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杂记

东山杂记 #

  王国维 #

  卷一

  

  乘石

  今北方人家,门前必有升车之石,或累砖为之,而覆之以石。

此古天子之制,诸侯以下所不得僭也,其名则古谓之乘石。

《周礼·夏官·隶仆》云:“王行则洗乘石。

”郑司农云:“乘石,所登上车之石也。

”《诗》云:“有扁斯石,履之卑兮。

”郑毛传云:“扁扁,乘石貌。

”郑笺云:“王后出入之礼与王同,其行登车以履石。

申后始时亦然,今也黜而卑贱。

”然则乘石惟王与后有之。

故《尸子》云:“周公旦践东宫,履乘石,假为天子。

”任彦升《百辟劝进今上笺》云:“履乘石而周公不以为疑”。

明三公以下不得有此物也。

今则士庶人家亦多有之。

又车上恒设小杌,以便升降时设之。

或用短梯,此亦古妇人用之。

《士昏礼》记云:“妇乘以几,从者二人,坐持几相对。

”贾疏云:“此几谓将上车时乘之而登,若王后则履石,大夫诸侯亦应有物履之。

今人犹用台,是石几之类也。

”然则周人用几,乃类今之小杌。

唐人用台,殆如今之短梯也。

  

  设碑识景 #

  古之宫室三分,庭一在北,设碑所以识日景,引阴阳,宗庙则丽牲焉。

据《礼经》所记,则自天子以下至士,寝庙中皆有之,庠序亦然。

今中外官署大堂,亦间有此物,亦约三分,庭一在北,但无碑之称,又不居中而偏左,然用以识日景则一也。

周碑制度未闻,今汉碑存者,其上大抵有穿,此亦周之遗制。

《祭义》:“君牵牲,丽于碑。

”则其穿盖用以系牲,空时悬棺之木,亦谓之丰碑。

盖以木上有穿以通绳索,其形似碑,故谓之碑。

汉碑之用虽与周异,然其制犹周制也。

今衙署所用识日景之物则全失其制,殆如佛寺之七如来幢矣。

  

  天子诸侯三朝三门

  古者天子诸侯皆三朝三门。

先郑司农以为天子五门,皋、库、雉、应、路,汉唐诸儒皆从其说。

其实天子仅有皋、应、路三门,而无雉门、库门。

戴东原正之,是也。

今北京朝门亦与古合。

禁城以内,午门、太和门、乾清门为三门,并天安门、端门计之,亦可谓之五门。

其朝,则遇献俘诸大典,天子御午门楼,殆当古之外朝,太和殿当古之治庙,乾清宫当古之内朝。

又郑康成《周礼注》谓:“今司徒府有天子以下大会殿,亦古之外朝。

”《续汉书·百官制》注中详言其事。

旧内阁大堂中设宝座,与汉之天子以下大会殿设于司徒府同。

然但为天子与阁部大臣议政之所,与周、汉之外朝异矣。

  

  注屋

  今之宫殿,正殿皆九间,盖自汉已然。

周制堂上仅有室户一,房户二,共三户。

汉时则有九户。

张平子《西京赋》:“正殿路寝,用朝群辟。

大厦耽耽,九户开辟。

”盖汉制已为九间之殿,其前通九间为一所,谓大厦是也。

其后画为九室,每室一户,或虽通为一,而每间施一户,故有九户。

《文选·景福殿赋》注引《洛阳宫殿簿》:“魏许昌承光殿七间。

”魏时许昌离宫正殿犹用七间,则洛阳正殿自当用九间矣。

古宫室之有东西南北四霤者,谓之四注屋。

其但有南北二霤者,谓之两下屋,见《考工记》郑注。

又《乡饮酒》、《乡射礼》皆云“设洗当东荣”,皆古士大夫礼。

至《燕礼》云“设洗当东荣”,为人君礼。

郑注:“当东霤者,人君为殿屋也。

”贾疏:“汉时殿屋四向流水,故举汉以况周。

言东霤,明亦有西霤。

士大夫言东荣,两下屋故也。

”则周时诸侯以上为四注屋,大夫以下为两下屋。

汉殿皆用四注殿制,故人臣所居亦有殿称,以其同为四注屋故也。

今惟宫殿寺观庙宇或为四注屋,人家罕用之,盖自周时已然矣。

  

  槛非门户之槛 #

  古者室有户牖,堂则无之,故或用帘以蔽风口。

《说文》曰:“饮堂帘也。

”帘字从廉、以廉得名。

《乡饮酒礼》所谓“堂廉”,谓堂与堂下间有廉棱也,帘垂于此,故有帘名。

此以竹为之。

其用布者谓之!,当亦从堂帘得名。

《说文》云:“!,帷也。

”《士丧礼》所谓“帷堂”是也。

汉时始于阶间施栏槛。

《汉书·朱云传》:“御史将云下,云攀殿槛,槛折。

”师古曰:“槛,轩前栏。

”明非门户之槛。

今之大殿皆有长窗以当门户,盖自魏晋以后始矣。

  

  阙

  古者天子门侧设两观而阙其中,故谓之阙。

鲁亦有之,《礼器》所谓“天子诸侯台门”是也。

今之门楼则设于门上,不在两侧,不知始于何时。

余见汉画石像拓本,画汉函谷关形,关有两观,其下皆有门,共两门。

韩文公诗“日照潼关四扇开”,是唐时犹然,此实古之两观与今之门楼中间之制度也。

  

  栌

  汉武梁祠画像所画柱,其上皆有圆木三层,相袭而上,愈上愈大,以承栋梁,此即所谓欂栌也。

《说文》云:“欂栌,柱上枅也。

”《释名》云:“卢在柱端如都卢,负屋之重也。

”都卢,矮人之称,则卢之短可知。

又王延寿《灵光殿赋》“层栌磥垝以岌峨”,画像柱上之物有三层,其为欂栌无疑,今时罕用之。

  

  司命与灶 #

  南方人家敬事鬼神,谓之东厨司命,此实合古代五祀中之司命与灶为一也。

古者司命之祀有二。

《周礼·大宗伯》“以樽燎祀司中司命”,盖即《史记·天官书》“文昌六星,四曰司命”,此乃天神。

《楚辞》所谓大司命是也。

《祭法》“七祀”“五祀”皆司命居首。

郑注曰:“此小神,居人间,司察小过作遣责告者。

”又云:“司命主督察三命”。

此与户灶诸神,俱为小神。

《楚辞》所谓小司命是也。

据《祭法》,庶士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无祀司命之法。

惟《士丧礼》记之,“疾病祀于五祀”,则有事时一用事而已。

至汉则不然,《说文》“秕,以豚祠司命也”,引《汉律》云“祠秕命”。

《风俗通》则云:“今民间祀司命,刻木长尺二寸为人像,行者檐箧中,居者别作小屋,齐地大尊重之,汝南余郡亦多有,皆祠以豚,率以春秋之月。

”可见汉时司命之祀极盛,与今日祀灶无异也,不知何时始与灶合而为一神。

按俗传《太上感应篇》,此书之作当在唐宋间,而其中已云司命灶君之神。

《东京梦华录》亦云:十二月二十四日,帖灶马于灶上,以酒糟涂抹灶凹,谓之醉司命。

则北宋时确已谓灶神为司命。

然原其混合之始,当在汉晋之交。

《抱朴子·内篇》:灶之神,每月晦,辄上天言人罪状。

大者夺纪,纪,三百日也;小者夺算,算,三十日也。

此已与郑君《礼注》督察三命之说相似。

郑注又言今时祠司命,行神、山神,门户、灶在旁,则汉时已并五祀而一之,习久相忘,遂反配为主也。

  

  古之灶神 #

  古之灶神,《淮南子》以为炎帝,戴圣及贾逵、许慎皆以为祝融。

郑康成据《礼器》文以为灶,老妇之祭,其注《礼器》云“老妇先炊者也,以礼意求之”。

郑说为近。

然臧文仲燔柴于爨,郑君云“时人以为祭火神乃燔柴”。

则周时已有以祀神者,至后世祀司命,盖已三变。

观李少君以祠灶、偲道、却老方见武帝,则汉初方士或已为此说矣。

  

  盟誓之祀 #

  古者盟誓,虽遍告天地四方及人鬼,然有专主盟誓之祀,《周礼·司盟职》所谓“北地诏明神”是也。

《左传》襄十一年,亳之盟,载书曰“或间兹命,司慎司盟。

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殛之,司慎司盟。

”《说文》““部”引作“司慎司命”。

盟、命两字,古音同部,或能通假用之。

归安吴氏所藏齐侯壶铭之文中有云“誓于大司命”,然则“司命”即《左传》之“司盟”,亦即《周礼》之“明神”也,其象则觐礼之方明。

方明之象,虽兼天地四方,而实以司命为之主。

以其用方木为之,故谓之方。

以其主盟誓,故谓之明。

后世小司命之祀虽盛,而大司命则汉以后民间未闻有之。

至于近世,遂合司中、司命、司录三者为文昌之神,而以张恶子其人当之矣。

  

  中釆

  城隍之祀,以城隍为名,义主于土,即古之社神,《祭法》所谓“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也”。

又城乡土地祠亦然,所谓“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也”。

今大江以南,人家宅神,亦谓之家堂土地。

其神盖当古之中霤,亦社神之类也。

《礼·郊特牲》云:“家主中霤,而国主社。

”则一家之中霤,即与一国一邑之社相当,其神亦为一人。

《左传》晋蔡史墨言:五行之官,实为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

社稷五祀,是尊是奉。

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元冥,土正曰后土。

”(又曰“后土为社”。

)则社与五祀之神即此五官。

故贾逵注《左传》云:“句芒祀于户,祝融祀于灶,蓐收祀于门,元冥祀于井,后土祀于中霤。

”杜注于“后土”下亦云:“土为万物主,故称后焉,其神句龙焉。

在家则祀中霤,在野则为社。

”皆言社与中霤为一神。

按:中霤,谓雨水所滴之处。

本以地言,则此说似属可信。

今之祀公宅神与冢墓之神,均谓之土地,其理一贯。

可知今之宅神,实古之中霤,而其神则后土,其名则句龙也。

  

  瓜皮小帽乃弁之遗制

  今之瓜皮小帽,明时已有之。

刘若愚《酌中志》:“皇子未冠时,戴元青绉纱六瓣有顶圆帽,名曰瓜拉冠。

”此与今之小帽无稍异处。

然此亦不始于明,实古代弁之遗制也。

《周礼·弁师》:“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癠,象邸玉笄。

”郑君注:“会,读如大会之会。

缝中也,每贯结五采玉十二以为饰,谓之綦。

”则皮弁当以各瓣缝合,如今之小帽矣。

郑注又云:“邸,下柢也,以象骨为之。

”贾疏云:“下柢也者,谓于弁内顶上以象骨为柢。

”则邸即今帽结矣,其制实与今之小帽无异,特所用材料不同耳。

  

  浏海乃古代子事父母之饰

  十余年来,南北少年,无论男女,盛行浏海。

翦其前面之发,垂之于额,其长者往往被眉,盖市肆所画仙人刘海蟾其发类此,故谓之前刘海。

实则古代子事父母之饰。

《诗》:“髡彼两髦。

”髦者,发至眉,子事父母之饰。

幼时盖以真发为之,然长而有父母者,犹为此饰。

《礼注》云:“既殡,主人脱髦。

”《丧大记》云:“小敛,主人脱髦。

”盖以假发为之,故可脱,均以父母既死,无事此饰故也。

  

  诗纪制度风俗 #

  古人作诗,直纪当时制度风俗,无凌猎无加减,非苟而已也。

如《小雅·瓠叶》一篇咏燕饮食。

首章云“酌言尝之”,此泛言也,次章则云“酌言献之”,三章云“酌言酢之”,四章云“酌言酬之”。

古人饮酒之礼,主人献宾,宾酢主人,人人酬宾,献酢酬一爵而礼成。

礼经所纪,无不如是,此诗次序亦同。

又《行苇》及《宾之初筵》二篇,序燕射事次序,与《燕礼》及《大射礼》合。

《楚辞》序祭祀事,与《特牲馈食》、《少牢馈食礼》略同,惟尊卑有殊,而节目不异。

可知古人用语,无一字虚设也。

  

  棺葬考 #

  古者殓用棺,葬用椁。

椁之制度,经传不详。

《檀弓》言“天子柏椁以端长六尺。

”郑注:“以端,题凑也,其方盖一尺。

”按《檀弓》“有子言夫子制于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

”孟子意古棺七寸,椁称之。

孔子所制,为庶人之礼,孟子所称,大夫之礼,以此差之。

则庶人五寸,士六寸,大夫七寸,卿八寸,诸侯九寸,则天子盖一尺矣。

故六寸者,以言其木之长也,五寸至一尺,以言乎木之方(即直径)也。

至全椁之大小,则无文以言之。

世以棺椁并言,疑椁之于棺大小不甚悬殊,或以椁即大棺。

其实不然。

按《广雅》:椁,廓也,且其字以郭为声,当取义于城郭。

椁之于棺,犹郭之于城,其大小之差,率以恒倍许。

《丧大记》曰:“棺椁之间,君容柷,大夫容壶,士容甒。

”郑注《礼器》云:“壶容一石,甒容五斗。

”盖用叔孙通汉器制皮之文。

则大夫士棺椁间之大小,略可识矣。

柷之大小,郭注《尔雅云“二尺四寸”,然《周礼·春官·司几筵》云:“其柏席用萑黼纯,诸侯纷纯。

”郑注谓:“柏者,椁字磨灭之余。

席,藏中神坐之席也。

”按古席,率广三尺三寸三分有奇,故《文王世子》曰“凡侍坐于大司成者,远近间三席,可以问。

”《曲礼》记讲间之席,则曰“席间函丈矣”。

天子诸侯椁中皆有神坐之席,则棺椁之间,至少必得三尺有奇,以所藏明器推之,此亦最小之度矣。

天子以下,明器不能知其详,惟据士礼言之,则有苞二,羊豕肉;筲三,黍稷麦;饔三,醢醯屑;癢二,醴酒;皆有木桁庪之。

此外尚有用器,弓矢耒耜两敦两杅盘匜;役器,甲胄干笮;燕器,杖笠翣;乐器,未详;而涂车刍灵之属,尚不与焉。

下棺后,藏器于旁,加见藏苞筲于旁。

此中各物,以甒为最大,自非容甒不可。

大夫以上,明器愈多,则棺椁间之差亦随之而大,至《檀弓》谓“宋哀公葬其大夫,醢醯百饔”,他物亦当称是。

《左传》成二年,“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车马,始用殉,重器备。

”则未世侈奢之事,又非尺余之地所能藏焉。

如此棺之两旁,既得三尺余,而古之棺制,亦不得过小。

《檀弓》言“天子棺四重,大棺厚八寸,属六寸,椑四

  寸,水兕革客三寸”,计二尺四寸,两旁合计四尺八寸。

中间容尺之处,亦当得三四寸,则棺之径,至少当得八尺,并两旁各三尺许计之,当得十四五尺,其纵处亦略如之。

此椁之大小之度也。

椁之制,但有四旁而阙其上,以有抗木抗席及折故也,且古惟天子用隧,棺自羡道入,诸侯以下,皆自上下棺,故惟四围之椁,先树圹中,而折及抗木,必加于下棺之后。

然四旁之椁,必得与抗木而始成一物,故抗木等亦椁解。

《左传》成公二年所谓“椁有四阿”是也。

诸侯以下,椁上皆平,士下棺后加折,方凿连木为之,缩者三,横者五。

抗木则横三缩二,每五枚为一重,士一重,大夫再重,诸侯三,上公四,加其重数而已,其上皆平俎也。

惟天子五重,则四注而下,以木之端凑于上而修其下,如屋形,所谓四阿者。

杜注:“四阿,四注椁也。

”孔疏曰:“《士丧礼》下篇,抗木缩二横三以负土。

”则士之椁上平也。

今此椁上四注而下,则其上方而尖也。

《礼》:“天子椁题凑,诸侯不题凑。

不题凑,则无四阿。

”其说是也。

然则《檀弓》所谓“柏椁以端长六尺”者,当以六尺之木,纵系二屋,为四注屋形。

六尺再椁,每旁得一丈二尺,而四隅之木又当加长焉,然后可以周覆椁上。

椁之四旁之大小,既有一丈四五尺,以一丈二尺之物,交覆于一丈四五尺之上,此四注屋之斜#度也。

然则椁之制,天子崇其上,诸侯以下平之,而视棺之大小,则如郭视城之大小,则可决也。

古椁皆用木,《檀弓》云“天子柏椁”,《丧大礼》云“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是也。

然则天子则以石表之。

《周礼·夏官·方相氏》:“及墓入壙,以戈击四隅,欧方良。

”郑注:“壙,穿地中也。

方良,罔两也。

天子之椁柏,黄肠为里而表以石焉。

”《国语》曰:木石之怪夔罔两也。

郑氏此注以汉制推之,周时果如此,殊不可知。

然《檀弓》称“宋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则周季已有为之者矣。

秦始皇之葬,石椁为游馆。

(《汉书·刘向传》)汉文帝亦言“以北山石为椁,用$絮剒陈漆其间。

”(《张释之传》)则自秦已后,实用石椁,然其里或尚以木为之。

刘向言始皇墓发掘后,“牧儿亡羊,羊入其凿,牧者持火照求羊,失火烧其藏椁。

”则石椁之下,尚有木椁,《汉书》所谓“黄肠题凑”,即是也。

《续汉书·礼仪志》:皇帝登遐,“作油缇帐以覆坑,方石治黄肠题凑如礼。

”《汉书·霍光传》:“赐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

”苏林曰:“以柏木黄心致垒棺外,故曰黄肠。

木头皆内向,故曰题凑。

”如淳曰:“《汉仪注》天子陵中明中高丈二尺四寸,周二丈,内梓宫,次楩椁,柏黄肠题凑。

”则黄肠题凑次最居外,与康成所谓“以柏,黄肠为里而表以石”者,语可互证,殆所用以支石者。

观文帝谓石椁时,以$絮剒陈漆其间,则当时治石之工,殆不甚巧,或须以木支持。

然《霍光传》云“黄肠题凑一具”,则又似与梓宫、便房等同置于壙中,非复支壙之物矣。

罗氏唐风楼藏汉墓石拓本五,其一铭曰:永建五年二月"日董"石,广三尺,厚尺五,长二尺;其二曰:“伯石,广三尺,厚二尺,长三尺二寸第(下阙),阳嘉元年十一月省(下阙);其三曰:第九百二十五,广三尺,厚尺五寸,长三尺九寸二分,熹平元年十月二十九日更黄肠椽三条主;其四曰:四百四十三,广四尺,厚尺五寸,长尺九寸五分,“平三年八省椽陈"主;其五曰:“石,广三尺,厚尺二寸,长三尺”。

又《陶斋藏石记》所录尚有一石,曰:阳嘉元年三月日冷攸石,广三尺,厚尺五寸,长四尺五寸,第卅二。

而罗氏所藏熹平元年墓石拓本,其石亦在端氏,此石独云更黄肠椽三条主,则为石椁之石盖无可疑。

其云董"石、“伯石、冷攸石者,盖系以死者姓名。

其云黄肠椽三条主(三条疑主条之泐)椽陈"主者,则主吏姓名。

第九百二十五、四百四十三、第卅二等,则记石之次第,用石至九百余,其椁之大,可以想见。

按:此种墓石,古代已有出土者。

《水经注》济水条云:汉灵帝建宁四年,于敖城西北,垒石为门,以遏渠口(后仪渠),谓之石门,世亦谓之石门。

水门广十余丈,西去河三里,石铭曰“建宁四年十一月黄肠石”也,而主吏姓名,磨灭不可复识。

魏太和中,又更修之,撤故增新,石字沦落无复在者云云。

此一节所记,未免小误,盖造水门时,实发汉建宁间旧墓石为之,郦善长直云水门为建宁四年所造,则误以治墓之年,为作门之年,而不悟水门之铭不得称黄肠石也。

又善长所云黄肠石,不知石文果如是否?抑铭本作更黄肠椽某某主,而椽字以下断泐,遂谓为黄肠石欤?又熹平元年墓石,所云肠者疑更者代也,谓以石代黄肠也。

然则郑君“柏黄肠为里而表以石”之说,或不可尽信,抑至后世,去木用石,而石即蒙黄肠之名欤?非多见古冢墓之内形,盖不能臆断矣。

汉时天子之壙谓之方中,《汉书·张汤传》所谓“治方中”是也。

如淳曰“《汉仪注》陵方中用地一顷,深十二丈”,《皇览》曰“汉家之葬,方中百步”(《续汉志》注引),此谓所穿之全地也。

其中置棺之地,则谓之明中。

《汉书·霍光传》注:“如淳曰:《汉仪注》天子陵中明中高丈二尺四寸,周二丈。

”《续汉书·礼仪志》注引《汉旧仪》云:“天子即位明年,将作大匠营陵地,用地七顷。

方中用地一顷,深十三丈。

明中高一丈七尺,四周二丈,内梓宫柏黄肠题凑,以次百官藏毕。

共设四通羡门,容大车六马”云云。

则明中在方中之中而小于方中,正藏棺之处也。

然明中又有前后二所,《帝王世纪》载:“献帝禅陵,不起坟,深五丈,前堂方一丈八尺,后堂方一丈五尺。

”《水经注》济水条言金乡山有冢,谓之秦王陵,山上二百步,得冢口,堑深十丈,两壁峻峭,广二丈;入行七十步,得埏门,二外左右皆有空,可容五六十人,谓之白马空;埏门内二丈得外堂,外堂之后,又得内堂。

观者皆执烛而行,虽无他雕镂,然治石甚精,或云是汉昌邑哀王冢,所未详也。

王隐《晋书·地道记》亦记此事,则云“金山山北有凿石为冢,深十余丈,隧深三十丈,傍却入为堂三方,云得白兔,不葬。

更葬南山”云云。

此云“为堂三方”,当以内外堂为一,并左右两室计之,此二室当用以葬后妃宫人者,特未就耳。

此上二冢之制,皇甫谧所记则距献帝之葬不远,其言当可据。

郦善长所记金乡山古冢,则当据目验记之,惟记言隧道之深,则与《晋书·地道记》不合;又既云堑深十丈,复云行七十步得埏门,亦复自相抵牾,盖字有讹脱也。

惟内外二堂之制,则二冢相同。

去岁日本滨田耕作君,于旅顺所发汉冢,亦有内外二堂,则《汉旧仪》明中四周二丈之说,但指一堂言之也。

《抱朴子》言:吴景帝时,“戍将于广陵掘诸冢,取版以治城,所坏甚多。

复发一大冢,内有重阁,户扇皆枢转,可开闭,四周为徼道通车,其高可以乘马。

”所谓重阁,恐亦谓前后二堂,其云四周为徼道,则又《汉旧仪》所云设四通羡门相合。

此徼道者,当与妃妾葬处相通,《汉旧仪》谓营陵馀地为西园后陵,馀地为婕妤以下。

《霍光传》所谓“赐枞木外藏椁十五具”,则此徼道当为通外藏之所矣。

地下之事,徵实不易,故备记之如右。

便房之语,苏林曰:“便房,藏中便座也。

”师古曰:“小曲室也。

”《汉书·陈汤传》云:“昌陵卑为高,积土为山,度便房犹在平地上。

”则便房似于治陵之时即为之,苏、颜二说或是也。

然如淳引《汉仪注》,以为梗椁,则楩乃梗字之假借。

梗房之语,与梓相对,梓可云宫,则梗亦可云房。

若以为藏中便座,则《霍光传》不得云“便房一具”矣。

《续汉书·礼仪志》所载帝后陵中明器,除挽车九乘外,其馀皆用士礼,与《既夕礼》吻合。

其赠币且用帷记,较《既夕礼》尤俭。

殆谢忱书所谓太尉胡广等定耶?乡党无议其失礼者,殊不可解。

  

  磬折古义 #

  《考工记》凫氏为钟一职,郑注疏误殊甚。

程易畴先生《考工创物小记》始正之。

郑子尹乃代作《凫氏为钟图说》,仍申郑说,真所谓不辨黑白者也。

余尝取上虞罗氏所藏楚公孙班、避父钟、卿钟三钟,及各家著录有尺寸可据者共十三钟校之,皆不与凫氏合。

又此十三者,亦不自相合。

此由古代铸钟,不必尽遵凫氏制度。

或凫氏职但奉其大概,铸钟之时,仍须以声律定之。

然据《考工记》本文,必须如程解无疑也。

犹程氏之《磬折古义》,以安阳所出之商磬校之亦不合,此亦商周磬制,本自不同,至程氏磬折之解,不独优于康成,实千古不可破之说也。

  

  追蠡

  罗氏藏三周钟,其乳皆作旋螺形,他钟似此者亦多,此殆孟子所谓“追蠡”也。

古书多假“蠡”为“螺”字。

《汉书·东方朔传》“以蠡测海”是也。

《风俗通》说门户铺首,引《百家书》云“公输班之水见蠡,日见汝形,蠡适出头,般以足画图之。

蠡引闭其户,终不可得开。

般遂使之门户,云人闭藏如是,固周密矣”云云。

徐陵《玉台新咏序》所谓“铜蠡画静”,亦门户上物。

按:门户上所施铜乳,其排列与钟乳相似,而皆作螺形。

盖成列之物用螺,乃古代之通习,未必闭藏为义也。

赵注《孟子》以“追”为“钟钮”,“蠡”为“蠡蠡,欲绝之貌”。

追为钟钮,古无明文,而蠡则古钟上实有是物,惟追作何解,不敢自为说耳。

  

  大房

  传世古器,乐器如钟、磐,兵器如戈、矛、剑、戟,洗器如盤、匜,酒器如彝、壶、尊、勺、爵、觚、觯、角、单、盉,煮器如鼎、鬲,黍稷器如簠、簋,如敦,今皆有之。

笾豆虽无存者,然尚有瓦、豆在,可知其形制。

惟俎作何状,则不可知。

《诗·鲁颂》“笾豆大房”,《毛传》云:“大房,半体之俎也。

”郑笺则云:“大房,玉饰俎也。

其制足间有横,下有跗,似乎堂后有房。

”然《少牢馈食礼》:“肠三,胃三,长皆及俎拒。

”郑注:“拒,读为介距之距。

俎距,胫中当横节也。

”《明堂位》:“俎,有虞氏以梡,夏后氏以嶡,殷以椇,周以房俎。

”郑注:“梡,断木为四足而已。

嶡之言蹷也,谓中足为横距之象,《周礼》谓之距。

椇之言枳椇也,谓曲桡之也。

房,谓足下跗也,上下两间,有似于堂房。

”据郑君《诗》、《礼》三注,则俎之为物,下用四足,足间有木以相连相距,距或中足,或在足胫,其距下之跗谓之房。

然有不可通者。

按《周语》:“禘郊之事,则有全蒸;王公立饮,则有房蒸;亲戚饗宴,则有肴蒸。

”韦注:“全蒸,全其牲体而升之。

房,大俎也,谓半解其体,升之房也。

肴蒸,升体解节折之俎也。

”则房蒸实与全蒸相对。

盖升半礼之俎,当有两房,以半体置一房,合两房而牲体全,故谓之房。

毛公云:“大房,半体之俎。

意正如是也。

”少牢馈食,虽系餚蒸,则亦用房蒸之俎,故有俎拒。

拒者即两房之隔,故制肠胃长短,以俎拒为节,不容取俎足以为节也。

由是推之,则有虞氏之梡,梡者完也,殷以嶡,嶡者具也,皆全蒸之俎。

周始有半体之俎,以其似宫室之有左右房,故谓之房俎。

若足跗,则不具房形。

郑君堂房之说,殊为迂远矣。

  

  斯禁

  浭阳端氏所藏斯禁,出于凤翔府宝鸡县,就其形制文字观之,其为商周间器,自不待言。

今年日本某杂志揭其照片,颇为近汉之器,主宰杂志之某君,“深于考古之学者,乃以此为汉器,殆误会《礼器》郑注耳。

《礼器》“大夫士棜禁”,注:“棜,斯禁也,谓之棜者,无足有似于棜,或因名云耳。

大夫用斯禁,士用禁,禁如今方案,隋长局足,高三寸。

”然则郑注“如今方案”,自谓士禁如之,非谓斯禁,且方案与禁,亦非一物。

郑以汉方案似禁,故举况之。

某君殆因此,误以此斯禁为汉物,且不知汉时无此制也。

  

  秦阳陵虎符跋 #

  罗氏唐风楼藏铜虎符一,长汉尺四尺许,左右二符,胶固为一,金错篆书,文各十二,曰“甲兵之符,右在皇帝,左在阳陵”,实秦虎符也。

按《汉书·景帝纪》:“葬阳陵。

”《地理志》云“左冯翊有阳陵县。

”班氏原注:“故弋阳,景帝更名。

”则用阳陵至汉景帝时始有此名。

此符疑为汉物,然与汉符不合者有五:一《史记》及《汉书·文帝纪》“二年九月,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

”今传世汉符,其文字皆云与啣啣太守为虎符,与此符文绝不相同。

又阳陵乃县名,并非郡国名,无与为虎符之理。

此与汉制不合者一也。

汉符之数,则应劭云铜虎符第一至第五。

今传世汉符,辄云啣啣啣啣为虎符左符或右符,其又于肋下云左啣右啣。

其左符右符,皆记数字,不记甲乙。

此符云甲兵之符,与汉制不合者二也。

汉符传世者,其文刻于脊上,合之而后可读,如周官傅别之制。

此符左右文同,皆在脊上,如周官质剂之制。

此其不合者三也。

《史记正义》引崔豹《古今注》云:“铜虎符,银错书之。

”(今《古今注》无此条)崔豹,魏人,所记者当为汉魏之制。

又今传世汉符,皆系刻字。

此符独用金错。

则其不合四也。

此符字画颇肥,而所错之金极簿,几与湿金以书者相等。

若汉世所错,如莽货一刀平五千之一刀二字则字细而金厚。

他器亦然。

此其不合者五也。

若云秦符,则有四证焉。

阳陵虽云汉景帝所置,然秦之先君有葬于阳者。

《史记·秦始皇本纪》:“德公居雍关大郑宫,葬阳。

宣公居阳宫,葬阳。

”而秦先王葬处往往称陵,如惠文王葬公陵,悼武王葬永陵,孝文王葬寿陵。

则秦自称王以后,以阳为二先公所葬,谓之阳陵,其理或有之。

又《史记》、《汉书》侯表,高帝时有“阳陵侯傅宽”,今出土封泥之中,有阳陵邑丞印。

邑丞,侯国之丞,则高帝时已有阳陵,不自景帝始。

其为秦邑,益无可疑。

此一证也。

此符字数,左右各十二字,共二十四字,皆以六之倍数。

按《秦始皇本纪》称“数以六为纪”,故用六倍数。

若汉以五为纪,故印皆用五之倍数,如云与啣啣太守为虎符左啣是也。

此二证也。

文字谨严宽博,与李斯所书刻石者相似,非汉时人所能仿佛。

此三证也。

若云秦符,则其左右二符合并之故,亦可得而言焉。

按:秦汉虎符,右常在内,左常在外。

《秦始皇本纪》及《高祖本纪》皆云“秦王子婴,奉天子玺符,降轵道旁。

”盖于降汉之时,敛左符而合之。

秦玺入汉,既为传国之器,此符虽不复用,亦必藏在内府,为国重宝,合置既久,中生绣涩,遂不可开。

否则右符既不常在外,左符亦无入京师之理,二符无自胶固矣。

此四证也。

惟其长短,颇与《秦本纪》所云“符、法冠长六寸”者不合。

然六寸之符,当指竹使符,汉竹使符亦长六寸,同于秦制。

若虎符则发兵之事,贵于慎密,短则易藏而难觅,故仅长四寸许。

此又求之事理而可通者也。

此符云甲兵之符,则此外尚有乙丙丁等。

按:汉制铜虎符第一至第五,若秦制亦然,则虎符当有自甲至戊五枚,或以讫戊为疑。

然秦汉间制度名物,颇有讫于戊者。

如卫宏《汉书仪》云:五夜,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

郑注《周礼·司寤氏》亦曰:“夜时,谓夜早晚,若今甲乙至戊。

”则兵符五亦自甲至戊,固不足怪也。

李斯书存于今者,仅有泰山十字,琅邪台刻石,则破碎不复能成字矣。

即以拓本言之,泰山刻石,亦仅存二十九字,琅邪虽有八十五字,而漫漶过半。

此符乃秦重器,必用相斯所书,而二十四字,字字清楚,谨严浑厚,经不过数分,而有寻丈之势,当为秦书之冠。

惜系金错为之,不能拓墨耳。

此符“在”字作“十”,犹用古文,不用小篆。

若泰山刻石“维初在昔”之“在”,则作“在”字。

其铸符时或犹在巡峄山之前也。

行文半阙之式,古金文中无有也,惟琅邪台刻石,则遇始皇帝成功盛德,及制曰可等字,皆项顶格书,此为抬头之始。

秦虎符左右十二字,分为二行,每行六字,皇帝二字,适在第二行上,亦抬头之意也。

可知此事自秦以来然矣。

古代文字颇难作伪,如峄山刻石文,虽不见于《史记》,然一读其文,可决其为李斯所作也。

秦符虽作十二字,然如“右在皇帝”四字,岂汉以后人所能耶!秦泰山芝罘会稽山刻石,皆三句一韵,一句四字,三句十二字,即六之一倍也。

琅邪台刻石,其颂二句一韵,其二百八十八字,六之四十八倍也。

后序三句一韵,每句字数不等,其一百二十字,则六之二十倍也。

可知秦时文字,皆以六为纪。

后世传秦玺文,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独为八字,与秦文字之例不合,疑为后人假托矣。

  

  隋铜虎符跋 #

  兵符之制,古者皆右在内而左在外,又左右之数各同。

三代不可考。

《曲礼》云:“献粟者执右契。

”郑注:“契,券要也,右为尊。

”契以右为尊,符节可知。

尊者在内,卑者在外,亦可知也。

秦符右在皇帝,左在阳陵,盖亦用古尚左之制。

汉则文帝二年,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

师古曰:“与郡守为符,右留京师,左以与之。

”则左外右内,与秦制同。

魏赐孙权九锡文曰:“金虎符第一至第五,左竹使符第一至第十。

”齐、梁、陈九锡文同。

而竹使符上皆冠以左字,疑金虎符左右赐之。

盖虎符以发兵旅,时兵权皆在受九锡者手,故赐以左右,以示不敢有征发之事也。

竹使符所以传命,事恒有云,故但赐以左,而以其右藏于天子之所。

可知左外右内,自秦迄江左之末,未尝变也。

又汉魏郡太守虎符(嘉定瞿氏藏)、东莱太守虎符(潍县陈氏藏)、广阳虎符(诸城刘氏藏)、玄兔太守虎符(海丰吴氏藏),筋上均有左二字样。

汉制左符在外,今左皆有二,亦左右数同一证也。

惟潍县陈氏所藏汉上郡太守符,则不可解。

此符左右俱存,其脊文十字,则云“上郡太守为虎符第一”,右筋上有“上郡右三”四字,左筋有“上郡左二”四字。

如是,则虎符第一至第五,每符又各有左右若干。

则一郡之符,殆多至数十,恐无此理。

汉常山太守虎符筋文云“常山左三”,渔阳太守虎符(吴氏)筋文云“渔阳左二”,长沙太守虎符同。

  

  晋王台太守虎符。

  又按翁氏《两汉金石记》所载一符,则脊文云“与五原太守为虎符第一”,筋文云“五原左一”。

嘉善谢氏藏晋丞邑男虎符,脊文云“晋与丞邑男为铜虎符第一”,筋文云“丞邑男左一”。

潍县陈氏藏晋驺男虎符,脊文云“与驺男为虎符第五”,筋文则云“驺男右五”。

此三符,脊文所记数字,与筋文所记者无不相同。

则上郡符脊文作第一,而筋文左作左二,右作右三者,恐不足信。

汉阳叶氏藏晋始平虎符,脊文作第二十,而筋文作左二,亦为可疑。

二符未见原器及拓本,无由断定其真伪,如系真品则仅一郡国之符,多至数十,为可异耳。

至于左右同数之说,不惟不相妨,转足相证也。

隋符亦然。

吴县蒋氏藏隋虎符八,此外传世者,尚有三枚,共十一枚。

其中右符六,曰右御卫相原四,曰右御卫永昌二,曰右御卫美政五,曰右翊卫天井一,曰右翊卫石桥二。

左符五,曰右屯卫温阳一,曰右御卫安昌四,曰右武卫白松二,曰右屯卫清湖四,曰左屯卫赤城五。

左右之孰内孰外,虽不可知,然左右二符,各有第四第五,则左右之数亦相等,如秦汉以来制也。

惟唐制则大异。

《六典》载:铜符,王畿之内,左三右一;王畿之外,左五右一。

左者进内,右者在外。

不独左内右外,左右之数亦各不同。

惟木契则左右同数,犹用古制耳。

宋符则兼古制与唐制二者。

《玉海》八十二,载康定元年八月二十四日端明殿学士李淑等言,参酌古制,定铜符形制。

上刻篆字,曰某处发兵符,下铸虎豹御,而中分之。

右符五,左旁作虎豹头四,左符一,右旁为四窍,令可契合。

又以篆文相同,侧刻十千字为号。

右五符留京师枢察院,左符降付诸处。

庆历元年罢。

宋符右内左外,则法秦汉,以十千为号,亦与秦同,惟内五外一,则用唐制。

然则宋以前兵符形制,皆可知悉。

独元时代最近,又贵人皆赐虎符,今实物未有存者,而史亦不载其形,殊可异也。

  

  伪周二鬼符跋 #

  吴清卿中丞十六金斋中所藏各符,以新莽厥戎虎符为最,形制文字,精美绝伦。

然亦有伪者,如太和门外左龙武军第二及鹰扬卫左紫辉第四二龟符是也。

按宋敏求《长安志》云:大明宫东面一门,曰太和门。

又云:太和门外从东第一曰左羽林军,第二曰左龙武军,第三曰左神策军,与此符合。

然龟符乃武后时物,其时尚未有龙武军也。

《旧唐书·职官志》云:“初,太宗选飞骑之尤健者,别署百骑,以为翊卫之备。

天后初,加置千骑,中宗加置万骑,分为左右营,置使以领之。

开元二十七年,改为左右龙武军。

”《新书·兵志》则云:“及元宗以万骑平韦氏,改为左右龙武军。

”《唐会要》卷七十一,亦云开元二十六年十一月,析左右羽林军,置龙武军,以左右万骑隶焉。

注云:或出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此符为天后时物,不应有左龙武军。

又考《唐六典》成于开元二十四年,而北军只有左右二军,无龙武军。

杜甫《曲江对雨》诗:“龙武新军深驻辇,芙蓉别殿漫焚香”,诗作于天宝时,而军改于开元之末,故曰新军。

若天后时已有此军,则不得云新矣。

此符必因九仙门外右神策军龟符而伪作者。

至鹰扬卫左紫辉第四龟符,鹰扬卫上无左右字样,又鹰扬近在皇城,此符系左符,据唐制不得有第四,(《六典》:“兵符,王畿之内左三右一。

”)此亦伪作。

吴氏精鉴,为近世所仅见,而亦蓄此物,信乎鉴古之难也。

  

  王复斋钟鼎款识中晋尺跋

  古尺存于今者,以曲阜孔氏所藏汉建初尺为最著。

此尺有仿制者,较原尺约长二分,世间拓本,以仿制之本为多。

然尚有元延铜尺,不知藏谁氏。

余于唐风楼见其拓本,较建初尺原本又约短二分。

据此,则前后汉尺度,大略可知矣。

蜀尺则上虞罗氏藏章武二年弩机,其望山上有金错小尺,与仿制之尺,长短略同。

(此弩机后为端忠敏索去,载于《陶斋吉金

  录》。

然图中失摹其尺,殊可惜也。

)又藏魏正始弩机,亦有尺度,较建初尺度为长,殆即知《隋书·律历志》所谓“杜夔尺”也。

晋尺未有传者,世所传晋前尺者拓本,皆出于宋王复斋《钟鼎款识》。

国朝诸大家,如沈果堂、程易畴、阮伯元等,皆以为此为真尺也。

然其铭词则曰“周尺,汉志铸歆铜尺,后汉建武铜尺,晋前尺并同”,共十九字,与《隋志》载晋前尺铭词不合,且此尺苟为荀勗所制,必无自称晋前尺之理,故罗叔言参事疑为宋人仿造。

余考之《宋史·律历志》,知即宋高若讷所造《隋志》十五种尺之一也。

《宋志》谓“若讷用汉货泉长尺寸,考依《隋书》定尺十五种上之,藏于太常寺:一、周尺,与《汉志》刘歆铜斛尺、后汉建武中铜尺、晋前尺同”云云,与传世晋前尺铭文只差三字,则此尺为若讷所造甚明。

程易畴乃谓以莽布校之,豪发不爽,遂定为晋前尺。

不知若讷此尺,正用莽布所造,自无不合之理。

以程氏之聪明而尚为所欺,殊不可解。

然王复斋《款识》已收此拓本,宋人已以此为真晋尺,此亦如政和礼器,南渡后即误以为刘宋器也。

然则晋前尺世间无此物,亦无拓本,虽可以元延、建初二尺及钱布、弩机尺等约略推之,亦仅能得其近似。

高若讷所造,复斋所藏,亦所谓得其近似者,遽以是为真晋尺,则大误矣。

《隋志》所载前尺以下十四种尺,今亦无一存,不能互相校定。

又晋前尺与建武尺同,未必同于建初尺。

故晋前尺之真,遂不可见,使后世作史者,皆效隋志之法,则最近之尺,必有存者。

一尺存则众尺皆存,何至无可考乎?

  

  唐用开皇官尺 #

  汉尺传世者虽有二种,有唐一代之尺,则反无存,史亦不言唐尺与前代尺之比例,余其即用开皇官尺。

何以徵之?《唐六典》金部郎中职言:“凡度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广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二寸为大尺,十尺为丈”云云,“凡积秬黍为度、量、权衡者,调钟律,测晷景,合汤药及冠冕之制则用之;内、外官司悉用大者。

”而《隋志》谓开皇尺,即后周市尺,当后周铁尺一尺二寸。

周、隋时,以铁尺调律,以市尺当官尺供公使用。

唐制即出于此。

此一证也。

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古秤三斤为一斤。

唐量未闻权衡,则亦以三两为一大量,分明出于隋制。

权既如此,度亦宜然。

此二证也。

后用铁尺,据达奚震牛弘校之以上党羊头山大黍,累百满尺,谓为合古,则《六典》所云“累黍之尺”,虽语出《汉志》,而事本宇文。

又开皇官尺,当铁尺十二寸,唐大尺亦当黍尺十二寸。

此三证也。

《宋史·律历志》载翰林学士丁度等上议:“今司天监影表尺,和岘所谓西京铜望臬者,以其洛都故物也。

(原注:晋荀勖所用西京铜望皋,盖西汉之物,和岘谓洛阳为西京,乃唐都耳。

)今以货泉、错刀、货布、大泉等校之,则景表尺长六分有奇,略合宋、周、隋之尺由此论之,铜斛、货布等尺寸,照然可验。

有唐享国三百年,其间制作法度,虽未逮周汉,然亦可谓治安之世矣。

今朝廷必欲尺之中,当依汉泉分寸。

若以太祖膺图受禅,尝诏和岘等用景表尺典修金石,七十年间,荐之郊庙,稽合唐制,以示诒谋,则可且用景表旧尺”云云。

如是则丁度等以宋司天监景表尺为唐尺,其尺当汉泉尺一尺六分有奇。

后用铁尺,则当晋前尺一尺六分四厘。

故丁度等谓唐尺略合于周隋之尺。

此四证也。

(此宋司天监景表尺,丁度等以为唐尺,然《宋史·律历志》又谓“今司天监圭表乃石晋时天文参谋赵延%所造”,则实非唐物。

然五季之世未遑制作,则亦当用唐尺也。

)《唐书·食货志》载“开元通宝钱,径八分”,罗叔言参事据之以作唐钱尺。

按开元通宝,有唐一代,多铸此钱,其大小亦不等。

今择其轮廓完好容量之,得建初尺一寸零六毫有奇。

而果开元通宝钱十二当得唐尺之九寸六分,则当建初尺一尺二寸八分一厘。

(假定建初尺与晋前尺同,则累钱十二正得开皇官尺一尺。

)则唐尺与假定之开皇官尺,仅差四分。

而开元通宝钱,铸于武德三年,必用隋尺无疑。

故宜由之以校定隋尺,不宜由建初尺而疑唐尺与隋尺不合。

此五证也。

闻日本奈良正仓院有一尺,相传为唐尺,他日当摹之,以证成余说也。

  

  宋三司布帛尺 #

  宋三司布帛尺,世传有仿制之本,不知其所自出。

明尺亦罕见,惟近年出土之大明宝钞。

《明史·食货志》谓其“方高一尺,广六寸”,与国朝量地潜尺正同,约当工部营造尺一尺一寸。

  

  度量权衡变迁之定例

  度量权衡,自古讫今,皆由短而长,由小而大,殆为定例。

尺则汉建初尺,比元延尺长二分许。

魏杜夔尺,又长于汉尺五分。

晋前尺虽同于汉尺,而晋后尺则比晋前尺一尺六分二厘。

宋氏尺比晋前尺一尺六分四厘。

梁朝俗间尺比晋前尺一尺七分一厘。

后魏前尺比晋前尺一尺二寸七厘,中尺比晋前尺一尺二寸一分一厘,后尺比晋前尺一尺二寸八分一厘。

后用市尺与开皇官尺,皆同北魏后尺。

唐亦如之。

而其增率之速莫剧于两晋后魏之际,三百年间,几增十分之三。

前此则周尺、汉尺、晋前尺,虽不必如《隋志》所言,全相符合,要其增率不过数分。

求魏晋以后尺法所以骤增之故,实由当时中原户调,始课绢布,官吏惧其减耗,又欲多取于民,故其增加之率,至大且速。

考《魏书·高祖纪》:“太和十九年,诏政长尺大斗”。

而《杨津传》言:“延昌末,津为华州刺史。

先是,受调绢布,尺度特长,在事因缘,共相进退,百姓苦之。

津乃令依公尺度。

”则自太和末至延昌,不及二十年,而其弊如故。

又《张普惠传》:“神龟中,天下民调,幅度长阔,尚书计奏,复征绵麻。

惠上疏曰:‘绢布,匹有丈尺之盈一,犹不计其广;丝绵,斤兼百铢之剩,未闻依律罪州郡。

若一匹之滥,一斤之恶,则鞭户主,连长,此所谓教民以贪者也。

今百官请俸,人乐长阔,并欲厚重,无复准极。

得长阔厚重者,便云其州能调,绢布精阔且长,横发美誉;不闻嫌长恶广,求计还官者。

此百官所经仰灭圣明也。

’”云云。

观于此疏,则当时增尺之理,甚为了然。

且其时不独增尺法,又增匹法。

自周汉以来,布帛皆以四丈为一匹。

《北史·卢同传》载:“后魏熙平间,同累迁尚书左丞。

时相州刺史奚康生征百姓岁调,皆长七八十尺,以邀奉公之誉,部内患之。

同于岁禄,官给长绢。

乃举案康生度外征调。

书奏,诏抵康生罪。

”又《北史·崔暹传》亦言北齐天保中,“调绢以七丈为匹,为暹言之,乃依旧焉。

”由是观之,一尺之增,于历代调绢至为明白。

调法于绢布之外,兼调丝麻,皆以斤计。

租法用粟,则以石计。

权衡二物,自汉至隋,增至三倍,亦由是故。

以调绢之事观之,盖可信矣。

今世所传宋三司布帛尺,较隋唐官尺为短,似出前例之外。

然自古讫唐,绢之定制,皆以四丈为匹,宋以四丈二尺为匹,尺法所减,以匹法偿之而有余。

宋尺稍短,职是故也。

元明以后,无绢布之调,明代虽有布缕之征,然皆用米折,而明尺反绝大,又似与前例不合。

然明尺之长,当自宋元之际已然,观宋初布帛,幅度二尺五分,元时则仅一尺四寸至一尺六寸(见《元典章》),其尺度之长,可以想见。

自元以后,不课绢布,故国朝工部营造尺,反短于明尺,惟量地藩尺独与明尺同。

盖因清丈之事,最易扰民,故特用长尺以优之。

此与古代调绢增尺之故,大相异也。

古者岁调绢布,皆纪年月日郡县及输纳者姓名,观《魏书》张普惠之疏与《北史·卢同传》所纪论奚康生事可知。

盖不记郡县年月日,则无自知调绢长吏为何人,又苟不记输纳者姓名,则鞭户主连三长之事亦不能有也。

至汉之任城国元父紬,则并记丈尺价值,而不记年月日。

考《后汉书·光武十王传》:顺帝时,羌虏数反,任城王崇辄上钱帛佐边费。

此紬出古长城下,殆即当时佐边费者,乃国王所献,非民间

  所纳。(汉时除变夷课宾布外,尚无调绢布之制。)故但著其地及大尺价值欤?

  

  考订古尺当以实物为本

  孔东塘尚任《建初尺跋》所载建初尺与诸尺比例,多不足信。

孔云建初尺当汉末小尺八寸,已与《隋志》不合。

又云与开元尺同,亦与余考定之唐尺大异。

且此二者无传世之物,不识东塘何以知之。

余谓考订古尺,当以实物为本,如元延建初二尺、王莽十布五泉与货布货泉契刀错刀,及唐通开元宝钱、蜀弩机尺,实为根本材料。

此外诸家之说,除《隋志》外,均当慎取。

近惟吴清卿中丞《古玉图考》中之圭、&二尺,虽未可遽视为周尺,要之较诸家架空之说为可据也。

  

  累黍为尺乃无谓之说也

  累黍为尺之说,始于《吕览》,刘歆、班固皆用其说,此最无谓也。

历代之尺,多以累黍为名,而长短不同,后人求之不得,于是有纵黍、横黍、斜黍种种之说,实皆以尺求黍,不能以黍定尺,以为起度之准,殊为失之。

此不独黍有大小之差,年有丰耗之异,如《隋志》所云而已。

即令黍之大小,终古不变,而铢铢而累之,至石必差;寸寸而量之,至大必失。

累分为尺,理亦如之。

此事理之最易明者,而人乃多为之说。

是何异已?

  

  存世秦权量 #

  今世所存秦权,浭阳端氏一家,所藏多至数十,合之宇内,数几及百。

至于铜量,亦尚有之,大抵刻始皇一诏二世一诏。

始皇之诏,乃制器时所刻,固宜每器皆有。

至二世诏,则因金石刻辞,不称始皇帝,欲令明白,故下此诏,乃能使民间用器,一一追刻之。

亡国一二年间,而法令之行如此,亦应代所未有也。

  

  齐鲁封泥集存序

  癸丑季秋,罗叔言参事将印其所藏封泥拓本,属余为之编次,并序之曰:自宋人始为金石之学,欧赵黄洪,各据古代遗文,以证经考史,咸有创获。

然涂述虽启,而流派未宏,近二百年,始益光大,于是三古遗物,应世而出。

金石之出于邱陇窟穴者,既数十倍于昔,此外如恒水之甲骨,燕齐之陶器,西域之简牍,巴蜀齐鲁之封泥,皆出于近数十年中。

而金石之名,乃不足以该之矣。

之数者,其数量之多,与年代之古,与金石同,其足以证经考史,亦与金石同,皆古人所不及见也。

癸卯之岁,罗叔言先生既印行敦煌古佚书,及所藏恒水甲骨文字为《殷虚书契前编》,复以所藏封泥拓本,足补潍县陈氏、海丰吴氏《封泥考略》之阙者甚多,因属国维就《考略》所无者,据《汉书》表志,为之编次,得四百余种,付诸精印,以行于世。

窃谓封泥之物,与古玺印相表里,而官印之种类,尤较古玺印为夥,其足以考古代官制地理者,为用至大。

姑就此编所录,举其荦荦大者。

以官制言之,则汉诸侯王官属之与汉朝无异也。

《汉书·诸侯王表》谓藩国宫室百官同制京师,《百官公卿表》谓诸侯王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贾谊书亦谓天子之与诸侯,臣同,御同,宫墙门卫同。

初疑其为充类之说,非尽实录,乃此编所载齐国属官,除丞相御史大夫外,则郎中当汉之郎中令,大匠当汉之将作大匠,长秋当汉之大长秋,下至九卿所属令丞,如太祝祠祀园寝诸官,为奉常之属,中厩丞为大仆之属,内官丞为宗正之属,大仓大官乐府居室谒者御府永巷宦者诸官,为少府之属,武库丞为为中尉之属,食官为詹事之属,钟官为永衡之属。

始知贾生《等齐》之篇,孟坚同制之说,信而有徵。

此其关于官制者一也。

若夫班氏之表,司马之志,成书较后,颇有阙遗,此编所录,则汉朝官,如雒阳宫丞、宫司空、私官丞、中私官丞;王侯属官,如齐武士丞、齐昌守丞、齐中右马、齐中左马、齐司空长、齐司宫丞、齐左工丞、菑川郎丞、载国大行;郡属县官,如水丞、平丞、陶丞;馀官如司空、祠官、牧长、橘监、发弩兵府、冶府,皆班表、马志所未载。

馀如桐马五丞中之有农丞,乐府之有钟官(此乐府铸钟、之官,非水衡掌铸钱之钟官也),钟官之有火丞,技巧之有钱丞,班表亦仅列官府之目,未详分职之名。

此关于官制者二也。

至于考证地理,所裨尤多,以建置言之,则此编中郡守封泥,有临菑、济北二郡;大守封泥,有河间、即墨二郡;都尉封泥,有城阳一郡,皆《汉志》所无。

按《汉书·高帝本纪》:“以胶东、胶西、临菑、济北、博阳、城阳郡七十三县立子肥为齐王。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以齐之城阳郡,立朱虚侯为城阳王;以齐济北郡,立东牟侯为济北王。

则汉初及全齐之时,有临菑、城阳、济北三郡也。

《楚元王世家》:取赵之河间郡,立赵王遂弟辟疆为河间王。

是赵国有河间郡也。

且济北建国,自兴居国除之后,安都侯未封之前,中为汉郡者十一年。

城阳则共王徙淮南后,中为当郡者四年,皆在孝景改郡守为大守,郡尉为都尉以前。

则济北、城阳守尉二印,固所宜有也。

惟临菑守一印,则齐国既建以后,当称内史,国除之后,又当称齐郡太守,此印云临菑守,必在高帝初叶,悼惠未封之时,且临菑二字,犹当为秦郡之名也。

夫始皇既灭六国,所置诸郡,无即以其国名之者。

东郡不云卫郡,颖川不云韩郡,邯郸不云赵郡,何独临菑乃称齐郡?然则汉之初,郡必袭秦名,则班固以齐郡为秦置,而不云故秦临菑郡者,非也。

河间、即墨二大守封泥,皆孝景中十二年以后物。

即墨乃胶东国属县,而河间、胶东二国,自孝景以至孝平,未有纪世,光武中兴,乃并河间于信都,以胶东封贾复。

然则此二郡大守之印,当在新室之后,建武之初,与《封泥考略》之胶东大守、胶西大守二章,均足补《汉志》之阙者也。

此外县邑封泥,如卢丘丞、卢平丞、梧里丞、稷丞等,前后二志均无此县。

此关于地理之建置者一也。

汉表称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

今此编中邑丞封泥二十有九,除琅邪、‘二邑未见封国外,其余二十七,皆列侯所食。

惟载国大行一封泥,乃称国耳。

此关于地理之称号者二也。

又县邑之名,往往歧误,如齐哀王舅驷钧所封国,《史记·孝文纪》作“清郭”,《汉书》文作“靖郭”,史表作“清都”,汉表作“邬”,徐广注史表,又云“一作枭”。

今封泥有“请郭邑丞”,则知此五者皆“请郭”之讹也。

华母害所封国,史表作“绛阳”,汉表作“终陵”,今有“绛陵邑丞”封泥,则《史记》一误,《汉书》再误也。

秘彭祖之国,《史》、《汉》二表并作“戴”,《索隐》“音再”,今有“载国大行”“载丞”二封泥,则音不误而字误也。

馀如临淄之为临菑,剧之为嗀,莱芜之为来无,临辕之为临袁,字有通假,形有增损,非有实物,孰能正之?此关于地理者三也。

至于二书违异,无所适从,如汉表“校夷侯周舍”,史表“校”作“郊”;“郁根侯骄”,史表作“郁狼”,今封泥有“郊侯邑丞”“郁狼乡”印,则史是而汉非也。

济南著县,前后二志,均为“著”字,韦昭读为“蓍龟之蓍”,师古非之。

然后魏济南尚有蓍县,今封泥又有蓍丞之印,则韦是而颜非也。

东莱掖县,二志皆从手旁,惟《齐策》“封安平君以夜邑万户”及“东有夜邑之奉”,均作“夜”字,今封泥有“夜丞之印”“夜印”,则《齐策》是也。

前志平原郡之漯阴,后志作“湿阴”,今封泥有“湿阴丞印”,则后志是也。

齐悼惠王子罢军所封侯国,史、汉均作“管”,独《水经注》以为济南菅县,今封泥有“菅侯丞印”,则《水经注》是也。

琅邪不其县,《淮南子·地形训》作“弗其”,今封泥有“岪其丞印”,则《淮南》近是也。

历数与地名之历,自汉以后,均作“癤”字,惟《周礼》“遂师之抱癥”,《战国策·秦策》及《史记·春申君列传》之“濮癥”,《史记》侯表之“癥侯”,《乐毅列传》之“癥室”,《礼记正义》引《易通卦》“验之律癥”,义虽为历,而字均作癥,转讹作磨。

今封泥有“城丞印”,其字从癦从石,可知作历固非,作磨亦误。

《颜氏家训》谓《世本》“容城造历,以历为碓之癥”,则历之正字,自当从癦从石,六朝之际,尚作如此。

转讹作磨,事乃有因,然不有此印,奚以定之。

此其关于地理者四也。

凡此数端,皆足以明一代之故,发千载之覆,决聚讼之疑,正沿袭之误,其于史学,裨补非鲜。

若夫书迹之妙,冶铸之精,千里之润,施及艺苑,则又此书之馀事,而无待赘言者也。

至封泥之由来,与其运用,详余《简牍检署考》。

其出土源流,则罗叔言先生序中详之,并不赘云。

古之书简,以木为之,两牍相合,而缠之以绳,上刻绳道以容绳,又刻方孔以容封泥,绳自绳道而交错于方孔中,然后置封泥而加玺印焉。

《论衡》所谓“简绳检署”是也。

故古玺字从土。

《说文》土部:“玺,王者之印也,以主土,故从土,玺声,籀文从玉。

”段氏注云:“籀文从玉,则知从土者古文。

”其说是也。

惟许君谓以主从土故土,则颇不然。

古者上下所用印,通谓之玺,玺非守土者所专有,盖玺印之用,不能离封泥。

故其字从玉,统而从玉之玺与从金之,以其体言;从土之玺,则以其用言也。

古书简用木,非有封泥,则玺印无所施。

《吕氏春秋·离俗览》云:民之于上也,若玺之于涂也,抑之以方则方,抑之以圆则圆。

《淮南子·齐俗训》亦曰:“若玺之抑埴,正与之正,倾与之倾。

”古人玺印皆施土泥,未有施于丝帛者。

考《续汉书·百官志》,少府属官有守宫令,“主御纸笔墨,及尚书财用及封泥。

”故封禅玉检,经水银和金为泥,石检则末石和方色土为泥。

天子诏书封以武都山紫泥,平人或用青泥。

(《太平御览》引《东观汉纪》邓训事)其实一切粘土皆可用之。

自废简牍而用纸案,封泥亦与之俱废。

讫于后世,视古代玺印,若施于丝素者,盖不知有封泥之物矣。

故道光间,蜀中始掘得封泥数十枚,为刘燕庭方伯所得,吴荷屋中丞《筠清馆金文》与赵捃叔司马《读寰宇访碑录》,均著录数枚,谓之印范。

嗣时齐鲁之间,出土愈多,大率归陈寿卿编修与吴子苾阁学,始知为古代封泥,于是有封泥考略之作。

然世人犹或以为古人土封苞苴之泥,即知为封书之物,亦不能详其用法。

自余观匈牙利人斯坦因所得于阗古书牍,始悟汉时中原书牍制度略同,证以古籍,一一皆合,语详《简牍检署考》。

可知古代遗物,须数十年及数十人之力而后明,若是乎考古之不易也。

  

  书齐鲁封泥集存后

  《齐鲁封泥集存》中,有清河大守、河间大守、即墨大守三印,文字精绝,自其形制观之,亦当为汉初之物。

余前序中,以改郡守为大守,在景帝中二年七月,《汉书·景帝纪》及《百官公卿表》具有明文,而河间国封于孝景前二年四月,胶东国治即墨封于孝景中二年三月,自是讫于王莽之篡,未尝为汉郡。

是前汉不得有此二郡大守,故定为光武初年之物。

然细观其形制文字,终不类东京,且考之后汉之初,亦无置即墨郡之理。

即墨在前汉,为胶东国都,然王莽废胶东国为郡,改为郁秩。

郁秩故胶东国属县,则莽时郁秩郡,当治郁秩,而不治即墨。

光武但复胶东之名,而郡治仍之,故建武十三年,封贾复为胶东侯,食郁秩、壮武、下密、即墨、梃胡、观阳六县,以郁秩为首。

至肃宗时,复孙敏有罪国除,更封复小子邯为胶东侯,邯弟宗为即墨侯,各食一县,以胶东与即墨为二县。

胶东前无此县,盖即郁秩,此又复汉初之胶东,不治即墨,而治郁秩之一证也。

故光武初年,决无置即墨郡之理,而景帝中二年后,胶东国又未尝为汉郡,则此印非汉初之物而何?若云汉初之物,则即墨自战国时已为重地,与临淄并,故张仪说齐王曰“临淄即墨之饶,非王之有”,田肯说汉高帝亦曰“齐东有琅邪、即墨之饶”,故田市王胶东,实都即墨。

汉高帝以胶东等郡,封子肥为齐王,文帝分齐别郡,置胶东国,亦仍其故治,而中间胶东郡之称,或为即墨,犹菑川郡之或称剧郡,各以所治之县名也。

故即墨之为汉初之郡,殆无可疑。

《汉书·高五王传》谓“齐悼惠王得自置二千石”,此印犹当为悼惠王所铸也。

河间大守、清河大守二印,形制相同,亦可因此印而决其为汉初之物。

谓汉初已有大守之称,似与《景帝纪》及《百官公卿表》不合,然战国时已有此称。

《墨子·号令篇》云“操大守之节而使者”,又云“勇士父母亲戚妻子舍之必近大守”,又云“望气者舍必近大守”。

凡言大守者三。

《赵策》“请以三万户之都封大守,千户封县令”,《史记·赵世家》亦引其文,则战国时已有大守矣。

即云《墨子·号令》诸篇多秦汉间制度,或系汉时墨者所作,《战国策》之文亦系后人增损,然上文所陈地理沿革上之证据既如彼,则吾人转可由此封泥,而证汉初郡守已名大守。

至景帝二年之更为大守、都尉,不过以七国既平,大启郡县,其时守土之官,或称郡守,或称大守,乃整齐画一之耳。

呜呼!此封泥者,一丸之土耳,而于地理官制上关系之大者如此。

信乎古物之可贵也。

封泥中又有齐昌守丞封泥,此亦齐悼惠王时物。

按《汉书·地理志》无昌郡,惟琅邪郡有昌县,又千乘郡博昌下有应劭注曰“昌水出东莱昌阳”。

则昌郡非分琅邪郡置,必系东莱郡旧名也,此与即墨郡皆为悼惠王所置。

此昌守丞印上冠以齐字,尤为明示此事实矣。

  

  俄人获西夏所刻书

  十余年前,俄人某于甘肃某地古塔中,得西夏人所刻书,有西夏字书,前列西夏文,而以汉文音注之。

去秋,圣彼得堡大学助教伊凤阁氏,携其一叶至京都,余亲见之。

全书都五十余叶,字贵朴讷,大拟北宋末刊本。

又有戏曲一种,不知何名,时方观罗叔言参事所藏元刊杂剧,伊君即云板式与此略同。

顷日本狩野博士直喜至俄京亲见其书,疑为宋时杂剧。

狩野归时,当以照相本来,此事大值研究也。

  

  内阁大库书之发见

  敦煌古写本书发见之后二年,内阁大库之书始闻于世,后其书归京师图书馆。

其宋元刊本及善本书,已具载缪艺风秘监《学部图书馆书目》矣(在《古学汇刊》中)。

此外地志一类,已整理讫,亦有目录。

然内阁旧有书目当册,系光绪十年间所点存者。

庚子之乱,为日本某君所得。

余得见其传写本,凡《图书馆书目》所载之书,杂见其中,尚有明末国初之重要公文书籍矣。

有关史争者,不胜枚举,其可贵比之所藏宋元本书,或且过之。

内阁既不重视此物,学部图书馆亦未注意及此。

今不知何在,即未焚毁,亦恐在废纸堆中矣。

内阁大库书之发见,在宣统元年。

时方议摄政典礼,求国初故事,不得。

乃索诸库中,始知书架之后,尚有藏书之处。

然光绪十年间,此库曾清厘一次,后乃忘之,盖阁员之与其事者死亡迁转尽矣。

至是乃重整理,归之于图书馆,然流出外间者亦有之。

又其时乾隆以前黄本、题本充库中,某相以日久无用,奏请焚烬,已得谕旨,乃露积庭中。

时罗叔言参事至内阁,取一束观之,乃管松崖干贞督漕时奏牍,又阅一束,则阿文成桂西征奏牍也,皆顺年月,排列颇为整饬。

乃言诸学部,以此种题本,皆系史材,焚烬可惜,可置京师图书馆中。

经学部尚侍辗转商议,逾月而始往取。

幸尚未焚毁,然已暴露月余,经雨数次矣。

书至学部时,图书馆未成,乃置诸国子监南学。

想今尚无恙,然罕有知其事矣。

内阁大库清理之役,历科殿试卷,并与黄本题本,俱置庭中,其名人之试卷多为人去取。

后亦归学部置诸大堂后,今尚在云。

曹君直舍人言内阁库中,向有库神,作一龟,奉之甚谨,外垂黄幔,无人敢揭视者。

及清理之役,君直揭观之,则一物包裹甚严,开之则猴骨一具,审视之则枯树根也。

其物想尚在库中。

内阁大库所藏地图凡二大架,背记纸数,用阿剌伯数字,盖康熙中西洋人所测绘也。

初内阁以旧图无用,欲焚之。

罗叔言参事见之,乃言诸学部,置诸京师图书馆。

乾隆十三排地图铜板,铜质其厚,而图作凹凸形,须以机器重压,乃能印刷。

至咸同间,已无知其印法者。

时铜价甚贵,或议毁以铸钱,有沮之者,乃止。

今当尚在内府。

其印本传甚少,惟经星伯先生松曾有之。

  

  斯坦因所得长城故址汉简

  斯坦因博士第二次游历中亚细亚时,于敦煌西北古长城故址,得汉代木简数千枚,其文字可读者尚近千枚。

携归英伦后,即刻寄法国沙畹教授处,属其考订。

早有发行之说,至今未果。

盖简数太多,尽失编次,欲整齐次第,复还旧观,良非易事。

其迟迟出版,非无故也。

长城古简中有字书,然非《急就篇》,意当为《仓颉》、《凡将》、《训纂》、《磅喜》诸书也。

考汉时版牍,但为奏事移文通问之用,其写书皆用竹帛。

此乃用木,盖西北少竹,故以木代之欤。

斯氏此行,又于长城遗址下掘得汉帛二条。

一条广汉尺尺许,长寸许,其上有二十八字,云“任城国古父绸一匹,幅广二尺二寸,长四丈,重廿五两,直钱六百一十八”。

其一条广汉尺二尺二寸,长寸许,绸有波纹。

此三年前余友自巴黎贻书来言如此。

然古绸字非帛名,疑本文当作紬。

又汉任城国食任城、樊、亢父三县。

“古父”本文,当作“亢父”。

至此紬所记之长短广狭价值均与古书所记者密合,余另有《古代布帛修广考》,文繁不录。

  

  斯坦因三访古 #

  斯坦因氏第一次访古,以于阗方面为主,所著《古代和阗》一书,实公其访古之结果者也。

第二次访古,则亘新疆全境及甘疆之西北境,而以自塔里木河横绝达马干大沙漠之役,最为壮举。

后于昆仑山麓之高地,或受严寒,丧其一趾。

然所得古物,则以在敦煌塞下及罗布淖尔北岸者为多,所著《沙漠中之契旦》(西人称中国之名),则公其第二次访古之结果者也。

据最近消息,斯氏去岁,又从事第三次之访古,现正在新疆,此次所得,尚未能知其详,然益于世界学术者必非浅鲜。

吾侪既略陈斯氏历次之功绩,又祝其此行之康宁,我国学者亦可以兴起矣。

  

  敦煌石室古写本书

  敦煌千佛洞石室之古写本书,其中梵文、波罗继文、回鹘文、吐蕃文之书,大半为斯坦因携去。

法人伯希和博士继至,乃悉取汉文书籍之佳者以归。

所留者尚六千卷,大抵释典也,亦时时流出,游宦西陲者,往往得之。

时罗叔言参事在学部建议,以为此书宜归京师图书馆。

甘督乃遣委员某斋送至京师。

委员至京,寓甘藩某方伯家,共干没其一部,近年京师市上所流传之写本经卷皆是也。

黠者又割裂以售,或添署年号、书人姓名,其流传在外者,不下数百卷。

惟刘幼云祭酒得《盐铁论》残卷而珍秘不以示人,罗叔言参事得《春秋后语》、《秦语》残卷、《大公家教》一卷与现唐人《姓氏书》残卷及《开元律疏》第二残卷,在京师图书馆之杜正伦《百行章》一卷、唐人《姓氏书》残卷及《开元律疏》第二残卷,为四部之书。

其余皆为释典也。

京师图书馆之敦煌佛经中,亦有他教经典,内有摩尼教经一卷,失去前后题文字,全仿佛教,颇为巨丽,亦当时文士所润色也。

罗叔言参事百计求得副本,印于《国学丛刊》中。

伯希和博士译为法文,并列原文,载于《通报》中。

日本羽田亨学士亦有考订,与伯氏之书同时出版,均确证为摩尼教经典。

摩尼教之汉文经典,此与前伯希和氏携归之断片而已。

伯希和博士所得敦煌古写本书,当其留滞京师时,罗叔言参事等所景照印行者,有《古文尚书·顾命》残卷、《沙洲志》一卷、《西州志》一卷、唐刊本《一切如来尊胜陀罗尼青》、术天福刊本《金刚经》各一卷、《老子西升化胡经》二卷、《景教三威蒙度赞》一卷、《摩尼教残经》一卷;石刻则有唐初拓本太宗御残《温泉铭》、唐拓欧阳询书《化度寺邕禅师塔铭》一纸、柳公权《金刚经》全卷,皆有印本行世。

又《慧超往五天竺国传》,有日本藤田学士丰八笺注本。

此外小品汇为《敦煌石室遗书》,颇行于世。

嗣是伯君又前后寄来影片,几及千枚,其中佚书,如《郑注论语》四卷(《自述》而至《乡党》)、无名氏《穀梁经传解释》一卷、无名氏《晋纪》一卷、晋孔衍《春秋后语》、《魏语》一卷、又节本《赵语》、《韩语》、《魏语》共一卷、唐无名氏《张延缓别传》一卷、唐《水部式》一卷、唐韦澳《诸道山河地名要略》一卷、残《地志》一卷、唐李筌《阃外春秋》二卷、《星经》(附立像诗)一卷、北齐祖埏《修文殿御览》一卷、唐杜嗣先《兔园策府》残卷、唐李若立《﨏金》一卷,又残类书二卷、无名氏赞《道德经义疏》一卷、《唐人选唐诗》一卷,皆千余年未见之秘册也。

此外有《周易王弼注》一卷、《古文尚书孔氏传》(夏商二书)、《毛诗》四卷、杜预《春秋经传集解》三卷、范宁《榖梁传集解》一卷、陆德明《周易释文》一卷、《庄子》三卷、《文选李善注》二卷、又无注者一卷、徐陵《玉台新咏》一卷,虽大半残缺,与宋以后刊本,大有异同。

罗君拟尽用玻璃版精印,并加考订,已成其半,数百年来争重宋元刊本,今日得见六朝唐人写本书,又得读种种佚书,不可谓非艺林一大快事也。

伯君寄来照片中,尚有《二十五等人图》、《新集文词》、《教林文词》、《九经钞》,均唐时浅人所为,燕陋殊甚。

又白行简《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则房中家言,又有一卷乃唐初某僧行赁,此二书罗君拟不印行,而益以所藏《春秋后语》、《秦语》残卷、《太公家教》一卷,并移书伯君属照《陈子昂集》、《唐历日》,及唐刊《切韵》、《唐韵》等,汇成全书。

盖敦煌所出四部书之精华,略尽于是矣。

汲冢所出之书,计《纪年》十三篇、《易经》二篇、《易系阴阳卦》二篇、《卦下易经》一篇、《公孙段》二篇、《国语》三篇、《名》三篇、《师春》一篇、《琐语》十一篇、《梁邱藏》一篇、檄书二篇、生封二篇、大历二篇、《穆天子传》五篇、图诗一篇、杂诗十九篇,凡七十五篇。

七篇简尽折坏,不识名篇。

今其存者,不及十分之一。

《师春》一篇,宋时尚存。

《纪年》今尚有全帙,然皆后人假托,非汲冢原本。

其真汲冢之书,存者惟《穆天子传》耳。

今敦煌所出之书,其时代虽近,然晋太康距周末仅五百年,今日距离唐末已千年,而分量之多,抑且过之。

今得罗君一一考订印行之,不至于汲冢之书,藏之中秘,旋为灰烬,其有功于艺林大矣。

  

  简牍出土之事 #

  简牍出土之事,古代亦屡有之。

其最古而又最富者,为晋太康中之汲冢书,存今者仅有《竹书纪年》及《穆天子传》二种。

而《纪年》一书已非原本,《穆天子传》虽未有窜乱之事,然其中古字不似周代古文,而反似魏晋三体石经中古文及《伪古文尚书》,则其书之果为汲冢原书否,与当时荀勗、束晢等果能真识古文,及能正确写定否,尚一疑问也。

与汲冢书同时出土者,当有汉明帝显节陵中册文,则不过一简。

又南齐时襄阳人发楚王冢,得《考工记》十余简。

惟宋政和中,关右人发地,得竹木简一甕,往往散乱,惟讨羌符文字尚完,后其简入梁师成家。

《三朝北盟会编》载靖康中金人所索宋内府重器,有木简一项,则当时所得者,后为金人辇之而北矣。

以数次出土者,较之斯坦因氏所得,除汲冢外,其余皆琐屑不足道数。

即以汲冢书论,则《穆天子传》、《纪年》二书,皆周初或古代事,自不能尽信。

斯氏所得,则皆汉晋人之簿书公牍,纪当时事者,较之史书之成于后人手者,尤为可贵。

又古代未有摄影之术,印刷之法,流传之道,惟赖释文。

而魏晋之交,古文绝学,以隶定古,盖难尽信,故原本既亡,其书即熄。

今则简牍西去,印本东来,其可读可释,可久可传,殆无异于原物。

此今日艺术之进步,而为古人所不可遇者也。

  

  木简之长者为尺牍

  木简之长者,得汉建初尺一尺五寸许,其余大抵长一尺,即所谓尺牍是也。

其形制之异者,有觚有簿。

觚有作三稜形,以一面广者为底,而以二狭面向上,自其端望之,则成一钝角二等边三角形。

罗叔言参事据古代盛酒之觚及宫室之觚稜,证觚之确为三面,以正颜师古觚为六面或八面之说,其论笃矣。

簿则短而广,前绌后直,与笏形相似,余据《汉书·武五子传》、《蜀志·秦宓传》及杜预《左传注》,证此种簿,非徒用以记事,且以代手板之用,与周人用笏以书思对命同意。

皆足以补正余前作《简牍检署考》之不足者也。

  

  简中书体 #

  简中书体,有小篆(仅二简),有隶书,有草隶,有章草,而天汉三小一简,隶书极草率,笔势方折,竟似正书。

草隶向惟于汉陶器墓砖中略见一二,简中此体极多。

章草则于王莽时简中已见之,而草隶与章草,亦无甚界限,亦犹章草之于后世之草书也。

汉人墨迹,自六朝之末至于唐宋久已无存,《淳化阁帖》所刻张芝等书,实为几经传摹之本。

吾侪生千载后,反得见汉人手迹,不可谓非奇遇也。

  

  过所

  余于日本大津三井圆满院中,见唐时通关券二纸,一越州都督府给日本僧圆珍过潼关者,一尚书省司门所给过蒲关者。

觉时匆促,未及录其文。

此即《唐六典》“司门郎中”条所谓“过所”也。

过所二字,见郑康成《周礼注》,则汉时已有此语,然当时通谓之传。

汉传或用木,或用帛,其用帛者则谓之繻,见《汉书·终军传》,其用木者则谓之棨,见《说文》。

今英伦帝室博物馆中,尚有木传,此十余年前印度政府所派遣之斯坦因博士,得之于阗(今和阗)古护国寺故址者也。

斯氏《于阗游记》中所印一种木简,余以汉建初尺量之,长得六寸,广不及一寸,上有汉文颇漫"不可辨。

然斯氏书中,述他简之文,皆载许某人过某地之事,其地名乃龟兹、鄯善、疏勒之类,盖即魏晋之木传也。

其长得六寸,与汉竹使符同。

符、传同类之物,则此为汉晋之传无疑。

《说文》“专,六寸簿也。

”意专、传二字,古或通用欤。

圆满院中尚有唐人手书诗翰数十纸,皆五七言近体,略谐平仄,然无一语通者,盖当时海舶贾人所为也。

  

  罗布淖尔北所出前凉西域长史李柏书稿跋

  斯坦因博士发掘罗布绰尔北废城后,日本西本愿寺法主大谷伯爵所派遣之橘瑞超氏继至其地,复行发掘,得西域前凉长史李柏书稿三通,表文一通,惟二书稿独完,中不可识者数字而已。

其一云:五月七日,““西域长史关内侯李柏顿首。

“”"",恒不去心,今奉台使来西,月二日到此(旁注海头二字),未知王消息,想国中平安。

王使迥复罗,从北虏中与严参事往,想是到也。

今遣使符太往通消息,书不悉意。

李柏顿首顿首。

其二云:五月七日,西域长史关内侯李柏顿首”"。

阔久不相闻,“怀思想,不知亲想念"“见忘也。

诏家遣"来,慰劳诸国,月二日来到海头,不知王问邑。

邑天热,想王国大小平安。

王使"遂俱共发,从北虏中与严参事往,未知到未。

今"使符太往通消息,书不尽意。

李柏顿首顿首。

其三曰:五月七日,西域关内侯李柏共五十四字,以下无字。

此三书具书之人名月日,一一相同,又二书中所言之事,与所遣之使者亦同,当为同一书之草稿。

又有表文三行,第一行存“尚书”二字,第二行存“臣柏言焉耆王龙”七字,第三行存“月十五日”,共五字,则李柏上张骏之表也。

日本羽田亨学士考此诸纸,缘以为李柏上焉耆王之书,然二书稿之致焉耆王,殆无可疑,表文则非是。

又以二书为东晋咸和三四年间所作,然实当在永和以后。

盖今日考前凉史事,则崔鸿《十六国春秋》原本已佚,可据者惟有《晋》、《魏》二书,而《晋》、《魏》二书《张骏传》非编年之书,其叙述不必以史事之先后为次。

惟司马温公撰《通鉴》时,尚及见崔鸿原书,则事实虽当据《晋》、《魏》二书,而年代自不能不依《通鉴》。

若伪本《十六国春秋》,但可供参考而已。

案:《晋书》所纪张骏、李柏及西域事,则《骏传》云:“西域长史李柏请击叛将赵贞,为贞所败。

议者以柏造谋致败,请诛之。

骏曰:‘吾每以汉世宗之杀王恢,不如秦穆之赦孟明。

’竟以减死论。

”又云:“初,戊已校尉赵贞不附于骏,至是,骏击擒之,以其地为高昌郡。

”此二事《晋书》皆不记其年月,伪本《十六国春秋》则以李柏击赵贞事系于咸和五年,张骏平赵贞事系于咸康元年。

《通鉴》不记此二事,惟于咸康元年(骏之建兴二十三年)纪骏遣杨宣伐龟兹、鄯善一事,永和元年(骏之建兴三十三年)纪杨宣伐焉耆事及骏分别凉、河、沙三州与自称凉王事。

今细观橘氏所得李柏之一表二书,实皆张骏称王以后之事,则其时当在永和以后,而不在咸和以前,盖可决也。

何以证之?柏表中称“臣柏”,又称“尚书”,以汉表例之,其上当署某年某月某日,西域长史关内侯臣柏顿首死罪上尚书,而断纸失之。

明为张骏称王后事。

书稿之中,一云台使,一云诏家见遣使来,台与诏家皆晋时指斥天子之语。

是时晋室僻居江左,信使不通,骏于石勒石虎虽偶称臣,然未尝真以上国视之,则所谓台与诏家,实谓张骏,而骏未称凉王以前,亦不能有此称也。

是时骏虽称凉王,实僭天子制度,故李柏表文称上尚书,其对外国,则称之曰台,曰诏家,亦不足怪也。

杨宣之伐焉耆,在永和元年,此二书稿必致于焉耆既服之后,事甚明白。

其在永和元年以后,而不在咸和以前,亦甚明白矣。

以此数纸观之,李柏盖两为西凉长史,其始于击赵贞而败,虽以减死论,自当去官。

后骏击擒赵贞,征服龟兹、鄯善、焉耆诸国,柏当有功,故复镇西域。

关内侯之封,或亦由是得也。

称天子所居为台,盖始于晋。

《晋书·惠帝纪》:“永兴元年,帝幸长安,惟仆射荀藩、司隶刘敦、太常郑球、河南尹周馥与其遗官在洛阳,为留台,承制行事,号为东西台。

”《刘曜载记》云:“置单于台于渭城。

”《石勒载记》云:“乃命洛阳为南都,置行台。

”自是以后,相承用之,六朝人谓天子所居曰台城,天子之军曰台军。

李柏书称台使,亦犹言台城台军矣。

诏家亦晋时呼天子之语。

《苻坚载记》云:“初坚强盛之时,国有童谣曰‘河水清复清,符诏死新城’。

”《桓玄传》云:“左右称玄为‘桓诏’。

桓胤谏曰:‘诏者,施于辞令,不以为称谓也。

汉魏之主皆无此言,惟闻北虏以苻坚为‘苻诏’耳’。

”今李柏书中称诏家,犹言官家,语尚可通,后略称诏,则信如桓胤所讥矣。

《骏传》称骏所置官僚府寺,拟于王者,而微异其名,其不称天子而称诏家,亦所谓微异其名者欤?然苻坚、桓玄皆袭其名,恐亦不自骏始矣。

海头之地,诸史未见,余此次考释斯氏木简时,已详论之,见《流沙坠简序》中,兹不复赘。

李柏书中称严参事者,参事,参军事之略。

参军事一官,始于后汉。

孙坚参車骑将军张温军事以后,遂为官名,或谓之参军,或谓之参事,皆略其一字。

参军则六朝史书中多见之,参事惟见于此而已。

  

  邸阁考 #

  古代储蓄军粮之所,谓之邸阁,其名始见于汉魏之间。

元李治《敬斋古今》曾于《三国志》及裴松之注中举十一事,予复从《晋书》中得一事,《魏书》中得八事,《水经注》中得十事,古印中得二事,兹并举之。

《魏志·董卓传》注引《献帝纪》曰:“帝出杂缯二万匹与所卖厩马百余匹,宣赐公卿以下及贫民不能自存者。

李傕曰:‘吾邸阁储峙少’,乃悉载置其营。

”此一事也。

《张既传》:“酒泉苏衡反,既击破之,遂上书请治左城,筑障塞,置烽燧、邸阁以备胡。

”此二事也。

又《王基传》:“基别袭步协于夷陵,协闭门自守。

基示以攻形,而实分兵取雄父邸阁,收米三十余万斛。

”此三事也。

又“毋邱俭、文钦作乱,王基与司马景王会于许昌,请速据南顿,南顿有大邸阁,计足军人四十日粮。

”此四事也。

《蜀志·后主纪》:“诸葛亮使诸军运米,集于斜谷口,治斜谷邸阁。

”此五事也。

又《魏延传》注引《魏略》云:“横门邸阁在长安,与散民之穀,足周食也。

”此六事。

又《邓芝传》:“先主定益州,芝为郫邸阁督。

先主出至郫,与语大奇之,擢为郫令。

”此七事也。

《吴志·孙策传》注引《江表传》“策渡江攻刘繇牛渚营,尽得邸阁粮穀战具。

”此八事也。

又《孙权传》:赤乌四年,“遣卫将军全琮略淮南,决芍陂,烧安城邸阁。

”此九事也。

又赤乌八年,“遣校尉陈勋将屯田及作士三万人凿句容中道,自小其至云阳西城,通会市,作邸阁。

”此十事也。

又《周鲂传》:“鲂谲曹休笺曰:‘东主遣从弟孙奂治安陆,修立邸阁,辇赀运粮,以为军储。

’”此十一事也。

以上皆李氏所举。

然邸阁二字,不独三国时用之,自晋以至后魏,尚有此称。

以余所知,则《晋书·文帝纪》“蜀将姜维寇陇右,扬声欲攻狄道。

帝曰:‘姜维攻羌,收其质任,聚榖作邸阁讫,而转行至,此正欲了塞外诸羌,为后年之资耳。

’”此十二事。

又《李含传》“光禄差含为寿城邸阁督,司徒王戎表含曾为大臣,难见割削,不应降为此职。

”此为十三事。

又《荀晞传》“晞单骑奔高平,收邸阁。

”此为十四事。

《晋书·周癧传》:“钱璯至广陵,杀度支校尉,焚烧邸阁”则为十五事。

又《刘渊载记》“离石大饥,迁于黎亭,以就邸阁榖。

”此为十六事。

此外见于《水经注》尚有十事,亦皆魏晋间之遗址。

一河水条。

新台东有小城,崎岖颓侧,台址枕河,俗谓之邸阁城,疑古关津都尉治也。

二济水条。

济水又迳什城北,城际水湄,故邸阁也,祝阿人孙什将家居之,以避时难,因谓之什城焉。

三清水条。

清河又东北迳邸阁城东,城临侧清河,晋修县治,城内有县长鲁国孔明碑。

四衡漳水条。

衡漳又北迳巨桥邸阁西,今临侧水湄,左右方二里,中状若邱墟,盖遣囷故窖处也。

五淆水条。

淆水又东入汶仓城内,俗以此水为汶水,故有汶仓之名,非也。

盖淆水之邸阁也。

六泗水条。

泗水又迳宿预城之西,又迳其城南,故下邳之宿留县也(赵一清曰:宿留,公犹之误。

是也。

),晋元皇之为安东也。

督运军储,而为邸阁也。

七清水条。

清水又东南迳士林东。

士林,戍名也,戍有邸阁。

八江水条。

公安县故侧江有大城,相承云仓储城,即邸阁也。

九又巴邱山有巴陵故城,本吴之巴邱邸阁城也。

晋太康元年,立巴陵县于此。

十赣水条。

“赣水又历钧圻邸阁下,度支校尉治,太尉陶侃移置于此也。

”此上十事,半系魏晋间,不必后魏所置邸阁。

《魏书·食货志》云:“有司请于水运之处,随便置仓,乃于小平、石门、白马津、漳崖、黑水、济州、陈郡、大梁凡八所,各立邸阁。

”《唐书·地理志》湖州安吉县“北三十里有邸阁池”,此必因古邸阁得名。

传世古印,又有新平邸阁督、薛邸阁督二印,并敬斋所举,共得三十二事。

然此三十二处,非无复出,如后魏之小平邸阁,疑即古印之新平邸阁。

《魏书序》纪穆皇帝“登平城西山,观望地势,乃更南百里,于灅水之阳黄瓜堆筑新平城,晋人谓之小平城。

”则新平与小平,疑即一邸阁也。

又后魏之漳崖邸阁疑即《水经注》之巨桥,济州邸阁疑即《水经注》之什城,未必真有三十二。

而其未见记载之邸阁,数或当倍乎此也。

以上邸阁其十分之八,皆临水为之,此因便于运输之故。

其邸阁大抵有城,其主邸阁事者,则三国时谓之督,晋时或以度支校尉主之,其藏粟多者至三十余万斛。

古量甚小,每人日食五升,三十万斛之粟,可供十万人六十日食。

故王基言南顿大邸阁,可足军人四十日粮,非虚语也。

此事自秦以来已然,楚汉之战,食敖仓粟者数年,虽关中转﨓,数年不绝。

然其初,仓粟自足支数十万人数月之食,至隋以后,邸阁之名虽废,然隋氏诸仓,存榖至多,时卫州有黎阳仓,洛州有何阳仓,陕州有常平仓,华州有广通仓,通相灌注。

又令诸州各立义仓,关中大旱,命农丞王亶发广通之粟三百余万石以拯之,则一仓之储,其富可知。

故李密一据洛口仓,而旬日之间,聚众数十万。

李勣袭黎阳仓,开仓恣食,一旬之间,得胜兵二十万余。

唐高祖兵入长安,亦发永丰仓以赈饥民,承炀帝奢侈,生民流离之后,而储蓄之多尚如此,又在魏晋六朝邸阁之上矣。

  

  

  东山杂记 #

  

  卷二

  姐即母 #

  余见元刊本关汉卿《闺怨佳人拜月亭》杂剧,称父为阿马,母为阿者。

阿马为女真语,今犹用之,殊不知其所出。

若阿者,则恐金人所用古语也。

《淮南子·说山训》:“东家母死,其子哭之不哀,西家子见之,归谓其母曰,‘社何虑爱速死,吾必悲哭社’。

”高诱注:“江淮谓母为社。

”《说文》:“姐,蜀人谓母曰姐,淮南谓之社。

从女且声,读若左。

”《广雅·释亲》:“姐,母也。

社、姐音略近,姐,即社也。

”故《北齐书》太原王绍德称其母李后为“姊姊”。

至南宋时,高宗犹呼韦后为“大姐姐”。

(见《四朝闻见录》)则金人呼母为阿者,即阿姐之音转,未必为女真语也。

  

  哥子

  洛阳新出五代韩通墓誌称其子为“三哥”“七哥”。

宋元人小说,载韦太后对徽宗言,呼高宗曰“九哥”。

(语出《南渡录》及《宣和遗事》,虽伪书,其称谓当有所本也。

蔡絛《铁围山丛谈》,亦记徽宗目其仲兄曰“十哥”。

然则哥者,就其父而呼其子,犹今之呼哥子也。

元世祖呼董文炳为“董大哥”,以其为董俊之长子也。

成宗呼董士选为“董二哥”,以其为文炳次子也。

禁中呼皇子为阿哥,其意亦同。

皆与兄称无涉也。

  

  祖与帝 #

  今日仆婢对主人之称,皆子孙对其祖、父之称也,曰大人,曰老爷,曰爷,曰太太,曰奶奶,曰娘娘皆是。

曰少爷,曰小姐亦然。

姐乃母之称,非妹妹之称姊也。

推而上之,则谓天为上帝,天子自称曰皇帝,亦祖先之称。

古者谓始祖之父曰帝,帝者蒂也。

古文帝字,象蒂之形。

人出于帝,犹花出于蒂。

王者祭其祖之所自出谓之帝。

帝,谓祀帝也。

故《诗》曰:“皇皇后帝,皇祖后稷。

”商鼎文曰:“帝已祖丁父癸。

”帝、祖、父并言,明乎帝为始祖之父也。

始祖可知,始祖之父为不可知,故帝之。

帝也者,神之也。

至《曲礼》谓“措之庙,立之主,曰帝”,则又推始祖之父之称,以称既死之祖父。

至以称神当为后起之名。

汉儒不知此义,乃有感生帝之说;秦始皇不知此义,乃自称皇帝,则又近于预凶事也。

  

  官家

  汉人谓天子曰悬官,六朝及唐宋谓之官家,宋禁中云宫里亦是,金元人则谓之官里。

宋人以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释“官家”二字,非也。

官家,犹古称王家公家。

唐人言州家、使家,见昌黎诗耳。

其意与官里无异。

  

  总统

  西洋共和国之执政者,我国昔译之曰总统。

元时有总统天下佛教道教,总统某地佛教道教等名目。

然人罕以是称之,其得此称而最著者,则杨琏真伽之称杨总统是也。

  

  名有以卑为尊者

  名有以卑为尊者,如周之执国政者谓之冢宰、太宰。

按《说文》:“宰,罪人在屋下执事也。

”是宰本至贱之称。

自春秋以后,则执国政者,或谓之相,或谓之相国,或谓之丞相,或浑言之宰相,然相之本义,谓瞽者之相,亦贱者也。

汉中叶以后,政在尚书、中书,后代因之。

至唐即以尚书令、仆射、侍中、中书令为宰相之官,然此数者,皆汉之卑官也。

明以后,宰相称大学士,然其初亦只五品官。

此皆先卑而后尊者。

有以尊为卑者,如称秀才为相公,医生为大夫为郎中,掌礼为大夫,典伙为朝奉,薙发匠为待诏皆是。

然比之五代宋初呼小儿为太保,走卒为太尉者,则又不足怪也。

  

  夫人非夫对人称妻之辞

  古者大夫之妻,称内子,犹天子之妻称后。

诸侯称夫人乃他人尊之之称,非大夫自称其妻也。

盖子者男子之美称,内子则女子之美称。

今则上下通有此称,并为夫对人称妻之辞,与古大异。

  

  古者夫非美称 #

  古者夫非美称,《诗》云“狂夫”,《春秋左氏传》云“役夫”“畔夫”,《论语》云“鄙夫”,《孟子》云“顽夫”“儒夫”“薄夫”。

其单称夫者,如《诗》之“夫也不良”,《左传》之“去之夫,其口众我寡”,《公羊传》“夫何敢,是将为乳乎?夫何敢”,《檀弓》之“夫夫也,习于礼”者,皆轻蔑之辞。

盖古者臣虏谓之夫。

孟鼎云:“锡女邦司三百人,鬲口驭至于庶人六百有五十有九夫。

锡乃司王臣十有二百人,鬲千有五十夫。

”吴清卿中丞释鬲为献。

《大诰》“民献有十夫”,文例正同。

吴说是也。

然则邦司王臣称人,献及庶人称夫,显有区别。

盖献者,战胜所俘之民,《曲礼》“献民虏者操右袂”是也。

《酒诰》“汝劼毖殷献臣”,《洛诰》“殷献民,乱为四方新辟,作周恭先”,献臣献民即殷之遗臣遗民。

周之克殷,虽未必优俘其众,然谓之为献,犹用古代遗语。

观周公迁殷顽民于雒,分鲁卫以殷民七族、殷民六族,皆殷之献臣献民也。

孔子所谓文献不足者,盖亦谓遗老既尽,无能谈夏殷故事者。

郑康成训献为贤,与《伪孔传》以献为善,均失其指矣。

故孟鼎以献别于王臣,谓之曰若千夫。

古今文中赐夫者尚多,皆战胜所俘者也。

然则大夫、夫人与夫妇之夫,盖其后起矣。

古文臣字象俯伏之形,其始与献字同意,故《书·微子》曰“殷其沦丧我罔为臣仆。

”《诗·小雅》亦云:“民之无辜,并其臣仆。

”《左传》“男为人臣,女为人妾。

故名男曰圉,女曰妾。

”康成注《孝经》亦曰:“男子贱称。

”则臣亦称臣虏。

孟鼎所以分别臣与献者,盖臣为旧附之民,献为新俘之民,犹元时之分汉人与南人矣。

  

  家人

  今谓仆隶为家人。

按《汉书·儒林传》:“窦太后好《老子》书,召问辕固。

固曰‘此家人言耳’。

”师古曰:“家人,言仆隶之属。

”则汉时已有此称。

《王无功集》陈叔达答无功书云“贤弟千中及家人典琴至”,则唐时通称仆为家人,故师古注《汉书》云尔。

孔子时弟子称师为子,孟子时称其弟子为子。

周时诸侯之臣,称诸侯为君,汉时则皇帝称臣下为君。

汉文帝称冯唐为父尤奇,然《史记》之作“父”,《汉书》已改为“父老”矣。

韩退之《祭女孥文》自称“阿爹阿八”。

赵彦卫《云麓漫钞》疑唐人称母为“阿八”。

今南方则称父为阿八,金人称父为阿马,然古今皆称母为阿妈。

  

  令弟与家兄 #

  今人称人之弟曰令弟,自称其兄曰家兄,由来已久。然谢灵运《酬惠连诗》云:“末路值令弟”,乃

  自称其弟也。

李颀放《歌行答从弟墨竹》亦云“吾家令弟才不羁”。

余见唐人所书晋孔衍《春秋后语》背记,有沙洲人咏张义潮之兄义泽入朝事。

语极鄙偃,曰“家兄亲事入长安”,乃称他人兄为家兄。

可与谢康乐之令弟作一巧对。

  

  缠足之始 #

  缠足始于何时,前人考者甚多,尚无定说。

余见唐周昉所画《听琴图》,一听者,一弹者,皆贵人,不缠足。

惟宫女侍立者二人,则蹑利履甚纤削。

可知唐宫掖中已为之,但妃嫔等尚不尔耳。

  

  望江南菩萨蛮风行之速

  上虞罗氏藏敦煌所出唐写本《春秋后语》背记,有唐咸通间人所书《望江南》二阕、《菩萨蛮》词一阕,别字甚多,盖僧雏戏笔。

此二阕,唐人最多为之。

其风行实始于太和中间,不十年间,已传至边陲,可见风行之速矣。

  

  木兰辞之时代 #

  乐府《木兰辞》,人人能诵之,然罕知其为何时之作。

以余考之,则唐太宗时作也。

其诗云:“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

”按:隋以前,但有官品,未有勋级,唐始有之。

《唐六典》“司勋郎中掌邦国官人之勋级。

凡十有二等:十二转为上柱国,比正二品。

”则此诗为唐时所作无疑。

又,诗中可汗与天子杂称,唐时惟太宗称天可汗,当是太宗时作。

前人疑为六朝人诗,非是。

  

  杜工部诗史 #

  杜工部《忆昔》诗:“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禀俱丰实。

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

”此追怀开元末年事。

《通典》载“开元十三年封太山,米斗至十三文,青、齐谷斗至五文。

自后天下无贵物,两京米斗不至二十文,面三十五文,绢一匹二百一十文。

”正此时也。

仅十余年,至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工部自京赴奉先县,作《咏怀》诗,时渔阳反,状未闻也,乃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又云“入门闻号啕,幼子饥已卒,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

生常免租税,名不隶征伐,抚迹犹酸辛,平人固骚屑。

”盖此十年间,吐番云南,相继构兵,女谒贵戚,穷极奢侈,遂使安禄山得因之而起。

君子读此诗,不待渔阳鼙鼓,而早知唐之必乱矣。

杜诗云:“终须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此至德初长安酒价也。

“岂闻区绢直万钱”,此广德蜀中绢价也。

“云帆转辽海,粳稻来东吴”,此天宝间渔阳海运事也。

三者史所不载,而于工部诗中见之,此其所以为史诗欤?

  

  吴梅村清凉山谮佛诗与董小宛无涉

  吴梅村《清凉山谮佛诗》四首,咏孝献章皇后事,盖其时民间盛传世庙入五台山为僧之说。

然梅村此诗第三首云:“回首长安城,缁素惨不欢。

房星竟未动,天降白玉棺。

惜哉善财洞,未得夸迎銮。

”是世祖虽有欲幸五台山之说,未果而崩也。

而《读史有感》八首之一则云:“弹罢警弦便薤歌,南巡翻似为湘娥。

当时早命云中驾,谁哭苍梧泪点多。

”其二曰:“重壁台庙八骏蹄,歌残黄竹日轮西。

君王纵有长生术,忍向瑶池不并楼。

”又似真有入道之事。

盖梅村时已南归,据所传闻者书之,故二诗前后异辞。

即《读史有感》之第三、第八两首,亦云:“九原相见尚低头”“扶下君王到便房”,与前两首不合矣。

《清凉山赞佛诗》云:“王母携双成,绿盖云中来。

汉主坐法宫,一见光俳徊。

”又云:“可怜千里草,数落无颜色。

”诗中明寓一董字。

世祖《御制孝献皇后行状》亦称董皇后。

近有妄人,谓后即冒辟疆姬人董小宛白,附会梅村《题董白小像》诗有“暮门深更阻侯门”之句;又以梅村集中此诗之次,为《题董君书扇》诗两首,又其次为《古意》六首,其末章云:“掌上珊瑚怜不得,却教移作上阳花。

”横相牵涉,遂以《御制行状》与辟疆《影梅历忆语》合刻一帙。

近缪艺风秘监《云自在庵笔记》中,亦载此行状,已微辨其误。

按:董氏,实董鄂氏,又作栋鄂氏,为八旗著姓。

世祖妃嫔中,出于董鄂氏者共四人,一即孝献皇后,内大臣郑硕之女。

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已卯封皇贵妃,十七年八月壬寅薨,以皇太后旨追封为皇后。

梅村《清凉山赞佛诗》,实为后而作也。

世祖贞妃,亦董鄂氏,轻车都蔚巴度之女,即以世祖晏驾之日自杀。

顺治十八年二月壬午谕曰:“皇考大行皇帝御宇时,妃董鄂氏赋性温良,恪共内职。

当皇考上宾之日,感恩遇之素深,克尽哀痛,遂尔薨逝。

芳烈难泯,典礼宜崇,特进封以昭淑,应追封为贞妃。

钦此。

”梅村《读史有感》八首及《古意》六首亦间为妃作。

此外,妃嫔中尚有二董鄂氏,一封皇考宁谧妃,一封皇考端懿妃,皆见于纪载者。

至世祖二后,则废后博而济锦氏,既降为静妃;后博尔济锦氏,即孝惠皇后,亦无宠。

见于《御制孝献皇后行状》及屡次谕旨中。

由此事实知不独董小宛之说荒谬不足辨,即梅村《读史》、《古意》诸诗,自可迎刃而解。

其《读史》之三云:“昭阳中帐影婵娟,惭愧深思未敢前。

催道汉皇天上好,从容恐杀李延年。

”《古意》之四云:“玉颜憔悴几经秋,薄命无言只泪流。

手把定情金合子,九原相见尚低头。

”此两首则为孝献作。

至《读史》之八云:“铜雀空施六尺床,玉鱼银海自茫茫。

不如先拂西陵枕,扶下君王到便床。

”《古意》之二云:“豆蔻梢头二月红,十三初入万年宫。

可怜同望西陵哭,不在分香买履中。

”此二首则为贞妃作。

若《古意》之一云:“争传婺女嫁天孙,才过银河拭泪痕。

但得大家千万岁,此生那得恨长门。

”此首当指孝惠或静妃言之。

又《读史》之七云:“上林花落在芳尊,不死铅华只死恩。

金屋有人空老大,任他无事拭啼痕。

”则又兼写数人事,此外各首当一一有所指,然与董小宛无涉,则可断也。

  

  吴梅村仿唐人本事诗为孔四贞作

  梅村《仿唐人本事诗》四首,其后三首,靳氏《集览》谓为孔有德女四贞作,是也。

殊不知第一首亦然。

其辞曰:“聘就蛾眉未入宫,待年长罢主恩空。

旌旗月落松林冷,身在昭陵宿卫中。

”按:顺治十三年六月癸卯谕礼部曰:“奉圣母皇太后谕,定南武北王孔氏忠勋嫡裔,淑慎端庄,堪翊壶范,宜立为东宫皇妃。

尔部即照例备办仪物,候旨行册封礼”云云。

是四贞立为皇妃,已有谕旨,未及册封而世庙登遐,后遂适孙延龄,故有“待年长罢”之句。

然则四首,实皆为四贞作也。

  

  季沧苇辑全唐诗

  钦定全唐诗,以明海盐胡震亨之《唐音统签》为蓝本,此人人所知也。

余在京师,见泰兴季沧苇侍御振宜所辑《全唐诗》清稿,计一百六十册,中缺二册,蓝格写本,卷首有“晚翠堂嘉定钟光张氏图书”、“听秋馆扬州季南官珍藏”印。

他卷又有“大江之北,御史季振宜章”、“扬州季沧苇氏珍藏”诸印。

前有康熙十二年沧苇“自序”,称“集唐以来二百九十二年及五代五十余年之诗,得一千八百九十五人,得诗四万二千九百三十一首。

经始于康熙三年,断手迄今十二年,正十年矣。

”又云:“常熟钱尚书,曾以《唐诗纪事》为根据,欲集成唐人一代之诗,事未毕。

予乞其稿于尚书族孙遵王,残断过半,踵事收拾而成七百余卷”云云。

其标题初曰《唐诗》,后改《全唐诗》。

其诗所出之书,皆以朱文印印之(如《文苑英华》之类)。

卷二百九十一《张文昌集》后,卷三百四十后均有沧苇手题。

此书索值甚昂,后来归谁氏。

案康熙间,全唐诗局开于知扬州,曹楝亭通政方为两淮盐政,实主其事。

沧苇之书,近在咫尺,不容不入局中。

且书成即用其名,则于胡书以外兼本季书可知。

季序称其书原本出于钱东涧,涧与胡孝辕非不相知者,或闻胡氏统签已成,因而中止,而沧苇未见胡书,遂因而成之欤?惜胡书仅存戊、癸二签,不能一一比校,又当时书肆,索书甚急,并不及与钦定《全唐诗》一比校为憾事也。

历代官书,例多剽窃,如北齐《修文殿御览》,陈振孙疑其用梁徐僧权《编略》,宋《太平御览》,则又以《修文殿御览》、《艺文类聚》、《通典》、《文思博要》诸书为之。

敦煌新出之《修文殿御览》残卷出,而更得一确证。

钦定《续通考》之稿本,前年尚在厂肆,乃据明王圻《续通考》而增删之者。

《全唐诗》亦然。

邓釬之《全金诗》,幸当时自行奏进,故仍题其名,否则修书之臣,又将攘为己作矣。

  

  罗振玉藏元刊杂剧三十种

  上虞罗氏所藏元刊杂剧,凡三十种,旧藏吴门顾”,去岁日本人某购之以东,为罗君所得,乃黄荛圃故物也。

荛翁题跋,屡称其所藏词曲之富。

以明李中麓所居有词山曲海之名,故自名其室曰“学山海居”。

其所藏词最著者,有元刊《东坡乐府》二卷、元刊《辛稼轩长短句》十二卷,后归汪氏艺芸精舍,今在杨氏海源阁,临桂王氏四印斋曾刊之。

此外尚有汲古毛氏影宋本词若干种,亦见他题跋中。

惟所藏元曲,世未有知其详者,其见于《士礼居题跋》者,仅《太平乐府》、《南峰乐府》二种,与"唐丁氏所藏元刊《阳春白雪》,为荛翁故物耳。

不谓尚有此秘笈。

此书书匣,尚为黄氏旧物,上刊荛翁手书楷十二字,曰“元刻古今杂剧乙编士礼居藏”,隶书二字,曰“集部”。

此编既为乙编,则尚有甲编,今不知何在矣。

此三十种中,其为《元曲选》所有者十三种,其目为《大都新编楚昭王疏者下船》(郑廷玉撰)、《新刊的本泰华山陈摶高卧》(马致远撰)、《赵氏孤儿》(纪君祥撰)、《新刊的本薛仁贵衣锦还乡》(张国宾撰)、《新刊关目陈季卿悟道竹叶舟》(范康撰)、《大都新刊关目公孙汗衫记》(张国宾撰)、《新刊关目看钱奴买冤家债主》(郑廷玉撰)、《新刊关目马丹阳三度任风子》(马致远撰)、《新刊关目张鼎智勘魔合罗》(孟汉卿撰)、《新刊死生交范张鸡黍》(宫天挺撰)、《新编岳孔目借铁拐李还魂》(岳伯川撰)、《新刊的本散家财天赐老生儿》(武汉臣撰)。

此十三种,与《元新曲选》本,大有异同。

此外十七种,则明以后未有刊本,其目为《古杭新刊关目李太白贬夜郎》(王伯成撰)、《新刊关目严子陵垂钓七里滩》(宫天挺撰。

此本撰人,本无可考,惟元钟嗣成《录鬼簿》载天挺有《严子陵钓鱼台杂剧》,此剧意极近天挺所撰。

《范张鸡黍》,殆即宫所撰也)、《古杭新刊尉迟恭三夺槊》(尚仲贤撰)、《古杭新刊关目风月紫云庭》(据《录鬼簿》,石君宝、戴善甫均有《诸宫调风月紫云庭杂剧》,此不知谁作)、《大都新编关张双赴西蜀梦》(关汉卿撰)、《新刊关目诈妮子调风月》(关汉卿撰)、《古杭新刊关目辅成王周公摄政》(郑光祖)、《新刊关目诸葛亮博望烧屯》(撰人无考)、《新刊关目全萧何追韩信》(金仁杰撰)、《古杭新刊的本关大王单刀会》(关汉卿撰)、《新编关目晋文公火烧介子推》(狄君厚撰)、《新刊关目闺怨佳人拜月亭》(关汉卿撰)、《大都新刊关目的本东窗事犯》(孔文卿撰)、《古杭新刊霍光鬼谏》(据元姚桐寿《乐郊私语》,乃元杨梓撰)、《新编足本关目张千替杀妻》(撰人无考)、《古杭新刊小张屠焚儿救母》(撰人无考)。

原书皆不著撰人姓名,余为考订如右。

惟《小张屠焚儿救母》一本,前人从未著录,盖亦元末明初人所未见也。

此书大抵有曲无目,讹别之字,满纸皆是。

板乐亦似今之七字唱本,然为皆元刊无疑。

其中惟《范张鸡黍》、《岳孔目替》、《杀妻》、《焚儿救母》四种为大字,余的小字。

其题大都或古杭新刊云云,恐著其原本所出,未必后人汇集各处本而成此书也。

荛圃所藏曲,尚有元刊《琵琶记》,见于《题跋》。

今贵池刘氏所藏者,不知即其书否?黄荛圃所藏元刊本《琵琶》、《荆钗》二记均归汪阑园,见《艺芸精舍宋元本书目》。

后《琵琶记》为吴县潘文勤公所得,又入浭阳端忠敏家。

中敏卒后,其书在贵油刘蔥石处,内元刊《荆钗记》亦在刘氏。

然据缪艺风秘监言,《荆钗记》中有制艺数篇,显系明刊。

余向疑《荆钗》为明宁献王作,何以有元刊本,闻秘监言乃悟。

  

  元刊小张屠焚儿救母杂剧

  元刊无名氏《小张屠焚儿救母》杂剧,元钟嗣成《录鬼簿》、明宁献王《太和正音谱》均未著录。

其剧演汴梁张业屠,事母孝,母病剧,向其邻王员外贷钱购药,不允。

乃与其妻遥祷东岳神,愿以其子焚诸醮盘内,以乞母命。

母病果愈。

至三月二十八日东岳生辰,乃携其子往泰安还愿。

适王员外亦挈其子万宝奴往,神乃令鬼卒以王子易张子,而送张子还汴。

初疑世不容有此种残酷事,及读《元典章》(五十七),乃知元时竟有是俗。

《典章》载皇庆二年正月某日,福建廉访司承奉行台准御史台谘,承奉中书省劄付呈据:山东京西道廉访司,申本道封内有泰山东岳,已有皇朝颁降祀典,岁时致祭,殊非细民谄渎之事。

今士农工商,至于走卒相仆俳优倡伎之徒,不谙礼体,每至三月,多以祈福赛神还口愿,废弃生理,敛聚钱物金银器皿鞍马衣服缎疋。

不问远近,四方辐辏,百万余人,连日纷闹。

近为刘信酬愿,将伊三载痴儿,抛投醮纸火池,以至伤残骨肉,灭绝天理,聚众别生余事。

岳镇海济,圣帝明王,已蒙官破钱物,命有司岁时致祭。

民间一切赛祈,并宜禁绝。

得此,本台具呈照详,送刑部与礼部一同议得。

(中略)今承刑部约,请到礼部郎中李朝列一同议得:岳渎名山,国家致祭,况泰山乃五岳之尊。

今此下民,不知典礼,每岁孟春,延及四月,或因父母,或为己身,或称祈福以烧香,或托赛神而酬愿,拜集奔趋,近路旁午,工商技执,远近咸集,投资舍身,无所不至。

愚惑之人既众,奸恶之徒岂无,不惟亵渎神灵,诚恐别生事端。

以此参详,合准本道应廉访司所言,行移合属,钦依禁治,相应具呈照详,得此都省仰依上施行云云。

则"泰山焚儿还愿,元时乃真有此事,不过剧中易刘信为张屠,又谬悠其事实。

元时火葬之风最盛,乃至焚及生人,迷惑之酷竟至于此。

乃国家禁之,作剧者犹奖励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元刊《张千替杀妻》杂剧,《太和正音谱》录作《张子替杀妻》,乃《谱》误也。

其关目与《太平广记》中载唐人小说《冯燕传》略同。

宋曾布曾以大曲水调歌头咏冯燕事,载于宋王明清《玉照新志》,后人或推为戏曲之祖,其实宋人此等大曲甚多,不自布始也。

此剧岂翻曾布大曲为之,而易其姓命,抑元人又有此种事耶?剧后不云遇赦事,与冯燕略异,然其正名云“贤明侍制翻疑狱,鲠直张千替杀妻”,则其案亦遭平反。

事殆在白中,而刊本删之欤?

  

  元刊本霍光鬼谏杂剧

  元刊《霍光鬼谏》杂剧,《太和正音谱》著录,属之无名氏,然元姚寿桐《乐郊私语》谓:“海盐少年多善歌,乐府皆出于澉川杨氏。

当康惠公梓存时,节侠风流,善音律,与武林阿里海涯之子云石交善。

云石翩翩公子,无论所制乐府散套,骏逸为当行之冠,即歌声高引可彻云汉,而康惠独得其传。

今杂剧中有《豫让吞炭》、《霍光鬼谏》、《敬德不伏老》皆康惠自制,以寓祖父之意,第去其著作姓名耳。

其后长公国材、次公少中,复与鲜于去矜交好,去矜亦乐府擅场。

以故杨氏家僮千指,无不善南北歌词者。

由是州人往往得其家法,以能歌名于浙右云。

”则此剧实海盐杨梓所撰。

梓,《元史》无传,惟一见于《爪哇传》中。

当至元三十年征爪哇,梓以招谕爪哇等处宣慰司官,随福建行省平章政事伊克穆苏,以五百人,船十艘,先往招谕之。

大军继进,爪哇降,梓引其宰相昔剌难答叱耶五十余人来迎。

后官至嘉议大夫、杭州路总管致仕。

卒,赠两浙都转运使、上轻车都尉,追封宏农郡侯,谥康惠。

《乐郊私语》详载其历官爵谥如此。

明董榖《续淮水志》,载元徐思敬《宣慰杨公斋粮记》云:“前浙西道宣用少中杨公,居海盐澉川镇,事其考安抚总使杨公,以孝闻”云云。

则梓又尝为安抚总使。

考元代名公如刘太保、卢疏斋等,虽多为小令套数,未尝作杂剧。

杂剧家之有事功历显要者,梓一人而已。

又据《乐郊私语》记,则后世之海盐腔,元时已有之,且自梓家出。

然梓所撰杂剧,则固纯为北曲也。

  

  元剧曲文之佳者

  前所记佚剧十七种中,曲文之佳者,当以关汉卿之《闺怨佳人拜月亭》为最。

向来只传南曲《拜月亭记》,明人如何元郎、臧晋叔等均盛称之,以为在《琵琶》之上。

然细比校之,其佳处均自北剧出,想何、臧辈均未见此本也。

他如王伯诚之《李太白贬夜郎》、宫大用之《严子陵垂钓七里滩》,在元剧中亦当为上驷。

大用为钓台山院山长,《七里滩》剧当作于为山长时也。

  

  小说与说书 #

  通俗小说称若干回者,实出于古之说书。

所谓回者,盖说书时之一段落也。

说书不知起于何时,其见于记载者,以北宋为始。

高承《事物纪原》九云:仁宗时市人有能谈国事者,或采其说,加缘许作影人。

《东坡志林》六云:“王彭尝云,涂巷中小儿薄劣,为其家所厌苦,辄与钱,令聚坐听说古话。

至说三国事,闻刘玄德败,频眉蹙;闻曹操败,即喜唱快。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所载:崇宁大观以来,京瓦伎艺,则讲史有李慥、杨中立、张十一、徐明、赵世亨五人;小说有王颜喜、盖中宝、刘名广三人;又有“霍四究说三分,尹常卖五代史”。

则北宋之末已有讲史、小说二种。

说三分与卖五代史,亦讲史之类也。

南渡后,总谓之说话。

宋无名氏《都城纪胜》谓说话有四种:一小说,一说经,一说参请,一说史书。

周密《武林旧事》、吴自牧《梦梁录》所记略同。

《纪胜》与《梦梁录》并谓“小说,人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

”则小说同说史书亦无大别,然大抵敷衍烟粉灵怪,无关史事者。

说经则说佛经,说参请则说宾主参禅道等事,而以小说与说史为最著。

此种小说,传于今日者,有旧本《宣和遗事》二卷,钱曾《也是园书目》列之宋人词话中。

钱目作四卷,误。

后归黄荛圃,刻入《士礼居丛书》。

荛圃以书中避宋光宗讳,定为宋本。

然书中引宋末刘克

  庄诗,又纪二帝幽奎辱事,往往过甚,疑非宋人所为。

若避宋讳,则元明人刊书,亦沿宋末旧习,不足以是定宋本也。

又曹君直舍人藏元刊《五代平话》一书,中阙一二卷,体例亦与《宣和遗事》相似,前岁董授经京卿刊之鄂中,尚未竣工。

吾国古小说之存者惟此二书而已。

  

  宋刊大唐三藏取经诗话跋

  顷于日本内藤博士处,见巾箱本《大唐三藏取经诗话》照片,版心高三寸,宽二寸许,每半页十行,每行十五字,阙卷上第一页,卷中二三两页,卷末书题后有“中瓦子张家印”一行。

旧为高山寺藏书,今在东京三浦子爵所。

内藤君言东京德富苏峰藏大字本题《大唐三藏取经记》云云,不知与小字本异同何如。

案:中瓦子为南宋临安府街名。

瓦子者,倡优剧场所萃之地也。

《梦梁录》十九云:“杭之瓦舍,内外合计有十七处。

如清泠桥熙春楼下谓之南瓦子市,南坊北三元楼前谓之中瓦子”云云;又卷十五“铺席门保佑坊前张官人诸史子文籍铺其次即为中瓦子,前诸铺则所为张家张官。

诸史子文籍铺此书则不避宋讳,殆台犹当。

”此书题“中瓦子张家印”,恐即倡家说唱用本,犹为宋元间所刊行者也。

此书体例,亦与《五代平话》、《宣和遗事》略同,三卷之书,共分十五节,亦后世小说分章回之祖。

其称诗话者,则非宋士大夫间所谓诗话,以其中有诗有话,故得此名。

其有词有话者,则谓之词话。

《也是园书目》有宋人词话十六种,其目为《灯花婆婆》、《种瓜张老》、《紫罗盖头》、《女报怨》、《风吹轿儿》、《错斩崔宁》、《小亭儿》、《西湖三塔》、《冯玉梅团圆》、《简帖和尚》、《李焕生王陈南》、《小金钱》十二种,不著卷数。

其它四种,则为《宣和遗事》四卷(实二卷),《烟粉小说》四卷,《奇闻类记》十卷,《湖海奇闻》二卷。

词话二字,非遵王所能杜撰,意原本必题《灯花婆婆词话》、《种瓜张老词话》等,故遵王仍用之。

若《宣和遗事》四种,亦当因其体例相似,故附于后耳。

《侯靖录》所载商调蝶恋花,于叙事中,间以蝶恋花词,乃宋人词话之尚存者。

此本用诗不用词,故称诗话。

皆《梦梁录》、《都城纪略》所谓说话之一种也。

书中玄奘取经,均出猴行者之力,实为《西游记》小说所本。

又考陶南村《辍耕录》所载院本名目,实为金人之作,中有《唐三藏》一本。

《录鬼簿》所载元吴昌龄杂剧亦有《唐三藏西天取经》,其书至国初尚存。

钱曾《也是园书目》有吴昌龄《西游记》四卷,曹寅《楝亭书目》有《西游记》六卷,无名氏《传奇汇考》亦有《北西游记》,云“全用北曲,元人作”,盖即昌龄所拟杂剧也。

今金人院本、元人杂剧皆不传,而宋元间所刊话本,尚存于日本,且有大字小字二种,古书之出,洵有不可思议者乎。

  

  通俗小说源出宋代

  今之通俗小说,如《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封神榜》诸书,大抵明人所润色,然其源皆出于宋代。

《三国演义》与《西游记》,前条既言之矣。

《水浒传》亦出《宣和遗事》。

又《录鬼簿》所载元人杂剧,其咏水浒事者,多至十三本。

其事与今书多不同,盖其祖本亦非一本。

又元杂剧中《摘星楼比干剖腹》,乃演封神榜之事;《谢金吾诈拆清风府》及《昊天塔王孟良盗骨殖》,乃演杨家将之事;他如《包待制三勘蝴蝶梦》、《包待制智斩鲁斋郎》、《包待制智勘后庭花》、《包待制智赚灰园记》、《包待制智赚合同文字》、《糊突包待制》、《包待制判断烟花儿》,则《龙图公案》之祖也;《秦太师东窗事犯》,则岳传之祖也。

《梦梁录》载南渡说史书者,

  或敷衍复华编中兴诸将传,则岳传在宋时已有小说。

至戏曲小说同演一事者,孰后孰先,颇难臆断。

至其文字结构,则以现存《五代平话》、《宣和遗事》、《大唐三藏取经诗话》观之,尚不及戏曲远甚,更无论后代小说。

然则今之《水浒》、《西游》、《三国演义》等,实皆明人之作。

宋元间之祖本,决不能如是进步也。

  

  叶子本 #

  唐人书籍,于卷子本外,别有叶子本。

欧阳文忠公《归田录》云:“唐人藏书皆作卷轴,其后有叶子,其制似今册子。

凡文字有备检用者,卷轴难数卷舒,故以叶子写之,如吴彩鸾《唐韵》、李邰《彩选》是也。

”其装潢之法,已不可知,惟元王秋涧《玉堂嘉话》纪所观南宋内府书画,有“吴彩鸾《龙鳞楷韵》,天宝八年制,其册共五十四叶,鳞次相积,皆留纸缝。

”其法固不可尽解,意当如今之弄纸牌者,以纸牌鳞次相叠而执之,岂便检寻。

故"叶子之名。

《归田录》于叶子本条下明叙叶子戏,当亦以此。

《郡斋读书志》云:“叶子,妇人也。

撰此戏在晚唐时。

”以叶子为人名,恐未必然。

亡友蒋伯斧郎中所藏《唐写本唐韵》,虽已改装,然所存四十四叶,每叶皆二十三行,又无书口。

意当时必叶子本也。

至宋时装书,除释典用梵夹本(此实以卷子本叠之,以便阅览,通谓之梵夹本,非也。

)外,有粘叶与缝缋二法。

张邦基《墨庄漫录》云:“王洙内翰尝云,作书册粘叶为上。

岁久脱烂,苟不佚去,寻其次第,足可抄录,屡得佚书,以此获全。

若缝缋岁久断绝,即难次序。

初得《春秋繁露》数册,错乱颠倒,伏读岁余,寻绎缀次,方稍完复。

乃缝缋之弊也。

尝与宋献言之,宋悉令家所录书作粘法。

予尝见旧三馆黄本书及白本书,皆作粘叶,上下栏界出于纸叶。

后在高邮,借孙莘老家书,亦如此法。

又见钱穆父所蓄亦如此,多只用白纸作标,硬黄纸作狭签子。

盖前辈多用此法。

予性喜传书,他日得奇书,不复作缝缋也”云云。

张氏所云,亦不甚了了。

以意度之,缝缋即今之线装,粘叶即蝴蝶装也。

线装皆以书之中缝(今所谓书口)向外,故岁久脱烂,则中缝记卷数叶数之字,先受摩灭,故王洙以次序为难。

若蝴蝶

  装,则中缝在内,故无此弊,今传世宋本,亦缝缋居多。然讫于明初,尚有作蝴蝶装者,今惟京师及扬州修理古书者为之耳。

  

  升官图始于唐 #

  今博戏中有升官图者,其戏最古,实始于唐李邰彩选,宋人作者亦有数家。

《直斋书录解题》有“《进士彩选》一卷。

赵明远景昭撰。

此元丰未改官制时迁转格例也。

”《郡斋读书志》有“《采选集》四卷”,云“莫详谁作。

初,彩选格起于唐李邰,本朝踵之者,有赵明远、尹师鲁;元丰官制行,有宋保国,皆取一时官制为之。

至刘贡父,独因其法,取西汉官秩升黜次第为之,又取本传所以升黜之语注其下,局终遂可类次其语为一传,博戏中最为雅驯。

此集尤详且悉,曰阶官,曰职名,曰科目,曰赏格,曰服色,曰俸给,曰爵邑谥法之类,无一不备”云云。

殆已与今之升官图相似。

今诸书皆不传,传者独贡父之汉官仪”。

余见罗氏唐风楼所藏明宏光间升官图,大致与今无异。

  

  玺印

  古之玺印,皆印于封泥,封泥之用,与简牍相捋。

魏晋以来,简牍既废,而纸素盛行,遂有以印印朱墨钤于其上者。

惟此事不知始于何时。

按:唐窦皋《述书赋》论印验曰:古小雌文,东朝用头。

唐代流传之古跡,仅有碧素,则晋周"之印,当钤于其上矣。

其见于正史者,则《魏书·萧宾夤传》云:“居官者,每岁终,本曹皆明辨在官日月,具覈才行能否,审其实用而注其上下。

总而奏之。

经奏之后,考功别书于黄纸、油帛。

一通则本曹尚书与令、仆印署,留于门下;一通则以侍中、黄门印署,掌在尚书。

严加缄密,不得开视,考绩之日,然后封共载量。

”又《卢同传》:“肃宗时,同表言:‘窃见吏部勋簿,多皆改换。

乃校中兵奏案,并复乖舛。

臣聊尔简练,已得三百余人,明知隐而未露者,动有千数。

愚请罪虽恩免,犹须刊定。

请遣一都令史与令仆省事各一人,总集吏部、中兵二局勋簿,对勾奏案。

若名级相应者,即于黄素楷书大字,俱件阶级数,令本曹尚书以朱印印之。

明造两通,一关吏部,一留兵局,与奏案对掌。

进则防揩洗之伪,退则无改易之理。

从前以来,勋书上省,惟列姓名,不载本属,致令窃滥之徒轻为苟且。

今请征职白民,具例本州、郡、县三长之所;其实官正职者,亦列名贯,别录历阶。

仰本军印记其上,然后印缝各上所司,统将、都督并皆印记,然后列上行台。

行台关太尉,太尉简练精实,乃始关刺省重究括,然后奏申,奏出日,黄素朱印,关付吏部。

’诏从之。

”《隋书·礼仪志》亦云:“后齐有督摄万机印一钮,以木为之。

此印常在内,惟以印籍缝。

”则北朝确已以印印纸素,且印籍缝。

若南朝则尚不用印缝而用押缝,窦泉《述书赋》:押署缝尾则僧权如长松挂剑,满骞如磐石卧虎。

今传世《兰亭序》十四十五行间,有一僧字,即梁中书舍人徐僧权押缝也,则南朝似尚无印缝之事。

然《北齐书·陆法和传》谓法和上梁元帝启文,名下自称司徒。

则以印印纸素,南北皆同。

要之玺印之用,未尝一日废,则简牍既废,自必经印于纸素上矣。

  

  市井纪数 #

  今市井纪数,用丨、﨟、蘒、%、、癩、﨡、﨣、﨤九字,司马温公《潜虚》,则用丨、﨟、蘒、﨧、%、﨨、、、、九字。

按:丨、﨟、蘒、﨧,即古文字一、二、三、,而纵立之。

%即古文五字,至﨨、、、,则汉以来已用为数字。

王莽十布中之中布六百,壮布七百,弟布八百,次布九百,其六七八九四字,作﨨、、、。

然其初实非文字,乃布筭之法也。

《左传》:“亥有二首六身。

”杜注:“亥字二画在上,并三六为身,如算之六。

”盖古人亥字,其上为二,其身似三丁相并之形(今允儿钟之丁亥字犹稍似之)。

故士文伯曰:“二万六千六百旬也。

”杜注所云“如算之六者”,算乃筭字之误。

盖自春秋迄魏晋,布筭时皆以二筭,一横在上,一纵在下,以表六之数,、、亦然,至变而为今之癩、﨡、﨣者,则由算位之故,亦自古已然。

《孙子算经》云:“凡算之法先识其位,一纵十横,百立千僵,千十相挈,百万相当。

”古之运算者,虑数位不明,故以纵横相间,故丨、﨟、蘒、﨧,即一二三之纵,癩、﨡、﨣,即﨨、、之横也。

﨧、二字,因用算较多,故后别以%代﨧,而别造字。

字亦由篆书文字出,若文上加亠,当由后世所增。

其变化之迹,今日犹可想像得之。

  

  呼黑为青 #

  今之北方呼黑为青。

按《礼器》云:“三代之礼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青,夏造殷因。

”郑康成注:“素,尚白;青,尚黑者也。

变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时,赵高欲作乱,或以青为黑,黑为黄,民言从之。

至今语犹存也。

”则呼黑为青,已始于秦末矣。

  

  共饭之俗 #

  古者行礼时,俎豆之属,皆各荐诸其位,无相共者,惟便器或共之。

《曲礼》云:“共饭不泽手”,是也。

至魏晋间,犹有此俗。

《孙子算经》有一题云:“今有妇人河上荡杯。

津吏问曰:‘杯何以多?’妇人曰:‘家有客。

’津吏曰:‘客几何?’妇人曰:‘二人共饭,三人共羹,四人共肉,凡用杯六十五,不知客几何?’”考此书又有一题云:“今有佛书十九章,章六十三字。

”则作者必在东汉之后。

又张邱建《算经序》已称“夏侯阳之‘方仓’,孙子之‘荡杯’”,则其人在邱建之前。

则孙子盖汉晋间人也。

可知此时犹有共饭之俗。

  

  茶汤遣客之俗 #

  今世官场,客至设茶而不饭,至主人延客茶,则仆从大声呼送客矣,此风自宋已然,但用汤不用茶耳。

朱彧《萍洲可谈》云:“今世俗客至则啜茶,去则啜汤。

汤取药材甘香者屑之,或凉或温,未有不用甘草者,此俗遍天下。

辽人相见,其俗先点汤,后点茶。

”宋无名氏《南窗纪谈》亦云:“客至则设茶,欲去则设汤,不知始于何时。

然上自官府,下至闾里,莫之或废”云。

行之既久,遂以点汤为遣客之用。

观宋人说部所记遣客事,如王致《默记》纪石曼卿之于刘潜,魏泰《东轩笔记》记陈开之于胡枚,王巩《随手杂录》自记见文潞公事,无不然。

元郑光祖《王粲登楼》杂剧,载遣客事亦曰“点汤汤汤。

”今日既不用汤,乃以茶遣客,则又与辽俗近矣。

以茶汤款客,自唐已然,虽宫禁亦用之。

王建《宫词》云:“延英引对碧衣郎,江砚宣毫各别状。

天子下帘亲考试,宫人手里过茶汤。

”唐制六品以下服绿,碧衣郎,六品以下之官,犹赐茶汤,则大臣可知矣。

宋制亦然。

叶梦得《石林燕语》:“讲读官初入,皆坐赐茶,惟当讲官起,就案立讲毕,复就座,赐汤而退。

侍读亦如之。

盖乾兴之制也。

”蔡絛《铁围山丛谈》亦云:“国朝仪制:天子御前殿,则群臣皆立奏事,虽丞相亦然。

后殿曰延和、曰迩英,二小殿乃有赐坐仪。

既坐,则宣茶,又赐汤,此客礼也。

延和之赐坐而茶汤者,遇拜相,正衙宣制才罢,则其人抱白麻见天子于延和,告免礼毕,召丞相升殿是也。

迩英之赐坐而茶汤者,讲筵官春入侍,见天子坐而赐茶乃读,读而后讲,讲罢又赞赐汤是也。

他皆不可得矣”云云。

然宋时臣下赐茶汤者,亦不独宰执讲官。

龚鼎臣《东原录》云:“天禧中真宗已不豫。

一日,召知制诰晏殊,坐赐茶,言:‘曹利用与太子太师,丁谓与节度使,并令出。

’殊曰:‘是欲令臣作诰词?’上颔之。

殊曰:‘臣是知制诰除节度使等,并须学士草白麻,乞召学士。

’真宗点汤,既起,即召翰林学士钱演。

”则朝廷之于文学侍从,亦用是矣。

又晁说之《客语》云:“范纯夫每次日当进讲,是日先讲于家,群从子弟毕集,讲终,点汤而退。

”则父兄之于子弟,亦用之矣。

至南渡后,款客以汤之有无为尊卑。

周必大《玉堂杂记》:“淳熙三年十一月八日,必大被宣,草十二月冬祀敕书。

黄昏方至院,御药持御封中书门下省熟状来,系迎于中门,同监门、内侍一员俱升厅,御药先以熟状授监门。

共茶汤讫,先送御药出院,复与监门升厅,受熟状付吏,又点汤送监门下阶,馆之门塾。

至六年九月十二日,复被宣,草明堂敕。

御药张安中、内侍梁襄相见如仪,惟录事沈模,主事李师文茶而不汤”云云。

此录事、主事殆中书、门下省吏,故学士款如此,其它盖无不兼用茶汤者。

今汤废已久,惟昏礼姻娅,翁婿相见,及新年偶一用之。

其汤亦用龙眼、枣、栗等,与宋人之屑甘草者异矣。

  

  周邦彦诉衷情一阕为李师师所作

  曩撰《清真先生遗事》,颇辨《贵耳集》、《浩然斋雅谈》所载周清真与李师师事之误。

然清真《片玉词》中有《诉衷情》一阕,曰:“当时起舞万人长。

玉带小排方。

喧传京国声价。

年少最无量。

花阁迥,酒筵香。

想难忘。

而今何事,佯向人前。

不认周郎。

”按:玉带排方,乃宋时乘舆之服。

亲王大臣赐玉带者,以方团别之,复加佩玉鱼金鱼。

且有宋一代,人臣及外戚之赐玉带者,不过数十人,其便服玉带,虽上下通用,然不知倡优何以得服此,且用排方,与天子无别。

颇疑此词为师师作矣。

按:师师曾赐金带,见于当时公牍《三朝北盟汇编》。

靖康元年正月十五日圣旨:应有官无官诸色人,曾经赐金带各据前项所赐条数,自陈纳官,如敢隐蔽,许人告犯,重行遣断。

后有尚书省指挥云,赵元奴、李师师、王仲绣,曾经祗候,倡优之家,曾经赐金带者,并行陈纳。

《老学庵笔记》亦言:朱家奴数十人,皆服金带。

宋制亦三品以上方许服金带,乃倡优奴隶皆得此赐,则玉带排方或出内赐,亦未可知。

僭滥至此,真五行传所谓服妖者矣。

  

  书宋旧宫人诗词湖山类稿水云集后

  周密《浩然斋雅谈》载王夫人所作《满江红》词及文文山、邓中甫和作,其词人人能道之,独不详夫人为何人。

按世传《宋旧宫人诗词》一卷,云昭仪王清惠,字冲华。

汪元量《水云集》、《湖山类稿》亦屡有与昭仪赠答之作。

其人《宋史·后妃传》失载,惟《江万里传》云,“帝在讲筵,每问经史疑义及古人姓名,贾似道不能对,万里从旁代对。

时王夫人颇知书,帝常语夫人以为笑。

”则夫人乃度宗嫔御。

陈世崇《随隐漫录》云:“会宁郡夫人昭仪王秋儿、顺安俞修容、新兴胡美人、永阳朱梅儿、资阳朱春儿、高安朱夏儿、南平朱端儿、东阳周冬儿,(中略)皆上所幸也。

初,东宫以春夏秋冬四夫人直书阁为最亲,王能属文为尤亲。

虽鹤骨臞貌,但自上即位后,批答画闻式克钦承,皆出其手,然则王非以色事主,度皇亦悦德者也。

”则夫人在度宗朝已主批答,及少帝嗣位,谢后临朝,老病不能视事,夫人与闻国政,亦可想见。

故入元之后,元人待足有殊。

汪水云诗:“万里修途似梦中,天家赐予意无穷。

昭仪别馆香云暖,手把诗书授国公。

”其礼遇几亚于谢、全二后。

厥后,全太后为尼,夫人亦为女道士,亦以其与宋室至亲故也。

宋之盛时,政事悉由三省。

熙宁以后用人行政,间用内批。

南渡稍戢,宁宗后复盛,且多假手于人。

《宋史·韩侂胄传》:“刘弼谓侂胄曰:‘赵相欲专大功,君恐不免岭海之行矣。

’侂胄愕然,因问计,弼曰:‘惟有用台谏耳。

’侂胄问:‘若何而可?’弼曰:‘御笔批出是也。

’侂胄悟,即以内批除所知刘德秀为监察御史。

”《四朝闻见录》言“陈召岘试学士院日,对策言帝王召令,不可轻出,倘不经三省施行,径从中下,外示独断,内启倖门,祸患将伏于中而不自知。

时侂胄已居中用事,假御笔以窃朝权,故岘及之。

”侂胄既诛,则主之者为杨皇后。

《闻见录》又云:“开禧间,慈明赞宁皇诛韩侂胄,出御批三。

”又云:“初时,御笔皆侂胄矫为,及是皆慈明所书。

”后史弥远专政,亦与杨后比周,其故可知,及理宗朝亦掌以嫔御。

《浩然斋雅谈》载张枢穆陵时宫词:其一曰“学问森严达殿西,书林飞白杨宸奎。

黄封缴进升平奏,直笔夫人看内折。

”则自宁理以来,相承如此,不自王夫人始矣。

至咸淳以后,内批御笔,几与内外则并行,如咸淳遗事》所载,或用骈俪,作制诰体。

疑非宫人所能为。

又是时如赐外臣批答斋醮青词,向宜学士院撰文者,宋人内制集中,皆有此等文字,亦往往假手佞倖,如《随隐漫录》载其父陈藏一撰姑苏守臣进蟹批答,及太乙明烟祈晴设醮青词等。

此事为理宗或度宗朝事,虽不可知,然可知当时内批,兼出佞倖,不但掌以嫔御。

宋政不纲,至此极矣。

宋禁中以宫人直笔,自南渡已然。

周必大《玉堂杂记》:“禁中以锁院为重。

淳熙三年九月三日,中书进熟状,魏王恺、恩平郡王琚、永阳郡王居广并加食邑,食实封,只乞降付院草制。

内夫人失于详阅,宣锁程直院。

明日,告庭如式。

又明日,内批付密院。

典字直笔吴庆庆,降充紫霞帔,不令供职。

主管大内公事庆国淑懿夫人刘从信,降两字夫人。

盖惩其误也。

”如此,则直笔夫人所掌,乃承宣之事,与批答画闻无与。

此事固始于宁理之后,宋之盛时,断无此制。

以事关宋故颇巨,故因王夫人事而及之。

世传《旧宫人诗词》,乃王夫人以下十四人送汪水云南归,以“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分韵赋诗,其实乃伪书也。

水云《湖山类稿》卷三有《女道士王昭仪仙游词》,南归之诗悉在其后,则昭仪之死,在水云未归之时,不得送水云之归也。

谢皋羽《续琴操序》谓水云之归,“旧宫人会者十八人,釃酒城隅,与之别。

”不云赋诗,人数亦不与《旧宫人诗词》合。

且十四绝句,若出一手,疑元明间人据谢皋羽《续琴操序》而伪撰者也。

南宋帝后北狩后事,《宋史》不详,惟汪水云《湖山类稿》颇可慨见,足补史乘之阙。

《元史·世祖纪》:“至元十九年十二月乙末,中书省臣言:‘平原郡公赵与芮、瀛国公赵湿、翰林直学士赵与票,宜并居上都。

’帝曰:‘与芮老矣,当留大都,余如所言。

’继有旨,给瀛国公衣粮发遣之,惟与票不行。

”按:是时谢、全二太后尚存,且谢太后年正七十,若中书有北遣之议,世祖于福王与芮,尚怜其老,不容于谢后无释,盖尚留大都也。

全太后后为尼正智寺,而终亦当在大都。

惟据《湖山类稿》,则水云与王昭仪,实从少帝北行,《类稿》卷二,有《出居庸关》一首、《长城外》一首、《寰州道中》一首、《李陵台》一首、《苏武州毡房夜坐》一首、《居延》一首、《昭君墓》一首、《开平雪霁》一首、《天山观雪王昭仪相邀割驼肉》一首、《草地》一首、《开平》一首、《草地寒甚毡帐读杜诗》一首、《阴山观猎和赵待制回文》一首,共十三首,皆上都之作。

中有《王昭仪相邀割驼肉》云云,则昭仪亦在遣中。

时少帝年才九岁,谢、全二后未行,昭仪自不能不往。

观于香云别馆,手授诗书,则少帝教养之职,昭仪实任之。

则其从行自不待言。

又此十三首中有《和赵待制回文》,此赵待制当即赵与票。

《世祖纪》谓“惟与票不行”,与票当为与芮之误。

世祖怜与芮年老,而于与票无言,不应卒遣与芮而留与票。

此在上都之赵待制,其为与票明甚。

其翰林直学士与待制,皆入元后之官。

《元史·百官志》,翰林院官有承旨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待制等。

直学士与待制,均翰宛之官,因此歧误,亦未可知。

又《水云集》另有《酬方塘赵待制见赠》一首,末云“吾曹犹未化,烂醉且穹庐”,亦系塞外之作。

合此数诗观之,则从上都者,殆为与票,福王实未尝行也。

此为至元十九年事。

至廿二年而谢太后殂,廿五年而少帝学佛法于吐蕃。

惟全太后为尼,王昭仪为女道士,与福王与芮及昭仪之死,其时皆无可考。

要皆在水云南归之前,故均有诗在集中。

至水云南归,则在至元廿八年,有《南归对客》一诗可证,所谓“北征十三载”是也。

由是观之,不独《宋旧宫人诗词》为伪书,即瞿佑《归田诗话》所载少帝送水云南归诗,所谓“黄金台下客,底事不思家。

归问林和靖,寒梅几度花。

”一若少帝此时尚居大都者,可谓拙于作伪矣。

少帝入吐蕃后事,史无所言。

惟元明间盛传元顺帝为宋少帝之子,至国朝全谢山诸人犹主此说。

初疑此乃南宋遗民不忘故国者所为,后读释念常《佛祖通载》,乃知其不然。

《通载》纪至治三年四月,赐瀛国公合尊死于河西。

按,元之待南宋,较待金人为优,少帝入元,历世祖、成宗、武宗、仁宗、英宗五朝,其降元之岁为至元十六年,年六岁。

十九年徙上都,年九岁。

二十五年学佛法于吐蕃,年始十五。

至治三年赐死于河西,年五十。

而顺帝之生,适当前此三年。

元不杀之于在大都之时,而杀之于入吐蕃为僧之后,不杀之于少壮之时,而杀之于衰老之后,此事殆非人情。

以事理推之,当由周王既取顺帝母子,藉他事杀之以灭口耳。

又顺帝之母乃迈迪氏,生顺帝后,亦未几而殂,其中消息,可推而知。

时周王以武宗嫡长,失职处边,以顺帝之生有天子瑞,因取为己子。

正如魏豹取薄姬故事,亦不足怪。

元帝之书,谢山未见。

他人亦从未引此,然此事实为谢山诸人添一左证,不独为宋室三百二十年之结局也。

汪水云以宋室小臣,相随北徙,侍三宫于燕邸,从幼主于龙荒。

其时大臣如留梦炎辈,当为愧死,后世多以完人目之。

然中间亦为元官,且供奉翰林,其诗具在,不可诬也。

《水云集》中有《初庵傅学士归田里》一首云:“燕台同看雪花天,别后音书雁不传。

紫阁笑谈为职长,彤闱朝谒在班前。

”云“为职长”、“在班前”,则汪似曾为学士属官。

又南归后《答徐雪江》云:“十载高居白玉堂,陈情一表乞还乡。

孤云落日渡辽水,匹马西风上太行。

行囊尚留官里俸,赐衣犹带御前香。

只今对客难为答,千古中原话柄长。

”云“十载高居白玉堂”,亦指翰宛也。

又《湖山类稿·北岳降香呈严学士》以下二十五首,皆水云奉敕降香途中所作。

按《元史·世祖纪》,海岁以正月遣使代祀岳渎后土。

惟至元二十一年独详,云“遣使蒙古官及翰林官各一人,祀岳渎后土”。

则代祀官例遣翰林,不知年年如此否。

严学士即翰林官,水云殆以属官从行。

然观其诗意,不似属官之词。

或严为蒙古官而汪为翰林官欤?故其诗曰:“同君远使山头去,如朕亲行岳顶来。

”则水云在元,颇为显贵,故得橐留官俸,衣带御香。

即黄冠之请,亦非羁旅小臣所能。

后世乃以宋遗民称之,与谢皋羽、方凤等同列,殊为失实。

然水云本以琴师出入宫禁,乃倡优卜祝之流,与委质为臣者有别。

又其仕元,或别有所为。

但即其诗与人而论之,有宋近臣中一人而已。

  

  赵子昂 #

  文人事异姓者,易代之际往往而有,然后人责备最至者,莫如赵子昂。

元僧某题赵子昂书归去来辞云:“典午山河半已墟,搴裳胄逝望吾卢。

翰林学士宋公子,好事多应醉里书。

”虞堪胜伯题其《苕溪图》云:“吴兴公子玉堂仙,写出苕溪似纲川。

回首青山红树下,那无十亩种瓜田。

”周良右题其画《竹》则云:中原日暮龙旗远,南国春深水殿寒。

留得一枝烟雨里,又随人去报平安。

”沈石田题其画《马》则云:“隅目晶梵耳竹披,江南流落乘黄姿。

千金千里无人识,笑看胡儿买去骑。

”王渔洋题其画《羊》则云“南渡铜驼犹恋洛,西来玉马已朝周。

牧羝落尽苏卿节,五字河梁万古愁。

”诸家攻之不遗余力,而虞胜伯一绝,温厚深婉,尤为可诵。

虽然,渊渊玉俭,彼何人哉,如赵王孙者,犹其为次也。

  

  诏书征聘处士 #

  诏书征聘处士,后汉多有之,唐宋以后颇不多见。

惟宋太祖征种放一诏,见宋史放本传;元太祖征邱处机一诏,见《长春真人西游记》耳。

顷阅明人文集,得二诏书:一杜斅《拙庵集》首,有初召敕符云:谕山西潞州壶关县儒士杜斅。

昔云驭宇内者,无倖位,无遗贤,致时和而世泰。

盖善备耳聪目明之道。

所以士仁者乐从其游,辅之以德,间有非哲者处于民上,则倖位遗贤亦备矣。

今朕才疏,远圣道之良宗,是致贤隐善匿,民未康,世未泰,今尔博学君子,齿有年矣,符到若精力有余,则策杖来朝,果可作为,加以显爵,与朕同游。

故兹敕谕。

下二行中间用宝。

一云寅字六十四号,一云洪武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又附载召宋讷敕符曰:朕君天下,十有三年矣。

盖野无遗贤,虽夙夜孜孜以求贤贤何弗至。

今四辅官杜斅,抱忠为国,举应知宋讷,才堪任用,符到之日,有司礼送赴京,以称朕意焉。

又史鉴《西村集》首,有威化十六年八月征聘诏文,曰:朕承丕绪,用人图治亦有年矣。

永惟劳于求贤,然后成无为之治,乐于忘势,乃能致难进之英。

闻尔处士沈周史鉴沈酣经史,博洽古今,蕴经纬之远猷,抱君民之宏略,顾乃遁迹邱园,不求闻达,朕眷怀高谊,思访嘉谟。

兹特遣使征尔赴用,际期同德,出宜汇征,以副朕翘企之意云。

则明代征聘,尚下诏书。

其后鲁王监国九年,征贡生朱之瑜,亦尚用敕书,其书今载《舜水集》首。

而《拙庵》、《西村》二集,世所罕见,故备录之。

又按石田翁与史明、古涧,征明史本传不纪其事,今乃得之明古集中。

石翁卒于正德四年,年八十四,则是时年五十一矣。

  

  毛西河命册 #

  十余年前,扬州骨董铺有毛西河先生命册,乃康熙戊寅年推算者,推命人为京口印天吉。

先生时年七十六,生于明天启三年癸亥十月初五日戌时,其八字为癸亥壬戌壬戌庚戌,后附其姬人命册,年三十三岁,为丙午正月十六日子时生,其八字为丙午庚寅丁酉庚子,其人殆即曼殊也。

推命者谓先生于八十八岁当卒,过是则当至九十四,先生首书其上曰:“时至即行,不须踌躇,但诸事未了,如何如何?”老年畏死,乃有甚于少壮者,殊可一哂。

然先生竟以九十四岁卒,亦奇矣。

  

  士人家蓄声伎 #

  士人家蓄声伎,只应他人之招,其风盖始于杨铁崖。

崖崖出游,以家乐自随,故时人作诗讥之曰:如何一代杨夫子,变作江南散乐家。

明中叶后,尚有此风,如何元朗、屠长卿辈,皆有声伎,皆是也。

沿及国初,此风尤盛。

尤西堂《钧天乐自序》:“丁酉之秋,薄游太末,阻兵未得归。

逆旅无聊,漫填词为传奇,率日一曲,阅月而竣,题曰钧天乐。

家有梨园,归则授使演焉。

适山阴姜侍御还朝,过吴门,函索予剧”云云。

则此种家乐,实应外人之招。

盖当时所谓名士者,其资生之道如此。

此外如查伊璜等亦然。

至李笠翁辈,乃更不足道矣。

  

  日知录中泛论多有为而为

  顾亭林先生《日知录》中泛论,亦多有为而为,如“自古以文辞欺人者莫如谢灵运”一节,为钱牧斋发也,“嵇绍不当仕晋”一则,为潘稼堂发也。

  

  钱牧斋 #

  冯巳苍《海虞妖乱志》,写明宁王大夫之诪张贪乱,几于燃犀烛牛渚,铸鼎像魑魅。

实代之奇作也。

书中于钱牧斋无一恕词,且不满于瞿忠宣。

巳苍虽牧斋门人,然直道所见,亦不能为之讳也。

顾此书,则牧斋乙未后之事,乃此固然,毫不足怪,其为众恶所归,又遭文字之禁,乃出于人心之公,非一朝之私见。

尤可笑者,嘉道间,陈云伯为常熟令,修柳夫人冢,牧斋冢在其侧,不过数十步,无过问者。

时钱梅溪在云伯幕中,为集苏文忠公书五字,曰东涧老人墓,刻石立之,见者无不窃笑。

又吴枚庵《国朝诗选》以明末诸人,别为二卷附录,其第一人为彭捃,字谦之,常山人。

初疑无此姓名,及读其诗,皆牧斋作也。

此虽缘当日有文字之禁,故出于此。

然令牧斋身后,与羽素兰同科,亦谑而虐矣。

  

  柳如是 #

  顾云美苓自书所撰《河东君传》,前有《河东君初访半野堂小像》,作男子装束,亦云美所摹。

墨迹藏唐风楼罗氏,世罕知其文者,故备录之。

传云:河东君者,柳氏也。

名隐,更名是,字如是。

为人短小,结束俏利,性机警,饶胆略,适云间孝廉为妾。

孝廉能文章,工书法,教之作诗写字,婉媚绝伦。

顾倜傥好奇,尤放诞,孝廉谢之去。

游吴越间,词翰倾一时。

嘉兴朱治涧为虞山钱宗伯称其才。

宗伯心艳之,未见也。

崇祯庚辰冬扁舟访宗伯。

幅巾弓,著男子服,口便给,神情洒落,有林下风。

宗伯大喜,谓天下风流佳丽,独王修微、杨宛叔与君鼎足而三,何可使许霞城、茅止生耑国士名姝之目。

留连半野堂,文燕浃月。

越舞吴歌,族举递奏。

香奁玉台,更唱迭酬。

既度岁,与为西湖之游。

刻《东山酬唱集》,集中称河东君云。

君至湖上,遂别去。

过期不至,宗伯使客构之。

乃出。

定情之夕,在辛巳六月初七。

君年二十有四矣。

宗伯赋前七夕诗,要诸词人和之。

为艺绛云楼于半野堂之后。

房栊窈窕,绮疏青琐,旁龛古金石文字,宋刻书数万卷。

列三代秦汉尊彝环璧之属,晋宋以来法书,官哥定州宣成之瓷,端溪灵壁大理之石,宣德之铜,果园厂之髹器,充牣其中。

君于是乎俭梳靓妆,湘簾棐几,煮沈水,门旗枪,写青山,临妙墨,考异订讹,间以调谑,略如李易安在赵德甫家故事。

然颇能制御宗伯,宗伯甚宠惮之。

乙酉五月之变,君劝宗伯死,宗伯谢不能。

君奋身欲沈池水中,持之不得入。

其奋身池上也,长洲明经沈明抡馆宗伯寓中见之,而劝宗伯死,则宗伯以语兵科给事中宝丰王之晋,之晋语余者也。

是秋,宗伯北行,君留白下,宗伯寻谢病归。

丁亥三月捕宗伯亟,君契一囊,从刀头剑芒中,牧圉饘橐惟谨。

事解,宗伯和苏子瞻御史台寄妻韵,赋诗美之。

至云“从行赴难有贤妻”,时封夫人陈氏尚无恙也。

宗伯选列朝诗,君为勘定《闺秀》一集。

庚寅冬绛云楼不戒于火,延及半野堂,向之图书玩好略烬矣。

宗失职,眷怀故旧,山川间阻,君则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

有鸡鸣之风焉。

久之,不自得。

生一女,既昏。

癸卯秋下发入道,宗伯赋诗云:“一翦金刀绣佛前,裹将红泪洒诸天。

三条裁制莲花服,数亩诛锄田。

朝日瘦铅眉正妩,高楼点黛额犹鲜。

横陈嚼蜡君能晓,已过三冬枯木禅。

鹦武疏窗昼语长,又教双燕话雕梁。

雨交沣浦何曾湿,风认巫山别有香。

初著染衣身体涩,乍抛稠发顶门凉。

萦烟飞絮三眠柳,飓尽春来未断肠”。

明年五月二十四日宗伯薨,族孙钱曾等为君求金,要挟峰门,以六月二十八日自经死。

宗伯子曰孙爰及婿赵管为君讼冤,邑大夫谋为君治丧葬。

宗伯门人顾苓曰:“呜呼!今而后宗伯语王黄门之言,为信而有征也。

”宗伯讳谦益,字受之。

学者称牧斋先生。

晚年自号东涧遗老。

甲辰七月七日书于真娘墓下。

后有顾苓及顾八分二印。

罗叔言参事跋其后曰:顾云美撰《柳靡传》并画象真迹,乙巳冬得之吴中。

《传》载靡芜事实甚详,其劝虞山死国难,至奋身池水中以要之,凛凛有烈丈夫风,虞山章不为感动,真所谓心死者也。

吴人某所著《野语秘稿》述虞山被逮时,河东君先挈重贿入都赂当道,乃得生还,其权略尤不可及,可谓奇女子矣。

《传》中记靡芜初归云间某孝廉为妾,殆先适陈卧子,为他记载所未及。

其归虞山,在明亡前三年,时年二十四,至癸卯下发,年四十有六,逾年而值家难。

云美此《传》,作于致命后数月,婉俪悱恻,绝似易安居士《金石录后序》,于靡芜表章甚力,而于虞山则多微词,可见公论所在,虽弟子不能讳师,深为虞山悲矣。

此册传世二百余年,楮墨完好,殆靡芜之风流节,彼苍亦不忍泯灭之耶?光绪丁未三月上虞罗振玉刖存父。

又云:《传》载虞山言天下风流佳丽,独王修微、杨宛叔与君鼎足而三,何可使许霞城、茅止生耑国士名姝之目云云。

考《列朝诗集》,王修微,名徵,广陵人,号草衣道人,归华亭颖川君。

颖川君有声谏垣,抗节罢免,修微有助焉。

有《樾馆诗》数卷,又撰《名山记》数百卷,是修微才行亦靡芜之区也。

颖川君即许霞城,名誉卿,东林党人,修微依之以老。

杨宛叔,名宛,归茅止生而阴背之,后为盗所杀。

虞山《挽茅止生》诗:白头寂寞父君在,泪湿芙蓉制诔词。

自注云:杨宛叔制《石民诔词》甚工。

又《文瑞楼书目》有杨宛《钟山献》六卷,是宛叔优于文

  而劣于行,有愧靡芜草衣多矣。

茅止生名元仪,归安人,著书甚多,见《明史·艺文志》。

负经世大略,参孙高阳军事,客死辽东。

并附记于册尾。

刖存又记。

癸丑秋日,于唐风楼见此册并二跋,录之。

  

  黄道周手书诗翰

  上虞罗氏藏黄石斋先生手书诗翰六种,共近体诗二十首。

  其一云: #

  

  熙朝真气古洪韵,十二圣人述作同。

  开辟自当元始运,正酬未藉圣人功。

  知将弓马安天下,谬采诗书慰日中。

  峄泗余风看不绝,明明浮磐与孤桐。

  

  四百陈符陋太元,嘉园準在圣人前。

  斋心研几宁论月,曝背暄光不计年。

  入纬文梭通歧女,破董逸响上朱弦。

  清时顺盻成无据,裹革工夫事韦编。

  

  平成何日得樵渔,塞道横流未廓如。

  晓警到天真欲漏,禹功着手只荷锄。

  稻梁尽处消凫雁,钟鼓频年送鸡鹤。

  不信缺祈同沐浴,备然引涕自修书。

  

  梦持丹漆屡南行,洴澼依然滞管城。

  主圣岂资经史力,道荒聊倩古人耕。

  好锤玉失为瘢药,不比钟声自瓦鸣。

  莫诵权舆偷一叹,申辕个是鲁诸生。

  

  偶对经书作,寄雪堂先生教。黄道周。

  其二云: #

  

  精诚谁似尔,乾竭一身存。

  裹革虽吾志,还山却主恩。

  半弦开石虎,千万堕崖猿。

  君处能无恙,谈经且在门。

  

  合体难分痛,剖肝非旧时。

  人当天不泰,家共友仳離。

  栋压青松恨,崖倾朽石知。

  请看匣底剑,快于担头丝。

  

  悟道惟顽石,离群合采真。

  不应慙不义,无患到无身。

  风气疏龙血,灯华结鬼燐。

  相将天等事,莫断藕丝春。

  

  心许知无怨,途穷未倒行。

  晴阴随小鸟,毒痛共苍生。

  故事经开眼,后人别点睛。

  江河日月计,岂有不澄清。

  

  江上别杨玑部太史先生。七月朔日。弟道周顿首。书于仪真舟中。

  其三云: #

  

  歛著惭高手,移薪惜热肠。

  冰蝇初割席,石燕乍摧床。

  我得舍生法,人贻入定方。

  弓刀动丝竹,合证古灵光。

  

  忘鱼良足贵,丧狗欲依谁。

  有道平簪带,无家诉扊扊。

  天搜铛底饭,客寄剑头炊。

  醴酒传经日,行藏共此时。

  

  癯遯能清啸,荣途见雅舂。

  旧冠谁得度,扁带若为客。

  蹙国尽元免,良师恣亦松。

  警心非一事,早晚又秋风。

  

  柳下昔何愧,苏门今始悬。

  微癪犹偃木,涓水动滔天。

  鹿命推车后,蟾魂破镜前。

  合推煅灶火,烧却祖生鞭。

  

  江上八诗,怀玑翁道丈,时齿痛不可忍,又当换小舟入邗沟,草草见意而已。七月朔日。弟道周顿首。

  其四云: #

  

  世道依稀在,名流风教会。

  岑牟天覆被,蒯窭鬼提携。

  半塘鱼虾市,微通桃李蹊。

  明河歛滴雨,尽洒大江西。

  

  岂不乐兹土,己怀礼树忧。

  凤衰无览下,麟怪得幽求。

  药里惭干禄,薪担惜反裘。

  到头多罪过,不在此离愁。

  

  清昼无逃雨,遯荒岂素心。

  似逢开阔网,亦有失"禽。

  警鸟虚弦落,余鱼半壑寻。

  悠悠看楚水,兰芷到于今。

  

  江湖未逼促,愧仰独吾生。

  主意宽青史,天心急太平。

  避秦迷去路,报国惜孤行。

  所愧蓴鲈福,偏归老步兵。

  

  江上急徵,别玑部老先生,并谢初士西珮从之达生诸兄正。凡并前列八首。七月朔日。弟道周顿首。

  其五云: #

  

  浮云日出几时无,剗却华峨天外图。

  身自檀弓开物始,人从细节想侏儒。

  屠龙已尽千金枝,弹雀未轻明月珠。

  垂老不资朋友力,山行聊得紫藤扶。

  

  东南在处有柑鲈,信莲舟百丈齐。

  半榻命圆供梦鹿,一经未火足醢鸡。

  已翻秋水帘薜路,不借春风桃李蹊。

  向道匡卢松子好,避人幕府又江西。

  

  小作奉呈足庵老先生尊鉴。漳浦黄道周。

  其六云: #

  似尔人宜邱壑间,何当缒绝又扶攀。

  牛已失东西路,鸟翮未翻大小山。

  不信精诚轻水火,偏从钻觅安闲。

  射声诸骑休摇手,七获丈夫旧闭关。

  

  七尺难停箭上弦,马头安得稳周旋。

  衔队里甘臣仆,破冢帆中识长年。

  闭户谁知龙正斗,幽人定与虎同眠。

  悬崖在处堪垂手,不独荒台北斗边。

  

  砀山道中,遇诸悍子,身为探马,以先缇骑,偶作似士彦兄丈一粲。

黄道周。

后有冯伯云跋曰:余在闽中,所见石斋先生真迹甚夥,未有如是卷之绝妙者。

所题年月出处,按之全集并合,又何疑耶?嘉禾后学冯登府记。

按右二十首,惟《别扬玑部诗》前八首,及《砀山道中遇诸悍子》二首见集中,余皆失载。

以《明史》及先生年谱考之,当为崇祯十三年就逮时所作。

玑部即杨职方廷麟,集本作杨玑部。

吴梅村诗亦云杨廷麟,字伯祥,别字玑部。

此手迹作玑当不误,或用字异也。

按:先生年谱,崇祯十三年,江西巡抚解公学龙荐先生,而逮命遂下。

先生闻报,即于五月二十三日辞幕就道,时缇骑尚在南昌。

先生中夜出门,匍匐至水口,挥手以谢同人,及至南昌闻逮,诸子依依不去,欲同北上,先生毅然挥之。

至砀山道中,遇警,身先缇骑得过,以七月末旬至京云云。

此两册中《别杨玑部》十二诗,皆署七月朔日,其时正由江入邗沟,殆在就逮之时。

自扬州至京二十余日,亦与旅程合也。

集中《别杨玑部诗》十三首,五首与此异,《砀山道中遇警身先缇骑得过寿张》十首,此仅书其二,皆此年作;至《浮云》、《日出》二律,当在贬江西按察使照磨之后;至《偶对经书》四律,则时代无可考矣。

又据年谱,则先生虽贬江西,未尝之官,而巡抚解学龙乃以所部官荐之。

及永戌广西,在途中半载,及江西境而即召还。

而《明史》本传乃谓戌已经年。

本传记召还奉对语,而《年谱》并不记入京,颇多抵牾,疑本传误也。

  

  内府所藏王右军《游目帖》

  内府所藏王右军《游目帖》,曾刻于《三希堂法帖》卷一,后以赐恭忠亲王。

庚子之乱,为日本人安达万藏所得。

今岁始于东京兰亭会见之。

其纸极薄,谓六朝写经用纸,与唐人所用府纸楮纸不同。

其中唐人印记,有太宗贞观小玺、钟绍京书印二字印;宋印则有太宗福化小玺、高宗寓意小玺、绍兴半玺、内府珍藏半印、御书半印、河东薛氏印、绍彭道祖二印、唐氏妙迹半印、游远卿图书印、邕里半印,然则此帖为右军真迹与否,不敢知,要为贞观内府之藏,与十七帖中《游目帖》之祖本,则可信也。

卷首有高宗纯皇帝手书“得之神功”四大字,后有魏秦马记二观款,及明郑柏录方正学跋,并徐朗白一赞一跋。

三希堂帖仅刻方跋,而徐氏一赞一跋并未刻,然徐语较方跋尤能得此帖之要领,故亟录之。

其赞曰:书法至晋,体备前规,专美大成,绝伦于义,畴能方驾,过钟迈芝,焕若神明,誉重当时,墨为世宝。

并代词师,藜唐争购,博访无遗。

兵火屡变,造物转移,民间剩迹,尽入宋帷,《阁帖》胪列,真伪纷披,元章刊误,始正临池。

抚兹游目,别有神奇。

非廓非填,枯毫脱皮,冷金古纸,松烟凤脂,行草兼挚,八法并施,龙跳虎跃,智果不欺。

详考印识,薛氏长官,绍彭道祖,首尾参赞,贞观稿化,吉鉴在兹。

一符半印,世远难窥,绍兴小玺,俨然四垂。

宋末元初,流传阿谁?浦江陈氏,世守于斯。

嗟余衰朽,何幸得窥。

百计巧访,一朝得之,维彼定武,石上画锥,子固云水,性命是期,况乎真迹?出以天倪,翩翩神彩,古香盈眉,精妙既合,心乎俱夷。

天下至宝,清閟首推,宝晋墨王,品定永持,神倾里鮓,气压送梨,匣逗袭灵,光怪陆离,卿云景胜,到处相随。

崇祯壬午重九前,小清关主者朗白父徐守和识。

又跋云:此游目帖初入奁时,霾斑烂驳,掩采埋光,虽印识累累,眯目难辨,及命工装潢,洴澼浮垢,而贞观小玺,傲然在第三行都字上间,硃晕沈著,深入纸肤,隐隐不没,直唐弘文馆褚解二学士校定真迹也。

张彦远《书要录》载:唐文皇购求大王草书三千纸,“其笔迹言语相类,缀粘成卷,缘帖首有十七字,用为帖名,以贞观两字为小印印之。

今此帖具有此印,则其为十七帖中之散佚,复何疑哉。

夫以岁稽之,永和至唐贞观,历三百有余年,贞观至我明崇祯,又历千一百有余岁,然而古墨未脱,古纸未磨,行间叠痕犹在,则古人珍藏衣带,死生患难与之俱,虽由人证,顾莫为莫致,岂非天哉。

癸未秋分,雨窗萧瑟,闭户展观,取《笔陈图》中七条之形垫,六种之体裁,合参分究,然后知善鉴者不写,非虚语也。

呜呼!鉴岂易言哉。

抚兹妙迹,有不可以言语形容者焉。

其体正而出之以圆机,其气雄而化之以澹韵,郁龙蛇于毫末,托泉石于远游。

擅武钟张,擅一时之绝调;睥睨郗谢,开百代之师承。

遂使咄咄唐慕,瞠乎其后;规规米仿,颦尔其前。

则真机气焰,固足以摄伪魄哉。

载贞观小玺,重为题此。

岁癸未中秋后四日录出。

朗翁,崇朗白,名守和,不知何许人,收藏甚富,《三希堂法帖》所刻书,有朗翁题跋者不少。

余见唐风楼罗氏所藏黄子久《江山清兴图》,浑成淡远,为元世之冠,亦系朗翁故物。

然当时及后世,罕知其名者,殊可异矣。

取《游目帖》墨本,与唐拓《十七帖》刻本校,则刻本清劲有余,而中和之气,觉墨本为胜。

盖当时解元辈,皆刻石巨手,兼通书法,不无以己意参入。

沈子培方伯《题崔敬邕墓志诗》云“审人墨髓石人参”,不独北朝为然,则唐初亦犹是也。

南唐《澄清堂帖》所刻,由重摹本上石,故稍失之瘦弱,而于笔意所得较多。

若宋以后刻本,则去之远矣。

  

  姜西溟所藏唐拓《十七帖》

  姜西溟所藏唐拓《十七帖》,有吴莲洋先生题五绝句,雍容淹雅,为自来论书者所未有者。

诗云:“自信张芝雁陈齐,朅来野莺与家鸡。

续得过江书十纸,神明先伏庾征西。

”“裴业贞观入贡初,烟霏露洁状何如。

外人千载犹珍重,不数严家饿隶书。

”“日给樱桃子一囊,山川游目乐徜徉。

尚平心事谁能识,折简还留种树方。

”“角声洒扫已相猜,分郡行人又不材。

自是将军多知足,金堂玉室待君开。

”“垦灵山前采紫芝,乐道沧海去无时。

仙人游戏皆龙凤,多少儿孙饮墨池。

”右军胸襟书法,为千古第一。

此五诗能状其为人,其书亦冲雅有法度。

此帖题识,共数十家,皆不俗恶。

二百年前,士大夫文章墨翰,犹可想见。

乾嘉以后,学术虽盛,而翰墨不足观,况在今日?可以观世变矣。

  

  日本小川简斋藏智永书真草千字文墨跋

  日本小川简斋藏智永书真草千字文墨迹,盖当时所书八百本之一,行款与关中石本相同,其行笔全用右军家法,而往往有北朝写经遗意。

盖南朝楷书真迹,今无一存,存者惟北朝写经本耳。

一时风气如此,不分南北。

若以稍带北派疑之,犹皮相之论也。

  

  叶石林《避暑录话》多精语

  叶石林《避暑录话》,中多精语,其论人才曰:“唐自懿僖以后,人才日削,至于五代,谓之空国无人可也。

然吾观浮屠中乃有云门、临济、德山、赵州数十辈人,卓然超世,是可与扶持天下,配古名臣。

然后知其散而横溃者,又有在此者也”云云。

此论天下人材有定量,不出于此则出于彼,学问亦然。

元明二代,于学术盖无可言,至于诗文,亦不能出唐宋范围,然书画大家,接武而起,国朝则学盛而艺衰,物莫能两大,亦自然之势也。

古代事业,代各不同,而自后世观之,则其功力价值往往相等。

质力常住,不独物理为然,人心之用,盖亦有之。

然能利用一世之心,使不耗于唐牝,则其成就,必有愈于前世者矣。

  

  国朝学术 #

  国朝三百年学术,启于黄王顾江诸先生,而开乾嘉以后专门之风气者,则以东原戴氏为首。

东原享年不永,著述亦多未就者,然其精深博大,除汉北海郑氏外,殆未有其比。

一时交游门第,亦能本其方法,光大其学,非如赵商张逸辈但知墨守师说而已。

戴氏礼学,虽无成书,然曲阜孔氏、歙县金氏、绩溪胡氏之学,皆出戴氏。

其于小学亦然,书虽未就,而其转注假借之说,段氏据之以注《说文》,王郝二氏训诂音韵之学,亦由此出。

戴君《考工记图》,未为精确,歙县程氏以悬解之才,兼据实物以考古籍,其《磬折古义》、《考工创物小记》等书,精密远出戴氏其上,而《释虫小记》、《释草小记》、《九榖考》等,又于戴氏之外,自辟蹊径。

程氏于东原虽称老友,然亦同东原之风而起者也。

大抵国初诸老,根柢本深,规模亦大,而粗疏在所不免;乾嘉诸儒,亦有根柢,有规模,而加之以专,行之以密,故所得独多;嘉道以后,经则主今文,史则主辽金元,地理则攻西北,此数者亦学者所当有事,诸儒所攻,究不为无功,然于根柢规模,逊于前人远矣。

戴氏之学,其段王孔金一派,犹有继者;程氏一派,则竟绝焉。

近惟吴氏大澂之学近之,然亦为官所累,不能尽其才,惟其小学,所得则又出程氏之上,亦时为之也。

  

  兴化李审言海上流人录徵事启

  辛壬以后,天津上海青岛各地为士大夫流寓渊薮,兴化李审言详拟《海上流人录》,比见其徵事一启,文章尔雅,录之如右,曰:自古易姓之际,汹汹时时,久而不定,人士转徙,逃死无所。

从凤之嬉,甘为邦族;秣马之歌,且恋邱墟。

各有寄焉,理致非一。

至于交州奔迸,犹为南土之宾;辽海栖迟,不坠西山之节,抑又尚矣!若夫变起仓卒,命在飘忽,指武陵为仙源,履仇池如福地。

息肩救颈,姑缓须臾,对宇连墙,相从太息。

今之上海,其避世之渊薮乎!鄙意所趋,约分数类:其有金闺旧彦,草泽名儒,不赴徵车,久脱朝籍。

丹铅点勘,藉竹素为萱苏;金石摩沙,齐若光于崦景。

伯山漆简,系肘如新;子云元经,覆瓿不恤。

此其一也。

亦有赐休投劾,哀郢终燕,微服轻装,近关获济,迹閟熏穴之求,智免据图之请。

露车父子,恻怆横流;灵台主人,周旋洛市。

又或邱壑独存,觞咏不废。

泰山故守,尚事编韦;母氏家钱,日营雕造。

朝夕校录,同执苦之诸生;知旧谈谐,助语林之故实。

又其一也。

复有幼清廉洁,探道渊元,日承长老之言,侧睹君子之论。

子真岩石,隐动京师;少游款段,素高乡里。

牛医马磨,自取给于佣书;禽息鸟视,迫偷生于晚岁。

修龄名士之操,深拒胡奴;兴公白楼之前,能举先达。

此又其一也。

悬此三例,思成一书,迹彼诸贤,错如棋峙。

或流冗吴会,但署侯光;或往来上党,竞传道士。

东西之屋,须就访于司徒;南北之居,难遍寻于诸阮。

悲夫!陈迹一移,空名遽尽,墨子不黔之突,难问比邻;宋罕犨对之墙,易迷驺卒。

用是仿永嘉流人之名,录海上羁旅,略及辛壬以还,不涉庚己以上。

谨施条目,准此缕书,异日流传,当厕乙部。

不徒巷苞闬出,牵拂相招,越陌度阡,枉存至悉,取断目前,仅同耳学。

其或良才不隐,改服匡时,引镜皆明,投袂而起,此自后来期会,未可预陈。

须知此录,致四方廉聘之嗟,非九品论人之格也。

  

  罗振玉流沙坠简序

  予与罗叔言参事,考证流沙坠简,近始成书,罗君作序,其文乃类孔仲远《诸经正义序》及颜师古《汉书注序》,兹并录之。

曰:光绪戊申,予闻斯坦因博士访古于我西陲,得汉人简册,载归英伦。

神物去国,恻焉疚怀。

越二年,乡人有自欧归者,为言往在法都亲见沙畹博士方为考释,云且板行,则又为之色喜,企望成书有如望岁。

及神州乱作,避地东土,患难余生,著书遣日,既刊定石室佚书,而两京遗文顾未寓目,爰遗书沙君求为写影。

嗣得报书,谓已付手民,成有日矣。

于是望之又逾年。

沙君乃亟寄其手校之本以至,爰竟数夕之力,读之再周,作而叹曰:千余年来,古简策见于世,载于前籍者,凡三事焉:一曰晋之汲郡,二曰齐之襄阳,三曰宋之陕石。

顾厘冢遗编,亡于今文之写定;楚邱竹简,毁于当时之炬火;天水所得,沦于金源。

讨羌遗檄,仅存片羽,异世间出,渐灭随之。

今则斯氏发幽潜于先,沙氏阐绝业于后,千年遗迹,顿还旧观,艺苑争传,率土咸诵。

两君之功,或谓伟矣。

顾以欧文撰述,东方人士不能尽窥,则犹有憾焉。

因与同好王君静安分端考订,析为三类,写以邦文,校理之功,匝月而竟。

乃知遗文所记,裨益至宏,如玉门之方位,烽燧之次第,西域二道之分歧,魏晋长史之治所,部尉曲侯,数有前后之殊,海头楼兰,地有东西之异,并可补职方之记载,订史氏之阙遗。

若夫不觚证宣尼之叹,马夫订《墨子》之文。

字体别构,拾洪丞相之遗;书迹代迁,证许祭酒之说。

是亦名物艺事,考镜所资,如斯之类,偻指难罄。

惟是此书之成,实赖诸贤之力,沙氏辟其蚕丛,王君通其艺术,僧雯达识,知《周官》之阙文,长睿精思,辨永初之年月。

予以谫劣,滥于编摩,蠡测管窥,裨益盖鲜。

尚冀博雅君子,为之绍述,补阙纠违,俾无遗憾。

此固区区之望,亦两京博士及王君先后述作之初心也。

  

  沈乙庵方伯秋怀诗

  近时诗人如陈伯严辈,皆瓣香江西。

然形貌虽具,而于诗人之旨,殊无所得。

令人读之,索然共尽。

顷读沈乙庵方伯《秋怀诗》三首,意境深邃而寥廓,虽使山谷、后山为之,亦不是过也。

  其一曰: #

  

  秋叶脱且摇,秋虫吟复暗。

  秋宵无日气,秋啸无还音。

  寸寸死月魄,分分析星心。

  天人目共明,海客珠方沈。

  惇史执简稿,日车还泞深。

  寄声寂寞滨。乞我膏盲鍼。

  

  其二曰: #

  

  贵己不如贱,鬼应殊胜人。

  搴蓬语庄叟,乘豹招灵均。

  荡荡广莫风,悠悠野马尘。

  独行靡掣曳,长往无缁璘。

  鬼语诗必佳,鬼道苻乃神。

  道逢钟葵妹,窈窕千花春。

  绝倒吴道元,貌彼抉目嗔。

  

  其三曰: #

  

  君为四灵诗,坚齿漱寒石。

  我转西江水,不能濡涸辙。

  道穷诗亦尽,愿在世无绝。

  湛湛长江水,照我十年客。

  昔梦沧浪清,今情天水碧。

  撤视人沈冥,忘怀阅朝夕。

  

  于第一章,见忧时之深。

第二章,虽作鬼语,乃类散仙。

至第三章,乃云“道穷诗亦尽,愿在世无绝”,又非孔孟释迦一辈人不能道。

以山谷、后山目之,犹皮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