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记》[南朝宋]虞通之
桓大司马平蜀,以李势女为妾。
桓妻南郡主凶妒,不即知之;后知乃拔刀率数十婢往李所,因欲斫之。
见李在窗前梳头,发垂委地,姿貌绝丽;乃徐下地结发,敛手向主曰:“国破家亡,无心以至今日;若能见杀,实犹生之年。
”神色闲正,辞气凄惋。
主乃掷刀,前抱之曰:“阿姊见汝,不能不怜世说注引作阿子我见汝亦怜六帖引作我见犹怜何况老奴。
”遂善遇之。
类聚十八世说贤媛篇注六帖十七
王丞相曹夫人,性甚忌,禁制丞相不得有侍御,乃至左右小人,亦被检简,时有妍妙,皆加诮责。
王公不能久堪,乃密营别馆,众妾罗列,儿女成行。
后元会日,夫人于青疏台中望见两三儿骑羊,皆端正可念。
夫人遥见,甚怜爱之。
语婢云:“汝出问此是谁家儿?奇可念。
”三字依类聚引补给使不达旨,乃答云:“是第四五等诸郎。
”曹氏闻惊愕,大恚,不能自忍,类聚引有此句乃命车驾将黄门及婢二十人,人持食刀,自出寻讨。
王公亦遽命驾,飞辔出门。
犹患牛迟,乃左手攀车阑,右手捉麈尾,以柄助御者打牛,狼狈奔驰,方得先至。
蔡司徒闻而笑之。
乃故诣王公,谓曰:“朝廷欲加公九锡,公知不?”王谓信然,自叙谦志。
蔡曰:“不闻余物,唯闻有短辕犊车长柄麈尾尔。
”王大愧。
后贬蔡曰:“吾昔与安期千里共在洛水集处,不闻天下有蔡充儿。
”正忿蔡前戏言耳。
世说轻诋篇注类聚三十五
谢太傅刘夫人,不令公有别房宠。
公既深好声乐,不能令节,御览引有句此后遂颇欲立妓妾。
兄子及外生等微达此旨,共问讯刘夫人;因方便称“关睢”“螽斯”有不忌之德。
夫人知以讽己,乃问:“谁撰此诗?”答云周公。
夫 ?曰:“周公是男子,乃相为尔。
若使周姥撰诗,当无此语也。
”类聚三十五御览五百二十一
武历阳女嫁阮宣子,无道妒忌,禁婢:瓯覆槃盖,不得相合。
御览七百五十八家有一株桃树,华叶灼耀,宣叹美之,即便大怒,使婢取刀斫树,摧折其华。
类聚八十六御览九百六十九事类赋注二十六
京邑有士人妇,大妒忌;于夫小则骂詈,大必捶打。
常以长绳系夫脚,且唤便牵绳。
士人密与巫妪为计:因妇眠,士人入厕,以绳系羊,士人缘墙走避。
妇觉牵绳而羊至,大惊怪,召问巫。
巫曰:“娘积恶,先人怪责,故郎君变成羊。
若能改悔,乃可祈请。
”妇因悲号,抱羊恸哭,自咎悔誓师。
妪乃令七日斋,举家大小悉避于室中,祭鬼神师,祝羊还复本形。
徐徐还,妇见啼问曰:“多日作羊,不乃辛苦耶?”曰:“犹忆啖草不美,腹中痛尔。
”妇愈悲哀。
后复妒忌,因伏地作羊鸣;妇惊起,徒跣呼先人为誓,不复敢尔。
于此不复妒忌。
类聚三十五
泰元中,有人姓荀,妇庾氏,大妒忌。
荀尝宿行,遂杀二儿。
为屋不立斋室,唯有厅事,不作后壁,令在堂上冷然望见外事。
凡无人不得入门;送书之人若以手近荀手,无不痛打;客若共床坐,亦宾主俱败。
邻近有年少径突前诣荀,接膝共坐,便闻大骂,推求刀杖。
荀谓客曰:“仆狂妇行,君之所闻;君不去,必误君事。
”客曰:“仆不畏此。
”乃前捉荀手,妇便持杖直前向客,客既大健,又有短杖在衣里,便与妇老妪无力,即倒地,客打垂死。
荀走叛不敢还。
妇密令觅荀云:“近遭狂人,非君之过,君便可还。
”荀然后敢出。
妇兄来就荀,共方床卧,而妇不知,便来捉兄头,曳着地欲杀,方知是兄,惭惧入内。
兄称父命,与杖数百,亦无改悔。
类聚三十五
诸葛元直妻刘氏,大妒忌;恒与元直杖。
不胜痛,才得一两,仍以手摸,妇误打指节肿。
从此作制:每与杖,辄令两手各捉跗。
元直遇见妇捉跗欲成衣,谓当与己杖,失色怖。
妇曰:“不也,捉此自欲成衣耳。
”乃欣然。
类聚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