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公案

明镜公案    #

七卷(卷五、卷六、卷七文佚)   

[明]葛天民 吴沛泉 辑 

卷一 

人命类 #

朱太尊察非火死

  嘉靖间,太原府文水县人姓戚名孔扬者,有坟山与左之相联界。

堪舆家尝称此山有风水,其正穴落在左之相界内。

孔扬父子四人,家富人强,将母柩葬于之相界内去。

相知去阻,无奈戚家人众,反被其辱骂赶打。

自戚家葬坟后,将山开立界,至栽插松杉。

之相托人去求山价,庶免告官。

孔扬说:“我葬祖坟山,与他何干?”全不与价。

之相蓄忿在心。

  过了一个月,正是十一月二十日。

其夜带了利刀,倚长梯于孔扬屋外,默地扒上屋去,潜入戚家。

冲开房户,将一家男女尽行杀了,便放火烧屋。

然后复从屋上走出,下梯而归。

那时杀了人,放了火,虽无人知识,之相亦自心寒,把长梯放在自己门外,未及收入,便悄悄回家,闭门去睡。

及火烈声响,邻人知觉,群起喊叫。

见火自孔扬家起,周围是墙,其大门紧闭,人不能进。

众看火焰熏天,竟无人出,只说戚家自失火,人都烧死,并不知火从何起。

次日,地方往府具呈:

    具呈地方,呈为失火伤命事。

回禄为灾,民遭荼毒。

乡有戚孔扬一家七口,今月二十日时正二更,忽然火发,势焰熏天。

大门紧闭,人莫能救,怜一家尽遭焚地。

火变异常,人命重大,理合具呈,委勘殡葬,免累无辜。

上呈。

  时夏党为知府,疑曰:“火发虽骤,当有醒者知逃,岂有一家七人曾无一人能脱者?此必有弊,吾当亲勘之。

”及至其地勘踏,惟见瓦砾参差。

令人扒开灰烬,见骸骨堆叠,莫可认识。

拘问四邻,皆说是戚家失火自烧,群然一词,无可穷诘。

夏知府一面令戚家亲族收骸骨,自命轿巡视各家动静。

到左之相门首,门外有一长梯,竖起可高于屋。

捉问左右邻,曰:“此梯常在此的,抑前夜救火的?”邻人曰:“亦非常在此的,亦非救火的。

只昨日方在此,未知何用。

”夏公拘之相,问曰:“你把长梯在此何用?”一时对不来,半晌乃曰:“欲修屋漏耳。

”夏公发他去,审问具呈地方曰:“之相与孔扬有仇否?”地方曰:“只前月争一坟山,亦无别隙。

”又问曰:“此方谁佐鼠贼,可报一人来。

”地方曰:“鼠贼多,惟陈五最著。

”夏太守即命拿陈五到,私下温慰之曰:“地方呈汝做贼,吾念汝贫,将汝从前之罪都赦不问。

但今后宜作好人,勿再为非。

”陈五叩头谢罪。

夏公又曰:“吾少顷在众人前,问你戚家失火事,你可说‘只见左之相倚梯在戚家屋上。

’我自有主意。

  分付已毕,夏公召集众人齐到,将陈五上了夹棍,问曰:“你夜夜做贼,夜间事你尽知之。

前夜戚家火起,人都道是你因盗他财物,被他知觉,故你放火以作脱身。

可好好供来,不然活活打死你。

”陈五前已承夏公分付,乃曰:“小人果每夜做贼,只戚家放火不干我事。

那夜只见左之相倚梯在戚家屋上,进去少顷出来,即便发火。

必问他方知。

”众人面面相视,疑陈胜果是看见,不知是夏公教他如此说也。

须臾,拘之相到,夏公曰:“陈五见你登梯上戚家屋上去,出来即发火,此是你放火无疑矣。

但七人都不能脱,必是你先杀死而后放火也。

”之相手杀七命,今见审出,甘心承认曰:“老爷神见,果是我先入杀之,而后放火,今以一命偿七命,万死无憾矣。

夏爷判曰: #

    审得左之相与戚孔扬隶麻村也。

因挟争山之小事,肆杀戮之大凶。

一门非不共戴天之仇,何至有弄兵之惨。

刃七命均遭一手。

殄其类,火其居,惨甚芟革;断其,烬其骨,痛并鞭尸。

鬼火磷磷,尽是儿愁女怨;烟尘漠漠,都为父烬子灰。

即受商之炮烙,虐不过是;如商君之赤,谓惨刻有加。

况一命而填七命,彼固甘心于大辟;因谋地而无葬地,天亦昭戒于贪狼。

嗟嗟!生不足惜,死亦可怜。

强暴者当鉴兹诸。

周按院判僧杀妇

  周新,广东南海人。

初以经学举乡试,授官御史。

公直不阿,弹劾权贵,京师士民称为冷面寒铁。

政声籍籍播闻,吏部升浙江按察使。

浙之属官清廉固多,昏暗亦众。

郡县淹系囚犯不能一一得理冤,抑者十有二三。

一闻新按察至,欣欣喜曰:“冷面寒铁来,吾冤可白矣。

”及新至,审阅诸郡案卷,所活者十之七八。

异政日著,不特生负屈者求伸,虽死衔冤者亦求泄也。

一日,佥押视事,忽见旋风一阵,吹一树叶飘堕案前,鼓舞再回。

新命左右取叶来看,问曰:“此叶城中城外遍有否?”左右对曰:“城中无此木叶,负郭四郊亦未有此木叶。

独乡间一古寺有之,去城甚远。

此叶必从彼处飘来。

”新悟曰:“此必本寺中僧人杀死人,埋于此树下。

冤魂久抱不能得伸,故风飘此叶来报我。

又恐左右泄露其事,则僧人有所提防。

”辗转沉思,佯曰:“风飘叶,物理之常,何足深究。

”问事间,适门下报:“老爷故乡有一二乡友相访。

”新延入后堂相待,随呼差人曰:“送此亲友往古寺安歇。

”又呼本寺僧至,谓曰:“我亲友寄寓寺中,今给银若干,汝合领去,买办物件。

”僧人应允,领银回寺。

只道本官为备酒以待友,不虞本官将假此以发冤也。

  次日晨后,新命吏胥邀簿佐至堂,谓曰:“昨不才有一二故人相访,已着人送至寺中安歇。

今日备有小酒,敢邀诸公同至寺中一乐何如?”左右佐使对曰:“堂尊有佳客,未获拜望,反蒙宴召,赧颜何如?”新曰:“今日请诸公待友,虽私而亦公也。

日昨,接有谋命词一纸,今日寺中当同诸公三面鞫之。

”僚属莫解其意。

本日多带有力民壮,同至寺中如仪。

款饮半日,新虽身为东道主,心则想在案前叶也。

随呼门子往佛殿西傍取木叶来劝酒。

门子拾取数片,献于案上。

新看时,与前叶体态纤毫无异。

传遍僚属、亲友兢曰:“叶虽新旧,其实共一根株所出也。

某闻劝酒用莲叶作碧筒饮,未闻用木叶作酒也。

”新曰:“叶虽不堪作,伐倒根本,其下尽有银盘金盏。

”僚属曰:“然则宝树耶?”新曰:“虽非宝树,尽是奇货。

”僚属又曰:“公何明于物理?”新曰:“察于人情,自明于物理。

若以我言为妄,今共君试之。

”随呼寺中工人具锹锄、刀斧,将寺西树木砍倒,验取其中宝货。

  僧人闻说砍伐树木,惊骇。

谋命之僧,尤自措躬无地。

俱叩首案前,曰:“神依奇木驻行祠,伐此木恐于寺不利。

”新怒曰:“设有不利,非僧之罪,我身当之。

”僚属、亲友亦以为言。

新云:“我曾与公等说来,今日备酒待友,虽私亦公。

同诸公三面鞫出谋命词,正谓此耳。

言犹在耳,诸公何顿忘耶?”僚属闻新言,俱呼左右助力将寺木砍倒。

左右锄未及四五尺,果见一妇人尸,宛如生前,但项下伤了一刀。

新谓僚属曰:“讵非银盘金盏耶,讵非奇货耶,讵非物理耶?”僚属啧啧叹服。

随将本寺僧人尽数绑缚。

  酒罢,带转城中,严刑拷鞫。

一僧供云,自远年前近晚时分,寺处遇见一妇人,年方二十有余,口称:“丈夫被人扳诬,畏官司刑法权潜身逃躲于寺,待事情明白,教我自往寺中来寻之。

今幸事势别白,竟来求见丈夫一面,此寺莫即我夫所云之寺耶?”僧人见色生情,且日已近暮,四顾无人,寺中几员僧又人请去作功果。

即诳之曰:“此寺即其寺,汝丈夫藏吾寺中,寂无人知。

昨闻得事势宁静,今日同师父往乡下取苗,须黄昏时分方转回寺。

”妇人见夫心切,不虞真假,即同至寺中,藏于密室。

且给之云:“此寺过往官员极多,更兼常有公差借歇,须肃静在此少坐。

我打听汝丈夫回,即唤来相见。

切莫高声,恐公差得知,不惟汝丈夫拒捕逃走,且贻累我寺中藏匿犯人,取罪不便。

”妇人被其笼络,只在僧房默坐。

  候至黄昏,不见丈夫消息。

少顷,所遇僧人送得饭来,酒肴盛备。

谓妇人曰:“适工人回云:‘师父与你官人为事羁留,今日不回矣。

小娘子且奈烦,今日权宿一宵,明日相见未迟。

小僧粗备酒肴,开怀畅饮,少银河一夕之欢,何如?”妇人闻僧言,怒曰:“良人守分,不意昔日为人所诬,逃出阱外;妇人守信,不意今日为僧所诳,驱入阱中。

夫不为仇仇而罹刑,妾肯为奸僧而受辱哉?”涕泗滂沱,酒肴毫不沾口。

僧人此时曲意奉承,希获巫山一梦;多方劝慰,欲图邮亭一欢。

妇人贞心激烈,即将酒盏丢破僧人之面,又将台上看肴乱扫乱骂,僧人怒发,曰:“本图一乐,不意惹灾。

我放此妇人出去,他对丈夫言,亦不是好消息。

趁此无人,不如杀之以灭口。

”即拔床头利刃,将妇人刺死。

又思曰:“既灭口须减迹。

今晚黄昏月明,一二工人又在田中守禾,众僧又不在家。

将此妇人埋于佛殿西傍。

”次日,又锄山中一木栽于其上。

众人见时,只说是栽木,不知其下埋有人也。

“经今十六七载,不独外无人知,虽众僧亦不知也。

今日事发,自作自受,与众僧无干。

”新得其实,遂问死偿命。

众僧惧罪,厚赂亲友,始从宽释复。

唤其夫讯之,其夫对云:“某因出外买卖,积有些小资本,娶得妇人李氏,颇有烈性。

千山万水搬回故乡,邻贼王得见我客回,必有厚本。

节次称贷未允,怀忿扳诬。

身出躲逃山寺,约妻事释方得回家。

后妻出觅我,久无踪迹。

只道途中被人拐去,或登山涉水为虎伤水浸,不意被此僧人所害。

若非冤魂自控爷台,吾实不知妻身死于非命如此。

”新曰:“此虽伊妻冤魂不散,实亦此寺如来佛之赫其灵也。

彼无欲清净身,岂容色欲涅其教门。

且据奸僧供词,伊妻贞烈,伊语不诬,理合领回敛葬。

拨寺田百亩以充旌奖。

其寺中住持僧虽非主令,涉于故纵众僧,即非知情,疏于觉察,轻重坐罪如律。

”一郡人称为活菩萨。

    天网恢恢密不疏,奸僧害命受明诛。

    只从一叶寻消息,冷面周新有鉴湖。

张主薄判谋孀妇

  张录以经术通显,授叶阴县主簿。

怀才倨傲,每为守令所抑。

录叹曰:“大丈夫有盖世凌云之志,而拘于下位,若矮屋之下,使抬头不起。

”县中事简禄薄,己又清廉,礼文疏略,难以结欢县主。

思欲以伟抱动之,未有其便。

适八月中秋赏月,数员官会饮后堂。

县主云:“今夕中秋月明,请诸公剧饮通宵,有怀尽吐。

”录思之欲以才动县主,今日天假之会也。

饮至半酣,作中秋诗以献,云:

    欲沽美酒来追景,又恐黄公即讨钱。

    归与老妻斟酌定,闭门推出月还天。

盖叙其廉而贫也。

县主阅诗大加叹赏,始悟三尹抱负不凡,不当以僚属待之。

自后县中事务必求请教,相见时必称为张先生。

遇难决词状,悉批审理。

张亦虚心剖判,人俱称平。

  一日,张奉县主委托,往乡下踏勘良民势要混争田土。

地方迎接,送至宝元寺居住。

众僧俱迎谒伺侯,不在话下。

时当伏内,暑气逼人。

张到寺觉倦,方丈内开榻就寝,忽梦己到明见轩。

见一女子手执利刀,将一“恢”字劈为两半。

西边顿心出血能跳,随将东边“灰”字掩于其上,倏然不见,醒来乃是一梦。

正疑虑间,见里胥请入午膳,张云:“我已带有馆夫,自备饮食,不喜骚扰。

汝辈如何又糜费?汝等一番使用,自后再无得浪费。

”里胥云:“供给父母,职分当然,何云浪费?老爷为百姓分忧,惜民脂膏,顿饭且恐疲民,劳心者不获享劳力者之养,则我辈又将谁享也?”张见里胥所言凑理,心甚欢喜。

食完午饮,问寺僧曰:“我闻此寺中有一明见轩,极幽雅。

便过往安歇如何?只送我在方丈安下。

”答云:“明见轩现师兄慧明所居,旧额往来官员俱在方丈安歇,非小僧辈只利老爷在此,不利在彼也。

”张思云:“我只将假言一赚,果有一明见轩。

既有明见轩,则梦中所见之事可推寻矣。

”遂谓曰:“我适在此安歇,精神恍榴,觉有鬼魂相侵,不如移至明见轩去住歇。

”僧人闻言,只得奉承,忙打扫洁净,接本官人明见轩去。

  张至轩中看时,果如梦中所见景象,谓僧众曰:“此轩果幽雅,身抵净室,万虑消融,此轩中真足明心见性,只恐欲火不灭,无人之境将为坑人之地。

”众僧叩头曰:“山门恪守佛教,半毫不敢为非”。

正问答间,忽见梁上一孤燕遍体蒙灰,堕下阶前叫噪。

张听之,初若聒人之耳,终实怆人之心。

众父老侍立两傍,面面相视。

见梁间未有燕垒,张行出数步,默嘱曰:“燕果有冤,可飞集案前叫噪。

”其燕果飞集案前叫噪。

众父老只说本官好闻燕语,不知心有默嘱,近前跪曰:“老爷德化鸟兽,咸若不直。

百姓快睹丰仪,虽燕雀亦来贺如此。

”张问寺僧曰:“闲常有此燕否?”僧曰:“燕虽巢梁,寺中未有。

莫非老爷有超迁佳兆,故燕雀预报其喜?”张曰:“燕贺报喜俱非也,燕语声中带悲,似有不平之意,此处必有冤枉之事。

梦既不虚,事必有实。

”唤随行皂隶:“跟孤燕,飞止何处回报。

”皂隶看时,见孤燕飞入寺西一贮灰之室,身窜灰内不出,遂以其情回报本官。

  张闻言,即带里胥父老并跟随人同至土屋勘验。

见土房卑小不光,内多灰粪。

命左右将灰粪搬出,锄开地穴,果有一妇人尸首,四肢都是刀口。

张问众僧曰:“汝谓山门恪守佛教,毫不敢非为。

此灰室死骸从何处得来?”众僧吃哑无言。

张叹曰:“无人之境将为坑人之地,信不诬矣!”遂悟梦中见妇人将恢字劈开,顿心能跳,以灰掩之,白己身掩灰下,其心不死也。

遂问此轩何人居住。

众僧答云:“慧明。

”又问左右联居何人。

曰:“色空、欲空。

”随拘慧明、色空、欲空三僧来。

问云:“何物妖僧敢此大胆,谋杀妇人,埋于灰粪之下。

此必行奸不从,故逞凶杀之,以灭其口。

从直供招,免屠戮众僧。

”慧明初时六拷三敲,不肯承认。

次问二空云:“妇人系汝三人谋死是的,纵非下手,亦必知情。

”二僧此时亦忍刑不肯供招。

锁纽三僧,发民壮带出方丈伺候。

随将满寺僧人一一报名点过,分付地方具呈保领,毋得逃走一个。

“但问得下手之人明白,即不干连你众僧之事。

  一僧见事败露,只得从直报云:“久年前,有一孀妇绣一长幡,来寺酬愿,祈保亡夫早升天界。

事因后遍寺游玩,游至明见轩,慧明僧见其姿容艳冶,顿起淫心。

引入僧房,锁钥门扉,欲行强奸。

寡妇不从,引刀杀死。

色空、欲空左右联居,二人岂不知情?当时掘坑埋掩,二人多在傍助力。

如何推托不认,连累众僧?”慧明带出在外,不意杀妇之事已被此僧说破。

复唤入拷鞫,呼前直报之僧,三面执对。

事已犯真,只得从实供招,见己不合见色起心,强奸不从,下手将寡妇杀死是的。

二空亦供招云:“慧明强奸寡妇,当亦知情;杀死葬埋,当亦与力。

只慧明多方卖嘱,恐事败贻累众僧,是以宁忍一时之刑,救此众僧之命也。

”张云:“奸杀寡妇者罪不赦,知情不举者罹重刑,余僧各责三十,不令居寺。

张爷判曰: #

    审得孀妇汪氏,绣幡酬愿,误入空门;奸僧慧明,推刃毙贞,埋于灰室。

明轩托梦,孤燕号冤。

皂服呢喃,总是诉无天之恨;鸟衣咭,悉皆鸣蔽日之冤。

斩慧明用戒渠魁,诛二空以惩胁从。

    女子深居简出门,孀婺尤重禁行踪。

    荐夫不被浮屠诳,安得香魂逐秽风。

陈县丞判录大蛇

  陈祖,福建长乐人,洪武中以明经举荐,初授繁县县丞。极有才干,且存心忠厚。听理百姓词状,最称明允。以故上司官、正堂官多有词状,标其审理。

  一日,奉县主委托,出郭外有所案验。

行不上十余里,忽道间见一老妪啼哭甚哀。

祖为之感,遂令皂隶唤老妪问其故。

妪对曰:“妾年七十,不幸夫与子相继早亡,止遗下一孙,年仅数岁。

昨戏山中为大蛇所伤,妾所恃以为命者惟此一孙,今无孙何以终余年?是以凄怆于心,伤命之苦而悲号,莫之能已。

”祖谓妪曰:“死者不能复生,汝莫哭,合具状来,吾当为汝除此毒物。

”妪遵祖分付,随即具词控告于祖。

  祖得状回衙。

次日,沐浴斋戒,具衣冠,焚香再拜,移牒属县城隍。

云:“汝为朝廷守土,我为朝廷守官。

人害人惟予除之,物害人惟汝除之。

人害弗除则为废官,朝廷于我乎奚取;物害弗除则为废祀,蒸庶于汝乎奚赖哉?物害莫过于蛇蝎,蛟龙违令,上帝且命魏征斩之;白蟒冲衢,上帝且命沛公斩之。

总之,不欲以物害为人害也。

今汝司土一方,享民祀,不能御灾捍患,歹令恣虐之虺蛇毒害孀居之稚子,则罪将谁归?今限次日可驱毒蛇,赴所审断,则前过可赎。

不然,吾具本申奉朝廷,则巍巍庙貌亦重罹法网矣。

惟汝钦之。

牒。

”城隍阅牒毕,惊惧,即呼当方土地鬼兵,如期执蛇赴陈爷县所审决。

  至期,果有群蛇集于治事所下,若犯人俯伏待审状。

祖谕曰:“未伤命者退,左右毋得妄击。

伤人者伏首偿命。

”独一大蛇伏罪不去。

祖知童命必此蛇所伤。

乃命左右取利剑树地,令蛇自殒抵罪。

其蛇即缠剑自杀。

老妪唤至所前,给俸米一石,白金数两,以终养。

一郡叹服。

    毒口螫人蛇蝎恶,除妖剔蠹宰公贤。

    米金给赐归终养,孀妇从今荷二天。

梅同府判诬人命

  芝城一丐子刁梗,与外江客丐子厮打。

刁梗力强,又无人劝解,将客丐子痛打一顿,命几乎绝。

至高门外关王庙中歇,只说,我被他这打痛难过也。

及次日,客丐子死于庙。

刁梗自忖打那丐子极重,想必是死,密密寻到高门外来。

人有言,关王庙中死一乞丐者。

入看之,正昨所打之客丐也。

即放声哭曰:“此吾亲弟也,闻昨日被人打,敬来看之。

不意便死,我当为尔报仇也。

”哭了便去,竟不来收埋。

住庙人方去各家化钱,欲雇人为葬。

有一长者张善,本府约正也。

生平好善,肯施舍。

因道人来化钱,自出银五钱与买棺木,铜钱二百文与雇车夫,殡埋已讫。

  刁梗复来问曰:“何人为我葬弟?”住庙人曰:“你亦不来,多得张长者舍钱若干,买棺代葬。

”刁梗即到张宅曰:“我本江右客人,亲弟刁柄。

前日在人家抄化,触怒于人,被人痛打身死。

今闻正是你家,怎么将白棺贮得去?我弟兄流落在此,孤客无倚。

你不如付埋殡银十两三钱与我,免我去告。

不然告出人命,你亦要偿命矣。

”张善好言温慰之,曰:“你弟必在别处被打,可要详细体访。

我家世守本分,决不打骂乞丐人。

况昨日并无乞丐,何曾有打?你去问左右邻便知。

”刁梗曰:“人命奸情,露财是真,不是你打,何以出银埋殡?”张善曰:“施舍出人自心,昨日道人来化钱,我以此舍之。

你反以此致疑,是恩将仇报也。

”刁梗不听,坚要讨银。

张善曰:“似此是教人后日不敢为善矣!看你无赖之徒,且将钱一百文当舍你去。

”刁梗狼心不足,便去告曰:

    状告为打死人命事。

梗籍江右,与弟刁柄流落乞食。

弟性肮脏,前在势豪张善家唐突,触怒豪。

喝家童打,伤多致命。

匍匐入庙,一夜即死。

豪贿恶党,寅夜扛埋,故称施舍。

剌钱故与梗买灭。

切思弟死非命,埋骨异乡。

梗虽贫乞,忍受贿钱?乞委检验伤,正恶偿命。

冤屈得伸,生死衔结。

哀告。

张善去诉曰: #

    状诉为飞祸全诬事。

善忝约正,素守理法。

因本境庙中死一乞丐,庙祝化钱资助埋殡。

善发慈心,舍银五钱买棺,铜钱二百文顾埋。

庙祝募劝,保甲通知。

突出刁梗,称系伊弟,赖善打死。

屈舍钱一百文求静,彼骗未满,复捏耸告。

并无乞丐来家,安有打骂?人劝出钱助义,何谓财贿?乞台细访邻甲,洞灼真伪。

玉石得分,不遭架祸。

上诉。

张老家,素良善,众保甲愤其被诬。共举呈保结,见张善并无打死乞丐之事,极出冤枉。如有打死人命之情,众人都愿受罪。府准三状,批与清军馆问。

  梅同府提来审之,刁梗苦执弟被张善打死,故出钱代埋。众保甲共称张家素善,殡埋出彼施舍善心,并无打死乞丐之事。梅爷一时难辨,令将刁梗监起。

  过五日后,思丐子之人必无盘缠,拘禁五日必求知识济应。

可就此问其人来历,乃召禁子问曰:“刁梗命你送信与何人?”禁子初焉不识,梅爷喝打五板。

曰:“强盗恐怕连累,故不敢扳知识。

今刁梗告他人,寄信与亲眷,亦有何妨,你何故替他隐瞒?”禁子乃曰:“今日命我寄信与朝天门杨建。

”梅爷即拘杨建到,问曰:“刁梗与你甚亲?”建曰:“爪葛表兄也。

”梅爷曰:“梗居止何处,其家更有何人?”建曰:“梗是本府东乡人,今其家零落,止梗一人,并无别兄弟、伯叔。

”梅爷曰:“梗有家资否?”建曰:“梗先时亦足度日,因好赌嫖,家筵荡尽,今为乞丐头。

安得有家?”梅爷曰:“梗寄信与你,谓何?”建曰:“他因官事现禁在狱,问我借盘缠耳。

”梅爷曰:“其信安在?”建即取出递上。

梅爷看之,果是借盘缠信,丢下还之。

杨建去,梅爷取刁梗问曰:“你非江右,乃本府东乡人,并无兄弟。

原亦有家,因好赌嫖破荡,今为乞丐头。

自打死客丐子,人未告你,你反而赖张善。

我尽体访出来,该偿命何疑!好好供招,免受刑宪。

”刁梗见来历尽真,不敢隐瞒。

又受饥饿,恐不禁受刑。

乃一一吐实,招认打死客丐是真。

不待再拘张善对执,而状已悉明矣。

梅侯判曰: #

    审得刁梗飘蓬浪迹,寄食资身。

始为赌嫖之行家,即为乞丐之魁首。

尚不安贫守己,犹且恃力凌人。

间兢祭余,逞螳螂之怒臂;路上逢侪辈,启蛮触之雄心。

客丐被挞而丧生,冤含黑夜;善士捐金而助葬,仁著青天。

未告凶殴,罪几漏网;反行图赖,污且蔑人。

视杀命如鸿毛,不畏鬼责;借伤尸为奇货,冀断殡银。

以己之罪而诬人,利人之财以益已。

凶以奸济,贪与忍兼。

世未见此斗胆之人,我宜加尔斧颈之戮。

按:此状诬张善,得众人肯为力保,自不至被陷。

然客丐果有致命之伤,若不捕出凶身,刁梗硬称善打,将必花判殡银与梗,便为落彼术中,且客丐之冤不雪矣。

梅爷故囚之以徐察其求济应之人,便可知刁梗之来历。

审其有无兄弟,则执一实可以赚百虚,而奸端从此可辨矣。

故此判之奇,奇在故囚禁一着也。

索骗类 #

崔按院搜僧积财

  湖南有一恶少廖志远,儇侠浮薄,不事家人生业。

引诱良家子弟,宴饮游荡。

利口捷给,谈花论酒,放废礼法。

乡里长者皆厌恶之。

自知不为众所容,乃买度牒,披剃为僧。

改法名印空,住居灵秀寺。

豁达能言,交结士夫。

修缮寺宇,塑装佛家。

建置疏簿,募劝十方施舍财帛。

巧能摇唇鼓舌,夤缘扳附,多得士夫推荐,各处富家巨室皆捐金赠粟。

又化善信男女,焚香修醮,合会拜谶,多般设施,皆幻诱愚俗,利其财帛。

不三四年,积财万计。

广置衣服、器皿,娶妻育子。

外为僧,内为俗。

极有机智,又思久恐事露,终是危计。

  及崔黯为按察,巡历湖南。印空自去投牒,请脱钳归俗。具状云:

    僧印空状告为批照归俗事。

印空原系良民,姓名廖志远。

昨信僧家劝化,买牒出家。

求悟心性,欲了生死。

今愚昧未彻,佛教难通。

徒若修行,绝祖嗣续。

愿复归俗,纳差当家。

恐来谤议,理合告明,缴还度牒,寺付后僧掌管,再不执占。

乞准立案批照允归,以杜后悔。

上告。

崔公问曰:“尔教化几年,所得几何?”印空曰:“已出家三年,旋得旋用。

”公曰:“费用造设几何?”印空曰:“凡修造寺宇,绘塑佛家,共费三千余贯。

”公曰:“给者既知,纳者岂不能记?决有隐欺。

”乃差手下往搜其积蓄。

见寺中器物充,衣服稠叠。

有银二箱,有一妇人抱一幼子,尽搜到衙。

公问曰:“此妇人何来?”妇答:“以彼印空娶为妻,生子已周岁矣。

”崔公曰:“为僧而娶妻育子,那有此佛教?且此银自何来,皆是惑骗良民的。

当令妻子与你同归俗,衣服带去。

而财物当以之还施贫者,器物留寺,以付下手掌管之僧受用。

崔公判曰: #

    审得僧印空,原即廖志远也。

游手好闲,浪迹无藉。

衲衣披体,非欲见性明心;梵宇栖身,惟欲诬民惑世。

叩双锋而竭五内,鸣法鼓而集方神。

禄位由天,乃谓宿缘于弥勒;富寿有命,却云借庇于释迦。

募化劝缘,多营粟帛;修斋设醮,广集货财。

经营三载之间,蓄积千金之业。

衣裳稠叠,器物充盈。

夜拥百媚之妻,手抱一周之子,是何佛教?有此沙弥玷秽空门,殒越王法。

取利既满,于溪壑投牒,仍归于里闾。

虽逃释归民,当从所愿。

而骗众致富,宜没其赀,妻子付尔归家,钱帛散之贫屡。

庶不拂反正之念,且少惩罔世之奸。

  按:僧告归俗人,惟听之而已。崔公必问所得若何,遂察出其诬骗之奸,可谓明无遗照也已。

顾察院判黜赃官

  右都御史顾佐,廉公有威。

曾任御史及按察司,皆有风采。

亦当为京兆尹,宪度严明,清革宿弊,吏率闻风悚。

一日,属吏赵高犯法,佐笞挞之,且欲加罪,吏不能堪。

乃具姓名,奔通政司诉佐私受皂隶折薪钱,不令供役,且放之回家耕种。

济私而妨公,非廉官所为也。

通政司以其事转闻于上,上问杨士奇曰:“汝荐顾佐廉,今属吏所诉若此。

仅一贪墨吏耳,何在其能?”士奇对曰:“朝臣自永乐以来,俸禄微薄。

月惟给米一石,薪炭刍粮资于皂隶。

薪炭既资于皂隶,则受皂隶折薪钱,例也,非贿也。

皂隶既责令供纳薪刍,不得不遣放归耕,使口所用。

不废公,不妨农,官民两便,亦例也,而非过也。

以此为不廉臣,不知所举矣。

”上悟士奇言,怒曰:“朝廷用一好人,辄为小人所排。

如此欲将诉吏下法司深罪。

”士奇曰:“此末事不足上干圣怒,但付佐自治,则恩法并行矣。

”上随以诉状授顾佐,使自治之。

  佐退,召赵高示之以状,吏恐甚,请死。

佐曰:“圣上命我治汝,我姑容汝。

但约今伊始,务要改过自新,不可仍前稔恶不悛。

”竟不治之,人皆心服。

上闻之喜曰:“顾佐得大体矣!”及为右都御史,位愈尊,权愈重。

凡枉法有司,非对章纠之,则奏疏劾之,甚至,按其罪而罢黜之。

  时左都御史刘观与男刘福父子专权,赃贪狼藉,骋私灭公,胁制诸道,无所忌惮。

顾佐耳目其事,怒曰:“风宪所以警肃百僚,宪长如此则不肖,御史效之不肖,御史差出四方,其行如此则不肖,有司效之。

况大不除,则党恶罔知自钦。

今新奉明旨,令佐考黜不肖,洗涤积弊。

试观今日不肖无如刘观,积弊亦无如刘观,所当考涤洗涤者亦无如刘观也。

刘观父子所为贪污如此,不以法绳之,何以肃官联而清仕路,会科道?”有本劾观,遂逮观父子下狱,案验其罪。

顾爷判曰: #

    审得刘观父子贪类鼠蛇,暴同豹虎。

讯鞫无词,字字滔天大恶;供招墨迹,行行罔上遗奸。

发擢罪愆,破尽南山之竹;丛过恶,决穷东海之波。

律有死条,理无生议。

  后蒙恩宥,父子谪戍辽东。诗曰:

    莅官清白玉无瑕,冰蘖红颜雅操华。

    顾佐廉明清仕路,刘观谪戍警官邪。

卷 二 

奸情类 #

陈大巡断奸杀命

  徽州府歙县富民张时,家赀巨万。

生子学礼,性耽风月。

最好驰骋,丰姿俊雅,才思过人。

春初,父命学礼请师设馆于庄,去家二十余里,师徒辞就馆。

路经一地柳塘,有居民邓魁,常借银出外经商。

偶遇学礼师徒过门,魁欣然延入其家。

入门时,学礼见魁室门半掩,于门隙间见魁妻喻氏花容月貌,赛过当年西子,堪比往昔潘妃。

手纤纤若兰芽新发,眉弯似柳叶初垂。

学礼见之,魂飞天外,魄散九霄。

心猿意马,莫能把持。

魁恭敬款待,坐分宾主,席列高低。

嘉肴美酒,师徒尽醉而别。

学礼就馆,经史无心,思一见无由,日夜惟魁妻是念。

  日往月移,倏尔清明。

魁与其母往醮父坟,独喻氏一人在家。

适有东源后生章八,久思喻氏,因其姑在家未便。

偶途中遇魁母子往祭,意其家别无他人,乃径往其家,欲奸其扫。

喻氏贞洁不从,大骂:“无耻光棍,安敢如此!我夫回来,必不轻放过你!”奔出厨房,章八追至厨中。

喻氏骂不绝口,章八自思:“此妇不从,夫回必告,是非难免。

”见房中首饰、衣服颇多。

“莫若杀之,以掩其口,因而利其所有。

”向厨中取利刀一把,赶至堂前杀之。

入房内,掳其衣服首饰,逃入后面,盘山而回。

学礼是日因先生辞回醮祭,父命仆马接学礼回。

将至柳塘,先令仆安福挑衣箱前行。

学礼挽缰直至魁门下马,系马于门,意图得见喻氏一面。

自厅呼魁至堂,只见其妇鲜血淋漓,死于地下,吓得学礼魂不着体,忙出骑马即行。

章八尚在山上,见得明白。

魁母子回家,见妻死于地,母子惊晕于地,半晌方苏。

子谓母曰:“今日不知谁人来我家,大抵强奸不从,或行杀死。

”入房但见钗股一空。

魁遍问无有知者,乃往投西源地方韩福、保长李忠、东源章八等到家验明。

章八曰:“今日我在山砍柴,见张学礼到你门首下马,击门而入。

半日方出,慌忙策马而走,必是他无疑。

”魁曰:“你见得仔细不?”章八曰:“这等大事,安敢胡言?委系的实。

但时家富,止有一子。

你可抬尸上门,彼决不肯令尔闻官。

千金买获,不亦美乎?”魁曰:“我只要为妻伸冤,意不在索银也。

”众皆曰:“然。

且张宅家丁众多,若被他抢尸去了,又无话柄,只宜告官。

”魁乃写状告县曰:

    告状人邓魁,系本县民,年甲在册。

告为奸杀事。

豪恶张学礼,漂荡风流,奸淫无比。

窥见身妻喻氏青年貌美,百计谋奸。

瞰身母子出祭父坟,飞马来家,搂抱强奸。

妻贞不从,持刀杀死,掳去簪钗。

邻佑章八见证是实。

当投地方韩福、保长李忠验明。

恶逆弥天,冤情沉海,乞天相验,法断偿命,以正纲常。

含血哀告。

  县主沈修为人躁酷,性至刚执。

见状,审过口词一遍,大怒曰:“白昼敢行奸杀,世变异常。

”即差付贵、王荣火速拿来重究。

学礼是日忙回,神色大变,见父母默无一言,即入房闷坐。

父母以子久在馆中,呼婢设酒同饮,闷闷不乐。

父母问其故,终不敢言。

至次日傍晚,在门首闲行,见二捕快直抵其家,惊问曰:“我家无甚事,公差来舍何干?”公差出批与看,览愕然。

忙问其子,学礼以直告父。

家中即备酒肴,款待公差。

次曰,写状诉曰:

    诉状人张学礼,本县民,诉为飘诬事。

身业儒流,家传清白。

冤因邓魁先年借父本银未还,思骗无由。

偶身今岁藏修于庄,道经恶境。

本月初八日,骑马过门,孰知伊妻谁杀,飘空捏是身谋,意图吓骗。

情惨昏天。

况骑马非行奸之事,白昼岂行奸之时?恳天查审,详鞫一干,不遭骗陷。

上诉。

  县主准诉,亦详问一遍。

即拘原被干证一干人犯,择日验尸。

只见项下一刀,肋下一刀,血迹犹在。

沈公即唤韩福、李忠二人问曰:“尔二人附近,知学礼杀妇之详,明白说来。

”二人曰:“小人是日上午出耕,家隔一坳。

午后回来,魁投验尸是实。

其间情由,章八知之。

”沈公曰:“章八,你知学礼何以杀之?”章八曰:“小人在后山砍柴,见学礼骑马至魁门首,下马进入其家。

半日才出,跨马忙走,不是他人奸杀是实。

”沈公谓学礼曰:“章八之言,是你无疑。

从直招来,免受刑宪。

”学礼曰:“小人颇晓诗书,颇知礼法,安肯为此昧心之事?小人其日到魁家,妇已被杀。

小人既来行奸,安敢骑马?既骑马来,安敢杀人?”章八硬证。

沈公怒,敲击案子喝打学礼四十。

晕死半晌。

令汤灌醒,终不屈招。

沈公令牢子取挟棍夹起。

刑法难当,屈认行奸不从刺死。

又问曰:“首饰、衣服何在?”学礼曰:“实无。

”沈公令敲狼头,学礼曰:“家中钗服颇多,安掳彼物?”沈公不听,逼勒招承。

沈公判曰:

    审得张学礼恃富欺天,妄行灭法,淫纵匪彝,乱大伦而不顾;奸谋强杀,贪美色而枉为。

瞰母子出祭坟间,驰快马而入逼强奸。

行奸不遂,杀美人于非命;贪心奋起,掳钗服以回家。

邻里咸称的实。

明是强梁上恶,得非搪突西施。

本当的决,用作贪花炯戒。

制决待时,尚俟秋后处斩。

陈主道为南京大巡,七月出巡徽州府,张时具状,拦马告曰:

    告状人张时,系徽州府歙县民。

告为烛冤劈陷事。

身年六十,止生学礼。

冤因先年邓魁揭本经商,屡年未还。

思骗无由,今年三月,伊妻被杀。

男偶馆回,骑马过门。

飘空捏男强奸刺死。

买贿邻佑章八等偏证。

本县沈爷非刑拷讯,屈挟招承,罪拟大辟。

冤蔽覆盆,铁壁铜城,冤无诉路。

恳天大发雷霆,击破冤门。

冒死上告。

  陈代巡青年进士,明如镜鉴,清若冰壶。

任事精勤,秋毫必察,刑罚严简,纤微必烛。

每问刑,焚香告天,狱无冤枉,屡出无辜。

此老三告不准,见不胜哀泣,意必有冤。

即准其状,发本府候审。

  大巡到任,三五日后,行牌拘审。

调县原案人犯俱齐,唱名过后,见学礼人物俊雅,似非恶人。

乃厉声呼学礼曰:“尔既读书,安为不法?重责四十。

”学礼曰:“容诉,小人委实冤枉。

春间与师就馆,魁邀入饮。

清明回家,特踵门而谢。

岂知魁不在家,小人扬声呼魁,自厅至堂,只见妇死于地。

不知所以,惊骇忙出驰马而回。

既欲行奸,必不骑马系马于门,必不杀人。

章八苦证小人进魁家半日才出,此乃买嘱屈陷。

望老爷高抬明镜,照破苦冤。

”章八曰:“此事是的,小人在后山砍柴见学礼进魁家,半日才出。

并未有他人到彼家。

”大巡见此人状貌不善,乃怒问曰:“其妇被杀必会喊叫,尔在山逼近,岂不知之?”章八曰:“小人知叫。

”大巡曰:“既知喊叫,胡不进看?何待邓魁来投才说?此言难凭。

”章八词穷,无言可答。

大巡正在狐疑,适有一乌鸦飞入台前,三匝而鸣,向章八头上一啄而去,众皆惊异。

大巡厉声曰:“杀喻氏掳财货是你,这贼安可证陷他人?重打四十,依直招承。

”不认,令挟起,敲狼头一百。

又不招又令重挟,熬刑不过,乃招曰:“是小人强奸不从,恐言于夫,故杀之。

”大巡曰:“既是你杀,怎陷学礼?”章八曰:“偶学礼过门入其家,小人尚在后山,沿山奔回,是不合强证屈陷学礼,此亦天理不肯。

今遇爷爷青天,自分偿命。

”大巡追其钗服,不认,又令挟起。

乃招曰:“钗尽用去,衣服尚存。

”即差严完、吕范挟同邓魁到其家,搜出原衣十余件,魁认明。

陈大巡判曰: #

    喻氏被杀,情固可矜;学礼遭刑,苦犹可怜。

非有司罪欤!其章八身行大恶,嫁祸东吴,虽寸斩不足以谢天下。

然乌鸦飞啄可稽,在天理不容漏网;宪台法眼难瞒,在王法安容横暴。

填命有条,斩首示众。

学礼无干,省发还家之例;邓魁不合诬告,死罪之刑。

喻氏贞节,虽死不从,合旌其门,以风天下。

  予按:此断非素行动神明,诚心格物类者能乎?陈公一见学礼丰姿,知非其罪。

况乌鸦之报,一鞫便明,王法昭矣。

旌贞节,诛强暴,民风可挽,时俗可回。

足称明于折狱者矣。

百姓作《古风》一篇,以颂美云:

    陈公明镜天心烛,魑魅魉魉皆驱逐。

    执法焚香叩上苍,审的有罪方诛戳。

     命徽州作大巡,当时照破沉冤狱。

    乌鸦三匝绕官厅,嘴啄贼囚脑顶肉。

    章八分尸偿节贞,万户咸宁无私曲。

    吏胥守法奉公差,士民安乐亲眷属。

    皇王有道四海清,德星高照开天目。

    指日丹书下九天,致君尧舜百姓足。

    代代公候匪浪夸,五福全臻从心欲。

林侯求观音祈雨

  江安县民妇柯氏,与夫管纯角口致争,自逃母家去。

母因劝谕之,不数日复归。

至半路遇两和尚在傍路,来问曰:“娘子何往?”答曰:“我回管宅夫家去。

”和尚哄之曰:“管宅旧路本从此去,今前路崩陷,人行不得,都从我这傍路去更近。

”柯氏不从,曰:“那听你贼秃谎。

”两和尚曰:“我好心教你路,你反骂我。

”遂两傍挟其手挟去。

都是山僻小路,行不三里,至一山庵,已有一老和尚及两妇人在此。

两和尚名真悟、真醒,而老的名明融,则其师也。

真悟曰:“可将旧老妇与师父,今日采来的与我。

”从此拘留奸宿,那肯放回。

  管纯又经数日,往岳母家接妻。岳母曰:“五日前已发落回矣。”管纯曰:“并未见回。”两下闹争不决,因赴县告曰:

  状告为恳究妻身事。

纯妻柯氏历年无异,近因角口,奔回外家已经十日。

纯自往接妻,舅柯延指称已还。

何无下落,并不见踪。

非伊家未回,则在途被拐,恳天为民作主。

跟究妻身,得复完聚。

荫德弥天。

上告。

  柯延是多疑人,恐姊或被管纯打死,而故称未回也。亦赴告曰:

  状告为杀命诈掩事。

延妹柯氏早嫁管纯,貌丑失意,屡遭打骂。

减克衣食,千般刁蹬。

前赶逐出,面体殴伤。

母哭谕归,反触纯怒,加殴屈死,计埋灭尸,诈称在逃,希图掩罪。

乞严究死因,调尸检验,洞破奸计,伸雪冤抑。

感激叩告。

  县尹林培仁,明官也。提来亲鞫,两下相执,不肯降服。柯家干证称柯氏已归夫家,管家邻佑执柯氏并未见归。林尹知必路上被拐是的,命手下四处为访。

  柯氏素性柔顺,明融双脚烂疮,那两妇人都厌恶之,不肯亲近。

惟柯氏为煎药倾水,小心伏侍。

屡在明融前哀诉曰:“我因与夫相打,逃往娘家,今在娘家被拐到此。

夫后问娘家取人,必有争讼。

师父出家人,望发慈悲心,放我回去,胜造七级浮图也。

”明融怜其哀恳,迨近晚送出旧路,曰:“放你回,但勿对夫说在我庵也。

”柯氏归家,一一与夫言被二和尚强拐之事。

管纯曰:“我被你弟告,险些问偿命。

今须与你见官说明,勾完讼事而归。

”次日,去见林尹,诉出被拐之由。

林尹曰:“其庵何名,有何记号?”柯氏曰:“我不晓何名,但庵中有一鱼篮观音。

我每烧香祝愿,保佑我得归家。

以手捻其足大指,其痕深入,此可为记号。

”林尹记在心,时因大旱遂出告示取各庵寺观音,不拘大小新旧,送到本县大寺。

侯率众虔祷求雨,然后做功果送还。

但须自写本庵寺记号,以便认回,勿致混争。

  不数日,各庵寺观音尽送到,林尹亲率士众行香礼拜,既而霖雨沾足。

乃命僧道修谢雨,功德讫,仍出告示,令各僧道都认回自庵寺观音。

内有一鱼篮观音,其足大指有指甲捻痕。

命一公差守住,曰:“我夜梦此观音放一鲤鱼于河,因腾云下雨,真有灵验。

我要留衙中供养,有某寺来迎者,可令来领公价去,另塑一座。

”及真悟、真醒来迎,公差与之云,引入衙中领银再塑。

林公问曰:“此鱼篮观音是你寺的乎?”对曰:“是也。

”林公曰:“此观音真灵,前夜梦他行雨,果是有雨。

昨夜又梦来说彼庵中有三个妇人,一个逃来告状。

他庵中恶浊,不愿归去。

今日果有一妇人来告你强拐,必是你二秃也。

”真悟、真醒那肯承认,林公令柯氏来证。

柯氏曰:“此二僧是也。

”乃服罪。

又令人往庵果搜出二个妇人,皆是路中拐去者,各命亲人来领去。

寺中更一老僧以银贿公差,未拿到。

林公问寺更有僧乎,公差答:“已无矣。

”柯氏亦念老僧放己之恩,不为执出。

但拟二僧绞罪。

林尹判曰: #

  审得僧真悟、僧真醒佛口蛇心性,人面兽肝肠。

忒轻薄,不将佛戒遵;恁颠狂,敢把春情荡。

法界逢倾国,忽然不觉体酥麻;慧眼观多娇,几乎顿使神魂丧。

遂起拐来之念,欲心似海深;因行挟去之谋,果然色胆如天样。

空门恋色,三光不畏知;花散沾身,五戒何曾讲。

纳衣今作合欢被,应难报道好姻缘;鲛绡旧是紫蒲团,可不羞杀骚和尚。

笙簧洞府,却非阮肇佳期;云雨阳台,难比襄王情况。

不守禅宗居梵宇,难辞绞罪入刑场。

  按:柯氏既归,则拐带明矣。

然惟道观音足指有痕,此亦难以遍寺查访。

惟托祈雨一节,以集之假公以究乎私,则不劳力而僧犯在掌握之中矣,亦因事设机之一奇也。

陆知县判谋懦夫

  浚仪县人徐汝梁娶妻阮氏,合卺三载,不晓房事。

及妻归母家,母问曰:“汝夫妇皆长大三年,何无子乎?”阮氏初不应。

数日,母又曰:“汝姐先去四年,生二子;汝妹后去二年,生一子;汝何独无子?”阮氏乃答曰:“汝婿是懦人,我岂能自育子?”母心明白,及婿来回门,谓之曰:“我阮门女子最是多男,我长女适王家四年,生二子;少女适虞家二年,生一子;汝令正居中,今已三年,缘何未有子?”徐汝梁曰:“正不知何故,他人妻皆有子,怎我的独无?”岳母曰:“人夫妇要行房,方有子。

你忒老实,必未行房也。

”汝梁曰:“我果未行房也,今后宜行房,令他有子。

”及与妻归,其夜阮氏先睡,汝梁在房中周围而行。

妻曰:“何故不睡只在此行?”汝梁曰:“你母道我不行房,故你无子,我今夜要行房也。

”妻见其无知,乃教之曰:“不是那样行房,你来睡,我自教你。

”汝梁解衣就寝,妻扶之上身,按其阳物于阴户,曰:“可动腰行房也。

”汝梁年纪已长,血气亦壮,大觉有意趣,乃曰:“行房这好耍,何不早教我?”妻曰:“此男子自晓之事,岂待妇人教乎?”从此方知称合。

然他事终多蒙昧,妻抑郁不快意。

邻有少年娄镇者,伶俐俊雅,素知徐汝梁痴懦,不惬妻意。

乃调戏阮氏曰:“看你貌若嫦娥,又聪明俊俏,真女流第一。

乃配此懦夫,恰似好花插粪土,辜负花容月貌也。

依我见不如拣个少年与他相好,遣与陶情也。

不错过青春年少。

”阮氏叹气曰:“嗳,无人似我命薄。

”娄镇见他不拒,即携手曰:“倘蒙不弃,愿终身永好也。

”阮氏即允。

二人情好日密,肝鬲相爱。

初惟夜间来往,后日间亦往偷情。

忽汝梁遇见,亦知吃醋,怒曰:“你怎与别人行房?”娄镇下床闪开便走。

阮氏曰:“我在此睡着,只说你来,不料被他人脱。

你快自来行罢。

”汝梁依言自去与妻云雨。

又言他要出与人说,妻哄之曰:“你不可与人说,若说,他恐明日又来。

”乃寻些果品与在房中食。

私往后门见娄镇,镇曰:“今日若非懦子,险些脱身不得。

”阮氏曰:“拿你他必不会,只是要出与人说,真个恼人,我故以果子与他在房中食,来与你商议。

”娄镇曰:“你肯与我杀,我就为你杀之。

”阮氏曰:“不可如此杀心。

”镇曰:“这样懦人,留他何用?”阮未及答,见夫从后来,即转身与他回话。

下午缠他在家,不与出外。

晚饭后,汝梁要出外,妻亦不阻。

娄镇早怀刀在门外,候见汝梁离门几步,从后杀之。

阮氏见夫久不归,留门不闭,先自去睡。

至次日,人言徐汝梁被杀于路。

阮氏即问娄镇曰:“是你杀乎?”镇曰:“我昨夜并未出门,若我杀他,必来陪你矣。

”阮曰:“必是你也,如何瞒我?”镇即发咒曰:“若是我杀,我不得善终。

”阮氏见他不认,心亦不甚惜夫之死。

但啼哭出路,令人殡之。

  有堂兄徐梁,赴县告曰:

  状告为杀命事。

堂弟汝梁生平痴懦,不辨菽麦。

昨夜出外,不知何人暗行谋杀。

系至亲,不忍坐视,人命至重,杀死极惨。

乞追邻佑,究勘杀故。

访察凶身,正法偿命。

死者瞑目,生者感德。

哀告。

陆太尹面审曰:“汝弟与人有仇乎?”曰:“痴懦之人,不知饥饱,不识寒暖,何人仇他?”陆尹曰:“汝弟更有何人?”曰:“只一幼妻耳。

”陆尹知懦人无仇,而妻年少,必有奸夫杀之。

乃曰:“他既有妻,必拘其亲妻问之。

”公差来拘,阮氏怨娄镇曰:“今一伯告状,官差拿我,必是告我也。

”镇曰:“你伯未指人告,只是官要问你亲妻,或知何人所杀,岂疑你杀夫乎?可去无妨,明日我来看你。

”及阮氏到官,陆尹曰:“你夫被杀知是何人?”阮氏曰:“丈夫夜出于外,我在家不知。

若知早已告他矣。

”陆尹曰:“或你伯要谋你家业,故杀之乎?”阮氏曰:“伯家自富,与我夫相爱,必非他杀。

”陆尹曰:“若知何人所杀,可来补状;若不知,可自葬埋罢。

  阮氏出,陆尹密令二公差随之,曰:“倘有男子与共语便缚来。

”既而阮氏路遇娄镇,问曰:“官如何问?”阮曰:“官云不知何人,可自埋便是。

”公差拿住二人,曰:“官要再问。

”娄镇甚惧。

陆尹问阮氏曰:“此人是你何亲?”阮氏曰:“是邻居娄镇。

”陆尹众命拶起,曰:“我访得你与娄镇有奸,是镇杀你夫,你曾同谋否?”阮氏是妇人,胆小即认,曰:“奸果有,只杀事未知。

他说要杀我夫,我叫他勿杀。

后他发咒说不是他杀。

”陆尹命开阮氏拶。

将娄镇挟起,受刑后亦自供认。

陆尹判曰: #

  审得娄镇轻狂浪子,寻花问柳过东墙;阮氏淫荡歪姑,惹蝶招蜂来后院。

一则贪人事美,注意于倾国倾城;一则嫌己夫痴,偏情于子嗟子国。

秦楼风月,时邀弄玉同吹;楚馆雨云,夜赴襄王好梦。

欢娱未足,凶暴横生。

挟利刃于途中,徂伏候击;刺懦夫于门外,黑夜中伤。

淫欲无涯,既已奸人妻室;陆梁莫比,又复毙人夫君。

造恶殊深,拟死允当。

阮氏虽不知故,娄自行凶,然非汝有奸,夫何以死?酿寡皆由奸起,凶戈乃自人操。

宜在不赦之条,方为不节之戒。

  按:阮氏初到,即用刑拷勘,彼必供出娄镇。

但指奸不为奸,夜杀又无证,难以入罪,故宽纵以待。

镇之追随阮氏,然后同缚则彼奸情既无辞,而谋杀亦可问入矣。

此悬饵得鱼之计也。

李府尹遣觇奸妇

  河南府民妇洛氏夫故,孀守一子樊见,年甫七岁。

以夫周年,请近庵一道士万允正来家诵经,超度亡夫。

允正见洛氏有貌,辄起淫心。

故勤将诸经讽诵,令色媚言,千般承奉。

及以钱帛谢彼诵经,甚作喜悦之色。

为感谢难尽之意,过数日,买好时果送与樊见食。

求洛氏舍香一炉,祈保樊见成人长大。

洛氏允之。

每月来接香钱,必有斋食果品相送。

洛氏信允正为善人,亦自舍香一炉,祈保星辰口朗。

其后接香钱,每月必来两次,所送果品始终不改。

  洛氏忽一日留允正午饭,因说他孤儿寡妇被人亏,各佃苗租多顽欠不纳者。

允正曰:“我只知为道士,山庵清苦。

今依施主娘说,则守寡亦有烦恼也。

”洛氏曰:“你道人何等清闲,我寡妇有千般忧虑。

”允正曰:“清闲仅有,只一件大不好,无妻无子,终无结果。

”洛氏曰:“你修行人亦思妻子乎?”允正曰:“鸟兽也有雌雄,何况于人?即子且慢说,但无妻一节,此苦惟天知地知。

”洛氏见说无妻之苦,自想我无夫者情亦一般。

因曰:“你说也是,似我无夫者,家无主亦甚苦也。

”允正曰:“无妻者难计较,夫则由人招耳。

”洛氏知允正心邪,己亦肯纳。

又曰:“无夫可招,妻亦可娶也。

”允正见洛氏交谈不拒,即曰:“我家施主娘舍钱极多,更肯舍我一妻,真生死感激也。

”洛氏曰:“娶妻银非小可,一人怎能独舍?”允正起,执其手,曰:“正要一人方好舍,娘子无夫,我无妻,成就一对,更何待舍?”洛氏曰:“你真胆大好打。

”允正曰:“杀亦由你,何惜一打?乞怜念孤道,舍我一次,胜救一命也。

”洛氏淫心本动,见此勤恳,遂承纳之。

鳏夫寡妇狂兴百倍,真如久旱逢甘雨,久渴得仙浆也。

两情美满,不言可知。

自此夜来日出,不异夫妇。

  如此者十年,樊见年已十七,颇知世事。

乃拒允正,不许登门。

洛氏因托言往庵许愿,樊见辄随之去,寸步不离,不得偷私。

洛氏因挥樊见远站,欲入房小解。

樊见又邀允正出外,方令母入道房。

洛氏计无所出,心甚忿恨。

乃当佛堂前轻与允正曰:“似此关防,何以落手?我真恨此豚犬人骨,不奈他何也?”允正曰:“母欲治子,如俯地拾芥。

但告他不孝,令官府打死他。

我便明来入赘,夫妇长远矣。

”洛氏依计,故在家中生事骂子。

往府告曰:

  状告为枭子不孝事。

痛氏不幸,早岁丧夫。

枭子樊见年方七岁,历今十载,抚养成人。

辛苦万状,头发为白。

讵见恶逆,骂母如婢。

今月十一,逢氏生日,治酒请族。

枭恶触怒,行凶欲殴。

切恶不思乳哺,亦念孀守。

枭羽才长,辄便食母。

劳苦半生,博此逆报。

天合孝治,乞殄恶逆,无乱天常。

叩告。

  樊见去求讼师,作诉状:“见得母与道士有奸,怒彼阻谏。

故诬告不孝。

”讼师曰:“若依此诉,便得不孝之实。

母告不孝,你本罪重。

若诉出奸来,而道士不认,你该万死矣。

只宜受打被禁。

他回家必与道士往来,然后只禀于官。

密差人访,方可释矣。

”樊见曰:“打难忍。

”讼师曰:“不奈何,亦须打到二十后,方可指出。

  不数日,太府李杰捉去亲审,曰:“寡母守你何等辛苦,你何故不孝?”樊见曰:“慈母深恩,鸟羊知报。

况寡母苦守,怎敢抗拒?今告不孝,自是得罪于母,虽死无恨。

老爷乞念亡父止小的一人,若打死则亡父绝后,寡母十年苦节亦归空矣。

”李太府察樊见初冠,人性温和,疑其有枉,问曰:“人唆汝母乎?”见曰:“母子天性,人何能唆?若可唆告,亦是为子不孝不能承奉母心也。

”李太尹谓洛氏曰:“汝寡居十年,惟有一子。

今告之罪至死,得无悔乎?”洛氏曰:“无赖恶子,不孝于母,宁复惜之耶?”李太府曰:“母告子死,无有不死。

审如此,可买棺来取儿尸,为你打死之,兑拘禁缠延也。

”洛氏出买棺,李太尹使二人觇其后。

洛氏出,谓一道土曰:“事了矣,太爷将打死他,命买棺来。

”收贮二人,入报于太府。

少顷,将棺至,李太府冀其悔悟,再三谕之曰:“不孝本当死,奈你半生只一子,打死岂能再生?不如打他二十,后若不改,再告便结果他。

”洛氏坚执如初,定要置子于死。

时道士立于门外,李太府令二人擒之入,问曰:“你与洛氏有奸,又唆他告子不孝,该得何罪?”道士曰:“并无此事。

”洛氏曰:“樊见正是这等不孝,他尝赖我与道士有奸。

当面又不敢说,我才出外买棺,他便说此假话。

”李太府曰:“若你儿说便是不孝了,自你告不孝时,已差人体访。

你才出外又对道士说:‘事了矣。

’不是有奸,何以对他讲?”将道士挟起,乃供曰:“某与寡妇有私,尝为儿所制,故欲除之。

”李太府乃拶洛氏,发打道士四十,即死于杖下。

问洛氏曰:“你愿官卖乎,愿从子乎?”洛氏未对。

樊见曰:“道士既死,母无他心。

愿留与小的侍奉。

李太尹判曰: #

  审得万允正首戴黄冠,宜谢风月之乐事;洛氏志修清节,须忘云雨之佳期。

出入蕊珠宫,岂识标梅寄咏;砥砺冰霜守,惟知柏舟自。

盖出家异缁世之途,而空房绝红尘之想。

胡乃戒忘空色,依然春引芳心。

欲断绝乎身世姻缘,反沉欲海;未修整乎闺门阃范,却扇淫风。

怨女旷夫,雍容于偷香窃玉;真人嫠妇,蹁跹于度柳穿花。

岂洞宾之携牡丹,仙风习习;乃武之私怀义,秽德彰彰。

情以欲迷,心为淫丧。

道士唆告乎孝子,慈母忍割乎亲儿。

玄之不白,胡乃其宁;色之溺人,一至于此。

毙此野客于杖,方快人情;免卖寡妇于官,少从子愿。

  按:母告不孝,本无可疑。

特以十年寡母,止惟一子而必欲置之死地,此岂人情哉?盖必有私交,故心为淫溺,而爱以忍割也。

凡妇人爱子之心最真,然可以夺其爱者,惟情夫之欲也。

李公一见察之,不使孝子被诬,其可谓明之远也已。

诗曰: #

    世上牵人无过色,英雄到此亦为迷。

    请观历历奸情案,急猛回头强自持。

卷 三 

盗贼类 #

董巡城捉盗御宝

  弘治五年七月十五日,夜有强盗四五十人,攻入甲子库。

杀死守库官吏二十余人,劫去金银宝贝不计其数。

次日方觉。

兵部一面差人盘诘各门出城人民,一面奏知朝廷。

十八日,圣旨颁下,差兵部将京城官民人等挨家挨户搜检,有能捕得真赃正犯者,官则超升,民则重赏。

时各官莫不差人四下缉拿,并不见踪影。

  有巡城正兵马董成者,自思曰:“京城大小人家各各互相搜捕,如此严急,那个巨贼敢藏许多金宝在家?其心怀疑俱决矣。

既不敢藏在家,必思带出城外方稳。

只门禁又严,彼焉能得出?此惟有假装棺柩藏去,方可免得搜检。

彼贼中岂无此见识者乎?”即命手下人分付曰:“你等去守各门,但有挂孝送灵柩去城者,各要去跟究其埋葬所在,一一来报,不得隐瞒。

”至晚,各门来报都有丧出城。

盖京畿地广人稠,故生死之多如此。

董巡城又分付曰:“今日安葬,再过三日,必去祭奠,汝等再去潜窥密听,看某处孝子悲哀,某处不悲哀,可再来报。

  至第三日,众手下依命去访,皆来报曰:“各处孝子去祭奠,都涕泣悲伤。

”内有韩任禀曰:“小的往北门郊外去看那一伙孝子,四人皆不悲哀,其祝墓言辞多不明白。

更仆从六人,皆有戏耍喜悦之意。

”董巡城曰:“更过四日,是七朝矣。

可选力士二十人,将此孝子并仆从一齐锁来,不得走脱一个。

拿来即重赏你。

  至第七日,手下依命将此四个孝子、六个仆从都拿到。

董巡城先单取一孝子问曰:“你葬何人在郊外?”孝子曰:“老父。

”董问其父生死年月,孝子答曰某年月生,某年月死。

董令收在一旁。

再取第二个问,所答又一样。

又取第三个问,所答又一样。

又取第四个问,所答各不同。

乃亲押往郊外,命左右掘开其墓,取上棺木,撞开视之,则尽是御库中之金银宝贝也。

董不胜欢喜,左右莫不服其神明。

贼亦叩头受死。

遂写文书申于兵部,曰:“巡城兵马司董为捕盗事,奉圣旨着兵部将京城官民人家,挨户搜检,捕拿强劫御库真赃正犯。

钦此钦遵,本职日夜缉访,拿得强盗正犯张祜、李辅等贼首十人。

搜出所劫御库金宝,真赃取供明白。

缘系强盗重情,未敢擅便发落。

理合申详题奉,请旨以候处决。

”须至申者兵部,即题本奏上,奉圣旨:“张祜等劫库重情,枭首示众;董成捕贼有能,超升二级。

该部知道。

”当日各官惟知严捕盗贼,那能勾得。

惟董成以心料贼之情,知其势必假装棺枢,方可藏金宝出城外。

因命左右从此体访,果不出其所料。

能挈宝玉而归之朝廷,其功不小,其明真过人矣。

在大传曰:“作易者其知盗乎,董公有焉。

汪太守捕剪镣贼

  陕西平凉府有一个术士,在府前看风鉴极高。

人群聚围看时,卖缎客毕茂袖中裹银十余两,亦杂在人丛中看,被光棍手托其银,从袖口出,下坠于地。

茂即知之,俯首下捡。

其光棍来与争,茂曰:“此银我袖中坠下的,与你何干?”光棍曰:“此银不知何人所坠,我先见要捡,你安得冒认?今不如与这众人大家分一半,我与你共分一半,有何不可?”众人见光棍说均分与他,都帮助之,曰:“此说有理,银明是我捡得的,大家都有分。

”毕茂那里肯,相扭入汪澄知府堂上去。

光棍曰:“小的名罗钦,在府前看术士相人。

不知谁失银一包在地,小的先捡得。

他妄来与我争。

”毕茂曰:“小的亦在看,袖中银包坠下,遂自捡取,彼要与我分。

看罗钦言谈似江湖光棍,或银被他剪镣,因致坠下,不然我两手拱住,银何以坠?”罗钦曰:“剪镣必割破手袖,看他衣袖破否?况我同家人进贵在此卖锡,颇有钱本,现在前街李店住,怎是光棍?”

  汪太守亦会相,见罗钦手骨不是财主。

立命公差往南街拿其家人并账目来,进贵见曰:“小的同罗主人在此卖锡,其账目在此。

倘与人争账系主人事,非干我也。

”汪太府取账上看,果记有卖锡账明白,乃不疑之。

因问毕茂曰:“银既是你的,你曾记得多少两数?”毕茂曰:“此散银身上用的,忘记数目了。

”汪太府又命手下去府前混拿二个看相人来,问之曰:“这二人争银,还是那个的?”二人同指罗钦身上去曰:“此人先见。

”再指毕茂曰:“此人先捡得。

”汪太府曰:“罗钦先见,还口说出否?”二人曰:“正是罗钦说那里甚包,毕茂便先捡起来。

见是银,因此两人相争。

”汪太守曰:“你既不知银数多少,此必他人所失,理合与罗钦均分。

”遂当堂分开,各得八两零而去。

汪太府命门子俞基曰:“你密跟此两人去,看他如何说。

”俞基回报曰:“毕茂回店里怨老爷,又称被那光棍骗;罗钦出去,那两个干证索他分银,跟在店去,不知后来何如。

”汪太府又命一青年外郎任温曰:“你与俞基各去换假银伍两,又兼好银几分,故露与罗钦见。

然后往人闹处站,必有人来剪镣。

可拿将来,我有赏你。

”任温与俞基并行至南街,却遇罗钦来。

任温故将银包解开,买樱桃。

俞基又解开银,曰:“我还银买请你。

”二人相争还,将樱桃食讫,径往东岳庙去看戏。

俞基终是小厮,袖中银不知几时剪去,全然不知。

任温眼虽看戏,心只顾在眼上,要拿剪镣贼。

少顷,身傍众人来挨甚紧,背后一人以手托任温手袖,其银包从袖口中挨手而出。

任温知是剪镣,伸手向后拿,曰:“有贼在此!”

  其两傍二人益挨近任温,转身不得,那背后人即走了。

任温扯住两傍二人曰:“太府命我拿贼,今贼已走,托你二位同我去回复。

”其二人曰:“你叫有贼,我正翻身要拿,奈人来往,拿不得。

今贼已走,要我去见太府何干?”任温曰:“非有他故,只要你做干证。

见得非我不拿,只人群中拿不得也。

”地方见是门子、外郎,遂来助他,将二人送到太府前。

俞基禀曰:“小人袖又未破,其银不知几时盗去,全不知得。

”任温曰:“小吏在东岳庙看戏,一心只照管袖中银。

果有贼从背后伸手来探,其银包已托出袖口。

我转身拿贼,被这两人从傍挨紧,致拿不得,此必是贼党也。

”太府问二人姓名,一曰:“我是张善。

”一曰:“我是李良。

”太府曰:“你何故卖放此贼?今要你二人代罪。

”张善曰:“看戏相挨者多,谁知他被剪镣?反归罪于我。

岂不以羊代牛,指鹿为马乎?望仁天详究,免我受无妄之灾。

”太府曰:“看你二人姓李姓张,名善名良,便是盗贼假姓名矣。

外郎拿你,岂不的当?各打三十,拟徒二年。

”命手下立押去摆站,私以帖与驿丞曰:“李良、张善二犯到,可多索他拜见。

其所得之银即差人送上此嘱。

”丘驿丞得此贴,及李良、张善解到,即大排刑具,惊吓之曰:“驿中事体,你也听得,上司来往费用烦多,你若知事,免我拷你。

过了几日,饶你讨保回去。

只等上司要来听点,余外不与计较。

若无意思,今日各要打四十见风棒。

”张、李二人曰:“小的被贼连累,代他受罪,这法度我已晓得。

今日辛苦,乞饶命。

”明日受罪出来,即托驿书手将银四两献上,叫三日外要放他回。

丘驿丞即将这银四两亲送到府。

汪太府命俞基来认之,曰:“此假银即我前日在庙中被贼剪去的。

  汪太守发丘驿丞回,即以牌去提张、李二犯到,问之曰:“前日剪镣任温银的贼可报名来,便免你罪。

”张善曰:“小的若知早已说出,岂肯以皮肉代他受苦楚?”汪太府曰:“任温银未被剪去,此亦罢。

更俞基银五两零被他剪去,衙门人银岂肯罢休?你报这贼来也罢。

”李良曰:“小的又非贼总甲,怎知那个偷得俞基银?”汪太府曰:“银我已搜得了,只要得个贼名。

”李良曰:“既搜得银即捕得贼,岂有贼是一人做,银又另是一人得乎?”汪太守以前假银掷下,曰:“此银是你二人献与丘驿丞者,今早献来。

俞基认是他的,则你二人是贼已的,更放走剪任温那贼。

可报名来。

”张、李见是真赃露出,只从实供出,曰:“小的做前剪镣贼者有二十余人,共是一伙。

昨放走者是林泰,更前日罗钦亦是。

这回祸端是他身上起,其余诸人未犯法。

小的贼有禁议,至死也不敢相扳。

”再拘林泰、罗钦、进贵到,追罗钦银八两,与毕茂领去讫,将三贼各拟徒二年。

仍排此五人为贼总甲,凡被剪镣者都着此五人跟寻,由是一府肃清,剪镣者无所容其奸矣。

蒋兵马捉盗骡贼

  蒋审为南京兵马司,一日早晨乘轿出参官,路遇一后生,似承差装束,乘一匹骡,振策而驰,势若奉紧公差之意。

及近蒋兵马轿勒骡从傍而行,却有逊避之状。

过步后,复长驱前进。

蒋公思曰:“此人乘骡疾走,若奉公差,然详彼举动,又似避我。

倘果系走差的人,何须如此挨青而过意者?其盗乎?”命手下滕霄曰:“去拿那乘骡后生来。

”滕霄赶去拿到,蒋公问曰:“你乘骡何去?”其后生曰:“小的奉巡爷差,有紧急公事。

老爷缘何阻我路程?恐有违限期,累及小的。

”蒋公曰:“你奉巡爷差,公文何在?”其人曰:“正是机密事,亲承口嘱,故要远去。

老爷休要缠阻我。

”蒋公曰:“你在何处盗骡来,怎得诈称公差,这等胆大!”其后生高声抗言,曰:“老爷这等说话,愿同往巡爷处说个明白,为老爷献功。

”蒋公见其人言辞朗烈,全无惧色,似乎拿错。

然终疑其行路躲闪之情。

  不觉辩驳,挨缠一饭之顷,后有一人走来,汗流气急。

远远望见其骡,即言曰:“那骡是我的,其盗骡贼在那里去,前行路人可代我拿住,我有谢你。

”蒋公闻得,心中暗喜,已有察奸之神,其后生始惊得仓惶无措。

及追者近前,犹未知贼已被捉,只宜贼已逃了,遂向前去牵骡。

蒋公曰:“你骡在何处失?休要冒认。

其盗骡者即是此人,已拿在此,可都在衙去审问。

”遂将二人并骡带进衙。

失骡者曰:”小的是方应举,家住城中后街头。

今早牵骡在门首,整鞍讫,将出城去取账,复还家寻银。

拟停待稍久,及再出门,骡已被偷。

一路跟问,幸得老爷拿了此贼,真包阎罗之见,方能如此发奸摘伏。

”盗骡者曰:“小的是万正富,家近城中东门。

怯才路上遇老爷更过去一望之地,即小的之家。

今被所捉,贼情难隐,望看公子分上,超生积德。

”蒋公命方应举具领状来,领出骡去。

责万正富曰:“你才说愿解巡爷处献功,今解去有功否?”正富只磕头求赦,蒋公以其初犯拟杖八十发去。

仍为诗劝之改过云。

诗曰: #

    人生活计几多般,负贩形劳心却安。

    穿壁墙皆祸薮,探囊偷箧有危端。

    欲徼梁上称君子,难免庭中对法官。

    知命不如安分好,暗危幸免悔将难。

金府尊拟告强盗

  贵溪县包明等连佥状告为急救民害事:“贼风四起,乡境不宁。

恶丁桧,罪浮盗,恶过桓,自号安东金贵平王。

挟党余弁,诨名大张飞;金辽,小霸王;陈见,八大金刚;及牙爪武壮杨感等,群雄乌合,劫杀百姓,抢掳财物,淫秽妇女,烧毁房屋。

被害数十家,哀彻心髓,男女闻风,惊碎心胆,乡村未晚闭户,小儿不敢夜啼。

切恐猛虎不除,犬羊无睡;劲鹰弗灭,鸠雀堪怜。

乞台法剿安民。

上告。

金侯拟曰: #

  养鸡者不畜狸,养犬者不畜豺。

今丁桧等群盗乌合,流毒一方。

是梗路之荆蓁,啮民之狼虎者,尚可谓鼠窃狗偷,而漫焉不足畏乎!仰县速行缉捕,毋使履霜坚冰至而荧荧不遏,以成炎炎之势。

邓县尊审决强盗

  南陵县安谔状告为劫贼惨杀事:“家处僻隅,二月十八夜,强盗二十余人,搽红抹黑,明火烛天,手操锋锷,冲开四围门壁,蜂拥入室。

老幼男妇如鼠见猫,神魂离壳,男被杀伤性命几死。

金银、钗钚、衣服卷掳一空,止有旧衣、旧裳,又付祝融一焰。

观者流涕,闻者心酸。

恳天法剿安民。

上告。

邓侯审云: #

  丁桧恶为贼魁,三犯不悛。乌合贼党,明火劫掠。既卷其财,又伤人命。拟此凶恶,殆猛兽中之穷奇,蛰虫中之虺也。赃证俱真,合拟大辟,余党再获究。

邹御史德化群盗

  万历贵州年饥,百姓逃亡者多,有等负血气者,相聚为盗。

劫掠乡村,杀掳人民。

打州抢县,帑藏一空,官司莫敢谁何。

所在有司公文告急,兵部急驰本奏知朝廷,圣旨着吏部知道。

吏部奏曰:“贵州反蛮地方,未知圣化,若是加兵征剿,恐急迫投入蛮夷,为祸不小。

须得一良臣,抚莅慰彼。

赤子无知,一时为饥荒所迫,相聚为非,倘能改正,即我良民。

此以德服人,尧舜之道也。

”皇帝准奏,即着吏部推擢智能之士。

  时邹元标为县令,任满回朝复命。

吏部议曰:“贵州之乱非邹公不可。

”于是擢为贵州道御史。

百姓闻知,无不欢悦,皆言:“邹老爷若来,我等即见太平矣。

”邹公到任,巡抚各府县,吏胥奉法,百姓安堵。

  一日,于察院会同三司,商议弭盗安民之策。

众论纷纷不一,于是有欲邹用相者察得其盗,用厚赂以解散之也。

有以赵广汉钩钜之术进者,广汉用智,门外置一钩钜,使人投匿其中,有群盗聚空舍,谋欲劫人。

商榷未毕,即为汉所捕获。

为此策者,欲邹密知贼情出没而用奇兵歼之也。

一谋士曰:“察见渊鱼者不祥,智料隐匿者有殃,如二公所谈均未得其本也。

戴渊与梁上君子独非劫客耶?一指挥江上而为陆学士所化,一隐伏梁间而为陈太丘所新。

彼二公者,非用伺察,非用钩距也。

恶非本来,善乃真性,彼惟从其真者觉悟之,故盗自知愧也。

又汉龚遂为渤海太守,宣帝召见问以息盗之术。

遂答曰;‘海濒遐远,不沾圣化。

民困于饥寒而吏莫之恤,故使陛下赤子弄兵于潢池中耳。

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

”愿丞相御史无拘,臣以文法,俾臣得一切便宜从事。

,宣帝许之。

遂乘传之渤海界,移檄郡县,罢捕盗之令。

且对众曰:‘凡持田器者皆良民,持兵刃者皆乱民。

’群盗闻之,悉皆弃兵弩而执钩,盗俱平服。

公请择于斯二者。

”邹曰:“弭盗惟有两端,非德化则威制也。

”又曰:“心服为上,力屈次之。

某虽不才,愿从事先生教益。

  邹后巡抚至彼,使者旁午于道。

有以负固不服告者;有以远交近攻告者;以训练士卒,积聚刍粮,将兵欲战告者;有以贼势不振,乌屯蚁聚之众,解散一半告者;幕下将官有欲整大军直捣其巢穴者;有欲挑战祥比,出奇兵以胜之者;有欲流言反间,欲使彼自相杀戮,乘乱以攻之者;有欲修书厚赂,买结某处,两路约订同日起兵,使彼三面受敌,首尾不能救应者。

邹不为惑,惟给榜文四方张挂,许彼改恶从善。

既捕获真贼,唤至案前。

先偷以良心真性,次晓以顺逆祸福,终给以衣服、酒食,令之自去。

向化而为善,于是群盗闻风感激,渐次解散。

  一日,细作来说贼巢尚有数寨,感公抚恤之仁,思欲效顺纳款。

恐公不以为诚,故未敢即至。

一谋士密白邹曰:“暗檄令送薪刍,试其向化俟。

至辕门,伏甲诛之,可获首级,以充军功。

”邹曰:“杀降不祥,且伤皇上好生之德。

公策虽善,某不敢用也。

”由是群盗闻之,悉皆泣涕投剑。

邹承命捕盗,不糜费粮食,不肝脑百姓,而贵州静治。

    盗恶原非性本来,逃亡空匮聚蚊雷。

    一闻御史伤主语,泣血相看掷剑回。

陈风宪判谋布客

  陈选,字士贤,天台临海人。

发髫龆时,即立志以古圣贤自期待。

奉身甚约,操履甚端。

登黄甲,每居一官,必欲尽职;每行一事,必欲尽心。

视去就为其轻,惟属意于生灵国脉,名重海内。

士大夫无问识与不识,论一时正人,必佥曰:“陈选。

  司风宪时,方诹日戒道启行,已至所辖属地。

尚未到任,道间忽有数百蝇蚋飞迎马首,扑之不去。

选曰:“我自履历宦途,左右非济济缙绅,则前后师师甲胄。

况风宪官奉皇帝出巡,山岳震动。

过州州接,过县县迎。

今拥集马首者非众多百姓,非众多父老官吏,乃逐坠蝇蚋如此。

曾闻谚语云:‘鹊为喜报,鸦为凶鸣。

’此属之来,即不占吉凶,定不徒也。

间阅《包龙图公案》,曾有蝇蚋迎马首之事,今日或亦其故辙未可知也。

昔龙图发奸摘伏青史标明,今日果有此事,亦当媲美前修。

”遂命左右跟寻蝇蚋所止去处。

蝇蚋微物,若有知识,闻选分付左右跟寻之言,数百振羽一飞,有若风响,集于一深山坟上。

此山村木茂密,藏有蛇蝎,人所罕入。

左右跟寻得实回报。

  陈即驻帷于地方古寺,随命地方里老同公差往山掘之,见一客人尸首。

人死未久,肉色尚新。

搜验身傍,得一木雕小印。

选思曰:“此必布客被人所谋。

”着令地方具棺埋葬,余无半言分付。

县官耳闻是事,兼是己所治地,心下不安。

拘问曰:“地方关系甚大,朝廷设立保长、保甲诸色员役,非直保固比闾族党,亦将保固远来行旅。

今汝等纵贼谋人,瓜分银货,罪将安释?今且容汝数日,须讯问客人何方人氏,探访贼人名姓、真赃方赎得你等罪。

不然,定是你地方谋劫。

陈爷生杀衙门,见其事而不言,则怒可知已,此事却是担干系。

”地方闻县主言,惊得魂不附体,俱应允探访回报。

自后诸人互相觉察,东呈西首,鼠窃狗偷,捕捉殆尽,填满县监。

县主系心此事,恐陈见罪,将地方所呈首人犯,严刑拷鞫。

有富家子弟,因言气被诬者,受刑不过,冒认供招是己谋劫,妄扳某人知情,某人主令,某人下手,某人埋葬,某人得货,某人得银,飘空牵连数十人。

主令:“下手俱问死罪,知情、分赃俱拟重辟,其余照律减等。

”县主只说是真,喜为己功;地方以为得实,喜豁己罪。

只未具文申报。

  且说陈公登任,属官如蚁,恭遏诸务未遑,即分付云:“奉朝廷新例,欲市上好绵布千疋,三日内要取齐。

即去铺行讨行拣选,但布上要记各人名字,以便领价。

”属官不知此是赚贼之计,只说是真要绵布解京,即讨来布若干,以凭拣选。

陈云:“布不论精粗,只要有印记者,即取来看印记,又要与小木印记同者方许入选,余即发还。

”查有同小木印记者,即照名唤入,究问来历。

布行云:“布从张成牙家转贩来卖。

”又照名拘一布行来问,所对亦同。

遂拘布牙来问,牙人云:“日前有吉水县客人名柯盛,带布若干,投店发卖。

今布已尽卖,人已回去。

本牙无复存有半匹此布。

”陈云:“此非布客,乃劫布之贼,日前在某处谋了一布客。

想汝知情,故把在此处发卖。

今且不打你,与你公文一角,捕兵二名,星夜往吉安县投发。

有此劫贼还我,脱得你罪;若拿不得此人,定坐你填命。

”牙人云:“做经纪往过来续,只说他是某方客人,不知他是劫布之贼。

今老爷着小人领公文,同捕兵前去吉安县捕捉,只恐贼人假报地方姓名,则彼地倘无此人,叫小人如何回报?”陈云:“汝第去此,客谋死未久,此贼去亦不远。

倘天理不容,冤魂不散,汝去必捉获得来。

我亦知汝不知情,我亦知贼人假报地方姓名。

而必欲汝去者,正欲得其真耳。

  牙人只得领了公文,同捕兵径往吉安县投发,县官开折看时,书数行大字,云:“仰吉安县知县,速将谋劫布客贼人柯盛捕缉,解审无违。

”县主云:“数日之前,地方呈一起事云,剪贼安民词内云,土贼郑岛梗路荆蓁,前月初七日谋劫布客曾良,得银回家。

宿娼撒泼,祸乱地方。

我已捕捉,监禁未问,想莫就是此人?”据来文姓名,又与此不同。

问牙人云:“汝既代他做牙,必识认其人,汝可往禁中看此人是否。

如不是,我即行牌差人去拿。

”随命皂隶领牙人入监探其的实。

牙人行至监外一望,果见前日是此人。

卖布其人亦认得是牙人,亦从监门边相见,询问经纪到此贵干。

牙人绐之云:“为亲戚有些小事告在贵县,闻监禁在此,故来相看。

不意老丈为何事亦拘系在此?”贼对曰:“为人所诬耳。

”牙人曰:“容再来相看。

”即回禀县主云:“监中之人,即前日投我卖布之人,适到监门,我未开口,他即问我。

贼人计较尽多,在我那里悬空报个假姓名,老爷这里又是一个姓名。

若不是老爷有见,小人今番又落空了。

但上司公文紧急,老爷这里须将贼人肘镣锁扭,差人解往上司审问,亦见老爷捉贼有功。

”县主云:“这个是我的事。

”即具文将贼人肘镣锁扭,差捕兵数名同原差、牙人一同解去。

  适本县亦将地方首举问拟一干人犯解来,陈风宪正开门投文,即见吉安县公差并捕兵、牙人解得有劫布真贼到,又有本县公差解得有一干呈举谋命贼犯到。

怒上心来,即唤皂隶,且将牙人认出真贼重打四十迎风。

单将吉安县公文拆阅,见贼人先已监禁县中。

捕兵、牙人又将宿娼撒泼地方呈首事情说了一番。

陈见其人真事真,只姓名假报不真,谓牙人云:“大凡良善百姓,再不假报姓名。

惟贼人恐怕识破,故有许多姓名诳人。

汝未行先有此虑,果如所料。

”且问贼人:“布是何方客人的,汝同何人下手杀他,一一从直供来。

据县中申来地方呈词,汝为梗路荆蓁,不知汝谋了许多客人,今日罪恶贯盈,故我得闻出其事。

”贼人推托不认。

陈命再打三十,打了又挟又榔,身无全肤。

抵刑不过,只得招认:“前月初二日,布客一人,自挑绵布一担,日中时分,打从地方东岭深林经过。

某不合见财起心,打听前后无人,手执生柴,望客人脑顶一棍。

客人气绝,拖至茂林深处埋掩。

挑布回家,哄瞒邻里,只说是自己买来。

越三日,挑至本县牙人家发卖,邻里、牙人并不知情事。

恐漏机,故悬空报个姓名,欺瞒经纪,逃脱祸胎。

不虞天理难欺,人难轻杀,台舆有蝇蚋之迎,县主有地主之首。

地方所呈首者,历历非真;县主所问拟者,人人非实。

我杀人而官杀我,报应甚严;我劫布而官追布,去来甚速。

自甘殒首以填,听从法司而处决。

”陈见供招得实,遂拟死辟。

吉安知县,旌其瘅恶得宜;本县知县,罚其容奸太过,责罚地方,释醒诬妄。

陈爷判云: #

  审得贼人郑岛,心同蛇蝎,恶甚虎狼。

猛兽深藏,尽好乘机伺便;布商孤至,不虞驱阱投牢。

生棍劈头,七魄三魂何处去;假言欺众,千辛万苦买将来。

蝇蚋报出尸骸,木印认出赃证。

此布匹给还被害之家,彼囚犯知是妄招之枉。

经纪本不知情,县主失于不谨。

枭其人首,罚一以警其余;释诸人罪,取新而革其旧。

自后贼风屏息,人人称为陈皓月。

    辛苦经商为甚由,区区胤胄立箕裘。

    不虞布帛能亡命,剩得深林土一 。

 又

    天设炉锤待汝曹,恶人添泪酷焦熬。

    深林不是天遗漏,马首迎蝇报祸苗。

陈县尹判盗官帑

  陈襄,字述古,候官县人,以经学登进士第。

初授福建浦城县尹,才智过人。

县中凡百隐伏事情,莫能逃其洞烛。

官虽廉明,遗奸不能尽革。

不意县帑一日失金,襄曰:“楚库失银,楚人盗之;县帑失金,又岂他人?必县中惯为盗者。

”乃悉捕平昔为盗者鞫之。

盗至阶下,各争辩莫得其实。

襄曰:“此辈难以威劫,可以术笼。

”思之良久,有悟于心。

次日,呼群盗至堂下,因绐之曰:“闻关王庙有一钟,历世多年,今已成神,最能辨盗。

我今鞫汝诸人,汝诸人死争,谓内帑之金非汝等所盗。

与其凭意见决之于己,不若决之于神,使汝等莫能遁。

昨已使人迎钟至县堂后阁,祀之。

静夜焚香,祷求再四,欲聪明正直之神考察精详,勿令滥及无辜也。

今唤汝等立于钟前,不衰诚敬。

再率同僚为汝祷之,祝曰:‘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

维汝钟神享吾祭祀,显其精英,决民皂白。

县帑失金何人所盗,灵验不差,符予所望。

’”祷毕,又谓群盗曰:“此钟极是灵验有准,汝第以手试之,不为盗者摸之,则无声;为盗者摸之,则有声。

顷刻真伪攸分,再难争辩。

”又阴使人先以墨汁涂抹钟内,随引群盗人内阁,令各以手摸之,摸毕出验其手。

惟一囚手上无墨。

诸囚不知本官此是笼络之术,在墨迹上辨盗,不在钟声上辨盗。

  遂单取无墨迹之囚,问曰:“县帑之金分明是汝盗去,不为盗者心无所惧,信手去摸,不计声之有无,则有墨。

汝犯真心怯,惟恐摸响其钟,故轻轻去摸,手无墨迹。

汝从直招来,免汝笞责。

若不供认,重刑不贷。

”其囚情知是实,遂逐一招认:“数日前晚时刻,潜入帑内,盗出库金是的。

现今用去数两,余者俱在,与众囚并无相干。

”襄得其实,随命民快等锁押盗金之囚至家,追取存留银两。

用去者责令卖产赔偿,照赃拟罪。

余囚俱行释放。

一郡帖服,俱称为活神仙,自后城中无盗。

    劫贼如何劫库金,法门侮法祸尤森。

    摸钟赚出为真盗,狐鼠闻风莫置身。

贾县尹判吏窃库

  贾郁性峭直,不容人过,官拜仙游县知县。

尊贤育士,奖善锄强,百姓戴之。

歌曰:“心地芝兰茂,性天麟凤生。

花村无犬吠,绿野有人耕。

”盖美其善政之得民也。

三年任满,将给由过京。

县中诸吏胥各兢兢奉法,不以郁之去留为敬肆。

惟一吏黄采不遵约束,酗酒撒泼。

郁怒曰:“吾别调则已,若再典是邑,必惩此曹。

”吏以其去,大声应曰:“公欲再来,犹造铁船渡海也。

”人有为醉吏危,曰:“汝失言矣。

人生行藏靡定,往返无常。

万一贾爷复来,汝罪奚逭?”吏曰:“吾所为是言者,是或一见也。

本官政声籍籍,此去铨曹课绩,若考上上则京,擢考中上则远补,考下上则他任,必无再典是邑之理。

铁船渡海,夫岂失言?”

  后朝廷以郁有吏才,居仙游三年,政清讼简,物阜民熙。

欲其久任成功,乃加俸敕。

郁复仙游时,醉吏以郁去莫奈己何,一发放纵。

乃用钱夤缘署印官,转为架阁库吏。

妄作妄为,视库藏如私帑,轻钱谷若鸿毛。

身役公门,心耽花酒。

日支月费,挪移借办,盗窃不赀矣。

人有为之联曰:“仙游士庶属贤候,去一日则思慕一日;架阁金银归醉吏,进半时则盗窃半时。

”又一联曰:“羊质署印官;虎皮司库吏。

”盖扬其过也。

  一日,朝报贾郁奉敕复典仙游,期限本月,念一日驰驿之任。

醉吏闻报惊骇,措躬无地。

谚云:“惧法朝朝乐,欺公日日忧。

”此时此势,孽已作了,欲已纵了,事已过了,家筵消乏,用去库藏莫能补足。

亲友以其亡赖,莫肯贷借。

况先时已有铁船渡海之言,忤触本官,今又盗窃库藏,难逃法网。

逡巡迁延,心下错愕无定。

及郁复任,见醉吏心虽芥蒂,前言外貌,则待之如故,以其能改即止也。

  一日,邻府推官奉钦差巡按监察御史,委查盘该府各县仓库钱粮。

府发,牌下,县令库书速造下马查盘册。

库书见牌到,催醉吏办银补库,库吏酣醉日多,何处得银补数。

库书恐事发累己,只得照支票开出实收,具词呈闻于郁。

郁阅词大骇,谓库书曰:“库藏乃生民膏脂,朝廷命脉。

一人恣雎其间,乃王法所不贷者。

想汝通同作弊,利则归己,祸则归人。

”库书曰:“有支票现在,小人畏法,分毫不敢妄觊,拘吏面鞫,便知虚实。

”郁乃逮吏考鞫,醉吏犯真,乃一一招认,不敢扳扯库书。

自情愿鬻妻卖产补偿其库。

贾尹批云: #

  窃铜钱以润家,非因铸器;造铁船而渡海,不假炉锤。合杖一百,拟徒三年。

    醉吏颠刑只犯刑,铁船莫载罪余盈。

    廉官复典仙游事,此属顽冥法必惩。

卷 四 

雪冤类 #

陆尚书判释大逆

  陆瑜,浙江鄞县人,久居法曹,为刑部属官十余年,有清廉声。

至是为刑部尚书,明于法令,练习国家典故,屡办冤狱,人咸德之。

时弘农卫卒汪禄,诬诉指挥李彬潜谋不轨,事有征验。

主上见疏大怒,颁圣上旨,着落锦衣卫指挥门达鞫之。

时达新家眷,汪博宠作威,饰虚成实。

恶李彬素有言触己,至是自罹于法,得以泄已私忿。

不借一言开豁,更为罗织锻炼。

云:“李彬反形已具,卫卒所诉不诬。

”方欲具文申详通政司监候请旨,坐李彬以族诛之惨。

  适刑部尚书陆瑜奉旨会审其事,瑜公审鞫,知其事始为卫卒所诬,次为问官所枉,见上独白其冤枉,欲行一条方便路也。

门达恶瑜不附己,翻驳己,问成前案,不胜忿怒。

在上前以语侵瑜,且劾瑜私受李彬贿赂,而出其反罪。

瑜在上前从容辩曰:“法司所执者,祖宗三尺之法。

倘其人罪真,吾不敢置之生议;倘其人罪枉,吾不敢附之死条。

李彬反形无验,况明律谋反者族,吾何敢枉人以灭族之罪?”上竟从瑜议,止罪李彬不及其妻子。

人皆称其为忠厚长者。

    哆侈虚张剌小人,狱人族祸独何心。

    从容御座明冤枉,不畏奸谀以语侵。

婚姻类 #

王御史判奸成婚

  龙溪县高文元出宦于外,其女高愉妹年登十七,国色倾城,秉性超俗,既精女工,尤耽诗赋。

时三月春残,韶光明媚。

闺坐无聊,有思春厌闷之意。

与侍婢贡名香入游后门花园,见千红万紫,竟秀争芳;浮水鸳鸯对对,噪林鸟鹊双双。

益想起春光易老,人生少年难再,何时得遂夫妇之乐,少酬素愿也。

因见落花满地,遂朗吟一绝,云:“洞府有人春寂寞,年年无语锁天台。

桃花已遣随流去,懊恨刘郎犹未来。

”细语娇声,犹胜新莺巧唱,藻词秀韵,还过艳蕊初开。

  吟咏之余,适墙外有徐守恂者,年方十八,徐卿官之幼子也。

人品超群,聪明盖世。

父母欲令其进学,方为议亲。

春心撩乱,因独步闲游。

陡闻墙内吟咏诗句,字字清明,声声嘹亮,知是闺女伤春而遣兴也。

亦吟一绝挑之,云:“欲到天台路已迷,徘徊花外听莺啼。

刘郎有意寻芳久,借问仙娥许我期。

”高小姐在墙内闻之,其音清、其词丽,心已羡服。

自思曰:“我思春心事,不意被此人瞧破。

只此人亦是有才识者,便以诗自媒于我,凡百男女风月之情则一也。

”乃探首外窥,见徐公子丰仪清雅,美貌动人,心中已十分可意。

徐生在外看见高小姐如嫦娥出月宫,非人世所有也,即仰谓之曰:“闻名园好花好景,斗胆借一游玩何如?”高氏已会得前诗中意,又爱徐生才貌,即许之曰:“公子暂停,吾取锁钥来,开后门请进。

”回步哄名香曰:“怯才出来,未锁房门,你可归看之。

吾少刻自归,不必来候。

  名香去后,即复来开后门。

徐生欣然进门,唱礼后,便问曰:“此门未有锁,何故云取钥来开?”高氏曰:“非取钥匙也,适使女名香在此伴我,吾哄之先归耳。

”徐生知高氏有心私他,心中暗喜。

略与玩花片时,羡曰:“贵园群芳耸翠,百卉争妍。

真天台仙境,恐月宫只一树仙桂,尚不及此也。

”高氏曰:“小园幽僻不堪,公子胜游,何敢当此延誉。

”徐生问曰:“前是何亭?必有景致可玩也,幸指引之。

”高氏曰:“前即牡丹亭,好花都罗列于亭前,吾引公子玩之。

”徐生随行,见亭前果环植奇花,装排胜景,大快人心目。

  亭中净几绣座,色色珍异。

亭左另一燕居,小巧奇绝。

中有牙床绣枕,乃倦游而憩息之所也。

徐生心思此地甚好投机矣,便恳求曰:“蒙小姐垂爱,得入仙宫。

若不插枝花以归,亭外百花也笑人。

愿得阳台一会,百岁铭心。

”高氏曰:“与公子缔好,亦芝兰同味,但闺女犯此,恐玷物议。

”徐生曰:“外人不知,何以招议?即有知者,昔张生于莺莺、辜辂于瑜娘,皆在室先通后为夫妇,至今传作美谈。

吾与汝皆未婚娶,今日事若有人知,父母必当自为婉转,遣媒成婚,岂不更妙乎?”高氏见说知奸则父母必为结亲,此话可信,因不推辩。

徐生遂为之解玉扣,脱绣襦。

高氏半推半就,半喜半羞。

只见温玉生香,春意满怀。

罗帏中携云握雨,锦衾下倒凤颠鸾。

氏如嫩蕊海棠新着雨,生如娇嘶渴马奔清泉。

煞多情,浑身通泰;忒有趣,两意和谐。

花谢春犹在,战酣兴正浓。

及云收雨散,双双相携而起。

高氏曰:“妾以千金之躯托于公子,不知何日得为夫妇也?”徐生曰:“人有善愿,天必从之。

”留恋已久,日已近午,名香复来催食午。

此时徐生欲去而不忍去,高氏不留而意欲留,两情难割。

徐生曰:“我明日复来,幸勿见拒。

”高氏曰:“一日有情,终身难舍,何忍再拒?”由是,徐生懒去向书馆,日来园外。

高氏懒去拈针线,日往园中。

私下偷情,如胶如蜜。

往来月余,人并不知。

  一日,高氏之叔高从正,刚直人也,偶来园中,见牡丹亭畔燕居中有男女笑语之声,不知是谁,乃退立于荼架后。

少顷,见女侄与徐生携手而出,送别后门,而后归。

从正方知女侄与徐生私通也,出言于嫂嫂。

曰:“岂有是乎?”从正曰:“明日可亲捕之。

”及次日,高氏又往后园开门,延徐生而人,径至燕居中叙情。

从正同嫂入捕时,已闭户在床交媾,方叙兴中之言。

徐生曰:“你味何如?”高氏曰:“如含一粒仙丹,遍体爽快,妙不可言。

然则公子兴味何如?”徐生曰:“如入九天仙洞,吸琼浆玉露,甘人肺腑,浑忘身世也。

”从正听之,咬牙睁目;嫂氏便暗然失色。

二人转步外候。

  一霎时后,徐生、高氏方笑谑开门,高氏见母与叔变脸外立,即掩面跑归。

从正扭住徐生,劈面便打两拳,问曰:“你在此何干!要偷我园中珍玩么?今日你愿生愿死?”徐生曰:“只愿送官。

”从正曰:“你道不敢将你送官么?”即扭出锁住,解往漳州府,告于大巡,曰:

  状告为强奸室女事,淫徒徐守恂,倚父势宦,纵淫无忌,窥从正女侄高氏独立后园,恶即跃墙窜入,进前逼奸。

女侄躲入牡丹亭,恶复赶入强抱,喊声闻外。

从正同嫂入见,当场捉获,缚送天台。

乞依法正罪,扫清淫恶。

救正风俗。

  上告时,探花王刚中出为御史,巡按福建。

以徐、高二家皆阀阅名家,亲提问之,曰:“你亦宦家子弟,当知礼义。

何为强奸人室女,辱玷祖宗?当问死罪矣。

”徐守恂曰:“宦家后园墙高数仞,不是他女侄开门,延纳小的,何以飞人?奸情不敢隐,但和奸非强也。

可怜士夫女妻并未婚娶,若打死杖下,不如放生,望老爷垂仁超度。

”王御史问高氏曰:“和奸是真,必非强也?”高氏曰:“一时之错不可返,白圭之玷不可磨。

望天恩曲庇,泽及闺帏,死不忘德。

”王御史曰:“汝两下都认和奸,可先供状,然后拟罪。

”徐生、高氏各援笔而成供状,词皆四六,赡博富丽。

王御史见其供出成奸之由,起于咏诗句。

而所供之状,果有才学。

乃曰:“汝能为诗乎?此檐前有蛛网悬蝶,试面赋之。

”徐生吟曰:“只因赋性太颠狂,游遍花间觅遍香。

今日误投罗网里,转身便是探花郎。

”王公悦,又指竹帘谓女曰:“汝试赋之。

”高氏遂吟云:“绿筠劈破条条直,红线经开眼眼奇。

只为爱花成片瑕,致令直节有参差。

”王公怜二人之才,见其供称俱未议婚,乃谓之曰:“据律则通奸者该各杖八十,姑念汝天生一对,才貌两全。

古云‘君子乐成人之美’,当权正好行方便。

吾何惜一屈法,不以成人美乎?可令你结成姻缘,宜室宜家,是亦一大方便也。

”王公援笔判曰:

    佳人才子两相宜,致福端由祸所基。

    永作夫妻谐老愿,不劳钻穴隙相窥。

高从正执曰:“如此则律何以禁?且非礼成婚,何以为训也?”王公曰:“岂不闻卓茂云:‘律设大法,礼顺人情。

’又程子云:‘王道之大本乎人情。

’则苟顺于情即合礼合道,何奸于律?”由是,从正不敢再执。

各放之宁家,徐生高氏遂为夫妇。

时人因号御史为王方便。

  按:判奸成婚本不合律,但以文士才女各未婚娶,爱惜其才,判之成婚。

一时人情不以为非,可见善持法者在变通从宜,不必胶柱鼓瑟也。

故记之以为钦恤者训。

詹县令判合幼婚

  南海县富民苏绍轼,生女苏丽卿,年已及笄,容貌甚美,兼通文翰。

同里人林秉谦托媒聘为长男妇,既而长男死,又央媒去议求出亲,与次男达常。

少女长三岁,绍轼亦许之。

及次年十月于归,苏氏十六岁,身材壮大;而达常方十三岁,躯干微小。

尚未知咸恒事;苏氏早已知春意。

以夫君幼弱,心甚不悦。

当为春怨一绝,云:“天桃含蕊欲开华,恨杀春风未破他。

何得阳和敷德泽,少滋些雨助娇花。

”又其年十二月,夫之堂兄亦完亲,尚后苏氏两个月,及期年而生一男,请宗族诸妇饮喜酒。

苏氏自思:“我先人林门,以夫幼并未得沾雨露。

彼后我成亲,得丈夫长大,今遂生男。

”因忿恨,不赴席。

生子家强来请之,苏氏寄诗辞之曰:“去年腊月迎新妇,今日方周已得儿。

有客耻临汤饼会,孤雌空自绕林飞。

”诸妇见诗,内有识文墨者读之,与众笑曰:“彼道你旧年成亲,今年得男。

他的丈夫幼,故无雄对,而孤雌自飞也。

”众妇遂皆笑之曰:“何不借一雄来对乎?”苏氏因在家中日求改嫁,公姑以其外家殷富,图利其财,不肯嫁之。

  苏氏归而逼母,必欲改适,不愿安于林家。母言于父,令往县告之,曰:

  状告为脱娶事。

男女婚姻在于及时,年纪长幼,必贵相当。

轼女苏氏年已十八,土豪林秉谦拴媒聘娶为长男妇。

伊男已死,再求出亲幼男林达常,年方十三。

长幼非偶,琴瑟不和。

女郁抱病,欲求改嫁。

人惧豪刁,避不敢娶。

乞明断离异,批允改嫁。

长另配长,幼另配幼,各安室家,永无反目。

上告。

林秉谦去诉曰:

  状诉为恳赐完聚事。

男女居室,人之大伦。

一与之醮,终身不改。

女无恶德不出,士重嫁妻不良。

男达常身躯虽小,年已十五,媒娶苏绍轼女为妇。

历今三年,相爱无异。

轼听谗唆,欲女改嫁。

切婚姻居五伦之先,节义乃纲常所重。

无故出妇,有亏名教。

乞台扶植伦常,理谕绍轼。

勿听离异,从前完娶,承祀宗祧,万代感激。

上诉。

  时进土詹公揆为南海令。

察其两词,便知林是而苏非。

及提对审,力谕苏绍轼以女宜令之从一以终,不可无故求异。

苏绍轼被官以理折之,不能开辩。

惟苏氏哓哓辩说,以年纪不相当,必须再嫁。

詹公判曰:

  桃花面,柳叶眉,玉指尖。

跪丹墀,声声说道嫌夫少,只恐挫过少年时。

几回伤感思春意,有此情,无此例;只判合,难判异。

为尔批定案卷底。

更待二八青春时,分明好个风流婿。

奈心情,强自遣,有朝一日春风动,摆得花枝红雨溅。

  詹公不允其改嫁,苏氏只得复归林家。

不二年,达常已长,而苏氏遂生一男。

时詹公尚未去任。

苏氏后同他妇为人往寺保胎,适詹公到寺,欲拜乡亲。

诸妇见官来,皆趋入寺殿避之。

苏氏抱子行迟,冲其引导,手下拿住,跪于轿前。

詹公曰:“我有告示于各庵寺,凡官民妇女不许入庵寺焚香拜佛,如有犯者罪及夫男。

今你来寺何干?又冲我引导,可报出夫男,拿来治罪。

”苏氏曰:“妾系苏氏,为堂婶保胎而来寺,夫名林达常。

”詹公记得其名,问曰:“汝即林达常之妻乎,先年曾告夫小者是你也?”苏氏曰:“是。

”詹公曰:“汝抱此子是谁的?”苏氏曰:“是妾所生的。

”詹公不觉发笑,曰:“夫小亦能有子乎?可见春风有时动,好花终有主也。

吾忽有诗兴。

且吟一绝赠汝。

诗云:‘昔年曾怨春光少,今日花开春满枝。

不是春光着消息,如何花实子离离。

’”苏氏曰:“妾今春初得子之时,亦不敢忘老爷之恩。

曾有拙句一绝云:‘花欲移开别处栽,东皇不许我移开。

今日开花曾结子,都是东皇恩赐来。

”’詹公曰:“汝可谓不背本矣。

你子曾取名否?”苏氏曰:“未也。

”詹公曰:“吾为你子取名为林知本,且赦你冲引导之罪。

”苏氏拜谢而去。

  按:婚姻而判合本为常例,特苏氏得子而不忘判合之恩,詹公往寺而因取知本之名,一时陡遇,亦不偶然,是亦一奇事也。

然此惟詹公之善判,苏氏之知恩,故著为美谈。

若论父母为男女择亲,必当求其年纪相当者,不可爱富慕财而扳缘附结,中间多有因而生事者,是宜慎之。

庞通府判气生子

  南宁府民汪仁泽娶妻卓氏。

其弟汪仁济年十八岁,娶妻蒙氏,年止十五。

氏幼于夫,初合卺之时,被夫缠恋,嫩不惯经,含痛不乐。

问其夫曰:“是谁教人干此事?”仁济曰:“是周公制礼,教人配成夫妇,行此事以生育男女,传续后代也。

”蒙氏恨之曰:“周公这老狗何不早死,要他教人则甚?”乃阅月后,经历雨露,知滋味美好,甚喜悦之。

又问夫曰:“周公还在否?”夫曰:“你问他则甚?”蒙氏曰:“他教人为夫妇,此事真妙。

若在时,我将做一双鞋送他,以谢其教。

”夫曰:“他是古人,岂能着得你鞋?”自是夫妇好合,留恋无厌,任情纵欲,不知节制。

  三年之后,仁济因病中犯房;阳证归阴而死。

蒙氏不胜痛哭,昼夜思想其夫之恩爱。

虽未有子,说他要守三年,满服而后嫁。

其伯母卓氏亦与婶蒙氏甚睦,自叔仁济死后,夜当陪之宿。

但卓氏有夫,虽陪婶睡,尝在房中与夫媾合而后去。

  一日,蒙氏先睡在床中,方思想春情。

卓氏又与夫交合,恋久后方入婶床宿。

蒙氏曰:“你又与大伯好来,故如此久。

”卓氏曰:“或者有之。

”蒙氏叹曰:“你命何好,我命何薄也!”卓氏曰:“你思男子乎?吾为尔当之。

”遂升其腹,搂抱而耍。

蒙氏思想已久,血盛精壮,其阴户开张。

而卓氏方受夫精,阳气充旺,抱合之际,其阳气吸入阴户,透入子宫,盛阴之血裹之。

是夜,卓氏与夫交者受胎,而蒙氏受卓氏之余阳者亦结胎。

二人戏挽一番而睡。

自此夜后,卓氏怀孕日大,而蒙氏亦似有孕一般,疑不知其故。

及十月满足,卓氏早生一男,叫稳婆李氏来养之。

方讫,而将登席饮酒。

乃蒙氏在房中亦生一子,堕地之时,血儿只叫一声而死。

李稳婆入看之,只疑其私胎也。

蒙氏嘱之曰:“尔晚间为我埋之。

”李氏许诺。

及夜,裹之而出。

  李氏与屠拯者最相好,密语之曰:“汪家蒙寡妇私生一子,托我裹出,你可去埋之。”屠拯前月与汪仁泽争田有隙,因领其私胎,以石灰掩之。赴府告曰:

  状告为欺奸弟妇事,淫兽汪仁泽,伊弟仁济夭死已久。

爱弟妇蒙氏美貌,拘留淫奸,视如宠妾。

十一月二十九日,私生一孩,现在可证。

寡妇生子,奸情灼见。

乞滴血证奸,依律正罪。

纲常不乱,民不禽犊。

上告。

府批粮馆审问,及提到,庞通府曰:“凡孕妇产妇,虽犯奸及死罪,大明律中不许加刑,必产后百日外乃依罪加刑。

今蒙氏犯奸是的,但产后未满百日,可保候出外,待限满而后问。

”屠拯执曰:“蒙氏虽产,限内不可加刑,汪仁泽可先将滴血,若此孩是他真脉,则蒙氏便可成狱矣。

若遇百日后,恐血孩朽烂,或难验视。

”汪仁泽曰:“我并与弟妇无私,不知他何处有子。

我依屠拯所言,愿先滴血验之。

  庞通府命仵作刮开孩子之骨,与仁泽滴血。

仵作将孩子手足割开,纯是皮肉,并无寸骨。

惊异禀曰:“此孩子浑身并无寸骨,不知何故?”庞通府心中明白,命屠拯曰:“汝可自验之,勿为仵作卖法。

”屠拯以布裹手,遍身摩捻,浑如肉毯。

亦来禀曰:“果是无骨。

”庞通府曰:“凡男精为骨,阴血为肉。

此孩纯肉无骨,是未与男精交媾,决无奸情矣。

但何处感受阳气,故阴血裹之而成胎也。

堕地只叫一声而气绝,此之谓气生子也。

”乃问蒙氏曰:“你何处感得阳气来?”蒙氏曰:“我并未与男子相接,何以感得阳气?但我伯母与夫睡后,来我肚上抱住戏耍,我欲心发动。

后伯母是此时怀孕,而我亦从此有胎。

或者从伯母阴中受阳气来乎?”庞通府曰:“即此是也,彼受夫精方壮,而汝阴血亦壮,故受之而结胎。

”乃将屠拯发打二十,曰:“汝告蒙氏私胎,乃本等事。

何为指定汪仁泽欺奸弟妇,岂非诬告乎?”

庞通府判曰: #

  审得蒙氏早岁寡居,玉无瑕玷,空房孤守,冰比洁清。

永夜漫漫,独宛鸳鸯之颈;芳春寂寂,懒妆粉黛之容。

虽心甘槁木以自灰,顾气逐积阴而转盛。

被伯母搂抱,引动芳心;而腰肢磨荡,滋萌春意。

借余阳之郁勃,流一气以潜通。

精与精孚,恍惚巫山入梦;气随气彻,发滋玉户生机。

以此怀胎,岂为野合?屠拯挟抱宿恨,中仇人以谗锋;悬捏奸情,陷节妇于涂炭。

含沙射影,万螫之毒难防;贝锦成文,萋菲之口可畏。

彼欺奸之情既雪,尔诬告之罪何逃?宜荷荆条,乃发摆站。

  按:气生之事,隆古多有之。

故感星贯月而生颛顼,践迹虹绕而生伏羲,皆气生也。

其后微眇者亦不著于史,故世亦罕闻焉。

自庞侯发之而雪寡妇之冤后,范侯师之而白室女之孕,世益知有气生之说。

然亦甚罕稀矣,故并著之以为决狱剖疑之鉴。

范侯判室女成男

  思州府民文焕采,生男基秀,年十八岁,新娶室元氏,年十七岁。

其女文英玉方十六岁,兄妹止隔一壁而寝。

有一日,天方黎明时,基秀与妻元氏行云雨事。

摇动牙床,低声笑语。

英玉在隔壁闻之,引动芳心。

适父在外,催基秀早起取帐。

基秀房事方了,忙起出外。

英玉开床后偏门,裸体爬上嫂床,曰:“嫂嫂,凡女人与丈夫干事何如?”嫂曰:“汝不晓乎?你当妻,我当夫来教你。

”便翻上英玉肚上去,两手搂抱,摇动腰肢,曰:“只是这等干也。

”英玉芳心方发,阴户开张。

而元氏才受夫精充满溢出,忽坠几点阳精,滴入英玉阴中去。

彼阴气方盛,神情已到,得此阳精,即包裹成胎。

两姑嫂戏耍一番,兴阑力倦而罢。

  自此日起,嫂固与夫交而受胎,姑亦受嫂所滴下阳精而怀孕。

经五六个月,腹渐觉大,胎孩微动,与嫂无异。

母觉而严究其故,拷问私奸之人。

英玉答以并无私情,止某日早晨与嫂抱耍之后,“嫂有孕而我亦似有孕,真不知何故。

或是病乎?身又康健。

或是孕乎?只与嫂氏耍又无阴阳交媾,何以有孕?”嫂元氏亦如此证,母心不信,只家庭严密,无人往来,女又朝夕在傍,不离跬步,何从偷奸?或者是怀血块乎,因此亦不理他。

及十月满足,元氏卯时生一男,公姑喜悦。

少顷,辰时英玉亦生一男,父母焦燥之甚。

父令母以桶水人,将此私孩淹死。

英玉不肯,曰:“嫂嫂生男,一家喜悦。

我的偏要淹死,决是不肯。

”母曰:“嫂是有夫之子,你干出这丑事,如何可与嫂比?”英玉曰:“我若有丑事,天地不容,鬼神诛灭。

真是我自然有子,或是大富大贵之人,天意所生也。

”母是慈性妇人,亦不忍淹此子。

正无奈何,元氏曰:“姑娘果无私事,此子必是个异人,或后日有大富贵福分亦未可知。

不如养起,传言是我养双生,亦可掩外人耳目也。

”公姑闻元氏所言极有理,即命洗养之。

维时但张稳婆及雇工人廖印知是英玉所生,乃厚赂稳婆,令勿言。

  其冬,女夫家和伦遣仆送礼来,为儿和璧纳酒。

廖印抱英玉所生之子,于门外戏而言其子曰:“今日你爹爹家来送(礼),你美也。

”和伦之仆闻之,归言于主。

和伦大异,曰:“吾只闻其大妗养双胎也,岂其女生私胎而冒称之乎?”遂密访其当日之稳婆,知其为张氏也。

及长男妇将分娩,故去请张稳婆。

和伦哄之曰:“此是我女儿有私胎,故托言是媳妇。

闻得今春文焕采女之私胎亦是你养,故敬请你来。

此中备银一钱谢你,幸勿传扬。

”张氏不知是哄他,便言曰:“常礼亦不止一钱,今你私胎宜厚谢我。

前日文家乃是银一两,英玉小娘子又私下以簪一根与我。

今日须照此数也。

”和伦已赚出,心中怒气冲天,惊曰:“我将告文家,将赚你作干证耳。

我家岂有私胎耶!”便遣媒往文家求退亲。

文家许退财礼八十两,担礼二十两。

和伦要他多赔退还,因赴府告曰:

  状告为纵女犯奸事。

伦忝世家,恪守礼义。

次男和璧,凭煤笄聘文焕采女文氏为妇。

礼银八十两,担银共费六十两。

殊焕采全无家教,女犯有孕,诞育一男,与采男基秀之长于并同年月日时。

现在抚养,与基秀子容貌相似。

张氏、廖印可证。

有此悖伦,愿求退亲。

乞追财礼担银,给领另娶。

上告。

府批刑馆问报,差牌来拘。焕采恐事情难辨,又托媒去讲,愿依状中银数,赔银一百四十两与他,托去具息。和伦依之,去刑馆递息词。

  范推官看状中情,疑文氏与兄有奸,情理可恶,不准其息,必要调审。

将文氏拶起,问曰:“你与何人有奸,此于是谁所生?”文氏曰:“此子是我自生,若问所奸之人,即拶死亦无。

我今已有子矣,情愿撞死台下。

”即以头击柱,流血满地。

范推府见女子性烈,急令人持住。

再问曰:“汝道无奸夫,亦当说因何而有子?”文氏曰:“妾与嫂隔壁而睡,黎明嫂与兄行房,妾春心发动。

父亲催兄早起取帐。

妾因过嫂床,嫂升我腹,抱住戏耍,妾时狂兴越发,嫂精点滴坠入我阴,从此姑嫂皆有孕,又同日生子,只先后一个时辰。

母欲将我儿溺死,我自恃无私因留抚养。

若有奸夫,妾何胆敢养起此子,又何不当日淹死以减灭口乎?”范推府曰:“此可信也。

吾南宁府亦有伯母与夫交后,往抱寡婶戏耍,寡婶受伯母之阳气,亦生一子而无骨。

时庞通府判之以为气生子也。

今汝之嫂未动身,阳精满溢,汝过床之时,嫂搂抱你,滴精入户,此受得阳精,故子有骨而成人也。

是虽有胎而无奸,亦未坏节辱身矣。

”和伦闻之,心下大悟,便曰:“如此则亦未污辱矣,此女必宜于子者,吾不愿退亲,令与我儿完聚,后必是多男也。

”乃复判合原被,各供明无罪,发放宁家。

人皆传为奇事,而服范侯判断之明也。

范推府判曰: #

  天之生人也,惟气之所聚而形随之以立。

人之有生也,虽以形相禅而实气之所通,故华渚星临,嫘祖感之而育少昊;而瑶光贯月,女枢之而诞高阳。

意动虹绕,伏羲肇作;践迹心悦,后稷挺生。

至兔望月而受胎,若对视而卵实,皆以气合,岂假形交?今文氏天癸已发,人合未谐。

春梦方醒,忽听邻壁之好;芳心乍发,旋登嫂氏之床。

姑起狂兴而勃发生机,嫂惹余阳而漏通春意。

两阴相合,虽无媾合之私;一气潜通,实有滋润之益。

苗望泽而时雨降,自是舒华;花正发而瑞露滋,何不结实?即有在室之子,已无外通之夫。

玉刻篆文,未伤完璞;莲出浊水,不柒污泥。

何嫌关睢之好逑,可作和璧之佳偶。

必有螽斯之庆,永呈麟趾之祥。

  按:此事判之甚难,幸范侯系南宁府人,亲见庞侯判气生子之事,故启其察识,知气通精聚,亦可结胎,不必形交体合也。

不然,文氏难洗不白之疑,而严刑且不免矣。

故知观前人公案者,大有补于吏治也。

卷 五 图赖类(有目无文) 

卷 六 理冤类(有目无文) 

卷 七 古案类(有目无文)

《明镜公案》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