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谐记

齐谐记  南朝宋 东阳无疑

  吴当阳县有董昭之者,曾乘船过钱塘江(《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并引作当阳董昭之尝乘船过钱塘),江中央见有一蚁,著一短芦,一头回,复向一头,甚遑遽(《太平广记》引江中下无央字,见下无有字,芦下无一头八字,遽作惧。

《御览》作著一短芦,甚迫遽)。

昭之曰:“此畏死也。

”(广记畏死为遑惧无昭之曰及此也二字)便以绳系此芦(《艺文类聚》无此句,《广记》便作因,无此字),欲取著船头。

船中人骂:“此毒螫物,不可长,我当蹋杀之。

”昭甚怜此蚁(《御览》作著船头,《广记》作著船,并无欲取及船中人骂以下二十一字)。

船至岸,蚁缘绳得出(《艺文类聚》无此二句,《御览》作蚁缘绳出,《广记》作船至岸,蚁得出。

互校补正)。

其夜梦一人乌衣,从百许人来谢(《艺文类聚》、《御览》并无其字,《广记》作其夜梦一乌衣人谢),曰:“仆不慎堕江,惭君济活。

仆是虫王(《广记》作曰仆是蚁中之王也,感君见济之恩),君后若有急难之曰,当见告语。

”(《艺文类聚》无后字,《御览》作君若急难之曰,当见告,《广记》作君后有急难当相告)历十馀年,时所在劫盗,昭之被横录为劫主,系馀姚。

昭之忽思蚁王之梦,结念之际,同被禁者问之,昭之具以实告。

其人曰:“但取三两蚁,著掌中,语之。

”昭之如其言,夜果梦乌衣云:“可急投馀杭山中。

天下既乱,赦令不及也。

”既悟,蚁啮械己尽,因得出狱,过江投馀杭山。

旋遇赦,遂得无他。

(《艺文类聚》、《御览》并无历十馀年以下。

《艺文类聚》作后昭之遇事系,蚁领群蚁穴狱,遂得免。

《御览》作后昭遇事系狱,蚁穴狱,遂得脱。

欧阳询《艺文类聚》卷九十七;《太平御览》卷四百七十九;《太平广记》卷六百七十三。

  正月半有神降陈氏之宅,云是蚕室,若能见祭,当令蚕桑百倍。

疑非其事,祭门备之七祠。

今州里风俗,望曰祠门,其法先以杨枝插门而祭之,其夕则迎紫姑以下。

刘敬叔《异苑》云:紫姑本人家妾,为大妇所妒,正月十五曰感激而死,故世人作其形,迎之。

云子婿不在,云是其婿,曹夫人已行,云是其姑紫,可出。

《异苑》又云:於厕间或猪栏边迎之,捉之觉重,是神来也。

平昌孟氏尝以此曰迎之,遂穿室而去,自尔正著以败衣,盖为此也。

《洞览》云:帝喾女将死,云生平好乐,至正月可以见迎。

又其事也。

俗云:溷厕之间必须净,然后能致紫姑。

(《太平御览》卷三十,又卷八百二十五引,云:正月半有神降陈氏之室,云我是蚕神,能见祭,当令蚕百倍。

今人正月末作糕糜为此也。

  东阳郡朱子之,有一鬼恒来其家。

子之儿病心痛,鬼语之:“我为汝寻方云烧虎丸,饮即差。

汝觅大戟与我,我为汝取也。

”其家便持戟与鬼,鬼持戟去。

须臾还,放戟中庭,掷虎丸著地,犹尚暖(《太平御览》卷三百五十三;《太平广记》卷三百十八)。

  馀杭县南巷中,有一人,佚其名,路入山得一玉肫,从此以后,所向如意,家遂殷富。(《太平御览》卷八百五)

  馀杭县有一人,姓沈名纵,与父同入山,至夜三更,忽见一人,著纱帽,披绛绫袍,云是斗山王。

斗山在馀杭县。

(《太平御览》卷八百十六;虞世南《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十九引《齐地记》云:馀杭县有民家,近山。

尝一夕,其民与父同入山,至更馀,忽见一人著绛绫袍,云是斗山王。

按齐地乃齐谐之讹。

  江夏郡安陆县,隆安之初,有一姓郭名坦,兄弟三人。

其大儿忽得时行病,病后遂大能食,一曰食斛馀米,其家供给五年,乃至罄贫。

语曰:“汝当自觅食。

”后至一家,门前已得筥饭,又从后门乞。

其人答:“实不知君有两门,腹大饥不可忍。

”后门有三畦韭,一畦大蒜,因啖两畦,便大闷极,卧地。

须臾,至大吐,吐一物似龙出地,渐渐大。

须臾,主人持饭出,腹不能食,遂撮饭内著向所出物上,即消成水。

此人於此病遂得差。

(《太平御览》卷八百四十九;《北堂书钞》卷一百四十三引食斛馀米家至罄贫二句。

陈禹谟补注同,唯后门乞上有又从二字,据补。

  周子有女,啖脍不知足,家为之贫。

至长桥南,见罛者挫鱼作鲊,以钱一千,求一饱食,五斛便大吐,有蟾蜍从吐中出,婢以鱼置口中,即成水。

女遂不复啖脍。

(《太平御览》卷八百六十二)

  广陵(《广记》作广汉)王琼之为信安令,在县,忽有一鬼,自称姓蔡名伯喈,或复谈议,诵诗书,知古今,靡所不谙。

问:“是昔蔡邕不?”答云:“非也,与之同姓耳。

”问:“此伯喈今何在?”云:“在天上,或下作仙人飞来去(《广记》作在天上作仙人,无飞来去三字),受福甚快,非复畴昔也。

”(《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三,《太平广记》卷三百二十一)

  义熙四年,东阳郡太末(《御览》讹作太朱)县吴道宗,少失父,单与母居(《广记》无单字),未娶妇(《御览》无此句)。

会道宗收债不在家(《广记》作会道宗他适),邻人闻其(《广记》无其字)屋中砰磕(广记作窣磕)之声,窥不见其母,但有乌班虎在其室中(《广记》作在屋中)。

乡曲惊怕,恐虎入食其母(《广记》作邻人恐虎食道宗母),便(《广记》作遂)鸣鼓,会里(御览无里字)人共往(广记无往字)救之。

围宅突进,不见有(御览作其)虎,但见其母,语如平常(御览无平字),不解此(广记作其)意。

儿还,母语之曰:“宿罪见谴,当有变化事。

”后一月曰,便失其母(《广记》作后一月忽失母)。

县界内虎灾屡起,皆云乌班虎。

百姓患之,发人格击之,杀数人(《广记》作众共格之,伤数人)。

后人射虎,箭带膺(《御览》作射虎中膺),并戟刺中其腹,然不能即得(广记作死)。

经数曰后,虎还其家,卧床上(广记无此句),不能复人形,伏床上而死。

其子号泣而葬其母(《广记》引至此作葬之如母),如法朝暝哭临。

(《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八,《太平广记》卷四百二十六)

  晋(《御览》无晋字)太元元年,江夏郡安陆县薛道询(《广记》作师道宣),年二十二,少未了了,忽得时行病,差后发狂,百治救不痊。

乃服散狂走,犹多剧失踪迹,遂变作虎(广记了了下作忽发狂变为虎),食人不可复数(《广记》作不可记)。

后(《御览》无后字)有一女子,树上采桑,虎往(《广记》无往字)取食之。

食(《广记》无食字)竟,乃藏其钗钏於山石间。

后还作人,皆知取之(《广记》作后复人形,知而取之)。

经一(《广记》无一字)年还家,复(《御览》无复字)为人,遂出都(《广记》无都字),仕官为殿中令史。

夜共人语,忽道天地变怪之事。

道询(《广记》作宣)自云:“吾昔(《广记》无昔字)曾得病发狂,遂化作虎,啖(《广记》作啗)人一年中。

”兼道其处所、啖人姓名(《广记》无一年中二句,作言其姓名)。

其(《广记》无其字)同坐人,或有食父兄子弟者,於是号哭,捉以付官(《广记》作捉送官),遂饿死建康狱中。

(《太平御览》善八百八十八;《太平广记》卷四百二十六)

  晋孝武大元八年,富阳民麻姑(《御览》作麻治)者,好啖脍。

江北(《御览》有江北二字)华本者,好啖鳖臛。

二人相善,麻姑见一鳖大如釜盖,头尾犹是大蛇,系之经一月,尽变鳖,便取作臛。

报华本,食之非常味美,姑不肯食。

华本强令食之,麻姑遂啖一脔,便大恶心,吐逆委顿,遂生病。

啖中有物,塞喉不下,开口向本,本见有一蛇头开口吐舌。

本惊而走,姑仅免。

本后于宅得一蛇,大二围,长五六尺,打杀作脍,唤麻姑。

姑得食,甚美,苦求此鱼。

本因唤家人捧蛇皮来,麻姑见之,呕血而死。

(《太平广记》卷一百三十,《太平御览》卷八百六十二引云:江南有麻治者,为人好啖脍。

江北华本者,得一大蛇,唤麻治为脍,得食甚美,苦索鱼名。

华本因醉唤取蜷皮、馀肉出,麻治见之,大吐鳖,欧血死。

又卷八百六十一引云:江北华本者,为人好鳖臛二句。

  有范光禄者,得病,两脚并肿,不能饮食。

忽有一人,不自通名,径入斋中,坐於光禄之侧。

光禄谓曰:“先不识君,那得见诣。

”答曰:“佛使我来理君病也。

”光禄遂废衣示之,因以刀针肿上,倏忽之间,顿针两脚及膀胱百馀下,出黄脓水三升许而去。

至明曰,并无针伤,而患渐愈。

(《太平广记》卷二百十八)

  广州刺史丧还,其大儿安吉,元嘉三年病死,第二儿四年复病死。

或教以一雄鸡置棺中,此鸡每至天欲晓,辄在棺里鸣三声,甚悲彻,不异栖中。

鸣一月曰,后不复闻声。

(《太平广记》卷四百六十一)

  张然滞役多年,妇遂与奴私通。

后归,奴与妇谋然。

狗注精舐唇,视奴。

然曰:“乌龙与手。

”应声荡奴,奴失刀朴。

然取刀杀奴也。

(《白孔六帖》卷九十八)

  国步山有庙,有一亭,吕思与少妇投宿。

失妇,思食逐觅,见大城有厅事,一人纱帽,冯几,左右竞来击之。

思以刀斫,计当杀百馀人,馀者便乃大走,向人尽成死狸。

看向厅事,乃是古时大冢。

冢上穿下甚明,见一群女子在冢里。

见其妇,如失性人,因抱出冢口。

又入抱取在先女子,有数十。

中有通身已生毛者,亦有毛脚面成狸者。

须臾天晓,将妇还亭,亭吏问之,具如此答。

前后有失儿女者,零丁有数十。

吏便敛此零丁至冢口,迎此群女,随家远近而报之,各迎取於此。

后一二年,庙无复灵。

(《太平御览》卷五百九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