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损斋笔记

日损斋笔记 元 黄溍

○辨经六则 #

鹤山魏氏曰:“朱文公以十为河图、九为洛书,引邵子之说为据。

而邵子不过曰:‘圆者,河图之数;方者,洛书之文。

戴九履一之图,其象圆;五行生成之图,其象方。

’是九圆而十方也,安知邵子不以九为图、十为书乎?朱子虽力攻刘氏,而犹曰:‘易范之数,诚相表里。

’又曰:‘安知图之不为书,书之不为图?’则朱子尚有疑于此也。

朱子发、张文饶精通邵学,皆以九为图、十为书,朱以《列子》为证,张以邵子为主。

尝以《乾凿度》及《张平子传》所载《太一下行九宫法》考之,即所谓戴九履一者,则是图相传已久,安知非河图也?”鹤山素尊信文公之学,独于此图、书之辨,不能无异论,然而又曰:“靖士蒋得之云:‘当以先天图为河图,生成数为洛书。

’亦是一说”,又若有取焉。

往年闽人吴蟾者来京师,自言从谢叠山得异人所授河图,朝野诸公多传之,而秘不轻出。

其详虽莫得闻,大抵亦是以八卦为河图,未必不与蒋说同所自出也。

按:孔安国《尚书?顾命传》曰:“伏羲氏王天下,龙马出河,遂则其文,以书八卦,谓之河图。

”王肃曰:“河图,八卦也。

”王充《论衡》亦曰:“伏羲王,河图从河水中出,易卦是也。

伏羲得之,非作之。

”则以八卦为河图,自昔已然。

鹤山之说似不可不考也。

《尚书》古文《益稷篇》“在治忽”,今文作“采政忽”,《史记》作“来始滑”,《汉书》作“七始咏”。

采与在、滑与忽,音相近。

来与采,始与治,七与在,咏与忽,文相近。

政与治,义相近。

诸儒皆随字解之,独郑元忽作,而谓留者,臣见君所秉,君亦有焉,是以留为笏也。

其说尤异。

《礼记》曰:“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

”《帝王世纪》谓:“文王囚里时,伯邑考已为纣所杀。

”则是伯邑考既死,武王不得不立,非舍也。

《史记》云:“文王崩,太子发立。

”岂伯邑考未死,文王已舍之而立武王为太子耶?

《礼记》曰:“凡祭宗庙之礼,羊曰柔毛,鸡曰翰音。

”注谓:“异其名所以别于人用也。

”而今之致饩于人者,反借以为雅称,是以鬼事人也。

世之好用古语,而不详其文义,若此类者极多,此特其一耳。

《春秋左氏传》“声子袜而登席”,杜预曰:“袜,足衣也。”

程泰之《演繁露》曰:“《战国策》已称人主为陛下。

”据《大戴礼》,成王冠,周公使祝雍祝王,有“陛下永永,与天无极”,则陛下之称,周初已有之。

或谓《家语》载成王《冠颂》,盖曰“率尔祖考,永水无极”,疑《大戴》所记,出于秦汉以后之所增饰。

然则《战国策》所称,又安知非后人所增饰耶?

○辨史十六则 #

《史记》“黄帝幼而徇齐”,《家语》、《大戴记》并作“睿齐”。

司马贞曰:“徇亦作。

”盖以徇与音相近、与睿文相近而言也。

又曰:“当读为迅。

”则又因裴る训徇为疾,而以迅为疾,义相近而言也。

去古既远,经史中鲁鱼、亥豕,若此者不一,学者必欲以意强通之,岂缺疑之义乎?

太吏公以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择其言尤雅者,著为《本纪》书首,故取公孙卿获宝鼎迎日推策之说,而不取其仙登于天之语,直书曰:“黄帝崩,葬桥山。

”乃于《封禅书》备述卿言黄帝骑龙上天,至武帝问黄帝冢,则又称:“或对曰:‘黄帝已仙,群臣葬其衣冠。

’”或者,疑辞也。

其叙事可谓婉而直、微而显矣。

《史记》书轩辕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

审如其说,则以征伐得天下,自黄帝始矣。

汤之放桀,何以谓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仲虺作诰,何以不引阪泉之事为言乎?孔子序《书》,断自唐虞而下,《周易?系辞下》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学者考信于六艺,而阙其所不知,可也。

《史记?武帝纪》及《封禅书》所载黄锤史宽舒,《封禅书》注引徐广曰:“锤,丈恚反。

锤县、黄县,皆在东莱。

”《武帝纪》注引韦昭曰:“黄锤,人姓名。

”一以为地名,一以为人名,前后自相矛盾。

《汉书?郊祀志》注引孟康曰:“二人皆方士。

”颜师古曰:“锤,直垂反。

”其不取徐广之说,盖以一人不应系两县也。

然宽舒之名,数见于后,而无所谓黄锤者,又似可疑耳。

《汉书》沛公引兵至薛,秦泗川守壮兵败于薛。

走至戚,沛公左司马得杀之。

颜师古曰:“得者,司马之名。

”今按《史记》本文云:“沛公左司马得泗川守壮,杀之。

”师古盖因班孟坚删去“泗川守壮”四字,而误以“得”字属于上文。

小司马《索隐》知其误,而疑左司马当有名,遂以为曹无伤。

无伤之名仅见于沛公入关之后,而前无所考。

姑存其阙文,可也。

《汉高帝纪》“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谓三尺剑也。

《杜周传》“三尺安出哉?”谓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

王充《论衡》凡引高帝语,却皆有“剑”字,作文而好用歇后语以为奇者,不可不知也。

汉文帝纪年有“后元”,景帝有“中元”、有“后元’。

葛胜仲曰:“谓之后,则疑若有极,乃不讳避,何耶?”按:刘贡甫《两汉刊误》:“元鼎四年方得宝鼎,无缘先三年而称之。

《封禅书》云:‘后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

’自元鼎以前之元,皆有司所追命也。

”由是言之,则所谓中元、后元者,岂亦后来之追命乎?宜其无所讳避也。

然以汉之《武帝纪》考之,元鼎元年得鼎汾水上;四年得鼎后土祠旁。

应劭于元年注曰:“得宝鼎,故因是改元。

”贡甫因《封禅书》“后三年”之语,不取应劭之说,而谓四年方得鼎,似当考也。

汉元朔元年,有司奏:“古者诸侯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

”然则九锡者,先王赏功之常典耳,后世顾假以为篡语,何也?

《汉?游侠传》“茂陵守令尹公”,注谓:守者,未真为之。

或以为宋之权行试守,即其遗制,非也。

《传》称门下掾说尹公曰:“一旦真令至,复单车归为府吏。

”盖宋之时暂权摄者也,若夫权行试守,皆正除之官,特以是别资序之崇卑而已。

其所谓“行”,尤与汉不同,臣贺以太仆行御史大夫事,张汤、韩安国皆以御史大夫行丞相事。

宋制必继禄官高于所任之职事,乃称“行”也。

《资治通鉴纲目》,考亭朱子续经之笔也。

其推蜀继汉,本于习凿齿;绌周存唐,本于沈既济。

而《感兴诗》第六章、第七章,皆不及之。

盖天理之在人心,初无间于古今,先儒所见,适与前人暗合,而非有所祖述。

学者诵《感兴诗》,则不可不与史氏所记并观也。

僧莹《湘山野录》卷首书:“真宗即位之次年,赐李继迁姓名,进封西平王。

”按:《宋实录》,继迁以太宗淳化二年,赐姓赵,名保吉,授银州管内观察使,封天水郡侯。

以其叛服不常,所赐姓名,两经削夺。

至道三年,真宗即位,因其归顺,仍呼之曰赵保吉,非赐姓名也。

其授夏州刺史、定难军节度使、银、绥、宥、静等州观察处置押蕃落等使,但加食邑,而不进封。

制下于是年十二月甲辰,亦非次年。

咸平六年,继迁陷西凉府,为潘罗支所杀。

终其身未尝封王也。

其子德明既立,奉表纳款,乃以景德三年封西平王。

《大诏令》及今新修《宋史》所载并同,而《野录》无一与之合。

继迁建节之制,见于《实录》及《大诏令》者,本云:“先帝早深注意,方议推恩,值轩鼎之俄成,筑韩坛而未暇,逮眇躬之纂位,俄封疏以贡珍。

彰厥远图,冠于当代,宜伸懋赏,式劝忠勋。

”《野录》所记既多异词,且易“推恩”二字曰“真封”,以实其封王之说,皆未可尽据,李氏《续通鉴长编》及陈均《编年备要》乃独有取焉,其书太祖开宝九年十月壬子夜之事,亦是舍正史而取《野录》。

笔削之意,莫得而详也。

周公谨《齐东野语》曰:“礼家如聚讼,虽兄弟不容苟同,其大者,无如天地之祭。

东坡主合祭,颍滨主分祭,朝廷迄从合祭之说,以至于今。

”按:《宋史》,郊议始于神宗元丰元年,至六年乃罢合祭。

哲宗元七年,诏复行合祭,以伸始见之礼,俟亲行北郊,则修元丰六年之制,仍集官详议以闻。

礼部尚书苏轼主合祭,从之者五人;枢密都承旨刘安世主分祭,从之者四十人;请以十月神州地之祭,易夏至方丘之祭者三人;请上不亲祠而通火,于禁中望拜者一人。

遂再令详言。

安世等复执前议。

苏辙时为门下侍郎,请降旨罢议,而安世议状竟不得上。

二苏之主合祭,固未尝不同也。

其后合祭罢于绍圣三年,而北郊亦未及行。

至徽宗政和三年以后,凡四祭地。

谓“朝廷从合祭之说以至于今”,尤非也。

《齐东野语》卷首纪孝宗善政,史阙不载者十余事,其一曰:“淳熙中,张说为枢密都承旨,奏请置酒延诸侍从。

上许之。

说退约客,独兵部侍郎陈良不至,说殊不平。

上遣中使赐以上樽珍膳,说因附奏:‘臣奉旨集客,而良不至,是违圣意也。

’已而上命再赐,说复附奏:‘良迄不肯来。

’夜漏将上,忽报中批陈良除谏议大夫,坐客皆愕然。

”按:《宋实录?陈献肃公良翰传》载此事甚具,非良也。

良亦同时从官,公谨误以良翰为良,而不知《良翰传》未尝不载也。

且说为都承旨,亦非淳熙中。

盖说以隆兴初为枢密副都承旨,乾道初,落副字。

而良翰之除大夫在五年十二月。

八年,说已为签枢,累进知院事。

淳熙元年即罢去矣。

记一事而三失焉,于秉史笔者毋责,可也。

靖康元年,宗忠简公留守京城,岳忠武王飞时隶麾下,犯法当斩。

忠简见而奇之曰:“此将材也。

”遂释不斩,而留之军前。

会金人侵汜水,乃授以五百骑,俾为踏白使。

已而凯旋,补为统领。

寻迁统制,飞由是知名。

此事与汉王陵之于张苍、滕公之于韩信、暴胜之之于王,大抵相类。

汉史备著三人之事,以彰其奇遇。

飞孙珂撰飞《行实》,乃独讳而不录,幸《忠简家传》今行于世,而新《史》得以备著之。

嘉熙四年庚子六月,吴公渊自隆兴改知镇江,是岁大。

明年辛丑,改元淳。

公力行荒政,分置粥场,以哺两淮流移之人。

先曾祖户部公时客吴公所,从吴公亲行视诸场,识汪公立信于稠人之中而奇之,亟言于吴公。

公与语,大悦,即令授馆而礼遇焉。

供张服御之盛,比它重客有加,人咸惊讶。

既而立信与先户部相继登丁未、庚戌第。

宝巳三年乙卯,吴公以观文殿学士开阃京湖,辟立信干办公事,先户部准备差遣。

五年丁巳正月一日,吴公拜参知政事,请致仕,未报,而没于江陵府治。

阃檄立信同先户部护送归葬宣城,而先户部为撰《行状》,上于史官。

其后立信入跻从班,出专方面,名位略与吴公等。

人始服公有知人之明,而不知立信实先户部之所举。

新《史》于《立信传》虽备著其事,而不能详先户部之名,误以“梦炎”为“应炎”,是犹可诿曰:“庶官名不登于史册,无所于考。

”乃以七年丁未取进士,则题名有记,亦弗之考。

而旁采传闻多异辞,以七年为六年,则岁在丙午;又以为见吴公之次年,则岁在壬寅,殊不思两年皆非策士之岁。

后之秉史笔者,所宜考焉。

开庆元年七月,朱公貔孙由史馆校勘授武学博士。

而先曾祖户部府君由添差通判庆元军府事,授武学教谕,实与公并命,同一诰词。

是年十一月,貔孙除监察御史,而先户部奉敕兼枢密院编修官。

后九十年,是为今至正九年,获观公家所述公年谱,乃以武学为太学。

盖不详当时典故,而疑武学为武官,故以意擅改之云耳,殊不知国子太学博士、正录、武学博士、教谕,皆师儒之清选也。

间尝录家藏先世所被诰命归之,以补其阙而订其讹。

近阅新《宋史》貔孙本传,乃止据其《家传》作太学博士。

诰词首云:“敕史馆校勘朱貔孙等,古者文武同方”云云,尤足验其为武学,而非太学也。

谨识于此,以俟后之秉史笔者刊正焉。

○杂辨十三则 #

许由事不见于经传,司马子长、扬子云皆以为疑。

或曰:“尧始让四岳,四岳举舜,乃让于舜。

《春秋左氏传》云:‘许,太岳之后。

’四岳,即许由也。

”按:周武王封伯夷之裔孙文叔于许,为四岳之嗣。

则四岳在唐虞时未尝封许,安得预以为氏乎?大抵《庄子》多寓言,如必旁引曲证,以实其说,所谓子州、支父、石户之农者,又为谁乎?姑阙其疑,可也。

邓名世上进《姓氏辨证》,有两缪姓,谓音穆者,为宋穆公之后;音谬者,秦缪公之后。

按:《史记?秦本纪》,前书缪公,后书穆公,二字盖通用。

而秦穆公之见于《诗》、《书》、《春秋传》,皆正作穆,未闻穆可读如谬也。

缪固有两音,一与谬同,秦缪可音谬,安知宋缪之不音谬乎?古人固有以纰缪之缪为谥,如汉之张勃、晋之何曾者。

若唐皮日休追咎秦伯、舍重耳、置夷吾而作《秦穆公谥缪论》,乃后世文人出奇立说,以寓褒贬云尔,非有其实也,安可遂以为据乎?汉有谬忌,字正作缪,又非可与宋、秦二君之谥混为一。

而忌之名亦《辨证》所不及,《辨证》之可疑多此类。

汉翟方进,汝南人,而谓方进之翟音狄,汝南之翟音宅,何其自相矛盾也?

汉因秦官置御史大夫,掌副丞相,所居曰寺,亦谓之宪台。

《朱博传》但称御史府,而后人多引博故事,称柏台、乌台。

盖御史有两丞,其一在兰台,谓之中丞。

其后大夫废,遂独存,与尚书、谒者并为三台。

齐有都水台,隋有司隶台。

唐御史台尝改宪台,又改肃政台,而门下为东台,中书为西台,秘书为麟台,不专以御史所居官署为台也。

若夫所谓大行台者,自魏、晋至隋、唐,皆有之。

其官有令、仆、尚书丞、郎、郎官,犹夫今之行省。

而所谓外台者,汉以称州郡,唐以称三司监院之带御史者。

宋之监司既不带御史,人以其掌纠察之任,亦循习呼之曰外台云。

《千字文》篇首曰:“敕周兴嗣次韵。

”世言此时未以诏命为敕,当是误以梁字为敕也。

程泰之《考古编》力辨其非,引《南史?贾希镜传》“敕注《郭子》”,既以帝命为敕,而《兴嗣传》云“敕制寺碑”,尤可为证。

按:《汉书?冯异传》“以诏敕战功”,《宣秉传》“敕赐尚书禄”,《董宣传》“敕强项令出”,然则以诏命为敕,自汉已然。

泰之特以《兴嗣传》切近可证,而但引《南史》耳。

米元章自书其姓名及所用图记,米或为芊,芾或为黻。

黻与芾犹可通用,芊乃楚姓。

米氏自出西域米国,其人入中国者因以为姓。

唐有回纥米怀玉,五代有沙陀米至减,非若楼之与娄、邵之与召同所祖也。

姓固不可改,字音之相近者,宁可混而一之耶?或曰:“山谷极称引黄初平、初起,岂皇与黄可混为一姓乎?”是不然,所谓金华仙伯、金华牧羊客者,盖言其先金华人耳,非指初平、初起为同姓也。

然他传记初平、初起,亦皆作黄,而山谷则自谓七世以上失其谱,于金华之族尚莫适相通,盖未尝以初于与初起混皇、黄为一姓也。

俗呼人之妇翁,曰岳丈,曰泰山。

说者以为泰山有丈人峰,故有是称。

然古者通谓尊长曰丈人,非特妇翁也。

或又以为张说因东封,而其婿躐迁五品,故称之曰泰山,其说尤凿。

按:《汉?郊祀志》,大山川有岳山,小山川有岳婿。

山岳而有婿,则岳可以谓之妇翁矣。

世俗之称谓,未必不以是。

又因岳山而转为泰山耳!

龚颐正《续释常谈》最号详博。“按”、“酒”二字,出《仪礼注》,乃遗而弗及。盖其所释者,当时南方之常谈耳。

檠者,定弓体之器。

《周礼?弓人》注“音景”。

《汉书?苏武》注“又音巨京反”。

苏文忠诗云:“大弧一弛何缘彀,已觉翻翻不受檠。

”陆放翁曰:“檠作平声押,用《汉注》也。

灯檠亦谓之檠,音与《汉注》同。

”李义山诗云:“九枝灯檠夜珠圆。

”《汉?地理志》“朝鲜民饮食以笾豆”,颜师古曰:“若今之檠,音其敬反。

”《韵书》檠字注曰:“有足以几物也。

”义山以檠为去声,盖本于此,又与前二音不同。

范元实《诗眼》曰:“予诵少游词‘杜鹃声里斜阳暮。

’山谷曰:‘既云斜阳,又云暮,即重出也。

’欲改斜阳为帘栊。

予曰:‘既云孤馆间春寒,似无帘栊。

’山谷曰:‘亭传虽未必有帘栊,有亦无害。

’予曰:‘此词本模写牢落之状,若云帘栊,恐损初意。

’山谷曰:‘极难得好字,当徐思之。

’宝间,外舅王君仲芳随宦至郴阳,亲见其石刻,乃‘杜鹃声里斜阳树’,一时传录者,以‘树’字与英宗庙讳同音,故易以‘暮’。

盖其词一经元名公品题,虽有知者,莫敢改也。

外舅每为人言而为之永叹。

”或曰:“传录者既以庙讳同音而为之讳,少游安得不讳乎?”是不然,陆放翁引《北史》,齐神武相魏时,法曹辛子炎读署为树,神武怒其犯讳,杀之。

则二字本不同音,今皆讳避,则以为一音矣。

由是言之,则树字本不必避,《礼部韵略》讳而不收者,失于不考也。

况当时诸公诗篇中所用树字不一而足,以《大苏集》中所载而言,则“庭下梧桐树”及“树头初日挂铜钲,暗风惊树摆琅。

孤城吹角烟树里,清风欲发鸦翻树”,诗句作于熙宁、元、绍圣、元符间,未尝以为讳,何独疑少游之不避耶?

陶靖节诗曰:“昔在黄子廉,弹冠佐名州。

”汤伯记注云:“《三国志?黄盖传》曰:“南阳太守子廉之后。

”刘潜夫《诗话》亦云:“子廉之名仅见《盖传》。

”按:后汉尚书令黄香之孙守亮,字子廉,为南阳太守。

注及《诗话》举其孙而遗其祖,岂弗深考欤?子廉乃守亮之字,亦非名也。

赵与寺《宾退录》曰:“谚谓物多为无万数,《汉成帝纪》语也。”按:《绎山碑》云“世无万数”,则秦时已有此语矣。

汉有两韩信,同为高祖将;两张禹,俱明经;两京房,俱治《易》;两王商,皆成帝时由外戚辅政;两杜子夏,皆附王氏。

北斗,垣内星。

南斗,二十八宿之一宿。

羽流列祠为二斗,非也。

南斗于次为星纪,在正北,人以其见必于南,故谓之南斗,以别北斗耳。

若所谓斗覆为丰年者,乃天市垣之斗斛星,又非此二斗也。

○附录 #

至正十七年闰月丙午,翰林侍讲学士、中奉大夫、知制浩、同修国史、同知经筵事、金华黄公,年八十有一,薨于家。

是月己未,其孤梓与门人刘涓、王、朱世濂、傅藻等葬于所居义乌县东北三里崇德乡东野之原。

明年,以门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同郡宋濂之状至京师,属临川危素铭其神道之碑。

素宦学京师,辱公为知己。

公入直翰林,素为供奉,同日命下。

及迁宣文阁授经郎,从公于经馆。

有诏修《后妃功臣传》,素复为供奉,从公于史馆。

居则同巷,尝举酒相属曰:“我死,子其铭吾墓。

”呜呼!孰知卒承公千载之托哉?公讳氵晋,字晋卿,姓黄氏,世居婺。

至集贤校理文节公著于分宁,集贤之从父生景,家浦江。

景生琳,娶宗忠简公之女弟,始徙义乌。

琳生中辅,力学尚气节,秦丞相桧枋国,杀异己者,独奋然题乐府太平楼上,有“磨剑欲斩佞臣头”之语,人至今诵之。

晚以转运使荐,当宫命垂下而卒。

中辅生绍祖。

绍祖生伯信,迪功郎,累赠朝散郎,于公为高祖。

曾祖梦炎,淳十年进土,仕至朝散大夫,行太常丞,兼枢密院编修官,兼权左曹郎官,以朝请大夫致仕。

祖Ф,以进纳恩补承节郎,以公贵,赠嘉议大夫、礼部尚书、上轻车都尉,追封江夏郡侯。

父铸,以朝请府君遗泽,补将仕郎,累赠中奉大夫、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江夏郡公。

初,朝请之外孙女王氏,归浙西提举常平茶监司干办公事某公应复,实生参政府君,及礼部府君以疾废,故朝请以为其后。

妣童氏。

公之在妊,二十四月始生,母梦大星煜煜然坠于怀。

生甫ㄧ,即自免乳,祖妣徐氏抚之。

比成童,不妄出门,能倍诵《书》、《诗》。

迨学为文,下笔顷刻数百言,著《吊诸葛忠武侯辞》。

前太学内舍刘君应龟,太常公之外孙也,见而叹曰:“吾乡以文鸣者,喻叔奇兄弟耳。

稍加工,其不与之抗衡乎?”因留受业。

弱冠游武林,故都之文献具在,咸得征焉,大理卿牟公献期公甚远。

归从仙华山隐者方君凤游,为歌诗相倡和,绝无仕进意,其友叶君谨翁力挽之出。

大德五年春举校官,七年举宪史,皆中其选。

已而复退隐于家。

延元年,贡举法行,县长吏强起就试,作《太极赋》,传于世。

明年,殿试对策,以“用真儒、行仁义”为言,赐同进士出身,授将仕郎、台州路宁海县丞。

县地濒于盐场,而亭户恃其不统于有司,厉民为甚,编之隶漕司洎财赋府者,尤为横暴。

公皆痛绳以法,吏或以利害白,弗颐也。

有后母与僧通而鸩杀其夫者,反诬夫前妻子所为,狱将成。

公变衣冠阴察之,具知其奸伪,卒直其冤,远近以为神明。

巡兵捕盗贩者急,遂沉盐于河,帅众以拒,官兵怒,为取它私贩事以实之。

民有在盗籍者谋及劫杀,未行,邑大姓执之,以图中赏格。

初,无获财之左验,事皆久不决。

公为之疏剔,以其狱上,各论如本条,免死者三十余人。

部使者董公士恒行县,廉知治状,事悉诿焉。

公为黜其以贿败者,军百户一人,县吏二人,在官无禄者四十余人。

愚民诉昏田斗讼,下其事多至数千百,公录其当问者,一经论定,翕然畏服,不敢重有词。

世以法家自名者,有弗如也。

岁大旱,祷于龙湫,大雨。

境内有年逾再期,会有诏改盐法,江浙行省丞制,迁石堰西场盐运,命仍旧阶。

石堰视诸场为尤难,居是官者,常以称盘折阅及不能检防私鬻被谴。

公规措有法,无毫分入于吏议。

阅四载,以功超一资,升从仕郎。

绍兴路诸暨州判官新作捕盗司,巡海官船,例以三载一新,费出于官,而责足于民,有余则总其事者私焉。

公莅是役,撙节浮蠹,还其余钱,争欢呼而去。

奸民以伪钞钩结党与,胁攘人财,官若吏听其谋,挟之以往邻境诸县,株连所及,民之破产者数百家。

府俾公鞫治,官吏除名,同谋者各杖之百。

捕盗卒阴置伪钞板于良民家,乃白于官。

往索之,恶少年持梃从者几百人。

公遇诸野,诘亻兼人曰:“弓卒额止三十,安得此曹耶?可缚送于州。

”皆相率遁去。

有盗系钱塘县狱,游民赂狱吏私纵之,假署文牒,发来为之乡导,逮捕二十余家。

公疑而讯焉,悉得其情,以正盗宜傅重议,持伪文书来又非州民,俱械送钱唐,诬者自明。

奉省檄监税杭州,仅三阅月,增课钱十二万缗。

至顺二年,用马文贞公之荐,召为应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进阶儒林郎,扈从至开平,恭纪《行诗》十有二篇,世盛传之。

丁外忧,去官。

服阕,转承直郎、国子博士,未始以师道自居,轻纳人拜。

所亲厚者业成而仕,皆有闻于时。

时欲移礼殿四配位东坐西向,学官或议分置于左右,同列不敢争,公独面折之。

其人恚甚,且坐堂上以危言相加,御史斥其无礼,乃克如公言。

居六年,请补外,换奉政大夫、江浙等处儒学提举。

年六十有七,不俟引年,亟上纳禄之请。

俄有旨纂修辽、金、宋史。

丁内忧,不赴。

服除,以中顺大夫、秘书少监致仕。

居四年,中书右丞朵尔直班公令中书左丞相太平公力荐之,命落致仕,仍旧阶,拜翰林直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

至正七年六月,至上京,中书传旨兼经筵官,召见慈仁殴,上语朵尔直班曰:“文臣年老,正宜在朕左右。

”八年夏,升侍讲学士、中奉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同知经筵事,修《后妃功臣传》,数被金币之赐。

上章求归田里,不俟报而行。

上闻之,遣使者追及武林驿,敦迫还职。

十年夏,始得谢,南还江浙。

丞相达世贴睦迩公承制起公,商议中书省事,以疾力辞。

其薨也,士林为之伤悼,所著《文集》三十三卷,《义乌志》七卷,《笔记》一卷。

公娶王氏,累封江夏郡夫人,先一年卒。

子男一人,梓也,杭州路同知海盐州事。

女一人,适惠州儒学正陈克让。

孙男四人,宣、琛、瑭、。

公天资介直,博极群书,而约之于至精。

有问经史疑难,古今因革,与夫制度名物之属,旁引曲证,不能休。

至于剖析异同,谳决是非,多先儒之所未发。

见诸论著,一根本乎六艺,而以羽翼圣道为先务。

然其为体,布置谨严,援据精切,俯仰从容,不大声色,譬之澄湖不波,一碧万顷,鼋、鼍、蛟、龙,潜伏而不动,渊然之色,自不可犯。

凡典册诏令,铭述功德,多以命公,它求文者日盈于门,力麾之而弗去,虽绝域殊邦,亦皆知所宝爱。

性笃孝,亲没,营冢域于三釜山,有乳虎驯狎之异,月旦望必展省,大暑寒不易。

先世遗文,岁久颇有残缺,极力搜访,补缀成编。

在州县清白自将,所至无圭田、恒产以佐其费。

在朝不事造请,逢覃官者一,减资者五,铨曹或失于收叙,亦不自言。

与人交无钩距,不事矫饰以为容悦,而诚意且独恳至。

然刚中少容,触物或矢急霆震,一旋踵间,煦如阳春,曾不少留凝焉。

素寡嗜欲,甫四十即独榻处外,及登法从,萧然不异布衣时,遇佳山水则触咏终日忘去。

世之议者,谓公操行孤洁类陈履常,文辞严简类王介甫,笔札俊逸类薛嗣通,第非真知者,未数数然也。

铭曰:“黄出春申,著于金华。

或徙豫章,蔚乎名家。

定居乌阳,当宋中世。

故笏有传,在其来裔。

仁宗御极,拔擢俊英。

公起南土,对策明廷。

精敏之才,小试州县。

供奉词林,陶铸时彦。

乃柄文铎,蚤县其车。

召还经幄,载笔石渠。

皇眷甚隆,宦情弥薄。

挂冠归休,翱翔寥廓。

维昔文节,学行允臧。

代序虽远,声华相望。

老成沦亡,公则蓍蔡。

文献之承,来者攸赖。

八十考终,是为归全。

述铭著德,东野之阡。

”中奉大夫、参议中书省事、兼经筵官临川危素撰。

△请谥文移 #

太常博士傅亨尝谓:“天启文明之运,时生纯德之贤。

擅一代之文章,为诸儒之轨范。

既有功于名教,宜加赠以褒崇。

窃见翰林侍讲学士、中奉大夫、同知制诰、兼修国史、同知经筵事黄氵晋,天资端介,德操刚方,早擢秀于儒林,遂登名于科第。

初任将仕郎、宁海县丞,升从仕郎、诸暨判官,擢儒林郎、翰林应奉,除承直郎、国子博士,迁奉政大夫、江浙儒学提举。

不俟引年,自行致仕,授中顺大夫、秘书少监。

居闲未久,今上以史事特召为翰林直学士、兼经筵官。

未几,升中奉大夫、侍讲学士、同知经筵事,屡蒙召见殿廷,赐以樽酒,金织绢段,宠遇优渥。

迹公之筮仕州县,则民庶怀德而咏仁;入教成均,则士类乐育而从化。

至于供奉翰苑,职典秘书,侍讲读多献纳之功,知经筵有规谏之益。

三考乡荐于行省,继知贡举干会闱,主文既公,得士为盛。

言性理探程、朱之奥妙,论著述继韩、柳之雄深,德业昭著,文章炳焕。

《太极》一赋,为治朝之大雅;古文诸作,垂奕世之宏规。

四方学者,睹之若星凤,仰之若山斗。

年既老耄,优游乡里,文墨自娱,多所撰述。

至正十七年冬十二月,翰林修撰曾坚出使江浙还,言本职已于是年闰九月初五日病终于家。

亨以匪材,亲侍几杖;诗书之泽,久承指授;道德之腴,每沾膏馥。

知其博极天下之书,洞达古今之制,为缙绅所推许,为学者之依归。

如蒙转呈移文,合于部令,比依翰林侍讲学士袁桷、邓文原例,依上褒封赠谥,仍付翰林国史院编之《列传》,甚惬公议。

今将翰林国史院编修官门人宋濂所撰《行状》,录连在前,合行移关,请照验施行。

△谥议 #

乾坤清淑之气,在上者为日月星辰,在下者为山川草木,赋于人者为道德文章,则又赞天地之化育,历万古而不朽也。

皇元龙兴朔方,圣神继作,天下混一,其贤才之盛,兴起一时,以文章道德黼黻皇猷,为万世之儒宗者,未尝无其人焉。

乃若故翰林侍讲学士、中奉大夫、同知制诰、兼修国史、同知经筵事黄公,负端介之资,抱高远之志,早奋迹于儒科,继登明于法从,试郡邑有惠爱之政,教成均得养育之方。

其在翰林,屡蒙眷遇,掌丝纶而宏帝制,修纪传而寓王法。

其学术之精微,道德之崇邃;六经群史,穷其渊源;诸子百氏,究其根柢。

故我国家典册诏令及勋贤碑铭必命公为之,海内冠带之士,以至浮屠老氏之流,凡以文为请者,岁无虚日,每出一篇,家传人诵。

书善真草,或得之者,不啻隋珠赵璧。

其文章根本乎六经,而能羽翼乎圣人之道,谨严精密,纡徐而不烦,山高水深,金锵玉戛,皆雍容自然,追配汉唐诸作,为学者之模范。

有元以来,其如公者,盖不可多数也。

天下学者,佥无间言。

迹公之行业,相公之仪型,书之史册,铭之奉常,允符公议。

易名定谥,国有彝章。

谨按谥法,博闻多见曰文,学该古训曰献,请谥曰文献。

前应奉翰林文字、承事郎、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新除文林郎、太常博士傅亨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