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数钩深图

易数钩隐图 #

  经名:易数钧隐图。原题三衢刘牧撰三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真部灵图类。校版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经部易类(简称四库本)。

  目录

  序

  卷上

  易数钩隐图目录

  太极第一 #

  太极生两仪第二

  天五第三 #

  天地数十有五第四

  天一下生地六第五

  地二上生天七第六

  天三左生地八第七

  地四右生天九第八

  两仪生四象第九

  四象生八卦第十

  二仪得十成变化第十一

  天数第十二 #

  地数第十三 #

  天地之数第十四

  大衍之数第十五

  其用四十有九第十六

  论上

  论下

  少阳第十七 #

  少阴第十八 #

  老阳第十九 #

  老阴第二十 #

  七八九六合数第二十一

  乾画三位第二十二

  坤画三位第二十三

  阳中阴第二十四

  阴中阳第二十五

  乾独阳第二十六

  坤独阴第二十七

  离为火第二十八

  坎为水第二十九

  震为木第三十 #

  兑为金第三十一

  天五合地十为土第三十二

  人禀五行第三十三

  卷中

  乾坤生六子第三十四

  乾下交坤第三十五

  坤上交乾第三十六

  震为长男第三十七

  巽为长女第三十八

  坎为中男第三十九

  离为中女第四十

  艮为少男第四十一

  兑为少女第四十二

  坎生复卦第四十三

  离生娠卦第四十四

  三才第四十五 #

  七日来复第四十六

  论上

  论中

  论下

  临卦八月第四十七逛卦第四十八

  卷下

  河图第四十九 #

  河图天地数第五十

  河图四象第五十一

  河图八卦第五十二

  洛书五行生数第五十三

  洛书五行成数第五十四

  十日生五行并相生第五十五

  龙图龟书论上 #

  龙图龟书论下 #

  易数钩隐图序 #

  三衢刘牧撰

  夫《易》者,阴阳气交之谓也。

若夫阴阳未交,则四象未立;八卦未分,则万物安从而生哉?是故两仪变易而生四象,四象变易而生八卦、重卦六十四卦,于是乎天下之能事毕矣。

夫卦者,圣人设之观于象也。

象者,形上之应。

原其本,则形由象生,象由数设;舍其数,则无以见四象所由之宗矣。

是故仲尼之赞《易》也,必举天地之极数,以明成变化而行鬼神之道。

则知《易》之为书,必极数以知其本也。

详夫注疏之家,至于分经析义,妙尽精研,及乎解释天地错综之数,则语惟简略,与《击辞》不偶,所以学者难晓其义也。

今采摭天地奇偶之数,自太极生两仪而下,至于《复》卦,凡五十五位,点之成图。

于逐图下,各释其义,庶览之者易晓耳。

夫《易》道渊邈,虽往哲难窥于至迹。

牧也,蕞生祖述,诚魄其狂简,然则象有定位,变有定数,不能妄为之穿凿耳。

博雅君子,试为详焉。

  易数钩隐图卷上

  太极第一 #

  太极无数与象。今以二仪之气,混而为一以画之,盖欲明二仪所从而生也。

  太极生两仪第二

  《经》日:《易》有太极,是生两仪。

太极者,一气也。

天地未分之前,元气.混而为一,一气所判,是日两仪。

《易》不云乎天地,而云两仪者,何也?盖以两仪则二气始分,天地则形象斯着;以其始分两体之仪,故谓之两仪也。

何以明其然?略试论之:夫气之上者轻清,气之下者重浊。

轻清而圆者,天之象也。

重浊而方者,地之象也。

兹乃上下未交之时,但分其仪象耳。

若二气交,则天一下而生水,地二上而生火,此则形之始也。

五行既备,而生动植焉,所谓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也。

则知两仪乃天地之象,天地乃两仪之体尔。

今画天左旋者,取天一、天三之位也。

画地右动者,取地二、地四之位也。

分而各其处者,盖明上下未交之象也。

  天五第三 #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此四象生数也。

至于天五,则居中而主乎变化,不知何物也,强名日中和之气,不知所以然而然也。

交接乎天地之气,成就乎五行之质,弥纶错综,无所不周。

三才之道既备,退藏于密,寂然无事,兹所谓阴阳不测之谓神者也。

《经》虽云四象生八卦,然须三、五之变易,备七、八、九、六之成数,而后能生八卦,而定位矣。

  天地数十有五第四

  或问日:天地之数,何以由天五而生变化?答日:天地之生数足,所以生变化也。

天地之数十有五,自天一至天五,凡十五数也。

天一、天三、天五成九,此阳之数也,故《乾》元用九。

地一不地四成六,此阴之数也,故《坤》元用六。

兼五行之成数四十,合而为五十有五,备天地之极数也,所以能成变化而行鬼神。

  天一下生地六第五

  地二上生天七第六

  天三左生地八第七

  地四右生天九第八

  《经》曰:参伍以变,错综其数。

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

义日:参,合也;伍,为偶配也,为天五合配天一,下生地六之类是也。

以通其变化,交错而成四象、八卦之数也。

成天地之文者,为阴阳交而着其文理也。

极其数者,为极天地之数也。

天地之极数,五十有五之谓也。

遂定天地之象者,天地之数既设,则象从而定也。

  两仪生四象第九

  《经》曰:两仪生四象。

孔氏《疏》谓:金、木、水、火禀天地而有,故云两仪生四象。

土则分王四季,又地中之别惟云四象也。

且金、木、水、火有形之物,安得为象哉?孔氏失之远矣。

又云:《易》有四象,所以示者。

庄氏云:四象谓六十四卦之中有实象,有假象,有义象,有用象也。

今于释卦之处已破之矣。

何氏谓:天生神物,圣人则之,一也;天地变化,圣人效之,二也;天垂象,见吉凶,三也;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四也。

今谓此四事,圣人《易》外别有其功,非专《易》内之物。

称《易》有四象,且又云:《易》有四象,所以示也;击辞焉,所以告也。

然则象与辞,相对之物。

辞既爻卦之下辞,象谓爻卦之象也。

上两仪生四象,七、八、九、六之谓也。

诸儒有谓七、八、九、六,今则从以为义也。

且疏家以七、八、九、六之四象,为所以示之四象,则驳杂之甚也。

何哉?夫七、八、九、六,乃少阴、少阳、老阴、老阳之位,生八卦之四象,非《易》之所以示四象也。

略试论之:且夫四象者,其义有二..一者谓两仪所生之四象,二者谓《易》有四象,所以示之四象,若天一、地一不天三、地四所以兼天五之变化,上下交易,四象备其成数,而后能生八卦矣。

于是乎,坎、离、震、兑居四象之正位。

不云五象者,以五无定位,举其四则五可知矣。

夫五上驾天一,而下生地六;下驾地二,而上生天七;右驾天三,而左生地八;左驾地四,而右生天九,此河图四十有五之数耳。

斯则二仪所生之四象,所谓《易》有四象,所以示者。

若《系辞》云吉凶者,失得之象,一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二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三也;刚柔者,昼夜之象,四也。

且孔氏《疏》云:象之与辞,相对之物。

辞既爻卦之下辞,象谓爻卦之象也。

又上句云:《易》有四象,所以示也。

下句云:击辞焉,所以告也。

详其吉凶、悔吝、变化、刚柔四者之象,既《击辞》所陈,则与爻卦正协其义也。

而又孔氏复引二仪所生之四象,举七、八、九、六之数,则其义非也,不亦失之甚乎?

  四象生八卦第十

  五行成数者,水数六,金数九,火数七,木数八也。

水居坎而生乾,金居兑而生坤,火居离而生巽,木居震而生艮。

巳居四正而生乾、坤、艮、巽,共成八卦也。

  二仪得十成变化第十一

  此乃五行生成数,本属洛书,此画之者欲备天地五十五数也。

  天数第十二 #

  地数第十三 #

  天地之数第十四

  内十五,天地之用,九六之数也。兼五行之数四十,合而为五十有五,备天地之数也。

  大衍之数第十五

  《经》曰: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又日:大衍之数五十,则臧天地之数五也。

韩氏日: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则不言臧五之数。

所以孔氏《疏》以为五十有五,乃天地阴阳奇偶之数,非是#1文演天地之策也。

且诸儒分大衍之数,分而为二之义中,则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之用,末则陈四营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之理。

此岂可同乎本末,而异其中之数也?瓦乎蝶曹之数以象天地,岂可舍其数而求其象乎?斯亦疏家之失,不求天五退藏于密之义也。

且夫五十有五,天地之极数也。

大衍之数,天地之用数也。

盖由天五不用,所以大衍之数少天地之数五也。

或曰:天五不用,何以明其不用之由?答日:天五不用,非不用也,是用四象者也。

且天一、地二、天三、地四,此四象生数也,天五所以斡四象生数而成七、九、六、八之四象,是四象之中皆有五也。

则知五能包四象,四象皆五之用也。

举其四,则五在其中矣。

故《易》但言四象,以示不言五象也。

今搽蓄之义,以筮而尚占者也,以象天地之用数,所以大衍之数臧天地之数五也。

  其用四十有九第十六

  论上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韩氏注日:衍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

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

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

四十有九,数之极也。

夫元不可以元明,必因于有,固尝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孔氏《疏》:京房云: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

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黑将欲以虚求实,故用四十九焉。

马季长云:《易》有太极,谓北辰。

北辰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黑。

北辰居位不动,其余四十九运而用之也。

荀爽云: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五十。

初九潜龙勿用,故用四十九也。

郑康成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以五行黑通于万物,故臧五;大衍又臧一,故用四十九。

姚信#2、董遇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画#3之数,故臧而用四十九也。

顾惧云:立此五十数以数神,神虽非数,因子而显,故虚其一数,以明不可言之义也。

今详诸家所释,义有多端,虽各执其说,而理则未允。

敢试论之:韩氏《注》以虚一为太极,则未详其所出之宗也。

何者?夫太极生两仪,两仪既分,天始生一,肇其有数也。

而后生四象五行之数,合而为五十有五,此乃天地之极数也。

今若以太极为虚一之数,则是大衍当用五十有四也。

不然,则余五之数,元所设耳。

况乎大衍衍天地之数也,则明乎后天地之数矣。

大衍既后天地之数,则太极不可配,虚其一之位也明矣。

又元不可以元明,必因于有,是则以太极为元之称。

且太极者,元黑混而为一之时也。

其黑已兆,非元之谓,则韩氏之《注》,义亦迂矣。

或曰:韩氏之《注》,承辅嗣之旨。

且辅嗣之《注》,独冠古今,斐然议之,元乃不.可乎?答曰:此必韩氏之寓言,非辅嗣之意也。

且若愚以胸臆论之,是谓狂简。

今质以圣人辞,且《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易》既言有,则非元之谓也。

不其然乎?至于京、荀、马、郑众贤之论,皆采摭天地名数,强配其义#4。

□□□且若以天地之名数,强加配偶,则靡所不可#5。

□然而天地之数,生成相因,理如贯珠,不可骈赘而设也。

虽能强立其义,推而究之,则于所由之宗不会矣。

试论于末篇。

  论下

  天地之数十有五,居其内而外斡;五行之数四十也,今止用其四十九者,何也?盖由天五为变化之始,散在五行之位,故中元定象。

又天一居尊而不动,以用天德也.。

天德,九也。

天一者,象之始也,有生之宗也,为造化之主,故居尊而不动也。

惟天三、地二、地四之数,合而成九阳之数也。

天三则乾之三画,地二、地四则坤之六画也。

地道元成而代有终,阳得兼阴之义也。

故乾之三兼坤之六,成阳之九,斡运五行成数,而通变化也,所以搽曹之义以象其数也。

或问日:《易》云《坤》元用六,今则乾三兼之,是坤之六元用乎?答日:非也,在其中矣。

此盖《易》举其多数而言之也。

数六是少数,举其多则少可知矣。

是知阳进而《乾》元用九,阳退则《坤》元用六也。

亦.由当期之日,惟合老阴、老阳之数,其少阴、少阳之数,则在其中。

举多兼少,《易》义皆然矣。

  少阳第十七 #

  少阴第十八 #

  老阳第十九 #

  老阴第二十 #

  七八九六合数第二十一

  且夫七、八、九、六之数,以四位合而数之,故老阳四九则三十六也,少阳四七则二十八也,老阴四六则二十四也,少阴四八则三十二也。

  乾画三位第二十二

  坤画三位第二十三

  乾画,奇也。坤画,偶也。且乾、坤之位分,则奇偶之位#6列,则#7阴阳之位序矣。

  阳中阴第二十四

  阴中阳第二十五

  乾独阳第二十六

  坤独阴第二十七

  《经》日一阴一阳之谓道。

韩氏《注》云:道者,元之称,元不通也,元不由也。

况之日道,寂然元体,不可为象,必有之用极,而元之功显,故至于神元方,而《易》元体,而道可见矣。

故穷变以尽神,因神而明道,阴阳虽殊,元一以待之。

在阴为元阴,阴以之生,在阳为元阳,阳以之成,故日一阴一阳也。

又孔氏云一谓元阴元阳,乃谓之道也。

观其注疏之家,祖述元以为义,不释其道之妙用也。

且道元形,亦必陈乎宗旨。

《易》称一阴一阳之谓道,必垂一阴一阳之义耳。

略试论之:且夫一阴一阳者,独阴、独阳之谓也。

独阴、独阳且不能生物,必俟一阴一阳合,然后运其妙用,而成变化;四象因之而有,万物由之而生,故日元不由之谓道也。

若夫独阴、独阳者,天地所禀。

天独阳,地独阴。

至于五行之物,则各含一阴一阳之黑而生也。

所以天一与地六合而生水,地二与天七合而生火,天三与地八合而生木,地四与天九合而生金,天五与地十合而生土,此则五行之质,各禀一阴一阳之黑耳。

至于动物、植物,又合五行之黑而生也。

今欲明其义,故先布天地独阴、独阳之体,次列五行含二黑之象,末陈人禀五行之质也。

  离为火二十八 #

  坎为水第二十九

  震为木第三十 #

  兑为金第三十一

  天五合地十为土第三十二

  土,元象也,分王四季。

地,则积阴之黑;黑禀独阴,不能生物也。

暨天五与地十合而生土,成其形质,附地而载,是为五行之一也。

故《疏》云:土者,是地中之别耳。

所以地则称乎独阴,土则禀乎二黑也。

  人禀五行第三十三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

然则三才之道,上、中、下之位;三才之用舍五行,则斯须元以济矣。

至于人之生也,外济五行之利,内具五行之性。

五行者,木、火、土、金、水也。

木性仁,火性礼,土性信,金性义,水性智,是故圆首方足,最灵于天地之问者,蕴是性也。

人虽至愚,其于外也;日知由五行之用,其于丙也。

或蒙其性而不循五常之教者,可不哀哉?。

  易数钧隐图卷上

  #1此处底本空一格,四库本元之。疑是底本脱『羲』字。

  #2『信〕,原脱,据四库本补。此处底本留有一空格。

  #3画J,原脱,据四库本补。此处底本留有一空格。

  #4『其义J,底本在此之后缺若干字,四库本亦是,并注有『阙」字。

  #5『不可J,底本在此之后有缺文,四库本注有〔阙』字。

  #6『位h原缺,四库本亦是,此据上下文义例补之。

  #7『则],四库本无之,而于此处加注『阙』字,以示原文有脱漏。

  易数钩隐图卷中

  乾坤生六子第三十四

  乾下交坤第三十五

  乾,天也,故称乎父,下济而光明

  坤上交乾第三十六

  坤,地也,故称乎母,卑而上行焉。

  震为长男第三十七

  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

  巽为长女第三十八

  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

  坎为中男第三十九

  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

  离为中女第四十

  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

  艮为少男第四十一

  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

  兑为少女第四十二

  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已上更布自然之象者,盖欲明上下自然交易相生之理,成八卦变化之义也。

  坎生复卦第四十三

  离生垢卦第四十四

  夫《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则知太极乃两仪之始,八卦则重卦之始也。

重卦之首以《复》卦,何谓也?阳黑之始也。

略试论之:且夫四正之卦,所以分四时十二月之位,兼乾、坤、艮、震者,所以通其变化;因而重之,所以效其变化之用也。

观其变化之道,义有所宗,故其《复》卦生于坎中,动于震上,交于坤,变二震、二兑、二乾而终。

自《复》至《乾》之六月,斯则阳爻上生之义也。

《娠》卦生于离中,消于巽下,交于乾,变二巽、二艮、二坤而终。

自《娠》至于《坤》之六月,斯则阴爻下生之义也。

自《复》至《坤》,凡十二卦,主十二月。

卦主十二月,中分二十四黑二,爻分七十二候,以周其日月。

之数。

是故离、坎分天地,子午以束.为阳,子午以西为阴。

若夫更错以他卦之象,则总三百八十四爻,所以极三才之道。

或问曰:合数图以正之,卦之与爻分四时十二月之位,又兼乾、坤、

  艮、巽之卦通其变。

且《复》卦生坎中,动于震,交于坤。

《易》日:地中有雷,复。

正协其义也。

若《娠》卦则生于离之中,消于巽,交于乾。

《易》日:天下有风,娠。

且巽非四正之卦也,则与《复》卦不同其义。

今卦体则是巽承于乾,而变易其位从兑者,何谓也?答曰:斯则取《归妹》之象。

《易》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

天地不交,则万物不兴。

归妹者,人之终始也。

所以资长男交少女之义,交少女而长女主其卦者,明其妹系于姊嫁,而妹非正也,所谓侄娣之义也。

若以长男交长女,虽曰夫妇常久之道,然未尽广延之理也;则知能终其始者,必归妹也,故《易》称天地之大义。

是以卦之变易,必从《归妹》,妹非正室,必以姊主其卦也。

是以其体则取兑合震,其名则以巽承乾也。

变易之义,其在兹乎?

  三才第四十五 #

  原缺前贤释三才之义,皆以设刚柔两画,以布二黑,布以三位,而象三才。

谓圣人率意以画之矣。

斯亦不详《系辞》之义也。

夫卦者,天垂自然之象也。

圣人始得之于河图、洛书,遂观天地奇偶之欤,从而画之,是成八卦,则非率意以画其数也。

略试论之:夫三画所以成卦者,取天地自然奇偶之数也。

乾之三画而分三位者,为天之奇数三,故画三位也。

地之偶数三,亦画三位也。

余六卦者,皆乾、坤之子,其体则一,故亦三位之设耳。

且夫天独阳也,地独阴也。

在独阳、独阴,则不能生物。

暨天地之黑、五行之数定,始能生乎动植,故《经》日: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岂一黑之中,有蕴三才之道邪?所谓兼三才而两之,盖圣人重卦之义也,非八纯卦之谓也。

三才,则天、地、人之谓也;两之,则重之谓也。

上二画为天,中二画为人,下二画为地;以人合天地之黑生,故分天地之黑而居中也。

所以九二称在田,明地道也;九五称飞龙在天,明天道也。

斯则其理坦然而明白矣。

如日不然,敢质之于《系辞》,日: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

又曰: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

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

又日:昔者圣人之作《易》,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日阴与阳,立地之道日柔与刚,立人之道日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

斯则皆云六画包三才之义,则无三画报三才之说,不其然乎?若夫六爻皆有人事者,为人伦则天法地之象,故初上皆包人事之义耳。

  七日来复第四十六论凡三篇

  论上《正义》曰:阳黑始《剥》尽,谓阳黑始于《剥》尽之后,至阳黑来《复》时,凡七日也。

其释注分明。

如褚氏、庄氏并云:五月一阴生,至十一月一阳生,凡七月。

而云七日不云月者,欲见

  阳长须速,故变月而言日也。

一今瀚嗣云:《剥》尽。

至来《复》,是从《剥》尽至来《复》时经七月也。

若从五月言'之恤何得云始尽也?又《临》卦亦是阳长言八月,今《复》卦亦是阳长,何独变月而称日?观《注》之意,必为不然#3,亦甩《易纬》六日`七分之义,同郑康成之说,但于文省略,不复具言。

按《易纬稽览图》云:卦黑起于艮、巽、离、坎、震、兑,各主一方;其六十卦,卦有三百六十爻,日凡主三百六十日,余有五日四分日之一,每日分为八十分,五日分为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又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

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各得七分是每卦得六日七分也。

《剥》卦阳黑之尽,在九月之末,十月当纯《坤》用事,《坤》卦在六日七分之前,从《剥》尽至肠黑来《复》、隔《坤》之一卦六日七分。

举成数言之,故辅嗣言:凡七日也。

且今七日来《复》之义,详夫孔氏之《疏》,虽得之于前,而又失之于后也。

何哉.?且《易》云七日来《复》,辅嗣之《注》又言七日,虽则引《经》、《注》破褚氏、庄氏之误,于义为得。

末又引《易纬》一郑氏六日七分,则其理文背《经》、《注》之义。

且《易纬》、郑氏言每卦得六日七分,财未详六日七分能终一卦之义。

'略试论之:且坎、离、震、兑四正之卦也,存四位,生乾、坤、艮、巽之卦,每位统一时,每爻主一月,此则四纯之卦也。

又若重卦自《复》至《乾》六爻,而经六月也;自《娠》至《坤》亦六爻,而经六月也,则一爻而主一月也照昭矣。

而云六日七分为义,则作《疏》者不思之甚也。

且夫七日来《复》者,十月之末,坤卦既终,阴已退,阳黑复生也。

为天有十日,阳上生也。

至七为少阳,阴阳交易而生,当阳复来之时,为老阴#4。

  待经阴之数尽,至七日少阳#5。

  七日来复#6,则合《经》、《注》之义也O

  论中

  《系辞》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此乃五行生成之数也。

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此其生数也。

如此,则阳无匹,阴无偶,故地六成水,天七成火,地八成木,天九成金,地十成土。

于是阴阳各有匹偶,而物得成矣。

.故谓之成数也。

又曰: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谓此也。

又数之所起,起于阴阳;阴阳往来,在于日道。

十一月冬至,以及夏至,当为阳来。

正月为春,木位也,日南极,阳来而阴往。

冬,水位也,当以一阳生为水数。

五月夏至,日北极,阴进而阳退。

夏,火位也,当以一阴生为火数。

但阴不名奇数,必六月二阴生为火数也。

是故《易》称《乾》贞于十一月,《坤》贞于六月,来而皆左行。

由此冬至以及夏至,当为阳来也。

正月为春,木位也,,三阳已生、故三为木数。

夏至以及于冬至为阴进。

八月为秋,金位也;四阴以生,故四为金数。

三月春之季,土位五阴#7以生,故五为土数。

此其#8口口口也。

又万物之本有生于元,着生于微。

万物成形,必以

  微、着为渐;五行先后,亦以微、着为次。

五行之体,水最微,为一;火渐着,为二;木形实,为三;金体固,为四;土质大,为五,亦是次序之宜矣。

刘氏与顾氏皆以为水、火、木、金得土数而成,故水数成六,火数成七,木数成八,金数成九,土数成十,义亦然也。

今详众贤之论,以天一至天五为五行之生数,则不释所以能生之之义也;以地六至地十为五行之成数,则不释所以能成之之义也,故学者莫洞其旨。

盖由象与形,不析有元之义也;道与器,未分上下之理也。

略试论之:《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则地六而上谓之道,地六而下谓之器也。

谓天一、地一不天三、地四,止有四象,未着乎形体,故日形而上者谓之道也。

天五运乎变化,上驾天一,下生地六,水之数也;下驾地二,上生天七,火之数也;右驾天三,左生地八,木之数也;左驾地四,右生天九,金之数也;地十应五而居中,土之数也。

此则已着乎形数,故日形而下者之谓器。

所谓象之与形者,《易》云:见乃谓之象,河图所以示其象也。

形乃谓之器,洛书所以陈其形也。

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故日:河以通乾出天,洛以流坤吐地。

《易》者,报道与器,所以圣人兼之而作《易》。

《经》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斯之谓矣。

且夫河图之数,惟四十有五,盖不显#9土数也。

不显土数者,以河图陈八卦之象,若其土数,则入乎形数矣。

是兼其用而不显其成数也。

洛书则五十五数,所以成变化而着形器者也。

故河图陈四象而不言五行,洛书演五行而不述四象,然则四象亦金、木、水、火之成数也。

在河图,则老阳、老阴、少阳、少阴之数是也;在洛书,则金、木、水、火之数也。

所以异者,由四象附土数而成质,故四象异于五行矣。

然而皆从天五而变化也。

至于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焉者,此备陈五行相生之数耳。

且五行虽有成数,未各相合,则亦未有所从而生矣。

故天一与地六合而生水,地二与天七合而生火,天三与地八合而生木,地四与天九合而生金,天五与地十合而生土。

伏牺而下,但乘其数,至黄帝始名,原缺乙丙丁也。

今众贤以一阳生为水数,二阴生为火数,三阳生为木数,四阴生为金数,五阳生为土数,原缺□说强配之也,则非天地自然之数也。

至于以微、着为渐者,亦非通论,何哉?且以坚固言之,则土不当后于金也;以广大言之,则火不当后于水也;盖五行之质,各禀自然,偶合而生,相因于数;微、着之论,实非《经》旨矣。

又若十一月一阳生为奇数者,谓天一动乎坎之中也;五月一阴生为偶数者,谓地二动乎离之中也;以六月二阴生为偶数,则未知所出之宗也。

  论下

  详夫《易纬稽览图》及郑氏#10六日七分之说,盖取《乾》、《坤》老阳、老阴之策配之也。

《经》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当期之日。

《疏》云:举其大略,则不数五日四分之一也。

又《疏》

  云:二篇之爻,总三百八十四,阴阳各半焉。

阳爻一百九十二位,爻别三十六,总有六千九百一十二也;阴爻一百九十二位,爻别二十四,总有四千六百八也;阴阳总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且《经》为《乾》、《坤》二卦,老阳、老阴三百六十之数,当期之日,则不更别起数矣。

卦之与爻,则未详《易纬》、郑氏六日七分之义也。

夫阴阳之爻,总有三百八十四焉。

且《易纬》及郑氏虽以坎、离、震、兑四正之卦之爻,臧乎二十四之数,与当期之日相契,则又与圣人之辞不同矣。

何以知之?且夫起子止亥,.十二月之数,所以主十二卦之爻也。

十二卦之爻者,自《复》至《坤》之位也。

岂可取杂书、贤人之说,而破圣人之经义哉?或曰不然,其如《击辞》何?

  临卦八月第四十七

  还卦第四十八 #

  《临》至于八月,有凶。

《象》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

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

原缺诸家之注解,各有异焉。

且何氏云:从建子阳#11生,至建未!为八月。

褚氏云:自建寅至建酉为八月。

孔氏《疏》又曰:今按此《注》云:小人道长,君子道消。

宜据《否》卦之时,以《临》卦建丑;而至《否》卦,则建申为八月也。

理有未安,略试论之:粤若诸家之说,皆与《临》卦之义不相偶契。

何以知之?且卦、象之辞,所以各论一卦之体也。

夫《临》卦者,主建丑之月也。

何氏从建子阳生而数,则卦辞当在《复》卦之下,不当属《临》卦也。

褚氏从寅而数,则卦辞当在《泰》卦之下,亦不当属《临》卦也。

孔氏宜据建申《否》卦为八月,则《否》之六三当消《泰》之九三,又与《临》卦九三之不应也。

今若以建未为八月,取《逐》卦之六二,消《临》卦之九二,则于义为允矣。

何者?且《临》卦之《象》曰:浸而长。

《注》云:阳道.转进,阴道日消也。

《迟》卦之《象》亦曰:浸而长。

《注》云:阴道欲进而长,正道亦未全灭也。

今以二卦之爻,既相偶合,又《象》辞皆有阴阳浸长之说,则其义不得不然也,所以称建未为八月耳。

或问:当文王演卦之时,乃商之末世也。

岂#12口口正月为义哉?答日:周公作爻辞,父基子构,所以爻辞多文王后事;则知文王之旨,周公述而成之,故以周正为定。

况乎《易》有二名,夏曰《连山》,商日《归藏丫,周曰《周易》。

连山,则神农氏之号也。

归藏,则轩辕氏之号也。

既连山、归藏,并是代号,所以题周以别余代,亦由《周礼》之谓也。

且《易》既题周以正名,则公不得不以周之正朔定其月也。

孰谓不然?若何氏以建子至建未为八月,则是究其末而不原其本矣。

至于孔氏引辅嗣之《注》,以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必以《否》卦之义也。

但阴则小人之道长,阳则君子之道长,不必专在《否》卦之义也昕矣。

又《王氏卦略》云:《逐》,小人浸长,难在于内,亨在于外,与《临》卦相对者也。

《临》刚长则柔危,《运》柔长则刚危矣。

《临》,二阳居内,君子之道日长;《逐》,二阴在内,小人之道日进。

且八月凶者,天之道火#13寒暑退阳长,至二得位居中,故于此时垂消退之戒。

阳息于十一月,为《复》;至十二月,为《临》;消于五月,为《娠》;至六月,为《逐》。

自子至未,凡八月也。

  易数钩隐图卷中竟

  #1『日月J,原作『月日』,据四库本乙正。-

  #2『东』,此处底'本原加注『缺』字,今据四库本删斗缺】补一r东J字。

  #3r必为不然J,四库本路r必J字,作『为不然J一万云。

  #4『老阴』,底本在此之彼缺若干字,四库本亦是。

  #5『少阳h底本在此之复缺若干字,四库本亦是。

  #6r来复J,底本在此之彼缺一字,弯库本亦是。

  #7.r五阴』,四库本作r五阳J。。砍;

  #8r此其J,底本此处之复缺若干宇,四瘁沐亦是。

  #9门不显』,原作r不言J,据四库本改。

  #10门郑氏h即指『郑康成】;原作一郑』,于义不甚明了,故据文义补r氏J字。

  #11门阳J,原缺,据四库本补j,

  #12斗岂」,底本此处之彼缺若干字,四库本亦是。

  #13『天之道火」,底本此处之后缺若干字.四库本亦是。

  易数钩隐图卷下

  河图第四十九 #

  河图天地数第五十

  河图四象数第五十一

  河图八卦第五十二

  洛书五行生数第五十三

  洛书五行成数第五十四

  或问日:洛书云:一日水,二日火,三日木,四日金,五日土。

则与龙图五行之数之位不偶者,何也?答曰:此谓陈其生数也。

且虽则陈其生数,乃是已交之数也。

下篇分土王四时,则备其成数矣。

且夫洛书、九畴,惟出于五行之数,故先陈其已交之生数,然后以土数足之,乃可见其成数也。

  十日生五行并相生第五十五

  天一、地六,地一不天七,天三、地八,地四、天九,天五、地十,合而生水、火、木、金、土。

十日者,刚日也。

相生者,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也。

相克者,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也。

  龙图龟书论上 #

  《易》日: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春秋纬》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

河龙图发,洛龟书感。

《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

《书正义》日:洛书九类,各有文字,即是书也。

而云:天乃锡禹。

如此天与禹者,即是洛书也。

汉《五行志》,刘饮以为伏牺继天。

而王,河出图,则而画八卦是也;禹治洪水,锡洛书,法而陈《洪范》是也。

颖达共为此说,龟负洛书,《经》无其事。

《中候》及诸《纬》多说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受图书之事,皆云龙负图,龟负书。

纬候之书,不知谁着,通人讨窍,以为伪起哀、平者也。

前汉之末,始有此书,不知起谁氏也。

以前学者必相传此说,故孔氏以《九类》是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从一而至于九,见其文,遂因而第之以《九类》也。

陈而行之,所以常道得其次叔也。

言禹第之者,以天神言语必当简要,不应曲有次第,丁宁若此,故以禹次而第之也。

然大禹既得《九类》,常道始有次叔;未有洛书之前,常道所以不乱者,世有浇、淳,教有疏、密,三皇以前无文亦治,何止元洛书也。

但既得《九类》以后#3,口口法而行之则治,违之则乱也。

且不知洛书本文计#4天言简要,必元次第之数。

上传云:禹因而次之。

则孔氏以第是禹之所为,初一日等二十八字,必是禹加之也。

其敬用、农用等一十八字,大刘及顾氏以为龟负也。

小刘以为敬用等亦禹所第叔。

'其龟文惟有二十字,并元明据,未知孰是,故两存焉耳。

详夫众贤之论,多背经书之旨。

观其大法,凡《九类》,盖是禹叔洛书,因而第之,遂着成法则,非是神龟负书出于大禹之时也。

何以明其然?略试论之:箕子日:在昔鲧陉洪水,汨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界《洪范》、九畴,彝伦攸教,鲧则趣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叔,则不载神龟负图之事。

惟孔氏《注》称天与禹洛书,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至九也。

诸儒更演载天书言语字数之说,后乃边相#5祖述,遂以禹亲受洛书,而陈《九类》。

且《经》元载图书之事,惟《易击辞》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此盖仲尼以作《易》而云也。

则知河图、洛书出于牺皇之世矣。

乃是古者河出龙图,洛出龟书,牺皇#6口□□画八卦,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卦#7。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仲尼辅之《十翼》,《易》道始明。

观今龙图,其位有九,四象八卦皆所包组。

且其图纵横皆合天地自然之数,财非后人能假伪而设之也。

夫龙图呈卦,非圣人不能画之;卦含万象,非圣人不能明之。

以此而观,则洛出书,非出大禹之时也。

《书》云天锡禹九畴者,盖是天生圣德于禹,诚明洛书之义,因第而次之,垂范后世也。

今河图相传于前代,其数自一至九,包四象八卦之义,而兼五行之数;洛书则惟五行生成之数也。

然牺皇但画卦以垂教,则五行之数未显,故禹更陈五行而显九类也。

今诸儒以禹受洛书,书载天神言语,陈列字数,实非通论。

天何言哉,圣人则之必不然也。

或日:未可,敢质于《经》。

且尧任九子,各主其一。

九畴之数,九子之职也。

至农用八政,司空、司徒之官,唐虞世设之矣。

协用五纪,羲氏、和氏已正之矣。

斯则非俟禹受洛书之后设其官也。

且夫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天象则#8□口□口□□口。

□虽组其义,非至圣不能明之#9。

口□河图、洛书,非羲皇不能画之。

卦合其象,非文王不能伸之。

爻象之兴,非周公不能着之。

故仲尼日: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

又日:天生德于予,则知天生睿哲于圣人,默究乎幽迹,是谓锡之也。

故仲虺之诰日:天乃锡王勇智,表正万邦之谓也。

且孔氏以箕子称天乃锡禹九畴,便谓之洛出龟书,则不思圣人云河出图,洛出书,在作《易》之前也。

又唐法九畴,唐虞之前已行之矣。

而云禹受洛书之后,始有常道

  次叔,不日诬之者乎?

  论下

  《春秋纬》日:《洛书》六篇。

孔氏云:洛书,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一至九。

今代之所传龟书,惟总五行生成之数,未知孰是。

略试论之:《春秋纬喜一tt《洛书》六篇,则与五行、九畴之数不偶,亦未明其义。

孔氏云洛书有数一至九,谓《书》之九畴自一五行至五福、六极之数也。

且《书》之九畴,惟五行是包天地自然之数,余八法皆是禹参酌天时、人事类之耳,射非龟所负之文也。

今详《洪范五行传》,凡言灾异,必推五行为之宗。

又若鲧元圣德,汨陈五行,是以彝伦攸教。

则知五行是天垂自然之数,其文负于神龟;余八法皆大禹引而伸之,犹龙图止负四象八纯之卦;余重卦六十四,皆伏牺仰观俯察,象其物宜,伸之以爻象也。

况乎五行包自然之性,八卦报自然之象,圣人更为之变易,各以类分,而观吉凶矣。

若今世之所传者,龟书不为妄也。

尚或疑焉者,试精之于问答。

或问日:且云图、书皆出于牺皇之世,则九畴亦陈于牺皇之代,不当言禹第而次之也?答曰:河图八卦,垂其象也,故可以尽陈其位;洛书五行,含其性也,必以文字分其类。

玄牺之世,世质民淳,文字未作,故九畴莫得而传也,但申其数耳。

至大禹圣人遂演成《九类》,垂为世范。

九畴自禹而始也。

或问曰,既云龙图兼五行,则五行已具于龙图矣。

不应更用龟书也。

答日:虽兼五行,有中位而无土数,唯四十有五,是有其象,而未着其形也,唯四象、八卦之义耳。

龟书乃具五行生成之数五十有五矣。

《易》者,包象与器,故圣人资图、书而作之也。

或问日:《书》云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必洛书,今臆说破之,元乃#10□□□。

答曰:仲尼称河出图,洛出书,于玄牺画《易》之前,不当云出夏禹之世也。

如日不然,是洛书复出于夏禹之时矣。

诚如是,禹之前元九畴也。

又何以《尧典》之#11九法坦然明白乎哉?问曰:今《书》世之传者龙图、龟书,《经》所不载,纬候之书蔑闻其义,诚诞说也?曰:龙图、龟书,虽不载之于《经》,亦前贤迭相传授也。

然而数与象合位,将卦偶不盈不缩,符于自然,非人智所能设之也。

况乎古今阴阳之书,靡不宗之。

至于通神明之德,与天地之理,应如影响,岂曰妄乎?

  易数钧隐图卷下竟

  #1『为膝』,四库本作〔为足』。

  #2一继天』,原作『系天J,据四库本改。

  #3『以后J,底本此处之后缺若干字,四库本亦是。

  #4『计J,据其文义,疑应作『既一字。

  #5[边相J,四库本作『还相】。

  #6一牺皇J,底本此处之后缺若干字,四库本亦是。

  #7『六十四卦J,底本此处之后缺文数句,四库本亦是。

  #8『天象则J,底本此处之后缺文数句,四库本亦是。

  #9『明之」,底本此处之后缺若干字,四库本亦是。

  #10『元乃J,底本此处之后缺若干字,四库本亦是。

  #11『尧典之J,原作〔尧之典J,据四库本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