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纪事

《大同纪事》 [明] 韩邦奇 著

嘉靖甲申大同之变,都御史张文锦巡抚地方。

初,宸濠之变,文锦守安庆。

濠兵至城下,百计攻之,文锦仗忠义,誓士民,竭力拒守。

濠气大沮,贼党皆怠,有散去者。

及濠败,文锦以功超迁至巡抚。

文锦思图报称,性本急功喜事,好刚忽众,而又啬于用财,故激成此变。

大同镇城孤悬极边,与胡虏共处一地,无寸山尺水之隔。

坚城深池,设以重庆,治以总兵、巡抚、副总兵、两游击、都司、守、巡、郎中、府县。

城以里立卫所、州县、城堡。

大城临边以御外侮,使小得以安;内附小城联络于内,以为大城之拱卫。

此我祖宗神谋圣算经略之宏规也。

文锦顾以镇城之重反在极边,欲作五堡以为藩蔽。

幸而其事不成,文锦以一身当之,使其事成,后来将为国家之患矣。

初,文锦将营五堡,众皆以为不可而莫敢言。

事下前左参议韩邦奇,邦奇以三十万计报,并报总制臧公凤,凤笑曰:“五堡修不成矣。

”邦奇曰:“何以知之?”凤曰:“张巡抚视国之财如家之财,安能捐三十万金以成此堡乎?”邦奇亦笑。

文锦果已之。

继邦奇者以三万计上,文锦决意行之,即具奏上闻。

营造开财用甚少,成命业已下,乃拨军入山,伐材木烧灰瓦。

参将贾鉴督工严急,军心已怨。

堡既成,苟率太甚,每军营房一间,及拨戍军。

皆惮行。

文锦示以公,拨麾下官军往。

于是总兵江桓、太监王皆拨其麾下。

不充其数,以伐木军足之。

三堂麾下官军素骄逸,已不堪矣。

诸军告,愿单身分番而往,文锦必欲带妻子常驻。

诸军相谋曰:“人各有妻子或女,又有马匹,一间营房何以能容?且莫说胡虏来,只秋深一阵大风雨,一家死矣。

等死,不如杀了贾参将,投入北番。

”遂杀鉴。

文锦使人招诸军回城,而虎狼入室矣。

诸军见文锦,文锦曰:“汝辈来了,我的贾参将何在?”不即为处分。

居数日,奸桀者倡曰:“张都堂潜行出城,赴京具奏。

”诸军相聚,至都察院,夺门而入。

文锦惧,逾垣匿宗室第。

诸军遂抢检家财,势不能已矣。

执家人,欲杀之。

问文锦所往,告以匿宗室。

诸军环噪宗室第,宗室出文锦,众争杀之。

总兵江桓、知府出走,两游击、郎中匿民间。

为首者号于众曰:“众人莫惧,但同心共事,他日问罪,不过将我辈有恶十数人与之而已。

”廷臣以文锦激变,请诏宥。

旨既至,开读,诸军跪听。

诸军相顾曰:“此安我也。

岂有杀巡抚、游击而不问者乎?”有起而伏匿者。

既毕,诏使仓皇而回,众心汹汹,以兵守四门。

朝廷简都督桂勇为总兵官,大监武忠为镇守,起邦奇于家,分守大同。

既到任,请入,大同御史储良材曰:“大同城中如血海,公此行如以肉投虎口,何益之有?如是公手中事,死生以之可也,今他人坏事而公往死之,非义也。

”邦奇曰:“诸公终日言大同事,参议大同官,在此,于心何安?且作乱者大同一城耳,冀北十七卫所州县岂皆作乱乎?参议出雁门,量可而进,且以系属冀北人心。

”储公曰:“如此可也。

八月,邦奇既出雁门,自度己与大同之人素无仇嫌,朝廷既有恩赦,而军士犹不靖者,无主耳。

乃直抵西安驿。

西安去大同城才六十里耳。

大同城中大惊,探事者二人故恐邦奇,露刃而上,言大同不可入。

邦奇曰:“汝回报大同城,我明日决进。

”是夜,又故放火烧参将宅,以恐邦奇。

明日,邦奇竟入,大同乱军严兵露刃城门内外,然不敢失迎接之礼。

大同人心由是少安。

时城中无一文职出政者,独邦奇一人耳。

乃约法两条以禁军士之暴,余皆以无事处之。

下令于边关曰:“一切人等非有本道关防不得放过,有应行者皆便宜行之。

”初不以条格拘左右。

或以为僭,邦奇曰:“以此得罪亦所不恤。

”甫两月,地方大安,而巡抚都御史蔡公天祐始至。

十月,蔡公至代州,邦奇插四大营于雁门关下,亲帅四守备,令盛装戎服谒蔡公于代邸。

蔡公惊曰:“公何为如此?”邦奇曰:“参议岂过为奉上者?大同变后,巡抚之威甚削,大同人止知有参议耳。

不身先降礼,何以帅众?”且言插营。

蔡公固欲散营军,曰:“公既出大同,又盛陈武备,大同人必疑吾与公图彼,岂不生变?”邦奇曰:“参议已有处,谒公后即先入大同。

邦奇既入大同,则人心安矣。

”蔡公曰:“善。

”邦奇即昼夜驰入大同。

时有讥邦奇过于奉上者,邦奇以李愬迎裴论试应州诸生。

蔡公既至大同,邦奇约法地方便宜二十六条上之,蔡公曰:“善,就作我巡抚条约。

”令大同推官马隆榜示所属,人心大悦。

邦奇治大同独尚严,武忠素不悦邦奇,于会中大言曰:“我辈安心乐饮,地方或再有变,自有顶纲之人。

”盖谓邦奇也。

十一月,蔡公会同桂公及邦奇、佥事因捕盗。

桂公率游兵擒逆军八十人,杖杀之。

辽阳参将李贤帅所部军趋甘肃,过大同地方,人闭堡,不容止宿。

参将军骂曰:“会与延绥军杀此反贼。

”户部遣李进士枝赍接济银两来,或曰,此赏征大同军之银。

以此三事,奸人乘机互相恐动。

初七日夜二鼓,变作,炮喊之声震天。

诸军先趋邦奇分司,叩门呼曰:“书吏出来。

”书吏出,邦奇亦出,军士曰:“参议老爹天心,地方恩府,速报左参老爹安心,还来回话。

若惊动左参老爹,寸斩不饶。

”书吏曰:“左参老爹在此。

”邦奇问以作变之由,军士言:“朝廷赦小的,众老爹必欲杀之。

”邦奇告以原无相害之意,再三谕止之。

诸军曰:“辽阳兵已至城下,奸细以辽阳鞍子为号,已拿得矣。

老爹去睡,三堂今夜一个不留。

”挥其兵进,且分兵至李进士分司,要出赍银文书,看为何事。

又分兵至镇守府武忠,极其困辱。

分兵至总兵府,桂公不屈。

诸军暄噪,杜公曰:“杀便杀,何用喧噪?”众曰:“既无杀我罪之心,如何将家小暗送出城?”乃要桂公妻女出见。

至都察院,要蔡公出,再三论说。

军士曰:“此与左参之说同,且止之。

初八日黎明,邦奇升堂,如平时出谒巡抚。

时乱军填塞道路,见邦奇出,皆分道立旁。

时巡抚门尚未启,扣门而入。

巡抚迎邦奇,笑曰:“纪纲何在?地方想无事矣,不然公何以得至此?今计将安出?”邦奇曰:“彼未曾杀人、犯上、抢掠,尚可招来面谕。

”邦奇回司,治酒召郎中、主事、分巡共饮。

诸公曰:“地方有事,宜早散。

”邦奇曰:“彼岂草窃者乎?杀人岂问昏明?徒示弱耳。

”二鼓方散。

初九日,总兵遣我军按伏。

时大风雪,出西门外,众曰:“五堡军杀都堂、参将且无事,我辈且按伏邪?”呐喊而散。

是夜更初,炮喊者三,四面俱起,不但五堡乱军而已。

围桂总兵宅。

邦奇自书告示一通,备陈祸福利害,话言晓之,令书手关路持往招之。

邦奇自出,立于道中。

已而见西南火起,问过军曰:“火何也?”答曰:“杀桂总兵,焚其宅耳。

”邦奇令关路还,曰:“彼既为逆,招来何用?”邦奇乃回司,闭门。

时月正午,邦奇召书吏人等誓曰:“彼既杀三堂,必迫我为主,或令讨赦,二者皆不可。

待彼攻破司门,则我已自处矣。

事后定,朝廷必遣京官来勘,汝辈详记我二夜所行所言以告之。

”然实非杀桂总兵,乃大同县火起,知县王文昌死焉。

巡抚遣人谕之。

初十日,邦奇谒巡抚,以所书告示示蔡公,蔡公曰:“善。

”命书数十张,榜谕通衢。

巡抚曰:“何以处之?”邦奇曰:“必须面谕。

”乃约桂总兵、镇守武太监、郎中、参将、副总兵,游击会都司。

路经代府,代王梯墙而语,至午不了。

时五步之外兵戈林立。

邦奇恐变生,大言曰:“各官诸军尚未早饭,王请回宫。

”既至都司,无一人言者。

桂总兵乃言欲致仕归,众亦不应。

邦奇曰:“君挂斗大金印,是我分守关防邪?今日请公安谕地方,何言致仕?”桂总兵怒,起而出。

诸公知诸军怒桂总兵,无敢留者,邦奇随之而出。

时诸军皆在二门外,邦奇自度可因此发言,乃谓诸军曰:“汝桂老爹欲去,汝辈舍得邪?”诸军皆跪曰:“好总兵,不要钱,不欠粮草,只是心狠耳。

”桂总兵曰:“我与左参老爹不同,左参老爹是汝父母,问汝饥寒者,我是汝师长,鞭汝皮肤者。

今日倒持太阿,仓库城池汝辈据之,旗牌兵器汝辈抢之,留我何用?且军法,遣之不行,轻则仗之一百,重则斫头,汝辈能依我乎?”诸军曰:“小的每日食朝廷之粮,如何不受总兵之命?”邦奇笑曰:“诸军说你心狠,真个心狠。

诸军舍不得你去,你如何舍得诸军去也?”拉总兵入,命诸军随之而入。

邦奇及总兵坐定,诸军皆跪于堂下。

诸公无一人发言者,邦奇以天将暮,诸军久跪,不见处分,恐又生变,问曰:“朝廷已赦汝辈,乃又如此,何也?”诸军曰:“朝廷虽赦小的,老爹们不肯赦小的。

”邦奇曰:“何以言之?”诸军曰:“捕盗止是指挥耳,游击将军非边患不调。

今乃以游击兵巡捕,是欲杀小的也。

”邦奇曰:“汝辈固未见游击兵巡捕,吾亦未见明盔明甲白日打劫王府者。

如此为盗,则如此捕盗耳。

”诸军曰:“小的每其实惊慌,望老爹撤去游击兵,今后再有为盗者,小的每自相擒来,好便待秋后处决。

否则,就便打死。

”邦奇曰:“你们若如此守法,即便撤了游兵,才省我行粮耳。

”诸军请各巷口立栅门,邦奇曰:“门外也有你们,门里也有你们,立栅门何用?你们自编火甲,禁防盗贼可也。

”诸军又曰:“屯粮实纳不起。

”太监武公知此粮决不可免,欲激怒诸军,谓邦奇曰:“此事亦先生处分。

”邦奇曰:“屯粮之纳,王府食乎?各官食乎?汝诸军自食耳。

奈何不纳?”诸军曰:“正经屯粮如何不纳?张老爹将无影荒粮每军派与三斗,如何纳得?”邦奇曰:“此粮不但今日,我初到大同时便已行查,尚未回报。

屯粮照旧征纳,荒粮查明蠲免。

”众应曰诺,其声如雷。

邦奇笑谓武公曰:“亦处分矣。

”诸公曰:“可以具奏矣,奏草亦烦公为之。

就对众公堂一挥笔可也。

”稿成,诸公传览称善。

三堂各令军本,人(疑有缺漏)城回,以变告,胡公取牌引烛焚之,谓勇曰:“无令人知。

”遂班师而归。

乃稳其别情,奏言如初。

敕旨既得首恶,因以班师。

至于囚桂勇,立朱振则不可闻。

乃奏言桂勇宜回府办事,又荐朱振堪为总兵。

兵部亦朦胧复奏,从之。

兹事也,首恶既得,若即便班师而不再妄动,则朝廷恩威两著,纪纲肃然振举。

及其激成祸变,正宜赫然挥戈,进兵征剿,却乃狼狈而归,于是乎大同纪纲废坠,不可收拾矣。

杀戮之惨不足言也,后半年,桂公犹在囚中。

蔡公再三开谕,始放之归。

大同诸志无一字实者,因著其大略而未及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