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襄公选集

张文襄公选集 #

张文襄公选集一

  日本商务可允球案宜缓折(奏议)

  台防重要敬举人才片

  日本商务可允球案宜缓折(光绪六年十月初一日)

  窃惟日本擅灭琉球,中国屡行责问,彼遂赂我两岛,而因以推广商务,改立新约为请。近闻其使臣屡催总署,迫我速结。臣以为此不可不审也。

  七月初十日,臣为俄事所上「边防」一疏,曾有『联日本以伐交,商务可允者允之,使彼中立,不助俄势』等语。

所云联日本者,专指商务;且必可允者方允,与球事无涉也。

既允商务,则必与之立约:中俄有衅,彼不得助俄,为寇济饷屯兵;非无故而曲徇其请也。

盖商务所争在利,方今泰西诸族麇集中华,加一贫小之日本,亦复何伤?夫中国不过分西洋诸国之余沥,以沾丐东洋,而藉此可以联唇齿之欢、孤俄人之党;此所谓不费之惠、因时之宜,臣所以敢为朝廷请者也。

若球案率结,寥寥荒岛,即复封尚氏,终难自存。

我不能庇累朝臣仆之琉球,复不敢抗蕞尔暴兴之日本,从此海环万国接踵效尤,法踞越南、英袭缅廓、俄吞朝鲜,数年之后,屏藩尽失。

他国犹缓也,朝鲜一为俄有,则奉、吉两省患在肘腋之间,登莱一道永无解甲之日矣。

  窃念俄事扰攘将及一年,庙堂无欲战之心、将相无决战之策,将来结局,大略可知。

夫抚俄犹可言也,畏倭不可言也,情见势绌,四裔交侵其能堪乎?此则臣所不能不为国家深忧之者也。

从古来诸国角立之世,大率须审邻国之治乱强弱,于我之远近缓急分别应之,固无一律用武之道,亦无一概示弱之理。

经传所谓「度德量力」,史策所谓「远交近攻」。

故与俄战,则不得不与倭和;与俄和,则不妨与倭战。

此谋国不易之策也。

臣愚以为此时宜酌允商务以饵贪求,姑悬球案以观事变,并与立「不得助俄」之约。

俄事既定,然后与之理论,感之以推广商务之仁、折之以兴灭继绝之义,断不敢轻与我绝。

设必不复球,则撤回使臣,闭关绝市;日本甚贫,华市一绝,商贾立窘。

严修海防,静以待之,中国之兵力、财力纵不能胜俄,何至不能御倭哉?相持一年,日本穷矣。

  臣闻近日外间文武将吏语及日本,皆谓「可讨台湾生番」一案,志士扼腕太息,以为失计。

比者自俄警以来,征兵选将,沿海森然。

今日移防俄者以防日本,即借慑日本者以慑外洋各国,计孰有便于此者!倘此举再误,则中国安有振作之日哉?若夫出师跨海,捣横滨、夺长崎、扫神户,臣雅不欲为此等大言;至于修防以拒之、绝市以困之,此亦平实而甚易行者矣。

臣所争者非琉球之存亡,所计者乃国家之利害。

仰恳庙谟裁断,将商务择无弊者允行,球案抽出缓办。

如圣意不决,即望饬李鸿章、左宗棠速议具奏;庶免仓卒定约,日后追悔。

即或总署诸臣难于峻拒,但使封疆重臣执奏不允,即可据以为辞。

昔宋真宗欲徇辽人所请,而寇准以为不可,卒改前议。

此等大计,亦不可不令疆臣与议也。

  窃恐朝廷不察臣七月初十日上疏之本意,而又蹈「生番」一案之故辙,不得不缕析恳切言之。

  台防重要敬举人才片(光绪六年十月初一日)

  再,日本若有违言,南北海防他无足虑,北洋兵力尚厚,不能攻也;上海洋商所萃,彼不能包各国之利息,不敢扰也。所防者,惟台湾为急。

  夫议台防者已五、六年矣,而毫无成效者,不得人故也。

闽省兵既不练,将材又少。

窃闻甘肃军营差委候补道刘璈,曩在左宗棠军中,才识雄毅,兼有权略;前官浙西,治行第一。

曾随沈葆桢渡台,办理倭案。

闻其平居私议,自谓恶寒喜热;若有事台湾,慨然愿以身任。

又广东潮州镇总兵方耀,智勇沉深,身经百战,声威赫然。

台湾距潮甚近,其地商务半系潮人;若令带所部潮勇数营前往,风土尤为相习。

窃思若得此文武两人责以台务,畀以重权,必能左提右挈,辟土阜财、抚番捍敌,为八闽之藩卫。

盖台湾瘴热,任此者不惟择其才,又必服习水土、不致疾病者;该两员尤为相宜。

两人材器,敢请询之浙、粤两省官吏士民,决无异词。

朝廷如以为可用,即当先其所急,不得任听督、抚扣留。

  夫日本灭球,乃垂涎台湾之渐;为保台湾计、为保闽省计,此亦不可缓者也。惟望宸断,早为决计施行。

  ——以上见「全集」卷三「奏议三」。

张文襄公选集二

  到两广任谢恩折(奏议)

  致总署(电奏)

  致冯萃亭(书札)

  致总署(电牍)

  致总署(电奏)

  致总署 #

  照会各统领速备战守(公牍)

  照会各统领酌仿基隆新筑炮台

  派兵援闽片(奏议)

  接济台湾军火饷项片

  致龙州潘抚台(电牍)

  致天津李中堂 #

  致总署 #

  晓谕中外曲直指明商教利害示(公牍)

  致台北刘爵帅(电牍)

  致台北刘爵帅 #

  致龙州潘抚台 #

  致龙州潘抚台 #

  致总署(电奏)

  致龙州潘抚台(电牍)

  致总署(电牍)

  致天津李中堂(电牍)

  致龙州潘抚台 #

  致淡水刘爵帅(电牍)

  札琼州镇道速办琼防(公牍)

  致龙州唐主政(电牍)

  致总署(电奏)

  致天津李中堂(电牍)

  致龙州潘抚台 #

  致总署(电奏)

  致淡水刘爵帅(电牍)

  致天津李中堂 #

  致总署(电奏)

  致台湾刘道台(电牍)

  致天津李中堂 #

  致总署(电奏)

  致总署 #

  致龙州唐主政(电牍)

  致总署(电奏)

  批署雷琼道王之春禀军火安抵琼防(公牍)

  批台湾道刘璈禀鸡笼情形

  致刘省帅(书札)

  复王芍棠 #

  致总署(电牍)

  批署雷琼道王之春禀抽营赴越助剿(公牍)

  致总署(电奏)

  批高州镇张得禄禀法船游弋情形并请举办水师添设陆兵(公牍)

  致沈芸阁(书札)

  又

  复刘兰洲 #

  致总署(电奏)

  致总署 #

  致总署 #

  分遣广军规越折(奏议)

  致龙州潘抚台、冯军门、王镇台、西营务处(电牍)

  致总署(电奏)

  致总署(电牍)

  致总署(电奏)

  致总署 #

  致总署 #

  致总署(电牍)

  致总署 #

  致龙州李臬台 #

  致总署 #

  致总署 #

  致龙州苏督办、冯帮办、李护抚台、王藩台、王镇台、西转运局、唐主政、岑宫保、南宁鲍爵帅、岑宫保、云南张抚台(电牍)

  致南宁岑宫保、龙州唐主政

  致福州左中堂、杨制台、厦门彭提台

  致总署(电奏)

  致龙州李护抚台(电牍)

  照覆英阿领事申明告示本意(公牍)

  致总署 #

  致天津李中堂(公牍)

  致总署(电奏)

  致龙州唐主政(电牍)

  致总署(电奏)

  致龙州唐主政、岑宫保、李护抚台、冯帮办、南宁岑宫保(电牍)

  致龙州唐主政 #

  致总署 #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

  致福州左中堂、杨制台、江宁曾宫保、武昌卞制台(电牍)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

  致杨石帅(书札)

  致北海梁署镇、李守、刘倅(电牍)

  致天津李中堂 #

  致总署(电奏)

  致南宁岑宫保(电牍)

  致岑彦帅(书札)

  致龙州李护抚台、冯督办、苏督办、岑宫保、唐主政、南宁岑宫保、鲍爵师(电牍)

  致汕头陈牧、马鸿图

  致龙州李护抚台、冯督办、唐主政

  致龙州唐主政 #

  致龙州李护抚台、冯督办、王藩台、唐主政

  致龙州李护抚台、冯督办、苏督办、唐主政、南宁岑宫保

  致总署(电牍)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福州左中堂

  致总署 #

  致福州左中堂(奏牍)

  致福州左中堂 #

  致天津李中堂 #

  致南宁岑宫保 #

  致南宁岑宫保 #

  致南宁岑宫保、龙州唐主政、李护抚台

  致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

  致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

  照会刘提督入关(公牍)

  批记名提督刘永福禀奉撤回关谨陈为难各节

  致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电牍)

  与刘渊亭(书札)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电奏)

  致南宁岑宫保、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苏督办、王镇台、王藩台、西转运局(电牍)

  致龙州李护抚台、苏督办、唐主政

  致南宁岑宫保、龙州李护抚台、苏督办

  续增勇丁并规越援台各营补陈备案折(奏议)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

  筹办刘永福内徙情形折(奏议)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电牍)

  致天津李中堂(电牍)

  致总署(电奏)

  致总署 #

  致南宁岑宫保(电牍)

  致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西转运局、南宁左江道

  妥筹安置刘永福事宜折(奏议)

  致总署(电奏)

  各路防营分别裁留折

  查明洋款数目请饬各省关分还折

  致总署 #

  致龙州李护抚台、苏督办、唐主政(电牍)

  致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西转运局

  致南宁陈倅文垿、刘提督永福

  致龙州唐主政 #

  致南宁刘镇、何守、陈倅文垿、刘提督永福

  致南宁刘镇、何守、刘提督永福

  致龙州唐主政 #

  札委州判孙鸿勋等襄理福军营务(公牍)

  致沈芸阁(书札)

  致南宁陈倅文垿、刘提督永福(电牍)

  致总署(电奏)

  致南宁唐主政、陈倅

  致总署(电奏)

  致总署 #

  刘永福到粤折 #

  咨东抚院统核规越用款(公牍)

  (附)抱冰堂弟子记二则

  到两广任谢恩折(光绪十年闰五月二十三日)

  窃臣奉命署理两广总督,于五月十五日恭请圣训,仰蒙纶音训勉,温谕周详,莫名钦感!陛辞后,当于十八日启行,取道天津,乘轮航海。

由津而沪、由沪而粤,于本月十六日行抵广东省城。

二十日,准前任督臣张树声将两广总督关防、盐政印信、王命旗牌等件委员赍送前来;臣当即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祗领任事讫。

  窃惟两广当华洋错处之冲、兼水陆边防之寄,政刑纷冗,兵食兼营;臣之迂疏驽弱,实不胜任。

惟有澄清吏道、固结民心,综核财源、修明军实,以简静为驭繁之要领、以自强为柔远之本源。

一应地方事宜当会商东、西两抚臣,防务事宜当会商兵部尚书臣彭玉麟、前督臣张树声,竭力认真办理,以仰答高厚鸿慈于万一。

  所有微臣驰抵署任、接篆日期并感激下忱,理合缮折具奏,恭谢天恩。伏祈圣鉴。

  旨:『知道了。钦此』。

  ——见「全集」卷九「奏议九」。

  致总署(光绪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敌既袭台,今又萃闽,情形危急。

仰恳圣上速决战和之计,电谕沿海各省,使有遵循,得以相机制敌;不然,处处落后受制,敌已深入内河。

彼倘据险开炮,疆事危矣。

迫切,合词吁祈代奏,请训示!玉麟、树声、之洞肃。

个。

  ——见「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致冯萃亭(光绪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法人弃信背盟,逞兵要挟,索款甚巨,数至千万有奇;美国排解居间,悍然罔听。

然已夺踞鸡笼炮台,近又纠其兵船麇聚闽海。

粤为闽邻,防务日亟;万一始终决裂,战局纷纭,必须有后路攻袭之师,庶几敌人有所顾忌,不致尽起陆兵肆扰各口。

钦州民团,自得宏才指麾,谅已日形精整。

  鄙意拟请阁下速将团练密加部勒,营哨官分别派定;一遇事机紧迫,即将精健练勇酌带二、三营配给军火,取径疾趋,袭彼广安、海防,广张声势,多设疑兵,以为牵制之计。

惟钦州练丁是否善战?军械能否御敌?至少约须几营?道路共有几程?或宜沿海、或宜踰山转运,是否无阻?就地能否因粮?后路消息,能否不致隔绝?彼处居民,能否结为内应?广安、海防敌人陆兵几营?炮船几艘?均望切实筹度,绘画简明地图,飞速见示!能行,则大可建此奇功;不能行,则亦不必徒为壮论。

阁下威略老成,熟习沿边地理;专赖良谋,无任翘切!特此手书密布。

  ——见「全集」卷二百十五「书札二」。

  致总署(光绪十年六月二十四日)

  闻法又图台,此中国之利也;即有窜扰,内地不惊。

一、土人颇强,兵食足用;二、瘴热崎岖,主利客否;三、非战无策,军民并力;四、法虽增兵大举,断不能深入全台,钝兵久畜,数月必困。

外兵援闽,势有不及;敌注台则闽解,他海口亦舒矣。

拟请敕刘督办设法诱之、怒之,优旨悬赏,激励军民力战固守,能使敌牵留于台,即以为功。

昔郑成功逐荷兰,乃台能胜夷证据。

前旨询出奇牵制之策,止此是困敌之方。

遵旨再陈,请代恳采择;当否,请酌。

通州电线,宜速接至京,至要。

敬。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致总署(光绪十年七月初一日)

  奉敕筹济铭营军火,竭力搜得卑钵北洋步一千二百枝、马子五十二万、炮药一万二十磅,并协饷银二万两,雇船径送淡水,后日抵台。

台人能战,有饷械,可就地募。

吴宏洛守长泰最冲,无可代拨,老营太多;粤可虑。

窃思台镇章高元,即铭军亲兵;章部二营在台,余八营现扎江阴,皆曾随唐定奎渡台者。

此八营不惟铭部,且恰是章部;若抽数营由沪雇船援台,地熟将习,尤相宜。

昨电旨派程文炳由江西援闽,路远难达;若令章部援台,程部扎江阴自汉口下,三日可到,似便。

再,温州镇吴鸿源随左相在闽,曾驻台熟悉;闻素称谋勇,部下多战士。

现告病居厦门,可否令吴鸿源或在厦募数营援台、或径赴台募数队?敬陈管见,请代奏!之洞、文蔚同肃。

东。

  致总署(光绪十年七月初一日)

  台防自应赴援,粤海口太深广,防遏最难。

长洲扼要,吴宏洛筑台甫竣,万难移动;前已拨潮防五营,今再移五营。

粤事,港报毕登。

昨日西人言法正谋设法捣粤;敌乘虚,粤危矣。

粤为南洋冲,尤要于台。

他军均难抽拨,且于台地主将均不习,往亦无益。

现已力筹饷械济台,听刘自募。

闻台军二万余,兵不少;需将与械耳。

军火最难措,如战旨尚未宣,祈饬南、北洋速向洋行定买,饵以重利,商令设法通融送来为要。

请代奏!玉麟、树声、之洞、文蔚同肃。

朔。

  ——以上「见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照会各统领速备战守(光绪十年七月十二日)

  现闻有法国兵舰二只驶近香港一带,所有虎门以内各海口防务,万分吃紧。各将领身膺重任,于一切战守事宜必已严密布置,鼓勇待战!

  顷阅邸钞,七月初二日钦奉上谕:『刘铭传奏「台北基隆炮台为敌攻陷,我军复踏毁敌营获胜情形」一折,刘铭传调度有方,着交部从优议叙。

尤为出力之福宁镇总兵曹志忠,着赏穿黄马袿;提督张高元、苏得胜,均着遇有海疆总兵缺出,即行简放,张高元并赏换年昌阿巴图鲁名号,苏得胜并赏换西林巴图鲁名号;副将王三星,着以总兵记名简放,并赏给额腾依巴图鲁名号;已革游击邓长安,着开复原官。

其余立功将士及出力文武员弁,准其择尤汇请奖励』。

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懿旨:『着于内帑节省项下发去银三千两,赏给此次出力兵勇;着刘铭传查明尤为奋勇者,传旨赏给』等因,钦此。

仰见朝廷破格恩施,薄海臣民同深鼓舞。

凡在将领,尤当殚尽血诚,力图报效。

一切战守事宜,赶紧筹办。

勿因强敌未临,因循坐误;勿听奸民谣惑,希冀偷安。

万一法舰突来,仓皇失措,致误戎机,该统领立即查明失机之将士,咨由本署部堂即会同各帅按照军律从严参办。

果能克敌立功,定即奏恳天恩同膺懋赏。

  照会各统领酌仿基隆新筑炮台(光绪十年七月二十四日)

  昨阅香港探报,内叙基隆炮台备御情形甚为明晰。

所云『掘堑为台、穴山藏炮,并未伤残一兵』各节,大可得制敌之方。

查基隆旧炮台不知费几万金钱,址必甚高、墙必甚厚;然敌人一击即毁。

刻下新造炮台,不过草草急就、因地制宜,断无厚铁、巨石、三合土、红毛泥各种物料,亦必无高峻整齐之可观。

然而利钝迥殊,可见因山为台之善;既已着有成效,自宜因势类推。

粤东各台,地势虽与基隆情形未必尽同,亦可略采其意,相机制宜,斟酌办理。

合将探报钞录,照会该统领即便查照,熟商所部各营官各就该处地势及现在情形,迅速筹办,以臻稳固,而操胜算。

但师其意即可,亦不必拘拘于基隆之成法也。

  ——以上见「全集」卷九十「公牍五」。

  派兵援闽片(光绪十年七月二十九日)

  再,准总理各国衙门本年六月十二日密电:『奉旨:法人专注闽口,聚集多船,闽防日紧。

前经彭玉麟等调拨两船往援,所办甚是。

刻下该省情形尤急,兵力尚单;着该尚书等速再力筹援应,或调派陆兵由海道前往。

应由何处进口,与该省电商定见,再行进发,以免疏虞。

钦此』。

臣张之洞、倪文蔚与臣彭玉麟、张树声等公同商酌,钦遵力筹援应。

  查粤东潮州,距闽较近。

署水师提督臣方耀,旧部尚多,素称得力。

飞咨该提督选派副将衔督标补用游击方恭督带在陆丰县属查办匪乡之潮勇一营驰回潮州汕头;一面饬令署潮州城守营都司方鳌将所部潮州防勇两营,交方恭接统,并令方恭添募潮勇一营、另募水勇一营,共成五营,就近在潮郡拨足军火、军装,由广东善后海防总局会同东藩司筹垫两个月口粮银两及酌发轮船盘费,于六月三十日在汕头陆续起程,乘坐「毡拿」轮船直赴福州进口,驰抵闽省听候调遣。

并饬方鳌募补三营,照旧填扎,以固潮防。

  兹据善后海防总局司道会同东藩司详称:『前准署水师提督臣方耀移知:「方恭统带援闽勇丁五营,所有旗帜、号衣、洋枪、洋药一切军械在潮郡就近添置齐全;雇募轮船,由海道赴闽听候调遣。

该军口粮,奉文先发两个月,共约需银三万两;轮船盘费每名约需洋银十元,共二万五、六千元;又添置旗帜、号衣、军械以及一切经费未能约计,请先筹拨银五万两。

统俟事竣,另行造册具报」等情;已由局照数给领。

伏查该军系援闽之军,去粤较远,嗣后口粮应由闽省筹拨。

所有粤省垫支口粮及船价、军装银两共计若干,俟支发清楚,作为粤东协济之款,移送闽省归案报销,详请奏咨』前来;臣等复核无异。

  除咨明户部及闽省督、抚臣查照外,谨合词附片具陈;伏祈圣鉴。

  旨:『该衙门知道。钦此』。

  接济台湾军火饷项片(光绪十年七月二十九日)

  再,臣等准光绪十年六月二十三日总理衙门电称:『奉旨:刘铭传各营急需军火,着张之洞等赶紧大批设法,由台南运往备用;并着源源接济』等因,钦此。

又奉六月二十九日、七月初三日两次电旨:『法人注意台湾,设法接济军火;粤并拨饷』等因。

钦此钦遵各在案。

  窃惟粤省海防吃紧,且正值饷需奇绌之时。

惟台湾孤悬海外,强敌垂涎,不敢不设法兼筹,以纾宸廑。

当饬东善后海防总局暨军火局司道竭力筹备铭营军饷库平洋银二万两,又购觅哔呠地洋枪一千四百杆、码子五十二万粒、洋火药六百桶,雇用「历实莫」轮船,委员解至淡水台北府点收转解。

  嗣据该局司道报称:『「历实莫」系英国轮船,已经雇定,定日开行。

忽称因中法开仗,装运军火,于公例不符,不肯运往。

另雇常往台湾之红头船,装运其饷银二万两,仍附搭轮船运台交纳』等情。

除饬该委员等迅速分别赶解外,谨合词附片具陈,伏祈圣鉴。

  旨:『户部知道。钦此』。

  ——以上见「全集」卷九「奏议九」。

  致龙州潘抚台(光绪十年八月初九日戌刻)

  陆电二千里,勘路、购料、成工须十个月,费亦巨。

西报:法东京增兵,八月底到齐,分扰谅山、高孟、老街三路;先用大船至宣泰,再用浅水船至老街等语。

芒街教匪之说,亦闻之。

廉州北海,七月底突来教民三百余团,至而散。

香港法船陆续赴闽,今闽口外船七、八,鸡笼船四,余未详;诡极。

前数日,两船在港、澳之间游弋,截官船;无旗号,亦无定所。

佳。

  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年八月初九日丑刻)

  鱼、齐两电悉。

鱼雷无艇无用,祈问崔琳有何权宜用法?他船可改造否?雷头望设法运粤,或代租一船运来;租期听便。

丹人有长技者,即代订。

法造船廿五,雇兵六千,早有闻;查不确。

法年来常在港造小轮,皆赴粤;前日在港买两小轮赴闽。

闻有粤民受雇,登舟翦发,故罕往;或云在越雇客匪、教民,尚未齐。

西报:法增兵三艘将到华,共二千数百名。

西人密告:内一船载掘煤机器,注意鸡笼,得煤久驻,再图分扰。

港船七日内陆续皆赴闽,其伤铁甲未修竣亦行。

港线断,八日甫修好,非法阻。

沪商求解,港商推诿。

佳。

  致总署(光绪十年八月初十日亥刻)

  西报:法增兵船三,将到华,共兵二千六百;一船载取煤机器,力注鸡笼,据煤分扰。

港船七日内陆续行,分赴闽口、鸡笼。

有二船在香港、澳门之间游弋,无旗帜、无定在。

顷据报:法煽越教匪,给械窥廉郡之北海、钦州边界之竹山、芒街;已饬严防。

越地法兵,陆拒桂军者屯涌球,水拒云军者屯馆司;中多教匪。

法不肯远水,我不能近水。

蒸。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晓谕中外曲直指明商教利害示(光绪十年八月十二日)

  照得中外和好有年,商民相安、士庶乐业,贸易者利市十倍、传教者视为故常;无诈无虞,各蒙其福。

我大皇帝之意,惟愿与环海万国共享升平;不料有骄贪残忍,悖天理、蔑公法之法人出而挠乱之也。

  越南者,中国属藩,未尝开罪于法国。

西贡被占已久,无故又陷其河内、侵其北圻,制其国政。

法使宝海已经在津议约三条,法人忽又撤使翻悔;朝廷俯念前好,不欲兴戎,惟饬滇、粤各军扼守近边之北宁等处,以清越匪,而保边陲。

自李扬材作乱以来,我军屯驻越境已非一日,与法何涉?迨北宁防营无故被其扑犯,始添调劲旅赴援。

此法之悖理违法,而我不与之较者一也。

  法总兵福禄诺在津议条约五款,佥谓不可许;圣上以兵连祸结,有妨中外民生,特允所请,以保大局。

法又背约攻我观音桥防营,首开枪炮,将士愤怒,力挫其锋。

谅江以南云集响应,咸思乘机进取,恢复越疆。

朝廷以原约届期,不肯黩武;谕令撤兵,退守边界。

此法之悖理违法,而我不与之较者二也。

  法不知感,婪索巨费千余万,甘心开衅。

其袭我鸡笼、毁我炮垒,在未经下旗之前,我待其在京谢公使如故。

其兵轮盘踞闽江月余,我未尝先开一炮;乃突然轰我兵轮、毁我船厂,并伤我商船、渡船民人无数。

我仍照会在粤师领事速挈其商民出省,免遭意外之虞;所遗教堂为之封禁,所留教士为之保护,可谓极力从宽、从厚。

此法之悖理违法,而我不与之较者三也。

  法既种种悖横,自愿决绝。

钦奉谕旨,严防海口,毋使法船得入。

本部堂(院)值此边事方殷,搜讨军实、整饬武备,悬示赏格以激义勇,杜塞河道以遏敌冲,皆中国自主之权、防务中应办之事。

惟粤省及吴淞、福州、台湾、天津等处河口皆已先后酌量拦塞,轮船出入已多不便;设战事日急,各口自必一律塞断。

查数月以来,海面不靖、人心风鹤,商贾萧条,南北洋及闽、粤省口岸出口之货不能畅旺、进口之货不能速销,中外商民同时交困;倘兵事久延,则生计可想。

是则友邦商旅虽在局外,何异局中?粤省前准英国领事来文,有『口门塞断,所有本国食水较深之商船出进省河,不能来往;如果省、港轮船因此停驶,香港亿万之众所需食物无从取付』等语,固属实在情形。

然粤果有战事,防敌保境,亦属不得不然。

至于各省教堂相沿已久,历年来虽小有龃龉,不难立时消弭;今因法人称兵,于是乡愚滋事,往往波及局外各国之教堂。

虽明示屡下有司严惩,无如教民自恐罹祸,纷纷迁移。

行者扶老携幼,惊惶不安;居者停讲闭门,终日防患。

试思往日各邦商民、教士安居无惊、游历无阻,今则寸步荆棘、日夕忧危,荡析离居,谁为此祸?将来战争不已,诚恐各省法国之教士与夫从法教之华民,更难晏然无恙。

夫商务畅通,中外获益;今各海口贸易如此滞碍,实本部堂(院)之所不愿者也。

无论民教、无论新教旧教,从各国之教果其安分营生,同为中朝赤子;今令其流离失所,不乐其生,尤本部堂(院)之所不忍者也。

伏读七月初六日上谕:『朝廷于此事审慎权衡,总因动众兴师,难免震惊百姓;故不轻于一发。

此次法人背约失信,众怒难平,不得已而用兵;至此外通商各国,与中国订约已久,毫无嫌隙,断不可因法人之事,有伤和好。

着沿海各督,抚严饬地方官及各营统领,将各国商民一律保护;即法国官商教民有愿留内地安分守业者,亦当一律保护』等因,钦此。

仰见圣恩宽大,于华洋官商、民教一视同仁,绝无畛域。

乃我国家包含遍覆,而法人首祸横行,荼毒生灵、毁坏地方,竟置各国诸色人等于不顾,并置法国之商民教士于不顾,真可谓上悖天理、下蔑公法者矣。

为此,示谕沿海兵团工商居民人等:如遇法兵犯境,自必恪遵谕旨敌忾同仇,共膺懋赏;不准接济食用、煤炭,带水引路,受雇助恶,作匠当兵。

至于向从法教之民,当念自己之父母乡井、皇朝之格外天恩,如有法人迫令该教民当兵打仗、探听军情,万不可受其煽惑。

彼乃驱华民以饵华军,专为保护法兵起见;明明置该教民于死地,且一经翦发改装,永为异域之人,终身更无还乡之望,尤可痛悯。

务即设谋相机,或临阵倒戈、或暗报消息,成功之后,定当格外从优奖赏。

此外,各国商民教士,谅亦必谨守公法;惟是朝廷保全中外之宏仁以及本部堂(院)体恤远人之本意,不得不历叙原委、推究利害,宣示周知。

为德、为怨,听各国商民教士人等自思可也。

  ——见「全集」卷一百十九「公牍三十四」。

  致台北刘爵帅(厦门彭提台转寄。光绪十年八月十三日亥刻)

  初十电悉。

饷已到台郡交讫,械现已解台。

法添船三,共兵二千七百,不日到。

闻内一船载掘煤机器。

又闻续调船二,到尚早。

北洋接丹崖电:『法廷议,兵到全力扰鸡笼』。

闻煤矿已饬毁,尚能取否?赴煤厂之路能扼否?失煤则法穷。

越地未战,法不离水,我不近水。

十三。

  致台北刘爵帅(光绪十年八月十六日子刻)

  法虏并力扰鸡笼,雄才必能破敌。惟军火接济甚难,万一洋枪炮子药不继,可虑。

  台产磺,似可饬地方文武赶速多造土药,备土枪,为持久计。译洋报:法船带越南西贡工匠及救火人,不解;并闻。十六。

  致龙州潘抚台(光绪十年八月十七日辰刻)

  总署十六日来电:『本日奉旨:「昨据李鸿章电称:闽口法船大队南行,今复有基隆失守之信。

法人凶狡,惟有攻其必救,直逼西贡等处;庶使分兵西援,台湾乃可稍松。

前谕令岑毓英、潘鼎新合力进兵,着即迅速前进;并激励刘永福率军进剿,先攻克太原、北宁各城。

越南义民,如有可为内应,务当设法联络。

内外夹攻,使法人无可驻足,自可直达南圻,以期牵制。

钦此」。

即转电潘知照岑』等因。

霰。

  致龙州潘抚台(光绪十年八月十八日亥刻发)

  沪电:望日法夺踞鸡笼东北石寮岛,未全失;又分攻淡水,塞河口处被轰,亦未失。

西电则谓十三日法登鸡笼岸,华军败,退踞山巅;水陆分攻淡水。

上意急欲越境进兵牵制,而文电所云多棘手,如何?目前敌情、军情,速示!西报并谓法得鸡笼,将图琼。

巧。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致总署(光绪十年八月二十一日申刻)

  香港艇夫拒法事,相持数日;西街罢市,各行佣作以次和之。

英官兵胁不从,扬言焚港;九龙司会匪欲为助,英人甚恐。

洞密电港商劝导,令适可即止。

医院华人调处,英官还所罚钱、放所拘人,所毙华民恤二百元,听华民不装法货乃已。

十八日事定。

十六日,法船二,由鸡笼来港,采办火食;华商不交易。

十七日,即赴西贡采办。

十八日,又自鸡笼来法船一;廿日,亦往西贡。

此事乃民义愤,英极力抑民助法,畏众曲从;恨粤官,甚指为主使。

昨照会诘问,以「港事粤官力不能及」答之。

顷接西电:「利士卑」攻淡水,法船不能进内,只口外一炮台被毁;法兵现短粮等语。

果能香港从此不接济法船,于敌亦颇有滞碍。

粤省穷民,忠义难得;事定后,当酌筹奖励之法上闻。

请代奏!马。

  ——见「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致龙州潘抚台(光绪十年八月二十一日戌刻)

  霰电苏军获胜,欣悉。

得省帅十七电:『十四日法到十三船,千人登岸;战竟日,未分胜负,伤亡多。

淡水告急,鸡笼回援后路』。

沪电:十四至二十炮不绝,我军入垒坚守。

西电:淡水法船不能进,只毁口外一炮台。

并闻。

马。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致总署(光绪十年八月二十二日巳刻)

  法踞鸡笼、刘守淡水,南、北洋当已奏闻。

两奉电旨接济,遵已赴港设法;虽在海梗,必当力筹妥,再具奏。

窃谓台事孤危,外援难往,惟有以台守台。

台地战士、银米皆不缺,惟缺军火;向多富户、豪民,台北林姓曾集团万余助战。

此时鸡笼之寇宜急图攻逐,勿令久踞取煤。

兵力不敷,可否仰恳圣恩,敕台湾绅民如有能起义纠众逐法人出台境者,封以五等之爵,团勇仍予优保重赏。

所费口粮,成功后报明补发;捐饷者,减成从优给奖。

成功后,并免台地钱粮一年。

若台民并力,当可驱法。

团虽逊于兵勇,取其势众。

洋兵最患夜战不得眠息,若分为十余起,分路更番日夜扰敌,疲其兵力、耗其子药,数日法必困;官军乘之,然后可胜。

并祈敕谕台湾镇、道,分投筹办。

事急至此,非破格爵赏,不能鼓众心、破强敌;果能成功,岂在黄梧、施琅、李长庚诸人下。

此皆闽、台成案,祈圣裁速行,台防幸甚。

请代奏!养。

  ——见「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年八月二十六日巳刻)

  气炮粤定买三十尊,内拨琼防十尊。

鄙意不如径定百尊,各口分用;除粤三十尊外,拟并为入越西军定十尊、为闽定十尊;数月内法不能举全台,宜为台亦定十尊、津二十尊、旅顺山海各十尊,配足弹子。

多募炮弁同来,陆续赶运。

向美国借款付之。

闻美借款修火车路,或先此款拨用;能另借,更善。

如为兵事不借,以河工赈务为词。

大局甚急,惟有沥奏恳恩允借,各关认还。

各省数百营,此不须一月饷;即足办,有人无械,何益?当邀俞允!公如以为然,请挈衔名会电奏;一面电蔡参赞先将五十尊定妥。

内不借,即外筹,粤可勉为。

速裁复!宥。

  致龙州潘抚台(光绪十年八月二十六日酉刻)

  那阳一路接仗否?悬系。

前闻杨玉科乞病,自是彼不愿留。

然此君究骁勇、有魄力,如事急需才,何不笼络用之;宴论请酌。

闻津存林明敦枪子甚多,已电询索。

省帅廿三电:『廿日法千人登淡水岸,孙开华败之;杀敌二、三百,我军伤亡百余,非常恶战。

台局危迫』。

附闻。

宥。

  致淡水刘爵帅(光绪十年八月二十七日未刻)

  漾电:沪尾苦战获胜,欣佩。洋报谓法大败,似已气夺。再扰否?传闻十七夜鸡笼大捷,确否?鸡笼留几营?淡水能就地筹捐募勇助战否?驰系赐复。沁。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札琼州镇道速办琼防(光绪十年八月二十八日)

  据文报局委员译呈洋字报云:法人若据基隆之后,即行往攻海南。

又云:向中国索取八千万佛郎,作为恤款;前在天律所议条约,应要中国立即照行。

遂先占据台湾、海南为质,俟赔款交清,再行交还。

又英京洋报云:据法报内称:『我水师提督孤拔定必踞守基隆、台湾,而海南一岛密迩东京,该提督亦必兼踞。

俟各该处得踞之后,即行往攻北省』等语。

查洋人攻击某处,往往先期刊列各报。

从前基隆之劫煤、马江之毁厂,事前声言不讳;则兹之欲踞海南,断非无因。

且法人若不得志于淡水,必将别图取偿。

而单薄孤危,莫如琼郡。

或谓地瘠无益于商务、水浅有碍于兵轮,或可偷安自保;不知琼为入中国第一岛,彼得之则雷、廉二州一帆可渡,海防将无弛备之日。

且海口贸易,足可收税;昌化铜矿,久已垂涎。

彼若经营垦辟以为屯驻水师之所,便利甚多;浅轮、洋划,何难载兵深入。

若待敌舰已来横绝海面,即使有兵、有将,何从飞援?有饷、有械,何从接济?望洋坐困,思之寒心。

虽经雷琼王道暨吴署镇经营一载,战守可资;而地势孤悬,自宜及时速为筹备。

其应如何广储军火、屯积米粮、选练民团以备助战,密雇商舶以通军书以及筑垒掘堑、制造战具守具?均非仓卒可成。

至于因地设险、出奇设伏,藉资民力激励军心,虽不能一一缕陈,亦应密定谋画,合亟飞饬详筹。

为此,札仰该镇道即便查照上项指饬事理,分别筹办。

事涉省局者,责之该局处;事系镇道者,责之该镇道。

毋得恃陋徼幸,致误大局也。

  ——见「全集」卷九十五「公牍五」。

  致龙州唐主政(电局转寄。光绪十年九月初一日申刻)

  贵部以会刘为主,牧马不宜久留,仍须速进。

西军尚多,岂在此四营?若顿兵不进,设有梗阻,于会刘本意全失。

且刘盼饷甚急,已电琴帅催他军往扎。

刘此次授官,并敕保所部将弁,乃洞疏请;非敢居功,欲励之耳。

顷接刘禀,沥诉艰难屈抑:饷械缺乏,战功未达。

请告刘:如竭力报国,洞必能代达圣聪,奖其功、恤其困;军火,粤当力济。

现有旨催朗卿前进,毋逗留。

省帅电:『廿日淡水陆战获胜,杀敌二百,逐之归船』。

据西报所言情形,敌颇夺气。

东。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致总署(光绪十年九月初二日戌刻)

  八月廿八日,一大法船运粮到港;次日,赴鸡笼。

廿九日,一小法船到港,兵约二百,皆自海防来。

西报:法议筹饷三十七兆佛郎;又称:添四铁甲来华;又称:德相毕士马赴法都,约助法图利,欲在华与英、法、美三国同有租界。

今俄来华铁舰三,日本亦来华兵船三。

廿四日,澳门葡人忽增一大兵船,泊九洲洋;以二十万自日本租来,两年为期。

诸番合从,大局可虑。

窃思添一德国租界,于我无损,彼有大益;以此饵德,恳其助我,或可稍解。

可否与驻京德使议,并敕驻德李钦使探之?此事是否可行?请敕总署与北洋速议。

祈代奏。

冬。

  ——见「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年九月初六日亥刻)

  省帅电:『廿日后无战事,法分四船扰台南。

法船共二十艘;法封全台口,已见港官明示』。

译洋报:鸡笼岸法止二千人,未进攻;距鸡笼八、九里有华多兵扎山上。

煤矿距鸡笼廿余里,隔小河,法未得;候增兵、增械再进兵。

鱼。

  致龙州潘抚台(光绪十年九月初七日巳刻)

  卅、江电悉。

敌悍器精,我军日胜日伤,持久难继。

闻关外散勇嗜利,愿包打某处,成功领赏;盍悬重赏,姑妄用之?此辈胜则前驱,败亦不惜;请酌!西报:廿日,桂军伤其副提尼记拉足,甚重。

前云赴东京之兵船「三洛」,改赴鸡笼。

英力助法,无渡兵援台事。

鱼。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致总署(光绪十年九月初九日子刻)

  关外军情,敌分三路:船头一路,苏军屡胜多伤,与敌相持;郎甲一路,方友升、周寿昌营单勇病致败,退扎观音桥;那阳一路,教匪焚老街,未来犯,王德榜派两营驻镇南关,唐主事景崧八月廿日出关,由牧马、苏街赴宣光,会刘军。

潘以谅山急,留唐暂防牧马;现属调他营防,促唐进。

至云军在宣光被挫一节,桂探、西报皆无闻。

岑派同知潘济德三营,同刘部黄守忠图宣光;然唐初五电:尚无云军东来的信,败恐不确。

参考西报,桂军皆血战,火器不敌;教匪过众,故虽胜而多损。

张前督本日申刻病故,署琼州镇吴全美亦于八月病故。

港连日有法小兵船四,昨一艘赴鸡笼,大率资彼煤粮、阻我济械。

法封全台口,禁华人及书信登岸。

请敕总署、南北洋力商各国商船,谋探信之策,至要。

请代奏!庚。

  ——见「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致淡水刘爵帅(厦门彭军门转寄。光绪十年九月十一日辰刻)

  全台封口,焦急。

此间力筹军火,苦无船往。

管见四条备采:一、宜速制土药持久。

磺本台产,旧砖盐卤皆可取硝。

一、敌登岸,惟有多募团勇,昼夜分番扰之,耗其子药、疲其兵力;然后劲旅乘之,庶精锐少伤。

一、鸡笼附近之官军不可移,以此缀敌,自不能全力攻淡水。

一、请朝廷破格爵赏,以励台人。

如纠团成功之豪绅,封五等爵;捐饷,减成奖叙;事定,全台免钱粮一年等事。

洞曾奏,不知准行否?公自电奏,必蒙允。

总宜自筹办法,请旨行之;徒告急,无益。

台有当商家闽、粤者,祈与商汇兑济饷!有何口可进小船?闻煤矿已为法踞,修赴淡水路;确否?均示!盼切。

真。

  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年九月十一日巳刻发)

  法虏虽封各口,兵有限;再添不过两千,断不能举全台。

惟通信最要,否则诈称踞城、覆军以胁,我必受绐矣。

现正在设法并筹汇饷事。

津将冻、沪局外,南北洋今冬必无事;两局所制行仗炮、后门枪颇多,能拨好枪炮并弹若干以济云、桂两军否?局可造补。

此时惟有力攻越南,若得东京,可以相敌。

云、桂皆缺械,琴帅屡电极忧。

崔琳赴京议款事,祈详示!若台不保、越不胜,八十兆有增无减。

昨日有一大法铁甲自西贡来港。

真。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致总署(光绪十年九月十二日酉刻)

  潘迭电饷缺,本省款月仅二万余,至协饷四万罕解,赏恤更无出,情词危苦。

苏提欲收散勇为用,而为饷所困、岑亦忧无饷。

窃谓援台,惟有争越。

内地增百营,不如关外增十营;内地用饷百万,不如关外用饷十万。

仰恳敕催云、桂两省协饷,桂责湘垫、云责川垫,再由他省拨还,或可稍速。

潘以瘴兼急而病,洞前闻人颇有议之者;详察其情,略因饷绌,诸事力求撙节所致。

此乃边臣苦况。

请代奏,恳恩速行。

文。

  ——见「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致台湾刘道台(光绪十年九月十二日辰刻)

  敌船到台南几艘?已开仗否?西报谓台南法船故意于我炮台力所不到处游行,诱我空击,耗子药;奉闻备采。

海口到郡,有无险阻?船能至何处?土枪、土药多少?土勇是否能战?似宜觅工熬硝,速造土药,备持久。

欲济械、通信,有何法?有便,即示数语为慰。

尊意如有保台良策奇计,祈示!能代谋者,必竭力。

十二。

  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年九月十六日丑刻)

  诏船援台,津拨几艘?何日行?江海异,杨不习,鹿港难达;横截彼运兵、煤、粮船,则可。

程、周何调度,鲍指何饷?均示!鲍四十余营凑众涉远,防后患;能奏饬募半,余出关就地募否?筹示!岑帅十月始出,法萃,桂军粮亦缺,可危。

潘病愤思退,理不可、势不能;望慰解。

谏。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致总署(光绪十年九月十九日巳刻)

  十日内,自西贡来港大兵船三、小兵船一;大者载兵各数百,先后皆赴台。

现有自台来大兵船一,泊港。

详考两月内过港各船名,惟一艘新自西贡来,余皆前在闽、台海面者;往来港、越运兵械、煤粮,兵增而船未增。

西报:法于初五日据鸡笼煤矿。

然各船在港,实极力装煤。

法以二十船纵横中国海面,禁封台、闽,狂悍实堪发指。

昨知敕南、北洋拨船援台,如能达台固善;但我船自沪、厦开行,敌已早知,难绕他口调船拦截,仍难近岸。

中国战船不多,尤须宝惜;似不如于闽海一带结队游弋,截彼运兵、运煤粮船较易得手。

近两月来,自港、自越运船来往络绎,率皆一、两艘,游行无忌;我以八、九艘遇之,即彼不被击坏,亦必退避。

敌运既阻,扰台之寇不能持久;且兵械不添,亦难进攻。

如此互相劫制,或可有益。

可否敕下左、杨等酌办?请代奏!效。

  致总署(光绪十年九月二十日午刻)

  电旨恭悉。

台事甚急,昼夜忧愤。

前迭奉旨济台军火,已购备前膛洋枪千枝,洋药数百桶,托人向港、厦多方商办,饵以重价。

拟俟能解,再奏闻。

无如各船皆不往,法于华、洋船皆禁阻,搜查书信抛弃;民船被掳甚多,取壮者剪发充兵。

台磺多硝少,然硝易煎取。

八月十六日,洞即电刘督办嘱造土药,以图持久;此电已达。

九月十一、十三复电刘及台湾道,力言并商运济事,不知达否。

粤无兵轮,七月初九日已奏闻;援兵实不能往。

麟虽只身赴闽,会商无益,徒深焦灼。

麟病已月余,感瘴湿兼风火,腹膨、足肿,食少畏风,不能出营棚;因防急,不敢渎闻。

今果能往,虽扶病亦必行。

揆此情形,渡兵、运械实难,惟有谋汇银、通信之法。

一切现仍力筹,有一线可图,必谋之;容再奏陈。

请代覆奏!玉麟、之洞同肃。

号。

  ——以上见「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致龙州唐主政(光绪十年九月二十一日戌刻)

  计程当达宣光,敌情速示!闻馆司法水陆军退兴化,似是慑刘;赏刘五万并济黄守忠饷五千,明日行,先闻。

嗣后,望间日发一电。

台无战事,初五封全台口,初七后无信来。

法新增兵千余往。

旨派南、北洋九艘援台。

马。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致总署(光绪十年九月三十日午刻)

  二十六日为云、桂及各省请巨饷电奏,未奉覆旨,当因巨款难筹之故。

窃又思得一策,朝廷若允借款,由各海关认还;粤可向汇丰再借百万两,济云、桂各半,当分批速解;较北洋借他省拨,尤近便。

以洞管见,今各省防勇数百营,月饷、军火在百五十万以外;然皆防守之军,欲战不得。

惟有云、桂出关数十营,乃攻战之军,尚得当敌;此时宜以全力济关外军,俾岑、潘、刘皆得就地添募,足粮重赏,庶可迅速成功。

总之,振全局在争越南,争越南在此数月。

法虽悍,断无半年内能踞全台之理,亦断无在陆地将刘、孙、章、曹诸军全行击破之理;河内围,则台湾解。

特再恳切上陈,如蒙俞允,请一面谕洞遵办,一面敕总署知照英巴使电告汇丰,以期捷速。

伏望圣裁速行。

再,唐景崧电:『宣光法增兵固守,有轮船二、洋三板一;令黄守忠攻之』。

现筹银五千济守忠,并解后膛枪二千、弹百万分济刘、黄、唐三军,又解后膛枪一千七百四十枝、弹百二十万、铜冒五百万、药三万榜济岑军。

请代奏。

世。

  总署来电(十月初三日申刻到)

  本日奉旨:『张之洞两电均悉。

筹济台、越军事,具见公忠,深堪嘉尚;即着分别妥速办理。

在台法兵多病,煤粮、军火亦缺,刘铭传正可相机进兵,克复基隆;民勇可用,宜加意联络调度。

并着杨昌浚设法通信,力筹接济,随时电奏。

张之洞奏:「振全局在争越南,争越南在此数月」等语,甚合机宜。

即着电咨云、桂疆臣,共知此意。

所请再借银百万两分济云、桂各军,依议行;该衙门即知照巴夏礼电告汇丰洋行。

此款借到,张之洞速行解运,以资饱腾。

钦此』。

冬。

  ——见「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批署雷琼道王之春禀军火安抵琼防(光绪十年十月二十二日)

  据禀军火炮位安抵琼防,为慰。

仰即会同刘署镇相机布置,勤加操练。

各械须善为存储,随时检点经理;不然,徒有利器,无益也。

积谷已得若干?并广劝绅商、农民多储少卖,是要。

情形若何,便中禀复!琼州总以自制火药为上策。

此次李令船不能带磺,下次船来可多领磺斤,并备造药器具、工匠前往,至要。

海岛渐寒,该镇道防务勤劳,甚念。

  台湾,九月来无战事;惟封口后,通信息、寄饷械甚艰耳。

饷械亦间有达者,苦不能多。

刘爵帅及台湾刘道,自本月初一日后,无信来。

然偶有商船、渔艇来,道无事。

越事,桂军相持,仅足自守;滇军、刘军在宣光数战,或胜或败,大举深入尚不易耳。

岛中罕闻远事,并以告。

又批。

  琼防团绅若何情形?是否和衷尽心?近奉旨发粤差委之陈主事彝谦由琼到省,其在籍时已议及团务否?署儋州黄湘林闻与该道素熟,其人若何?均禀复。

又批。

  批台湾道刘璈禀鸡笼情形(光绪十年十一月初二日)

  鸡笼不守,台北岌岌可虞,全台人心皆为震动,自以速图恢复为要。

该道函商朱道,请仍以曹军扼狮球岭、孙军以六营扼沪,章、苏二军随大帅驻郡,兼顾鸡、沪两路,深得犄角互援之势;想刘爵部院必能采酌办理。

至台南涌浪已平,法艘踵至;尤当联络民团,以补兵力之不足。

饷械一切,本部堂已密筹接济,另有密函知照。

仰即遵照迭次札饬函件事理筹办,如有员弁运解饷械得达台南,该道务即派人飞速妥解刘爵帅大营,勿稍疏延,并随时密通信息,为要。

  再,该道本月初一日禀彭部堂一件,已阅悉。

具见保障勤劳,志气坚壮,深为嘉慰。

至台南税短饷绌、南中两路三十余营支持甚己不易,接济台北自属为难。

然一台南、北同处重围,吴、越同舟,犹且相救;况一院、一道,不啻指臂之捍头目乎!该道公忠素矢,为国干城;定能深明轻重,力为其难也。

劝捐、借饷,非该道之久任台阳,习地得民,断不能办。

援帅保境,他日朝廷自有懋赏酬庸;勉之!望之!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十四「公牍二十九」。

  致刘省帅(光绪十年十一月初八日)

  接十月二十一日复电,具稔三军平安为慰。

待饷情形,深代焦急;前令林国祥解银三万两,闻十月二十七日已抵台南嘉义县属布袋嘴登岸。

此时已弹收否?祈示!兹交香港商人汇洋银三万元,淡水一万、台湾府两万,均解尊营察收。

此项汇款,在港已先付一半;俟取尊处确据回,即日补清。

详加体访,香港油头行店与台商有交涉者不少,此次汇项办妥,以后可源源照办;务请麾下派委员绅向台南、台北诸商设法力商,汇兑香港油头之款见据付银,决不差误。

少则数万、多则数十万,粤东均能应付。

至军火各物,为尊处购备者不少;惟运济甚难。

月来密遣员弁四出设法,现正发轫分运,据报已启行者两批;陆续转输,惟力是视。

请豫饬各港,运到者点收速解。

各种已备者,后膛两千以外,前膛亦两千以外,炮药、枪药、铜冒称是。

惟冀运道能通,此数有赢无绌也。

  本月初六日,自西贡来法舰一,载兵五百赴鸡笼。

五日内,闻尚有一船到,人约亦五百。

而十月内过港回越之船,载回病兵殆多于此数矣。

至越地,法增到新兵两次,止来千一百人;前驻越者,病亡过半。

闻驻越两酋,甚惶急。

桂军十月二十九获捷,斩其将弁四人。

云军、刘军,九月下旬攻宣光,屡胜;贼蹙,因水涨轮来,偶挫。

现谋复攻粤东,现派王镇孝祺率八营、冯军门子材率十八营出关会剿,腊月中旬可会师进战矣。

体察事机,兼参侦探,在越之虏渐衰。

年底东军既集、鲍军亦到,岑、潘、黑旗诸军饷械亦俱充足,越事必有起色。

远仗神威,镇兹雄岛,丑虏不足患也。

  孙、章诸军近已愈否?吴镇鸿源只身渡台,计已早达。

其人老练而习于台,使将士勇,必能得力。

麾下增此良将,堪为遥贺。

粤东近派游击方恭率潮勇五营援台,取其风土较习;到日隶公部下。

惟渡兵尤难,恐非一月内外所能到耳。

  海峤宣劳,气候殊诡,驰系良深。另有手书一函,交赴淡水人赍投。兹特照录一通寄上,以冀必有一达耳。

  复王芍棠(光绪十年十一月十一日)

  来禀两件,已经批答封发。

顷据委员县丞沈广贞禀称:自琼来时,已受阁下指挥批准即办,陈荣辉募勇武弁二名已同来,是否即行办理等语。

此事赴机宜审、筹备宜豫;募弁既来,应即饬令速将东莞悍勇如数募往。

至九头山投诚义勇,阁下可即及早选募备用。

两项均须实在精能出色,合计共得一营之数;将来有机可图时,即派此五营前往。

彼时自当审度琼防无虞,方能出师攻敌。

至来牍所请省防移扎两营、刘镇募补两营之处,饷力十分支绌,应勿庸议。

如东莞九头新营已成,而两、三月内熟察情形、衡量彼己,竟无下手处,即将此新营好手补入旧营之额,于旧营中汰其疲懦者抵之;十四营中安插五百人,谅不为难,庶饷项可稍节耳。

  至阁下意欲郑道前往一节,现有要务属郑道前赴闽厦,未能他适;所事未能遽行(为接济台湾事)。

侯镇骁勇善战,曾到越南;将来此五营,即令该镇统带,即好派一、二文员同往料理足矣。

其中是否相宜?即示覆!办札迟缓易泄,手书再布,即以此代公牍可也。

  再,十月二十九日桂军与法虏战于坑下,我军胜;斩其五画一人,二、三画共三人,法兵十余。

兵勇追至法屯,乃止。

官军将弁受伤三人,一伤重。

此战苏军门及淮军数将皆在坑下,我军赴谅江之路也。

台南北均无战事,新有法来新兵五百过港赴鸡笼,并闻。

援台兵轮无信,北洋二艘因朝鲜有倭变调回。

  ——以上见「全集」卷二百十六「书札三」。

  致总署(光绪十年十一月十二日)

  近运两次台饷一三万两、一二万两,均由布袋港登岸;奉闻。

又由华商分三起,汇银五万元。

至军火,乃派员弁四出,于汕、澳、泉、厦一带设法;船难而小。

现起解者两批已到。

越之法新兵止一千一百,旧兵病毙过半,两法酋甚惶急。

文。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批署雷琼道王之春禀抽营赴越助剿(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据禀将以陈荣辉一营、该道部下抽旧募新合一营以为捣敌奇兵各节,均悉。

该参将如此勇往坚决,十分难得;该道极意经画,捐赀拨队,奖成此举,深为可嘉!该道及该参将有此壮志,不可负也。

仰即密速部署,乘便赴机;已商明彭部堂,派合字前营渡琼填扎矣。

  法虏纵横台海,吞噬越疆,狂悖已极!各省各军但有抵御之方,更无攻讨之力;此实中华之耻,文武将吏军民之所共愤。

该道等建议出师,轻兵涉险,无论他日功效若何,总足以震慑敌胆;且现在虏方增兵来越,力攻桂军,若后路被袭,其前驱锐犯之势亦可稍解。

惟海防为敌之咽喉,两营太单,据守却甚不易。

王军此时方到南宁,大约王镇到防须腊月初五前后,其全军到防须腊月十五前后;冯军门全队到龙州,亦须腊月初五前后;出关之期,尚未据筹定报到。

军系新募,亦须略整齐部勒,方可赴敌(至所请续募八营虽已批准,惟目前海道未便,军火内地运往,须腊底到)。

该道所拟由王、冯之军就近移扎,尚非其时。

此时法虏在郎甲、船头一路者,步步进逼、节节梗阻,王军正须协助桂军。

且部下多淮勇,淮军素性持重,恐未能卷甲深入;冯军亦必须获一大捷后,方能疾趋广安,焉能踰敌境而至海防乎?若该道自信琼防无虑,或即再抽一营(共三营)偕往,兵力略敷调拨;入虎穴、得虎子,祗可如此,一听该道等斟酌可也。

莫军已密檄部署,惟军火亦须腊月解到。

此一枝,尚切近可恃耳。

计琼师若出,亦须腊月半到钦;彼时无妨与冯军通信商约,遥为呼应。

广安、海防本是唇齿,有机则先发独进、无便则待时并举。

能攻、能守,固是上策;能进、能退,亦不失为奇兵。

慎之勉之!军情万变,不必豫定;成功之后,无论何项经费,俱准开销。

余面告李令。

  龙州电:『十八、九等日,王藩司军与法战于丰谷败退,扎板峒,法仍回船头』等语;并饬知之。

初五日,宣光虏出城扑营,官军小胜。

近日宣光、台湾俱无战事。

并及。

  ——见「全集」卷一百十四「公牍二十九」。

  致总署(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王孝祺本月二十七日到南宁,江涸逆流,全队约腊月初十日前到龙州;冯子材十八日到上思州,本十营,固请增募八营,赶解军械,须募齐械到,略加部勒,即出关。

均已电催。

王军老营械足,举动素稳;冯军新集械粗,剽悍轻敌。

大约王军宜锐进、冯军宜缓发,洞当斟酌策励。

复密饬钦州参将莫善喜募三营,合原部两营,俟明正冯、王两军深入,即分道袭越。

唐景崧现会攻宣光,偪城;兵单,增两营,已屡战。

高州镇张得禄报:十五日法巨舰二,到廉之北海,又到钦州海面之乌雷;皆瞭望探水、捉民船,泊五日乃去。

知东军大举规越,欲封北海港,截饷械。

以后改内河运,较迟。

参考西报,法新兵已到越者千六百,将到越者二千三百,内尚有拨赴台者;数不尽实,约越增二千。

请代奏!艳。

  ——见「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批高州镇张得禄禀法船游弋情形并请举办水师添设陆兵

  (光绪十年十二月十五日)

  法虏此时在越境下游者,分扎郎甲、船头一带,以全力拒我广西官军;在上游者,正聚兵端雄府、家喻关一带,以拒滇军、刘军,目前断无遽行窥伺廉州之理。

明春若果续添兵船来华,或来数艘游弋恫喝,亦未可知;然亦必待桂军、冯军皆不能支,始敢如此。

不然,彼方御我之不暇,兵力仍不能分;虽有兵船两、三艘,若不多载陆兵,岂能登岸深入乎?该镇平日议论风生,头头是道;今一有警信,所禀尽皆浮游支饰之词,与从前历次禀陈条议,顿尔改易,殊不可解!请设水师,责成水师提镇一节,最为纰缪。

红单拖船,岂能与洋轮相敌?一炸炮、一火箭,立即沈毁;即使有用,又岂能咄嗟可办?明系故设虚诞难行之说,希图卸责;竟乃谓海氛外来,偏重水师而轻陆兵之责。

此语岂该镇所宜言耶?至炮台,前禀请建于冠头岭;此禀忽又请退扎北海墟,另行择地。

何任意变更,毫无定见如此?不思炮台之设,所以防敌船近岸;必须依山临水,始为有益。

有炮台以护海口、有陆营以策应炮台,即使我炮力未足、不能击坏敌轮(铁甲则寻常炮力不能,若木壳兵轮仍可击毁也),而炮台与陆兵相辅,足可沈其鬼板、禁其登岸。

今若退入数里,而海口置之不问,寇已登岸,纵横无阻。

彼且将踞岭安炮下击陆营,更无「驱之使去」之策;台北鸡笼,是其炯鉴。

假使另择平地作台,适足受彼岭上之炮;如何能守?即使能守,岸上平衍,彼可任意游行,有炮又将谁击乎?今已将炮台经费五千两饬发,本部堂已为设法购觅后膛巨炮,不久可到;务即仍将两台照原议地势式样兴筑,赶速动工。

一面作台,一面就目前力量选择便利地势修炮堤、掘地营;如需民夫,知照地方官派夫拨团,并工集事。

设目前猝有敌警,亦当因时设谋,竭力防御;战守相资,阻其登岸。

两月以后,台成炮到,仍须力守岭上之台。

所请挑集练兵,准即选调精锐,合成一营,照练兵定章给饷;所需军火,现已饬局选择各种利器,从丰发给,交游击刘干清携回。

其中皆系洋制精品,务须讲求操练,珍惜慎用。

至所云团练无械一节,亦经购觅洋枪两千枝,即日解往;并发去两万金,交廉州府在储,以备急需。

平时月饷,照旧于厘税拨发;团练经费,责成府、县就地筹款,不得擅动。

新与莫参将添三营,有事足可援应;辅以团练,陆队已不为少,但少将才耳。

如所云北海须勇四、五千,郡城各属须勇二千;此语荒率而未中肯,不特饷力万办不到也。

鸡笼登岸之法兵,至今不过七、八百人(据刘爵帅来电);法即寇廉,断无大股陆兵,决无逾千人之事。

能战,则该镇勇四营、练兵一营、莫善喜新募三营四千人足矣;不能战,虽多奚为乎?仰即遵照上项指陈战守各节,竭力筹办;凝心鼓气,确探密筹,激励军民,优悬奖赏,会同李镇、府县整备团练,静以待之。

  梁副将情形极练,素所稔知。

本任虽在龙门,彼处港道浅狭,易于防范;如北海有事,该副将能筹海滨制敌之法,亦应协力合办。

并即知照该副将暨莫参将可也。

  ——见「全集」卷一百十四「公牍二十九」。

  致沈芸阁 #

  吴提一军,久经定议,有船即行;船容一营,即渡一营。

至今两旬而买船、雇船迄无一就;将成辄变,非止一次不可究诘。

台事日蹙日急,谅山克复,法兵必更急攻。

顷译西报云;澎湖被法攻占。

如果确实,更难设法。

特此谆切奉布,无论蔡倅、郑道所议各船,不计贵贱,速买两只,迅速派拨吴军渡台,并运接到各械至应渡河口,一并访询明晰,密速办理。

「美敦」能否渡台?「益得利」(据张令云:较「美敦」略大)如肯渡台,多租一月亦无妨(能渡,无妨保险;或即买之。

假如我已买之船遇险,不与赔同乎);如较「美敦」大而价与蔡、郑所买相仿,或即买之(林国祥禀:嫌其小。

然曾经抵倭无恙,何也?该船长几丈?须审确是否行海无疑)。

总之,此时以渡兵运械到台为主,他非所计。

若台事日坏,而粤兵、粤械竟致不能赶到(运械到厦,另是一事,当较易;亦望速定速行),朝廷震怒时,鄙人实难当此重咎。

言尽于此,切恳诸君子竭力迅速筹办为幸。

  公牍不能尽意,手书详陈,幸惟鉴之!

  又

  接闽复电:方五营(据云到厦须十余日)自福陆行到厦、自厦舟行到澳,允发饷两个月。

至由澳渡台,自是民船,惟太零星迟缓;顷知「益得利」已抵台(似敌防尚疏)转赴横滨,将来或即用「益利」、「米利」、「美敦」三船往运。

如有合式洋轮,即另租两艘亦可。

缘民船不能多载,全渡必须明春矣;何济于事乎?且帆船待风,亦不如轮船之得闲即渡也。

望速与照轩商之!租船即托照轩,速一询访为要。

  ——以上见「全集」卷二百十五「书札二」。

  复刘兰洲(光绪十年十二月十六日)

  初九日,千总李庆福来粤,迭展来缄,计十月初一日至十一月二十日,共发来红白禀四封,附折稿一扣、片稿二扣、夹单二件,又夹单二封,附清折二扣;又呈文两件,又详文一件,验文一件。

均收到,诵悉一切。

  详询来弁,藉悉保障宣劳,金汤巩固,甚佩甚佩!执事支撑危局,布置井井,使台南一隅无烽火之惊,厥绩甚伟。

法船去而复来,不独运道之梗,敌意正未可测;仍望督饬将士,加意严防。

待至明年春深涌起,彼虏之技穷矣。

  种示办理情形,极为中肯。第折片一节,照会恐属无益,赁地尤未便轻举;业经雪帅咨送左相,请其酌核具奏,祗可听左相裁酌矣。

  兵、饷、械三者,固宜宽筹;敝意所亟者,饷、械耳。

南北洋兵轮,以朝鲜事起而议寝。

粤之方恭五营,经省帅电止,自亦未便成行。

吴镇鸿源既已渡台,纠合旧部,联络漳、泉勇敢之练军,重赏以激励之,决可制敌,故不必征兵他省也。

暖暖用围之效,自可类推。

饷合台地及邻道之力,想足敷衍。

惟购械极难,港、沪枪炮都已搜罗殆尽,必须购自外洋。

遇有现货,则需两月余;订造,则需四、五月。

且广、桂、滇、越诸军纷来索购,正苦无以应之。

来文所需枪炮及水雷、大炮、电线等物,香港皆无;但系力所能为,断难漠视。

购船甚是,非坚固则动须修理,反致耽搁要务。

但雷炮总须数月,大炮则有无难期;惟火药及后膛枪、电线诸物,尚可随时定买。

以后当乘便解济,多少未能预定。

此间无渡海兵轮,率皆盐务、厘局捕盗缉私之具。

「蓬洲海」乃海关座船,上施板屋,并非战舰;外观颇美,而军事无用。

若有可运之械,再当设法雇觅洋轮耳。

  马江废锅,能否移用?应禀商船政办理。

与英商密订毁船一节,无妨姑与谋之,有益无损;重赏尽可不惜。

台南北既联一气,饷需诸便移拨,朝廷南顾之忧,亦可稍释矣。

  去船刻日开行,先将大概情形奉覆,余俟续闻。此间渡台员弁,屡承厚犒,感谢、感谢!

  ——见「全集」卷二百十六「书札三」。

  致总署(光绪十年十二月十八日)

  初四日电奏订借德商五十万镑,以百万作台、越用,余作气炮用。

初六日,奉电旨:『依议行』。

屡与许、李两使电商,该行九扣不减。

现托北洋饬盛宣怀在津与英大东公司行东(名本特)订借五十万零五千镑(约二百万两),周息九厘,不计闰,无扣、无行用,十年还;每年还本息六万四千镑,末年结清,各海关认还。

接巴使电,即汇银来。

香港合同稿已拟妥,已请北洋李相代为阅定签字。

此项息较省、期亦宽。

仰恳敕总署,速知照巴夏礼电英告行东本特,电津告大东公司代理人;并请电敕北洋妥办汇港,电敕曾侯与本特将保单画押。

请代奏!巧。

  总署来电(十二月二十一日未刻到)

  本日奉旨:『据张之洞电称:现与英大东公司在天津订借银五十万零五千镑约二百万两;请饬李鸿章妥办汇港,曾纪泽与该公司行东本特将保单画押等语。

均着依议行。

钦此』。

号。

  致总署(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粤济台军火三批,皆民船。

第二批本月初五日到,第三批初七日亦到。

遇法船,旗后炮台开炮护之,得免,俱有信来。

第一批无到信,亦无他耗。

接吴鸿源函:十一月十六日到台湾府,添募土勇三营。

前数日,港洋人报:闻台北法新添兵内变,不审确否?孤拔到越,无确信。

前敌探法虏有二十三、四日分犯谅山之信,已饬冯、王两军挑队相机策应。

请代奏!。

马。

  致总署(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刘督办催吴宏洛渡台,奉旨令洞筹奏,此事甚为难。

守台不比行队,长洲最要,将领尤难,方恭未胜此任。

法屡有窥粤信,未敢轻举。

与彭、倪熟商,移沙路守将提督蔡金章守长洲,抽湘将刘树元接守沙路;添募湘勇两营,令吴将炮台弁勇酌留二、三百。

惟两台交替船到,总需十数日。

已定议,正拟覆奏,昨接闽电:法船八,到马祖澳。

今日接港密探:法船二,到港口外,与法领事谋扰粤;孤拔到闽。

西电言法因台病多术穷,撤围扰他口岸。

是台围已松,粤防正急,无抽动理;拟请暂缓数日,局势定再筹酌。

方恭五营,十五日已齐备候船;然刘既不愿,重费无益。

廉州前告警请兵,即派此五营赴钦州;既为廉援,兼为参将莫善喜后路,以便莫进兵入越。

请代奏!有。

  ——见以上「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分遣广军规越折(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窃惟法人犯顺,扰闽以后,围禁台湾。

朝廷指授机宜,保全南峤;各省疆臣渡兵济饷,百计俱施。

然以阻隔重洋,艰难殊甚。

粤东迭济饷械,派兵往助,俱已陈明。

熟筹今日敌情事势,我不能遽逐法虏以去鸡笼,法亦不能尽破我军而踞台地。

惟有力争越南,攻所必救;庶不致率其丑类,肆毒孤台。

越圻渐恢,台围自解。

屡奉谕旨进兵越南,牵制敌势;明见万里,胜算无遗。

前经臣之洞电奏争越南以振全局,复蒙谕旨饬办钦遵在案。

  自十月以来,法屡添新兵来华,大率赴越者三之二、赴台者三之一。

复据西电:法人决意并力,先逐桂军出越,再图上拒滇南。

诚以桂近滇远,为彼北寗、河内等处眉睫之患。

此时滇军及提督刘永福方攻宣光,未能实时东下;桂军扼守观音桥、谷松、那阳三路,虽获胜两次,为敌所阻,兵力尚薄。

必须由东路进兵,使敌首尾兼急,捣虚而入。

查前广西提督冯子材,现在钦、廉本籍奏办团练。

该提督老成宿将,久官粤西。

曾征越匪,威望在人;罢兵未久,旧部尚众,派令募勇十营。

继因该提督力陈出疆征讨,兵力须厚;又准续募八营。

计冯子材共统十八营,由钦州、上思州出边入越,趋那阳一路。

据报于十二月初五日到龙州,先遣八营扎思陵隘口之外;惟续运八营军械,须正月中旬始到。

又查右江镇总兵王孝祺,现在粤省防营。

该总兵戎行稳练,派令带本部四营,抽拨省防粤军四营归其并统。

计王孝祺共统八营,由浯浔溯江至龙州出关入越,趋谅山一路。

据报于十二月十五日到龙州,军装器械二十二日到龙州。

又查钦州参将莫善喜,素号能军。

自请率师图越,意以法虏屡来窥伺钦境口岸,不如先发制人。

因饬就原部二营增募三营,以为冯子材后路策应。

又据参将陈荣辉迭次上禀,请出奇兵袭越。

因饬率新募习于越情水路勇一营,并由署雷琼道王之春拨所部两营助之;会合莫善喜并进,由臣玉麟抽省防湘军一营填扎琼防,俟明正冯军深入相机进兵。

计莫善喜共五营、陈荣辉等共三营,由钦州东兴出边,趋海阳一路。

又查五品卿衔、吏部主事唐景崧,前经臣之洞奏派统带四营入越,会合刘永福攻剿。

嗣于十一月内宣光攻剿吃紧,准添二营。

该主事由桂入越,缒幽踰险千二百里非复人行之境。

到防以来,勇略殊常,屡挫强敌。

阅岑毓英奏稿,亦赞其奋不顾身,有胆有识;将滇军潘德继三营归其兼统。

自宜厚其兵力,以资展布;已饬俟宣光克后,添足十营。

计唐景崧现有六营正攻宣光,攻克后即下趋端雄一路。

通计广军规越者,冯子材十八营,王孝祺八营,莫善喜、陈荣辉等并琼军共八营,唐景崧现有六营,共四十营;分为四枝,分道进攻,遥相呼应。

会合滇军、桂军、刘军,互为奇正。

优悬赏格,申严军律,教民固不可滥诛、法人亦许其归命,断不准骚扰妄杀,驱众资敌。

现因谅山各路告警,已电饬冯子材、王孝祺飞速分道往援。

俟明年正月以后各军俱齐,械到饷足,事机当可渐顺。

  惟军资浩繁,饷固不资、械尤难购;内防外协,日不暇给。

即使有饷有械,而上水转运甚迟,关外办粮甚苦。

特是权衡时势之缓急,上体宵干之忧劳,不得不勉为其难。

现将藩、运各库之存储,军火各局之造办,搜罗殆罄,应付边军。

幸蒙圣恩准借商款,已奉电旨;俟陆续提到,当可支持。

  自十月以来,七接密报:法虏将窥伺广东;曾纪泽自英来电亦同。

盖深恶广东为台、越各军饷械之所资,力欲扰我以图牵制。

然制敌机要所在,断不能为之动摇。

  以上各节,均经随时择要电奏。

  旨:『知道了。钦此』。

  ——见「全集」卷十「奏议十」。

  致龙州潘抚台、冯军门、王镇台、西营务处(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西人教我军,与法人战有三要义:一低枪、一散队、一夜战。

曾告刘省帅,近来书,言行之有效;末一策尤善。

月来屡胜,斩获皆夜战也。

务望采纳,总宜夜袭至要。

我路熟、彼生疏,且西人夜必熟睡,分番扰之,使不得息,自困矣。

艳。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正月初三日)

  迭接潘抚及李秉衡等电:廿九日法至谅,苏军焚城退。

桂军现如何布置,无从深悉。

冯子材现有共十营,其八营本在前敌东路;现据报,与李秉衡等商酌,止带一营驻镇南关招集溃勇,留一营弹压龙州。

王孝祺报:现扎关外由崖,备敌来邀击;已屡严饬设谋力战,断不准不接仗而入关。

至冯部八营,据报调回扼南关;是否潘调?已电询。

窃思冯军原议由东路进,电奏陈明在案。

若全助守关,东路门户无阻,敌可由上思州拊东省钦、廉之背;现饬冯军八营仍扎东路扼剿,王军协桂军顾南关一路。

是否合宜?请旨遵行。

近闻法添兵,前数日到新加坡,分赴台、越,号称万四千;大约七、八千人。

已饬莫善喜、陈荣辉两军由钦州疾进,以分敌势。

请代奏!江。

  ——见「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正月初六日)

  上年八月朔,会彭、倪电奏『香港接济法,我与港有通融,不敢力诘;诘之,必不能禁;禁之,徒自困』等语。

十一月望接曾电:责港守局外例;洞亦以不可自困,电复阻止。

乃曾不听,径向英外部议妥,港遂出示禁军火。

今法告各国,搜济华军械。

如此,则海防无从措手矣。

港明不济法,其实法已租雇英、德数商船代运,且至今法兵船仍向港行;但不准多,并不能禁。

即彼真禁,彼自西贡运付或日本采买,稍迟数日,于彼何损。

洞购外洋军火、枪弹甚多,为粤省及分济各军之用;若不能来,大局不堪设想。

台、越及各军日日急盼苦求,无非军火缺乏。

中、法战事,若有洋款可借,则洋军火可买;虽相持一年,亦无虑。

台、越各省口岸,俱可维持。

若无洋军火,实难制胜;枪无弹,皆弃物矣。

曾意虽善,但见其一、不见其二,未免自生荆棘。

伏望钧署速电北洋速筹一策,责成曾纪泽并许景澄、李凤苞设法,言法未宣战,军火断不准搜。

至煤、粮等,亦不必深问,我尚较便。

此乃中外战事第一关键,乞酌裁速行。

鱼。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正月初九日申刻)

  前奏准借大东公司五十万零五千镑,备台、越、气炮用。

迭接曾电:『东司碍法,不愿借』。

兹改与汇丰议定,再借五十万镑,照粤借五十万零五千镑办法,年息九厘,加闰;十年期。

前五年还利,后五年本利并还。

各省关还,各海关保,盖粤关、粤藩印。

又拟请由粤代川借鲍饷百万两,利息、期限、作保,与汇丰两款同;已与伦敦议妥,鲍款详另电奏内。

如蒙允准,请敕总署照巴使电港立约提银。

法禁英借兵债,汇丰言只借一次,与商妥新借各款共一合同,分注约上。

曾电:『东司劝我速定』。

事急,请代奏!佳。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正月初九日申刻)

  去腊廿二日奉电旨,令于借款内解二、三十万济鲍军;焦急无措。

查粤本省借,除还前欠本利六十万,止得百四十万。

用巨日久,台、越、气炮之五十万镑,军多用急;再抽济鲍,少分无益、多分两误。

若不撙节匀用,以后束手。

朝廷因鲍已行撤勇,不及恳筹专饷;现另借汇丰百万两,利息、期限、作保与现议汇丰款同。

拟请旨严切限定鲍军月饷数,大约每月不得过十万,粤解借款八万、川供二万;加军火各费,此款足支鲍军一年。

如数月凯撤,余款候部拨用。

此系粤代川借,款归川还,分为十年,川力较纾;较之责川现供巨款,尚易办。

抑归各省关还,统请圣裁。

至照巴使,只重在各关保。

总之,鲍饷宜限以月、不徒限以营;不然,百万难支数月。

既虑哗溃,亦患漏卮!再川现认月解鲍若干?外省有无协款?鲍奏何日自何处启行?带几营?祈敕总署查明电洞知,以便筹措。

粤接黔咨,鲍于十一月廿一日自夔行。

请代奏!佳。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正月十一日)

  初三、初六日三次电旨恭悉。

冯、王两军,已屡饬听潘调度。

冬腊两月解过桂军「士乃得」枪千五百、毛瑟各种弹百七十万。

闻谅急,电饬龙局截留唐、刘枪千济桂;现又挪粤省用「黎意精」枪千、弹百万并新到「士乃得」枪千、弹百万,皆济云械。

亦并凑解借款,提少凑垫十二万两分解云、桂,惟苦道远。

去冬雇民船济台军火,头批于腊月十一日交嘉义县收;计三批均到,有信来。

现仍兼筹运械、汇饷;毛瑟闻日内可到,觅得轮即解。

请代奏。

真。

  ——以上见「全集」卷七十三「电奏一」。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正月十三日)

  粤用、台用、鲍用三次新借汇丰款共约合银五百万,两次奉电允准。刻伦敦电催,限今日定,方可成。恳即催巴使电港。万紧。元。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正月十八日)

  台北腊月十一、二、三恶战三日夜,互有杀伤;我军夺回月眉山云。巧

  致龙州李臬台(光绪十一年正月十九日)

  法闻我南洋五、兵船将出,分台北六艘来寻我船,内铁甲二。

正月初一日,遇我二船于浙洋石浦,均为彼鱼雷所毁。

十五,攻三船于镇海,战三刻,招宝山炮台助之。

台、船共中敌五、六炮,敌退;我军亡二,贼毙二十七。

十七日,又来攻;炮台击伤彼一艘,立退;余船皆中我炮,亦退,分泊舟山、铜沙、金堂一带,我船无恙。

请李臬台分致潘、岑两帅、唐主政及诸军。

皓。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条款未定,万万不可撤兵。臣之洞谨昧死上陈,恳圣明熟思。请代奏!漾。

  李中堂来电(二月二十三日□刻到)

  总署廿一函称:中、法和议于十九在法都画押,奉旨敕各处军营定期停战,云、粤各军定期撤回边境;钦此。

现定越南宣光以东,三月初一停战、廿一拔队撤回、四月廿二齐抵云南边界;台湾,三月初一停战,法国即开各处封口。

希即分电福建、台湾、广东西、云南各督、抚及统兵大臣遵照办理等因。

望查照勿误。

鸿章。

养。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亥刻)

  顷北洋电:和议已画押,奉旨撤兵。

窃谓停战则可,撤兵则不可;撤至边界尤不可。

关外兵机方利,法人大震;中、法用兵年余,未有如今日之得势者。

我撤敌进,徒中狡谋,悔不可追!桂边必扼谅山外谷松、观音桥等处,若弃谅及高平,法必屯兵;沿边无险,无从防守。

钦、廉亦逼两广,永与法为邻;以后兵力、饷力难支。

且电线断数日,连日雷雨,忽通、忽阻,前敌远,难速达。

初一停战,断难接到;粮械繁重,十日亦难撤至界。

伏望展限详议,令彼撤鸡笼、澎湖之兵,我方可撤;看北宁能否攻克?再定。

若得手,更易商。

边事重大,追切上陈,伏候圣裁。

再,正发电间,接冯十九电:『拟于廿一日亲率本部并王孝祺军攻郎甲,绕袭北宁』。

洞昨闻法调海防兵往助,尚催玛添兵援剿,并饬钦州进兵;欲停不及,只可俟续报战情,再请旨。

请代奏。

漾。

  ——以上见「全集」卷七十四「电奏二」。

  致龙州苏督办、冯帮办、李护抚台、王藩台、王镇台、西转运局、唐主政、岑宫保、南宁鲍爵帅、岑宫保、云南张抚台(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顷接总署廿二日来电:『本日奉旨:「法人现来请和,于津约外别无要求;业经允其所请。

约定越南宣光以东,三月初一日华兵拔队撤回,二十一日齐抵广西边界;宣光以西,三月十一日停战,二十一日华兵拔队撤回,四月二十二日齐抵云南边界;台湾,定于三月初一日停战,法国即开各处封口:已由李鸿章分电沿海、云、桂各督、抚如约遵行矣。

惟条款未定之前,仍恐彼族挟诈背盟、伺隙猝发,不可不严加防范。

着传谕沿海各省将军、督、抚并云南、广西督、抚及各路统兵大臣,督饬防军随时加意探察,严密整备,毋稍疏懈,是为至要。

钦此。

养」。

即转电云、桂』等语。

谨转。

敬。

  致南宁岑宫保、龙州唐主政(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顷接总署二十二日来电:『本日奉旨:「本日已将停战日期谕知岑毓英矣。

现距撤兵期近,刘永福一军必须妥为安插。

将来或在边界屯军,抑或别筹调度?该督务须熟思审处,先行奏闻,候旨定夺。

钦此」。

即转电岑』等语,洞谨转。

查刘事,前接彦帅电并咨,已遵饬永福赴桂边募勇助剿,电知薇卿。

现在彦帅如何办法,务请电示!鄙意此人万不可弃以快敌,为粤捍边亦甚好;或钦州、或思州、或龙州,均有用。

拟询刘所愿。

是否妥协,请彦帅卓裁,即明覆;薇卿亦即酌复。

敬。

  岑宫保来电(三月二十一日未刻到)

  谕旨班师,当钦遵办理。

丁槐将渡河已截止,惟前招越地各省义民,由英发给饷械编列成营共八、九千人,屯扎缅旺、广威、不、拔、美良、临洮一带,均倚我军为重,势颇振。

我师既撤,越营当作何安置?应请旨饬下办理。

刘永福更宜早为位置;可否仰恳天恩于闽、粤总兵各缺酌用该提督前往?若留在北圻,弭患不足,启衅有余,英不胜忧虑。

请挈衔电奏!英谨电。

佳。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二「电牍一」。

  致福州左中堂、杨制台、厦门彭提台(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顷得密报:西四月三号法攻淡水,两次登岸俱失利。

五画总兵死伤各一,法兵死者一千二百六十八名;兵船「拉泥付」被重伤等语。

查三号即二月十八日,此报素有根据,似不虚妄。

请速探示!有。

  ——见「全集」卷七十四「电牍三」。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已刻)

  保、谅不可让法,桂全边,广钦廉二千余里皆设防营炮台,断无此力。

如初议难改,窃有一策,请敕总署、北洋速告法:广州至龙线坏数段,洋匠少,难速修;岑军距龙二十五站,宣光撤围后云、桂台站已断,前敌难速达。

此本实情,越地停战,宣光东、西各展限十日或半月。

冯提现率王孝祺军规北宁,冯素得越心,留越地,越人多通消息,此次法人入关,疑冯有内应,以匪教居后,法兵居前,故真法兵将伤独多,遂大溃遁。

冯首倡出关,诸军从之,越人响应;今他军尚屯谷松之后,冯军独前进深入,王军肯同冯进,其故可想,闻李扬材之弟现在北宁城内,与冯通信。

如此事机兵势,不争可惜!可否特敕冯加以褒奖,如能于十日内攻克北宁,许以爵赏军士及越官民,破格优保重赏。

敕苏酌分军助之,敕岑进兵牵敌。

万一能克,河内必震,法更馁;可以北宁换保、谅,全局俱振。

洞不敢谓必克,特以大局安危,人事宜尽;若蒙天助,或冀成功。

区区愚虑血诚,有一线可为不敢不竭力。

伏候圣裁,恳电旨速行。

请代奏!有。

  总署来电(二月二十八日申刻到)

  本日奉旨:『张之洞电奏均悉。

中国素以信义为重,法已电孤拔于三月初一日停战,开台湾、北海封口,并令在越统领定期停战。

我若失信,致生他变,不特兵连祸结,且为各国所不直。

嗣后交涉事件,益形棘手。

电线中断,廿五日已由总署告知赫。

法以云、桂电信恐难速达,展期二、三日,令其电法,断难再与议展。

若此时复饬进兵,此等举动,岂中国所可为?幸而获胜,尚觉得不偿失;一有蹉跌,更伤国体。

该督近接岑毓英电报,是电线已通。

正宜迅速传达,务当懔遵严谕,饬令防军如期停战,撤回边界;并仍整兵严备,以防不测,方为正办。

倘有违延,朝廷固必严惩;而贻误全局,该督返而自思,谅亦不敢出此。

懔之!慎之!该督于奉旨运行后,即行电闻。

钦此』。

  ——见「全集」卷七十四「电奏二」。

  致龙州李护抚台(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总署廿五来电:『本日奉旨:「撤兵载在津约,现既允照津约两国画押,断难失信。

现在桂甫复谅,法即据澎,冯、王若不乘胜即收,不惟全局败坏,且孤军深入,战事益无把握。

纵再有进步,越地终非我有。

而全台隶我版图,援断饷绝,一失难复。

彼时和战两难,更将何以为计?且该督前于我军失利时,奏称只可保境坚守;此时得胜,何又不图收束耶?着该督遵旨亟电各营,如电线不到之处,即发急递飞达,如期停战撤兵。

倘有违误致生他变,惟该督是问。

钦此」。

即转电粤督』等因。

所有云、粤各军停战撤兵日期,均望恪遵廿二日电旨办理。

请李护院速发急递,飞致苏、冯、王、唐、刘、岑钦遵。

接此电后,即赐复为要。

宥。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四「电牍三」。

  照覆英阿领事申明告示本意(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

  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接贵领事官照会内开:『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三日,本领事照请廉州府示谕军民人等知悉:现在北海西人皆非法人,相应一并保护等因去后,随准示谕并咨请张镇台一体示谕保护等由各在案。

本领事闻之,不胜感激。

但查张镇台所出示内,有「如果法人来犯,应准各兵勇团练竭力诛灭,杀尽乃止」;及「割呈首级,尽数呈验给赏,已奉督宪出示有案」等语。

查此等凶杀,实有违万国公法。

恐张镇台有误会之处,为此照会,请烦查照』等情到本部堂,均已阅悉。

  查中国战阵之法,如于两军对垒,能将敌人擒斩者,死则献馘、生则献俘,计功授赏;以此为据,断无凭空残杀之事。

张镇吉示所云「割级验赏」,系指敌人已被阵斩者而言;其就擒者,生献俘囚,给赏尤厚。

此等军律,各营皆知。

至于生擒者自当查讯情节,准情酌理,分别核办。

如归降者,必予免死;肯效用者,尚可录用。

并非不拒敌者,亦必杀尽也。

来文谓为凶杀,实系未悉告示本意。

惟是数月以来,法人在台湾南北击坏、焚毁商船、民船共八十余只,焚毙、溺毙、杀毙各船商民无数;此则真可谓之凶杀,有违万国公法矣。

接文前情,相应照覆贵领事官查照。

  ——见「全集」卷九十一「公牍六」。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三月初二日酉刻)

  发两广各军谕旨已到,云亦必达;法又代递。

臣之洞未敢违延,当蒙圣鉴。

惟紧要数端,必应早议:一、我虽撤兵,彼亦不得进兵,宜扎原处。

目前游勇甚多,设生事,我难任咎。

一、东则谅山、高平、广安,西则保胜,凡与我界近之地,宜作为瓯脱;虽法保护,仍不得屯兵、筑炮台,以免离近生衅。

一、鸡笼、澎湖宜令即退,以为和好实据。

一、津约但言于法商务极有益,宜增为中、法商务彼此均有益,以昭平允。

一、自去年开仗以后、停战以前,中国毁伤法人物业,应勿庸议,去年粤曾照会法及各国领事。

一、既不碍华体面,须载明听越朝贡。

一、刘永福无论安置何处,刘若不攻法,法不得寻雠再论。

以上七条,请敕北洋、赫德,速与法议。

此乃津约未备、赫德疏漏,与津约并无翻背,理当增补。

近体察法领事情形,惶急殊甚,急盼停撤。

税司言云、桂军虽停战,但恐刘永福进攻。

盖永福败衄详情,彼族不知,尤宜护惜,藉以捍敌;务宜早商,尚可补一、二。

乘此撤兵限内,我虽守信、彼或虑变,较易商量,事半功倍;若我兵已退、彼军渐集,据要养力,更难争论。

机不可失,悔不可追;沥恳圣鉴。

请代奏!沃。

  ——见「全集」卷七十四「电奏二」。

  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一年三月初三日酉刻)

  鸡笼、澎湖约定何日退出?津约第一条「中国南界毗连北圻」云云,「均应保全护助」;「均」字之义,是否中、法公同保护?祈速示!江。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四「电牍三」。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三月初四日未刻)

  前奉廿二日电旨,令筹安插刘永福。

前接岑咨并电,永福愿东来就饷械,增军力战;岑已允准。

洞因电饬其率五千人东来桂边助剿;盖刘愿附粤、不愿附云,岑亦愿遣。

今和议定,刘籍在钦州、产在上思州,拟令统三千人屯思、钦捍边,归冯统调,必出力而又相得,且受约束,远胜客军。

昨越酋电北洋,惟虑宣光一路;盖畏刘也。

刘屡年据保胜,税养兵;今越扰利失,故刘肯弃之附粤。

岑督近无电来,谨先电奏。

此事无他办法,岑见想无甚异同。

请代奏!支。

  ——见「全集」卷七十四「电奏二」。

  致龙州唐主政(光绪十一年三月初五日子刻)

  款局虽定,边防难撤。

贵部所添四营,仍速招;如有愿用良将而在他营者,可向李护院求之。

洞已电致黄守忠,速调率所部来。

有旨令筹安插刘永福,洞奏请令屯思、钦一带,统三千人捍边,归冯调遣,粤给饷械;望速催东来。

缘此次和议,我兵止于边界,刘若在越,亦必为法并,官军不便援助;惟有附粤属冯为长策,永为国家守边大将,亦甚壮伟。

可属渊亭率所部来桂边募足此数,详议屯札处所。

正发电间,已奉电旨允准;速达岑、刘,即复。

歌。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四「电牍三」。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三月初五日未刻)

  接总署电:『中、法约定,撤封口后,彼此勿运赴台兵勇、军火』;不胜焦灼疑惑。

既禁济军,所谓撤封口者何事?若仅通各国商船,与我何涉?连日赴台法船络绎,何一不运,孰能查阻!不过禁我而已。

然则赫德所议,我撤越军、彼开封口之说,皆属虚妄。

台、澎不撤,已不平允;今并口亦不开,是中国坐受欺诈,实可痛愤!数月后,台则彼足我耗、越则我退彼进,设再有要挟,台既难守、越亦难攻,窃恐鸡笼终难全还,必有踞炮台、屯水师之谋。

恳敕北洋速与法商,令将台口即日认真弛封,以符原约;并令勿添兵来华。

告以彼不开口,显然背约;越地将帅闻之,必皆愤怒,撤兵必不能速。

以此为词,及早力争,大局幸甚!请代奏!歌。

  ——见「全集」卷七十四「电奏二」。

  致龙州唐主政、岑宫保、李护抚台、冯帮办、南宁岑宫保(光绪十一年三月初六日丑刻)

  总署初五日来电:『本日奉旨:「张之洞电奏,拟令刘永福统军屯扎思、钦一带等语,所筹尚是。

着该督与岑毓英商办。

钦此」。

转电云督』等语。

请彦帅妥筹指示办法,并檄刘速来。

请薇卿速递彦师,善致渊亭。

鱼。

  岑宫保来电(四月十一日戌刻到)

  奉鱼电,当即传来面询。

刘初意颇不愿迁,再三开导,始允从。

惟欲带四营。

已准先带二营。

刘防兵添二营,意在多求盘费营饷。

惟刘性情反复,现虽应允北徙,有无更变,尚不可知。

请斟酌代奏。

英谨电。

敬。

  致龙州唐主政(光绪十一年三月初五日丑刻)

  官军入边,梁正理辈若何安置?梁俊秀有何用法?游勇太多,以后恐常为边患,望筹覆。

台站俟刘、黄辈到越后,再撤不迟。

顷总署令委员赴越谕云军、刘军撤回界,洞遣州判孙鸿勋往谕刘。

事毕后,即偕刘入粤。

先奉闻。

歌。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四「电牍三」。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三月十一日亥刻)

  二月初,密运洋械到粤无弹,设法凑垫,共配毛瑟二千、「新林明敦」千、弹二百万及枪炮药、炸药等;二月二十委员分解泉、厦、汕分起零渡。

兹接厦回文、『廿九到厦,密雇船解』等语。

惟初四接总署电,约定勿运台械。

此械发运到厦,均在署电先,此时必有已行者。

连日接台信、晤台员,皆在澎湖失后;云泉州、鹿港民船仍可潜渡。

若分多起,即或被截,所失有限;与兵勇冒险不同。

且发运在前,彼亦难苛责。

特署电既言约定,未敢有违,似宜筹一妥法,既免枝节,又备不虞,更善。

此械是否听其运渡,抑饬勿渡?请旨遵行。

再,法电:新添兵八千,有一半已起程仍来东京。

昨法兵轮一,自港赴台。

顷廉电:初六、初七又来二兵轮,泊北海口。

诡谋难测,请代奏。

真。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一年三月十三日寅刻)

  顷北洋电:『运械在前,又潜渡,即被搜截无妨』等语。

仰恳圣恩,凡前已发运者无从追回,听其自然。

且有商捐自运者,官无从阻,即生枝节,北洋亦能辨析。

将来鸡笼恐不全还,若听屯兵,终为法有。

台百事不缺,惟缺军火。

彼多违约,我不可自困。

若不赶运,万一反复,台必不支。

他事可让,此事不可让。

迫切上陈,请旨遵行。

请代奏!文。

  总署来电(三月十六日巳刻到)

  真、文二电已转奏。顷接闽电:『台已止战,民情欢欣』;大约此事月内可定。来示所云『若露痕迹,恐有违言』,希慎密酌办。愿。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一年三月十三日未刻)

  乘胜结束,庙谟宏远,实深钦服。

惟谲寇难防,不敢不陈。

盖法虏狡险,并不照约。

一、原议彼开各口,今台、廉仍封。

二、冯军郎甲初一退兵,彼开四炮击我。

三、禁我济台,彼船不断。

四、我撤越兵,彼仍来新兵四千,于廿四号(即三月初十)起程。

查兴化一路,岑于二十日后屡大捷,夺关复地,兴化垂克,越民四应,法敛兵保河内。

北洋电称:『巴接越酋电诘粤,独无寄岑文』;惶急谬误如此,兴化之危可知。

冯军、唐军虽撤,将士皆怀忠愤。

北宁一路,越官黄廷经立忠义五大团及游勇纷纷应冯,请为前驱。

河内消息已通,客、教内畔。

至太原一路,官民、游勇应唐,前已奏。

军势、民心,几如破竹;似宜乘此机会,杜彼狡谋。

查我所虑者惟台、澎,今我释越、彼不释台,欺诳缓兵,以便要挟,实堪发指。

拟请敕北洋,作为该大臣意,速商法使。

言『云、桂将帅皆奏请速攻,朝廷不欲改约;但法兵不得进扎一步,俟详约定再议。

且立开台口,我亦不遣兵轮渡台;惟官商民船,不得搜查。

因两国既和,我正屡胜,若我撤、彼进,台口不开,显不平允;于中国体面太有碍,必为各国所笑,于鸿章原议之人亦为难。

彼如违约,鸿章惟有奏请敕越进兵矣。

即或仍然决裂,我纵弃孤悬,台之必不舍接壤之越。

我陆战可恃,谅所深知;彼既无越,台焉能踞』等语。

限法廷即日电复,乘此越酋惶急、新兵未到,以此为词,此两事必不敢不从。

若听则越未全踞、台有接济,彼无所挟,详约易商,再战亦易;即不听,亦不过北洋与法商议之词,于朝廷大信无损。

盖我重台、彼重越,彼经营多年,费财无数,我陆兵易进,又近西贡,故全力护之;且无越,则法兵无根,台不能久,攻津无论也。

迭次来兵,越多、台少,敌情可见。

不然,自去秋以来,若兵全赴台,台北危矣。

北洋为国家重臣,此大局要关,伏望谕该大臣无论如何为难,亦宜尽力早争。

赫德但主调停,不无左袒,不可恃也。

洞乃钦遵『乘胜结束』之意,正欲和局早定,免贻后患。

洞屡奏缓台,惟有急越;今日事势仍同。

若越缓,则台终危矣。

不惟此也,欲保台,惟有权词轻台,夺其所挟、怵其所急,乃可就范。

伏祈圣鉴。

可否录洞此电发北洋酌办?请代奏!元。

  ——以上见「全集」卷七十四「电奏二」。

  致福州左中堂、杨制台、江宁曾宫保、武昌卞制台(光绪十一年三月十三日亥刻)

  粤军冯、苏、二王,二月初八大破法于镇南关,毙法提尼格里。

十一克文渊州,十三克谅山,十五克长庆府,进规北宁。

云军亦二月初八大破法于临洮府,二十、廿一、廿三屡捷,夺梅枝关,克广威府、逼兴化,而贼军退入城。

越地东至北宁、太原、河内,西至兴化、宁平、南定、山西,官民响应助战供粮,客、教畔散。

此数战,杀真法虏以千计,六画以下百计,卤获无算。

法人惶惧,敛各路兵入河内城拒守。

自道光间华、洋用兵以来,未有如今日越寇之创困者。

廿三日,奉旨停战、撤兵;盖议约画押时,内未悉越状,北洋亦未询及。

廿二日,洞微闻有款议,急奏请详酌,已无及。

嗣三奏缓撤兵,竟难挽回。

粤军遵撤,云军当已奉旨。

河内法酋勃里也日发急电与巴德诺、林椿、赫德,责津、粤遣华洋员赴越传撤兵旨。

乘胜结束,庙谟至当;惟台、澎之寇未撤,封口未开。

昨法电:新兵仍令来越,已行;法又禁济台兵械。

以势揆之,越兵再进,台船自遁。

洞复屡进刍言,不审有无可采。

我军先退,议约由人,越全属法,边患无已;荩臣必有良谋,乞速赐教!元。

  左中堂、杨制台来电(三月十七日未刻到)

  粤、云各军捷状,早悉。

军事顺手,忽议撤兵,可叹。

棠等奉旨后,随电询基隆、澎湖是否退还?总署及北洋均称详约定局。

棠又奏「西省宜慎,防兵难撤」一疏,容另钞寄览。

十三,据厦门电:『法兵将基隆大炮运去,退兵是实』。

又总署电:『「平安」轮船被拿,已由法使电嘱不得凌虐,稍迟放回』等语。

台寇未撤、封口未开,又禁济兵械,可疑虑。

越事可电商北洋全权。

毋为法所欺挟。

款议梗,不难再战;俄、英新失和,法助俄、俄已败,必无斗志。

然否?乞察示!棠、浚谏。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一年三月十五日亥刻)

  十二日,法兵船「架乔连」装水桶三百六十具、帐棚八十块赴鸡笼。此陆营所用,可疑。十三日,又来二舰,驻北海口。均违约,请诘问。望。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四「电牍三」。

  致杨石帅(光绪十一年三月十五日)

  前谂大军渡台,力拯艰危;需用军械,亦必甚亟,洞亦代为焦虑。

惟炮械一节,内地搜觅已遍,港、沪皆无之;偶有一、二来华,即多方购致,不遗余力。

兼以法船搜查,中途羁留。

因向外洋订买巨数,无如急切难到。

顷始运到毛瑟颇多,而弹又未到,焦急万分。

兹解二千枝,设法凑垫弹一百万,并炮药、炸药分济阁下与省帅,以备前敌之用。

嗣后各械仍陆续设法运解,不敢漠视。

想旌旗所指,得此利械,益觉士气百倍;元老壮猷,敌忾攘寇,在此时矣。

不胜翘跂!

  ——见「全集」卷二百十六「书札三」。

  致北海梁署镇、李守、刘倅(光绪十一年三月十八日子刻)

  法照会,无理已极。但我无大炮可以击其船,不必挑之,我徒吃亏也。刘爵帅电:『初三日,法营已挂白旗,停枪炮;孤拔照会,有勿修炮台语』。霰。

  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亥刻)

  云、桂并捷,款议骤成,稍一坚持,台口开矣。

我兵既退,诸事难商。

公老于戎行,何不虑此?今议详约,万望力争;天下责望,惟在公也。

近状速示,以便筹备!效。

  李中堂来电(三月二十一日子刻到)

  款议始终由内主持,专倚二赤;虽予全权,不过奉文画诺。公徒责望,似未深知。月内外续约当成,台、澎兵退,我亦必议裁遣。鸿。号。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四「电牍三」。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三月二十日酉刻)

  入三月来,法船自港运煤、粮、兵衣赴台者多起。

十二日,法兵船「架乔连」运陆营帐棚八十副、水桶三百六十具赴鸡笼。

十八日,法兵船「渣刀埃壬」载兵数百、马三百匹赴澎湖。

十三日,法船载兵四百到海防。

冯帮办电:『十一日我兵退后,探知郎甲、船头、坑下各法营俱修台添炮』。

廉电:『法船二,现仍封口;至来华新兵,三月初十仍起程者四千』。

前已奏:法禁我调兵、运械、筑炮台、济粮米;彼种种违约,恐有他变。

请敕北洋诘问,并敕台、闽、云、桂诸军勿弛备。

请代奏!号。

  ——见「全集」卷七十四「电奏二」。

  致南宁岑宫保(光绪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亥刻)

  廿二日接总署廿一日来电:『本日奉电:「张之洞迭次电奏均悉。

据称刘永福可调思、钦,不愿从者、假名字者我恐难问;官军入界,谅山暂交越官看守。

所筹均是。

至所称边外游勇无算,黑、黄旗近云境者尤多,议以高、平等处开垦自给,设头目、受约束,资以军火等语,此则必不可行。

官军撤回边界,随营勇丁安分可用者,自应随同入边;边防正须重兵,即可募补入伍。

至游手无赖之徒,既不愿从,岂受约束?予以军火,适为助乱之资,必因此多生枝节;扰边、扰越、扰法,均足为害。

画宽瓯脱,现饬筹议;如果议定,亦岂能安插此辈?防军撤回后,此等游勇,我自可置之不问。

前谕岑毓英将刘永福一军妥筹安插,嗣据张之洞奏请令屯扎思、钦一带,复谕令与岑毓英商办,现尚未据岑毓英覆奏。

刘永福现扎陆安州,该督前奏仅余五百人,着即饬令督率所部随同入关,遵照前旨办理。

至其余未尽事宜应如何措置妥协,以期慎固边防,无贻后患?岑毓英亲驻边外,自必详悉情形。

着即熟筹速奏。

钦此」。

转电云督岑。

个』等语。

前屡电商处刘法,未接复。

昨来咨:刘、黄二千余人;请筹覆,并示刘近日部众情形。

养。

  岑宫保来电(四月十八日亥刻到)

  刘已遵允入关,其部众叶成林、陆东环辈,仍居北圻,自当遵旨办理。

宣光东西地作瓯脱,诚善策;英奏请宣、兴以西地附入滇疆,非务拓土。

查滇东路以道岸总安平府安隆县、陆安州、渭川县、永绥县为要隘,中路以保胜、文盘、大滩、镇安县之馆司为要隘,西路以三猛十洲为要隘,越民经招徕皆效顺;闻和议成,气沮丧,英暂令安置各地。

若不早图,地利民心两失。

今彼未开台、澎、廉之口,我兵岂能尽撤?英仍暂留粤勇七千,分扎越地各隘。

如反复,当由猛罗出奇,入占清化各省,待秋凉出兵进剿图之。

惟和战总须有一定之局,甫战即和则失民心,既和复战又乱兵心。

枢议定,乞速示!英谨电。

鱼。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四「电牍三」。

  致岑彦帅(光绪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详约已定,即日颁行,基隆可望收回。而澎湖法舰专视保胜为去留,刘提如不迅回云境,法虏不甘,海防不了;朝廷责备,将在滇、粤两疆臣矣。

  保胜为三迤藩篱,关系未尝不重;而成约已定,无可如何!刘提来禀缕陈行止事宜,当即逐条批示,催其就道;并钞咨冰案察核。

兹复遣州判孙鸿勋等赍送文牍关防,前赴该军面加开导。

惟委员到彼尚需时日,该军根蒂过深,远徙不易;敢祈硕画妥筹,早为资遣。

该提督近隶戎旃,渥被威惠;指挥所及,当无梗阻。

鄙意总令其心安计便,庶不致为部众沮止。

牢笼抚驭,公所优为;似宜稍加宽假,免致歧路徘徊。

不独结束款局,上纾宵旰,即鄙人亦受赐矣。

  致刘提函牍各一,即请转付。

  ——见「全集」卷二百十六「书札三」。

  致龙州李护抚台、冯督办、苏督办、岑宫保、唐主政、南宁岑宫保、鲍爵师(光绪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酉刻)

  总署二十五日来电:『本日奉旨:「彭玉麟、张之洞十九日电陈各节均悉。

前因苏元春屡着战功,张之洞亦称为良将,特派督办广西军务。

其时冯子材一军,先经彭玉麟等请调钦、廉办防,本未令归苏元春调度;冯子材威望素孚,即着督办钦、廉一带防务,苏元春仍督办广西边防。

一切善后事宜,着李秉衡与冯子材、苏元春会商妥筹,奏明办理。

数月来,滇、桂各军奋勇打仗,迭获大捷,深堪嘉尚。

岑毓英等仍当督率各营,严申儆备,勿稍松懈。

其粤东西各军,着张之洞调和将帅,以资得力。

如有龃龉贻误等情,惟张之洞是问。

刘永福一军,着即调扎思、钦一带。

该军到防后人数、饷数,张之洞酌定具奏。

越地义民,岑毓英、李秉衡随宜措置,朝廷不为遥制。

鲍超一军,着暂在马白关扎营训练,以备不虞;俟岑毓英撤兵时,一同入关。

届时作何调遣,听候谕旨。

钦此」。

即转电岑、李、冯、苏、鲍。

敬』等语。

即请转咨各处,并摘「刘永福」至「具奏」一段飞速行知刘提督。

谨转。

宥。

  致汕头陈牧、马鸿图(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一日子刻)

  有旨停运渡台军火,暂勿运,稍俟之。和约成,则运;款局败,亦运。朔。

  致龙州李护抚台、冯督办、唐主政(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一日未刻)

  刘渊亭已奏准调屯思、钦,请萃帅、鉴帅、薇卿均作函檄飞催速来。

本部有用者、愿来者务须带来,少则数百、多则二千均可。

但须核实数、遵营规,将来点验,照章给饷;广东供饷、供械,归洞及冯督办调度。

驻札处所,到札酌定,大约在上思州一带。

得力将弁,如吴凤典、李唐等务须劝谕随来,洞当为奏恳圣恩,各授实缺,渊亭更不待言;中华一镇,远胜南越三宣矣。

此时和议已定,若仍在越,法必不相容,云亦不能庇;早来粤境,上建捍边报国之功、下有衣锦还乡之乐。

旧垒不必恋、机会不可失,若有后患,洞敢保之,不必疑虑迟回。

黄守忠亦请鉴帅、薇卿催调,率本部来,不容迟缓。

万一有变,此枝可当选锋。

请照办,咨岑。

三君以为然否?并希分别赐覆。

朔。

  致龙州唐主政(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一日亥刻)

  沁电悉。

吴、李饬其缓募。

本日电云『少数百、多二千』者,为现有之本部言也。

若新募,则不必;须到龙再议。

屯地俟来时妥商,似思州为有用。

地在桂境,应兼属李护院调度;檄刘应补叙。

刘惶惧,当是无恋越抗法之志矣。

详询吴、李,示复。

朔。

  唐主政来电(四月初一日酉刻到)

  刘部将吴凤典、李唐入关募勇,现抵龙州。

接刘书,闻停战撤兵,情甚惶惧,乞为婉恳安置;尚未知公奏置钦、思也。

论者谓宜仍在保胜;但此后保胜,岂复为刘有?如以钦、思为未便,永置于归顺左右,人较僻远,何如?现仍饬其赴粤,吴、李饬其缓募;俟刘到,再议商。

崧。

沁。

  致龙州李护抚台、冯督办、王藩台、唐主政(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二日丑刻)

  闻法虏进兵踞谅,荼毒义民,顿足痛愤。

洞先后十六次电奏,争撤兵、争地界、争条约、争济台,竟未闻有所挽救;藩封永弃、边防日蹙。

此次和议,皆赫德一人播弄,中国甘受共愚,可为痛哭流涕。

近日河内贼酋勃里也日驱岑帅撤兵,诸军已撤至馆司,因军装累重、夫马艰少,欲稍缓抵界日期,酋亦不允。

全越一旦尽属于法,西路越民屠戮,亦当不远。

津议详约,秘不得闻;不过待官军尽撤、越疆全踞,然后肆其要挟耳。

事已如此,夫复何言!惟恨无以对此数万裹创喋血之战士、输忠受害之越民耳。

恨恨。

萧。

  唐主政来电(四月十一日亥刻到)

  全越已弃,刘何敢抗法恋越?其惶惧者,求位置所耳。

幸荷矜全,计必赴粤。

牧马撤师,越官民求随入者甚众;梁俊秀暨各府县纷纷禀请军火自卫地方,词极哀迫。

三读朔电,感愤涕零。

崧。

虞。

  致龙州李护抚台、冯督办、苏督办、唐主政、南宁岑宫保(光绪十一年四月初四日亥刻)

  中国岂利越土?惟必留瓯脱,庶纾边患,且保义民耳。

然不乘兵压境而议之,彼岂肯听?去冬赫德即出调停和议,彼兵方胜,不允。

至二月初八日,云、桂两军同时大捷,桂趋北宁、云逼兴化,虏之精锐已尽;新兵未来,客、教畔散响应官军。

法举国惶惧,归咎外部,花利勒令辞职,急浼赫德乞和。

不知赫德如何饰词耸听,草草定议。

赫急发电至法都,立草约,限定撤兵、还界期,令其党金登干在法画押,而款议成矣。

详约皆赫往来传达,闻亦将定;瓯脱恐无望矣。

廷议因澎失、台急,俯从法请。

不知台、越互相劫制,我重台、彼尤重越;去年洞屡奏陈缓台在急越,又云河内急则台湾解,又云半年法不能踞全台。

今谅山克,而法已请和;若北宁、兴化克,台北虽失亦必还我,况不失乎?撤兵而后议约,悔之晚矣。

支。

  ——以上见「全集」卷二百四十四「电牍三」。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四月初八日□刻)

  详约关系甚巨,必宜审慎。

赫德恐有偏袒,华文、洋文易致参差,界务、商务乃经久之事,若稍不妥,后多窒碍,转生枝节。

可否发交沿海、沿边疆臣体察酌议,再许画押?云南、两广皆接越界,职守所在,尤不敢不虑将来边衅,不胜焦急!谨电奏请旨。

再,民船自澎湖来,言法在该处筑炮台。

电询厦门彭提,覆云『实有其事』。

恳敕确查妥筹。

请代奏!庚。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福州左中堂(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三日)

  详约闻将画押,大计数端,务宜详慎:一、云、桂界越,宜留瓯脱。

一、桂边通商,不可轻许,边防无长策。

一、刘永福能调而不能速,急则恐生枝节。

一、台、澎万不可令屯兵,法现修澎炮台,宜阻。

一、英、法最亲,赫德英人,处处助法愚我,诡谋显著。

法若得利,他国均沾,断不可信。

望敕枢臣、总署全权详核,并电敕沿海、沿边疆臣筹复,再定画押;以后挽救无及。

一、闻金登干在法立草约,系与斐礼画押。

其时斐礼已黜,法甚诧异。

查斐礼狠狡好兵,与孤拔为党,力主攻华、吞越之人;因谅败,众攻去位。

今和议仍定其手,法将以为功臣,必复任用此人柄法政,中国无安枕日。

详约请商法都另派大臣定议画押,责斐礼历年办理不善以伐敌谋、杜后患。

不然,因越用兵,兵胜而越仍弃;因台许和,和成而台终危。

与法立约,约成而各国得志,恐贻国家无穷之悔。

臣等深忧,不避冒渎,求圣主熟思,大计幸甚!前五条,臣之洞已奏;未悉是否议允?兹将画押,敬敢申恳;末条似尤要。

谨电奏请旨。

请代奏!玉麟、之洞肃。

愿。

  左中堂、杨制台来电(四月初八日巳刻到)

  本日电总署:『前奉电旨:「越南宣光以东,三月初一停战、十一华兵拔队撤回」等因,当以基、澎被踞,未闻议及,电请代奏。

嗣准贵署电复:「法允画押后,即退兵;谅不失信」等因。

兹据台北通商税务委员等会详,钞录孤拔告示:奉法廷谕,暂约内彼此均不得增筑炮台、城垒及调兵运械,法兵所得之基、澎等处,仍由法兵暂行驻守,华兵所得东京地,亦暂由华驻守。

俟立定详明条约,两国即退兵等语。

四月初三,忽接龙州电:「撤兵后,法于廿三至谅山一带,越民老幼尽杀;经过各隘,筑台安炮」。

粤电亦同。

查东京应由华守,法已有明谕;我已先退兵,固守诚信,法人狡诈百出,在在堪虞。

棠等睹此时局,不胜焦愤。

粤策是否可行?可否将狡诈情形揭明折服?或由赫德径电法廷,令其禁责带兵越界之人抗谕失信,有意黩武,不顾国体,残杀为盗。

请代奏』云。

棠、浚。

遇。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四月十四日)

  得确信,法毁澎湖房屋;分三街,建兵房,作铁炮台。

三月内,共掳民船十六、七,勒船客作工。

询左同。

又接左电:『台湾录孤拔告示,基、澎由法兵暂行驻守,华所得东京地由华兵暂行驻守;详约定,即退』。

是法并不责我先撤,赫德欺蒙朝廷,愚华助法;撤兵而后议约,已中诡计。

岑因路滞,抵界稍缓;刘因累重,内徙难速。

乃实情,非不撤;似可援孤拔此示以折法,免过促难办。

越员禀:『在越确知法畏刘,勃及法兵官谆探刘撤否』?趁岑、刘尚在越,详约较易商。

洞已屡召刘矣。

请代奏!愿。

  李中堂来电(四月十一日申刻到)

  赫来电:『法约十条,均已定妥』。鸿正与巴使翻译校订,二十内外当可画押。鸿。

  ——以上见「全集」卷七十四「电奏二」。

  致福州左中堂(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五日)

  电奏稿,深佩。

阅孤拔示,顿足大骇。

孤明言华所得东京地,华兵暂守,约定再撤。

赫德媚法,胁我先撤。

种种失算,气愤欲死。

法残义民,逃诉累累。

总署、北洋据赫说,以为游勇假冒;夫复何言!望。

  致福州左中堂(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五日)

  闻详约十条,数日内即画押,无非利法、害华之事。

洞请发沿海、沿边疆臣筹议,不报。

洞前后电奏二十二次矣,三争撤兵,余争条约、地界、商务、刘军、义民;初则切责,后则不报。

人微言轻,无术挽救。

若再草草画押,后悔曷追。

公有回天之力,幸速图之!但勿道洞言,切祷。

望。

  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五日)

  画押宜慎,关系国家万年之计。赫德不足论,仍须公主持,勿贻后悔。望。

  李中堂来电(四月十七日申刻到)

  赫前电法,已议定字句,仍在商改;画诺无期。事由中制,非鸿所能主持。谏。

  致南宁岑宫保(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七)

  云军保案,万不可列敝衔;于义未协,切祷。

洞才性迟钝,饷既备而战停、械大集而兵罢、军入敌境而约成;有千里之心、无十步之效,致使公与萃老不能成恢越之勋,厚(?)帅、孙、吴不能歼踞台之虏。

弹指出血,疚责方深。

至于筹运饷械各员,不能济急,何劳之有?公如俯奖,候大咨到再酌。

霰。

  致南宁岑宫保(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九日)

  接北洋转总署十八来电:『本日奉旨:「李鸿章奏:法电称吴税司言云督不肯退兵回界,谓须奉旨全退,方可钦遵等语。

其言固不足据,但撤兵之期早经约定,且云军路远,已议展十日。

现在条款不日画押,爽约之衅岂可自我而开?岑毓英惟当懔遵迭次谕旨,将全军按期速撤至界;并与张之洞严催刘永福一军如期撤回滇界,再赴思、钦。

中外交涉,惟以信义为主。

况中旨屡降,大计攸关在远。

疆臣未能深悉情形,何得于事及垂成,再生异议?将来设有贻误,致蹈上年覆辙,该督等岂能当此重咎耶?岑毓英接奉此旨后,即将起程及何时抵界日期速行电闻。

钦此」。

即转电云督、粤督、等因,乞密电吴税司速送岑督为要。

鸿。

巧』等语。

洞已奏明,准永福带两千人;如得力旧部少,亦不必勉强凑数。

入内地后,必令其带四、五营。

又求安置部众孤寡眷属,可许给一、两万金;除尊处存三万全给外,如不敷,许到粤补。

总望妥为劝慰,俾安心速行,至祷。

效。

  致南宁岑宫保、龙州唐主政、李护抚台(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日)

  委员孙鸿勋自越回,携刘提督禀,请示数条,分别批复:一、准带二千人。

如得力旧部不敷,万不必勉强凑数;到粤再募足,总必令统四、五营,决不食言。

一、刘部众家属孤寡甚多,给银二万安置。

一、其子刘成良、凡刘家属,俱不可留越,免越民游勇将来梗法,为法借口寻仇。

一、所部出力伤亡将士,除彦帅具奏外,到粤后仍可开单由洞奏请奖恤,已奏准。

一、彦帅咨存刘饷三万,已电请彦帅即全发给,不必细算饷费;一切应补领若干?到粤必补给。

一、旨令先撤至云境再转入桂,取其离越较远。

一、刘到粤后,洞当一概发给后膛精枪、利炮,不忧无械。

一、到粤后,系归洞调遣,亦应就近听护西抚院李之命。

护院爱将恤士,必能抚慰。

如有难自达处,托唐主政经理照料。

一、先到龙州候示,应扎何处,临时妥酌;南宁不相宜。

一、四月十八日旨催刘离越甚严切,限五月初二日撤至云境。

如来不及,稍迟数日尚可;但不可太缓。

总之,刘来必使得所,惟当遵旨速行。

望即开谕刘照办。

因批禀驿递太迟,故电请彦帅转饬,并由薇卿代达。

号。

  致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刘请屯邕。

无谓;国家招刘,须得其用。

思、钦之议,既归乡里,亦捍边陲。

若有不宜应调东省或归顺、镇安一带,南宁商贾走集之地,营多扰民,腹里无用,不可能也。

渠不愿思、钦,何意?畏法耶?避冯耶?示复!冯诛李扬材,刘惧之,已察其隐。

前有属冯之说者,因冯电颇为刘地道。

请速致刘,若屯桂境,就近隶李、不隶冯。

总之,归洞部下无虑。

马。

  致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洽、佳两电悉。

公与薇卿殆全未知调刘命意也。

法仇刘,甚必欲灭之。

津约第一条:『无论何人侵犯,中、法均应保全护助』。

「何人」者,刘也;「护助」者,中国助法剿灭刘也。

法恶刘、总署恶刘、北洋恶刘、岑师恶刘,法恶之而甚畏之,故约以此为首。

黑旗不去,法虏不安;洞敬其为数千年中华吐气,故竭力护持之。

去年受命来粤入对,首陈此义。

去秋刘蒙录用,岑屡疏短刘,吝饷掣肘;知依岑必无成功。

适左育败后,刘请来粤募勇,即趣东来,俾得就饷械、立奇功耳。

款议骤定,旨问处刘法,乃承上文请屯思、钦,知法必不容、岑必不庇故也。

昔调刘为征越,今调刘欲活刘耳。

鄙人本意,中、法既和,我撤我兵,听刘在越;我不济刘,亦不助法。

保胜地险瘴毒,米粮足备,自能铸炮制药,越官越民附从甚多;为法之梗,即云之蔽。

胜则进取,败则退入三猛十州,狡虏焉能深入;即终为法灭,法亦须耗费数年、亡卒万数,犹胜于为敌驱除,令法坐享全越也。

然枢议已定,百口难争。

严旨屡下,法之围越,专为窥云,保胜一关不通,所谋皆是画饼。

故法全力遂之、赫德全力助之,若刘不来,必有罪其违抗、发兵讨刘之事矣。

洞于边事大局已无补救,不过欲保全一义勇奇男子耳。

即使刘活,然而越藩弃矣、云险失矣、桂商通矣,徒为痛哭切齿而已。

读来电闷甚,似未解津约,亦未测枢意;故敢一倾吐之。

养。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四「电牍三」。

  照会刘提督入关(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准总督二十二日来电:『本日奉旨:「本日已将停战日期谕知岑毓英矣。

现距撤兵期近,刘永福一军必须妥为安插;将来或在边界屯军,抑或别筹调度,该督务须熟思审处,先行奏闻,候旨定夺。

钦此」』。

三月初五日,准总署来电:『本日奉旨:「张之洞电奏:拟令刘永福统军屯扎思、钦一带;所筹尚是。

着该督与岑毓英商办。

钦此」。

转电云督』等因。

三月十一日,又准总督来电:『本日奉旨:「刘永福一军,昨据张之洞电请移扎思、钦一带,已谕令与岑毓英商办。

关外现已停战,刘永福应添募勇丁若干,俟移扎思、钦后,由张之洞酌覆奏明办理」等因,钦此』。

四月初十日,又准北洋大臣转准总署初八日来电:『本日奉旨:「刘永福仍遵前旨,饬赴钦州,归张之洞调遣」等因,钦此』。

四月十八日,又准总署来电:『本日奉旨:「李鸿章奏:法电称吴税司言云督不肯退兵回界,谓须奉旨全退,方可钦遵等语。

其言固不足据,但撤兵之期早经约定,且云军路远,已议展十日。

现在条款不日画押,爽约之衅岂可自我而开?岑毓英惟当懔遵迭次谕旨,将全军按期速撤至界,并与张之洞严催刘永福一军如期撤回云界,再赴思、钦。

中外交涉,惟以信义为重;况中旨屡降,大计攸关在远。

疆臣未能深悉情形,何得于事及垂成,再生异议?将来设有贻误,致蹈上年覆辙,该督等岂能当此重咎耶?岑毓英接奉此旨后,即将启程及何时抵界日期,速行电闻。

钦此」』。

到本部堂。

承准此,当经转电云贵督部堂岑暨唐主政转行钦遵在案。

  查中、法款议已定,滇、桂各军撤守边界,贵提督所部尚羁越境,非主非客,于义未安。

且法人既与贵军为雠,越地又归法人保护,岂能留弹丸之保胜,供士马之久屯?应即钦遵迭次谕旨,速带得力旧部一两千人,由贵提督自行酌量,贵精不贵多;并贵提督亲丁眷属,一并起程离越,先入滇境转至龙州,再行募足全军,听候指定(或思、或钦)屯扎调遣为要。

至其余历年部众家属、越地辎重资产,应由贵提督随宜斟酌,妥为安置。

除将一切安插事宜,于贵提督来牍批示并迭次照会外,相应汇集恭录,照会贵提督,希即钦遵查照办理。

  ——见「全集」卷九十一「公牍六」。

  批记名提督刘永福禀奉撤回关谨陈为难各节(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据禀遵旨调粤,但位置维艰,请示遵行,并清折谨陈六事等语,暨另单禀称越民苦留该军缓撤等情,均悉。

该提督谨遵朝命入捍边陲,深堪嘉尚。

逐条批答如左:

  一、该军旧部劲旅,自应率领同来。

惟左育战后,闻部众或经裁汰、或已离散,此次贵提督入关准带二千人,但必须精锐惯战之士。

如旧部不敷此数,祗带千人尤善。

由贵提督自酌断,不必勉强凑数。

俟贵提督入关后,仍准添募精锐,足成全军;当令统带五营,每营五百人,以资得力。

饷械均由粤给。

内地无籍游勇太多,祗可听其在彼自谋生理。

三猛十州为地甚广,耕垦足可自给。

贵提督不宜概行招携入关,徒致滋累。

  一、该军家属孤寡多家,患难相依,历年仰给。

此次内徙,自难恝然。

准赏给银二万两,以为安置家属之费。

但保胜距粤太远,或量予偕行、或安置越地,令谋生理,断不必全行携带入关,应由贵提督妥酌。

  一、贵提督之子通判刘成良请留保胜一节,诸多不便。

保胜为由越入滇要道,法所必争。

越中官绅义民,近年经岑部堂给械编营,团结自卫。

历年滇、粤游勇啸聚越地者甚多,将来法人难免不与此辈义民游勇构衅。

若贵提督之子留越,以后凡越人作梗,法人必归咎于贵提督主使,无从辨析。

务即率领该通判暨贵提督一应亲丁眷属,一同入关。

  一、贵提督所部将士,历年征剿法匪出力伤亡各员弁兵勇,自应给予奖恤,以昭激劝。

现经奏准,由本部堂具奏请予奖恤。

贵提督到粤后,可开单禀请,即当代为奏恳圣恩。

  一、保胜地险瘴毒,实为云南屏蔽,本部堂素所深知。

惟此时中朝已许法人由越至滇境通商,贵提督已经内徙,保胜事体,贵提督祗可置之不论。

至土人服法与否、法人兵力能通与否,听之越人可也。

  一、贵提督起家军旅,不谙因应事宜,自系实情。本部堂自能深察,诸予周全。

  一、所请给发关防一节,自应准行。

现已饬局刊刻「记名提督统领福字全军关防」一颗,发至龙州存广西李护抚部院处,待贵提督到粤,即发给祗领,以昭信守,而资统率。

并刊发管带福军中、左、右、前、后各营营官关防共五颗,一并存储龙州,交贵提督转给领用。

  一、贵提督与法仇衅素深,此时已授中朝之职,移屯内地,法人自不得寻仇再论;已经本部堂奏准,若贵提督恪遵节制,彼族自无从借口。

  一、本部堂现经购办上等后膛洋枪、洋炮甚多,其余军械、铅药尤属饶裕。

该军来粤,自当择上等利器发给充足,以资防守。

龙州现存有前发该军后膛精枪一千枝,现尚源源解运保胜。

所有笨重炮械等物,千万不必带来,以免搬运累滞,耗费太多。

  一、贵提督所需饷项及安置部众家属各费,现已电咨岑部堂将收存该军饷项三万两全行发给,以资目前应用,贵提督即可安排起程。

龙州转运局尚存有截留该军饷银三万五千两,专待东来。

至去年到今赏项、饷项已领到若干?应补领若干?祗可俟到粤再为核算;应给者,必当补给。

本部堂于贵提督诸加优礼,谅所深信;勿因与岑部堂处核计饷数,致有耽延。

  一、越民久苦法人残虐,此次滇、桂官军既已凯撤,贵提督又复内徙,法人必致逞兵荼毒。

越民请留该军以资保卫,自系实在情形。

本部堂曾经奏请总理衙门约禁法酋,令其勿得妄杀彼族;能否笃守信义,殊未可知。

惟撤兵入境,业已奉有明文,未便爽约改计。

越官、越民能否自行捍卫,祗可听之越人自计而已。

  以上十一条,贵提督务即切实遵照,妥速料理起程;懔遵四月十八日电旨,先撤至云境,再转至广西龙州,听候酌定驻扎处所。

前经总署与法人约定五月初二日,云军皆撤入关;此时已赶不及。

惟接到此批后,务即作速布置成行,不可延缓!一面将料理情形、起程日期,飞报岑部堂电达粤省,并径行飞禀本部堂查察。

  ——见「全集」卷一百十四「公牍二十九」。

  致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总署廿四来电:『本日奉旨:「李鸿章电奏:林椿来言,法约定一月内退还澎湖;但刘永福不退保胜,澎湖亦须迟退等语。

现在详约将定,中外交涉,惟重信义;刘永福一军,亟应如期撤回。

着岑毓英、张之洞懔遵十八日电旨,严催该提督即率所部迅回滇界,再赴思、钦;不准稍有迟延,致令借口。

其起程、抵滇日期,仍速电闻。

钦此」』。

法踞澎湖为质,刘一日不离越,中国海防一日不能结局,断无展缓之策。

即请薇卿恭录此旨,并加切函,晓以祸福,速派妥弁兼程飞递刘提督钦遵。

此员由何道往?岑帅必已遵限入关,应到岑营探明刘驻处往投;似可由归顺往,不必由越。

到彼约须几日?此弁何日起程?即示覆!如薇卿无员弁可委,请鉴帅酌派员弁,听薇卿差遣。

并请鉴帅恭录咨岑帅。

艳。

  岑宫保来电(六月初十日申刻到)

  顷奉电旨:『刘永福起程、抵滇日期,仍速电闻』等因,钦此。

查刘累重而贪,英费尽心力为之调停,已于五月十三日迁入云南文山县南溪地方,眷口辎重概行徙入,离保胜八十里,刻下料理起程赴粤。

因刘部下大半散归滇军,所带旧部不满五百,现添招云军遣散之粤勇以成营数。

势穷必内附,不致抗调。

请代奏!滇军暂留越地者,概已拨入云界。

惟越民愈集愈众,近有二万余人;滇军撤,悉扎入旧垒。

闻已在临洮开仗,杀毙法教五、六十人。

临洮至保胜七、八百里,法急欲前进通商,恐非旦夕所能了结。

请挈衔代奏!英谨电。

马。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四「电牍三」。

  与刘渊亭(光绪十一年四月三十日)

  明诏罢兵,岛夷就款。

移大风之猛士,作捍边之良臣,岂徒国家收干城之材,抑为彼族释猜疑之隙。

纶书敦迫,使车往返;凡布文告,想荷照存。

州判孙鸿勋回,展诵来牍,并悉到贵营后款接之雅、部署之肃,令人有田畴龙城、马援西州之感。

坐使强虏不侵、遗黎相保,以此静观世变,讵曰不然!惟台海余氛,敌踞如故。

圣上廑一夫之不获,愿两地之相安;乃释越围,以全大局。

今敦盘从事,要约方新;万难稍事愆期,致渝大信。

麾下厚沐皇仁,深明大义,必当轻骑就道,刻日东旋;率田单之宗人,归河湟之余众。

同荷大庆,受祉奚涯?贵部栖迟瘴域二十春秋,士马效节于沙场、介冑栉沐于风雨。

椎髻侏■〈亻离〉,终非我族;岭南故土,松楸成阴。

衣锦还乡,人生一乐。

倘或观望迁延,有逊明哲;徘徊歧路,自恃丸泥。

陈伯之无旗鼓之思、晋士会昧归孥之计,显违简书,隐快雠敌。

事变之来,诚难预料,窃为麾下惜之!区区护持良将之心,无微不至。

或来、或否,一言而决;幸即明白倾写,俾得上覆朝廷。

徘徊濡缓于事,决无所益。

敢布肺腑,专候复音!

  ——见「全集」卷二百十六「书札三」。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一年五月初三日申刻)

  总署两电令开各海口,听法兵商船出入。

臣等公议,此事必当从缓。

法尚踞基、澎,并未撤出中国海面;至停搜运漕,乃详约定时法所应办,何得遽添入口一条?广东内河纷广,兵船一入,险失台废;狡虏得步进步,再有要挟,无从措手;臣等实难当此重咎。

若许商船,即有护商兵船随入。

查法商各省皆少,粤省并无洋行一家,显然非为商务。

基、澎未退,粤军、粤民已甚愤怒;法船骤来,必然生事开衅,万分可虑。

且塞河安雷,实难遽通。

务恳圣恩缓议开口,庶为稳妥;不胜惶悚激切。

请代奏!玉麟、继格、之洞、文蔚、方耀、郑绍忠同肃。

江。

  ——见「全集」卷七十五「电奏三」。

  致南宁岑宫保、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苏督办、王镇台、王藩台、西转运局(光绪十一年五月初八日)

  新约十条摘录:一、法自行弭乱,华不派兵赴北圻。

二、法与越自立约,或已定、或续立,中、越往来,不碍中国威望体面,亦不违此次约。

三、六个月会勘界,北圻现界处或稍改正,以期两益。

四、法保护人民,欲过界入中国,边员给照;华人入越,请法给照。

五、保胜以西、谅山以北通商,华设关、法设领事;北圻,亦可驻华领事。

六、三个月内会定商款,法运越货税照他处较减。

七、法在北圻造铁路;中国若造铁路,雇法工。

八、此约十年再修。

九、法即退基隆,二月内台湾、澎湖全退。

十、中、法前约照旧等语。

界稍改正一条似好;然已云通商在保西、谅北,改正岂非空文?不碍体面一条,既不知法、越新约为何语,又华兵不准往、华人须请照,岂得为无碍?法可入中国界保护,是法兵许其过界。

既减法税,又预定中修铁路雇法工,尤不可解。

昨闽电:基隆亦未退。

中国为赫德愚侮至此,愤恨欲死!庚。

  致龙州李护抚台、苏督办、唐主政(光绪十一年五月十七日)

  顷接北洋电称:『巴使照会称:北圻元帅顾来电:闻谅山一带复到中国官军三队,请转知总署,如何设法撤去华兵;若仍留驻北圻,与前订之约不符。

法兵已撤退台北,并将俘获华兵交还中国,当一律照办等语。

并据巴面言:澎湖本拟照约克期撤尽,迭闻此信,不无疑虑;求转电粤西查明,如有此事,务速撤回,以示大信。

希即电复,以便转复巴使。

鸿。

谏』等语。

请即刻电复。

霰。

  致南宁岑宫保、龙州李护抚台、苏督办(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总署廿二日来电:『本日奉旨:「前迭谕岑毓英,将云军及刘永福营一律撤回边界;迄今未据覆奏。

法已退出基隆,并将掳去弁勇悉数交回我军;亟应如约迅撤,以昭大信。

着张之洞速咨岑毓英懔遵迭谕,赶速办理。

现闻电线中断,应如何设法急递?并苏元春派赴谅山弹压之兵,何时撤回?均着迅速电闻。

钦此」。

养』。

线阻已由驿递。

有。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五「电牍四」。

  续增勇丁并规越援台各营补陈备案折(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窃查上年七月以前布置海疆各营及分遣规越援台各军,经臣等于十月、十二月两次奏报在案。

  八月以后,粤防日形吃重。

法船退出长门以后,多来香港,声言扰粤。

沙路为中路之南路,地最向外,前接莲华山、后通南石头;王孝祺勤军四营一哨,不免单薄。

因移北岸提督蔡金章所部广济军三营扎沙路迤南,以助勤军。

北岸专责之署广州协副将邓安邦,令其选调东莞,新安团勇三千名编为六营,官给口粮,分扎鱼珠前后之蚧冈、乌涌等处,以为鱼山、狮山各炮台犄角。

其时水雷俱已遍下,令记名总兵刘宝春赶造洋舢板三十只,配水勇四百五十四名,分泊黄埔、虎门、沙角、蒲州一带巡护水雷;又募善于泅水之勇丁一百名,令广西试用知县张义澍管带,以备攻毁敌船。

十月间,派王孝祺统八营一哨出关援剿,所部内有安勇一千五百名系由署陆路提督郑绍忠营内抽拨,因令郑绍忠添募安勇四百名,酌量填补;有炮勇三百名系由游击黄廷耀营内抽拨,因令黄廷耀添募炮勇一百五十名,并于黄廷耀红单船水勇五百名内,裁拨一百五十名,仍合成炮勇三百名,填扎原防。

勤军既行,沙路太单。

令蔡金章添募五百名连原部三营、副将黄德耀团勇一营,以资防守。

令阳江镇总兵黄廷彪于东滘口建造炮台,添募亲军一百名守之。

嗣接台湾来电:法人将弃台图粤;腊正之交,香港、惠州一带会匪颇多蠢动,有勾结法匪之谋,省城戒严。

尚书臣彭玉麟亲驻沙角,臣之洞即拟出省赴黄埔、鱼珠一带督剿,添募亲军四百名,臣文蔚添募亲军五十名。

正月初旬以后,南关被寇,龙州危急;廉州封口,南宁以下沿江警扰。

游勇土匪乘机肆掠,浔、梧各郡皆来东省请兵。

其时省防方急,各军皆有分地;设有缓急,无可抽调。

而周家盛、廖长明两军尚无入桂音信;虽经奏调龚继昌率军来粤,为期尤远。

因令记名总兵李先义招募广胜军二千五百名,以备赴急援剿之用。

自正月初,即定议遣吴宏洛一军渡台,拟移沙路之军填守长洲;令记名总兵刘树元招募湘军两营,并拨他处原有湘军二营益之,填守沙路。

此粤防本省节次添募之营也。

  广、桂、滇、越诸军,饷械皆由东省转输,军情日急,解运日繁;民船既多稽迟,又须待沿江扒船轮转护送,不免耽延。

上年冬间,饬督标左营参将蔡其昌酌量龙、宁一带滩河情形,造转运船六十号,募配水勇五百五十五名,取其装运、护送合而为一,较可迅速;派知府张赓云赴龙州设西转运局,募勇五十名,以资防护。

十二月间,准提督冯子材咨:前敌攻剿吃紧,防护粮饷需人,该军添募收放局勇丁六十名。

正月初,署怀集营守备副将龚尚春自请卸任率勇援台。

其时吴宏洛正在筹船东渡,闻台北淮勇病亡过多,粤省新来淮勇尚众,因另派龚尚春带淮勇五百人先到汕头设法东渡;现已据报到台。

五品卿衔吏部主事唐景崧于宣光撤围后,奏明调回桂边,防扼牧马。

其时桂军多溃,敌势蔓延,牧马为归顺、镇安屏蔽,地势可斜出南关之后,敌所必争;情形紧急,因电饬该主事添募二千人,俾可独当一面,进规太原。

黄守忠所部,先经奏明,饬调随唐景崧助剿;旋据唐景崧报:黄守忠率众一千人到防,编为两营,分扎下冻等处。

此规越、援台节次添募之营也。

  所有前后添募各勇应造花名等册,均俟造缴齐全,再行汇造送部查核。

据善后海防局营务处各司道会详请奏前来,臣等查以上续增水陆各项勇丁,均系奉旨停战撤兵以前之事。

为省防者尚不甚多,大率皆因协助台、越、滇、桂而起。

不惟出关、渡海者固系外援,即屯驻本省者亦多因广军外调,致需增兵填扎。

故粤饷之累,不累于本省而累于邻疆。

臣等现正体察情形,将各路防勇酌量分别撤留,以节饷需。

  旨:『该部知道』。钦此。

  ——见「全集」卷十一「奏议十一」。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一年六月初五日)

  发前奉署电:法商、教欲入粤;即告各将领及地方官,皆不愿,佥称宜稍缓。

粤正裁勇,又值水灾;澎湖未退,闽尚未有法人入口。

教士骤入,必滋事;保护难周,难当重咎。

当令税司贺璧理转致法领事暂缓;俟晓谕军民妥贴,再嘱贺知会。

渠欲先修领事署,允之。

既归和好,宜求相安。

钧署自未便拒其所请,以外省情形不便为词,彼当释然。

歌。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五「电牍四」。

  筹办刘永福内徙情形折(光绪十一年六月初六日)

  窃臣于二月二十三日钦奉二十二日电旨:『法人现来请和,于津约外别无要求;业经允其所请』等因,钦此。

同日又奉电旨:『刘永福一军,必须妥为安插』等因,钦此。

臣查津约第一条,有『无论何人侵犯北圻,中国均应保全护助』之语。

法人此条之意,即指刘永福而言。

法与永福仇衅山积,永福不去越,则法人必不相容;中国既不能违约而助永福,然永福曾经授职统军为国宣力,亦断无代法人剪除之理。

惟有令其去越,则葛藤自解;既可结束款局,兼可保全猛将。

其时适接云贵督臣岑毓英咨电,谓永福遣弁来粤募勇,意欲东来就饷。

该督词意,甚以永福离滇赴粤为喜。

此臣调屯思、钦之议所由来也。

  嗣经委员孙鸿勋等赍文赴越,传达停战撤兵谕旨。

该员亲见永福,剀切宣谕。

据永福面称:感激天恩,深愿内徙;惟在越年久,部多累重,但求妥为措置,俾得成行。

委员带回一禀,内有请示数条:一、求带旧部三千人入关。

一、请给木质关防,以资统率。

一、历年军士战没者家属皆加收养,约有数千家,义难弃之;此项丁口,求为安置。

一、历年出力伤亡将士,乞臣奏请奖恤。

一、积年炮械甚多,乞为设法运致。

一、备言保胜险要,拟令其子通判刘成良留守其地,以固滇防等语。

臣体察情形,若不许其统带数营,则心不自安,又似置之闲散,必不乐于内附。

多带越众,则其部下不尽驯谨,恐日后转为永福之累。

因岑毓英咨有『刘部并招回黄部不过二千人』之语,故许其带一、二千人;如得力旧部不多,数百亦可,不必勉强凑数,以少为佳。

入关后,必令募足五营。

关防,许其入边发给。

其余众丁口,则令给赀留越安业谋生。

奖恤,则允为上请。

炮械,则告以精者酌带,粗者禀商岑毓英酌办;内地精械甚多,毋庸搬运劳费。

至其子刘成良留越一节,则驳饬不准。

以前饷项、目前资费,则咨照岑毓英于解到刘饷从宽发给。

当经逐条批答,并咨岑毓英转饬酌办,兼令唐景崧加函催促各在案。

奖恤一条,当经电奏,仰蒙俞允由臣奏请。

种种招徕,无非欲其速入边关,早定款局;复派总兵马宗骏、州判孙鸿勋等再往敦趣。

乃接岑毓英函咨,但云『五月中启行』。

唐景崧接永福四月二十七日来信,亦无准期。

而法人方且坐踞澎湖,以待保胜之退;严旨屡下,西顾忧劳。

若再迁延相持,成何事体!

  查永福征战越境二十余年,根深柢固;一旦尽弃故垒、重觅新巢,实非容易。

自法攻北圻以来,越官率多依附永福;闻其内调,咸诣委员请留。

今滇军已撤,越人纠众拒法者甚多,更必藉永福以为固。

虽永福左育败后部众多离,而其积威虚声,尚足悚动法越。

法酋勃里也及五画以下兵官,日向委员探问永福之去否。

以臣揣之,大抵永福一人甚愿内徙,而难免不为部众所累、越人所留;不来则惧负朝恩、来则重弃故土,是以动多牵制,大有进退维谷之情。

昨据永福二月遣来募勇之营官刘正兴面称:接永福信,知已将资产陆续变卖迁移,如因道远累重猝难赴粤,亦必让出保胜,就近先移滇境等语。

惟是广、越相去二千余里,该军实情殊难遥度。

岑毓英近在咫尺,其抚驭机宜,可以随方因应;宣慰操纵,似尚非难。

臣又严檄永福,令其迅速启程,遵旨先入云境,再议东行。

一切措置之法,迭次函檄批禀俱已周详。

其有未尽事宜、变通办法,令其就近禀商岑毓英酌办,不得以听候粤批为词,亦毋庸俟委员到彼,致稽行期;并函致岑毓英:永福应带若干人?先到何处屯扎?余众若何安置?辎重炮械若何运致?或竟难赴粤,止肯稍移至滇边地界,悉请该督就近裁酌。

并嘱察其是否果能离越?如实有为难之处,亦令其切实禀复,飞速奏达,上听圣裁。

  所有催调刘永福近日情形,除随时电奏外,理合缮折具奏。如有谕饬办理之处,仰恳先由电旨传达,俾臣早得奉到遵行。

  旨:『览奏均悉。

前据岑毓英电奏:「刘永福一军,据报于五月二十四日起程赴粤。

沿途夫役、粮米,已饬开化、广南两府备办』。

谅可遄行无阻。

目下该提督计将抵粤,即着该督懔遵前旨,饬令迅赴思、钦一带,妥为安置。

钦此。

  ——见「全集」卷十二「奏议十二」。

  致总署、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一年六月初九日)

  法教入内,总以中国海面无法船为断。

今澎湖未退,闽省未令法入,军民皆知,众怒未息。

法商、教遽欲入粤,似非定约本意。

目前裁勇数十营、被水灾民数万,教士骤到各属,必然生事;教入粤西,尤多不便。

商之文武僚属、将弁,皆曰「不可」。

英领事贺璧理目击情形,亦深谓「缓来为宜」。

前托税司商法领事缓入,以期安稳;意似相信,允缓八日。

年来体察洋情,若事由外省商办,较易商量。

不止一端,彼不过姑耸巴使向总署妄求,以图尝试;若以外省难办谢之,臣之洞当嘱税司或他国领事婉致熟商,务求妥善,以纾宸廑。

总之,法人气馁力敝,沿海及各国皆知,断不致再生枝节。

粤省法并无商传教,何争此数日?此乃得步进步。

若彼兵船尚踞我地,遽令教士入口,流弊太多;且中国示弱太甚,将为各国所轻。

伏恳圣明熟思,并垂询北洋,敕其妥筹,必能商缓。

臣之洞为防患息事起见,实无与去年谕旨相背之处。

请代奏!佳。

  总署来电(六月十二日巳刻到)

  本日奉旨:『「张之洞电奏法教入粤流弊太多、示弱太甚」等语。

传教载在条约,上年七月降旨用兵,尚谕令保护法国教民。

现在基隆已退,被掳弁兵均已收回,法使业已到京;教士照约入口,有何示弱?澎湖尚未退出,正以云督撤兵稽迟为借口;若再因阻教入粤,别添枝节,以致澎湖久踞不退,其为示弱不更甚耶?此等紧要关键,岂能轻听僚属、将弁之言,有意阻挠!如地方莠民藉端滋闹,全在该督严饬弹压。

果能实力奉行,何至生事?贺璧理致法领事信,有「法教入粤,粤督不愿」等语。

何以向该督言,亦谓「缓来为宜」?恐不足据。

着张之洞速即出示晓谕,准令教士入口,以昭大信;勿得再存意见,转启群疑。

设有偾事,惟该督是问。

钦此』。

真。

  ——见全集卷七五「电奏三」。

  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一年六月初九日)

  同日又电奏,为法教暂缓入粤事,已电咨矣。

此事实属难行。

总署不察粤省军民情形,迫令出示放入,必生事端。

贺税司尚以为当缓,粤情可知。

且闽、粤前敌,与津、沪不同。

澎湖未退,法教遽入,亦于国体有碍。

教入粤西,尤为不可。

署意恐法生枝节;情理相商,何致枝节?且此时法亦何敢乎?公主持大局,深悉洋情;望设法与总署、赫、林等言之,粤省军民同感。

即复!佳。

  李中堂来电(六月十一日巳刻到)

  林椿回法过香港,来信云:『法廷本拟如约撤澎湖,因公阻领事、教士入粤,越民内乱由粤帅嗾使,遂饬勿撤澎湖』。

署谓生枝节,殆指此。

望准领事回粤,设法弹压;教缓入粤西,似可商。

幸毋迟疑,致干诘责。

鸿。

蒸。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五「电牍四」。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六月十三日)

  已遵旨出示,令法教入口。

前据英领事嘉托玛、税司贺璧理商法领事,已覆允缓十日。

旋接吴宏洛自澎湖电:『澎湖法船十一日辰初全退』;闽电亦以退告。

今澎湖既退,其来迟早自可听之,亦不拘定十日。

请代奏!元。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六月十三日)

  刘永福离保胜,中国事事如约。

北洋电:『林椿函告巴使,谓越民内乱由粤帅指使』,谬妄太甚!粤为调刘,劳费无算,以后甚费筹划。

彼力不足以服越,节外生枝;越服法、拒法,皆非中国所能使。

岑奏越众据垒,此实情;黑、黄旗余众陆东环、王玉珠、汤宗政、朱冰清、刘文谦、刘志雄、黄俊芳、梁茂林、谢炳安及叶成林等头目十余,今皆弃刘自雄。

岑五月朔电甚详。

刘四月电,声明诸人现扎红花江一带,与该提无涉;证以岑电可信。

本月初六,洞已驿奏。

在越法兵多病殁。

拒法者,西路宣、兴以西十余股,越官阮光碧等、越民王梅孝等、游勇陆叶等约两万;东路谅、平以南七、八股,越官黄廷经等、越民阮秋河之妻等、游勇梁正理等约六、七千。

四月内,阮氏在北宁获胜,入其郛;五月内,汤五在丹凤获胜,越回委员、云函、桂探甚晰,皆与云、粤、刘无涉。

谨详陈,以备法再生波,总署可与驳辩。

总之,法船退澎湖而不回国,仍分泊中国海面,不过无聊缠扰,仍为越事;望朝廷察其计狡而力窘,其技自穷。

请代奏!元。

  ——以上见「全集」卷七十五「电奏三」。

  致南宁岑宫保(光绪十一年六月十四日)

  十三日接总署十二日来电:『本日奉旨:「岑毓英电奏刘永福已抵文山县,料理赴粤等语。

法人在澎,专候滇省撤兵消息;现在刘永福已将赴粤、滇军亦概入云界,法人自不能以此借口,办理尚合机宜。

前据张之洞电奏,有已许刘永福带二千人可以安置之语,目下该军旧部不满五百,即着于遣散粤勇内添募,合成二千人,饬令迅赴思、钦一带,由张之洞妥为布置;毋任在滇逗遛,以免别生枝节。

钦此」。

即转电云督。

文』。

等语。

刘现有本部既少,宜多给饷、少带人,到粤再照洞原批募足五营为妥。

二千之数,似不必拘泥。

已电奏由公酌量,请酌办;思、钦亦须再酌。

愿。

  致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西转运局、南宁左江道(光绪十一年六月十五日)

  薇卿江电悉。

澎湖已退,款局已定。

分界通商,非半年所能了。

桂军现有三十余营,东饷万分支绌,岂得不节?萃军已报裁十营讫,景军四营,益以黄军两营,尚有三千人;果能士练器精,岂尚不能一战?应遵前檄裁六营,就各营中汰弱留强,不分新旧;饷由西运局筹酌,先尽散勇,能敷几营,即先裁几营。

一面设法与南宁、龙州商汇,一面商之李护院暂借凑垫,饷到扣还。

六月初三日起,解饷六万;不久可到。

前存刘饷三万五千,均拨作东饷用。

运局现存若干?并速复。

翰。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五「电牍四」。

  妥筹安置刘永福事宜折(光绪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窃臣屡接云贵督臣岑毓英咨并刘永福来禀,知已率其家属、部众移入滇界文山县地方。

所有该提督远行不易暨现在催调情形,迭经臣电奏、驿奏在案。

该提督到粤之期,计亦不远;必须及早筹定办法,以期经久无弊。

  窃惟朝廷所以处永福者,必兼安插、保全、任使三义而有之,乃为周妥。

欲息边衅,故须安插;该提督素有忠勇之名,敌国所惮,故须保全;予以高官、资以重兵厚饷。

若置之冗散,则虚糜可惜;故亦须量能任使,俾该提督得尽其长,而国家得收其用。

查安插之地,两广边腹皆不相宜;臣原议欲处以思、钦者,为其乡土所在,且欲资以捍边也。

前两年法人来议越事,但云溯红江、通滇境,尚无通桂之说。

今年停战之始,臣曾力请将谅山、广安等省留为瓯脱;因未悉详约通商已兼滇、桂,又请拒其桂境通商。

盖中、法隔绝,则处此自无所嫌。

今桂岸之商已许、瓯脱之议不行,而思、钦教民最多,以永福处此,其部下与越太习,出入莫禁、声气相通;设越民稍有不靖,必为法人借口:不曰黑旗之旧部,则曰粤将之指挥,衅隙滋多,闻该提督已自不愿。

若处之归顺、镇安等州,其地毗连保乐,既接越边、亦近滇境,其不便与思、钦、文山略同。

若如该提督所请处之南宁,则此地滇、桂枢纽,商民辐凑,尤非屯兵之所;桂省官民皆不谓便。

若处之内地、甚或移之他省,则南北异地、山海异宜,部众必不愿从行;即使果行,亦归无用。

且该提督为人性情直率、礼节粗疏;一半年后,疆臣或以节饷之故而罢其兵、文吏或指部卒之疵而攻其短,枝节纷纭,必致该提督终受其累,亦甚非朝廷招徕激励之本意也。

臣愚熟思,惟有处之琼州,则一无窒碍,而于海防甚有益。

粤防惟琼防为最可虑,其地之荒陋贫瘠,不及台湾什之一。

而最近越南海防港口,朝发夕至;去年以来,法船屡来量水窥探,设有敌警,惟有付之良将,奖率琼岛军民自为战守,无从援应。

琼防固,则可与廉郡犄角,为外洋入华之梗;琼防疏,则敌人得以屯泊舟师、休息兵马,为粤省眉睫之忧。

而且内防峒黎、外备侮盗,水土恶劣,将吏视为畏途;欲求良将,正苦乏人。

查岑毓英奏,屡有『简授刘永福一实缺海疆总兵』之请;窃思若朝廷即以琼州镇处之,似甚相宜。

大要其利有五:琼、越隔海,法于海防讥禁甚严,华人无保人执照者不得登岸。

该提督部下既无挑衅之方、法人亦无吹诬之具;法疑既释,永福亦安:一也。

非使该提督统带一军,则体貌太轻,部曲难散,势必不能内附,故臣曾许其到粤募足五营。

然此五营之饷,加以薪费、军火,一年所费不赀;惟琼州防海、防黎,近数年来常有四、五营屯驻其地。

越事既起,陆续增至水陆十一营。

事平以后,亦难全撤。

然细考历年琼防各营,未见一律精锐;该提督所部,不惟能战而且耐炎瘴、习山险,较之外募,利钝迥别。

减彼增此,则养此五营不为虚耗:二也。

该提督近年部众稍离,由于越乱商阻,税失饷缺。

今正左育之挫,由于我之重兵俱在宣光,仅能分兵往援;该军血战两日,遂不能支。

然其勇猛威名,久播四裔。

本年三月委员到越,与法酋勃里也及大小兵官言及,畏忌之情形诸词色;亲见法兵船上,所悬画图皆绘刘永福历次击败法兵战状。

粤省及外埠各国洋人谈及该提督,无不敬服称赞。

以诸藩敬惮之人,扼南洋首冲之岛,则隐然有老罴当道之势。

万一法人再萌窥伺,该提督上为公义、下为私雠,必能力战死守,无劳督策;且必终日防维、随事经画,将使蕞尔孤岛,屹若长城:三也。

琼州生黎,年年出巢侵掠,终未一大衄之;饷不耗于剿而耗于防、军不死于战而死于病,列戍相持,实非胜算。

故臣于上年冬底「请奖剿黎」疏内,陈明以后尚须大举剿办。

然而内地将士,断不能踰险深入;以该提督所部办此,自易得力。

且猛将健卒,劳则有功、逸则生事,责以剿生抚熟、伐木开山,其事亦非一两年所能遽定。

琼属昌化铜矿极旺,久为各国垂涎;更以余力督率所部开矿垦田,则琼州之内患既除,地利亦兴,其益甚广:四也。

该提督输诚内附,断无可疑;深感国恩,惟有竭力图报。

若必虑其部众稍杂,恐有不驯,则琼岛孤悬,一应军火、饷银、粮米无一不仰给内地,譬如婴儿专待乳哺;六辔在手,控驭非难:五也。

兼此五利,似于安插、保全、任使之道均尚有合;反复思之,无踰于此。

惟处之琼州,即宜授以实缺;若徒使屯扎其地,则形迹似乎流徙,必生疑畏。

查本任琼州镇总兵赖镇边,人甚开展明练,而未见有独当艰巨之才;升任后,现尚仍在大鹏协本任。

为处刘永福计,似可将赖镇边调任他省总兵一缺。

如臣议尚有可采,可否由电密谕臣知?缘处桂、处琼,办法不同,以便豫为筹计。

俟该提督有赴粤起程确信,臣即当电奏上闻,再请明旨简授。

  伏思该提督倔强越地垂二十年,所任三宣提督辖境甚广。

其保胜地方,营垒炮台,累年经营,极称完固。

自兴化以上数百里沿江险仄,人马不能并行,实有一夫当关之势。

且独此数百里间山岭回复、毒瘴熏蒸,外人断不能堪;而保胜以南,则为三猛十州之地,内通老挝,田多米广,近年已为黑旗、黄旗据有十分之六,筑室垦田于其中,丁口蕃息、资产绵延,目前虽不尽属刘部,然该提督若不去越,则此辈可离而亦可合。

该提督屯踞已久,俨然有土司、酋长之势;越官、越民,奉令惟谨。

臣此次檄调,议者咸料其不来;今一旦尽弃故垒、率众来归,非感激圣恩、恪遵朝命,断不至是。

查该提督在越,与法本无妨碍;徒以受越之官忠越之事,忿越之坐受鱼肉,挺身血战,积成深雠;法人屡经招之,该提督义不肯往。

观其尽忠于藩国,知其必能效节于皇朝。

惟望朝廷优异矜全,显以作天下忠臣勇士之气,而隐以固孤危难守之琼,粤防幸甚。

  旨:『张之洞奏「安置刘永福事宜」一折,览奏均悉。

琼州孤悬海外,选将驻兵,诸宜审慎。

刘永福到粤后,着张之洞传见,详加察看;将其性情、才略究竟何如?所部勇丁是否安静守法?据实电奏,候旨定夺。

钦此』。

  ——见「全集」卷十二「奏议十二」。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七月初一日)

  岑电:『刘永福五月廿四起程赴粤』。

旋接刘禀:五月初八日接到洞批示各条,又奉檄催,定廿四赴粤;又云:俟雇夫齐备,如仍有艰难之处,俟粤委员孙鸿勋到,就近筹维,请岑示等语。

揆刘意,总因重迁恋土,待饷怀疑,未悉究作何位置,不敢遽来;故俟晤粤员后,方定离云之期。

计孙鸿勋六月底可到。

六月十二日电旨,令刘带二千人;洞原檄准带二千,嗣接岑电:『刘现部不多,若多带恐沿途滋扰,毓英难当重咎』等语,词甚悚切。

当经电复,人数请岑酌办,但须宽给饷。

是否有当?谨陈明。

请代奏!朔。

  ——见「全集」卷七十五「电奏三」。

  各路防营分别裁留折(光绪十一年九月初四日)

  窃惟广东自光绪九年越事萌动,即有防军。

至十年夏,而海警戒严。

至十一年春,而边防益迫。

加以遵旨赴援台、闽,经营越圻,水陆营勇远征近募,逐渐增加;处八面受敌之区,不得不作无米为炊之计。

本年春季款议略定,各省渐可息肩;而台澎之波未平、保胜之局未定,粤为越境比邻、南洋外户,仍不能不盛我军威,隐相慑制,以杜狡谋。

迨五月内澎湖肃清,防务解严;自宜亟为裁军节饷之计。

当经臣等体察强弱、分别缓急,会商尚书臣彭玉麟次第减汰。

惟撤营过骤,易启戎心;游勇太多,又虞生事,不得不循序相机办理。

  计数月以来,省内、省外防军,署水师提督方耀所部先后裁去六营零二百名;留省防四营、潮防二营。

署提督郑绍忠所部,先后裁去十一营零四百名;留省防三营、惠防一营、北江防勇两营并亲军一百名、沙面巡勇二百名。

署广州协副将邓安邦所部,先后裁去两营零四百三十名,又裁去所部东莞团勇六营;留省防一营零一百名、旧设巡缉两营。

提督娄云庆所部在粤续募湘勇两营、提督王永章所部续募湘勇两营、总兵刘树元所部续募湘勇两营,先后全裁。

提督蔡金章所部广济军四营,先后全裁。

提督杨安典所部炮队,裁一营、留一营,仍分为两底营。

总兵李先义所部广胜军,裁去一营,留四营。

提督吴宏洛武毅军五营,除先遣赴台一营外,裁三营;留一营,归入粤省广胜军。

总兵刘宝春所部护雷洋舢板水勇四百五十四名、知县张义澍所带水勇一百名,全裁。

总兵黄廷彪亲军一百名,全裁。

署顺德协副将利辉所部,裁去二营,并裁红单船十号;留陆营一营。

赤溪协副将吴迪文所部一营及亲军三十名全裁,并裁红单船十号。

水师游击黄增胜所部两营,先后全裁。

水师游击黄廷耀所部,裁去一营零五十名,并裁红单船十号;留炮勇一百名。

副将黄德耀所部一营,全裁。

香山县知县萧丙坤所部招安义勇,裁去七十二名;留二百名。

署大鹏协副将赖镇边所部一营,裁去四百名,留一百名。

督标亲军,裁去四百名,留一百名。

营务处亲兵一百名,全裁。

其副将龚尚春援台淮军一营,裁留应由福建抚臣刘铭传酌办。

此外,尚有副将黄荣华所部新设内河舢板广安水军三营、副将黄金福所部旧设绥靖营巡勇一营,均仍其旧。

此省防裁留之军也。

  高州镇所部分防廉、钦共四营,全裁;现委王孝祺署该镇,即以所部勤军现存四底营填扎。

钦州署参将莫善喜新旧四营,全裁。

参将陈荣辉所部两营,先后两次全裁;即以冯子材所部现存六底营填扎。

由闽赴廉之游击方沿所部五营,载回潮州全裁;选其精锐,并入潮防老营。

此廉防裁留之军也。

  琼州镇所部两营,裁一营,留一营。

雷琼道王之春所部粤军五营零二百五十名,今裁三营零二百五十名,留两营。

都司郑廷宗所部水勇八百名、红单船二十号,全裁。

此琼防裁留之军也。

  潮防原有之营,先后裁去方文、方鳌等营共一千二百名;留二营,归入方耀所部六营计算。

惠州归善县自十年稔山会匪滋事后,该县募勇三百名,全裁;计惠留郑部一营、潮留方部两营。

此潮防、惠防裁留之军也。

  出关会滇、会桂征军提督冯子材所部,先后裁去十五营,留三营仍分为六底营,并亲军一百名;以前分屯龙州、上思州、钦州、廉州,今桂军已敷防守,拟将屯龙之营撤回。

右江镇总兵王孝祺所部,先后裁去六营,留两营仍分为四底营,并亲军一百名,屯廉州北海。

底营者,每营按正营人数减半,惟营哨官尚存各营名目,意在减勇数以节饷项、存营底以壮声威;一旦有事,熟手将弁具在、军装器械皆全,即可募足全营,尚不为难。

唐景崧十营,先后裁去九营;留一营仍分为两底营,并亲军一百名,屯龙州西下冻土州。

其黄守忠两营,本为安插远人,附属唐军,势难遣撤;应另行筹酌奏明办理,尚仍其旧。

西江龙、邕、浔、梧一带转运船水军五百五十五名,全裁。

其刘永福一军原拟五营,应俟抵粤后实有几营,再行酌定奏办。

此出关征剿凯旋分防裁留之军也。

  统计各路裁撤水陆勇丁五万三千八百余人,每月可省饷二十余。

万计现存者广境、桂境共尚有四十余营,无可再减。

所有已裁各营,均经分别道路远近,酌给资粮。

籍隶外省者,或以轮舶送至上海、扬州;或雇民船送出粤省北界,由江西、湖南分遣,量其余资,可抵湘、鄂、江、皖、直东各原籍,以免逗留滋事。

或已据报裁竣,或正檄行遵办,一切俱属安谧。

此外,无着游勇甚多,亦经分起随时资遣。

  惟是海警虽息,海防难弛。

已成之台垒,不能不守;新置之炮械,不可不练;健将劲卒,不可不储养以备缓急。

粤省水陆盗匪时常窃发,不能不借兵力以资巡缉。

所有原防地段或分营移扎,或并力扼要,仍责令随时训练,以纾饷力而期持久。

  旨:『该部知道。钦此』。

  查明洋款数目请饬各省关分还折(光绪十一年九月初四日)

  窃臣于光绪十一年五月初七日,承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来电:『本日奉旨:「广东所借洋款,除动用外,余存若干?着张之洞迅速详晰奏报,候旨拨用。

钦此』。

臣当即饬行司局查覆去后。

  兹据布政使沈镕经会同善后海防局司道详称:广东省第一次借汇丰洋行银一百万两,系为本省海防之用;第二次借汇丰银一百万两,原系备购铁舰,旋以海防无款,改作防费。

均系前督臣张树声奏明办理,次第支放。

臣于上年秋间,查明前款已竭;防急费重,奏准向汇丰第三次借银一百万两应用。

又于十二月间,以粤饷不继,奏准向汇丰第四次再借五十万五千镑,按照外洋时价每镑值银三两九钱八分五厘一毫四丝九忽零,合银二百一万二千五百两二钱九分三厘。

统计本省海防案内所借洋款,共银五百一万二千五百两二钱九分三厘,声明粤借粤还,不累各省各关。

计自上年夏间至本年春杪,省防紧急,水陆戒严;琼海常见敌船、廉口复经封堵。

所有支发防饷、建筑炮台、购买华洋军火、船只、装械以及一切布置河道守具、转运制造,在在均需巨款。

前项借款,计已支用无余。

此粤省海防案内历借洋款收支之实数也。

此外,粤省代借宝源洋行一百万两;又第五次与汇丰洋行议借七十五万镑,按照每镑价银三两九钱八分五厘一毫四丝九忽零,合银二百九十八万八千八百六十一两八钱二分二厘。

以上代借各案洋款,共银三百九十八万八千余两,均经臣先后由电奏准。

其宝源一百万两,系奏明分拨滇、桂饷各四十万两,刘永福饷二十万两;汇丰借款七十五万镑内,系奏明援台、规越共一百万两,台、越各半支用。

又,奏明筹备鲍超军饷一百万两,先准部行以鲍饷由川省支应,此项另款存储;嗣以滇、桂边防饷绌,续经节次奏明改解滇、桂各四十万两,鲍饷十万两,桂省边防购炮十万两。

又,奏明定购气炮一百万两。

均经声明由各省关认还,先后奉旨允准在案。

因洋行以镑数合计,除上两项二百万两外,实存九十八万八千八百六十一两八钱二分二厘。

此粤省代借洋款收支现存之实数也。

  以上等由,由该司局核明详请覆奏前来。

伏查粤省代借各案洋款,共银三百九十八万八千八百六十一两八钱二分二厘,系奏准由各省关合力筹还之款。

所有历次合同,亦经分案咨送户部。

计应还本息,转瞬届期。

应请旨敕催部臣查明历次合同内载应还本息日期、银数,作速指定各省关分还数目,行令遵照拨解,咨粤查照;并请严定拨解迟延处分,以免临时贻误。

大率粤省所借洋款先后共九百万两零,为本省海防而借者,约五百万两,为滇、桂、台、越各省买炮而借者约四百万两。

本省借者,经前督臣张树声借二百万、臣借三百万,俱已收清支讫;此应粤省藩、运两库归还。

外省借者,已用者三百万,现存候拨者约一百万;此应各省关归还。

为滇、桂用者,似应由向有滇、桂协饷省分认还,应候部臣酌派。

伏思粤省为三省之首冲、越寇之接境,本应各省合力通筹以顾前敌;祗以海疆同时设防,腹省各有协款,计臣拨派已费筹维。

当时艰事急之时,臣诚不敢以无饷借口,贻误边疆;更不忍以烦数请拨,上劳宵旰。

是以将本省海防五百万两声明粤用粤还,独肩其难、独任其累。

区区苦衷愚悃,当在皇太后、皇上天鉴之中。

将来悉索抵支,能否如期照付,实已不易周转。

至于代借约四百万两,专为维持全局、协济邻封。

合无仰恳天恩,敕部于分派各省关案内,粤省邀免再派,以免失期洋贾,偏累岩疆,粤省幸甚!

  旨:『户部速议具奏。钦此』。

  ——以上见「全集」卷十二「奏议十二」。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九月十七日)

  委员孙鸿勋等禀:『刘永福在南溪,待粤员到详谕一切。

八月初四日始启行,分队三起入桂;约九月半后,到南宁』。

洞饬刘部暂驻宁,永福轻骑赴龙见李、苏,详察商办。

唐景崧与刘契,拟请敕唐暂留龙月余,与刘筹商,庶可周妥。

刘新入关,部下颇杂,必令情通心安,乃能相处。

周大臣到云界尚早,约十月底。

法领事亦言云界恐难速勘,或先办桂。

云事既缓,唐晤刘再行,必不致误勘界。

抚刘甚有关系,不敢不详慎请旨遵行。

请代奏!霰。

  ——见「全集」卷七十五「电奏三」。

  致龙州李护抚台、苏督办、唐主政(光绪十一年九月十八日)

  处刘之道,留越不问,上也。

滇边,次也。

思、钦、归顺、镇安则邻越,南宁则内地,皆不宜;不得已,乃思屯琼,又其次也。

留越,法不允;屯滇,岑不许;处粤边,必生衅;处腹地,必累刘。

洞皆不敢允。

处琼,内意又多虑。

如何而可,望筹示!思、钦之议,乃洞争瓯脱、阻桂商时语。

中、法既邻,时势迥别,现委方道长华赴邕经理该军营务,以资钤束谕导。

巧。

  李护抚台来电(九月二十四日巳刻到)

  愚见:刘断不可扎上思、归顺、镇安一带,恐游勇借声势、启外衅转累刘,且恐刘不安;而挟众办理,必棘手,非专为桂计也。衡禀。敬。

  又(九月二十四日巳刻到)

  刘多家口、辎重,不易有他。

闻其性贪多疑而深,处之不宜,多变更。

倘不来龙,邕又难听久停,不如直许其既不来龙,即当来广听分付,而豫定以不可移之处。

勇不宜多招,或即令驻广之外镇而以方或郑总统其军,徐予以实官,散其众以安其身。

请采择。

衡禀。

敬。

  致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西转运局(光绪十一年九月十九日)

  总署来电:『本日奉旨:「张之洞电奏,拟饬唐景崧留龙月余,与刘永福筹商等语;着依议行。商定后,即饬速赴云南随同勘界。钦此」。效』。谨转。

  致南宁陈倅文垿、刘提督永福(光绪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该提初入关,礼节多未娴;今先晓示数端:一、官衔不可再用越南三宣提督义良男等字。

一、见督、抚、统兵大帅用衔名手本;文用呈禀,不能用咨。

见两司及营务处道台,用教弟帖。

此统领体式当然。

一、不可坐绿轿,总以谦和为要。

若初来失礼,为人所忌,以后诸事难办。

一切可与陈倅商。

现又派孙州判回邕照料。

闻部众甚循规矩,欣慰。

有。

  致龙州唐主政(光绪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鄙意令镇琼,屡电言之。

中旨谓:琼孤悬宜慎,令到后察看,再审度。

朝廷未允,鄙人如何敢定。

尊意谓琼妥否?即复。

至上思、归顺,护院来电皆不允。

总之,刘必调东;如琼必不可,或屯廉,以备由廉袭邕陆路,庶免虚糜,总须奏准乃能定。

由邕赴廉较便,免大队到广州徒劳扰也。

其孤寡家口皆桂人,留西为便。

宥。

  唐主政来电(九月二十八日午刻到)

  琼州孤悬,设有事,刘难当一面;平日番船往来,亦有未宜,请另酌调东善地。

孤寡安置之所,当与刘商;彼能带往东,亦听之,不必定在西。

此辈不足为患,仅累刘耳。

崧。

沁。

  致南宁刘镇、何守、陈倅文垿、刘提督永福(光绪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昨刘部下刘肇棠、刘正兴来电,言买田安家口事。此等事,须刘提自行电禀,肇棠等何得率行径渎?应加申饬。沁。

  致南宁刘镇、何守、刘提督永福(光绪十一年九月三十日)

  刘提俟家口安妥即率部来东,暂屯省城外,藉以观其纪律;或即备省防、或移屯外郡,从容筹定所。艳。

  致龙州唐主政(光绪十一年九月三十日)

  阁下赴滇,归期尚早;拟调黄守忠移屯上思,兼顾东、西两省,与钦、廉接气。

阁下亲部两底营,或仍屯龙州、或东移就黄。

若东移,何处为宜?请酌复!刘屯廉无大意味,拟令暂屯东省城外。

艳。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五「电牍四」。

  札委州判孙鸿勋等襄理福军营务(附手谕。光绪十一年十月初一日)

  照得提督刘永福一军已抵南宁,现今饬令率部前来广东省城暂行驻扎,听候调遣;亟应筹定营制,以便遵守。

兹经本部堂酌定该军营制事宜八条,并通行楚军营制刊本,合行饬发。

  惟该提督军旅起家,该军初入关内,宦途礼节、内地营规、公牍体式诸多未谙,必须有明白晓事之员左右匡导,经理一切,以免措置失宜。

前经派委方道长华赴邕经理一切,现因该道另有要差,未能前往,自应另行改委。

查州判孙鸿勋、通判陈文垿前赴该军公干并护送该提督部众眷口东来,于福军情形均所熟悉;孙州判两次跋涉,其闻见尤属详晰。

所有福军营务处兼文案事宜,应派孙州判总办、陈倅帮办;即由东省选带差弁四人、亲兵四十人、管带亲兵哨官一人、书识酌带,前赴南宁,将该军一切营务文件妥为经理。

此乃本部堂曲体护持该提督之意,即责成该员等于该提督随时匡助,讲论书史;该提督务须遇事与该委员等虚衷商酌,以期周妥。

至该提督以下营哨各官,该委员均应剀切指示,俾知法度,约束部伍,毋得违犯。

嗣后该军如有不遵军律、不谙体制之处,即系该员等不能纠率之咎,定惟该员等是问。

  酌定福军营制事宜

  营制饷数:营员一员,薪水五十两(照旧)、办公费六十两,均不扣建;凡帮办及管帐目军装书识、医生、工匠薪粮并更换旗帜、号袿各费在内,听营官酌用。

营官亲兵(分两队)二十四名,每名月支银三两九钱;亲兵什长二名,每名月支银四两二钱。

哨官四员,每员月支银九两。

哨官护勇(每哨二名)八名,每名月支银三两九钱。

正勇(每哨三十四名)一百三十六名,每名月支银三两六钱。

正勇什长(每哨三名)一十二名,每名月支银四两二钱。

伙勇(亲兵二名、每哨三名)一十四名,每名月支银三两三钱。

一营共二百人(营官在外),每月大建共支银七百五十五两四钱,小建共支银七百三十两二钱二分。

长夫每营五十二名,每名月支银三两;每月大建共支银一百五十六两,小建共支银一百五十两八钱。

合计一营月饷,大建每月共支银一千二十一两四钱,小建共支银九百九十一两二分。

统领薪水一百两,照章公费一百两。

该提督关外远来,从人众多,需费甚巨,从优酌加二百两,每月共公费银三百两。

差委将弁十员,不论官陷,分为两等:头等每员月支银十八两,二等每员月支银十二两。

亲军一百名(在五营之外),照各营亲兵例,每名月支银三两九钱。

  现在防务大定,内地勇营节次裁减。

该提督所部五营应各暂定为五底营,每营二百人,仍分四哨;取其人数较少,便于约束,以免生事,致为该提督之累。

嗣后如边防有事,派令出征,临时再按通行营制募足。

  一、五底营之外,准该提督另设亲军一百名、差委将弁十员,以资任使。

  一、营勇及亲军,务须挑选精壮朴实之人,不得以老弱充数。其狡猾生事之人,勿得滥收。

  一、该军饷数,照东省通行楚军营制,按现定底营名数核给。

  一、收支饷项,应由该提督酌派亲信稳实之员经管。

  一、各营勇数,不准一名缺额。其月饷应于每月二十九日全月全给,由营务委员会同统领点名支放,不准扣延。各将弁薪水,同日并发。

  一、刘军素称敢战,惟省防与边防不同,纪律尤须严整。

应即董率各营官申明约束,整齐步伐。

平日所在之处,务须扎营归队,不可零星散处,游荡生事;尤须按期操练后膛枪炮,以期材艺精熟。

  一、该提督亲丁眷口,可即一并同来粤省。

其余闲散丁口应即分别资遣安置,勿庸带同来粤。

此项饷众丁口,本部堂前经发给资费,务须妥为安置,勿令失所。

  手谕

  安置福军一切事宜,已详切面谕委员孙鸿勋前往传知。凡文电所未尽者,该提督务与孙州判、陈倅会商妥办。

  前檄未尽事宜数条:

  一、营哨官须择稳实有用之人,不可草率,须禀候批准。

  一、来东一路军容,务须严整鲜明。

  一、本部堂事事亲裁,东省官方严肃,该提督来东,断不可听妄人言语,妄行应酬糜费。

  该提督前禀请奖名单,务须覆加确核,实有劳绩者方准列保;并须将已经岑帅保奏者、留越未从入关者扣除,严禁营哨各官向各员弁勇索取使费,责成该提督会同孙州判、陈倅切实查核。

  ——见「全集」卷九十二「公牍七」。

  致沈芸阁 #

  原奏、原檄许刘永福带二、三千人,嗣经发给五营官关防。

此时刘已到南宁,旧部不甚多,多系入关新从之者。

故前数日拟与别商,令裁除冗弱,止留一千人,分为五底营(以符原檄五营之说,局面仍复好看)。

谕以人少,免滋事受累。

又恐其意不满(因先有准带五营之语),拟月给津贴一、两千金。

顷详加筹度,津贴乃经久之款,岁费不赀;不如格外稍示以惠,彼当欣然,而我所省已多(不给津贴矣)。

今欲为该提在省城内买大宅一区(渠家赀多,故安置城内),费数千金(恐须八、九千金),渠心安意快(令其携眷同来),诸多便利。

其为人好利而见小,此法当可有益。

至买宅之款,可动义捐。

前日仲约学士言义捐已解十一批,约三万元有奇(局费记不清,约三数千元);今午接仲约自香港来电,尚可由港解义捐一千元。

是刘之宅价,所差无几矣。

此策似尚有意思。

特此奉商,即望酌示;并饬局查开收过义捐总数见示为要。

  ——见「全集」卷二百十五「书札二」。

  致南宁陈倅文垿、刘提督永福(光绪十一年十月初六日)

  该提既来东,自当携眷同来。

若将妻子及家资留西,心悬两地,亦非长策。

鄙人已为该提在广州省城买大宅一区相待矣,毋庸该提费钱也。

该提亦不必在西置产,到东后就近置买,以免距远受欺。

体察情形,该提惟有依鄙人左右为便;有军务时既便于任用,兼可娴习礼节,与官场各衙门熟习联络,为东将居东地,此久计也。

特此详示,即令陈倅为该提讲解。

鱼。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五「电牍四」。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十月初九日)

  刘永福九月二十四到南宁,部众安静。

洞与李护抚商拟调屯东省,就近察其军律、才性,勿庸赴龙。

令唐景崧赴宁一晤,即由宁赴云。

唐初七自龙行。

刘将闲散丁口在桂安置妥,即率部来东;已派员往宁经理一切。

请代奏!佳。

  ——见「全集」卷七十五「电奏三」。

  致南宁唐主政、陈倅(光绪十一年十月十七日)

  所以令刘挈眷来东者,知其辎重颇多,刘所在有部众可以照料;一也。

西省无可依附;二也。

屯军于东,即在东安家置田宅,身定心安;三也。

既愿家宾,亦不必强;俟该提到东后,自行审酌。

霰。

  ——见「全集」卷一百二十五「电牍四」。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二日)

  奉寄谕,询刘永福目下行径,电闻。

查永福到南宁后,谨遵约束。

现乞假赴宾州买田安家口,数日后可回;回即赴东。

所部,臣饬给资裁遣;留一千一百人,分五底营。

永福感恩图报,部下希望功名,必可无他。

法报离间,诚如圣谕。

该报乃八月事,其时永福已焚巢入云境。

春间委员到越,勃里也即言与永福通信,愿连和;可知其妄。

至今法仍畏永福甚,故屡用诡谋。

谨奏闻。

请代奏!冬。

  致总署(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刘永福已自宾州还南宁,日内即赴东;唐景崧照料妥贴。

查云界断难遽办,景崧到云无事;桂事紧要,正资群策,可否暂留景崧随勘桂界,事毕赴云?若云需人,岑来电即遣。

谨会同电奏,请旨!请代奏!承修、之洞、秉衡同肃。

翰。

  ——以上见「全集」卷七十五「电奏三」。

  刘永福到粤折(光绪十二年正月十九日)

  窃臣于上年七月二十六日接总署来电:『本日奉旨:「张之洞奏安置刘永福事宜一折,览奏均悉。

琼州孤悬海外,选将驻兵,诸宜审慎。

刘永福到粤后,着张之洞传见,详加察看;将其性情、才略究竟何如?所部勇丁是否安静守法?据实电奏,候旨定夺。

钦此」』。

伏查刘永福于上年三月以后,经臣委员前赴越南馆司关传旨罢兵;五月间,由保胜移至滇境文山县之南溪;八月初,由滇启行入桂;九月间,由百色行抵南宁;十二月间,由南宁率部赴广,并思、钦不便屯扎各节,迭经臣随时驿奏、电奏在案。

  查南溪距保胜数十里,仅隔衣带一水,经云贵督臣岑毓英多次饬催,该提督请发欠饷、请带多军、请代运送炮械、请迁移家口之费、请安置越众之资,久未就绪。

揆其大意,一则以经营多年,弃之可惜;一则以举部来归,意存畏疑;一则以内徙处所,滇便、粤难。

是以河上徘徊,仍复观望不免;专待粤省委员到后面叩情形,始定东来之计。

  直至七月底,委员孙鸿勋先后到彼宣述圣恩、指陈利害,示以臣批檄手书各条,保以来必无患、许以奏奖该军并赉给赏犒、服饰各物,所部皆喜;乃始慨然就道。

其时从赴南宁者,部众强弱共三千余人;臣豫饬左江镇刘光裕、左江道彭世昌暨委员等照料弹压,并奏派主事唐景崧前往谕导,一切随经该提督分别妥为资遣,将其家属并部下眷口送至宾州安置。

当初调入关之始,不能不许其率众自随,檄令准带五营,豫为刊发「福军统领」并五营营官关防,以安其心;嗣亦奉准带二千人之旨。

及到南宁后,电饬该提督推诚开谕,谓人多适足为累,令减为五底营,每营二百人,外亲兵一百人、差委将弁十员;营制、饷数略照楚军章程,统领公费视常格稍优。

大抵存五营之名,以隆体貌;减人数之实,以省烦扰;省月饷、加公费,以图持久。

并谕以如有征战,再准将五营募足。

手定该军营制规条一纸发往,该提督奉令维谨。

其时新约已行,桂商已通;瓯脱之议尚未可必,该军将士之意遂欲留止南宁。

屡接护广西抚臣来电,力言西省边腹皆不宜处;臣前虽有请处琼州之议,但既奉旨察看,未便遽行拟议。

然不指定屯扎处所,则军无定向,彼既不免顾虑,臣亦无从安排。

熟察情形,暂时惟有径处之广东省城为宜。

一、取其在臣左右,得所依倚,其心自安;臣亦可就近察其军律、才具。

一、取其近隶臣标,钤辖易施;且省门军容尚盛,不致或萌骄满。

一、取其与粤省文武各官相习,日久浃洽,诸事易商。

一、取其地当省会,众人属目,不致讹言附会,别生枝节。

嗣于十二月二十二日率部抵省,即令该军屯扎东门外十五里之龙泉冈,豫为筑垒以待。

综计行经两粤境内水陆数千里以至登岸归营,不扰厘税、不慁街市,出之边外新附之劲军,尤为难得。

臣接见该提督,感激涕零;自称蒙圣朝高厚之恩,誓当尽力报效,捍御边陲。

臣慰以尽释疑虑、戒以奉法束下、勉以异日勋名,仍派赴越谕调之委员州判孙鸿勋、通判陈文垿经理该军营务,为之讲论书史,随时规劝指示礼数,通其隐情。

旬月以来,肃然安静。

  伏思该提督雄长越地,根蒂已深;据保胜以为奥区,连三猛十州以为后路。

法人屡径遣使纳赂连和,令其假道罢兵,决意不允。

自斩法国大将李咸利以后,大振华风;连摧凶焰,事刊西报,名播诸洋,最为法人所忌。

永福一日不去,则法人一旦不安。

故澎湖之退否,专视保胜为迟速。

无理要挟,上劳宵旰。

臣仰遵诏旨,深维大局,始则议调、继则频催,而事多葛藤,又费驾驭。

岑毓英不欲处之于滇、李秉衡亦不欲处之于桂,于是广东不得不独任其难。

檄谕函电数十次:委员航海赴越,深入法营,由河内至馆司传旨者一次;由河内再上至兴化,被土寇击回者一次;由龙州取道越边,行荒险无人之地,出开化抵南溪者一次;由南宁、百色,亦出开化南溪者一次;由粤送饷赴百色,相待伴送同来者一次。

崎岖瘴毒,炮大艰危,由越往者从人被害、由桂往者士马多亡,人人皆病,仅乃得达。

至于繁费无算,更不足言。

幸该提督不违朝命,黾勉东来,燔其积聚、弃其军资、携其老弱,尽弃故土来效驰驱;一路约束,秋毫无扰。

遵遣遵裁,悉依条教。

此皆两省官民所共见共闻者也。

臣察其为人沈静骁鸷,知恩畏法,勇而有谋,深明洋战窾要,又肯讲求后门枪炮,是其所长;特生长边鄙,质地甚朴,听言易受人欺,吝惜财物,不忘人过,是其所短。

至于不识文字,性情间有暴急之处,乃武将常情,不足为异。

其治军纪律,在越则甚疏,入关则甚紧,是本有治众之才,但视其加意与否。

若用之两粤海防,宿望所资,最易见效;其于他省,是否能为迁地之良,则尚未可知。

惟该提督久抚群部,号令北圻,越地大小各官无不承风听命,一旦内附,情势迥殊。

然于臣极为恭谨,与各官相接亦皆谦和如礼。

且安家宾州,将为求田问舍之计。

是其输诚报效,心迹显然。

溯查上年岑毓英电奏,曾有『请授永福海疆一镇』之请,故臣前作函电招之有云:『中华一镇,远胜南越三宣」;不过藉此阃职之荣,坚其内附之念。

今既遵旨到粤,合无仰恳天恩,可否授以两粤总兵一缺?并请明谕,仍令统带本部驻扎省城原防,训练部勇,听候调遣。

如此,则可勿庸前赴本任。

数年后体察情形,再为奏明办理。

该提督益当感奋心安,而亦不致以文法未娴,致干吏议;似于激劝保全之道,均属相宜。

其部下员弁,前已奉旨准由臣保奖,另折奏陈。

窃惟朝廷之待该提督,前后恩施赏赉,优渥非常。

而该提督先则苦战捍边,屡破强敌;今则毁室归朝,恪遵法度,亦尚能不负国家。

臣之所以处永福者,大抵严驭以法而宽给以资,令其常亲端人,代为检束部将。

惟在以后疆臣推诚相待,善为拊循。

勿以节饷为词,而遽罢其兵;勿以部众细事,而苛绳不已。

庶几平日无嫌、缓急有用,则所以厉海内忠臣猛士之气,即所以绝敌国妄生窥测之心;于海防大势,不无裨益。

  旨:『刘永福已简放南澳镇总兵;仍着统带本部驻札原防,训练部勇,暂缓赴任。钦此』。

  ——见「全集」卷十四「奏议十四」

  咨东抚院统核规越用款(光绪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案照光绪十年法人构衅窜扰台湾,粤、闽、浙、沪各口戒严,事势万分吃紧;当经本部堂会商彭部堂、贵部院电奏陈明遵旨筹划台、越情形,会同奏派冯、王、唐各军大举出关,并接济刘提督永福全军,以规越为援台之计,分设关外诸军东、西转运局,创造广源水军转运船。

其时饷项奇绌,又值省防增军、筑台、购船、制械,需款尤殷,不得不统计兼筹,另储专款;当经会同贵抚部院督同前升任东按察使沈臬司、升任两广盐运司瑞运司、现署运司蒋道多方筹划,于奏准息借汇丰洋款内,提拨银五十万两派销;悬引一十二万包,每包缴价八钱五分,共银一十万二千两;武营报效边饷十七万五千两;关书损款十八万二千两:通共九十五万九千两,专备援越各军协济饷糈、筹解军械之用。

又于宝源借款内,奏准提拨银二十万两,劝集义捐银一万三千六百余两,专备福军在越饷项。

通共筹备银一百一十七万二千六百余两。

计萃军自招募之日起、截至十一年四月回防廉钦之日止,共饷银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余两;勤军自招募之日起、截至十一年七月赴廉之日止,共饷银一十九万四千八百余两;景军自招募之日起、截至十一年十二月裁撤之日止,共饷银二十四万三千四百余两;又派参将陈荣辉、莫善喜各募劲勇为分道进攻之计,两军共饷银八万三千二百余两;福军自十年九月越南开战之日起、截至十一年十一月奉调来东点验成军之日止,共饷银十二万三千两;又筹解各军枪械、军火,除缴还可用各项另行黏钞备查外,所有历次临战用去暨缴还零星缺损各项,一并核计约共银十四万二千余两;东转运局自开办之日起截至归并善后局之日止、西转运局及分局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共银四万二千六百余两;水军转运船经费、勇粮,共银二万六千七百余两:以上九项,约计通共实支银一百一十二万余两。

统核所筹之款,合诸支销之数,有盈无绌;且各军所领军火多有原系就局存之械领用,并未概行支动此款购制。

惟数目繁琐,猝难逐一划出。

若将各件拨出,则此款所余尚多;所有余款,统归东善后局并入本省海防支用。

现在边防大定,筹办善后。

所有从前规越支销各款,亟应分晰开列,以清款目,而免轇輵。

除札东善后局、转运局、营务处、军械局遵照会同详细核明立案外,相应钞单咨会贵抚部院,请烦查照施行。

  ——见「全集」卷九十三「公牍八」。

  (附)抱冰堂弟子记二则

  一、初到粤时,前任已借洋款二百万两。

到任后,为本省海防借银二百万两,为协助滇、桂、越南刘、唐两军及台湾,共借五百万两,合前任、本任共借洋款九百万两。

先经奏明,分各省认还;嗣户部派广东筹还,乃独力认筹,分十五年还清,专取给于本任内新增洋药厘金「中饱」一款。

  一、在粤因法船踞台北,乃倡议奏请攻越南以救台湾,为围魏救赵之计;招回黑旗刘永福为我用。

得旨俞允,乃议分三路攻之。

岑、襄、勤、滇军攻临洮府,刘、唐攻宣光,粤军攻文渊州谅山一路。

助滇、桂及刘永福、唐景崧之饷银军械并助台湾饷:滇二百万,桂二百万,刘、唐四十万,台湾四十万。

  ——见「全集」二百二十八「抱冰堂弟子记」。

张文襄公选集三

  致天津李中堂(电牍)

  致台北邵抚台、唐藩台

  致台北唐藩台 #

  致上海赵竹君 #

  致台北唐藩台 #

  致台北唐藩台 #

  致台北唐藩台 #

  致天津李中堂 #

  到两江署任谢恩折(奏议)

  致上海上海道刘道台、吴淞曹统领、江阴张统领、镇江陈统领(电牍)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刘镇永福

  致总署(电牍)

  致户部(电牍)

  致台北唐抚台 #

  致总署(电奏)

  致台北唐抚台 #

  致莱州李抚台、丁镇台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总署(电奏)

  致台北唐抚台(电奏)

  致京李中堂 #

  致李中堂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伦敦龚钦差 #

  致俄京许钦差 #

  致总署(电奏)

  致督办军务处 #

  致台北唐抚台(电奏)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刘永福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上海上海道刘道台、制造局潘道台

  致伦敦龚钦差 #

  致督办军务处 #

  致督办军务处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总署 #

  致总署(电奏)

  致安庆福抚台(电牍)

  致俄京许钦差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天津盛道台 #

  致总署(电奏)

  致天津盛道台(电牍)

  致总署(电奏)

  致台北唐抚台(电牍)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巴黎王钦差 #

  致总署(电牍)

  致总署 #

  致台北唐抚台(电牍)

  致总署(电奏)

  致武昌谭护制台(电奏)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巴黎王钦差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总署(电奏)

  致巴黎王钦差 #

  致巴黎龚钦差、王钦差

  致总署(电奏)

  致台北唐抚台(电牍)

  致巴黎龚钦差、王钦差

  致福州边制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巴黎王钦差 #

  致总署(电奏)

  致总署 #

  致巴黎王钦差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总署 #

  致总署汪侍郎(电牍)

  致台北唐抚台 #

  致总署(电奏)

  致台北唐抚台(电牍)

  致台北唐抚台 #

  致福州庆将军、边制台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湾刘镇台渊亭

  致台北唐抚台 #

  致上海上海道刘道台

  致俄京许钦差 #

  致俄京许钦差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上海上海道刘道台

  致福州边制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上海上海道刘道台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福州边制台 #

  致上海刘道台、赖道台

  致台北唐抚台 #

  致总署(电奏)

  致台北唐抚台(电牍)

  致总署(电奏)

  致福州庆将军、边制台(电牍)

  致厦门黄提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俄京许钦差 #

  致台北唐抚台 #

  致上海刘道台 #

  致福州边制台 #

  致总署(电奏)

  致福州边制台(电牍)

  致福州边制台 #

  致总署 #

  致福州边制台 #

  致督办军务处 #

  致福州边制台 #

  致泉州泉州府张守

  致厦门钱倅宗汉

  致台南刘镇台渊亭

  致厦门易道台顺鼎

  致济南李抚台 #

  致福州边制台 #

  截回台饷并收回军火轮船折(奏议)

  致天津李中堂(光绪二十年六月初六日亥刻)

  前由南洋转来尊电,东事已悉。近日情形如何?祈示!语。

  致台北邵抚台、唐藩台(光绪二十年六月初八日未刻)

  支电悉。

此间窘陋大甚,不便详言。

弟在广东创设枪弹局、制弹局制弹六种,内有毛瑟,每日可出弹二万;数年来积储想不少。

何不向粤谋之?或购、或借,当可行。

上海信义洋行有毛瑟四千枝,只有弹八万。

此外,地亚士亦有毛瑟数千,曾见其样。

闻其枪尚在外洋,应如何询购?请裁酌!庚。

  致台北唐藩台(光绪二十年六月初八日未刻)

  支电悉。

悬念之甚。

来电「俄」舰是否「倭」字之误?俄甚持重,必不遽与我衅,我亦必不轻与俄绝,台但防倭耳。

此间械轮均极陋,内地新勇到台亦无用;南洋及粤军械及船不少,当可商借,请酌之。

尊处枪弹机每日总可出一万数千,近年尚随时制造否?此时如运军械,官船、商船均可,倭不敢阻。

鄙人处此陋区,力不能助,愧歉万分,祈鉴原!并转达筱帅。

庚。

  唐藩司来电(六月初九日申刻到)

  两电谨悉。

「倭」误作「俄」,其舰未见来。

南洋拨一兵轮、一运船,枪与弹极力借购于沪市、沪局,差敷衍。

台局弹机加倍造,日一万有奇。

募内地勇及土勇四十营,一月可齐;合旧营虽尚单,布置粗备。

劳公荩虑,惶感交深。

崧叩。

  致上海赵竹君(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三日午刻)

  速商信义购十五生台炮五、六尊,连弹药,系炮台所用,稍旧者亦可,以速为妙;毛瑟枪五千枝,每枝弹二百,旧者亦可。

速复!沪上及北洋、台湾情形,随时电禀并函禀。

江。

  致台北唐藩台(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三日巳刻)

  东电悉。

布置密速,佩慰。

三十万购械,并不为多;惟增五十营饷仍可支,此则尤佩荩筹矣。

台防总须作一年计,就地筹捐尚易否?台防吃重者几处?倭向来必仰给台米,此时禁米确能困彼否?刘渊亭到台否?带若干人?祈示!沃。

  唐藩司来电(八月初二日丑刻到)

  放手增五十余营,合旧有约八十余营。

购械用三十万两左右,将运齐,布置尚密。

惟筹澎未满意,然已排众议为之,敌至差可拒。

不封口,饷可支;封口则难,非借债不可。

已豫筹,未办。

景崧叩。

东。

  又(八月初四日亥刻到)

  台不封口,就地筹财,九个月、十个月可支。

现为封口虑,请借洋债百五十万,批未回;能借华债更好。

幸因铁路所留海防捐约收百万为止,已得四十万,购械赖此。

台吃重为基、沪、安、旗四大口,最要澎湖。

澎、基能保,敌无停泊多轮处,不能困我。

惟澎孤悬,易断接济。

澎失不独为台害,南洋各省俱不安。

以敌有巢穴,出而扰我沿海甚便;即不得手,有澎可归。

我无兵轮,坐视盘踞。

尝谓敌必争澎,而闻者不信。

事不尽由己,布置终未满意。

基隆口门宽深,易进轮,亦难守。

幸由基至省六十里,有山险可扼。

此外港■〈氵义〉多,均宜防,八十营尚非甚密。

惟炮台、水旱雷粗备,较昔防法差有把握。

倭不仰台米,台北米少,尚需外购。

渊亭只新募两营,本日由汕起程,筱帅电奏请饬径赴台南。

景崧叩。

支。

  致台北唐藩台(光绪二十年八月初六日巳刻)

  现与洋行密商,外洋现有奥国五响曼立夏快枪六千枝,每枝二十二两;无烟药弹子三百万,每千颗五十四两、皮件二两八钱。

共银三十一万八百两。

七日内,现有便船,即可搭船密运;限两个月到沪,可省水脚价,系一定先付现银,不提兵险。

俱有他处合同成式,特奉达。

此项枪极精而价太贵,时势使然。

尊处如需用,似可酌购二、三千枝,望速与筱帅筹商。

其洋行名,此时未便宣露;如尊处愿办,当再详电,请尊处电派妥员与之议合同等事也。

务望秘密速复!语。

  唐藩司来电(八月初七日未刻到)

  电示呈商筱帅,谓械诚好,惜价贵难购,钧意良可感云。景崧叩。阳。

  致台北唐藩台(光绪二十年八月十四日午刻)

  营多不如械精,减五营即岁省十八万矣。

有十响快枪一千枝、快炮十数尊,一营便当十营用矣。

尊处新购各械系急就章,恐未能一律精美。

如阁下尚须上等快炮、快枪,鄙人当为设法密购;即示复!前电所言沪价太贵,现又访得货精而价稍廉者。

盐。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三十八「电牍十七」。

  致天津李中堂(光绪二十年十月十七日申刻)

  传闻法国调停,倭索台湾并费千万等语,不知确否?窃谓台湾万不可弃,从此为倭傅翼,北自辽、南至粤,永无安枕;且中国水师、运船,终年受其挟制,何以再图自强?台湾每年出产二百万,所失更不可数计;不如不争高丽,倭亦不能独吞也。

前闻公于七月内有请令英以兵力胁和之议,中旨驳饬。

窃谓此策最善,何以未准?不知系如何办法?此时何不仍以此策力陈,当可邀准。

鄙意与其失地、赔费求和于倭,不如设法乞援于英、俄,饵以商务利益。

似可探询英、俄所欲,如尚在情理,即可许之;英、俄当可为我用。

英、俄兵轮在北洋者各十余艘,止须令其各电其国兵轮驶赴旅顺,半日可到,阻倭进攻。

二国兵轮一到,旅顺之围立解。

倭不听,则英、俄助我战,我必胜倭;若听,则为英、俄所胁,可不失地、不赔费而和矣。

英、俄本强我,虽吃亏于英、俄而不屈于倭,中国大局尚无碍、兵威亦尚未尽损,犹可再图自强雪耻之策;似与古语「远交近攻」之义相合。

总之,与倭和而能不索地最妥。

如必索地,则无论他事中国如何吃亏,总胜于弃台湾与倭矣。

此想公早已筹及,必有妥法。

因闻信焦急,姑一奉询;祈示复!洽。

  李中堂来电(十月十八日戌刻到)

  署请各国调处,明言听韩自主,酌赔兵费;而倭犹未餍。

赫德谓欲索台湾、减兵费,法尚未出此议。

前商令英船逼横滨,英以局外例谢之;俄意亦同。

旅尚固守,宋军已由熊岳进复州,但兵单敌众。

鸿。

啸。

  ——见「全集」卷一百三十九「电牍十八」。

  到两江署任谢恩折(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日)

  窃臣在湖广总督任内,奉旨陛见。

正在束装起程间,于十月初五日准总理衙门电旨:『本日奉旨:「两江总督,着张之洞署理;迅赴署任,毋庸来京」』等因,钦此。

当于本月初八日起程,奏报在案。

十一日,行抵江宁省城;准两江督臣刘坤一咨:『初八日奉旨:「江宁将军,着张之洞兼署。

钦此」』。

兹于十月十六日,准刘坤一委署江宁府知府唐光照、署督标中军副将刘青煦将两江总督、办理通商事务钦差大臣、两淮盐政并江宁将军各关防、印信、王命旗牌暨文卷等件赍送前来,当即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祗领任事。

  伏念臣性愚不足经世、才钝无以匡时;属以海寇方张、戎机为要,无陶侃勤王之略、有魏牟望阙之诚。

甫奉纶音,已戒期而北发;旋移符节,遂衔命以东来。

查两江为形胜之要区,南洋兼交涉之重任。

地广而元气未复,当思培养之方;官多而吏治易淆,贵有澄清之术:事非旦夕之可致。

今且江、海之兼防,应变为先,如臣何补!惟有征缮以固疆圉,转输以济援师。

辖市船,则务联中外之交;绾军符,则愿作旗民之气。

十年恋主,每回首以趋朝;一日在官,誓尽心于所事。

当随事与三省抚臣并江宁、京口副都统和衷筹办,不敢移涉因循,以冀仰酬高厚鸿慈于万一。

  朱批:『知道了。钦此』。

  ——见「全集」卷三十六「奏议三十六」。

  致上海上海道刘道台、吴淞曹统领、江阴张统领、镇江陈统领(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六日子刻)

  总署初五日来电,『本日奉旨:「闻倭人攻陷旅顺后,其第三队兵已乘轮南行,尚未知其所向。

现在北洋海口将冻,恐其扰及南洋。

张着之洞严饬吴淞各口加意防守;并分电闽、浙、台湾各督、抚,一律严防,勿稍松劲。

钦此」』。

务即细心确探,督饬各营哨、知会各兵轮认真严防。

炮台弹药及枪械,皆须检点整备。

夜间尤须如意。

切切。

歌。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十九日辰刻)

  刘镇永福在台得力否?现带几营?有旧部否?如无大益,拟调来上海,带粤勇。

现因南洋戒严,沪局危险,新营难恃,沪上向多粤人,或作工者、或服役者,人皆勇悍善斗,拟招两、三千人,惜无人统之,必需粤将。

闻沪上粤人甚赞刘,其性情长短久已知,不过取其虚声号召粤人耳。

可否令其来江?统此数营,当能约束,于江南防务有益。

如承允许,速示复;即当电奏。

如尊意以为在台有大用,则不必渠来,带台数营亦可,不带亦可。

候示复!啸。

  唐抚台来电(十一月十九日亥刻到)

  刘在台,亦用其虚声耳。

公调往,可行。

惟岘帅亦有调意,昨在德州来电,尚道及。

刘派弁赴粤甫募成四营,往接未到。

旧有两营,仅吴凤典二百余人乃旧部,拟属带三营赴沪、三营留台。

因台招勇甚难,刘营去必须另募,以免空虚。

已电询刘,再复。

崧。

效。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午刻)

  承允渊亭来,感甚。

惟新募粤勇四营全令来沪,于台防有碍否?若台防缺营,仆心亦不安也。

「南琛」此时确在何处?闻甚不得力,藉修规避;望以实告。

号。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电牍十九」。

  致台北唐抚台、刘镇永福(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八日未刻)

  台湾防务紧要,奏调刘镇来江,未易措辞,可作罢论。庚。

  ——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一「电牍二十」。

  致总署(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十八日卯刻)

  江南奉调北上诸军共五十余营,皆江南供饷。

本省前后节次新募共六十余营,北军新增各费出于饷章之外者甚多,转运费亦巨。

本省防军向系十关饷,今因戒严,俱发足饷;炮台炮手,又酌加。

至购办军械,动须巨款。

计北军每月约需二十余万、本省每月约需二十余万,合计月需五十万。

江宁属捐借毫无眉目,苏州属借款尚有、捐款甚难;目前防务吃紧,不敢惜费误事,捐借各法必须缓办。

此时先须固结民心,若涉急扰,亦非所宜。

司道各局焦急艰难,佥谓一时实难筹巨款;惟有暂借洋款一法,方能应急。

台湾唐署抚复多次函电切恳代借,极为迫切。

惟洋款七、八月间甚易,数月来北路军事日急,洋款顿起刁难。

一、须论镑。

一、须多借,总须数在一百五十万镑以外。

一、利息须七厘以上至八厘。

一、须给行用,或扣五厘、或扣九厘,且多不愿借。

据上海道刘麒祥、台湾转运臬司聂缉槻迭次面禀、电禀,均大率相同。

现饬委员与洋行筹议,得一办法:德国伏尔铿船厂、克虏伯炮厂,均系极大富商,中国购船炮,向系该两厂;若我肯用巨款购该两厂船炮,两厂即可代借。

彼亦知中国款绌,愿垫款代办船炮,给息六厘,匀分二十年还清。

假如我肯订银六百万两之船炮,两厂即可代借银六百万两,再多亦可;利息亦六厘,亦匀分二十年还;就提银之日分别起利,逐年利随本减,但均须论镑。

计船炮垫款、现银借款两项,共约合一百七十万镑以内;行用借款扣五厘,亦分二十年摊交,并不现扣,购船炮款无行用。

船炮允于一年内造成,其中船炮较小者只数月。

窃思此法于中国尚无所损,盖南洋必须练外海水师一枝,专用新式快船、快炮;此事虽十分支绌,亦须筹办,万无游移。

然现款难筹,该两厂既肯垫办,又代借款,专就船炮款核计,每年止还数十万。

但六百万金之船,尚不能成一枝,不敷尚多;以后筹定续添若干,皆可令其垫办。

若军饷所用不至六百万,有余者即全拨为添购船炮之用,毫无虚糜。

至借款之数,江南拟借四百万两、台湾拟借二百万两,俟镑价核明,再商办。

台湾之款,唐署抚电称:『台借台还,愿立案据。

但以台湾孤危,洋行不肯借,故托江南代办附借』等语。

江南之款,半为奉调北军用、半为本省用;且长江关系数省门户,江南借款似宜由沿江之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分别等差归还。

至南洋水师,可兼顾浙江;船炮款,似应并令浙江一同摊认,应由户部从容酌量分派。

目前既有洋款,则战事不致因缺饷而掣肘,捐借亦不致以急蹙而扰民。

若俟军事稍定,尚可从容设法筹捐、筹借,徐图抵补。

此时借洋款甚难,若再迟缓,恐以后借更难、息更重矣。

此事日来始有眉目,外洋周折尚多,难免不小有参差。

谨先拟办法大略电奏,如蒙俞允,再与该行详议确数办法奏陈,奉旨后方为定议,合并声明。

唐署抚屡电嘱会衔电奏,谨合上陈。

请代奏!张之洞、奎俊、唐景崧同肃。

啸。

  ——见「全集」卷七十六「电奏四」。

  致户部(光绪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酉刻)

  敬电祗悉。

贵部以德商与伦敦无涉,准其商借,至感。

垂询将来可否在盐课、厘金归还?不由关税等因。

窃查洋行借款,向皆海关出票。

一取其关税数多,一为有税务司可信,一为简便归一。

若由盐课、厘金归还,似仍须海关出票、部中及各省立案,由藩司、运司拨交海关代还,庶无窒碍:一也。

两江所辖海关四处,收数较旺,摊还较易。

若除去海关,专指盐、厘匀拨实难。

若将借数减少,兼令沿江各省上及四川一同摊认,或可勉筹:二也。

北军饷械运费甚巨,还款既不由关税,江南实不敢多借。

若贻误饷需,实不能当此重咎。

拟请将部借五百万镑之内,拨出三百万两拨归江南,向该行提用,专款存储,专供北军之需。

应用若干?部中有案可循,丝毫不能多费。

或即由东征总粮台经理,亦省周折。

其江南本省水陆防营饷械、炮台等款,由江南另行商借,筹议如何还法,由部核定;为数较少,眉目亦清:三也。

至台湾所需既有贵部借款,应请由部拨给最便,断无须江南代借:四也。

洞前奏饬上海道购械约一百万两,虽奉部拨预解四关税厘,然皆各有拨款,解者寥寥,无从催收。

洞到任后,为沿海、沿江地段太阔,陆炮太少、枪亦不敷,又订购数起,价亦在百万左右。

两次合计,约二百万,皆上海道期票。

至今捐借艰难,款尚无着。

前电奏言江南拟借四百万,漏未计及此项。

以上军械,大约将来南北所用各半,有数可稽。

如此军款归部借之款拨给,江南拟借三百万,方可支持目前:五也。

至船炮之款,因伏尔铿、克虏伯两厂必须购物,方肯代借,息亦较轻;且船系要需,价又缓付,故合并议之。

现接德国许星使电,德国银行可借,息七厘,九六扣,嘱在沪议等语;但未言年限及银数多少。

拟一面与德华银行专议江南本省借款,不涉造船,为数较轻;一面另与伏、克两厂议。

何处妥善,再当筹酌电请部示:六也。

现已饬上海洋行来金陵详议,惟以上六条,一、关出票,他项还;二、各省摊认;三、北军部拨,江南专为本省借;四、台湾款,江南不代借;五、购械款,须增入核计;六、他洋行七厘。

比较酌办,应请贵部筹度。

是否可行?迅赐分晰电示,以便与洋行相机商办。

惟洋商情形朝夕变迁,饷需将匮,万分紧急;务望早示范围,方可遵循赶办,俾免贻误事机,不胜翘祷急切之至。

有。

  ——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一「电牍二十」。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初十日戌刻)

  总署来电:『转台抚,奉旨:「有人奏:倭人全师而出,国内空虚。

若以水师捣入其境,或游弋其各岛,使彼有内顾之忧,而我得抽薪之计等语。

着张之洞与唐景崧会商办法具奏。

钦此」。

青』等因。

谨照转,请示复!蒸。

  唐抚台来电(正月十二日巳刻到)

  恭阅电旨,此计须有坚兵轮多只,方敢入人国。

现无此力,亦无此从容时候。

惟大局危甚,非南洋出奇计,莫救北急。

必不得已,惟有杂凑兵轮前往虚惊,相机进退;所望彼师回顾,北路易进兵耳。

岘帅云:『江南有兵轮四、鱼雷船四,皆可出洋;虽不甚坚,究系兵轮』。

不知可全调出否?闻公在粤造雷船十一只,可调用否?此外,拟购铁壳商轮改作兵轮,亦佳;工价约百万两,购炮位约百万两,购粤中炮船为转运约数万两,招万人给重饷,大概统需三百万两左右方可举动,至速须四个月方可成行。

若江南兵轮可调出、户部能拨三百万两,似不妨做。

但统将甚难,有志者无才、有才者无志。

此间有人告奋勇,已赴倭侦探;昨来信云:『长崎无备,现往察神户、横滨』。

其人未办大事,终不敢深信。

公意中有人否?此事非策万全不能举。

崧意如此,公意如何?祈示!崧。

真。

  ——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二「电牍二十一」。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十一日丑刻)

  事机日紧,用繁饷竭,捐借极难。

江苏拟借洋款一百万镑,约合银七百万两,供北上诸军及本省海防粮饷、军火转运各费。

因户部电,不令动关税还,只可勉力筹维,由盐课、厘金认还,或有他项筹捐之款,亦可凑补;但必须海关出票、户部立案,由藩司、运司按期拨还。

此款为北军用者不止一半,将来由户部核明,如系北军用者,酌派沿江各省摊还;除江苏省首先多摊外,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五省亦酌分等差协摊。

江苏用者,江苏自还;惟以后除京饷照旧解足外,协饷应请酌减。

现有英商炽大洋行来议借款,息六厘,九八扣,不另取行用;轻省殊多。

因户部电,与赫德借款有碍,故与德国德华银行议借。

先议七厘息,九六扣,以外另无行用;现与议六厘息,其扣数须照赫德办法,分二十年还,利随本减。

惟据英商炽大言,该行有现成巨款,无论借多少,无须招服,与赫德借款无碍等语。

查炽大较赫德少扣九厘,计每百万镑合银五十余万两,如部借三百万镑,可省一百六、七十万两。

既云与赫款无碍,自宜择善而从,以免耗费。

江苏借款,拟先与炽大议,并由总署、户部询之赫德,如赫德必以为不便,即与德华定议。

至借款之数,较上年十二月啸电增多者,因前电漏未将购外洋枪炮核计。

再,户部既不准动关税还,未便代台湾借;合并声明。

仰恳敕下户部、总署,迅即核议电复,以济眉急,而维大局;不胜翘切待命之至。

请代奏。

真。

  ——见「全集」卷七十七「电奏五」。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十七日子刻)

  真电悉。

此时欲攻袭倭境或游弋海面,非有铁舰快船不可。

南洋木质四轮,不足供敌人一雷一炮。

且向来各轮弁勇皆甚庸劣,一时猝难全换练熟;即遣出洋,亦不能战,不过海上逗留,藏避无从考查。

至订造雷艇,尚未竣工,来华尚须数月;粤艇甚小,不能出洋。

此时欲为远图,惟有请旨筹借巨款,购外洋快船,募洋弁率之;并购行速运船,选中国健将劲卒乘之,随往彼境,相机攻袭,方能有益。

大快船须购现成者,或可觅两、三艘;雷船赶造,六个月可成四、五只,不能甚速,无可如何。

但彼时战事亦不能了;三年之艾,终收其益。

若杂凑之轮,万无用也。

闻北洋已购快船十号,不知何时来华?如能早来,通力合作,则此举较易。

但恐北洋虽有船,亦不令远出耳。

尊意如何?祈示复!铣。

  唐抚台来电(正月十九日亥刻到)

  铣电悉。

南舰既不可用,杂凑毫无凭借;且亦需款、需时,目前并办不到。

公言万万无用,尤为至理。

今之军情,即病在杂凑,终于糜费而鲜济。

欲有远图,诚非请巨款不可;请公挈贱名复奏。

惟巨款从何筹措?仰屋兴嗟,百事莫举。

仅恃乌合之陆勇、旧钝之手枪、无准之雷炮、心志不齐之统将,何以制强寇?固人谋不臧,亦财力不济之故,而事不可为矣。

北路大紧,计必犯阙,上不肯迁,固是正理;但寇果逼都下,将奈何?届时一切俯就,恐三年之艾,无从收益。

迁幸之举,似不可迟。

明知此事万难,而不为敌胁制,始可力图恢复。

崧前日电奏,冒昧请迁,公以为然否?崧。

效。

  致莱州李抚台、丁镇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三日子刻)

  烟台已危,若我能军攻烟台之贼,彼攻榆关天津之力自分、势自缓。

拟调刘永福赴东助剿,刘在台郁郁不得志,与唐薇卿有意见,极愿内渡;惟不知公意以刘为然否?丁衡三犷愿与刘共事否?特奉询;如愿刘来,当再商唐。

漾。

  李抚台来电(正月二十五日辰刻到)

  漾电敬悉。

俟援兵到齐,必图力攻;设榆关有警,亦可以分贼兵势。

刘永福如来,甚愿。

第闻与丁有嫌,昨电商丁,尚未得覆,似应以丁为重也。

刘道禀:倭派兵舰送丁、戴等柩于峒■〈山巠〉岛,派马队送岛舰勇四、五千于烟,情叵测,而刘道颇信无他;已电守将严军以待。

旧属李秉衡谨肃。

敬。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卯刻)

  畿防紧急,刘永福若在台无大用,似可遣之入卫。此题目大胜于调江南,当可允准。尊意若何?祈妥酌,速示复!漾一。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卯刻)

  江南所订之雷艇,查明不能出洋。

闻洋商言:外洋有两快船、一大雷船,又有数雷船可赶造,可购;已电奏请借巨款速购,约一千数百万。

已奉旨准,但户部甚紧,意总不愿外省多费,恐不准动关税还,又不令他省代还,则仍难办矣。

且购到,亦须四、五个月。

总署令汉纳根订购铁舰一、快船一,旨准拨归南洋调遣;亦不知何时来华?尚须询总署。

目前姑作为五个月后有兵船数号筹计之,但须另有运船载兵。

运船须行驶迅速,方能随兵舰同行。

闻台轮「驾时」、「斯美」颇快,可作运船否?并须再买外洋较快之公司商轮两、三号,随兵舰出洋,或攻袭、或游弋,临时相机办理。

尊意以为何如?祈即示复!惟师出数千里外,殊难稽查;必得忠勇之将统率,方免避匿、捏报诸弊。

公意中有无其人?或用华将、或用洋员,统希示复!至彼国海陆道路情形,何岛可攻?宜由何路进?往返几日?并望密示!来电言:有人告奋勇;此时有志者已不易得,望将衔名开示,以便酌拟电奏,将词意商妥再发。

盼复!效、马两电均悉。

漾二。

  唐抚台来电(正月二十六日辰刻到)

  旨准借巨款,恐户部诸多不肯,固是为难,然犹第二着。

至第一着须有借主,不知公觅得否?告奋勇者,两淮试用盐运判浙人程承濂,已令出洋侦探。

其人未经大事,恐不能驭兵,备军中材料则可;似不必遽入告。

「驾」、「斯」甚快,可为运船。

崧。

径。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辰刻)

  径电悉。

刘永福即令其带六营内渡,请派轮送沪或镇江,尤佳。

其饷当由江南供,为勤王不能不如此。

江南粤军不便分拨,如刘必须添营,可令该镇先北行,令其遣人回粤续招,随后陆续北上,不能久候也。

但粤勇人多,该镇自揣能弹压否?询明刘后,速复!当会衔电奏。

宥。

  唐抚台来电(正月二十八日寅刻到)

  刘镇覆电,尚肯北上,无请增营之说。

惟昨、今两日接各路电,皆据厦、沪领事、税司之言,谓有六、七倭轮在澎湖。

澎电早断,往修未通;不知虚实。

请俟澎电通后,如警报属虚,刘镇方可行。

盖刘营拔去,须设法填防;有警,则办不及。

祈稍从缓奏?崧。

沁。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申刻)

  洋报皆言倭六轮窥澎湖;台防吃重,悬系之甚。

各台炮手,想已练熟。

部拨尊处百万两,赖道已在沪提到否?江南借一百万镑,今日甫立合同。

部电:汇丰款恐难速交,嘱令在江南借款内先拨一百万两与台湾,自当照拨,拟交汇丰汇。

惟合同系一月内提银,恐到尚早;如何支持?艳。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二「电牍二十一」。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三日寅刻)

  汇丰百万已提到否?部款难得,如汇丰提到,先可应急。

如台再有急需,敝处必代筹借,事甚活便。

盖借款所难者部准,非难借。

今此例已开,以后尊处要需,鄙人皆能设法应付;请勿廑虑。

至购轮,万不必动此款;俟敝处将可买各轮数目价值查确后,当奏请专款。

岂专恃此百万为大举之资,且百万断不能购两小轮也。

如以后敝处为台湾筹有借款,必须多买快炮,至要;非此不能制胜。

尊处自买、敝处代买,皆可。

总之,购轮断不必动台款;所仰望于公者,在筹选将弁、兵勇及探道路、察敌情诸事,即深感佩矣。

公如访有可购之轮,祈速详示!沃。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三日酉刻)

  久闻倭人有索台湾之说,不知确否?此地逼近闽、浙,若为倭有,沿海永远不能安枕;且其地可富、可强,万分可惜。

开议在即,似宜速将此情沥陈朝廷,自不肯轻弃。

公身处台湾,深悉其中利害;若尊处电奏,当可动听。

请速裁酌!江。

  唐抚台来电(二月初五日戌刻到)

  我虽屡败,寇力有限,我能坚持,当有转机。

窃维朝廷岂肯弃台?所虑者,寇逼都下,宫阙震惊,届时诸款俯从,其索台自是一款,欲不弃而不得矣。

若北路军情再紧,乘舆迁幸,似不可迟;必两圣得所安居,而后诸臣可徐筹恢复。

明知迁事万难,但恐事急仍出于此,似亦无庸讳言。

崧曾电奏及之,未必见纳。

盖愚见主战,战败复战,彼无奈我何。

先求两圣无惊,方不至仓皇议款。

今内间亦迫出于战,而时时冀和;战既不力、和又不成、迁且不肯,寇竟北犯,不堪设想,台乃危矣。

钧见何如?崧。

歌。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三「电牍二十二」。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四日亥刻)

  传闻倭有索台湾之说,或云借台湾开矿十年等语;未知确否?即使倭真有此意,朝廷权衡至当,知亦必断然不允。

查台湾极关紧要,逼近闽、浙;若为敌踞,南洋永远事事掣肘。

且虽在海外,实为精华,地广物蕃,公家进款每年二百余万,商民所入数十倍于此;未开之利,更不待言。

去腊洞托寓居美国之道员容闳借洋款,容复电云:『若肯以台湾作押,可借美国银元十万万元』等语。

查美银元合中国银一两余,十万万元是值银一千余兆。

又上海英律师丹文来言:『若中国需银,可以台湾押与英人,可借巨款』等语。

洞以其语不得体,当即峻词斥之。

即此两说,可见外洋各国艳羡重视台湾之至。

既知洋情如此,不敢不以上陈。

再,近日倭有数轮游弋澎湖,显系意在台湾,甚属孤危可虑。

窃谓此时正可就外洋艳羡之意,另设一权宜救急之法,似可与英公使、外部商之,即向英借款二、三千万,以台湾作保;台湾既以保借款,英必不肯任倭人盗踞,英自必以兵轮保卫台湾,台防可纾。

借款还清,英自无从觊觎台湾;其权在我。

如照此办法,英尚不肯为我保台湾,则更有一策:除借巨款外,并许英在台湾开矿一、二十年。

此乃于英国家有大益之事,必肯保台湾矣。

台湾内山瘴毒深邃,历年开辟无效,是中国人力断然不能深入;若英人代我开山通道、廓清瘴疠,畅开地产,彼虽获目前之利,至年限满以后,我坐享其利矣。

我有巨款,即可速购各小国现成兵轮,于战事必有大益;而既许英以矿利,则保台必所乐从。

中、英之交既深,即可与英外部密商,遇事从中暗助。

总之,英远倭近、英缓倭急,英乃强邻尚存大体,倭乃凶盗毫无天理;古人所谓「远交近攻」,此理确然不易。

惟外间耳食之人,恐误以为将台湾押与英国,横生訾议。

不知历年借洋款,皆写海关作保,我借款已清,英国何尝有据我海关而收税之事乎?大局十分紧急,谨陈管见,上备采择,不胜惶悚!是否可行?伏候圣裁。

请代奏!豪二。

(另致天津李中堂,加「总署电,录呈一览」八字,余同)。

  ——见「全集」卷七十七「电奏五」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五日寅刻)

  倭谓张、邵无全权,国书有「请旨」字样,故不与议。

现闻派李傅相为全权大臣,赴旅顺与倭会议,初三日出都。

谣传有倭索台湾之说,故昨电请沥陈利害,以为先事豫筹之计,并未闻朝廷有弃台之说也。

开议未知何日。

支。

  唐抚台来电(二月初六日戌刻到)

  本日撮钧示大致,电奏曰:『台湾逼近闽、粤、江、浙,为南洋第一要害。

然我控之为要,敌据之为害。

欲固南洋,必先保台;台若不保,南洋永远不能安枕。

且治台者倘稍假便宜、略宽文法,不惜资本广浚利源,实属可富、可强之地;外人所以垂涎也。

近日海外纷传倭必攻台;又闻将开和议,倭必索台。

明知谣传无据,朝廷亦断不轻许;无如台民惊愤,浮议哗然,深恐视台如汉之视珠崖者。

百端谕解,莫释群疑。

微臣职在守土,倭如攻台,战事死生以之。

倭如索台,和款非能与议,而一岛关南洋全局,惟有沥陈利害,上备先事之运筹、下慰愚民之怀感。

冒昧以陈』等语。

谨闻。

崧。

鱼。

  致京李中堂(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七日申刻)

  闻台驾赴旅顺议约,何以现又须赴倭,究因何故?倭所索条款,得闻其大概否?可密示否?倭兵目前注意何处?传闻各国公使有出京之说,确否?均祈明示!至祷。

阳。

  李中堂来电(二月初九日子刻到)

  阳电悉。马关会议,内意允从所索赔款、让地,其大者。倭兵往何处,无确信。各位无出京之说。鸿。齐。

  汪委员来电(二月初九日申刻到)

  倭要割地,上意勿许。

初六太后召相,议以辽东或台湾予之;如不肯,则两处均予。

事甚秘。

相今日请训,明出京,十一可到津,乘「公义」、「礼裕」两船径赴广岛。

乔年禀。

庚。

  致李中堂(通州一带探投。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九日卯刻)

  齐电悉。让地系指何处?赔款索若干?可密示否?蒸两电言借助英国事,有可商否?务祈示复!佳。

  李中堂来电(二月十一日亥刻到)

  赔款索若干、让地指何处,均须会议时方知;台湾必不准抵换。借助英,以局外谢;难成。鸿。真。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十日子刻)

  前奉电旨,令会商捣巢截寇之计。

现查外洋有可购兵船三、四艘,三个月可到;汉纳根买定铁甲快舰共二艘,想不过二月可到。

惟行皆不能甚速,船又少,恐遇敌无益。

惟有定造极快鱼雷炮船十艘或八艘,船不甚大而极快,一点钟可行二十八英里;以「驾时」、「斯美」两轮为运兵船,载兵两千人随之,再购一极速之船运煤,探明倭境海口情形,乘虚攻袭,登岸扰之,敌轮回援,则移攻他处海面,遇敌船少,则攻;大队,则驶避。

行速,敌不能追;惟收口止有虎门、闽省及吴淞三处。

煤难多载,在海外不能多日。

定造此船,分厂赶造至速须五个月、来华须两月,共七个月,太缓奈何?至出洋之将领、兵勇难得,台湾可募若干人?系何处勇?粤勇当可募千余人。

大意以伺隙攻扰为主,使敌不能尽撤水陆防军并力中国,并截其饷械、运兵之船;似只能如此。

若登岸深入敌境,攻其国都、据其城邑为持久之计,似乎不易。

尊处所求人才,其志如何?拟办到何处?将与兵易募否?向导已得否?「时」、「美」两轮一点钟行若干英里?均速示复!以便筹酌会奏。

佳。

  唐抚台来电(二月十一日子刻到)

  佳电敬悉。

顷有粤西人杨兆年来台,据云粤办法防,伊依彭刚直带广安水军千人,精悍习枪可用。

其党现有八成,愿率东行,用民船前往。

又龙州关外游勇数千,亦愿来台,并愿东行。

又钦州马头山头目数人,愿率党数千来台。

此等人非不可用,崧能驭之;但只能作偏锋,首先闯入,必须有兵轮正兵以济其后。

否则,断不能成事。

计头、二队可用民船潜往,三队须用兵轮。

惟统轮者难其人,台僻无从访觅,非公大力不得矣。

杨兆年素不识,云曾谒公,尚记忆否?以上所云各勇,曾见洋战;精选数千,较胜新募。

拟乞公拨三十万,养此数千备用;即不东行,卫台与江或援北,均可。

祈示!台有存枪而不精,若开募,军械尚宜设法。

「斯」、「驾」一点钟约行五十华里。

崧。

蒸。

  致伦敦龚钦差(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一日卯刻)

  昨因台湾孤危,拟向英借巨款,以台作押,冀英保台;若仍不允,或更许以在台开矿一、二十年。

由电奏陈。

本日奉电旨:『台湾作押借款,藉资保卫一节,有无确实办法,着详细电复』等因,钦此。

查台湾逼近香港,处东方海面之中,控制南北;倭若踞台,非英之利。

惟英拟于局外之说,未便干预耳。

若已作押,则保卫有词,必肯出力;况英人重利,垂涎台湾已久,许以开矿,正遂其私。

善为说辞,当能就范。

既已奉旨详询,内意自以为可行;切恳与外部密商,将台湾押与英国之说能行否?如肯,意欲押银若干?大约拟借数千万,或并许在台开矿。

但须约定英必保台方可。

然此仅为一台计,关系尚小;如再能与商以兵威胁和,令倭人速罢兵,不索割地、不索重费,则中国全局受益,即许以他项利益,或径询英另有何欲?如内地开矿、兴商务、开铁路诸事。

总之,于根本无伤、于大局无碍者,似皆可商。

此时圣上焦劳,京畿危迫,举朝无措;若能结强援以固大局,公之功不细矣。

倘商有端倪,即当电奏以慰宸廑。

切盼速复!真。

  龚钦差来电(二月二十六日子刻到)

  押台事,已密商英,以窒碍甚多却之;并云:如各公司肯办,英可不阻云。瑗。敬。

  致俄京许钦差(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二日辰刻)

  昨因台湾孤危,拟向英借巨款,以台作押,冀英保台;若仍不允,或更许以在台开矿一、二十年,由电奏陈。

十一日奉旨:『台湾作押借款,藉资保卫一节,有无确实办法?着详细电复』等因,钦此。

查台湾作押借款,现已奉旨详询,自是以为可行。

祈阁下与俄外部密商,将台湾作押之说能行否?或并许在台开矿。

但须约定必为我保台方可。

然此仅为一台计,关系尚小;如再能与商以兵威胁和,令倭人速罢兵,不索割地、不索重费,则中国全局受益,即许以内地他项利益如内地开矿、兴商务、开铁路诸事,或径询俄另有何欲?令其自言。

总之,于根本无伤、大局无碍者,似皆可商。

顷已将此意电托龚仰蘧与英外部密商,窃思俄于东方得利益,当较英更易歆动。

或与德亦探询之。

请酌办。

此时圣上忧劳,京畿危迫;若能结强援以固大局,功不细矣。

总之,或台湾作押以保一台,或许以内地他项利益以维大局。

倘商有端倪,即当电奏以慰宸廑。

切盼速复!文。

  许钦差来电(二月十五日午刻到)

  各国互有牵制,万难用战国法约诘。前奉旨商俄以兵胁和,未允。倭事棘手在此。澄。愿。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三「电牍二十二」。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三日午刻)

  押款保台一节,奉旨询问确实办法。

窃思惟有探询外部,方能得其真际。

洞已电龚、许两使,照两豪电所陈,探询英、俄外部意思;或保台、或多与利益如开铁路、内地开矿、兴商务工作等事,肯用势力助我胁和否?并探询英、俄另有何欲?令其自言,作为洞之私见空论。

如朝廷以为可商,恳电饬龚、许两使筹商,方能切实与议。

是否有当?恭候圣裁。

请代奏!元。

  致督办军务处(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三日未刻)

  前奉电旨会商捣巢歼寇一节,往返屡商。

之洞意:拟购穹甲快舰数艘,合汉纳根两艘并赶造极快鱼雷炮船十艘,再购极快公司船三艘改为运船,载兵两千人、载煤数千顿,随之乘虚攻袭步队登岸,或毁其台炮、或歼其守兵、或焚其积储。

敌内地之兵大至及敌轮还救,则移攻他处。

若海面遇敌,船少则攻、船多则避;遇其运兵、运械之船,则截夺之。

我船驶快,敌不能追;敌若穷追,则收入闽之长门、浙之镇海、粤之虎门、江之吴淞等处,皆有炮台。

盖兵少则不能深入、煤少则不能在海外久停、船少则不能击其大队,只在乘虚多扰,截其运船。

彼有内顾之忧,自不能倾全国之兵深入久扰。

至造船,到华至速须七、八个月;购船到华较早,行驶不快。

极快雷船,必须定造。

购船多少未定,造船已有定议;惟选将难得其人。

景崧意:欲招粤边悍勇游匪数千,先用民船潜往;如有兵轮,随后继进,意在深入攻踞。

惟募练亦须四个月,须有巨饷利械。

两人所拟办法不同。

之洞意:总谓民船难往。

窃拟分投各自筹办,俟勇齐船到,再看情形商酌。

台湾练成此项勇,无论攻倭与否,总是有用。

饷械,江南筹济。

至购船、定船详细办法,另行电奏。

谨遵旨覆陈。

请代奏!之洞、景崧同肃。

元。

  ——以上见「全集」卷七十七「电奏五」。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日卯刻)

  文三电、霰电均悉。

覆奏后,始接文电。

查杨兆年不知其人。

广安水军乃鄙人在粤时与彭刚直商设,止三营;全系湘勇,无一粤人,并无杨兆年管带之事。

吴国华亦不悉,系粤电云:闻系敝处调询确否?故复以令来江;今到台亦甚好。

汉纳根之两轮,催总署未复。

购现成洋轮,近接洋电,事尚渺茫。

先索巨款,难办。

惟定船可靠,须八个月到。

捣巢事如此艰阻,焦急之甚。

江省借款已定议,而洋行始言须回国提银,已行;须一月余方有款到,狡幻可虑。

如借款到,必可拨济。

枪续订者,须两月到。

总之,只须船有眉目,枪炮、饷需必能筹备供用。

至北上一节,自更平稳。

此与捣巢事不相涉,可并行不悖。

惟吴国华不知何官?名又不着;令带万人,又不属他人统,事恐难行。

且粤勇万人,无人控制,游行内地,必然生事;可虑不在独立也。

至所谓奇谋,未解;请再详示!黄守忠在此与他粤军共成一军,势难分析;如尊处另募粤勇,敝处可代筹费。

刘事,定议后再酌商。

效。

  唐抚台来电(二月十八日申刻到)

  吴国华率头目到台,甚英伟。

有二策:一、以万五千人任击倭;但再四商量,非兵轮接济不灵,乃危道。

一、带万人北上,恢复失地;内亦有奇谋。

公如以上二策为妥,即令回粤募人,约三个月此军可到北。

但不愿归他人统,众军中恐难独立;奈何?祈钧酌!崧。

霰。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辰刻)

  倭垂涎台湾已久,其窥台似亦可信。

然台湾山险民强、瘴盛雨多,甲申、乙酉间法攻半载,不能深入;前二十年倭人到台,病亡过半。

公之才略忠勇,必能御倭。

刘镇永福此时自不便调;其人虽有偏处、短处,究系曾经百战之将,较之寻常提镇之未见战阵、习气太深者,胜之远矣。

且素有虚声,藉以定民心、壮士气。

且此时事机紧急,切望略其所短,曲意联络,优加鼓舞,当能为公效臂指之力。

其人吝啬而重利,此病甚易治;公长于驭将,笼络一刘永福何难哉!渠此次系帮办,公似宜稍予以面子,彼便颠倒奔走矣。

洋款至今虚悬,焦灼万状。

若借款妥,尊处拟增粤勇四千人之饷械,必能供用。

借妥即电达。

漾。

  致台北刘永福(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巳刻)

  麾下来江,本所甚愿;奈近日探报,屡言倭将攻台,若奏请内渡,断难邀允。

麾下忠勇性成,兵民信服;立功报国,正在此时。

处台为难情形,已知梗概;已电嘱唐抚院和衷优待,亦望麾下忍小任大,和衷共济,建立奇功,是所盼祷。

鄙人与麾下及唐薇帅皆系旧交,两君同处海外,支持危局,鄙人不能奋飞相助,昼夜悬念;惟盼两君同心,则必能破贼成功矣。

漾。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子刻)

  借款事,户部复电诸多挑剔,万分焦灼。

现又电商,不知允否。

江南本省尚难设法,闽省更不便越俎矣。

台湾请部拨,当可行;请尊处自电恳户部可也。

敝处借息六厘、行用五厘;行用分年付,不必现交;本利分二十年还,多借更愿。

户部借款闻系息六厘、行用六厘五,先扣去;又九五折,太吃亏矣。

然户部愿、彼不愿,此不可解;真无可奈何也!感。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辰刻)

  屡电悉。

澎、台击沈倭船,大快人心。

惟一时未必肯退,即退亦必复来。

澎、台弹药尚足否?已电沪道拨毛瑟弹三十万、林明敦弹三十万,交「斯美」解台。

并饬沪局,如有造成快利枪,无论多少,尽数拨解。

汇丰尚能汇否?速复!以便以后汇饷。

海路若梗,军火最急。

鄙人前因洋械易缺,勉思一法,饬匠造成子母抬枪一种,本旧式略加变通,大略如抬枪式,枪管装子药处缺其上半,另作一筒装子药填入枪管。

此筒长五、六寸,旁有耳可提。

一枪五筒,筒口外面稍削约七分,以便插入。

枪管须极紧密,不令走火;临放时更换不穷,亦尚爽速。

枪尾用螺丝,俟子药筒装入后,将螺丝转紧,抵住子药筒。

枪管长约中尺八尺,枪管近口处厚中尺一分二厘,装子药处厚三分六厘,口径中尺六分。

受洋药一两五钱、土药二两余;独子一颗,群子十余颗,可击远三里余。

因有螺丝不便扛抬,用铁作架,甚轻简,聊取支撑,令不致往后坐退而已。

若照此推广加大,可作口径一寸六分;余一切照加,装药四两五钱,惟身长不加。

即可名子母炮,但须用小轮方能胜耳。

现甫造成枪炮各一。

此物虽不如洋械,取其制造尚易,略用机器、参以人工,且所用系铅弹、土药,取用不穷。

本欲寄数枝至台及各省仿造,恐「斯美」行速,姑开式样,电达备采。

请取其大意,斟酌损益为之。

悬念万分。

此间止木质兵轮,又无良将,实难海战;即派往,不过避留海滨捏报而已。

祈鉴!俭。

  唐抚台来电(二月二十七日酉刻到)

  倭十二轮犯澎大城北,被我军击沈两艘、坏两艘。寇逃,恐复来。我炮台无伤。谨闻。崧。沁。

  致上海上海道刘道台、制造局潘道台(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未刻)

  顷台抚唐薇帅电:『澎湖倭寇登岸,台义勇可用,请速拨林明敦弹三十万』;又电:『无论何枪,配足弹子,拨数千枝趁轮带台』等语。

前据该道禀:『台湾退回林明敦三千枝』。

不知因何故退还?如枪弹无疵可用,即速将此三千枪配足弹子,并另拨林明弹三十万,交「斯美」带回台湾。

此外,有好后膛枪及弹,无妨先济台湾;或向沪军萧镇江营及吴淞沐鸿恩营暂行借提若干带往。

上海沪局、吴淞断无事,且不久即有大批好枪到,尽可补发。

有小炮,可匀拨十余尊,尤好;江省订快炮颇多也。

今晨电饬该道拨快利枪,想已接到照办。

「斯美」何日行?即复!俭。

  致伦敦龚钦差(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丑刻)

  敬电悉。英素重商,辄力保之。押台事,若英公司肯办,英廷肯保公司否?祈饬马一面与各公司商、一面密探外部意;速复!勘。

  致督办军务处(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卯刻)

  连日迭接唐电:澎湖击沈倭船二、坏二,仍不退。

今日自良文港登岸千余人,水陆并战,互有杀伤。

澎线忽断,嘉义县酉刻尚闻炮声,晚始息等语。

索军械甚急,已电饬沪局,尽局存枪弹并借沪营与之。

因「斯美」轮行,急拨林明敦枪五百、弹一百五十万、毛瑟弹五十万、黎意一百二十、弹十余万,交「斯美」带回。

澎孤悬,药弹恐难久支;援台实无策,只有急图济台。

江省借款,一时难提到,恳请饬拨汇丰洋款百万,令该洋行电汇台;再迟,恐难汇。

江省借款到,当拨还。

军火当尽力协济,有船即解。

恐唐未电京,或劳朝廷垂询,并奉达。

艳。

  总署来电(三月初一日亥刻到)

  奉旨:『谭锺麟、唐景崧电奏均悉。

倭攻澎湖,经我军击伤百余人,逐贼下船;在防将士勇敢善战,甚属可嘉。

惟孤立无援,军火易罄,恐难久支,实念廑深。

应如何暗渡接济之处,着谭锺麟、唐景崧密筹办理;并着张之洞一并设法筹办,以救眉急。

元丰顺借款,已由户部、总理衙门饬办;并由户部先拨汇丰洋行借款五十万交沪局委员赖鹤年转解矣。

钦此』。

冬。

  致督办军务处(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初一日申刻)

  台防孤危,南洋海州一带现亦戒严。

汉纳根所买两舰,前奉旨交南洋用。

既费巨款,该船早应到华,不知价已付否?敢请严饬汉纳根催其速驶来华,倭见我渐有外洋购到之船,南洋声势犹壮,于事机总有裨益。

东。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初二日午刻)

  屡电悉。澎湖苦战破贼,想倭遁当确。沃。

  唐抚台来电(三月初一日亥刻到)

  澎信隔绝,屡探未回。

偶有小船由澎来,皆云二十七、八昼夜我军力战。

厦提电云:『法兵轮观战,昨由澎到厦云:二十九日我军仍胜』。

惟有澎勇数人昨渡到嘉义云:澎二十九日不守。

此外,文武军民无一人渡过者,又似不确;我军或尚坚持。

彼已分轮在厦境开炮;攻澎轮,料非坚者。

官民佥请乞公派兵轮三艘,合以「南琛」试探前进;彼轮多则退回、轮少则遥击,以壮声援而通接济,庶望转危。

迫切再恳,祈示!崧。

冬。

  又(三月初三日午刻到)

  台南电:澎弁勇带伤逃渡者称:二十七、八日水陆并战,击毁倭轮三艘,岸贼驱走;我炮台亦被毁,各亡千余人。

二十九日,贼轮前攻,又由他处分登,我军分御血战。

统领知府朱上泮身受数伤,疑阵亡;澎湖镇周振邦、通判陈步梯俱带伤,不知下落。

午刻,贼拥入城等语。

各述情节,大略如此。

愤懑何极!崧。

江。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初三日申刻)

  屡电息。

澎竟不守,愤灼万状。

以后如有款,托洋商船当可寄。

有轮于台总有益;汉纳根两轮,迭电询总署,不报,闷极!只可再询之。

事竟至此,中国事事皆迟误,真可痛也。

合肥被倭民潜以枪击伤颊,弹尚未取出;不知无碍否?公知之否?闻所议要挟太甚,不详何事。

惟闻欲以津关作押,再停战议和,真狂悖也。

江。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初五日酉刻)

  台湾孤危,焦念万分,义当救援。

第日来海州文武纷纷来电,言倭轮在海州一带游弋,带小船二、三十号散给银票,诱惑愚民令为向导,势将南扰。

漕帅、淮徐两道屡电告警,电旨频来饬催添兵防御。

又东抚李鉴帅来电:北洋倭船已全赴南洋;嘱为严防。

近日洋报,亦屡言倭将窥海州。

倭人惯技,声东击西,或由海州南扰、或由扬子江崇明以北直入、或由乍浦袭苏州等处;而江省地辽阔,防不胜防。

新募各营尚未到齐,长江炮台式旧炮少,尤不足恃,正在万分焦急。

只有木质数轮依台辅守,临时运兵运械,藉资策应,尚有少益;若命出洋,船质不坚、行不速,管驾新换,亦未精练,万难御敌。

总之,台事弟日夜悬念,苟能兼顾,义无坐视;奈江省警报正急,自顾不遑耳。

祈谅之!歌。

  唐抚台来电(三月初七日未刻到)

  奉旨:『北停战,台不在列』;倭并明言克日大队攻台。

窃思北不停战,贼犹有牵掣;北停战,则放手攻台。

以弹丸之区,独抗强寇,其危可想。

台军火难久支,毛瑟弹尤缺;惟公救之!崧。

鱼。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三「电牍二十二」。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初八日辰刻)

  三电悉。

田鸡炮弹四百,即饬金陵局速解沪交赖道。

沪枪已搜索无遗,只可俟续到者尽力拨济,随时交赖道。

沪必无警,无如实无械矣。

毛瑟弹此间缺极,粤局能造,祈与粤切商之!停战言明只直隶、奉天、山东三省,其余各省均不在内。

海州吃紧,各营尚未到防,到亦系新军;清江、淮扬地冲势散,紧急之至。

此间诸事艰难掣肘,不便详言。

台事万分悬系,惟有赶造土炮、土药,陆路多掘坑坎、埋地雷,或可补助。

台事之危急,公宜电达朝廷及总署、督办处为要。

庚。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初八日亥刻)

  台电:危急万分。

已将存沪枪弹尽数解济,惟为数不多。

屡接唐抚电,义勇能战,惟求发械;情词痛切。

五日来,一日数电,无非此等事。

闻壳件洋行有械万余件,系钧署令密存沪局。

台湾正有船在沪,不揣冒昧,仰恳可否于此项军火内酌拨若干件,交其原船解台?此时尚可冒险运;再迟,有械亦难运矣。

祈速赐裁夺,示复!庚。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四「电牍二十三」。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初十日申刻)

  庚电奉旨恭悉。

台危待济,自应力筹。

前数日,已将上海存枪尽数拨一千六百余枝、弹一百余万,交台轮解往。

近又索神机炮弹,亦竭力拨解。

此后如有购到之械,当尽力拨济。

台有二轮最速,尚可设法探避。

此外觅船接济之法,当设法访筹。

至调兵轮一节,南洋除最劣之轮外,止木质四兵轮,船薄行迟,每一点钟止行十海里,又无快炮,在长江依辅炮台,尚可协助;若战于海上,敌船围攻追击,徒供糜碎。

有损于江,无益于台;而中国从此无一兵轮矣。

东抚电:倭船全赴南洋,海州吃紧;寇踪飘忽,崇明、通州亦甚可虑。

若兵轮全无,更为棘手。

台湾宜救,洞夙夜焦思,每日通电,力之所能,毫无吝惜。

惟实在为难情形,不敢不据实上陈。

请代奏!蒸。

  总署来电(并致闽、粤。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初九日巳刻到)

  奉旨:『现在奉天、直隶、山东,倭允停战二十一日;而彼方图攻台湾,不在停战之内。

该处孤悬海外,如被敌困,无法援救;尤虑军火缺乏,难资战守。

本日据唐景崧电奏,请饬粤省拨可用后膛枪五千枝,配足弹子,另拨毛瑟弹三百万粒、火药十万磅,交知州唐镜沅设法运台。

着李瀚章速即拨解,以应急需;并着张之洞、谭锺麟一并酌量筹拨,或用渔船暗渡、或雇洋轮保险,分起运往。

趁此敌兵未集之时,赶紧办理,俾资接济。

至唐景崧请调兵轮赴台听用,并着张之洞、李鸿章酌量调派。

钦此』。

庚。

  ——见「全集」卷七十七「电奏五」。

  致安庆福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七日未刻)

  海州近日尚无警,各营已到。昨唐电:『台湾洋面尚静,无沈倭船事』。洽。

  致俄京许钦差(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寅刻)

  闻和议已成,倭虏贪很万状,据朝鲜、赔巨款、割要地,凡已占辽境东至旅顺营口、台湾全岛皆属于倭。

此合肥致盛道电,必非虚语。

从此中华何以自立?令人痛愤发指。

尊电及爵堂电,皆云俄允俟倭索太过,约邻劝让。

查俄、土之约,土虽已允,各国胁而改议;此事于俄利害相关。

上年俄皇在倭被刺,今李相亦然;凶狡诡谋,各国共见。

  倭占韩、占辽,尽据东方海面,俄亦事事受制;此乃地球实事,并非纵横虚谈。

请阁下急速面谒俄皇,沥恳相助。

俄与本朝,乃二百余年盟聘之国;交久谊亲,不比他国。

倭若得志,断不能为中国之睦邻守约。

三年前俄皇游历汉口,仆周旋数日,甚为款洽。

深承优待,其意甚殷;面言鄙人情谊,他日必不能忘。

回国后,尚令俄领事寄语致谢。

此时仆本拟自行电恳俄皇,为包胥乞秦之举;特以中国大员向未闻有与各国之君通电之事,未敢冒昧。

特请阁下代为转陈,务达鄙意,诚切恳求;若肯代解危急,我国家必有以报。

无论能否往助,总须听其回复一言。

国家安危所关,但有一线之机,必图挽救。

谋国不臧,败坏至此,可为痛哭。

尽此心力,彼此同之。

盼示复!养。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卯刻)

  公身处危岛,屡陈忠谠,敬佩万分。

顷接盛道电云:『李相创口渐愈,子未取出;约已定廿三画押,即回津。

辽东至营口又全台均割,赔款三万万』等语,可骇已极!辽地或指已占者,然北无旅顺、南无台湾,中华海面全为所扼。

此后虽有水师,何从施展?梗辽、渖之路,扼津、登之喉,卧榻养寇,京师岂能安枕?北洋三省沿海水陆永远不能撤防,国用如何能支?畏倭如是,各大国必将肆意要挟,如何能拒?三万万何从搜括?此后何论自强,直恐不能自立矣!大局败坏,切齿痛心。

不思倭寇止有此数,中国甚广,岂能百道并攻,悬军深入?彼所恫愒,惟在犯京;暂时巡幸以避凶锋,关内援军日多、军械渐集,二百余营何至不能一战?即有败挫,岂能尽扫诸军!彼陆路深入数百里,军火、饷需皆须来自海外;截其归路,一溃即不支矣。

英、俄各国以我空言求助,故藉局外为辞;既肯以地与倭,何不以僻远之地赂英、俄,于全局尚无妨碍?至商务等事,更可通融。

有助则必胜倭,胜倭则兵威振,各国仍不能藐视;何至甘受倭之吞噬哉!仆自去秋至今,屡次电奏沥陈,深遭时忌。

近已与王使之春电商,购得兵轮十艘,洋将琅威理、洋兵二千三月到华。

船炮价二百万镑,用费一年约二百余万两;款系王借,已电奏。

但和局已定,恐难允矣。

时局如此,愧疚愤恨,聊为公发之。

养。

  致天津盛道台(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亥刻)

  有人自津来电云:『条约十款:一、割台湾;二、要奉省边境;三、赔费三万万;四、驻兵威海;五、遍地通商;六、屯兵八千;七、管各机局;八、管铁路;九、商办枢府;十、韩自主』等语。

又有人云:『缴收炮台军械、台械』。

系指何处?以上各条,是否的确?此外,尚有何款?切恳即速明晰电复!敬。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四「电牍二十三」。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午刻)

  闻和议各条,不胜焦灼痛愤。

倭寇狂悖至此,种种显然利害。

中外诸臣必已恳切陈奏,无待洞渎陈。

其中如旅顺不交还及威海刘公岛驻兵、天津驻兵各条,尤为可骇。

查旅顺、威海,乃北洋门户;若倭不退还,则北洋咽喉从此梗塞。

以后虽有水师,何处停泊、何处修理?旅顺、刘岛常驻倭船,天津又驻陆兵,近在肘腋;旅顺到津沽、山海关皆一日,到烟台尤近。

彼日肆要挟,稍不满欲,朝发夕至。

且倭约各条,贪苛太甚。

台湾民悍,不甘属倭,必然启衅;各省军民,必然痛恨深怒,断不甘心。

稍有支节,彼即谓不依条约,立刻生事;彼时战不及战、守不及守、和不及和,即欲暂避亦不及避。

倭性凶狠,不比西洋,其祸岂堪设想!查要倭各条之害,圣明岂有不知;朝廷所以勉为和议者,不过为保全京城根本,姑冀目前粗安,徐图补救。

若照倭索诸条,更是自困、自危之道;虽欲求目前旦夕之安,亦不可得。

又洋报,有与「中国联合以备战守」一条,大略是为中国经理各省机器制造局、铁路等事;尤为险诈。

查购买洋械,本难常恃;幸各省尚有数局可造枪炮、弹药,稍资接济。

经此倭事创巨痛深,正须急筹巨款,极力扩充;运兵铁路,亦须量力修造。

今若令倭干预,则内地军火运道皆在倭掌握之中;水师既不能再振,陆军亦不能自主,中华何以立国?且倭踞威、旅,则自辽阳以至威海荣城,周回二、三千里,处处水陆皆须永远设防,所费太巨;当此赔款巨万之际,经费将从何出?至苏杭织丝绸、川楚织纱布,则各国亦必效尤改造土货,中国工商生计从此尽矣。

海军无归宿、陆兵无利器,威、旅弃则京畿无屏蔽,商民贫则军饷无来源,各国欺陵,人民嗟怨,外患迭至、内变将作;恐系大学士李伤重昏迷之际,李经方等冒昧应允。

窃惟遣使议和,乃朝廷休兵息民之盛德、顾全大局之苦衷,洞虽愚蒙,亦知仰体;断不敢为大言迂论,以渎宸聪。

所虑者,京城不能安、和议不能成,不论远患,先有近忧。

伏望圣明熟思深察,可否敕下王大臣等迅速会议,设法补救?以候圣裁。

但此时总须乞援,方易措手。

惟有速向英、俄、德诸国力恳切商,优予利益,订立密约,恳其实力相助,问其所欲,许以重谢,绝不吝惜;无论英、俄、德酬谢若何,其去中国较远,总较倭患为轻。

此时先恳各国公同告倭,令其停战议约,以便从容筹办,尤为紧要。

迫切上陈,万分惶悚。

请代奏!宥。

  ——见「全集」卷七十七「电奏五」。

  致天津盛道台(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午刻)

  俄、法、德不允,有实据否?是否出三国之意,抑系中国所托?英于台湾及中、俄强弱最关心,何以推卸不管?必有他故。尊意有何良策?均祈速示!宥。

  盛道来电(三月二十七日寅刻到)

  俄、法、德不允,系巴兰德来电所云,似出于俄。

惟俄出,亦但阻辽东,未必甘为我用。

英不愿俄独雄东方,且倭约彼于商务有益,故推诿。

交际须在平日,临难又不肯利饵,拘泥成法,寸步难行。

俘事与交械,皆无此条。

宣禀。

宥。

  ——见「全集」卷一百四十四「电牍二十三」。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亥刻)

  王使之春来电:『倭要盟索全台,不应则虑北犯;应则粤、闽必哗,而台民亦未必帖然,无计可纾宸虑。

窃采西人公论,以普、法之战普索法之阿勒撒士及楼阿来那二省,法不得不应。

惟引西例,凡勒占邻土,必视百姓从违,普不能驳;至今二省德、法两籍相参,财产皆民自主。

华可援近案商倭等语。

乞代奏。

春叩。

敬』等语。

谨照转。

请代奏!宥三。

  ——见「全集」卷七十七「电奏五」。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辰刻)

  读有电,悲愤曷已。

昨已将和议逐条利害沥陈,请以重利求大国力助,不知有益否。

顷王爵堂来电,言法外部谓倭力竭疫甚,不能久,冀华坚持;法、俄两国已电劝倭减让等语。

又云:西人言普、法议和,普索法两省地,法以两省人不愿属普,普不能驳。

中国可援例,听台湾民自便等语。

均照转总署矣。

乞援借助,必须有实际相饵,人方肯为我用,惟在权其轻重而已。

事由总署主持,疆臣不能擅许。

「远交近攻」,最切今日事势。

倭焰初张,仆即力持此议。

去冬至今,敝处分致英、德、俄星使转商外部,电商数十次、电奏数次;百计俱施,然卒以无权,事竟不就。

爵堂购船借款、选将募兵诸事,以和局已成,未蒙允准。

尊云所云某某愿战,未闻其语。

总之,内无定见、外无同心,仆与公及鉴堂三人同为痛愤而已。

感。

  唐抚台来电(三月廿六日申刻到)

  总署来电,大致谓台绝地难守,战亦徒损生灵;京师视台尤重,定约两月交台,以全大局等语。

辽、台俱割,大局何望?台民愤恨,一时哭声震天,无可抚慰,惨不可言。

防营势应即撤,但一撤则奸民立起,官绅先受其害,何能交割?刘、宋二帅来电,均称愿战,而内间不理。

今无可呼吁,惟望公邀同刘、宋二帅及各疆臣电告各国公使,转商其政府从公剖断;赔款而又割地,太不得情理之平。

台本未失,今民又不服倭,皆公法所可争者。

且闻各国极有违言,迎机恳之,或有一线转机;舍此别无良策。

非常之变,并可破格与各国商办;若请总署转商,断不行矣。

倘竟难挽回,遣勇、运物非多轮不可;乞公济之!崧。

有。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巳刻)

  京电:『请转薇帅:德、法、俄并阻批准约,英尤惜台,有质台之议,枢不受也。

诏合肥有「画押以后,台即属倭;台或不从,于中无涉」之语。

然则台能自保,不累中矣。

庇英自立以保民为词,守口聘英将、巡海乞英船,土匪自缉,事当有济;不必骤怒倭袭澎。

慎举,胜可无守。

植。

感』。

洞转。

俭。

  致巴黎王钦差(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卯刻)

  两电已即刻代转,请阁下与外部密商。

如法能以兵力助战胁倭废约,台、辽不割,赔款减少,我必以厚利相报。

问其所欲何在?或越南、广西、云南界务,或代法收抚越地游众,或各项商务不令英国独擅东方利权,或别有愿得之处,切实与商。

如彼有意,望速电复;当剀切电奏。

盼复!艳。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四「电牍二十三」。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二日辰刻)

  倭约万分无理,地险、商利、饷力、兵权一朝夺尽,神人共愤;意在吞噬中国,非仅割占数地而已。

所有弃台、旅之害,威海刘岛驻兵之害,与中国联合备战各条之害,二十六日电奏已详陈。

近闻通商条目、赔款期限,尤堪骇异。

各省口岸城邑商业、工艺、轮船,处处任意往来、任意制造,一网打尽,工商生路尽矣。

倭在华制造土货亦照洋货纳税,各国效尤,如何能拒?厘金亏矣。

赔款二万万两,六年付清,又加五厘利息,即借英国洋款转付,分期摊还,每年亦须还本息一千数百万两,各海关洋税空矣。

今借款系赫德一手承办,专借英款,将来无论如何搜括,亦不能还清,英国必索我地方作抵,是又生一患矣。

民贫极则生乱、厘税去则无饷,陆师、海军永不能练,中国外无自强之望、内无剿匪之力矣;威、旅之兵必致永远不撤,京城亦永无安枕之日矣。

一倭如此,各大国援例要挟,动以窥伺京城为词,更不能拒,后患不可胜言矣。

然非藉兵威不能废约,此时欲废倭约保京城、安中国,惟有乞援强国一策。

俄国已邀法、德阻倭占地,正可乘机恳之。

乞援非可空言,必须予以界务、商务实利。

窃思威、旅乃北洋门户,台湾乃南洋咽喉,今朝廷既肯割此两处与倭,何不即以此赂倭者转而赂俄、英乎?所失不及其半,即可转败为功。

惟有恳请敕总署及出使大臣,急与俄国商订立密约,如肯助我攻倭,胁倭尽废全约,即酌量划分新疆之地或南路回疆数城、或北路数城以酬之,并许以推广商务;如英肯助我,则酌量划分西藏之后藏一带地让与若干以酬之,亦许以推广商务。

外洋通例,若此两国有联盟密约,有战事即可相助,不在局外之例。

俄现有兵舰三十余艘在中国海面、英有兵舰二十余艘在中国海面,俄、英两国只须有一国允助,其兵船已足制倭而有余。

其船或开向横滨、长崎,或径趋广岛,或游行南北洋,兵船一动,倭焰立沮。

倭极畏西洋,断不敢与俄、英开战。

若俄、英有一国相助,则兵不血刃而倭约自废,京城自安。

若倭敢战,则我击其陆兵,俄、英截其海道、攻其国都,倭必灭矣。

同一弃地,而捐荒远之西域,可保紧要之威旅、全膏腴之台湾,且可尽废一切毒害中华之约;权其轻重,利害显然。

且辽东旅顺国家根本,台湾归化康熙初年,而西域开拓、藏卫大定则在乾隆中叶;先后缓急,亦自不同。

譬如人有疾病,台湾割弃、威旅驻兵,咽喉之病也;内地处处通商、赔款力不能还,心腹之患也;西藏边远,髀肉之损也。

盖俄、英本强,然历次条约尚无吞并中国之意;即以重利酬之,于彼有益,于我尚无大损。

倭专心欲害中国,正苦饷力不足;若此约允行,则从此既强且富,是我助以吞噬中国之资矣。

至倭约各条,处处包藏祸心,而字句巧黠,意图含混。

尤望将和议各条发交王大臣等细心阅看,自知其险毒之谋矣。

此因和议已许割地,故拟为此权宜转移之策,冀以救急纾祸。

忧愤迫切,仰候圣裁。

请代奏!冬。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三日戌刻)

  前洋报言法、德、俄阻倭割地,适王使之春抵法,特电嘱与外部密商,探其所欲,告以必有酬谢。

顷接复电云:『奉艳电,属密商外部,春当浼勘界西友往商。

西以事可商,不须酬;问奉旨否?春以洞意,浼再往。

据复:俄、法联集水师兵力已厚,自可胁倭减约;俄已不许辽东,法应续阻台湾。

倭未必遽从,法、俄拟约德合力诘责,无虑英人袖手。

此事至密,告华政府勿稍泄漏,恐不利于华。

为华计,先宜以各国不允索地,新约未便互换,藉此延宕;倭有外迫,必难持久。

如此,则将来地可归华;若约已换,则各国分地于倭,与华无涉,以后华患更大云。

语由私述。

至外部尚未晤谈,一切不能尽商;须有旨,方便登答,庶与驻使无碍』等语。

法既如此关切,且俄仅阻辽、法愿阻倭割台,尤为难得机会。

王之春机警敏捷,亦有决断,长于应对;龚使较为和缓,且现不在法国。

可否请旨密饬王之春就近切托外部,嘱其力阻倭割台、辽,并探其欲,许以厚谢;一面暂宕,力托各国展限换约,庶可挽回。

事关大局安危,机不可失。

伏候圣裁,不胜惶悚。

请代奏!江。

  ——以上见「全集」卷七十八「电奏六」。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四日午刻)

  江两电悉,深为焦灼。

欲恳英保台,商龚无益。

仆自正、二月迭电奏并商龚,拟将台押与英国,恳其派轮保卫;电旨已允,而龚复云:『英外部守局外,如英商愿押台,英廷亦不阻』。

复电龚,询英公司,屡催不复。

龚与合肥亲厚,断不肯翻和局。

惟有电奏请旨设法,然断不可与仆联衔;因仆素为要人深恶,半年来筹划战守之电奏太多,嫉恶尤甚,事事为难。

仆三次电奏力阻和议,第一次被合肥奏驳,第二、第三奏尚无消息。

若联贱名,必谓全由仆主使,万难望成。

请公速自行电奏,沥陈台民万不愿归倭,即日必致大乱;前日台民攻抚署、戕中军、劫官吏、留军火及台民自恳英领事电英使、外部愿将金、煤、茶、磺各利许英各节,均须痛陈,或可冀朝廷垂恩闵念,设法商英。

发电后,请将电奏全文照转敝处,仆当再为电奏力助之。

再,仆第三奏因王使之春在法,托人商外部;据复云:『俄阻辽东、法愿阻台湾,劝中国缓批准,但切嘱秘密』等语。

即照此奏,不知能行否?务望密之。

时局至此,将来中国祸变实难逆料。

军火断难带出,刘亦万难放出;务请太夫人先内渡。

支。

  唐抚台来电(四月初四日丑刻到)

  顷接京电,谓俄、法、德阻倭占华地,而台不在列。

汪柳门侍郎谓台急浼英设法,许以金、煤矿及茶、磺、脑税之利益,速派兵轮来台保护,当可转圜;须由公挈崧衔速会电龚仰蘧径达英外部,一面会衔速电奏,言三国保辽,则台益觖望,请饬总署晤商英使,许以利益。

内外合谋,较求英领事得力等语。

因台民曾恳沪尾英领事电英公使电商英外部故也。

事在危急,批准期近,乞公速挈衔分别发电,不必往返电商。

崧九顿首。

江。

  又(四月初四日申刻到)

  昨夕电陈台归英护,漏言土地、政事仍归中国;请于会奏及致龚星使电内补叙。

兹再有进策者,谓台逼近香港,英领事自称碍港商务,现各国阻约,英独不与,恐有私见,或与倭有私约,或欲独吞。

俄、法、德只阻割辽,不阻割台,若知英将得台,必又不愿。

公与许竹篔星使交深,乞托其向俄、德两政府商以保辽之法保台,并归公议,庶不至一国生心。

至台归英护一节,仍请挈名电奏,不妨两办。

崧。

支。

  ——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五「电牍二十四」。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五日子刻)

  初三日电奏,计已进呈。

顷王使之春江电云:『顷赴外部约,言德向助日,因俄、法牵制,复忌其强,遂有压日之举。

兹日电称彼邦屡胜,碍难相让;若照所请,恐激民变云。

假如中国台民、粤民变,何以处之?或足抵制。

当称谢,因请设法相助。

随问奉旨否?对未。

但不便再商。

若从民变着想,当有权衡』等语。

查路透电报:倭拒俄、法诸国,确系以恐激民变为词;正与法外部之言相同。

倭既藉民变以拒诸国,我更可藉民变恳诸国以拒倭。

昨台抚唐江电称:『台民不愿归倭,欲劫留崧与刘永福在台同守,仅许送出老母而家具不准行。

乘机欲乱,有劫司库、械局之谋;以有备而止。

廿八砍死中军,枪伤平民。

旋闻有各国阻止之信,目前稍定。

倘无转机,各官与良民均无生理矣。

军火万难收回,存局者百姓不准提出。

不知各国究有切实办法能阻割地否?批准期到,大乱立起;电报驿站人皆逃散,必致信息不通』等语。

是台湾民变,其势已成。

辽民亦必不服,毫无虚假。

窃思恐激民变一说,正合西例;可冀西洋各国动听,且措词最得体。

仰恳朝廷熟筹全局,一面饬总署迅速与各公使商,一面电许、龚两使迅与俄、德、英商,电王使迅与法商,或有转机。

再,英袖手不管,必有隐情;上海传言:倭与英约分与利益,情形种种可疑。

此说如确,我更宜与英商;倭饵英以利,我亦能为我许英者较厚,英自舍倭助我矣。

即不相助,亦免助倭为患,似甚紧要。

英若作梗,则大局处处窒碍矣。

恭候圣裁。

请代奏!歌。

  ——见「全集」卷七十八「电奏六」。

  致武昌谭护制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六日丑刻)

  尊处已电奏否?大指若何?祈示!俄阻割辽,兵船三十余艘在长崎。

俄使劝我缓批准;若批准,则各国分其地,与华无涉矣。

然不言台湾。

英不管,闻与倭联合;倭饵以同分利益。

内意不知若何?尊处如有所闻,祈示!歌。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六日丑刻)

  台民必留公,宜速与台之巨绅大豪若林朝栋、林维垣等商定办法。

台民既有主脑,方不致乱。

各府、县官吏及电报驿站,须令安堵勿动;擅动者,以军法从事。

力以必能保台不归倭自任,众情略定,方能从容设法。

盖条约本言两月内交台,两年内可任听台民去留。

若约必不能废,只可一面托领事商各国,一面奏恳倭勿遽来逼索,以便从容晓谕军民。

此两月中,尽人力图之耳。

同舟遇风,刘必尽力。

余另复。

歌。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六日申刻)

  迭电均悉。

鄙人四次电奏,请赂诸国以西域边地商务实利,助华废约;均不报。

日来不知有转机否?王爵堂屡电,言俄、法阻倭割地,兵力已厚;请中国缓换约;亦已随时照转代奏。

顷又接王电,言法外部云:俄、法以兵压倭境阻倭割地,倭谓若从诸国之请,恐激民变。

倭尚以民变为词,若台、闽、粤民变,何以处之?中国更有词矣云。

请电台、闽、粤从民变着想,当有权衡等语。

亦已加恳切语代奏矣。

鄙意全约各条皆有大害,不止割台一事,应全作废。

若赂诸国以边远之地,可免倭割辽、台,成分新疆之回疆南数城赂俄、或分后藏赂英,商务、工务实利与诸国均沾;倭素畏泰西,况兵轮已压其境,言一出而倭已慑,全约可废。

若公在台言台,措词自异,亦不妨从民变着想。

一面电奏,一面电王、龚、许诸使代为设法。

仆极力阻倭约,保辽、台;或电奏、或电各使,百计俱施,无所不可。

但办法与尊意迥别,只能结强援以翻全约,不能为台求各国保护也;若各国护台,则台仍非中国有矣。

至协饷、济械一节,江南借洋款至今未妥,万分焦灼。

若废约开战,则江南防务难撤。

若朝廷竟恝然弃台,台为自主,与中国无涉,则协饷、济械又有窒碍。

只可届时相机商办。

再,英人袖手,实欲倭强,藉倭拒俄,非持盈保泰也。

若台向英言,英不为中国保台,台当求法保护,情甘归法,决不归倭;英忌法、俄,或肯出力。

然此语祗可出自台民。

语。

  唐抚台来电(四月初五日申刻到)

  昨电公后,即虑有为难处;已自电奏,并电龚星使。

至台民不愿归倭,愤虑万状;七次沥奏,并代台民两次泣奏、又两次电总署,均不报。

台民并未攻署,实因革勇挟嫌,乘此大局摇动,遂戕中军,尚非十分关要;业已电奏得旨,分别抚绥惩办。

台民不放崧行,亦并奏闻。

刘慷慨愿与崧竭力守台,不卜能始终如一否?且恐不知艰难底里,届时任意索饷、索械,不应则有词,应之则无力耳。

英持盈保泰,未必允护台。

如法果愿阻止割台,可否祈电王爵堂密商以酬英利益酬法,土地、政令仍归中国?亦救急法。

但法必须有兵轮到台,方有益;空言,仍无济也。

崧。

歌。

  又(四月初五日未刻到)

  台恐无转机,崧必为民劫留。

台民自主,可请各国保护,或许以利益为租界。

台存则可借债,随后自另有办法。

惟强寇即来,恐办不及。

和议成则江南撤防,能济以军火并饷百万否?台不服,坚持数月,必有解纷者。

公谓如何?崧。

歌。

  致巴黎王钦差(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八日丑刻)

  顷总署初七日来电:『奉旨:「张之洞电奏已悉。

着即派王之春将来电所言各节,速与法外部切实商办。

如有头绪,即电覆!此旨即由张之洞转电。

钦此」。

阳』等因。

请即遵旨速赴外部,切恳法力阻倭占台湾,相机筹商。

昨接阁下冬、江两电,均照录电奏,并请旨即派阁下切托外部力阻倭占台、辽,并探其所欲,许以厚谢,一面暂宕,力托各国展限换约等语;并将台抚电称台民将变,现已聚众哄抚署、戕中军、欲劫留唐抚及军械,割地必激变各实情沥奏。

此次奉旨,内「将来电所言各节商办」一语,自系包括恳阻台、恐民变、探所欲、许厚谢、托展限四层在内;所谓切实商办者,必须肯用兵力胁倭,方为切实。

祈速商速复!闻上意已动,将废约。

结援尤要;若翻约而无援,则更可危矣。

庚。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九日午刻)

  初七日奉旨,令敝处电王使之春与法密商,并有旨电许与俄密商,且有御名国电。

昨夜盛道电,忽闻有批准之说,不胜惊异,恐未必确;如有传闻,望谕众勿惊扰。

特密布,以便早为之备。

正发电间,接王使电:已有办法,甚好。

即刻另转。

佳。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五「电牍二十四」。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九日申刻)

  初七日奉旨即电王使之春遵旨与法切实商办。

顷王使初八日来电云:『连日商外部,伊云倭已有怵,阳许减约、阴耸逼批。

以机不可缓,言次遂发电调兵轮分布基隆、沪尾,限日到。

请唐:若法提督就商,万勿疑贰。

法并约西班牙协助,另电诘倭。

德本勉从,英私诈。

前台电求英,置之不理;淡水英领事须防。

纵令批准,法作不算』等语。

谨飞电上陈。

法既已发兵阻台,仰恳暂缓批准;熟察各国大局,再定办法。

再,法外部一经中使与商,立即发兵相助。

是俄、英各国此时仍有可图。

俄押辽而喜我以他地易之,仍可归我;闻英已调香港兵船赴长崎,显系忌俄得辽,大意不外或阻俄取辽、或胁倭索台两端。

三国交忌,中华若乘此求助,当可互相牵制,令倭约自废。

伏望责成许、龚两使,一切实商俄、一切实商英,予以实惠,必为我助;务尽力图之,勿狃于局外常谈,失此机会。

大局安危,不可不争此数日。

迫切沥陈,恭候圣裁。

请代奏!佳。

  ——见「全集」卷七十八「电奏六」。

  致巴黎王钦差(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三日子刻)

  文电悉。

本日烟台刘道含芳电称:『接李中堂电:「商展换约日期」』等语。

换约既展限,自系上意已有更动;虽批准而约未换,仍可另议。

且尊电云:『法外部言:虽批准,法可作不算』。

万望仍切商外部,勿游移松劲,切祷。

外部所欲,探询速示!文。

  王钦差来电(四月十二日亥刻到)

  奉旨后,偕龚赴外部。

据云:舆地归,不便居功。

现虽连合西班牙正议保台,闻新约批准,以后难办云。

业电署请旨,再筹办法。

前庚电包括四事,龚不令翻译言,意藉推卸,殊与上「不忍弃置台民」之意不合。

生灵百万,系在我师一人;祈商台抚,仍以激变情形设法,则法可着手。

乞转唐。

再,事急矣,外部所欲,拟即预筹,或可补救;一面令庆开导。

乞示遵!春叩。

文。

  致巴黎龚钦差、王钦差(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三日申刻)

  俄已争回全辽,望见法外部激之。英船已有在台者,再迟则法落后着矣。元。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五「电牍二十四」。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三日申刻)

  俄已争回辽、旅,可见圣心既定,一有展期换约之举,倭即就范。

法确允保台,惟在朝廷令使臣切托,洞保法必肯实力相助。

总之,十四日换约之期务望展缓,即以台湾民变为词;倭已得利,断不肯自败成约。

伏恳电旨,令许使商俄、王使商法,一面致谢、一面许以界务商务实惠。

恳俄始终力助,俾得徐议全约,若不再切恳,则俄除阻辽外,不管矣;恳法速派兵轮赴台。

盖界务、商务乃于彼国家有益,必肯助力。

大国虽不图钱财,断无不图土地之理;所谓守局外之说,乃系门面虚语,万勿为其所愚。

此时惟英必须联络,英之袖手,明系愿倭约得成,英可借二万万巨款,以为将来押我土地之谋,且可沾通商之益。

拟请电龚使速回英与外部商,若能助我胁倭废约,我必仍向英借二万万以为修铁路、买兵船各项机器等事之用,仍多用英弁、英工;其新添之口,准英人通商,仍许酬以边远土地,英必尽力。

总之,朝廷若肯以回疆数城让俄、以后藏让英、以云南极边地让法,三国同助,则不惟台湾可保,倭约竟可全废,断无战事;将来酌予倭数百万两,除苏、杭不许外,并准添数口通商,与西洋一律办法,其余各条概行删去,倭不能不听。

三国虽让以边地,不因此而加强;倭之毒计尽穷,筋疲力尽,不能再为我害。

此所谓不战而屈人,转祸为福、转败为功,在此一举。

并恳令总署一面与各国公使商,一面电许、王、龚三使速办。

参赞庆常甚有才,并恳令庆常随王见外部商办。

求英助事,若召问赫德,必能为中国出力。

筹划有数日之坚忍,即可固万年之远图;安危大计,断在宸衷。

不胜急切。

请代奏!元。

  ——见「全集」卷七十八「电奏六」。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三日申刻)

  法确允保台,王商甚力,龚沮挠,事将败。

请速电奏,以民变为词,恳朝廷坚恳法,迟则无及。

全辽及旅顺,倭已允还我。

但俄专阻辽,他事不管;保台须求法。

闻英、德水师在安平上岸,何故?渊亭并致候,属其自复一电。

元。

  唐抚台来电(四月初十日戌刻到)

  约未批准固好;即批准,只望法肯出兵轮来台,台即可固守。接济可与法商;并愿结法,另创东南洋世界,一切阻挠不惧也。公谓何如?崧。蒸。

  又(四月十一日亥刻到)

  本日奉电旨:『据龚照瑗电奏:台湾吃紧,法已派轮护商;先遣员晤台抚面商机宜,有兵登岸,请晓谕地方勿惊疑等语。

着唐景崧将法轮系为护商来台,先行出示,免致临时惊扰。

法员来时,即与相见。

钦此』。

谨达。

崧。

真。

  又(四月十四日子刻到)

  民闻法轮将至,甚喜。忽闻中止,变在旦夕。请总署坚请法轮速来。公有何术加奏?速示!崧。元。

  致巴黎龚钦差、王钦差(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三日亥刻)

  总署本日来电:『奉旨:「张之洞电奏已悉。

王之春所商一节,已经总署告知法使电其外部,尚无回信。

着该督电知王之春,仍探问法廷如何办法?电闻。

并令庆常帮同办理。

此事切须秘密,以免别生枝节。

龚照瑗着仍回英国,以免两使之疑。

钦此」。

元』等语。

谨照转。

元。

  王钦差来电(四月十七日午刻到)

  台事屡奉旨催覆,不料自初六龚来巴后,春与外部消息阻绝至今,屡次照会不覆。

庆言反复,未敢遽奏,徒深焦灼。

旨令龚回英,逾四日无行意。

此事首重神速,法既允许,当先定约稿请旨;龚、庆匿不令知,故电台展缓。

洎谕旨屡颁,复辗转宕延,直待换约而止;可为痛哭。

春驻此无益,乞婉陈召归。

春叩。

谏。

  致福州边制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五日子刻)

  元电悉。

辽、旅已允全还,然倭必索他项抵补,闻有加一万万之说;台将来恐亦如此。

二百兆已足令中国困毙矣,况又加二百兆乎!此时操纵补救,事变甚多,亦甚不易。

三国各有深心,情形亦不同,须数日后方知。

言路多隔膜,中枢有成见;大局安危,恐非区区一不合时宜之外吏所能维持也。

盐。

  汪委员来电(四月十五日未刻到)

  今日烟台换约,中、日使者已集。

本早,俄、法、德驻京使臣突告总署,俄廷已与倭言,勿得取奉天地;换约日期可展换七天等语。

上谕:『着傅相传电伍联转告伊东,候旨再换』。

伊东忿欲立时回国,伍电相覆奏;午后奉旨:『赶紧互换』。

顷伊藤来电又云:『照议暂停换约』。

经相电奏,未奉旨。

现倭船均回国,俄舰六,法、德各国皆有兵船在烟;访闻俄要奉天,法要台、澎,德谓赔款须向该国息借等因。

似此纷纷,干戈未已;奈何!乔年禀。

盐。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六日丑刻)

  电悉。

法两轮已到否?法水师提督已见否?倭岂敢与西洋争!仓卒数日,岂能有多舰到华?一轮已足、一言已足,岂在多乎!十四日晨,俄、法、德告总署:倭允还辽、旅,换约展期七日。

旨已令伍联暂勿换,合肥电奏,午后允之;昨夜亥刻换讫。

旋接伊藤电:『照议展期换约』;已无及矣。

大局败坏不可救矣,愤恨欲死。

然大局坏,台湾不尽坏;法既开口,倭断不能得台。

刻又电询王切商,请公速见法水师官要紧。

咸。

  唐抚台来电(四月十五日申刻到)

  总署来电:『法国尚无回信;屡询法使,只两船由澎赴台』等语。

现两船并未到;到仅两船,何益?此事恐有变。

约想已批,割台未声明剔开另议,恐法亦难挽回。

外间有「法尚争台」之说,恐不确。

公所闻如何?祈速示!崧。

后。

  又(四月十六日未刻到)

  法船未到,诚恐有人败谋,一叹。英、德有兵三、五十人在岸,系防乱民、护洋行起见,似无他意。崧。铣。

  致巴黎王钦差(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六日亥刻)

  总署来电:『昨法使赴总署,述外部电询台湾一事,中国拟如何办法?当告以台民不甘外属,愿以税课、矿利给他国,求保护;土地、人民仍归中国。

现两国和约已换,前议办法尤须归之台民,与国家无涉,方不致倭启衅;往来筹商,切宜秘密。

贵处可向外部,将总署答法使之言告知,并询法廷能否速以兵力护台?前云台、澎交涉,是否藉十一各事为词?想法廷必有计划。

并即询明密覆!此电仍由南洋转发,申沪耳目众多,一切豫防传播。

谏。

转王之春』等语。

请速复!铣。

  巴黎杨部郎来电(四月十八日巳刻到)

  铣电谨悉。昨密探法意不忘台,数日内尚未商办。再迟,恐自取。龚、庆均不遵旨,奈何!治屡陈更置之策,如不行,则一切坐废。爵气病,治代复。筱。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五「电牍二十四」。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八日戌刻)

  十三日奉电旨,当即电王使之春与法外部密商,庆常帮办;并知照龚使回英。

嗣接总署谏电,亦即电王遵办。

兹王使电称:『奉旨逾四日,龚无行意。

此事首重神速,法既允许,当先拟定办法请旨;徒深焦灼』等语。

窃思法确有保台之意,龚在法延宕太甚,徒致王掣肘。

台民汹汹,万不能弃之不顾。

惟有请旨,令总署电龚遵旨速回英;庆常留法,令实力助王。

若仅由洞处转电,恐龚仍不肯行也。

台事危迫,唐抚屡电催,不可再缓再误;激切待命。

请代奏!啸。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九日丑刻)

  俄、法、德已为我将辽、旅争回,令倭换约展限七日,已蒙旨暂缓互换,乃以伊东一言恫喝,仓卒互换;伊藤允展限之电到,亦已无及,愤懑万状。

然事机虽已屡误,尚有补救一二之方。

盖我约虽换,倭断不敢占辽旅,必另索巨款抵补;前议二百兆,已足令中国民穷财尽矣,岂可再加?闻伊藤已向李相示意。

此乃倭寇窘极、狡极之计,万不可又受其毒。

此时要策,惟有坚持定见;但托俄议,不与倭议。

闻俄本有『拟与倭商立退地约据,如索偿费,允代调停』之说;盖倭不能据辽,乃俄之威、非倭之让,让万不必感、费自不必加,倭既不敢踞、俄又不肯占,倭计既穷,略为敷衍,即可仍归于我;即使俄不能代我减费,倭亦必自图了事。

若为倭所愚,开口轻许,又耗巨款,中国更不支,祸患难言矣。

台湾情形亦与辽相同,惟有请敕龚使速回英、敕王使速与法切商,则台全而不加巨费;与倭钱财虽轻于土地,然譬如人身,脂膏耗尽,何以自存?俄、法既经出头,倭必无再战之理。

伏望朝廷坚忍力持,不胜大幸。

请代奏!效。

  ——以上见「全集」卷七十八「电奏六」。

  致巴黎王钦差(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日巳刻)

  总署皓电:『奉旨:「前令王之春商办之事,据法使言:外部不愿接见。

究竟有无办法?着张之洞电询速覆!钦此」』。

外部因何不见?敝处啸电奏请总署电催龚回英,想已行;外部实情若何?闻台民求在台德领事,乞德保台,唐抚已电奏;如法观望,则为德所先矣。

祈速复!号。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日午刻)

  顷闻法使告总署:护台罢议,并请撤王使等语;不胜诧异。

是否王为忌者所谗?抑倭知法有护台(同华按:此处疑脱一「意」字),以利饵法,故法变计?俱未可知。

可一面托陈季同电询法廷确情;一面电奏,催总署与德使速商,以免两误。

切切!号。

  唐抚台来电(四月二十一日戌刻到)

  闻俄照会总署,假道伐倭;恐非为我争辽,乃欲自取。

各国忌俄,争端必启,终是中华吃大亏,乱立见矣。

陈副将得三海覆信,法实变志;台绝望矣。

崧。

马。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五「电牍二十四」。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午刻)

  顷接台民二十一日公电云:『全台绅民敬电禀者:台湾属倭,万众不服。

迭请唐抚院代奏台民下情而事难挽回,如赤子之失父母,悲惨曷极!伏查台湾已为朝廷弃地,百姓无依,惟有死守,据为岛国,遥戴皇灵,为南洋屏蔽。

惟须有人统率,众议坚留唐抚暂仍理台事,并留刘镇永福镇守台南。

一面恳请各国查照割地绅民不服公法,从公剖断台湾应作何处置,再送唐抚入京、刘镇回任。

台民此举,无非恋戴皇清,图固守以待转机。

情形万紧,伏乞代为电奏。

全台绅民同泣叩』等语。

谨据情转达。

请代奏!禡。

  ——见「全集」卷七十八「电奏六」。

  致总署汪侍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午刻)

  台势汹汹,令合肥商日暂缓交接为妥。请商农宰。廿二。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午刻)

  十九日有电旨,令许使景澄与俄外部商,仍联俄、法、德三国公同保护台湾;尚无复音。廿一日台民公电已转总署,请代奏。禡。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五「电牍二十四」。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卯刻)

  王使之春来电云:『号电谨悉。

遵旨令庆常询外部因何不愿接见?台事有无办法?据复:前商立约在未批准前,华既迟误;三国劝倭展限,华不能缓。

议院谓辽地全力已尽,不欲从头再举,故无可晤商,非敢慢使。

又以恐德占先步激之,彼不为动。

即前日法使向署问办法,亦止探询,无他意。

查立约致缓之由,详前电,诚可惜。

现仍令庆随时探问,一面候轮回华。

乞代奏!春叩。

个』等语。

谨照转。

请代奏!漾。

  ——见「全集」卷七十八「电奏六」。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卯刻)

  效、号、马、养五电悉。

法先许后拒,可怪;或被人挠,或受倭饵,俱难测。

俄为我索还全辽及旅顺,倭早已允;现索加兵费一万万,尚未定议。

尊电谓外国交战,中华吃亏;似误矣。

若俄与倭战,倭将亡矣;即或不亡,亦必大败不振矣;尚能攻台耶?现闻俄照会珲春副都统假道进兵,此是由陆路攻朝鲜。

养亥一。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卯刻)

  养电令敝处电王使许法以利益各节,早已屡电王矣。

总署十六日电,亦令王如此商外部,明言税课、矿利给他国,土地、人民归中国。

无如龚使在法,法不与王议,龚亦不与法议。

迨敝处奏催龚回英,龚奉旨五日始行,法已变计矣。

此外,惟有饵德。

德有领事在台,令台民公商德领事,嘱其电达驻京德使;或是一策。

倭来若缓,当有办法。

养亥二。

  致福州庆将军、边制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巳刻)

  台民公电,敝处虽已代奏,尊处似未便漠然。查此电全文已由台径达总署。两公若但摘叙此电大略,将尊意酌加数语于后,即不嫌重复矣。请酌。漾。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午刻)

  俄已保辽,力恐不能再保台。

法、德乃俄所邀,非出己意也。

保台惟英最便,然始终袖手,不可解。

仆屡电奏请商英,不报。

惟有请公切电恳龚使商英外部,无论允否,总可得其真情,方能相机设法。

鸡笼、沪尾炮台各有大炮几尊?最大者口径若干?并示!漾。

  唐抚台来电(四月二十三日酉刻到)

  三国护台,不知肯否?然当务者谓台必自主后,与中、日断绝,请外援,方肯来。

但民主之国亦须有人主持,绅民咸推不肖,坚辞不获。

惟不另立名目,终是华官,恐倭借口,缠扰中国;另立名目,事太奇创,未奉朝命,似不可为。

如何能得朝廷赐一「便宜从事,准改立名目,不加责问」之密据;公能否从旁婉奏?此亦救急一策。

台能自成一国,即自请各国保护以及借债、开矿、造轮、购械,次第举行,始有生机;否则,死守绝地,接济几何,终归于尽也。

台之自主与留不肖,事机凑拍;公能牵合,且坐实之,似尚易行。

或由驻洋使者商之各国,谓台不服倭,亦不强夺还华,公议台为自主之地,公同保护。

持理既正,倭气略平;为解纷上策。

先将台自主一层造到,再由台民自推主者,似更妥顺,不肖亦可进、可退。

乞速荩筹!名心叩。

漾。

  致台湾刘镇台渊亭(唐抚台转。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午刻)

  贵军现驻扎何处?台民留麾下守台,正是豪杰立奇功、报国家之日;必能与薇帅同心协力,保此危疆。

尊意拟如何办法?以后台军归麾下统者几营?麾下自驻何处?祈电复!漾。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子刻)

  另立何名目?大约称总统,朝廷未必肯给密据;恐为倭诘。

如事至万不得已时,只可由尊处自奏。

昨台民公电已转奏,其意请台自为岛国,即系台自主,恐朝廷亦未必肯明允也。

敬。

  唐抚台来电(四月二十六日子刻到)

  名目惟有总统,仿洋制也。

此事刘最宜,惜不能控全局。

台虽有杰士,断难骤起草莽而驭全台;崧无可辞。

知此时一言不守,民乱顿起,欲行不能;惟守,或有转机。

奈急切不能筹利器,饷最可虑;五十万,乞早赐拨,不卜尚能续济否?毛瑟弹不敷,恳多济为妙。

自立后,能结外援、借洋债,台可存,不知能办到否?均祈示,崧。

宥。

  致上海上海道刘道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丑刻)

  唐请将前买旧枪全数拨台,奉旨准发一万;鄙人又奏请发给三万,旨未言可拨若干。

但切饬慎密妥办,勿生技节。

是数之多少,自可不拘。

该道可速共备三万枝并弹,交「斯美」带去。

商赖道,千万慎密。

即或遇人盘诘,即云台民向洋行自购,与中国无涉。

惟该轮不可带公文,切切。

局存者及附近萧镇等营可收回者,有车炮若干,世邦道炮有未发者,俱尽数拨往;远营收回,恐不密耳。

毛瑟弹亦尽数解。

均交赖。

即覆。

敬。

  致俄京许钦差(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丑刻)

  俄已照会吉林、黑龙江边界副都统云:『将假道进兵』;明系争朝鲜。

此时朝鲜已与中国无涉,俄据韩则雄于东方,倭踞韩则俄永无出路。

此次和约虽言韩为自主之国,但伊藤与李相明言中国不得再管韩事、倭须管韩事,是韩并不能自主。

此节,俄想已知。

如能劝俄坚持不准倭干预韩事、不准倭留一兵在韩,倭必不从;即藉此与倭攻战,一经开仗,倭船必毁。

不惟台湾之患可解,中国亦可乘机尽翻前约矣。

岂非旋乾转坤、转祸为福乎?如俄肯为此,我即以界务、商务酬之,有何吝惜!新疆西域及松花行轮、陕汉陆路运茶各节,俄从前要求未允;以此饵之,断无不愿。

何不商询外部,指以相助之法,微示以酬谢之意。

如有机会,再奏请旨;其或允或否,仍在朝廷,并非使臣擅自许定。

成则有大益,不成亦似无妨碍。

望速设法,随时飞示!既有旨令阁下商三国,祈速电饬驻德参赞往见外部巴兰德。

巴熟中国情形,台必注意。

电旨已复奏否?并示!敬。

  致俄京许钦差(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卯刻)

  敬电想已到。

闻三国不管,确否?如何复奏?示及。

假如请三国调处,云台民将变,难交地,请援辽、旅例,加赔款若干以抵台;三国肯管否?辽、旅加费是俄开端,似尚可商。

台地利最厚,如能赎回,不惜重价也。

洋例废约者虽少,然原议未允、更订续约者颇多。

恳三国助我订续约,何如?即示复!宥。

  许钦差来电(四月二十七日申刻到)

  俄不及顾台,亦不能再向日本赘话。已覆奏。澄。宥。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卯刻)

  闻倭桦山拟两礼拜到台,李相电伊藤请缓,不知允否?请公自发急电,切恳李相且缓其来,再筹办法。

许商三国未允,敝处又电许设法。

惟内意不闻许俄以厚报,恐未必肯助也。

俄攻韩,自是逐倭;倭断不敢与俄战,亦断不肯轻舍韩,相持牵制。

此一两月内,倭之水陆军必不能尽萃于台。

台军民合力战守,足可取胜。

各国见台能自立,当有转机。

此时惟有刚柔互用一策。

王使之春已购定十舰,船皆坚好,炮械齐全;洋兵三千,议定三月到华,专为攻倭。

共需一千四百万两,一年饷在内。

款已借妥,五厘息;朝廷因和议已成,未允购,十分可惜。

此船三个月可到,三个月内倭断不能夺踞全台;若彼时台民坚守而我船已到,再与另议办法,加赔款以赎台,倭必允矣。

台地所值甚多,去冬美国人云:『如以台作押,可借银十万万两』。

台能收回,此款不至无所出也。

洞人微言轻,屡渎无益;公如以此策为然,请切嘱台民公电总署具奏、亦电闽省京官入奏,公并电闽督代陈,或可邀允。

宥。

  唐抚台来电(四月二十七日寅刻到)

  徐牧赓陛、郑守孝胥乞准渡台。

法来一艘,陈副将往晤兵官,云系提督遣来探台情形;询及护台之说,答云有此事,而倭崛强不允。

法现在他处用兵,与斗恐力不及;因此,踌躇未定。

大致谓台能自立,较易办。

约明早来见崧,似可为。

容续布。

崧。

宥。

  又(四月二十九日午刻到)

  法兵官昨来见,商护台事。

据云赶赴长崎,与提督商。

并云为中国争回土地则难,为台湾保民则易;必须台自立,有自主之权,法即派全权来台定约,与总署商办断难望成。

昨已轮输矣。

崧。

俭。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午刻)

  旬日来反复筹思,只有一下策:倭归辽、旅索加费一万万,大可援此成案,恳朝廷加费赎回。

请旨敕李相与倭议之,托俄、法、德三国公评价值。

台地富饶,每年民间所产米、茶、糖、盐、木、煤、土药、磺、脑、五金百货之利值五千余万,官收赋税二百万;若索回此地,即可指台作押以借巨款。

此次兵费两万万及赎辽、赎台之费,皆有所出。

但抽出金矿、煤矿数处,卖与各国,即可得银数千万。

总之,从容议办,巨款不难。

既免以轻弃膏腴,亦不致以各省海关全为英国占踞;于大局实有裨益。

公可询问绅民,如赎回台,则台地每年亦须酌量多筹若干以佐度支,措词方圆。

再辽、旅价,据英国报馆断值一千万镑;并闻。

望速酌!感。

一。

  唐抚台来电(四月二十九日午刻到)

  本日电奏:『闻倭归辽、旅,索加费一万万。

台湾系未失地,大可援成案加费赎回。

原议偿兵费二万万,又赎辽、赎台之费,请各国公评价值,即可指台湾押与他国抵借巨款;所有赔款,均由此出。

似此办法,则辽、旅、台湾均退还中国,而赔款数万万均由台出。

据江督电称:「美国曾估台湾可押十万万」;即不如数,大约数万万可押。

请旨饬下总署与李鸿章向日本速议,台民誓不服倭,倭难收取。

李经方来台交割,台民愤极,定中奇祸,即澎亦断不可往;实相爱,非相忌之辞。

改派他员来台,恐亦无善全之策。

伏思偿款二万万,又加赎辽、旅费,部臣如何措手?借用洋债,各省海关全为英国所踞,已属难堪;借必应还,我又何以立国?不如赎台而转押台,则费有所出。

至将来赎台之费从容计议,自有众擎易举之法,容再续陈。

惟押台之说,台无外洋巨商,请饬江督与议。

总之,朝廷不忍割地弃民,人心感奋,百事可为;一失人心,断难再振。

台民闻李经方偕倭酋即日收台,变在旦夕。

倘蒙俯采末议,乞速谕知。

请代奏』等语。

不知台湾究有外国肯押否?能押数万万否?押台需还,台难全应,须他省协之;此尚是后议。

倘于押款内抽三千万与台,则台顿雄矣。

不知内意如何?一叹!崧肃。

俭。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午刻)

  宥电所云购船一节,系请朝廷为南洋买,非为台买。

船到时,中国气壮,便可向倭议不交台办法;台自阴受其福。

若购船与台使之拒倭,和约已定,朝廷断不能如此办也。

然此事费多而有痕迹,合肥从中坚持,必然不行;只可专商赎台之法,或有一线可图。

姚道所言沪、港有兵船三艘,断不可信;必系寻常商轮,藉此图售。

兵轮须连炮价,断不止三十余万。

若港、沪有兵轮,南洋早买,不能留至今矣。

沪上洋将亦难求,南洋搜罗半年,未得水师一人。

此时为台计,只有凭台民为战守;早遣无用客勇,以免耗饷。

禁运银钱内渡,以充军实。

感二。

  致上海上海道刘道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亥刻)

  奉旨拨洋款五十万与台湾,陆续解往;可速于瑞记借款内先提三十万,交赴台商轮运往。

如无由沪赴台之轮,即委员搭厦门之商轮先运至厦,由厦交商轮运台;或能由沪汇厦,更好。

台轮装有他件,装银恐有不便;故拟用商轮由厦转解台,较稳。

沁。

  致福州边制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亥刻)

  闻倭水师提督将赴台,限两礼拜交割。

倭舰到台,水线必断,消息恐阻绝。

祈尊处派委员会同厦门道多雇海舶,扮作商船侦探台地战守情形,可以随时送信闽、厦两处,并恳转电敝处;总期不惜重费,方免误事为要。

沁。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卯刻)

  日来未接电,悬系。

闻有旨令公来京陛见,派李经方赴台,想系为交接事。

又闻留顾缉庭方伯帮办一切,尊处想已奉电旨;祈将全文恭录电示!此时台民情形若何?公能离台否?速复!艳。

  唐抚台来电(五月初一日卯刻到)

  奉旨:『唐景崧即开缺,来京陛见。

其台省大小文武各员,并着唐景崧饬令陆续内渡』。

此只言撤官、未言撤兵,语甚囫囵;或以此旨应付倭人,了中国公案耶?次日绅民闻知,又蜂拥毕集,万难离台。

日内台民即立为民主国,只可随民去做,无可奈何矣!旨令李经方来台交割,李相电询陈季同;陈将台情据实电复,云切不宜来。

次日,有「李请顾交」之说;乃顾得密电,未见旨也。

崧在此则各官可行,崧一人去则无一人可脱矣。

崧。

艳。

  致上海上海道刘道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卯刻)

  闻有旨令唐薇帅来京陛见,台款应暂缓汇。俟数日后,看台湾情形;如唐已内渡,则此款可作罢论。军火除已解外,不必再解。艳。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五「电牍二十四」。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午刻)

  台民欲劫公守台,无可如何。

然名目宜酌,电奏只宜云自约为民会民政之国,不可云民主、不可云自立。

外洋总统甚大,似不相宜,须稍变。

或示总管、或云总办;谗谮嫌疑,亦须防也。

最要是防倭人断电线,务速与洋行商,贱价卖与洋人,方能通消息。

此事速办,要紧。

再同知郑孝胥,公如愿调,须电奏,言该员曾充东洋参赞领事官,熟悉洋情,办交涉事宜必有益;请旨敕南洋令速赴台。

如奉旨准,始可派往。

此时在台文武,且令内渡;内地官员,不便擅令赴台也。

徐牧不能往。

东一。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午刻)

  俭、艳三电悉。

赎台、押台是两事,先须朝廷向倭商允加费抵台;倭允后,则台仍属我方,能从容议押。

果索回,巨款不难。

此时惟战守为急,三战后尚能相持,方有办法。

二十六日合肥电奏:台民叛据系仆与公主使,谬极。

公此电论押台,多引仆为证据,更中谗忌矣。

以后措词,望详酌。

澎有倭船几艘?倭兵约若干?东二。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午刻)

  前宁绍台道薛福成请英国查照旧约保护定海禀稿大略云:道光二十六年,中国与英国互立保护舟山条约五款。

其第三款,中国允英国之兵退出舟山,以后亦不让与别国;第四款,英国依允,嗣后有别国攻打舟山一带地方,英国必为保守,务当将舟山送还中国。

此事系两国友谊和好,不须中国出款等语。

窃思此事于刊行条约中虽未载及,而询之英国驻宁领事、考之外洋新闻纸,均已确凿无疑。

计军机处及内阁衙门必有档案可稽,似应将此约照会英国公使,请其照约办理。

再闻英领事与税务司谈及此事,据称去年英商恐中、法有事损彼商务,忆及道光年间英有「愿保舟山,以免损坏港、沪商局」之约,即具禀香港总督咨询外务衙门。

旋接复称:仍可照前约办理。

嗣英廷又守公法,不保舟山。

法人知有此约,亦未必敢攻舟山,以召英人之怨云云。

盖英人如得中国一照会,亦可有辞以告法人,法不得以「与英无干」四字拒之等语。

查光绪甲申,台之鸡笼曾为法踞;议和后退还,与英国于定海情事相同。

此稿可发陈副将季同阅看,以备与法人商。

东三。

  致福州边制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三日巳刻)

  东电悉。

此时断难废约。

台民果能坚守,自有办法。

台自能守,倭岂能责我;台无船而械少,能否阻其登岸,未敢必。

若一鼓而下,断无此事。

地广路险、瘴盛雨多,民强粮足,深五十八里以内倭技穷、土兵利矣;一年亦不能得台也。

惟军民须同心方好。

海船通信要紧,台南、台北皆要;万勿惜费为祷。

江。

  致上海刘道台、赖道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三日巳刻)

  前奉旨济台之款,即速拨三十万交汇丰汇台交唐抚台。如能一批全汇,即全汇亦好;但须妥稳,勿误交他人为要。并告赖道知。肴。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三日午刻)

  日来台地纷纭可想,众心定否?军民和否?林镇朝栋、邱庶常意见相合否?刘渊亭有何主见?客军有遣回者否?各官何日内渡?公系何名目?祈妥酌示知!已拨三十万,交汇丰汇交。

电线务速卖与洋人,电线若断,请发信交洋行寄沪。

再倭步兵以十六人为一百,一副管带三十二人;马兵以七人、七马为一百。

凡言某队兵几万人,皆虚张人数。

并闻。

江。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六「电牍二十五」。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四日寅刻)

  顷接台电:台民忠义,誓不服倭。

适唐抚奉旨内渡,台遂自约为民会之国,绅民蜂拥毕集,不放唐行,强唐抚留台;唐无可奈何,允暂留保民御敌。

并云该抚在此,则各官可行;该抚一人去,则无一人可脱矣等语。

查台民不愿属倭情形,屡经电奏。

前奉旨拨济台饷五十万及军火各节,已拨三十万,并酌拨旧枪并弹;现既自为民会之国,以后饷械等事,自未便再为接济,以免枝节。

谨电奏陈明。

请代奏!支。

  总署来电(五月初五日戌刻到)

  奉旨:『张之洞电奏已悉。台事无从过问,饷械等自不宜再解,免生枝节。钦此』。微。

  又(五月初十日戌刻到)

  奉旨:『现在和约既定,而台民不服,据为岛国,自己无从过问。

惟近据英、德使臣言:上海、广东均有军械解往,并有勇丁由粤往台,疑为暗中接济,登之洋报;或系台人自行私运,亦未可知。

而此等谣传,实于和约大有妨碍。

着张之洞、奎俊、谭锺麟、马丕瑶饬查各海口,究竟有无私运军械、勇丁之事?设法禁止,免滋口实。

钦此』。

蒸。

  ——见「全集」卷七十八「电奏六」。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五日午刻)

  冬两电悉。

公为台民劫阻暂留,自系万不得已;深为焦灼。

然自处须有分寸,方见恪守臣节,朝廷方能鉴察、天下方能共谅。

奏事及行文内地各省暨台湾本省,自应仍用开缺本衔与巡抚关防;此层尤须迅即电奏,并电知各省为要。

声明此系暂时权宜,以免倭人向中国生衅;事定后,台仍归中国。

公此时只可云恳恩暂缓陛见,将来如能设法离台,当赴京陛见等语。

奏咨内只可云民会民政,不可云民主;只可云暂留,不可云暂主。

措词须平淡谨畏,方为得体。

尊处初二日电奏已得阅,措词尚较有斟酌,惜叙台民滋闹处太略;致各省电太不妥,望速妥酌更正声明要紧。

歌。

  唐抚台来电(并致各省。五月初四日丑刻到)

  日本索割台湾一岛,台民忠义,誓不服倭;屡次请为代奏,吁求免割,未克挽回。

全台绅民,不胜悲愤;因公议自立为民主之国。

适崧奉旨内渡,摒当起程。

台民闻知,于五月初二日拥集衙署,捧送印旗,印文曰「台湾民主总统之印」、旗为「蓝地黄虎」,强崧暂留保民御敌。

坚辞弗获,不得已允暂主。

一面电奏,一面布告各国,商结外援,图复台湾。

总统由民公举,遵奉正朔,遥作屏藩。

能否久支,未可逆料;惟乞悯而助之!事起仓卒,迫不自由;想蒙亮鉴!景崧。

冬。

  唐抚台致总署电(五月初二日未刻。再附此电,以备参考)

  四月二十六日奉电旨,臣景崧钦遵开缺,应即起程入京陛见。

惟臣先行,民断不容,各官亦无一保全;只可臣暂留此,先令各官陆续内渡,臣则相机自处。

台民闻割台后望有转机,未敢妄动;今已绝望,公议自立为民主之国。

于五月初二日,齐集衙署,捧送印旗前来;印文曰「台湾民主国总统之印」、旗为「蓝地黄虎」,强臣暂留保民理事,臣坚辞不获。

伏思倭人不日到台,台民必拒;若炮台仍用黄旗开仗,恐为倭人借口,牵涉中国。

不得已允暂视事,将旗发给各炮台暂换;印暂收存,专为交涉各国之用。

一面布告外国,并商结外援。

嗣后台湾总统均由民举,遵奉正朔,遥作屏藩。

俟事稍定,臣能脱身,即奔赴宫门,席藁请罪。

昧死上闻。

请代奏!景崧肃。

冬。

  ——见「全集」卷一百四十六「电牍二十五」。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五日亥刻)

  今日台抚唐冬电称:『以后奏事及行文,台地暨内地各省均仍用本衔及巡抚印;台倘幸存,自仍归中国。

其印旗系为交涉各国结援而设,免中国受牵累』等语。

窃思此节甚关紧要,谨代电陈。

查台民依恋本朝,不愿他属,唐迫于台民,不能内渡;唐现在办法,洵属无可奈何之苦心。

事成则国家受其利,不成则该抚身受其害,谅蒙圣明鉴察。

倘能支持数月,倭气已沮,当可与倭商赎台之法。

台若赎回,所值甚多。

请代奏!歌。

  ——见「全集」卷七十八「电奏六」。

  致福州庆将军、边制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五日亥刻)

  弟奏台事,仅叙大略,未加议论。

因唐电信字句多欠酌,敝处电奏声叙处,极力为之斡旋。

将台民汹汹,唐暂留以救各官各节详叙;将自立为民主之国,解释为自约为民会之国。

后见其电奏措词较妥,换旗为免中国受累,印为交涉各国结援语,尚圆到。

嗣又来电,云奏事及行文台地及内地各省,仍用本衔及抚印;如此甚妥。

其言及饷械者,合肥电奏台事系弟主使,故声明「此后不解」以防谗口也。

歌。

  致厦门黄提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五日亥刻发)

  倭使限日交台,一有战事,台电线必断;务望多雇渔船、商船,分到台南、台北探信,随时电示要紧,拜祷。澎湖现有倭船几只?祈确探速示!歌。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巳刻)

  除交涉外,奏咨及下行官民,均仍用抚衔、抚印,甚妥。

已代电奏,并将公艰苦忠悃代陈;有云:『事成则国家受其利,不成则该抚身受其害』等语。

尊处似宜将用原衔、原印及台存仍归中国两层,自电奏。

电线务贱价速售与西洋人,事平后另造一线亦不难。

再,俄限倭中历五月二十三日退还辽地;如不退,即开战。

又照会黑龙江将军假道派陆兵赴朝鲜,逼倭兵退出朝鲜。

此确信;倭断不能全力攻台,请告诸将士必可破敌。

阳一。

  唐抚台来电(并致各省。五月初七日未刻到)

  台民自立,万不得已;非此不足拒倭,免其向中国饶舌。

且冀自立后,或求外国保护、或求各国公评。

但有一线转机,仍归中国,断不肯自居化外。

换用旗式,为开仗计。

崧为民劫迫,无计脱身,权宜留此;奏恳暂缓赴京陛见。

嗣后奏报及行各省公牍,仍用开缺本衔及台湾巡抚关防。

一息尚存,未敢稍逾臣节。

谨此陈明。

景崧叩。

鱼。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巳刻)

  「斯美」到否?念甚。刘渊亭若何位置?系何名目?渠意若何?能同心否?并速示!阳二。

  唐抚台来电(五月初九日午刻到)

  刘无名目,颇有同心。

台中、台北文武俱换定,惟台南镇、道难其人耳。

转到总署电,谨悉。

寇踞基隆五十里之浍底,我军相持三日。

昨粤勇报捷,斩首甚多。

崧。

佳。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八日子刻)

  总署来电:『初五日来电已呈递。

唐景崧亦有电至,现在台事未便过问;若仍用奏咨文件,即难免牵累,有碍大局。

唐为台民劫制,如能设法脱身,宜即日归,庶免别生枝节。

遵旨电达,希即电知为要』等语。

谨照转。

阳。

  致俄京许钦差(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八日申刻)

  阳电悉。

台地广山险、瘴盛雨多,民强粮足。

海口炮台难恃,且沿海太宽,亦难阻其登岸。

若深入五十里内,倭技穷矣;数月内断不能取全台。

黑旗现在台,此两层是否俄外部问?有何语气?速示!台地要而沃,英既无志,何不劝俄保护,专东海以蹙英乎?庚。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十三日子刻)

  屡电悉。

初闻获胜,甚喜;不意忽败,焦急万分。

所谓全军尽散者,自系客军;若土勇,当不至全溃。

他处尚有几营?粤勇尚可用否?基隆距省城中间山险甚多,法攻半年不能入;此时惟有激励土勇用之。

若本地土豪能驭众力战者,可即以台北府城与之,令其驻守;许以封爵,世守其地,若日本之诸侯。

公自率大枝亲兵、护饷械,择便利驻扎。

或战、或攻、或守,相机因应,务取活便,方能得势。

全台地广,待倭深入,然后以兵截其归路、断其军火;彼军火不继,终必败窜也。

教民系何教?此时宜抚为我用。

三十万已全交赖道,尊处已收到否?闻鲁麟洋行可汇银,祈示!如公在他府、他县亦能交到,敝处仍可随时接济。

船不便派;此外虽不易办,当相机为之。

基隆早知不可守,勿以此为恨。

总之,台地广、倭兵少,但存一府一县,即有生发;相持三月,各国必有出头者,仆当力筹。

台北府即为倭占,仍可自存;何遽云事不可为耶?若至糜烂过甚时,可将总统印付与刘渊亭;公在台南设法内渡,听刘与土民为之。

公此时总以有亲兵、握巨饷、择便利为主,万勿气馁。

昨许电,俄无意台;惟西班牙关注,法次之。

若支数月,或冀二国以碍海局纠俄、德出论。

并闻。

公有何别号?并示!文。

  唐抚台来电(五月十二日未刻到)

  基隆血战六日,将士伤亡不少。统领张兆连重伤,全军顿散。基隆不守,教民四起,省城瓦解,事不可为矣。景崧肃。真。

  边制台来电(五月十四日申刻到)

  台事瓦解,乱民肆劫,抚署被毁。唐抚十二晚率官僚奔沪尾,将内渡,为兵士扣留。倭兵距省廿里,大队数千往攻沪尾,危在旦夕;可为一哭。泉。寒。

  又(五月二十四日亥刻到)

  顷台局洋匠手报:唐抚今早附「雅打」商轮内渡,沪尾炮台拦截;经德兵轮放炮救之,始开去。又昨晚峒城火药局被毁。倭兵现尚未入城云。泉。盐。

  致上海刘道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十七日丑刻)

  台事不支,唐中丞已内渡。前数日交赖道转交鲁麟洋行汇银三十万,仓卒数日,该行必未在台交银。速问赖道,向该行收回,万不容其含混。即复!谏。

  致福州边制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十七日巳刻)

  咸电悉。

台地客勇万余,粤军一败,各军尽溃;焚署劫库,纷纷抢掠。

此等糜饷、懦怯、害民、误国之将卒,形同寇盗,实堪痛恨。

只可听其自然内渡,则酌量遣散;留台者听之。

妙在倭断不留此等人一名,自然全数逃回内地。

若不甘逃回者,亦如越南游勇,稍为倭贼作梗,岂不甚好;断不必商倭使也。

切祷。

洽。

  边制台来电(五月十五日戌刻到)

  唐招勇数万,一旦不支,只身脱去;迭据沪尾各将领电禀,兵士环泣,惨不忍睹。

闽省无船、无饷,从何收拾!本可任其去留,第念朝廷赤子,何忍弃之海外。

倘置之不理,窜回内地,益滋寇乱;鄙意我辈联名电请总署与倭使商明,雇商轮载回资遣。

可否照办?抑另有卓见办法?均望速复!盼切。

泉。

咸。

  ——以上见「全集」一百四十六「电牍二十五」。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卯刻)

  奉钧署阳电,令前护台抚唐景崧设法脱身即归,以免枝节;遵旨转达等因。

当即转达去后,兹该前护抚已遵旨内渡,于本月二十七日到江宁。

本日已晤面,恳为代奏请旨,应否仍行入京陛见?候旨遵行。

请代奏!佥。

艳。

  总署来电(五月三十日申刻到)

  奉旨:『张之洞电奏已悉。唐景崧着即休致回籍。钦此』。卅。

  ——见「全集」卷七十八「电奏六」。

  致福州边制台(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十三日辰刻)

  江电悉。

刘镇悬军孤岛,系念之至。

惟五月内已奉旨查禁接济饷械,自未便再为协济。

前奏明拨台三十万,现正在饬查用过实数,陆续提回,碍难再拨。

渠忠勇可敬,孤危可忧;然事已至此,只可任其自为之。

成则为郑成功、败则为田横,皆不失为奇男子。

听之于天,听之于数而已。

即使终归身殉,总可杀倭贼数千;断不能令倭贼唾手而得全台,较之越南游勇力量总较大也。

来电云:渠素有威名,为洋人所惮。

若渠此时忽然舍台而去,则威名顿损,洋人亦不惮矣。

如尊处必欲劝其离台内渡,万勿列贱名为祷。

元。

  边制台来电(闰五月初三日亥刻到)

  刘镇专弁赍函来闽乞援,以存饷仅敷两月,嘱转求我公设法暗助饷械,以期恢复台湾;词直气壮。

此人为外夷所惮,我辈若恝然不顾,听其孤立无援,势难持久;以弃地失此健将,殊为可惜。

第刻下动多窒碍,特此奉商;倘能设法接济,俾克成功,岂非全局一大转机?或由敝处联诸公名,募壮士赍送回书,劝其出险。

尊意云何?另有奇谋,均盼速示!泉。

江。

  致福州边制台(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十八日巳刻)

  前两次由闽送来散勇,遵已重价租轮转送回籍;并分别远近,每名或给三两、或给二两,妥为遣散。

所费已经不赀,过沪、过镇江、汉口各码头尤费防范。

现江省正在裁勇数十营,官轮不敷分送;闽勇到沪急迫,不能租轮应接。

若闽轮止送抵沪,即不问其所之;沪上华洋杂处,骤添数千游勇,必然滋事。

办法似未周妥。

在闽则省事,在江则生无穷之事矣。

向来闽省裁勇,旧章皆系径送湖南;请查案即知。

顷接沪道电,「琛航」、「伏波」两轮各载三百余勇,日间又将到沪,无轮接送,各省散勇续来尚多等语。

祈速电饬该两轮,务须将勇送至原籍,发给资粮,妥为遣散,以免在沪停泊,候轮过载,逃散滋扰。

以后续有来者,务祈饬令在闽稍候;俟前轮已回,再循环饬送原籍,给资妥遣。

务望通筹大局,并代江省设想,以免为难。

大局幸甚,切祷。

洞。

霰。

  边制台来电(闰五月十九日酉刻到)

  霰电悉。

迭次赀送,乃台湾溃勇,非闽省裁勇。

使唐遵旨入觐,照章遣散,闽不至受累,江亦不至帮忙。

乃仓卒行遯,弃之不顾,各勇狼奔豕突,既无将领、又无定数,前船甫至,后船又来。

此时若不顾大局,当别有办法;然弟不为也。

隐忍求全,惟冀通力合作,以结此局。

故订闽轮送沪为止,俾资周转;固非图省事,破除旧章,以江省为邻壑也。

至闽业酌给到籍川资,不再令乞恩他处;乃荷优给,实愿望所不及。

此后江省既难接应,当径送汉口,免劳荩虑。

泉。

效。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八日午刻)

  自五月初四日洞处奏明此后不便接济台湾饷械,以后遂再无济台之事。

嗣奉五月初十日电旨,复饬上海道查禁。

据复:查无私运军械、勇丁之事,遵当随时查禁。

俭。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六「电牍二十五」。

  致福州边制台(光绪二十一年六月初八日亥刻)

  润帅、刘镇、黎守、台绅各电均悉。接济台湾饷械,已两次奉旨查禁。江南虽有饷械,碍难解往;无法可设,抱歉万分。祈润帅转致刘镇等为祷。庚。

  刘镇来电(闰五月十九日酉刻到)

  台北义勇甚得力,台南饷械极支绌。

易道顺鼎目睹,慨然任往江南力求垂救;绅庶留权道篆,助福为理。

乞即饬令回台。

事关大局,无论如何,多拨饷械;千万莫延!台南税务司司必理已行,乞致赫总税司派员来安平,一切照章;为叩。

永福叩禀。

蒸。

  黎守来电(闰五月十九日戌刻到)

  倭五月初攻基,交战互有胜负。

十二游匪焚抢台北抚、藩署及各局,唐帅避沪尾。

是日嵩赴台湾府任,各统将胆怯内遁,土匪蜂起;募新楚一军分别剿办,中路以安。

各海口有倭船停泊,饬营逐去。

苗栗生员吴汤兴率义民数万,在新竹力战获胜;饷械不足,小却。

刘帮办守台南,难兼顾;嵩筹济,派所部助战连捷,杀倭兵数千、头目数名。

求帅速助饷械,恢复可立待。

乞复!署台湾府知府黎景嵩禀。

  刘镇来电(闰五月二十五日亥刻到)

  月前共肃三禀,由厦门复寄三电;易道去,又呈一缄。不知已邀垂鉴否?心甚悬悬。饷械奇绌,恩赏多少,祈速接济!并请拨轮船一艘到台。永福叩禀。

  致督办军务处(光绪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午刻)

  闰月文电敬悉。

查南洋连台湾收回者,共有「南琛」、「南瑞」、「寰泰」、「镜清」、「开济」、「保民」兵船六艘,「龙骧」、「虎威」、「飞霆」、「策电」蚊子船四艘。

「南琛」、「南瑞」两船,各配一百八十磅子、八寸口径阿摩士庄炮二尊,四十磅子、五寸口径阿厂炮八尊,四十磅子局造阿摩士庄式快炮一尊;「寰泰」、「镜清」两船,各配一百二十磅子、七寸口径阿厂炮二尊,四十磅子、四寸七分口径阿厂炮七尊,四十磅子局造快炮一尊;「开济」配二百二十磅子克虏伯炮二尊,八十磅子克炮五尊,四十磅子克炮一尊,又四十磅子局造快炮一尊;「保民」配一百六十磅子、十七生克炮一尊,一百一十磅子、十五生克炮一尊,五十磅子、十二生克炮六尊,四十磅子局造快炮一尊:以上均后膛。

「龙骧」、「虎威」两蚊船,各配六百磅子、十一寸五分口径阿厂前膛炮一尊,十二磅子、三寸口径阿厂后膛边炮二尊;「飞霆」、「策电」两蚊船,各配八百磅子、十二寸五分口径阿厂前膛炮一尊,十二磅子、三寸口径阿厂后膛边炮二尊。

统计兵、蚊船各炮,自八百磅至十二磅子共七十二尊。

「南琛」、「南瑞」两船各配弁勇二百二十一人,「寰泰」二百一十九人,「镜清」二百一十七人,「开济」二百零七人,「保民」一百八十四人,「龙骧」、「虎威」各五十人,「飞霆」、「策电」各五十四人。

统共管带十员、弁勇一千四百七十七人。

闽督来电:『闽惟「福靖」兵轮一艘,弁勇一百十八名;安克鹿卜十二生后膛炮三尊,五生后膛炮四尊。

运船二艘,「琛航」弁勇七十名,安宇字号前膛炮二尊;「伏波」弁勇六十九名,安法华士后膛钢炮二尊、后膛螺蚊钢炮二尊;「靖远」练船一艘,弁勇八十七名,安旧式炮位。

新收台湾「飞捷」水线船一艘,尚未据报弁勇名数,亦未安炮』等语。

粤督来电:『粤省兵轮悉毁于北洋,现无一轮』等语。

谨此汇复。

感一。

  致福州边制台(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初三日戌刻)

  请速设法转告刘镇永福及台湾府黎守景嵩:屡次函电均悉。

两次奉旨禁止接济台饷械,敝处实无从设法,万勿指望。

俄国并无「两月后来援」之说,不知何人讹传?刘镇、黎守等或行、或止,听其自酌。

务望转达,切祷。

江。

  刘镇来电(六月二十九日未刻到)

  闽、粤饷无济,台南已无法可筹。

民不许行,我公不救,兵民皆乱,福死何益!痛哭乞援,望切望速。

以后或为通商口岸、或乞俄援,求善法使福行。

天地父母,祗公一人,乞救福死而拯民生。

两专人来,未见覆;乞密覆!

  又(七月初二日未刻到)

  前数电未蒙覆示。

福所以死守台南,为大局、非为私也。

饷械不至,俄师渺然;我建孤忠,所在诸公必有以图之。

事急矣!生死安危,惟公是命。

如克有济,则祖宗之土地幸甚,台湾数百万之生灵幸甚,福亦幸甚!企立以俟,速赐覆示!

  又(七月初三日申刻到)

  谕福守两月,俄即出援。

今两月有余,南中幸无恙;今仍未见,俄欺公乎?福不负命。

今饷械俱绝,民兵将乱,何以战守?福死奚惜,恐屏藩一弃,各国狡然生心。

天下仰我公一人,乞为大局计。

痛哭流血,乞速设法救援。

守、走、死、生,望公一言为定;为守、为走,总祈代设善法,俾军民相安无事。

如不能接济以及设法救福,亦请以一言为断。

事急矣!乞即确切示覆,以决行止。

福。

  致泉州泉州府张守(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初三日戌刻)

  电悉。济台饷械已两奉旨严禁,无法可设;已于前月初八日电请边制军转电黎守。此事敝处实无能为力,断无外援。祈再电黎守,自酌行止可也。江。

  刘镇来电(七月初二日申刻到)

  台府黎景嵩嘱电禀:前奉宪谕支持两月,自有外援;今饷械甚乏,望救甚急。泉州府张僖禀。

  致厦门钱倅宗汉(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初六日巳刻)

  转刘镇台渊亭:初四电悉。

朝廷不得已割台,曾有旨召各官内渡;阁下自在其内,岂能专降一旨?阁下毅然以守台自任,壮志孤忠,岂鄙人所得劝勉;今饷乏械缺,未竟大功,而保台数月,亦足千古,实深敬佩。

奈派轮解饷,恐为敌人借口,贻累大局;必须与倭商明,方能办理。

惟台向不归江南管辖,未便越俎。

如闽、粤能为奏明办理,则内渡后江南可酌协遣饷若干;若须先行解台,倘有倭人借口启衅,鄙人岂能任此重咎耶!务祈原谅为祷。

歌。

  刘镇来电(七月初五日寅刻到)

  俄助,系五月间赖鹤年云奉公命,寄蔡瑴嘉转台。

无论何如,乞为天下后世计!若难接济,亦乞寄饷遣散五、六十营弁勇。

福奉命来台,未奉命而往;民又苦留,进退维谷。

乞公始终成全设法,并赏轮船,俾福安然内渡;则生衔环、死结草,断不忘公前后大德。

派员立候赐覆。

再,闽督将军尚肯月月接济不辍,惟无多耳;望公垂怜!福叩禀。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七「电牍二十六」。

  致台南刘镇台渊亭(光绪二十一年八月初八日未刻译交邹委员寄)

  守台之举,出自阁下义勇;鄙人并未置词。

至「守台两月,俄即来援」之说,系讹传。

俄国在北,如何能顾及台湾?鄙人并未发此电。

今或去、或留,仍请阁下自酌,鄙人不敢与闻。

至协济饷械,迭奉谕旨严禁,万不敢违。

愧歉万分,务祈原谅。

阳。

  致厦门易道台顺鼎(光绪二十一年八月十四日亥刻)

  元电悉。

台事奉旨不准过问,济台饷械更迭奉严旨查禁。

此时台断难救,且事必不能密;万一漏泄,徒碍大局,朝廷必然震怒。

且东洋必更加诘责要求,岂不所损更多?是欲为国家,而反累及国家也。

此事关系重大,务望权其轻重,速离厦门,免生枝节为要。

愿。

  致济南李抚台(光绪二十一年九月初七日丑刻)

  鱼电悉。义举宏大,钦佩万分。惟时局已变,惜哉!请作罢论可也。语。

  李抚台来电(八月二十九日戌刻到)

  据赴台侦探委员禀称:『台南共有六、七十营,苦无军饷。

刘军与倭力战,孤忠可悯。

宪台如能设法筹济,衡当悉索敝赋,并约闽、粤两省共襄兵事。

惟何策可以运往?尚乞荩筹酌度赐复!当即祗遵。

旧属秉衡谨肃。

艳(同莘按:鱼电稿缺)。

  边制台来电(九月初六日戌刻到)

  顷闻台南不守,刘内渡抵厦。泉。麻。

  致福州边制台(光绪二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丑刻)

  「飞捷」所载台勇在吴淞候轮肆闹殴人,现饬上海道派员饬轮妥为押送。

闻后来者尚多,以后台勇请饬厦门道分批遣送,务先期将勇数及籍贯分晰电达,以便早为备船部署一切,免滋事端为幸。

哿。

  ——以上见「全集」一百四十八「电牍二十七」。

  截回台饷并收回军火轮船折(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窃臣于本年四月十七日承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电开:『奉旨:「本日唐景崧请饬部拨饷银;现在户部无可指拨,着张之洞先行筹拨银五十万两,陆续解往应用。

钦此」』。

当经钦遵饬拨。

惟瑞记借款一时尚未收齐。

江南支应南北征防各军需饷尤急;祗能陆续匀济。

当经电饬署江海关道刘麒祥先拨银三十万两,交台湾驻沪转运局分省补用道赖鹤年收领,设法运汇赴台。

旋闻台事不支,署抚臣唐景崧内渡,臣查前项台饷三十万两交汇不及一月,在台未必交清;飞饬迅速截回,以杜中饱。

随据道员赖鹤年禀称:已汇台十万两,尚余二十万两已向厦门、香港等处原汇洋行查明,陆续收回交存上海道库。

  嗣据唐景崧派员开送清单,并将该署抚由台带回之台湾另款银四万九千八百两——系德记利士洋行银票一纸一并缴还到臣。

并称有已付定银及数成价值尚未运到之军火,共计泰来洋行哈乞开士三十三磅快炮四尊带弹二千颗,又哈乞开士五管炮六尊带弹五千颗,又公泰毕第兰洋行炮弹模子二十四个、新式快枪二千枝带弹一百万颗,头批格拉司枪四千枝、二批格拉司枪五千枝,又泰来、元丰顺两洋行毛瑟枪弹四百万颗、格林炮弹二十万颗,又泰来洋行水旱雷线、湿电、树胶、胶管胶瓶、测远镜、铜皮、铜丝、化铜锅、印度片等件十八箱,计购价运保共银四十五万余两。

又「驾时」、「斯美」轮船两艘,系前台湾抚臣刘铭传所购原价三十六万两;「新福建」轮船一艘,系前台湾抚臣邵友濂所购,原价九万两。

所有军火,均已酌付购价或付定银。

至轮船本系官物,因办防以来,作为售与德国洋行换旗行驶;应请由南洋将军火尾价找给各件,即归南洋验收,并将洋行换旗及垫欠薪费各款补还,即仍将三轮收回,以免虚掷等情。

臣查此项枪炮轮船所值不下八、九十万两;即轮船折旧估值,三轮亦约值二十万两。

今找付还欠,为数无多,自以江南找欠留用为正办。

当经饬由署江海关道刘麒祥分别查明合同,验明枪炮子弹均系精利适用;共应找给枪炮等价银十一万三千五百六十九两一钱、找给轮船洋行换旗杂费欠发薪粮等项银四万四千三百四十余两,即在截回台饷银二十万两及唐景崧缴回银单四万九千八百两两款内开支,以清轇轕。

并分饬江海关道及上海制造局将所收军火雷线妥为点收,陆续运解金陵应用。

所收轮船酌给薪工、煤油杂费,暂在南洋供差;仍俟随宜酌量租售变价,另案奏明办理,余款仍收入江南借款项下充饷。

  朱批:『户部知道。钦此』。

  ——见「全集」卷四十「奏议四十」。

 

附录

  墓志铭 #

  张之洞列传 #

  张文襄公传 #

  墓志铭陈宝琛 #

  景庙西狩回跸之六年,庶政整新。

顾朝臣无足与图深、规远者,乃诏召体仁阁大学士、湖广总督南皮张公入赞枢机,兼筦学部;寻充经筵讲官。

逾年,上疾大渐,孝钦皇太后仍弃群臣,醇亲王监国摄政。

公以顾命重臣,镇绥内外。

海内望新治,而公积忧劳成疾。

十阅月,遽薨于位。

朝野震惊,如倾梁栋。

盖公抱体国之忠、救时之略,膺疆寄垂三十年。

英流硕彦,群冀公持钧轴、奠区夏者殆十年、二十年;而需迫归迟,重夺之速,天之不吊何如也!

  公讳之洞,字孝达,一字香涛;举咸丰壬子顺天乡试第一。

同治癸亥,廷对,用直言时政,擢一甲三名进士。

授编修,历官国子监司业、詹事府左中允,司经局洗马、翰林院侍讲侍读、詹事府右庶子左庶子、翰林院侍讲学士,擢内阁学士,出为山西巡抚,擢两广总督,移湖广,再权两江。

平日论学言政,以法圣崇王为体,以进夷予霸、致国富强为用。

  官翰、詹时,使俄大臣崇厚定俄约不详,失伊犁地数百里;疏争数十,卒改前约,还伊犁。他所指陈,皆关至计。

  山西旧有土铁出洋之禁,民间岁输官铁潞紬,又苦充驿。公至,一蠲除之。经略边外七厅蒙地,为兴屯练兵计。继者踵其法,事遂办。

  法、越之役,朝议和战不决,法乘隙扰台湾及闽。

公至粤,则建攻越、救台之议;大举洋债,以强半助滇、桂、越、台诸军。

而特遣冯子材、王孝祺两军援桂,遂克谅山,法以就款。

  初,铁路议兴,言者或疑其非便;李文忠公小试之于京、津。

公谓宜大兴卢汉,以经南北之脊,则粤汉、川汉、宁沪、苏杭次第可举。

在粤奏上之,于是朝廷移公督楚。

  公之督粤也,注边海之防。

越事定后,汲汲奏移广西提督驻龙州,建钦廉镇南关炮台;设守琼州,经营榆林港;于粤、闽厂造兵船十数,设水陆师学堂以练将。

清关税、盐课,铸银币。

榷烟膏以裕饷,严治盗以清奸。

  及移楚,则一以路政、工业为务。

大冶产铁、江西萍乡产煤,公设炼铁厂汉阳;既奏开之资路用,兼造炮械。

以荆宜桑棉麻枲而饶皮革也,因设织布、纺纱、缫丝、制麻、制革诸局,佐之以堤工、通之以币政,用尽地利抵洋货。

  而中东事起,上下议变法,新学科武备始。

公典试,提学浙江、湖北、四川。

迄任疆帅,所至创立书院,以通经学古,提倡士风。

谓求才必由学。

于鄂、于蜀,有经心、尊经;于晋,有令德堂;于粤,有广雅。

比督楚,复创两湖书院。

  其权江督也,巡阅江防炮台,察南北营政;于陈台、窳炮、骄将、惰兵,悉与更易,募德弁练江南自强军。

至是,乃首采东西规制,广立文武、农工商、铁路、方言、军医诸学堂,遣游学,设将校讲习所,筹款造船。

又以邪说诬民,着「劝学篇」辟之。

虽丛忌毁,不顾也。

  洎夫拳乱召戎,大局危岌,而公计益纡、忠益明,心乃益苦矣。

于时中外沸腾,公迭请剿匪护使馆,不报;则急电各国外部及来华水师将领暨各领事,立约保护东南。

测联军必入京,督、抚中有联名阻乘舆西幸者,公闻大惊,急电撤衔疏论之。

俄乘拳乱占东三省,胁将军增祺定新约,关东权利尽失;联军和约成,迫全权画押有日矣,公力争得寝。

既日、俄争东权构兵,或邀公出劝止,拒之;两国定约兵解,东三省以全。

其振大纲、断大计类此。

  公为政,经画恢宏而综理微密;千条万端,一心默识。

用财繁浩,大率取之中饱私规,不竭民膏、不侵库款。

其对外如拒赫德之议,设沿海巡航;加农赋、免税厘。

英提督贝思福之代练华兵,美员精琦之图揽币政,联军各国之请浚吴淞口,日、德商船之逾越汉口马头,收回美、比合兴公司之承办粤汉铁路,皆据理抗争,务以保全国权为主,抗怀千载。

所在祠其名贤先哲;若晋杜成侯、陶桓公,唐裴、李,宋韩、范、司马,无日不流连心口间。

为学兼师汉、宋,去短取长。

恶说经袭公羊、文字橅六朝;谓为权诡乱俗。

癸卯入觐,怵然于中学式微,道法将坠;手订学堂章程,于经、文两科尤注意焉。

比还朝,益亟亟于普建存古学堂、图书馆。

呜呼!公之忠规密谟,关系斯文之兴坏,匪独天下安危而已。

  薨于宣统元年八月丁酉,春秋七十有三。

公以谅山之捷,赏戴花翎;论保全东南疆土功,赏加太子少保。

今上御极,晋太子太保,赐紫缰。

遗疏闻,赠太保,谥「文襄」。

曾祖讳怡熊,浙江山阴知县;祖讳廷琛,福建古田知县;考讳■〈金英〉,署贵州贵东道,赠太仆寺卿:皆追赠如公官。

曾祖妣氏傅,祖妣氏王、氏苏,妣氏刘、氏蒋、氏朱,皆一品太夫人。

配石夫人,继配唐夫人、王夫人,前公卒。

子六:权,戊戌进士,礼部郎中,赏四品京堂;颋,附生,前卒;仁侃,邮传部员外郎,赏郎中;仁涑,一品荫生;仁实,主事;仁蠡。

女三;长适卞綍昌。

孙五:厚琨,早卒;厚璟,拔贡,赏主事;厚琬、厚瑊、厚瑜。

孙女二。

曾孙三:遵骥、遵騄、遵骐。

  初,宝琛与公接膝京师,谬引同志;里居,一访公广州。

前后契阔,几三十年。

前岁入都,见公道孤志励、气郁虑煎,私用忾叹;孰图会邅而诀遽哉!公子权等将以宣统二年十二月乙酉葬公县西南原新阡,乞文纳圹。

思公谁嗣,乃最其政迹志事如右,而系以铭。

铭曰:宋庸乐喜,邻国寝兵;陶桓淹广,晋业不宏。

相才俾镇,如栋作楹;老毗匪晚,愿大宁盈。

昔居禁中,盘盘公望;卅载封圻,忠勤无上。

忠实勤止,遇特艰哉;浅迂公诧,憸忮公猜。

帝曰相予,及公未耄;公发已皤,公精未耗。

国有大恤,赖公而绥;移山逐日,期月曷为。

公存郁纡,公没谁继?独其宏心,天蟠地际。

埋辞幽宫,永贞百世!

  张之洞列传(清史稿)

  张之洞,字香涛;直隶南皮人。

少有大略,务博览,为词章,记诵绝人。

年十六,举乡试第一。

同治二年,成进士。

廷对,策不循常式,用一甲三名;授编修。

六年,充浙江乡试副考官。

旋督湖北学政。

十二年,典试四川,就授学政。

所取士,多隽才;游其门者,皆私自喜得为学途径。

  光绪初,擢司业,再迁洗马。

之洞以文儒致清要,遇事敢为大言。

俄人议归伊犁,与使俄大臣崇厚订新约十八条。

之洞论奏其失,请斩崇厚、毁俄约。

疏上,乃褫崇厚职治罪;以侍郎曾纪泽为使俄大臣,议改约。

六年,授侍讲,再迁庶子。

复论纪泽定约执成见,但论界务、不争商务,并附陈设防练兵之策;疏凡七、八上。

往者词臣率雍容养望,自之洞喜言事,同时宝廷、陈宝琛、张佩纶辈蜂起纠弹时政,号为清流。

  七年,由侍讲学士擢阁学,俄授山西巡抚。当大祲后,首劾布政使葆亨、冀宁道王定安等黩货,举廉明吏五人,条上治晋要务。未及行,移督两广。

  八年,法、越事起,建议当速遣师赴援,示以战意,乃可居间调解;因荐唐炯、徐延旭、张曜才任将帅。

十年春,入觐。

四月,两广总督张树声解任专治军,遂以之洞代。

当是时,云贵总督岑毓英、广西巡抚潘鼎新皆出督师,尚书彭玉麟治兵广东。

越将刘永福者,故中国人;素骁勇,与法抗。

法攻越未能下,复分兵攻台湾,其后遂据基隆。

朝议和战久不决,之洞至,言战事气自倍;以玉麟夙着威望,虚己听从之。

奏请主事唐景崧健募卒出关,与永福相犄角。

朝旨因就加永福提督、景崧五品卿衔。

炯、廷旭亦皆已至巡抚当前敌,被劾得罪去,并坐举者;之洞独以筹饷械劳,免议。

广西军既败于越,朝旨免鼎新,以提督苏元春统其军;而之洞奏遣提督冯子材、总兵王孝祺等皆宿将,于是滇、越两军合扼镇南关殊死战,遂克谅山。

会法提督孤拔攻闽、浙,炮毁其坐船,孤拔殪。

而我军不知法愿停战,廷议许焉;授李鸿章全权大臣,定约以北圻为界。

叙克谅山功,赏花翎。

之洞耻言和,则阴自图强。

设广东水陆师学堂,创枪炮厂,开矿务局,疏请大治水师,岁提专款购兵舰,复立广雅书院,武备文事并举。

十二年,兼署巡抚。

于两粤边防控制之宜,辄多更置。

着「沿海险要图说」,上之。

  在粤六年,调补两湖。

会海军衙门奏请修京通铁路,台谏争陈铁路之害,请停办。

翁同龢等请试修边地,便用兵;徐会澧请改修德州济宁路,利漕运。

之洞议曰:『修路之利,以通土货、厚民生为最大,征兵、转饷次之。

今宜自京外芦沟桥起,经河南以达湖北汉口镇;此干路枢纽,中国大利所萃也。

河北路成,则三晋之辙接于井陉,关陇之骖交于洛口;自河以南,则东引淮、吴,南通湘、蜀,万里声息,刻期可通。

其便利有数端。

内处腹地,无虑引敌;利一。

原野广漠,坟庐易避;利二。

厂盛站多,役夫贾客可舍旧、图新;利三。

以一路控八、九省之衢,人货辐辏,足裕饷源;利四。

近畿有事,淮、楚精兵崇朝可集;利五。

太原旺煤铁,运行便则开采必多;利六。

海上用兵,漕运无梗;利七。

有此七利,分段分年成之;北路责之直隶总督、南路责之湖广总督,副以河南巡抚』。

得旨报可,遂有移楚之命。

大冶产铁,江西萍乡产煤;之洞乃奏开炼铜厂汉阳大别山下,资路用,兼设枪炮钢药专厂。

又以荆、襄宜桑棉麻枲而饶皮革,设织布、纺纱、缫丝、制麻革诸局,佐之以堤工、通之以币政。

由是湖北财赋称饶,土木工作亦日兴矣。

  二十一年,中东事棘,代刘坤一督两江。

至则巡阅江防,购新出后膛炮,改筑西式炮台,设专将专兵领之。

募德人教练,名曰江南自强军。

采东西规制,广立武备、农、工、商、铁路、方言、军医诸学堂。

  寻还任湖北。

时国威新挫,朝士日议变法;废时文,改试策论。

之洞言『废时文,非废五经四书也。

故文体必正、命题之意必严。

否则,国家重教之旨不显,必致不读经文;背道忘本,非细故也。

今宜首场试史论及本朝政法,二场试时务,三场以经义终焉。

各随场去留,而层递取之;庶少流弊』。

又言『武科宜罢骑射、刀石,专试火器。

欲挽重文轻武之习,必使兵皆识字,励行伍以科举』。

二十四年政变作,之洞先着「勤学篇」以见意,得免议。

  二十六年,京师拳乱。

时坤一督两江、鸿章督两广、袁世凯抚山东,要请之洞同与外国领事定保护东南之约;及联军内犯,两宫西幸,而东南幸无事。

明年和议成,两宫回銮,论功加太子太保。

以兵事粗定,乃与坤一合上变法三疏。

其论中国积弱不振之故,宜变通者十二事、宜采西法者十一事。

于是停捐纳,去书吏,考差役,恤刑狱;筹八旗生计,裁屯卫,汰绿营,定矿律、商律、路律、交涉律,行银圆,取印花税,扩邮政;其尤要者,则设学堂、停科举、奖游学,皆次第行焉。

  二十八年,充督办商务大臣,再署两江总督。

有道员私献商人金二十万为寿,请开矿海州;立刻罢之。

考盐法利弊,设兵轮缉私,岁有赢课。

明年,入觐。

充经济特科阅卷大臣。

厘定大学堂章程毕,仍命还任。

陛辞奏对,请化除满、汉畛域,以彰圣德而遏乱萌;上为动容。

旋裁巡抚,以之洞兼之。

  三十二年,晋协办大学士。未几内召,擢体仁阁大学士,授军机大臣,兼管学部。三十四年,督办粤汉铁路。

  德宗暨慈禧皇太后相继崩,醇亲王载澧监国摄政。之洞以顾命重臣,晋太子太保。

  逾年,亲贵寖用事,通私谒,议立海军费绌可缓,立争之不得。

  移疾,遂卒;年七十三。朝野震悼,赠太保,谥「文襄」。

  之洞短身巨髯,风仪峻整。莅官所至,必有兴作;务宏大,不问费多寡。爱才好客,名流文士争趋之。任疆寄数十年,及卒,家不增田一亩云。

  张文襄公传(大清畿辅先哲传)

  张之洞,字孝达,号香涛;南皮人。洽闻强记,淹贯群书;尤究心经世之务,以天下为己任。

  咸豊二年,年十六,举乡试第一;一时才名噪都下。

乃益自淬励,精研历代诸儒之学,而以实用为归。

同治二年,登进士;殿试对策,直陈时政得失,不拘守行墨例程。

阅卷大臣皆不悦,议置末甲;大学士宝鋆独激赏之,以为奇才,置二甲第一。

进呈御览,两宫皇太后特置一甲三名,授编修。

之洞受知于朝自此始。

  六年,典浙江乡试;得知名之士五十余人,后多以勋名学问显者。

寻授湖北学政,捐俸创立经心书院。

十二年,典四川乡试,旋授学政。

蜀士多聪敏有才智,而习尚浮谫;专以时文、帖括,苟取科名为事。

凡经、史、子、集四部之书,多束而不观。

间有向学者,亦苦无师资,茫然不得其涂径。

之洞奏设尊经书院,选高材生肄业其中。

复建尊经阁,广置书籍;开印书局,刊行小学、经史诸书。

又撰「輶轩语」、「书目问答」二书,发明宗旨,示以读书之法。

成都士子向有攻讦、冒籍、枪替诸弊,往往纠党持械相斗杀。

之洞皆亲为讯断,士论翕然。

松潘有回人武生兰某,勇健多党,恣志横行;设策禽之,系于狱。

于是成都武试,亦懔懔守法,试无敢多事者。

因疏陈整顿试场积弊八策。

  光绪五年,晋国子监司业。

吏部主事吴可读奏请预定大统之归,太后敕廷臣妥议。

之洞疏曰:『穆宗毅皇帝立嗣,继嗣即是继统;此出于两宫皇太后之意,合乎天下臣民之心,而为皇上所深愿。

乃可读于所不必虑者而过虑,于所当虑者而未及深虑。

穆宗「继嗣」之语,屡奉懿旨:「人君子孙凡言继嗣者,即指缵承大统而言。

继统、继嗣本无区别,其分为两事,乃明代张璁、桂萼谬说;高宗钦定「仪礼义疏」,已辞而辟之。

矧今懿旨申命再三,设有迷妄小人舞文翻案,廷臣皆得执简而争:不必虑者一也。

所举宋太宗背太祖、明景帝背英宗,然德昭非太宗子、见深非景帝子也。

若皇上以皇子嗣穆宗,名为先朝之继体,实则今日之麟振;有何嫌疑、有何吝惜?以皇上之仁孝,受两宫皇太后之殊恩,起自宗支、付之神器,必不忍负皇太后、必不忍负穆宗:不必虑者二也。

赵普、黄■〈王厷〉之辈,诚难保其必无。

然明世宗紊大统而慝私亲,以兴献已没也;使其尚在,必能以礼自处,少加裁制。

今醇亲王天性最厚,忠直恪恭;他日如有妄进异言者,必能出一语以为之救正:不必虑者三也。

至请明降懿旨:将来大统仍归穆宗嗣子;意则无以易矣,辞则未尽善也。

缘前奉懿旨:「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穆宗为嗣。

参以该主事之说,是一生而已定为后之义,即一生而已定大宝之归;将类建储,有违家法:所谓未及虑者一也。

前代谗构夺嫡,流弊已多;今被以绍统之高名、重以承继之形迹,较之寻常主器,犹易生嫌:所谓未及虑者二也。

天位授受,简在帝心。

帝尧多男,非止一索;圣意所属,知在何人?此时早定,岂不太骤?所谓未及虑者三也。

伏读此次懿旨「即是此意」四字,言简意骇,至坚至确;天下万世,谁敢不遵?顾圣意宜遵,家法亦宜守。

今日之事,约有二说:浅之为穆宗计者,则但如诸臣之议,并请一浑函懿旨,略谓屡次懿旨俱已赅括,皇上孝友性成,必能处置尽善,似无所妨矣,然「生即承继」、「即是此意」二语,字字当遵。

托诸文辞,可避建储之名;见诸事实,俨成一建储之局。

他日诞皇子、命承继,廷臣中或援祖训以争,则承继之事且中止。

是此日以恐类建储而承统之说不能定,异日又以恐类建储而承继之旨不能宣,是令皇上转多难处矣。

然则深之为穆宗计、而即为宗社计,惟有因承统者以为承嗣一法,不能遽定何人承继;将来缵承大统者,即承继穆宗为嗣。

此则本乎圣意、合乎家法,皇上处此,亦不至碍难。

伏请两宫圣裁,即以此意明降懿旨;皇上亲政之初,循览慈训、感恻天怀,自必仰体圣意,再颁谕旨,祗告郊庙,宣示万方,则固已昭于天壤、坚于金石矣。

如此约有五利:守彝训,一也;待宸断,二也;无嫌疑,三也;无更变,四也;精择贤,五也。

至于精择贤,而其利宏矣。

在两宫慈爱之念,惟期于继嗣、继统久远遵行,岂必亟亟焉指定一承继之人而后慰;即穆宗在天之灵,当亦愿后嗣圣德永绥洪祚,又岂必斤斤焉早标一嗣子之目而后安?此固为我国家亿万年之至计,即使专为穆宗嗣子策之,似亦无善于此者矣。

或谓礼制精深,动关名义;由此以承统为承嗣之说,安保日后无泥古聚讼者!则臣请得条举其说而豫辨之:一曰:「礼」为人后者为之子。

三代人君,凡继先君之统者,即为先君之后;虽无父子之名,而用父子之礼。

皇上承穆宗之统矣,何以又别立后?不知父子之说,汉、唐来久已不行;且皇上承继文宗显皇帝为子已有明文,文宗有子,则穆宗无子矣。

岂有御宇十三年、功德溥四海之先帝,而不为立后者。

其不足辨一也。

一曰:「礼」嫡子不得后大宗。

不知此为臣庶言之,非为天家言之也。

古来择取亲属入承大统,则本宗不敢私其嫡子,尊尊也。

若嗣君为先君立嗣,则嗣君亦不得私其嫡子。

盖嗣君与先君,当日固有君臣之分者也;亦尊尊也。

然入承大统者,既承累朝之大宗,则本支应自为继别之宗,并不得以小宗论,于礼、于法当别立嗣者也。

嗣君既为大宗,则虽以子为先君后,于礼、于法不能别立嗣者也。

然则就今日事势论之,将来皇子虽为穆宗之嗣子,仍无妨为皇上之嫡子。

尊尊,亦亲亲也。

皇朝律令对承继之文,则曰本生父母,他日称谓区别,圣心自有权衡;两宫以圣而行权、皇上以圣而制礼,一举而忠孝、慈友之人伦备焉,尊尊、亲亲之礼意赅焉。

义协而礼起,何为不可?其不足辨二也。

一曰:「春秋」传云:君子大居正,故兄弟叔侄展转授受,每难贴然。

不知从父、从子,乃生衅隙;若皇子承继先朝,但存名义,岂判亲疏?其不足辨三也。

凡此,皆群经之精言,而实不切于今日之情事。

设有迂儒引之以挠夫国是、佞夫藉之以文其莠言,大智聪明,岂能惑哉?今者,往事已矣!惠陵永閟,帝后同归;既无委裘遗腹之男,复鲜慰情胜无之女。

伤心千古,夫复何言!承嗣、承统之说,不过于礼制典册之中,有此数字空文;俾穆宗在天之灵爽,虽远而不远、几忘而不忘,庶可稍慰两宫鬻闵之思,且伸皇上友于之爱。

夫吴可读区区之贬谪小臣耳,尚且昌言以发其端,致命以期其许;何况子道、弟道兼尽之圣主哉?昔汉景帝欲悦窦太后之意,至有「千秋万岁后传梁王」之语,梁王非有应嗣之分者也;宋高宗以太宗之后,乃闵太祖子孙零落,而以太祖七世孙孝宗为嗣,孝宗非有承统之约者也。

皇上圣明远在二君之上,窃谓今日者惟在责成毓庆宫侍学诸臣尽心辅导,培养天性、开陈至道,皇上孝悌之心油然而自生,尊尊、亲亲之等秩然而不紊;任贤去佞、内修外攘,则所以仰体两宫、上慰穆宗者,固不仅在继嗣承统一端而已也。

即以此一端而论,其沃心正本之方,亦在彼而不在此。

伏惟皇太后与皇上名分已定,恩谊日笃,皇太后视皇上所生皇子,无论承继穆宗与否,同为己孙;皇上视所生皇子,无论承继穆宗与否,同为己子。

君臣一德,共济艰难,此宗社之福而臣民之愿也。

臣恭绎懿旨中「即是此意」、「妥议具奏」二语文义,是者是其将来大统宜归嗣子之意,议者议夫继嗣继统并行不悖之方。

臣工应命陈言,岂敢以依违两可之游词,贻庙堂他日之筹虑乎』?五月,以四川东乡重案,疏请诛知县孙定扬,以恤民生。

七月,以星变、地震,疏请修省,以弭灾变。

  八月,升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九月,晋司经局洗马。

  十二月,俄人议归我伊犁,使俄大臣崇厚擅订新约十八条,众论大哗,上命廷臣集议。

之洞疏曰:『新约十八条,其最谬妄者,如陆路通商由嘉峪关、西安、汉中直达汉口;秦陇要害、荆楚上游,尽为所据!马头所在,支蔓日盛,消息皆通;边圉虽防,堂奥已失。

不可许者一。

东三省国家根本,伯都讷吉林精华,若许其乘船至此,即与东三省全境任其游行无异。

陪京密迩,肩背单寒,是于绥芬河之西无故自蹙地二千里。

且河内行舟,乃各国积年所力求而不得者;一许俄人,效尤踵至。

不可许者二。

朝廷不争税课,当恤商民;若回准两部、蒙古各盟一任俄人贸易,概免纳税,华商日困犹末也,以积弱苦贫之蒙古、徒供俄人盘剥;以新疆巨万之军饟,徒为俄人委输。

且张家口等处,内地开设行栈以后,逐渐推广;设启戎心,万里之内,首尾衔接。

不可许者三。

中国藩屏,全在内、外蒙古;沙漠万里,天所以限。

俄人即欲犯边迤北一面,总费周折。

若蒙古台站供其役使,彼更将捐重利以啖蒙人;一旦有事,音信易通、粮运无阻,势必煽我藩属为彼先导。

不可许者四。

条约所载,俄人准过卞伦三十有六;延袤太广!无事而商往,则讥不胜讥;有事而兵来,则御不胜御。

不可许者五。

各国商贾,从无明言许带军器之例;今无故声明人带一枪,其意何居?假如千百为群,闯然径入,是兵、是商谁能辨之?不可许者六。

俄人商税,种种取巧;如各国希冀均沾,洋关税课必至岁绌数百万。

不可许者七。

同治三年新疆已经议定之界,又欲内侵,断我南通八城之路;新疆形势,北路荒凉、南城富庶,争硗瘠、弃膏腴,务虚名、受实祸。

不可许者八。

伊犁、塔尔巴哈台、科布多、乌里雅苏台、喀什喀尔、乌鲁木齐、古城、吐鲁番、哈密、嘉峪关等处准设领事官,是西域全疆尽归控制;有洋官则有洋商、有洋商则有洋兵,初则夺我事权,既则反客为主,驯至彼有官而我无官、彼有兵而我无兵。

且各国通例,惟沿边、沿海准设外邦领事,若乌里雅苏台、科布多、乌鲁木齐、古城、哈密、吐鲁番、嘉峪关乃我境内,今自俄人作俑,设各国援例,将十八省腹地遍布洋官。

不可许者九。

名还伊犁,而三面山岭内、卞伦以外盘踞如故,据高临下,险要失矣。

割霍尔果斯河以西、格得满岛以北,屯垦无区、畜牧无所,地利尽矣。

金顶寺久为俄人市廛,既与约定,俄人产业不更交还,是伊黎一线东来之道,必穿俄巢,出路绝矣。

寥寥遗黎,彼又尽迁已往,人民空矣。

掷二百八十万有用之财,索一无险要、无地利、无出路、无人民之伊犁,将安用之?不可许者十。

俄人索之,可谓至贪、至横;崇厚允之,可谓至谬、至愚!皇太后、皇上赫然震怒,谴使臣、下廷议,可谓至明、至断。

上自枢臣、总署、王大臣以至百司庶官,人人知其不可;所以不敢公言改议者,诚惧一经变约,或召衅端。

然臣以为不足惧也,必改此议,不能无事;不改此议,不可为国。

请言改议之道,其要有四:一曰计决、二曰气盛、三曰理长、四曰谋定。

何谓计决?无理之约,使臣许之,朝廷未尝许之;崇厚误国媚敌,擅许擅归,国人皆曰「可杀」者也。

伏望拿交刑部,明正典刑;治使臣之罪,即可杜俄人之口。

按之万国公法,既有不准违训、越权之例,复有臣执全权、可否仍在朝廷之条,正与崇厚不遵密函、不请谕旨之罪相合。

耆英上狱,成宪昭然;故立诛崇厚,则计决。

何谓气盛?俄人欺我使臣孤懦,逼胁画押;施一偿百,意犹未餍。

不料俄罗斯腼然大国,乃至出此;不特中国愤怒,即环海万国亦必皆不直其所为。

至俄使不待定议声言归国,外洋亦无此例;况凯阳德系署理公使,岂能擅归?其为恫喝无实,情状显然,尽可听其去留,不必过问。

莫若明降谕旨,将俄人不公不平、臣民公议不愿之故,布告中外、行文各国,评其曲直;并属各国会堂将我国家情理兼尽之处,刊入新闻报纸,明谕边臣整备以待。

据众怒难犯之情,执国毙不从之志,俄国虽大,自与土耳其苦战以来师老财殚、臣离民怨,近岁其国主屡有防人行刺之举,若更渝盟犯顺、图远劳民,必且有萧墙之祸,行将自毙,焉能及人?故明示中外,则气盛。

何谓理长?种种要约,皆由伊犁而起;若尽如新约,所得者「伊犁」二字之空名,所失者新疆二万里之实际,而每年尚须耗四、五百万饟需以供边帅防军建城、开屯之用,是有新疆尚不如无新疆也。

索伊犁而尽拂其请,则曲在我;置伊犁而仍肆责言,则曲在俄。

况使臣画押,未奉御批、未铃御宝,一如载书未歃,岂足为凭?俄人理曲词穷,焉能生衅?故缓索伊犁,则理长。

何谓谋定?俄人而讲信义,兵端可以不开;若俄人必欲背公法、弃和好,设防之处,大约三路:一新疆、一吉林、一天津。

左宗棠席累胜之威,兵力素强;金顺、刘锦堂、锡纶、张曜亦皆健将。

以静待动,俄人必败;联络喇嘛棍噶札拉参,遏其归路,彼将踦轮不返。

若出吉林,边地辽敻、林谷丛杂,其地去俄都二万余里;悬军深入,馈饟艰难,不能用众。

如特简兼资文武之将帅,授以重权、资以的饟,分南北洋海防经费之半,为经略东三省之资。

命左宗棠、金顺选拨籍隶东三省之知兵将官数人东来听用,招集索伦赫津打牲人众,教练成军;其人素性雄勇,习与俄斗,定能制胜。

即小有挫衄,坚守数月,必解而去。

天津一路逼近神京,然俄国兵船扼于英、法公例,向不能出地中海;即强以商船载兵而来,亦非西洋有铁甲等船者比。

李鸿章高勋重寄,岁糜数百万金钱以制机器而养淮军,正为今日;若并不加一战,安用重臣?伏请严饬李鸿章,谕以计无中变、责无旁贷,及早选将练兵,仿照德国新式增建炮台;战而胜则酬以公侯之赏,不胜则加以不测之罚。

设即以赎伊犁之二百八十万金雇募西洋劲卒,亦必能为我用。

俄人蚕食回疆、吞并浩罕,意在拊印度之背;不特我之患,亦英之忧也。

李鸿章若以此开悟英使,辅车唇齿,当可同仇。

近年立功宿将如彭玉麟、杨岳斌、鲍超、刘铭传、善庆、岑毓英、郭松林、宋庆、喜昌、彭楚汉、郭宝昌、曹克忠、李云麟、陈国瑞等,或见任、或退闲、或处废籍,如酌量宣召来京,令其详议筹策,分驻京、通、津、沽及东三省,以备不虞。

山有猛虎,自可建威消萌。

故急修武备,则谋定。

臣非敢迂论高谈,以大局为孤注;惟深观事变日益艰难,西洋挠我榷政、东洋思启封疆,今俄人又故挑衅端,若更忍之、让之,从此各国相逼而来,至于忍无可忍、让无可让,又将奈何?无论我之御俄本有胜理,即或疆场之役利钝无常,臣料俄人虽五战不能越嘉峪关、虽三胜不能薄宁古塔,终不至制动全局。

旷日持久,顿兵乏食;其势自穷,何畏之有?然则即今一决,乃中国强弱之机,尤人才消长之会。

此时猛将谋臣,足可一战,若再阅数年,左宗棠虽在而已衰、李鸿章未衰而将老,精锐渐尽,欲战不能;俄人则已城于东、屯于西、行栈于北、纵横窟穴于口内外,通卫藏、胁朝鲜。

不以今日捍之于藩篱,而待他日斗之于庭户,悔何及乎?要之,武备者,改议宜修,不改议亦宜修;伊犁者,改议宜缓,不改议亦宜缓;崇厚者,改议宜诛,不改议亦宜诛。

此中外群臣之公言,非臣一人之私言也。

辅谋在疆臣、作气在百寮、据理力辩在总理衙门,而决计独断、始终坚持则在我皇太后、皇上。

事关宗社大计,坐视不能、缄默不敢,仰恳将臣此疏一并发交廷臣会议,不胜忧愤迫切之至』。

于是上褫崇厚职,交部治罪;以侍郎曾纪泽为使俄大臣。

之洞疏言:『驭俄之策,宜先备后讲。

备之法三:曰练兵、曰筹饟、曰用人;讲之法三:曰责以义、折以约、怵以势。

总而论之,备为主、讲为辅,操纵为变化。

我苟无备,则俄人知我虚实,肆其恫喝,虽有辩士,将不得言、言亦不信也』。

因疏陈海防十一事,请急修战备,筹地、筹人,以为保全和局之策。

  六年,授翰林院侍讲,转侍读;晋右春坊右庶子,充日讲起居注官。

八月,转左。

上以俄使布策将来,饬廷臣统筹全局。

之洞疏陈前此七失及讲法、备法之要。

九月,曾纪泽要布策回俄订议。

之洞恐议约不慎,全局受亏;乃上疏曰:『俄使为我追回,若不开诚决计、速为定局,令其挟忿重来,是怒敌国也。

既无分别轻重、简约易行之策,又无不畏决裂、准备一战之语,徒令使臣吐茹不得、刚柔皆非,是窘使臣也。

然使臣多执成见,但论界务、不争商务,若不予限制、不授机宜,必致逞臆率定,一翻不能再翻,是误国事也。

今曾纪泽再议,必承该使臣五条上文而言。

查原议五条,本有难解。

内祗索还伊犁全境一条为要,务为实争;其余已属次等,措词又甚浮游。

如领事暂缓一条,即言「暂」字,终归必设,是名争而实不争也。

如天山两路不全免税一条,将来新疆各城但纳税一两处,即为如约,是争其所不必争也。

如塔、喀边界派员议定一条,空言议定,并未言分界限以何处,是竟以不争强称为争也。

如哈、巴、古三城一处留货一条,尤为屑琐,本非十八条之一,是虽争尚不如不争也。

试思伯都讷、西安、汉中既许通商,张家口既许设栈,内地近畿畅行无阻,而于关外沙漠计较留货之区,亦颠倒之甚矣。

  大抵曾纪泽之意,既苦俄人强横、又复偏执己见,于最要者止争伊犁全境一条,而以四条或不关紧要、或并非实争者搪塞充数,名为五、实止一耳。

虽俄人概允,我已大失便宜。

况布策追回,譬如贾人出门,我后招之使返,必须增价无疑;可知曾纪泽此次必至降格相就。

据彼外部来文,伊犁割地,俄志甚坚;即使布策十分通融,极之准改其四、亦必不允其一。

然则,伊犁全境终不可得矣。

夫曾纪泽即有五条,不权轻重之上文失言于前日,又有总署八月八日「漫无限制」之电寄横亘于胸中,将来转圜结局,不过新疆俄商稍有一多处纳税而已。

夫以中外大局扰攘近一年、征调半天下,九重怨、群臣争,再遣行人、六下廷议,而究竟止归于争得边外区区一两处税银而止。

以言实,则大伤;以言名,则不正。

天下万世,将谓之何?臣谓彼既有不强概允一言,正可就此与之力争要着。

此时必宜速敕曾纪泽扫除前文,从新另议;注意重务,专力筹商。

除其它各条应由使臣相机辩驳外,窃谓西、汉通商一节,尤为大利、大害之所关。

臣上年十二月第一疏已经备陈,而大学士左宗棠覆奏疏中病国、病官、病商、病民诸说,尤为详尽。

至于目前维持,臣已两疏陈有减税、招商,中、俄两利之策。

此时与俄人辩论,但当以华商生计为言。

盖新疆贾贩本皆西商,今准俄贸易、准俄免税,则山西、甘肃数省之商民于关外已无所获,何忍并此而夺之?查张家口、恰克图一路旧有茶商二十八家,利息丰盛;自咸丰季年俄商盛行,存者止三家耳。

西、汉若引入俄商,吾民生计尚堪设想哉?捐关外之利予俄商、留关内之利予华民,可谓极宽、极让、极和、极平;俄人于他条所得已多,于此条亦复有利,何至决裂?就令敌国不顾情理,使臣何忍不一启口乎?尝读同治六年九月故大学士曾国藩覆奏豫筹条约疏有云:「总就小民生计,与之切实理论;自有颠扑不破之道。

如果洋人争辩不休,尽可告以即使京师勉强应允,臣等在外亦必以全力争回;即使臣工应允,而中国亿万小民穷极思变与彼为仇,亦断非中国官员所能禁止。

中国之王大臣为中国之百姓请命,不患无辞置辩。

甚至因此决裂,而我以救民生而动兵,并非争虚仪而开衅;上可以对天地列圣、下可以对薄海苍生,中无所惧、后无所悔」等语;又云:「害我百姓生计,当竭力相争。

不设抵制之词、不用严峻之语,但以诚意动之,始终不可移易;彼知理直不可夺、众怒不可犯,或者至诚所感,易就范围』等语。

纵枢臣以臣为书生之见,独不思左宗棠固尝连篇累牍而上陈乎?纵使臣以臣为不晓洋务,独不思其父曾国藩固尝痛心切齿而力争乎?伏请敕取左宗棠、曾国藩两疏上呈御览,令诸臣等一再思之!至如松花江行船一条,曾纪泽本有提开缓议之说;即不能争,亦当姑置勿议,免致说断,无可转移。

如伊犁全境一条,即不能争,亦当与俄人婉商,酌分南境,为中国留一南通八城之路,免致弃伊犁孤城为绝地。

如领事一条,则乌里雅苏台、科布多两处尤要。

我之防兵稀少,一设洋官,数千里蒙古尽为彼用。

即不能全争,亦当择此切迫老实力阻止,免致以一「暂」字,自伏祸胎;即或智穷势迫,此三端必不能争,而西、汉一节,断不可让。

闻曾纪泽之意,目前着重专在伊犁全境;然臣谓万一彼此相持、和议难成,中国可为商民生计而兴兵,亦不值为伊犁属地而决裂。

轻重之权,此亦易晓者也。

窃谓事势至此,补救将穷。

限期一展,不能再展;敌使一追,不能再追。

枢臣因惶惑而全无定衡、使臣执己见而不度利害,使臣既以当争者为不必争,枢臣又不肯筹一审敌情、箝敌口之法以指授使臣,则虽争、亦如不争!若再不乘此数日未定之转关,力争此一线实在之利害,臣不知枢臣、使臣谆谆渎请颁国书、释崇厚、结五案、展限期,卑逊包荒无微不至,所为者果何事也!臣诚迂陋,亦知相时势;谅使臣独以区区愚诚,所见不敢不争、有言不敢不尽。

惟圣明垂察焉』。

乃又附陈西防、东防、津防、选将、筹兵之事,且言『即使俄人与我无衅,而以后朝鲜之防势不能已,尤冀庙谟广运,于东防将士,早为筹划周密,以固陪京。

目前应急之计,止可征调南军;若计久长,则关外征防,总以选练北将、北兵为上,南兵断不相宜』。

识者尤服其老成先见云。

之洞前后疏凡七、八上,卒改前约,还伊犁。

  七年,升侍讲学士;疏陈御倭、御俄事宜。

六月,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以星变,奏陈修政之要,曰用人、曰言路、曰武备、曰禁卫四端。

又以封疆重寄,未可虚悬,请定疆臣,以安边圉。

  十一月,授山西巡抚。

山西当大祲后,民物凋敝,度支益艰。

之洞至,考究一切利病源委,首劾护理巡抚藩司葆亨、代理布政使冀宁道王定安虐民縻费、诛求属吏诸款,纠治吞振之官十数员,举廉明者五人。

疏言:『国之元气,在户口蕃息、田野垦辟、政事有纲纪、经赋无侵盗,而聚敛、吝啬不与焉;民之元气,在官吏无苛扰、四民无游惰,而末富、奸利不与焉;官之元气,在官项无亏累、上司无诛求、贤否不颠倒、功过有黑白,而滥恩、曲法不与焉。

晋省历年以来,公私困穷,几乎无以自立;物力空匮、人才艰难,上官政出多门、属吏愍不畏法,民习颓惰以蹙其生、士气衰微而废其学,军律日即荡弛、吏胥敢于为奸;譬如尫羸之躯,而复为百病诸创之所攻削,固非表里兼治不可。

晋省要务,约有二十事:责垦荒、清善后、省差徭、除累粮、储仓谷、禁莺粟,务本以养民也;减公费、裁摊捐,养廉以课吏也;结交代、核库款、杜吏奸、理厘金、救盐法,去蠹以理财也;开地利、惠工商,辅农以兴利也;培学校,重士以善俗也;纾饟力、练主兵、遏盗萌、修边政,固圉以图强也。

凡此,皆儒术经常之规,绝不敢为功利操切之计。

其前八事,谨于此次分别陈请办理;其余,容详加规画,陆续奏陈』。

时议者多持莺粟不宜禁之说,复上疏力陈其害:仿天津立戒烟局,延医购药,官生将卒勒限自新,以明赏罚。

泽潞、平盂等处旧有土铁出洋之禁,为奏开之;并除民间岁输官铁、潞紬之累。

设局清厘道光至光绪数十年库款,积弊一清。

之洞尝欲开垦边外七厅蒙地,为兴屯练兵之计;适擢粤督,未竟其事。

继者踵其法,大举兴办,实之洞首倡之也。

初,户部函咨各省议增京官津贴。

之洞以其数太少,请增之;并请筹政府言官公费。

且云山西虽褊小,愿视大省。

户部既不肯加,而又以此项津贴改充京饟;之洞力阻之。

谓此事关系人才、吏道,断不可废;朝令夕更,亦非政体。

如必提充京饟,请愿照数别筹为京官津贴;权其轻重,所得为多。

疏入,执政愧之,不果行。

  八年,法、越事起,之洞疏请筹兵遣使,以先发为豫防。

因条上十六事。

略谓:『法人狡谋已遂、情形已彰、徒遣密使侦探无益,徒在法京辩论亦无益。

惟有遣使带兵赴援保护,上可令退出越京、次可代定条约。

敌之注意滇急而粤缓,我之下手滇缓而粤急,非从两粤进兵批亢捣虚,则滇防徒为縻费。

粤西陆师出龙州镇南关、粤东水师出廉州镇海,皆会于越东京。

至于筹饟,粤可取给于闽、粤两海关四成洋税,滇饟可取给四川、广西库储,可支半年;余由广东接济。

我师入越,诘问法使兵官,责以公法、示以战意,乃为居间调处,则法、越立约,必有限制。

宜并与法、越定约,中国常以一军驻越港口,护越护商。

广东为洋舶来华第一门户,越事既须经营,则粤防愈要。

当年曾国藩建议,南洋大臣本拟驻粤,拟请增设而以两广总督兼之,不惟经略南、交,兼可先得各国要领,免以增兵置帅,致起各国猜疑』。

并荐黎兆堂为使越大臣,总兵方曜、贝锦泉、巡抚唐炯、布政使徐延旭可备水陆将才之选。

十年,入觐。

四月,命署两广总督。

时法、越兵事日亟,朝议和战不决;法乘隙扰台湾及福建。

之洞至粤,建「攻越南以救台湾,为围魏救赵」之计。

招回黑旗刘永福与唐景崧攻宣光,岑毓英率滇军攻临洮府,粤军攻文渊山、谅山一路;饟银军械,大举洋债,以强半助滇、桂、粤、台诸军。

法攻越边急,桂军败,两广大震,广西官将皆弃龙州。

之洞奏遣冯子材、王孝祺两军援桂,扼镇南关险要;苦战两昼夜,大破敌,遂克谅山。

法人惧,且急电求和;之洞力争,电奏七次,皆不得。

卒由总署、北洋与之划界定议。

之洞意谓泰西各国,现皆讲求管、墨、苏、张之术,练兵制器,竞争富强;中国若不仿行,恐受制于敌。

疏请粤省设立水陆师学堂,首储人材:考察战法,选取秀士及行伍中材力勇健者以充学生,延聘外洋教习,翻绎西国兵书、测绘地图诸学,制造火药、电线诸技艺,分门讲习,以备将才之用。

次制器:外国争胜恃铁舰、水陆攻守恃快枪巨炮、设守海口恃水雷,皆机算精微,未便率尔。

先创枪炮厂,仿左宗棠闽船厂规模,造枪弹、火药,鱼雷艇、兵船各件附焉。

次开地:中国煤铁富甲四洲,福建穆源、古田、安溪皆产善铁,兼饶煤垩;广东惠州、清远等处所产亦佳。

拟于省设立矿务局,招商试办。

六月,以谅山功,赏花翎。

七月,实授两广总督。

十月,筹议海防,大治水师;因分条陈奏。

曰:『中国洋面,北起吉林、南讫钦州,治海军宜分四大枝。

北洋为一枝,旅顺、烟台、珲春属焉;南洋为一枝,浙江属焉;闽洋为一枝,台湾属焉;粤洋为一枝,琼州属焉。

每枝设统领一员,左、右翼分统各一员,辖于统领;听洋面督、抚调遣节制,而皆隶于京师,以总理衙门为之总领。

粤洋海军一枝,拟配水带铁甲三艘、铁甲鱼雷船六艘;每一铁甲巨舰,配两铁甲鱼雷为一队。

统领、左右翼各领队合为一军。

至南、北、闽洋,应由各疆臣自行酌办。

计费铁甲雷船一军,以四百万两为率。

四营共需一千六百万两,其款拟于洋药税厘提出五年收数之半为造船专款。

洋例货价议妥,定银先付三分或五分之一。

此项定银,拟由户部垫拨八十万两,饬出使大臣于其国银行暂借,余由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限数劝捐,以足其额。

自定议造船二年后,各船陆续来华,拟将提半药厘仍四分之,以充将卒、师匠之修船等费。

巨舰两年必须一修,故制船必先制澳。

粤省黄埔澳浅窄,当徐图扩充;各省有无可作大船澳之所,请饬疆臣豫筹备用。

练将之法,拟选派员弁、生徒出洋练习。

一途隶出使大臣,分发各国学堂、水陆营务炮台船厂分科练习。

一途驾坐练船,周历华洋各海口,先中、后外,藉以周知诸邦口岸形势、战船规制,练习风涛驾驶;练船即为学堂,兼可讲习诸艺。

闽省船厂规模已备,沪厂亦略有凭借;粤省本无船厂,春间试造浅水兵轮,造成察看利病,艺熟工精,再当定议大举。

至于炮台,粤东省防,虎门内外新造各台,阙略未备;惟有随时增改。

其五门要隘,现已另筹办法。

琼、廉海口为南洋第一重门户,急须坚台巨炮。

各省海口,应由疆臣自行酌理。

枪械一事,粤省现正筹设枪、雷各局;其城内机器局,拟并归城西增步军火局,以就水运』。

十二年,兼署广东巡抚。

疏陈边防事宜,略谓:『广西边隘,以镇南关为最要。

关之中、后、左、右,均须设防;分为三路,以防军十二营屯中路、四营屯东路、六营屯西路,并将广西提督由柳州移驻龙州。

原属新太协之龙凭营都司改为龙州城守营游击,并添设中军守备;新太协副将及所辖左营都司、馗纛营都司,均改属提督,裁右营守备。

柳州添设柳庆总兵,改提标左、右两营游击为镇标左、右两营,撤去柳州城守营都司一营;其宁远、义宁两协副将,融怀营参将诸营俱统辖于柳庆镇。

龙州开关通商,重兵所萃,设太平归顺兵备道,总辖全边,驻札龙州;以左江道所属太平府全境暨东边南宁府属之上思州、西边镇安府属之小镇安通判归顺州隶之。

沿边统属一道,上思州拨归太平府属。

升归顺州为直隶州;小镇安改为镇边县,加通判衔,属于归顺州。

设道库大使,总管关税琐务。

郁林州远在东南,改拨直隶州,属左江道,以协形势』。

又以北海通商,廉州为水陆第一门户,高州镇总兵驻防北海,不能兼顾;奏请廉州特设总兵,名北海镇水陆总兵。

阳江镇事务较简,并入高州,亦改为水陆总兵。

澳门者,粤东肘腋患也。

自总署改旧约,澳事渐张;奏请澳门同知移驻关闸,扼其入内要隘,严定界限,卫之以兵,以防侵轶。

十五年,巡视钦州至越南境,迂道廉、琼。

以琼州孤悬大海,逼近越南,关键中外,筑炮台七于海口城西五里秀英山,筑炮台三于十里西场山,筑炮台五于城后大英山。

滨海筑长堤,西起西场、东止牛始。

开炮路、备炮车,扼沿滩入口敌船;远攻近击,交相为济。

廉州北海一口,近接九头山,为海盗窟宅;择要居高筑炮台五座。

其平沙,则练炮车数队,以备往来攻击之用。

榆林港者,中国第三船澳也。

之洞筹款经营,购巨炮台(?)数十。

继其后者,谓为无用,移之北洋;论者惜之。

时法人建议开越南铁路,之洞虑其狡谋,增建平而关、南关炮台十余处,以严防御;并着「广东沿海险要图说」上之。

  之洞在粤六年,孜孜求治。

凡所兴革,皆关大体。

其戡琼州黎匪,开琼岛中心十字路,通四方声息,以绝黎患。

奏定械斗专条,复松筠治盗章程,重诱华人出洋之法,禁赫德征税巡船,封外人之在内地设栈者。

又以国用支绌,洁己奉公,裁粤海关陋规、盐商私费数十万两。

改定肇庆府黄江税厂,除广西梧州经费,提惠湖嘉道关税余银以济公需;整顿湖盐,复旧课十三万两;创铸银币,岁盈三十余万;榷膏赌捐罚之款,岁凡五、六百万。

于是足军实、造兵船、立广雅书院,武备文事次第举行。

时议者以之洞用费浩繁,亏巨帑无算。

及是年,调补两湖。

李瀚章继至,详核之洞初至粤时库储不及五十万;至是卸任,储银正杂款二百五十余万。

瀚章愕然大惊服,遽起立长揖谢之。

  先是,海军署奏请接修铁路;御史余联元等先后疏陈,请停办。

之洞议曰:『泰西创行铁路将近百年,实为驯致富强之一大端。

其初,各国开建干路以通孔道;迨后,物力日裕,辟路日多,支派贯注,都邑相属,百货由是而灌输、军屯由是而联络,上下公私交受其益。

初费巨资,后享大利,其功效次第,实在于此。

今中国方汲汲讲求安攘之略,自不得不采彼长技,以为自强之助。

臣窃以为今日铁路之用,尤以开通土货为急。

  就中外通商时局论之,中国民生之丰歉、商务之息耗,专视乎土货出产之多少与夫土货出口较洋货进口之多少以为之断。

近数年来,洋药、洋货进口价值每岁多于出口价值者约二千万两,来源既难杜遏,惟有设法多销土货以救之。

此乃王道养民立国之本源,并非西商争利会计之小数。

中国物产之盛甲于五洲,然腹地奥区工难、运贵,其生不蕃、其流不广;且土货质粗价廉,非多无利、非速不多,非用机器、化学,不能变粗贱为精良、化无用为有用。

苟有铁路,则机器可入、笨货可出,本轻费省。

土货旺销,则可大减出口税厘以鼓舞之。

于是山乡边郡之产,悉可致诸江岸海壖,而流行于九州岛四瀛之外。

销路畅,则利商;制造繁,则利工;山农、泽农之种植,牧竖、女红之所成,皆可行远得价,则利农。

内开未尽之地宝,外收已亏之利权。

是铁路之利,首在利民;民之利既见,而国之利因之。

利国之大端,则征兵转饟是矣。

方今强邻环伺,外患方殷;内而沿海、沿江,外而辽东、秦、陇,回环万里,防不胜防、费不胜费。

若无轮车、铁路应援赴敌,以静待动,安所得无数良将、精兵、利炮、巨饟而守之?夫守国即所以卫民,故利国之与利民实相表里。

今宜先择四达之衢,首建干路,以为经营全局之计。

至津通一路,其缓急轻重之宜,尚有宜加审慎者。

而御史余联元等原奏,或恐洋教之煽张、或惜捐金以资敌,或以狡谋利啖为惧、或以人心风俗为忧。

不知铁路,不过行程迅速;至洋人洋教之多少,与此无涉。

造路之铁可用华产,修路之工仍用民人,洋匠薪水亦属有限。

洋厂劝造,不过市侩图揽贸易之故智,并非别藏祸心。

轮车与轮船、电线,确有利用之实,不得谓之淫巧。

至所呈引敌、失业两事,业经王大臣剖晰,详尽言之。

惟津、通密迩辇毂,非寻常散地可比。

今大沽铁路已至天津,若再开至通州,不为置兵筑垒以阨要隘,但恃临时收车撤轨之图,则备豫仍觉未周。

苟于中途多设坚台巨炮以为之备,则所费实属不赀:其当审者一也。

又奎润疏称津、通之民以车商、行店、负贩为生者约六万人,以一家五口计之,已有三十万人仰食于此。

津、通二百余里,地段不长,中站停顿不过数处。

据西人「铁路述略」称:英地四万里,铁路执事等众需十六万五千人;以此为准,津、通二百余里仅需八百余人,加以各项贩运夫役,不能过三千人。

闲民苦其太多而地段苦其太短,其难于消纳,实与他处不同:其当审者二也。

或谓非常之举难与图始,铁路为利便所在,不宜鳃鳃过计,致失事机。

顾所以续办津通者,但为养路计耳。

夫欲筹养路之需,而度支转益屯防之费;恤公司之困,而郊甸乃有无告之民。

利害相兼,宜筹两全之策:其当审者三也。

又西国铁路,每为距远水口、陆行艰滞而设,有无轮车利钝悬绝,故虽重费劳扰而不嫌。

今则潞河深通,帆樯如织,车骡驰骤,经宿可至;商旅驿递,为益无多。

权以西例,此路尚非所亟:其当审者四也。

至于征兵一节,津、沽为京师门户,常屯重镇;大沽有事,后路援师早应厚集津门。

若待至天津郡城告急,势难再分。

都门之禁旅远出赴援,亦无从抽大沽、山海之防军回师宿卫。

苟无此路,亦无甚妨:其当审者五也。

夫利不显而不兴、害虽隐而必慎,既非万不得已之计,即宜防意外枝节之端。

设此路创造之时稍有纷扰,则习常蹈故者益将执为口实、视为畏途;以后他处续造,集股之官商必裹足、疑沮之愚氓必有辞,则铁路之功终无由成,而铁路之效终无由见。

「记」曰:先其易,后其节目;及其久也,相说以解言兴事,宜有次第也。

今津通一路关系既重,不便尤多;此亦铁路中之节目也。

窃计翁同龢等请试行铁路于远地以便运兵,徐会澧等请改设于德州、济宁就黄河故道垫路以便运漕,均拟缓办。

津通为另辟一路之计,但边地偏远,无裨全局。

若于僻隅发端,其效难见;且非商旅辐辏之所,则铁路费无所出,不足以自存。

德济一路,黄河岸阔沙松,勉强堆筑,工费太巨;河流迁徙无定,其铁桥等事尤难时时改作。

臣愚以为宜自京城外之芦沟桥起,经行河南,达于湖北之汉口镇;此则干路之枢纽、枝路之始基,而中国大利之所萃也。

盖豫、鄂居天下之腹,中原绾毂胥出其涂。

铁路取道,宜自保定、正定、磁州,历彰、卫、怀等府,北岸在清化镇以南一带、南岸在荥泽口以上,择黄河上游滩窄岸坚、经流不改之处,作桥以渡河;则三晋之辙下于井陉、关陇之骖交于洛口,西北声息刻期可通。

自河以南,则由郑、许、信阳驿路以抵汉口,东引淮、吴,南通湘、蜀,万里奔凑,如川赴壑。

语其利便,约其数事:内处腹地,不近海口,无引敌之虑:利一。

南北二千余里,原野广莫、编户散处,不如近郊之稠密;一屋一坟,易于勘避:利二。

干路袤远,厂盛站多,经路生利既繁、纬路枝流必旺,执鞭之徒、列肆之贾生计甚宽;舍旧谋新,决无失所:利三。

以一路控八、九省之衢,人货辐辏,贸易必旺;将来汴、洛、荆、襄、济、东、淮、泗,经纬纵横,各省旁通,四达不悖。

岂惟充养路之资费,实可裕无穷之饟源:利五。

近畿有事,三楚旧部、两淮精兵,电檄一传,不崇朝而云集都下;或内地偶有土寇窃发,发兵征讨,旬日即可荡平。

征兵之道,莫此为便:利六。

中国矿利,惟煤铁最有把握。

太行以北,煤铁最旺而最精;然质最重、路最难。

既有铁路,则辇机器以开采、用西法以煎镕,矿产日多;大开三晋之利源,永塞中华之漏卮:利七。

海上用兵,首虑梗漕。

南漕米百余万石,由镇江轮船溯江而上,三日内而抵汉口,又二日而达阜城,由芦沟桥运赴京仓,道里与通州相等;足以备河海之不虞,辟飞挽之坦道。

而又省挑河剥运之浮縻,较之东道王家营一路碍于黄河下流者,办理最有把握:利八。

此路既成,但有利便,并无纷扰,民受其益、人习其事、商睹其利;将来集资推广续造,不至为难。

兵民食货无往而不宜,公私行役转运、盗窃损失、雨潦稽延、亏耗蠹蚀之患不禁而自止。

关东、陇右以次推行,惟力是视。

二十年以后,中国武备屹然改观矣。

难者曰:干路之利诚如此矣,其于巨费难成何!则请以分段之法为之。

拟分自京至正定,为首段;次至黄河北岸,又次至信阳州,为二、三段;次至汉口,为末段。

中原地势平衍,工力可省;若令承办员匠核实撙节,估计大约每里不过五、六千金,一段不过四百万内外。

核计四段之工,八年造成,则款亦八年分筹。

中国之大,每年筹二百万之款,似尚不至无策。

开办之始,先从首段估造;候本段工竣,余段以次推广。

其筹款之法,由铁路公司照常招股,酌择各省口岸较盛、盐课较旺之地,分别由藩、运两司关道转发印票股单,设法劝集。

至购买铁料,取之海外则漏卮太多,实为非计。

其山西之铁,产自平定、盂县者,可运至于获鹿县;产自泽潞者,可运至于清化镇。

铁轨非同船炮,取材不在至精;土练之产虽逊洋铁,亦足济用。

即使价值略贵几微,其财仍散在中国,不宜斤斤计较;庶几施工有序,而藏富在民。

总之,津、通之视豫、鄂,度地考工,相去悬绝。

臣之为是议者,非敢有鹜广侈大之心。

实以置路于不可开之区,虽一节有所必惜;展路于有利无害之域,即艰重亦所当为』。

又言:『筹办铁路,其最要以不外耗为本、计利便为末;积款采铁,炼铁教工为先、勘路开工为后。

何谓外耗?借洋款、用洋铁,必致坐受盘剥。

何以积款?拟酌减新海防捐例,每年约得二百万金;洋药税厘,年拨一百万金,由户部提存备用。

急求采铁链铁之方,铁则取之晋、鄂、粤三省,派曾经出洋学生一、二十人赴铁路各国专习此艺;两年学成回国,指授工匠,展转传习,则可无需洋匠多人。

如此定期开工修路,两端并举,一气呵成。

海署所拟南北并举之法,最为扼要。

北路直隶总督任之,南路湖广总督任之,并令河南巡抚会同办理』。

得旨报可,故有移楚之命。

十一月履任,一以路政、工业为务。

大冶产铁、江西萍乡产煤,设炼铁厂于汉阳大别山下。

既奏开之资路用,兼设枪炮、钢药专厂。

以荆、襄宜桑棉麻枲而饶皮革,因设织布、纺纱、缫丝、制麻、制革诸局,佐之以堤工、通之以币政,用尽地利抵洋货。

实业之兴,皆自之洞发之。

十九年,兼署巡抚。

  二十一年,中东事棘,两江总督刘坤一督师出关,命之洞权两江。

巡阅宝山、江阴、镇江炮台,易其杂劣窳败者,购泰西新式炮五十余尊、建炮台二十余座。

是为江南有后膛台炮及西式炮台之始。

炮台专设台官,兵属台、不属营;又设总台官,不许随时更调。

是为江南炮台设专兵、专将之始。

江南诸路防营素为各统将把持,有如世业;乃察南北营政废弛者,更撤寿春、苏松、狼山、徐州各镇统领,收诸路兵权归之督府。

奏调冯子材率粤军防海州、朱洪章防金山,沿海屹然,恃以无恐。

募德弁练江南自强军,采东西规制;广立武备、农工商、铁路、方言、军医诸学堂,遣生徒游学,设将校讲习所;筹款造船,创修江宁马路。

又采上海道黄祖络议,接筑南市马路,设巡警,断外人侵入华界,以保政权。

初,各国于租界外往往广辟马路,为扩充之计。

之洞奏请于其马路尽处接修一路,以扼其锋;总署懵然,竟寝其议。

自此,沪上租界愈辟愈广矣。

  二十三年,回湖北。

明年,朝议变法谋富强,下中外大臣集议。

之洞疏曰:『救时必自求人才始,求才必自变科举始。

四书、五经,道大义精,炳如日月,讲明五伦,范围万世;圣教之所以为圣、中华之所以为中,实在于此。

初,北宋创为经义取士;明成化时,始定为八股之式。

行之已五百年,文徇俗而愈卑、法积久而愈敝。

今改用策论,诚足以破拘挛陈腐之习矣。

然文章之体不正、命题之例不严,则国家重教之旨不显、取士之格不一,则多士之趋向不定。

废时文者,恶其苛琐浮滥,不能阐发圣贤之义理也,非废四书、五经也。

若不严为定式,恐策论发题,或杂采解经字句、或兼采经史他书,界限过宽,则为文者漫无遵守,徒骋词华。

行之日久,必至不读四书、五经原文,背道忘本;此则圣教兴废、中华安危之本,非细故也。

今日当详议者,约有数端:一曰正名。

正其名曰四书义、五经义,以示复古。

二曰定题。

四书义书四书原文、五经义书五经原文,不得删改增减,亦不得用其义而改其词。

三曰正体。

以朴实说理,明白晓畅为贵。

不得涂泽浮艳,作骈俪体;亦不得钩章棘句,作怪涩体。

四曰征实。

准其引征史事、博考群书;凡时文所禁忌者,悉与蠲除。

五曰辟邪。

若周、秦诸子之谬论,释、老二氏之妄谈,异域之方言、报馆之琐语,凡一切离经叛道之言,严加屏黜;则八股之格式虽变,而衡文之宗旨仍与真正之圣训相符。

顾犹有虑者,若仍以头场为重,则二、三场虽有博通之士,仍然见遗。

若趋重二、三场,其诡诞浮薄、务趋风气者,或又将邪诐异说解释四书、五经,本义全失;圣道既微,世运愈否。

其始则为惑世诬民之论,其终必有犯上作乱之事;流毙尤多,为祸尤烈。

今宜筹一体一贯之法,合科举、经济学堂为一事,求才不厌多门,而学术仍归一定,方为中正无弊。

昔朱子当南宋国势微弱之际,愤神州之多难、惧救世之无才,屡欲改变科举;尝考「语录」中力诋时文之弊者,不一而定。

而究其救科举之法,则曰更须兼他科目取人。

欧阳修知谏院时,恶当时举人剽盗割裂、全不晓事之弊,亦疏请改为三场分试,每场皆有去留。

头场策论合格者试二场,二场合格者试三场。

其大要,曰鄙恶乖诞以渐先去少而易。

考其说,颇切于今日之情事。

朱子之拟兼他科目,犹今之特科经济诸门也;欧阳修之欲以策论救诗赋,犹今之欲以中西经济救时文也。

窃谓宜远师朱、欧二说,随场去取;将三场先后之序互易之,而又层递取之。

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法论五道;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三场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

首场按中额十倍录取,二场三倍;取者始准试次场,每场发榜一次。

三场完毕,如额取中。

磨勘之日,于三场尤须从严;如有理词谬妄、离经叛道者,士子、考官均须黜革。

大抵首场求博学、二场于博学中求通才、三场于通才中求正士,先博后约、先粗后精,既无愚闇庸陋之才,亦无偏骇狂悖之弊。

始以中西经济补益之,终以四书义、五经义范围之;较之偏重时文、策论者,所得多矣。

其岁、科两考生童,以此例推之:先试经古,专以史论、时务策命题;正场,试四书、五经义各一篇。

抑臣更有请者,试场兼重诗赋、小楷。

京官之用小楷者尤多,士人多逾中年始成进士,甫脱八股之厄、又受小楷之困,以至通籍廿年之侍从、年逾六旬之京堂,各种考试,仍然不免。

夫八股犹可觇理解之浅深、诗赋亦可见文词之雅俗,小楷则有艺而无文,其损志气、耗日力、废学问,较之八股、诗赋殆有甚焉。

举天下登科入仕之人才,归于疏陋软熟;以至今日,遂无以纾国家之急。

今既罢去时文,则京官考试,诗赋、小楷亦祈停免;惟殿试,典礼至重,自不可废。

然临轩发策,登进贤良,自宜求得正谊明道如董仲舒、直言极谏如刘蕡者而用之。

断不宜以小楷为去取,一经殿试,即可据为授职之等差。

朝考一场,尽可从省。

通籍以后,无论翰院部堂,一应职官皆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

至于词章书法,润色鸿业;若朝廷需用此项人员,特颁谕旨偶一行之,不为常例;略如考试南书房考试中书故事,严则止及翰、詹,宽则部属小京官皆可与考,视其原有阶品,分别授官。

与三年会、殿试取士之通例,各不相涉。

庶几文学、政事,两不妨矣』。

又疏陈武科取士之法。

略曰:『今日用兵,专恃火器。

外洋各国枪炮之制,日出而益精;武学教练上法,日推而益密。

然则武科取士,断宜专习火器,别定新规,然后无「所习非所用」之弊。

臣详稽旧制、参考新章,谨拟一营伍、学堂、武科三司合一之法。

查武场条例,武科人才取诸旗、绿各营弁兵,本系国家旧制。

今旗、绿弁兵而外,又有防营弁勇;比之绿营材力较强,操练火器尤为娴熟。

今武科改试枪炮,莫若即令营弁兵勇应试,最为无患于地方而有益于军旅。

若令应武试者皆于武备学堂肄业,则广设学堂一时既苦难筹,而教习之员亦断不敷学堂之用。

外洋定章,凡入武备学堂三年者,必须随营操练一、二年,以增阅历,断无学生而在营伍之外者。

兵勇应试,名籍易考、钤束易施;所用枪炮发之本营,自然一律。

将来风气渐开,华弁能充教习者渐多。

各府州县筹设武备学堂禀官办理,立约束稽察章程,虽有枪炮,可无伏戎藉寇之虞。

学成之后分营效用,则营伍、学生合为一贯。

是整饬科举,即所以整饬营伍矣。

总之,营伍应试,其利有三:外洋火器价值甚昂,平日练习需用药弹,为数尤巨。

若生童惜费不购,则操练无具;若各省纷纷购买,则所费不赀,空增一绝大漏卮,亦为非计。

今应试取之兵勇,则操练械药本各营应有之需;间有愿附入防营学习者,枪炮由官借用、药弹由生缴价。

是曰塞漏,其利一也。

我朝将材辈出,大率出于行伍。

自咸丰军兴以来,其由武举、武进士呈功著称者,实属寥寥。

此辈恃符武断、如虎而冠,鱼肉乡民、窝庇匪盗,各省官商士民无不以为巨患,万口一辞;徒以旧例相沿,几如附骨之疽,去之无术。

究其所长者,不过粗豪膂力,幸中箭枝,不识字者十人而九。

临敌之火器既未尝习、制胜之韬钤更未尝解,即使安分守法,岂能与于干城腹心之选乎?且武童旧习骑射、硬弓、刀石,亦只临场肄习无论中否,过考辄弃;于国家储材、御侮之意,毫不相涉。

今若专令营弁、兵勇就试,即入武学、登武科以后,仍有本营长官钤束,无从为非;其技艺亦不至荒废。

从此为地方暗减此一种违法扰害之游民,尤潜移默化之微权矣。

是曰戢暴,其利二也。

畴昔征讨发、捻之时,各路军营有以步卒水手,不数年而保至提镇者;海内忠勇之士,翕然向风。

近年军务敉平,保案少则防军之拔擢难、文法繁则绿营之升迁尤难;虽有伟材壮志,无所得官。

粮饟聊以糊口,操练视为具文;虽经按期简阅,收效终微。

盖兵勇自视,不过如担夫匠役食力营生;其谨愿者,仅不为会匪、地痞而已。

人既卑视兵勇,兵勇因而自卑;若望其深明敌忾同仇之大义、讲求破敌致胜之韬钤,实亦难矣。

今若悬此一途以为营弁兵勇进身之阶,功名所在,则肄习自精;不待朝廷督责、将师劝勉,而各省各营皆为劲旅。

是曰励军,其利三也。

抑臣尤有进者,亲上死长者,强国之本原;明耻教战者,操兵之要术。

当此群强凭凌,正所谓「天下危,注意将」之时。

近年东西洋各国精研兵事,最重武职。

其国君服提督之服,邻国之君互相赠送以将官之衔,故人人以当兵为荣、以从军为乐,以败奔为耻。

王子之尊,下侪戍卒一队之长,荣若登仙;凡挂名军籍者,居乡则里党贵之、过市则路人敬之,以致弁兵之自爱声名、修饬行检,过于儒士。

中国乃有「好铁不打钉、好人不当兵」之谚,稍有身家,咸所鄙弃;贵贱之分,强弱之源也。

夫中国所贵者士;士之徒步而致任公卿者多矣。

人之贵之,盖有由也。

中国所贱者兵;兵之荷戈而流为慵丐者众矣。

人之贱之,固有所也。

即使不终于困饿,而三四十岁以外犹为厮养之贱卒、五十岁以外始为循资之裨将,既已纯乎暮气,岂能建立奇功?今欲重武厉兵,而积习已深,不能骤改;惟有励行伍以科举之一法,使其非由行伍不得科举、非由科举不得将官。

爵禄所在,则豪杰争趋;流品既殊,则廉耻自立。

将领不肯侮辱、旁人不敢轻重,从此凡为兵勇者,俨然又列士流、欣然请得大奖;夫然后世族文儒皆肯入伍,感慨渐发,人人有执干戈、卫社稷之心,奋士气、修军实,转移微权,实在于是。

总考各国军政,有武学而无武科,其各等学堂以次考拔,发营录用,即是中武科、武试。

从无不由学堂出身之官校,亦无不充军营校伍之学生,其法实将武营、武科二事合而为一。

今日欲采择西法,莫如先自练兵始;欲学西人之练兵,莫如自开兵勇之升阶合学堂营伍始矣。

若其学习老诚之法,非仅改用枪炮,遂能收效。

历考外洋诸国,从无不读书、不明算、不能绘图之将弁,亦无不识字之兵丁。

诚以今日战事日精、战具日巧,即一哨弁之微亦断非粗材下品所能胜任。

若只考枪炮准头从容施放中靶者多,殊难去取;且凭此即授以侍卫、参、游、都、守之官,似亦太易。

拟请仿马步、箭弓、刀石武经三场之制,头场试枪炮准头,兼令演试装折、运动之法;二场试各式体操及马上放枪、步下击刺之技,三场试测绘、工程、台垒、铁路、地雷、水雷与他战法等学。

乡、会试格式宜较严,童试格式宜较宽,三场合较,智勇兼优,方为合格。

其初入营及末弁入学堂者,酌定年限,多不得过二十五岁。

盖以年力少壮,则体操及测算各事始能按程学习,颖悟易通也』。

疏入,上皆俞允。

于是天下言新政者嚣然而起,少年新进之士变本加厉,肆行无忌;中外执政之臣,相与侧目。

之洞亦惄然忧之,乃着「劝学篇」,会通中西、权衡新旧以相救正,八月,党祸起,几酿大变。

至是,其言果验。

  二十六年二月,兼署提督。

五月,拳匪乱作,杀教士、教民,毁教堂、围使馆,各国联军兵舰麇集大沽,中外鼎沸。

之洞迭请剿乱民、护使馆,不报;则急电各国外部及来华水师将领,立保护东南约,勿扰京师、惊乘舆。

并联合各疆臣与外国领事立约,不得犯长江。

及两宫西幸,又坚明约束,勿扰襄、樊,以通东南贡赋之道。

七月,联军入京师;朝廷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诸国议和。

之洞电告鸿章:『款局当速议,迟恐生变』;并陈四要义,驳正要挟诸款。

时唐才常等保皇党余孽,乘京师不守,谋纠合湘、皖、江南会匪,起事于汉口;刊布富有票,分设粮台,立官职、造伪印,名为「东南新造自立之国」。

安徽大通、湖南临湘已举事,分投武汉、新堤。

之洞檄将士诇捕渠魁数十人寘之法,散其党众,事乃大定。

俄乘拳乱,占东三省,胁将军增祺定新约,迫鸿章画押已有日矣;之洞力争,电奏凡二十余上,遂得寝。

  明年讲定,两宫回銮。

论功,加太子少保。

之洞以兵事粗定,乃与刘坤一上变法三疏。

其一谓『中国不贫于财而贫于人才、不弱于兵而弱于志气。

人才之贫,由于见闻不广、学业不实;志气之弱,由于苟安者无履危救亡之远谋、自足者无发愤好学之果力。

保邦致治,非人无由。

今就育才兴学之大端,参考古今、会通文武,酌拟四事:曰设文武学堂、改文科、停武试、奖游学。

此四者,为求才治国之首务。

盖非育才,不能图存;非兴学,不能育才;非变文、武两科,不能兴学;非游学,不能助兴学之所不足』。

  其一谓『治国如治疾然。

阴阳之能为患者,内有所不足也;七情不节,六气感之。

此因内改不修而致外患之说也。

疗创伤者必先调其服食、安其脏腑、行其血气、去其腐败,然后施以药物针石而有功。

此欲行新法,必先除旧弊之说也。

盖立国之大要有三:一曰治、二曰富、三曰强。

国既治,则贫弱者可以力求富强;国不治,则富强者亦必将转为贫弱。

整顿中法者,所以为治之具也;采用西法者,所以为富强之谋也。

今就中法之必应整顿变通者筹十二事:曰崇节俭、曰破常格、曰停捐纳、曰课官重禄、曰去书吏、曰考差役、曰恤刑狱、曰改选法、曰筹划八旗生计、曰裁屯卫、曰汰绿营、曰简文法。

此十二者,皆中国积弱不振之故。

今日外患日深,其乐因循、务欺饰,动以民心固结为言;不知近日民情已非三十年前之旧,羡外国之富而鄙中土之贫、见外兵之强而疾官军之懦、乐海关之平允而怨厘局之刁难、夸租界之整肃而苦胥吏之骚扰,于是民从洋教、商挂洋旗、士入洋籍,始由否隔寝成涣散,乱民渐起,邪说乘之。

邦基所关,不胜忧惧。

必先将以上诸弊一律铲除,方足以固民心,御外侮』。

其一谓『环球各国,日新月盛。

究其政体、学术,大率皆累数百年之研究、经数千人之修改,成效既彰,转相仿效;美洲则采之欧州、东洋复采之西洋。

如药有经验之方剂、路有熟游之途径,正可相我病证,以为服药之重轻;度我筋力,以为行程之迟速。

盖无有便于此者。

今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就其切要易行者,胪举十一事:曰广派游历、曰练外国操、曰厚军实、曰修农政、曰劝工艺、曰定矿律路律商律交涉刑律、曰用银圆、曰行印花税、曰推行邮政、曰官收洋药、曰多译东西各国诸书。

此十一者,皆举其切要而又不可不行者。

布告天下,则不至于骇俗;施之实政,则不至于病民。

而大旨,尤在考西人富强之本源、绎西人立法之深意。

再臣所陈诸事,需费不赀,论者必以度支困绌为词。

不知节用与自强,宜并行、不宜偏废。

今若不图自强,但竭海内之财,岁供赔款以求无事,则外国必将视我为苟安无志之人,而彼之轻我、侮我者更将步进,不待赔款还清而中国已不能自立矣』。

疏入,上多从之。

  初,中东事定,湖北创立武备自强诸学堂、两湖经心书院,更定课程,以学堂之法教之。

至是,诏立学堂。

乃胪陈办法十五条:首师范、次小学、次文普通中学、次武普通中学、次文高等、次武高等、次方言、次农学、次工学、次劝成学堂、次仕学院、次经费、次省外中小学、次蒙学、次设学务处以资董理。

筹要旨八条:一、小学为至要,二、日课专加读经、温经时刻,三、教科书宜慎,四、学堂规制,五、文武相资,六、教员不迁就,七、求实效,八、防流弊。

复在武昌设劝业、善技、益智三场以教工商,设图书馆以惠士子。

筹重费,选通才游学日本,以肄习陆军、制造、实业诸事。

又鉴于新学之徒,有背道蔑伦之患;乃创立存古学堂,以维国本、正人心。

之洞自丙申以后,专以西法练兵,特设陆军小学堂,以教新兵;设将校讲习所,以教旧将。

复购日本兵轮六艘、鱼雷艇四艘,于是湖北始有战舰;东西人士来观者,皆以鄂军甲诸省,叹服而去。

  二十八年,充督办商务大臣。

九月,再署两江。

道员谢某请许商人开海州矿,以二十万金为赂;之洞劾罢之。

亲临仪栈,考盐法利弊。

设兵轮、造帆船,举缉私之令,以道员蒯光典为仪栈缉私、以方硕辅为正阳关督销、以赵有伦为下关掣验,重之事权,盐课大旺,一年增课五十万、二年一百余万。

以上海制造局居商端口之中,遇海警,多危险;奏请移置江西之萍乡,以就煤铁,凡节存旧厂款年七十万。

  二十九年,入觐;命充经济特科阅卷大臣。

编纂大学堂章程,竭八阅月力,书成奏上之。

并言立学宗旨,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一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

至条规禁令及设教立法之要义,悉备详于「管理通则」、「学务纲要」两册之中。

其维持圣道、慎防流弊之意,胥于是乎见之。

  是年回任陛辞,而奏数百言,力请两宫化去满、汉畛域,以彰圣德、遏乱端。

如将军、都统等官可兼用汉人驻防;旗人犯罪,用法与汉人同,不加区别。

上嘉纳之。

三十年,裁巡抚,以之洞兼之。

  三十三年,授协办大学士。

未几,晋大学士,仍留总督任。

寻内召,擢体仁阁,授军机兼管学部,充经筵讲官。

三十四年,督办粤汉铁路。

前后赐紫禁城骑马、西苑门乘肩舆,赏带膆貂袿,用紫缰。

宠眷优隆,朝臣莫与比。

  会德宗及孝钦皇太后相继崩,醇亲王载澧监国摄政。

之洞以顾命重臣,晋太子太保,镇绥内外。

朝野望新治,而积劳成疾。

八月,卒于位。

年七十三。

遗疏入,天子震悼,赐陀罗经被、治丧银三千两,派贝勒载涛奠醊。

晋赠太保,谥「文襄」,入祀贤良祠。

  之洞学兼汉、宋,汉学师其翔实而遗其细碎、宋学师其笃谨而戒其空疏。

初,受经学于吕贤基、受史学经济于韩超、受小学于刘书年、受古文学于朱琦。

平生讲学最恶「公羊」,谓为乱臣贼子之资;至光绪中年,果有演「公羊」之说以倡乱者。

最恶六朝文字,谓纤仄、拗涩、强凑无根柢,道丧文敝,莫甚于此;书法不谙笔势,假托包派、隶楷杂糅,习为诡异险怪,欺世乱俗,天下无宁宇矣。

其识微见远,类如此。

之洞历官中外垂四十年,持国治民根于学术,而经画宏远、综理微密,千端万绪默运一心。

其所筹策,皆中外利害、轻重至计,坚持定力,不为动摇。

辛丑联军立约,各国浚吴淞口,利商船。

之洞抗词力争,归中国自行疏浚;卒阻其议。

壬寅与英国议商约,定征销场税、收回治外法权。

外务部奏阻开矿一事,之洞疏言:『中国矿产不能不开,外人入股断不能禁。

二十年来勾串奸民,私行开采者众矣;既无法律、又无限制,徒失权利,流弊滋大。

不如乘此议一定章,使旧开者得补救、新开者有范围』。

上大称善。

乃采东西各国事例,择善而从,以保主权、惠民生、轻税项,成书两卷;奏上之。

在鄂时,德商欲揽收全国洋药、土药税,饵以重贿;之洞严斥之,奏陈其害。

大学士荣禄大悟,事遂不行。

日本谋借汉口泊船,德人效之,挟兵轮来要;之洞与德使穆默议,卒罢设船之举。

总税司赫德建议加田赋、免商贾税厘,政府不敢抗,之洞独疏斥之,得罢。

美人精琪图揽中国银币大权,政府已允之矣;之洞与之诘难,上疏陈其谬,事遂中止。

美、比合资开粤汉铁路,之洞首发其弊,抗议收回。

两国皆不欲出全力拒之,卒绌于之洞威信,举而归我。

之洞用财繁浩,而精核计、筹国用、恤民生,往往谤在当时而功在后世。

丁酉户部续借洋款,误以江南盐厘二十五万两拨归鄂省;之洞据部文万户沱办晰更正,以脱巨累。

庚子赔款,鄂捐一百二十万;之洞以鄂民贫困,设法别筹以应赔款。

创筑红关、青山、白沙洲、金口江堤八十余里,鲇鱼套、上新沙石岸十余里,汉口拦湖长堤四十里,以捍水灾。

裁鄂省厘捐局卡,改为统捐,以恤商民。

平日专持以工代振之论;以为散钱施粥,非善政也。

所至多兴工作、造铁路、开矿山、修堤闸、浚河渠、建炮台、筑马路,闲民食力者日常数万人。

其视天下之事皆如己事,向无彼疆此界之见。

邻省有急,筹助饟械不遗余力。

在粤、在江、在楚,先后协助云南、广西、广东、奉天、陕西、甘肃、山东、河南、湖南、江苏军火,以巨万计。

其救灾助振,或中、或外,尤不吝巨赀。

其用人一秉至公,择贤任能,不苛以文法。

澄清吏治,以养廉为首;裁除大小官吏一切陋规,济以公费。

深恶酷吏,遇州县审拟重辟,必详慎推求,多有平反者。

深痛中国监狱狭暗秽湿,往往瘐毙。

其在粤改修南海、番禺监狱、在鄂改修江夏监狱,依西国法式造之,以为模范。

平生以登进贤才、护持善类为己任;尤好表章古人,所在祠其先贤、先哲。

而自奉俭约,未尝造一屋、置一田。

癸卯入对,太后赐银五千两;乃建慈恩学堂,并捐置庄田,以惠士子。

又仿范仲淹故事,奏置义庄赡宗族;其同高祖以下,则别置孝义堂义庄一区。

没后家无一钱,惟图书数万卷而已。

之洞尝与人言,平生有三不争;一、不与俗人争利;二、不与文士争名;三、不与无谓人争闲气。

因取张曲江「无心与物竞」诗意,自号为无竞居士。

之洞善为国家用财,不为一己私财;廷臣泥常蹈故,缩肭喜敷衍,多骇其所为。

枢臣孙毓汶、户部尚书翁同龢,遇事辄猜沮。

醇亲王奕譞为不平,奏请特旨允行;且函告毓汶曰:『勿藉枢廷势恐张某』;且谓同龢曰:『张某为国开生迹、宏远谋,如有缺,当弥缝之』。

实则其所用财,大率取之中饱私规,不竭民膏、不侵库款。

之洞尝曰:『吾所办之事,皆非政府意中之事;吾所用之钱,皆非本省固有之钱。

日在艰苦中,守中庸「勉强而行」一语。

然亦竟睹成功者,真侥幸也』。

之洞性疏旷,不欲为外吏;既膺疆寄,屡上疏乞休。

尝欲读书十年,再出任事;曰:『司马温公已官中丞,而居洛著书十八年;汤潜庵、耿逸庵已官监司,而解组讲学。

皆可师也』。

之洞电眸、河口,美髯须;善谈论,能连夜不寝。

以文章、道德主盟坛玷者数十年,五洲之士皆仰之为中华山斗。

光、宣之间,主持变法;藩篱既决,人心益嚣。

之洞鉴于末流之弊,怵然不宁;而风会所趋,挽回无术。

栋梁既搉,国体斯革;论者追论祸首,资为口实。

此之洞所不及料者也。

乌虖!岂非天哉!岂非天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