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先生道门科略

陆先生道门科略

  经名:陆先生道门科略。南朝刘宋道士陆修静撰。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太平部。

  陆先生道门科略

  夫大道虚寂,绝乎状貌;至圣体行,寄之言教。太上老君以下古委惹,淳浇朴散,三五失统,人鬼错乱,六天故气称官上号,构合百精及五伤之鬼、

  败军死将、乱军死兵,男称将军,女称夫人,导从鬼兵,军行师止,游放天地,擅行威福,责人庙舍,求人飨祠,扰乱人民,宰杀三牲,费用万计,倾财竭产,不蒙其佑,反受其患,枉死横夭,不可称数。

太上患其若此,故授天师正一盟威之道,禁戒律科,检示万民逆顺、祸福、功过,令知好恶。

置二十四治、三十六靖庐,内外道士二千四百人,下《千二百官章文》万通,诛符伐庙,杀鬼生人,荡涤宇宙,明正三五,周天匝地,不得复有淫邪之鬼。

罢诸禁心,清约治民,神不饮食,师不受钱。

使民内修慈孝,外行敬让,佐时理化,助国扶命。

唯天子祭天,三公祭五岳,诸侯祭山川,民人五腊吉日祠先人、二月八月祭社灶,自此以外,不得有所祭。

若非五腊吉日而祠先人,非春秋社日而祭社灶,皆犯淫祠。

若疾病之人不胜汤药针灸,惟服符饮水,及首生年以来所犯罪过,罪应死者皆为原赦,积疾困病莫不生全。

故上德神仙,中德倍寿,下德延年。

而今之奉道,是事颠倒,无事不反。

余谨请为出其疾病如左,天师立治置职,犹阳官郡县城府治理民物,奉道者皆编户着籍,各有所属。

令以正月七日、七月七日、十月五日,一年三会,民各投集本治师,当改治录籍,落死上生,隐实口数,正定名簿,三宣五令,令民知法。

其日天官地神咸会师治,对校文书,师民皆当清静肃然,不得饮酒食肉,喧哗言笑。

会竟,民还家,当以闻科禁威仪教勑大小,务共奉行。

如此道化宣流,家国太平。

而今人奉道,多不赴会,或以道远为辞,或以此门不往,舍背本师,越诣他治。

唯高尚酒食,更相街诱。

明科正教,废不复宣,法典旧章,於是沦坠。

元纲既弛,则万目乱溃,不知科宪,唯信是亲。

道民不识逆顺,但肴馔是闻。

上下俱失,无复依承。

相与意断暗斫,动则乖丧,以真为伪,以伪为真,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千端万绪,何事不僻,颠倒乱杂,永不自觉。

如此之师,则灭后绝种;如此之民,则夭横破丧。

虽来者令昧然,过去甚昭然,明白君子,可不鉴之。

  道科宅录,此是民之副籍。

男女口数,悉应注上。

守宅之官,以之为正,人口动止,皆当营卫,三时迁言,事有常典。

若口数增减,皆应改籍。

若生男满月,赍纸一百、笔一双,设上厨十人。

生女满月,赍扫帚、粪箕各一枚,席一领,设中厨五人。

娶妇,设上厨十人,籍主皆赍宅录诣本治,更相承录,以注正命籍。

三会之日,三官万神更相拣当。

若增口不上,天曹无名;减口不除,则名簿不实。

今人奉道,或初化一人,至子孙不改。

三会之日又不投状,既无本末,本师不能得知,为依先上年。

或死骨烂,籍犹载存;或生皓首,未被纪录;或纳妻不上,或出嫁不除。

乃有百岁童男,期颐处女。

如此存亡混谬,有无不实,至於疾病之日,不归本师而告请他官。

他官不寻所由,便为作章,疾痛之身,录籍先无,今章忽有,非守宅所部,三师不领,三天阙籍,司命无名,徒碎首於地,文案纷纷,既不如法,道所不济。

如此之理,可不思乎。

奉道之科,师以命籍为本,道民以信为主。

师为列上三天,请守宅之官依籍口保护,禳灾却祸。

虽一年三会,大限以十月五日赍信一到治。

又若家居安全,设上厨五人。

若口数减落,厨则不设,赍信如故。

若命信不到,则命籍不上。

虽复别有重厨福,不解此信之阙。

故教云:千金虽贵,未若本宝之信命。

奉道之家不赍命信,动积年岁,如此三天削落名籍,守宅之官还天曹,道气不复覆盖,鬼贼所伤害,致丧疾夭横。

轗轲之家,永不自觉,反咎师怨道,可不衰哉。

  奉道之家,靖室是致诚之所。

其外别绝,不连他屋;其中清虚,不杂余物。

开闭门户,不妄触突。

洒扫精肃,常若神居。

唯置香炉、香灯、章案、书刀四物而已。

必其素净,政可堪百余钱耳。

比杂俗之家,床座形像幡盖众饰,不亦有繁简之殊,华素之异耶?而今奉道者,多无静室,或标栏一地为治坛,未曾修除,草莽刺天;或虽立屋宇,无有门户,六畜游处,粪秽没膝;或名为静室,而藏家什物,唐突出入,鼠犬栖止。

以此祈尊妙之道,不亦远耶?

  道家法服,犹世朝服,公侯士庶,各有品秩,五等之制,以别贵贱。

故《孝经》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旧法服单衣祫帻,箓生袴褶,所以受治之信。

男赍单衣墨帻,女则绀衣。

此之明文,足以定疑。

巾褐及帔,出自上道。

礼拜着褐,诵经着帔。

三洞之轨范,岂小道之所预。

顷来才受小治,或箓生之法窃滥帔褐,已自大谬,乃复帽褶对裙,帔褐着袴,此之乱杂,何可称论。

夫巾褐裙帔,制作长短,条缝多少,各有准式,故谓之法服,皆有威神侍卫。

太极真人云:制作不得法,则鬼神罚人。

既非分僭滥,祸可无乎?

  科教云:民有三勤为一功,三功为一德。

民有三德则与凡异,听得署箓。

受箓之后,须有功更迁,从十将军箓,阶至百五十。

若箓吏中有忠良质朴,小心畏慎,好道翘勤,温故知新,堪任宣化,可署散气道士。

若散气中能有清修者,可迁别治职任。

若别治中复有精笃者,可迁署游治职任。

若游治中复有严能者,可署下治职任。

若下治中复有功称者,可迁署配治职任。

若配治中复有合法者,本治道士皆当保举,表天师子孙,迁除三八之品。

先署下八之职,若有伏勤於道,劝化有功,进中八之职。

若救治天下万姓,扶危济弱,能度三命,进上八之职。

能明炼道气,救济一切,消灭鬼气,使万姓归伏,便拜阳平、鹿堂、鹤鸣三气治职。

当精察施行功德,采求职署,勿以人负官,勿以官负人。

若学不由师成,非根生;不承本名,为无根之草。

受道越次第,谓之非根生;不缘本师起,谓之不承本也。

而今人受箓,无此德,受治,无此才。

此德谓三德,此才宣化之才也。

或都无师籍,人先虽奉道,失师来久,不复更属,或先是凡俗之民,一身流寓,浮好假信,道士不先依法化受,而便授箓治,如此之人皆是虚妄,徒为道士,纵复修勤服善,三天无名,故不兔於枉横矣。

况其放慢违逆者乎!或有师无籍,谓虽有师主,三会不到治,命信不上,天曹削籍,所以为无。

或虽有师籍而无德,於时受箓之日,越诣他官,既不归本,又不缘阶,妄相置署,不择其人,佩箓惟多,受治惟多,受治惟大,争先竞胜,更相高上,遂乃身受下治,署人上品。

谓自受天师平盖、玉局之徒,乃署人阳平、鹿堂。

或自荷白板,而加板於人。

谓自受白板治,既不诣天师除正,遂以终身常后白板於人。

纵横颠倒,乱杂互起,以积衅之身,佩虚伪之治箓。

绝无户籍,有通信宿,或先是俗身,负鬼祭馔,越入道法,不收结赃直,立身以来,罪恶狼籍,而抱衅带咎,永不肯改,而诣狂伪之师,受不真之法也。

身无戒律,不顺教令,越科破禁,轻道贱法。

夫受道之人,内执戒律,外持威仪,依科避禁,遵承教令。

故经云:道士不受老君百八十戒,其身无德,则非道士,不得当百姓拜,不可以收治鬼神。

其既暗浊,不知道德尊重,则举止轻脱,贱慢法术也。

恣贪欲之性,而耽酒嗜食。

宣行道法,不期於功德,救治之日,非慈仁之意,但希望财利,念在酒食,永不以科禁示民,惟课责重,询求好食,五辛之菜,六畜之肉,道之至忌,啖之已自犯禁,乃复宰杀鸡纯鹅鸭,饮酒洪醉,乘以奏闻,遂有寝外靖坛,吐呕案侧,如斯之徒,往往有之。

背盟威清约之正教,盟威法:师不受钱,神不饮食,谓之清约。

治病不针灸扬药,唯服符饮水,首罪改行,章奏而已。

居宅安冢,移徙动止,百事不卜日问时,任心而行,无所避就,谓约。

千精万灵,一切神祇,皆所废弃,临奉老君三师,谓之正教。

向邪僻祆巫之倒法。

祭祀鬼神,祈求福祚,谓之邪。

称鬼神语,占察吉凶,谓之祆。

非师老科教而妄作忌讳,谓之巫。

书是图占、冢宅、地基、堪与、凶咎之属,须上章驱除。

乃复有历,拣日择时,愚僻转甚,正科所明,永不肯从,法之所禁,而竞尊用,背真向伪,谓之倒也。

把持刀笔,游走村里。

道法廉退,应而不唱,静躬修术,以待求者,告诉慊至,然后抚接。

若游行自街,法之所禁。

遇通违之民,婴考被灾。

虽是道民,失师来久,治无命籍,家无宅箓。

或有师主,三吉之日不赴会齐信,而有急之时下愿厨,蒙恩不解,谓之逋。

虽奉道法,不遵科禁,淫犯杀生,信邪卜问,百行不良,凶逆无状,谓之违。

凡通违之民,天曹夺算削籍,三官遣考,召君史潜守门户,考逮人口,令招灾害。

罪重遭六害,轻罪被五灾。

故令死丧、疾病、官府、牢狱、水火、盗贼。

如此之徒,有急师道,道士皆当以科法折却考劾罪祟。

若能柔伏,反善吐罪,投誓三官,画一为信。

然后依科次第拯救。

而愚伪道士,既无科戒可据,无以辩劾虚实,唯有误败故章、谬脱之符,头尾不应,不可承奉,而率思臆裁,妄加改易,秽巾垢砚,辱纸污笔,草书乱画,荤以酒肉,顺口随意,所索浮辞假语,不依事实,违源背理,干触考官。

或滥收无罪之鬼,枉劾非祟之神;或宜解而反结,或应伐乃更迁。

换倒互错,事无准的。

入靖启奏,不辩文句,是其所识,则洪声鼓响,闻於四邻。

其所不解,则咳咤吟呀,抹略而过。

如此之徒,吏兵不为使,道气所不降,考逮日更急,病者转就,增虚益重。

卒无效验。

客主共迷,不悟其非,乃生谤毁,怨道咎神,或致焚箓、毁靖、化庐。

凡事鬼种,祸贿殃咎,至於灭门。

如此之失,可不省哉。

  陆先生道门科略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