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玛阑志略

噶玛兰志略 #

吴序

噶玛兰图 #

卷首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

卷十二 #

卷十三 #

卷十四 #

后记

 

吴序

  噶玛兰在台郡东北,地最荒远,社番所居;自古不通中国,故纪载均未之及。

自嘉庆年间列入版图,建城设汛,文武员各分其职,政体所关,次第修举,土田日辟,商贾日集,使瓯脱之地,渐有都会之观。

先后官斯土者,奉法而理,既养既教,群黎蒸然向化,盖彬彬乎文治兴焉。

而修志一事,犹未暇讲求也。

及门柯子培元署篆其地,勤于厥职,政治日新,爰慨然以修志为己任。

博考旁搜,分门别目,积岁月之力,厘成志略十四卷。

观其举例则核而当、征事则详而备,不尚炫异之见、不采无稽之言。

巨细皆赅,学识兼到,洵良史才也。

  夫修志难而创始尤难。

前无所考,今无所承,独以一己之心力,网罗抉择,蔚然称明备焉,固不特为一时文献之征,亦使后之人有所据依,续修自易,于以嬗之于永久;则柯子创始之功为尤大矣!是为序。

  道光十七年六月朔后二日,全闽督学使者武进吴孝铭撰。

 

卷首

  天文志 #

  天文志 #

  分野

  风信

  雨

  霜雪

  气候

  海吼

  分野

  闽自汉初始隶职方,后之疏星野者,大都指禹贡淮扬,而以星纪之次属之,为会稽域内云。

星纪者,斗牛也。

但闽在会稽东南,距扬州三千里,已在分度一千四百六里之外(星经云:每星一度,辖地一千四百六里有奇)。

计自扬州而南,终斗历牛,已至女矣。

史记天官书、前汉天文志皆云属牵牛婺女之分。

后汉郡国志自斗十一度至女七度为吴越分野。

晋天文志,自南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为星纪,吴越分野属扬州。

隋志亦以为属斗牛须女之分。

唐天文志,东南负海为星纪;负海者,以其云汉之阴也。

又云:南斗,牵牛星纪也。

初南斗九度余千四十二杪十二太中,南斗二十四度终女四度为星纪之分,古吴越及东南百粤之国。

南斗当云汉下流,当淮海间为吴分,牵牛去南河寝远,自豫章迄会稽逾岭徼为越分。

宋天文忘,天市垣二十四星,东西籓各列十一星,其东南垣第六星曰吴越,亦为星纪之次。

元史历志亦云:起斗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杪,外人吴越为星纪次之。

明天文志,以福建郡县并属斗牛之分。

明一统志,又以为属斗牛女之分,窃以为未得其详也。

僧一行以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两戒;北戒自三危至朝鲜,是谓北纪,为胡门;南戒自岷嶓至东瓯闽中,是为南纪,为越门。

张守节又以牛女不专属闽越。

据此则魏陈卓所云,会稽入牛一度,似可类推。

盖牵牛跨浙、粤、闽三省。

闽九郡距会稽数百里,实在周天分度数一千四百六里之内,即谓九闽咸隶会稽牛一度也,可以历家仰仪之理推之,则星纪在北而光烛于南,其以吴越当之者,从星纪之所烛也,亦何疑南北相配之未协耶?

  惟噶玛兰为台北界,向未隶中原,我朝平定郑逆,始有台湾。

说者谓台湾海岛之地,不在九州岛之限。

然古四译馆因外夷来贡,以外夷分方纪星。

台原属岛夷,其次为鹑尾,其宿为翼,其辰为己。

宋天文志云:鹑尾在翼轸之交,居南方七宿之末,随南极而半入海。

且台湾背接吕宋,右连日本,其为值翼九度无疑。

占验家既以台同岛夷一体,则验为吕宋居巽己,入翼十度;日本在艮寅,入轸八度,台湾与彼相接,实为翼九度。

余谓今噶玛兰隶台郡,去吕宋水道七十更,去日本六七十更,以每更六十里计之,共四千二百里,以周天度数一千四百六里之内,不大相悬耶?台、凤、嘉、彰四县志称分野均属牛女,则噶玛兰不属牛女更无拟议矣。

  风信

  正月初三日,真人暴。

初四日,接神暴。

初九日,玉皇暴。

是日有暴,则各暴皆验;否则无定。

十三日,刘将军暴。

十五日,上元暴。

念四日,小妾暴。

念八日,洗炊笼暴。

念九日,乌狗暴,又云龙神会。

凡正月初三日、初八日、十一日、二十五日、月晦日,皆龙会日,主风。

  二月初二日,白须暴。

初七日,春明暴。

初八日,张大帝暴。

十七日,马和尚渡江暴。

十八日,达磨渡江暴。

十九日,观音暴。

念五日,龙神朝天暴,一云是念九日。

凡二月初三日、初九日、十二日,皆龙神朝上帝之日。

  三月初三日,元帝暴。

初七日,阎王暴。

十五日,真人暴,一名真君暴。

十八日,后土暴。

念三日,妈祖暴。

真人暴多风,妈祖暴多雨。

念八日,东岳暴,又曰诸神朝天暴,凡三月初三日、初七日、念七日,皆龙神朝星辰之日。

  四月初一日,白龙暴。

初八日,佛子暴,又云太子暴。

十三日,太保暴。

十四日,纯阳暴。

念三日,太保暴。

念五日,龙神太白暴。

凡四月初八日、十二日、十七日,皆龙神会太白之日。

  五月初一日,南极暴。

初五日,屈原暴;此暴最大。

初七日,朱太尉暴。

十三日,关帝暴。

十六日,天地暴。

念一日,龙母暴。

念九日,威显暴。

凡五月初五、十一、念九,皆天帝龙神朝玉帝之日。

  六月初六日,崔将军暴。

十二日,彭祖暴。

十八日,彭婆暴。

十九日,观音暴。

念三日,小姨暴。

念四日,雷公暴;此暴最狠又最准。

念六日,二郎神暴。

念八日,大姨暴。

念九日,文丞相暴。

凡六月初九、念八,皆地神龙王朝玉帝之日。

此月多主台,海上人谓六月防初,七月防半,虽未必然,有时而验。

  七月初七日,乞巧暴。

初八日,神煞交会暴。

十五日,中元暴。

十八日,王母暴,一云神煞交会暴。

念一日,普庵暴。

凡七月初七、初九、十五、念七,皆神煞交会之日。

  八月初一日,灶君暴。

初四日,伽蓝暴。

初五日,九皇暴,又系大暴旬。

十四日,伽蓝暴。

十五日,魁星暴。

念一日,龙神大会暴。

凡八月初三、初八、念七,皆龙王大会之日。

  九月初九日,重阳暴。

十六日,张良暴。

十七日,金龙暴,又云冷风信。

十九日,观音暴。

念七日,冷风暴。

凡九月十一、十五、十九日,皆龙神朝玉帝之期。

又云,寒露至,立冬止,常乍晴乍阴,风雨不时,谓之九降,又曰九月乌。

  十月初五日,风信暴,又名朔风信。

初六日,天曹暴。

初十日,水仙王暴。

十五日,下元暴。

二十日,东岳朝天暴。

念五日,鸾栖暴,念六日,翁爹暴。

凡十月初八、十五、念七,皆东府君朝玉帝之日。

  十一月十四日,山仙暴。念七日,普庵暴。念九日,西岳朝天暴。凡十一月时朔风司令,无日无风,然而南风尽,凡背北处皆可泊船。

  十二月初八日,腊八暴。

念四日,送神暴。

念九日,火盆暴。

凡十二月自念四日至念九日有南风,则应来年:如念四日则应四月,念五日则应五月,念九日则应九月,俱不爽。

凡遇风暴日期不在本日,则在前后三日之中。

又箕、璧、翼、轸四宿亦主风,当谨避之。

  内地风■〈日凡〉多早西晚东,台湾则早东午西,而噶玛兰则南北相反。

故由五虎门至八里坌喜南风,入鸡笼则又喜北风,象鼻洋以下与台湾同,象鼻洋以上则与台郡异矣。

  台志云:风之大而烈为飓,又甚者为台。

飓则倏发倏止,台常连日夜。

其正、二、三、四月发者为飓,五、六、七、八月发者为台。

九月则北风初烈,或至连月为九降。

过洋以二、四、八、十月为稳,二、四月少台,八月秋中,十月小春天气多暖故也。

余过台屡矣,凡六月多台,九月多九降。

台飓俱多挟雨而来,九降多无雨而风。

飓风将至,天边断虹先见一片如船帆者曰破帆,稍及半天如鲎尾者曰屈鲎,此其验也。

  稗海纪游云:飓之尤甚者曰台。

台无定期,必挟雨同至。

至必拔木坏垣,飘瓦移石,久而愈劲。

舟虽停泊,常至齑粉;海上人甚畏之。

惟得雷声即止。

占台者每视风向反常为戒。

如夏月应南而北,秋冬与春应北而南(三月二十三日妈祖暴后应南风,白露后至三月皆应北风,惟七月北风多主台),旋必成台,幸其至也渐,当早避之。

  海外纪略云:台风乃天地之气交逆。

地鼓气而海沸,天风烈而雨飘,故沉舟倾樯。

若海不先沸,天风虽烈,海舟顺风而驰,同鲲鹏之徙。

而若六月有雷,则无台。

谚云:六月有雷止三台,七月一雷九台来。

  雨

  噶玛兰未开时,终岁不见日光。开辟后,入冬以后,无日不雨,至春稍霁,四、五月则大晴明矣。今地气自北而南,雨旸时若,迥异往昔矣。

  霜雪

  九月后,霜遍屋瓦如北地,雪亦间作。

惟远望玉山,则终岁晶莹,若积雪甚厚者。

其地本寒,故无人居,想冬日雪亦如北地耳。

此台地所无,惟噶玛兰有之。

  气候

  三日一候,五候一气,渐积而成岁功。

当寒而寒,当暑而暑,天道之自然也。

然西北高燥,东南卑湿,气候每因而转移。

噶玛兰在台之北界滨于海,其气候与台郡迥异。

台郡多暖,噶玛兰多寒,虽盛夏不敢服络絺。

东南风起,入人腠里,以致头晕。

土人以青布裹头,护其阳明,多嚼槟榔,解其瘴疠。

  海吼

  海吼俗名海呌。

小呌如击花羫鼓,点点作撒豆声,乍远乍近,若断若续,临流听之,殊有成连鼓琴之致焉。

大吼如万马奔腾,钲豉响震,三峡崩流,万鼎共沸,惟钱塘八月怒潮差可彷佛,触耳骇愕。

余尝临海岸,俯瞰溟渤,而静渌渊渟,曾无波灂,不知声之从何出也。

然远海云气已渐兴,风雨不旋踵至矣。

海上人习闻不怪,曰是雨征也。

若冬月吼,常不雨,多主风焉。

卷一

  建置志 #

  疆域志 #

  建置志 #

  噶玛兰,台湾府志作蛤仔难,为三十六社土番散处之地。

自昔不隶于中华。

前明谓之北港,亦谓之东番。

嘉靖间,海寇林道干曾窜泊苏澳数月。

伪郑时,伪提督林升驻兵鸡笼,掠其地,谓不生五谷,弃之去。

日本、荷兰亦谓不可栽种,故皆弃之。

郑克塽遣兵觅产金所在,生番御之,不得过,互有杀伤,终不得产金地;盖僻壤也(台湾外纪采入)。

  国朝康熙二十二年,台湾平,初置一府、三县。

由新港达于鸡笼,尽隶诸罗(今嘉义县),为山前北路。

蛤仔难迤北而东,处万山之后。

自康熙末年,社番初输饷,属于诸罗,即有头人刘裕、伙长许拔与之贌社和番(番人净买曰贌),又有何姓民人在近社与之交易。

嗣于雍正二年,附东螺以北二十二社由诸罗拨入新设彰化县。

九年,又自彰化拨归淡水厅管辖,岁输益便。

由是北路弛禁,往来汉人日众,顾未尝略其地而私垦之也。

自乾隆四十七年,旧设八里坌巡检因搜捕至乌石港,游民杂弓壮手乘据头围而不果。

嗣有漳人吴沙者,久住三貂岭,以采伐贩私最悉社番情形。

五十二年,聚徒数百,并率其弟吴立占筑头围土城;社番出死力拒之,立不利,沙亦旋弃走。

至嘉庆二年,沙赴淡水同知何茹莲呈请垦种;准给文单照垦,并给谕戳,募添乡勇,分设隘寮十余处,而社番或时有翻异。

第自二年春,洋匪蔡牵游奕苏澳,焚掠番社。

沙等因假头目许天送托为官遣巡缉,将为尔诸番堵御,遍历社庄。

适于头围拦截蔡党十三贼,出山按状,番众以为信,稍稍听之。

属番患痘疹,沙复出方施药,全活甚众。

番以为神。

由是摄服吴沙甚于许天送。

而沙等谋充业户,则已聚有五、六万丁,垦熟田园二千四百余甲,由头围而五围矣。

围者,区脱之遗意。

时以十数丁为一结,数十结为一围。

凡五围二十三结,不外漳、泉、粤三籍人也。

吴沙死,有子吴光裔。

即于六年赴台湾道遇昌呈邀何绘等请仍垦耕,又有赴福州藩司请给垦报升争为业户者,皆议格不行。

十一年,将军赛冲阿谳狱渡台,独以山内膏腴,不宜轻弃,先之有为贼窥伺之奏,继之有设官置屯之请。

十二年,南澳总兵王得禄,因蔡党朱濆窜泊苏澳,将以溪南为贼巢,会前知府扬廷理入援,水陆夹攻。

时有居民陈奠邦等协助勇番,导官军以攻贼。

奏入,蒙温旨褒奖。

是时,闽人少詹事梁上国条陈便宜,总督方维甸即据番头目带领薙发各社生番户口清册呈请归化民户,又请按则报升设官弹压,于是奏准得旨于嘉庆十五年四月收入版图,仍委杨廷理(广西人)等勘丈升科,经理兵事,译蛤仔难为噶玛兰。

十七年八月,设民番粮捕通判一员,隶于台湾府,所属管领县丞一,驻头围,罗东巡检一,兼司狱,驻城中。

  附考

  蛤仔难在淡水厅治东北五百五十里,有二合诸山与海潮汇。蛤仔难三十六社散处于港之左(台湾旧志)。

  小鸡笼屿,番不之居,惟时于此采捕。

循此而上至山朝社(即三貂,或作三朝)。

过山朝为嶐嶐岭。

过嶐嶐岭为远望坑,为大里简,入噶玛兰之孔道也。

又上至蛤仔难诸社,深菁鸟道,至者鲜矣(黄叔璥台海使槎录)。

  鸡笼诸夷在泉州澎湖屿东北,名北港,又名东番。

永乐中,郑和入海谕诸夷,番独不听约束,和贻之家一铜铃,使颈之,盖狗之(何乔远名山藏)。

今诸番去铜铃而饰以琉璃念珠,其贵者以金丝制为鱼。

  东番诸山,其人盛众落而无君长,习镖弩,少舟楫,自昔不通中国(方舆纪略)。

  蓝廷珍檄淡水守备谢周云:昨擒获孽丑黄来(康熙六十年剿平朱一贵案)供称:台湾山后,尚有匪类三千人,皆长发执械,屯聚山窝,耕田力食,又有艘舰往来。

其词甚谬。

台地二千余里,止论山前西、南、北一带,本镇耳目之所及,不过上穷淡水、鸡笼,下尽琅峤,至矣极矣。

其自淡水,鸡笼以上,转折而东,至山朝、蛤仔难,下逮崇爻、卑南觅、沙马矶头,回环琅峤一带,山后延袤大咯与山前等,本镇不能周知其详也。

查大鸡笼社伙长许略、关渡门妈祖宫庙祝林助、山后头家刘裕、蛤仔难伙长许拔,四人皆能通番语,尝躬亲跋涉其地贌社和番,熟悉山后路径情形。

该弁为我资其行李糇粮之具,俾往山后采探,有无匪类?更选能绘画者与之偕行,凡所经历山川疆境,一一图志。

自淡水山门至蛤仔难接卑南觅而止,千里无得间断,使台湾山后千里幅员昭如身历,是亦一劳绩也(蓝鼎元东征集)。

  康熙壬寅五月十六至十八,三日大风。

漳州把总朱文炳带卒更戍,船在鹿耳门外为风飘至南路山后,历三昼夜至蛤仔难,船破登岸。

番疑为寇,将杀之。

社有何姓者,素与番交易,力为谕止。

晚宿番社,番食以彘。

朱以片脔饷番,辄避匿不食。

借用水罂瓦釜,番恶其污也,洗涤数四。

所食者生蟹、乌鱼,略加以盐,活嚼生吞,相对驩甚。

文炳临行,与以银钱,不受;与以蓝布旧衣,欣喜过望。

兼具蟒甲(番小船名)以送行,一日至山朝,次日至鸡笼,又一日至金包裹(黄叔璥番俗六考)。

  乾隆二年,诸番社饷改照民丁例,每丁征银二钱。淡水金包里等社番丁五百七十九口,蛤仔难诸社番附焉(台湾旧志)。

  疆域志 #

  噶玛兰在福建布政司西南五百四十里(省署距南台陆程十里,南台距五虎门水程百里,五虎门经渡兰之泖鼻坑入乌石港水程四百里,乌石港至兰城水陆皆三十里,合五百四十里),在该管台湾府东北七百里(府距竹堑三百五十九里,竹堑距艋舺一百一十里,艋舺至兰城二百三十里,合七百里,皆循海;陆行自淡水至府道里已丈定,自淡水至噶玛兰约计如此,道里特长)。

厅治东至过岭以海为界,十五里;西至枕头山后大山与内山生番界,十里;南至零工围山与生番界,二十五里;北至三貂远望坑与淡水交界,六十里;东南至苏澳过大南澳,八十里;西南至叭哩沙喃与额刺王字生番界,三十里;东北至泖鼻山与淡水洋面界,水程九十五里;西北至土名宰牛寮内山与淡水交界,八十里。

  附考

  兰自三貂过河(河名阿猛溪),由头围入厅治,至苏澳,计程一百三十里。

幅员袤斜,山形弯如弓背,皆由东南而趋西北。

水源则支分两派;一由西北出乌石港,一由东出浊水溪。

揽其全局,皆背西而向东,众流归大海焉。

  兰处台湾万山之后,与淡水、鸡笼为邻。

淡水为台西北隅,鸡笼为台东北隅,兰则由鸡笼稍折而南,独踞台之东面。

台地二千余里,论西、南、北一带,当时南尽琅峤,北穷鸡笼,极矣。

今自兰再折而东,由苏澳界外而奇莱(土番七社),而泗波澜(土番七十八社),为嘉义、凤山诸峰之阴;由此而卑南觅(土番七十二社),至沙马矶,回环琅峤一带。

山后延袤,大约与山前相等。

  旧志谓山朝山(即三貂山)在淡水厅治北五百三十五里,自鸡笼分支东渡八尺门港,双峰遥峙,高不可极;山南为蛤仔难三十六社,生番所居,人迹罕到。

又云:八尺门港在淡水厅北二百二十里,鸡笼港之东,隔港为山朝、黑诸晃诸山。

今考之,无所谓黑诸晃之名,或当时番语失译耳。

至三十六社生番中,有杂入淡水熟番内者。

如新仔罕、抵美、简抵美、抵美猴、勿罕勿罕、歪仔歪、抵美福、巴老爵、叭里沙喃等二十余社,乾隆二十八年府志窜入淡属,实未归化。

今则皆属于兰,为熟番矣。

卷二

  山川志 #

  山川志 #

  山

  岭

  溪

  泉

  山

  枕头山,在厅治西五里,平壤中峙起二峰,形如两枕然,周围二里许,上多加冬木。

  员山,在厅治西七里,一峰卓立,西瞰大溪,其下悉成石汕,水大不能决。

  圳头山,在厅治西,盘拿腾掷,时起三峰,即厅治过脉也。

  大湖山,在厅治西南二十余里,连屏竞秀,新翠插空,云烟变灭,莫可名状,大湖溪出焉,是为厅治少祖。

  小叭哩沙喃山,在厅治南三十五里,即小埤塘溪发源处,林深箐密,多香楠木。其地冱寒,险仄与大叭哩沙喃等。

  大叭哩沙喃山,在厅治西南五十余里,崇峦迭嶂,鸟道纡回,虽盛夏必袭裘而入。

道光九年,总兵刘廷斌剿办和复兴夫匪(?),屯军于此。

隔界尽额刺王字番种。

南去三日,则玉山矣。

  摆燕山,在厅治南二十八里,形如燕翅双垂。

  冬瓜山,在厅治南三十里,平冈迤■〈辶里〉,西转为虎头山,即加礼远港发源处。

  马赛山,在厅治南四十余里,攒峰森严,滴翠抹青,攀萝附葛,始陟其半;为厅治一大屏障。迤南为五荖山,即里荖溪发源处。

  五方旗山,在厅治北二十三里,五峰排列,如竖旗帜。山半峭壁林立,鸟道险仄。道光三年,提督许松年围捕匠匪林泳春,曾屯军制胜于其处。

  凤头山,即扩仔山,在厅治北二十五里,一峰孤耸,高插云端。

山南有大小风洞。

每当晴霁,四面青山,远足拱列,宛如儿孙。

峰状如冰结梅,跗秀出天外。

兰地诸山,多香楠木。

  龟山(即龟屿,在厅治东六十里海中,苍茫无际,孤屿峙立,与玉山遥遥作对,而萦波蹩躄,又雅与沙汕之蜿蜒,恰成一厅治天然门户;阴阳家所谓龟蛇把口是也。

其龙脉从苏澳穿海而来,一路石礁隐现,高者成阜,小者成拳。

山周二十余里,高三百丈,将雨则嘘雾喷烟,雷声如振豉。

中汇一潭,清水澄彻,有赤鲤大数尺,春夏鱼人结网焉。

  鼻头山(俗呼泖鼻),在厅治东北水程九十五里,与淡水洋面交界。山下有石如门为石门,凡舟行到此,南北异风,潮汐异■〈日卂〉。

  山貂大山、在厅治北七十余里,中分大溪,溪北系淡水界,溪南系噶玛兰界。

山路崎险,溪涧纵横,虽行旅维艰,实即入兰孔道。

泉人林平侯醵金倡凿行路,上下二十五里,行旅便之。

  玉山,在厅治西南二百余里,三峰并列,中顶如盂,左右如柱。

终岁雪封,如纱笼香篆。

春夏时霁,乃得远望,有顷则云霁复合,实为人迹罕到之区。

由大叭哩沙南作三日程,绕出番界,可至其地。

至则见其山上非雾非烟,白气腾空。

其下则四水环山,极深而不可渡。

虽五、六月,寒水冲人。

兰之东西两大溪出焉。

闻天寒时,土番不敢向迩,故居人绝少。

或以石块击坠其尖,捞水视之,则宛然六角水晶,中含泥沙而未净化,是即所谓玉山也。

  岭

  嶐嶐岭,在厅治北五十里,石磴如梯,为入兰第一孔道,亦名草岭。黄泥岭,在头围县丞署后,上多枸杞。

  苏澳岭,在厅治南四十五里,虽不高而险巇。

  溪

  枕头山旱溪,在厅治西六里枕头山后发源。东北行至镇平庄,纳镇平溪水。出三门庄,与西势大溪合。

  五十二甲溪,在厅治东南二十五里隆恩庄尾,四水汇聚成渠。至奇简渡头,合加礼远港入海。

  清水沟溪,在厅治南十二里驻埔北崁脚发源。至清水沟庄,汇合众小水。出溪州尾,与浊水溪合。

  泉州大湖溪,在厅治西南二十里大湖山发源。经小叭哩沙喃口,转行至溪州南,与浊水溪合。

  罗东溪,在厅治南二十里罗东之西鹿埔下出泉。由罗东之东纳汇众小水,流达十六份,榕树脚、埤头、隆恩、竹篙满等处,至牛磨车合加礼远港入海。

  小埤塘溪,在厅治南二十五里小叭哩沙喃内山发源。由小埤塘、大湖口、鹿埔、柯仔林等处流至溪州尾,与浊水溪合。

  里荖溪,在厅治南二十五里冬瓜山脚发源。由火烧城前东瓜山、街里差社流至珍珠里简等处,合加礼远港入海。

  扫笏里,在厅治东南十五里扫笏庄小埤发源。由五结九十二甲庄流至茅仔寮与浊水溪合。

  鼎橄社溪,在厅治东南二十五里鼎橄社之西平壤中,四水汇合,由打那岸、鼎橄庄东南合加礼远港入海。

  奇武荖溪,在厅治东南三十里,从隆恩庄南聚水归沟,达奇武荖社尾,合加礼远港入海。

  马赛溪,在厅治东南三十五里马赛武荖山发源。出平壤,由民壮围庄,马赛猴猴等社流至苏澳岭脚下入海。

  苏澳溪,在厅治东南四十五里苏澳内山发源。由平壤中分合不定,流至营盘前埔下总港仔墘。

  浊仔溪,在厅治西南十里大湖埤发源。至大湖北出口,与西势大溪合流。

  西势大溪,在厅治西南三十里,此通兰之水源也,从界外玉山发源。

出大叭哩沙喃口,至内崩山,与东势之浊水分支,由圳头,大山门、湖鳅斗、金包股、六七结绕过三结东,转至下渡头浅澳东,成港道,北汇乌石港入海。

  浊水溪,在厅治西南二十里,从玉山发源。

经大叭哩沙喃至崩山,与西势大溪分支东行,由深沟顶、下溪州、四门、二民壮围二结、茄东林庄二三结等渡,流达大旗尾、茅仔寮,至过岭仔入海(杨廷理东游诗草注)。

嘉庆己巳年六月,浊水溪正溜北徙,与清水溪合流。

越庚午六月雷公暴后,仍循故道,清浊攸分。

  泉

  汤泉,在汤围,厅治南四十里。远望热气蒸腾,泉中若沸。附近田园多被泡伤。土人无冬夏,澡浴于此。

  梅州泉,在四围之梅州围,厅治西北四里。

  东螺社泉,在罗东西北北武庄,去厅治二十里,平地涌出。

  阿里史社泉,在罗东西北鹿埔阿里史社头,去厅治二十里。

  四围泉,在厅治北七里,从大埤口平壤涌出,合奇武兰港。

  三围山泉,在厅治北七里。

  奇武兰泉,在厅治北十里,四围山脚,平地涌出,入乌石港。

  公埔泉,在厅治北十六里,平地涌出,纷若列星,达三十九结入乌石港。

 

卷三

  城池志 #

  街市志 #

  关隘志 #

  津梁志 #

  城池志 #

  五围为适中之地。

民居两列,皆东向,余悉为垦田。

嘉庆初年,五围皆兴思归化,更其地曰庆兴社。

初无城堡。

十五年庚午,收入版图,委办知府杨廷理始创筑土城,环以九芎树。

十七年冬,新设通判翟淦加植莿,并搭架四门吊桥。

城基坐北向南,西瞰员山、东临大海,周围三里许,长六百五十丈,南北相距一百八十丈,东西数亦如之。

垣高六尺有奇,共有东、西、南、北四门,其门即随方向以为名,上有城楼各一座,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镛建。

道光十年,署通判萨廉重修。

城内旧有水圳两道,自西而东,引灌民田。

今田地既易建城署仓狱,不能不改由城外与濠合流。

城外濠深七尺,宽一丈五尺。

  五围本百姓先已开垦,及议建城池,设立官署、兵房、仓库、监狱,所择基地,即在民田之内。

先经杨太守会同翟司马以取用熟田一甲换给奇武荖埔地二甲、熟园一甲换给埔地一甲五分、店地一间换给埔地二分五厘,造册通详,拨补抵换在案。

嗣翟司马又请将熟田粮额豁免,仍候埔地垦熟按例升科。

至民人旧引水圳灌溉田园,已将城内圳地均行填平,另开圳路。

  兰城筑土围,春木基、挑浚濠河、栽插竹木,经始于壬申腊月初,告蒇于癸酉仲秋,系漳、泉、粤三籍结首分段输工,凡作五段,漳籍得其三,泉、粤籍各得其一。

其四城吊桥则由城中铺户摊输办理,均不与四门城楼归入工程报销,盖向化之初,人皆急公踊跃,原不为赏劝而后动也。

  初庚午岁,知府杨廷理环植九芎树为城,故其诗有「他日浓阴怀旧泽,听人谈说九芎城」之句。

且以为九芎木性同于北方之杨柳。

及壬申秋,新设官至,所存者不过十分之三。

询诸结首,佥谓所植过大,则一时移种不能生根。

需之十余年后,成林茂盛,两旁尚有空隙,不惟人可越过,虽车马亦能往来。

因思台地各府、厅、县,当初未甃砖石,均系插竹为城,登时发颖,势欲凌云,两三年内,左右抽笋,严排密挤,天然藩篱,炮火皆不能入。

癸酉春初,谕令各结首即就城基上遍插莿竹数周,再于各旁栽补小九芎木,俾得竹围以先资其捍御,将来芎树成阴,纵有罅漏,可用竹枝以弥缝,则内木外竹,而城池益形其巩固已。

  街市志 #

  三结街,城内东。

  文昌宫街,城内西,有仰山书院。

  米仓口,城内西。夫匪和复兴剿办后,藉没其产,半在米仓前后,以故多旷地。

  镇西街,城内西,内教场在此。

  米市街,城内南。

  振南街,城内南。

  土地公后,城内南。

  坎兴街,城内北,俗呼十六坎;此处系原籍共十六姓自相婚配。

  十字街:城内正中。

  四结街,城内东南。

  武营后,城内西南。

  圣王后街,城内东北。

  圣王前街,城内西北,俗名五坎。

  井

  沟

  井

  龙目井,在鹿埔,沸泉四散,汇流成沟。

  文昌宫前井,水泉独甘洌,在仰山书院前,土人以为文泉。

  城隍庙后井。 #

  米仓口井。 #

  镇西街井,土人以为通海,潮夕应之。

  土地公后井。 #

  厅前井。 #

  厅西井。 #

  圣王后井。 #

  五坎井。 #

  八角井,在十六坎。

  沟

  濠沟城四门外环绕,深广不等,引清浊二水合流。

  珍珠里简沟,厅治东南二十五里,入加礼远港;土人截筑为圳。

  罗东沟,厅治东南二十五里,透加礼远港,源出鹿埔阿里史社头。

  三阄沟,厅治南十里,在西势,土人名二深沟庄。

  东螺社沟,厅治南二十里,平地沸泉,汇合成沟。

  清水沟,厅治东北十五里,在东势,自小埤塘口水沿溪而下。

  梅州围沟,厅治西北四里。梅州围脚沸泉纳于沟中,溢而成流。

  顺安庄沟,厅治南二十一里。鹿埔龙目井沸泉四散,汇流成沟。

  关隘志 #

  关

  隘

  口

  堡

  关

  南关,在厅治南四十五里,近通苏澳,为东势极边。

初建关,为东势锁钥。

道光五年,新添设营伍,苏澳有汛,议于苏澳建筑炮台土堡。

道光六年,又议将澳汛兵房改置南关,以南关与苏澳一岭毗连,易于稽查。

至今尚未议准奉行。

道光十五年,又议于苏澳建炮台一座,官民捐修,尚未告竣。

  北关在厅治北四十里,高山竣岭,至海滨不过二百步,大石鳞列,北通三貂,南通乌石,为兰地咽喉要道。

嘉庆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镛奉文建关,凡横直各十二丈,高四尺,厚三尺,周围四肩横直共四十六丈八尺,围墙地基长一百零八丈,横八尺,高四尺,厚三尺,城楼垛坎马道俱备。

内设兵房,派外委一员驻札,专司盘诘奸宄。

  隘

  枕头山隘,在厅治西六里枕头山后,通生番内界,隘丁十名。

  颖广庄隘,在厅治西七里颖广庄后,隘丁五名。

  大湖隘,在厅治西四十二里大湖山前庄后,通生番山界,隘丁十二名。内另开一路从内山行走,可通淡水、艋舺、夫评林仔泉人分得地界。

  内湖隘,在厅治西十五里内湖山前,隘丁六名。

  叭哩沙喃隘,在厅治西三十里番山前,重溪环绕,逼近额刺王字生番第一险要,隘丁十二名。

内另一路从盐菜瓮翻玉山脚,可通竹堑、九芎林仔粤人分得地界。

  三关仔隘,在厅治西北五里三阄庄后,隘丁八名。

  大埤隘,在厅治西北十里大埤右,隘丁八名。

  摆燕山隘,在厅治南十二里摆燕山前,隘丁八名。

  鹿埔岭隘,在厅治南二十五里鹿埔岭下,隘丁十二名。

  员山隘,在厅治南二十五里员山左,隘丁十名。

  马赛隘,在厅治南三十里马赛左,隘丁十二名。

  施八坑隘,在厅治南四十里施八坑,通苏澳,隘丁十二名。

  葫芦堵隘,在厅治西南十六里葫芦堵庄后,隘丁六名。

  泉大湖隘,在厅治西南二十五里大湖山前,隘丁十三名。

  四围隘,在厅治北八里四围庄后,隘丁六名。

  紫围隘,在厅治北十二里紫围左,隘丁五名。

  三围隘,在厅治北十二里三围左,隘丁五名。

  汤围隘,在厅治北十七里汤围左,隘丁八名。

  白石山脚隘,在厅治北二十里白石山下,隘丁十名。

  金面山隘,在厅治北二十五里金面山下,隘丁八名。

  以上隘丁口粮,详准各由附近田甲抽给,毋庸官为经理。

  口

  叭哩沙口(俗呼民壮城),在厅治西南二十二里,内八里至生番界。

其中田园平旷,溪水回环,有茅埔围、蔡八围、和兴围、旧围、新围、月眉围、樟荖围、简天送围。

  车路口,在厅治南四十八里黄草岭脚粪寮箕湖下,进口即通苏澳。

  堡(初设六堡,今增为十二堡,每堡举充甲长一名)

  一堡,曰头围。

  二堡,曰淇武兰。

  三堡,曰民壮围。

  四堡,曰五围三结街。

  五堡,曰员山仔。

  六堡,曰溪州。

  七堡,曰顶二结。

  八堡,曰茅仔寮。

  九堡,曰罗东。

  十堡,白利泽简。

  十一堡,曰清水沟。

  十二堡,曰打那美。

  津梁志 #

  桥

  渡

  桥

  抵美福桥,厅治东南六里,通加冬林路,长三丈,高一丈。

  鼎橄社桥,厅治东南二十五里,通奇力简路,长三丈,高五尺。

  里荖桥,厅治东南二十五里,通马赛、苏澳大路,长四丈,高一丈。

  三角桥,厅治南三里,通罗东,长五丈,高丈余。

  东势二结桥,厅治南十里,通罗东,长三丈,高八尺。

  东势四结桥,厅治南十一里,通罗东,长四丈,高一丈五尺。

  五结桥,厅治南十五里,通奇力简、苏澳,长四丈,高一丈五尺。

  罗东南门桥,厅治南二十里,通冬瓜山,长二丈,高七尺。

  打那美桥,厅治南二十三里,通冬瓜山,长二丈,高六尺。

  员山仔桥,厅治南二十四里,通员山隘,入山采樵要路,长七丈,高二丈。

  打那岸桥,厅治南二十六里,通珍珠里简,长五丈,高丈余。

  珍珠里简桥,厅治南二十六里,通马赛,长五丈,高一丈。

  冬瓜山桥,厅治南三十里,通马赛、苏澳,长十丈,高一丈八尺。

  新店桥,厅治北三里,通四围至头围,长二丈,高八尺。

  公埔桥,厅治北九里,通三围,长四丈,高一丈。

  四围桥,厅治北五里,通三围,长五丈,一高丈余。

  三围桥,厅治北十二里,通二围,长二丈,高五尺余。

  二围桥,厅治北二十二里,通头围,长五丈,高丈余。

  头围北门桥,厅治北三十里,通打那、乌石港、北关、嶐嶐岭诸大路,长二丈,高一丈。

  渡

  奇立板渡,厅治东十里,为东势海口,上通抵美福,下达浊水溪;官渡。

  三阄仔渡,厅治西里许,为入山樵采大路,上通新城仔,下达船仔头;官渡。

  七结度,厅治西五里,为入山樵采大路,上通金包里,下达新城仔,官渡。

  下渡头,厅治北三里,为苏澳、大堀透头围大路,上通船仔头,下达大堀;官渡。

  猪母乳寮渡,厅治北三十里,为头围大路,上通大堀,下达乌石港;官渡。

 

卷四

  海防志 #

  水利志 #

  海防志 #

  正口

  汊

  澳

  港

  岛

  正口

  乌石港,在头围汛,离城北三十里。

其水从厅治东北浅澳接大溪流,北行十里至大塭口,汇小港众流,径头围而入海。

口窄礁多,随风转徙。

未设官以前,每年三月杪至八、九月,常有兴化、惠安渔船遭风到口,梁头不过四尺及三尺五、六寸,装货二百余石,前来寄椗。

自设官招商后,疏通土产米榖、一面顺载日用货物,于地方各有裨益。

惟港道难行,不能照鹿港等口大号商船可以配运官榖。

现于道光六年奉文开设为正口,仍准免行配运。

  乌石港仿照澎湖设立尖艚商船之例,由兴、泉等处额编小船三十只赴兰贸易。

其船只准由内地五虎门及蚶江正口听员挂验,盖用口戳,在地设立行保保结,仍将舵水人数货物填注单内。

到兰,原议由厅查验相符,始准入口贸易,兰地亦设立行户认保。

返棹时,仍将米货填单,妇原处挂验入口(道光五年七月,闽县行户蔡以蕃等赴福州府请设庆、安、澜三字号商船三十只赴兰贩米,并饬禁别处船只不准私越兰口。

时知府何煊准其请。

于是一帮十余只,先行到口,擅插黄旗,声言官船,不准查看,亦不将牌照赉验。

经署倅乌竹芳通禀,始自撤)。

  乌石港口岸,原议照鹿耳门鹿港同知、澎湖通判成例,归噶玛兰通判专管。

嘉庆十六年,总督汪志伊奏称:该镇道所议乌石港口责成县丞、千总就近稽查之处,查台湾海防事宜,均责成同知,通判管理,噶玛兰既有通行海口,应照鹿港淡水同知及澎湖通判现办章程,责成通判专管。

其守口汛专司稽查匪类,以专责成。

部议以港口责成千总就近稽查,其海防事宜责成通判专管,均系实在情形,应如该督所请办理。

奉旨依议,钦此。

道光六年,仿淡水八里坌章程,改归头围县丞管辖。

总督孙尔准奏称:兰有加礼远、乌石港二口,相距十余里,凡船到加礼远港,必由乌石港经过,祗须将乌石港设为正口,其加礼远母得另设口岸。

该处迫近头围,县丞衙署离兰厅尚三十余里,向由厅员派拨丁胥稽查出入,今请将乌石港口仿照八里坌章程统归头围县丞管辖,会同千总查验,按月册报,遇有失查等事,即将该县丞、千总各职名开参。

奉部覆准行知,以九年六月办起。

  乌石港沙汕之外,即系大洋深水。

查兰属洋面,与通台南北异风,潮汐反信。

缘北来有鸡笼、泖鼻之险,南去万水朝宗,落漈不远,每遇船只入兰,必依岛屿而行;否则东风一扇,便如弱水倾舟矣。

又如内地商船须候南风顺渡,及至鸡笼,又须候北风方可以入兰抵港。

故创始章程谓其难以巡缉,毋庸议设水师哨船,惟每值南风盛发之际,内地白底艍,乌艚等盗船常有窜至游弈,则责成艋舺水师营守备,每于春夏季巡哨之便,驾坐本营哨船,赴该港外洋常川巡哨,遇盗兜擒。

  乌石港中炮台一座,直二丈六尺,横四丈八尺,高四尺,厚三尺,两旁围墙二排,长一百三十六丈八尺。

嘉庆二十年四月,通判翟淦奉文建炮台一尊;塘兵十五名、兵房三间附焉。

  汊

  马赛港汊,离城南四十里,其下即深水,不可以泊舟。

其左十余里为加里远口,其右五、六里为苏澳,皆有汛防。

该处既非停泊之所,虽其上有港口庄,亦但篱落数间而已。

再上岸里许,人烟渐聚。

马赛庄乃当日淡水流番之所居,而民人近亦耕种于其地焉。

  澳

  苏澳,离城南四十五里,为兰界东势之尽头。

澳口即深水外洋。

该澳内宽外窄,中有石礁锁束,左为北风澳,右为南风澳,皆可避风涌(涌因风而起,其浪如山,舟多溺覆)。

当春夏间,内地渔舟、小商艇亦有收泊于此者。

相其口道,似较便于乌石港,然人烟未能稠密,诸船亦不甚往来也。

初,兰未开辟,每有山水恶劣之嫌。

相传自明嘉靖末林道干寇海,曾踞住数月,以伙伴病损过多,始行移去。

今自嘉庆二年春、蔡逆拢靠沙仑、上岸打掠,十二年秋朱逆谋占为巢、来此窜泊,至十五年夏尚有贼帮再来游奕,,而其间又有林匪结匪勾番、伪号千岁者,设非附入版图,则烟瘴虽除,而盗患终未艾也。

现以道光五年安设汛防,额派把总一员,带兵五十名在澳巡防。

该澳西南岸逼近斗史、大老阁诸生番社,仍设有隘寮,民人自为募丁以防守。

由水而南更数里,有一大窝,深广不可以丈计,号曰东澳。

再陆行百五十里,舟行西南六、七十里,有社番黎名曰奇莱,近有汉人往垦其地,而诸番亦往附之。

  东澳、东风澳、北风澳,俱见上。

  港

  加礼远港,离城东二十八里。

其水从虎头山发源。

六里,由绍兴庄、八宝、十三份、太和庄过冬山。

五里,转珍珠美简、奇武荖。

八里,出奇檡简、婆罗、辛仔宛,至港入海。

港口左右即系大洋。

港口之水较乌石港口计深三尺,并无暗礁,三、四百石之货船可直收入沙岸,土人谓之东港。

以贩粟从东南流而出者,皆聚于此。

其由西北流而出者,则囤寄于头围,因以乌石港为西港。

其实加礼口右则内通于苏澳,左则外达于头围,最为兰中扼要门户,不独罗东一小聚落之咽喉也。

初议筑台架炮,以杜窥伺,至道光五年,改暂缓筑,其议遂寝。

现自新添营制,建有兵房七间,年派额外外委带兵三十名在港轮防,以重守御。

而六年乌石港奉文开正口,仍以加礼远港毋庸另设口岸云(道光十五年,复议官民捐修炮台,尚未告竣)。

  抵美福港,离城南七里。

从吧荖欝、摆离等处平壤中众流聚合,三里至三角庄归港。

东行里许,由民壮围,五里入抵美福庄、茄冬林,又五里至奇立板、三角潭,与过岭港合。

  过岭港,离城东一百五十里,从粿寮仔与大溪分支,折海仑脚南行十里,与东势之浊水溪合流,六里至加礼远港入海。

  辛仔罕港,离城北五里,从四围大埤口平壤中发源,七里由茅埔绕转而行,三里合奇武兰港。

  奇武兰港,离城北十里,从四围山脚平埔中出泉,六里至公埔汇众小泉,达三十九结番割田,八里达奇武兰、州仔尾纳辛仔罕小港水,二里东出大塭口,合鸟石港。

  二围港,离城北二十里,自扩仔山发源,三里出二围,经港仔墘庄,三里至奇立丹纲汤围小港水,东行十里透大塭口合乌石港入海。

  岛

  龟屿,在嶐嶐岭脚下,离城北六十里。

西距沙汕二十里,南距乌石港三十里。

其山无趾,四面皆在深水中,出水高可三百丈,横亘又数倍之。

远望俨如龟形,首尾宛然跃现。

一路汕石,错列海中,与苏澳遥遥相对。

凡入兰客棹,无不指此为表识,但水深不可依泊耳。

  水利志 #

  谨按:噶玛兰凡水所潴处,无论圆池、方沼、长溪、深沟,概名之曰埤;埤即陂之讹也。

某溪、某沟无关于灌溉者,已载山川条内,不复更赘。

惟查境内西南方三十里外,有由番界内山发源,直从界内之叭哩沙喃,东行十余里,崩山下分两支:一支由东北至浊水溪入海,俗号东港;一支由西北至乌石港口入海,俗号西港。

此二水皆绕过城濠,故阖属资以灌田。

其因利于凿者曰圳,圳沟洫之遗意也。

其因利于筑者曰堤,堤即堤防之遗规也。

是皆有裨于力作,而兰之水利亦略具于此焉

  水圳

  堤岸

  埤(台人以陂为埤)

  水圳

  陂头圳,在厅治东南二十五里,因陂得名,宽八尺,长四百余丈。

其圳由民人摊资合作。

在珍珠里简社边大沟(即透加礼远港之罗东沟),截筑陂岸,栏蓄罗东沟上流下泄之水,灌溉陂头庄至隆兴庄田约一百余甲。

每年修筑,听民按亩鸠资。

  东瓜山圳,在厅治东南三十里,因山得名,宽八尺,长六百余丈。就山址开成圳道,引大脚大坡水灌溉本庄田约一百余甲。每年修理,听佃鸠资。

  武荖坑圳,在厅治东南三十五里,因坑得名,宽一丈,长千丈。就坑口开成圳道,截引西畔庄水灌田约一百余甲。每年修理,民自鸠资。

  马赛圳,在厅治东南三十五里,因地得名,宽七、八尺,长八百余丈。

就马赛开成圳道,截引武荖坑东畔溪水,自坑口至马赛,灌田约一百五十余甲。

每年佃人贴纳圳主榖,以为修筑之费。

  金大成圳,在厅治南十里,因醵金成圳得名,宽二丈四尺,长二千余丈。

其圳从西势、三阄、二深沟庄、溪墘开成长圳,截引东西势交当之浊水溪流灌田。

自三阄、二深沟经四阄、一四阄、二四阄、三民壮围、一结、二结、南兴庄、破土份至大旗尾、奇立板等庄,约计九百余甲。

每年各佃按甲贴圳主租榖,以为修理之需。

  罗东北门圳,在厅治南二十里,因地得名,宽二丈余,长千余丈。

其源在罗东西北之北成庄、东螺社边,因平野中沸泉汇合成沟,导之由竹仔林、罗东口、五结尾、打那岸至鼎橄社港,约灌田二百余甲。

每年修筑水阔,听民就各庄摊资。

  罗东南门圳,在厅治南二十里,因地得名,宽六、七尺,长一千余丈。

其源在罗东西北之鹿埔、阿里史社头,因平原出泉成沟,长一里许,至罗东街南门,居民遂接开水圳,自阿里史引至罗东、十六份陂头,约灌田一百余甲。

每年修补,听民摊需。

  顺安庄圳,在厅治南二十一里,因庄得名,宽二丈或丈余不等,长一千五百余丈。

其源在鹿埔、龙目井,沸泉四散,汇流成沟。

居民因龙目井引入顺安、打那美、四十份,至猫里甫烟、珍珠里简等庄,灌田约三百余甲。

每逢修理,民自鸠资。

  员山圳,在厅治南二十五里,因山得名,宽八尺,长一千二百余丈。

其源在员山榕树门平壤中低处涌出。

居民就地开圳道,自榕树门引流至八宝、南昌围、太和庄,灌田约二百余甲。

每逢修理,民自鸠资。

  金结安圳,在厅治西南十里,以醵金结契、修治平安得名。

其圳宽二丈四尺,长四千余丈。

从西势、大三阄、溪墘开成圳道,截引叭哩沙喃出口之溪水,顺流而趋。

自大三阄起,经鱼鳅斗、员山、金结、七结、六结、五结、四结,至厅治西门濠沟,复分两支;一由濠沟过南门转东门出一结、二结,接民壮围之三结、四结、五结、六结、七结,至流流等庄止;一由濠沟绕北门,出三结,透下渡头,至郎君地、公劳埔、十三股等庄止。

约灌田一千七百余甲。

每年各佃地照引灌远近贴纳圳主租榖,以为修理之需。

  金复兴圳,在厅治西南十二里,因醵金兴修得名。

其圳宽八尺,长六百余丈。

从溪洲庄、溪墘开浚,以接葫芦堵小溪水,灌溪洲田约一百余甲。

每年各佃贴纳租榖,以为圳主修筑之资。

  万长春圳,在厅治西南十五里,因春兴作得名。

其圳宽二丈四尺,长三千余丈。

从东势、鹿埔、溪墘开浚,截引小叭哩沙喃之溪水,中分两支;一从北转东,自清水沟起,由顶一结、顶二结至顶三结止;一从正东由歪仔歪、田心仔、竹林仔、顶四结、顶五结、扫笏茄荖标至下八结、九十二、一百甲、大埔、榕仔脚、茅仔寮等庄止;共灌田约九百余甲。

每年各佃贴纳租榖,以为圳主修筑之费。

  大湖圳,在厅治西十二里,因地得名,宽丈余,长二百余丈。

居民开成圳道,引接大湖山脚大埤水灌溉本庄田约一百五十余甲。

各佃每年贴纳圳主水租,以为修圳添补埤岸之需。

  四围二结圳,在厅治西北四里,以地得名,宽八尺,长六百余丈。

其源在梅州围脚沸泉,纳沟溢而成流。

居民因凿圳引接,自二结而一结,而四围、桥头,约计灌田二百余甲。

每逢修费,听民自鸠。

  辛仔罕圳,在厅治北三里,因地得名。

其圳宽八尺,长六百余丈。

居民合开溪墘圳,接引西势大溪水,灌本庄及浅澳庄田约一百余甲。

各佃每年贴纳水租,以为圳主修筑之资。

  四围圳,在厅治北六里,因地得名,宽八尺,长千丈。上引大坡水,自大陂至四围及马麟社、踏踏庄止,约灌田二百甲。每年修筑,听民自鸠。

  四围三十九结圳,在厅治北七里,因地得名,宽八尺,长六百余丈。

其源在四围山脚平壤中涌出。

居民开圳道,自四围山脚引灌公埔至三十九结等庄田约一百余甲。

每年修费,听民自鸠。

  三围圳,在厅治北八里,因地得名,宽六、七尺,长四百余丈。其源在三围山脚平地涌出。开圳引接泉源,灌溉本庄田约一百余甲。每年修费,听民自鸠。

  三围旱溪圳,在厅治北十里,因地得名,宽六尺,长四百余丈。截引五方旗山坑蓄水,灌溉本庄田约一百余甲。每年修费,听民自鸠。

  堤岸

  浊水溪堤岸,在厅治南八里,因溪得名。

自芭荖欝庄直透阔嘴寮,过岭仔,高八尺,宽二丈四尺,长一千七百余丈。

因溪地稍高,凡傍溪一带田园,每遇飓风大雨,即遭淹浸冲塌;居民就地鸠筑,每年仍按亩捐修。

  武荖溪堤岸,在厅治东南三十五里,因溪得名,高七尺,宽二丈。

自坑口由溪而下,至猴猴庄,计长八百余丈。

溪地稍高,每遇台风暴雨,溪流涨溢,低处之田多受其害;居民因就地鸠筑,每年仍按亩摊修。

  清水沟堤岸,在厅治西南十五里,因沟得名,高八尺,宽二丈二尺。

自小埤塘口山鼻起,由鹿埔沿溪而下,至清水沟、洲仔止,计长三千七百余丈。

居民分段鸠筑,每年仍听其按亩摊修。

  民壮围堤岸,在厅治东北三里,因地得名,宽三丈,高或一丈或八九尺不等。

自下渡头顺流而东,至十三股止,计长一千八百余丈。

民佃按地鸠筑,每逢摊修,仍听其便。

  辛仔罕堤岸,在厅治东北三里,因地得名,高八尺、六尺不等,宽二丈余。

自辛仔罕顺溪而下,至哆罗美远,计长一千六百余丈。

民佃按亩鸠筑,每年摊费修补,仍听其便。

  以上三堤,亦皆因溪高田低,骤遇风雨,易至沙压水冲者,故防御尤为紧要。

  埤(台人以陂为埤)

  枕头山埤,在厅治西六里枕头山后隘寮之西,纵横约五、六十丈,深丈余。

  四围大埤,在厅治西六里四围山脚隘寮之西,纵横约百丈,深四、五丈。

  冬瓜山埤,在厅治南三十五里冬瓜山脚,长八十丈,广三十余丈,深一丈。

  鹿埔埤,在厅治南二十五里东势之鹿埔南,背山面野,长官余丈,广八、九十丈,深丈余。

  猴猴埤,在厅治南三十里马赛庄东北沙仑中,澄泓巨浸,长官余丈,广百丈,中起沙堆,周可十余亩,水常不溢,深二丈许。

  大湖埤,在厅治西南十里大湖西山下,长百余丈,广八十丈,深三、四丈。

  蟍仔埤,在厅治西南十里大湖庄北山内,东达溪流,长百余丈,广六十丈,深二丈许。

  圳头埤,在厅治西南十五里大叭哩沙喃口鼻仔内,四面环山,中潴一大泽,长可百丈,广七、八十丈,深二十余丈。

 

卷五

  户口志 #

  田赋志 #

  屯田志 #

  户口志 #

  嘉庆十五年四月开疆,编查兰属三籍户口,有漳人四万五千余丁、泉人二百五十余丁、粤人一百四十余丁,开垦田园二千四百四十三甲零,承粮报部外,尚有熟番五社九百九十余口、归化生番三十三社四千五百五十余口,另为编审。

维时未奉保甲,兼之垦荒未透,各花户年无定额。

统计自十五至十八年,烟户一万四千四百五十二名,人丁四万二千九百零四口,当经查报在案。

至十八年编查保甲,十九年台道糜奇瑜到此抽查,于是花户人丁,岁有编报矣。

今自十九年饬送确数为始。

  嘉庆十九年编审:户六千零一十一名,口六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丁。

  嘉庆二十年编审:户如前,口六万二千九百六十七丁。

  嘉庆二十一年编审:户六千一百七十七名,口六万五千四百八十九丁。

  嘉庆二十二年编审:户六千二百八十九名,口六万六千六百零二丁。

  嘉庆二十三年编审:户六千三百九十八名,口六万八千一百五十四丁。

  嘉庆二十四年编审:户六千五百零二名,口六万九千七百六十三丁。

  嘉庆二十五年编审:户六千六百一十七名,口七万零三百二十五丁。

  道光元年编审:户六千六百二十六名,口七万零九百二十丁。

  道光二年编审:户如前,口七万二千九百一十二丁。

  道光三年编审:户如前,口七万四千四百二十四丁。

  道光四年编审:户六千六百九十一名,口七万四千七百三十一丁。

  道光五年编审:户六千七百三十九名,口七万五千零八十七丁。

  道光六年编审:户六千八百三十名,口七万五千四百七十八丁。

  道光七年编审:户如前,口七万六千三百五十丁。

  道光八年编审:户如前,口七万六千二百五十丁。

  道光九年编审:户如前,口七万八千零八十二丁。

  道光十年编审:户如前,口七万八千八百七十一丁。

  以后尚未编审。

  田赋志 #

  噶玛兰自国朝嘉庆十五年入版图,兰属东、西势民垦丈升报部田二千一百四十三甲八分五厘四毫八丝五忽、园三百甲零一厘三毫五丝二忽(台湾地亩,自雍正九年奏定,每田园一甲,折实一亩,不计零数)。

按甲定租,田征六石,园征四石。

初议于六石、四石内照淡水属例分征供耗外,作为余租,共应征额租一万四千零六十三石一斗八升三合二勺四抄。

又于嘉庆十八年,西势续垦报升,田一千零七十六甲五分六厘三毫二丝六忽、园二百九十八甲四分六厘八毫二丝四忽;十九年再报升,田一百二十一甲四分五厘八毫九丝、围三百六十九甲七分六厘三毫一丝一忽;二十一年再报升,田一十一甲七分六厘九毫三丝六忽、园一十七甲八分二厘零七丝二忽;东势续垦报升,田五百三十五甲三分二厘七毫四丝六忽、园二百九十甲零九分八厘二毫七;二十二年再报升,田四百一十三甲二分七厘四毫零一忽、园一百三十甲零九分九厘五毫五丝三忽;道光二年,奇武荖庄又报升,园三十二甲八分五厘零七忽二微。

以上东势合原垦报部新旧田四千三百零二甲二分四厘七毫八丝五忽、园一千四百四十甲零九分九厘三毫八丝九忽二微,共应征田园供耗余租三万一千五百七十七石零六升二合六勺六抄八撮。

内除勘报准豁嘉庆十六、十七、二十及二十三、二十五等年被水冲失及沙压深重不能垦复田二百一十八甲四分四厘五毫一丝六忽、园二百二十九甲六分六厘八毫三丝七忽,计豁除冲田园供耗余租二千二百二十九石三斗四升四合四勺四抄。

又除报准扣豁嘉庆十八年建盖城垣、文武衙署、兵房、仓库、监狱等项地基、取用民人升科田一十甲零五分八厘九毫九丝二忽园一甲六分三厘五毫二丝,共豁除无着供耗余租七十石零八升三勺二抄外,现自道光九年通计额田四千零七十三甲二分一厘二毫七丝七忽(内有嘉庆二十三年详准汤围等庄瘠田止征供耗免纳余租田九十五甲九分三厘九毫七丝三忽)。

园一千二百零九甲五分九厘零三丝二忽二微(内有嘉庆二十三年详准汤围等庄瘠园二十六甲三分零六毫八丝六忽免微余租),经道光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奉到部覆准改照通台仿同安下沙则例(田每甲征正供榖一石七斗五升八合四勺七抄二撮、耗羡谷一斗七升五合八勺四抄七撮、余租榖四石零六升五合六勺八抄一撮,园每甲正供榖一石七斗一升六合六勺一抄一撮、耗羡谷一斗七升一合六勺一撮、余租榖二石一斗一升一合七勺二抄八撮;又于创始事宜案内奏定余租仿照淡水屯租例,每一石折番银一元),共应额征正供榖九千二百三十九石零二升六合六勺五抄八撮三尘、耗羡谷九百二十三石九斗零一合七勺三抄零二尘、余租榖折番银一万八千六百六十九元零九瓣六角二尖四厘九毫一丝八忽(内尚有道光六年水冲勘详请豁田一百五十二甲九分九厘四毫六丝六忽、园五十三甲八分一厘一毫二丝二忽,计无着供耗余租一千一百三十三石二斗一升二合八勺四抄,应俟部覆准到日再行扣定实额)。

  附考

  征租定则:台湾自雍正七年遵照同安则例征收,噶玛兰亦自道光七年准到部覆照同安下沙则例改定章程,而所有田六园四之额,则由嘉庆十五年以前兰民吴沙父子邀同头人赵隆盛、何绘等赴省赴郡呈请开兰之时,先与垦田私议,将来若由业户升科完粮,种地佃人每甲田纳业户大租六石、园纳四石,经有成说。

嗣杨廷理筹办创始事宜,恐其不敷经费,乃议裁业户而由散佃报升,谓此租额访与淡水拳和官庄相符,即详请转奏,援以为例。

迨部中因官租二字查及台湾叛产入官章程,又引出屯案详请改正,为司查驳,续复请以拳和官庄咨复,先后已属异词,况拳和官庄久已无案可查,其所拟供耗余租亦各有舛错,核与原奏数目短少不符,若照屯案办理,屯案田园各分六等,此项园征四石已照屯案第四等,不应田则又照至少之第六等,漫无区别;是拳和官庄与屯租二案均难以援引矣。

至叛产官租,每上等田可收谷三十二石,上等园则如中等田二十六石,中等园则如下等田二十石,下等园亦有十八石租榖。

此至十五年丈升报部二千四百四十三甲外,又有续到未垦,或数十人议分一处在设官前原限二年开透者,此西势之荒埔二千零六十九甲也。

至于罗东一带,除先划给奇武荖等十六社土番自耕地、加留余埔以为化番生计外,尚有余剩埔地在设官后原限三年开透者,此东势之荒埔二千五百三十八甲也。

当时巡检胡桂查丈各荒埔不遗余力,每曰「路到中央水到沟」,故该地或近山边生番出扰、或依溪口大水迭冲,或新艋佃人水土不服、间生疾病,有已垦而不能终亩者,或树根埋地、刨挖难施、动碍犁锄、有虽垦而不及开透者。

乃久经成熟、十分膏腴之地,与兰民之自备工本、辟土开荒者更不相同。

惟查乾隆九年钦奉上谕:台湾升垦田园,仍遵雍正七年奉旨之案办理。

其已照同安下则征收者,亦不必再议加赋。

至嗣后垦辟田园,令地方官确查肥瘠,酌量实在科则,照同安则例分别上、中、下之额征收,俾台民输纳宽纾,以昭朕加意边防之至意,钦此,钦遵在案。

查台湾通行同安则例,化甲为田,计亩征银,仍代纳以粟,虽亦分有上、中、下之则,然民间开垦,悉照下则报升。

下则田每亩征银五分七厘五毫六丝,不征秋米,以银三钱六分折粟一石。

台地十一亩为一甲,合计每甲征粟一石七斗五升零。

园征银五分六厘一毫八丝,不征秋米,合计征粟一石七斗一分零。

今兰属田六、园四租榖,较雍正七年后垦升征粟之数实多。

先经嘉庆十八年通判翟淦详请,将汤围等瘠地定以下则,其余悉以上则改照同安下沙则升科。

嗣于道光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署倅洪煌奉准部覆,乃于八年奏销册内声请改正。

自七年为始,遵照同安下沙则征收在案。

其未垦荒埔,本系土番弃而不管之地,自嘉庆二年吴沙给有招垦文单,于是泉、漳、粤三籍民人陆续入兰开荒者,今按奏定地段各作五股分予三籍,漳得其三,泉、粤各得其一。

即如此东势未垦地亦经杨廷理详准,以扫笏等处中心之地六百九十八甲仍给漳籍,以溪洲三百零六甲、葫芦堵地一百三十六甲、扫笏尾大港地一百甲丈归泉藉,广人则愿择依山之鹿埔四百八十九甲及柯仔林地一百十甲丈归粤籍耕管。

大抵所分地界,如较山路稍远者,佃民易为开透;如多在沿山一带,则开透者甚稀。

此二十年翟淦禀牍中语也。

现西势荒埔,自嘉庆十八、十九、二十一等年续垦报升田园一千八百九十五甲八分四厘三毫五丝九忽,其未报垦者一百七十三甲零而已。

东势则自二十一、二十二等年续垦报升田园一千零七十九甲五分九厘七毫,又奇武荖承垦筹补城垣地段于道光二年续报升园三十二甲九分六厘零三丝,合之共垦田园一千一百一十二甲五分五厘七毫三丝。

其未报垦者,除水冲大湖、大湖口两处详豁二百八十八甲外,东势尚有荒埔一千一百三十七甲四分四厘二毫七丝。

查定例各省报垦田地,水田以六年起科,旱田以十年起科。

将届起科,督抚委员覆勘有水冲沙压及实在垦不成熟者,取结题请开除。

此项埔地系属辟地开荒,从前原议分限二年、三年者,乃限以二、三年开透报官勘丈征租,并未指明限以二、三年起科,经由道府详省批准在案,并责令赶垦核定年分,随垦随报矣。

惟是兰民垦辟田园,以有无开引水圳灌溉为分。

有水圳者为水田,无为旱田。

故园犹在中等之则。

别有一种地势低洼、不能种植旱园花息,必须开为水田,一逢久雨,四水汇积,田禾浸淹,别庄丰稔之年,该处独为歉岁者。

如辛仔尾、游结连下之埔地八十三甲,民壮围、六结、童茂结下之埔地一百甲,既经请减余租,只征供耗矣。

又有汤水泡伤,如汤围、杨茂结下之田十七甲八分零,林族结下之田三甲七分零,及地方瘠薄,如白石山脚隘丁吴晏结下之田十六甲,新兴庄黄添结下之田六十九甲,此等与大湖及近山傍溪诸硗瘠地皆已详准报部,得裁减其余租矣。

  余租一款,惟噶玛兰有之。

查台地向有升科章程,田园只征正供、耗羡,若征别款饷银租赋者,从无并征正供。

兹兰属于供耗外,独增余粗一款,犹之各处杂征,原不与供、耗核计考成也。

然余租实为力裁业户筹备经费起见,故于每甲田园租中,先划完耗,以其所余者拟为租名色,即仿淡水屯租例,每石折收番银一元,奉文照议在案。

今以现行同安下沙则而计之,田一甲征谷六石,即划完供榖一石七斗五升八合四勺七抄二撮、耗榖一斗七升五合八勺四抄七撮外,计余租四石零六升五合六勺八抄一撮;园一甲征谷四石,即划完供榖一石七斗一升六合六勺一抄一撮、耗榖一斗七升一合六勺六抄一撮外,计余租二石一斗一升一合一勺二抄八撮,较之创始原议,田凡减耗榖六升八合三勺八抄三撮,园凡减供榖二勺减毫谷六分六合七勺五抄九撮,统归入余租以副经费。

盖台地每正供一石,止加耗羡一斗,噶玛兰从前多征洪、耗即少征余租。

今自道光七年改则,而余租更宽裕矣。

然嘉庆二十三年间未奉部文,亦尝有由府详请不征余租者,司中驳以核与原奏田六、园四之数减少,断难遽准,是一并裁减不可也。

嗣又有议及此节,谓只就各供耗减额,请免归入余租而裁之者。

易曰:「损上益下,民悦无疆」,如果闾阎称便,朝廷原不在区区升斗,必欲其额外加增,要当无绌于经费而后为尽善耳。

  兰属经费、正供榖碾放戍兵月米,变解眷榖,耗羡征收本色,备贮仓储。

近因备贮已足二万石之额,道光五年升通判吕志恒因新添营制案内缺月支饷,详准将供耗盈余榖石照余租银每石一元就厅变价,凑给兵饷,其眷谷则因商船未通,难以配运。

自嘉庆十八年通判翟淦详准将榖一石变纹银六钱,每年眷榖二石四斗得领纹银一两四钱四分,较之汀、泉各营只折给八九钱、一两者尤为优厚。

其银由厅解存府库,即划解司库以转给。

此皆取之供耗者。

此外文武官弁俸廉、饷干、役食、祭品及凑给戍兵加饷、车价、盘费、扶柩、运殖各红白事,胥取给于余租,照例支发。

惟营兵盘费、运殖照内地再加三成。

至加饷一款,因取之盐课不敷,故复以余租之银凑给也。

合将一切支发,开列于后。

  坐支文员俸廉及祭品,役食项下:

  噶玛兰通判一员:岁得俸薪银六十两,岁得养廉银五百两。

又通判衙门年给役食银三百五十一两八钱。

内额设门子二名、皂隶十二名、马快八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二名、民壮十二名,年给工食银五两九钱五分六厘八毫六丝二忽七微。

添设计斗及四名、库子四名,每名年给工食银六两,逢闰各加五钱。

额设铺司五名,添设铺兵(即递夫)三十二名,每名年给工食银六两、火炬银四钱八分,年供银二百四十八两八钱八分。

社稷神祇坛年支祭品银二十两。

头围县丞一员,岁支俸薪银四十两,岁支养廉银四十两,又县丞衙门年支给役食银八十六两八钱。

内额设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夫一名、民壮八名,每名年支给工食银六两二钱。

罗东巡检一员,年支俸薪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年支养廉银四十两。

又巡检衙门年支给役食银七十两零六分。

额设皂隶二名、弓役十八名、民壮四名,每名年支给工食银二两九钱一分九钱一毫六综六忽六微。

以上俸廉、祭品、役食,年共额支银一千四百八十九两零六分。

  坐支武职弁兵廉俸饷干项下:噶玛兰营都司一员,年支俸薪、廉干共银四百四十九两三钱九分四厘。

守备一员,年支俸薪、廉干共银三百三十八两七钱零五厘六毫。

千总二员,每员年支俸薪、廉干银一百九十二两,共银三百八十四两。

把总二员、每员年支俸薪廉干银一百五十两共银三百两。

经制外委四员,每员年支养廉银一十八两共银七十二两。

战兵四百六十二名,每名年支饷银一十八两,共银八千三百一十六两。

守兵二百四十名,每名年支饷银一十二两,共银二千八百八十两。

凑给加饷,每兵年给加饷银四两八钱,就战兵中扣起外委四员,共六百九十八名,除将盐课二千一百零二两一钱尽数划给外,年尚应凑给银一千二百两。

碾放月米,每名月给米三斗,七百零二名共额米二千五百七十二石二斗,合碾谷五千零五十四石四斗。

变解眷榖,每名年给榖二石四斗,七百零二名共额谷一千六百八十四石八斗;每石变价银六钱,年共解给银一千零十两八钱八分。

盘费、车价、运殖、红白赏等项,年约需银一千两。

以上俸饷、廉干及备费,年共额支银一万四千九百八十八两三钱九分九厘六毫,又榖六千七百三十九石二斗。

  总计文武衙门员弁兵役及祭品,年应额支银一万六千四百七十七两四钱五分九厘六毫,以一四伸番银计二万三千零六十八元三角四瓣三周四尖四厘,又榖六千七百三十九石二斗。

  屯田志 #

  查台湾北路番社,自乾隆五十二年福将军康安请照四川屯番例设立屯舟、屯丁,因以界外无碍荒埔,充为屯饷屯租,饷取诸田,租给诸园,当日皆归番经理。

迨嘉庆二十一年,将饷改归官征给,租仍分配番丁自收。

此皆前修台湾府志所未及详,而为淡水、彰化现所奉行者也。

噶玛兰归附之初,梁少詹上国亦请行屯田议者,以该处田园由民出资本先经垦熟,与未垦荒埔分限续开诸地,既供耗攸关,官既不便于设屯,而各社另有东、西势各加留余埔为三十六社化番生计,又不便以其口粮划充屯饷。

惟嘉庆二十年二月间,翟通判淦曾请将东势阿里史等社在罗东一带番社之旁有开透埔地一百余甲免其升科,仍照兰租章程每甲四石之式,年可得租榖二百石以上。

又查勘得西势礁坑、汤沟等处,自二围至四围一带,山林间有生番出没,耕樵不能安业,应添隘寮十处,每隘挑募丁壮自八名至十二名不等,就沿山界边荒埔听各隘丁附近垦辟,以资现在口粮,俟三、四年后开成田园,其汐土力瘠不堪并征供耗余租,只照田园升科正供耗羡征榖二石,年可征榖五百石左右,充为屯饷,每榖一石折征番银一元,统计年可得番银一千三百元,仿照福将军原议,屯丁一名年给番银八元,可以添设屯丁一百六十五名,使缓急可备调遣也。

又查未入版图之先,原有彰属之阿里史、乌牛栏、阿束、罗东溪等社番移住西势一带,近有千丁,人颇精壮,鸟枪弓箭亦甚娴熟,堪以募作屯丁。

该社通事潘大宇,众番悦服,为人公允,堪以挑作屯弁。

经将丈量四至,绘具图说,议定征租领饷章程,挑募弁丁花名造册牒府转司详院,批由该管道府议覆。

嗣镇道覆以该处究属流番,并非土著番黎,止应设立通土管束,未便设立屯丁。

其罗东、马赛等社及沿山各处田园,应饬照例升科。

所有该厅请设屯丁之处,应毋庸议。

由此屯弁、屯丁即无举充,而屯饷、屯租亦无拨给。

所有详作屯地之阿里史垦埔已归入嘉庆十九年分升科正款造报起科,而马赛私垦番埔五十甲续由武升镇隆阿奏作兰营隆恩官庄,募漳、泉垦佃管收额课,按给社番口粮,并资恤戍兵药饵之需。

其汤围垦地旋被汤水泡伤禾苗,不能援照田六、园四之例升科纳赋,而深沟尤低洼之地,被水冲失,所有余地,附入新兴庄黄姓结下,同汤围白石山脚诸瘠地详奉奏准豁免余租,每甲只征供榖二石,归入正款内下则额征。

至礁溪、施八坑两处,现皆分设隘寮,地归隘佃垦耕,租由隘丁首自收自发,以作隘粮、器械、铅药之资,亦已奏请得旨准归该隘丁首等相安收管,不必官为经理,以免纠缠繁费。

此屯议之所以不果行也。

 

卷六

  盐法志 #

  蠲政志 #

  盐法志 #

  噶玛兰盐每年行水引七千石,由台湾府濑北场归厅买运,至本处营销,每石征番银三钱三分,共征银二千三百一十两,九一折纹银二千一百二两一钱,内除晒价银八百四十两,折纹银七百六十四两,就课本支销外,年实盈余盐纹银一千三百三十七两七分。

  附考

  嘉庆庚午年以前,内地兴化、惠安捕鱼小船,每当春夏之交,遭风收泊兰港,将盐散卖,觔钱七、八文,间有收买居奇,至秋冬船回卖至二、三十钱者;居民亦相安为常。

自壬申设官后,各船既有透漏之虞,而兰中又无可为埕坟之地。

初议仿照汀州营销广潮盐引,招募鸡笼小船,换给府照,就于莆田、惠安近探视买拨,以资民食。

而不即议及府场者,以府船运至淡水,须趁南风,而由淡入兰,又须别趁西北风,一年只可往来一次,其中又经大鸡笼、保澳、泖鼻、三貂各海口,暗礁鳞列,非募熟沙汕之舵工不能驾驶。

兼兰地又无田货可装,则脚费不免增昂,而盐价恐复腾贵。

故初入奏之时,此条另请酌议。

嗣因司道议以台郡兰厅究在一脉境界,缓急可以计日而至。

况且台场配运,方可稽查内地私盐。

于是请准仍行台盐,归厅办理。

自十八年癸酉三月为始,一切府场运盐,雇船驳载、沿途缉堵,均由厅员遣人经视。

其府澎船到淡水、沪尾自愿赴兰者再加运脚,否则设馆转驳抵兰厅从其便。

其议年销七千石者,因兰疆初开时人丁五万四千余口,以一口日食盐三钱而论,年应盐六觔十二两,五万四千余口年应食盐三千六百余石,加以腌晒各项,合应销盐七千石。

并议及每觔卖价钱十六文,始于课本无亏。

所征盈余额银,即由厅拨给兰兵加饷,按年造报奏销。

  蠲政志 #

  蠲免

  缓征

  蠲免

  嘉庆十六年九月,水冲田园,由委办知府杨廷理勘报,奉文豁免正供榖六十九石零三升八合四勺四抄,耗费羡谷九石六斗零九合九勺七抄,余租折番银一百零九元八角二瓣二周六尖三厘。

又因西势辛仔罕尾等处佃户逃亡,奉旨准借给帑项筑造堤堰(嗣因该结首自愿鸠资筑造,毋庸动款)。

  嘉庆十七年六月,水冲田园,由新设通判翟淦勘报,奉豁正供榖三十九石五斗七升五合八勺零九撮,耗羡谷五石四斗九升六合六勺二抄一撮,余租番银六十二元四角六瓣一周六尖三厘。

  嘉庆二十年八月,水冲田园,由通判翟淦勘报奉豁新旧三案正供榖二百一十九石四斗九升四合零五抄一撮,耗羡榖三十石四斗八升四合零七抄六撮,余租番银四百二十六元三角零八周二尖九厘一毫。

  嘉庆二十三年,钦奉恩旨,豁免二十二年分民欠未完正供榖六百四十一石三斗一升三合七勺四抄一撮,耗羡谷八十九石一升八合零八抄一撮,余租番银一千六百四十八元六角二瓣二周五尖四厘六毫。

又豁免二十三年分民欠未完正供榖一千五百五十三石六斗二升九合三勺六抄三撮,耗羡榖二百一十五石七斗一升八合零二抄四撮,余租番银四千四百零六元一角八瓣七周九尖六厘七毫。

  是年七月,水冲田园,由通判高大镛勘报,续又奉豁正供榖二百一十石二斗零三合二勺,耗羡榖二十九石八斗八升七合七勺,余租番银三百五十四元五角八瓣五周零七厘。

  嘉庆二十五年八月,水冲田园,由护通判范邦干勘报,奉豁正供榖二百三十五石一斗一升五合三勺九抄,耗羡榖三十二石六斗五升二合三勺四抄,余租番银三百八十九元六角一瓣二周五尖三厘。

  道光六年九月,水冲田园,经由署通判乌竹芳勘详请豁在案,计正供榖三百六十五石零七升四合二勺四抄八撮,(下有缺文)。

  缓征

  嘉庆十六年九月,水淹田亩,由委员杨廷理勘详,至次年带征供榖一百六十三石三斗零四合一勺九抄,耗羡榖二十二石六斗八升零九勺三抄,余租番银三百七十一元二角一瓣七周四尖八厘。

  嘉庆十七年六月,沙压田园,由委员杨廷理勘详,奉准缓至次年带征供榖五十六石九斗零九合六勺六抄二撮,耗羡谷七石九斗零四合五抄六撮,余租番银一百二十二元零四周五尖八厘二毫。

  嘉庆二十年八月,沙压田园,由通判翟淦勘详,奉准缓征供榖四百六十八石五斗七升九合八勺七抄八撮,耗羡谷六十五石零七升八合五勺七抄九撮,余租番银九百五十九元零七瓣零七尖九厘一毫。

卷七

  祀典志 #

  祠庙志 #

  寺观志 #

  学校志 #

  书院志 #

  祀典志 #

  关帝庙,岁以春秋仲月上戊及五月十三日诞辰守吏致祭,自嘉庆十四年奉行。

  天后宫,岁以春秋仲月及三月二十三日诞辰致祭,自嘉庆十七年奉行。

  文昌坛,岁以春秋仲月及三月二十三日诞辰致祭,自嘉庆十四年奉行。

  社稷坛,岁以春秋仲月上戊致祭,为民祈榖,自嘉庆十七年奉行。

  神祇坛,岁以春秋仲月致祭,自嘉庆十七年奉行。

  风云雷雨坛,岁以春秋仲月致祭,自嘉庆十八年奉行;左设本境山川牌,右设本境

  城隍神牌。 #

  先农坛,岁以春秋仲月上丁守吏致祭,自嘉庆二十三年奉行。

  ——以上山川社稷致祭,年支销祭品银二十两。

  城隍庙,岁以春秋仲月致祭,自嘉庆十七年奉行。

  附考

  按关帝庙一年三祭,额销祭品银十八两;城隍庙一年两祭,额销祭品银三两。

而兰属仅销山川社稷银额者,查定例载:社稷坛北向,神祇坛南向,风云雷雨神位居中,山川神位居左,城隍神位居右,春秋仲月,守吏致祭。

兰未归化时,初无神庙。

因嘉庆十一年秋,前知府杨廷理会剿洋匪入山,见居民多病,始为请关帝、天后、观音诸神像,以十三年夏迎入三结街奉祀。

时居民踊跃鸠建庙宇,即以帝君、观音附祀于天后宫。

其城隍庙则因设官甫莅之日,另为建盖,核与部例未符。

部议以城隍神位既应附祀于神只坛,即不必另为建庙。

该督称噶玛兰地方建造天后、城隍二庙,应由该督自行筹办,不必动帑兴修,亦毋庸报销祭品银两,庶于礼典益昭画一。

另抄录社稷、神祇坛祭文各一道,仪注各一分,转饬遵照在案。

由是天后、城隍、关帝诸庙或建或修,自十八年夏皆官民捐资筹办,亦不领销祭品银两,而春秋致祭之诚,则奉行弥谨也。

  迎春亭,即五谷神祠,在厅治南门外,西向,先农坛右。

历任官有举行者,有不举行者。

所有仪仗,春牛、芒神,俱系官捐俸制备;至抬搁杂戏,铺户公办。

  祠庙志 #

  关帝庙,在厅治西文昌宫前殿,南向。

嘉庆十三年,居民原祀于米市街。

二十三年,文昌宫落成,通判高大镛移奉宫内。

道光三年,通判吕志恒以前殿供奉神像,加护木栅。

十年,署通判李廷璧重修,悬额联,殿宇宏敞,左有官厅三间,北即仰山书院。

十年五月,署通判萨廉重修,右有香园一所,税金八元,大渡船头田宅旷地,原税金二十元,作本庙香火之费。

  社稷坛,在厅治南门外,北向。嘉庆十七年,通判翟淦建。道光三年,通判吕志恒增修。

  社祇坛,同上。

  风云雷雨坛,在厅治南门外,西向,左为境内山川牌位,右为城隍牌位。嘉庆十八年,通判翟淦增建。

  先农坛,在厅治南门外,西向,远翠浮空,平畴如画。嘉庆十七年,通判翟淦建。道光三年,通判吕志恒安设神牌,重加修葺。左有五谷神祠。

  文昌坛,在厅治西,关帝庙后殿,南向。

嘉庆二十三年,通判高大镛倡建,原在前殿。

道光三年,通判吕志恒移奉殿后,缭以墙垣,左右各设厢房,庭隅东北筑敬字亭,四围护以石栏,厅左祀苍颉神牌,右为开噶玛兰官长生禄位,自杨廷理以下凡六人。

文峰遥拱,修竹凌霄。

香田详关帝庙下。

  天后宫,在厅治南,东向。

嘉庆十二年,居民合建。

右龙亭,两翼廊直达外门,护以木栅。

香田在抵美福,租榖二十八石。

又本街西畔地基税银二十余两,西门外五结、东势二结牛栏后及头围等处渡船香灯银共二十元,大船税二十元,俱作香火,募僧住持。

一在厅署大堂之右,东向,前后三楹。

嘉庆二十二年,官民合建,左奉火神,右奉药王。

  城隍庙,在厅治西街后,南向。

嘉庆十八年,官民合建;凡两进,厅左祀佛,右祀土地神。

庙右结茅三椽,度僧安榻。

香田在奇武兰,一百四十七甲,榖石如甲之数。

香园在奇泽简,一百零六甲,税银五十二元。

又本街东畔地基,税银二十余元。

  火神庙,一在署口右畔,嘉庆二十五年居民合建;一附祀于大堂西偏天后宫右。

  寺观志 #

  木佛寺,在厅治北门外一渡头三里,不知建自何年。传土人得一木于海边,不施雕斫,宛若佛像,归而奉之,大着灵迹。道光九年,里中募金重建。

  观音亭,在厅治西九里大三阄庄,祀观音大士像。嘉庆二十年,里民募建。

  灵惠庙,在厅治西后街,俗号圣王庙,祀唐奉诏平蛮开漳左卫将军敕封灵惠王陈元光。旧在中街,道光辛卯漳人移建于此。

  榖王庙,在厅治北门外先农坛右,每岁于此迎春。

  按五谷仙之说,闽中盛称,而漳人尤为尊信。

道光十五年,忽传五谷仙自浙江回,民间若狂,结彩鸣金,乡村几遍。

然尚属粒食之仙,与妖邪有别,故官亦听之。

兰中之庙,仍昉于漳人也。

  学校志 #

  兰属文童生,自嘉庆二十二年奉文准附入淡水厅考试。续又奉仿照澎湖厅例,每届酌进一名,仍附淡水厅学办理。

  附考

  兰厅制度既已仿照澎湖,而童生则附试于淡水。

淡水当初与彰化县合试,初无限额。

今兰附淡厅试,则拨定一名,故兰属诸生以是为请,而前厅许之,亦未及转详。

道光十五年,署通判柯培元始据公词详请,其颠末云:窃惟人文不囿于山川,而士气端资于培植。

噶玛兰僻处在台湾万山之后,自嘉庆十五年归入版图,文物丕变。

至二十年,翟前厅淦因于覆奏案内附请考试一节,详称地虽初辟,而其迁居士民,即系淡水、嘉、彰等厅县之人,随其父兄挈家入山,延师课训。

内查有应童子试者五十六名,初学作文者八十四名,请援照澎湖成例,归入兰厅开考,附送道府二试。

旋因淡水厅适置专学,二十二年覆准以噶玛兰童生附入淡水厅试,每名照澎湖厅例酌进一名。

仰见寿考作人之世,泽及遐陬,凡兹士子,一体观光,正当感奋以图上进,亦何敢别生觊觎。

惟该士子自开厅之初,置有仰山书院,按期考课。

二十年来,迭荷新旧厅主栽培,暂有起色。

现入书院肄业者陆续有二百四十余名,不入书院而远乡教读者有四、五十名,又有初学诗文、渐可应试者七、八十名不计外,实在兰属童生现有三百八十余名,较之淡水童生历届甫及百名委系有盈无绌。

乃近科以来,附试淡厅童生不过二、三十名,及至道府试,从中又有不到者。

推原其故,皆由开考之时,或仍赴嘉、彰县试,或即入淡水厅试,称为祖籍,皆以取进之途较广于兰。

不惟官无从禁止,即与该在场之亲友亦无从出而向阻。

甚至取进入门,其父兄转以为得计。

岁科相率效尤,纷纷四散,竟若视兰籍为畏途。

某等忝列胶庠,素知朝廷典制,必归一律,以此歧纷,未免名是而实非。

因查噶玛兰当日设厅事宜,件件皆仿照澎湖成例。

今澎湖童生五、六十名归厅考试,录附台湾县送府转道,半帆即可以抵郡。

而噶玛兰附淡厅考试,往返程途十三、四站,至府则千余里,往返二十六日,较之澎湖水陆已自悬殊。

又查淡水设学时,童生附彰化县试,不另限额,合取进十三名,往返四程而已。

今淡厅学额六名,加拨府三名,合有九名,噶玛兰既附试于淡水,即不必仿额于澎湖。

某等愚昧,窃以为同一台湾,同一试典,噶玛兰若仿照澎湖酌进之例,似应请即照澎湖归入本厅开考,其名册于送府之时,请移交淡水厅附送至道,试取进一名仍附淡水厅学管理,较为公便。

若仍赴淡水厅试,应请仿照淡水附彰化县试之例,合同去取,似可不必限于另额。

庶豉舞兰士,宽之以上进之阶,自不致一厅童生而分歧四处,于恩施既得其允平,于体制益昭其画一。

相应签乞恩准,据详请核转酌施行。

  书院志 #

  仰山书院:杨廷理入兰查办时,以杨龟山先生为闽学宗倡,而该地海中亦有屿曰龟山,故取仰山。

在厅治西文昌宫左。

本系庙地;嘉庆十五年,廷理草创一椽。

至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镛延师开课,地已就圮。

道光元年,署倅姚莹改筑于后殿左厢房,只一厅一室;旋亦圮。

四年,通判吕志恒于东首临街建一门楼,额曰仰山书院。

十年闰四月,署通判萨廉乃就原建之址,架筑三楹,以为安砚之地。

外达官厅,内增厨灶。

旁有一隙地,大可数弓,编以枳篱,可莳花木。

墙外尺许即敬字亭。

该院田地,自道光初年,以查丈闲款充为租息,计年可足千金。

膏火原订生员三名赏银二元,童生五名赏银三元。

今自十年夏季,以人数较多,童生给赏增至十名,发银五元五角外,又增未冠童生四名,合赏银一元。

主讲束修八十元,伙食四十元

  道光四年,制军孙尔准巡台,以兰属人文未盛,皆由书籍稀少,无从扩其见闻,因就鳌峰书院中所藏四库板经史及先儒语录文集抽拨数种,发仰山书院存贮。

此项发交台湾府,终未颁到。

 

卷八

  公署志 #

  职官志 #

  公署志 #

  噶玛兰通判厅治:在城之东街,南向,凡六座。

初在城西,草房三进,乃未设官以前委办开兰知府杨廷理暂作公所,今已拨充入仓,移建厅署于此。

大门、仪门、大堂、宅门、二堂、公廨、斋厨俱备。

大堂旁为架搁库,东西廊为六房。

仪门外左为土地祠,右为监狱五间,大门外环以木栅,前列照墙。

嘉庆十八年,通判翟淦建。

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镛重修大堂后左右门房四间。

道光四年,通判吕志恒增修署内西边书屋二间。

六年,署通判乌竹芳添修。

道光十五年,署通判柯培元增筑四围围墙。

  头围县丞:分驻城外北方,距厅治三十里。

嘉庆十七年,署县丞胡桂初盖草房五间,以资办公。

县丞周翰因之。

旋以地震拆卸,改为仓廒。

二十五年,县丞朱懋移建于乌石港之南,凡四进,堂室花厅厢房俱皆如制。

  罗东司巡检:在厅治之右。

头门、大堂、正面住房凡三层九间,又东厢房二间,西竹椽厢房二间,暖阁、地阁并内外甬道及土地祠。

嘉庆十八年,巡检范邦干奉建照墙、会客厅、胥役所。

四年,巡检张炘添建。

  都司:在厅治西,南向,旧为守备署。嘉庆十八年,守备黄廷耀建,有库局在大堂旁,收贮军火甲械。十四年,署守备王得凤添建。

  守备:分防城外北方,距厅治三十里,在头围乌石港内,旧为千总署,有正署三间,左厨房,右厢房。

嘉庆十八年,千总翁得魁建。

二十一年,千总黄廷泰重修。

  千总:一在城汛,在都司署左,西向;旧为把总署,嘉庆十八年,把总吴一捷奉建,道光六年,千总张焕增修。

一在嶐嶐汛,距厅治北六十里,旧为外委公所,道光五年添建。

  把总:一在溪洲汛,距厅治南九里,嘉庆十八年,把总郑廷贵奉建。一旧为城汛,道光五年移驻苏澳口,距厅治南五十里,未建。

  分防外委:外委四员,内二员协防城汛,一员随防头围,一员分防北关,距厅治十里,皆有公所三间。

嘉庆十八年,外委黄大凤、高鹏飞等分建。

又额外外委三员,内二员贴防城汛,一员分防加礼远汛,距厅治东二十七里,嘉庆十八年,额外何继祖、郑得顺等皆建有公所。

  演武厅:在厅治南都司。凡内外各处所牌坊、将台、旗杆、照墙、箭道亭、矮围墙俱备。嘉庆二十四年,署守备王得凤建。

  仓廒:名常平仓,凡二处,计五十间。

一在厅治之西,凡三十五间,内十间,嘉庆十六年委员杨廷理建。

又五座,二十五间,二十年通判翟淦添建,填培地基高四尺余,以防霉湿,有仓门楼、晒庭、水沟、墙围及仓王庙一座,斗及房四间、家丁看守房三间、土囤七个,并将委员草创办公草房一所五间修砌贮谷。

其仓王庙前东西两房,乃因加放兵米,道光六年署通判乌竹芳增修。

一在头围营盘之右县丞署旁,三座,十五间,支放头围、北关、嶐嶐等汛兵米,嘉庆二十一年通判翟淦建。

其始搭盖草房公所五间,经于是春地震倾坏。

凡两处额榖二万石。

  火药局:在都司大堂旁。

  军器局:在都司大堂旁。

  营房堆卡:兵房一百四间,内城汛四十八间,四门堆口十二间,头围汛十六间,北关汛九间,嶐嶐岭汛五间,溪洲汛八间,乌石港及三围汛各三间。

嘉庆十七年,通判翟淦建头围汛房;道光三年,升通判吕志恒重修。

  职官志 #

  按噶玛兰设官制度,通判仿照澎湖,头围县丞仿照艋舺,罗东司狱仿照竹堑,与印官同城兼管监狱,时往罗东等处稽查。

原奏有俟户口日众,应否移驻,随时酌办。

至各文武官仍照台俸年例,五年俸满升转。

又奏定淡水同知就近控制,地方有事,会同艋舺营参将带兵先往策应。

又查台湾镇道年巡之例,每值三、四月间,提学北巡,自竹堑至艋舺,过山至噶玛兰。

如遇地方静谧,则毋庸过山。

挂印总兵每于十一、十二月间北巡阅兵,亦如台澎道,过山与不过山临时酌定,或发委员代阅。

每年南北巡俱先奏明。

  文秩

  武秩

  文秩

  噶玛兰通判(管理民番粮捕,驻扎五围地方;命盗杂案及征收银榖,仿照澎湖统归经理案件,由台湾府审转;仓库归台湾府稽查)。

  杨廷理,广西柳州人,由拔贡生侯补知府,嘉庆十五年四月委办开兰事宜,十七年九月因升科交代册结,复接任视事,十二月卸事。

  翟淦,山东淄川人,由援例同知、嘉庆十七年八月借补通判,殁于任。

  范邦干,浙江会稽人,由供事补南投县丞,嘉庆二十二年五月护理。

  陈蒸,云南弥勒人,由进士调补凤山县知县,嘉庆二十二年七月署。

  高大镛,湖南桃源人,由举人候补知县,嘉庆二十三年八月借补。

  范邦干,嘉庆二十五年八月再护理。

  姚莹,安徽桐城人,进士,台湾县知县,道光元年正月署,现升同知。

  罗道,安徽人,斗六门县丞,元年九月护理。

  吴秉纶,湖北东湖人,举人,候补知县,道光二年二月署,后加知州衔补蚶江通判,告终养归。

  罗道,道光二年十一月再护理。

  吕志恒,江苏阳湖人,候补盐运司运副,三年七月借补,后升台湾府知府,道光十二年死逆匪张丙之难。

  乌竹芳,山东博平人,举人,由知县加知州衔补马家巷通判,道光五年六月署,后调署永春直隶州知州,被劾。

  史庆芬,江苏,丹徒人,布政司都事,道光六年十二月署。

  洪煌,浙江钱塘人,安徽籍候补同知,道光七年三月署,殁于任。

  李廷璧,云南晋宁州人,举人,彰化县知县,道光七年十二月署,现升鹿仔港同知。

  萨廉,满洲人,笔帖式候补同知,道光十二年二月署,后投效回旗。

  仝卜年,山西解州人,进士,惠安县知县,道光十一年十二月升任,现升台防同知。

  魏瀛,湖南衡州人,举人,南安县知县,道光十五年四月署。

  叶之筠,江西□□人,举人,拣发知县,道光十五年七月署。

  柯培元,山东胶州人,举人,瓯宁县知县,道光十五年十一月署。

  头围县丞(专管捕务,仿照淡水艋舺县丞,分驻头围)

  胡桂,山东胶州人,闽安司巡检,嘉庆十五年同知府杨廷理办理开兰事宜,代征仓榖,十七年八月始交卸,后得军功,以府经县丞升用,未及补缺,殁于台湾军营。

  周翰,浙江人,南投县丞,嘉庆十七年十二月署。

  范邦干,浙江人,罗东巡检,嘉庆十八年五月兼署。

  温溶,直隶昌平州人,候补府经历,嘉庆十九年正月署。

  范邦干,嘉庆十九年二月再署。

  沈曰源,江苏元和人,嘉庆二十二年六月署。

  张炘,陕西三原人,嘉庆二十三年六月署。

  丁嘉植,顺天大兴人,江苏籍,斗六门县丞,嘉庆二十四年十月调补。

  张炘,二十四年十月再署。

  朱懋,浙江会稽人,道光二年五月署。

  张炘,道光四年十月再署。

  丁嘉植,道光四年十一月再署。

  张元疆,安徽桐城人,罗东司巡检,道光六年八月兼署,七年六月再署。

  张炘,七年十二月再署。

  牛寿增,顺天大兴人,刑部司狱改县丞,道光九年五月调补。

  罗东巡检(专管捕务,兼司狱事,仿照竹堑巡检与印官同城,时往罗东等处稽查仍俟荒榛尽辟,人口日众,应否移驻,随时酌办)

  范邦干,会稽人,由主簿嘉庆十八年八月补。

  沈曰源,嘉庆二十二年十月署。

  张元疆,道光五年十二月署。

  张炘,道光七年六月回任。

  牛寿增,顺天人,头围县丞,九年五月摄。

  王霈,顺天宛平人,道光九年五月升补。

  宋丙,顺天大兴人,浙江籍,道光十年十二月署。

  张炘,十二年五月署。

  谢玉阶,□□□□□,生员,道光十五年署。

  武秩

  台镇艋舺营陆路分防噶玛兰城汛旧设守备(今改都司)

  黄廷耀,福州闽县人,由行伍。嘉庆十八年四月初一日补。

  赖曰臣,汀州长汀人,由行伍。南路千总嘉庆十九年七月署。

  黄廷耀,二十一年二月回任。

  王得凤,建宁建安人,由行伍。嘉庆二十三年六月署。

  翁朝龙,福州闽县人,由行伍。嘉庆二十四年七月署。

  朱联升,福州闽县人,由行伍。道光元年十月署。

  翁朝龙,道光二年二月回任。

  裘朝龙,闽县人,由行伍。二年六月署。

  陈登高,泉州晋江人,由行伍。道光三年七月署。

  马腾蛟,福州闽县人,由武举。道光五年四月署。

  头围旧设千总 #

  翁得魁,福州闽县人,由行伍。嘉庆十八年四月初一日到任。

  黄廷泰,福州闽县人,由行伍。嘉庆二十年十月拔补。

  登荣高,建宁建安人,由行伍。调补未到。

  李升,汀州长汀人,由行伍。道光四年八月署。

  薛大魁,福州闽县人,由行伍。道光六年三月署。

  城汛旧设把总 #

  吴一捷,福州闽县人,由行伍。嘉庆十八年四月到汛。

  林捷英,福州闽县人,由行伍。嘉庆二十二年十一月调署。

  郑宝,福州闽县人,由行伍。嘉庆二十四年三月署。

  林联英,福州闽县人,由行伍。嘉庆二十五年正月署。

  官长茂,邵武人,由行伍(下有缺文)。

  嶐嶐岭汛旧派额外外委(道光五年,以头围千总移此)

  孙标,台湾县人,由行伍。嘉庆十八年四月代。

  何继祖,闽县人,由行伍。嘉庆十九年正月到防。

  郑得顺,台湾县人,由行伍。嘉庆二十年正月署。

  丁开辉,闽县人,由行伍。二十一年正月到防。

  利瓦伊春,上杭县人,由行伍。二十二年正月署。

  魏朝标,闽县人,由行伍。二十三年正月到防。

  蒋超,闽县人,由行伍。二十三年七月到防。

  吴金龙,永定县人,由行伍。二十四年正月到防。

  江大海,邵武人,由行伍。二十四年四月到防。

  戴升,邵武人,由行伍。道光元年正月署。

  张发龙,长汀县人,由行伍。三年四月署。

  陈瑞龙,闽县人,由行伍。四年正月到防。

  姜世源,邵武人,由行伍。四年正月到防。

  郭上荣,长汀县人,由行伍。六年正月到防。

  新添都司(驻札五围城内,道光五年奉文添设)

  张克贤,直隶清宛人,由行伍。泉州安海汛裁汰都司,道光五年四月二十五日署。

  陈福龙,汀州长汀人,由行伍。八年三月署。

  徐学礼,漳州长泰人,由武举。九年二月署。

  武攀凤,江苏上元人,由武进士。蓝翎侍卫十年七月选。

  黄凤鸣,汀州长汀人,由行伍。十一年二月署。

  张如玉,兴化莆田人,由行伍。十一年五月署。

  头围新制守备(道光五年奉文,以五围守备移建于此)

  马腾蛟,闽县人,由武举。在城守备,六年四月移驻头围。

  张焕,邵武人,由行伍。六年十二月署。

  黄廷邦,漳州龙溪人,由行伍。七年四月署。

  李升,长汀人,由八年四月署。

  黄凤鸣,长汀人,由行伍。九年五月调。

  岑廷高,闽县人,由行伍。十一年五月署。

  黄凤鸣,十一年五月回任。

  城汛新制千总(道光五年奉文添设,以旧设把总移防苏澳汛)

  张焕,邵武人,由行伍。道光六年七月到汛。

  李升,六年十二月代。

  吴廷标,长汀人,由行伍。八年正月署。

  黄嘉荣,闽县人,由行伍。九年十一月署。

  吴廷标,十年正月再到。

  陈天福,闽县人,由行伍。九年十一月署。

  赵开麟,闽县人,由□□十一年三月代。

  岑廷高,闽县人,由行伍。十一年正月到。

  嶐嶐岭汛新制千总(道光五年奉文以头围千总移驻于此)

  薛大魁,闽县人,由行伍。六年四月代。

  黄嘉荣,闽县人,由行伍。六年十月代。

  吴廷标,长汀人,由行伍。七年九月到汛。

  郭飞鹏,龙溪人,由行伍。八年正月署。

  黄嘉荣,八年正月再代。

  吴廷标,九年五月再代。

  黄嘉荣,十年正月再代。

  叶祥麟,闽县人,由外委。十年四月代。

  吴廷标,十一年正月再代。

  溪洲汛把总 #

  郑廷贵,闽县人,由行伍。嘉庆十八年四月到汛。

  李国瑞,长汀人,由行伍。二十二年十一月到汛。

  吴金龙,永定人,由行伍。二十三年四月代。

  蒋超,闽县人,由行伍。二十四年四月代。

  郑宝,闽县人由行伍。二十四年□月到。

  林联英,闽县人,由行伍。二十四年□月到。

  郑宝,二十五年正月再到

  詹开泰,延平人,道光元年正月代。

  何继祖,闽县人,由行伍。二年四月代。

  李升,三年二月再代。

  官长茂,邵武人,五年正月到汛。

  李升,六年正月再代。

  王菁莪,上杭人,六年十二月到。

  黄嘉荣,闽县人,七年九月到汛。

  赵开麟,闽县人,由行伍。八年四月到。

  叶祥麟,闽县人,十一年正月代。

  陈天福,闽县人,由行伍。十一年八月到。

  苏澳汛把总(道光五年,以城汛把总改建南关,今移此)

  官长茂,邵武人,由行伍。道光六年七月到汛。

  黄嘉荣,闽县人,由行伍。六年八月到。

  吕继望,建安人,由外委。六年十月代。

  王菁莪,上杭人,由外委。八年四月代。

  阮士朝,罗源人,由外委。九年正月代。

  黄嘉荣,九年五月拔。

  王菁莪,九年十一月拔。

  黄嘉荣,十四年□月再到。

  黄人杰,建安人,由行伍。十年六月代。

  陈天福,闽县人,由行伍。十年七月拔。

  黄人杰,十年八月再代。

  赵开麟,十一年正月再到。

  关高兴,莆田人,由行伍。十一年三月代。

  陈鹏,闽县人,由行伍。十一年七月到汛。

 

卷九

  兵制志 #

  铺递志 #

  兵制志 #

  按兰地陆扼生番,水趋海溜,以鸡笼泖鼻为卫户,以乌石港为冲喉。

自嘉庆十七年设厅置营,十八年四月分汛安防。

初设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外委各二员、额外外委三员、战守兵三百九十五名,定例调拨延、建、汀、邵四营步卒,所以杜分类也。

迨道光四年秋,匠匪林泳春滋事,水师提督许松年入山悬格,始克捕诛,因于五年请准添设都司一员、外委二员。

复就台湾城守北路左营及艋舺陆路营中抽拨上游战守兵三百名,以资弹压。

将新添之都司驻札城内,守备移驻头围,并添设协防外委一员。

其头围千总移驻三貂岭汛,以原设嶐嶐岭汛额外外委一员改归新添加礼远汛防守。

其新添千总一员,专防城汛,而以原防城汛之把总移驻南关。

今改苏澳汛,俱归艋舺营参将管辖。

  噶玛兰营都司一员:旧设守备,道光五年添改,仍驻兰城,岁支俸薪银一百四十一两三钱九分三厘六毫,养廉银二百六十两,草干银四十八两。

  守备一员:旧驻城汛,道光五年移置头围,兼辖乌石港炮台、硬枋、三貂、三围等汛,带领戍兵一百名,岁支俸薪银九十两七钱零五厘六毫,养廉银二百两,草干银四十八两。

  千总二员:旧设一员,驻头围。

道光五年,添设一员,专防城汛。

旧员改为轮防嶐嶐岭汛,兼辖大理简、三貂等界,带领戍兵五十名。

每员岁支俸薪银各四十两,养廉银各一百二十两,草干银各二十四两。

  把总二员:一员轮防溪州汛兼辖罗东,管带汛兵四十名;一员旧存城汛,道光五年移驻苏澳口兼辖西关,管带汛兵五十名。

每名岁支俸薪银三十六两、养廉银九十两、草干银二十四两。

  外委四员:旧设二员,一员协防城汛,一员分防北关兼辖硬枋等塘,管带汛兵四十名。

道光五年,添设二员,一添协防城汛,一添随防头围汛。

每员岁支饷银各十八两、养廉银各十八两、米各三石六斗,每岁合共支银一百四十四两,米一十四石四斗。

  额外外委三员:二员贴防城汛,一员旧防嶐嶐岭汛,道光五年移防加礼远汛,管带汛兵三十名。

每员岁支饷银各十八两、月米各三斗,岁共支银五十四两,共支米十石八斗。

  战兵四百四十五名:俱由内地上游四府按班拨换。

旧额二百五十五名,道光五年,添拨二百名。

每名月支饷银各一两五钱、米各三斗,岁共支银八千一百九十两、米一千六百三十八石。

  守兵二百四十名:俱由内地下游四府按班拨换。

旧额一百四十名,道光五年,添拨一百名。

每名月支饷银各一两、米各三斗,岁共支银二千八百八十两,米八百六十四石。

  炮位十二座:东、西、南、北四城门各一座,乌石港口炮台及头围、三围、北关、嶐嶐岭、溪洲、苏澳、加礼远等汛各一座。

  粮饷:外委及战守兵丁通营共计六百九十二名,每年共支饷银一万一千一百九十六两、粮米二千五百二十七石二斗。

  草干:各官自备坐马共一十六匹,岁共支银一百九十二两。

  地亩二百甲:隆恩庄在东势、珍珠里简、奇武荖、马赛等处,仍散给化番,付漳、泉恳户之租地,就中每甲抽收营榖二石,以为戍兵医药调理之费,历年造报,尚不敷动用。

  器械:弓箭、鸟枪、大炮、藤牌等件,皆戍兵随班换到,毋庸定限修造。

  火药:年约用千余觔。

  铅子:年约用二百余觔。

  锣锅:共一十五口。

  单夹账房:共十五架,请领未到。

  旗帜:大纛五杆。

  马匹。 #

  俸薪:都、守、千、把六员,岁共支银四百两零九分九厘二毫。

  养廉:都、守、千、把、外委十员,岁共支银九百五十二两。

  眷谷:每名年支榖二石四斗,年共支榖一千六百七十五石二斗。道光五年,议准每石折解银六钱,共折解银一千零十两九钱六分。

  加饷:每兵月加四钱,每年共银三千三百零二两四钱。

  盘费、车价、红白赏银:盘费、运殖,兰营各加三成,每年约共银一十两,递次报销。

  铺递志 #

  捞捞社,在厅治东五里,俗名流流。

  六结,在厅治东十里。

  沙仑海岸,在厅治东十五里,旁临大海。

  七结,在厅治西五里。

  大三阄圳头,在厅治西十里。

  叭哩沙喃口,在厅治西二十二里,俗呼民壮城。

  月眉围,在厅治西三十里,即叭哩沙喃尽处,隔山为额剌王字诸野番社,设隘为界。

  四阄二,在厅治南八里。

  二结,在厅治南十二里,

  外阿外,在厅治南十五里,即歪仔歪。

  罗东,在厅治南二十里,再东行二十里为溪洲汛。

  员山仔,在厅治南二十五里。

  下冬瓜山,在厅治南三十里。

  马赛,在厅治南三十五里。

  南关,在厅治南四十五里。

  苏澳,在厅治南五十里,西逼斗史,大老阁诸生番界,东尽海滨,南达奇莱泗波澜。

  兰城铺,在厅治北门外。

  沙仑铺,在厅治北十二里。此两铺额设铺司一名,递夫各四名。

  乌石港铺,在厅治北三十里,渡溪即头围。

  北关铺,在厅治北四十里。

  嶐嶐铺,在厅治北六十里;与淡水厅东北三貂社交界二十五里。由乌石港至此三铺,额设铺司各一名,添设递夫各八名;以地处险隘,必加防护故也。

  附考

  兰境东沿大海,西南控生番内山,皆非孔道,惟北与淡水为邻,凡有接递文移,必资捷足,故自嶐嶐至兰城独设五铺,经已详奏立案。

计铺司五名,年给工食银三十两,递夫三十二名,年给工食银一百九十二两,加火炬银二十六两八钱八分,年共输银二百四十八两八钱八分,就田园额征余租折征番银项下动支,历届年终归入奏销案内造报。

 

卷十

  宦绩志(附幕宾)

  人物志 #

  武功志 #

  宦绩志(附幕宾)

  杨廷理,字双梧,广西柳州人,拔贡生。

初知侯官县;渐升台湾道。

以清查案被谪戍伊犁,嘉庆八年赦还。

十一年,捐复知府,引见后,蒙召见。

上问及噶玛兰情形,廷理奏对称旨,命往查办。

乘传来闽,三度入兰,始于嘉庆十五年四月奉委开疆,得遂前请。

制军方维甸授以创始章程,廷理因时制宜,力裁业户,其禀复中有「殚一己之心思,耐三月之劳勚,奉十八则之宪令,成亿万载之良规,使善良者知有官之可乐,奸猾者知有法之可畏」;盖纪实也。

先是丁卯秋,将会剿海寇,入援苏澳,漳人送之于溪北,泉人迎之于溪南,民争为之用。

后补建宁府知府,兰人思之,为立禄位以奉。

  翟淦,字榆园,山东淄川人,援例得同知。

嘉庆十七年兰初设官,大吏廉其能,借补通判。

淦入境,上自城池、坛壝、衙署、仓库,下至兵房、监狱,汇作十七案工程,先行整顿,次第改观。

时复周历田舍,履勘三籍疆界,就中加留余埔酌给化番,尚有未垦荒埔四千余甲,限年报升,上下地亩,不能一律,为之酌定科则,公私称便。

幕友任元逵者与淦莫逆,悉心筹划,不避嫌怨。

淦任五年,以劳成疾,二十二年夏殁于头围公廨。

  陈蒸,云南籍浙江人,由进士补凤山县知县。二十二年署通判。承杨、翟二公之后,值地方草创之初,惜士爱民,不名一钱;兰人德之。

  胡桂,字小山,山东胶州人,援例得巡检,补鹧鸪司,调闽安司。

杨廷理入山查办时,桂与偕行,杨公恃为左右手。

深入险阻,不辞劳瘁。

初定租税,众论不一,人心未齐,为反复譬喻,晓以大义,众始帖然。

凡勘丈,桂必亲往,遇有争执,一言而决。

于是委代理县丞,征收仓榖,八阅月而竣。

后以军功奏请,以府经历升补,未及擢用,染瘴疫而殁。

时论惜之。

  朱懋,浙江会稽人,由巡检升南投县丞。

道光二年,调署头围县丞。

山匠林泳春滋事,三年六月朔,聚众围县丞署。

该匪先与防守仓廒愿办军工之林万等隔壁斗杀,械伤二人,懋往弹压,泳春遂疑林万守仓,是懋主使,欲掳之。

奈未得下手。

于是回至南门寮造饭,复率众至仓,连鸣枪炮,拥至署前,其势汹汹。

朱懋出坐堂上,厉声喝退,手携二子,一力抵拒。

斯时若俟汛弁街耆赶至,已无及矣。

故人以懋能镇静云。

  任元逵,浙江人,诸生,客翟淦署中,宾主契洽。

时条陈开兰创始事宜及善后一切事宜百数十则,皆出任手,洪纤悉备,利弊必周。

若他人当,头绪棼如,势必展转因循,而任则文移往复,商榷再三,务合人情而宜土俗。

任素精强,物无遁影,即无事兀坐,终日未尝见其惰容。

兰人至今称为「任夫子」云。

  杨典三,湖南湘潭人,字寅斋,岁贡生,与通判高大镛有戚谊,从高署中。

兰旧有仰山书院,创自杨廷理,未及延师开课,而三楹已就圮矣。

高至,始定章程,延典三为师。

自已卯讫辛巳,典三循循善诱,宽以待士,恕以衡文。

于是士子乐从其教,不畏为苦难,亦不为狎玩,师弟有如父子。

兰之人士立主祀之,以志开兰文教之始。

  人物志 #

  义侠

  文学

  义侠

  兰地未开时,有漳人吴沙者,初渡台为人执役,不自适意,寻寄寓三貂社。

三貂为淡水极北之界,越岭即噶玛兰,有三十六社平埔番散处于近港左右。

相传三貂、噶玛兰,人踪之所不经,往往以化外置之。

沙久住其地,间阑出物与番交易,见兰中一片荒埔,番不谙耕作,亦不甚顾惜。

乃稍稍与漳、泉、粤诸无赖者,即其近地樵采之,虽翦棘披荆,渐成阡陌之势,番顾不之禁也。

而三籍闻风,视为逋逃薮,聚者日益众。

幸沙犹畏法,不敢尽纵容入番社,以不生事者用,故同知徐梦麟以沙言为可信,每有招抚兰番之意。

此乾隆五十二年间事也。

然聚徒日众,不移时亦遂占筑土围,距乌石港为头城。

番众始惊愕,倾其族以相抵拒。

沙弟吴立死之。

有许天送者,首以贩私悉夷情,社番推为长者。

沙得其言,知不可以力制也,乃退保三貂,谋以一、二事示之信。

沙既欲以信结诸番心,会洋逆蔡牵拢靠苏澳,其伙掠打马烟社番。

沙因埋石设誓,如番约许以为外援。

蔡逆固知沙有头围,将夺之为兔窟也,遣伙入借。

沙乘其计,截得十余贼,与乡勇献状于官,而番始帖然。

乡勇者,沙所请于当道,将以之防番,即以之招垦。

此嘉庆初年事也。

维时沙在淡丞署并请有丈单谕札,惴惴以私垦为防。

及添派乡勇,分设隘寮,藉垦至五围,为今厅治也,则人希为业户,鳃鳃以归化为请。

亦可见沙虽为一匹夫,而其长虑却顾,不忘戴天率土之恩,不可谓无裨于开造。

沙在日,官给以吴春郁义戳,疏节阔目,一切颇从其便。

三年,沙死,子吴光裔顶充。

六年,再请续垦开兰,未果而亦卒。

沿海以东诸所升报田园,皆当日沙所酬谢于民壮之地,俗号民壮围。

其沿山一带乡勇,坐护行人,尚有五站未及裁撤,亦当日分设隘寮之遗也。

  陈奠邦,亦漳人也,豪气自许,天性不漓。

未开兰,属淡水金包里社,与贡生柯有成、民人何绘相善,有事必相谘访,然诺不诬。

嘉庆十二年,洋逆朱濆满载农具,将以兰为巢穴,居人或有与为声息者;奠邦独遣人走郡告急,至艋舺前,得杨廷理会援苏澳之信,遂促柯有成诸人募领乡勇、番头目协同泉籍义首,引导官兵水陆夹攻,贼溃。

事闻于朝,有旨追赏缎袍褂料各一副,五两重银牌各一面。

时奠邦已奉母入兰,为街坊总理,闾里以为荣。

十七年,建造兰城,奠邦复率先绍首,分段完筑,栽护竹围。

道光四年,山匠林泳春滋事,购获正法,奠邦亦与有微劳。

大抵遇地方事,皆知向前自效,毫无因循观望之态。

其处乡里也,贫则周之,少则抚之,排难解纷,居然烈士也。

闻知事母犹出挚性,内外初无间言。

通判高大镛旌其庐曰「纯孝性成」。

里中曾疏举其行于厅,而未及核报,会奠邦死,后嗣大不振,家亦中落。

  文学

  萧竹,龙溪人,颇能文章,喜吟咏,于堪舆之术自谓得异人傅。

从其友游台湾,穷涉至哈仔难,吴沙款之。

居且久,乃为标其胜处为八景,且益为十六景,今所传兰城拱翠、龙潭印月、曲径香泉、浊水涵清之类者皆是也。

竹悉为赋诗,或论述其山水脉络甚详。

时未有五围、六围,要其可以建围之地,竹于图中皆递指之,后乃遵建焉。

  武功志 #

  嘉庆十二年秋九月,海寇朱濆窜泊苏澳,升南澳总兵王得禄会前知府杨廷理攻克之,贼东遁而去。

朱濆者,蔡牵之余丑也。

先是蔡逆寇于海,收泊苏澳,纵伙抢掠马烟社番粮食。

见漳氏吴沙占垦头围,筑有土城,思夺为狡窟。

一日,遣伙见沙。

沙与壮丁等诱之,截其十三贼以献于官。

此嘉庆十二年三月事也。

至是秋,朱濆以未入化之兰民多有与之通者,因满载农具,靠泊苏澳,占五围为巢穴,沿海游奕五十余日。

南澳总兵王得禄寄椗鸡笼亦四十余日,以扼其吭。

适将军赛冲阿奉办斗案过台,委前知府杨廷理缉捕到艋,因檄得禄计定赴援。

得禄率舟师出港,即日乘风驶至澳口,与贼相持。

廷理由陆进山,亦即于九月己酉至头围,癸丑既望入溪洲,鼓励民番,断贼樵汲。

一面采办茆竹,以备火攻。

越五日,民番云集苏澳,内外夹攻,毁贼舟四,夺其二,贼坠水死者无算。

朱濆以余舟十四只冲潮而遁。

先期,五围居民有陈奠邦等人,遣人抱呈告急,捐募乡番数百名,帮同官军水陆攻散贼艇。

事平,奉叨褒赉,查出贡生柯有成守港出力,义首翁清和、林永福、高培助率领义兵赴澳宣力,与奠邦番通目等追赏金帛有差。

  道光三年秋七月,匠匪林泳春滋事,水师提督许松年会同升守胡祖福,升倅吕志恒捕诛之。

兰故林密菁深,听四方游手入山砍砟为山匠,不以官荒禁也。

惟中有樟树为战舰需,例由官给资采办,节经台道檄厅谕匠遵领。

乃刁匠林泳春(本名永春,一名允春)以私煮樟脑获利较盈,不肯出头领办。

胆复啸聚四围大坡地札寮成党,霸踞山场。

查山后有小路两条(一从万顺寮拳头母山出口,一从青潭大坪林出口),该匪藉以负隅。

既非保甲所能稽,又无头目可以约束。

且其匪伙素无家室,围捕则潜踪远遁,宽恩则妄肆凶横。

故自嘉庆己卯年拷索厅役林捷,因循未究,沿至道光壬午秋,抗官夺犯,势渐鸱张,稍不如意,则以掳人勒赎为长技。

是岁三月念四日,林泳春喝林黑等概将厅差吴合掳捉入山,非理凌虐。

护倅罗道又恐激成事端,但请先为清庄,观望声息。

而小匠张钗又复于头围拥抢料馆。

头围署县丞朱懋曾于四月间招其伙林万等九十八人具颁认办,更假仓居以分其势。

林泳春心怀忿恨,即欲掳万入伙。

五月初旬,潜出头围,遇厅营会捕而止。

罗道见势不能遏,与委员计议,方告羽书。

游击张朝发亦已出哨回艋。

六月戊戍朔,林泳春约同江文魁等八、九十人持藤牌、执枪刀,在仓与林万格斗,随口称验伤,赴至县丞署破壁而入,哄堂塞署,为朱懋喝退。

又闻该匪阻绝樵采,各于沿山之处,暗伏地弓,以防侦探,遍吹竹筒为号,搭盖后山为寮,以示设备。

而各庄民受其鼓惑而指使者,闻亦不少。

水师提督许松年适以阅兵巡台,将次入兰,总理陈奠邦等中途呼援。

松年初意未定,径札林泳春,许以投首不罪。

且有兵役屈仰之处,并准申明呈理。

迨六月二十日行抵头围,传林永泰面讯,据供我堂兄林泳春必要宪示勒石,免办军工,始行出首。

松年意拂,随令整办军需,定二十七日甲子出军。

松年驻札外旱溪,张朝发驻札内旱溪,盖是时已由鸡笼澳带兵二百抵兰十日,更益以兰之兵役义勇,已足资其调发矣。

然先三日,松年犹令淡绅林平侯入山招抚。

无如林泳春蠢然一物,死听林笨主谋,延不出首。

升倅吕志恒甫莅兰,即知该匪由内山窜至石壁仔后二十八隘,饬隘首在叭哩沙喃堵截,分谕苏澳一体防范。

倘由外山潜逃,则必经鱼桁仔及该匪前筑草寮之地,又饬陈奠邦领带乡勇在于适中之处驻札。

七月丁卯朔,志恒接篆,再悬重赏,鼓励军民。

于时匪伙多由内山逃散,惟林笨、廖准、潘违、林进、吴娥与林泳春结为死党,不离左右。

十五夜,厅差购线由干溪山脚先获到林笨等五名,林泳春如笼鸟釜鱼,十七日潜出穷谷,遂擒之,与升守胡祖福会谳。

即将林泳春枭决市曹。

总兵观喜亦自彰化策应,截得李和等四名,解归审结,并筹船厂采办工程,而山匠平。

  道光十年秋八月,夫匪林瓶等分类纠斗,总兵刘廷斌会署守王衍庆、署倅萨廉剿平之。

兰阳、一蜗角耳,两夫者、蜗角之蛮触也。

两夫自嘉庆初年望风招垦,本皆赤子无赖之徒,为人服役。

迨设官后,良则散为农甿,莠则流为工脚,填街塞巷,递运货物,动即以血气相逞。

于是挑夫之中,又各自分气类,曰和兴,曰福兴。

和兴、林瓶为首,其陈俨住西门,赖成住北门;又有所谓和春者而统之,谓之合兴。

福兴以林笼为首,其吴小棕在梅洲,林面总在渡船头;又有所谓兴盛者而统之,亦谓之复兴。

此外又有别号义兴,伙开福兴,分定地段,包揽客商者。

大抵一铺开张,不先计定其挑雇,则两夫争闹,凶威甚于虎狼,挞辱等于奴婢。

彼入其党者,但挂卯簿、输丁钱,即可以图保生业;否则欺孱侮弱,挟怨寻仇,中路一呼,十百响集。

虽衣食粗足之家,不能别有倚恃,故农工商贾而外,胥差亦援其声势。

累经地方官化导劝谕,特以蔓延日众,一旦不可以骤锄。

反以为人无与竞,出而自相残逞矣。

是岁春三月,有江铺民以瓦店赁人经纪。

查兰雇工以该屋初竖柱为定。

江店从前盖茅,二夫争挑,无凭定断。

署倅萨廉,因令拈阄轮挑,福兴先而和兴后,当堂叹服遵结矣。

迨八月八日,江铺一开,福夫尚在起挑,而和夫陈俨之党陈水二十余伙到店力争,彼此扭欧。

厅营正在查拿,而街邻闻声各已劝散,不虞其势之燎原也。

翌日甲午,福夫云屯北门外,执不相能。

和夫首林瓶闻知,不平,出纠陈俨与赖成诸人分执刀棍,直往渡船头寻斗。

林笼、林面总与林旺纲亦即纠其福党林微等持械出御。

正当枪毙和夫二命,以厅营驰出拿究,各即解去。

越乙未、丙申,林瓶不甘,连纠庄瑞谅、林爽等五十余猛,又自庄瑞谅转纠十余猛,各执器械,再往寻斗。

林笼即纠吴小棕、林面总及林发粿等四十余人,发粿与面总又转纠不识姓名各五、六人,持械出斗。

是日,和夫拥众其在场而徒手助势者亦数倍于福夫,故连毙二、三十命,且毁其巢屋,而福夫溃矣。

厅营见兵力单薄,弹压不支,飞请镇府艋营兵,一面移会淡防厅,各于带剿未齐之先,严率兵役极力捕抚。

自十二日丁酉解散,和夫犹乘胜蚕食庄民,至中秋日探知师至有期,乃扶病尽逃叭哩沙喃,将以为死守计也。

十八日癸卯,署参将周承恩先自艋带兵二百名到兰整备台粮。

二十一日,会厅督营直抵月眉围焚其巢穴,和匪逸入番山,而中途则已得赖成、陈俨矣。

九月丙辰朔,总兵刘廷斌督同参将谢建雍带领水陆兵丁三百名入山搜捕,淡绅林平侯与焉。

越日,署守王衍庆到城督拿。

初四日,廷斌赏励生番,遣谢、周二将由内山赶逐林瓶等捦解归案。

而福匪亦自头围以外陆续截得。

初九日散营。

是役也,枭首者十四、军极边者四十六、徒者四十二、充近边军者二,其余各以罪差儆顽凶而示震慑,传观者不啻万人,无不齐声称快。

嗣后城厢市镇止准开一歇店,雇倩夫役,一听民便,兰境绥恬。

和福兴平。

卷十一 #

  祥异志 #

  物产志 #

  风俗志 #

  祥异志 #

  嘉庆十四年己巳夏六月,飓风发,浊水溪正溜北徙,与清水溪合流。

  嘉庆十五年庚午夏六月己亥,火(十六日夜亥初,五围二千余家,一时烬净,官民露处)。

  六月丁未,风,浊水溪仍循故道。

  十六年辛未秋九月,大水,田园湮没,埤圳尽决。

  十七年壬申夏六月,大水。

  二十年乙亥夏六月,地震(田园低陷,民居倒塌)。

  秋八月,大水。

  二十一年丙子八月,地震(官署民房俱坏)。

  二十三年戊寅秋七月丙辰,大水。

  二十五年庚辰八月庚戌,大水,越壬子始退(田园冲压,房屋倾圯尤甚)。

  道光二年壬午秋七月甲申,飓风起(十二日辰初,从西北陡起,其势甚猛,三更后,厅署堂库倒压丁胥三命,竹仔头等庄压毙男妇三名口,加礼远口淹毙男妇十一名口,乌石港口沈覆商船四号,署倅吴秉纶捐资收恤具报在案,同时淡水、嘉义、彰化皆报灾)。

  道光六年丙戌九月甲辰,大水,丙午始退。

  以上诸水灾,历奉豁免缓征,具载蠲政志。

  物产志 #

  榖之属 #

  麦之属 #

  粟之属 #

  菽之属 #

  枲之蜀 #

  蔬之属 #

  蓏之属 #

  果之属 #

  木之属 #

  竹之属 #

  花之属 #

  草之属 #

  药之属 #

  毛之属 #

  羽之属 #

  鳞之属 #

  虫之属 #

  金石之属 #

  货之属 #

  榖之属 #

  早占(占者,占城种也,有赤、白二种,粒小蚤熟,种于二、三月,成于五、六月)、尖仔(纯白者佳,诸稻中极美者,种于五、六月,成于九、十月)、三杯(形似尖栗)、内山早、清游早、红脚早(红脚即红莲种,以上俱早成)、七十日早(种于早春,七十日可成)、白肚早(其状甚白)、大伯姆(种于洼下之田,水高一尺则长一尺,水不能浸,米白而大)、糯米:以上稻之属。

  尖仔秫(秫如树,高至丈余,结实累累,有黄、红、黑三种,西北方谓之高梁)、赤壳秫(壳赤米白,一云即占仔秫)、虎皮秫(壳赤有文,米白而大)、鹅卵秫(粒短壳薄,色白而软,诸秫中最佳者)、芒花秫、番仔秫(粗甚大,土番摘穟藏之以酿酒)、乌秫:以上秫之属。

  芦黍、鸭蹄黍(穗似鸭蹄,酿酒甚美)、芝麻(即胡麻):以上黍之属。

  麦之属 #

  小麦(闽地麦花多开于夜,台则如北地然)、番麦(状如黍,实如石榴子,一叶一穟,穟熟百粒)。

  粟之属 #

  圆粒(米白而软,粒短而肥,种获与埔占同,但米多而为饭少)、埔占(壳白米赤,皮厚,种于三、四月,成于八、九月,园中种之)、三杯早、清游早、大伯姆(见榖属)、花螺早(俗呼螺米,亦早熟者)、乌尖。

  菽之属 #

  白豆、黄豆(粒大倍于内地,土人与白豆和作豆酱)、黑豆(土产者粒不甚大,土人以作盐豉,俱四、五月种,八、九月收)、绿豆(三、四月种,九月收,但粒小于内地耳)、红公豆(子红,荚长尺余,福州名为豆荚)、米豆(皮色白,可和米煮食,九月收)、菜豆(荚长,亦名长豆,蔓生下垂,有青、紫二种)、刀豆(形如刀,故名)、扁豆(俗名肉豆,一名蛾眉豆)、观音豆(一名脚豆,熬食蒸豚,味尤松甘)、虎爪豆(形如虎瓜)、荷兰豆(种出荷兰,其色新绿,其味香嫩)、土豆(即落花生,蔓生,花开黄色,花谢于地即结实,故名;一房三、四粒,堪充米品,以醡油可代蜡,北方名长生果)。

  枲之蜀 #

  青苎(种于园中隙地,一岁四收,有头水、二水、三水、四水之别;头水收于夏初,四水收于秋,大抵以初收长大者为最,其干可蓻火)、麻(蔓生者多,种之者少,以利不及青苎故也;干亦可蓻火,内山较盛)。

  蔬之属 #

  芥(秋种冬熟)、姜(春种夏熟)、葱(有香葱、麦葱、风葱三种,风葱可疗风疾)、韭、薤(种少)、蒜、白菜(山东种多,但味稍别)、苋菜(有青、紫二种)、迦蓝菜(俗呼隔蓝菜,一名观音菜)、莙荙(叶厚而柔,俗呼厚茉菜,有小毒;按唐西域传,末禄有军达,即莙荙也)、颇菱(种出西域颇菱国,颇讹为■〈艹颇〉,俗呼为赤根菜,方士隐名为波斯草;按刘梦得嘉话录,菠菱种自西国,有僧将其子来云,本是颇菱之种语,讹为波棱)、瓮菜(种来自东彝古伦国,以瓮盛之,译不能通,但名瓮菜)、蒝荽(本草谓之葫荽)、芹菜、茼蒿(叶似艾,花似小菊,性冷味香)、红豆、茄(有紫、白二种)、笋(土产味苦,亦不甚香)、萝卜(秋、冬、春皆有)、紫菜(生海石上)、海粉(青、由二色,状如粉条,生海中)、番薯(皮有红有白,蔓生,其根生熟皆可食,亦可酿酒作粉;又有文来薯,皮白肉黄而松,种出文来国)、大薯(即田薯,有紫、白二种,蔓生,根伏土中,一藤可七、八魁,问有一藤一魁者,长五、六尺,如短柱,重十余斤)、芋(有红心、白心二种,如丝纹者俗谓槟榔芋)、番芋。

  蓏之属 #

  王瓜(一名莿瓜,以皮有微莿也;月令,孟夏王瓜生,兰地春初即有之)、金瓜(有大、小二种,一名南瓜)、西瓜、菜瓜(即丝瓜,或呼鼠瓜,老则成布,台地种于园中,蔓延于地,俗呼为天罗布)、苦瓜(一名绵荔枝)、冬瓜(四时皆有)、涵瓜(有青、由二色,酱鼓、糖醋皆宜,或名莦瓜,或名菜瓜)、匏(有长匏,有劲匏,有葫芦匏,老则皮坚,极大者土人镂作什器)。

  果之属 #

  荔枝(来自泉、厦者有乌叶、状元红诸品,近时颈围植之,香味殊别)、龙眼(即龙目,一名荔枝奴,熟时晒干曰魁圆)、菠萝(叶似蒲而阔,两傍有刺,果生丛心,皮似波罗蜜而色黄味酸耳,末有叶一簇,因形类凤,故名,惟不及台南为佳)、香檨(红毛人从日本国移来,树高多阴,实如猪腰,盛夏大熟,即外国所载南方有果,其味甘、其色黄、其根在核是也)、波罗蜜(亦荷兰国移来者,实生树根,大如斗,皮似如来顶,剖而食之,味甘如蜜)、槟榔(向阳曰槟榔,向阴曰大腹,实可入药,一穗子数百粒,秋末采食,至二、三月乃尽,如鸡心,和老藤食能醉人,可以袪瘴)、荖藤(即香藤)、桃、李(另有一种如钮大,名珍珠李)、梅子、石榴、番石榴(俗呼梨仔)、番柿(形似柿,皮有毛,俗呼毛柿,西域种)、橘(一年相续者名公孙橘,又有四时橘,味酸)、柚(即秦风所谓条也,兰地以瓣大肉如丝者为贵,名文旦,出漳州)、柑(有仙柑、红柑、雪柑、卢柑、九头柑诸种,亦橘属也,台地以出自西螺者为佳,兰则微酸)、葡萄、甘焦(到地皆有,秋冬尤盛)、香橼、甘蔗(性温味甘,有红皮、白皮二种,又干小者曰竹蔗)、佛手柑(台产较大于内地,但香不耐久耳)、木瓜、番姜(有方长二种)山杨梅、山柑、土菱、枇杷、菩提果(俗呼香果,花实青黄,味甘而香)、椰子。

  木之属 #

  松、柏、樟(兰地多作梁柱)、楠(始生即具全体,裂土而出,两叶始蘖,已大十围,岁久则坚,终不加大,盖与竹荀同一理也;见郁永河稗海纪游)、香楠(木如黄杨,色微黄,味香,木纹作山水)、柯仔、赤麟(赤色皮麟,质坚入土难朽者,可为车心)、乌栽(皮带黑色,中白大而不堪器用)、柳、象齿(木硬而直,白文如象齿)、埔柿(树如柿,无花实)、山荔(树如荔,无花实)、乌桕、埔荆(即荆也,小木丛生,茎婆娑有五叶、七叶)、朴仔树、破故子(叶似梧桐而小,结子如楝,土人多腌食)、鹿仔草树(即楮也)、榕(大者垂荫可十余丈,多根,故易茂而难拔,不材,故寡伐而长寿)、白树、番树、枫、苦苓、水松(性好近水,皮温厚如绵、枝乔而上勾,其叶散碎)、黄日树(结实形如枇杷,色黄,皮绉,用以澣衣,功同皂角)、桑、林投、九芎(一名九荆,村落草屋,用为竖柱,入土不朽;使槎录云,木有交标小而不高,茅屋用以为柱,又有白树,色白可以为器,皆内地所无者)、水漆(生海泥中,柯叶彷佛刺桐,皮有黏液,着肤则肿,取以围篱,多生枝叶)、紫荆树、赤皮、九罾、加冬(树似冬青)、萧朗、婆罗、馒头果(树干似梧桐,但不直耸,有傍枝,一枝数叶如芙蓉,三、四月开绿花,悬穗,三、四十朵相比,见台海采风图考)、石楠(木性坚重,土人烧为木炭)、乌心石、櫆、山茶、土桂、咬人狗(疑即水漆,台海采风图考云,其木甚松,手搯之便长条并起,可为火具,高丈余,叶长大似烟叶,有毛刺刺人,入毛孔甚痒,搔之发红肿,一昼夜方止)、土杉、松萝、龙牙、狗骨、石柳、大丁黄、公牝树、苦枺。

  竹之属 #

  刺竹、长枝竹、筀竹、金丝竹、人面竹、观音竹、录竹、七弦竹。

  花之属 #

  梅、桂(台所产者惟月桂,来自内地)、兰(兰地素心兰尤多)、菊(黄色多而白色少)、仙丹(一名山丹,其花一朵一百蕊,状如绣球,色绛,四月开至八月,尚烂熳)、海棠、长春、丽春、佛桑(佛桑一名扶桑,俗呼大红花;兰地有二种,单叶者深红,名照殿红,与草木状所言合,其千叶者有红、黄二色,与群芳谱合,四时长开)、芙蓉(一名拒□花)、刺桐(垂阴如梧桐,干多生刺,三月始盛)、唐棣、木槿、树兰(有四叶、六叶二种;台湾志略云,花细碎如黍米,色黄,种出暹罗者为暹兰)、指甲(一名好女儿)、水锦花、石榴、姊妹花、鸡爪兰(花似金粟,开于夏秋之间)、莲花(一名芙蓉,有红、白二种,又有千叶莲)、凤仙(一名金凤)、月月红(一名月季)、玉楼春、番蝴蝶、夜合、啬薇、含笑、玉芙蓉、美人蕉、臙脂花、茉莉、番花、鹿葱、鹰爪兰、月下香、番瑞香、喷雪昙花、鸡冠、老来娇、一丈红、午时梅、绣球、兔丝、茶花、丝绵花、番绣球、七里香、朱兰、素香、水仙、百日红、迎年菊、万寿菊、莿球、山栀、剪绒、金丝蝴蝶、倒垂兰。

  草之属 #

  仙草、乳草、仙人掌、苹、藻、蒲、艾、齿草、鼠曲、白曲、含羞草、牛肩、虎耳、凤尾、荖草、龙舌、含铃、红毛茶、姑婆草。

  药之属 #

  天门冬、穿山甲、熊胆、熊掌、鹿角胶、鹿角霜、海鳔鮹、地骨皮、鹿茸、麇茸(鹿之大者;鹿茸补阳,麇茸滋阴)、龟板、鳖甲、使君子、桕菰(小儿口痛,剪水洗愈)、林荼菰(即林投之实,肉有红、白二色,痢疾红者用红,白者用白)、三柰(类姜味辛)、薏苡、白扁豆、香附、木通、水烛(生水中,形如烛)、穿山龙、金银花(有黄、白二种,可疗疾)、益母草、稀签草、蒲公英、蛇草(蛇伤者服多愈)、羊角草、龙舌黄、鸭嘴黄(一名定经草,可调经)、鸡角刺、鲎壳刺、马鞍藤(俱治廱)、白蒺藜、鼠尾黄、紫萍、马尾丝(有大小二本,生阴湿地,患蛇伤者,取其根擦之立愈)薄荷、蜂蜜、菖蒲、班节相思(类薄荷而大)、栀子(一名越桃)、苍耳子、萆麻子、木鳖子、急性子(即凤仙子)、杞子、车前子、风藤(状与他藤异,似木通,浸酒服之,可治风疾)、山苦瓜(治脚踵)、石决明、天南星、紫苏、通草(性利水、兼通乳窍,染以彩色制花,鲜明可爱)、金锁匙(治疳)、磱碡草、黄金子、千里光(治眼)、地肤草、束血草、茶匙黄、虎咬黄、草薢、石斛、谷精、四时春、马蹄金(一名一枝香)、万年薯、鲫鱼胆、牛角刺、山葛藤、山四英、过江龙、槟包藤、羊角豆、正埔姜、钉地蜈蚣(性冷,能治蛇伤)、茄冬叶、鸟踏刺、叶下红(一名马蹄黄,一名消息草,草干红,花圆小、如白绒,叶外青内红,治损伤)、山茄、山埔银、真珠黄、龙吐珠、曼桃花、铁马鞭、五龙爪、田乌草、冷饭藤、一条根、山药、茯苓、乌甜、走马胎、射干、向天盏、黄水茄、夏枯草、海藻、海带、沙参、浮海石、樟寄生、香楠末、金石榴、瞿麦、桑皮、赤松根、蔓荆子、骨碎补、怕骨消、柿蒂、陈皮、武靴藤、钉秤根、宜梧草(治风)、双钩藤、独活、昆布、风不动、金不换、炮仔草、毛将军、扁蓄(详草属乳草注)、王不留行、撮鼻草(治风)、九层塔(即蔡板草)、珠仔草(治跌打损伤)、万年松(治腹痛)、鹿肚草(治噎嗝)、咸酸草、偏地锦(俱治咽喉)、蚶壳草(治痧)、蝇翅草(治虚胀)、犁壁草(治廉疮)、茅根草、无根草(俱利水通淋)、三脚、三脚鳖(俱草本,治瘰疬)、蒲盐草(治蛇伤)、猪母草(治瘵毒)、泽兰(能散血)、龙涎(治痰)。

  毛之属 #

  牛(水牛灰毛,山牛黄毛,水牛力较大,用以研蔗煮糖,黄牛近山多有取而驯习之,用以耕田驾车)、马(从内地来,亦少,惟营中间有之)、猪、番猪(毛黄色)、山猪(即野猪,牙利如镰)、羊、山羊(能涉峻,生深山中,皮堪作鞋、金钱豹、熊(有人熊、猪熊、马熊、狗熊诸种,各肖其形)、麋、鹿、麇(即獐)、狗、兔、猴(近嶐嶐岭一带尤多)、猫、山猫、果子猫、七仔猫、鼠、飞鼠、碰鼠(俗以毛松大者为碰)、獭。

  羽之属 #

  雉、鸠(即斑鸠也,与内地异,又有一种身缘嘴足皆红者曰金鸠,近淡水更多)、燕、鹭、鹰、鹞、雀、鸰鸰、乌、土画眉(与内地等,眉无白者)、鸳鸯、凫、鸥、布榖、长尾三娘(即练雀)、乌鹙(身黑尾长,较小于鹰,能抟鹰、鹞、鸢诸恶鸟)、黄莺、伯劳(鵙也)、土鸬鹚、荜雀(似雀而小,紫色,唧唧善吟,置笼中能自来去)、白头翁、鹅、海鹅(俗名南风戆,又名布袋鹅,常于海滨猎鱼,翎可为箭羽)、鹪鹩(尔雅:桃虫,鹪其鹪鹩;通志谓之鹪鹩,一名韈雀,一名巧妇,土番出草,闻其声则返)、猫头鸟、鸡、鸽、鸭、番鸭(似鸭而大,毛有小采,嘴脚米色,肉粗,来自外洋)、水鸭(嘴颈似鸳鸯,脚短而小,水中能飞)。

  鳞之属 #

  红鱼、乌鱼(各港俱有,每冬至前去大海散子,味极甘,后引子归原港,曰回头乌,则瘦而味劣矣;子成片,下盐晒干,味更佳,过冬则罕见,即本草之乌鱼也)、马鲛(骨软无鳞)、交刀、鲳鱼、鲈、午鱼(鲈之别名)、鮸(即敏鱼,状似鲈而大,肉粗,重至百余斤。

  虫之属 #

  油虫、毛虫、蚯蚓、蜒蚰、■〈虫羗〉螂。

  金石之属 #

  通宝钱(即制钱,来自内地;台地多番钱,宽永尤多,而精致,甲于诸钱,漫有文字足者尤贵;伪钱如隆武、永历、昭武、绍武、洪化、利用、裕民、兴盛之类,不下十余种)、圆钱(即洋钱,俗呼番银,重七钱六分,出自咬■〈口留〉吧、吕宋,来自浙、广)、港底金(郡志以为寒潭中,今偏考未得其详,或云产内山番界,或云产自寄莱),以上金之属。

蝼蝈石(生海中,皆咸卤结成,粗劣易腐,可烧灰,土人置盆碗中充玩)、砚石(出旱溪中,浅黑色,不甚发墨)、鹿肚石(出于老鹿肚中,以其食草粘沙,凝结未化,致鹿包血成块,得之可治心气关嗝诸症)、海青(多黑色,亦有玲珑可观者)、空青(有二种,为海水所结者咸)。

  货之属 #

  糖(有红、白二种,煮蔗为之)、冰糖。

  风俗志 #

  士习

  民风

  农事

  女工

  工役

  商贾

  衣服

  士习

  兰士颇知爱惜名器,自重身家,一衣顶不容冒滥,一簪绅必加恭敬。

闽省习气,科场之弊多端,台湾为尤甚。

而兰士历试场屋,固无一捉力之诮,即逐队童子,亦无不家世清白者;盖平日于书院内另置一社名曰仰山,每于群聚会文之余,即寓甄别流品之意。

  偶年入学为俗忌,自唐而然。兰人启蒙则不拘,约以八岁为度,名曰「破笔」。

  小儿入学,临摹习字,一日一开,名曰「课字」。每押尾,遇各日辰,必教之自填庚甲,周而复始,盖犹有内则九年数日之教云。

  台俗多伪字,噶玛兰亦然。

如以「旷地」为「埔」、田亩为「甲」、畎浍为「圳」之类,相沿既已日久。

又如绳纲曰「■〈舟古〉」、蔗厂曰「廍」、露宿曰「寮」、净买曰「贌」、季子曰「屘」(立攀反),此类尤多,不典而新。

旧府志亦多登载入册,犹之台地诸山本无正名,特因番语而随意翻译耳。

  兰中字纸,虽村氓童妇皆知敬惜。

土人于文昌宫左筑有敬字亭,立为惜字会,雇丁搜觅,洗净焚化。

每年以二月三日文昌帝君诞辰,通属士庶齐集宫中,演剧设筵,结彩张灯,推年长者为主祭,配以苍颉神位,三献礼毕,即奉苍颉牌于彩亭,将一年所焚字灰,装以巨匣,凡启蒙诸童子皆具衣冠,与衿耆护送至北门外渡船头,然后装入小船,用彩旗鼓吹,沉之大海而回。

七月七日,士子以为魁星诞辰,为魁星会,供香果,备酒肴,呼群欢饮,村塾尤甚。

  八月中秋,制大月饼,朱书「元」字,骹掷四红者夺之,取秋闱夺元之兆也。

更有朱墨纸笔,瓶袋香囊诸物,罗列几案,挂一灯牌于门前,以猜取诗谜,亦有雅致。

  九月重阳,士人载酒于员山诸处,为登高会。先数日,村蒙必散馆,放纸鸢,凌风直上,以高者为胜。入夜则有系灯于绳上,远望之,炯炯如巨星者。

  民风

  婚礼倩媒送庚帖后,即诹吉日,具生熟豚肩、鸡鸭两副,糖品、香烛诸物,充备礼盘,同聘仪送至女家厅堂,谓之「押订」;无力者只送银簪一副,名曰「插簪子」;盖即纳采也。

及笄送聘,则用番银,加以红缎一方,礼书二函(女家收干书,回坤书)及香烛、豚肩;女家回以大饼,而以五谷少许置礼盘中,取其传种之意。

又用磁盆一对,植榴、桂、莲、蕉诸花,取连招桂子之义;是为纳币礼。

至亲迎,则先期送择日仪,名曰「乞日」。

至期,不论贵贱,乘四人舆,鼓吹彩旗前导,诸年少亲友鸣金提灯,概乘肩舆,沿途点放爆竹,谓之「伴行」。

至女家,婿驻轿于庭中,连进汤果,饮毕,内弟捧盘索爆竹,婿随取赠之,名曰「舅子炮」。

新人出厅,妆束毕,拜祖先,次父母、父兄,酒三酌,覆以手帕上轿。

轿后悬竹筛画八卦象。

到门,贴红毡于地,令新郎、新妇携筐盛米同行进房,成合卺礼。

三日庙见,以次拜公姑、伯叔婶姆,各有赠遗,谓之「拜茶」。

是日,延内弟来,名为「探房」,即午备酒邀请亲眷陪坐。

七日或十二日,女家以轿迎婿及女旋家,俗呼「返厝」,亦置酒邀戚属陪婿,而以女眷陪女,谓之「会亲」。

宴毕,夫妇同归,或婿先回。

  番婚礼:富者以鹿以豕送婿家,群就饮食肉。三日,以利刃敲取婿之门牙一枚,送于妇家。

  生辰必以逢一为大寿,名曰「做一」(如六十一谓之七旬开一之类),用红面食团俗号「红龟仔」彼此馈祝。

神佛日亦用以为献。

娶妇之家,亲友制大饼或十圆或二十圆及簪珥酒肉以为贺。

小儿弥月,亦以糖品银钏为贺。

  俗尚巫,疾病辄令禳之。

又有非僧非道者,以其出于粤客,名「客子师」,又以其头缠红布名「红头师」,拈一撮米往占病者,谓之「米卦」,称说鬼神,乡人为其所愚,倩贴符行法而祷于神,鼓角喧天,竟夕而罢,病未尝减而费已三、五金矣。

大抵村俗病甫卧褥,不思饮食,辄进以山东甜粉汤,稍愈则以一盏米泡九盏水煮食,名曰「九龙糜」,否则食以雏鸡,苟不再起,则做红头师矣。

至符咒无所施,于是请佛,佛更不灵,遂乃磨刀向猪,与棺椁衣衾而齐备。

迨其亡也,吊客临门,而豕亦就屠矣。

  丧礼:三日内既葬成服,或七日除灵,或五六旬、七八旬不等,惟绅士家以百日为期。

居丧吊唁,一依定制;卒哭,谢吊客。

家贫则于年余若百日内奠祭七期,或以每七为度,或以朔望为期,各有从乎其祖俗者矣。

  番丧礼:置死者于树枝间,任鸟雀食之,三日肉尽,乃大喜。

  兰治初辟未久,居民有淡属来者强半,故庆吊应酬以及日用服食起居,尚多沿乎淡俗。

  祭祀之礼,兰无族祠,多祭于家。

忌辰、生辰而外,元宵有祭,清明有祭,或祭于墓,中元祭,除夕祭。

端午则荐角黍,冬至则荐米圆。

泉人日中而祭,漳人质明而祭。

泉人祭以品羞,漳潮之人则有用三牲者。

  兰人虽贫,男不为奴,女不为婢。

家徒四壁,有男女则无坐食。

妇人出门,荆钗裙布,亦不外假。

此风洵不多觏。

见者惟少年妇女,虽饶富之家,亦不乘舆。

村中十岁以上孩童,常不衣裤;夏入塾,亦不着履;此又不关乎贫富矣。

  俗尚赛愿。

不论贫富之家,每有默祝心事,必预养一雄猪;果如愿,即日屠宰,山肴野肴,杂然而前陈,就于厅事虔斋设道场,念经礼仰,百拜不为繁,名曰「谢三界」。

诸亲眷醵金为贺,人酬一脔,欢宴累日。

  天后宫在厅治南,相传三月二十三日为天后生辰,诵经演剧,尤称盛会。

  正月元旦,以蔬品祀神,赴各宫庙焚香毕,然后拜贺亲友。

  四日,家家备牲醴香烛,烧纸爆竹,谓之「接神」。

  上元节,每神庙演剧,俗号「打上元」,沿街高结灯彩,至十七、十八方罢。

元宵前后,人家糊画龙狮诸灯,长可八、九丈,作十节、八节,点放灯光,按节而持其柄,以尽飞舞之态。

所至门前,无不争放爆竹,以相送迎,甚有以银钱、糕品相馈赠者,名曰「挂彩」。

  二月二日,各街衢里社鸠金演剧,为当境土地庆寿,兼祝年丰。

  清明祀先祭扫,烧献纸钱,同于各处。

  端午节作角黍相遗送。

各门楣悬插蒲艾。

用雄黄酒书对联以僻邪。

祀神以西瓜、桃果之品。

至午,爇艾一束,遍熏帏帐,弃诸道旁,名曰「送蚊」。

沿溪上下,以小驳船或渔舟竞斗胜负,好事者用红绫旗为标,插诸百步之外,令先夺者鸣锣喝采,盖龙舟锦标之遗云。

  六月一日,比户以红面和米粉为圆,泡以糖汤,号曰「半年丸」。

  七月超度,自初一至月终,各里社佥举首鸠金,延僧礼谶,普施盂兰法食,家供牲醴时羞果实,结彩张灯,焚化楮镪,不计其数。

先一夕,各首事子弟皆捧一座纸灯,上书姓名、铺号,结队连群,金鼓喧阗,送至溪头,名曰「放水灯」,谓将引馁鬼以就食也。

三日事竣,演剧一日,名曰「压醮」。

  中秋,制糖面为月饼,号「中秋饼」,居家祀神,配以香茗。街衢祭当境土地,张灯演剧,与二月同;彼春祈而此秋报也。

  重阳前后,童子制风筝,如鸢、如鱼、如四角双环、如八卦状,放之于高原旷野,以达云宵者为乐。

  十月十五日,各家焚香,备牲醴,烧金纸,作三界寿;盖以上元为天官、中元为地官、下元为水官,三界者、三官也。

  冬至节,家家捣米为汤圆,祭神祀先,各黏一丸放门扉,谓之「饷耗」。小儿女和红曲诸色作花鸟人物状,以相夸耀。

  腊月十六日,街衢各铺祀土地神,备极丰盛,谓之「尾牙」,盖为燕饮牙户及来春去留伙计而设。

好事者作诗,有「一年伙计酬杯酒,万古香烟谢土地」之句。

  二十四日送神,各备酒醴牲果,焚化楮镪、幢幡舆马仪从于庭以送之。

  二十五日,俗传为天神下降,稽查善恶,是日焚香斋戒。除夕,比户焚香爆竹,祭祀祖先。先数日,蒸年糕,备珍果,以为迎年之用云。

  农事

  噶玛兰农户半多垦佃。

缘初辟之时,力裁业户,各由散佃收租,各佃垦耕,领有丈单,即若永为己业,虽后至诸农,仅为请丈者所招垦,而一经认作,输纳而外,无所苛求,故大田多稼,时有仓庾盈亿之庆云。

  土壤肥沃,不粪种,粪则穗重而仆。

种植后听其自生,不事耘锄,惟享坐获。

加以治埤蓄泄,灌溉盈畴,每亩常数倍于内地。

惟近年如汤围、辛仔罕、大湖口、白石山脚诸地,经有沙压水冲,土脉渐薄,亦间需培补之法。

  岁有二冬;早稻曰早冬,晚稻曰晚冬。

早稻虽收,必晚稻丰稔,始称大有之年。

不但本地足食,兼可以资江、浙之乍浦、镇海,闽之漳、泉。

使槎录云:居民止知逐利,肩贩舟载,不尽不休,所以户鲜盖藏。

惟兰亦然,稍非丰裕之家,一稻未熟曰「粜粟生」,将熟曰「粜米生」,一样丰稔,先粜者折价争收,十无七八,尚安有余九、余三哉?

  女工

  工刺绣,善打草籽,一花一卉,皆结致精整,鲜明如画。凡香囊、巾帕、荷包、扇袋诸针黹,不减于苏、杭。

  纺绩无闻,蚕桑不事,而衣裳补绽未尝假之外人。甚有辛勤十指,刀尺精良,为裁工所不及者。盖自淡北以来,比之南路女红,实有过无不及也。

  贫女虽清苦不为婢妾,老妇虽饥寒不为媪保;即十指不足以当家,要不为刺绣,则为缝裳。村舍饷馌而外,皆若一辙。

  工役

  由民雇者为工,由官募者为役。

兰中惟泥水、铁匠工而兼役,余则役少而工多耳。

凡一切运脚,由东南陆行至苏澳者,车为多,由西北水行至乌石港者舟为多。

此外肩挑、背负者,计日百钱,率趑趄不肯应召。

各工皆有主顾,初次一定,后来若欲更改,则必至纠缠不清。

遇地方事招募义勇,大率农佃居多。

其一种游手无赖闲散街衢者名「罗汉脚」,虽佣雇呼来,究不足以济事。

  船载之利,春夏宜于乌石港、苏澳,秋风八、九月,则皆西渡矣。

然虽至隆冬,尚可寄碇于鸡笼澳,只是小船驳运,冬风不入苏澳而抵乌石港,其由港回载至鸡笼,各包米加贴脚费二钱耳。

算来船载四季皆可以渐通。

闻之八里坌未开口时,亦惟春夏船多,今则秋冬皆无不至矣。

  近港舟人以贩载来往为作活。

春夏由北门外载出乌石港,或由港载入苏澳,工价尚廉。

至冬月,更由港而载出鸡笼,则非鞍边船不济。

即春夏驳入苏澳,亦非北门外小艇所能胜,故鞍边船之入水较深,其获利亦自不浅。

  肩挑杂脚,北由渡船头起货,东由加礼远而来。

一挑往返,各已议有定价。

从前和福夫恃强,诸色工顾,多不自由。

今自庚秋剿办以后,净绝根株,只许城厢市镇开一饮店,不准容留多夫逗留多日。

凡一切夫脚,听各商民自雇。

合兰称便。

  商贾

  兰中惟出稻谷,次则白苎,其余食货百物,多取于漳、泉。

丝罗绫缎则取资于江浙。

每春夏间南风盛发,两昼夜舟可抵四明、镇海、乍浦、松江,惟售番镪,不装回货。

至末帮近冬,北风将起,始到苏州装载绸疋、羊皮诸货,率以为常。

一年只一、二次到漳、泉,亦必先探望价值,兼运白苎,方肯西渡。

其漳、泉来货,饮食则干果、麦、豆,杂具则磁器、金楮,名「轻船货」。

有洋银来赴籴者,名「现封」,盖内地小渔船南风不可以打网,虽载价无多,亦乐赴兰以图北上耳。

其南洋,惟冬天至广东澳门,则装运樟脑,贩归杂色,一年亦只一度也。

  北船有押载者,因出海(船中收揽货物司账者之名)未可轻信,郊中举一小伙以监之,每千包米抽丰五十元,名为「亢五」。

押载之利,或江或浙,可以择利而行,相机而动,而出海无所售其欺。

押载之弊,或以少报多,将无为有,以私饱其橐,甚而将所抽丰之项,贩货回兰,择其时尚者托为己有,以私易公,既占便宜,又或浮开货单,十止八、九之价,到兰凭信原单,虽相好者照买货物,必加售其一、二,辗转营私,侈然得计。

故惟有贩米一途,概收现钱,则无所施其技矣。

  台湾生意,以米郊为大户,名曰「水客」。

自淡艋至兰,则店口必兼售彩帛,或干果杂货,甚有以店口为主,而郊行反为店口之税户,一切饮食供用、年有贴规者。

揆厥所由,淡、兰米不用行栈,苏、浙、广货南北流通,故水客行口多兼杂色生理。

而兰尤较便于淡,以其舟常北行也。

  台地毛乌布最善弹染,虽兰在万山之后,亦不减于牛骂头诸市。

岂非以水土之所宜乎?每疋长二丈八尺,其白地原由同安金绒庄来,经有六百数十余缕,视他处密强三分之一,故细缬停匀。

然淋染之后,与内地莫辨真赝。

好事者取寸许而火之,以灰如雪白者为正(内地谓之台青)。

  衣服

  夏尚青丝,冬尚绵绸,皆取之江、浙。

其来自粤东者,惟尚西洋布;白则为衣、为裤,女子宜之;元青则为裘、为褂,男子宜之。

其来自泉南者有池布、井布、眉布、金绒布诸名目,尽白质。

至金绒为毛布,井眉为浅蓝、为月白,皆兰所弹染也。

  吉贝棉花来自上海。此地不绩纺,只作被褥之用,铺贴之资。故业无专家,每岁惟冬初一度附铺寄售。

  地气近热,西风四起,单衣飘着如飞蜨,转觉清爽。

惟雨过倍凉,三伏不免,穷冬则绵袄短褂,便可御寒。

近年西北口羊皮有由浙而带入兰者,人多以为短衣。

近比往年天寒,竟有制为长裘者。

  兰人质朴,市人半短衣,士子始服袍褂。

至公门中吏胥,则尚时制矣。

本地所出惟番布番锦。

番布粗厚,番人货于市,售之者少。

番锦价甚昂,而又不宜于服用,以所织花纹半五采也。

故兰地华服亦尚呢羽。

 

卷十二 #

  番市志 #

  番市志 #

  全台自伪郑归顺后,无复与夷舶互市之地。

惟内山生番打牲作活,出有獐鹿皮张,一二无赖汉人,习晓其语,私以红布、哔叽、蔗糖、酒盐,入与互换,名曰「番割」,久干例禁,为地方所不容。

独兰以新辟之地,四处迫近生番,或反以番割为安抚之资。

闻其订期,以绳一结为一日,殆犹有上古之风欤。

  生番

  番界

  弹压

  抚绥

  熟番

  弹压

  番俗(附) #

  生番

  自草岭至苏澳,幅员袤长一百二、三十里。

各民人田园,都在山根之下,远望地层峦迭嶂,皆由东南而趋西北;近至山脚,则皆两山对列,其中有鸟道溪径,一似天生门户,容生番出没者生。

番尚武勇,性嗜杀。

所屠人头携归入社,先灌以酒,令和血淋滴于壶中,俟众至酌而饮之,受众称贺;然后剔去皮肉,煮去膏脂,涂漆以金色,以数多者为豪雄。

其技长于埋伏掩袭之谋,利于巉岩草树之区,便于风雨暝晦之候,或五、六名,或三、四名,潜踪出山,伏在菁深林密中,见行人多则匿而不动,若一、二人往过,彼用镖从胁后一射,已中其要害矣。

全台虽均有生番之害,惟兰地实偪处此,其害尤甚。

叭哩沙喃额剌王字者尤凶恶,不论熟番、土番亦时受其害。

缉捕兵役,断不敢深入其阻。

若云山边截捕,而生番性更狡黠,无从揣其出没之时、潜伏之地。

间有民人请纠乡勇自入剿捕,而当道反以事谕令不得冒昧起衅,第设隘防堵而已。

然究之制御长策,未尝谋及,是亦地方之责也!

  番界

  开兰事宜条奏内准于沿山隘寮之外,以五里为率,划界堆筑土牛。

凡民人采樵,毋许越界起衅。

查番俗杂记谓:廉熙六十一年,官斯土者,议凡逼近生番处所,相去数十里或一里余,竖石以限之,越入者有禁。

山朝社(即今三貂社)、蛤仔难(即今兰地)诸地,耕种樵采所不及,往来者鲜;今则已垦荒聚居矣。

御番之策,可弗讲耶?

  弹压

  兰属沿山隘口,原设隘寮十有一处,募丁一、二十名至五、六十名不等。

此乃从前兰民吴沙请设乡勇以巡防堵御,名曰民壮寮,相安日久,并无劫夺孤客之患。

至开兰时,请毋庸另设番丁。

惟因设汛,裁撤其嶐嶐岭、硬枋二隘外,复准添设叭哩沙喃及清水沟、鹿埔岭(即顶溪洲)三隘,分别泉、粤籍募丁守之,凡十有二隘。

近又有续添数隘(详见关隘志)以防御生番,使毋出扰,则尤觉周密矣。

又查旧路由三貂大岭至牡丹坑、远望坑,新路三貂岭至三貂社、嶐嶐岭,俱由大里简入头围。

未设官以前,民人自设有牡丹坑、远望坑、三貂社、大里简、头围共五处隘丁,护送出入行人,每名送隘丁辛劳钱四十文。

缘当时硬枋、乌石港口时有生番出没,不得不多为防备。

故通判翟淦曾有另筹口粮之议,然且为司所驳,况今已相安日久耶?

  抚绥

  嘉庆二十一年间,翟淦详请安番之法,其略云:台湾凤、嘉二邑,每有安番之法。

嘉义责成阿里山八社生番通事,凤山则每年官为安抚。

再四思维,噶玛兰惟有仿照此法,年给赏赐对象,令彼有所希冀,不出扰害,庶切近山边埔地民人,亦可安心耕种樵牧。

当经出示招募熟习番语、周知番社之人,前往商办,日久未有以应之者。

访查原委,凤嘉内山各番,皆有一社为之头目,如凤之枋寮山后一社为众社生番之长,嘉则有阿里山八社生番通事为之长,可以与彼头目商议安抚,各生番俱受约束,不敢私出生事。

兰属内山溪径丛杂,生番种类极多,并无头目,并有淡水、彰化等内山生番来苏澳叭哩沙喃打牲,即乘便出扰者,其来踪去迹,更飘忽无常。

间有能通一、二番社语者,亦畏缩不敢应募。

唯有加紧各山路险要处所,添设隘寮,督率隘丁,上紧防范;一面再行招募能熟习各生番社番语之番割,谕令向各老番令其作线入生番辗转劝化,务期办理得当。

仍照凤、嘉二邑每年所需赏给对象,皆自地方官自为捐资筹备,毋烦报销奏咨。

司批以应如所请归入覆奏案内办理。

  熟番

  熟番自嘉庆十五年总督方维甸过台,行至艋舺,即有噶玛兰番头目包阿里等带领加里远等社番叩送户口清册,业已遵制薙发,呈请收入版图,并请照例设立通事,得免欺凌。

查番性善攀缘,好住山颠以延睇遐瞩。

兰地三十六社化番独散处于港之左右,以渔海营生,故俗又谓之平埔番,实以其居于荒埔平旷之地,为土番而非野番也。

但诸社解穿汉人衣服者,一社不过二、三人,余仅以番布作单褂如肩甲状,下身则横裹番布一片,乍见之如赤身一般。

其耕种田园,尚不知盖藏,人每一田,仅资口食,刈获连穗,悬之室中,以俟干舂旋煮,仍以镖鱼打鹿为生。

有余埔,斗酒尺布即骗得一纸贌字。

素不通汉字,所有贌约,尽系汉人自书,但以指头点墨为识,真伪究系莫辨。

而所耕之辈,尤贪得无厌,虽立有贌约,至垦透后应纳租榖,居多纠缠不清。

  嘉庆十八年,通判翟淦奉文,准将各社番埔,督饬三藉头人,公同社丁、土目,逐一丈量甲数,绘图造册,先行详报在案。

所有番社自耕田园,再为逐社清出界址,分别造具四至戈声,清楚定案,永禁汉人侵占。

其番社于余埔内请留茅埔牧场,亦丈出四至戈声,永禁汉人私贌觊觎。

又以各番社名多有土音,经升镇武隆阿逐一译正。

如东势十六社之几穆捞(即祈武荖)、嘎里阿完(即加礼远)、巴噜新那完(即婆罗辛仔宛)、丁鲁哩干(即珍珠美兰)、玛拉胡妈(即马□□□)、马鲁烟(即马武荖烟顶社)、里捞(即里荖)、玛赛(即马赛)、高高(即猴猴田寮)、穆罕穆罕(即武罕)、外阿外(即歪仔歪)、沙豁沙豁(即扫笏)、达鲁安(即打朗庵)、达拉糜(即打蚋美)、巴捞屋(即吧咾吻)、里德干(即奇择简,此社附加礼远)、西势十八社之哆啰妙■〈女完〉(即哆啰里远)、达玛嫣(即打马烟)、都美都美(即抵美抵美)、达普达普(即踏踏)、捞捞(即流流)、宾那玛拉(即珍仔满力)、都巴嫣(即抵把叶)、新那罕(即新罕)、新那噜罕(即新仔罗罕)、都美干(即抵美简)、几立穆丹(即棋立丹)、几穆峦(即奇武暖)、几立板(即奇立板)、摆立(即摆离)、都美鹤(即抵美福)、玛立丁洛(即麻友镇落)熳鲁兰(即奇武兰)、玛噜穆罕(即麻里目罕)是也。

  弹压

  开兰时,以熟番人众,仅有土目大宇一名,照料难周,奉准就于岸里、阿史等社熟番内另选通事一名、土目一名,协同土目大宇分头管束各社熟番,各安耕凿,毋许凌虐近地生番,致肇衅端,亦毋许与耕种汉人滋事。

十八年,通判翟淦举报西势各头目马笼、东势各头目素玛干等,各令约束化番,以资弹压。

  抚绥

  嘉庆十八年九月,兰地被水、委员巡检胡桂动支正供榖一百七十六石八斗五升给发化番口粮,内有西势辛仔罕、奇武暖、东势流流、辛仔罗罕、抵美福、奇立板等社大口番男妇五百五十一名,各赈榖三斗,小口番男女七十七名,各账榖一斗伍升,经新设通判翟淦覆勘详准开销在案。

又于创始案内,奉准抚恤榖租,加留余埔,以资生计。

查溪南(即东势)几穆捞等十七社(嗣剔起马赛系流番,只十六社)倍于溪北(即西势)哆啰妙■〈女完〉等二十社番丁,兹议少社周围加留余埔一里,大社周围加留余埔二里,给与归化熟番,栽插树木为界,不许汉人占垦。

如现在社番人少,不敷耕种,始准贌给汉人开垦,呈官立案,按年完纳番租,仍照田永免升科之例,免其纳官租,以示体恤。

其西势二十社沿海一带,久被占垦,令自乌石港口至东势界止,约长三十余里,宽一、二里不等,永为西势番业。

嗣翟淦勘得西势留给社番沙仑,与民人田园隔一条大溪,其界址虽日久不能混淆,听其留作自耕,不便官为招垦。

惟东势十六社丈得余埔一千二百五十五甲二分零,该番愚昧,官为招佃,详准分作五股,漳垦其三,泉、粤各垦其一。

于二十年间,招有佃人八百二十六名,据佃首保家保结,均系务农之人,限三年满起租,每甲纳定番四石,租榖由佃首带同各社通土自向佃户量收。

各佃认耕应给执照,由厅给发以归简易;亦经详定立案(翟淦详文有云:其收租之式,各社有土目社丁可以司事。

先将某庄佃户应纳何社租榖,于招佃后通盘计算,分定立案,限以年分起租。

或届冬,或听各社番黎公选晓事老番,协同社丁土目会同佃首赴各庄按佃量收,回社按该社丁口匀分散给,以资口粮)。

此外有隆恩息庄二百甲零在猫里府烟及奇武荖等地,每甲向佃收榖八石,除以二石交兰营(亦即营庄)备作戍兵药饵之资,以二石交各垦首偿其资本外,所余每甲四石租榖,即由垦户指交佃首,汇给东势社番粮食。

  嘉庆二十年五月,升镇武隆阿给谕垦户,其略云:查新辟地方,建立营伍,议设官庄,经兰厅翟丞移送册开,猫里府烟共十六段,埔地一百零七甲零六厘三毫八丝,又奇武荖、树林树湳共二段,埔地九十二甲九分三厘六毫九丝六忽,计埔地一十八段,凡二百甲零七丝六忽等因,除猫里府烟、珍都里简、武罕等三处埔地内奉给垦户陈受恩八十七甲八分零一毫四丝外,现有未垦埔地一百一十二甲一分九厘九毫三丝六忽,应行招垦。

兹据泉籍总理翁清和等保结民人翁辉承充当官庄垦户,自备工本,不论歪斜地角尽力开垦,以收土膏之利,三年限满,依奏定章程中则起科,永远即与该处乡斗每甲纳租六石,分限早晚两季对半,就该地所收本色谷运赴兰营交纳,割给串单。

  番俗(附) #

  噶玛兰为流番散处,故无土官。

入版图后,每社置一通事土目应官役,官给以印戳,一社听其约束。

终岁力作,女则纺绩,其所织布虽粗而坚,有取哔吱拆为缕织作文彩者,名「卓戈纹」,尤贵重。

富者蓄积洋银数万至十余万不等,然苦于汉人之凌虐与胥役之骚扰,即如新官至,管番社之书吏请出差传谕,差至其家,饷以酒肉,赠以盘费,吊取旧戳,别给新戳,而消旧戮则有费,领新戮又有费,点卯有费,误卯又有费。

至社中斗殴争讼及与汉人垦占词讼,则更饱胥役之手。

总之,欺其愚也。

  生番穴山室中,亦有架屋者,谓之寮,不过累石堆土,覆以竹与蕉而已。

熟番架屋如舟;富者长数十丈,巨木为柱为梁,覆以茅檐,垂至地。

凡所有俱贮屋中,而父子、兄弟、妻女同聚一室,无所区别。

  生番披发裸体,其私处掩以鹿皮。

熟番亦仿汉人衣冠,其披以白布遮掩前身者谓之白番。

妇女则结辫簪野花,手足束以铜镯,两耳垂大镮,胸前以琉璃碎珠穿作缨络,亦有项挂金丝鱼形者。

  生番所食,非鱼、虾、蟹、蛤,即麋、鹿、熊、豕,伴以盐少许,即生吞活嚼。

熟番火食,亦酿酒,以手搏饭;近亦知用碗箸。

始则席地而坐,近亦制为竹椅、床榻。

大抵熟番力作,只储一年之食,余则粜卖。

冬日出草,所得野物,亦知为干脯,以备不时与汉人互市,如熊胆、鹿茸、鹿筋、龟筋、鹿肚草、鹿胆石、番布番锦之类。

时以生金出售,状如草鞋底,价甚昂。

  番之器用,非竹则藤。而最重汉人铜铁,故铜铁有禁。番割私携出界,倾赀易之。

  捕鹿之具,有镖,有弓矢,俱以竹为之。

镖长丈余,铁镞铦利,长二、三寸不等。

弓无弰,背缠以藤,苎绳为弦,渍以鹿血。

箭舌长二寸至四寸不等。

又有双钩长绳系之,用时始置箭端。

  番之行具,家置一大葫芦,容数斗,出则随身糇粮衣毯皆纳其中,遇雨不濡,遇水则浮。

  番妇婚娶,各社不同。要皆备卓戈纹、鹿、豕等送至女家以为聘,置酒饮众贺者。三日后,夫妇各敲落一牙,彼此易之,不知何说也。

  生子,抱之浴于溪中,虽严寒不避,以汗出为度。故番种类终未蕃衍者,以浴时往往即死也。

  生番死,则置树间,任鸟雀啖之;三日肉尽,则大喜。

熟番近亦备棺木,一社之中往吊焉。

但服制不以素而以青。

番无历日,结绳为记。

闻其度岁在二月中。

凡与社中往来诸事,俱以结绳为记。

番社如有喜庆事,男女俱插鸟羽。

  黄玉圃番俗六考云:或云,琅峤山后行一日至猫丹,又二日过丹哩溪口至老佛,又一日至大乌万社,又三日过加仔难社、朝猫篱社,至卑南觅社。

番长名文吉,辖达里武甲等七十二社。

岁输正供银六十八两零。

南仔郎港可以泊船。

由卑南觅一日至八里扪,又一日至加老突;文吉所属番界止此。

至打水安一日,又二日至芝母兰,共五社。

又行五日至真加宣社(真加宣社即蛤仔难中社),俱系北路生番。

  诸罗县志:阿里山离县治十里许,山广而深峻,番剽悍,哆咯嘓诸番皆畏之,遇辄引避。

崇爻社饷附阿里山,然地最远,越蛤仔难以南,有猴猴社云,一二日便至。

其地多生番,汉人不敢入。

各社夏秋划蟒甲,载鹿脯、通草、水藤诸物,顺流出近社,与汉人互市。

汉人亦用蟒甲载货以入,滩流迅急,船多覆溺破碎,虽利可倍蓰,必通事熟于地理,乃敢孤注一掷(猴猴今名高高)。

  番俗六考云:或云、崇爻山后有九社,崇爻社、竹脚宣社(一名即加宣)、描丹社、薄薄社、芝舞兰社、多难社(一名倒咯满)、芝密社、水辇社、筠椰椰社。

  又云:九社之外,有礁那女吗社、打马郎社、吗老因笼社、巴只力社、龟窑社、伊碎摆社。

有至崇爻社者,自倒咯嘓用土番指引,盘山逾岭,涉涧穿林,计程五日夜方至。

由民仔里武三日可至蛤仔难,但峻岭深林,生番错处,汉人鲜至。

  又云:水沙连过潮半日至加老望埔,一日至猫里眉,一日至眉加堞,一日至望加腊,一日至福骨,一日半至买槽无老,又一日半至民仔里武,二日至蛤仔难。

由猫里眉二日至斗截,半日至倒咯嘓,过大山数重,四日夜可抵崇爻社,路极崎岖,坑堑险隘,难于跋涉。

若阴雨水涨,更难计程。

由淡水从山后行,路稍平夷。

  又云:蛤仔难三十六社,八知美简社一作把抵女简,八知买驿社一作巴抵马悦,礁仔垄岸社一作礁礁人岸,麻里陈辘社一作猫里藤角,辛也罕社一作新仔罗罕,须老员社一作思老完,抵密密社一作芝密佳,笠宛社一作交里苑;未知孰是。

  番出草,率三、五十人执镖携弓矢,番犬随之,以火蓻草,遍山烈焰。

鹿起处,以镖射去,无不立获。

倘鹿奔逸,番矫捷如飞,超涧越岭,可以生捦。

闻其出时,先卜得多少,或闻荜雀声,即返(荜雀即桃虫)。

 

卷十三 #

  艺文志 #

  艺文志 #

  文

  诗

  文

  双衔会奏稿 #

  奏为委员勘明台湾噶玛兰山川形势,谨将清查田甲、分划地界、并设官安汛、筑城建署各事宜逐款核议具奏,仰祈圣鉴事。

  窃照前任督臣方奉旨前赴台湾查办械斗,将查明蛤仔难即噶玛兰地方情形,饬委候补知府杨廷理,带同丁忧巡检胡桂前往查勘,请俟该委员查明具禀,再行会议缘由,恭折覆奏,钦奉上谕:噶玛兰田土膏腴,米价较贱,民番流寓日多,若不设官经理,必致滋生事端。

现在检查户口,漳人四万二千五百余丁、泉人二百五十余丁、粤人一百四十余丁,又有生熟各番杂处其中。

该处民民,大半漳人,以强凌弱,势所不免。

必须有所钤制,方可相安无事。

其未垦荒埔,查明地界,某处令某籍民人开垦,某处令社番开垦,尤须分划公平,以杜争端。

至所设官职,应视其地方之广狭,酌量议添或建为一邑,或设为分防厅营,俱无不可。

其应设官长及营汛等事,该督于回省后,俟杨廷理等查禀到时,即会同张□悉心详议具奏等因,钦此;钦遵转行查办在案。

嗣据委员候补知府杨廷理将筹办大概情形开具条款节略,禀送前来,经臣张于兼署督篆时行据藩司景敏以杨廷理所议设官安汛、筑城建署并稽查防御各事宜,台阳远隔,事难悬拟,呈请移饬台湾镇、道、府会同委员杨廷理确核查议。

臣汪到任后,检查此案全卷,因事属创始,一切章程虽经杨廷理逐一筹议,其中尚多粗略之处,必须详慎参酌折衷尽善,以期一劳永逸,历久无弊。

然非身历其境、确勘详查,仅凭纸上空谈,恐该镇道府亦未必能于杨廷理所议筹核切当。

查知台湾道张志绪平昔办事明干,当将应查各意情节逐一指明饬委该道亲赴该处督同杨廷理分别查勘再行妥议去后,旋据该道勘明详细禀复,并据会同台湾镇武隆阿饬台湾府知府汪楠等,请于噶玛兰地方添设分防厅营,逐款会议具详前来。

臣等随督同藩司景敏、臬司刘大懿、盐法道觉罗麟祥,将该镇道等所议各款,详悉查核,逐一胪陈,恭请圣训。

  一、划分地界,以专责成也。

查淡防厅属舆图,北自七堵、八堵至三貂岭番社为止。

其由三貂社过溪,迤北转东,即嶐嶐岭,向为界外。

今噶玛兰既议设立分防厅营,必须划定分管地界,以专责成。

应请如该镇、道、府所议,以三貂溪为界,溪西为淡水同知界管,溪东为噶玛兰通判界管。

一切命盗及上批自理词讼钱粮仓榖等项,各照所辖地方勘查详办,俾事有专责。

仍令于分界处所,竖立界牌,用昭畛域。

  一、设立文职,以资治理也。

查噶玛兰现既收入版图,必须设官经理。

据该镇、道、府议请设立管理民番粮捕通判一员,作为该地印官,驻札地处适中之五围地方。

命盗杂案及征收银榖等事,统由该通判经理。

案件由台湾府审转,仓库归台湾府稽查,以专责成。

头围离五围水陆均二十四里,头围应分驻县丞一员,为专管捕官。

自五围过浊水溪至罗东,计陆路三十二里,应设巡检一员,为专管捕官。

现在罗东荒埔多未开恳,户口较少,政务亦简,新设巡检援照竹堑巡检之例,与印官同城,兼管司狱事务,时往罗东等处稽察。

仍俟罗东荒榛尽辟,户口日众,维时应否移驻,随时酌量办理。

并据声明,噶玛兰地处极北,离郡窵远,遇有地方重大事件,恐镇、道、府得信较迟,应请责成淡水同知,就近控制。

如该地方有结会聚众、分类谋为不轨、洋盗窥伺等要件,一面飞报郡城,一面知会淡水同知,酌量情形,会同艋舺营游击带兵先往策应,俾免鞭长莫及之患等情,应请均如所议办理。

其前设各官,应仍照台俸年限,五年俸满,即行升用。

武职各员,历俸亦照文职一律办理。

后任之员,即于台地现任人员内选补,以收驾轻就熟之效。

  一、安设营汛,以资巡防也。

查噶玛兰与艋舺相近。

据该镇、道、府议请该处设立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外委二员、额外外委三员、战兵二百五十五名、守兵一百四十名,总归艋舺营游击兼辖守备同通判驻札五围,存城把总一员、协防外委一员、额外外委二员、兵丁二百一十五名。

自五围至三围,计程十二里;三围应设一汛,安防兵丁十名。

三围至头围计程十二里;头围应派千总一名、兵丁八十名,同县丞驻札防范。

该地乌石港洋面,常有匪船游奕,诚恐窜入滋扰,请于港口建筑炮台一座,拨兵架炮防守。

口内来往船只,责成县丞、千总就近稽查。

其将近头围五里之外地名硬林,高山险峻,由山脚至海边约二百步,大石鳞列,天生门户,为噶玛兰全境咽喉要道;应就地建盖北关一座,派外委一员,带兵三十名驻札防守,专司启闭,盘诘奸宄,毋许溷迹潜入。

由北关至嶐嶐岭岩山脚,计程二十五里;嶐嶐岭脚应设一汛,派额外外委一员,带兵二十名驻札防守。

其由五围至溪洲,计程十二里;溪洲应派把总一员,带兵四十名驻札巡防。

其溪洲至罗东,计程二十里;该处贴近加礼远港口,亦应派弁带兵驻札,但罗东荒埔多未开垦,现无民居,其加礼远港亦无小船出入,似应暂缓设汛,俟二、三年后开垦成熟,在地有人,再行派弁带兵弹压。

仍于加礼远港口建筑炮台一座,派兵架炮防守,以杜匪船窥伺。

并于东势尽头附近苏澳地方,再建南关一座,以为东势锁钥。

所有噶玛兰营战守兵丁三百九十五名,应请调拨延、建、邵、汀四营兵丁,免于在地漳、泉之人各分气类,巡防较为得力。

至乌石港沙汕之外,即系大洋,每届南风盛发之际,内地白底艍盗常有窜至游奕,该口港道窄小不能安设水师营哨,应请责成艋舺营水师守备,于每年春夏二季巡哨之便,驾坐本营波字号哨船赴乌石港外洋常川巡哨,遇匪兜捦。

似此星罗棋布,水陆要隘,均有员弁专司巡防,营制益昭严密。

所有武职升迁,应照文职一律办理。

至于三貂港口应设炮台汛守及沿途之灿光寮、三瓜仔、暖暖等处应添设汛防,俾与噶玛兰声势联络,系在淡水厅界内,应由艋舺营派弁带兵轮防等情。

臣等查所议设立备弁兵丁额数以及兼辖驻札防守、设立关隘炮台、分别责成巡哨各事宜,俱系按照该地情形,应请均如所议办理。

其该营战守兵丁,调拨延平、建宁、汀州、邵武等镇营换回之处,应俟接准部覆,分饬各该营召募。

所需内营眷口,另行筹酌,汇同未尽事宜,再行核办具奏。

惟是现设之噶玛兰守备既归艋舺营兼辖,一切军政事宜,应均归该营游击考校,转详台湾镇办理。

所有武职升阶亦应仍照台地定例办理。

又所议乌石港口责成县丞、千总就近稽查之处,查台澎海防事宜,均责成同知、通判管理,噶玛兰既有通行海口,应照台防鹿港、淡水各同知及澎湖通判现办章程,责成通判专管其守口汛弁,专事稽查匪类,以专责成。

  一、栽竹为城,以资捍卫也。

查五围为东、西势适中之地,局面宏敝,山川形势脉络分明,通判、守备均于该地驻札,必须建筑城垣,以资捍卫。

据该镇、道、府详称,,现定城基坐北向南,南北相距一百八十丈,东西相距一百八十丈,城身周围计长五百四十丈,东、西、南、北四门建造城楼四座。

议请密栽该地所产之九芎树为城,饬令各结首同挑沟筑基各事宜,分段赶办。

其建造城楼四座,应饬地方官勘估动项兴建。

并据声明,各结首分段筑地,事属急公,俟如法捐筑完竣,由地方官查明姓名,造册详请奖励等情。

臣等查噶玛兰甫经开辟,民力未逮,若必责令建筑土城,工料浩繁,急切难于毕事。

且淡水厅治,现系竹城,该处自可仿照办理。

既经该镇、道、府查明该地所产之九芎树木性坚实,地土所宜,随栽随活,最易长发,数年之后,树木成阴,不独插竹为城,十倍坚固,即较土城亦属力少功倍;应请即如所议办理。

所有挑挖濠沟、舂筑城基、栽种树木,饬令各结首分段赶办。

其建造城楼四座,应令地方官勘估工料,动项兴建。

至各结首急公建筑,亦应饬令地方官查明承办丈尺,分别捐筑多寡,造册详请,量加奖励。

  一、建造文武衙署兵房及仓廒库局监狱,以资办公也。

查五围设立通判一员、巡检兼司狱一员、守备一员、存城把总一员,头围设立县丞一员、千总一员,溪洲安设把总一员,共应建大小衙署七处。

城内安兵二百一十五名,连外委、额外外委二员公所,共应建兵房四十八橺。

四门堆口四处,每处建兵房三橺,共兵房十二橺。

三围安兵十名,应建兵房三橺。

头围安兵八十名,应建兵房十六橺。

又乌石港口应建炮台一座,炮台之旁应建兵房三橺,以资防守兵丁栖止。

又硬枋应建北关一座,外委公所三橺,兵丁三十名应建兵房六橺。

嶐嶐岭脚应建额外外委公所一橺,兵丁二十名应建兵房四橺。

溪洲除把总已建衙署外,安兵四十名,应建兵房八橺。

总共应建兵房一百零四橺。

又噶玛兰现垦田园,年征正耗榖四千五百余石,每年除碾给兵米之外,尚剩谷一千七百余石。

加之次年征收谷石辘轳收放,存谷总在五千石左右,应建仓廒十橺,以资收贮。

又通判署应需架搁库一橺。

羁禁罪囚,应设监狱五橺。

营中收贮军装铅药,需用库局五橺。

据该镇、道、府议请一律建盖,以资办公。

需用工料若干,由地方官分案勘估,造册详请,动项兴建等情。

臣等查文武衙署,为临民之所,营汛兵房、炮台进口,有关巡防及兵丁住宿,监狱以羁禁罪囚,仓廒为积贮攸关,库局系收贮钱粮、军装、铅药必需之所,俱属紧要,应请均如所请,饬令地方官迅速分案勘估,详请动项兴建。

惟查噶玛兰已垦田亩,现据委员杨廷理禀报,系于嘉庆十五年十月初一日开征起,截至十六年五月底止,已征收过正供耗榖四千三百九十七石零,余租番银八千二百六十七圆零等语,是此项征存银谷,系在未设官以前,毋庸开支经费。

其应建衙署、库局、监狱、仓廒、营汛兵房、炮台等项,应即以此项征存谷石银两拨给,如有不敷,再行动项给领。

并令将续行征收银榖数目,及兴建动用各数,分案造册报查。

  一、建造坛庙,以妥神灵也。

查开辟地方,凡祀典应祀神明,皆应建庙供奉以光典礼,俾小民祈报,亦得藉抒诚敬。

除应建文庙、武庙、据该镇、道、府以噶玛兰民人业儒尚鲜,现在淡水厅属,因应试生童较多,另详请设学校,所有噶玛兰童生将来应附入淡水考试,酌量人数,定额取进,以广教化,毋庸在地建造外,据请应于城外择地建山川坛一座、社稷坛一座,需用工料银两,由地方官勘估请领兴建。

又天后宫一座、城隍庙一座,所需工料,或官为之倡□,或绅士劝捐,毋庸请销公项等情。

臣等查山川、社稷二坛,天后、城隍二庙,皆系祀典所载,应如所请建造。

惟山川、社稷二坛,既令地方官勘估请项兴建,而天后、城隍二庙,又议令官绅捐办,非特办理两岐,且恐启科派侵肥之弊。

应请将应建四处坛庙工程,核实勘估,一并动项兴建,以昭划一而杜弊窦。

  一、田园按则升科,征收正供,备支兵糈也。

查则壤成赋,以为维正之供。

噶玛兰既有垦辟田园,自应照例升科,以供经费。

据该镇、道、府详称:委员杨廷理等将颁发弓丈分赴垦户开报之处,逐一丈量,共计田二千一百四十三甲八分五厘四毫八丝六忽;援照淡水厅拳和官庄征租成案,每田一甲应征官租六石,共征租榖一万二千八百六十三石一斗二升九合一勺六抄。

仍于六石之内,每甲划完供榖一石七斗五升八合四勺七抄二撮,共征供榖三千七百六十九石九斗零八合七勺四抄三撮;又每甲应纳耗榖二斗四升四合二勺三抄,共征耗榖五百二十三石五斗九升三合六勺七抄二撮。

共征正、耗榖四千二百九十三石五斗零一合四勺一抄四撮划除外,实征余租榖八千五百六十九石六斗二升六合七勺四抄四撮。

又丈得园三百甲零一厘三毫五丝二忽,亦照拳和官庄成例,每园一甲应征租榖四石,共征租榖一千二百石零五升四合零八抄。

仍于四石之内,每甲划完供榖一石七斗一升六合八勺一抄一撮,共征供榖五百一十五石零六合五勺零八撮。

又每园一甲,应纳耗榖二斗三升八合四勺二抄,共征耗榖七十一石五斗二升九合一勺二抄。

共征正、耗榖五百八十六石五斗三升五合七勺一抄八撮,除划完外,实征余租榖六百一十三石五斗一升八合三勺四抄九撮。

总共田、园二项,共征租榖一万四千六十三石一斗八升三合二勺四抄,内划完正、耗榖四千八百八十石零三升七合一勺三抄二撮外,二共实余租厘榖千一百八十三石一斗四升五合零九抄三撮,应请饬令地方官将噶玛兰已经垦成田园,将照科则详请题报升科,年征正耗榖石照数收仓。

所有噶玛兰本营应放兵米,即于征存正耗榖项下支给。

至征粮设立版串,四月完半,六月全完,严禁浮收诸弊,各照定例遵办,毋庸再立科条等情。

臣等查该处已垦田园,既经候补知府杨廷理督同丁忧巡检胡桂亲赴丈量,计田二千一百四十三甲零、园三百甲零,例应分别肥瘠,按则升科。

惟先据杨廷理具禀,该地山寒水冷,阴雨过多,复兼沙土浮松,溪水陡涨,泛溢时闻,晚收大半多雨,乘霁刈获,数遭霉变等情;且新入版图,若使分则定赋,窃恐愚民无知,必滋纷扰。

据议按照台地佃户自筑埤圳,并淡属拳和官庄之例,请以每甲田征租六石、每甲园征租四石等情,系为限于地势,体恤愚民起见,应请恩施逾格,俯如所请。

每甲田征租六石,每甲园征租四石,除划完正耗榖石备给兰营兵食外,余租折征番银,另于下款核议,仍令地方官造册详请升科,以备查核。

  一、折征余租,以顺舆情,以副支给经费也。

查噶玛兰已经垦成田园,除完纳正耗谷石外,尚应征余租榖九千一百八十三石一斗四升五合零。

原应一体征收本色,第各村庄社散处沿山一带,道路崎岖,不通水路,挑运维艰。

且在地雨多晴少,晚冬谷石易于霉变,难以久贮仓廒。

据该镇、道、府请将噶玛兰应征余租榖九千一百八十三石零,每石照屯租之例,折征番银一元,收贮厅库,以一四伸折纹银,为设官后开支经费之用。

其续后垦成田园,亦照定例,分别四石、六石起科,除供耗仍收本色外,余租亦循例折纳等情。

臣等查噶玛兰地方,雨多晴少,若将余租仍令交纳实榖,不特存积过多,霉变堪虞,且亦无项支放俸饷。

今据议请仿照屯租之例,每石折纳番银一元,既属便民,亦可拨充俸饷,且免胥役浮收之弊,洵属妥协,应如所议办理。

俟有续垦田园,亦照此例,分别四石、六石起科,除供耗仍收本色外,余租折征番银,以归划一。

  一、未垦荒埔,应分别原管新分,勒限开透,勘丈征租,以裕国赋也。

查噶玛兰埔地,除已经垦成田园外,尚有溪南、溪北,即东、西势,先经占地未垦荒埔二千零六十九甲。

据该镇、道、府议请,应给现管之人开垦。

自嘉庆十五年四月为始,勒限二年,一律开透,报官勘丈征租。

如两年之外,尚有未垦成者,即将荒埔入官,由官另行召垦。

至溪南即东势之罗东等处,另丈有荒埔二千五百三十八甲,应分给漳、泉、粤三籍之人垦耕。

前项新分埔地,应请以嘉庆十六年二月分定之时为始,无论田、园,勒限三年,一例垦成。

扣至十九年二月限满,报官勘丈,入册征租。

如过期有尚未开垦者,即将埔地入官,另行召佃垦种。

仍将新分埔地,饬送承管之人姓名、籍贯、地名、亩数清册申送等情。

臣等查未垦荒埔,为数较多,势难一时全行开透,应如所议,原管荒埔自嘉庆十五年四月为始,勒限两年开透,新分埔地自十六年二月为始,毋论田园勒限三年开透,扣至十九年二月限满,报官勘丈,入册征租,倘届期尚未垦成者,即将埔地入官,另行召垦,仍将原管新分各埔地造具承管之人姓名、籍贯、地名、亩数清册申送督、抚、司、镇、道、府、以备届期查办,免致逾延。

至前项埔地既经分定,三籍民人尽皆悦服,亦应如所请,以安民业。

  一、加留余埔,以资归化社番生计也。

查噶玛兰东、西势社番,从前皆不谙耕作,是以埔地任听汉人占垦。

迩年以来,投诚归化,与汉人相习日久,多有薙发衣冠者,亦于本社地内耕种。

惟番性憨愚,每年耕种,止彀一年食用,不知积蓄储存,若不预为地步,恐荒埔分尽,地不加辟,将来社番生齿日繁,未免生计日缩。

是以杨廷理原议,大社周围加留余埔二里,小社周围加留余埔一里,立定界址,毋许汉人越界侵占。

兹据该镇、道、府议请,所有东势几穆捞等一十七社,前已饬令通事土目将社番自耕田园沿边栽插树木,作为内界,只准社番自行耕种,不许汉人贌耕。

其加留余埔一里、二里之外,沿边亦栽插树木,作为外界,以杜汉人日渐侵占之弊。

所留余埔,如现在社番人少,不敷耕种,始准贌给汉人开垦,呈官立案,按年完纳番租,俾社番生计日裕。

仍照番田永免升科之例,免其完纳官租,以示体恤。

其西势、哆啰美远等二社,群处沿海一带沙洲之上。

查西势荒埔,久为民人开垦,不能再留余埔。

应将现在余埔,自乌石港口至东势界止,约长三十余里,宽一、二里不等,永为西势番业,不许民人过溪越垦。

如番社人少,情愿贌给民人开垦,亦照东势之例,呈官立案,完纳番租,免其报升。

庶东、西势社番各安其业,得以日久相安等情。

臣等查番社已经归化,必应预为筹给生计,应请均如所议办理,以示体恤,而免争夺之患。

  一、编设书役澳甲,以资办公也。

查噶玛兰设立通判一员,头围设立县丞一员,罗东设立巡检一员,应编设书役以资办公。

其乌石港海口,亦应设立澳甲,稽查船只。

据该镇、道、府议请,噶玛兰通判应照澎湖通判成例设立典吏一名、书识四名、门子二名、马快八名、皂隶十二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二名、民壮二十名,头围县丞应照艋舺县丞成例设立攒典一名、书识四名、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夫一名、民壮八名,罗东巡检应照竹堑巡检成例设立攒典一名、书识一名、皂隶二名、弓兵十八名、民壮四名,乌石港口设立澳甲一名;以上应设书役,应俟员缺有人,责成本员照顾召募诚实良民充当。

其自三貂溪分界起,至罗东止,道里袤长,应分为若干堡,每堡设立地保一名,专司稽察之处,由该通判酌量道里远近,划分里堡,造册执查等情。

臣等查书吏、攒识等役,为办公所必需,应如所请编额设立。

并于乌石港口设立澳甲一名,饬令各本员照额召募诚实良民充补,毋许滋弊及多设白役等事。

其三貂溪分界起至罗东止,应设地保若干名,并令该通判确按道里远近,划分充补,造册报查。

  一、编设文武员弁廉俸及兵丁月饷、各役工食,以便支给也。

查噶玛兰既经议设官弁兵役,应先筹定俸廉、役食、兵饷,以备支放。

据该镇、道、府议请,将通判一员照澎湖通判成例,年编俸薪银六十两、养廉银五百两、役食银三百零三两八钱;头围县丞照艋舺县丞成例,年编俸薪银四十两养廉银四十两、役食银八十六两八钱;罗东巡检照竹堑巡检成例,年编俸薪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养廉银四十两、役食银七十两零六分;守备一员,年支俸薪、马干、养廉等银三百三十八两七钱零五厘六毫;千总一员,年支俸薪、马干、养廉等银一百九十二两;把总二员,每员年支俸薪、马干、养廉等银一百五十两,共银三百两;外委二员,每员年支养廉银十八两,共银三十六两;外委二员、额外外委三员、战兵二百五十五名,合共战兵二百六十名,每名年支饷银一十八两,共银四千六百八十两;守兵一百四十名,每名年支饷银一十二两,共银一千六百八十两;内除朋扣银二百一十六两外,实支银七千零一十两,七钱零五厘六毛。

总共文武员弁廉俸、马干及兵饷、役食,共应支经费银八千一百八十二两八钱八分五厘六毫,除将折征租榖银六千五百五十九两零抵除外,每年约不敷银一千六百二十三两零,应请汇同台营兵饷,按年由藩库核给,运解来台,由府转发噶玛兰通判贮库,按季支给。

其各兵加饷银两,例于叛租项下动支,应由营按季赴府库请领。

兵丁月米,由厅按月关支。

现在抄没叛产租银不敷支给加饷,在于盐埕盈余项下凑拨等情。

臣等查所议文武员弁俸廉、各役工食,兵丁饷银,现在应征余租折纳番银,既尚不敷支放,自应由司核给。

俟该处荒埔依限开垦征租,经费充裕,彼时即可毋庸内地筹项。

应请均如该镇、道、府所议办理。

仍饬将各兵加饷,查明叛租项下,如果实在不敷,即于盐埕盈余项下另筹凑拨,由台湾府具详核办。

其班兵盘费、红白事赏、运殖、加增眷口等项,应请照内地各营,拨戍兵丁之例核给。

至刷给米票,扣除截旷兵饷,会同文员监放之处,悉照定例办理。

  一、请颁给文武员弁印信钤记,以昭信守也。

查噶玛兰设立通判、县丞、巡检、守备等官,必须铸给关防、印信,以昭信守。

据该镇、道、府议请铸给噶玛兰管理民番粮捕通判关防一颗、噶玛兰分驻头围县丞关防一颗、罗东司巡检兼管司狱事印信一颗,又噶玛兰守备请给艋舺营分驻噶玛兰守备关防一颗,并据声明千、把等应用钤记,由司颁给等情。

应请由部查明铸给,发交便员搭解来闽,以便转发启用。

其余千总、把总各官钤记,应仍循例由藩司报明颁给。

  一、分别添撤隘寮及划定内山地界,堆筑土牛,以杜衅端也。

查噶玛兰原设有嶐嶐、大溪、硬枋、白石、干溪、四围山脚、镇平、小员山、大湖、泰安、埤顶溪州等隘寮共十一处,每寮隘丁自五、六十名至一、二十名不等,防御生番。

其隘口粮各于附近田甲内匀给,日久相安。

惟地势情形有今昔不同,隘寮有应行添减之处,据该镇、道、府议详,以嶐嶐岭山脚现在议设汛防,巡查弹压,所有在地隘寮应行裁撤。

又硬枋隘寮一处,现请设立关隘,派弁带兵防守,原有隘寮应行裁撤。

又叭哩沙喃口附近葫芦堵,大湖地面,向因无人耕种,未经设隘;今该处埔地已丈明分给泉人垦耕,应于叭哩沙喃添设寮隘一座,由泉人募丁防守。

又清水沟一处,尚有生番出没,向未设隘,应添设隘寮一座,由粤人募丁防守,埤顶溪洲、叭哩沙喃各隘声势联络。

又鹿埔崁一处现已分给粤人垦种,应设隘寮一座,亦由粤人募丁防守。

以上共裁撤旧设隘寮二处,新添隘寮三处,需用隘丁口粮,仍照原附近耕种之田甲内匀给,毋庸官为经理。

再以沿山隘寮之外,以五百为率,划定地界,堆筑土牛,凡民人樵采,毋许越过土牛,侵入番界,致肇衅端等情。

臣等查台湾各厅、县生番出没靡常,每多杀害民人,是以设立隘寮防守。

今该镇、道、府议请分别添撤,均极周妥,应如所议办理。

仍严禁三籍民人,无得渐逼番界,致生番无地可容,转致别生事端。

并饬该地印官,速于沿山隘寮之外,以五里为准,划定地界,堆筑土中,凡民人樵采,毋许越过土牛侵入番界,致肇衅端;如有过犯,即行按律究办,俾各相安。

  一、预筹进山备道,以便策应缓急也。

查噶玛兰甫入版图,现为漳、泉、粤三籍民人杂处,夙分气类,难保以强凌弱之事。

必须预筹备道,以应缓急。

兹据该镇、道、府查明,现由淡水三貂过嶐嶐岭抵头围,系入山正道,应以此为往来大路,系在漳人分得地界之内。

又一路由艋舺之大坪林进山,从内山行走,经大湖隘,可抵东势之溪洲,系在泉人分得地界之内。

又一路由竹堑之九芎林进山,经盐菜瓮,翻玉山脚,由内鹿埔可出东势之叭哩沙喃口,系在粤人分得地界之内。

均已设隘募丁防守。

除大路外,应将小路二条一并兴修,以作进山备道,并为三貂大路策应等情。

臣等查大路系在丁口最多之漳人地内,其小路二处,泉、粤二籍民人适各得其一。

现在开垦日广,民人往来日多,自应作为备道,趁此督办兴修,俾漳、泉、粤三籍民人地界内,各有出山之路。

即泉、粤二籍之人,得官为作主,亦必乐从,易于集事。

应令二籍头人,迅速察看地势,上紧修筑。

或由民捐,或应官为资助,由该镇、道、府督同地方官确切查明,即行筹办。

  一、营销官盐,以裕引课也。

查噶玛兰未入版图以前,民间食盐均系采捕鱼船,遭风收泊,将盐散卖。

春夏每斤卖钱七、八文,秋冬每斤卖钱二、三十文不等。

该处有内地居民,随便收买,居奇转售。

今既设官安汛,自应营销官盐,以便民食。

惟兰地并无可以开设埕坎处所,又因天多阴雨,不能晒收,必须由府场拨盐运往。

据该镇、道、府查明,自府澳船运淡水,须趁南风,其由淡至兰,须趁西北风。

船户至兰,并无回货可装,且须守候风■〈日凡〉,一年只能往来一次。

中间经过大鸡笼、深澳、三貂各海口,暗礁鳞列,鹿耳门及淡水船户不识海道,必得购募熟谙沙汕之舵工驾驶。

以致船户视为畏途,因而脚费增昂。

且在地建仓设馆,工伙浩繁。

议请每斤卖线十六文,始与课本无亏。

并据声明,以一人日食盐三钱而论,年应食盐六斤十二两。

兰地现有民人五万四千余丁,年应食盐三千六百余担,加以腌晒各项合算,年可销盐七千担。

每担应征番广银三钱三分,共应解番广银二千三百一十两;其银折纹划给兰境兵饷。

所有晒价,仍就课本内支销。

其需用馆租、工伙等项,由该府筹定章程,另详核办。

其内地渔船如系贩私,假捏遭风为名,希图透漏,相应连人盐一并拿究。

倘遭风属实,散卖盐斤,作为伙食,亦难遽绳以法,仍令官为收买,催令开驾,不准停留,亦不准岸上居民接引透漏。

现值南风当令,一面运盐前往试办。

如海道艰于行走,不能到兰,另行更议。

倘海道渐熟,运脚可以节省,随时酌量减价等情。

臣等查食盐乃民间日用所必需,自应妥为筹议,庶无食贵之患。

据议由府场拨盐运往,每斤卖钱十六文计算,现在丁日并腌晒各项年可销盐七千担,每担应征番广银三钱三分,共应解番广银二千三百一十两,其银折纹划给兰境兵饷。

所有晒价,仍就课本内支销。

于民食、兵饷,实属两有裨益。

所定盐价,亦并未浮多。

应该均如所议办理。

  一、编查保甲,设立族正,以资稽查约束也。

查噶玛兰远在界外,其地耕种之漳、泉、粤民人,有家室者固多,而无籍游民及犯罪逃匿者亦复不少。

今既收入版图,设官治理,必须正本清源,编查保甲,以杜匪徒溷迹。

据该镇、道、府议请设官之后,责成印官按照保甲村庄,实力编查,造具烟户清册送查。

其单身耕种及雇工、店伙等人,即附入田主、店主户下,责令地保约束,倘有犯罪变名溷迹者,即令该管头人指报。

仍于各乡举设诚实总董,协同地保稽查,一家有犯,十家连坐,庶匪徒无从托足。

该地漳人最多,泉人次之,粤人又次之。

漳州十八姓内,惟林、吴、张三姓最为族大丁多,平日倚恃人众,以强欺弱等事,不一而足。

必须佥举族正,秉公约束,庶几返朴还醇。

该府杨廷理前经在地选举各姓族正,详请责成约束,二年后并无械斗抢劫等案,即属办理得宜。

令该地印官查明详请,赏给顶戴,以示鼓励。

倘有阳奉阴违,徇私袒庇,察出随时究革,另行举充等情。

臣等履加查核,系为弭盗安民起见,应请悉如所议办理,以靖地方而示惩劝。

  一、设立通事土目,约束番黎也。

查从前岸里、阿史等社熟番迁入罗东地方垦耕,原设通事潘贤文、土目茅格等管束。

嗣因潘贤文、茅格犯事正法,里有土目大字一名,熟番人众,恐致照料不周,自应另佥通、土,分头约束。

其归化生番,原请佾生潘如正为通事,今潘如正因犯事驱逐。

据该镇、道、府详请,设官后,令噶玛兰印官于岸里等社熟番内选举通事一名、土目一名,协同原有土目大字分头管束各社熟番,各安耕凿,毋许欺凌近地生番,致肇衅端。

仍于归化生番内选充东、西势通事各一名,约束归化生番,毋许与耕种汉人滋事,庶民番均有管束等情。

臣等查番性愚憨,必须约束。

现在各番社仅有土目大字一名,照料自属难周。

应如所请,另佥通事、土目,分头约束。

饬令印官于岸里等社内选举通事一名、土目一名,协同旧土目大字管束各社,毋许生事扰害。

并令于归化生番内,东、西势各选通事一名,约束生番,俾免滋事。

  一、安设铺司,递送文报,以速邮传也。

查淡水厅自艋舺迤北而东,向未设立铺站。

今噶玛兰设官安汛,日常文报往来,必须安设铺司,以资递送。

据该镇、道、府议请于艋舺至三貂,共设七铺,每铺设立铺司一名、铺兵四名,系在淡水厅界内,应由淡水同知筹给工食火炬银两。

其自三貂社入噶玛兰境,共设五铺,每铺设立铺司一名、铺兵四名,系在噶玛兰境内,应由噶玛兰印官议定章程,筹给工食火炬银两。

俾文报往来,不致迟误等情。

臣等查文报关系紧要,难容迟滞,据议设立铺司,以速邮传,应如所请,饬令淡水同知、噶玛兰通判,各于该管地方,按站设立,所有工食火炬银两,各行筹给,仍照定例稽查日行里数,以免积压。

  一、请拨备公银两,以备地方缓急也。

查噶玛兰现在丈出田园,岁征余租银六千五百余两,留拨本营兵饷,入不敷出。

内中或有民欠未完,支拨更形竭蹶。

据该镇、道、府议请援照台属厅县之例,甲年征存银两,于丙年划饷,庶为期稍宽,得以赶征归补。

并据声明,该处离郡窵远,设有地方缓急,一时无项可动。

而邻近之淡水厅年征丁耗等项共银五百两有零,厅库亦无项可以济急。

似应酌拨备公银两,以为不时之需。

查台湾府原存备公银二万两,嗣于乾隆五十七年风灾案内,支给彰化县修理兵房银二千余两外,现存银一万七千余两,日常垫给班兵借支等项,尚不敷用,似不能于府库移拨。

应请于司库筹拨银一万两,委解来台,存贮淡水厅库,以备噶玛兰缓急之用,庶几足兵足食,筹备益臻严密等情。

臣等查噶玛兰僻处山后,离郡窵远,自应于淡水厅库存贮备公银两,以为不时之需。

府库既查无可拨之项,应请俯如所议,于司库拨银一万两解台贮备,以应缓急。

仍俟奉准部覆,饬司拨解。

  以上各条,臣等谨督同司道悉心核议,实系因地制宜,分别筹备,除咨部查照并将其余未尽事宜饬俟新设员弁有人,再行分别查办外,理合恭折具奏,并绘图舆贴说,恭呈御览。

伏乞皇上睿鉴,训示遵行。

谨奏。

  覆制军台疆经理书(代)蓝鼎元

  十月既望,接到宪檄,内开台疆经理事宜八条。

翌日又奉谕札,再加四条。

具见未雨绸缪,为台地苍生谋善后之策,职等自当遵命,次第举行。

亦本胸中未能悉达,不得不略属僚奉上之文,而讲质疑问难之谊。

伏惟宪台少加垂察。

  台湾海外天险,治乱安危,关系国家东南甚巨。

其地高山百重,平原万顷,舟楫往来,四通八达。

外则日本、琉球、吕宋、荷兰、暹罗、噶■〈口留〉吧、安南、西洋诸番,一苇可杭;内则福建、广东、浙江、江南、山东、辽阳,不啻比邻而处,门户相通,足为藩篱之限,非若寻常岛屿介在可有可无。

值兹寇乱风灾之后,民生凋瘵,大异本来富庶面目。

然风俗尚多浇恶,奸宄未尽革心,网密则伤,网疏则犯,治安之政,宜严而不宜宽,将安将治之民,宜静而不宜动。

  伏读宪谕:罗汉门、黄殿庄,朱一贵起事之所,应将房屋尽行烧毁,人民尽行驱逐,不许往来耕种。

阿猴林山径四达,大木丛茂,宽长三、四十里,抽藤、锯板、烧炭、砍柴、耕种之人甚多,亦应尽数撤回,篷厂尽行烧毁。

槟榔林为杜君英起事之处,槟琅为极边藏奸之所,房屋人民,皆当烧毁驱逐,不许再种田园,砍柴来往。

以上四条,防患拔根,至周至决。

职等再四思维,一人谋逆,九族皆诛,乱贼所居之地,虽墟其里可也。

惟是起贼非止数处,数处人民不上数百家,则亦微有可虑者。

人情安土重迁,既有田畴、庐舍、室家、妇子,环聚耕凿,一旦驱逐搬移,不能遍给以资生之藉,则无屋可住,无田可耕,失业流离,必为盗贼;一可虑也。

其地既广且饶,宜田宜宅,可以容民畜众,而置之空虚,无人镇垦,则是弃为贼巢,使奸宄便于出没;二可虑也。

前次台湾,何人非贼,国公、将军而外,伪镇不下千余,今诛之不可胜诛,俱仍安居乐业;而独于附近贼里之人,田宅尽倾,驱村众而流离之,邻贼之罪重于作贼;三可虑也。

台寇虽起山间,在郡十居其九,若欲因贼弃地,则府治先不可言。

况琅■〈王乔〉并未起贼,虽处极边,广饶十倍于罗汉门,现在耕鉴数百人,番黎相安,已成乐土。

今无故欲荡其居,尽绝人迹往来,则官兵断不肯履险涉远,而巡八百余里无人之地;脱有匪类聚众出没,更无他人可以报信;四可虑也。

锢板、抽藤,贫民衣食所系,兼以采取木料,修理战船为军务所必需;而砍柴烧炭,尤人生日用所不可少。

暂时清山则可,若欲永远禁绝,则流离失业之众,又将不下千百家,势必违误船工,而全台且有不火食之患;五可虑也。

疆土既开,有日辟,无日蹙。

台地宋元以前,并无人知,至明中叶,太监王三保舟下西洋,遭风始至此,未几而海寇林道干据之,颜思齐、郑芝龙与倭据之,荷兰据之,郑成功又据之。

国家初设郡县,管辖不过百余里,距今未四十年,而开垦流移之众,延袤二千余里,糖榖之利甲天下。

过此再四、五十年,连内山山后野番不到之境,皆将为良田美宅,万万不可遏抑。

今乃欲令现成村社废为丘墟,设为厉禁,断断不能;六可虑也。

曩者诸罗令周锺瑄有清革流民以大甲溪为界之请,凤山令宋永清有议弃琅峤之详;今北至淡水、鸡笼,南至沙马玑头,皆欣然乐郊,争趋若鹜,虽欲限之,恶得而限之。

职等愚见,以为人无良匪,教化则驯;地无美恶,经理则善。

莫如添兵设防,广听开垦。

地利尽,人力齐,鸡鸣犬吠相闻,虽有盗贼将无逋逃之薮。

何必因噎废食,乃为全身远害哉?

  今窃议于罗汉内门中埔庄设汛防兵三百名,以千总一员驻札其地。

琅峤亦设千总一员,兵三百名,控扼极边一带。

三、六、九期操演之外,准其自备牛种,就地屯田,以为余资,虽险远而弁兵便焉。

槟榔林在平原旷土之中,杜君英出没庄屋,久被焚毁,附近村社,人烟稠密,星罗棋布,离下淡水营内埔庄汛防不远,毋庸更议。

至各处乡民,欲入深山采取树木,或令家长邻右互结,给予腰牌,毋许胥役需索牌费一分一厘,听从其便。

  伏读宪檄:添防之制,宜速议定,以便题覆。

夫今所宜更议者,惟罗汉门、琅峤而已矣。

外此则移八里坌汛千总驻札后垄,为半线、淡水适中之地,及添设文员诸事,尚未举行。

其余俱经遵照宪檄,于南路添设下淡水营守备,带兵五百驻札新园;设冈山守备,带兵五百驻札浊水溪埔,扼罗汉门诸山出没窦径;北路添设半线守备一员,带兵五百居诸罗、淡水之中,上下控扼,联络声援;以诸罗山守备驻札笨港,增兵二百名;添设下加冬守备一营,兵五百;郡治添设城守游击一营,兵八百,与镇标三营相埒;再加罗汉门、琅峤各添设汛防兵三百,则全台共计添兵三千六百名,较宪檄前指定之数只多一百。

但此三千六百之兵,必须请旨额外添设,就内地各标营分额招募,按班来台,如往例三年一换,然后内地不致空虚,无顾子失母之病。

诸罗地方辽阔,鞭长不及,划虎尾溪以上另设一县,驻札半线,管辖六、七百里。

鹿仔港虽口岸扼要,离半线仅十五里,不用再设巡检,将巡检设在淡水八里坌,兼顾鸡笼山后。

笨港设巡检一员驻札笨港,佳里兴巡检仍还佳里兴驻札,带营目加溜湾。

移典史归诸罗县治。

南路凤山营县虽僻处海边,不如下埤头孔道冲要,然控扼海口,打豉、眉螺诸港,乃匪类出没要区,当仍其旧,不可移易。

添设凤山县丞一员,驻札搭楼,稽察阿猴林、笃佳等处,弹压东南一带山庄。

下淡水巡检一员,不许留郡,仍令驻札下淡水,稽察淡水以南各庄及诸海口。

台、凤、诸各县各练乡壮五百名,在外县丞、巡检各练乡壮三百名,无事则散之陇亩,有役则修我戈矛;乡自为守,人自为兵,此万全之道也。

  伏读宪檄:营伍操练宜勤,虚冒旧弊宜除,塘汛分防宜变通。

三者皆极切当时弊。

有兵不练,与无兵同。

兵不能识将意,将不能识兵情,是为乌合。

器不与手相习,手不与心相应,是谓生疏。

职每诫谕台属标营,定以三、六、九日按期操演,三令五申,如临大敌。

又为之捐造仗房、鎗炮、火药,以足其用。

其分防外汛之兵,大汛每驻一、二百人,亦令如期操演,查足器械。

塘兵专递公文,多人无益,每塘止定三名。

小汛之兵,不下数十人,分作二班,赴就近大汛操演,不许懒惰。

有操期不至者,大汛记名,逐日造册报查。

又不许无故擅离汛防。

凡有逃亡事故,立即报移内地调补,不许在台招募一人,以滋弊窦,违者参革员弁。

务使地皆实兵,兵皆可用。

前此冒名粮之弊,尽数廓清。

独将弁书识一项,未能遵谕革绝。

盖缘武人不学者多,鲜有亲操翰墨,而兵马钱粮文移册籍非可全凭口说。

且自古军中字识,名将不废。

若用其人而不给其粮,情理亦未甚协。

不揣愚懵,妄为酌议:台镇中营游击及各营守备,应各予书识八名;外营游击各六名;千把总虽系微员,亦不可全无一字,应予书识各一名;水师副将十名;南北二路参将各予八名;总兵书办十六名。

使粗足备具文书,不至如从前冒滥,将伙粮尽行禁革,可谓节啬至矣。

未审宪台以为有当否?

  台地少马,无以壮军容而资冲突。

今拟镇标三营、城守一营各设马兵六十名,南路、北路二营各设马兵八十名,共该马四百匹,即在添设三千六百兵额之内,请旨配拨。

先自内地带马来台,以后换人不换马。

或有倒毙,方就台地孳生买补。

时或孳生不足,亦向内地采买以来,则无苦累民番之处。

  伏读宪檄:除奸务尽,附和倡乱之徒,非胁从可比,应将党恶创惩黥其左面,同家属押逐原籍,拘管稽查。

复承列单开出名数,深得火烈民畏鲜死之义。

台网久漏吞舟,民不知国法为何物;安逸而思为乱阶,甫平而又图复起。

所以九月间旧社、盐水港、六加甸等处奸民,职等不敢不便宜行事,枭斩四、五人,杖毙六、七人,以定民心而固疆圉。

今尚未三阅月,复有石壁寮、罗汉门一二亡命,布散流言,欲燃死灰,聚党二十八人,遂竖旗为孽。

职等分遣搜捕,立获为首莿瓜成、苏清、高三、杨美、王教五人。

现今整众搜山,八面焚烈,务必尽绝根底,不留种类。

除莿瓜成一名系朱一贵伪国公、应解宪辕、听侯题达正法,其余苏清、杨美及续获诸贼,职等又将于军前权行专擅,竿首藁街,使莠民丧胆,东土永宁。

其潜通奸匪、附和接济之人,照宪檄处分,押回原籍。

惟是黥面虽羞,毕竟一药即去,似不如馘耳之不可复续,较便稽查。

其五月间旧贼已散为民者,非奉宪行及他有所犯,概不问及,所以开更新之路,使安静而不自危也。

  伏读宪檄:要口设备,议建鹿耳门炮城,水陆分守。

窃谓鹿耳门炮城,止用修筑,不必从新建造。

盖其港暗礁浅沙,渺茫纡险,非有显然门户可以遵道而行,故须设立荡缨标记,指引迷途,毫厘偶差,立见齑粉;虽不建炮城,固亦未易入也。

前此癸亥平台,海潮骤涨,巨舰连■〈舟宗〉而入;今夏大师进剿,潮水亦高数尺;皆赖朝廷洪福,海若效灵,游魂丧魄,夫岂炮城之故哉!且台贼多自内生,鲜由外至。

倘赋来自外,则郡治兵将云屯,未易侵扰。

若贼起自内,虽隆炮之城至于天,非徒无益,反为漳、泉内地之害。

职等所见不广,以为因仍补葺,厥功已多;此次物力困惫,俟他日另议可耳。

  郡治栽竹为城,价廉功省。

职等谨遵宪檄,会同勘度地势。

环万寿亭、春牛埔,将文武衙署、兵民房屋、沿海行铺,俱包在内。

种竹围一周、护以荆棘。

竹外留夹道,宽三、四丈,削莿桐插地,编为藩篱。

逢春发生,立见苍茂。

莿桐外开凿壕堑。

但台地粉沙,无实土,浅则登时壅淤,深则遇雨崩陷,多费无益,止可略存其意。

开壕广深六、七尺,种山苏木濠内,枝坚莿密,又当一层障蔽。

沿海竹桐不周之处,筑灰墙出地五尺,高可蔽肩,为雉堞便施枪炮。

开东、西、南、北四门,建城楼四座,设桥以通来往。

  量筑窝铺十二,以当炮台。

如物力不敷,城楼未建,植木栅为门两重,亦可暂蔽内外。

兹会委署台湾县孙令量明丈数,择日兴工。

每十丈令设竹签一杆,杙于地中,高五尺,广三寸,编千字文为号,即于某字号下写管工某人姓名。

照天、地、元、黄次序,不许错杂。

统计全城共几号,管工几人,先造一册呈送,以便稽查。

每丈需竹几株,桐几柯,濠几工,每种竹一株需钱几文,插桐十柯需钱几文,开壕一丈需钱几文,举一丈而全城价值了然胸中,不可欺诳。

工有勤惰,按号查核;竹有荣枯,按号栽补;可无彼此推却,含混侵渔。

三年之后,丛生茂密,虽未及石城坚好,然亦已牢不可破矣。

  郡县既有城池,兵防既已周密,哀鸿安集,匪类革心,而后可施富教。

而台湾之患,又不在富而在在教。

兴学校,重师儒,自郡邑以至乡村,多设义学,延有品行者为师,令朔望宣讲圣谕十六条,多方开导,家喻户晓,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八字转移士习民风,斯又今日之急务也。

  若夫征台将弁,虽效微劳,俱是臣子分内当为之事。

台地员缺无几,安能人人升擢?况蒙宪恩格外奖劝,虽有躁进之心,未应不肖至此。

此何足烦宪台谆谆远念哉!

  檄查大湖崇爻山后孽(代)蓝鼎元

  日者郑固就擒,逆谋溃败,南路余孽,将从此永清矣。

据供王忠等有党千人,在内山大湖、崇爻山后。

贼口诪张,虽未足据为凭信,然不可以不防也。

其令千总何勉、把总康赐由罗汉门、大武垄分道并入,直抵大溪,采探有无匪类踪迹,并熟视进兵路径。

果有窠巢,即大举扑灭之耳。

  山后地方,有崇爻、卑南觅等社,东跨汪洋大海,高峰插天,岩险林茂,溪谷重迭,道路弗通;苟有贼党啸聚,往来番黎无不知之。

其令外委千总郑维嵩率健丁十数人,驾舟南下,由凤山、■〈山郎〉峤至沙马矶头,转折而东,赍檄往谕卑南觅大土官文结,赏以帽靴补服、衣袍等件,令其调遣崇爻七十二社社番,遍处搜寻,将山后所有盗贼,悉行擒解按名给赏。

拒敌者杀死勿论。

凡擒解山中汉人一名,该番赏布三十尺、盐五十斤、烟一斤。

获剧贼者倍之。

有能擒获王忠,当以哆啰哖、哔吱、银两、畑布、食盐等物,大加犒赏。

诸番黎尽心搜缉,余孽应无容身之地也。

  番性嗜杀,本镇不得已而用。

但山后大湖地方,乃自开疆以来人迹不到之境,当今并无田籍居民,所有逋逃,总非善类,歼之亦不妨耳。

穷深极远,兵不可入。

番黎趫捷如飞,靡幽不到,使之甚便。

擒缚以来,如市货物;纵有一二漏网,而山中既不可居,待其出而擒之,如笼中之鸟、釜中之鱼,乌有不灭者哉?其各努力,以奏尔功,无忽!

  檄淡水谢守戎(代)蓝鼎云

  昨擒获孽丑黄来,供称台湾山后尚有匪类三千人,皆长发执械,屯聚山窝,耕田食力,又有艘舰往来。

其词甚谬。

本镇治贼素严,黄来既获,自料必死,故为危言以延数月之命,岂有他哉。

然君子思患预防,明知其为谬妄,亦不得以其谬妄而忽之。

  台地二千余里,止论山前西、南、北一带,本镇耳目之所及,不过上穷淡水、鸡笼,下至■〈山郎〉峤,至矣极矣。

其自淡水、鸡笼而上,转折而东,至三朝、蛤仔难,下逮崇爻、卑南觅、沙马矶头,回环■〈山郎〉峤一带,山后延袤大略与山前等。

其间道里远近,山川形胜,扼塞险夷以及番黎情状,性习驯悍,本镇不能周知其详也。

安保深山大泽之中人民足迹不至之地,无有匪类出没乎?

  曩者南路擒获郑固,亦称王忠逃匿山后大湖,有党千人。

本镇经遣员弁赍檄往谕卑南觅大土官文结,鼓舞七十二社番黎,以兵搜捕,将山后所有逸贼,尽缚以来。

苟有王忠在彼,网不漏矣。

今惟鸡笼以及蛤仔难,下抵卑南觅北界,搜捕未周,并未遣有侦缉之人。

该弁营汛壤与相接,此任舍子谁属耶?查大鸡笼社伙长许略、关渡门妈祖宫庙祝林助、山后头家刘裕、蛤仔难伙长许拔,四人皆能通番语,皆尝躬亲跋涉其地社和番,熟悉山后路径情形。

该弁其为我罗而致之,待以优礼,资其行李糇粮之具,俾往山后采探,有无匪类屯藏岩阿,穷极幽遐,周游遍历。

倘有游魂伏莽,立即飞报以闻。

本镇调遣官兵,遄臻剿灭,无许偶留根株,以贻地方之害。

但恐许略等或有畏远惮行,弗克殚心竭力,潜迹近地,饰言相欺。

斯亦不可不虑者。

该弁披肝胆以诚告之。

更选能绘画者与之偕行,凡所经历山川疆境,一一为我图志。

自淡水出门,十里至某处,二十里至某处,水陆程途,详记图上,至蛤仔难接卑南觅而止。

百里、千里,无得间断,某处、某社、某山、某番,平原旷野,山窝窟穴,悉皆写其情状,注其名色。

使台湾山后千里幅员,尽数收入画图中,披览之下,瞭如身历。

重赏酬勋,本镇无所吝焉。

山后廓清,是亦该弁一劳绩也。

  蛤仔难纪略教谕谢金銮(侯官人)

  蛤子难,番语也。按番俗六考及郡志、诸罗县志俱作蛤仔难,萧竹诗草作甲子兰,赛将军奏作蛤仔兰。

  原由

  蛤仔难在台湾之东北,淡水之背也。

台湾绵亘千余里,背阳向阴,水皆西流;而蛤仔难则背阴向阳,水皆东流,故其地当为台湾之正面。

自大鸡笼山居台湾之极北,其脉支分,东渡八尺门港而双峰陡起、高不可极者为三貂山(一作山朝)。

三貂之支东入于海,如象之弯其鼻也。

蛤仔难居三貂之南,弯环之内,迩北有港曰蛤仔难港。

南迤一望平旷,水丰土腴,草木鲜润,番人居者旧有三十六社,多在海口。

自台湾初辟后,已与内地人通往来。

番乘艋舺(凿大木为小舟)出贸易。

其时半线以北尚未设官,地属诸罗后山之北境。

康熙五十六年,金筑周宣子为诸罗令,作邑志,蛤仔难之名始见于策。

宣子作三貂、蛤仔难图,虽甚简略,然其中之三港合流,其东之沙洲龟屿,其内山之之黑沙晃南境之直加宣五社,并详于志。

盖其时国威暨讫,诸番向化,其声息固无所不通者。

惜乎其不急抚之也。

  内地民人蕃庶,地力已尽。

蛤仔难番既通贸易,漳、泉、广东之民多至其地垦田,结庐以居以食。

蚕丛未辟,官吏不至,以为乐土。

闻风者接踵以至。

于是围堡御患,自北而南,为头围、二围、三围,又南为四围。

漳人有吴沙者,遂统其事,众目为头家。

沙能部署,设立乡勇以防生番。

内地来者入饼银一、二十助乡勇费,任耕其地。

陆路由三貂入。

初径险,仅容一人行,牛不得度,后渐辟以广,然闻寂无人,生番伏路,行者多中伤。

沙乃定为日期,率乡勇迎外入者,以益众,且通有无。

嘉庆三年间,有龙溪萧竹者,颇能文章、喜吟咏,于堪舆之术自谓得异人传。

从其友游台湾,穷涉至蛤仔难。

吴沙款之居且切。

乃为标其胜处为八景,且益为十六景。

今所传「兰城拱翠」、「龙潭印月」、「曲径香泉」、「浊水涵清」之类者皆是也。

竹悉为赋诗,或论述其山水脉络甚详。

时未有五围、六围,要其可以建围之地,竹于图中皆递指之;后乃遵建焉。

  吴沙既富,自恨不为良民供租税,且百货不通;仍阴求敢言于当路者,得奏报升科,愿出赋为请设官建署。

其时镇道恶周罗,以化外置之不问。

未几,萧竹卒,吴沙亦死。

越一、二年,海寇蔡骞以贼艘进苏澳,侵蛤仔难,欲取其地。

吴氏率耕民御之。

骞使告于吴氏曰:「吾欲得地为耕种计耳。

此间地多旷,愿得共垦,于尔无伤也」。

吴氏曰:「吾辈为良民,若为盗,吾何敢通盗」?骞曰:「吾得耕地,且不为盗」。

吴氏曰:「地固在也,盍尽焚汝舟,吾与汝登岸」。

骞不可。

率众贼登陆海口。

番人怖,与斗。

贼大戮番人。

赖吴氏耕民败之,擒数贼献于官。

蛤仔难耕民日益众,其数不可知也。

  嘉庆八年,蛤仔难疫,众大祈祷赛神,按丁出钱,稽簿册得男女二万。

吴沙既死,其子光裔嗣为头家,无才,不能得众心。

嘉庆十年,蔡骞结陆贼焚艋舺(淡水地名),掠凤山,犯郡城,官军击之走。

有诏严捕海盗。

水师军日追骞于海上。

于是蔡骞、朱濆辈愈垂涎于蛤仔难,思获负嵎之地。

  宣抚

  嘉庆十四年夏四月,奉上谕:朕闻淡水、沪尾以北山内,有膏腴之地一处,为蔡逆素所窥伺,年来屡次在彼游奕,希图抢占。

着询明此系何地名,派令官兵前往筹备,相机办理。

钦此。

时嘉佑观察廉知其地,屡筹收抚,以频年海寇犯台湾,方事堵御,弗果行;亦寻擢去。

是年冬,柳州杨双梧来守台湾。

  先是乾隆五十一年,太守方官台防同知,值林爽文之乱,决策守御,身当贼冲,卒全郡,共大军扫平贼,以功洊历台湾守道、加按际使衔;卒以侯官时负官欠累被逮。

嘉庆十年,蔡骞结陆贼肆扰台湾,南北皆振动。

台民思杨观察至,讹传曰:「甫得报,复以观察来台矣」!未几,杨以赔款清,得起用为知府。

上念台湾事思用旧人,乃使疾驰守台湾。

  既至,民大悦。

太守入觐时,尝面陈蛤仔难当抚,至是乃力言于大帅及监司。

十三年秋七月,海寇朱濆以贼艘至鹿仔港,寻泊淡水,遂扬帆窜入苏澳。

大帅、监司檄太守往北路协筹备御。

太守兼程至艋舺,使人侦贼迹与蛤仔难民番情形,尽得其实。

  初,耕民之入蛤仔难者,自北而南,筑三围,复踰溪为四围,复南踰溪为五围。

其后人日以盛,五围之南,西迫员山,东渐海口,复为小围无数,辟田最多,居人尤盛。

又其南为浊水大溪。

踰溪而南,地土尤旷,民未往耕焉。

有潘贤文者,由彰化县岸里社番通事徙居于浊水溪之南。

浊水溪险界南北,居人称溪南为东势、溪北为西势。

自头围至五围,皆在西势。

西势之豪昔为吴沙。

沙死,其子光裔无能,于是西势同为董事者复有柯有成、陈奠邦、何桧、赖岳、吴化与光裔合为六人。

而潘贤文独处东势之罗东社。

自浊水溪洲至罗东社二十里,又东南行五十里至新猴猴,又南逾峻岭十五里可至苏澳。

于是朱濆谋有东势地,思结于贤文,不可则杀之。

乃以哔吱,红布散结东、西势番。

有彰人李佑辈阴与通焉。

  太守既得实,亟使特扎告柯有成、潘贤文辈七人,晓以大义,示以恩意,以哔吱十板、江布五百匹、番银千饼使赉番众为鼓励。

贤文辈既素知太守贤,得扎大驩,耕民尤跃踊。

乃设木册于海口,出器械、派巡逻,捕与寇通者。

李佑辈惧,挈妻孥入于贼舟。

贤文复获海寇黄善等七人献诸太守。

  初,朱濆勾通陆贼时,有黄灶者,大股贼目也,遁于蛤仔难,为黄姓所匿。

太守察知,使索之,黄姓即缚灶以献。

于是蛤仔难民竞荷畚锸,出治道路,迎太守入山。

其时大帅檄太守毋轻履叵测地。

太守不能弃其民,且洞悉其情,实往则有裨,不往虑失望反为害。

秋九月九日丁未,太守坐笋舆自艋舺行。

是日行六十里,宿蛇仔形。

明日又行五十里,宿三貂社。

又明日行六十四里至蛤仔难之头围。

庚戍,遂过二围、三围、四围,凡三十四里至五围居焉。

自艋舺至五围,凡二百余里,踰山涉水,回鸟盘蛇。

途中古木参天,乱柴欹石。

蛤仔难惟盛夏清秋得见天日,秋半以后,涉冬徂春,山海气蒸,瘴云暝合。

及太守入山,群峰开霁,云日暄润,围民男女感悦以为祥也。

太守集围中耆长抚慰之,众皆鼓舞。

义首林永福、翁清和等愿率精壮效用。

时朱濆踞苏澳港内,南澳王总戎得禄以舟师追至苏澳之港口。

苏港内宽外狭,贼以巨■〈金覧〉缠铁锹横沈港口。

太守使林永福等率番勇千二百人穿山辟路以达苏澳,合王总戎;使贤文以众断朱濆樵伋道,毙贼四人,樵汲者不得至。

癸丑,太守复自五围南行渡浊水溪,至于东势之溪洲,而永福辈已引众面王总戎于外澳。

戊午,王总戎以舟师攻贼于苏澳,林永福自澳后夹攻之。

贼败,率众艘冲突出澳。

官军截击,拿贼舟三,沈其大舟一,又获贼二舟。

贼大败,以十六艘顺流遁去。

越数日,太守自五围递旋至头围,安抚其民而归。

  论曰:台人之善分党类也,匪独漳、泉为然,且处处有之。

漳将与漳分,泉将与泉分,忌克在中,牢不可破,虽为化外之民、盗贼之侣,无不尽然。

蛤仔难之人,漳为多,诸总理皆漳属。

蔡骞以泉人而欲合于吴沙,吾知其无能为也。

朱濆自负漳属,而所求者东势之旷地,独不利于潘贤文耳。

东势与西势既分党类,吴光裔无能,西势人情不一,谁为贤文助者。

且朱濆散给围民,市恩番族,稍迟且久为李佑者岂止一、二人哉。

倘非太守身入其中,使众人有所归托,则潘文贤先受其祸,蛤仔难之事未可知也。

卒能因其情而用其力,使海寇穷蹙无路,而知化外之区亦不可以干也,岂非国家之福哉!斯非独朱濆之所不及料也(时朱濆使众贼凿山开路,以达东罗,仅差二十里。

比太守入,使潘贤文出众,贼始退)。

  形势

  蛤仔难西负山、东面海,而山势南北对抱,三面皆山如环,而缺其一面也。

中有浊水大溪,以界南北。

其南有清水溪,末流与浊水合;北亦有溪三,溪源皆出内山,东流注于海,诸罗志所谓三港合流是也。

海口北山东尽为乌石港,南山东尽为苏澳。

自乌石港至头围、二围,路皆缘山西行,渐折而南,至于三围。

领围居海口,北倚山,其南为乌石港,西度荒埔过金面山之南而至二围。

二围之北有山名曰扩仔山,西南过白石围、汤围而至于三围,其北有坑,曰礁坑、曰旱坑,西南踰溪达于四围。

又东南逾溪达于五围。

五围去山稍远,北附溪,其东北为渡船头。

自头围至五围皆属西势,所在小围无数,皆与番社参错。

东面大海中有龟屿,其内沙汕横亘,自北而南,三港之水皆会于沙汕内;此西势之地形也。

东势居浊水溪之南,旷野荒埔,一望无际,其地大于西势。

潘贤文居罗东,在东势之西,颇近山,有阿里史社、岸里社二番与之密迩。

浊水溪源斜出于东势之西。

西山之内皆生番盘踞,远望则玉山在焉。

玉山斜当东势之背。

杨太守图说曰:以方向定,则西势宜称北势,东势宜称南势。

今所者,仍番人之旧称也。

又日:西势合众小围并溪洲凡二十三庄,其田皆围民所垦,番族则自打马烟至摆荖郁凡二十三社。

又东势自歪仔至猴猴社凡十二社,其田皆番民所垦,东势无民垦田。

  道里

  杨太守纪程云:自艋舺东北行,十五里至锡口,又十五里至水返脚,又十五里至七堵,又十五里至蛇仔形,可住宿。

蛇仔形二十里至武丹,又二十里至丹里,又十里至二貂社,亦可住宿。

三貂五里至垄垄,又二十里至卯里岭脚,复沿海行十五里至大溪,又十里至硬枋,又十里至乌石港。

自乌石港入山,行四里至头围,又八里至二围,又十里至三围,又六里至四围,又十里至五围。

五围地名三结仔。

三结仔五里至民壮围,又六里至大四阄。

以上皆属西势。

自大四阄三里至浊水溪,逾溪五里至溪洲。

溪洲居水中,有小围四,无番社,地属东势。

自是复逾溪二十里至罗东,又五里至打哪美社,又十五里至珍珠里简社,又十五里至奇武荖社,又十五里至新猴猴社。

新猴猴逾岭十五里至苏澳。

计蛤仔难之地,自乌石港至三结仔,凡三十八里;自三结仔至澳苏,凡九十三里。

此由内山取道于各围而行者也。

若自乌石港取海口,由沙坝直趋而南,则八十里可到苏澳。

  又上赛将军书云:自头围至苏澳,水程四更。

按台湾志每更作四十里,四更则百六十余里也。

台地水程,与旱程略相等。

若水程四更,则旱程当不止八十里。

东势旷远,番社所云里数,往往加长,有时言十里者,实则倍之。

太守使林永福辈穿山往苏澳夹攻朱濆,其道芦苇大于竹箐,中通一径,生番所往来。

缘途溪水泛溢,下脚几欲没腰,中隔数溪,仗独木船以济。

至南山边,番云过山即苏澳,其山巉岩险绝,乱石纵横,并无人径,惟番能攀缘而上,则其里数实不可知也。

海口至苏澳,当在百余里以外。

其自内山至海口,则二、三十里不等。

  图说

  为蛤仔难图者,厥有数家;今所见有四焉。其形势彼此互异,观者惑之,遂以为难据,而弗信也,必细详之,得其抵牾之所由,而后其实可见。

  在最初者,有诸罗志之图,固甚略矣。

然而港汕之说已具,如弯环者全体已得;以后山为黑沙晃,惟诸罗志能言之。

且其图北连三貂,南接崇爻,则全写台湾后山,而悉得其意者,诚古图也。

其后徐司马梦麟图,则由传闻而写其彷佛者,故三港失其形势,且图玉山于蛤仔难之西北,为不能无讹。

萧竹甚悉于蛤仔难,乃其为图,则专写四围;以其时竹为吴沙卜四围地,特夸其妙,故为图坐干向巽,其言后山之迭脉,水法之回抱,虽于山川之向背特详要,皆为四围言之,仅可称四围图,而不可以蛤仔难名之也。

若其形体之大备,东、西势之分属,民番之错处,庄社、田园、道途、里至毕具,则惟杨太守之图为得其详焉。

今台所盛称者,惟萧竹一图,以竹狎于蛤仔难而图复巧妙,而众信之也。

乃古图与杨太守图皆背西面东,视竹之图方向大异,故观者炫惑莫知所从。

不知背西面东者貌其全体,而竹之图独写一方也。

  论证

  古之善筹边者,却敌而已;开疆辟土,利其有者,非圣王所欲为。

顾是说也,在昔日不可以施于台湾,在今日复不可以施于蛤仔难。

其故何也?势不同也。

台湾与古之边土异,故筹台湾者不可以彼说而施于此也。

  夫古之所谓筹边者,其边土有部落、有君长自为治之。

其土非中国之土,其民非中国之民,远不相涉焉。

偶为侵害,则慎防之而已;必欲抚而有之,有其土而吾民不能居也,徒为争杀之祸,故圣王不愿为,而为之者过也。

若台湾之在昔日,则自郑氏以前,红夷踞为窥伺,海寇处为巢穴;及郑氏之世,内地之人居之,田庐辟,畎浍治,树畜饶,漳、泉之人利其肥沃而往者,日相继也。

其民既为我国之民,其地则为我国之地,故郑氏既平,施靖海上言以为不当弃。

朝廷韪其说,遂立郡县。

岂利其土哉?顺天地之自然,不能违也。

  夫台湾之在当日,与内地远隔重洋,黑水风涛沙汕之险,非人迹所到,然犹不可弃,弃之则以为非便;乃至今日之蛤仔难,则较为密迩矣,水陆毗连,非有辽绝之势,而吾民居者众已数万,垦田不可胜计,乃咨嗟太息,思为盛世之民,而不可得,岂情也哉!况杨太守入山,遮道攀辕,如赤子之觌父母,而民情大可见也。

为官长者,弃此数万民,使率其父母子弟永为逋租逃税、私贩偷运之人而不问也;此其不可者一。

弃此数百里膏腴之地、田庐畜产,以为天家租税所不及也;此其不可者二。

民生有欲,不能无争,居其间者,漳、泉异情,闽、广异性,使其自斗、自杀,自生、自死,若不闻也;此其不可者三。

且此数万人之中,一有雄黠材智桀鷔不靖之人出而驭其众,深根固蒂,而不知以为我疆我土之患也;此其不可者四。

蔡逆窥伺,朱濆钻求,一有所合,则藉兵于寇,赍粮于盗也;此其不可者五。

且其形势南趋淡水、艋舺为甚便,西渡五虎、闽安为甚捷,伐木扼塞以自固则甚险,倘为贼所有,是台湾有近患而患即及于内地;此其不可者六。

今者官虽未辟,而民则已辟,水陆往来,木拔道通,而独为政令所不及,奸宄凶人以为逋逃之薮,诛求勿至焉;此其不可者七。

凡此七者,仁者虑之,用其不忍之心;智者谋之,以为先几之哲;其要归于弃地、弃民之非计也。

而或者曰:台湾虽内属,而官辖之外,皆为番土,还诸番可矣;必欲争而有之,以滋地方之事,斯为非宜。

不知今之占地而耕于蛤仔难者,已数万众,必当尽收之使归于内地,禁海寇勿复往焉,而后可谓之还番,而后可谓之无事。

否则,官欲安于无事,而民与寇皆不能也。

非民之好事也,户口日繁,有膏腴之地而不往耕,势不能也。

亦非寇之好生事也,我有弃地,寇固将取之,我有弃民,寇又将取之也。

故使今之蛤仔难可弃,则昔之台湾亦为可弃。

昔之所以留台湾者,固谓郡县既立,使吾民充实于其中,吾兵防捍于其外,番得所依,寇失所踞,所谓安于无事者此也。

今之蛤仔难亦犹是已矣。

或则又曰:蛤仔难之民久违王化,其心叵测,骤欲驭之,惧生祸端。

信哉是言也!夫君子之居官,仁与智二者而已。

智者之虑事,不在一日,而在百年;仁者之用心,不在一己之便安,而求益于民生国计。

倘敬事以爱民,蛤仔难之民,即尧舜之民也,何祸端之有?杨太守之入也,欢声动地,驱为义勇则率以从,索其凶人则缚以献,安在其久违王化哉?苟其图利于身,弗达时务,抑或委用非人,土豪奸吏把持,行私乎其间,则其启祸也必矣。

故此事非才德出众者不可与谋也。

  一方之辟,必有能者筹度乎其间。

其见诸事者,蔚为功业矣。

或徒见诸言,而其时不能用,后卒不易其言焉,则皆此邦之文献也。

自施靖海以后,善筹台事者,莫如陈少林、蓝鹿洲二公者,可谓筹台之宗匠矣。

当康熙时,彰化、淡水未曾设官,政令巡、防北至斗六门而止,或至半线、牛骂,要不越诸罗辖内二百余里之地。

自半线以北,至于鸡笼七、八百里,悉荒弃之,亦委于番;即台邑之罗汉门、凤山之■〈山郎〉峤,皆摈弗治。

当事者逡巡畏缩,志存苟安,屡为画地自守之计。

虽云禁民勿侵番地,实则藏奸矣。

故少林作诸罗县志,慷慨着论,其言曰:天下有宏远深切之谋,流俗或以为难而不肯为,或以为迂而不必为。

其始为之甚易而不为,其后乃以为必不可不为而为之,劳费已什佰千万矣。

明初,漳、潮间有深澳(即今南澳),泉属有澎湖,尔时皆迁其民而墟之,且塞南澳之口,使舟不得入,虑岛屿险远、劳师而匮饷也。

及嘉靖间倭寇入海、澳口复通,巨寇吴平、许朝光、曾一本先后据之,两省罢敝,乃设副总兵以守之,至于今巍然一巨镇矣。

澎湖亦为林道干、曾一本、林凤之巢穴。

万历二十年,倭有侵鸡笼、淡水之耗,当事以澎湖密迩,不宣坐失,乃立游击以戍之,至于今又巍然重镇也。

向使设险拒守,则南澳不惫闽广之师,澎湖不为蛇豕之窟,倭不深入,寇不得窃踞,漳、泉诸郡未必罹祸之酷如往昔所云也。

今半线以至淡水,水泉沃衍,诸港四达,犹玉之在璞也。

流移开垦,舟楫往来,亦既知其为玉也已。

而鸡笼为全台北门之锁钥,淡水为鸡笼以南之咽喉,大甲、后垄、竹堑皆有险可据,乃狃于目前之便安,不规久远之至计,为之增置县邑防戍,使山海之险弛无备,将必俟羊亡而始补牢乎!南澳、澎湖之往事可睹已。

按少林此论,其情形恰与今日相仿。

今之蛤仔难,即昔日之彰化、淡水也。

但尔时海上尚属宁静,今则海寇罗织,日睥睨于其间,其势为尤极耳。

又蓝鹿洲呈巡使黄玉圃诗云:郡东万山里,形势罗汉门。

其内开平旷,可容数十村。

雄踞通南北,奸宄往来频。

近以逋逃薮,议弃为荆榛。

此地田土饶,山木利斧斤。

移民迁产宅,兵之亦龂龂。

如何设屯戍,守备为游巡。

左拊冈山背,右塞大武臀。

既清逸贼窟,亦靖野番氛。

府治得屏障,相须若齿唇。

又曰:诸罗千里县,内地一省同。

万山倚天险,诸港大海通。

广野浑无际,民番各喁喁。

上呼下则应,往返弥月终。

不为分县理,其患将无穷!南划虎尾溪,北踞大鸡笼。

设令居半线,更添游守戎。

健卒足一千,分汛扼要冲。

台北不空虚,全郡势自雄。

晏海此上策,犹豫误乃公。

又曰:凤山东南境,有地曰琅峤。

厥澳通舟楫,山后接崇爻。

宽旷兼衍沃,气势亦雄饶。

兹土百年后,作邑不须燋。

近以险阻弃,绝人长篷蒿。

利在曷可绝,番黎若相招。

不为民所宅,将为贼所巢。

遐荒莫过问,啸聚藏鸱枭。

何如分汛弁,戒备一方遥。

此三诗者,其所陈利弊,又皆与今日相类,则皆前事之师也。

  且夫制治之方,视乎民而已。

民之所趋,不可弃也。

沃足以容众,险足以藏奸,台湾之地大概如此。

有类乎蛤仔难者,尚当以渐致之,其事非止于蛤仔难也。

然而自昔以来,苟安者众,焦头烂额之事,使后人当之,岂所以为民为国哉!

  议开台湾后山噶玛兰(即蛤仔难)节略台湾府杨廷理(柳州人)

  乾隆五十一年秋七月,廷理由侯官令升补台防同知。

到任三月,值彰邑林爽文之变,以守城微劳,五十二年秋九月升补台湾府知府。

五十三年,随福郡王康安驻军平台庄,攻克大理杙后,理筹防林逆窜路,始知有三貂、蛤仔难之名。

及该逆率伙越山逃遁,理请檄饬淡防同知徐梦麟赶赴三貂堵缉,嗣接覆方文,方知有漳人吴沙久住三貂,民番信服,可保无疏纵弊,及隔港蛤仔难生番尚未归化,并无居民,毋须顾虑等情。

次年,林逆就获,大兵凯旋,徐署郡篆每向理称吴沙可信,并蛤仔难生番易于招抚,地方广袤,土性膏腴情形。

屡会理禀商徐抚宪嗣曾。

抚宪以经费无出,且系界外,恐肇番衅,弗允奏办。

  后闻吴沙私以盐布与生番往来贸易,适番社患痘,吴沙出方施药,全活甚多,番众德之,情愿分地付垦,吴沙遂招番、泉、广三籍之人,并议设乡勇,以〔防〕生番反复。

内地流民,闻风踵至。

吴沙恐以私垦获罪,嘉庆二年赴淡防同知何茹莲呈请给扎招垦。

每五甲为一张犁,每张犁取饼银一、二十元助乡勇费。

然吴沙系漳人,名为三籍合垦,其实漳人十居其九,泉、粤不过合居其一。

所开溪地(即西势)地亩,领单时,漳人已得十分之九,泉、粤合得亦不过一分。

所领之单,虽有编号,并未注出四至。

维时三籍和睦,并无嫌隙。

嘉庆四年,遂捏「苏长发」名字赴藩宪衙门呈请给垦。

经刘藩宪栻批府移厅查明给垦详报。

时吴知府逢圣据李淡厅明心牒称,以该处系界外番地,远在淡水三貂以外,距淡城五百里,深林密菁,迭嶂重峦,鸟道纡回,人迹罕到,三十六社生漳散处其中,性同枭獍,恐难稽查,致滋衅端,毋庸准行。

五月二日,李藩宪长森先据遇升道昌移文批准销案。

时吴沙已故。

六年,又据吴沙之子吴光裔复赴遇升道呈明,邀何绘、赵隆盛等仍在该处垦耕,并堵御生番等词;经批厅议详。

七年,吉淡厅寿详请照李前厅前议,仍不准行。

奉批如详销案。

均未议及现聚三籍人众若干,及如何驱逐出山封禁事。

旋有假托蔡中堂新族侄蔡必发者,赴裘藩宪行简呈请报升,批府议复,未复。

吴姓人遂私带无地名四至之垦单分赴省宪及台道、府各衙门送给经胥,招谣纠银数万,预备委官勘丈,供应报升册费,以致哄传该处为金穴,而不知皆系吴沙、赵隆盛未病故时觊觎承充业户之事。

迨后九年,粤之徐春芳等以冒功、范阿秀等以借榖两次肇衅,被漳籍人议逐,避往罗东依附番众。

十一年,泉籍人众闻风分类,占居溪洲,事后泉、粤二籍均畏漳籍恃众强悍,将前分溪北浦地悉行顶卖,泉余大三阄、渡船头二处,粤则无余。

维时泉、粤田埔被漳占踞者闻亦不少,但并无确据。

此皆理缘事戍伊时事也。

  嘉庆十年,理来闽,驻厦门,得悉大概。

初丕知赛将军冲阿有该处膏腴为蔡逆窥伺之奏。

及十一年夏四月,奉上谕:朕闻淡水沪尾以北山内,有膏腴之地一处,为蔡逆素所窥伺,年来屡次在彼游奕,希图抢占;着询明此处系何地名,派令官兵前往筹备,相机办理,钦此。

奉旨,是年秋九月,理奉恩命补授台湾府遗缺。

召见时,仰荷垂询。

理直奏:当开奉上谕,禀商督抚。

理到省,禀陈兼院宪阿林保,蒙谕禀商赛将军、朱遂等筹办。

  十二年秋七月,海寇朱濆满载农具收泊苏澳,谋占溪南地(即东势)为贼巢。

理访闻得实,赴艋舺缉捕。

旋据五围居民陈奠邦等遣人告急,理与南澳镇今升厦门提督王得禄计定赴授。

王率舟师先至苏澳,理由陆路疾驰入山,捐赀招募勇番夹攻之。

朱濆败走。

度阡越陌,得悉险要情形。

禀悉赛将军设官经理,丈升田园;弗许,檄催回郡,居民失望。

理绘图而出。

到郡,即奉旨掣回。

理面陈形势请开益。

赛将军扎饬会邹署府翰议覆。

十三年春,奏请设屯弁免升科,奉部驳饬,事遂中止。

十二月,奉上谕:少詹事梁上国陈奏台湾淡水厅所属之蛤仔难地方,田土平旷丰饶,每为盗所觊觎。

从前蔡骞、朱濆曾欲占耕其地,俱为官兵击退。

若收入版图,不特绝洋盗窥伺之端,且可获海疆之利等语,并分别条详悉具奏。

梁上国籍隶闽中,于本省情形,自应素悉,所言不为无见。

着将原折发交阿林保、张师诚悉心妥议奏闻。

将此谕令知之。

钦此。

经阿制宪奏委署台湾府知府徐汝澜诣勘。

徐守仍禀请照赛将军原奏,分设屯弁。

尚未覆奏,十四年正月复奉上谕:阿林保等另片奏查勘蛤仔难地势番情、另行酌办一节,蛤仔难北境居民现已聚至六万余人,且于盗匪窥伺之时,能知协力备御,帮同杀贼,实为深明大义,自应收入版图,岂可置之化外!况其地又膏腴,素为贼匪觊觎,若不官为经理,妥协防守,设竟为贼匪占踞,岂不成其巢穴,更为台湾添肘腋之患乎!着该督抚等熟筹定议,应如何设官经理,安立厅县,或用文职、或驻武营,随宜斟酌,期于经久尽善为要。

再梁上国折内叙及蔡逆贼船近至苏澳之时,先率众上岸,有该处番人与斗,居民吴氏遂捦获数贼以献,贼始惊溃而去。

嗣朱逆复又窜往,亦经该处居民与官兵夹攻败贼等语。

该处居民见官兵剿贼到彼,即知如此出力,从前曾否奏明施恩,着即详查。

彼时如曾捦获贼犯,即当加之奖赏。

若系著名贼目多人,应即奏明酌赏顶带,以示鼓励,亦此时收抚之要着也。

将此谕令知之。

钦此。

嗣以漳、泉斗案未及勘办。

  十五年,方制宪维甸过台查办,行至艋舺,即有蛤仔难生番头目包阿里等带领噶尔阿完等社生番前来叩见,呈送户口清册,业已遵制薙发,呈请收入版图,并以熟番潘贤文等侵占伊地,请照熟番之例设立通事,得免欺凌。

又据该处民户头目何绘等恳请,将已垦田地照则升科,设官弹压,分定地界各等情。

当即将该生番等奖赏,并传该民番等详加细问,即具折奏称:淡水玉山之后(按玉山在兰西南界外,距厅治二百余里,现属番境,当日谅系讹传),地名为噶玛兰,系属番语,因闽音不正,讹为蛤仔难。

其地三面距山,东临大海,平原宽广,形若半规。

南有苏澳,可进大船。

北有乌石港,仅容小艇。

中有浊水大溪,出山东注,原在噶里阿完社东旁入海,近年故道淤浅,正溜北徙,绕过员山,径五围之东,由乌石港入海。

民人所居,除五围之外,尚有员山、溪洲、罗东、汤围、柴围、大湖围、三十九结围、都美寉围、劳劳围、下溪洲、几穆捞、辛那罕等处及围外零户。

浊水溪故道之北,尽为漳人开垦,十有七八;故道之南,系泉人、粤人开垦,并岸里社、阿里史社、阿东社、东螺社、牛骂头社熟番迁居其中,荒埔尚未全垦。

此噶玛兰地势情形也。

当今总兵武隆阿、知府杨廷理逐加勘查,据称噶玛兰南北约长六、七十里,东西宽约三十里不等,漳人四万五千余丁,泉人一百五十余丁。

熟番五社九百九十余丁,归化生番三十三社四千五百五十余丁。

现应将未垦荒埔分出地界,某处令某籍民人开垦,某处令某社番开垦,分画公平,以杜争执。

再将已垦田地丈量升科。

其员山东北地处适中,可以设官安营。

头围为水陆扼要之处,应设分汛等语。

伏查噶玛兰田土膏腴,米价较贱,流寓日久,又有朱濆帮内散去伙匪及逃凶逸犯潜匿其中。

上年漳人所困,大半避出,以强凌弱,相习成风。

凡系良善民番,皆欲设官纳赋。

若竟置之化外,恐台湾日后或添肘腋之患。

现经镇、道等禀议佥同,俱以设官经理为宜。

然该处数十年来,为王化所不及,一旦绳以法度,亦不能立时安贴。

知府杨廷理、丁忧巡检胡桂于该处情形最为熟悉,臣已委令杨廷理等清查田甲、分画地界,俟廷理查德明具禀,臣再与抚臣会同妥议,详悉具奏。

所有查明噶玛兰情形,先行恭折奏闻。

理时以派办淡属斗案甫毕,随行至艋舺。

四月初四日,面奉委扎,并发章程十八则、丈绳一副,胸有成竹,了无难色。

次日,奉檄入山。

何绘等知理不可以利动,借口助办城池、文武衙门、兵房各工程,请奏发银二万两兴建,限三年匀摊归款等语,其实仍思暗充业户。

理指出积弊,谆谕再三,始据各结首分领丈竿,前往丈报。

理若准其援照台例设立业户,听报升科,则正供无几,除支放兵米外,所需文武员弁俸廉、兵饷、役食,即须另为请领。

是名以尺土归王,实大费国帑也。

理殚一己之心思,耐三月之劳瘁,办有头绪,缮具节略申送,经张抚宪师诚批省中司道核议请奏。

司中仍以「事难悬拟」四字详请交台镇、道议覆。

是冬,汪制宪志伊莅任,始檄委台澎张道宪志绪督理亲往覆勘。

十六年三月出山,理进郡会议,议定申覆。

九月,两院宪会奏,奉朱批:大学士会同该部议奏,钦此。

十七年奉准部覆。

迄今奉驳之件及各项工程应由府主稿议详,向未清厘,致奉饬留。

理亦无由查催。

理先于丈报后,已按亩升科,并请照淡水拳和庄定引下沙则例田六石、园四石之数升报(按拳和官庄绩查无案,现准照同安下沙则例,自道光七年四月奉到部文为始,而田六、园四之数,尚未尽符;详在田赋志),示期开征,分别正杂租额,正供完交本色,余租每石折银饼一元,民番称便。

统计兰地幅员南北直长一百三十里,东西横阔十里至三、四千里不等,中间水石沙砾间之,较之彰化县所辖地亩不及十分之一,淡水厅所辖地亩不及五分之一。

彰邑年收正供三万石零,淡属年收正供一万三千石零,彰、淡所收钱粮不敷经费,年向司库拨给。

今兰地弹丸,十九年后荒埔开透,供耗榖石及折收租每年约可收至四万余石,再加盐课银二千数百两,除动用经费外,大有盈余,可备派拨。

此理力裁业户之实效。

彼谋充业户者,十五年以前,不无破耗赀财,今日所谋不遂,不免归怨于理。

而官淡、兰者,亦未免以此后往来行李供顿失费,致怨于理。

是理虽仰邀宪察,许以办事认真,不遗余力,并奏请量加鼓励;然认真招忌,不遗力则招怨,怨忌日集,蜚语可畏,窃恐谣传日久,无人为澡雪者。

总之,理伋伋欲开噶玛兰之见,实缘洋匪李培、蔡骞、朱濆先后窥伺,图作贼巢。

理耳闻目击,不胜惶悚。

若再不及时收入版图,设官经理,万一水陆奸宄,互相勾结,负嵎拒险,势必全台惊扰,故敢自任其事。

迨奉重委,竭尽心力,利尽归公,怨尽归己,其实并无见长取巧丝毫不肖之心,诚可清夜自问,上告吾君而对大宪者。

今地入版图,征租三载矣,合录颠末以告。

  蛤仔难纪略序杨廷理

  侯官谢退谷教谕嘉义学,身经蔡骞、朱濆扰台事,作蛤仔难纪略六篇:首原由,次宣抚,次形势,次道里,次图说,最后论证。

盖以蛤仔难西势心不一,吴光裔等无才,不能与东势并力,潘贤文弱易夺,一旦为贼所踞,则西势亦必折而入贼;贼强且饱,南趋淡水艋舺,而台患亟,西渡五虎门,而闽患亦亟,祸乱且将胡底;故咎弃地、弃民之非计,以亟抚蛤仔难为徒薪善策而作也。

原由一篇,首揭蔡、朱二匪之唾涎蛤仔难。

论证则其作纪略之本志。

纪宣抚者,盖又以目前得失呼吸为证也。

纪献黄灶、纪献黄万善等荷锸治道、精壮效用者,着民情也。

虑三图之惑后观,故作图说。

形势、道里,以辅图也。

  夫值孔亟之势,因效顺之民,审形势,考道里,按图以稽,迎机立断,可矣。

而教谕之意未已也。

又明着几曰:图利于身,委用非人,土豪奸吏,把持行私,则启祸也必速深哉。

此前时吴沙所以思为良吏报垦升科不可得,而蛤仔难拒官拒捕之浮言所由来与!教谕无地方责,眷眷作此,则先几之照,而用其不忍焉耳。

余虽不及行之,犹幸得而序之。

毋弃地遗寇资,毋弃民添寇翼,洁己爱民,以爱蛤仔难,民如望慈父母,是在后之为官者。

  望玉山记诸生陈梦林(漳浦人)

  玉山之名莫知于何始。

不接人境,远障诸罗邑治。

去治莫知几里。

或曰:山之麓有温泉。

或曰:山北与水沙连内山错,山南之水达于八掌溪。

然自有诸罗以来,未闻有蹑屩登之者。

山之见恒于冬日,数刻而止。

予自秋七月至邑,越半岁矣,问玉山,辄指大武峦山后烟云以对。

且曰:是不可以有意遇之。

腊月既望,馆人奔告:玉山见矣!时旁午风静无尘,四宇清澈,日与山射,晶莹耀目,如雪、如冰,如飞瀑,如铺练,如截肪。

顾昔之命名者,弗取玉韫于石,生而素质,美在其中而光辉发越于外。

台北少石,独萃兹山。

山海之精,酝酿而象玉,不欲使人狎而玩之,宜乎韬光而自匿也。

山庄严瑰伟,三峰并列天,可尽护邑后诸山,而高出乎其半。

中峰尤耸,旁二峰若翼其左右。

二峰之凹,微间以青,注目瞪视,依然纯白。

俄而片云飞堕中峰之顶,下垂及腰,横斜入右。

于是峰之三顿失其二,游丝徐引诸左,自下而上,直与天接。

云薄于纸,二峰勾股摩荡,隐隐如纱笼香篆中。

微风忽起,影散云流,荡归乌有,皎洁光鲜,轩豁呈露。

盖瞬息间而变幻不一,开阖者再焉。

过午则尽封不见。

以予所见闻天下名山多矣。

嵩、少、衡、华、天台、雁荡、武夷之胜,征奇涉怪,极巍峨,穷幽渺,然人迹可到。

泰山、触石、匡庐,山带皆缘雨生云,黎母、五峰昼见朝隐,不过迭翠排空,幻形朝暮,如此地之内山,敛锷乎云端,壮观乎海外而已。

岂若兹山之醇精凝结,磨涅不加,耻大璞之雕琢,谢草木之荣华?江上之青无能方其色相,西山之白莫得比其坚贞。

阻绝乎人力舟车,缥缈乎重溟千岭。

同豹隐之远害,择雾以居;类龙德之中正,非时不见。

大贤君子欲从之而未由,羽客缁流徒企瞻而生羡。

是寰海内外,独兹山之玉立天表,类有道知几之士,起异乎等伦,不予人以易窥,可望而不可即也。

  诗

  望玉山诸罗令周锺瑄(贵筑人)

  浮岚高卷日初生,一片晴光照眼明。积雪不消三伏后,层冰常讶四时成。疑他匹练非吴市,遮莫胥涛向越城。大璞已教天地凿,山灵稳卧不须惊。

  登龟山绝顶生员陈斗南(台湾人)

  攀萝扪石上层峦,野旷天遥一望宽。海送潮音如欲雨,山含树色暂生寒。花宫清敞游人聚,草径纡萦出路难。咫尺蛇蜂余故垒,萧萧烟景正贪看。

  龙潭印月生员叶伴英(台湾人)

  月皎寒潭清,夜深秋露白。骊龙自在眠,云影荡天碧。

  九日登龟山举人陈辉(台湾人)

  独立龟峰最上头,倚风舒啸与谁俦。崖中曲岫苔痕破,鸟外长空浪影浮。石冷云归山色暮,霜寒树老海天秋。清猿洞口声声叫,也学登高伴客游。

  龟山晚眺监生郑应球(凤山人)

  龟山日色冷长空,竹杖行吟醉晚风。诗句都从闲里得,物情好向静时穷。澄潭影照澄云白,老树凋霜坠叶红。可是逢秋悲宋玉,暮蝉环噪蕊珠宫。

  孟夏六月重上三貂岭口占台道杨廷理(柳州人)

  不矜权术老迂儒,天付精神续旧图。劳勚敢云惟我独,驰驱偏觉与人殊。青山到眼春成梦,沧海当关坦若途。可怪攀跻无脚力,重来绝顶汗如珠。

  三貂纔过又嶐嶐,岚气迷漫透日红。矗立参天云外树,横空跨海雨余虹。锄奸计短频搔首,补拙情殷屡抚躬。知遇萍逢能几日,怜才都付不言中。

  度建兰城并公署地基

  皆山面海势宏开,百里平原亦壮哉。

六万生灵新户口,三千田甲旧蒿莱。

碓舂夜急船初泊(兴化、惠安小船春夏至此贩米),岸涌晨暄雨欲来。

浮议频年无定局,开疆端藉出群才(余以该处形势,请赛将军入奏,收入版图,俱未允行。

后定奏设屯弁,免升科。

附和者因谓余多事。

迨部议饬驳,梁少詹续奏,奉旨设官经理,以斗案又延宕三年)。

  度阡越陌到溪洲,溪水汤汤夹岸流。

天道难窥原不测,人心易动合为仇(卯秋朱逆窜泊苏澳,余乘艋舺至溪洲招募民番,与王提军舟军夹攻,己巳夏飓作,浊水溪正溜北徙,漳、泉分类欲斗,遣胡委员桂谕止)。

奸民星散须防聚(匪徒闻予入山,一时星散),佳士云腾定寡俦(山川秀甚,设学应有佳士)。

斋事料须三载后,敢辞劳瘁惮持筹。

  仰山书院新成志喜

  龟山海上望巍然,追溯高风仰宋贤。行媲四知留榘范,道延一线合真传。文章运会关今古,理学渊源孰后先。寄语生徒须努力,堂前应有进三鳣。

  罗东道中(生番呼猴曰恼党,是处有石如猴,传者误为罗东)

  凌晨间揽辔,极目望清秋。地判东南势,溪通清浊流。炊烟村远近,帆影海沉浮。鸥鹭应驯我,三年五次游。

  登员山 #

  莫谓此山小,龟峰许并肩。千寻压吼浪,一撮萦浓烟。蟠际真随地,安排本任天。披榛舒倦眼,吟望好平田。

  复位噶玛兰全图

  尺幅图成噶玛兰,旁观慎勿薄弹丸。

一关横锁炊烟壮,两港平铺海若宽。

金面翠开云吐纳,玉山白映雪迷漫(金面山在北,玉山在西南)。

筹边久已承天语(十一年夏即奉旨查办),贾传频烦策治安(谓汪稼门制府、张石兰廉访两宪)。

  三农力穑趁春晴,雨霁烟消极望平。

形拟半规深且邃,溪飘双带浊兼清。

培元化布思良吏,划界分疆顺兆民。

他日浓阴怀旧泽,听人谈说九芎城(兰境九芎木与北方杨柳同性,现环域植之)。

  纪捷教谕谢金銮(侯官人)

  太守将西渡,斯言未必真。天聪明绝域,海国赖斯人。隐慑无形患,初回有脚春。瀛壖百万户,造物岂非仁。

  昔日黄巢乱,频年赤嵌城。

竹围坚似壁,壮士喜为兵(林爽文之乱,义勇皆从杨太守)。

马首唯予望,牛皮不战平(福郡王兵至,用力于南北二路,中路不战自平)。

至今杨大眼,南北有威名。

  东转鸡笼外,其名蛤仔难。

蚕丛惊地裂,蛇瘴迫天寒。

蛮獠春旗出,儿童竹马看。

昆仑三鼓夺,未似此行欢(时朱濆令贼党开路,入踞蛤仔难,去罗东仅二十里,太守破之)。

  羽檄传天外,须臾离海东。旧棠依召伯,新稻赋张公。天意无私覆,边防有异功。谁将军国事,为达帝天聪。

  仓中夜坐(余已卸事,寓仓中)知府乌竹芳(山东人)

  新月如钓映草亭,空阶露滴竹稍青。风吹萤火明还灭,飞向檐前入画棂。

  兰城久雨 #

  终日阴云总不晴,满城惟作海涛声。几番风雨凉砭骨,添得愁人逆旅情。

  兰城公寓 #

  竹声萧飒雨声催,惊破幽人午梦回。拂袖香风木樨放,映阶金色菊花开。海天已滞三秋后,乡信不逢一雁来。渺渺予怀添旅思,轻舟稳旁越王台。

  西峰晴爽(即枕头山)举人陈洲均(晋江人)

  入我襟怀在此间,西峰不独一员山。何人解向红尘洗,对景能消白日闲。地绕竹湾秋水碧,山然花气夕阳殷。披衣兴到余酣处,桨打溪头弄月还。

  沙南秋水 #

  一湾三十里平沙,笑指雕题近水家。

雁起芦边秋涨阔,花疏蓼外夕阳斟。

溪光润带禾千顷,洞口流交树八乂。

盼到月眉围尽处,风腥晚市聚鱼虾(月眉围近沙南尽头)。

  玉山积雪生员李祈生(邑人)

  元圃层城记未真,玉山咫尺倍精神。不闻岭海春飞雪,合是蓬山旧砌银。云影练光全补缺,瑶华玉树远合皴。何年分得昆山脉,来障东南大海滨。

  兰阳春潮 #

  劲厌钱王弩,雄吞伍相潮。千军声走峡,万里势连镳。带雨孤帆急,飞花两岸遥。望渠东到海,百谷共趋朝。

  九日登黄泥岭(在头围县丞署后)屠文照(潮州人)

  与客临深瞰翠涛,黄泥巅上又登高。久无云雁衔书信,尚有风鸢刷羽毛。短发荡秋轻落帽,异乡过节漫题糕。满山寻遍茱萸少,且把黄花下浊醪。

  杨双梧太守相度筑兰城,贺之吴镕(嘉善人)

  迹寄空山暑亦寒,身负重巨涉艰难。峰岖历尽千岩险,相度周行一骑单。独向闾阎谘疾苦,每于村落任盘桓。民番自有敦庞意,拥彗欢迎旧日官。

  噶玛兰中秋见月呈杨太守

  喜闻新土乐尧天,尽仰光明月影圆。甘露被皋征硕德,仁风遍野庆丰年,云开万里茅檐睹,霾尽千山海国妍。一片流辉秋皎皎,扬清度量信无边。

  共说青天雾气开,欢迎天上福星来(太守召见,上命驰驿来兰)。

十分清影横霄汉,万姓歌声净土埃。

珠贯呈辉同朗彻,桂香垂象仰栽培。

大开海外文昌运,月朗风清咏几回。

  雷阳陈中丞,初为台湾观察,尝北巡淡水,往来千四百里,自备糗粮,夜宿村舍旁,仆从寥寥,见者叹息。

周宣子作诸罗志,述其事盖详,后亦几忘之矣。

嘉庆己卯,柳州杨双梧复守台湾。

时海寇朱濆侵蛤仔难,募番勇破贼,不烦县官一役,于是台民复思雷易之事。

三山谢金銮使工绘为图,以示于后,复题诗于其左。

戊辰闰月记(中丞陈璸,字眉川,广东人,谥清端;周名锺瑄,字宣子,贵州人,康熙五十三年知诸罗县事)。

谢金銮行李萧萧担一肩,有人踪迹似前贤。

倩渠摹得云林笔,一幅溪藤淡墨传。

  匹马孤栖最可怜,瘴云漠漠海连天。微闻父老咨嗟语,消歇风流百廿年。

  兰城除夕有感知县柯培元(山东人)

  官阁萧条百事慵,举觞白眼看云容。食因养胃宜求淡,交未倾心莫太浓。绕砌苔痕经雨滑,补墙山影被云封。曹腾尘梦醒来后,海外新年蓦地逢。

  望玉山 #

  到底神山不可名,此间疑即是蓬瀛。晶莹一气冲云出,缥缈三峰削璧成。翠水瑶池应仿佛,琪花珠树不分明。天门朗朗乘风上,好伴仙人饵玉英。

  噶玛兰署佛桑花

  艳说佛桑树,厅前印绿莎。果参般若蜜,花似曼陀罗。下界昙云幻,西天环色多。朝朝烘日出,映我醉颜酡。

  龟山歌 #

  千岁老龟化为石,遍体绿毛眼深碧。

蹒跚欲上篷莱山,道逢巨鳌话仙迹。

天风惨淡迷寒云,水路苍莽震霹雳。

缩颈潜伏波之心,奔浪汨没露其脊。

不计岁月皴莓苔,竟饱姻霞附砂碛。

细草如鳞群鹿游,深涧穿胁老猿据。

我家东鲁有龟山,宣圣奏琴何戚戚。

我望金沙有龟山,迩英说书叹啧啧。

兹龟避地兼避人,不为世人十朋锡。

我行正值春风生,遥见空中翠新滴。

曳尾泥中甘沉堙,昂首天外去咫尺。

更闻中央澄清潭,中有金鲤化梭掷。

吁嗟乎!龟兮龟兮如有灵,力捍蛟龙斩荆棘。

买山有愿终乘桴,此间支床学闭息。

  头围

  白板低檐数百椽,周围修竹袅炊烟(海上屋檐低,以障风也)。

山中自有梅花历,海上常看玳瑁天(地多阴雨,晴不可得)。

丈甲三时分■〈禾罢〉稏,居民终岁饱鱼鲜。

此间饶有淳民意,法古应教复井田。

  噶玛兰城 #

  绕城修竹笋新抽,竹外弯环入海流。清浊分溪芳草界,东西对势白云浮。春晴丽日烘金面,雨过浓烟隐凤头。遥指玉山笼瑞霭,居人尽道是瀛洲。

  兰城阴雨 #

  阴雨竟如此,绳床客不眠。浮沉成大梦,哀乐感中年。拥絮与谁语,挑灯只自怜。夜凉官鼓静,睡鸭枭残烟。

  生番歌 #

  风藤缠挂傀儡山,山前山后阴且寒。

怪石丛箐巨龟卧,横根老干修蛇盘。

呦鹿成群觅仙草,捷猿结伴寻甘泉。

蕉叶为庐竹为壁,松皮作瓦棕为椽。

中有毛人聚赤族,喧作鸟语攀云端。

黔面文身喜跳舞,唐人头驴汉人奸。

或言嬴秦遣徐福,或言零丁洋贩船,或言云南梁王后,或言日本荷兰传。

不识不知竟太古,以似以续为葛天。

薙发输饷归王化,女则学织男耕田。

人生大欲先饮食,此辈喜见汉衣冠。

我朝舆图轶千古,梯山杭海暨极边。

天之所生地所载,几希禽兽诚可叹。

吁嗟乎!此亦穷黎无告者,圣人仁政怀与安。

  熟番歌 #

  人畏生番猛如虎,人欺熟番贱如土。

强者畏之弱者欺,毋乃人心太不古!熟番归化勤躬耕,荒埔将垦唐人争。

唐人争去饿且死,翻悔不如从前生。

传闻城中贤父母,走向城中崩厥首。

啁啾■〈口桀〉格无人通,言不分明画以手。

诉未终,官若聋,窃窥堂,有怒容。

堂上怒,呼杖具,杖毕垂首听官谕。

嗟尔番,尔何言。

尔与唐人皆赤子,让耕让畔胡弗闻。

吁嗟呼!生番杀人汉奸诱,熟番独被唐人丑,为父母者虑其后!

  小停云春初寄兴(公廨东有屋三椽,余颜之曰小停云)

  匆匆新岁换,春色到天涯。阶茁姑婆草,庭开姊妹花。四山纷沐雨,落日独明霞。羁客还乡梦,风吹海上槎。

  龟峰衔日 #

  曳尾波间不计年,日华吞吐雪花溅。扶桑远上曈珑影,昂首红云碧落边。

  风岫嵌云 #

  丹穴白云封,威凤翔其外。一落千丈强,仰视青空界。天半朝阳鸣,海天翠羽翙。昂首衔梅花,洞口风吹快。

  玉山积雪 #

  天外玉芙蓉,晶莹彻几重。可望不可及,无夏亦无冬。海上殷红日,云间描白龙。仙人藐姑射,皎洁好姿容。

  草岭偃风 #

  山上山下翠云接,一山上下飞蝴蝶。

经年青草长如人,此处蝴蝶大如箑。

上山一路何茫茫,蛮雨瘴烟停落叶。

披襟恰当天风来,纵目惊看海浪迭。

春风吹暖秋风凉,春草茁绿秋草黄。

四山响应叫鹧鸪,一天云暗啼寒螀。

行人踽踽行不得,千里■〈艹縻〉芜渺斜阳。

吁嗟乎!莫为远志为小草,寸心报答春晖长。

  石港春帆 #

  港口晴明点翠螺,船头风力动纤萝,今年节气迎春早,半夜潮声到客多。照海白云低近水,开帆细雨不扬波。天边鹢首如飞鸟,指点艅艎顷接过。

  沙南秋水 #

  峭壁奇峰抹远天,山根环绕镜含烟。平林落叶秋风起,水净沙明好放船。

  苏澳连舶 #

  烂贱鱼虾市,喧阗■〈舟古〉客船。晴明占海熟,丰稔看樯连。帆影惊涛外,潮声落照边。黄昏灯火盛,水面聚人烟。

  汤围温泉 #

  华清第二汤,赐浴世所艳。

海外有温泉,波浮空潋滟。

器树荫泉上,泉中水若沸。

曲折山溪间,翻觉草青欝。

层峰阴积雪,地气暖如蒸。

僻壤无人到,澡躬谁许称,补入温泉志,应叹见者稀。

会将芹藻采,可咏浴乎沂(时议建学宫)。

  跋小停云馆监生柯椽(山东人)

  青云招不来,白云留不住。我欲赋停云,云停渺何处。

  正月十五日至头围柯箖(山东人)

  山村羯鼓与饧箫,旅馆黄昏破寂寥。邀月樽前春漫漫,试灯风里雨潇潇。近年飘泊如浮梗,半夜喧腾又上潮。行李匆匆正月半,可怜今夕是元宵。

  题庐氏书舍 #

  墙外春山翠欲流,一年花事值春头。

斜风细雨寒犹嫩,绿酒红灯客尚留。

大海烟云纷万变,主人意气足千秋。

朅来又印鸿泥爪,聊试堂坳泛芥舟(五日雨不止,堂前泛滥)。

卷十四 #

  杂识志 #

  杂识志 #

  伪郑时,侍卫冯锡范言曰:鸡笼山在台北路,乃淡水上流,且澳堪泊船百余艘,前吕宋用天主教巴礼建城其上,与土番贸易,因地生硫磺,不产五谷,运接维艰,放弃而去。

迨先生(谓成功)得台湾,纵红毛归国。

红毛听通事杨九谋,将所有夹板船驶□鸡笼,重收其城,意欲窥复台湾。

后以黄安督兵追攻,红毛亦以水土之故,而无外援弃之。

今不如堕其城;使北兵无所栖止。

于是遣林升带兵北巡。

升至鸡笼,见其形势奇秀,土地饶沃。

鸡笼以北,溪涧深远。

其土番种类繁多,无所统属。

山之顶黄金结累,人欲取而无路可通。

惟溪之内,流下金沙可取,但金寒水冷,极雄壮者不过入水一、二次而已。

此地硫磺所产最盛,故五谷不生,难以聚众。

而鸡笼外之泖鼻洋,潮汐异■〈日凡〉、南北异风,更难测度。

遂堕其城,夷为平地。

  伪郑时,上淡水通事李沧献取金策,安抚司林云为之转启。

郑克塽令冯锡范问其情由。

沧曰:由上淡水坐番小船蚊甲(刳木为之)向东而行,至方浪石湾转而北,又转南,上溯溪前进,此水路也,可取金沙。

陆路从卑南觅社而入,内有土番拦阻。

克塽令监纪陈福、宣毅前镇董明统所部护卫取金。

明等至卑南觅社,见土番操枪硬弓扼险以守,不得前进。

即驱其土魁,绕别路至力踞社,连杀数人,终不肯指出金之处。

  噶玛兰初开时,林木深密,未得道路。

兵弁先以大炮轰击山中,徐循而进。

继于三貂岭上得一兽,为炮所击,形如牛而无首,目与口俱在腹,不辨其何名也。

  兰初开时,预筹进山道路,以备策应。

其路凡三条:一由淡水三貂过嶐嶐岭抵头围,系正路,在漳人分得地界之内;一由艋舺之大坪林进山行走,经大湖隘抵东势之溪洲,在泉人分得地界之内;一由竹堑之九芎林进山,经盐菜瓮,翻玉山脚,由内鹿埔可出东势之叭哩,在粤人分得地界之内。

  噶玛兰入山孔道,初由东北行自淡水之八堵折入鸡笼,循海过深澳至三貂、嶐嶐岭入兰界。嗣改从东行,由暖暖三瓜仔过三貂,则近于行鸡笼矣。

  开兰之日,复由三瓜仔迤东南行,过三貂、鱼桁仔、远望坑,过岭至大里简,入头围,又较近矣。

然自兰城至艋舺计二百余里,官程四站,民壮寮虽便,而犹未捷也。

兹查一路,地甚宽坦。

由头围炮台外,斜过石空仔山,六里至鹿寮,十二里至大溪,又十二里至大坪,二十里至双溪头,又二十里出淡水之水转脚,又二十五里抵艋舺。

统计自头围至艋舺九十五里,自兰城至艋舺一百二十五里,凡所经过内山,素无生番出没,一概做料、煮栳、打鹿、抽藤之家。

而大溪、大坪、双溪头一带,皆有寮屋、民居,可资栖息,故安溪茶贩往往由此。

中有溪流数处,深广四、五尺许,须造桥梁。

又有一路,不出水转脚而出锡口。

又一路不由大坪,可直出万顺寮到艋舺,皆只十余里。

志之以备开通。

  堪舆梁章读同安人,建噶玛兰城时,相度地势,请改坐北向南(先是知府杨廷理以民居皆东向,申请建城筑署,坐向东西,经台镇武隆阿覆勘在案;至是淡水厅朱送到堪舆另议),乃为图说云:按此地西南诸峰环绕,朝护、北起、鸡尖峰遥遥暗拱,东面海岸,复有沙堤百里为关栏。

且海水汪洋特起,龟山蔚然青秀,居于寅位,龙气从干转辛而发,落脉平阳,突起员山居于申方,从庚而转,拓开平阳数十里。

其水源支分二派,一从坤申方来,由乙方出浊水溪口。

若坐西向东,则山头破碎,无主可依。

且宾主无情,坤申之水脉上无分而下无合。

前案低微,龙虎反背,前水过旺,寅申暗贵,二峰反为劫地。

大局水分八字出口,将来俗悍民刁,有不测之患也。

莫如坐坎向离。

坎离为四正四极之位,水则青龙,山兼寅申二位,暗贵得宜。

仓库在寅申之方,后主端照,前宾朝顾虽然青龙水分,但龙■〈山冓〉合法,交度有情,微砂暗护。

背依元武,高耸一峰,面向朱雀,隐微秀案。

建造城郭,土镇中央,四星四壁,水在东方。

官禄显耀,文武名扬。

民安物阜,财丁吉祥。

大兴文运,俗美醇良。

  界外与奇莱最近。

陆路由乌子埔触奇莱至苏澳南关,计一百五十里;水路由米浪港出口直抵苏澳,不过五、六十里。

道光辛卯,漳民蔡聚全呈称:该处生番,现有振耶耶、直却宣、豆难、薄薄、李刘、罢鞭等六社。

查府志无所谓奇莱也。

其六社内如李刘、罢鞭亦不载,至薄薄四社见府志户口门。

振耶耶即筠椰椰,直却宣即竹仔宣,豆难即多难。

此四社旧属嘉义界崇爻山后傀儡大山之东,自康熙三十四年后,与崇爻、芝舞兰、芝密、猫丹、水辇合为九社,归嘉义转输社饷。

至乾隆二年,社饷改照民丁例,此四社又与芝舞兰、芝密、猫丹、水辇、纳纳名为崇爻八社,另输鹿皮折征丁银。

今芝密讹作奇密,与纳纳另属泗波澜为十八社番,与奇莱通且连界,府志作薛坡兰(见赤嵌笔谈)属凤山界,亦在崇爻山后,可知奇莱即嘉义之背,泗波澜即凤山之脊,由此而卑南觅、而沙马矶头,回环南北一带,则山后诸地自泖鼻至琅峤,大略与山前千余里相等。

  尹氏(士俍)台湾志略云:陆路提督万正色有海舟,将之日本,行至鸡笼山后,为东流所牵(即万水朝宗处,其舟不胜水力),抵一山,得暂息。

舟中七十五人皆莫识何地。

有四人登岸探路,见异类数辈疾驰至,攫一人共啖之,余三人逃归。

遇一人于莽中,与之语,亦泉人,携之登舟。

因具道妖物啖人状。

莽中人曰:彼非妖,亦此地之人耳;蛇首,能飞行,然所越不过丈。

往时余舟至,同侣遭啖,惟余独存。

因举项间一物曰:彼畏此,不敢近。

众视之,则雄黄也。

众喜曰:吾辈生矣!出其鹿,有雄黄百余斤,各握一枚。

顷之,蛇首人数百飞至,群伏地,不敢仰视。

久之,蛇首逡巡而退。

逮后水转西流,其舟仍回厦门。

乃康熙二十三年甲子八月间事。

  蛤仔难纪略云:萧竹定八景,又益为十六景而咏歌之;如「兰城拱翠」、「龙潭印月」、「曲径香泉」、「浊水涵清」是也。

他不尽传。

乌刺史(竹芳)易为「龟山朝日」、「嶐岭夕烟」、「西峰晴爽」、「北关海潮」、「沙南秋水」、「石港春帆」、「苏澳蜃市」、「汤围温泉」。

余参酌其间,定为「玉峰积雪」、「石洞嘘风」、「龟山朝日」、「凤岫归云」、「苏澳连樯」、「石港观潮」、「清溪印月」、「温泉浴雨」。

  内山土番以金丝缠绕、横斜作鱼,悬之项颈间,名曰「金鲤鱼」,以相夸耀。

番割用铜丝仿制,与番贸易,卧赝易真。

出金之地,终莫得而详也。

海上事略云:出金乃山后,其土番皆傀儡种类。

沈光文平台序亦云:东番社山藏金矿,金易出,金形如鞋底,谓之港底金。

  玉山出水晶,中多泥沙,而外极莹彻;正格物论所谓信州水晶浊者也。古云,千年玉化为水晶,刀刮不动,奂白如玉。岂玉山之水晶助冰所化欤?

  雍正四年秋,水沙连社番骨宗等戕杀民命。

先是水沙连为输饷熟番,朱一贵乱后,遂不供赋。

番目骨宗自恃山溪险阻,屡出杀人。

总督高其倬檄台道吴昌祚来省面询情形,授以方略,分路进攻,以北路参将何勉副之。

十月,勉等攀缘岩木,冒险深入,直抵北港之蛤仔难社,诸番震慑,就抚。

越数日,复入南港,捦获骨宗父子三人,解省伏诛。

  陈小崖外纪云:明都督俞大猷讨海寇林道干。

道干败,舣舟打豉山下,恐复来攻,掠山下土番杀之,取其血和灰以固舟,乃航于海。

余番走阿猴林社。

相传道干有妹埋金山上,有奇花异果。

入山樵采者摘而啖之,甘美殊甚。

若怀之以归,则迷失道。

即识其处再往、亦失之(道干窜泊苏澳,以伙伴病损,弃去)。

  志略云:港底金在蛤仔难内山。

港水深而且冷,生番沉入,信手捞之,亟起则口噤不能言,爇火良久乃定。

金如碎如粒。

又云:哆啰满产金,从港底泥沙中淘之而出,与云南瓜子金相似。

  陈小崖外纪云:郑氏遣伪官陈廷辉往其地采金。

老番云,釆金必有大故。

诘之,曰:初日本居台,来采金,红毛夺之;红毛来采金,郑氏夺之;今又来取,岂遂晏然无事?明年,为康熙癸卯,我师果克台湾。

  沈光文平台湾序有云:南路通计五百三十里。

其详则起自赤嵌城,南行一百四十里赤山仔,八十里上淡水,二十里下淡水,十五里力力社,十五里茄藤社,六十里放綍社,八十里落加堂,一百十里琅峤。

北路通计二千三百一十五里。

其详则起自赤嵌城,北行四十里新港社,五十里麻豆社,九十里诸罗山,一百里他里雾,一百二十里大武郡,六十里半线,一百十里水里社,三百里大甲社,一百四十里房里社,一百三十里吞霄社,一百三十里后垄社,二十里新港仔,四十里中港仔,一百里竹堑社,二十里眩眩社,二百里南嵌,八十里八里坌社,过江十五里淡水城,三十里奇抱龟仑社,六十里内鸡州,六十里大屯社,四十里小鸡笼,跳石一百五十里金包里内社,跳石二百里鸡笼头,过江二十里鸡笼城。

以外无路可行,亦无埯澳可泊。

船只惟候夏月风静,用小船沿海墘而行,一日至山朝社,三日至蛤仔难,三日至哆啰满,三日至直脚宣。

以外人迹不到矣。

  海隅里谣记 #

  禁充业户谕 #

  玉山考 #

  玉山再考 #

  玉山三考 #

  龟山轶事 #

  蛤仔难纪略后序

  书蛤仔难纪略后

  潮信

  海隅里谣记李产彬

  乌竹芳字筠林,山东举人。

宰诏安时,以缉捕勤能,为大宪所知,擢刺史,权噶玛兰篆。

道光丙戌六月,粤匪吴集先、吴乌毛等纠聚数千人焚劫村舍,兰之人鼎沸焉。

刺史闻知,星夜驰抵冬瓜山。

贼见官兵至,仓皇惊遁。

追至马赛,生擒七人。

次日黎明,回住罗东。

值贼攻打员山,率众前往,贼伏于那美庄竹箐中,暗施火枪,伤役勇。

众怯欲奔,刺史厉声曰:有不前者,以军法示;身先士卒,奋勇冲击,生擒五人,贼逸去。

斯时男妇流离,环绕哀鸿,如依父母。

次日,探贼聚鹿埔,方与营弁议分路夹攻,不意先至鹿埔贼已焚庄抢掳。

见兵骤至,率众齐出,蜂拥而来,人人皆有惧色。

刺史激励兵役,以一当百,冲锋直入。

时员山义兵率众相助,贼大溃,生捦九人。

然贼散处各庄,未易兼顾,且布流言,将于五月廿四日诸路会攻员山。

民大惶惑。

遂传谕各庄率领兵役,并带大炮布列山前,与贼对垒。

又伏兵截挐八人。

于是贼众披靡,遁影无踪矣。

时中港难民老稚男女几三千人,恐其为贼挟也,加以抚恤,安以居止。

头围一带,众帖然矣。

而淡水小鸡笼与接壤,山中有澳人千余,为漳人所困。

刺史驰至其地,解漳围,谕以好合,计口授米。

盖粤人不食已数日矣。

涕泣感激,莫可名喻。

是役也,刺史捐赀千余,兰之人助资亦数千,而全活者万余命。

非惟其武功足纪,其盛德焉可没乎?此里谣之所以作也。

汇而存之,以后之人且以备采风者之择取云尔。

为叙其颠末如此。

  禁充业户谕柯培元

  台中独兰无业户,尔等啧有烦言。

当开辟时,诚恐经费不足,故以田六、园四之租榖尽归诸公。

除应完正供而外,所余者名为余租,凡地方一切公费,皆取办于此。

尔等不推原其故,动以业户为请,不特柯、赵、何三姓求充已难也,且开征已数载矣,章程既定,自当凛遵。

乃刘碧玉、王有福等冒昧渎求,试思利既归公,权以官重,官为尔等削去力役之征,刍仪之供,并非侵蚀肥己。

如再于田六、园四而外,动额以置业租,在各农佃力既有所不堪,如就田六园四之中,加设业户,则官有胥役,尚不能使民按期完纳,又安能凭一二业户而总汇全兰之粮储乎?且出工本以开透荒埔者,台之所谓业户也今兰中散佃各支丈单,既有开垦,办有成案,亦未便使业户坐享其利?公私既有不便,情形亦所不能,尔等毋生觊觎之心而哓哓上渎不已也!

  玉山考 #

  台湾郡中,天晴霁时望见东北一缕白云,横抹天际,以为见玉山矣。

始疑玉山为仙境,非人迹所能至。

道光十五年,余判噶玛兰,出艋舺十五里,一山晶莹透彻,如在目前。

询之土人,即玉山也。

其程约三日至。

抵兰后,选土番通目,裹糇粮往探之。

凡十二日回,称玉山在兰东北,由大叭哩沙喃西行,越出番界,四日抵山麓。

一路深林密箐,蛇■〈虫兀〉向人喷火。

山上下一长溪,清彻见底,中多泥鱛,大可丈余。

水严冷,渡至半,为鱛缠绕不得行。

隔岸望山,约三、四里,三峰缥缈空际,非雾非烟,令人目眩。

时有怪鸟异兽,出没林间,不能久住。

拾地上小石五、六枚,返以为证。

视其石,三角形,如水晶,破之,中含泥沙。

且云,其山上石尽如此形状。

仰视峰间一圆洞如门,白气腾空,精光射目,寒中发肤,乃循故道而返。

据此则玉山石尽水晶矣。

  玉山再考 #

  有土番识宝气,尝望玉山寻之。

至山麓,涉溪,忽遇金鹿一头,跳跃而过。

遂之,转一山坳,不见。

西行数武,有一潭,大数亩,水亦清浅,中多金鲤。

入水捉之,得而复失者再。

潭上石闪烁有光,破之,得金沙,乃怀石以归,故番社常以金丝制鱼挂项间,以识异也。

此老番所述。

然则玉山不必产玉,且产金矣。

要之此山在生番界外,人不得至,且其地寒冷异常,番亦不得居,而所望白气凌空,或久年霜雪所积,遂有引淮南子千年冰雪化为水晶之语以释之。

不知塞外冰雪视此尤倍,何以不闻水晶之说耶?亦姑存而不论可也。

  玉山三考 #

  琅峤后为全台适中之地,番王居之,统内外社。

或云,宋零丁洋之败,有航海者至此。

或云,为云南梁王支庶。

或云,秦时徐福将五百童男女入海求仙居此,自相配合,推一人为长。

其制有太子、有公主、有驸马、有官长、有头目。

其宫室广大,前一层亦为殿。

国人富饶。

国中有三山,曰玉山,最高;曰银山;曰金山,最卑。

金山为番人挖掘,故番王日用器物,率以金为之。

所垦田园耰锄之类,亦以金为之。

妇人以金条脱为饰,臂间有积至七、八付者。

玉山则有禁,不得轻入,恐遭天谴也。

番王世传一赤珠,大径寸,凡国中天旱,番王请珠置烈日中,红光烛天,四面云物层层而起,顷刻风雨骤至。

急收珠藏之,恐为龙夺也。

又蓄一枯草如甘蔗,凡新垦田园,以草浸水遍洒地中,所植繁盛,年称大有。

据此,玉山在番界,番亦以为神矣。

宜乎漳泉人于天晴霁时遥望见以为幸也。

  龟山轶事 #

  吴沙占据头围,番出死力拒之。一老番谓其众曰:若龟山脸开,此地非吾辈有矣。

  嘉庆四、五两年,雷霆风雨,屡挫石峰,而东北破裂一角,遂成侧顾之势。

十一、二年,吴沙呈淡水厅献丈垦之策。

十五年,归版图。

番之言验。

山在大海中,孤屿特立,林木深蔚,四无居人。

然春夏间渔者结队往,遥见有老人为道士装,即之已杳;意者其仙欤。

林中多猿,仅五、六寸,面圆而白。

时遇白鹿,渐驯不畏人。

卢氏子一日捉得其雄,其雌逸去。

自是时雌日日哀鸣,闻其声而不见其形云。

  蛤仔难纪略后序谢金銮

  嘉庆己丑,金銮教谕嘉义。

客有言蛤仔难者,初闻其词,似惝怳有若晋太元人述桃花源者,以为世外有乐土也。

顷之,吾友陈作哲出所藏箫竹图籍相示,乃悉得其由,心甚讶之。

都人士有自蛤仔难来者,必细咨焉。

既尽知其始末,乃以为海疆之利害,固在于此。

其年冬,海寇犯台湾,南北路俱震动。

余从守令巡城逻夜,居军中者数阅月,得备闻台湾要害及海疆之情势。

明年夏,寇退。

其冬,前巡道柳州杨公以王命复守是邦,议开蛤仔难以疏海上失业之民,使有籍以生,为筹海者裕治盗之本。

其时守土者以地方多事役繁,恒不欲。

又明年秋,贼朱濆侵蛤仔难,伐木治道,直入于东势。

赛将军檄太守往。

太守入于蛤仔难,民情大驩,卒合舟师逐朱濆,悉图其地理形势而归。

赛将军以言于朝。

于是金銮复得观于太守与其道理。

以垦辟之议未果行也,乃书其事作纪略,复畅论之而征诸文献。

  编成,客有观者曰:嘻甚矣!子之徒劳其心也!子为学官,无民社之责,而于□理之机宜,生民之利害,必惓惓如是,似嫌于僭矣。

金銮曰:否,否,不然!然犹幸子之知余为学官也。

夫学官之所学何?学子知之乎?吾闻穷经者将以致用,而稽古者所以证今。

昔者,天子颁示学校,使士于讲论书史之余,必留心于爱民爱国,而大学所谓格物致知者,于心身家国天下之事无所不究者也。

今者蛤仔难之事,所关甚巨,其事非仆之职所与闻,而其理则仆之职所当晓;其议非仆之职所敢忝,其文则仆之职所当述。

仆未尝上书当事,条陈建白,乌可谓僭?若夫怀忠爱之诚,讲治平之术,察疆土之宜,裕生民之福,证当前辨论之是非,决后日去得之得失,示学者以格物之方,韪良吏有先事之职,举之于口,笔之于书,以俟后有能者稽焉。

仆之学固如是也。

传曰:官先事,士先志。

仆虽官乎,犹然士也。

官之事各有限,以云志则远矣。

而子乃以为僭!且子未知士之所谓学者,固有实用,而以作词赋,寻章摘句者当之也!客曰:唯唯,吾盖今而知学之不易言也。

请书之以为是编序。

  书蛤仔难纪略后中书高澍然(光泽人)

  蛤仔难纪略,教官谢退谷先生名金銮着。

其板已亡矣。

邵武张进士繁露以旧藏本贻余,余得读之。

其目凡六:曰原由,曰宣抚,曰形势,曰道理,曰图记,曰论证;盖经世务书也。

  蛤仔难者,故台湾东北瓯脱地,周数百里,土衍而道溢,其沃足来众,其险易藏奸,浊河南北,号东势、西势,为吴沙潘文贤分据,垦田弥望。

海寇蔡骞、朱濆屡窥焉。

有司以未入版籍,不问也。

然南趋淡水,西渡五虎、闽安,并一昼夜可达,弃之则为贼巢,其患易被内地;抚而有之,通其米足以支数郡食,害泯而利溥,言筹海者宜莫先焉。

仁宗睿皇帝遐烛无外,嘉庆十一年七月有上谕查办。

会海寇犯台湾,有司以不足事覆旨,竟寝。

是年冬,故观察杨公廷理起复知台湾府,力请于大帅监司收抚之,不报。

次年,朱濆谋夺东势,杨太守身入其阻,定约束以归,然不能有也。

  先生时教谕嘉义,得其要领,撰是书。

知当道惮于兴作,北走使京师,上其书同乡梁宫詹。

宫詹具采以闻。

折下,当道,疑太守计划。

时太守已得代内渡,命空衔往厘以困之,竟以劳死。

幸二势素帖太守,事克集。

今易名蛤玛兰,设厅置官吏,下游诸郡仰食焉。

先是下游并食台湾米,不足则高估来上游商,上游亦匮,今益以噶玛兰米,虽饥不害。

上游因得积聚,不阑出境外。

由是上下游皆足。

然则先生是书之功,全闽且赖之矣。

伟矣哉!然是役也,朝廷知有梁宫詹之奏、杨太守之劳,不知有先生之书也。

又其板已亡,吾惧异时史氏纪噶玛兰本末,或遗先生也,属其子宗本将谋重刻备考。

其后先生尚有教谕语、泉漳治法论,并有用之书,制府赵篴楼,尚书尤喜泉、漳治法论,为梓行焉。

  潮信胡建伟 #

  邵子曰:海潮,地之喘息也。

所以应月者,从其类也。

余襄公海潮图序云:月临卯酉,则潮长乎东西,月与子午,则潮平乎南北。

一月则潮盛于朔望之后,一岁则潮盛于春夏之中。

春夏昼潮常大,秋冬夜潮常大。

盖岁之春秋,犹月之有朔望,天地之常数也。

此潮之消息,乃系月之进退,非因地之浮沉也。

按月属阴,水之象也。

以阴类推之,潮应于月,是不易之论。

通志云:同厦初一,十六潮满,子午而尽,竭于卯酉;初八、二十三潮满,卯酉而尽,竭于子午。

台湾较同厦早一刻,初一、十六潮满,已亥而尽,竭于寅申;初八、二十三潮满寅申,而尽竭于已亥也。

通志又云:台郡南北亦有不同;半线以下,潮流过北,汐流过南;半线以上,则潮流过南,汐流过北,相反如此。

谨按噶玛兰潮汐与内地、台郡正相反。

为列其图于后,俾遵海者有所考焉。

类篇云:早曰潮,夕曰汐。

每日十二时,分为两潮。

早潮三时满,三时涸;汐亦三时满,三时涸。

然世人率云早潮、晚潮而不言汐者,汐统于潮也。

图内所定,总以二、八月朔望为准,以其时当春、秋二分,画夜均平,并无盈缩,而潮痕则坚标于海,以占长落,准以时刻,毫发不爽云。

  初一日:长于子正初刻(他处长于卯正),寅初刻满,退于卯,已正初刻涸(早)。

长于午正初刻(他处长于酉正),申初刻满,退于酉,亥正初刻涸(晚)。

  初二日:子正二刻长,寅正初刻满,巳正初刻涸。午正二刻,寅正二刻,亥正二刻。

  初三日:长于丑初一刻,卯初一刻满,午初一刻涸(他处长于辰)。长于未初一刻,酉初一刻满,子初一刻涸(他处长于戌)。

  初四日:丑正三刻长,卯正三刻满,午正三刻涸。未正三刻,酉正三刻,子正三刻。

  初五日:长于寅初二刻,辰初二刻满,未初二刻涸(他处长于已)。长于申初二刻,戌初二刻满,丑初二刻涸(他处长于亥)。

  初六日:寅正一刻长,辰正一刻满,未正一刻涸。申正一刻,戌正一刻,丑正一刻。

  初七日:长于卯初初刻,已初初刻满,申初初刻涸(他处长于午)。长于酉初初刻亥,初初刻满,寅初初刻涸(他处长于子)。

  初八日:卯初二刻长,已初二刻满,申初二刻涸。酉初二刻,亥初二刻,寅初二刻。

  初九日:长于卯正二刻,已正二刻满,申正二刻涸。长于酉正二刻,亥正二刻满,寅正二刻涸。

  初十日:长于辰初一刻,午初一刻满,酉初一刻涸(他处长于未)。长于已初一刻,子初一刻满,卯初一刻涸(他处长于丑)。

  十一日:长于辰正一刻,午正一刻满,酉正一刻涸。戌正一刻,子正一刻,卯正一刻。

  十二日:长于辰正三刻,午正三刻满,酉正三刻涸(他处长于申)。戌正三刻,子正三刻,卯正三刻(他处长于寅)。

  十三日:长于已初二刻,未初二刻满,戌初二刻涸(他处长于申)。长于亥初二刻,丑初二刻满辰初二刻涸(他处长于寅)。

  十四日:长于己正一刻,未正一刻满,戌正一刻涸(他处长于酉)。亥正一刻,丑正一刻,辰正一刻(他处长于卯)。

  十五日:长于午初一刻,申初一刻满,亥初一刻涸。长于子初一刻,寅时一刻满,已初一刻涸。

  十六日:长于午正初刻,申正初刻满,亥正初刻涸。子正初刻,寅正初刻,已正初刻。

  十七日:长于午正二刻,申正二刻满,亥正二刻涸(他处长于戌)。子正二刻,寅正二刻,已正二刻(他处长于辰)。

  十八日:长于未初一刻,酉初一刻满,子初一刻涸。长于丑初一刻,卯初一刻满,午初一刻涸。

  十九日:长于未正初刻,酉正初刻满,子正初刻涸。丑正初刻,卯正初刻,午正初刻。

  二十日:长于申初二刻,戌初二刻满,丑初二刻涸(他处长于亥)。长于寅初二刻,辰初二刻,未初二刻涸(他处长于已)

  二十一日:长于申正一刻,戌正一刻满,丑正一刻涸。寅正一刻,辰正一刻,未正一刻。

  二十二日:长于酉初初刻,亥初初刻满,寅初初刻涸(他处长于子)。长于卯初初刻,已初初刻满,申初初刻涸(他处于午)。

  二十三日:长于酉初二刻,亥初二刻满,寅初二刻涸。卯初二刻,已初二刻,申初二刻。

  二十四日:长于酉正二刻,亥正二刻满,寅正二刻涸。卯正二刻,已正二刻,申正二刻。

  二十五日:长于戌初一刻,子初一刻满,卯初一刻涸(他处长于丑)。长于辰初一刻,午初一刻满,酉初一刻涸(他处长于未)。

  二十六日:长于戌正一刻,子正一刻满,卯正一刻涸,辰正一刻,午正一刻,酉正一刻。

  二十七日:长于戌正三刻,子正三刻满,卯正三刻涸(他处长于寅)。辰正三刻,午正三刻,酉正三刻(他处长于申)。

  二十八日:长于亥初二刻,丑初二刻满,辰初二刻涸。长于已初二刻,未初二刻满,戌初二刻涸。

  二十九日:长于亥正一刻,丑正一刻满,辰正一刻涸(他处长于卯)。已正一刻,未正一刻,戌正一刻(他处长于酉)。

  三十日长于子初一刻,寅初一刻满,已初一刻涸。长于午初一刻,申初一刻满,亥时一刻涸。

 

  噶玛兰志略十四卷,原槁本,胶州柯培元撰。

  噶玛兰在台湾之东北,嘉庆中始入版图,建设城汛。

道光中,培元摄此厅通判,始创此志。

培元字复子,号易堂。

据此志职官门,乃以举人、瓯寗县知县摄厅事。

志载厅治本蛤仔难,为三十六社散处之地;嘉庆十五年,因平蔡牵余党朱濆,闽浙总督方维甸奏设厅治,改蛤仔难之名就其音为噶玛兰云。

  记述颇详赡。前有武进吴孝铭序。卷首柯培元款下,有名字小印,殆槀本未付刊者。

  全台今已割归日本,循览此书,不胜感愤之交集矣!

  光绪戊申二月,上虞罗振玉寒中题记。

  予曩得金石拓本多有柯君手题,殆亦金石家也。异日当访其事实入再续金石学录。寒中又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