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义枢 #
经名:道教义枢。原题清溪道士孟安排集,书成於唐高宗时。十卷(原缺第六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太平部。
目 录
第一卷 #
道德义 法身义 三宝义 位业义
第二卷 #
三洞义 七部义 十二部义
第三卷 #
两半义 道意义 十善义 因果义
第四卷 #
五荫义 六情义 三业义 十恶义
第五卷 #
三一义 二观义 三乘义(原缺)
第六卷(原缺)
六通义 四达义 六度义 四等义
第七卷 #
三界义 五道义 混元义
第八卷 #
理教义 境智义 自然义 道性义
第九卷 #
福田义 净土义 三世义 五浊义
第十卷 #
动寂义 感应义 有无义 假实义
道教义枢序 #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夫道者,至虚至寂,甚真甚妙,而虚无不通,寂无不应。
於是有元始天尊应气成象,自寂而动,从真起应,出乎混沌之际,窈冥之中,含养元和,化贷阴阳也。
故老君《道经》云:窈冥中有精,恍惚中有象。
又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盖明元始天尊於混沌之间应气成象,故有物混成也。
《灵宝无量度人经》云:渺渺亿劫,混沌之中,上无复色,下无复渊,金刚乘天,无形无影,赤明开图,运度自然,元始安镇,敷落五篇。
故知元始天尊以金刚妙质,乘运天气,布化陶钧。
致分度,自然仪象,女图敷镇也。
《儒书经籍志》云:元始天尊生於太无之先,禀自然之炁,冲虚凝远,莫知其极。
天地沦坏,劫数终尽,而天尊之体常存不灭。
每至天地初开,或在玉京之上,或在五方净土,授以秘道,谓之开劫度人。
然其开劫,非一度矣,故有延康、赤明、龙汉、开皇,是其年号耳。
其所度人,皆诸天仙圣,无量上品,有太上老君、天真皇人、五方天帝及诸仙官,转共承受。
所说之经,亦禀元一之炁,自然而有,非所造为,亦与天尊常存不灭。
天地不坏,则蕴而莫传,劫运若开,其文自见。
凡有八字,尽道之奥,谓之天书。
字方一丈,八角垂光,光彩照曜,惊心骇目,虽诸天仙,不能省视。
天尊之开劫也,乃命天真皇人,吹转天音而辩析之。
真人已下至于诸仙,展转节级,以次相授。
诸仙得之,始授世人矣。
《灵宝经》云:元始天尊以龙汉之年,出法度人。
灭过去后,天地破坏,无复光明,男女灰灭,沦於延康。
幽幽冥冥,亿劫之中,至赤明开光,天地复位,我又出世,号无名之君,出法教化,度诸天人。
我过去后,一劫交周,天地又坏,复无光明。
至开皇元年,我於始青天中,号元始天尊,流演法教,度诸天真。
《度人本行经》云:自元始开光已来,至于赤明元年,经九千九百亿万劫。
《度人本际经》云:元始天尊为汝等,故权应见身,教导开度,诸未度者,为后世缘。
今当反神还乎无为湛然,常寂不动之处。
又云:自我得道以来,经无量劫,常在世间,未曾舍离。
若应度者,恒见我身,运会迁移,则不能见。
此劫众生,机宜所感,当由道君,而得度脱。
是故我今升玄入妙,汝等肉眼,不能见我真实之身,谓言灭尽。
但修正观,自当见我,与今无异。
若於空相,未能明审,犹凭图像,系录其心。
当铸紫金,写我真相,礼拜供养,如对真形,想念丹祷,功德齐等。
贫穷之人,泥木铜彩,随力能办,殿堂帐座,幡花灯烛,称力供养,如事真身。
承此因缘,终归上道。
是知元始天尊,生乎妙炁,忽焉有像,应化无穷。
显迹托形,无因无待;演法开教,有始有终。
老君度人,明应象之理;太玄本际,示真寂之由;本行论其劫时,灵宝标其名号。
不经秽浊,所谓清虚,是称玄妙,岂同夫释氏托生,终开右胁,老君出世,必从左腋乎?而悠悠之徒,未能穷源讨本,所以好儒术者,但习典坟,崇真如者,惟观释典。
至於道经幽秘,罕有研寻,既不知其指归,实亦昧其篇目,遂乃各齐其所见,多以天尊为虚诞也。
故知井蛙不可以语於海,夏虫不可以语於冰。
信哉斯言!信哉斯言!洎乎元始天尊升玄入妙,形像既着,文教大行,玄言满於天下,奥义盈乎宝藏。
於是系象探其深旨,子史窃其微词,翻译之流,实宗其要。
所以儒书道教,事或相通;了义玄章,理归其一。
能知其本,则彼我俱忘;但识其末,则是非斯起。
而世人逐末者众,归本者稀,欲令息纷竞於胸中,固不可也,惜哉!庄生有言,举天下皆惑,余虽有所向,庸可得乎?其有支公十番之辩,锺生四本之谈,虽事玄虚,空论胜负;王家八并,宋氏四非,赭道正之玄章,刘先生之通论,咸存主客,从竞往还。
至於二观、三乘、六通、四等,众经要旨,秘而未申,惟玄门大义,盛论斯致。
但以其文浩博,学者罕能精研,遂使修证迷位业之阶差;谈讲昧理教之深浅。
今依准此论,芟夷繁冗,广引众经,以事类之,名曰《道教义枢》。
显至道之教方,标大义之枢要,勒成十卷,凡三十七条。
俾夫大笑之流,萧然悟法;勤行之士,指示玄宗。
不其善乎?不其善乎?
道教义枢卷之一
道德义第一 法身义第二
三宝义第三 位业义第四
道德义第一 #
义曰:道德者,虚极之玄宗,妙化之深致。
神功潜运,则理在生成;至德幽通,则义该亭毒。
有无斯绝,物我都忘,此其致也。
故《道德经》云:道生之,德畜之。
又云:大道泛兮,玄德深远。
《西升经》云:道德混沌玄同也。
释曰:道者,理也。
通者,导也。
德者,得也,成也,不丧也。
言理者,谓理实虚无。
《消魔经》云:夫道者,无也。
言通者,谓能通生万法,变通无壅。
河上公云:道,四通也。
言道者,谓导执令忘,引凡令圣。
《自然经》云:导末归本,本即真性,末即妄情也。
德言得者,谓得於道果。
《太平经》云:德者,正相得也。
言成者,谓成济众生,令成极道,此就果为名;亦资成空行,此就因为目。
《德经》云:成之熟之也。
言不丧者,谓上德不失德,故云不丧也。
《太平经》云:常得不丧也。
然道德玄绝,自应无名,开教引凡,强立称谓。
故寄彼无名之名,表宣正理,令识名之无名,方了玄教。
故《灵宝经》云:虚无常自然,强名字大道。
又道德体用义者,道义主无,治物有病,德义主有,治世无惑。
陆先生云:虚寂为道体,虚无不通,寂无不应。
玄靖法师以智慧为道体,神通为道用。
又云:道德一体而其二义,一而不一,二而不二。
不可说其有体有用,无体无用,盖是无体为体,体而无体,无用为用,用而无用,然则无一法非其体,无一义非其功也。
寻其体也,离空离有,非阴非阳,视听不得,搏触莫辩。
寻其用也,能权能实,可左可右,以小容大,大能居小。
体即无已,故不可以议;用又无穷,故随方示见。
又经明常可二道、上下两德者,旧解云:常寂之道,义说无为,凡有四义。
一者非攀缘识虑,故无心。
二者无质碍分别,故无形。
三者不为名言所得,故无名。
四者无常不能迁改,故无时。
具此四义,故名常道。
贾法师云:自应身已迁,三清等法,皆是可道,尽是无常也。
上德是忘德,下德是执德,以是执德,今明物情常执。
谓有常道可求,不能悟理,便成滞教,老君演明道德,正治此迷。
经云:可道非常道。
非谓别有常道,正言所是说道,并非恒定,不宜执以为常,故系非常,以为消遣。
此言说道为药,本治物迷,迷病若消,何道不得?若知不得为得,亦可不常为常也。
法身义第二 #
义曰:法身者,至道淳精,至真妙体,表其四德,应彼十方,赴机於动寂之间,度物於分化之际,此其致也。
故《升玄经》云:吾以立气周流八极,或号元始,或号老君,或号太上,或为世师,随人所好,为作法身。
《本际经》云:於明净观观见法身。
又云:香花妓乐,洞映法身。
释曰:法是轨仪,身为气象,至人气象可轨,故曰法身。
原其应化,身相称号甚多,总括本迹,具为六种,本有三称,迹有三名也。
故《本际经》云:道身即是寂本。
又云:又为迹本,动寂用殊。
又云:如是本身能生万物。
又云:生身是迹,迹作邪。
本三称者:一者道身,二者真身,三者报身。
一道身者,《太平经》云:道无不导,道无不生。
《度人经》云:唯道为身。
《本际经》云:即是真道,亦名道身。
二真身者,《玉纬经》云:真淳坚也,谓体无秽杂,常住疑然。
《消魔经》云:近为真身。
《本际经》云:我之真身,清净无碍。
三报身者,报是酬答之名,谓酬积劫之行。
《本行经》云:致今之报,为诸天所宗。
《本际经》云:元始正身,因无数劫,久习妙行,报得此身。
迹三名者,一者应身,二者分身,三者化身。
一应身者,应是应接,谓随机显迹,应接群生。
《请问经》云:以无心而应众生。
《本际经》云:应物根性,示色象,故名应身。
亦曰生身。
言生身者,随顺世法,诞育形体也。
二分身者,分是分散我一身,散在多处,身虽非一,形相不殊。
《本际经》云:分形散体,无有限量,止见一方,故惟百亿。
又云:诸分身者,是於报身,起无碍用。
《灵宝经》云:天尊分形百万,处处同时,是男是女,并见天尊,俱如一地。
三化身者,化是改变无常,倏有欻无,种种殊相,非复本形。
《定志经》云:天尊化作凡人,从会中过。
《本际经》云:我即化身,种种示见,人天六道,随缘施作,倏有欻无,权示色像。
又本迹体义者,□道教经,究法身正理,通本迹,不异不同。
迹之三身,有其别体;本之三称,体一义殊。
以其精智淳常曰真身,净虚通曰道,气象酬德是曰报身。
就气精神,乃成三义,不可穷诘,惟是一源。
既是法身,当有妙体,且言身言体,岂无色无心?旧云寂地本身,以真一妙智为体。
故《灵宝经》云:玄通大智慧源也。
色是累碍之法,九圣已还,既滞欲累,并皆有色。
真道累尽,唯有妙心,但此妙心,具一切德,寂不可见,名为妙无。
动时乘迹,同物有体,心色虽妙,物得见之,故名妙有。
对本论迹,迹无别体,视是本身,寂用称为体耳。
正明法身至本,无色无心,而今说色说心,皆为破,并是为物,岂有定耶?为爱色众生,欲令舍色,则言至道无色。
故《西升经》云:道象无形端,或为计心众生,言至道无心。
故《请问经》云:道为无心宗,或为断无,众生则言俱有色心。
故《本际经》云:无不知故,亦名为心;道眼见故,亦名为色。
《生神章经》云:形与神同,不相远离,俱入道真,或为双爱色心众生,则言无色无心。
故《本际经》云:不缘虑故,故言非心;无所碍故,故名无色。
斯则非心非色,能色能心,即是不心为心,不色为色。
既以不心为心,无色为色,亦以不得为德,无体为体耳。
又法身万德,已自俱圆,今举四事,用申叹美,岂即以为定实。
且欲引物,欣求见着,见着才生,便乖此理。
何谓四?一者常存,二者快乐,三者自在,四者清净。
常存者,谓湛然安往,不迁不动,不为无常,无常所动,乃是正常。
《宝玄经》云:湛然常存。
《道经》云:湛然常存也。
快乐者,乐是怡豫也。
《本际经》云:欣然微笑,举体怡豫。
又云:安隐快乐。
自在者,泛兮皆可,无适不通,在事任我,故云自在。
《宝玄经》云:出没自在。
《本际经》云:真一妙智,自在无碍。
《海空经》云:三者自在。
果清净者,慧心明鉴,谓之清智,体无疵,故称净。
《本际经》云:无染无秽,是名清净。
又云常住清净也。
然法身道果,治众生病。
或众生迷妄,言百年之寿可常,五欲之境可乐,自计己身为我,爱诸色始为净,不如是。
无常、苦、无我、不净,圣人为此,故示无常,以高况下,夺其所计。
故《西升经》云:吾尚白首衰老,孰免此?明世无常也。
又云:形为脑本,痛痒寒温,吾拘於身,知为大患。
此示苦也。
又天地之人物,谁独为常主?此明无我。
又云:吾本弃俗,厌离世间。
此示世不净身。
亦是世间为患,人所恶,是通不净,但执教者不知。
为破世人计常乐我净之迷,故说应身、无常、苦、无主、不净,便谓道果不足可欣,定是为常等四。
为治此例,故说道果是常,是乐,是我,是净也。
又本迹义例者,有师云:众生本有法身,众德具足,常乐宛然,但为惑覆,故不见耳。
犹如泥之杂水,不见澄清,万里深坑沙底,难睹本相。
见时义无有异。
一家云:本有之时,未有众德,但众生有必得之理,故言澄清湛然耳。
今难二解。
若本具众德,岂被惑覆?遂为惑覆,何德可尊?若本无众德,今时始有,则是无常。
又理是本有,理可是常;事既今有,事应无常。
若理事俱常,亦应理事俱本,是故不然。
今明法身本非三世所摄,何得已有?见有常有耶?亦未曾有无,何论隐显。
今言神本澄清者,直是本来清净,竟无所有。
若迷此理,即名惑覆,若了此理,即名性显。
非是别有一理在众生中,说为法身是常是净也。
有说云:迹身无常,本身是常。
又云:常应为迹,迹亦言常,今明一往对缘。
亦有此说。
至论常与无常,并是起用,悉皆是迹,非常非无常,乃可为本。
四句渐除,百非斯绝。
三宝义第三 #
义曰:三宝者,法门栋干,群品津梁,乃万物之福田,实三清之良径,归依正本,其在兹乎!此其致也。
《九天生神章经》云:三宝尊重,九天至真。
《正一经》云:烦恼数极,归於三宝。
《本际经》云:三宝轮转,运用无辍。
又云:三宝洞极。
释曰:《请问经》云:一者道宝,二者太上经宝,三者大法师宝。
道以通达为义,谓能自通通他,又能令凡达理,通物至乐。
太上经者,太言极大,备包众理;上是胜出,超踰众教,经即训法、训常,言由言径。
法为万物轨范,常谓众圣模刊,由是得理之所由,径是入道之途径。
法师者,《消魔经》 注云:能养生,教善行,为人范,是法师也。
孟法师云:师者,和也,众也。
谓率徒必众,接物必和。
《盟威经》 云:师,和也。
但和有理有事。
事和者,容人畜众,事同水乳。
理和者,思真诣圣,不违玄趣也。
通称为宝,亦称为尊者,《正一经图科戒品》云:尊高无上,宝贵无价。
《老君经教》云:迷返知一,崇信三宝。
一曰三宝在无价。
《请问经》亦云:三宝,一曰三尊。
今依经释,尊以尊高为称,宝以宝贵为名,既当体可尊,亦从譬为贵。
当体可尊者,太上是号道法王也。
《升玄经》云:为众圣之父,万物之母。
以能生法身慧命,故有父母之名;令物归往尊崇,故有法王之称。
此当体尊也。
可宝不过金玉,人则金容玉质,法则玉字金书,此当体宝也。
从譬者,尊则譬犹父母,宝则谕如珠玉也。
又三宝体义者,《大存图诀》云:道宝无形之形,即太上也,此以应身为体。
师宝者,得道之人为我师。
《盟威经》云:太上道君,以形申教,是谓师宝;以气应感,是谓道宝;妙文示法,是谓经宝。
教学品云:一天之下,一人成太上,故法王不得有二,化主秪在一。
故以道君正当道宝也,斯则皇上之谓。
诞洪氏之胞入於宝珠,证成圆果,以此身智为道宝体。
师宝者,初发道意,极九圣,初心三宝真圣,五人行法,此之身智为师宝体。
其有神通分应,亦随本分,摄属师宝。
所以知五人成众者,按黄箓斋仪云:极少五人。
又玄一真人云:太上遣三真与天师监徐来勒度仙公经,故知五人方行大法。
经宝者,释有三家。
一云以理为体,谓文字可灭,此则非经,理既是常,故为经也。
二云文理合为经,理则合常,文则合法。
三云文为经体,有理未言,无有经称,演立言教,方有经名。
今名若定偏执,三家尽滞,随方假说,三释皆通,顺情而言,后解小胜。
以经教所明,多以文为经故也。
又须知道君本迹是道宝,经则有理有教,教则金口所说,玉简所书,加被印成,缣纸传记,是正宝经。
若九圣已降,自说加人,或印成他说,书之缣纸,各能诠理,随分入经,称为传论,此其随也。
如五真降授仙公是正师宝。
若始发道意,凡道士共行法者,或出家法人,无五人众,或五人众非具足师宝,是相随也。
图形写像,表代真人,亦随师也。
又明太上道君以为宝者,色即七十二相,八十一好,心即四达六通,智圆慧满,以此身心庄严具足为道宝。
经宝者,经有生善灭恶之用,或一句两句已有此能,或多章多偈方具斯力。
如言宁守善而死,不为恶而生,一句之中,其义各足。
又如善胜论於真一,二真谘於神本,乍开譬谕,演说会通,众多章句,明理乃足。
然四字成句,或诠理用足,可是正经,一字起时是真经。
不有师云:字字各能诠理,一字即是真经。
今不同此。
如一宁字,未通守善而死,如此宁字,欲何所道?诠用未足,故非真经。
其有单字明理足者,即是真经,如道字是也。
师宝者,其义有三:一者舍家远俗,二者修善学慧,三者众聚行法。
舍家远俗者,旧举五事显其胜功。
一者栖凭胜处,二者依庇明师,三者专心在法,四者兴隆道教,五者形与世隔。
栖凭胜处者,《本际经》云:幽隐山林。
又云:依凭精舍。
《升玄经》云:虚堂空室,名曰仙家。
此谓放旷翛条,自然趣善。
依庇明师者,既得胜处,宜依上人。
《本际经》云:愿值明师,谘受上道。
又云:造事明师。
《灵宝经》云:非师不传。
专心在法者,既得胜人,宜请妙法。
《本际经》云:寻访明师,祈请要术,三洞妙文。
《灵宝经》,云:所营在法。
兴隆道教者,既得玄教,宜以化他。
《本际经》云:愿以法音,广宣愚昧。
《请问上经》云:广开法门。
《定志经》云:兴显道士。
形与世隔者,黄褐玄巾,披罗衣锦,形既殊凡,心宜改俗。
故《本际经》云:衣弊履穿,谦光晦迹。
又云:舍俗服玩,黄褐玄巾,斯以迹引心,令超世网,就事而言,出家最胜。
既云始受五千文,而朝存章服,且如灵宝,故知未备三洞,入师数也。
二修善学慧者,遵法之人,本崇行解,隔凡成圣,真智为优也。
三众聚行法者,如五真降授葛仙,十方聚传太上。
《升玄经》云:三当念众为良福田,师之言众,其义明矣。
但师於三义,有具不具。
若在人间,其有舍家披黄,修解证智,徒众聚集,以人间修得上界真解,故三义备也。
从诸天以上至乎界外,不必帔黄巾玄,多是七宝为冠,九光作帔。
所以然者,始学心劣,故寄形殊。
上方无方,任能会理而生明,是仙犹衣黄服,此自通耳。
位业义第四 #
义曰:位业者,登仙学道,阶业不同,证果成真,高卑有别,三乘七号,从此可明,十转九宫,因兹用辩,此其致也。
《本际经》云:神官位序,真圣阶梯。
《灵宝经》云:位登仙王。
又云:功业无巨细也。
释曰:位是阶序之名,业是德行之目,大论品次,释者不同。
徐法师举《洞神经》云:神人、真人、仙人、道人、圣人、贤人,合共为道。
《太真科》云:鬼中立功,进登鬼仙者,皆号灵人。
神者,神妙无方。
真者,坚纯非假。
仙者,迁升改化。
道者,虚通不壅。
圣者,正名制作。
此义多在果入因。
人言圣者正行居心也,贤者辩能才智,灵者识鉴通微。
前六,世人得道之名;后一,鬼神得道之称。
又云:名乃有七,位乃有三。
一者仙位,二者真位,三者圣位。
神道贤灵,更无别位,名号虽异,犹附三阶。
今谓众经显名,岂唯有七,犹如至人、智人、上人、大人也。
陆先生云:起自凡夫,积行成道,始化曰仙,仙化成真,真化成圣。
此即通举界内九宫,界外太清,俱是仙品,就於真圣,合为三阶也。
诸家解释既殊,难可依据,今依《玄门论》中摇亮、玄靖二法师义旨。
凡有两义,一论禀生之位,二论证仙之品。
禀生位者,界内有欲观感生,凡三十二品,有欲善业,为三界四民之位。
界外是无欲观感生,凡二十七品,为三清一乘之位。
证位品者,始自发心,终乎极道,大有五位,一者发心,二者伏道,三者知真,四者出离,五者无上道。
均此五心,总有四位:前之二心是十转位,第三一心是九宫位,第四一心是三清位,第五一心是极果位。
前四是因,后一是果。
初之二心有十转者,发心一位即为一转。
伏道之中,凡有九转,以一就九,合成十转。
其初发心亦名游散位,为一转者,是破裂生死,回向道场,从迷返悟,转俗入道。
《大戒经》云:善男子、善女人,能发自然道意,来入法门,受我十戒,则为大道清信弟子,皆与勇猛飞天齐功。
飞天,未得道者也。
是道十转,弟子此入十转之初也。
又云:若在一转而行精进心不懈退,即得飞天,於此而进,超凌三界,以此发心,即为一转。
又云:清信弟子,见在世上,度於众苦,身有光明,形神澄正,制伏魔精,故是翻邪来入正道。
但寻此飞天,总是伏位,既未得真知之道,故云未得道也。
言为诸天策驾,即是九宫真位,诸天策驾也。
伏道之中,有九转者,凡三种解,解各三转,合成九转。
三种解者:一曰武解,二曰文解,三曰尸解。
《四极明科》及《真迹》并云:武解者,地下鬼帅;文解者,记形改化。
仙经云:先死后蜕,谓之尸解。
其武解三转者,《四极明科》及《真迹》云:武解,鬼帅二百年一转,凡三等。
并云:世行功德,度名东华,不预三官之府。
又云:至忠至孝、至廉至真者,改化更生,得为鬼官也。
其文解三转者,《明科》云:文解,主者亦有三等,其一等散在外舍,闲停无事,俱在洞天,百四十年一进,给仙人驱使。
其二等便径得游行仙阶,给仙人所使,百四十年进补管禁,如世散吏。
其三等便得入仙人之堂,游行神州之乡,入宴东束华也。
其尸解三等者,其下者或因刀兵,或因灭度,暂游太阴,或太一守尸,三魂营骨也,魄卫肉胎,灵结气,不久更生。
其次者蝉蜕,或假物代形,虽受殡埋,隐景而去,后开棺中,惟见杖舄。
其上者以剑杖代尸,俄尔升化,倏然失所在,乃游虚空。
寻此十转,伏结所招,位存似空,未登真解,始在初门,并非乘位。
宋法师云:报有十转,其一转九转,但在世间八方,中央有士得富贵,名书东华,其十转上生三界,为飞天之人。
若行六情六度生戒,一转便与飞天齐功,故《明真经》云:功齐十转,报位得及飞天也。
今明度生之戒,亦未可明,但未真成即居,似位其间。
或有超悟而上,或有历位而升,随根利钝,逐悟深浅,似解若成,进登其位。
故因兹十转,入彼九宫。
《度人经》云:得为九宫真人。
故知真解若成,即登此位也。
又《海空经》中所明十转,所谓无忧转,净心转,释滞转,通儒转,达解转二,善见转,权物转,了机转,大明转,具足转。
此之时,转义又不同,从转悟为论,非就位而辩,即是一经别致耳。
其九宫位者,下三宫地仙,小乘三品;中三宫中乘,天仙三品;上三宫大乘,飞仙三品。
乘各三品,利钝平等,人故成九宫。
金箓简文云:地仙、天仙、飞仙是也。
地仙游诸名山,天仙、飞仙升出三界之表。
《八素真经》云:太清之下,次得九宫之飞仙是也。
此并是界内无欲,真空始入,观妙未能圆虚,虽无感生之力,而解品可尊,故受兹位。
其下之六宫,二乘之业,近齐三界二十八天,大劫交周,不免生死。
上三宫大乘之业,与四民天同,虽未登举,已超三界,大劫交周,灾所不及。
故《太真科》云:已出三界,虽未登举,预种民者,皆无退转。
若运开须化,应感下生,和光同尘,不累其德,接引后生,申明道教。
是知劫坏则飞升上境,故有飞仙之名,劫成则应为民种,故有种民之号。
但三乘之业,根性不同,或有超升,或有历位,今举大纲,其义如此。
次界外三清位者,太清仙九品,上清真九品,玉清圣九品,三九二十七品,同修平等,俱入一乘。
观有浅深,义开差等,何者?《太真科》云:小乘仙有九品,一者上仙,二者高仙,三者大仙,四者神仙,五者玄仙,六者真仙,七者天仙,八者灵仙,九者至仙。
中乘真有九品,一者上真,二者高真,三者太真,四者神真,五者玄真,六者仙真,七者天真,八者灵真,九者至真。
大乘圣有九品,一者上圣,二者高圣,三者大圣,四者神圣,五者玄圣,六者真圣,七者仙圣,八者灵圣,九者至圣。
通寻三品,同用九名,而第六一名,三位差互,仙品用真明#1,真位用仙名,圣位用真名。
此当名真,信居中义,通上下耳。
又圣第七,没其天名用仙名,此示大能含小。
余名尽同者,欲示诸名并可互通,何者?三九不同,而俱是无欲,观体不无优劣,故有仙真圣殊。
但知上圣、高圣、大圣,是圣之上品;神圣、玄圣、真圣,是圣之中品;仙圣、灵圣、至圣,是圣之下品。
圣品既尔,仙真例然。
此三九若望界内入一大乘,其间自论,义开三品,经亦差等。
曲辩三乘,上云兼而该之,一乘道也。
今释别名者,上者胜上,各居一品之上,就用为名。
高者高道,其德尊高,就德为称,大论其体,广大神明,或累已除,天语自然。
玄者不滞。
至者各至其初品也。
仙灵二义,已如前释。
又位序义者,凡有二门,一证仙位,二感生位。
证仙位者,从九圣以来,乃有三位,一三清位,二九宫位,三十转位,具如前释。
感生位者,略有四位,一者界外三清位,即三九二十七品,仙真圣人同用平等,无欲善感生。
二者三界中间四民天位,用断习气,有欲善感生。
三者界内二十八天位,浄三业,有欲善感生。
四者人中位,五戒,有欲善感生。
不论三恶道者,真圣是善业,不生恶道。
若语应化,此自别门,今以品位望感生处者,界外三清,不明自等。
其四民天,即属九宫之上三宫;其无色四天,即齐次三宫;其色界上六天,即齐下三宫。
故宋法师释此六天是不缘不入。
此则色界十三天。
已上准真成位,降此已下色界十二天,准似解位。
欲界六天及中实业,并为散善所感,但真圣多寄人者,修学故通入游散位也。
游散有三义:一者未入伏道,二者未得真成,三者未能职任,俱名游散。
然感生仙品,两义自殊,今大都准则非为定也。
所以然者,自有远生界顶而无真成,自有近在人中而得,自有与品相当而有此观,故此二门,不得定准。
所以知仙品位次而然者,《飞行羽经》云:玉清则上清之高神,太清则飞仙之高灵。
《八素真经》云:玉清宫之下真乃上清宫之上真,太极宫之上真乃上清宫之下真,太清官之上真乃太极宫之下真,从此以下得九宫之飞仙。
寻此二经,并飞仙次太清之下。
《抱朴子》引仙经云:上士举形升虚,谓之天仙;中士游於名山,谓之地仙;下士先死后脱,谓之尸解。
此即直取升天曰天仙,游地曰地仙,蜕形曰尸解也。
《自然经诀》云:上仙白日升天,中仙栖於昆仑、蓬莱等名山,空中结宫室,下仙常栖诸名山洞室,综理从上生死也。
又《太真科》云:大甲申之后,则为一天之初,初中至后,学者不异。
众生善恶,人物皆同。
一天之中,唯一人成太上,一人成帝君,一人成老君,一人成天师。
学如牛毛,得如麟角,其间为圣真仙民,或停散待迎后圣,如是无数。
又复论出化在他天上,或他世间也。
今谓此等所明,实亦无在,随人所宜耳。
青君云:以九天之精气凝成九宫之位,故九宫论位,按此为明。
又《八素经》云:太极者,此是太清境中之宫。
《生神章经》云:三皇、洞神、太清、太极宫,此其证也。
又业行义者,向道有二条,一愿,二行。
故《请问上经》曰:悉从愿来,非愿不成。
《本际经》云:一切行皆是方便教门也。
愿有二义,上求道果,下化众生,四等为心是大乘愿,若近求三界,自度为心是小乘愿。
行有四义,一术,二戒,三定,四慧。
术者,茹炼方法,丹药祝请,小乘局此一条,大乘用为助行。
《升玄经》云:炼石茹芝,虽寿千年万岁,死辄更苦。
《本际经》云:服药茹芝英,延寿保命根也。
戒者,防非止恶,为生智慧之根。
《灵宝经》云:智慧生戒根,真道戒为主。
定者,观三守一,思神念真。
《本际经》云:调习静定。
《灵宝经》云:思微定志。
慧者,空有两解,欲无欲二观。
《本际经》云:慧识明了,照悟空有也。
谈讲演说,并入慧门。
故徐法师云:心有定散,即存三守一,散即学慧讲说。
引《玉京山经》云:讲道静真。
《请问经》云:敷显妙义也。
用此四义,以调身心。
通论身心,复有外内两行。
修慧持戒,是为内行;放生布施,造治殿堂,名为外行,亦名散善。
今虽开此四条,若按经文,所论唯二。
洞神第十一云:众圣所宗,唯道与术,术即经戒方法是也,道即无欲洞虚是也。
又云:习学以无欲为主,修术以经戒为先。
又云:无欲洞虚,不卒可登,故少思寡欲,守玄思空,积久不怠,与道合真。
今观此文,秖是空有两慧,分门摄事皆尽,道是空慧,术是有慧。
若尔者,直就慧门摄前行愿,两事皆尽,讲说还属有慧。
故《洞神经》云:讲说教化,密行要术。
又云:术在口内。
宋法师云:行上品十戒,口业净,生欲界,身业净,登色界,心业净,登无色界。
今谓并有欲,善业伏结,云浄未是,真断其间。
得真观者,方断通欲。
玄靖法师云:至死欲观心,乃除通欲耳。
且无欲空观,有欲有观。
有观资空,空观导有,导有无有,有观无观,故曰真观。
真观亦同无,方名道耳。
道教义枢卷之一竟
#1明:当作『名』 。
道教义枢卷之二
青汉道士孟安排集
三洞义第五 七部义第六 十二部义第七
三洞义第五 #
义曰:三洞者,八会之灵音,三景之玄教,金编玉字,研习可以还源,凤篆云章,修服因兹入悟,此其致也。
故《玉经隐注》云:三洞经符,道之纲纪。
《正一经》云:三洞妙法,兼而该之,一乘道也。
《本际经》云:若有经文十二部,应三洞者,是名正也。
释曰:一者洞真,二者洞玄,三者洞神。
真以不杂为义,玄以不滞为义,神以不测为义。
通而为语,三名互通。
何者?一乘玄书,故是不杂,理然无滞。
三洞妙旨,本自难思,故为不测耳。
从通制别者,灵秘不杂,故与真名。
生天立地,其用不滞,故与玄名。
召制鬼神,其功不测,故与神名。
通称洞者,以通同为义,明三教并能通凡入圣,又皆同一大乘也。
然其教迹本,洞真教主天宝君为迹,本是混沌太无元高上玉皇之炁;洞玄教主灵宝君为迹,本是赤混太无元上玉虚之炁;洞神教主神宝君为迹,本是冥寂玄通无上玉虚之炁。
其迹本之义,具如《九天生神章经》义迹及《玄门大论》所明。
今略释三迹,明其次第者,天是玄义,灵是精义,神者无累之义。
明始入仙阶,登无累境,故与神名;既进中境,智渐精胜,故与灵名;既登上境,智转无滞,故与天玄之名也。
通名宝君者,宝是可尊,君是群义,明为群生之所尊仰也。
但知洞真法天宝君住玉清境,洞玄法灵宝君住上清境,洞神法神宝君住太清境。
故《太上苍元上录经》云:三清者,玉清,上清,太清也。
今明玉者无杂,就体为名;上者上登,逐用为称;泰者通泰,体事兼明。
从着入微,配三可解。
又初登仙域,智用通泰,名渐之上境,故与上同。
亦可三境并居界表,俱可称上,故与上名。
居中义兼上下三处,并无欲染,亦上境最优,故用玉名,以标尊胜,此并处从人得名也。
亦可三清妙处,是大道神功,当体为名,不无其义。
通言清者,以净为义。
三清净土,无诸染秽,故并言清,其中宫室,万绪千端,变化难思,今不曲尽。
又三洞体义者,寻其人教及境,本同一炁,赴感适缘,作三名说。
故境教及人,寄名不定,或以人目境,或以境标教,因缘相待,随便而言。
《玉纬经》云:洞神,洞玄,洞真,是三清境号。
斯即以境因经,故言洞神等经也。
今检三洞经目不同,洞神则言洞神二皇,洞玄则言洞玄灵宝,洞真杂题诸名。
此则三皇是逐教缘为题,以三皇是禀教之缘故也。
灵宝是取教主为题,以生神用灵宝目君故也。
洞真无通题,杂题诸名者,此亦示神无方,不可定耳。
其三洞法体,一往既是言教,以色声为体,再论并是难思智用,亦可以三一为体。
三清境者,一往既是境处,可以炁色为体,再论既是大道智用,不可思议,人法不二,亦具三一为体,即精神炁三一也。
盖法师云:境虽是三,不坏是一。
又序三洞经:洞者,其卷数题目,具如陆先生《三洞经书目录》 ,孟法师《玉纬七部经书目》,陶隐居《经目》,《太上众经目》《三十六部尊经目》等所明,今不具辨,且论其感降之始,序其流化之缘。
其洞真是天宝君所出,玉纬引《正一经》云:元始高上玉帝,禀承自然玄古之道,撰出上清宝经三百卷,玉诀九千篇,符图七千章,秘在九天之上,大有之宫,相传玉文,以付上相青童君,封於玉华青宫。
无景元年,又撰一通以封西城山中。
又太帝君命扶桑大帝旸谷神王撰出三十一卷,独立之诀,上经三百首,今独立亦行於世也。
昔襄城小童,以上清飞步天纲,蹑行七元六纪之法,降授黄帝,竟无所传。
元封元年七月七日,西王母、上元夫人同下降汉武於咸阳宫,授五帝灵飞六甲上清十二事。
明年天火烧栢梁台,经飞太空,於兹世绝。
太元真人茅君,讳盈,师西城王君,受上清玉佩金珰三景躔旋之道,以汉宣帝地节四年三月升天。
又玄洲上卿苏君讳林,师涓子,受上清三一之法,亦以宣帝神爵二年三月六日登仙,不传於世。
起汉孝平皇帝时,西城真人以上清三十一卷,於旸谷之山授清虚真人小有天王褒,以晋成帝之时,於汲郡修武县授紫虚元君南岳夫人魏华存,以咸和九年乘飙轮而升天,以经付其子道脱,又传杨先生羲,晋简文皇帝之师也。
羲师南岳夫人,受上清大洞真经三十一卷,至晋孝武皇帝太元十三年升仙。
又许先生迈,字叔玄,小名映,改名远游,师南海太守鲍靓,受上清众经,后渡江入赤城山,往而不返。
远游弟谧,仕晋为护军长史,散骑常侍,亦受行众经,隐景去世。
谧子玉斧,长名(岁十羽),字道翔,师先生受上清三天正法,曲素凤文三十一卷,遁迹潜化。
玉斧子黄民,民子豫之,以宋元嘉十二年隐剡之小白山,以上清灵宝经、三洞妙文寄剡县马朗之家。
宋有道士楼化,以宋明皇帝太始之末,潜因后堂。
道士殳孝真,密启明帝,逼取经还,帝使开看,忽有五色紫光,洞焕眼前。
逮元徽元年,马乃出诉,启请先者经,有敕听还。
天藏既开,太阳难掩,赍持重宝,诣马辐臻。
兹乃上真注笔,未简凡庶,摹而传奉,号曰真迹。
目序所明,与此同也。
洞玄是灵宝君所出,高上大圣所撰,今依元始天王告西王母,太上紫微宫中金格玉书,灵宝真文篇目,十部妙经,合三十六卷。
按《太玄都四极明科》曰:洞玄经,万劫一出。
今封一通於太山,一通於劳盛山。
昔黄帝登峨眉山诣天真皇人,请受此法,驾龙升天。
帝誉之时,九天真王驾九龙之舆,降牧德之台,授帝此法,帝后封之於北锺山。
夏禹所感之经,出没有异。
按《真一自然经》云:太极真人夏禹,通圣达真,太上命钞出灵宝自然,分别大小劫,品经中山神祝。
《八威召龙神经》又云:徐来勒等三真,以己卯年正月一日日中时,於会稽上虞山传仙公葛玄。
玄字孝先,於天台山传郑思远、吴主孙权等。
仙公升天,合以所得三洞真经,一通传弟子,一通藏名山,一通付家门子孙。
与从弟少传奚,奚子护军悌,悌子洪,洪又於马迹山诣思远盟受。
洪号抱朴子,以晋建元二年三月三日於罗浮山付弟子海安君、望世等。
至从孙巢甫,以晋隆安之末,传道士任延庆、徐灵期之徒,相传於世,于今不绝。
洞神是神宝君所出,西灵真人所撰,此文在小有之天,玉府之中。
《序目》云:小有三皇文,本出大有,皆上古三皇所受之书,亦诸仙人所受,以藏诸名山,其蜀郡西城、峨眉山,具有此文。
抱朴子云:昔黄帝东到青丘,过风山,见紫府先生受三皇内文。
晋时鲍靓学道於嵩高,以惠帝永康年中,於刘君石室清斋思道,忽有三皇文刊成字,仍依经,以四百尺绢告玄而受,后亦授葛法#1子孙。
按《三皇经序》鲍君所得石室之文,与世不同,洪或兼受也。
陆先生所得,初传弟子孙,后传陶先生。
先生分折枝派,遂至兹也。
七部义第六 #
义曰:七部者,应迹垂文,随机演教,括囊众法,普被群生,若能游此妙门,则得自然悬解,此其致也。
释曰:七部者,今依正一经次,一者洞神部,二者洞玄部,三者洞真部,四者太清部,五者太平部,六者太玄部,七者正一部。
正一部前之三部,具如三洞义朋,今释后四。
太清者,孟法师云:大道炁之所结,炁清体太,故曰太清,以境曰经也。
今谓此经,从所辅之境得名,何者?此经既明金丹之术,服御之者,远升太清,故言泰清也。
太平者,太言极大,平谓和平,明六合大通为一,正平之炁斯行。
故《太平经》云:今平炁行矣。
有解三台正为太平,有解景星见曰太平。
今明此经见世,能使六合同文,万邦共轨,君明物度,可谓太平。
太玄者,旧云:老君既隐太玄之乡。
亦未详此是何所,必非摄迹还本,遣玄之又玄,寄名太玄耶?今明此经名太玄者→ 当是崇於重玄之致,玄义远大,故曰太玄。
正一者,《盟威经》云:正以治邪,一以统万。
又言:法文者,法以合离,文以分理。
此言众生离本,所以言离,故下文云:反离还合,合真舍伪,由法乃成也。
言统万者,总摄一切,令得还真。
故下文云:一切学悟少欲,欲少近乎道宗,宗道在乎一式也。
治邪者,文云:众生根粗,去道奢邈,大道慈愍,立法训治,趣令心开,两半成一,一成无败,与常道合真,故曰正一法文。
今明正是不邪,一者非二,此经正义,以破邪迷,虽说百途,终归一理,故云正一也。
通言部者,以部别为义。
三部同言太,正一独称正者,以三部辅於三洞大法,故同言太,正一徧陈三乘,简异邪道,故称为正也。
又论四部缘流者,其卷数题目亦如诸家目录所明,今序其因起者。
太清以太一为宗,老君演说,九君申明道要,云:太清中经,元始中来出於九老,传付老君,真人祖袭不绝,皆关此君。
《正一经》云:太清金液,天文地理之经,四十六卷,此经所明多是金丹之要,又是纬候之仪,今不详辩。
墨录所明,即汉安元年太上将此经付於天师,因此至今也。
太平者,此经以三一为宗,老君所说。
按甲部第一云:学士习用其书,寻得其根,根之本宗,三一为主。
然其卷数,或有不同。
今甲乙十部,合一百七十卷,今世所行。
按《正一经》云:有《太平洞极之经》,一百四十四卷,此经并盛明治道,证果修因,禁恶众术也。
其《洞极经》者,按《正一经》,汉安元年太上亲授天师,流传兹日,若甲乙十部,按百八十戒云:是周赧王时,老君於蜀授琅琊干吉,至汉顺帝时,宫崇诣阙,上其师干吉所得神书百七十卷,号《太平经》,帝不信之,其经遂隐。
近人相传海嵎山石函内有此经,自宋梁以来,求者不得,往取辄值风雨冥暗,雷电激扬。
至于陈祚初开,屡求弗获,陈宣帝雅好道法,乃屈周智响法师往取此经。
法师至山,清斋七日未取,顷之云雾幽晦,法师耸虑才至天光朗然,乃命从人开函取经。
时数十许人开不能得,法师暂用手扶,豁然而启,因得此经,请还台城。
帝见迎礼,置於至真观中,仍请法师於观开讲。
尔时利安天下,国致太平,自此以来,斯文盛矣。
帝因法师得经,故号为太平法师也。
太玄者,重玄为宗,老君所说,故《道君序诀》云:玄玄道宗。
又《太玄经》云:旡无曰道,义枢玄玄。
而尹生所受,唯得道德、妙真、西升等五卷。
按《正一经》 云:太上亲授天师,《太玄经》有二百七十卷,推检是汉安元年七月得於此经,尔来传世,乃至今日也。
正一者,真一为宗,太上所说。
《正一经》云:正一徧陈三乘。
又云:天师自云,我受太上老君教以新出道法。
王长虑后世改易师法,故撰传录文,名为正一,新出之仪,四十二卷。
《玉纬经》云:昔元始天王以开皇元年七月七日丙午中时,使三天玉童传皇上先生白简青录之文,自然得乎此法,虚无先生传於唐尧。
又后圣帝君命小有天王撰集宣行。
昔汉末,天师张道陵精思西蜀,太上亲降,汉安元年五月一日授以三天正法,命为天师,又付正一科术要道法文。
其年七月七日,又授《正一盟威妙经》,三业六通之诀,重命为三天法师,正一真人。
按《正一经□治化品墨录》云:正目经九百三十卷,符图七十卷,合千卷付天师,师既升天,以此法付嗣师等。
弟子一切内外至信者,修行传习,屡有得道之人,今不具载,此文因兹行矣。
又七部义例者,强名立教,随成随灭,虽复一时匠物,而不自越正宗,言乖理会,每须融释。
《正一法文经图科戒品》云:今一天之下,内外要文,自开辟以后,至於劫终,中国十二万三千卷,四方夷蛮戎狄各八万四千卷。
此并重理同辞,异陈粗细,分卷无定,因于三皇,至于三代,高上老君为师,取要有一万三千卷也。
其大略如此。
又须知三洞四辅,自相辅成。
《正一经图科戒品》云:太清经辅洞神部,金丹已下仙品;太平经辅洞玄部,甲乙十部已下真业;太玄经辅洞真部,五千文已下圣业;正一法文宗道德,崇三洞,徧陈三乘。
《太平经》云:辅者,父也,扶也。
今言三太辅三洞者,取其事用相资成生观解,若父之能生也。
众生钝劣,闻深教不解,更须开说翼成,方能显悟,即是扶赞之义也。
所以太清辅洞神者,洞神召制鬼神,必须太清存守太一,服御金丹,助成此道,神用乃申。
洞玄和天安地,保国宁民,太平宗教,亦复如斯。
洞真变化无方,神力自在,故须太玄明空,道成此行。
重玄之心既朗,万变之道斯成,故三十九章号无生之说,西升妙典示善入无为之宗,无为之果。
既体玄斯致,无生之道即洞遣方成。
正一徧陈三乘者,以具经通明三乘之致也。
陈者,申也,言末俗根钝,迷於三乘,正一徧申明也。
又三洞总为一乘之教,故正一云:三洞虽三,兼而该之,一乘道也。
太玄为大乘,太平为中乘,太清为小乘,正一通於三乘也。
又一切言教,皆起人间,三恶道苦,非受道器。
三界着乐,不能进修。
若圣人逐结生天,自修观行,不须教法。
若欲闻教,皆下人间,三清二相得,自是不言之教,唯人是道器,为造行之初,故显应说经在人间也。
若论圣化无定,变转非常,天上人间,亦无恒准,但从多实义,好起人中耳。
又《观身经》云:善开方便,敷究竟者。
《本际经》云:究之言断,竟之言尽。
断烦恼习,一切皆尽,具足解脱,是名究竟。
《玄门论》云:究竟是辩成败之名,方便是善巧之目,以善巧因缘,使得成辩。
故《升玄经》云:功业罪行,毕则常一也。
一往以二乘为方便,大乘为究竟,次以三乘为方便,一乘为究竟。
穷论一之与三,并为方便,非一非三,是为究竟。
乃至化主、化处、化法、化缘,皆是方便究竟也。
又按《灵书经》云:元始天尊告太上道君,龙汉之时,我为无形常存,出世教化。
我过去后,亿劫无光,逮至赤明,我又出世,号无名之君,以灵宝教化。
逮至开皇,灵宝真文,开通三象,我於始青天中,号元始天尊,今说是经,以度可度之人。
斯则此劫之初,天尊正为教主,至乎上皇元年,禅与太上道君,为今天花王。
故《本行经》云:赤明开运,岁在甲子,诞於浮刀。
盖天西那玉国与灵宝同出度人。
元始天尊以我因缘之勋,锡我太上之号,封郁悦那林昌玉台天帝王,位登高圣,治玄都玉京。
此言赤明,即是今劫开图,谓之赤明,非前赤明劫也。
不言上皇者,是总言今劫耳。
十二部义第七 #
义曰:十二部者,文该七部,义本三乘,穷理则出乎死生,入悟则登乎常乐,此其致也。
《正一经》云:三乘所修,各十二部。
《本际经》云:总括法门,唯十二事,部类分别,随根不同。
释曰:十二部义,通於三乘。
今依《本际经》释,第一本文,第二神符,第三玉诀,第四灵图,第五谱录,第六戒律,第七威仪,第八方法,第九众术,第十记传,第十一赞颂,第十二章表。
第一本文者,三元八会之书,长行源起之例是也。
《真诰》紫微夫人云:三元八会之书,太极高真所用。
本者,始也,根也,是经教之始,文字之根;又得理之无,万法之本。
文者,分也,能诠理也,既能分判二仪,又能分别法相,既能辩折万事,又能表诠至理也。
第二神符者,即龙章凤篆之文,灵迹符书之字是也。
神以不测为义,符以符契为名,谓此灵迹神用无方,利益众生,信如符契。
第三玉诀者,即河上公释柱下之文,玉诀解金书之例是也。
玉名无染,诀语不疑,谓决定了知,更无疑染。
第四灵图者,如舍景五帝之象,图局三一之形,其例是也。
图,度也,谓度写玄妙,传流下世。
第五谱录者,如生神所述,三君本行之陈五帝,其例是也。
谱,绪也,录,记也,谓绪记圣人,以为教法,亦是绪其元起,使物录持也。
第六戒律者,如六情十恶之例是也。
戒者,解也,界也,止也,能解众恶之缚,能分善恶之界,又能防止诸恶也。
律者,率也,直也,栗也,率计罪愆,直而不枉,使惧栗也。
第七威仪者,如斋法典式,请经轨仪之例是也。
威是俨嶷可畏,仪是轨式所宜,亦是曲从物宜而为威制也。
第八方法者,如存三守一,制魄拘魂之例是也。
方是方所,法者节度,明修行治身有方所节度也。
第九众术者,如变丹炼石化形,隐景之例是也。
众,多也。
术,道也。
修炼多途,为入真初道也。
第十记传者,如道君本业,皇人往行之例是也。
记,志也。
传,传也。
谓记志本业,传示后人也。
第十一赞颂者,如五真新颂,九天旧章之例是也。
赞以表事,颂以歌德,故诗云: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亦曰偈者,憩也,四字五字,为憩息之意耳。
第十二章表者,如九斋启愿,三会谒请之例是也。
章,明也。
表,奏也。
谓申明心事,上奏大道之。
通言部者,以部类为义,亦以部别为名,谓别其义类,以相从也。
又十二部由序者,按《灵宝真文》上卷云:本文名空阵赤书,景皇真文,初应唯是一文之经,随五帝所掌,开为五篇。
东方安宝华林青灵始老帝君,名灵威仰,所掌真文名曰生神宝真洞玄章。
南方梵宝昌阳丹灵真老帝君,名赤熛弩,所掌真文名曰南云通天宝衿。
中央玉宝元灵元老帝君,名含枢纽,所掌真文名曰宝劫洞清九天书。
西方七宝金门皓灵皇老帝君,名曜魄宝,所掌真文名曰金真宝明洞微篇。
北方洞阴朔单郁绝五灵玄老帝君,名叶光纪,所掌真文名曰元神生真宝明文。
五老玉篇,皆空洞自然之文也。
今泛论古今变文,凡有六种:一者天书。
阴阳初分,有三元五德八会之义,以成飞天之书,后撰为八龙云篆明光之章。
陆先生解三才,谓之三元。
三元既立,五行咸具,以五行为位,三五相合,谓之八会,为众书之元。
又有八龙云篆明光之章,自然飞玄之义,结空成文,字方一丈,肇於未天之内,生立一切也。
按《真诰》紫微夫人说:三元八会建文章之祖,八龙云篆是其根宗所起,有书之始。
而先生云:八会,三才五行便是,既判之后。
赤书又云灵宝赤书五篇真文,出於元始之先。
即此而论,三元应非三才,五篇应非五行也。
正应是三宝文人之三炁,三炁自有五德耳。
故《九天生神章经》云:天地万化,自非三元所育,九炁所导,莫能生也。
故知三元在天地未开,三才未有之前也。
三元者,一曰混洞太无元,高上玉皇之炁;二曰赤混太无元,上玉虚之炁;三曰冥寂玄通,无上玉虚之炁。
五德所本有三,即阴阳和。
阴有少阴、太阴,阳有少肠、太阳,就和中之和为五德也。
篆者,撰集灵书谓之云篆。
此则三元八会之文,皆是天书也。
二者演八会为龙凤之文,谓之地书,此下玄圣所述,以写天文也。
三者轩辕之时,苍颉傍龙凤之势,采鸟迹为古文,以代结绳,即古体也。
四者周时,史籀变古文为大篆。
五者秦时,程邈变大篆为小篆。
六者秦后,盱阳变小篆为隶书。
又云:汉谓隶书曰佐书,或言程邈狱中所造,出於徒隶,故以隶为名。
是为六文也。
又有八体六书,今不具叙耳。
又汉和帝时,蔡伦始造纸,尔前唯书简牒。
牒者,诠牒语事。
简者,在简不繁。
但知本是天书,以下八体六文,皆从真文出耳。
又蒙恬造笔精能,故称蒙恬造笔也。
然未知何时书经於纸卷。
今谓劫初已自有笔,太真所书,何容无纸,及以八体六文等耶?以天尊造化,具一切法故也,但后人承用,自有前后耳。
神符者,明一切万有,莫不以精炁为用,故二仪三景,皆以精炁行乎其中。
万物既有,亦以精炁行乎其中也。
是则五行六物,莫不有精炁也。
以道之精炁布之简墨,会物之精炁以却邪伪,辅助真教,召会群灵,制御生死,保持劫运,安镇五方。
然此符字,本於结空,太真仰写,天文分置,方位区别,图象符书之异。
符者,通取云物星辰之势;书者,别折音白诠量之旨;图者,尽取灵变之状。
然符中有书,参以图象,书中有图,形声并用。
而三洞经中,符有作今字者,此亦如古文尚书,有与今字同者耳。
玉诀者,此别有经二卷。
太上道君於南丹洞阳上馆为学士王龙赐说此灵文玉字之诀,但求知定是何代所注。
又说诸修符醮,五方思存移灾等法,然正是解诀八会之文也。
灵图以传有,书以传无。
无者,言之与理无有形迹,定志图局之例是也。
有者,有形之与迹,八景及人鸟之例是也。
或镇之五岳,保制劫运,或广被十方,开化周普,或宣之上古,极物之迷,或传之下世,哀物之苦,皆大慈之德,随病设方,大哀之心,赴缘说法也。
谱录者,谱如生神章,前三宝君及本行道君,自序宿世根本之例是也。
录者,修别神真位次名,讳八景及内音之例是也。
谱之用者,众生或谓生死之理,欻然而有,欻然而无,如彼草木,无所缘起,故述源本宿因,令其得悟。
录亦是修牒名领,以付学人,令其领录存思,以自防保,共举人身以升天也。
戒律者,戒,止也,法善也。
止者,止恶心口,为誓不作恶也。
戒之为义,又有详略。
详者,太清道本,无量法门,百二十九条,老君及三元品戒百八十条,观身大戒三百条,太一六十戒之例是也。
略者,道民三戒,录生五戒,祭酒八戒,想尔九戒,智慧上品十戒,明真二十四戒之例是也。
律者,终出戒中,无更别目,多论罪报刑宪之科,如天师制鬼,玄都女青等律。
具斯则戒主於因,律主於果,以戒论防恶,律论止罪故也。
威仪者,三元本有威仪,俯仰之格,三千四百,龙汉之后,文多不备,此以末世不堪,故略不传耳。
其论斋功德,凡有二种:一者极道,二者济度。
极道者,《洞神经》云:心斋坐忘,至极道矣。
《本际经》云:心斋坐忘,游空飞步。
济度者,依经有三箓七品。
三箓者,一者金箓斋,上消天灾,保镇帝王。
二者玉箓斋,救度人民,请福谢过。
三者黄箓斋,下拔地狱九玄之苦。
七品者,一者三皇斋,求仙保国。
二者自然斋,修真学道。
三者上清斋,升虚入妙。
四者指教斋,禳灾救疾。
五者涂炭斋,悔过请命。
六者明真斋,拔九幽之魂。
七者三元斋,谢三官之罪。
此等诸斋,或一日一夜,或三日三夜,或七日七夜,具如仪轨。
其外又有六斋十直、甲子庚申、八节本命、百日千日等斋,通用自然之法。
其六斋月者,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
又有三长斋月,即正月、七月、十月。
十直者,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
其六斋八节可知,今不具辩方法者,大略有九:一者,粗食麻麦也。
二者,蔬食菜茹也。
三者,节食中食也。
四者,服饵符水及丹英也。
五者,服芽,五方云芽也。
六者,服光,日月七元三光也。
七者,服炁,六觉之炁,天地四方之妙炁也。
八者,服元炁,一切所禀三元之炁,太和之精,在乎太虚也。
九者,胎食,我自所得元精之和,为胞胎之元,即清虚降四体之炁,不复关外也。
粗食止诸耽嗜,蔬食省诸肥腴,节食除烦恼浊,保精所以具身神,体成英华。
服芽所以变为芽,服光所以变为光,服六炁所以化为六炁,游乎十方。
服元炁化为元炁,与天地合体。
食胎炁所以反为婴童,与道混合为一也。
此之变化,迭运改易,不复舍身而更受身,往来生死也。
今意方法,未必止是食事,其或是方药、按摩等事可寻也。
以前事迹并出上经《灵书紫文经》及《真诰》,裴君授道具有此事。
众术者,无所不通,大而论之略有五事:一者,思神存真。
二者,心斋坐忘。
三者,步虚飞空。
四者,餐吸六炁。
五者,导引三光。
此皆心炁相使而神道冥通也。
论其变化,凡有三种:一者,白日升天。
谓功成道备,三万六千神及三一帝一混合为体,成乎妙一,故能与神俱游,即身而升天也。
二者,尸解。
或以刀剑竹木代尸,俄尔升举,欻失所在;或遗皮壳,或受殡埋,后开棺中,但有杖舄;或游五岳,或可升天;南宫有流火之庭,金门有冶炼之水,凡生而内飞登天者,亦先诣火庭炼其形神,死而升天者,亦先诣庭池炼其魂骸,皆随其功业也。
三者,灭度。
尸形不灰,如太一守尸,或经年岁,尸还成人也。
记传者,托则追志过去之事,亦有预记未来之事;传者,撰也,谓相传系续。
凡圣神之体,略有二事:一者,自然。
二者,学得也。
《大洞经》云:得洞经者,从死得生,从生得道,从道得仙,从仙得真,从真得为上清。
黄老君、三十九真、二十四帝、百八十道君、天尊上圣,亦有自然妙炁,应化所作,亦有修习后成,自然后学,合为一也。
然此圣真阶一次,千流万品,今不具显也。
赞颂者,四言以象四时四炁,五言以法五行五德,七言。
以法七元七曜。
有本文赞颂,始九天生神之流,以三洞飞玄之炁,是本文赞颂也。
后诸经中、或有道君真人,诸天赞颂,此皆玄圣所作,共在经中。
章表者,此修正一徧多。
但一切万机,其迹各别,故圣人垂法制之以事。
然道在人心,而方须表奏者,既未能冥会,则因事而显事,显则心明,故尽其形迹也。
夫人心无质,运之有境,境浄则心明,心明则行洁,行洁可以交神灵,心明可以会天道。
故登坛告盟,黄章表奏,使心形俱尽,人会神合也。
《章信科》云:输物明信,信道则舍财,消灾解祸,大体多名,其要有二:一者,赐与凡夫,爱及鸟兽,蠕动蝖飞,皆同本始。
二者,供奉三尊,崇饬三宝,周给圣贤,同日供养也。
道教义枢卷之二竟
#1葛法:当作『葛玄』。
道教义枢卷之三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两半义第八 道意义第九 十善义第十 因果义第十一
两半义第八 #
义曰:两半义者,凡夫识业,起自氤氲,次染漂流,沦斯颠倒,若能反出,则还处自然,信任流来,终婴罪垢,此其致也。
《定志经》云:两半成一,其义有五。
《本际经》云:因缘两半也。
释名体曰:两是二义,半语未全,成是已就,一言会合。
望一论二,故有半名;合二为一,故有成称也。
其五义者,初来五义,通染心为体,反出五处,合色心为体。
旧解云:以阴阳二炁为两半。
阴有阴中之阴,阳有阳中之阳,就於和炁,合五义也。
谨寻经意,未见此旨。
今明《定志经》云:凡有三不,亦以明五义:第一,不亦明流来通欲。
第二,不亦明初起别欲。
第三,不亦明反出之义。
初一不亦明流来通欲者,此即两半之义。
故一通凡有五品,即为五义,谓界外氤氲为一半,界内四染为一半,合成通欲为成一。
其五品者,一、氤氲之生三界外。
二、无色界染。
三、色界染。
四、欲界染。
五、三恶道染。
所欲以尔者,《定志经》云:不亦於彼清虚之炁,因氤氲之交分半下降,就此四半合为一耶?此明神本清虚,氤氲妄起。
氤氲望界内称之为半,若望清虚亦称为半,今言分半者,正是分圣望清虚之氤氲为界外之一半,下就界内之四半合成一通欲也。
欲初来之日,未有五处、望反出时,验有此五。
何者?反出之时,还用此处染润,得此处报故也。
但最初一运,即恼即业,因果因时,任业流来至五品,自轻之重,同类相生,以为因果。
然初念起,或复何所因?今明颠倒,所生无有根本。
若有根本,何名颠倒?所以知氤氲是颠倒者,经云:氤氲之交,交是交乱,犹颠倒之义也。
此言因者,还是颠倒有,故云初念即恼即业。
若尔经云:何言神本澄清?既本澄清,何不澄清为本耶?今明经说澄清为本者,即示无本,即其澄清,复有何物?若其有物,何谓澄清?故《西升经》云:本出虚无,既知颠倒,本来无本,即知生死,本来无始。
既知本来无始,岂得今来有终?故《盟威经》云:众生根本,亦无始终,《本际经》云:众生根本相,毕竟如虚空,妄想入生死,梦幻无始终。
今言九圣为终,氤氲为始者,是不终为终,不始为始。
既以不始为始,无本为本,故云本於虚无与澄清也。
故《本际经》云:氤者,因也;氲者,暖也。
世间之法,因暖润气而得出生,是初一念,始生倒想,体最轻薄,犹如微烟,能障道果,无量知见,作生死本,元不可测,故称神本。
神即心耳,心无所有,故曰澄清。
但是轻痴,未染见着,故名无着也。
第二,不亦明初起别欲者,有解云:别欲所生,本於通欲,初起极轻,与其四民所断氤氲等,渐渐之重,与五处同。
后若退,轻如四民,重名为习炁,依氤氲起。
所以知然者,以四民之位正断习炁也。
但别欲若重,任感恶道,得其轻报。
何者?经云:不亦惑此假一而为恶者,致招自然之炁,沦於三徒乎?此明缘通,欲假一起於别欲,得三徒报,任业自招,故言自然耳。
通欲言假者,此是习因相连,为续假也。
然初任生恶,亦任生善,今明恶是滥生,所以得自起,善是研习,所以不得自生也。
第三,不亦明反出义者,谓持五戒等善,离恶道半,净口业善,离欲界半,净身业善,离色界半,净心业善,离无色界半。
离四半已,修无欲观,以离氤氲。
既离,反两半本,处於自然正真道果也。
所以然者,经云:不亦为善,离此四半,还登太虚,复我清虚之炁,反我两半之本,处於自然乎?此明离界内四染,故云离四半,登太虚,断界外氤氲;故言复清虚之炁,反两半之本,进登道果;故云处於自然。
但知道果,超出清虚之本,何者?氤氲义在有,清虚义在无,若以无本为本者,此本虽终尽,生死义犹未极。
义若非有非无,此乃为极。
《升玄经》云:真道者,无不无,有不有,能觉两半,岂不体之乎?但或之所计,必有因缘。
因有傍正,正者通欲,同类相生。
前念为因,后念为果,次第相因,流至五处,傍是贪等别欲,缘通欲起也。
道意义第九 #
义曰:道意者,入道初心,归真妙趣,断生死之累,成慧鉴之明,绝有欲之津,证无为之果,此其致也。
释曰:括寻经旨,且有五种:一者,自然道意。
谓初发自然之心,上求道果,下化众生之大愿也。
但自然之名,义可两属:一者,当因即是自然,谓任业自然,非他使也。
二者,果名自然,谓自然正道,以化济为意。
能发此愿,与果相扶,因受果名言自然也。
二者,研习道意。
谓研习以解伏诸烦惑。
《八素经》云:渐进修习,转得胜明。
三者,知真道意。
谓习行真智,能鉴真理。
四者,出离道意。
谓出离三界,到於道场。
五者,无上道意。
谓诸智莫过,更无胜通。
名道意者,谓是正道之心,亦是行前四心,得后道果,因合名称为意。
又无上道心,大慈为本,普济群品,咸使归真。
今上求道果,即是归真,下化众生,即为济物。
常运此愿,与道心同,四意皆用此心,是故名道意也。
道意虽多,今开五者,前四是因,后一是果,因果合明,故为五也。
十善义第十 #
义曰:十善者,止灭愆衅,则近证人天,资生观慧,则远成真圣,若能都遣,还趣道场,未即虚忘,且祖尘内,此其致也。
《本际经》云:五戒十善,得三界中七珍依报。
释曰:一者不杀,愍念放生。
二者不盗,常行施惠。
三者不淫,贞洁守慎。
四不两舌,谏诤解忿。
五不恶口,柔言善语。
六不妄言,言必信实。
七不绮语,语必传真。
八不贪欲,清廉厌秽。
九不瞋恚,慈心及物。
十不邪见,正解居怀,亦不愚痴,常习智慧也。
然痴心之内,兼有慢疑,慢是轻物,疑则犹豫。
然十善之门,义有行止,止於十恶,行於十善。
行即是劝,劝令修善。
止即是戒,戒令止恶也。
又十善体义者,十恶既以贪、瞋、痴三毒心为体,十善宜以廉、慈、惠三善根为体。
四施三舍。
四施者,《观身经》云:财施,身施,命施,识施也。
财施者,金玉资货,施施慈敬。
二曰身施者,身是六情四大,明运躯役力,救度苍生,策励身形,遵奉大道,亦救人危难。
三曰命施者,命是色心连持,明尽其性命,度人奉道,亦是救彼人命,令其不断色心,得连为施。
四曰识施者,识是识知,智慧之法,以智慧法救度苍生,令彼识知,名为识施也。
四施之中,此施最重,论其福报,如经无尽。
《河图下篇》云:受者施之有五:一救贫病,二造经书,三立治堂,四建斋讲,五供身法服也。
今括论施不出二种,一者财施,二者德施。
《本际经》云:常施财德,摄引众生,有德以教愚,有财以济贫。
然财施有尽,德施无穷也。
因果义第十一 #
义曰:因果者,示其邪正,明此圣凡,报应之理无差,苦乐之由有局,若能双除两病,必也同会一宗,此其致也。
释曰:因有五名,因缘行业根也。
因者,因起,亦是因倚,召果为用,亲而能生。
缘者,助业得果,疏而能生。
行者,涉行,亦是进趋涉事,行因当体为目,进趋来果,功用为名。
业者,义在动作,当体为名,亦是造作来果,功用为称。
根者,以能生为义,谓能生来果,亦就用为名。
果有三名,果、报、对也。
果是酬因之目,报是答因之名也。
又因果体义者,凡有二义:一明出世因果体者,因以空解为体,此解破世间故也。
被导万行,为资生解缘,明道成缘也。
果者,以一切智为体,若因内近论因果者,则初解为习因生后之习果,转转相生,穷乎九圣。
大智若圆,即成道果,此之因果,与道德名。
二明世间因果体者,善恶二因,苦乐二果,若缘俱以色心为体,覆其正体,唯是心法。
故《灵宝经》云:善恶报应,正由心耳。
又以四句明之:自有心因,心是果,如习因生果。
自有色目,色是果,如种桃还生桃。
自有色目,心是果,如附因与附果。
自有心目,色是果,如十善得生天也。
又逐门为次明於果者,大论人天是福果,三徒是罪报。
今论三界有乐无乐,凡有二义:一者三界皆苦,凡夫人天称乐者,此是妄乐,而不说其为苦者,次引物令修人天善根,情说为乐耳。
二者说真解,恬愉则任有此乐,但体滞无常,未是真实,欲引迷俗,求於真解,故说迷心是苦,解心是乐。
故《定志经》云:欲者全是想耳,想悉是空,既是空想,即为无乐。
然说有三时:一说三徒是苦,凡夫人天是乐,引其背恶入善,诸经皆有此文。
二说人天亦苦,真圣是乐。
三明真圣亦苦。
须知世间之内,有苦、乐,常、无常,净#1,自在、不自在。
若物能觉,则称为事物,情不觉,则谓为理,此非真道之理也。
若乐、常、浄及与自在生死中,但有其事而无其理,以生死中实无此四,唯在道境具此四也。
常者《宝玄经》云:常住之道,无祖无先。
自在者,《盟威经》云:湛然常存,隐显自在。
此自在者,亦是我义。
《观身经》云:入我无形境,长乐快安宁。
此即兼明我乐也。
道教义枢卷之三竟
#1『净』字下疑脱『不净』。
道教义枢卷之四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五荫义第十二 六情义第十三 三业义第十四 十恶义第十五
五荫义第十二 #
义曰:五荫者,缘兹六识,生彼四心,想受既行,遂昏真性,荫盖云殄,方晓道宗,此其致也。《升玄经》云:已入无所入,识想心行灭。
释曰:色、识、想、心、行为五荫也。
色者,质碍五根是也。
识者,识着造境心也。
想者,想象追缘心也。
心者,受领知违从也。
行者,行缘生思量也。
前之三心,唯是一念,往之一心,得有多念,通而为语,四心之各,更互相通。
初心念是行缘,即可名行,亦复受缘,即可名心,亦是妄想,即可名想。
余三例然。
通称荫者,以荫盖为称,此明覆盖真性,情不得开显灭阴,荫盖乃极道真然。
五荫之法,正以色心为体,四心是心,五根是也。
以此五荫,合成假人,假人御荫,有情尘入也。
玄靖法师云:有识万物,同以神气二法为体,故五道不同,皆有神识炁象也。
《本际经》云:从真父母生,展转增长,而有身形,寄附胞胎,世间父母,而得生育,具足诸根,故名聚。
六根成就於六尘,生六种识,是名识聚。
既妄取尘,分别假相,是男是女,山林草木,种别名字,去来动转,从心想生,故名想聚。
倒想聚已妄生僧爱,分别讨校,善恶好丑,领纳在心,故名心聚。
既生心已着,於所见而起贪欲、嗔恚、愚痴,诸恶过咎,造颠倒业,起罪福报,往反无穷,名为行聚。
所言聚者,稍相聚合而得坚成,荫盖众生,令居暗苦,此即五荫义也。
又五荫义例者,五荫之法,并因五常,四大六家所成。
又云五尘造四大,四大造五根。
今寻由大造,根由尘造,大尘复谁造?寻某本根,竟不可得,皆是颠倒,何有实耶?今顺说者、万法生成二炁,以成五尘,构於五尘,以成五常,四大六家等法,构於五常等怯,以成五根。
故《消魔经》云:四大暂相寓,五物权时假。
《西升经》云:合会地水火风四炁时,往缘五尘之法,不取声尘,余之四尘,构成五物等也。
故金木不生则已,生则洪尘。
色自青黄,味自甘苦,然四大六家,并是随方开义。
故六家之内,具有四大之火风,四大之中,亦含五物之水土。
此等诸义。
并是四尘所成。
又合此诸义以为义,以此色荫合彼四心而成人也。
四尘者,色、香、味、触。
五物者,金、木、水、火、土。
四大者,地、水、火、风也。
以胜持为地,润泽为水,温暖为火,气动为风,四气体通,故称为大,亦是成物力大。
小#1家者,一甲寅木,主骸骨;二甲辰风,主气息;三甲午火,主温缓;四甲申金,主牙齿;五甲戌土,主肌肉,六甲子水,主血液。
具如《玄妙经》所明。
又诸法之体,莫不赖空。
七窍五藏,资空为质,舟车屋宇,以无为用,而不以空成法者。
今明空之为理,不可分别成坏,岂得用其成物体邪?今五根七窍有空虚者,是有法赖空为用,非取此空构为法体也?若以空成物体,物体既坏,空亦应坏,便是空有生灭,是故不尔。
又有为法皆悉无常,生灭之时,不取此时成物体者。
一、解时之为理,秪是迁此物体,令其不任,故不用成体,且二气成色具。
二、生灭岂非时成体邪?今明义意不同,不可为难,若言结气成则便,若言结时语成则不便。
至论说成不成,皆是为物,推其构与不构,何定实耶?又体上声,诠不成体者,若言人无诠辩则不成人,非无此义,但废兴不恒,故不成也。
先构法体,然后动声,非是由声,方成法体也。
六情义第十三 #
义曰:六情者,事符五荫,义假四微,既藉境以生心,亦因根而发识,尘昏渐炽,方之弊秽之流,惑染顿除,自复清虚之炁,此其致也。
《定志经》云:六情一染,动之弊秽。
《大戒经》云:六情恬夷,神自归也。
释曰:眼、耳、鼻、舌、身、心、情也。
眼以见色,耳以听声,鼻以闻香,舌以知味,身以觉触为义,心以知理为义。
身情亦名手情,手是身家运用之要,故为名也。
通情者,识之异名,谓有情灵,异於木石。
又以成为义。
《上元真书》云:情,成也。
放六情者,凶恶自成,制六情者,吉善亦成,成名是同,故曰情也。
然此六识,托根而生,从所托为名,故言眼等六情也,即以六识为体也。
又六根义者,根以能生为义,谓能生於识。
六根之中,五根是色,一根是心。
五根能生五识,故名为根,五识则为心根,能生想志於心,故名根也。
徐法师云:六根之法,并因五常、四大所成。
若尔,彼师所有方寸为心根。
又以五藏为内根。
故《西升经》云:形神合同,更相生成也。
又六尘义者,色、声、香、味、触、理也。
色者青黄五色,声者角征五声,香者膻五香,味者辛酸五味,触者冷热诸触,理者事理诸法也。
通称尘者,以尘染为义。
明此六种,能染行人,亦如微尘,能染污也。
一师云:色香与味,各自有尘,此三尘中,并有触尘。
若其非味非色香等,异既同是,有则并皆有触,俱发身识。
如耳目等根,非直见闻,亦觉痛痒。
一师云:此四种法,更无别尘,一尘之中,备有此四,其体则共,其义则殊。
如一柱体是色,无非色处;亦举体是香,无非香处;举体是味,无非味处;举体是触,无非触处。
但逐根所取,义成异耳。
此师云:若有两尘,是则相碍一尘义,异不相碍也。
今明唯彼四尘,讲成万法,顺情说尔,究竟皆空。
何者?若色等成,诸法色等为谁成?细色成粗色,细色复谁成?若更有能成,是则无穷已;若也无能成,何得有所成?故《定志经》云:三世之中,三界皆空,此其义也。
又六入义者,徐法师云:六识之法,能受六尘,六尘之法,能发六识,既发既受,二义相交,以彼外尘,来入内识,是名六入。
《本际经》云:六根成就,对於六尘,生六种识。
今解六尘,并可更相涉入。
何者?尘来发识,即是尘入於识,识起缘尘,即是识入於尘。
但识法在内,尘法在外,外来入内,义为便也。
入有二种:一者事入;二者义入。
事入者,到根发识。
义入者,不到根知也。
须知尘入等怯,究竟皆空,宜在忘怀,勿生爱染。
故《定志经》云:虽有我身,皆应归空也。
三业义第十四 #
义曰:三业者,升沈以之起灭,罪福於是从由,若三行果修,则遐登乐境,六根不净,则俯坠苦源,此其致也。
《本际经》云:先当修习三善行法,三业既净,则六根净也。
释曰:一者身业,二者口业,三者心业。贪瞋等三元是意业,口亦有,但可议论,非为指的,故言身口造意业也。
十恶义第十五 #
义曰:十恶者,起於三毒,生彼七支,贪恚作其源,杀盗开其未,行则克成恶业,止乃翻为善根,欲会清虚,事资除遣,此其致也。
《本际经》云:起三毒心,作十恶业也。
释曰:身有三,杀生,偷盗,邪淫。
口有四,两舌,恶口,妄言,绮语。
意有三,贪欲,瞋恚,邪见,一名愚痴嫉妬。
用此七支三毒,为十恶也。
《盟威经》云;破和合众,乱尊卑,恶口骂詈,无端呵叱天地。
又四缘义者,身口七支,具四缘成业,一缘不具,业则不成。
何者?如虽具三缘,命根不断,则不成杀,非是众生,亦不成杀。
不起想心,行心不成,故不成杀。
无有杀心,理不成杀,唯少一缘,故自不成。
此就小乘七支为语。
若大乘为论,但有杀心,即为阴贼,故须防也。
其杀生四者:一实是众生,二起众生想,三起有欲杀心,四令命根断。
偷盗四者:一实是他物,二起他物想,三有欲盗心,四使移本处。
邪淫四者:一实是邪境,二起邪境想,三发邪淫心,四身受染乐。
两舌四者:一是所闻人,起前人想;二发相谤语,三起离间情,四发分构语。
恶口四者:一是所骂人,二起前人想,三起恶骂心,四发恶骂语。
妄言四者:一是所欺人,二起前人想,三有欺妄心,四成虚违说。
绮语四者:一是所对人,二起此人想,三有绮语心,四吐非义语。
凡七支四缘,其事如此。
因贪起七业者,如为贪味,殊害众生;贪彼资财,而为窃盗;贪迷邪境,行於耽欲;贪觅名利,兴造妄言;贪佗亲爱,遂起两舌;贪取人财,而生恶骂;贪竞称誉,非时而说也。
因瞋起七业者,瞋彼故断命,分他而夺财;瞋於彼人,遂淫他妇;瞋恨彼人,故欺妄说;瞋彼和同,而生间构;瞋心於物,故起恶言;瞋恨彼人,吐非义语。
因痴起七业者,不解因果,故行杀;不识道理,故横取;乃至愚痴,故非义;邪说见,乃通靖。
心缘理而生成,见之后僻生异,执导生七恶,其义易寻。
道教义枢卷之四竟
#1小:当作『六』。
道教义枢卷之五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三一义第十六 二观义第十七 三乘义第十八原缺
三一义第十六 #
义曰:三一者,盖是希夷之奥赜,坤炁之枢机,智用则事并有形,会归则趣同无物,此其致也。《洞神经□三寰诀》云:一者,精神气也。
释曰:精神炁三,视而为一。
精,虚妙智照为功,神者,无方绝累为用,炁者,方所形相之法也。
亦曰夷希微,夷平、希远、微细也。
夷即是精,以精智圆照,平等无偏,希即是神,以神用不穷,远尔无熏,微即是炁,以炁於妙本,义有非粗。
孟法师云:言三言一,不四不二者,以言言一,即成三也。
又三一体义者,徐法师云:三一是妙极之理,大智之源,圆神不测,布气生长,贷成靡弃,兼二为义,即一为体。
今谓极理之与大智,此却境智之名;慧源之与贷成,即是本迹之目,故未为定。
玄靖法师解云:夫妙一之本,绝乎言相,非质飞空,且应且寂。
今观此释,则以圆智为体、以圆智非本非迹,能本能迹,不质不空,而质而空也。
且三一圆者,非直精圆,神炁亦圆。
何者?精之绝累,即是神,精之妙体,即是炁。
亦神之智照,即是精神之妙体,即是炁。
亦气之智照,即是精气之绝累,即是神也。
三一既圆,故同以精智为体,三义并圆,而取精者,名未胜也。
又三一修守义者,三一所修、宗在静定。
《洞真消魔经》云:智者守一,谛定心源。
《老君戒经》云:凡存一守神,要在正化。
心正由静,静身定心,心定则识静,识静则会道也。
今之所明,略显三义:一者方便,二者正观,三者转缘。
一者鸣鼓,以召众也。
夫为正观之道,使邪气不侵,必须集会群神,以自匡辅。
《洞真经》云:左为锺,右为磬,中为鼓。
或三十六通,应三十六天;或三十二通,应三十二天;或二十七通,应於九天,三九之数;或二十四通,应三八二十四神;或十二通,应十二神;或九通,应九宫;或七通,应七元;或三通,应三元。
随数所应,以相召也。
二者咽津。
津者津液,即是泉源。
泉源流通,即是安身之本,泉源壅塞,则为乱志之由,故须咽津液溉灌百神,然后恬心以守三一。
其数所应,具如鸣鼓。
三者拘魂制魄。
魂为阳神,其义主生,好人以善。
魄为阴神,其义主死,好人以恶。
若不为善伏恶,焉能入正除邪?故须制魄拘魂,方可存三守一也。
正观者,正存三一,具如本经。
今详释转缘者,从气观转入神观,转变神力,示不思议,具二观义辩。
二观义十七 #
义曰:二观者,定慧之深境,空有之妙门,用以调心,直趣重玄之致,因之荡虑,终归双遣之津,既从此以得真,固由斯而解法,此其致也。
释曰:二观者,一者气观,二者神观。
既举神气二名,具贯身心两义。
身有色象,宜受气名,以明定;心无难测,宜受神名,以明空慧。
故《本际经》 云:炁观神观,即是定慧。
气者,气象为义,谓所存三一妙炁,仿象来应人身。
神者,无方不测为义,明空有两慧,并自难思,万行无方,理成不测。
通言观者,以思察为义,思存妙一,察见无相,是名为观。
经云:平正观於一切法,不取不舍,不动不住,入一妙门,谓为平等,亦是无等为等,等无所等,德等无等等也。
又气观体义者,正以观身靖定为体。
定有二义:一者观前方便,二者正入。
观有为炁观,观无为神观。
又云:神观是界外所修,气观是界内所习。
今明神气两观。
是定慧分门,即寄身心,以明空有。
气观是定,亦通空有,以妙有为宗。
神观是慧,亦通有无,以真空为主。
若作空有两慧,分门定法,秪是慧家之一事,资空义强,故别为一观。
何者?一切万行,并入有慧,但是观空,即入空慧也。
又须知若於定慧理,明了身心不二观。
有五种三观:第一三观者,一假法观,二实法观,三偏空观。
此明小乘之人,未能玄悟,若不遣,析不了空,今举实遣空,举空遣实,举空遣空,使其於此二境,发生空解,故须此三也。
假法观者,假以权假为义,法以法体为义。
今正明观大体,众生空我,则难空物,则易如五荫成我,未知何荫是我。
故庄子云:百骸、九窍、六藏,赅而存焉,吾谁与为亲?既无与亲,理成无我,了假法空,便为假法观也。
实法观者,实是体实为义,既知假法是空,复须观察实体。
何者?此之实体,从谁而生?必是从他生,若更为他生,即是无穷过,若非是无穷,即是从空生。
若谓从空生,还须推此空,空尚不自,岂得言能生?即了实法亦无,便为实法观。
偏空观者,偏是不正之名,空是虚通之目,谓众生着有病多,故偏说空以遣此病。
《升玄经》云:捐有者必先之於无,体无者以无无为大。
小乘守教,不能远达本心,遂乃运怀,偏沈空境,是知小乘偏空,未极正观。
观此空者,以空亦空。
所以然者,本是空於假实,故说为空假实。
尚无空,何所立?故空亦空也。
《本际经》云:是空亦空,空空亦空也。
第二三观者,一者有观,二者无观,三者中道观。
有观者,有以质碍为义。
即观此语,有若定碍,应得碍无,既不碍无,何定是碍?是故有法非碍不碍,以碍为不碍,不碍为碍。
既知不碍为碍,即知不有为有,於观者得成观门。
有便不碍,有既不碍,观岂不通?故此有境,亦可以不碍为义。
此之有境,深不思议,即可具通三义者何?体非实故,所以即空;非不假名,所以即有。
即有故非空,即空故非有,非空是中道义。
境既若此,观亦如之,仍本为名,故言有观也。
无观者,无以不碍为义。
即观此语,无若不碍,断桥之无,此应不得,既其是碍,何定不碍?是知无法亦非碍不碍,以不碍为碍,碍为不碍。
既知碍为不碍,即知不无而无,此於观者还得成门。
观既成门,即具三义。
何者?无既不无,义即如有;亦非不无,义即如无。
如无故,所以非有,如有故,所以非无。
如无非有,如有非无,是中道义也。
中道观者,正以体此有无,即以非有非无为中道观。
观境既尔,观体亦然。
远取意者非本,非於有无,有无既非,非亦非非。
三观后意,例得如此。
若作中偏为语,则有无为偏,非有非无为中,一往将无治有有。
三乘义第十八原缺
道教义枢卷之五竟
道教义枢卷之七(卷六原缺)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三界义第二十三五道义第二十四混元义第二十五
三界义第二十三
义曰:三界者,既摽色欲,明优劣之阶差,亦论因果,辩升沈之品次,若超然出离,则遥诣道场,犹耽惑深,则永乖常乐,此其致也。
释曰:一欲界者,以染欲为义,内心欲重,从以为名。
二色界者,以质碍为义,外色显着,从以为名。
三无色界者,无下界色,从无为名也。
通名界者,以墟域为义,谓各有虚域也;亦以界别为义,谓业果各殊也;亦名为有,谓有众生也。
按《灵宝本元经》:三十二天以上之四天为种民,二十八天分为三界,前六天为欲界,次十八天为色界,后有四天为无色界也。
所以置三界者,然可见知法不出三者:一者豁尔虚空,二者质碍形色,三者缘虑心体。
就此三法,故成三界。
又为三界凡四种者:一者应化三界,此则无所不在,或在一天之内,各各皆有,或在一尘之内,亦复皆有,变化通方,不可定也,以三十二天是应住境化也。
二者轮回於三界,漂浪而忘反,流转於五通,长沦而弗悟是也,此论报得也。
三者流来三界,谓从氤氲之气起,三界通执,渐惭流来,形染六情之时,四心五根始具。
但初来之时,实未於三界,由返出之时,还用此中染累,得此中报,故分为三界也。
四者返出三界者,经云:复我清虚,反我两半,此论修得永断也。
若论#1回三界,乃论报得。
然就报得往论,一纯恶业,得三从报。
二善恶杂业,得人中报。
三纯善业,得十八天报,此十八天犹有动坏。
四者不动业,得十九天以上至三十二天报也。
作若有若无,观则生第四天,於此天中,气观转妙,增修四等,稍除余习,生四民天,洞入道境,随气升除,灾所不及也。
五道义二十四 #
义曰:五道者,明善恶之杂报,示苦乐之差别,戒行是修,则受人天之果,罪缘不辍,仍为地狱之因,此其致也。
一天道,二人道,三地狱道,四畜生道,五饿鬼道。
释曰:一天道者,字一大也。
道气初应之曰一,一统亿兆,无所不包,故号一大。
天以自然为义,言诸天皆果报自然也。
二人道者,人者,仁人也,谓有仁爱;亦以统御为义,谓假人御阴阳也。
三地狱道者,谓居在地下囚狱之中也。
四畜生道者,谓为人所畜,亦是积恶招生也。
五饿鬼道者,鬼,归也,谓去生归灭,无粮常饿也。
亦有六道,即加鬼神道。
又五道义例,自天道即三界四民等天,随其果报轻重而生。
诸天人道义者,圆首法天,足方象地,心怀二爱,谓之为人。
地狱道者,按经有二种:一者北酆地狱。
二者五岳地狱,泰山二十四狱,霍山,西狱,恒山,嵩高,此四狱。
《正一经》云:天一地狱,皇天九平狱,青诏狱,有二十四大地狱,此并罪业不同,或有殊异。
又五道果报义者,五戒生人,十戒生天。
又善有二品,重者生天,轻者生人也。
混元义第二十五
义曰:三炁不分,凝积为天地之始,万物初混,阴阳成品汇之先,然则理运将开,所以妙物垂应,元和既贷,清浊遂分五常,於是得宜三界,由之合度,此其致也。
释曰:天地混元义者,混元之时,三炁混沌,九炁未分,天地未立,乍存乍亡,三炁既显,天地运开。
《洞神经》云:大道妙有,能有能无。
道体本玄,号曰太易。
元气始萌,号曰太初,一曰太虚,其精青,其形未有。
炁形之端,号曰太始,一曰太无,其炁黄,其形未有。
形变有质,号曰太素,一曰太空,其炁白,其形亦未有。
形质已具,号曰太极,一曰太有,一曰太神,一曰太炁,又曰太玄,又曰太上,又曰太一,其形赤黄,质定白素,白黄未离,名之为混也。
杂揉未分为沌,万法初首为元。
故两半、三才、五常、万物等法体未别,是曰混元。
形象若分,明之开辟,劫尽运终,还归破坏,复於混沌。
风泽洞虚,似风非风,如水非水,识苦性昏,不可分别也。
旧云:混元之中,有粗有妙。
妙者,道气惟一。
粗者,品物众多。
今明道无不在,义亦玄妙。
然道混自别,不可相滥,故非内非外,非非内外,能内能外,即内即外。
一多粗妙,其义例然。
大而分之,十有二种,二者是气,十者是物。
二气即阴阳,十物即五有识,五无识。
五有识者,谓人神袅兽虫,五无识者,谓金木水火土也。
又释:天地者,统也,谓统理万物,覆育为功;亦言先也,谓功始分判,清气先浮;亦云颠也,居高庇下曰颠。
玄虚在上曰天,天资七曜以成象,天清气立。
今按生神等经并云:积阳成天。
然论究竟,岂有此天?故圣化所统,并云是气,虽云不有,亦复不无,非有非无,而无而有也。
《太真科》云:三天最上,号曰大罗,是道境极地。
妙气本一,唯此大罗生玄元始三炁,化为三清天也。
一曰清微天玉清境,始气所成。
二曰禹余天上清境,元气所成。
三曰大赤天太清境,玄气所成。
从此三炁,各生三炁,合为九炁,以成九天,九天名号,真#2在《洞真经》中。
九天各生三天,三九二十七天,就本九天,合三十六天,其名号出《外国放品经》下。
天地之数,无量八方,各有五亿五万五千五百五十五重。
天地之数,亦如今天之四方也,其天并在空无之中,周回八方。
然天数甚多,或有重下,或有迭傍,或有比地,不可称纪。
又《藏天经》所出,东于逮,南浮黎,西耶尼,北单越等四天。
又释:日月星义者,日,实也,谓其体无亏,故名为实。
《三道顺行经》云:阳精为日。
《老君中经》云:日月者,天之司徒司空也。
《玉佩金珰经》云:日是天魂。
《藏天经》云:日纵广二千四十里,今分水精,晕於内流,光照於外,其中城郭人民,七宝俗池,生四种青红黄白莲花,人长二丈四尺,衣朱,与四种华同衰同盛,故有春秋冬夏四时行焉。
日行有五风:一曰时风,二曰劲风,三曰助风,四曰转风,五曰行风。
是故制御日月星宿,旋行虚无,物不休息,皆风之帆。
其纲日月,运度亏盈者,皆四时之会,藏伏冠带故也。
按《河图》,天有三百六十五度,日行一度,一岁一周天,其间盈缩,具如别文。
月者,阙也,谓有亏阙。
《三道顺行经》云:阴之精为月,斯则阴精为体。
《玉佩金珰经》云:月为天魄。
《藏天经》云:纵广一千九百里,月晕围七千八百四十里,白银、瑠璃、水精映其内,其中城郭人民,亦有七宝浴池。
月有八骞之林,生乎其内,月中人长一丈六尺,悉衣青色衣,亦五风帆其纲也。
星者,成也,谓其成定四时五行也,亦名宿,谓日月之所合宿处也;亦人之宿命所系也。
《雌一五老经》云:五星者,五行之精,斯则五行之精为体。
《藏天经》云:北斗九星,一星相去九万里,去地四十万里,围七百二十里,皆金精瑠璃为其郭,玉曜紫晖阐其光,其内则诸天人众真之游馆也。
其一昼一夜,则运转周天一度,其内亦生宝珠林树也。
又释:地义者,地,持也,胜持群品,载养为用,能生百卉。
旧云:地有三山川。
《太平经》云:地理者,三色也,谓水土石。
今按生神等经并云:积滞成地,是知阴气所成也。
按《放品洞渊九地三十六音内铭》云:第一垒色润地,去天九十九亿万里。
第二垒刚色地,去第一地八十一亿万里。
第三垒石脂色泽地,去第二地一百二十亿万里。
第四垒润泽地,去第三地二十亿万里。
第五垒金栗地,去第四地二十亿万里。
第六垒金刚铁泽地,去第五地二十亿万里。
第七垒木制地,去第六地二十亿万里。
第八垒大风泽地,去第七地八十亿万里。
以上八地,并去地载周竟四垂,不极不穷,无边无际,无色无气也。
第九垒洞渊无色纲维地,九垒之地,极下洞渊洞源,纲维天地,制使不落,去第一垒五百二十亿万里。
九地九垒,直下九重,各四土皇,合三十六皇,上应三十六天。
如是上皇,皆位齐玉皇之号,但分气各治,上下之别名也。
又昆仑山下有九地,地下有一重水,水下有一重风,如是风水之地,各各有九重,更相擎持。
今之地动者,是风水之摇也。
道教义枢卷之七竟
#1论:当作『轮』。
#1真:当作『具』。
道教义枢卷之八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理教义第二十六境智义第二十七自然义第二十八道性义第二十九
理教义第二十六
义曰:理教者,明教之为教,示言则无言,忘荃者入其虚源,得环者归其妙旨,此其致也。道经云:行不言之教也。
释曰:理是旨趣为义,教是化导为义。
又理是四忘,教是言辩。
今明非离言教有四忘,即悟言教无言教为四忘耳。
若了言教无言教,亦识四忘非四忘也。
今示理教,略有二种:一者方便,二者究竟。
开方便门,令得悟入。
其方便理教者,如戒诠戒理,施诠施理。
究竟理教者,即总六度,诸教七部等经,以教为法,秪悟戒非戒,文非文,文字性空为究竟,经舍於言教,得无言之理。
今明秪了言教,即无言教,名为得理非离言外,别有无言之理。
《升玄经》云:仙道无不无有,不有,此即其义。
又理教机缘,渐顿义者,随机作教,略有五种:一者渐顿。
自浅之深为渐,一时具说为顿。
如初示太清,次至太平,此为渐教也。
如尹生即说道德,此顿教也。
钝机须渐,利根须顿。
二详略者,说广文繁为详,粗举要径为略。
略如八字之音,详如七部之说。
三浅深者,谈极理为深,说近事为浅。
浅如丹符小术,深如空玄妙理。
四权实者,因修旧理为实,反常合道为权。
亦由缘有难易,易者示之以实,难者化之以权。
五废兴者,除彼邪法为废,隆此正教为兴。
兴如三天隆於盛汉,废如六天息於诸夏。
境智义第二十七
义曰:境智者,缘教之深名,心理之殊号,境称唯二义在两忘,智照有三言归四绝,此其致也。智慧者,标源摄流,知归不惑也。
释曰:境以境界为义,智以决了为义。
照有为智,识空为慧。
又境智体义者,境是顽法,智是四绝,知若四忘,则会真境。
今明智是境智,不可定知境为智境,当是顽法者。
若谓智定智,谓境定境,非真境顽,在智亦顽。
若知不智而智,不境而境,非真智在境,亦知道以无知之知,无所不知,斯则了於一切。
然则不境之境,境义在外,不智之智,智则在内。
内则一切智心,外则一切境法。
内外不二,境智无殊,不殊而殊,不二而二耳。
智慧凡有三章,谓本智、观智、生智也。
本智寂然不动,空有双观,权实并照,本智之中而有二用,照空为观智,照有为生智。
宋法师云:道智、实智、权智,是为三智。
道智者,即起本无,谓始自生成,次能化道。
实智者,即观身守一之智,谓道即无形,应便有体,则以观身为教,令存於神。
权智者,谓方便之力,徧於万境,广开法教,随病受药。
亦云义者,宜也,曲成物宜。
又三智义用者,一成我大哀者,观於众生,本皆非无非有,众生倒惑,起有无见,乖本逐末,沦於苦海,所可哀。
二所以化物者,众本若不是非无非有,圣则不化,以其本非有无,所以得化。
三说道正性者,以众生本性非是有无,毕竟清净,是真道性。
罢除偏执者,以凡滞有,圣人一性,说无以治有病,若玄悟者,即知有不有,无亦非无。
又三分身者,不二而二,故一身无量身,二而不二,故无量身一身也。
如是既知二不二,亦导自然,宜治此也。
四治常计者,物谓皆有本性,必应成道,执计我人,以为常实。
自然义第二十八
义曰:自然者,本无自性,既无自性,有何作者?作者既无,复有何法?此则无自无他,无物无我,岂得定执以为常计?绝待自然,宜治此也。
释曰:示因缘者,强名自然,假设为教。
故自是不自之自,然是不然之然;不然之然,无所不然;不自之自,无所不自。
无所不自,故他亦成自;无所不然,故他亦成然。
他既成然,亦是他然。
然则他之称然,亦是不然之然;然之称他,亦是不他之他。
不他之他,无所不他,故自亦成他;不然之然,亦无所不然,故自亦成然。
是则自之与他,俱有然义。
今但明自然者,以他语涉物义,成有待,自名当已,宜以语绝也。
故《本际经》云:是世间法及出世法,皆假施设,悉是因缘,开方便道,为化众生,强立名字耳。
道性义第二十九
义曰:道性者,理存真极,义实圆通,虽复冥寂一源,而亦备周万物,烦惑所覆,暂滞凡因,障累若消,还登圣果,此其致也。
《太玄经》云:言道性者,即真实空,非空不空,亦非不空,道性众生,皆与自然同也。
释曰:道以圆通为义,谓智照圆通;性以不改为名,谓必成圆果。
裴君道授竟,而谓之妙成,而谓之道用,而谓之性。
今言见者,取其观境之义;成者,证果显时;用者,在因隐日,以物资真性,其用乃成。
故在因时,目之为用,亦曰真性。
道名在果,即指圆极法身,性语在因,谓有得果之性。
此解虽强,亦未通理。
若道定在果,性定在因,则性非真道,真道非性,何谓众生有道性耶?今明若碍心解者,一解一病,正意道性、真性不有不无,何在不在。
《西升经》云:为正无处,此何所在。
又云:正自居之,复何不在?故无在而无所不在。
在因即因,在果即果。
在因即为因性,在果即为果性。
且寻道性正理二非有非无,何名何性。
既以不性为性,不名为名,亦不通言通,不别言别也。
论其别致,义类无边,收来而言,略开五种:一正中者,中是不偏之名,正是不邪之目,正道真性,不生不灭,非有非无,无名正中道。
二因缘性者,因是能生者,是由藉故,设境教为悟解之因缘,由此因缘生智成道。
三观照性者,因也,通名即有无二观,照派有无二境,因有入无,明照真境,发生妙观。
四智慧性者,即是极果,冥寂玄通,大智慧源。
五无为性者,即是智慧,断除因果二累,神无之无为也,又道也。
又道性体义者,显时说为道果,隐时名为道性。
道性以清虚自然为体。
一切含识,乃至畜生、果木、石者,皆有道性也。
究竟诸法正性,不有不无,不因不果,不色不心,无得无失。
能了此性,即成正道,自然真空,即是道性。
《升玄经》云:臣知道反俗,何以故?法性空故。
经云:贷气、禀气者,此明众生之本,本来清浄,颠倒妄起,因知有识神,一念神起,即滞染故欲。
凡业既弱,不能自生,须假应炁,贷生接引。
既生之后,方假研修,智慧若圆,即成至道。
譬犹竹笋未起之日,事在虚无,一念笋生,即带皮出生,力既弱不能自生,须假天雨,助令成笋。
及其作竹,渐渐除皮,皮尽竹成,无皮如本,竹成之日,不更生皮。
亦论智圆之时,不更起倒也。
《西升经》云:道非独在我,万物皆有之。
是据有知,不论异识也。
今未安此释。
若有知有性,无知无性,则应道在有知,不在无知。
若有知与无知,大道无不在,亦应有知与无知,理实皆有性。
若有知无知皆有性,亦应有识无识皆成道。
若有识与无识,遂有成道不成道,亦应有知与无知而得有性有无性也。
今意者,道性不色不心,而色而心。
而心故研习可成,而色故瓦砾皆在也。
道教义枢卷之八竟
道教义枢卷之九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福田义第三十 净土义第三十一 三世义第三十二 五浊义第三十三
福田义第三十 #
义曰:福田者,明因果之源,辩资酬之理,犹兹胜也,善芽从之以生,譬彼良田,福实因而遂长,此其致也。《灵宝经》云:道为无心宗,一切作福田。
释曰:福以富乐为义,谓富足,七珍乐具,亦以备足为义,谓乐具备足。
田以能生为义,谓能生善福,谓福善填满,谕如世之良田。
故《本际经》云:自庆身田,治法雨也。
三宝明体,即道经也。
道宝者,正取太上道君应身以为田体色身,亲受供养。
经宝者,若浅而论之,教是色声,非善恶性,其为田也,虽能发福,无有资生;深而论之,言教难思,皆是善用,其为田也,非直发福,亦是资生。
师宝者,三宝之中,正当田体。
何者?道虽尊贵,性一化主,又不恒见,无所资须,经法乃高,由人弘阐。
此之二宝,田义不彰,惟在师尊,於理独显。
何者?师宝之法,交有资须。
《本际经》云;通是师宝,为良福田,此其义也。
净土义第三十一
义曰:净土者,途开汲引,事假因缘,宝净业之有诚,妙心识之所托,此其致也。《灵宝经》云:天尊成就,五方净土,度一切人。
释曰:今辩净土之名,略为五句:一者土内纯是仙人,亦名仙人土,此如太清。
二者土内纯是真人,亦名真人土,此如上清。
三者土内纯是圣人,亦名圣人土,此如玉清。
四者天尊为化主,则名天尊土。
五者众生业感,亦名众生土,此则天尊众生,众生天尊,因缘净土,难可抑定,自在无方,不可思议。
又净土体义者,一往总论,即依正报为净土。
体依正报者,七宝庄严,八骞弥覆,白环生实,洞响灵音,金精玉池,宝台云观也。
明正报者,年修命远,玉貌金容,淳善所生,常报定命,运数限足,乃登神仙也。
即直心名。
《净土经》云:三业既净,则六根净,六根净已,则国土净也。
《藏天内景》又云:四方国土,同一日月运行,此即以存旦夕。
《太平经》云:上天度世者,以万岁为一日,其次千岁为一日,其次百岁为一日,其次乃至十日为一日也。
三世义第三十二
义曰:三世者,义有去来,名兴代谢,若虚忘遣有,便超有欲之体,了知无方,即践无为之境,此其致也。
释曰:一、过去者,过之言度,去之言往,谓已往已度也。
二、见在者,见之言显,在之言存,谓显在於今也。
三、未来者,未言未萌,来言将兆也。
通言世者,以代谢为义,有为之法,代故以新也。
亦名三有,过去曾有,见在今有,未来当有。
《洞真经》云:曾有众生,发心誓愿;今有学者,皆入法门;当有应缘,生善家者。
通言有者,经今灭已,谓为曾有;即时住相,谓为今有;灭复应生,故言当有。
一法论三世者,法若未起为未来,此法始生为见在,此法今灭为过去。
又云:初念已灭为过去,后念未起为未来,中念已生为见在。
皆是有为无常,变化迁灭也。
通论终是生、住、灭之三时,迁动成三世也。
五浊义第三十三
义曰:五浊者,时代下衰,众生多恼,亦浇浮之事,明尘累之由,欲令出三界之樊笼,入一源之妙域,此其致也。
释曰:一、烦恼浊者,谓是通欲,恼累行人,故名为恼。
二、见浊者,谓是别欲,分别取着,故名为见。
三、命浊者,语其短促,色心连持,故名为命。
四、生死浊者,谓是众生,生处非一,故名众生,生必灭坏。
五、时运浊者,明末世浇漓,三灾所起,劫命使然,故名时运。
经云:怜愍将来,劫运多恼,水火兵灾,种种疾病。
又五浊体义者,恼见二浊,以心为体;命与生,色心为体;时运一浊,以假实法总为体。
本周体,明时乱,体无时故也。
所以离欲为二者,明欲有通别,所以为二。
命与众生,同是假名,而分假为两者,正为凡夫欣生爱命,故为二种生,是曰成命,谓相续也。
然五浊之中,有差有甚,何者?前二则甚,浊本故也,后三则差,亦通五浊。
如净土中,亦说迁变生死,亦说常命,亦说有时也。
若言圣应五浊,故不论耳。
又三灾义者,兵、病、水火也。
《本际经》云:兵戈、水火、毒疫灾害,若阳九百六小劫之会,有此三灾。
又云:以刀兵为劫,以大病为劫,以水火为劫,此则三灾所起,三小劫末也。
又云:一小劫末,具此三灾。
经戒云:水火之灾者,此兵病万姓,水火荡汰。
然阳九百六,又有大小。
陆先生云:四百五十六岁为阳九,而十阳九四千五百六十岁为一元,有此三灾也;三百六十岁为百六,亦有此灾,此小阳九百六也。
若四万五千六百岁为阳九元,三千六百岁为百六周,此大阳九百六也。
《天地运度经》云;三千三百年为小阳九、小百六,九万九千九百年为大阳九、大百六。
天厄谓之阳九,地厄谓之百六也。
道教义枢卷之九竟
道教义枢卷之十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动寂义第三十四 感应义第三十五 有无义第三十六 假实义第三十七
动寂义第三十四
义曰:动寂者,道应万方,神凝一理,名生於本迹,事出乎假真,爰开动寂之谈,方申体用之义,此其致也。
释曰:动以应动为义,故无所不动;寂以本寂为义,故无所不寂。
无所不寂,寂复寂动;无所不动,动复动寂。
由此而言,义通四句。
一、动寂句者,即含两义:一者由迹显本,本之言寂,即是动寂。
二者摄迹归本,亦名动寂。
经云:今当反神,还乎无为湛寂,常恒不动之处。
二、寂动句者,亦含二义:一者由本乘迹之言,动即是寂动。
二者从本起迹,亦名寂动。
三、动动句者,即是动而又动,从迹起迹,分身化身,即是其义。
四、寂寂句者,即是寂而又寂,非迹本寂,寂至无宗。
又动寂体用者,旧云四绝忘理,众生迷之,故入生死,圣人体之,故与冥一。
所冥之理既寂,能冥之智亦寂也。
但初发道意,誓度众生,不负宿心,所以化行。
行之为用,要在形声,故应入生死,形极物声。
本无形声,所以为寂;迹有形声,所以为动。
至论尚自无动无寂,岂得有形有声?既以无动无寂而分动寂,亦以无体无用而开体用。
故以不寂之寂为体,不动之动为用。
若言体用并为用,非体非用,始为体者,亦动寂并为动,非动非寂,始为寂耳。
徐法师云:动之与寂,具有六义:一寂然不动,二动而不寂,三即寂即动,四即动即寂,五寂而能动,六动而能寂。
理妙难求,请为之谕。
寂而不动,若嵩山盘峙,不改於地,北辰敻极,自处乎天。
动而不寂,天行西转,健而不息,水流东趋,逝而莫止。
即寂即动者,若临水看月,光逐波摇,骛回观岳,山从眼转。
即动即寂者,若乾行不息,毕昴常如其度,后流未已,淮海无逭其源。
寂而能动者,如悬石比竹,直置寂然,吹击成音,乃为生动。
动而能寂者,如吹息韵停,乐止音谢也。
今谓若虚坏假设,其义可安,若执滞定言,未为通理也。
感应义第三十五
义曰:感应者,出彼机缘,起乎凡圣,善恶之理,既若形声,羽果不差,还如影响,此其致也。
《洞神经》云:明智圣师,显文以赴机用,用以应感,感以文通,通则成圣也。
释曰;感是动求为称,应是赴与为名。
又云:感者,凡情发动之称;应者,圣道赴接之名。
又感应体义者,旧义有六感六应。
六感者,一正感,二附感,三普感,四偏感,五显感,六隐感。
正感者,动求之理,正由乎心。
附感者,土木无知,不能致形生,用显必附有知。
普感者,劫初既淳,同感太平之主。
《真文序》云:建国祚以应图书,导五气以育万民,此普感也。
偏感者,时稍浇漓,人不淳善,如关尹独感周年,葛玄独应昊世,此偏感也。
显感者,四海同闻,万民咸睹,如汉文之招河上,轩辕之会鼎湖,此显感也。
隐感者,或独处幽岩,如杨羲入汉乍,单居靖室,若许掾凌霄,此隐感也。
六应者,一炁应,二形应,三文应,四圣应,五贤应,六袭应。
气应者,元气布化,开生万物。
形应者,上古之日,下知之时,未用文字,以形率物。
文应者,物情稍浇,化须言教。
徐法师云:飞玄之炁,结空成文。
圣应者,众生转浇,须圣出世,为其作栋宇,垂衣裳,令其了识理源,正名百物。
贤应者,圣人既作於前,贤人理述於后。
袭应者,袭,传袭也,贤圣潜辉,凡夫传述,虽曰两愚,亦开缘会,此言为袭应也。
又无情有情感应有四句:一者有情感无情,二者无情感有情,三者无情感无情,四者有情感有情。
有情感无情者,如哭笋抽茎,射石饮羽。
无情感有情者,如福地招贤,名山集圣。
无情感无情者,如铜山既崩,雄锺便响。
有情感有情者,此义可知也。
有无义第三十六
义曰:有无者,起乎言教,由彼色空,若体无物而非无,则生成乎正观,知有身而非有,则超出於迷途,此其致也。
有无二名,生於伪物。
《金液经》云:有有则甚惑,乐无亦未达,达观兼忘,同归於玄。
既曰兼忘,又忘其所忘,知泯於有无,神凝於重玄,穷理尽性者之所体也。
释曰:有以体碍为义,无以空豁为义,此就粗为释。
若妙无者,非体非碍,能体能碍,不豁不空,能空能豁。
今为四句通释:一者有有名,无无名,名本召体,有体可召,所以有名,无体可召,所以无名。
二者无有名,有无名,有是假伪,未足可名,无是真实,始是可名。
故《本际经》云:无无曰道。
三者具如孟法师释,亦是有无之名,相待故有。
四者体了有无,毕竟清静,俱不思议,故并无名,近顺物情,如第三句也。
又有无体用者,孟法师云:金刚火热,水湿风轻,若此之徒,以为有体,无为豁然,体不可立,借理显相,以寂然无形为体。
玄靖法师释云:有法有用,有体有名,无法无用,无体无名。
又云:无无体用,宜应无名,为说教法,假立称谓。
体用自有,不可假设,名乃外来,故可假立,所以既往之法,体用斯尽,犹在其名,流传远世。
徐法师云:有法有名,有体有用,无法无名,无用无体。
今难此解,用附体立,既其无体,何得有用?如诸有相碍,不得行用、凭无得用,用属於有,岂关於无?又有无义例者,玄靖法师云:有劣无胜。
何者?有碍无通,有是无常,无是常也。
今明有无二法,互相有通碍,亦互有优劣。
无是碍者,如断桥木#1通,是无为碍。
有是通者,如桥合得通,是有为通。
有为胜者,则有治断之能,无为胜者,则有治常之用。
是则有无之义,通碍不恒,无有之说,胜劣非定。
通不通既尔,常无常亦然。
《西升经》云:有常可使无,无常可使有,是知有之与无,常与无常,亦不可定。
但通义逐随,缘人去取,原其实致,究竟皆空。
故以有无为假,非有非无为真。
《升玄经》云:有无二名,生於伪物。
又云:真性常一,未始暂有,未始暂无。
真既非有,亦非非有;真既非无,亦非非无也。
《西升经》云:道非独在我,万物皆有之。
老子经教云:道无不在,有即妙有,无即妙无,以此为论,岂离有无,别复有道。
故深论有无,义可摄尽,但知诸法,非直无边,亦自本无所有,何摄何尽?今言摄者,以无摄为摄,无所不摄,以无尽为尽,故无所不尽也。
假实义第三十七
义曰:假实者,明庶物之真伪,辩群品之合离,若知待有,名无则达,人我皆净,能明因实成假,则了色性本空,此其致也。
经云:四大暂相寓,五物权时假。
又假实义例者,万法之本,由乎阴阳二气,构於二气,共成五尘,五尘成四大五常,四大五常共成五根九窍也。
且法本资於二炁为实,乃以五尘为实者,但二气渺漫,未有定形,不为成假之实。
然阳是生气,阴是杀气,生杀之义,可为续假之实。
但能生万物,即是阳气,能杀万物,即是阴气。
万物莫不生灭,故皆禀阴阳之气,阴阳是气法,还能生灭。
万炁既非心法,不能生灭於心,此言二气能生灭者,非是任运而经前后,乃是别能生杀於彼阴阳,是能生灭万物,是所生灭。
心既不为阴阳所生,而亦生灭者,正是性不能住,任经前后,是理无常也。
玄靖法师以五尘之法谓为五气,而五气之中复有三种:一者单气,二者共气,三者亦单亦共。
尘有七,一光,二暗,三影,四响,五单臭,六单味,七单体。
此七种还是前之三种,而并单在一处,不与诸尘共,无相结构,故是单法。
共尘有五,即五色香等也。
此五不生则已,生则共处,构成诸法,虽复共在一处,而体性殊隔,故为实也。
单尘无所与共,为实炳然。
至於共尘,生则同处,安知其体不混而为一耶?若其混一,便色中即有味,臭中即有声,非谓性别。
今明以单尘往验,知其性隔,犹如柱影,秪由色尘。
若色中有味,则影可常,而影唯是色,故色中无味。
乃至余尘例皆如此,直是杂乱共居,不得混为一也。
而不见间隙者,犹如善合木人,胶着无隙也。
亦单亦共者,即是风大。
以风之为性,或单在虚空,不构诸法,如外间飘疾之风;或与群有和合成体,如众生喘息之风。
虽复或单或共,而体性唯一,唯是一物,故是实法。
今寻风大,秪是触尘,以其唯是身根所知,非鼻眼所得耳。
能听风者,盖是系物生声,非风自响。
其目见黑风者,亦是风吹黑色,故入眼根。
直置风大,非关声色,而庄云大块为风,似应有色。
今明直是风气,非有青黄之色也。
故郭云大块者,无物也。
既触尘秪应属触,而别说风为大者,但独五单尘,用多劣弱,唯此风飙,其功甚大,用异诸尘,故别为大也。
又解心法,凡有两种:一不形心,二依形心。
不形心者,是大道智照,升入无形,若然独立,此照不与诸法共处。
不名别者,以其能忘彼此,遣乎通别故也。
今明一往对着色人,说於此义。
然夫大道,非色非心,能色能心,无乎不在。
依形心者,复有二种:一者依别心,即是五情,依五根别形而生故也。
二者依总形心,即是心情,以其未能无待,托总七尺宅中故也。
虽依总形,有善恶诸用,而不可离别,非异法成,故称为实。
四念相连,此为续假也。
道教义枢卷之十竟
#1木:当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