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瀛识略

  东瀛识略 #

  清 丁绍仪 撰

  ●序号 篇名

  1 周序 #

  2 自序 #

  3 东瀛识略目录

  4 东瀛识略卷一

  5 建置 #

  6 疆域 #

  7 东瀛识略卷二

  8 粮课 #

  9 税饷 #

  10 东瀛识略卷三

  11 学校 #

  12 习尚 #

  13 东瀛识略卷四

  14 营制 #

  15 屯隘 #

  16 东瀛识略卷五

  17 海防 #

  18 物产 #

  19 东瀛识略卷六

  20 番社 #

  21 番俗 #

  22 东瀛识略卷七

  23 奇异 #

  24 兵燹 #

  25 东瀛识略卷八

  26 遗闻 #

  27 外纪 #

  ●书籍简介 #

 ●周序 #

  凡人读书立说,咸思有裨于用。

寻章摘句,固不足贵;即镕铸经史,发为伟词,而于朝章政典、今昔形势、闾阎风尚与夫因革损益诸端委,不能察微知著、洞悉利病,甚或喜新非故、专务严刻,昧大体而炫私智,纵言之娓娓动听,而用之适足害道,则亦等之卮言,君子无取焉。

若杏舲丁丈东瀛识略一编则异是。

丈昔游台湾,就所见闻,笔志而论列之,仅五万余言,而台事已包罗备具;意在厚民生、移习俗,防微杜渐,奠岩疆于磐石。

彼时丈年方壮,坐而言者将起而行之。

乃仕闽未久,擅责大吏,舆人为所愠,会中丞檄丈带兵解泉州围,指为违例夤缘,被劾去。

知者咸为丈惜。

然以丈之才而自甘永遁不复出,濂独深为斯民惜耳。

是书久秘笥中,今值濂自台内渡,命加参订,且言将付之梓,供他日覆瓿之需。

濂承乏鹿港、淡水近两年,簿书鞅掌,不克有所建树,亦不遑有所记述,愧无以副委嘱;请缀数语,用广丈意。

夫瓿蓄酱器也,有物覆之,则酱不败。

即小喻大,其为用也,乌可少哉?又岂小补已哉!质之通儒,当不以鄙言为谬。

时同治癸酉春三月中浣,愚侄浚周式濂拜序。

  ●自序 #

  道光丁未秋,余以归妹至彰化;及冬礼成,省黄浣云师于台湾郡廨。

时守台者父执同涧南太守适兼台湾道篆,嘱余襄理度支,并佐浣云师稽核台郡文册,勾留者八阅月。

凡台事之堪资谈助者,入耳经目,辄笔识之,并附缀管窥所及,竟得八卷。

内渡后,弃置箧衍,久不省记。

戊辰夏,禧儿承乏噶玛兰;将行,因检录数条畀之。

会张焕堂观察邀办通商笔墨,得于案牍中略稔时事,复墨数行于后。

去岁归省松楸,次婿钟伟臣请任刊资;随遣佛奴三十辈来,爰即付之手民。

古人言儒者胸怀当上下三千年、纵横一万里;今所识地不越千里、时不及二百年,而笔又冗弱,顾乃灾及枣梨,非敢谓足备志乘之采,聊供覆瓿而已。

时同治十二年癸酉夏四月,丁绍仪识于福州寓庐。

  书刊未半,资已不敷,禧儿又以邻封及民捐事横罹降秋,心情烦劣,谋食方艰;剞氏频催,力无以应。

黄星樵妹婿惜其半途而废,慨然以番银三十枚见助,乃克告成。

时已越秋徂冬,虹藏不见矣。

绍仪又识。

  ●东瀛识略卷一

  无锡丁绍仪杏舲纂

  建置

  康熙二十二年夏,福建水师提督、后封靖海侯施琅,统师征郑氏,克澎湖岛;郑成功之孙克■〈臧上土下〉震慑归诚,纳所辟台湾地。

朝议墟之。

琅奏言地广而腴,且关系四省要害,宜留为外蔽,不可弃(时尚未知山东、天津、辽阳各口由台可以迳达,故云四省)。

二十三年,圣祖断自宸衷,即成功所置承天府、总名东都、成功子经改称东宁者,设台湾府,隶福建布政使司,为入中国版图所自始。

领县三:附府曰台湾、南曰凤山、北曰诸罗(今名嘉义)。

雍正初,于诸罗以北设县一,曰彰化;厅一,曰淡水;改台湾县属澎湖巡检为通判,设澎湖厅。

嘉庆间,又于淡水以北迤而东设厅一,曰噶玛兰。

  台湾之称,于古无考。

文献通考云:“澎湖旁有毗舍耶国,言语不通,袒裸睢盱,殆非人类”;颇与土番情状相似。

然中国及东西洋人均未尝至,即明初郑和、王三保遍历东南洋,亦未言及有台湾也。

嘉靖末,海寇林道干被都督俞大猷所逐,遁入其地;旋弃而之占城。

万历间,奸民颜思齐自日本窜往屯踞,始有台湾名。

明季,莆田周婴所著远游集以台湾为台员,殆闽音讹耳。

台地有中土民,自道干、思齐始。

思齐死,其党推郑成功之父芝龙为魁。

崇祯初,芝龙就明抚,荷兰乃往筑城居之;故成功语荷兰曰:“此地本先人故物,当以见还”。

荷兰战不胜,遂遁。

郑氏据为巢穴,辟地渐广。

今府县以台湾名,盖沿郑氏旧称,其义莫详也。

  台湾县附府为治,本郑氏承天府地;康熙二十三年设知县、县丞、典史各一员、县学教谕一员。

时改福建巡海道为台厦兵备道兼学政事,并设知府一员、海防同知一员、经历一员、府学教授一员,均驻县城;巡检二员,一驻新港,一驻澎湖。

六十年,改台厦兵备道为台厦道。

六十一年,添设满汉巡台御史二员,亦驻城中;每年一易,间有留任一年者。

雍正五年,以学政归汉御史兼理;裁澎湖巡检,分澎湖地为厅治。

六年,改台厦道为台湾道。

九年,移县丞驻县属之罗汉门。

十一年,增设府、县学训导各一员。

乾隆十七年,定御史三年巡视一次,事竣即回;学政仍归台湾道兼理。

二十六年,裁新港巡检。

三十一年,以海防同知兼南路理番同知。

三十二年,仍加台湾道兵备衔。

四十七年,停巡台御史。

五十二年,奉谕嗣后台湾道员著加按察使衔,俾得自行奏事。

五十四年,改罗汉门县丞为巡检。

  凤山县以邑有凤山名。

郑氏设南路安抚司并万年州,治其地。

康熙二十三年,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儒学教谕一员,均同城;巡检一员,驻下淡水。

雍正九年,增设县丞一员,驻万丹,管辖下淡水、枋寮等处;移巡检驻大昆麓。

十一年,增设儒学训导一员。

乾隆十六年,移万丹县丞驻阿里港。

初,县治在兴隆庄,僻近海隅,甚荒落;县官治事,恒在相距十里之埤头街。

五十二年,逆匪庄大田蹂躏县治,遂移驻埤头;改大昆麓巡检为兴隆巡检,驻旧城;并移阿里港县丞驻下淡水。

嘉庆十一年,海贼蔡牵攻台湾,遣党陷埤头,颇有残毁。

十五年,移回旧城。

然埤头溪山环绕,烟户繁盛甲一邑。

道光二十七年,议准仍移治埤头。

  嘉义县先名诸罗,郑氏北路安抚司所治天兴州地,邑有猪朥山,以不雅驯,易称诸罗,因以名县;或言取义诸山罗列,非也。

康熙二十三年,设知县、典史各一员、儒学教谕一员,同驻城内;巡检一员,驻佳里兴堡。

雍正九年,增设县丞一员,驻笨港;移佳里兴巡检驻盐水港。

十一年,添设儒学训导一员。

乾隆二十六年,移台湾县新港巡检为县属斗六门巡检。

五十二年,逆匪林爽文围攻县城,绅民协力坚守几四阅月;高宗特改县名曰嘉义以褒之。

是年添设县丞一员,驻斗六门;移原设巡检驻大武垄。

  彰化县本诸罗县地。

雍正元年,以土番相继归化,民居益繁,析县属虎尾溪北半线地方置县,名彰化;设知县、典史各一员、儒学教谕一员,俱同城。

九年,增设巡检二员,一驻鹿仔港,一驻猫雾梀;又分大甲溪以北地归淡水厅辖。

十一年,添设训导一员。

乾隆二十三年,增设县丞一员,驻南投社。

三十一年,裁泉州府西仓同知,改设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一员,驻县城。

五十一年,移理番同知驻鹿仔港,兼海防事。

嘉庆二十一年,移儒学训导于淡水,移鹿仔港巡检驻淡水厅辖之大甲溪。

  淡水厅本诸罗县地,以淡水溪得名。

雍正元年,析隶彰化县,设淡水捕盗同知一员,驻彰化。

九年,改抚民同知;划县属大甲溪以北地归厅辖,以竹堑地方为厅治;增设竹堑巡检一员,兼司狱事;又增设巡检一员,驻八里坌。

乾隆三十一年,移八里坌巡检驻新庄。

五十四年,改新庄巡检为县丞。

嘉庆二十一年,又增设巡检一员驻大甲溪,移彰化学训导驻竹堑为淡水学训导。

  澎湖厅屹峙海中,群岛参差环拱。

隋开皇闲,虎贲将陈棱略地至澎湖,始见于史。

元末置巡司。

明初徙民漳、泉二郡,废巡司而墟其地。

继而不逞者潜聚其中,推年大者为长,苫茅栖止,以畋渔为生。

嘉靖间,都督俞大猷剿海贼,留偏师驻防,后设巡检守之;不久并裁。

万历中,增设澎湖游兵。

天启初,荷兰据焉;总兵俞咨皋擒其帅归,遂遁去。

后为郑氏所据,设澎湖安抚司,倚为重镇。

康熙二十二年,水师提督施琅率师往征,一战克之。

二十三年,隶台湾县,设巡检一员驻守。

雍正五年,裁巡检,改设通判一员,兼海防事,即以大山屿之妈宫澳为厅治。

  噶玛兰厅本土番地,一名蛤子难;盖番语无定字,闽音相近致讹,后译正为噶玛兰。

在台湾极北山后迤东而南,荷兰、郑民窃据时均未之及;即康熙闲台地内附后,亦止山前南自琅峤、北至鸡笼山止,初不知后山尚有沃壤。

雍正初,社番向化,始附东螺各社输饷于诸罗。

旋改属彰化,又转隶淡水。

乾隆末,漳、泉二郡民潜往垦辟。

嘉庆初,由头围渐开至五围及罗东、苏澳一带。

十一年,海盗蔡牵窜至;民番协力御之,败牵众,缚贼十三人以献,始通于官。

十二年,牵党朱濆谋夺罗东为巢,泊舟苏澳;总兵王得禄追至,败之。

台湾府杨廷理抚绥民番而归,虑为盗贼觊觎贻后患,始议设官治理。

十八年,设理番抚民通判一员、罗东巡检一员,同驻五围为厅治;又设县丞一员驻头围,兼稽察乌石港海舟出入。

  台地初附,南至凤山县属枋寮止,北则诸罗县属虎尾溪外,仅沿海一线地可达鸡笼,余皆荒服。

甫四十年,生聚日众,爰于半线、竹堑分设厅县各一。

而淡水以北,富庶甲全台之艋舺、沪尾及摆接十三庄,尚番多民少、榛莽未除也。

百余年来,自枋寮而南,至迤东滨海之大秀房,长逾百里,律以内地弓步,几二百里;生番半徙山内,土人之耕种其闲者不知凡几。

康熙闲,漳浦蓝鹿洲太守鼎元即有拟设千总一员、兵三百名于琅峤之议,因循未果。

虽地滨山海甚偏狭,路亦艰险,不足置县;若开通途迳,增设分防县丞一员驻琅峤之柴城,管理屯番及粮饷词讼,需费不及万金,可杜后来啸聚相讧之患。

弁兵则分自安平协。

盖安平昔为要隘,近年鹿耳、鲲身悉被沙淤,海舶到台,非泊百里外之国寨港,即泊凤山县之旗后口,似毋庸重兵坐守矣。

淡水所辖,南北斜长三百四十里,实有六百余里,官纵勤能,亦苦鞭长莫及;故催科听讼,一岁中半在艋舺,而竹堑以南又难兼顾。

如画南嵌溪东北地于艋舺,分设一县,兼司沪尾、鸡笼两口海防,增设鸡笼巡检一员,移新庄县丞于沪尾,各司巡察;其鸡笼山后遥接噶玛兰西界中,有未辟荒土数十里,半经游民与豪强所募工人私垦不少,久之必争、争不已且斗,似可责成鸡笼巡检与兰属之头围县丞就近相机,不动声色,画定疆界,收入版籍,可免后日为逋逃薮。

艋舺参将不妨移驻彰化,而移台湾道与驻彰之北路协副将同驻新设县治;庶南北两路,不致偏重。

且沪尾距福州海口最近,风利则朝发夕至,信息易通,控制全台,似无有要于此者。

昔鹿洲太守议,即半线添置新县;不十年,即如其议。

又谓气运将开,非人力所能遏抑,必有因其势而利导之者,后此竹堑、八里坌亦将作县。

惜未至者不能知,至者虽知而不能言。

留心经济之君子,当不以斯言为河汉。

今竹堑已为厅治,八里坌距艋舺止三十里,商贾之辐辏,昔推八里坌、今推艋舺云。

  道光丁未,平陆同涧南太守卜年守台湾,申请大府移驻凤、嘉二邑巡检营弁。

是年冬,余至幕中,妄谓太守曷不言其大者,因以末议进;太守笑曰:“水沙连事邀准,即可次第议行,今只可留待后之有心人矣”。

次年,太守故;及冬,余亦内渡。

忽忽二十余年,未闻有议及此者!水沙连者,嘉义、彰化二县内山番地。

鹿洲太守亲往游览,曾记其胜,中有猫丹、埔里等十余社,广袤三十余里,山水秀丽,厥土中上。

丙午秋,济宁史梅叔太守密任鹿港同知,往抚其番;番众欣然迎入,谓生平未见官至,咸愿剃发输诚,献其地设官治理。

汶上刘玉坡制军韵珂履台勘实,据情入告,请即其地设通判一员,如噶玛兰式;廷议恐启番衅,再请未允;殆以昔之番情视番,抑知涵濡帝泽,早已易心革面!熟番既与平民无异,且有读书易汉姓者。

生番亦渐化为熟番,以习汉人衣冠礼貌为荣。

所谓“体不穿衣、专以杀人为强”者,乃岩居穴处,未经归化之野番耳;即生番亦畏之,然十中一二而已,与归化番泾渭迥殊。

敷陈未明,事遂寝。

时漳、泉人之农于内者已有数千,岁可得粟数万斛;惜水陆两途险巇逼侧,不能外运。

但得数万金,不难平险为夷;事会有时,当不致终为瓯脱。

今旗后、沪尾均准西国通商,琅峤山南时有洋舶经行,鸡笼更有运煤舟往,情形又非昔比;撤桑未雨,可忽乎哉!比闻高要陈香根别驾培桂权淡水厅事,请析艋舺地设直隶厅,改淡水为属邑;殚心国事,具见一班。

惜未几以报盗迟延被议,且以桑梓故波及台湾道顺德黎召民观察兆棠,不安其位而去;恐所请又成画饼。

别驾新编淡水厅志成,志余中有纪地二则云:台北山后,由噶玛兰属苏澳而南为大南澳,再南为奇莱,其地宽广与噶玛兰等,海道一日可到,港口颇狭,仅四、五百石小舟堪泊。

再水程半日,复有水口,稍宽广,可泊舟者为秀孤鸾,土地膏腴,比噶玛兰大逾一二倍;地在彰化东界,可通埔里等社云。

埔里社、水沙连各地,乃外人啧啧艳羡者。

淡水内山如南雅庄、大湖等处,日益深广。

郡志言竹堑东至南山十里、西至海七里,广十七里;今则广且百里矣。

司马相如云,明者见远于未萌,知者避危于无形,其劳逸殊焉。

况从前海波不扬,今则各国纷至沓来,睥睨膏腴,希图驻足,若非通筹全局,及早布置,则隐忧不远!倘明知艰钜,而曰姑遗后人,此岂仁人君子之用心哉?所论尤为超卓,于以见目营心计,不仅以淡地宜析为当务之急而已。

辛未秋日又识。

  疆域

  台湾府治在福建省城东南隅,面西背东,中隔大海。

东至台湾县属罗汉门内山,陆程七十里;西至澎湖厅属西屿,水陆程三百五十里;南至凤山县属大秀房庄、龟鼻山海滨,陆程二百六十里;北至淡水厅属鸡笼山麓,陆程五百五十里。

自鸡笼迤东四十里,经三貂岭折而南,至噶玛兰属大南澳番界,陆程一百四十里。

东西广四百二十里、南北袤八百一十里,皆山前地。

又折而南一百四十里,则面东背西,山后地也。

  台湾县附府,东至罗汉门内山七十里,西至安平镇大海二十里,南至二赞溪凤山县界二十里,北至新港溪嘉义县界二十里:东西广九十里、南北袤四十里。

东北至大穆降庄内山五十五里,东南至角带围山凤山县界三十里,西北至新港溪海口二十余里,西南至喜树港海口二十里。

初设县时,南北相距祗二十里。

雍正初,分凤山县二赞溪以北、诸罗县新港溪以南地均归县辖,以溪为界,袤长途有四十里。

  凤山县埤头新城在府治南,距府八十里。

东至傀儡山番界六十里,西至打鼓山(俗呼打狗港)海口二十里(打鼓与旗后两山对峙,中环巨澳,可泊大舟百余,故又名旗后口),南至大秀房庄番界一百七十里,北至二赞溪台湾县界六十里:东西广八十里,南北袤二百三十里。

东北至大泽机内山五十里。

东南至老佛山番地一百九十余里。

西北至二赞溪海口六十余里,西南至沙马矶头大海一百八十里(沙马矶今称龟鼻山)。

自大秀房西南错出海滨,下多礁石,大小舟遭风到者无不立碎。

转而东二十余里,名龟仔角,诸番社错落其闲。

再转而北,则后山人迹罕到处矣。

沙马矶西北四十余里为琅峤柴城,再西北十余里屹立海中者为小琉球山。

更有鼎立三屿:曰石塔、曰石佛、曰凉伞,在旗后口外。

  嘉义县在府治北,距府一百里。

东至大武营内山九十里,西至笨港海口三十里,南至新港溪台湾县界八十里,北至虎尾溪彰化县界五十里:东西广一百二十里、南北袤一百三十里。

东北至鼎盖梁内山六十里,东南至琅包内山一百里,西北至虎尾溪海口四十余里,西南至卓加港海口八十余里(卓加港即新港溪下流入海处)。

更有北门、荷包等数屿,在距县三十余里西南海中。

  彰化县在府治北,距府二百一十里。

东至平林仔庄内山七十五里,西至鹿仔港海口二十里,南至虎尾溪嘉义县界六十里,北至大甲溪淡水厅界四十里:东西广九十五里、南北袤一百里。

东北至东势庄内山七十里,东南至水沙连堡番界六十余里,西北至牛骂溪海口五十里,西南至海丰港海口七十余里。

南距嘉义县治一百一十里,北距淡水厅治一百四十五里。

  淡水厅在府治北,距府三百十五里。

东至九芎林内山二十里,西至香山海口一十里,南至大甲溪彰化县界一百五里,北至大鸡笼山海滨一百九十五里:东西广三十里、南北袤三百里。

东北至三貂溪噶玛兰界二百三十五里,东南至银锭山番界九十五里,西北至八尺门海口二百余里,西南至大安街海口九十五里。

自厅治北行稍东有大庄曰艋舺,折而西三十里为沪尾海口,对岸为八里坌,沿海而北约八十余里至鸡笼山海港,俱有街市。

鸡笼港外,桶盘、香炉等屿罗列海滨,而以鸡笼屿为最大,其西南面与福州之五虎口斜对。

  澎湖厅在府治西,距府三百二十里。

东至碇钩屿四十五里,西至西屿三十里,南至铁砧屿九十里,北至吉贝屿八十里:东西广七十五里、南北袤一百七十里。

东北至白沙屿四十五里,东南至东、西吉屿一百二十里,西北至月眉屿六十里,西南至小猫屿八十五里。

澎湖四面环海,旧传三十六岛;今考之,实有五十五屿(屿即岛也)。

中惟南屿及东、西坪二屿禁民采捕牧放;然距厅治远,潜往搭寮栖止者终未能绝。

  噶玛兰厅在府治东北,距府六百五十里。

东至过岭仔海滨十五里,西至枕头山番界十里,南至马赛山番界三十里,北至三貂溪淡水厅界六十里:东西广二十五里、南北袤九十里。

东北至泖鼻山淡水厅界九十余里,东南至苏澳南大南澳番界八十里,西北至隆隆铺淡水厅界六十里,西南至叭里沙喃番界三十里,距淡水厅治二百九十五里。

厅东稍北三十里乌石港外,有岛突起,曰龟屿;周约三十里,捕鱼者时往焉。

厅治壤土,在台湾厅县中最僻小。

其枕头山、大湖山以西,尚多旷土,远接淡水厅属大坪林、石碇堡等处,可以直达艋舺,途坦且近。

道光初,原议辟为备道,免涉三貂岭之险;土人辄以凶番嗜杀、出没无常、不敢行为词,经费亦无所出,议遂辍。

实则山坡高下虽不宜稻,而溪流萦绕,地甚肥饶;近有种苎、种靛青者潜匿其间,辟地益深,凶番之迹远矣。

  台湾邮程较内地长几及倍,言五十里约有八九十里,非穷日之力不能至;故军需则例,台地行军置传,准照西北口外,以四十里为一站。

惟府县志所记程途,时有参差,核诸桐城姚石甫廉访莹台北道里记,又多不同;盖海外疆索本未清丈,大都约略科计。

今就往来商旅相传里数言之,不能一一考正;即志中所列四至,亦有未确。

如台湾县志云:“西尽海三里,西南至安平镇七里”;按县城距海虽不过三里而近,而安平则在城西,积岁沙淤,陆行可达,计程实有二十里;西南则界连凤山,尚有喜树港,即二赞溪之尾闾也。

至各番社相去远近、内山幅员几何,言人人殊,末由征信矣。

  初,府厅县皆未建城。

雍正初,请建未果。

乾隆中,始立炮台、树城门,栽莿竹或九芎树为卫。

民间庄堡亦有环植莿竹,且筑铳楼以自固者。

逮嘉庆、道光闲,乃次第筑砖石城。

惜土松,又易震,未有数十年不倾圯者。

今惟澎湖厅无城,噶玛兰厅与凤山县所治埤头尚未改建。

  综计全台政教所暨,已尽山之西面,及噶玛兰迤南番境。

自鸡笼山起至琅峤以南龟鼻山止,袤长八百余里;旧说一千七百余里,殆就内地弓步约计耳。

由兰属之大南澳而南为奇莱、为秀孤鸾、为崇爻、为卑南觅,转西则为琅峤山内之牡丹社,皆东面番地;绳以官步,未必能逾千里。

其闲东西相距,约不过四、五百里。

北之鸡笼山转而东与南之龟鼻山折而西,宽广均不及四十里。

地形仿佛如梭,尚有凹凸处,不能如两弓相向,弯而无缺也。

以经一围三法去觚乘之,约有漳、泉二郡地。

后日尽隶舆图,尚可添设数厅县。

或言方广数千里,足抵岭西、楚南一小省者,是犹龙溪萧竹甲子兰记谓兰地沃野三百里,未免浮夸失实。

(妹婿黄运昌校字)

  ●东瀛识略卷二

  无锡丁绍仪杏舲纂

  粮课

  旧制:人口以籍为定。

就户计口,按口征赋,谓之丁粮。

各省人丁,每口岁征银一、二钱上下,多至四、五、六钱有奇;有多至二两、四两零者,仅直隶、江西、山西数邑而已。

台湾循郑氏之旧,每丁岁征银四钱八分六厘。

全台人丁,初祗具报一万六千八百余口;粮额既重,隐匿实多。

康熙五十三年,钦奉恩谕:“嗣后丁粮以五十年丁册为额,续生人丁为盛世滋生户口,永不加赋”。

是年合计新旧丁口一万八千八百零,应征银八千九百余两。

五十五年,广东疆臣请将丁银摊入地粮匀征;雍正闲各省继之,彼时台湾未议摊也。

乾隆元年,高宗特谕:“台湾丁粮,著照内地例酌中减则,每丁征银二钱,以纾民力”。

自是年始,实征银三千七百六十余两。

逮十二年,乃议匀入田园征收;其番众所耕田地,概不完赋,仍照旧就丁纳粮。

百余年来,台地之熙熙壤壤,衣租食税于光天化日下者殆二百万;语以口赋,知者鲜矣。

  有田即有赋,今称为地粮,唐建中前所谓租是也。

台湾田赋独与内地异。

内地止有田,而台湾兼有园。

园者旱地,田乃有水之区。

内地之田论亩,台湾则论甲,澎湖则论种。

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

地之方圆广狭不整者,以尺寸折算:乃荷兰授地法,后即因之。

核以内地弓步,每甲计田十一亩三分零。

种则每谷一石,折地七亩四分七厘五毫。

内地之赋,有银、有米、有麦、豆、有折色、有本色;台湾则止纳粟,且有本色,而无折色。

澎湖则每种一石,征银四钱二分,合计每亩征银五分六厘零;不分田园,亦不征粟米。

噶玛兰兼有余租,谓取其额征供粟以外所余之租也。

内地田赋,每亩科银一、二厘有奇至一、二钱零不等,米则三撮起至七、八升而止;即江、浙漕粮最重,亦止每亩科米一斗九升零。

台湾则每甲上田征粟八石八斗,中田七石四斗,下田五石五斗;上园五石,中园四石,下园二石四斗。

以二粟一米与每甲十一亩零科计,每亩上田完米三斗九升零,下园亦一斗一升零;殆承郑氏重敛之余,未及议减而民不病者,地力有余,无忧不足耳。

雍正九年,奉世宗谕:“自七年始,新垦田园化甲为亩,改照同安上、中、下则例起科;计亩银、米分征,仍代纳以粟”。

爰定一甲为十一亩,每亩上田征银八分零、米六合零,合之每甲输粟二石七斗零;中田征银六分零,米三合零,合之每甲输粟二石八升有奇;下田征银五分零,不征米,合之每甲输粟一石七斗五升零;上园视中田、中园视下田、下园视中园少差,每甲输粟一石七斗一升零:较之旧则仅三之一焉。

部议科则太轻,应照旧额输纳。

乾隆九年,复奉恩谕:“不必议加,仍照同安则例定额征收”。

厥后续报升科,有仍以亩计者、有仍以甲计者;即以亩计,而征粟仍以甲计。

噶玛兰初无上、中、下则之分,议照淡水屯租。

田比屯租六等,每甲征粟六石;园比屯租四等,每甲征粟四石。

嗣照同安下沙则例科算,即于六石内应完正粟一石七斗五升零、耗粟一斗七升零;又四石内应完正耗粟一石八斗八升零,作为正供。

其尚余粟四石零及二石有奇名曰余租,每石折银一圆,随粟缴纳。

彰化更有水沙连社糯米之征。

种种不同盖如此。

屯租,田园各分六等;征租之制详后屯政内。

  台湾全部,初报垦熟田园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余甲,征粟九万二千一百余石;又,征澎湖地种银六十八两零:此初隶版图旧额也。

递年续报升科,并豁免水冲、沙压、圯陷田园,岁异月殊,时有增除。

就道光闲而言,通计全台垦熟田园三万八千八百余甲又三千六百二十一顷五十余亩,谷种折地一千四百三十余亩,年应征粟二十万五千六百余石、糯米七石六斗零、余租番银一万八千七百余圆、地种银一百六十余两。

垦辟疆土较前三倍不止,而应征银粟则止一倍有奇者,新增田粮胥遵轻则起科,所以裕民生,即以奠岩疆也。

所征银粟,淡水悉充兵糈;噶玛兰支发文武俸廉各款及兵饷、兵粮,余存厅库,备地方缓急之需;澎湖支发官俸役食之余,解府充饷;台、凤、嘉、彰四邑,一半碾充兵食,一半配运澎湖、内地,为各营兵糈及戍兵眷米。

近因船少运滞,奉文半运本色、半改折色。

其折也,每粟一石折价银一两,由司于应发台营兵饷内扣给内地各营。

此收支之大较也。

  耗羡者,银有倾镕费、米有雀鼠食,不征无以供耗,既征即有余羡;耗羡之所由名也。

雍正前征收银米,各官有加取十之二、三以资公用者,民病焉。

世宗博采众论,谕提耗羡归公;即以其银匀颁各省臣工,以养其廉:此养廉所由始。

盖名曰归公,实于国帑无出入也。

内地各省,自每两随征银五、六分起至一钱五六分、二钱止,米自二、三升起至一斗四五升不等。

台湾则征粟一石,随征耗粟一斗,折银五分;匀丁银一两,征耗银七分,又封平余银二分,共银九分。

澎湖地粮银一两,征耗银一钱。

就道光闲而言,年征耗羡银一万四千八百余两;另有官庄番饷、水陆杂饷等,均每两随征银一钱,年约征银二千两零,并充各官养廉及津贴船工、公费。

此外,如余租、屯租及田房税、鹿皮饷等不征耗羡。

  盐课,亦正赋也。

制盐之法,有煎、有晒。

闽皆晒盐,台湾亦然。

初于凤山县属滨海产盐地由民自晒自卖,价每不平。

雍正四年,议归台湾府经管;于台湾、凤山二县设场四:曰濑北、曰濑南、曰洲南、曰洲北,共筑盐埕二千七百余格。

后因濑南盐质黑而不佳,移于濑东。

所出之盐,尽数由官盘收入仓。

仓即设于场所,每石一百斤给场丁晒工番银一钱二分。

募雇哨丁昼夜巡逻,不准私鬻并私添埕格。

近有淡水厅属之虎仔山亦产盐,居民私晒私卖,虽派哨严缉,迄未净尽;他处无有也。

府治设盐馆一所,听各贩户、庄民赴馆缴课领单。

每盐一石,定缴课价脚费银三钱三分;执单赴仓支盐,运赴各厅县售卖:年无定额。

乾隆二十四年,始定销盐十一万石;嗣又加销溢额盐二万石。

道光初,又加代销漳州府属官办滞销引盐一万七千石:年共应销盐十四万七千石,应征正溢课银四万八千五百余两。

内除台、凤二邑应征盐埕饷费番银三千四百余两就饷划支兵饷并扣发晒工运费、支给养廉役食哨饷等项外,余银核实册报拨充兵饷。

  粮与耗羡、盐课,征不及额,例有处分。

其无关考成而为内地所无者,更有官庄、叛产。

官庄者,归官之业,庄乃所在处也;有田、有园、有牛磨、有塭、有蔗车,所征有粟、有面、有鱼、有青白糖、有芝麻,而皆按价折银以缴。

惟淡水、噶玛兰止征粟,澎湖无征。

其庄有遗自郑氏者、有无人田业由官垦设者、有绅民请归者、有缘事充公者。

其闲有已详奏者、有未咨报者、有崩陷倒坏请豁免者、有籍在而产亡者、有规复而隐匿者。

其承办也,有举佃首者、有派胥役者。

其银粟有应归完正供粟饷者、有拨充兵饷者,有备地方工程公用者,有供祠庙祀祭者。

就道光闲而言,共计官庄一百二十余所,年征银一万九千余两、粟三千余石;止能征及七、八分而已。

叛产者,抄封叛逆所遗之产也。

乾隆五十三年,谕将林爽文案内叛产租息赏给戍兵,每名每月银四钱;爰有加饷名。

后续抄陈周全、张丙等案内叛产,有拨支兵饷者、有充地方办公经费者、亦有鬻供军需者、并有未径上达者。

其产散在各厅县境,统归台湾府遴举佃首经征。

田园各分三等,每甲上田征粟三十二石、中田征粟二十六石、下田征粟二十石,上园如中田、中园如下田、下园征粟十八石。

道光闲,年应征番银八万余圆,合银五万六千余两;亦如官庄,止征十之七、八。

台地粮课,欠者甚寡;独凤山多书欠、府征多佃欠云。

  地有垦圯,即粮有升豁;且移新抵旧、析彼益兹,数目纠纷,不能以意断也。

奈稽之志乘,嘉义之诸罗志编自雍正初年,已无可觅;府志与澎湖纪略、凤山县志,咸修自乾隆三十年以前;仅彰化、台湾二县志,刊于嘉庆、道光间;淡水、噶玛兰均尚无志。

他若无锡季蓉洲大令麒光海外集、宛平黄玉圃观察叔璥赤嵌笔谈、武陵朱幼芝太守景英海东札记、侯官谢退谷广文金銮蛤仔难记略、邵武朱筠园广文仕玠小琉球漫志、马平杨双梧观察廷理开兰节略、蓝鹿洲太守东征集、姚石甫廉访东槎纪略,史梅叔太守请开水沙连议,所述皆台事,独于田数、粮数,鲜有叙及。

求之案牍,又洊经震灾、兵燹,大半遗佚;即有存者,亦尘封蠹食,残缺馍糊。

故只能统以府而以道光间概言之;舛漏实多,聊存崖略而己。

  我朝轻徭薄赋,惟期民生咸遂;而于海外偏隅,减粮定则,尤加意焉。

有谓台地内山番界垦辟日广,未尽升科;闲有报升,亦垦多报少,十不及五;淡水更有业户征之业田者三而纳于官者一,无田而坐收余利,与内地包户相似:若分别勘丈、禁革,清出田粮,约可加倍。

意在裕正赋、核名实,未可谓非。

昔人所云:台湾沙地遇雨冲泻,熟田即变荒壤;且依山临海,风大则碱水涌入,必待咸味去尽,数年乃复;兼之土脉炎热,不宜用肥,耕获二、三年必荒弃两岁,相替转换,方克有秋。

以今视之,亦未可尽信。

顾古人言之若是,岂不知地有遗利,所见不及后人哉?盖体列圣闳谟,以藏富于民为本,不屑与岛屿小民竞刀锥耳。

  定例:各省丈量田亩及抑勤报垦之事,永行停止,违者以违制律论。

乾隆中,有请丈量台田者;甫起办,林逆乱作乃止。

台民性浮易动,豪强隐占之徒一闻清丈,不免造谣生事,希图幸免。

然竟置之不理,又似因噎废食,不足以清奸蠹。

是在地方官因势利导,仿元代检核江南匿田令民自实于官之制,责成各庄堡头人,分清旧界;界内已升者概不必论,界外续垦田园各自具报,均按同安下则起科,给以垦单执凭。

所垦番地,亦令呈明给照,认完番租,俾土番得资事育。

有耕荒土而不报或以番田作荒地报垦者,勘实分别归番入官,不许承耕。

业户则相沿已久,未易骤革,俟有涉讼者因事除之,以其余利仿照兰厅作为余租,藉充公用。

要在不加迫促、不事烦苛,使民就范围而不觉,事乃易集。

此非良有司不能办、非视国加家者不肯办,姑存此论,质诸后之任台事者。

  税饷

  田房当税:田房税者,顺治四年定民间置买田地房屋必用布政司契尾,每两输银三分;今谓之税契,年无定额。

当税者,开设当铺,质人衣物而取厚利,故税之,每铺征银五两;以其开闭无常,亦无定额。

此二款与内地同,他饷则皆内地所无。

  厝饷:屋舍饷也。

闽人谓家室曰厝,谓屋舍亦曰厝;如称佣妇则系其姓曰某厝,称人所居则系以地曰某处厝。

厝有草、瓦之别。

以其厝基皆官地,故沿郑氏之旧征之。

台湾县街市瓦厝每闲征银三钱零三厘八毫、草厝每闲征银二钱一分七厘;安平镇市厝减征十分之四有奇。

历年既久,有片瓦寸草俱无,未邀除免;而星罗厦屋,终岁不出分文者。

雍正初,复加查验,凡得瓦厝七千九百余间,按额匀摊,每间征银一钱五分零,给单为据;如有倒坏,许执单缴验注销,另查新屋补其缺。

嘉义县祗笨港有市厝,每间征银多寡不等,年共征银二百两零。

他邑无厝饷。

  番饷:征之熟番,即丁粮也。

番有公廨、壮、少之分。

初,公廨番每丁年征米一石、壮番每丁年征米一石七斗、少番每丁年征米一石三斗,壮番妇与公廨番同。

亦有按社纳银,不计丁口者。

雍正四年,诏免番妇一千八百四十四口;其番丁纳米,改征折价,每石折银三钱六分。

乾隆二年,奉谕番丁亦皆赤子,照民丁例每丁征银二钱。

按社征者,亦以丁计。

均以康熙五十年丁册除免番妇外,计男番六千八百三十八丁为定额,年征银一千三百六十七两零。

嗣后滋生番丁,永不加赋。

  瓦窑菜园饷:瓦窑,烧砖瓦者,以座计;每座征银二两五钱。菜园,种菜蔬者,以所计;每所征银一两。独嘉义县有之,他邑无。

  蔗车、牛磨饷:一以糖征,一以面征。蔗车,制糖具也,以张计;牛磨,磨面具也,以首计。每张、每首,均岁征银五两六钱。

  槟榔、番檨饷,二者以宅计;皆果属也。每宅征银多寡不等,年共征银一百三十六两。嘉义以北无征。

  鹿皮、小米饷:皆征之归化生番;以番之捕鹿献皮并有献小米者,名其饷也。

鹿皮每张折输银二钱四分;淡水番社有献獐皮者,折输银数与鹿皮同。

小米,惟彰化社番献纳,每石折输银六钱。

  船税:船有尖艚、杉板、■〈舟古〉船、渡船、采捕船之分;其税有以只计者,有按其梁头大小以担计者(每担以百斤为则)。

尖艚,每只征银八钱四分;杉板,每只半之。

彰化■〈舟古〉船,每只征银一两一钱五分五厘。

渡船、采捕船,每担征银七分七厘。

俗称则有澎仔、龙艚、大■〈舟古〉、小■〈舟古〉、按边、挖仔、一封书等名,皆往来南北各港贸易捕采,不能横渡大洋者。

内地江海巨舸,均按梁头科税,渡船、渔船不征也。

台湾则正税外,更有规礼。

乾隆二年,高宗特谕:“海岛居民置小艇捕鱼以糊其口,乃年有规礼为衙门公事之用,鱼人多受剥削,颇为苦累!著即永行禁革。

若有公用必不可少之处,将他项银两酌拨补之”。

  港、潭、塭饷:就蓄鱼、产鱼之所征之。

港者,海水支流之处;潭者,平埔开洼,积水甚深;塭者,沿壖筑岸,纳水其中:咸待鱼繁,以资捕取。

港以所计,有征银二百二十两者、或六十、九十余两、少至一两及四钱,分别大小征纳。

潭亦以所计,每所征银十二两及七两零不等。

塭以口计,每口征银五十两及七两九钱零至五钱止,亦视大小为等差。

  罟、罾饷:渔课也;就其器名之,皆以张计。

网之巨者为罟。

先驾二舟沈罟海底,后用四、五十人挽其两端,牵围至岸,得鱼最多。

亦分大小,大者每张征银十一两七钱六分,小者征半。

罾有举罾、摇罾、车罾等名。

举罾止用一人,港潭海澨皆可采捕。

摇罾需五、六人,驾龙艚船,带挖仔船,捕鱼海中。

车罾恒挂海岸,上搭高寮,人在寮中,将罾索用车车起,以取鱼之人罾者。

大罾每张征银四两二钱,次者每张征银二两二钱,小者每张征银八钱四分。

  ■〈罒上令下〉、縺、■〈糹衮〉饷:三者以条计,均取鱼具,亦渔课也。

■〈罒上令下〉者,网上有荡,能浮水面,下系网袋无数,袋挂铅坠,沉入丈余,鱼投袋中,辄不能出;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

縺小于■〈罒上令下〉,结网长数十丈,广五、六尺,冬春二时,在海外捕大鱼用之。

■〈糹衮〉者,垂饵以钓,大绳长数十丈,系一端于岸,浮舟出海,每尺许悬数钩,大小不一,绳尽则返桌而收曰放■〈糹衮〉。

縺与■〈糹衮〉,每条征银与■〈罒上令下〉同。

  蚝、箔饷:亦以条计。

蚝者,蛎房也,即以为征饷之名。

随潮而产,黏结海坪,用竹二,长丈余,各贯铁于端,如剪刀然,潮退时于海浅处钩致之。

箔以竹为之,潮将满时横插海滨,杂罗水族,汐则取之,无一遗者。

二者每条征银亦如■〈罒上令下〉数。

  网、沪饷:惟澎湖厅有,就其捕鱼之制名之。

网以张计,口阔尾尖,用大木二枝坚竖港口长流之所,名曰网桁,挂网于上,鱼虾之属随流入内,潮退举网解尾出之;每张征银三两五钱。

次曰小网,每张征银大网之半。

再次曰箔网,每张征银一两二钱六分。

小者曰小箔网,每张征银半箔网。

沪以口计,用碎石围筑海坪,潮长鱼入沪内,汐则捕焉。

小沪每口征银四钱二分,大者倍之。

  乌鱼旗饷:亦渔课类;纳饷领旗,方准采捕,故以名。

乌鱼即鲻鱼;台湾于冬至前后先出彰化之鹿仔港,次及安平镇,南至凤山之琅峤,放子石罅中,仍转而北。

冬至前所捕曰正头乌,肥而美;后之所捕曰倒头乌,瘦而味劣。

渔人伺其时,先向凤山县请旗。

旗以白布为之,书“乌鱼旗”字并船户姓名,钤盖县印,插于船首。

每旗一技,纳银一两零五分。

然后驾舟举网,网长百余丈、广丈余,一舟数十人出海采捕,土人谓之讨乌。

  台地厝饷征之市廛,与内地门摊税、西疆房租银相似,非宋之税闲架也。

瓦窑、车磨、槟榔等饷,犹直隶之有榛栗税、甘肃之有磨课、褐毯税、四川之有碾榨税、广西之有纸觔、银船税。

至港塭、罟网等税,即内地之河税、渔课,特名目繁琐耳。

番饷,熟番所输,以其不完田粮、无亩可摊,是以按丁匀征。

鹿皮、小米,纳自归化生番,盖任土作贡意,每社纳皮一、二张至四张,米则数斗至一石,折银止数钱、两余;理番官年给盐、布且倍之,厚往薄来,示绥怀也。

综道光闲各税饷而言,年约征银二万三千余两;缘田房、当税本无定额,舟、罾、车、磨之沉没、倒坏、报升、报复亦乘除无定。

嘉庆前,时有增益,近年无矣。

或谓台湾出产甚饶,米、糖、油、靛贩鬻半天下,其绵、丝、绸、布日用所需,则皆内地运往;若设关征税,年可得银十余万,于国用不无裨补。

窃按乾隆中台逆林爽文平,高宗御制功臣像赞序中云:“台湾一岁之收,蔗薯更富;若微有加赋意,以致民变,不能如是成功之速也。

后世子孙,当知此意,母听浮论富国之言,庶几恒承天眷耳”。

大哉皇言,所以厚民生、筹奠安者至矣!蔑以加矣!试即丁粮言之,台地初辟,具报丁口一万六千八百零;康熙末,额编丁银止增二千有奇。

洎道光中,河内曹怀璞司马瑾任淡水厅,归安胡裕堂大令国荣知台湾县,编查保甲,淡水一厅实共丁口四十二万一千三百零、台湾一邑三十三万五千二百有奇,而流寓浮寄者不与焉;推之全台,约有一百八、九十万,较诸原额增逾百倍,皆盛世所滋生者。

一隅如是,天下可知。

折半科之,每丁年征银一钱,似为不苛,即可得银数百万两。

圣祖岂不知后世滋生之盛,丁粮之钜?顾以一诏免之不惜者,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大圣人作为,固有八綋以内千古人君所不及、薄海臣庶所莫能窥者!况我朝取民有制,但患用之奢、不患入之寡。

今欲取市贾蝇头之微,效轻尘之委,岳意虽善,左矣!

  以上乃二十年前狂论也。

咸丰九年,各国新立条约,美国先请在台湾开市通商,英、法二国继之。

同治元年,于淡水之沪尾口设立洋关征税;次年,鸡笼增设分口;又越岁,台湾县之鹿耳门、凤山县之旗后口,亦准设关,然所征者洋税,闲有内地货物附运前往者,为数无多;中国商贾往来,不征如故。

惟各项买卖均应完纳厘金。

厘者,极言其微。

始自咸丰六、七年间,军用孔殷,爰仿商贾家每货抽取十百中一、二,积为公用规式,抽以助饷。

在商民食毛践土,久荷生成理当稍伸奉上之忱;然国家实为不得已之政,文宗诏谕曾屡言之,逆焰就平,即拟停止。

继而变本加厉,是岂创始人所及料哉!初,闽中试抽洋药厘金,言官露章劾奏,事几中辍;不久而湖北、江南相继议抽,今则各省且以洋药为厘金大宗矣。

台湾厘金,至咸丰十一年始由府委员设居办理;章程与内地大略相同。

数年来各商之喁喁而望希冀减免者,当不异内地商情。

我朝名臣如朱文端轼、朱文正圭,当乾隆、嘉庆初见有以言利希宠者,皆遏绝不遗余力,转以库帑充裕为可忧,而不虑度支之不足!噫!老成谋国,所见远矣!辛未冬日又识。

(婿胡鉴校字)

  ●东瀛识略卷三

  无锡丁绍仪杏舲纂

  学校

  台湾府学,康熙二十四年设。

二十五年,题准岁科试各额,进童生二十名曰附生。

乾隆五年,以粤民入籍台地者,不乏秀良,堪以应试,奏准另编新字号,合郡通校岁科试各额,进童生八名附入府学。

嗣以文风日盛,再蒙广额。

今岁科试各额,进闽籍童生二十一名,粤籍童生九名,共三十名。

台湾县学亦康熙二十四年设,岁科试原额各进童生十二名,内澎湖士子取进一、二名,无定额。

今岁科试各额进童生十五名,内澎湖童生三名,亦有于府学额内拨增者。

凤山及先名诸罗之嘉义二县学,与府学同设,原进童生名数及现进学额,均如台湾县学之数。

彰化县学,雍正元年设,岁科试各额进童生八名。

淡水士子初附县学合考,后另设半学分额进取。

今县学岁科试进额与凤、嘉二学同。

淡水厅学,嘉庆二十二年始设,岁科试各额进童生六名,内噶玛兰士子分进一名。

今岁科试各额进童生九名,内淡属编炎字号进六名,兰属编柬字号进三名,计一厅四邑俱送府覆考,再送学道考试。

惟澎湖、噶玛兰二厅尚未设学,应试士子,一因海洋间隔,一因距郡窎远,送候府考,往返维艰,准如粤东南澳厅例,由厅迳送学道,并免府考。

  至廪膳生与增广生员原额,府学二十名,粤籍无;县学各十名,淡水学各四名。

今府学廪、增生,闽籍各三十名,粤籍各八名,一年一贡曰岁贡。

台、凤、嘉、彰四县学廪、增生各十五名,二年一贡。

淡水厅学廪、增生各六名,四年一贡。

澎、兰二厅廪、增生,即在台湾、淡水两学额内。

尚有恩贡、优贡、拔贡,均如内地考选举充。

  各省乡举,例有定额。

台湾于康熙二十六年奏准另编台字号,额中举人一名;今改至字号,定中三名,粤籍编田字号中一名。

会试则视应试举人多寡,恭请钦定取中。

今考台湾县有举人,自康熙三十二年王璋始,有进士自道光九年黄骧云始。

凤山县有举人自康熙二十六年苏莪始,有进士自乾隆三十一年庄文进始。

嘉义县有举人自康熙五十年王锡祺始,有进士自乾隆二十二年王克捷始。

彰化县有举人自乾隆九年黄师琬始,有进士自道光六年曾维桢始。

淡水厅有举人自乾隆三十六年叶期颐始,有进士自道光三年郑用锡始。

澎湖厅有举人自嘉庆五年蔡其英始,有进士自道光二十五年蔡廷兰始。

噶玛兰厅有举人自道光二十年黄缵绪始,进士尚阙。

溯康熙、雍正间,台地无进士,即举人亦复寥寥。

今则应廷试者且联翩相继,海表弦诵,媲美中原,圣泽之涵濡宏矣哉!

  内地各郡邑,于府县学外,均设书院,聚集生徒,读书其中,使之交相策励,克成伟器;故雍正闲,各省会书院咸蒙恩赐帑金,岁取息银,永资诸生膏火,盖以兴贤育才,足广学校所不及也。

台湾书院,始自康熙四十三年知府卫台揆创建,百余年来,屡有兴废。

今府城书院二:曰崇文,曰海东。

台湾县书院一,曰引心,已废。

凤山县书院一,曰屏山。

嘉义县书院一,曰玉峰。

彰化县书院二:曰主静,已废;曰白沙。

鹿港厅书院一,曰文开。

淡水厅书院二:曰明志,曰学海。

澎湖厅书院一,曰文石。

噶玛兰书院一,曰仰山。

院有掌教曰山长。

乾隆三十年,以延师训课而以山长称之,名义未协,奉谕应称院长;然沿袭已久,卒未能改。

主院事者曰监院。

监院有薪水,院长有修脯,诸生有膏火。

官试列超等者有花红。

看院有辛工食米。

所需经费,或绅富捐置田产支应,或官捐廉俸给发。

台地书院经费,大抵民闲捐助者十之七,官捐以凑者十之三。

  顺治九年,令各乡置学一区,择通晓文义、行谊谨厚者为师,量给廪饩养赡。

康熙初,因多冒滥,令即革除。

至五十二年,复令各府、州、县多立义学,延师教导生童,以广文教。

自是义学遂遍寰宇,应需廪饩,半系民闲捐备。

然非官为董,率不能成,成亦不久,往往未数年而鞠为茂草,即基址莫可问矣。

台湾县初设义学二,增设一。

凤山县初设义学一,增设三。

嘉义县初设义学八,后析隶彰化县一。

彰化县原设义学一,增设四。

淡水厅初设义学四,增设二。

澎湖厅先后设义学十三。

噶玛兰厅未设。

今各厅、县所设,半已颓废,存者十不及五。

  台湾义学之外,又有社学,盖仿楚、粤、滇、黔等省边隅州县设学延师教训苗、蛮、猺、黎子弟之制,就归化番社,设立社学,择熟番子弟之秀颖者入学读书,训以官音。

熟习之后,令其往教生番子弟,果能渐通文理,取入佾生。

再援黔省苗学之例,请设学额考试;庶几薰陶濡染,渐化其犷野之习:法至良,意至美也!奈廪饩等项,取之番租,每不敷用,理番官又不甚经意,视同具文;虽不乏清俊番童,有志向上,能振兴成就之者盖寡。

考台湾县原设社学五所,凤山县原设社学八所,嘉义县原设社学十一所,彰化县原设社学二十一所,淡水厅原设社学六所;今亦如义学,存者无几。

澎湖厅无番,噶玛兰厅系续设,均无社学。

  府、厅、州、县设有教授、学正、教谕、训导,专司训迪士子,他无所事,责甚钜也。

然能恪遵功令,月课而季考者,百无一二。

且隶于学者廪、增、附生,若童生非所约束矣。

于是有书院之设,或合举贡,或萃生童,年甄旬试,甲乙其文以导之。

其远乡僻壤,贫不能从师、向不知务学之儒童、番童,更设义学、社学以教之。

盖移风善俗,莫要乎学,故郑重其事,鼓舞造就之者,详且备如是。

行见型仁讲让,比户可封。

而犹有不尽然者,何耶?无他,古之教者重德,今之教者重文;古之学者贵躬行,今之学者贵耳食。

姑勿论学官程课,即书院师徒所学习者,时艺而已;等而上之,诗赋策论;再上之,经义史议而止。

能遵雍正中功令,兼解律例者,已不概见。

若夫民生疾苦、地方利病、兵农礼乐诸大政,何利当兴而不可即兴,何弊当革而不可骤革,设施以何者为先,当务以何者为急,如子路之问政,颜子之问为邦,又如范文正为秀才时即以天下为己任,今日坐而言他日将起而行者,相与研究于平时,无有也。

又何暇论及立身制行、家庭伦纪之闲。

此教与学之所以不古若欤?

  台地书院、义学、社学,无邑无之。

果欲实事求是,童子入学,正句读、解字义外,教以应对进退之节、忠信孝友之义,使之怡然有会于心,趋向自正。

能文之士衡其文,先视其品,立心端厚、内行纯挚者为上,器识宏通、练达世事者次之,议论明正、吐属清俊者又次之:寓古人乡举里选之意于评文设教之中。

有偏僻卑鄙、苛刻为能者,文如范蔚宗、诗如温八叉,皆摈斥不遗余力。

俾知士之所重,不仅时艺宜工而已。

亦未有生具至性、腹蕴经纶,而文章不能华赡条畅者。

其要则因风振响,首在择师;尤在地方官之行以实心实力,庶不负国家化民成俗、育才待用之本意。

近年厅县中筹膏火,勤考校,广设义学,增益院舍,以博振兴文教之名者,亦有之;抑末也。

徒逐其末、盍务其本?

  同治七年,噶玛兰举人杨士芳会试获隽,为兰厅有进士始。

近见新刊淡水厅志,列黄骧云选举表中,注为粤籍。

考太学进士题名碑,则系台湾府台湾县人,如厅志不误,则台湾首邑尚无登甲科者。

比闻淡水厅请设专学,禧儿承乏;噶玛兰亦请鸠资建立文庙,设半学,冀以文教移其旧习。

昔裴行俭有言:“士必先器识而后文艺”,尝拟进一语曰:“士必先德行而次器识”。

世有器识超卓,而于父子、兄弟、夫妇闲不堪问者,期其出而致君泽民,难矣。

然自唐以来,凭文取士,器识犹可于文词征之,德行非同闾共井者不能审知。

询事、考言二者并举,势有格碍难行者;况书院课士,而欲兼核文行,必有反唇相稽,哗而起者。

前论教学之方,未免意见过偏,迂而不切于事,姑存之以志阅历浅深。

辛未秋日又识。

  习尚

  台民皆徙自闽之漳州、泉州、粤之潮州、嘉应州。

其起居、服食、祀祭、婚丧,悉本土风,与内地无甚殊异。

惟气性刚强,浮而易动。

缘郑氏初制,寓兵于农,暇即以战争角力为事,一呼并集。

今渐仁摩义,几二百年,而好勇斗狠之习,迄未尽除。

往往睚眦之仇,报而后快。

片言不合辄斗,甚则械斗,更甚则分类:或闽与粤分,或泉与漳分。

分则至亲密友,白刃相加不相认,虽富家巨室,亦必出资以助,从而迁徙。

其始也,临以兵戎,悍然弗顾;逮愤气稍纾,徐以官法绳之,则亦弭耳听命而已。

然有足取者,轻财尚义,见有流离穷乏者,振之必使得所。

尤重同乡、同姓,设受陵辱,倾家拯援,身罹法网所不恤,颇有朱家、郭解风。

独于近支昆弟闲,闲有坐视颠连,漠然勿问。

更有阋墙讦讼,频年不已者。

其故殊不可解。

  台地物产丰饶,各处货物骈集,士、农而外,商贾为盛,工值尤昂。

士之初学文者,每月朔、望试以起讲,越日列甲乙榜之,奖赉有差,曰小讲会。

以七月七日为魁星生辰,罗陈牲醴,祭毕剧饮,曰魁星会。

妇女是夕设香花、果品、鸭卵七枚于庭,以祀织女,曰乞巧会。

农之租田以耕者曰贌田,纳粟不纳银。

有先纳无利银两,立约限年,年满田主还以原银,而别佃他田者,曰碛地。

俗呼榖熟曰冬,有早冬、晚冬两熟,曰双冬,犹麦熟之言秋也。

所种米、麦外,麻、豆、蔗、菁、薯、苎之属不一。

有未熟先粜、未收先售者,曰卖青。

商贾先期定价给资,及时而取,曰买青。

城市之零鬻货物者曰店,聚货而分售各店者曰郊。

来往福州、江、浙者曰北郊,泉州者曰泉郊,厦门者曰厦郊:统称三郊。

郊者,言在郊野,兼取交往意。

年轮一户办郊事者曰炉主,盖酬神时焚楮帛于炉,众推一人主其事,犹内地行商有董事、司事、值年之类。

工之娴手艺者,无论操镘、执针,日须银二、三钱。

即肩担、背负辈,计日百钱,尚趑趄不前,必二、三百文乃应命。

呼山野人曰草地郎,嘲其与麋鹿为群也。

别有游手无赖,遨游街衢、以讹索为事者,曰罗汉脚;及冬衣食不继,辄聚徒党伺掠行旅,地方官必募派役勇分布巡拏,岁以为常。

先时有驱之回内地者,日逐水;然不久复至。

今且驱之不胜其驱,无复知有逐水事矣。

  台湾僻在东南隅,地气炎燠,阳盛易发,男女多暴长,年甫舞勺,即如内地十六、七许。

壮男旬日不近女,辄不能忍,故顽童土妓在在有之。

女年十二、三,即有破瓜者。

人家生女,亦不甚重。

台湾县志言台人虽贫,男不为奴,女不为婢,乃百年以前事;今殊不然,每每转鬻内地为人婢妾,价亦廉于漳、泉诸郡。

他乡人之旅食于台者,积番银数十圆,即可得妻。

惟习于娇惰,蚕桑纺织咸不解。

大家妇女犹工刺绣,田家闲有助耕南亩者,中人之家惟知炊爨浣濯而已。

澎湖妇女独苦,终日视潮长落,赴海滨拾取虾蛤蟹螺以供饔餐;农事兴,则栽植耘锄,悉女任之。

谚云,澎湖女子台湾牛,极言其劳瘁同也。

  台俗华侈相尚。

其服食异于漳、泉者,漳、泉人畏风,恒以布缠首,而喜赤足;台人亦缠首,多易以蓝黑绉纱,长丈余,环绕五、六匝以为美观;有时着袜不系带,任其脱覆足面,曰凤点头,然未晚即除,性不耐也。

男子短衣每过膝,襟多直下曰苏裾,其实苏人之衣不尔。

领则不论颈之肥瘦,多上圆下尖,半露其胸,曰瓜子领。

裤之露于衫外者,宽长约尺有半,曰龙摆尾。

佣贩舆隶,衣裤率用纱绸。

今惟澎湖、噶玛兰尚多布素。

女子喜穿红,夏则黑。

里衣之袖甚小,衫袖则宽几二尺。

裹足者,手钏而外有脚镯,以银为之,重叠至三、四,行则丁当有声。

琅峤妇女多以银练缠发,有至十余条者。

男女尤嗜槟榔,咀嚼不去口,日茹百余文不惜,客至必以献,不以茶酒为敬。

宴客必罗珍错,一筵之费至十余金,不计旨否,以丰满为贵。

除夕前数日,取各种生菜沸水泡瓮中,待发变而后食之,曰隔年菜,味殊恶。

遇喜庆事,以红麴和米粉或面,范如龟形,炊熟相贻,即以龟称。

澎湖则制成红鸡,为祀神之敬,殆取龟鹤龄长意,而讹为鸡。

内地人讳言龟,台人不忌。

市豕羊肉者吹角为号,其音呜呜,听之凄楚;每值既望,角声弥厉,盖是日市廛竞餍酒肉。

其平时一日三餐颇俭朴,即蔬菜亦罕登盘,惟海腥咸鱼是嗜,犹有漳、泉遗风焉。

  南人尚鬼,台湾尤甚。

病不信医,而信巫。

有非僧非道专事祈禳者曰客师,携一撮米往占曰米卦;书符行法而祷于神,鼓角喧天,竟夜而罢。

病即不愈,信之弥笃。

凡寺庙神佛生辰,合境敛金演戏以庆,数人主其事,名曰头家。

最重者,五月出海,七月普度。

出海者,义取逐疫,古所谓傩。

鸠赀造木舟,以五彩纸为瘟王像三座,延道士礼醮二日夜或三日夜,醮尽日,盛设牲醴演戏,名曰请王;既毕,舁瘟王舟中,凡百食物、器用、财宝,无不备,鼓吹仪仗,送船入水,顺流以去则喜。

或泊于岸,则其乡多厉,必更禳之。

每醮费数百金。

亦有闲一、二年始举者。

福州诸郡亦兴出海,船与各物皆纸为之,象形而已;即普度亦弗如台。

普度者,祭无祀孤魂,僧家所谓盂兰会也。

自七月初起,至月尽止,或一家数家、或一村,延僧道诵经施食,设牲醴花果包面以祭,焚纸帛于衢;贫家亦必市杯酒、块肉、纸镪少许,祭而焚之。

其盛则以镇、道、府、厅、县衙署为最,大堂供神位,结彩张灯,罗陈图画、骨董、香花务满,设栏以限观者,两廊为僧道醮坛。

日则唪经,夜放焰口,燃水灯。

灯以千百计,锣鼓喧阗,送浮水面,有置钱于中者;渔人得之,谓一年顺利。

醮二日或三日。

将毕,庭联巨案三,陈列酒馔,下铺草席,置阿芙蓉膏及所需枪斗灯签之属,谓鬼之所好在此,不具不受享;别具多桌,垒猪、鱼、鸡、鸭、鲜果、饼饵高五、六尺,积如冈阜为美。

照壁前,搭台演剧。

又有择童男女之美秀者,饰为故事,名曰台搁;数架、十余架无定,每架四人舁之,先以鼓吹,遍历街市,及署而止,官乃赉以银牌。

每年需费番银千圆,少亦数百圆,胥敛之署以内。

其鸡鱼皆生献,越宿已臭,未免暴殄。

佥曰不但荤腥易败,祭后诸品虽存形质,食之均无味云。

  府志云,上元节,未字之女偷折人家花枝竹叶,为人诟詈,谓异日必得佳婿;平民则毁伤他家墙垣,或窃豕槽、鸡栏,辱及父母,亦谓一年大利。

此与江浙妇女走三桥、京都新嫁娘摸城门钉、辽时放偷之风颇相类。

小琉球志云,往时北路番妇能作法诅咒,谓之向;向者,禁制也,先试树木,立枯,解而复苏,然后用之,恐能向不能解也。

田园阡陌,数尺插一杙,以绳环之,山猪麋鹿弗敢入;人有误摘其瓜果啖者,唇立肿,解之平复如初。

问之诸番,近已无有。

今闻淡水厅属尚有能持符咒杀人者,以符灰杂烟茗槟榔闲食之,罔迷弗觉,劫财恣淫,一任所为;然皆未见。

惟娼家遇客至,利其赀,不利其去,潜以妓口嚼余槟榔汁濡客辫尾,客即留连不忍他适;或数日间阔,妓向所奉土神前焚香纸,默诵数语,客辄心动趋往。

言者凿凿,当非臆造,是魇制余习犹未绝也。

习之恶者,更有赌博。

衙门兵役皆月有规礼,故敢明目张胆为之;夜则门悬巨灯,数人遮客于途。

庙戏、市集,环排数十桌,如列肆然。

工商辈得资较易,视之遂轻,一掷多金,囊空弗顾。

近来物力渐衰,乡镇犹然,城市稍敛戢矣。

  台地物阜民殷,人多尚义,俗宜醇朴;乃有相沿陋习,如轻生、好斗、信鬼、嗜博,牢不可破,致富者因之而贫,贫者因之而不肖。

顾可因而不易,弗思所以转移之哉?然有未易言者。

设场诱赌,例禁綦严,莠民之甘冒不讳者,大抵无田可业、无艺能操,而又不惯作苦,舍而他图,计惟为窃为匪而已。

每有良有司禁赌愈力,盗风愈炽,正少一区处法耳。

至神道设教,所以警慑凶顽,俾知戒惧,亦足辅圣教所不及。

语以宜敬宜远,不宜笃信,虽士大夫犹将腹诽,况乎愚夫愚妇?势必水旱疾疫,胥借口于鬼神为厉。

且禁绝其祈禳、崇奉、迎赛,彼虱其闲以谋食者不知凡几,一旦失其故业,又将何以处之?其视性命如鸿毛轻者,往往无业棍徒一、二人倡之,众即从而效之和之,遂致如水横决,不复可制。

使之明乎是非仁让之理,咸有家室妻孥之系恋,而犹以强矫自负、不知省悔者,未之有也。

然则转移其习,其知所先务哉。

今内山未耕之土甚多,且各庄堡均有头人、乡长,堪责以董率教导。

凡细民之不务正业者,尽纳诸畎亩闲不难也。

更择晓事而有口才者,月给廪饩,于宽广寺宇、义社学之无虞风日处,一月数次,敬将圣谕广训及劝善各书广譬曲证,详为解说;或叶以五、七言韵句,教以讴诵,以动其好善恶恶、乐生恶死之秉彝,俾晓然于尊亲之义、忠恕之道、邪不胜正之理,毋得就文敷衍,虚应故事。

有能信从、转述、遵行、恪守者,每讲奖以百文、数十文有差。

所需经费,或鸠之绅富、或取之罚赎,置产生息,以图经久。

或于听讼时先诘以曾听讲书能述大意否,而后理其曲直;有茫然不知者,酌令出钱数千文,散给听信之众,以示惩劝。

此即鹿洲太守论治台事宜罚种城竹之法,稍变通之,似于政体无伤。

如是而草上之风有不偃者,吾未之信,况台民性慕浮荣,得一职衔例贡,必颜其楣。

如访有孝子、弟弟、顺孙、节妇及乡里共推善人者,分别请旌给扁;准其制为钦旌特褒某项衔牌,婚丧等事,列于头踏之前,其人见官长免行长跪礼,用彰殊宠。

小民见此,无有不争相夸羡者。

此丧等事,列于头踏之前,其人见官长免行长跪礼,用彰殊宠。

小民见此,无有不争相夸羡者。

此本地方官应为之事,甚易办也。

所难者,同僚嗤之,上台迂之。

官不能有三年淹,事甫举行,代者已至;即著有成效,后人且不以为是,尽反前政者有之。

是多事不如省事,与其役心疲神、徒劳无益,曷若循分供职,差足自娱。

吁!此台之循吏所以不易为而亦不易觏欤?

  同学友胡君守斋见余前论,冁然曰:“君之所以谋教养者,古循吏曷以过,抑知非钱莫办乎?鸠之于民,民未必从;取之于官,官无所出。

其肯解私囊而为此者,世有几人耶?自古民有恒产,乃可讲风俗;官有余资,乃可讲吏治。

雍正中议提耗羡设养廉,钱塘沈文恪近思力争,言养廉之数有定,州县之需无定,其力不裕,其政必偷。

道光初,议核陋规,增公费,济宁孙寄圃协揆玉庭亦力陈不可。

皆欲为州县留余地,俾得展其手足者,非为官也,正为国计民生所系在官,设因窘乏因循贻患,即费百万金钱而不足,黜之诛之,已无及矣。

彼识卑见浅,以刻薄搜括为能者,固不解此;亦有通达治体之君子,非不知损上益下为久安长治计,又不能独行己志,此无可如何事也。

今官庄归公矣,杂款奉提矣,陋规禁革矣,所入之数人尽知之。

方谓尚有盈余所出之不能上陈、不克自限者,正难枚举,不致捉襟露肘之区十无二、三。

如以罚赎充公,必蹈科敛之咎,自谋且不暇,何暇谋教养。

君何未之思耶?君所云难,尚未甚难;君所云易,则诚不易。

君必不久于幕府,会当有日请君入瓮”。

余无以答,强应之曰:“古人曾言,廉吏不可为,今之循吏且不易为,余固言之矣”。

相与一笑而罢。

守斋怀才未遇,不久殁于台,今墓木拱矣。

追笔于此,用志黄垆之感。

辛未九月又识。

(姻侄钟启元校字)

  ●东瀛识略卷四

  无锡丁绍仪杏舲纂

  营制

  镇守福建台湾总兵官一员,雍正十一年议准照山、陕沿边之例,为挂印总兵,带方印驻台湾府城;标下中、左、右三营游击各一员、中军守备各一员、千总五员、把总九员,分防南、北、中三路。

  协镇台湾水师副将一员,驻安平镇;标下轮防鹿耳门中管游击一员、右营都司一员、中右营中军守备各一员、千总四员、把总七员,分防蚊港、大港、东港、打鼓港等泛;其左营游击一员驻彰化县,辖鹿仔港,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分防笨港、大突、新店、三林港、海丰港等泛。

  协镇澎湖水师副将一员,驻妈宫澳;标下中军兼左营游击一员、右营游击一员、左右营中军守备各一员、千总四员、把总八员,分巡八罩、西屿、嵵里、风柜、大北山、瓦硐港、文良港、通梁港、将军澳、竹篙湾等泛。

  协镇台湾北路营副将一员、驻彰化县城;标下中营都司一员、斗六门都司一员、千总三员、把总四员,分防南北投、西螺、燕雾、猫雾捒、水沙连、牛骂溪等泛;其右营游击一员,驻淡水厅城;标下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三员、把总六员,分防大甲、大安、中港、香山、后垄、桃仔园、铜锣湾等泛。

  台湾城守营参将一员,驻台湾府城;标下中军守备一员、右军守备一员、千总三员、把总四员,分防罗汉门、大穆降并凤山县辖之冈山、嘉义县辖之加溜湾、下加冬各泛。

  南路营参将一员,驻凤山县城;标下下淡水都司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三员、把总六员,分防万丹、石井、枋寮、下淡水、阿里港、兴隆庄、山猪毛口等泛。

  嘉义营参将一员,驻嘉义县城;标下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分防萧垄、北新庄、佳里兴、石榴班、盐水港等泛。

  艋舺营参将一员,驻淡水厅辖之艋舺;标下中军守备一员、沪尾水师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分防石门、金包里、大鸡笼、三貂港、八里坌等泛。

  噶玛兰营都司一员,驻噶玛兰城;标下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二员,分防头围、罗东、苏澳、加礼远、大里简等泛。

  台营武职,屡有添设、移改。

今计台澎一十八营,共设总兵官一员、副将三员、参将四员、游击八员、都司五员、守备十六员、千总三十三员,把总五十八员。

又外委一百零二员,由外札委,不归兵部推选。

  雍正间,全台额设水陆战守兵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

初无马兵,乾隆五十三年始议增设,并增添步兵。

今计全台共设水陆马步战守兵一万四千六百五十七名,内额外并马战兵一百二十名、步战兵六千八百九十三名、守兵七千六百四十四名,均于内地各营拨往轮戍。

三年班满,仍回原营。

  定例:台湾总兵官三年俸满,奏请陛见;副将三年任满,给咨引见;参将、游击、都司、守备三年任满,咨部推转;千总、把总三年届满,调回内地候缺升补。

乾隆五十一年,停止前例。

副将、参、游、都、守俱俟历俸五年,方准升补内地;惟总兵及千总、把总仍从旧规。

其各员俸廉、薪蔬、心红、马干等项,及额外并马步战守兵月饷银二两、一两五钱、一两,月米三斗,均如内地营制:年共应需银二十六万一十二两零。

  戍台班兵额饷之外,另有眷米、眷饷、恤赏、加饷等项。

雍正二年,奉谕加恩月给戍兵家米一斗,以资养赡。

七年,又蒙特恩,岁赏戍兵家银四万两,均匀散给,计每兵月得银二钱八分零。

八年,复发帑银二万五千余两置产生息,名隆恩庄,为戍兵拾骸、扶柩、家属吉凶事件赏恤之资。

乾隆五年,又令于生息银内赏给往来盘费。

凡戍兵娶妻及子女婚嫁,各赏银三两;父母本身亡故,各赏银四两;故弁扶柩回籍,照依每员名支食养廉名粮计算,每名赏银四两,十名赏银四十两,照此类推;故兵遗骸拾运回内,如在上游赏银三两,下游减半,有营船带运者止赏银一两;病兵辞退革伍回籍者,按照程途,每站赏给盘费银四分;游巡兵丁,每名每日赏银一分五厘;期满班兵换回内地,上游每名赏给盘费银二两,中游一两五钱,下游一两。

五十三年复奉恩谕,以林爽文案内抄没田园家产递年租息,加给台、澎戍兵,每名每月银四钱;岁为例。

  台湾在海外,中国一弹丸地耳。

而设总兵以下官一百余员、水陆兵一万四千余名,岁需俸饷二十六万余两;更有眷米、加饷等项,共银十余万两。

规制如是之严密、经费如是之繁钜、赏赉如是之优渥不稍惮烦靳惜者,盖以地虽褊远,实为东南数省藩篱,台湾安则数省俱安。

且使内地之兵更班分戍,三年一易,筹虑尤为深密。

  道光初,大府有因戍兵骄不易制,议改班兵,召募土著,以省烦扰、节繁费者。

姚石甫廉访时任台湾令,奉讳将行,为议以上曰:“夫兵者凶器,以防外侮,先虑内讧。

自古边塞之兵,皆由远戍,不用边人,何也?欲得其死力,不可累以室家也。

战争之地,得失无常,若各顾室家,心怀首鼠,则相率朝秦暮楚,是其常态虽颇牧,不能与守;故不惜数千里劳远,更迭往戍,使之亡躯效命,尽力疆场。

台湾远隔重洋,民情浮动,易为反侧;然自朱一贵、林爽文、陈周全、蔡牵诸逆寇乱屡萌,卒无兵变者,其父母妻子皆在内地,惧干显戮,不敢有异心也。

前人犹虑其难制,分布散处,错杂相维,用意至深。

今罢止班兵,改为召募,则以台人守台,是以台与台人也。

且貔貅之用,必使常劳,勿任晏逸。

自古各将,教习士卒,劳苦为先。

故练技艺、习奔驰,日行荆棘之丛,夜宿冰霜之地,寒能赤体,暑可重裘,然后其兵可用。

班兵约束烦难,且以数十处不相习之人,萃为一营,操练势难画一。

将备惧罚,即欲不事勤练,有所不能。

是于更换之中,即寓习劳之意。

若改召募,则将弁操演,视同故事,日久安闲,有兵与无兵等。

彼百战之兵所向无前者,胆气壮,故视敌轻也。

台洋骇浪惊涛,茫无畔岸,班兵往来频数,习而狎之,胆气自倍;一旦冲锋冒镝,庶不致畏葸却步。

土著胆气既无,见敌心寒,鲜不溃败。

爱之适足以死之,甚非国家所以养兵之意。

然大府之所以议改者,亦自有说:一曰节縻费、二曰处游民、三曰免纷扰。

殊不知欲贪节省之虚名,必误百年之大计,有事所费,必倍寻常。

况召募之额有常,游民之来无限,不为兵者,何以处之?若辈游惰无根,设或操之稍急,鼓噪为变,奸民乘机蠢动,此辈皆其逆党矣。

若虑三年抽换,往来络绎,案牍纷烦,务求便安;此事简民醇之区,所宜讲求,而非所以施于繁要,矧海外重兵之事乎!或谓欲易之也,以班兵不得力耳。

朱一贵等之乱,皆赖义民之力,继以大兵,而后殄灭。

岂非不得力之明证?嗟呼!此文武诸臣之罪也,班兵何与乎?太平日久,文恬武熙,惟声色宴乐是娱;故使奸人伺隙生心,得以缘结为乱。

仓卒事起,官弁犹在梦中。

致乱之由,言之令人痛恨!于班兵乎何尤?藉使当时已皆召募,能保无事耶?然林爽文初据嘉义,总兵柴大纪一出而歼贼复城;陈周全遣党攻斗六门,千总龙升腾以兵百人败贼千余;蔡逆攻台,副将王得禄以水师兵六百破贼数万于洲仔尾:是班兵非不得力,顾用之何如耳”。

时总督闽浙者武陵赵文恪慎畛韪其议,事得寝。

  又有以班兵骄悍之说进者,廉访复上书文恪曰:“自古治兵与治民异,其人大率粗鲁横暴,驭之之道,惟在简严。

简者,不为苛细,如宿娼、聚赌、欺虐平民,此小过之可宽者也。

严者,非为刻酷,若械斗人命,不受本管官钤束、不服有司审断,此纪纲所系,大端之不可宥者也。

今之用兵者,既不知简,又不能严,所以令之不从,禁之不止。

然不足虑也。

戍兵皆拨自内地,上游与下游不相能也,兴化与漳泉不相能也,漳与泉复不相能也,是其在营常有顾忌之心,不敢与将为难,故百余年来有叛民而无叛兵。

乃治兵者每畏之而不敢治,则将之懦也。

且兵卒多无赖健儿,故能强悍勇敢,捐躯致敌;若皆循循规矩,则其气不扬,气不扬则情中怯,虽众将焉用之。

壮士如虎,懦夫如羊,牵羊千头不能当一虎之虓,何必费国家亿万金钱哉?明季边事之坏,正由书生不知兵,挠军情而失事机;有猛将劲卒而不能用,一切以法绳之,未见敌人,其气先沮。

此壮士所以灰心,精锐所以销折也。

近时武夫,行阵之不习、技艺之不讲,而惟兵之骄悍不守法是虑,亦可哂矣”!

  后二十年,富阳周芸皋观察凯备兵台湾,达洪阿都统为总兵官,议练精兵六百名,岁需犒赏等费二万五千有奇,道、府、厅、县捐助番银一万二千圆,余由总兵官捐发。

曹怀璞司马方知凤山县事,起而争曰:“台湾额设水陆兵一万二千余名,无一非镇帅之兵,即无一非镇帅当练之兵。

所以不练不精者,乃弁兵之咎,非赏赉之薄。

今不务遵守旧章,申明纪律,而动议变增。

计所练之兵,仅全台二十分之一。

此而当练,孰不当练?此而可精,孰不可精?如必厚赏而后精,则非厚赏遂不必精,必厚赏而后练,则非厚赏并不能练。

是必岁捐数十万金,为全台练兵之用而后可。

不然,是予各兵以借口之端,而开各营推诿之渐也。

且精兵六百,以之自卫则有余,以之卫人则不足,遂可恃以无虞哉?倘一旦南北交警,此六百人者顾此则失彼,顾彼则失此,势不能不仍驱未练未精之兵相与从事。

夫平居未沐精兵之赏,有事仍蹈精兵之危,此人情所难堪,事理所弗顺也。

况练兵之费,各属公捐者半,镇军自捐者半;后之镇台湾者,既未必倒箧慨捐,又未必按日亲操,而属捐既有成数可稽,即不能不视等陋规,照常致送;谁能以练则与,不练则不与,练之不精者不复与,为镇军直陈耶?赏罚之政,备在中枢,实力奉行,何施不可。

全台处处皆宿重兵,人人宜练,人人可成劲旅,何必多此二万余金之糜费,转使众兵懈体?腐儒之见,思于事有裨益,谅其愚直为幸”。

二公所论极为透快。

顾改戍练兵之举仍有指为当务之急者,非卓然自负如二公,不能侃侃言之若是,更毋庸复赞一词。

  咸丰初,通州徐清惠宗干观察台湾,以精兵恃众生事,卫民适为民害,议请酌裁一半;所留之兵分拨南北两路巡查,不得并居一城。

是未收一卒之用,而害已如此,为期未十年也。

清惠又有请改澎湖戍兵议谓:“澎民捕海为生,勤俭安分,且熟谙水性,履波涛如平地。

挑选壮健入伍,以备不虞,较戍兵实为得力;必不致桀骜不驯,因充兵而滋生事端。

如将澎湖水师改为募兵,不但节省饷需,海岛穷黎亦可藉资事育,一举而数善备焉”。

议上未行,盖未悉台、澎情形迥不同也。

台民悍、澎民懦,台民奢佚、澎民贫苦;作奸犯科,不数年辄蠢动者,皆台民,澎民无有也。

而戍兵之骄横,则以澎营为最。

酌留戍兵之半,分防各澳,而募土著为游巡兵,使之互相钤制,似为两得。

若以台宜更戍例视澎湖,未免揣籥疑钟。

世有担当任事之人,当不以斯言为谬。

辛未九月又识。

  再国初纹银,每两易钱七百文左右;每米一石粜银八钱有奇,布帛薪蔬价无不贱。

故守兵月饷一两,已足赡家糊口。

近年银价、米价,倍逾往昔,百物因之昂贵,各兵无以资生,不能不兼事负贩,即不能认真操练。

兵艰宜恤,库帑有常,审虑兼筹,弛张非易;于是长沙左恪靖伯宗棠有裁兵加饷之议。

至同治七年,台内各营,先后奏定,请将台镇右营改为道标,改原设游击一员为都司、守备一员为千总,其余弁兵分别裁留,归台湾道专辖;并改台协中营、澎湖协左右二营游击各一员为都司,改噶玛兰营守备一员为把总:共裁各营守备四员、千总十七员、把总十七员、外委四十六员、马步战守兵六千九百五十三名、官马五十匹,合计台澎实留总兵一员、副将三员、参将四员、游击四员、都司九员、守备一十员、千总十七员、把总四十一员、外委五十六员、额外并马战兵七十名、步战兵三千一百四十六名、守兵四千四百八十八名、官马七十匹。

马兵月加饷银七钱,共银二两七钱;步兵月加饷银一两五分,共银二两五钱五分;守兵月加饷银一两四钱,共银二两四钱;官马每匹月加草干银五钱,共银一两五钱。

综计年应俸廉饷干等项银二十六万一千九百两零,比较旧额计不敷银一千八百余两,即将裁剩兵米折银凑发。

其旧时每月每兵加饷银四钱,仍照旧章给领。

附识于此,以资考镜。

  第昔人有言,自古未有无骑兵而能战必胜、守必固者。

郑成功之犯江宁、蔡牵之犯台湾、各省土匪之肆扰,皆不旋踵而败者,无骑兵也。

英法之内犯、粤逆之披猖,其冲锋悉用马队。

就台事而言,蓝总戎廷珍之征朱一贵,用骑与否无明文;然蓝鹿洲太守经理台事书中即有“添设马兵四百”之请,足征马之不可少矣。

福康安贝子之翦林爽文、马提督济胜之剿张丙,无不以马队当先。

海上交绥固资炮火,一经登岸,非马不足以制敌。

今全台官马仅七十匹,散之各营,与无马同。

湘潭曾文正国藩之征粤匪也,始起皆水师,继而增步益骑,乃克奠定东南;虽发纵指示,别有胜算,亦未必不资马军之力。

此近事之彰彰可见者,古人岂欺我哉!辛未十月再识。

  屯隘

  台湾本无屯,设屯自乾隆五十三年始。

时大学士福文襄贝子康安勘定逃匪林爽文之乱,因各社熟番随同官兵杀贼有功,议照四川屯练例,择番丁之壮健者为屯弁屯兵,分给界外民垦丈溢田园,归屯纳租。

一等田每甲征租粟二十二石、园每甲征租粟十石,二等田一十八石、园六石,三等田一十四石、园五石,四等田一十二石、园四石,五等田十石、园三石,六等田六石、园二石:计分田、园各六等。

每粟一石,折征番银一圆,由官征收。

按照二、八两月支放,仍给未垦埔地,使之自耕自食,不征租赋,即古寓兵于农意也。

五十五年,奏准南北两路设立屯千总二员,分统一路屯务,由屯把总拔补,每员年给饷银一百圆,各给埔地七甲;把总四员,分管一县屯务,由屯外委拔补,每员年给饷银八十圆,各给埔地五申;屯外委十二员,分司一屯之务,由屯兵拔补,每员年给饷银六十圆,各给埔地三甲。

大小屯十二所,大屯屯兵四百名、小屯三百名,共屯兵四千名,每名年给饷银八圆,各分给埔地一甲至一甲二、三分不等。

五十七年,改令屯租即归屯弁自收散给。

嘉庆十九年,复议归官设立佃首,给串征租,按屯发饷,每佃首一名年给辛劳银六十圆。

计南路屯千总一员、台湾县屯外委一员、新港小屯一所屯兵三百名,凤山县屯把总一员、外委二员、放■〈糹索〉大屯一所、搭楼小屯一所屯兵七百名;北路屯千总一员、嘉义县屯把总一员、屯外委二员、萧垄、柴里社小屯二所屯兵六百名,彰化县屯把总一员、屯外委三员、东螺大屯一所、阿里史、北投小屯二所屯兵一千名,淡水厅屯把总一员、屯外委四员、竹堑、麻薯大屯二所、日北、武胜小屯二所屯兵一千四百名。

各屯悉隶南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无事归农,有事乃听调发。

时噶玛兰尚未开辟,未设屯。

澎湖无番,故无屯,亦无隘。

  隘者,巡防野番出没之隘口也;有官隘、民隘、隘首、隘丁、隘地、隘租、隘粮、隘寮等名。

盖内山一带,旧设土牛红线为界,年久湮没无踪,土人越垦日深,野番遁入深山,蠢悍嗜杀,每每乘闲出而戕人。

乾隆间,由官遴募壮丁,扼要巡逻防御,每隘多者二、三十名,少至八名、六名,曰隘丁;更于通事、隘丁中公举熟谙隘务者,令其统率各丁,曰隘首;所需口粮、铅药、辛劳之费,准各隘丁于附近山麓之荒林碛土或一二十甲、或二三十甲,自行垦种,列为不入额之款,谓之隘地:是为官隘。

其由承耕课地各佃及往山樵采诸人选举隘首、隘丁,或按田园、或就所获均匀鸠资支给,每丁年给番银三十圆或粟三十石,谓之隘租、隘粮:是为民隘。

就隘所搭盖草舍,以资栖止,谓之隘寮。

台湾县罗汉门内山林深岭峻,无野番踪迹,故未设隘。

凤山县官、民隘十二所,隘丁一百八十六名;嘉义县官、民隘八所,隘丁一百二十名;彰化县官、民隘十六所,隘丁二百十八名;淡水厅官、民隘二十七所,隘丁五百二十八名;噶玛兰厅官、民隘二十所,隘丁七十二名。

今惟淡、兰二厅各隘如故,略有迁移增减;凤、嘉、彰三邑旧设各隘,半已不知其处。

  晋宁李筠轩司马廷璧彰化县志论屯隘积弊极其恺切,特录于后。

其言曰:“台湾之设屯兵、立屯弁、分屯田、发屯饷,俾足衣食而资调遣,法至善也。

然始未尝不奋励,而后之流弊有不胜言者。

夫人必先有以遂其生,而后可以用其力,古今之通义也。

脱令寒莫为衣、饥莫为食,冻馁迫身,欲从而驱策之,彼能乐为我用否也,吾知其势固有不能。

设屯以来,日就废弛,相沿至今,几于有名无实。

闲尝深维其故,而知其弊所由生矣。

番性愚鲁,衣食可度,即不忍轻去其乡。

今则俯仰无资,纷纷散走,向时之社,经再过焉,而已为墟。

屯丁尚阙其人,屯事安有实效?则以埔与饷之徒具虚名也。

不然,屯兵一名,给以埔地一甲,使垦而耕焉,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无如所给之埔,皆远其所居之社,势难往耕,不得不给佃承种,而岁收其租。

于是鳄弁盗而给贌者有之,虎佃抗其租粟者有之,蠹胥潜为埋没者有之:此埔地之无实也。

屯饷虽有八圆,而官设佃首征收,非诿之佃人抗欠,即推之官司挪移。

而又屯书发串,恣刁难以勒索;屯弁胃领,捏假名以报销:散给之盘剥靡己,借端之短折尤多:此屯饷之无实也。

是故埔分一甲,终无尺地可耕;饷定八圆,不过数百可领。

既不能自食其力,又不得仰食县官,无怪其饥寒迫切,轻去其乡也。

然则琴瑟之不调已甚,可勿改弦而更张之耶?若番界之设隘,又与屯相表里者也,而其弊亦相因。

何则?屯租与隘租皆取诸界外埔地,而顽佃辗转为奸:屯兵向征,则曰此纳隘也,隘丁欲收,则曰此纳屯也;蒙混既久,厘正为难,屯隘纠纷,无从究诘。

界外之荒埔,俱为民闲之乐土,而其详不可得闻矣。

微特兵燹屡经,案卷莫考,奸民猾吏,朋比为奸,激之既虑其酿祸,纵之莫得而清厘,盖亦积渐使然耳。

且山之有隘,犹海之有防,隘防野番之出没,海虑洋盗之去来,其事殊,其理一也。

今乃隘则犹是,而实已无存矣。

凡隘首额缺,由番汉业户举充;彼豪强之辈,不惜多赀以谋充者,非能督责隘丁、守隘口也,不过欲收隘地租粮以饱欲腹耳。

隘之无益于民,犹屯之无益于兵也。

然则欲除积弊而有志廓清者,尤恐措理未洽,徒滋纷扰,则不如奉行故事之得以相安无事也。

盖屯隘之租,多在界外,官非不欲严定界址,以杜私越而归核实;其如利之所在,民争趋之,越垦隐占之徒,性命尚不自惜,又何畏乎犯法哉。

窃谓除弊不如兴利:凡界外可耕之地,官为经理而垦辟之,仿噶玛兰成案,于以开旷土而安游民,则大利既兴,诸弊可革。

良有司得毋意乎”!今距司马志成止十余年,而南北路情形又异。

南路之旷土早已垦耕无余,北路则官隘有废,民隘有增。

缘生齿日繁,土地日辟,游民之潜垦界外,有深入数十里、百里者,非设隘以守,则野番不免滋扰。

凡土人之素与番谂与赘于番社者曰番割;比年隘首、隘丁半皆番割及亡命匪徒为之,故能安居险阻,泰然无虞。

若辈中亦闲有可用之才,后有人欲仿噶玛兰成案,易戎索而疆以周索,非用若辈不能联民番为一气。

古人使贪、使诈,视用之何如耳。

如不善用,即不免转为所用。

蓝鹿洲集中有云:“人无良匪,教导则驯;地无美恶,经理则善”。

又云:“翦焉辟焉,正所以少事,而非多事;理焉治焉,正所以弭患,而非贻患”。

旨哉言乎!盖与其议丈量,不如筹垦辟。

顾幸值升平无事,谁肯复持此议,自干喜事之訾。

昔之噶玛兰,非出仁宗明断,正值蔡牵、朱濆窥伺之后,又适有力任艰钜毅然不挠之杨观察,即不致终为弃土,迟至前数年英人往犯,而后议设官置戍,不知费几许兵力、几许军需矣!(男承禧校字)

  ●东瀛识略卷五

  无锡丁绍仪杏舲纂

  海防

  台湾孤峙海东,非舟莫达。

初止鹿耳门一口,沙坚如铁,港道纡回。

树标水中,以志浅深,名曰荡缨。

两舟不能并驶;稍不慎,冲搁沙线,舟立碎。

门内为安平镇,设重兵扼守,夙称天险。

百余年来,淤沙拥塞,安平至郡已可陆行。

海舶到台,多泊百里外之国寨港;另易小舟,盘运而进。

虽潮退时深祗二、三尺,而海天浩渺,一望无涯。

时值夏、秋,风狂涌大,即国寨港亦不能泊。

昔险今阻,不同如是。

县之西北更有新港、洲仔尾二口,大舟不能至,仅容渔舟出入。

  鹿耳门南为凤山县属之打狗口,昔祗小舟能进。

近年沙去水深,南北有打鼓、旗后两山弯环相抱,故一名旗后口,中可停泊百余舟;海舶往来,遂不赴鹿耳,而趋打狗:桑田沧海,于此可征。

由打狗而南,有东港、放■〈糹索〉港(一名新打港),均止小舟出入;再南,则为琅峤熟番界内之社寮港,夏秋涌起,亦不能泊舟;极南至沙马矶头,转而东则山后矣。

  嘉义县港口四:北曰盐水港、南曰笨港,而蚊港、猴头港介其间。

昔年亦祗数百石小舟来往,近来盐水、笨港二口一千余石大舟亦可驶进。

然笨港水深,则盐水沙淤;盐水沙去,则笨港淤浅:每十余年、多则二十余年一易,两口并通之日甚少,其理有不可测者。

  嘉义以北,以彰化县属鹿仔港为正口,与泉州府之蚶江遥对;水程亦近于厦门之距鹿耳门。

乾隆间,移北路理番同知兼海防事,与安平协标、左营游击同驻其地。

其时一、二千石大舟均可直抵港岸,商艘云集,盛于鹿耳。

近年沙汕涨坍靡定,涨则舟不能通,须泊二、三十里外;有时通利,亦沙线环绕,非小舟引道不敢行。

鹿仔港西南为三林港,俗称番仔挖;再南为海丰港,近已淤塞;其附近别有昔淤今通之宗元港,与嘉义县之笨港相接;北为水里港,又北为五叉港:均通塞无常,通时大舟亦可进泊。

  五叉港北为淡水厅属大安港,深止数尺,仅容小舟。

往岁禁烟衅起,英船到港沉没;台湾镇道以英人犯台,人船并获驰报。

继而英使诉称,实系舟遭风险,并非有意往侵;台湾总兵达洪阿、台湾道姚莹因之得罪去。

是时各国商艘未有驶近台境者,其至也意在侦探途迳,遂致搁浅,未必真出无心;事后藉称遭风所致,殆饰词耳。

大安港而北,更有后垄、中港、香山等港,巨舸咸不能泊;再北,则为沪尾港。

  沪尾为台湾北路最大港口,与福州之五虎口相对;较鹿仔港对渡蚶江水程尤近,旧有荷兰炮城。

南即旧时八里坌口,口门深广,大小舟随时进泊;暗沙围抱,无患风涛。

  嘉庆间,蔡牵、朱濆先后窜扰,故口门北新筑炮台,设兵驻防。

迤北稍东为鸡笼港,与福宁之沙埕对峙;三面皆山,北对大洋,舟无巨细,出入无阻;港口亦有荷兰炮城,郑氏毁而复筑。

禁烟时,英船驶至,炮折其桅;亦借词遭风适至云。

  台地各港皆西向,惟淡水之鸡笼口北向。

折而南为噶玛兰属之乌石港则东向,港口时有沙淤,祭之乃开,开时亦仅容千石以内商舟,相传有神司之。

其南则加礼远港,较乌石港稍深。

再南则苏澳,内宽而外窄,有南、北澳之分;南风泊南,北风泊北,可避风涌;因近接番界,贸易无几,商艘至者寥寥。

蔡牵、朱濆曾往窥伺,为民番兵勇击败始遁。

  苏澳而南为东澳、大南澳、小南澳,口敞浪巨,舟难久泊。

澳以内岭埔相属,为额刺“王”字之大老阁诸生番所居。

再南则奇莱、秀孤鸾诸番社海口。

奇莱口内溪流湍急,多人牵挽,舟乃得进。

秀孤鸾口较为宽平,可容数十舟,有按边小船运货往售;传有流民在彼垦植,久与番众耦,俱无猜。

再南为崇爻、卑南觅诸社番地,亦有泊舟港口。

乾隆间,犹有商渔小船往贩番货,后奉严禁,遂无问津者。

更南,则后山界尽;转而西,则山前之龟鼻山、大秀房港,下多礁石,必远驶百里外乃可捩柁而北。

  澎湖岛屿星罗,小舟处处可泊;泊舟处曰澳,澳即港口也。

大舟至时,若值南风,宜泊八罩、嵵里、将军澳;北风司令,宜泊西屿头内外堑:泊非其所,舟即难保。

他澳多暗礁,均不能近;独妈宫澳山环水深,无论南北风均可泊舟。

西屿之北有口曰吼门,波涛鼎沸,舟楫罕通。

郑氏伪将刘国轩与施琅战败,由此遁回台地。

澎湖以西百余里为黑水洋,宽约百里,水黑如墨,虽风平日丽而天容黯淡,帆樯俱震,为厦门东渡最险处;其长不知几何?如由蚶江渡至鹿仔港或由沪尾、鸡笼西渡五虎门,均不经黑水洋。

  台湾水师巡防各口,额设大小战舰九十六号;其名有十:曰赶缯船、曰双篷船、曰双篷艍船、曰双篷■〈舟古〉船、曰白艕■〈舟古〉船、曰哨船、曰双篷哨船、曰平底船、曰平底哨船、曰水底碽船。

嘉庆闲,又添设同安梭船、横洋梭船;继又另造守港船、八桨快船:先后屡有裁增。

船身最大者长八丈有奇、宽二丈六尺;大船各有杉板小船,以备缓急及登岸渡港之需。

船中各物按十二支命名:头边板曰鼠桥,后两旁栏曰牛栏,柁绳曰虎尾,系碇绳木曰兔耳,船底大木曰龙骨,两边另钉弯杉木曰水蛇,篷系绳板曰马脸,船头横覆板插两角曰羊角,镶龙骨木曰猴楦,抱桅篷绳曰鸡冠,抱碇绳木曰狗牙柱,桅脚杉木段曰桅猪。

至司一船之事者曰出海,司柁者曰柁工,缘篷桅绳而上登高眺望者曰亚班(一曰斗手),司缭■〈糹索〉者曰缭手,司碇者曰碇手,司杉板船者曰杉板工:均于班兵内挑选学习,分别九年、六年更换;其余水手十余人、二十余人,视舰之大小为等差。

  沿海有塘汛,各口有兵船,除盗诘奸,规制已极严密;复因沙有坍涨,即港有通塞,随时损益移易,以弥其缺:海防既固,商民乃安。

顾百余年来,仅蔡牵、朱濆一攻台郡,陷凤山之埤头城,两扰北路,均不得逞而去;即英船驶近,亦均失利:盖港道地势有以限之也。

自西人立约以来,设口凡五,闽乃居二。

台湾并未通商,且非洋艘西来必经之地,而往来游奕者无岁无之;虽未必遽违条约,而台地物产饶沃,且有硫磺、樟脑为西人所贵、军火所需,恐不免旁睨涎垂。

是今日海防不仅在奸盗之出没,又要在外人之窥伺。

就海港而言,又不在鹿耳门诸口,而重在旗后、沪尾。

近年各口非浅即有沙汕,独二口直进无虞。

乃沪尾尚有都司,旗后止有末弁,均无文员莅止;既乏炮台,又鲜重兵。

如奕棋然,不于闲中布子,必待争劫而后筹所以补救,所谓临渴掘井、亡羊补牢,岂不晚哉!

  咸丰元年,即有洋船驶赴沪尾、鸡笼贸易。

十年而通商议定。

同治元、二年,沪尾、旗后先后设立洋关,并准美、法、普、英诸国商人在彼租地建屋,以资栖止。

其时条约新换,故不致重费周章。

淡水硫磺,亦非所属意。

二年秋,拟请开采;经区觉生观察天民议称窒碍,得仍前封禁;而磺油、樟脑之利遂为西人所有。

鸡笼石炭,台人初不知可以代薪;及是,而禁采徒严,洋人往运者联■〈舟宗〉不绝,其心似已餍饫。

此后愚者千虑,恐不在山前,又在山后矣。

后山腴土甚多,旷无人耕;十围巨木在在而是,又传有五金等矿;社番复蠢而易欺,西人以拓疆设埠为能,其肯漠然置之,未必也。

七年夏,已有普鲁斯人美利士率领黑奴、并募淡水游民潜至大南澳,借口伐木,筑土围、盖房舍,垦地种薯,与番讲好,为久驻计。

禧儿时权噶玛兰事,理遣谕阻,彼若罔闻;胁以兵威,恐开边衅:请命当轴,则以善处为贵。

爰饬役勇严扼通兰要隘,示禁民番,不准一人受雇往佣,亦不得与之接谈交易,遵者赏、违者重责。

旋赴沪尾与其领事官执约诘辩,虽允撤退,仍复阳奉阴违。

不得已,令淡人之在兰充勇者密诱受募淡人诈病乞回,厚与川资,淡民既获工金、又有盘费,于是先至者病、续至者亦病,能工作者只数十人:美利士孤掌难鸣,始怏怏而去。

亦幸倾囊从事,彼则鸠资无几,所获不偿所失,得以消患无形!然而策斯下矣。

其机已兆,设有强鸷西人勾结奇莱、崇爻各社番,疏港引舟,设埠安居,更越山西向,扼我项背,其如之何!或谓各社人稀,兼以林深菁密,郁为瘴毒,外人到彼,往往疫疠交作,又乏深通港口可泊巨舰,未必敢贸贸然往。

抑知地气随人而转,康熙闲仁和郁沧浪明经永和稗海纪游所志淡水风景,不异罗施鬼国,噶玛兰初辟,亦苦雨多晴少;今则寒暖皆如内地,所谓瘴疠毒淫无有也。

又如旗后、鹿仔港、沪尾各口,初皆只通小舟;近岁峨峨巨艘,樯森如荠矣。

海沙之坍涨靡定,今昔之险夷即异;况土人传说,奇莱、秀孤鸾固有港道,又有石门港在崇爻、卑南觅间,且有流民垦种其内与秀孤鸾口相仿,顾可不加之意哉!今际大乱就平,厘金未止;番众性愚且嗜利,但得数十万金,不难除荒秽而启康衢,如东粤琼州尽归属籍。

诸罗县志有云:“天下有宏远深切之谋,流俗或以为难而不肯为,或以为迂而不必为,其始为之甚易而不为,其后乃以为不可不为而为之,劳费已什佰千万矣。

前明漳潮间有南澳、泉州有澎湖,皆墟其地弃之。

及嘉靖闲,倭寇入澳,巨盗吴平、许朝光先后往据,两省罢疲,乃设副总兵以守。

澎湖亦为林道干、曾一本寇巢。

万历中,倭将侵扰,乃遣游击戍焉。

旋复撤回,遂为郑氏所得。

今则岿然两巨镇矣。

向使设险固守,则南澳不惫闽粤之师、澎湖不为蛇豕之窟,倭不得深入,寇不得窃踞,漳泉诸郡未必罹祸之酷如住昔所云也。

狃于目前之便安,不规久远之至计,使山海之险弛而无备,南澳、澎湖之往事可睹已”。

其论虽为彰化、淡水尚未设厅县而发,恰与此日山后情形实相吻合。

辛未冬日又识。

  物产

  台湾多竹,而笋味均苦,不可食。

别有槟榔笋,乃树顶初出嫩尖,巨如人臂,剥去外壳,仅比茭白略长,味甘鲜且嫩于笋。

其树直上无枝,高一、二丈,折其尖则萎,故得之不易,价甚昂。

凡种槟榔,不与椰树间栽,则花而不实。

叶皆上竖,犹如凤羽。

叶脱一片,内现一包。

包绽花开,色白微黄,朵朵连珠,香芬袭人。

实附花下,一穗数百粒,初类羊枣,莹碧如橄榄,台人名为槟榔枣,男妇咸嗜之。

细嚼,麻缕相属,即大腹皮;剖其中,含水少许,甚甘。

逮成粒,即鸡心槟榔;既熟,则大如鸡卵,绉而紫黑矣。

菩提果,一名香果,花有须,无瓣,白色,其实中空,有细绒属蒂,状如蜡丸,鲜青熟黄,味甘而清。

释迦果,一名番梨,树高出墙,实大如柿,色碧,纹绉,如释迦头,味甘微酸而腻。

番木瓜,一干直上,色如青桐,叶生树杪,花色白,出杈桠间,结实五棱,无香味,与内地木瓜绝不类;居民用盐渍以充蔬,或浸以酒,云可疗足疾。

软雾,一名翦雾,大如蒜,蒂锐头圆,形似石榴,花蕊色白微红,莹润可爱,味清甘略同苹婆。

公孙橘,前生者红,后生者青,花实四时相续,大如金橘,肉酸味苦,与内地橘异,仅堪娱目而已。

西螺柑,产彰化之西螺,蒂如梅花,色红微黄,大者如钵,味甘而鲜。

台地果品,推柑为最,产他处者即不逮。

近又有麻豆柚,独嘉义县属麻豆堡有之;大不逾瓯,皮青蒂尖,摘后月余乃可食,味甘芳,核细如黍。

  竹木之属,为台地特产者:有莿竹,叶繁干密,旁枝横生,有莿似鹰爪,殊坚利,城堡多环植之以御盗;有人面竹,一名佛眼竹,节密而凸,宛如人面,口目略具,故名;有七弦竹,干白,皮闲凸起青线纹五、六、七条,叶与竹同;有筀竹,围二尺许,大者高四丈,产淡水之岸里社,他邑无之;有九芎树,一名九荆,入土不朽,枝叶交互,城堡亦树以为卫;有婆罗树,中空,四围绉折成圆形,黑质白肤,花纹纠结,不假雕琢,久浸水中,剔去肤,尤玲珑明透,可作帽架、笔斗;有加冬木,叶似冬青,极坚重,入水经久不腐,作器不漆,本色自佳;有乌榕树,亦榕之属,而枝稍异;叶大于榕,九月西北风作,叶尽脱,旋生新叶,叶初生,苞含嫩白如花蕊,绝类辛夷;有林投木,一名林荼,皮似棕榈,叶多刺,高可丈余,理松而骨坚,花纹斑驳类槟榔,可作箸,亦可作念珠、文具、乐器,实如梨,不堪食,肉有红、白二种,云可治痢,红者用红,白者用白,俗名林投菰;有萧榔木,质坚而香,大者数围,文理细致,可作桌椅;有咬人狗,其木甚松,高丈余,叶似烟叶,有毛刺,刺人入毛孔甚痒,搔之发红肿痛,一昼夜方止。

  花草之属,有内地所无者。

午时梅,一名子午花,叶似葵,花如红梅,色甚艳,午开子落。

雪鸳鸯,即内地月下香,北地名晚香玉,叶如鹿葱,花洁白,夜开香甚烈,独台地者开时蒂必双出,故以鸳鸯名。

节节高,叶与花微似胭脂而小,枝茎细弱,开则自本至末节节而上。

虎子花,一名月桃,色白微黄,倒垂一茎,可数十蕊,香颇浊,五月始开,叶可裹粽。

消息花,一名刺毬,本高数尺,有刺,秋冬开黄花,似菊而小,细攒如绒,形如治耳器,香颇清逸,根可染绛,名番苏木。

番绣毬,叶厚可一钱,花色白,底瓣如通草心,微红而坚,明亮如矾风草,春生;可占台期,无节无台,一节即台一次,节多台多,甚验而神。

蒲草,似莞而扁,春生于水涯,滑而坚韧,可为席,折叠不少损,且沁汗乳;草附地而生,枝细叶红,背微红;妇人乳少,和肉煮食能多乳,或云未孕者食之亦流乳汁。

绿珊瑚,一名铁树,多桠枝而无花,叶色碧而润,民间种以为篱。

仙人掌,状如人掌,旁有刺,层垒岐出,不花,无叶,亦无枝干,其汁入目,使人失明;相传植之墙头,可避火灾。

蒌草,一名荖,又名扶留,藤蔓生,叶如桑,花如僵蚕,色绿,味辛,或云即荜茇;根为荖藤,色白微红,台人取之,切片长寸余,和蛎灰夹槟榔枣食之;叶以斤论,运鬻内地,年以数百万斤计;闽广人食槟榔,多裹以荖叶,味尤辣。

  药石之属,亦有内地所无者。

风藤,产北路内山,状与他藤异,粗者如小儿臂,细亦围寸余,中如木通,或熬煮成膏或煮肉浸酒,服之可已风疾。

樟脑,乃老樟根株煎取汁液为之。

本草注,言出韶州、漳州,故一名韶脑。

今漳、韶均无,独出彰化、淡水。

  樟有赤、白二种,赤者脑多,白者无脑。

中国祗入药;传闻美国有一地多虫,惟畏樟脑,为殡殓所必需,年运至粤东,转鬻西商,不知凡几。

樟寄生,附生于樟,味甘,平治周身骨节酸痛,妇人产后伤风,尤效。

马尾丝,生湿地,叶细长,花小而红,根如荔枝核,色黄,多细丝如发,不拘鲜、干,治蛇蜂毒。

鹿肚石,出老鹿肚中,以其食草黏沙凝结成块,坚如圆石,磨汁冲服,疗心气隔噎诸证。

楼蝈石,一名老古石,澎湖、淡水最多,乃海中碱气所结,取出时石犹松脆,久之雨淋日曝即坚实,或如羊肚、或类蜂房,晶莹如矾,巨细不等,色白如雪,亦有微灰色者。

澎民墙壁田塍皆用之,淡、兰则烧灰墁墙,其玲透者置盆盎中可充玩具。

文石,出澎湖之西屿外堑,石外有璞,剖之石见,五色相错,以黄者为上,可作念珠、扇坠,今挖掘殆尽,颇难得。

土珊瑚,亦出澎湖海滨,在水中见淡红色,出水即枯而无光,且易折,然枝干杈丫长者一、二尺,树之盆瓶,亦颇可观。

  禽之属:有荜雀,似雀而小,背淡黑色,唧唧善鸣,性畏暑,遇夏多死;又有海鸡,毛黑,脚绿,比鸡较大,宿海屿中,骨脆而味美,不让野雉;又有五鸣鸡,大如鹌鹑,项下白点如太极图,漏下一鼓,辄鸣数声;又有金鸭,黑质,毛作金色,如鸭而小,以十月至,他时不知所在。

鳞之属:有鹦哥鱼,形如鲤而阔,嘴勾曲,红色,周身皆绿;又有沙梭,长尺余,形如织梭,肉丰骨脆,作金色者名金梭;又有新妇啼,状甚肥,烹则拳缩,取新妇畏见姑意名之;又有飞鱼,疑沙燕所化,两翼犹存,渔人悬灯以待,乃结阵飞入,舟力不胜,灭灯避焉;又有丁香鲄,出噶玛兰,类银鱼而极小,长不盈五分,漉以盐曝干,可致远,过春时即无。

介之属:有■〈句上黾下〉鼊,卵生,状如鳖,四足无指爪,大至百余觔,小者数十斤,常从海岸穴山孔伏卵,甲可乱玳瑁,但薄而色浅,市贩以其板与鹿角同煎,伪为鹿胶,有售其足筋者,谬称龟筋云;又有海豆牙,形扁如蛏,壳绿色,吐尾洁白,类豆牙,腥不可食。

虫之属,有蔗姑,大如蚕蛹,具头足而无翅,油炙食之,颇甘芳;近日漳州间有之,其他皆内地所罕见。

  人工所制者,有番锦,丝皆内地往,捻如线,方就经纬,仿佛滇之通海缎,止郡城一户能织,价极贵,表里两端,初需番银二十余圆,今昂至三十余,米色者最佳,闲以五采丝织为被褥面,价与袍褂同,亦有织成桌围、椅垫全堂者,价需百余圆,朱地锦纹,陆雕耀目,惜红色黄黯,不免微瑕。

有番布名达戈纹,番妇合棉苎织成,或为斗方柳叶纹,长不逾五尺,短衣一需布三段,细者价至七、八圆,粗者一、二圆,可以代绤;张鹭州侍御湄瀛壖百咏,言以狗毛苎麻为线,染以茜草所织,殆讹以卓戈文为达戈纹也。

卓戈文,番毡名,亦番妇所织,刮兽毛和树皮为之,错杂成文,质甚粗,不以出售,亦无往购者。

有蕉布,系年久老蕉被风吹折,析其筋捻织如番布,色深黄兼淡灰,盛暑服之凉而爽,汗渍濯以水,当风吹之,不宜日曝,曝即裂。

有麂鹿皮衣包、桌围、床炕围,去毛存鞟,白其地,外施五彩,绘狮、凤、花卉、翎毛,或布蓝靛、朱砂为地,烂然可观;亦有加紫黑漆者,滑不留手。

有番席,番女取蒲草为之,出淡水之大甲,甚精致,一床价一、二圆,极细者须番银十余圆,近日民人亦有织之者。

  台湾物产,以米、油、糖为大宗,苎麻、靛青次之。

米有粳、有糯,有赤米,有香米。

油有花生、芝麻之殊。

糖有青、白、红三种。

靛有两熟。

苎有四收。

亦有小麦,皆白昼开花,与北地同。

又有魁藤,可制器;薯榔,可染绛。

噶玛兰之头围有浅黑石,可制研。

澎湖之薯,析而干之,可为米,曰薯米。

台、凤之檨名曰日番蒜,捣而腌之,可为酱,曰蓬莱酱。

内山之鹿茸、熊掌,滨海之盐鳞、鲜介,亦岁出不穷,然均非台所独有,志之不胜志矣。

至鸡笼山传有石炭(北方曰煤)。

其地为全台祖山,且柴薪已烧之无尽,台人不知所用,故与淡水之磺同禁止,不得挖采又传煤下尚有银矿,终不能确指所在。

旧传蛤仔难港底产金,水深且冷,土番沉入,从泥沙中淘之,亟起已噤莫能语,良久乃苏。

其地即今噶玛兰浊水大溪也,虽水之深冷不如前,然积沙深数尺即有金在,亦沉埋沙底,不易求取。

若淡水之玉山,在万山中,叠白如银,可望而不可即。

窃谓未必真玉,玉皆韫存在璞,断无轩豁呈露如此者;或疑为积雪,亦不能终年如故,殆石之莹洁者耳。

近日争传山后尚有金、银、铜矿,谓西人望气知之。

生番以货易货,不贵金宝,不解采验,外人又不敢及之:其诚其伪,莫得而征。

第语即无稽,其来有自,鼠窥鹰睨,不可不防。

自来大患每起于忽,而成于待,似未可置之不论不议。

况就崇爻山有盐泉、石壁寮有火穴例之,台地固无奇不有,亦未可定为齐东语也。

  黄玉圃观察赤嵌笔谈言:“水沙连产茶,在深山中,众木蔽亏,务露蒙密,晨曦晚照,总不能及;色绿如松萝,性极寒,疗热证最效”。

昔游台郡,未之见也。

茶固闽产,然只建阳、崇安数邑,自咸丰初请由闽洋出运;茶利益溥,福、延、建、邵诸郡种植殆遍。

比闻台北居民,亦多以茶为业,新辟埔地,所植尤繁,其味不减武夷;无齿及水沙连者矣。

因思天下事不待引诱劝诫,无不争趋如鹜者莫如利;苟无利焉,虽鞭棰在前、刀锯在后,驱之迫之,强行数武止矣。

蓝鹿洲集中,言台地宽旷,最宜桑,漳泉多木棉,俗谓之吉贝,可令台民植之。

曹怀璞司马任淡水,购种至台,教以艺法,久之无应者。

此如钱塘屠琴坞太守倬官仪征令,勖民纺织,一时争相仿效,诸文士咸赋颂之;甫去任,机声寂然矣。

又如昆明杨崇峰中丞名飏守汉中,谓南山多槲树,饲蚕织绸,可裕棚民生计,入觐时敷奏及之,进绸二端;不数年擢抚陕西,而茧终不成,至岁买东绸以贡。

岂民情偷惰不知奋哉?无他,利薄故也。

吾乡虽近浙,素不务蚕桑;乱后田多芜秽,合肥李肃毅爵相鸿章念嗷嗷泽雁,无力垦荒,莫如树桑,功效易见;仅一纸文告耳,而从者如云,残黎之获纾喘息,实赖于兹。

此与台地之茶,均不烦督责而日增月盛有莫知其然而然者,亦无他,其利厚也。

欲为闾阎兴大利,必审察其利之厚薄,庶几不劳而民劝。

语云:因民之所利而利之。

斯言也,千古不易。

辛未十月又识。

(侄婿陈庆禧校字)

  ●东瀛识略卷六

  无锡丁绍仪杏舲纂

  番社

  台湾土番,当荷兰、郑氏窃据时,附近数十里内非徙即灭,已无遗种,故台湾县治独无番。

雍正闲,划凤山、诸罗二县地益台湾,遂以凤山属之大杰巅社、诸罗属之卓猴社、新港社归台湾县辖,皆熟番也。

道光中,清厘疆界,复割嘉义县属噍吧哖、内优两社所分之小社五:曰芋匏、曰茄茇、曰头社、曰萧厘、曰芒仔芒亦归台辖,名虽归化生番,已与熟番无异。

  凤山县辖熟番之社凡八:曰淡水、曰下淡水、曰阿猴、曰搭楼、曰大泽机、曰力力、曰茄藤、曰放索。

其归化生番,凡一百二十二社:近在东南者为山猪毛四社:曰山毛孩、曰万里笃、曰山无仑、曰加六堂;远在县南者为琅峤十八社;曰琅峤、曰猫仔、曰牡丹、曰合兰、曰猴洞、曰猫厘、曰猪朥束、曰龟朥律、曰猫笼逸、曰牡里毒、曰滑思滑、曰加锥来、曰上哆啰快、曰下哆啰快、曰蚊率、曰德社、曰栗留、曰施那隔;稍南而近在内山之东者为傀儡山二十七社:曰加蚌、曰锡干、曰拜律、曰何律、曰益难、曰加泵、曰八丝力、曰加少山、曰加无郎、曰加无朗、曰加走山、曰加笼雅、曰施汝腊、曰心武里、曰山里留、曰毛丝丝、曰西率腊、曰礁网曷、曰七脚亭、曰陈阿修、曰务朗逸、曰陈阿难、曰望仔立、曰加者惹也、曰礁老其难、曰礁朥加物、曰勃朗锡千;远在内山之东、横互南北、下毗琅峤、上接嘉义县之崇爻界者,为卑南觅七十二社:迤西之社曰治本、曰拔望、曰八搭礼、曰八施阁、曰老郎、曰射马干、曰吕加罔、曰里踏礼、曰百马以力、曰礁朥那狡;迤而南者曰龙銮、曰闷闷、曰募陆、曰里力、曰大里力、曰大龟文、曰朝猫篱、曰礁里亡、曰那作、曰加那打难、曰哆啰网曷、曰买屡里乃、曰玛朥的、曰加留难、曰搭其文、曰■〈虫间〉仔仑、曰哆啰觅则、曰屡门、曰搭琳、曰猫美葛、曰大狡、曰礁猫里力、曰一大德讫、曰谢己宁、曰射腊眉、曰朥北、曰柯末、曰冈雅、曰七脚亭、曰大枣高、曰朥哈、曰大板陆、曰大鸟万、曰干仔弼、曰确只零,迤而北者曰本湾、曰美棋、曰旧八里冈、曰新八里冈、曰加里房曷、曰郎也郎、曰干也猫、曰须那再、曰朱买烟、曰甘武突、曰邦也遥、曰丁也老、曰加那突、曰巴鸠郁、曰沙别、曰株栗、曰窝律、曰瓮索、曰茄络、曰礁朥;尚有七社逸其名。

黄观察番俗六考云:“琅峤、卑南觅闲,更有生番社:曰怀里、曰咬人土、曰高思港、曰是人杰、曰猫蛮、曰白逸民、曰农仔农”。

是否即逸名七社?抑系界外野番?或如佳诸来之即加锥来、须唠宰之即须那再,本属一社、译语两岐,声教未通,事难悬揣。

又云:“由南路沙马矶头东行二更至鸡心屿,又二更至红头屿,小山孤立海中,傍岸皆礁,大船不能泊,每用小艇以渡。

山内四围平旷,无草木,番以石为室,卑陋不堪;地产金而无铁,以金为镖镞枪舌。

昔年台人利其金,私与贸易,杀番夺其金;复邀琅峤番同往红头屿,番尽杀之:遂无人敢至其地”。

今又阅百余年,绝无闻焉;其信然欤,莫可考矣!

  嘉义县辖熟番八社:曰萧垄、曰麻豆、曰哆啰啯、曰目加溜湾、曰猪朥山、曰打猫、曰他里雾、曰斗六门柴里。

其远接台湾县界,熟番社二:曰大武、曰垄头;归化番社一,曰噍吧哖:均杂处民闲,存番无几;往昔番庐胥成村市,旧社无从踪迹矣。

生番之社已归化者二十二:在县南者为内优六社:曰内优、曰米笼、曰邦尉、曰望社、曰贡社、曰墩社。

迤北而东者为阿里山八社:曰猫丹、曰鹿楮、曰踏枋、曰奇冷岸、曰大圭佛、曰皂罗婆、曰干仔务、曰卢麻产。

极东为崇爻八社:曰竹仔宣、曰芝舞兰、曰筠郎耶、曰芝密、曰水辇、曰斗难、曰纳纳、曰薄薄。

各社之或分、或并,或亡、或徙,末由详考。

相传水辇业已遭疫没尽,大约仍旧名者十之六、七而已。

外此更有番社六:曰龟窑、曰打马郎、曰巴只力、曰伊碎摆、曰礁那女玛、曰吗老烟笼,尚未归化。

  彰化县辖熟番之社二十六:曰东螺、曰西螺、曰半线、曰阿束、曰柴仔坑、曰大武郡、曰马芝遴、曰猫雾捒、曰猫儿干、曰眉里、曰岸里、曰水里、曰大突、曰二林、曰南社、曰阿里史、曰乌牛兰、曰朴仔篱、曰大肚南社、中社、北社、曰沙鹿、曰牛骂、曰猫罗、曰南投、曰北投。

中如岸里、阿束、东螺、北投、阿里史五社番众,于嘉庆初越山远徙噶玛兰境,早已名存实亡,今日之番半系他社迁入;又如猫雾捒诸社,已成阛阓,无复番踪可问。

其在县治东南归化生番,为水沙连二十四社:曰埔里、曰猫丹、曰社仔、曰决里、曰毛啐、曰木扣、曰子黑、曰子希、曰倒咯、曰田仔、曰猫兰、曰挽兰、曰思顺、曰田头、曰恋恋、曰福骨、曰致雾、曰水里、曰内眉里、曰平来万、曰外斗截、曰内斗截、曰木武郡、曰哆咯啷。

其闲田头、社仔、猫兰诸社已墟,福骨、眉里、致雾、平来万、哆咯郎诸社半沦入野番界内,非复二十四社之旧。

至水沙连外沙里兴各社生番已归化者六十有四:南方之社十二:曰鸾社、曰治卯、曰分夬、曰粉烘、曰里厘、曰树兰、曰郡坑、曰顶社、曰荷社、曰郡安干、曰大哮万、曰柑子林,东南之社十五:曰郡丹、曰产竹、曰依物物、曰茄里各、曰下仑、曰合社、曰顶阁、曰猫硾、曰阿丹眉、曰依肉阁、曰社后丹、曰哖钱关、曰拔荖母、曰兴武郡、曰士满兰;迤东之社十五:曰扣大、曰架雾、曰吻吻、曰党万、曰党麦、曰溪底、曰桌棍、曰苟八、曰卓社、曰遴社、曰千达弗、曰包倒训、曰阿里鲜、曰茄里满、曰异了万;东北之社十四:曰万社、曰雾社、曰狮前、曰狮后、曰疾约、曰里猫、曰把兰、曰望仔、曰达哪嘕、曰问那与、曰陈肉茅、曰陈月仔、曰神冷鹅、曰万斗六;正北之社八:曰长阁、曰乃烟、曰桥头、曰巴辘、曰打训、曰致重、曰三埤能、曰巴荖远。

中有数社亦迁徙噶玛兰山内。

更有未化野番有名可知者凡八社:曰仑顶、曰哮屈、曰眉交、曰沙波、曰敏仔、曰千打万、曰眉猫讷、曰阿里笼。

再东北,则极东之秀孤鸾番界。

  淡水厅辖,初无熟番。

旧传七十余社,系并现在噶玛兰界内者计之;后云三十六社,又止就生番化熟者而言,其分出小社与未归化番,未详及也。

今设屯熟番,实有四十六社:曰竹堑、曰新港、曰霄里、曰苑里、曰房里、曰猫里、曰猫盂、曰后垄、曰中港、曰吞霄、曰加志阁、曰日北、曰日南、曰大甲东、曰大甲西、曰双寮、曰旧岸里、曰岸东、曰岸西、曰岸南、曰麻薯、曰翁仔、曰崎仔脚、曰西势尾、曰麻里兰、曰葫芦墩、曰朴仔篱、曰武朥、曰南坎、曰坑仔、曰龟仑、曰雷里、曰北投、曰摆接、曰圭泉、曰鸡柔、曰里族、曰毛少翁、曰搭搭攸、曰峰仔峙、曰小鸡笼、曰大鸡笼、曰金包里、曰圭北投、曰三貂、曰八里坌。

其未归化而近界之生番,有社名可指者:南路之社八:曰鸡蛮、曰水晶那眉、曰吟■〈口尔〉打老、曰抵那噜■〈口尔〉、曰咸朥拐仔、曰桶盘、曰哆啯、曰朥施;东南之社九:曰求留、曰喉仔、曰荖里、曰茄荖哩、曰摆当冬、曰金鸡翁、曰猫■〈口尔〉仑、曰打罗山、曰山妲仔;东北之社十一:曰油啰、曰秀翁已、曰连勿仔、曰哆老敏、曰茄假牙、曰阿里翁、曰吧拉老、曰妈陵妈嗄、曰思罗阿班、曰猴吼里自、曰青坑假已。

更有内山以东野番三十二社:曰竹头角、曰觉雅雅、曰猫里翁、曰猫里蛙、曰大道难、曰木瓜原、曰逃懒懒、曰淋漓雨、曰九美懒、曰锦兰■〈口尔〉、曰加里本、曰排牙散、曰杂无老、曰卓皆银、曰卓高山、曰石衢额、曰阿里吻、曰鸡飞内外社、曰合吻上下社、曰南雅、曰苏那、曰麻胶、曰加朥、曰无择、曰骡抬、曰婆老、曰千药、曰仪母、曰文甲、曰密斐;是否即奇莱、秀孤鸾各社番,人迹罕临,亦难臆定。

  噶玛兰厅辖熟番三十六社:曰哆啰美远、曰打马烟、曰奇立板、曰麻里目罕、曰摆离、曰珍仔满力、曰抵美福、曰流流、曰芝麻镇、曰仔罕、曰抵美抵美、曰踏踏、曰高东、曰打那岸、曰奇武暖、曰奇兰武兰、曰辛仔罗罕、曰棋立丹、曰抵巴叶、曰抵美简、曰加礼远、曰留留、曰扫笏、曰芭荖郁、曰歪仔歪、曰猫里府烟、曰南搭吝、曰武罕、曰打那美、曰打那岸、曰猴猴、曰奇泽简、曰奇武老、曰里荖、曰珍珠美简、曰婆罗新仔宛。

厅治西北界连淡水山内各社野番可指名者有八:曰大霸、曰油麻、曰阿里纹、曰大悦仔、曰奇纽吝、曰连鸡督、曰竿真林、曰吧鲁吻。

其西南山内未化生番由东澳南接奇莱,社名均无可考;见其额刺“王”字,咸以王字番名之。

  综计全台熟番一百二十八社,归化番二百三十七社,未化野番可知者八十九社。

明何乔远闽书言:“社或千人,或五、六百人”。

今每社男妇少者二、三十名,多则百余名、二三百名,最多至四百余名,无不另分新社者。

其间或苦贫弱而归并,或避侵凌而相附,或因哄斗、疾疫而迁徙丧亡。

百余年来,自生自灭于崇峦叠嶂间,有社名存而番已易者,有番是而社名非者,且有土人占耕其地仍冒社番名者;兼以番语侏■〈亻离〉,有音无字,译者参差不一。

即如凤山番社“大泽机”,土人咸呼“武洛里”;噶玛兰番社“奇武暖”,府志作“奇武律”,台湾总兵官武隆阿译以满文则为“几穆蛮”:似此者更仆难数。

而远在内山山后各番社,更不知尚有几许。

满洲白麓给谏六十七台海采风图言:“内山绝顶,有社名嘟啯,其番突睛大耳,状甚恶,足指如鸡爪,树上往来同猿狖,善射好杀,虽生番亦畏焉”;询之土番,近已罕觏。

兹就书牍所见社名列之。

至年征番饷册,大半土人通事之耕其地者应名代纳,不足凭也。

  无锡季蓉洲大令台湾杂记言:“土番种类,有自海舶飘来及宋时零丁洋之败遁亡而至者”;郁沧浪稗海纪游言:“相传元人灭金,金人浮海避元,为飓风飘至;数世之后,亡其所自”:似未足信。

盖有土即有人,犹之有水即有鱼。

闻西人新辟之美利加、奥大利亚等处皆先有土蛮生长其间,亦知饮食男女,所异者言貌性情耳。

台湾土番多深目高鼻,不同内地人,必欲溯其种之所自,凿矣。

  台湾旧志言:“颜思齐引日本人屯台湾,后荷兰舟遭风到台,借土番一牛皮地,因筑安平城”;郡阳魏默深刺史源圣武记云:“海寇林道干窜台湾,为琉球所逐,日本复逐琉球而踞之,荷兰乃啖以重币,又计逐日本而有之”。

是又不然!考道干窜台未久,惧都督俞大猷兵至,弃而之占城。

琉球但图自固,未尝一莅台境。

颜思齐久旅日本,结党张宏、林福、李英等谋据其地。

南安郑芝龙年正少,亦与焉;私日本女翁氏,遂娶为妻。

李英酒醉,漏言于妾王氏,妾兄王大平将首告;翁氏之父翌皇闻之,驰告芝龙,即与思齐等急并十三船遁出海口,驶至台湾屯聚。

思齐死,芝龙归命,曾诉称逼于日本,致蹈不义。

荷兰于芝龙受抚后始入台地。

漳浦江东旭日升台湾外纪志之甚详。

以理揆之,思齐之遁必无勾引同行事。

芝龙,固日本之奸徒叛党也。

荷兰仅据海口,人止千余,威胁土番与内地人之亡命在台者为之耕作纳税;及为郑成功所败,尽挈其人去,即有一、二遗留,早经郑氏诛锄尽绝矣。

所谓借地一牛皮大,缕翦而布之,遂占其地,筑垒以守;志外国事者言其得东南洋诸埠胥用是计,殆甚言其人之狡耳。

又按明薛俊日本寄语,称天曰“帝”,地曰“智”,日曰“虚路”,月曰“秃计”,父曰“爷”,母曰“发”,数之一曰“丢”,二曰“咀”;台民固无此语。

府志及朱仕玠漫志所记诸番土语,则称天为“务临”,地为“奈”、为“乌吻”,日为“易阿”、为“咿■〈口赖〉哈”,月为“咿达”、为“务难”,父为“揽麦”、为“阿兼”,母为“赖腊”、为“儿■〈口赖〉”,数之一为“打”、为“塞压”,二为“利撒”、为“劳劳呷”,亦与日语不类。

此可征日人与台,实风马牛不相及也。

  惟旧传诸番野性难驯,焚屋戕人,是其常技。

殊不知乐生畏死、好逸恶劳之情,初无异也。

近年熟番服食悉效编民,生番已半化为熟。

其以杀人为武勇、饰人首以金夸示豪雄者,十社中无一、二;余皆山僻野番,苦无人化导转移之耳。

居人见野番出,必群起杀之;顾以番嗜杀人为言,盍亦反而自思耶!番皆贪利,且见小多疑;若因其所明、袪其所蔽,抚以恩、导以礼,徐移其犷悍之习而归于信义,久之野番化生、生番化熟,断无自外生全不愿为盛世良民者。

康熙闲,漳州把总朱文炳风飘至蛤仔难,舟破登岸,番疑为寇,初欲加刃;既知非是,留宿具食,送之鸡笼山,得返,即噶玛兰诸番也;又有赖科者,与七人为侣,昼伏夜行,从野番中越度东面,东番导游各社,谓苦野番间阻,不得与山西通,若得万人凿山通道,共输贡贼,则为天朝民矣;亦康熙间事:其情可见,乃以异类歧视之,恐异日将如蓝鹿州平台纪略所言,不归之民、将归之贼,即使内贼不作,又恐寇自外来,如委而弃之,必有从而取之者,可不早为绸缪哉!

  雍正十年以后,台地屡经变乱,从未有生番为害调兵征剿之举,番情衰弱可知。

乱民之遁入番社者,且生缚以献,必不致并归于贼;独外寇诚为可虑,然非蔡牵、朱濆辈也。

自西国通商以来,其船多行山后,设遇风礁登陆,番众见其形貌衣饰之殊,而又言语不通,未必全其生命。

将来边衅,恐不免启自诸番!何以征之?同治六年,美国罗昧商船遭风,至凤山县辖琅峤以南之龟仔角触礁舟破,船主与数水手凫水近岸,被番所杀,续又伤其兵官一人。

美领事官李让礼申呈英香岩制军桂,以台湾镇道答以生番不隶版图、难以用兵究惩,彼当调统兵船,亲自往办。

时平阳张焕堂观察启办督办通商,急请照覆李让礼,言已檄派文武大员帅兵驰往,务期罪人斯得,不必远劳客兵,如欲往观,请坐中国轮船,切弗轻率从事;并飞檄前台湾镇曾辑五总戎元福、台防同知王柳庄司马文棨遴调屯兵,外示军威,密函嘱以善抚各番,相机办理;又函致厦门道曾峻轩观察宪德,婉阻李让礼暂缓东渡。

官兵到后,李让礼方至。

番目卓杞笃出而认误,起还洋女头颅、影像等物。

李让礼泊舟数日,旋与番目议立条约:嗣后妥为救护,勿更戕害;并请于龟鼻山建筑营房,驻兵巡防,俾被难人有所依托,其地收入中华版籍。

遂不折一矢,分道而还。

复檄郑芸舫太守元杰往勘,议移巡检、千总、外委各一员于枋寮琅峤,驻兵二百以善其后。

设申呈到日,视等寻常,仅允以责成地方官察核惩办,或语以无需越俎,致违公法,冀以一纸书遏其盛气,则美船到彼,番众见其相逼,不得不出而迎拒,番胜则西人图报,胜而后已,既胜则所得番土,必不肯弃,驱之返旆,彼转有词,即使理穷势屈,师覆于我,而伺隙蹈瑕,有昔年英国构兵故智可循。

七省边民,均难安枕。

所谓星火足以燎原者,此是也。

幸彼时番情地势,西人尚未深悉;又慑于我之先发,无所施其狡计。

亦幸徙薪曲突,倾听有人,故不见焦头烂额之功。

闻迩年西国之行教游历者,接踵而赴内山;山中途径我所未悉者,彼已绘图而去。

况台湾设口,实始于美;美之所贵,首在樟脑,他国不重也。

苟有罅隙可乘,条约足恃乎哉!七年春,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函咨闽督,谓生番虽非法律能绳,而其地究属中国,且为西洋各国往来南洋要道,若仍以荒服置之,设他国心存觊觎,藉称人弃我取,肆其蚕食,其患虽不在目前,亦宜预行筹及。

思深虑远,烛照机先,数语概之矣。

倘因前车未覆,嗤御者之过慎,掉以轻心,恐康衢驰道中,未必无覆辙耳。

或谓骜駻驒騱,不加鞭笞、不能就衔勒,其然、岂其然乎?辛未十月又识。

  番俗

  台地诸番,多深目瞪视,鼻隆而锐。

语作都卢啯鹿声,呼酒曰“打■〈口赖〉苏”、烟曰“淡巴菰”,颇与蒙古音相近。

男女均不剃发,有齐翦覆额如头陀状者,亦有男番剃其半、留其半者。

男多穴耳,实以竹,渐舒渐大如钱,以砗磲螺贝围圆二、三寸者塞之。

剌其胸、臂,为花、草、虎、豹文,云遵祖制,不敢背也。

北路番或文其面。

噶玛兰番咸于额间刺一“王”字。

或涂鹿脂于体,以御风雨。

足皆重茧,履山险如平地。

编藤篾束腹,以期行走趫捷;娶妇则去之。

番女鲜白皙;惟嘉义以北较妍净,乃绕唇吻刺之,点以黛,若塑罗汉髭须以为美。

穿耳多至六、七孔。

既婚,男女必断旁二齿,女之黥面者不断。

古云,断发、文身、雕题、凿齿,今犹于生番见之。

生子则母携婗婴同浴于溪;有疾亦往溪中盥濯,以身热为度,不热再濯,热则病愈。

小儿多以幅布悬置树杈,任其簸飏;故既长不畏风寒,终年赤裸,攀缘岭树,若素习然。

  番所居室,南路曰“囤”、曰“朗”,北路曰“达劳”、曰“浓密”、曰“必堵混”。

每有兴作,众番协力成之。

筑土为基,架竹木为梁柱,葺茅为盖,编竹为墙,形同覆舟。

举家同室而处;男娶妇、女赘婿,始另居。

彰化番则异是,男女未婚嫁者另筑小屋曰“笼仔”、或曰“猫邻”,女居之;男所居曰“公廨”,此公廨番所由名也。

其内山各番,闲于山凹险处垒石为垣,覆以石片,望之俨然石室;或倚山掘土,状如穴居。

大抵好居高峻,以便瞭望;两旁皆通小户,牲畜俱养于中。

淡水以北地气湿,亦有覆板于地高三、五尺,梯而登者。

室无比邻,左右多栽竹木花卉,静深幽邃,似隔尘世。

落成时,必邀番众饮酒尽欢。

  诸番男妇咸以草箍缠首,以帽非帽;或用竹片缠以丝带,或以青布及纱为之。

喜簪野花,围绕殆遍。

男番之供役于官者,插鸡羽为识。

腕带铜镯或铁环,或穿玛瑙珠为圈。

足亦束以铜镯。

衣以布及自织达戈纹为之,长不及脐,无袖,披其襟;女则前加以结。

下体围布二幅,曰“抄阴”,亦曰“突勿”。

彰化内山番,止系尺布于前,风吹则全体皆现。

炎天或结麻枲,缕缕绕垂下体,以为凉爽。

冬以鹿皮披于身闲。

有鹿皮蒙首,止露两目者,亦有披毡及以卓戈文蔽体者。

皆赤足,不知有袜履。

每年二月力田之候名“换年”,男女俱披杂色绸苎,相聚会饮,联手顿足歌唱以为乐。

土目多用优人蟒衣、皂靴,其帽箍外加金圈为饰,或插雉尾二。

  番以薯芋为常餐,食饭者仅十之三、四,饭皆搏而食之;或将糯米蒸熟,舂为粉糍,名“都都”,珍为上品。

缘不知耕作,故粟米甚少。

禾熟多以手撷取。

亦不艺圃,无葱韭生菜。

鸡最繁,客至,杀以代蔬。

俗尚冬瓜,见官长,抱瓜以献;鸡则以犒从者。

鱼虾鹿麂之属,傅之火,带血而食。

性最嗜酒。

酒有二种:一番女嚼米,置地上,越宿成麴,调饭以酿,饮时沃以水,色白味酸,曰姑待酒;一将黍米合青草花同舂,草叶包煮数日,外清水漉之,藏于瓮,曰老勿酿。

饮时或用木瓢、或椰碗,群坐地上互汲递酌,以味酸为醇。

亦有腌鱼为鲑、腌鹿为脯者。

盐皆取给于外。

相传崇爻内山有盐泉,与四川盐井相似,故山后诸番不假外求。

  番俗皆先通后娶,不纳聘,无媒妁。

男女及岁,意相悦,遂野合焉;然后各告其亲,因订为婚,名曰牵手,以海蛤、青红布、铜铁手镯等为币。

届期,男妇两家各以牲醴相贻,引男至女家婚配,通社饮酒称庆;亦有娶妇入室者,邀众会饮,与赘婿同。

近日番女与汉人牵手,媒聘礼文略如汉制。

琅峤、卑南觅各番目,独互相嫁娶,不与众番为婚。

番多以女承家,甥即为孙,以衍后嗣。

无姓氏。

伯叔之子自相匹偶。

夫妇不合即离,曰放手;男未娶,女不敢嫁,先嫁者罚酒或牛豕。

通奸被获,鸣众声罪,罚如之,未嫁娶者勿论。

惟北路南嵌以上番,虽反目脱輹,白首不离异。

夫死一月、或三月、期年,妇告父母,别择牵手;各社皆然。

父母死,号哭服皂衣,尸瘗室内;富者棺木,贫者用石片草席衬土而殡。

生前杂物,俱殉其半。

葬毕,生者即迁居,闲有不迁或瘗尸室边者。

持服则一年、数月、少至十日不等。

始丧,合社为之不饮酒、不唱歌,颇有古人邻舂不相意。

  各社通用螺钱,名“眉打■〈口赖〉”;皆汉人磨砻而成,圆约三寸,中钻一孔,以洁白为上,每圆值银四、五分。

耕用小锄、短刀掘地而种,或将坚木炙火为凿,以代农器;近亦有驱牛用犁耙者。

捕鹿用镖刀弓箭;镖曰“武洛”、刀曰“礁杰”、弓箭曰“木拉”。

捕鱼亦用镖,以竹为杆,长五尺许,铁镞锋铦长约二寸,有双钩,长绳系之。

刀长尺余,函以木鞘。

弓箭俱用竹,搓苎绳为弦,渍以鹿血,坚轫过丝革。

汲水用匏。

炊用石三块,置锅于上;有用陶土名“木扣”者,圆底缩口,微有唇起以承甑。

饭具用椰瓢、螺壳,闲用磁碗。

与人交易,编竹为霞蓝,其制圆小者容一、二斗,以概米麦多寡。

储物则编藤为笼,有底有盖,方圆不一。

又制葫芦为行具,大者容数斗;遇雨不濡,涉水则浮。

寝则铺竹片于地,藉以鹿皮或卓戈文,枕木如小凳;富者列床于室为美观,夜仍席地而寝。

番不知书,结绳记数,如上古时。

无碾米具,以大木为臼、直木为杵;舂令脱粟即炊食。

渡水无舟,刳独木空其中,边翼以板,用藤系之,名曰“艋舺”;恰受两、三人而已。

番女以大木如拷栳凿孔其中,横穿以竹,使可转,缠经于上,刻木为轴,系于腰,辟阖穿梭,织而成布,颇坚致。

番童截竹,窍四孔如箫,长可二尺,通小孔于竹节间,就鼻横吹,曰鼻箫;音不甚扬,当为箫之别调。

  黄玉圃观察、郁沧浪明经与府县各志所记番俗,皆合生熟番言之,尚是雍正以前事。

今熟番多娶少赘,一姓相承;服食行为,大概与齐民无别。

即归化各番,婚则行聘,死则另葬,食分美恶,女服裤襦,亦多习华风;止衣少襟袖、足鲜著履、未立姓氏、不知文字而已。

番情本各社不同,而又有今昔之异,特摘其大概识之;更历数十年,恐又非今之番俗可概矣。

  浮梁邓菽原太守传安蠡测汇钞言:“嘉庆时,女土官宝珠盛饰如中华贵家,治事有法;或奉官长文书,遵行惟谨,不杀人,不抗官:虽在界外,何殊内地乎”!俗传卑南觅土官纹吉当朱一贵乱遵令擒贼,官奖以六品顶戴袍靴及幼子亦为土官,雄冠诸社。

有献珊瑚顶珠者,遂自称卑南王,思得一佳丽为妃:台郡有妓闻之,欣然愿往。

番本重女,既得妓,嬖甚,一惟所命;乃革除旧俗,教以中华礼法。

故卑南觅七十余社最循谨,其风俗早与他番不类。

宝珠亦不类番女名,所谓女土官殆即妓欤?

  何乔远闽书言:“永乐中,郑和入海谕诸酋,独澎湖东北有东番不听约束,和贻之人一铃,使悬之颈,盖狗之也”。

自来南北各社番,未见有悬铃者,所述似不足信。

  诸罗志云:“诸番皆夫妇相匿,虽富,无婢妾僮仆,终身不出里早闬,行携手、坐同车,不知有生人离别之苦。

不为窃盗、不识博弈,浑乎混沌之未凿也”。

台海采风图云:“农事既毕,众番互相邀会,男女杂坐,酬酢欢呼。

若汉人阑入,便拉与同饮,不醉不止。

卑幼遇尊长,却立道旁,俟过始行;如遇同辈,亦通问相让”。

此风今犹未替,可想见无怀、葛天之世焉。

  又按西人艾儒略职方外纪云:“北美利加地愈北、人愈野,无城郭、君长、文字,数家成一聚落。

俗好饮酒,日以攻杀为事。

凡出斗,则一家持斋祈胜;胜而归,断敌人头以筑墙;若再斗,家中老人辄指墙上髑髅相劝勉:其尚勇好杀如此。

近有欧罗巴教士至彼,劝令敬事天主,戒勿相杀,遂翕然一变;又强毅有恒心,既改之后永不犯。

俗既富足好施予,人家每作熟食置于门首,往来者任意取之”。

所纪乃新辟美利加洲北鄙本有之土蛮也,其獉狉不异台番,而凶悍特甚,西人导以支离恍惚之教,竟易其俗;乃谓生番虽有人形、全无人理,不可以王政化,岂冤哉!(姻侄胡钦校字)

  ●东瀛识略卷七

  无锡丁绍仪杏舲纂

  奇异

  后汉书郑宏传云:“若耶溪风,朝南暮北,土人呼为郑公风”;征之台湾,益信古语不诬。

台之鹿耳门,恒朝东风、午西风,四时不爽,名曰发海;一月内鲜有一、二日异。

盖舟赴澎湖,必侵晓扬帆,回必日晡进港;若西朝东晚,则往来俱阻,诚天造地设之奇也。

内地之风,拔木发瓦而止;台则千石巨舟,往往吹上田陇。

有时风愈烈,燥热愈甚,风过草木皆焦,名麒麟暴,谓风中有火云。

凤山县辖风港以南,更有山风,善扑人,必数人携手偕行;如一人独走,不急伏,辄吹入海。

早起东望,诸山云雾迷茫,主老晴;若山无片云,历历可睹,少顷即雨。

天际现断云如半帆、或如鲎尾层矗,曰鲎帆云,不久有台风起。

雷电与内地同而罕殛人。

相传“六月有雷止三台、七月一雷九台来”,占之颇验。

台必挟大雨同至,雨乃地气蒸腾而下,味皆淡;独澎湖有盐雨,物被淋濡,无不枯萎;田土须再灌数次,方可种植。

或谓四围皆海故,然环海岛屿不止澎湖,全台亦孤峙海中,未闻有盐雨也。

夜露甚浓,日甫落已霏霏如霰,乘月游行,不半时衣袂咸湿;故虽历久不雨,而田圃不烦车戽。

  西疆有火山,地虽热不见烟焰;西蜀有火井,以火引之乃然。

独台湾出火之区多且异。

一在凤山县东南五十里赤山之顶,名火山;有时山裂瀵涌出火,有焰无烟,遇薪刍则烟腾起。

一在嘉义县东南四十里玉案山后,有小山,水石相错,石罅泉涌,火出水中,名火泉;亦有焰无烟,焰高三、四尺,昼夜不绝,置草木其上,则烟生焰烈,悉化为烬。

一在彰化县东五十里猫罗、猫雾二山之间,名火焰山;昼常有烟,夜常有火,人不敢近。

一在淡水厅东北一百二十里石壁寮山麓,火出穴中,名火穴;久旱及阴雨,焰高三、四尺,穴口草仍青。

一在厅东九十里牛角山,山腰有泉悬流,望之如烟,近之则寂;置物水上,旋烬成灰。

淡水厅更有反经石,在厅北一百十余里观音山西云岩上,石形如马鞍;每捧罗经针本子午置之石,则反为卯酉;奇乃至此,理不可解。

磺油出蜀中,井汲而得;今淡水所出,不于井而于窟:在厅东南七十余里猫里溪内、牛斗山下,视之一汪浊水耳,日惟申酉二时油浮水面,乃可挹取,色黄味臭,然之焰比他油倍长,风吹水沃咸不熄。

彰化县属水沙连内山有日月潭,广袤七、八里,中起一峰名珠子山,群番绕山以居,非舟莫即;潭水红绿各半,旱涝不淆,故以日月名。

番以竹木浮水,上藉草盛土,以种禾黍,曰浮田。

人至其地,觉海外别有洞天。

台、凤二邑交界处有大冈山,山顶皆蛎蚌壳,人踪罕至,历久如新;沧海桑田,竟不知何时物。

凤山县莲花潭在旧城外,宽八、九里,距儡傀山六十余里,而倒影入潭,历历可指;及冬水涸,仅阔寻丈,山影亦宛在,惟天气晴明乃见。

琅峤内山有毒溪,广数丈,惟子午二时水涸可行,余时水深盈尺,不容舟,徒涉者必病;近年毒渐杀,有置石水中者,可跳而过。

  天下之潮无声,独浙潮有声;且不独钱塘,即平阳之飞云渡潮亦翻涛卷雪、一线而来,已足奇矣。

乃台湾之潮虽无声,而同在一隅有此涨彼退、此退彼涨之异。

淡、兰二厅以三貂溪北泖鼻山为界,山之西潮涨则山之东退,山之东潮涨则山之西退,一若潮亦因之分界者。

又四海之水,非风不鸣;独台湾之海能吼。

小吼如击花腔鼓,点点作撒豆声;临流听之,有成连鼓琴之致。

大吼如万马奔腾,千鼎共沸,惊涛湓涌,舟莫敢近,俗曰做涌。

涌者,无风自起,虽纤尘不动,而涌随吼发,中流至岸;浪之巨者,三叠为最。

四、五、六月甚于凤山,六、七、八月台湾为甚,秋深乃止。

或谓地气蒸热,自下而升,犹煮饭之沸于釜中也。

然嘉义以北,何以不吼亦无涌?且冬令地气闭藏矣,何以山后之大南澳以南,吼声继起,其涌不异夏秋?及春势渐杀,而山前涌吼复作,是又何说?

  雀入水为蛤、橘逾淮为枳,物性之奇,理所难格。

台湾动植之物,更有内地所同而性独异者。

蝘蜓大者长二、三尺,缘壁飞行,不毒人而能鸣,声如蛤蚧;然止鸣于虎尾溪,南涉彰化县即无声。

蟹之生溪河中,螯足有毛者曰毛蟹,味尤佳,台南无之,独产彰化;欲致之郡,必兼程疾走,若渡虎尾溪,呴沬有声,螯足皆脱,不可食,其不脱者十中二、三而已。

台地鱼族最繁,而黄鱼独少,长亦止数寸;见有盈尺者咸诧为乱征,与竹树开花皆屡验。

相传台鹿皆鲨鱼所化,然沿海俱有鲨,即台地山前亦有之,未见有化鹿事;独后山鲨鱼随潮登岸,即化为鹿,毛色纯黄,其孳生者始有梅花点。

西瓜有种于八月、成于九月者;以正月贡至京,剖之,瓜子作字形,因名寿瓜;乾隆闲奉旨停贡,其种遂失。

草之生澎湖冈阜者,纵曝极干,然之无焰,不可为薪。

土人放牛饲草,伺牛下粪,干而烧之,焰甚炽,名曰牛柴,赖以炊爨。

台人尚皂衣,布帛之染于他处者,数浣即淡;就彰化所辖牛骂溪濯之,则黝黑如漆,历久色不退。

  台湾开辟未久,无奇闻异事可记;而仰观俯察、耳目所接,有迥异内地者,不谓之奇不可,然有言之甚奇,而其实不足信者。

如王圻续文献通考言:“水至澎湖渐低,谓之落漈;漈者,水趋下而不回也”;台湾杂记言:“台之东北有暗洋,一年为一昼夜”;稗海记游言:“鸡笼山下实近弱水,舟至则沈,或名万水朝东,其势卷入地底”;陈资斋总戎伦炯海国闻见录言:“南澳之东南有南澳气,吸四面之流,船被吸入则不能返”。

今西国舟船,北极冰海、南极新得之默瓦兰,东西经行数万里未闻其落漈,亦未闻有暗洋、弱水、南澳气;此犹蓬莱、方丈,渺茫荒忽,以作掌故用可耳。

又如济宁尹东泉观察士俍台湾志略云:“明太监王三保,舟至台,投药水中,令土番染病者浴于水即愈。

又植姜冈山上,至今尚有产者,有意求之终不得,得之可疗百病。

淡水有剑潭,荷兰人插剑于潭侧大树,树生皮合,剑在内,因以名”;凤山志云:“林道干遁台,舣舟打鼓山下,其妹埋金山上,时有奇花异果,樵采者或见焉,若怀归则迷失道”。

三保与荷兰,亦犹人也;道干,一盗魁耳:安得有此奇迹,未免好奇之过。

更有事虽甚奇而不足异者,如施靖海战澎湖,岛涌甘泉,雷起风止;蓝总戎征朱逆,潮水骤长,直进鹿耳门;福贝子剿林爽文,一夕而全军百余舟同抵鹿仔港:皆赖圣天子威福,故百灵效顺如是。

又如志略述万提督正色有海舟行至鸡笼山后,得一山暂泊,舟中四人登岸探路,见异类蛇首狰狞、飞行而至,攫一人啖之,余三人身佩雄黄得免;台湾县志述凤山有民妇被祟,暮即见形,如人似犬,阖窒骚扰,邑令方邦基为牒告城隍神,忽雷震怪走,入地掘之,得死猴一,祟遂绝。

巨蛇啖人、老猴成魅,世亦闲有,所称蛇首而人身,则近乎怪矣。

兹之所识,惟期信而有征。

他若鸡鸣应更、鱼飞扑火、草可占台风之数、竹乃具人面之形、公孙橘恒青后红先、晚香玉悉一花双蒂、■〈句上黾下〉鼊之穴山伏卵、乌鱼之散子南游,已详税饷、物产条下,不再及。

至民风、时事有甚可异而习焉不以为奇者:读书不知孝弟、力田不知蓄聚、女不以再醮为耻、男不以犯上为非、谋逆必先竖旗、从乱必先助饷、奸徒视称王称帅如儿戏、逆党以旗首旗脚为美名、官甚无良亦以长生禄位奉之、番已归化犹以未列版图外之、得鲜不嗜而喜嗜腥、有目不用而爱用耳、众所切齿者乃以贤能称、民所倾心者乃以谗嫉去、土人日以欺番为事转谓番性难驯、武弁不以练兵为务第曰兵骄莫制:吁!此台地未二百年而乱民至十有七起欤!

  兵燹

  康熙间,台湾新附,不四十年,乱民三起。三十五年秋七月,台湾县民吴球谋乱。

  众未集,台湾道高拱干、总兵王国兴设计擒之;不一月,平。

四十年冬十二月,今改嘉义之诸罗县民刘却复乱。

却以拳棒自负,日与无赖往来。

密置樟脑于屋瓦,深夜然之,诧于众,谓每夕红光烛天。

遂率党毁营汛,四出焚掠。

北路参将白道隆整队御之;岁将除,歼其党殆尽。

却走匿山谷,久之就获,伏诛。

六十年夏五月,凤山县民朱一贵乱作,祸尤烈。

一贵以豢鸭为业;鸭行皆成列,众异焉。

逆党杜君英以其姓朱,假托明裔,拥之;攻据冈山汛,伪称义王,僭号永和。

总兵官欧阳凯、副将许云战死,道府以下官咸遁澎湖。

北路奸民赖池、张岳等闻乱响应。

府城及凤、嘉二邑同日陷。

闽浙总督满保得报,疾驰至厦门,调遣军旅。

提督施世骠先已登舟,总兵蓝廷珍继之,以万七千兵东渡,克安平镇,七日而复府城并凤山、嘉义。

一贵窜沟尾乡,乡民醉以酒,缚献军前。

闰六月,槛送入都,磔之;余逆次第擒斩。

弃城各官均伏法,知府王珍已死,剖棺枭示;后遂无闻警先逸者。

  台地初附时,番多民少,生番均未归化,熟番苦于诛求,故康熙、雍正间乱亦三起,然未烦内地兵也。

康熙三十八年春二月,淡水吞霄社土官卓个、卓雾以通事黄申苛敛无已,杀申拒捕。

台湾道常光裕、总兵官张玉麟发兵往讨,遣译者诱致岸里社生番攻其后。

夏五月,内北投社土目冰冷亦杀通事之主帐者金贤等遣使通于个、雾。

秋七月,冰冷为水师把总某所袭执。

八月,卓个、卓雾同被岸里社番擒献,斩于郡,传首以示诸番。

雍正四年秋八月,彰化县水沙连水里社土目骨宗潜踪出没,恣杀掠。

闽浙总督高其倬檄台湾道吴昌祚、北路参将何勉率师深入,诸番震慑就抚;冬十月,获骨宗父子,解省诛之。

九年冬十二月,彰化县大甲西社番林武力等鼓众倡乱,围彰化县城。

十年春,台湾总兵吕瑞麟讨之,勿克。

夏六月,闽浙总督郝玉麟移会前台湾镇升任提督王郡、巡台御史柏修会兵进剿,捣其巢。

冬十一月,番众缚林武力以献,枭首传示;胁从者赦而抚之。

自是各社相继向化,生、熟番均不复反矣。

  雍正中,番乱两起,民变复作。

十年春三月,凤山县流民吴福生侦知北路番乱未靖、府治兵少,结党商大概等聚众冈山,劫塘汛,攻埤头竹城不克,焚万丹巡检署,锋甚锐。

夏四月,台湾总兵官王郡升提督,未行,潜师夜发,与参将侯元勋、守备张玉等三路夹攻,败其前锋,贼大溃;未浃旬,福生及残逆悉就俘,解省伏诛,南路平。

  乾隆时,物阜民殷,兵力强盛,高宗励精图治,疆吏咸凛凛,是非好恶,一秉大公,不敢逞私徇情;苟涉欺妄,诛谪随之。

故西北连岁用兵,而天下晏然共享升平之福;即难静易动如台湾,亦四十年不见兵革。

仅三十五年,台邑民黄教据大穆降,胁附近各庄谋逆;台湾知府邹应元出不意,突往围捕,擒诛首恶数十人,内地知而事定矣。

继而交相蒙敝,吏治日偷,乱民始伺隙而起。

三十九年,王伦谋逆于山东;四十六年,回民肆毒于陇右;五十一年,彰化县民林爽文、凤山县民庄大田亦同时倡乱。

先是,淡水同知潘凯因公出城,忽被杀,并胥役歼焉,主名不得;当事者以生番戕害报,而罪人脱然事外:于是益轻官吏。

爽文素奸黠,恣为盗贼囊橐,密纠群不逞为天地会,啸聚日众。

台湾知府孙景燧至彰化,趣新县令俞峻、副将赫生额往捕,不敢入,谕村民擒送,焚无辜数小村怵之。

冬十一月,爽文因民之怨,集众攻营;全军覆没,文武咸死焉。

翌日,陷彰化城;孙景燧及北路同知长庚、前摄令台防同知刘亨基、都司王宗武等均遇害。

亨基女满姑尚幼,贼扶之出,姑痛骂,贼怒,割其舌,喷血大恸而绝。

刘氏一门与幕友孙南容、范琪辉死者十五人。

长庚有膂力,与贼战,手刃其二,贼沈其首于濠。

十二月,又陷诸罗县,县令董启延死之。

大田,故盗魁,是月亦陷凤山县,知县汤大奎自刎,其子荀业随殉。

惟俯城有总兵柴大纪、台湾道永福、同知杨廷理固守,未破。

逆党王作北陷淡水厅治,戕同知程峻,推爽文为盟主,伪号天顺,作自称征北大元帅。

峻幕友寿同春诡从贼,潜约被议之前巡检李生椿合义民擒斩贼党,复厅城。

警报内传,提督黄仕简、任承恩、副将徐鼎士自厦门蚶江五虎口分三路东渡。

五十二年春正月,官军先后抵台。

大纪北取诸罗,一战而复,遂守之。

总兵郝壮猷南取凤山,顿兵几五十日,始敢进,城中已空;未二旬复陷,壮猷遁归,后以失律诛。

二月,闽浙总督常青莅台督师,参赞大臣将军恒瑞、提督蓝元枚亦至。

夏五月,师出南路,甫交绥即退。

大田复攻府城,爽文复围诸罗。

府城旋解严,屡发兵北援,阻贼不得达。

上念诸罗坚守久,改名嘉义,以旌士民;而解常青、恒瑞任,元枚已故,逮仕简、承恩,授大纪提督兼参赞大臣,调陕甘总督福康安为将军、内大臣海兰察副之,率蜀、粤兵五千,冬十月由惠安县崇武澳放洋,一夕抵鹿仔港。

鼎士由淡水进兵剿贼,幕友寿同春被掳,不屈,贼支解之。

十一月,大兵败贼仑仔顶,即日解嘉义围;乘势捣大里杙贼巢,克之,爽文遁集集铺,扼险以守。

十二月,大军腾而上,生擒爽文及其孥并王作等以归,移师而南。

大田与爽文虽同逆,各伪称大元帅,不相下;闻劲旅将至,益聚粮为久拒计。

五十三年春正月,败之牛庄,连蹴之大小冈山、水底寮,累战至极南之琅峤,大田亦就获,南北俱平。

大纪以贼起时不早扑灭,又恃功负气,逮至京正法。

六十年,又有陈周全、陈光爱之乱。

光爱,凤山县人,春二月,聚众攻石井汛,未破,被获,斩其党数十人,事且定;同安人陈周全生长台湾,先在凤山与光爱结会,既败,窜至彰化,复纠徒党,皆封将军,自称盟主。

三月初,突攻鹿仔港,杀同知朱慧昌、游击曾绍龙。

次日,乘雨陷彰化县城,知县朱澜、副将张无咎、游击陈大恩、都司焦光宗同被害。

台湾总兵哈当阿、知府遇昌以兵九百讨贼,阻水湾里溪,弗克前。

贼党千余攻斗六门,千总龙升腾率兵百人击之,败去。

汀州同知沈飏勘工至台,时在彰化,密与贡生吴升东等谋选集义民逐贼,贼溃,遂复彰化鹿仔港。

周全遁至埔心庄,乡民执以献,余党以次就擒。

夏四月,哈当阿至鹿,提督乌兰保统兵二千亦自蚶江渡至鹿仔港,捕贼党三百余斩之。

五月,闽浙总督伍拉纳抵台,续获贼目百余,与周全均伏诛。

六月,伍拉纳内渡,旋革职去。

  嘉庆二年淡水民杨肇、五年凤山民汪降、嘉义民胡杜侯、陈锡宗、十一年凤山民吴淮泗、十五年凤山民许比、十六年嘉义民沈知、淡水民高夔先后谋乱。

虽甫起即灭,未致称伪号、据城邑,而百姓因之震惊、物力因之耗敝。

陈锡宗曾踞曾文溪,吴淮泗且焚埤头城,擒捕党羽,骈戮数百人,皆兼旬累月而后定。

而蔡牵之扰为尤甚。

牵,同安人,出没海上十余年,遂成巨寇。

九年夏四月,窜入鹿耳门,乘雨登岸,戕游击武克勤,夺商船所有而去。

十年夏四月,至淡水结胡杜侯遗孽洪四老为内应,出伪示,自称镇海威武王,僭号光明。

六月,复窥沪尾,值水师提督李长庚追至,始遁。

冬十一月,遣其党与粤寇朱濆南扰凤山,土匪吴淮泗等应之,焚掠埤头,戕知县吴兆麟,都司涂钟玺力战阵亡;惟城内火药库经守备蓝玉芳固守未失。

牵自至沪尾,劫艋舺仓,都司陈廷梅战殁。

会知府马夔升督兵赴援,牵即南下,进泊鹿耳门,攻郡城。

台湾道庆保、总兵爱新泰分兵严守,提督李长庚扼之口外,水陆夹攻。

十一年春二月,击毁贼舟数十;副将王得禄又出奇兵败其屯聚洲仔尾之众。

牵余数十舟,夺路而逸,濆亦弃凤山遁。

三月,将军赛冲阿至台,牵北窜噶玛兰;时尚未设厅治,义民吴化等合土番御之,牵败去,生缚十三贼献于军前。

十二年秋九月,朱濆潜入噶玛兰之苏澳,谋踞为巢;总兵王得禄、台湾知府杨廷理率兵大破之,濆窜回粤。

十三年,为总兵许松年所败,沈于海。

十四年,牵亦被提督王得禄、邱良功追击,自焚其舟死,海氛净。

  道光四年冬十月,凤山民许尚素结诸无赖,为乡保所告,遂谋乱。

乡人知之,缚尚送官,其党将散;有杨良斌者不可,自称元帅,伪立都督、先锋诸名,夜攻埤头城,弗克,退据黄梨店。

台湾府方传穟、总兵官赵裕提师往援,攻之,遂溃,贼党咸就擒;良斌驾舟入海,遁至彰化,亦被获。

未一月,事竣。

六年夏五月,闽、粤人分类械斗,蔓延淡、嘉、彰三厅县;提督许松年在台巡阅,以和解为事。

淡水奸民黄斗奶乘机据中港,屡出杀掠。

六月,闽浙总督孙尔准统兵莅台,由鹿仔港进驻淡水,檄总兵陈化成攻斗奶,擒之;并获其党二十余名,分别枭斩。

乃用闽人捕闽、粤人捕粤法,化其分类之见,举报义首,令将匪犯自行缚送。

及秋,乱平。

十二年冬,又有漳人张丙倡乱于嘉义。

丙居县属店仔口,为鱼牙,惯与巨盗陈辨等往来;因售米事,忿县令袒粤民,遂于十月朔劫盐水港佳里兴巡检署,杀幕友古嘉会,焚汛塘。

知县邵用之督勇驰援,为贼执;加挞辱,分其尸。

台湾府吕志恒会营往,与南投县丞朱懋皆被戕,游击周进龙闲道脱归。

丙乃伪称开国大元帅,僭号天运;以杀秽官为名,张伪示,围嘉义城。

典史张继昌撄城守,值台湾总兵刘廷斌北巡回,突围入,为固守计;副将周承恩殿后,殁于阵。

贼党复掠盐水港,守备张荣森力战死。

南路凤山贼许成、台湾贼林海、北路彰化贼黄城相继起:成围埤头、海夺罗汉门、丙与辨三攻嘉义,均不得逞。

十一月,陆路提督马济胜将兵二千由鹿耳门入,先清北路,三战三捷,进次盐水港。

总兵窦振彪自蚶江东渡鹿仔港,以师千二百来会,益兵二百往攻南路贼。

时黄城欲与丙合突攻斗六门,县丞方振声、守备马步衢、千总陈玉威或巷战或骂贼死,振声幕友沉志勇及子联辉均被戕。

十二月,群贼合拒大军,次第就缚;移师南讨,擒许成、林海等,南北路俱平。

闽浙总督程祖洛先驻厦门调度,十三年春正月移节莅台。

宣宗已命大臣瑚松额为将军、哈朗阿为参赞,领禁旅及秦、豫、黔、蜀兵赴台剿办,半道捷闻,随谕哈朗阿旋师,瑚松额渡台捕逸贼。

二月抵台,穷究余党,按名悉获;械张丙、陈辨入都,磔之。

将军、总督先后凯旋,台湾镇、道均被议。

十四年秋,嘉义民许戆成复纠党据县属马斗兰,图不轨,台湾镇张琴星夜驰往擒之归,并获余党七十余名,乱即息。

  嗟夫!事变之来,岂尽天意哉!抑亦人谋未臧欤!逮祸既烈,身命撄锋镝、膏血涂原野者动盈千万,耗费帑金亦动逾百万、数百万,民之流离颠沛、破家丧躯与妇女老弱之被污辱、转沟壑者,更不知其几,而其始实起于一、二奸徒耳。

其起也,非有以酿之,即有以激之,岂天心若或使之然欤?顾曰台民好乱性成,信台民之生而好乱欤?台湾为海外岩疆,定制文武官胥由内地调往,非夙著循良卓卓有声者不得预其选;洵如是,数百年可期无事。

何以数年、数十年变乱频仍欤?故老传言,朱一贵之起,由知府王珍任意苛敛,淫刑以逞;林爽文之变,由知府孙景燧始则因循弥缝,继则轻率妄动;张丙之反,由知县邵用之贪黩偏执、知府吕志恒不恤民隐。

珍也、景燧也,志恒也、用之也,皆几经明试,时所谓贤能吏也。

外此如吴球、黄教、高夔、许尚等之乱,皆非无自而作。

幸道、府、县中尚有得民心、通权变者,措置合宜,得以即时消灭。

且也,一贵乱时,淡水尚无文员,守备陈策激励义勇,固守要害,破贼数万,斩戮以万计,北路民得免蹂躏;爽文乱时,李生椿以退休巡检与幕友寿同春密纠义民,擒斩逆党,遂复淡水;张丙乱时,郡城迁徙将空,台湾道平庆檄改简同知王太守衍庆权府事,受印毕,即慨谕绅民各保身家,拔刀令于城曰,有走者斩,一夕而守备具,嘉义则赖典史张继昌固结民心卒无恙;杨良斌乱时,急撤署县刘功杰,易以杜司马绍祁,贼旋灭。

王司马、李巡检,时所谓庸劣吏也,非素与民洽、具有应变才,曷克如是?他如张镇军琴、邹太守应元,携兵不三百,擒贼如探囊取物,是固有成竹在胸,非孟浪如景燧、用之辈所可语也。

后之膺台任者,可不引为金鉴哉!其他漳、泉、闽、粤分类械斗,不备识;大抵讼不得直,藉图报复,奸匪因而肆抢,其愤未息,其斗不止。

治之之法,莫善于吾乡孙文靖尔准之选举义首,以粤人捕粤、闽人捕闽,然亦视令出能行与否。

若临以疲懦贪酷吏,与积薪厝火、抱薪救火曷以异?又道光二十一年秋、二十二年春,英舟再至鸡笼、一至大安,先后碎其两舶,在事文武或在百余里、数百里外,乃能一时俱集,合力御之,英使之借口欺妄也有由哉。

  以上皆道光前事。

咸丰、同治闲,又有林供、戴万生之乱。

林供者,凤山县民,曾充县役,喜与匪类交。

咸丰三年夏四月,闻漳泉会匪攻陷郡县,密与台湾奸民王汶爱、嘉义匪徒赖棕等约期起事,假粤西逆匪天德伪号,自称镇东、镇南各元帅。

台湾县高大街;翌午,贼麇至,讵守备李云龙潜通贼,未战先逸,高大令力战阵亡。

台湾县高大令鸿飞会营往缉,夜驻湾里街。

翌午,贼麇至,讵守备李云龙潜通贼,未战先逸,高大令力战阵亡。

南路贼冒称义民突入县城,知县王大令廷干、典史张树春同遇害。

曾参将元福扼守火药库。

得不陷。

北路之贼叠攻嘉义城,知县吕大令朝梁督勇出击,城赖以全。

徐清惠宗干方为台湾道、裕子厚方伯铎方知台湾府,与总兵官恒裕正议堵剿;五月初,供等骤犯郡城,三攻不克,乃退。

时福建逆氛四起,下游则黄德美据厦门,陷漳州及海澄、漳浦、长泰、同安、安溪各县,林俊则陷南安、永春、大田、德化,延及兴化之仙游、莆田;上游则黄有使围延平,陷沙县、永安、尤溪,而福州钱铺同时倒闭,米价顿昂,民间岌岌不支,库储又不及万金,搜罗殆尽,势不能再筹兵饷,远顾台湾。

王春岩制军懿德不知台湾总兵懦怯畏葸,转以“藉病图安、意见不和”劾徐清惠;幸文宗圣明,仅予议处察看而已。

郑芸舫太守时以县令需次台郡,奉清惠檄权凤山县事,募勇千五百,偕镇标夏游击汝贤领兵六百,于六月初转战而南。

曾参将探知援到,由火药库破围出,收复埤头城。

城内火药库四围树竹,环以深濠,中筑土墙,坚甚,故蔡牵乱时守备蓝玉芳亦据以待援,贼百计攻之不拔,虽得地利,亦视守者何如耳。

恒镇军久驻郡城外伺贼衅,前守台湾史梅叔太守密已奉文休致,愤练壮勇六百,请为前队,适孔雪鹤观察昭慈任鹿港同知受代回,募勇七百余名航海来会;澎湖王游击国忠亦以水师兵四百至,乃拔营起,沿途搜讨。

秋七月,抵嘉义县,汶爱、棕等次第就擒,与逆党二千余咸授首。

南路贼林供亦经围获伏诛。

八月,噶玛兰土匪吴磋、林汶英又起;董别驾正官往捕被戕。

头围县丞王衢诱汶英至,出不意,手刃之。

曾蓝田提督玉明时为北路副将,统师至兰,擒磋等正法。

四年夏四月,嘉义遗逆赖唇等复啸聚县属布袋嘴庄,负嵎自固。

平阳张焕堂观察启煊时以同知需次会同嘉义营王参将国忠督队进剿,生擒赖唇归;余匪悉数歼除。

恒镇军被议去。

南北军事始毕。

内地上下游匪焰亦渐平,惟黄德美之侄位率党遁入海。

闰七月,窜扰淡水属之鸡笼口。

丁述庵观察日健方权厅事,疾约曾副将玉明驰往攻击,毁贼舟九,位等逃出外洋自沈。

五年秋、冬,嘉义匪徒林房等戕斗六门县丞陆仕兴,凤山匪徒王辨等攻抢二赞溪,图复乱。

经嘉义营凌将敬先、台湾协王副将国忠即时歼灭,均未重劳师旅。

越七年,而戴万生乱起。

万生,本漳州人,居彰化县属葭投庄;曾为勇首,入内地杀贼。

同治元年春三月,纠众结会肆焚劫。

台湾道孔观察昭慈莅彰督捕,以署淡水同知秋司马日觐谙彰情檄调至彰,率军功勇首林戆晟募勇四百先往;戆晟故与贼通,佯请司马焚香誓师,拜未毕,突砍其首,返旆入城;孔观察被幽,愤极自尽。

次日,万生至,伪称东王,戆晟伪称南王,同据城叛;遣党陷猫雾巡检地,分攻鹿仔港。

时嘉义县贼严辨亦起,合攻县城。

兴宜泉司马廉方任鹿仔港、白仲安司马鸾卿方权嘉义事,督兵勇义民昼夜严守,得不陷。

台湾镇林总戎向荣、安平协王副将国忠统师北讨,驻斗六门。

万生留伪元师陈鮄守彰化,自率丑党攻斗六;官军覆没,镇将咸被害,贼益张。

署水师吴提督鸿源、署台湾镇曾总戎玉明先后东渡,由鹿耳门、鹿仔港分道进,均为贼阻。

至二年秋,已阅岁半;自来台乱未有若是之久者。

吴提督兵溃待罪,曾总戎元福继为水师提督,亦阻贼嘉义,不得进。

会台湾道洪润堂观察毓琛故,简命怀宁丁述庵观察日健为台湾道,遴省标兵四百,于九月乘轮船出五虎口,抵沪尾,陆行至淡水,就地募勇入彰境力战而前。

未两月,偕曾提督玉明复彰化城并猫雾地方,又合曾提督元福克斗六门,擒万生磔之。

署陆路林提督文察亦自嘉义至,斩戆晟于军。

三年,林、曾两提督均凯撤。

曾提督元福镇台湾,会督道府严捕余逆,伪西王陈弄、伪北王洪丛、伪元帅严辨等悉伏辜,陈鮄亡命死。

四年夏,投诚伪总制吕梓复反,据二重沟拒敌。

台湾府蕲州陈芍亭观察懋烈阵斩伪女帅王大妈,擒梓枭示,余氛肃清。

论者谓林、戴二役,武臣过于慎重,未张挞伐,致遗孽萌芽,历时均阅二年,卒藉义民壮勇之力,始告蒇事。

姚石甫廉访曾云:台民易为乱,亦易为义;盖军威克振,无不竖义民旗争先杀贼者。

且台地游手人多,多一充勇之人,即少一从贼之徒;多调内地兵,不若用台勇。

故史梅叔太守以六百练勇荡涤万余逆贼,丁述庵观察只统省兵四百、余皆台勇,灭贼如摧枯拉朽,非明效大验欤!然无邯郸之技,而第学其步,又鲜有不颠且蹶者,邵大令、秋司马是也。

梅叔太守固休致人也,述庵观察官同知时曾调省察看,后且与芍亭观察均开缺送部矣,虽宫临磨蝎,而戡弭之功同在人口,卒莫能泯。

辛未冬月又识。

(男承祜校字)

  ●东瀛识略卷八

  无锡丁绍仪杏舲纂

  遗闻

  人生以忠孝为本,孝尤人人所当尽;顾士大夫有不能竭其诚者。

而至性所发,甚至亡身以殉,往往出自小民,不图人知,人亦不尽知,况在偏隅海外,湮没无闻者多矣。

其可知者,顺治初,郑成功蹂躏泉州,有萧明灿者,周晬而孤,甫五龄,与母林相失;其族祖携之至台,以为子。

既长,始稔遭乱失母,故行求内地,久不得,最后与家人诀,誓不见母不复生;继遇延平族人,知母所在,迎以归,备极孝养,母以老寿终。

雍正中,有黄广者,耕于台,邻火起,扶母出避;惟小妹在内,见母怜女复返,急随母入,妻虑夫同焚,挽之止,辄推妻倒,遂与母同烬,其妻亦投于水。

后又有翁林福者,居淡水之竹堑,性绝孝,父疾笃,刺指血为文祷于神,乞延父寿,果愈,后父殁,哀毁骨立,不久亦卒。

噫!之三人皆细氓也,褒扬未及,姓氏仅存,可慨也已!

  施靖海之规取台湾也,知被议参将蓝公理性忠勇,且善用兵,请出诸狱,署水师游击,为前队先锋;师抵澎湖,伪将刘国轩、曾遂等率数万众迎敌,公手杀数十人,战正酣,忽贼炮冲腹过,公仆,曾遂呼曰:“蓝理死矣”!公急起奋拳吼曰:“蓝理在,曾遂死矣”!连呼杀贼。

时腹破肠出于外,血淋漓,公弟掬而纳诸腹,持匹练腹背交裹之,公负创督战,不暇顾也。

旋命以火药倾贼舟,焚毙无数,沈其巨舰二,贼大败遁。

后擢参将,入都,圣祖曰:“是征澎湖时拖肠血战之蓝理耶”?问战状甚悉,命解衣视之,手摩伤处,嗟叹良久;授宣化镇总兵,又引见皇太后曰:“此破肚总兵也”!

  台湾归附后,前明举人龙溪李茂春窜居台之永康里,题所居曰“梦蝶”,安贫处困,日诵佛经自娱,人称李菩萨云。

时同安卢观察若腾亦以遗老遁迹澎湖;前明以进士召对称旨,授兵部主事,擢郎中,疏劾督师杨嗣昌、定西侯蒋惟禄,有恶其太直者,外迁宁绍兵备道,专意抚循两郡士民,有卢菩萨之称;后终于澎。

宁之鄞县有沈太仆光文,由前明副榜历官太仆寺卿,奉使粤东航海回,风飘至台,流寓目加溜湾,以医药活人;姚总督启圣与有旧,招之归,不可,因家焉。

所著有台湾舆图考、草木杂记。

越十余年,又有前明副贡生惠安张士椭弃家至台,杜门不出,焚香烹茗,学辟榖法,惟日食茶果,卒时年九十九。

  国朝以文职改武者,人知岳大将军钟琪,康熙时以同知改游击刘总戎青,嘉庆初以布政使改总兵官,不知先有漳浦阮副将蔡文。

初冒蔡姓,举江西庚午乡试,以知县需次;会浙盗陈尚义扰沿海,御史陈汝咸请招抚,遣文往。

文直上贼艘,开示威信,陈说利害,盗皆乞降,授云南陆凉知州。

圣祖召见,注目曰:“阮蔡文一书生,有胆乃尔”!改厦门水师参将,调台湾北路协。

每亲巡山谷,绥抚番黎,有献牛酒者,或啖一粉糍,引酒沾唇而去;见番社学童能识字诵四子书者,赉以银布,为之讲解君臣、父子大义,诸番莫不感悦。

寻升福州副将。

有大甲妇、竹堑番二诗,人比之元道州舂陵行云。

  康熙中,以清节震海内者,为平湖陆清献陇其、海康陈清端瑸。

清献宦不达,清端与前明海忠介瑞后先媲美;忠介居琼,清端居雷,隔海相望云。

然忠介行事,每矫枉过正,清端则贞不绝俗,蔼然可亲,盖恪遵圣祖清不可刻之谕也。

初授古田知县,调台湾,行取入都,历升台湾道,一再莅止,以兴化易俗为先务,镇以廉静,番民帖然。

后擢偏沅巡抚,入觐,帝以苦行老僧目之。

任台湾令时,晨起剥桂圆数十粒沃水啖之,听讼至晡乃再食。

此与丹徒陈文贞玉书食止山药少许,尹文端继善早啖莲子三十枚终日不饥颇相似,其肠胃固有异于人者;以视颜鲁舆制军伯焘每早必服燕窝三两、和坤非日屠二牛不敷一家啖,奢俭又太悬殊矣。

清端薨于福建巡抚任,属纩时一绨袍覆以布衾而已。

  闽浙总督满公保闻朱一贵变起,即日乘竹兜冒雨行泥淖中,疾趋厦门,密募商船贩鱼鲞入台为侦,贼喜得鲞,酬以米粟;又密令鱼舟托言遭风漂泊,使壮士附船,用竹筒储告示,潜行登岸,遍谕城乡,有建大清旗写大清字贴缝衣帽者免诛戮,由是民皆欣喜,翘望王师。

已而舟师云集,命诸将分路进讨,而密授锦囊,戒以半途启视,则合攻鹿耳门也。

贼果分兵拒战,而水师提督施公世骠、南澳总兵蓝公廷珍已联■〈舟宗〉乘潮进克安平镇。

夜有乡民驱妻子诣营为质,请引大兵从西港闲道出郡治之背,施公然之,遣游击林亮以兵一千二百往;翌日,蓝公知之,急白曰:“此诚良策,然贼在萧陇、麻豆闲,多竹林,可埋伏,彼若四面环击,一军危矣,非大队继之不济。

此行某愿往,公第在此力攻,以分贼势可也”;遂率舟师五千,夜渡西港,既登陆,悉令来舟回安平。

诸将曰:“登岸弃舟,何也”?曰:“示军士无还心!今日战胜、明日抵府城矣”。

言未竟,谍报林在苏厝与贼战,势不支,乃急令分兵八队,鼓行而前。

奇兵绕出贼后,首尾夹攻,贼大溃。

薄暮,甫结垒,又下令撤帐,卷旗露刃,伏莽蔗中;贼夜劫营,不见一人,惊而退,我军突出击之,追奔至茑松溪,直捣台郡,一贵遁,盖贼众分而我力专也。

蓝公官温州游击时,总兵忌其能,以日事观剧谗于满公具白,简将发,会擒巨盗孙森等以献;满公愕然曰:“有是哉,吾过听矣”!乃劾总兵,而以剡牍上,改过不吝,满公亦贤矣哉。

  朱逆警报至郡,镇标游击周应龙统兵四百往征,驻南仔坑。

逡巡不前,请调新港、目加溜湾、萧垄、麻豆四社土番为先锋;传谕杀贼一名赏银三两,杀贼目一名赏银五两。

番性贪淫,所至掠衣食、淫妇女,杀良民四人邀赏,纵火焚民居,复毙八人,概不禁制。

贼借番兵杀掠为辞,鼓煽各庄,由是纷纷响应。

贼初起,谋于粤庄中,党羽无多,恃粤为援,至是势益振。

洎大军复府治,粤庄率众先迎,称为义民,请随军杀贼。

粤民在台者,不敌漳、泉人众,故贼起则从贼,贼败乃从官;后此林爽文、张丙之乱,后先一辙,为功首不为罪魁,闽人常憾之,而无如何。

盖粤恒聚居、闽多散处,且粤居悉近内山,其势暗相制也。

  朱逆平,大吏以前诸罗令贵筑周钟瑄有能声,檄知台湾县。

台有厝饷,年久倒敝者力不能完,而新构瓦屋无征;又有牛磨饷,情形相似:乃逐加履勘,以新抵旧,减其完数,匀征及额而止,后有破坏,另以新者抵补,民甚便之。

其任诸罗,兴修水利,地益丰腴。

又延漳浦诸生陈梦林(字少清)者修邑志,凡所论列,忧深虑远,一篇之中三致意焉。

及受代,民肖像祀于龙湖岩,为台郡循吏冠。

后百余年,道光间称能吏者,为曹司马谨慈;惠不如周,而强毅明察过之。

初知闽县事,随大吏行香,独不拜观音大士,曰:“此不列祀典,且异端耳”!调知凤山日,台镇议练兵,令各厅县捐练费,力持不可,竟不与。

有报被杀于山野间者,往验毕,即宿近村;薄暮,传各乡砍藤人略诘数语,令役随往,各取其刀至,炙以火,一刀有血痕隐起,鞫之具款:藤绊死者仆,因谩骂争殴误伤致毙。

或问何以知之?曰:“吾验伤口,非枪刀,亦非菜刀、柴刀,必砍藤刀也;幸其人恃无人见,未远飏,不然,须另筹勾捕矣”。

旋升淡水同知,卒以忌嫉者众,乞病归。

  台湾以贤守称者,为仁和方邦基。

乾隆初,官凤山县,请免浮粮苏民困。

民妇为妖祟,祷于神,妖被震死。

擢台防同知,有习水匪徒,尝入海,窃断商船碇索,获而锢之狱,商得安枕。

寻署台湾府事,值漳、泉米贵,檄运台米接济;时台湾米价亦昂,舆情汹汹,因请免购运,而阴听商舟多带,遂得两济,台、内晏然。

后以入都内渡,遭风溺于福清之南日,事闻予恤。

渡海非风不驶,又最畏暴风,相传樯折舟倾,危不可保,惟划水仙可救。

其法,在船之人咸披发蹲舷,空手作拨桌势,假口为钲鼓声,如五日竞渡状,可冀破浪、穿风疾飞抵岸,其应如响。

台郡有水仙宫,祀大禹、伍子胥、三闾大夫、王勃、李太白,盖大禹平成水土,余皆没于水;如方太守者,附祀为宜。

  超勇侯海兰察,乾隆间健将也。

林爽文反,副福康安贝子,莅台进讨。

一日,经大庄乡,老男妇百余人执香环马首请少驻,侯颔之;密分兵两路,而己策马先进,寨内伏兵起,急发矢殪数人,两路兵齐入,痛歼无遗。

或询之,侯曰:“乱后郊野为墟,此独室庐如故,其通贼无疑,诸君特未审耳”。

又一日,督兵搜山,忽下马以箭插山麓;行二十里,始命部下兵二百回向插箭处,乘晚上山,必有贼,急歼之,以断贼侦。

及往,果如其言。

又问之,侯曰:“一路草木蒙丛,独彼处微偃,知必有人上下,特非大伙贼耳”。

每回营,不与人往来,惟坐帐中,令左右相扑为戏;而其用心缜密,料敌如神,真有古名将风。

相传郑经统兵征番,不见一人,值亭午渴甚,军士竞取甘蔗啖之;伪将刘国轩后至,大呼曰:“何为至此”!令三军速割草为营。

甫毕,而四面火发,幸免于难。

此亦有事台疆者所宜知。

时有蔡总戎攀龙,同安金门人,状貌雄伟,声如洪钟。

少贫,事樵采,负薪入市,力兼数人。

某翁见而异之,劝以从戎,曰:“已再应募,皆被黜”。

翁曰:“长官以服饰取人,子姑从我”。

乃延至家,妻以女,为制冠服,戎装以往,遂入伍。

以捕盗功,累升澎湖游击。

爽文乱作,率四百人守郡南桶盘栈,筑垒未就,贼大至;乃坚阵以待,大破之。

自是独当南路冲,贼屡攻城,皆被创遁,郡城赖以全;擢台湾总兵官,图形紫光阁,列平台功臣二十人之一。

  嘉庆间,蔡牵窜台湾、扰凤山;台镇左营游击吉凌阿,满洲人也,以三百兵往援。

未半途,遇贼,即相地立营,一夕垒成。

传令众兵:“贼来,五步内枪炮乃发”。

贼四面至,死无算。

如是两日,总兵檄以归,乃伪使人驰书凤山令,约期明日南行,会师某处。

贼得书,退二十里设伏要之。

天甫明,拔营而北;比贼知,已全军抵郡矣。

后总兵官爱新泰出北门剿贼,命率偏师出东门为后应;甫出城,闻枪炮声,讶曰:“此陷围声也”!急登高觇之,复曰:“某向瑕严兵攻某向”。

遂破围援总兵出。

其明于兵法如此。

道光中,马提督济胜渡台征张丙,命军中多携麻袋行。

及对垒,俟贼枪炮声稍缓,急挥马队旁冲之,贼披靡,即就所至处将袋盛土结营,顷刻而成。

故所向无前,所统二千兵耳。

  道光初,畿辅岁歉,诏谕台商贩米赴津,免纳货税。

各商呈请运米十四万石,将北驶,守口兵无可求索,藉称米贵,抢夺米船,文官武将弥缝了事。

会闽抚孙文靖尔准巡台知之,必欲严惩;时营规久弛,扬言兵且变,或言水师皆溃走下海矣。

总兵以事起仓卒,乏首谋,力请少宽,至屈膝。

公笑曰:“既如是,翌早集安平兵,吾自问之”。

各兵至,声嗷嘈莫可辨。

公传谕晓事者数人入内自陈;既入,略讯数言,即斩之;令总兵与安平副将持其首出谕曰:“首恶已诛,余皆免究,敢哗者视此”!众兵愕然,散归伍,骄悍之风顿戢。

公权按察使时,福清县革贡生林弥高构讼抗粮,狡不承;公诘以“现在粮户,何故抗纳”?答言“若释革生回,定必清完”。

公曰:“果尔,宜具结”。

即袖结白于闽督董文恪教增曰:“此即号召乡里之实据也”!爰以定谳,立置重辟。

甫一月,而福清粮报完如额。

公廉隅自励,不营生产,所至以振文教、兴水利、豫储备为务,而临事刚决,不稍瞻顾,惜乎清而近刻。

  桐城姚石甫廉访官台湾令时,郡兵博于途,县官过弗避,诃之,众始散;一兵诬县役掠钱相争,命之跪而问焉,众兵以为将加责也,一时群呼持械而出者数十人,欲夺之去。

廉访自持铁索絷此兵,迎而前曰:“汝敢拒捕,皆死矣”!众■〈腭(目代月〉眙不敢犯;乃手牵此兵步行至总兵署,众大惧,求免,不许,卒革十数人而禁其博。

旋权噶玛兰事,获淡水民朱蔚,自称明后,入兰煽惑愚民,图为乱,并获其妖书木印悉具,忌者谓是颠疾人耳;解至郡,屡讯皆实,而大吏图省事,竟以疯狂论。

未几,遂有杨良斌之变。

昔有高永寿者,首朱一贵,谋不轨,目为狂民,责逐回籍,遂致重烦兵力。

吁!姑息养奸,流毒至不堪笔述。

其肯尽心民事者,且不免因之心寒。

如是而言绥靖地方、讲求吏治,得毋南辕而北辙耶!廉访洊擢台湾道,被议复起,再升至按察使。

其古文深得姚惜抱薪传。

先是台人黄参将清泰以平林逆功得官,权嘉义都司。

有奸人为妄词,诬淡水良民不法,台湾总兵官武隆阿檄往擒治,急密陈曰:“某在淡久,深悉民情,必不尔;遽兴兵,恐骚动,请先派人偕察虚实”。

此至,呼檄内有名咸立至,示偕往者曰:“此岂莠民耶”!遂坐妄言者一人罪,民情帖然。

此与高永寿、朱蔚事恰相反,有司牧之责者,又不可不知。

  台邑诸生李凌霄因贫辍学,有同塾友游泮,见之,不为礼。

凌霄奋然曰:“吾第贫耳,是岂足以傲我哉”!乃入拜前受业师郭玉璇曰:“弟子贫,无以为礼;愿服役,仍从先生学”。

玉璇许之。

时年已十九,家弗能具床席,夜读倦即假寐几上,醒复读。

比府试,竟冠一军,补弟子员。

先受业玉璇时,与其子泰善,泰以乡试遭风溺毙,藁葬澄海县之甲子所;及凌霄得预乡试,揭晓后,计程约费,闲关至其处觅泰遗骸囊之归。

呜呼!海外而有斯人,是可入独行传矣!

  五妃墓在台邑仁和里,为前明宁靖王姬妾葬所。

宁靖名术桂,太祖九世孙辽王后。

流贼破荆州,避乱至浙,唐王封为长阳王;旋请让与兄子,改封宁靖。

桂王命监郑鸿逵军;师溃,偕郑成功至台,垦田数十甲自给。

郑氏归命,宁靖曰:“时逢大难,远潜海外,今死期至矣,汝辈听自便”。

时元妃已故,姬袁氏、王氏、秀姑、梅姊、荷姊佥曰:“王能全节,妾等愿从”!先同缢于室。

宁靖书绝命诗毕,亦自经。

众舁宁靖柩于凤山县竹沪与元妃合■〈穴上之下〉,而瘗五姬于里之魁斗山麓,后人又称五烈墓。

附近之武定里,又有陈烈妇墓。

烈妇者,郑经子克■〈臧上土下〉妻,伪参军同安陈永华女。

经死,诸子诬臧系螟蛉,不宜为嗣,执而殪之;烈妇殓臧毕,投环以殉。

后有通判傅为霖,受闽督姚启圣指谋反正,事泄,被郑氏磔死,波及续顺公沈瑞偕弟珽,逼以自尽;瑞妻郑氏,经族人郑斌女,与祖姑金氏、姑满氏、小姑、大姊、三姊及为霖妻蔡氏、子妇黄氏,皆相率自缢,闻者哀之。

  董缎娘,台湾民徐光庭妻,少随父学,能诵经书,嫁二年而寡,无子,族亦无可继者,遗周晬女琴娘,家贫,藉女红以自活。

闻儒童魏开颜者,工于文,招为婿,先与约曰:“苟生男,当为徐后”。

越岁,生男元烈,遂以继徐。

未几,琴娘卒,开颜失意,渡海归,不复至。

缎娘苦守襁褓孙,口授经书,卒以成立。

元烈既成家,入太学,亦笃于孝。

澎湖有李氏女,适薛千禄,生一子而千禄亡。

不久,子亦殇。

李曰:“向所以不死者,冀延夫嗣耳,今复何望”!遂自缢。

又有林氏女,亦澎湖人,字于黄;未及笄,黄氏子夭。

女告于父母,奔丧夫家,事舅姑甚谨,足不逾阈,三年服终,阖户雉经。

时有林春娘者,七龄为淡水民余荣长养室;年十二,荣长溺死,舅殁姑在,旁无叔伯,未成婚也。

春娘愿代夫奉事,勤十指养姑;姑目疾几瞽,以舌舐之复明。

抚族子为嗣,娶媳。

后子殁,复偕媳巫氏抚幼孙,勤苦终其身。

值岁旱,官祈雨不应,春娘祷之,遂雨;凡两旱皆然。

  好官者,台人黄声集妾,佚其姓;婢曰银娘。

集将死,与好官百金,令改适。

好官以金养族人子为嗣,与银娘共抚之。

既所养子殁,好官悲愤欲绝,遂持长斋;寻死,银娘亦卒。

以妾婢而能如是,且出自茅檐荒服,加人一等矣。

乃更有番妇大南蛮者,嘉义目加溜湾社番大治赋妻;甫生子而大治赋死。

妇年二十,愿变番俗,不更嫁,自耕以抚其男,没齿不苟言笑,益足征王化之洋溢纮埏矣!

  圣人云:“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台湾沐政教最后,而忠孝节义事见于志乘、传于故老,代不乏人;惜事实多不具,兹取其尤足观感者识之,以概其余。

至文武官之莅台者,非不炫赫一时,各思有所建树,不数十年而姓氏无闻,且有齿及之而犹疾首痛心者矣。

尤可异者,名列循良而舆论訾,历久未已,究其故则众以为贤未必贤、众以为不肖未必不肖耳。

是非淆、上下暌,而冀地方之奠定也,顾不难哉!而一二流风善政与审机戡乱之功,津津恒在人口或散见各书中者,亦足为后事之师,爰汇而识之;世有君子,尚其有采于兹。

或言台民强悍、番性尤犷,非礼教所能化;或谓治台如武侯之治蜀,必猛以济宽乃可。

余实未敢谓然。

善乎魏叔子之言曰:“水无不清,停之斯验;民无不良,良有司治之斯验矣”。

  外纪

  台湾水程最近惟福建。

再则琉球,在台之东北,水程约四十余更。

国王有三:曰中山、曰山南、曰山北;明时并入中山为一。

其人多黑而髯,官以金银簪为等差;首以布  帛缠之,紫黄为贵,次红,绿青为下。

屋地多铺板,簟洁不容尘。

无贵贱,皆著屐,入室则脱之。

妇人无粉黛,下裳折细而长,足不令显。

司刑名、钱榖、访闻、朝贡之事者,有大夫、长史、都通事、法司、耳目等官。

文字与中华同。

窃盗辄加剖腹、劓剕之刑。

赋法略似井田,王与臣民分土为食,有事始取于民,事竣即已。

土瘠而贫,恒西贡中国、北附日本,藉贸贩取利。

顺治初,投诚请封;后定二岁一贡以为常。

其舟往往被风飘泊至台,官为给资,护送回国。

  台之北稍东,为日本国,距台湾水程约六十更;可至其国之长崎,去王所居京城尚二千余里。

王不与政,守府而已;国事悉上将军(一曰关白)主之,故历代不争王而争上将军。

人皆双姓,其单姓乃徐福配合之童男女裔也。

福所居名徐村,墓在熊指山下。

民多白晰,刚劲好勇。

男子生,则授一利刃,出入佩之;有所争,辄以死相期。

女美姿容,不施粉自白,鬓发如云,薰以沈、楠诸香,赤足著缺后朱履。

屋地铺厚褥,入必脱履户外。

服中国冠裳,习中国文字,而读以日音。

官皆世官世禄,禄厚足以养廉,故少犯法。

年举一街官,给赡养银五十金;街官者,犹中国之乡保也。

通文艺者为高士,优以礼、免以徭而已,不能与高门比。

长崎有大唐街,皆中华人所居。

元世祖命舟师十万征之,覆于海,终元世未通中国。

前明洪武二年,始贡马及方物;旋掠温州、蹂福建诸郡。

自是屡贡屡犯,嘉靖、万历间肆毒尤甚;闾巷小民,至指以相诟詈。

后又侵陷朝鲜国都,掳其王妃、王子。

逮关白平秀吉死,乱乃已。

盖其人外文秀而内狡谲,且强横不知耻,男女恒同浴。

国朝威德远播,绝不与通,其技遂无所施。

曾有西洋人诱其民习天主教,王与上将军觉,歼无遗类;铸十字架、天主像于衢,令人践之:故西人不敢履其境。

  朝鲜在台湾西北,本箕子所封国,扶余别种常居之。

后改国号曰高丽,又曰高句骊,并新罗、百济二国有之,地益广。

明初,李成桂继王氏自立,遣使乞封,始仍古号曰朝鲜。

制度文字如中华。

衣皆大领广袖,色尚白。

男女貌文雅,士好吟诗。

其南境釜山,与日本对马岛隔海相望;万历间被侵,国几亡。

我朝未入关,率先归命;迄今朝贡不绝。

人惮远贾,鲜与诸国通,间有渔舟飘荡至台,亦资给衣粮遣之归。

  在台湾西南,约水程八十余更者,为越南。

秦属象郡,嗣名交趾,亦曰越裳;所都东京,唐交州都护府治所也。

入贡我朝者,初为安南黎氏。

其广南、顺化二道为西京,即古九真、日南地,世为阮氏割据,自号广南王。

乾隆末,广南阮光平篡黎氏,谢罪乞降,传子光缵。

嘉庆初,为黎氏甥阮福映破灭,兼有安、广二南地,称为黎氏复仇,并请以越南名国,仍修职贡。

其官制、章服、文字,悉遵中国。

人多矮黑,衣裳亦黎黑。

小民皆贫苦,坐则席地;贵官坐堂皇,或解衣扪虱:其简率如此。

有他国船进港,防范严苛,故商艘罕至。

康熙中,其国大学士陈某尝遇风飘至澎湖。

嘉庆时,潜遣舟师诈为盗,掠闽、粤、江、浙闲,阮福映立,始戢。

  由越南而南,为暹罗、缅甸二国,距台湾水程约一百四、五十更。

暹罗,故扶南,古为罗斛及暹两国地,土沃产丰,为海舶市埠之最。

国王威仪甚尊,出跨白象。

其人形貌,与越南、缅甸相类。

夫听于妻,妻与人私不为怪。

婚则僧取女红贴婿额,称利市。

性黠而勇,习水战。

若陆战,树木栅甚坚,步步为营,同缅甸。

文字亦与缅同。

缅甸在唐称骠国,古朱波地。

其赋税如中国法,以钱粮为正供,惟税饷别储内库。

王甚富,衣服、饮食,仿佛暹罗。

民矮小而健。

女裙而不裤,不以苟合为辱,夏日多裸体。

所都曰阿瓦城。

二国皆朝贡以时,表文均以金叶为之。

缅之南境有旷土曰马他班,本与暹罗战争,地久芜不治,今为英人所据。

暹之东南,旧有满刺加国,明时屡入贡,又名麻六甲,民甚饶裕,后为法兰西所灭,据为属埠。

别有彭亨、柔佛等国,见于明史。

嘉靖间,又与满刺加均为葡萄牙人征服;崇祯时,复为荷兰所夺。

今被英吉利人占据,名新加坡,距台水程约一百六、七十更。

以其地产金,又名新金山。

  南洋各国,见于明史者曰美洛居、曰丁机宜、曰三佛齐、曰苏门答刺、曰婆罗、曰浡泥、曰爪哇、曰苏禄、曰吕宋,皆岛国也;明代曾梯航入贡。

距台湾水程近者一百八、九十更,远者二百余更。

闽粤商艘,时往贸易,人之留而不返者甚众。

今惟苏禄与马辰二国尚存,余为西人胁服,设官莅治,无复拥号称国者矣。

吕宋本蛮里喇,为吕宋人所据,明史误以吕宋本国之称称之,又误谓灭于佛郎机,皆非也。

佛郎机即法兰西,吕宋即是班牙(一名西班牙),其本国同在欧罗巴洲,界于葡萄牙、荷兰、意大里之间,去中国甚远。

今蛮里喇称小吕宋云。

婆罗诸国与附近之万丹、葛■〈口赖〉、巴苏洛各岛均属荷兰,惟美洛居荷与法各据其半,三佛齐属于英,今名旧港。

迤南相近,亦属于英之阇婆岛,则称下港。

尚有地问岛,本荷兰分属,闻已并于英矣。

岛人皆短衣、蓬发、跣足;英、荷诸国人衣饰,各如其国;中华人之在彼者曰唐人,衣冠未改也。

唐人为荷兰推举为官属者曰甲必丹。

漳州王大海柳谷海岛逸志言:葛■〈口赖〉巴之为甲必丹者皆富逾百万。

其俗男不娶而女赘婿,女不裤而男皆裤,女不敷粉簪花而男鬓簪花,有病不服药而浴于河。

赌博之风尤炽;荷兰税其什一之利,博徒灯笼大书“国课”二字,父兄到彼,不得约束子弟,以国课攸关也。

其颠倒背谬如是。

每岁中国商船运货往售,各岛之船鲜有至中华者;故土风与台番相似,而舟楫绝不往来。

  荷兰于明季曾据台湾,筑城以居;后为郑成功所败而遁。

康熙闲犹入贡。

人多深目隆准,发卷而红,故称红毛。

其国在大西洋欧罗巴境,地极褊小,而好勤远略。

自得南洋诸岛与南印度之孟迈、利未亚洲之大浪山等埠,日以富强;继而欲占台湾,未得,复为法兰西所逼,降服请盟;近又与北义部一名弥耳尼王不合,分而为二,国势衰矣。

欧洲诸国,疆宇最大者曰俄罗斯,跨有亚细亚洲地,惟北接冰海,不毛之土居多。

再则曰奥大里亚、曰法兰西、曰是班牙(即吕宋)、曰葡萄牙(一名布路斯,即广东澳门所谓西洋是也),再则曰日耳曼、曰南北普鲁斯、曰南北土尔其(亦跨有亚细亚洲地)、曰意大里、曰比利时、曰琏、曰瑞士、曰瑞典、曰大尼、曰英吉利;而推法、英二国为最强,盖与葡萄牙均于本国外兼占印度、利未亚洲、奥大利洲沿边境土,幅员遂广。

英吉利处西北海隅,初止两岛;嗣得美利加大洲,势乃盛。

逮美利加自立为国,几不能支,适得中西东三印度之孟加刺等处,由是复振。

印度有五,古谓天竺,为佛所生地。

欧洲人所奉耶苏,亦生其闲。

北印度与西藏之廓尔喀、新疆之爱乌罕接壤,南印度为葡、法、荷三国属埠。

印度所产阿芙蓉膏,俗名鸦片土,流毒几遍寰宇,台人嗜者尤多。

人咸谓西国以此害人,而不知出自孟迈、孟加刺、皆佛地也。

  海外诸国,荷兰而外,与台湾均不相及;而府志以外岛列诸篇末,盖台地远峙海东,莅其土者必环顾远瞩、了如指掌而后知所以守,知所以守而后知所以治。

况五口通商以来,与昔之止准粤东贸易者情形迥异;而各国之离合强弱,又月异而岁不同,其可漫不为意哉!故亦以外纪殿后。

今南洋诸岛,我有舟往、彼无舟至,西洋各国,则彼有艘来、我无舶去,台货则皆由福州、泉州、厦门三口转运,长此无变无更,是则台民之幸也夫。

  俄罗斯于康熙间即与我朝通好,并遣其子弟游学京师;盖以礼让为国,非若法、英诸邦日以逞强争胜为事者可比。

比闻附近俄界之美利加北鄙与日本边境有归俄国藩属者,其风尚殆稍殊矣。

南北美利加战斗频年,卒之北并于南,合为一国,其疆土几与俄罗斯埒。

日本为诗书礼乐之邦已二千余年,其恶耶稣天主教特甚,闻近年一变离道,言语、衣冠、政教,无不西法是效,此则事理所不可解者。

昔岁越南亦不容西人入境,后因法人拯阮光平于流离中,助其复国,始许法人行教通商;日人无是事也,其边土已属于俄,犹欲妄效西人自夸富强,独不虑诱之效法者将乘其敝而藩服视之耶?又闻欧洲昔推奥大里亚为盟主,以奥、法、俄、英为四大邦;乃南北普鲁斯新与日耳曼合,伐法胜之,遂崛起诸国间,自称德意志,与俄、英、美相雄长,摈法不复在列,奥亦拥虚名而已。

不二十年,形势与前又易。

今台湾已为通商口岸,各国纷沓而至,何以奠磐石于既安且固,是所望于知几之君子!辛未十一月又识。

(婿钟保元校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