎北,皆阳数行而阴自随之。

若阴数之进,则自坤二而巽四,退则自艮八而乾六,然阴不过奉阳而已,虽万变亦一阴一阳而已尔。

是故伍坎一以为乾六於北,伍坤二以为兑七於西,伍震三以为艮八於束,伍巽四以为离九於南,则见制数之元自参伍矣。

於是又损震后之一以退,益艮之全八而九,三而三之,始参之制也。

析震中前之二以合巽之全,四分而六,则两之继始也。

惟离之全数自得於九,且当始终之中,三而三之,中参之制也。

兼坤之全二,以贯兑中前之四合而六,则两之代终也。

绝兑后之三,以补乾之全六,三而.三之,终参之制也。

是则参天两地之纲领,於此亦可见。

或错而分,综而合,参之两之,参两之制,亦必伍也。

是则参伍之大通变、大极#6数者也。

孔子之谓通其变,成天地之文;极其数,定天下之象。

非天下之至精之至变之至神,孰能与於此。

诚哉言也。

  故夫参天者成象谓乾,於是参阳数之三三,以统乾元用九,而参中有两,阳中见阴;两地者效法谓坤,於是两阴数之二二,效法於乾,遂参其二而六之,以会坤元用六,而两中用参,阴中见阳,以是见一阴一阳,变而通之於天地之问,所以必参两也。

参之,两之,所以必九六也。

且太极而两仪,所以四象而八卦,不过生数之一、二、三、四,成数之六、七、八、九而已。

至於五与十,虽有其数,特存虚用,未尝列於卦象之实体者也。

盖自一分一而二,一二而三,一三而四,是四象立矣。

四象元五也,天五特虚中而元体,然一四而五,二三亦五,是两伍矣。

具以本数之天五,又参伍矣。

况一、二、三、四自然总而十数,中以天五,参伍而十五也。

天数之一、三、五则九,地数之一不四则六,而一五亦六也。

一六而七,二五亦七也。

一七而八,三五亦八也。

一八而九,四五亦九也。

则八卦成列矣。

一九则十,一、二、三、四自然亦十也。

八卦则元自而十也,十故元所容其体,以一用其一不三、四,则其十亦特九也。

十之为九,乃所以复归于一,是十即一也。

河图之数,四方各十,故坎一与离九相对而十,中虚天五之用而十五;坤二与艮八相对而十,中虚天五之用而十五;震三与兑七相对而十,中虚天五之用而十五;巽四与乾六相对而十,中虚天五之用而十五,以是知天五与地十皆元其体与位之正,特虚用其数,以相久十而什伍也。

斯所以参伍也,参伍所以参两也,故河图之数正实四十,而以天五地十之虚数通用之以计,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也。

七为少阳,八为少阴,其合固成十五,然其生数不备,不能变。

九为老阳,六为老阴,其合亦虽只十五,而生数之一、三、五而九,二、四而六,故六之变则九,九之变则六,此通重《易》之爻不见七八,而元非九六,而参伍以变,参天两地,莫非是也。

  四方之数各十,合参其九而二十有七,两其六而十有二,总之则三十有九,而特遗其一,则其一将何所用乎?故以其一存诸十,则四十矣。

故坎之立极於一,敛其十以自归,以建大中,以生生数之始,以成成数之终。

退藏於密,而莫之究极,见於参天两地倚数之一以为十,则所谓中也。

中也者,合数之所不得其中者,而使之交合于中,所以中其不中者也。

由坎北之一始制于中,二效之而分兑西之七以为中,三效之而分震束之三以为中,四效之而分离南之九以为中,凡中皆立於十,皆以数合於十而中分之者,盖以寄其一云尔。

惟坎之一,独元所可用,特立於中而以元用之用而用,有用之用则中之用,不既大矣哉。

故坎之一,虽不在参两参五之用,而用之以制参天两地参伍之制焉。

故参天不自坎而自艮始也。

  参亦非它,即前所谓一二之变也。

一自分其一以为一,起而相对,则见其二,而不见一;其一又自参出於二之中,故曰参也。

此参制之一小成,然参两参伍,莫不於是焉起,斯故示其参之凡也。

  易图通变卷之二竟

  #1『也』,原脱,据四库本补。

  #2『谓』,四库本作『之』。

  #3『二其三』,四库本作『三其二』。

  #4『所』,据其上文义例补。

  #5『莫匪』,四库本作『莫非』。

  #6『大极』,四库本作『太极』。

  易图通变卷之三

  临川道士雷思齐学

  河图传下 #

  道家以日月为易,始蹈常袭故,未始谓然,卒究於《大传》则未始不然。

日:乾、坤,其《易》之蕴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

乾、坤毁,则元以见《易》。

《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

是犹未识所见之《易》为何物也。

则又日: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

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

是《易》之为物有体可以见矣。

则又日:辟户谓之乾,阖户谓之坤,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

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

是《易》之谓体者,又见其有用矣。

故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日: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着明莫大乎日月。

曰: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

凡是数端,莫不举日月以征,则信其为易也完矣。

夫《易》与天地准,能弥纶天地之道,仰观象於天,俯观法於地,则成象谓乾者日也,效法谓坤者月也。

日象离数,极乎九;月象坎数,始乎一。

凡九必对六,今云一者,一合天五为六,坎一乾六为水生成,所以为月者也。

且天地乃乾坤之体,乾坤乃天地之用,惟天地定位,而上下气形有不易之分,故乾坤成列,而阴阳体用有变易之数。

天地有常体,而莫见其用;阴阳有常用,而莫究其体,惟日月之体用兼着,故特着其义以配阴阳云尔。

且明教以范围天地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者,特通乎昼夜之道而知也。

夫昼夜之道,岂难知哉?百姓日甩而不知尔。

请略举其凡:乾,阳物者,日其类也;坤,阴物者,月其类也。

阴阳成列而合德者,四时合序,日月合明,亦类也.。

辟户谓乾,近则日之出旦,月之上弦;远则春之日夜分而谓启也。

阖户谓坤,近则日之入夕,月之下弦;远则秋之日夜分而谓闭也。

仰观其成象,则日之昼,月之望.’夏之景长;而至俯察其效法,则夜之分,月之朔,冬之景短而至也。

是以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成岁焉。

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

日月运行,一寒一暑故日: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

贞夫一也者,四时分至之中皆一也。

而此特谓天下之动贞夫一,则正由坎之一也。

一日之阳气初动於夜分之际,固谓贞夫一也。

一年之阳,气复动於冬朔之始,尤见其贞夫一者也。

坎之数一,离之数九,坎、离以一、九为乾。

离为日,坎为月,日月必合於月之初一为朔。

而日不云朔,月乃云朔;南不云朔,北乃云朔。

夫朔逆度也,逆与日会,故谓之朔。

.以朔文观之,明着月之逆度者也。

《说卦》日:《易》,逆数也。

《书》亦日:平在朔。

《易》理实同也。

由是以进乎日月之为易,其县象得不谓着明矣乎?故月之三五而盈,少阴、阳之七、八;三五而阙,老阴阳之九、六。

总之,以地数三十而月尽,又河图法也。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每行一度,冬南、夏北为寒暑之中极,月行每十有三度而奇,与日之合者十有二朔,而岁常以备六阴六阳十有二月,天地节而四时成,是月之运行劳亦甚矣。

其称坎为劳卦者,不徒谓水也,此坎之一数不入於参两、参伍之制,而特着其动之始也,中之始也。

  合而言之,天地者体也,阴阳者用也。

体者形,所以用其气;用者气,所以体其形。

天以气体其形,故其形下包乎地;地以形用其气,故其气上行乎天。

是天之气,全体乎地之形;而地之形,全用乎天之气,此又参两之制得以明之也。

一之始参,三之终参,皆天也,而并位乎平地之下。

如:乾者,老阳也,乃附於成数之六阴,位乎阴地西北,偏极乎退数之终。

艮者,少阳也,乃附於成数之八阴,位乎阳地东北,偏立乎进数之始。

而特以坎中之一阳,不在参两之用者,因其始生自然之一,介然特立於阴阳终始之际,起岁之朔,月之朔,以体生生之谓易,斯足以明地之体全用乎天矣。

  一始之两,二终之两,皆地也,而兼列于平地之上。

如:巽,少阴也,虽以附地生数之四阴,位乃在东南,偏阳气升已过中之进数。

坤,老阴也,虽以附地生数之二阴,位犹在西南,偏阳气降未及中之退数。

且兼两地并以奉中,参天位之极,当天之极高,日之极中,斯足以明天之用,全体乎地矣。

以是知参两之制,非有日以定其昼夜长短,有月以更其朔望赢缩,则天地之气形体用,阴阳之变化生成,其升降进退之变通分合,出入之归宿,则恶风而讨其真是哉。

  故尝由是以参之制,数之元矣。

天一之始,自北而中,而分地二于西南,不得谓天地定位者,阳正而下,阴偏而上也。

二得名坤,一不得名乾者,一起於坎也。

由一参二以为三,以前而东,盖所以见人参於天地之中以生,而动於震,因两其二而四,附以顺而相入之巽,虚生其象以为四。

然象非实体也,象天地与人,极男女之相配以始者尔。

·一与三之阳,自然已各据其中,而二与四之未中,未有以正之可遂已乎?故有待取用於成数之交合,以成其正也。

五虽虚位於中,而有其数可制其用。

一交五,而以其一相配而成六於乾;二交五,而以其二相配而成七於兑;三交五,而以其三相配而成八於艮;四交五,而以其四相配而成九於离,然后始谓之成象。

成象则谓之乾,而效法则谓之坤矣,乃得谓之天地定位也。

其实一自合一,二自合二,三自合三,四自合四,特以交五而变尔。

於是坎一之阳合而成乾六之阴,坤二之阴合而成兑七之阳,震三之阳合而成艮八之阴,巽四之阴合而成离九之阳,其始正者合而辅於偏,始偏者合而归之正,於是八卦成列,而象在其中矣。

亦惟一之自中,坎独自若而不入於数,而河图参天两地,参伍错综之变,得以行乎其中也。

故由参天之制皆用九,而知九为《乾》之用,由两地之制皆用六,而知六为《坤》之用。

盖乾之始参於艮八,而不足於数,则取震之一而九之中参,当阳极而体数之全;元余不足,则自九之终参,则取兑过中有余之三,以奉乾六之终。

而九之两之始起数於震中之二,以合巽四之不足。

而六之两之终起数於坤之本二,以合兑中有余之四而六之,是明参两九六所用之盘也。

或有谓坤二与兑七而九,乾位自得六数亦自成九、六也,曾不识两之制皆终地上,参之制皆终地下,又焉得而易之哉?况乾本九也,今数乃损而六;坤本六也,今数乃增之而九者,尤足以明老阴之六变而之九,老阳之九变而之六,而卦爻.之所以成九、六也。

由参天之用必九,两地之体必六,《下系》之首日: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而后世乃谓《易》画之重,非由羲始,吾不信也。

  且《说卦》谓说言乎兑,成言乎艮。

凡再言其山泽通气者,即《咸》卦也。

《咸》之《象》日:二气感应以相与。

止而说。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其雷风相薄者,即《怛》卦也。

《怛》之《象》日:雷风相与,巽而动。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怛,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迦求於下经之人道攸始,则《说卦》重卦其旨一毫#3不悖也。

故愚谓重《易》断自羲始。

不然,《礼》谓三《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四,其欺我哉?求《易》之道,试以是进之。

《说卦》日: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於阴阳而立卦,发挥於刚柔而生爻。

因参稽其所以参两者,其得於河图元问然矣。

且帝出乎震一章,尤河图之大讲明也。

特截自震起於春中#4,环周而讫于艮,寓夏正之岁更尔。

故曰: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

日:艮,东北之卦,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

意盖谓又始於出乎震者也。

此实孔子特以变通四时言也,而於通乎昼夜之道,而知则未及悉也。

夫两之制,并起於平地,以奉中参者,自春而秋以分,必极於夏之至者,亦昼之象也。

始终之参,皆在地中者,自秋而春以分,必极於冬之至者,亦夜之象也。

请以日用常行变而通之,则出乎震者,人之始作於日一也。

古谓震日一所以验也。

齐乎巽者,动而相与之交也。

相见乎离,则交际之极也。

致役乎坤,则动极徐静也。

说言乎兑,休且入也。

自震至兑,此昼之体用,人所同见。

至於战乎乾,卒取终参之制。

其数之九,则存兑余之三,向晦入息於乾六以终也。

阴阳相薄,闭塞不用之时也。

然终则有始,至於劳乎坎,则夜分之气复动,准於七日之复则同也。

成言乎艮,则远接兑余之三,说言乎兑也。

山泽通气,感而相与,虽止於其所而时行则行,斯人事之又兴始者也。

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

吾见自羲、文以来,河图之一阴一阳,进退升降,往复循环,周流不息;开古迄今,远之一岁之冬夏,迩之一日之昼夜,莫不由斯道也。

吾日用常行,不在他求#5,参天之道自艮始者,於是乎在其视《太玄》以七百二十九,赞之准《易》,《皇极》以元、会、运、世之旁通,各以一期之岁、月、日、时为数例,视今通其变、极其数於河图,日可见之行也。

岂不易简而理得哉?斯非至精变而神者与?

  易图通变竟之三竟

  #1『亦类也』,此三字四库本缺。

  #2『爻』,原作『××』,据四库本改。

  #3『毫』,原作『豪』,据四库本改。

  #4『春中』,四库本作『泰中』。

  #5『他求』,四库本作『它求』。

  易图通变卷之四

  临川道士雷思齐学

  河图辨征河之有图,处牺则之以画八卦,文王因之以系#1卦辞,历代宝而传之。

自见於《书》之《顾命》陈之束序者,而今乃谓其元,谁敢哉?然自《记》以思古,则云其出语之伤,今则云其不出《顾》已皆意之,而非其真见矣。

秦火之后,独见於《书传》孔安国之云而已。

《汉志》杂以图书,而徒谓其与《书》经纬表裹,《易纬》则徒又枝辞蔓引,愈违本旨,以至芒#2乎莫之究其有元形似之真为何如者,讫于唐五季也。

及宋之初,陈传图南始创古推明象数,闵其贱用於阴阳家之起例,而芜没於《乾凿度》大一#3取其数以行九宫之法,起而着为龙图,以行于世。

愚幸及其全书,观其离合出入具於制数之说,诚若剖心而有以求羲、文之心者也,然皇有不得於羲、文之心者。

於本图之外,就以五十有五之数别出一图,自标之以为形洛书者已,是其初之失也。

虽其纵横、错综、分合、体用之意,皆在本图,而五十有五之数,既离而别出,世遂舍本逐末,因疑图书并出,虽#4是若非,元以究其诣极,而徒长纷纷之论。

至其传及刘牧长民,因之泛出五十五图,名以《钩隐#5》,则又以增异。

而时则李观泰伯即驳其非是,然又自谓存其三图#6。

及见此三图,则其首即所传今谓河图者,其二即所别出五十五数、漫标谓形洛书者,其三又止於八卦方位而已。

是长民不揣其本,其事固非,而泰伯亦元不识此之三本之则一,而妄析以为三尔。

自时已后,愈传愈失,愈说#7愈凿,至有因河出图、洛出书见於《大传》,而并致疑《大传》非孔子所作者。

不知图本非书,书本非图。

至其甚者,以五十五数之图,乃妄谓之河图,而以图南所传之河图反谓之洛书,颠倒迷缪,靡所底止,殊不明河图八卦明着五十五数,实指以天数五、地数五;而其数自天一、地二以至天五、地十,合而五十有五,有体有用,有虚有实,原始要终,而尽发於一图,岂尝别求合於洛书哉?洛书亦岂尝谓五十五数哉?今图南既别元义例辞说,误以图之五十五数,别标一图以为洛书,是其传疑之始也。

原其初意,盖由汉儒袭传《洪范》初一之五行,其二曰火,四日金。

《太玄》准《易》实本之,亦以二为火,为南;四为金,为西。

今河图乃置二於西南,置四於束南,是火、金改次矣。

既不敢遂改河图,乃别以其五十五数析为洛书,而以《洪范》二火次于南,四金次于西,且以七随二,九随四,而易置其南西焉。

以故长民不识其由,至谓火、金易位也。

夫离之数九,居正南,为火;兑之数七,居正西,为金,乃天地自然参五以变之数,断断元以易之,岂容以汉儒任意比校《洪范》火、金之二、四,得而移易之乎?况《洪范》只有五行之数,今增以七、九,又以七随二,九随四,又何所本哉?若校以河图之例,七附二,九附四,是七稽疑当随二五事,九五福当随四五纪,则成何义类也?二、七、四、九,徒论其数,元形象,元方位可定指,空移易之则可;离、兑之有方所,火、金之有体用,岂天地之造化,亦遂肯依附人之作为,亦为之变移乎?今图南不谓图书之数,校然#8不可相同,而欲以背理之人为比而同之,截截自分界限,是得指失肩背矣。

且河图之出,非徒谓四象、八卦之具文也,天地之体用固犹是也。

离南象天,离中乃阴,阴所以降;坎北象地,坎中有阳,阳所以升。

震阳在初,所以象肠木之束升;兑阴在上,故以象阴金之西降。

乾、坤所以体天地,阴、阳所以用造化,而二卦乃寄於西南、西北之维,习於常见,是天地易位矣,不惟是也。

筮法又以震、巽为木,乾、兑为金,坤、艮为土,而坎.独为水,离独为火,则坎、离得专水、火,而乾、坤乃不得专天、地,亦犹火、金之不可以执方求定也。

坤二位於西南,乃地二生火;巽四位於束南,乃地四生金,皆阴也。

.而兑七位於西,离九位於南,皆阳也。

是生数皆阴,必待阳数以成之也。

地之生数自西而南,故坤而后巽;成数自南而西,故离而后兑。

观於火既炽而灰灭,是火既变而神化;金虽销而质存,是金既化而精犹未变#9也。

此火、金之所以互变化者,同而不同,故一不七、四、九之数,自是参伍错综之变,不可以执方究其竟也。

今五十五数之图,以一、二、三、四置于四方之内,而以六、七、八、九随置其外者,按其方而数之则可也。

不知将何以循序回环,以运行之乎?况不知五与十者,特有数寄於四方之位而虚用之也。

且五与十虽谓土数,五行家於土,必以分王於四方辰、戌、丑、未之位;医家谓土为脾,以五气之运,每运七十二日,总三百六十为期之例,特以土之七十二日,四分之各十八日於四时之附末,谓为脾之主事。

医於人至为切已,以土之日四分而试之以为常验,亦岂尝专以土之五总之,而特设五於四方之外,与四方分位,而别立之五以为中五哉?况筮法四营而成《易》,以十有八变而成卦;每变四营,总卦之成,凡七十有二营,亦与医说胳合。

今图乃分五离立,而特设异五於中位,指以为中,则为此中者,又将孰适於用乎?故余以为图南之别出五十五数,标异谓之形洛书者,是其初作已自失之矣。

《书》之九畴,各畴自有成数,如一五行,二五事,犹或得以五行、五用之数;从而强推引之,至於五皇极,则已不可指实之为何物、何事,而甚则九五福而附以六极,则将计九乎?计五福而兼计六极乎?皇极谓大中,而六极者,其极又可谓中乎,皇极本非物非事,故可指之为中。

今徒实以五点,而五点者,乃遂得为中乎?畴自一至九,界界然各存本有之数,不知何自而可以合於五十有五之数?强谓其合者,盖其人之妄也心若其后而至於以书谓图,以图谓书者,又妄人#10中之妄人也。

此余特谓图则有数可通,而书则有畴类可数,而不可布之以为图也。

凡余所以专守河图者,非敢自谓亲见羲、文所以本之而作《易》者,而其五且十之数,横、斜、旁、正相生相成之进、退、赢、缩,一阴一阳之奇、耦、分、合,八体二用之虚、实、变、通,殆有造化神明莫穷之蕙,非人之所能为;而殆乎天机之自然者,宜其为羲、文所以作《易》之本原也。

窃尝心潜力索,触类引伸,变而通之,由门入蕴,谓独得一全之体用,僭着其说。

然与汉诸儒事事必强推五行,以求合於《春秋》灾异,傅会五十五数以为洛书者,实不敢谓然,不敢同也。

世恐未悉,况此河图或谓由《易纬·乾凿度》谓太一取其数以行九宫,四正四维皆合十五。

郑康成又注引其所以行九宫者,至於环中之虚位,本非谓五,而乃谓皇为五之中宫。

固其《纬》、《注》俱妄,又不知其为五若十,皆虚用以制其奇耦生成,虽有其数,皇元其位也。

然其所谓之太乙者,与太极则元以异也。

苟未识其然,《记》日:夫礼必本於太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11四时,列而为#12鬼神。

其理固与太极元以异也,自可旁通而元问然者;《记》经之属也,因附诸《传》后以征。

  易图通变卷之四竟

  #1『击』,原作『县』,据四库本改。

  #2『芒』,四库本作『茫』。

  #3『大一』四库本作『太一』。

  #4『虽』,原作『维』,据四库本改。

  #5『钩隐』,原作『勾隐』,据四库本改。

  #6『其三图』,四库本空缺此三字。

  #7『说』,四库本作『失』。

  #8『校然』,四库本作『较然』。

  #9『未变』,原作『存变』,据四库本改。

  #10『妄人』,原作『妄之』,据四库本改。

  #11『为』,原脱,据四库本补。

  #12『为』,原脱,据四库本补。

  易图通变卷之五

  临川道士雷思齐学

  河图遗论古圣人之王天下,创始公至理,以惠启千万世者,岂易易然率己见以自擅制作哉?此有天授,断可识矣。

故河之出图,伏羲因之以则而画八卦;洛之出书,大禹因之以则而叔九畴。

孔子於《大传》叔天生神物,圣人则之,而并及图书,而谓其兼则之也。

子不语怪、力、乱、神,岂元所见於真实,而自乐为虚诞,以愚欺天下后世哉?自称庖羲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乌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是岂先圣、后圣各以私意浅识得措乎其间哉?《易》之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其为书广大悉备,与乾坤相为终始而元弊,非有天授,能为是乎?此孔子有见於图书之出,特谓则之而已,元它说也。

况图之自见於成、康,《顾命》陈之束序之后,元所复闻。

孔子固已自悲其不出,而有已夫之叹。

汉儒之始,孔安国乃由《书传》於河图束序之下,谓伏羲王天下,龙马负图出河,遂则其文,谓之河图;於天乃锡禹《洪范》九畴之下,谓天锡禹洛书,神龟负文而出,列於背,有数汰一至九,禹因而第之以成九类,类即畴也。

是二说自分载於《洪范》、《顾命》各篇本语之下,亦未之有它说也。

至郑康成始引《春秋纬》合注《大传》之图书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

河图龙发,洛书龟感。

《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已是诡说之开端;然仍引安国之注,以为河图八卦是也,洛书九畴是也。

其后王辅嗣、韩康伯於此并元所注释,惟孔颖达《易疏》虽全篇写郑注,亦谓辅嗣之义未知何风,是必未以郑注为然也。

  及其疏《书》之《洪范》,乃又引《系辞》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九类各有文字,即是书也。

而云天乃锡禹,知此天与禹者,即洛书。

就引《汉书·五行志》刘饮以为伏羲击天而王,河出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锡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

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裹。

(附说)先达共为此说。

龟负洛书’经无是事。

《中候》及诸《纬》多说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受图书之事,皆云龙负图,龟负书。

纬候之书,不知谁作,通人讨窍,谓伪起哀、平#1,虽复前汉之末始有此书,已前学者必相传此说,故孔以为九类是神龟负文而出,列於其背,有数仄一至九,禹见其文,因而第之以成九类法也。

言禹第之者,以天神言语必当简要,不应曲有次第,丁宁如此,故以为禹#2第之也。

(全文)其疏《顾命》之河图束序,及疏《记》之出马图,详略虽小有殊同,指意大校若此,是则所谓河图为八卦,所谓洛书为九畴,并无改议也。

  由汉而唐,《易经》行世,凡经、传、疏、释之外,未有及於图、书之文刊列经首者。

迨故宋之初,陈搏图南始创意推明象数,自谓因玩索孔子三陈九卦之义,得其远旨,新有书述,特称龙图,离合变通,图余二十,是全用《大传》天一地二至天五地十、五十有五之数,杂以纳甲,贯穿《易》理。

内一图谓形九宫,附一图谓形洛书者,则尽去其五生数,祇#3起地六至地十。

自释十为用,十为成形,故《洪范》陈五行之用数语而已。

及终其书,再出两图,其一形九宫者,元无改异,标为河图;其一不过尽置列《大传》五十有五之数於四方及中,而自标异谓为洛书,并无传例言说。

特移二、七於南,四、九於西,莫可知其何所祖法而作,而标以此名,大抵因如前说《洪范》五行之二火、四金,《太玄》准《易》因之为二南、四西而然。

然其流传未远,知者亦鲜。

自图南五传而至刘牧长民,乃增至五十五图,名以《钩隐》。

师友自相推许,更为唱述,各於《易》问有注释,日卦德论,日室中语,日记师说,日指归,曰精微,曰通神,亦总谓《周易新注》。

每欲自神其事及迹,而究之未见其真能有所神奇也。

时则有李观泰伯,着《六论》以驳其非,是至谓恩其志误学子,坏爨世教,而删其图之复重存之者三焉:河图也,洛书也,八卦也。

夫长民之多为图画,固未知其是,而泰伯亦无未识此图之三本之则一尔。

河图本列八卦,而数五十有五也。

及长民辈始破洛书古说,谓非只是《洪范》,必别有书出於羲之上世,羲乃得而并则之以作《易》也。

泰伯之见,则又与之同,此愚又莫能知何为其然也。

盖尝夷考《大传》此章,自有法象天地,变通四时,县象日月,而又有及於蓄龟,故因谓之天生神物,圣人则之者,正谓曹也。

《易》惟曹是用,所谓曹之德员而神,幽赞於神明而生曹,《易》岂有龟事哉?因其均可以占,故牵联及龟尔。

以上文谓法象天地,变通四时,故申之曰:天地变化,圣人效之。

上文谓县象日月,故申之日:天垂象,圣人象之。

至於天生神物,乃申谓之如河出图,洛出书,圣人亦得以则之也。

盖由河之出图,羲前既得以则而画卦,因及於洛之出书,禹后复得以则而叔畴尔。

又岂害於比类而互言之哉?岂尝直欲以图书之数、之义、之条贯比而同之哉?岂尝直谓图书并出於一时哉?且不惟汉儒引《洪范》以为洛书,虽图南之初谓形洛书者,亦不过谓十为用,十为成形,故《洪范》陈五行之用也者,是明指洛书为《洪范》矣。

不知长民辈不本其初,故倍其师传,而谓洛书非出於禹之时,益使后之人迷乱而失所据依,何也?又不谓孔子之谓圣人之则之也。

非特#4去羲之时将几世、几年,虽祇#5去禹之世固已千数百年矣。

其称书之出洛,以比羲之图之出河,於理恶乎而不可?长民故为此说,是且、并孔子之《大传》不之信邪。

考图南之为龙图,虽自谓得於孔子三'陈九卦之旨而作,然其序日:龙图者,天散而示之,羲合而用之,孔默而形之。

且明称始图之未合,惟五十五数,则是谓《大传》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合而言之,不知何以於其末改标之以为洛书,殆其始误也。

长民辈乃承误而益增其误,遂真以为洛书,而有五十五图以实其误;以至泰伯已后,悉以图南标异之五十五数为真洛书也。

不思图南标洛书之始偶谓用十,夫洛书所叔九畴,其十数当何汰而起哉?意岂谓《大传》之河、图既可出而示世,则洛书亦可以并出示之,因假《大传》五十五数,托为《书》之九畴乎?九畴所言皆用纵比而同之谓五十五数,其用又安在哉?此不可之大者也。

故尝因长民之事讨其原,图南之后,种放、许坚、李溉,未及见其他有着述。

若其所亲授之师,如范夸昌所着《太易#6源流》,其称龙马负图出河,羲皇穷天人之际,重定五行生成之数,定地上八卦之体,故老子自西周传授孔子造《易》之原,天一正北,地二正南,天三正束,地四正西,天五中央,地六配子,天七配午,地八配卯,天九配酉,地十配中,寄於末,乃天地之数五十有五矣。

因考其既以图之前五数置於北、南、束、西之正及中,复以后五数配子、午、卯、酉及中,何也?夫子、午、卯、酉,非四方之正邪?地十配中云寄於末,夫中抑有末邪?谛详所置之数,正今图所传有四方而元四维之数者,是夸昌已元不识图南所以标异,特因《太玄》准《易》取於《洪范》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而然凿空元故,造端老子,增立怪论,以实图南易置二、七、四、九之位尔,然犹未尝以九畴分配九宫也。

究窍夸昌之取用,不过循纳甲之绪余,及五子归庚之殊向,又谓天上八卦坎、离对中之外移,置乾、兑、坤於束,艮、震、巽於西,不谓五行之说,多起於《易》;后而反引五行以为定卦之原,此又其敢於创异之大端也。

是宜长民不独增以五十五图,又因夸昌坎、离、震、兑四正之外,而以四成数同於四方,谓坎六退本卦三数,以余三数三画为乾;离七退本卦三数,以余四数四画为巽;震八数退本卦三数,以余五数五画为艮;兑九数退本卦三数,以余六数六画为坤,皆以数为画,标为河图,是不揣本而齐末。

夫八卦各三画,以刚柔生爻,未闻本卦只用三画,而以其余画之多,反分为别卦也。

所陈之数抑配偶然,且以坎、离、震、兑为四象,则尤非也。

象本在未成卦之先,故曰:四象生八卦也。

又云:洛书之九畴,本河图自然之数,虚皇极於中,而以八畴分布四正、四维,五行置於坎一,五事置於坤二,五纪置於巽四,五福置於离九,一以九畴之次叔,陈列於河图之卦次。

夫九畴谓禹次第之者,直自初一、次一不次三、四而以次用之也。

今随河图十五纵横而置之,则成乱次矣。

未暇一一辩诂,且以初一之口五行言之。

既谓五行,自当分配五方,何得以五者限萃一方?不以推行,恶得谓五行哉?以至谓火、金易位j与河图不同,其颠倒迷缪不.可训知若此。

其后杨次公自着《洞极经》,托名於关子明,其叔本篇称子曰:河图之本,七前六后,八左九右,圣人观之以画八卦,是故全七一之三以为离,奇以为巽;全八之三以为震,奇以为艮;全六之三以为坎,奇以为乾;全九之三以为兑,奇以为坤。

正者全其位,偶者尽其画,而谓四象生八卦,此谬#7之尤者。

乾、坤相索而生六子,今为男女者,反能生父母之卦邪?况泛言一不七为火,四、九为金,犹可馒所未识者。

今至明言离九为七,兑七为九,是河图一可变置矣而可乎?又谓洛书之文,五处其中,九前一后,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后,左六后右,后世稽之以为三象,因而九变之以二十七象。

今按其说,惟五处其中一语,於洛书不悖,余悉河图之数,而河图之数乃因洛书以五处中,而尽失其所以为五之理尔。

《书》之九畴,以皇极之五处中,固元别用,是可以定位也。

至河图之有天五,乃兼地十以为十五,其五乃四分於成数之内而合於十,岂尝有五虚点而实置於图之中位哉?图之传误正由此五。

次公之假设此妄例,特以盖其所祖者,乃杨子云三方、九州而二十七部,私以为书耳。

於斯二者,固已真易置图、书矣。

而朱元晦、蔡季通反祖之,信以为关子明作也。

不计子明之《易传》精诣,岂此摹拟者比,乃循此肤臆之见,因扶其说,亦谓河图七前六后,八左九右;洛书之文,九前一后,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后左,六后右。

谓《大传》既陈五十有五数,《洪范》又谓天乃锡禹《洪范》九畴,而九宫之数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正龟背之象。

刘牧意见以九为河图,十为洛书,托言出於希夷,与诸儒旧说不合;又引《大传》以为二者皆出於伏羲之世,其易置图、书并元明验。

其朱、蔡之指斥又如此,而直以图南始标误之洛书为河图,而以其初正指河图,反以为洛书,则朱、蔡实自误而反罪长民之先误。

专己自是,张其辩说,不克自反,一至於此。

惟程泰之《易原》时能理到,至郑束卿辈寻迩依傍,一意诞馒,广增图说,皆非实指,徒使后之人失其真是,信其所不当信,疑其所不当疑,并与本来宗旨樊然扰乱,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迹究其始,不过由图南用十之一语立一图之误,至於为此纷纷,始犹借河图以相因依,而为洛书之说,久则舍图取书,又久乃遂以书为图,荒然莫知河图为何物,所以有图者,写为何事执其五十五数以为图,不知其五十五数其始特以误及洛书,今及执之为图,是图既非兴;其谓.书以为图者,书益非其书者矣。

徒自言人人,殊使学者亡羊多歧,求马唐肆,纷如聚讼,吾谁适仄?不啻#8三百年於此,故推原致误之由,疏列莘疑之妄,直以河图本数讨正之,庶几学者见之瞭焉,会心自断,知图南之谓其由三陈九卦而得者,类於馒;阴肠家袭於以一、六、八白取以为起例者,流於末,若《乾凿度》谓太一取其数以行‘四正四维皆合十五者。

《凿》於《纬》之拘赘,亦不尽然。

然从昔儒先莫不断断然谓非人所能伪作者,今以余自本观之,直谓不必它求,特以《说卦》帝出乎震一·一章,环中往复参究之,以天一至地四,地六至天九求其实体,天五与地十明其虚用,则参伍以变,参天两地,错综倚数,莫不左右逢原,一皆胳合乎孔子系《易》之初旨。

是之谓参。

淆乱。

抓论轰明,河之出图,通古不妄,足以见《易》矣。

因洞悉洛之出书一。

汍畴之外,岂复有图有数之妄作者,诚古今之一大快事也。

  易图通变卷之五竟

  #1『平』,原作一乎』,据四库本改。

  #2『禹』,四库本作『语』。.

  #3『祇』,原作一祇J,据四库本改。

  #4『非特』,仰库本误把后文自『八畴分布四正、四维』至『是可以定位也』一段倒置於此处之后。特此说明。

  #5『太易』,四库本作『大易』。

  #6『谬』,、原作『缪』,据四库本改。

  #7『不啻骗原作『不趋』,据四库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