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桴亭论小学

陆桴亭论小学  (明清)陆世仪 撰

  古者八岁入小学,十五入大学,此自是正理。

然古者人心质朴,风俗淳厚,孩提至七八岁时,知识尚未开。

今则人心风俗远不如古,人家子弟,至五六岁已多知诱物化矣。

又二年而始入小学,即使父教师严,已费一番手脚,况父兄之教,又未必尽如古法乎?故愚谓今之教子弟入小学者,决当自五六岁始。

  小学之书,文公所集备矣。

然予以为,古人之意,小学之设是教人由之;大学之道,乃使人知之。

今文公所集,多穷理之事,近于大学。

又所集之语,多出四书五经,读者以为重复。

且类引多古礼,不谐今俗;开卷多难字,不便童子。

此小学所以多废也。

愚意小儿五六岁时,语音未朗,未能便读长句。

窃欲仿明道之意,采择《礼经》中《曲礼》、《幼仪》,参以近礼,斟酌古今,择其可通行者编成一书。

或三字,或五字,节为韵语,务令易晓,名曰《节韵幼仪》,俾之即读即教。

如“头容直”,即教之端正头项。

“手容恭”,即教之整齐手足。

合下便教他知行并进,似于造就人材之法,更为容易。

  礼乐不可斯须去身。

古人教人,自幼便教他礼乐,所以德性气质易于成就。

今人自读书外一无所事,不知礼乐为何物,身子从幼便骄惰坏了。

愚意自《节韵幼仪》外,更欲参酌古今之制,辑冠、婚、祭及乡饮、乡射诸礼为礼书。

文庙乐舞及宴饮、升歌诸仪为乐书。

俾童子十数岁时仍读四书,兼习书数。

暇日,则序一处,教升歌、习礼,如古人舞勺、舞象之类,务使之郁郁彬彬。

则涵养气质,薰陶德性,或可不劳而致。

  凡人有记性、有悟性。

自十五以前,物欲未染、知识未开,多记性。

十五后,知识既开、物欲渐染,则多悟性,少记性。

故凡所当读书,皆当自十五前使之熟读。

不但四书五经,即如天文、地理、史学、算学之类,皆有歌诀,皆须熟读。

若年稍长,不惟不肯读,且不能读矣!今人村塾中开蒙,多教子弟念诗句,直是无谓。

  凡子弟学写仿书,不独教他字好,即可兼识字及记诵之功。

  四明程端礼有《家塾分年读书法》。

教童子读四书五经,先令读正文既毕,然后却读注,亦可。

盖子弟读书,大约十岁前有记性,以后渐否。

若令先读正文,虽子弟至愚,未有不于十岁前完过者。

此亦读书之一法。

文公有言:古有小学,今无小学,须以“敬”字补之。

此但可为年长学道者言,若童子,定须教以前法。

  古人设社学法最好。

欲教童子歌诗习礼,发其志意,肃其威仪。

盖恐蒙师唯督句读,则学者苦于简束而无鼓舞入道之乐也。

然歌诗近于鼓舞,习礼便有简束的意在。

古人十三学乐、诵诗,二十而冠,始学礼。

盖人当少年时,虽有童心,然父兄在前,终有畏惮,故法不妨与之以宽。

宽者,所以诱其入道也。

年力既壮,则智计渐生,此时纯用诱掖,则将有放荡不制之患,故法又当与之以严。

严者,所以禁其或放也。

二者因其年力各有妙用。

故古时成就人多。

今之社学,止以句读简束童子,固失鼓舞之意矣!若误认古人纯用鼓舞,又岂成就之法乎?立教者当知所以善其施矣。

  近日人才之坏,皆由子弟早习时文。

盖古人之法,四十始仕。

即国初童子试,亦必俟二十后方许进学。

进学者,必试经论。

养之者深,故其出之者大也。

近日人务捷得,聪明者读摘段数叶,便可拾青紫,胸中何尝一毫道理知觉。

乃欲责其致君泽民?!故欲人才之端,必先令子弟读书务实。

  昔人之患在朴,今人之患在文。

文翁治蜀,教之以文。

今日之势,正与文翁相反,使民能反一分朴,则世界受一分惠。

而反朴之道,当自教童子始。

有心世道者,慎毋于时文更扬其波哉!

  教小儿,不但是出就外傅谓之教,凡家庭之教最急。

每见人家养子,当其知识乍开时,即戏教以打人、骂人及玩以声色玩好之具。

此等气习,沁入心腑,人才何缘得成就?

  家庭之教,又必原于朝廷之教。

朝廷之教以道德,则家庭之教亦以道德;朝廷之教以名利,则家庭之教亦以名利。

尝有友人问建文时何多忠义,予曰:“此父兄之教严耳。

”友人问:“何以知之?”曰:“以朝廷之教知之。

”盖当时朝廷重名节、励清修,其教甚严。

苟子弟居官不肖,则累及父母、累及宗族。

故孩提之时倘或不肖,则父兄必变色而训之。

语曰:“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

”积累既深,所以居官之时,虽九死而靡悔也。

  洒扫、应对、进退,此真弟子事。

自世俗习于侈靡,一切以仆隶当之,此理不讲久矣。

然应对、进退,贫士家犹或有之,至于洒扫,则贫士家亦绝无之矣。

偶过友人姚文初家,见其门庭萧然,一切洒扫、应对、进退,皆令次公执役,犹有古风。

文初,现闻先生后也,其高风如此,为贫士者,可以愧矣!

  或问“六艺”,童子十五以内,恐未必能习?曰:玩礼、乐、射、御、书、数之文,“文”字则与“义”字有别。

“文”是习其事,“义”是详其理。

礼、乐虽精微,然《礼记》云:“十三学乐诵诗。

”又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

”则知由粗及精,自有因年而进之法。

射、御虽非童子事,然北人与南人不同。

曹丕《典论?论文》自言八岁即学骑射,是射、御亦非难事也。

至于书、数,尤易为力。

  古者八岁入小学,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

汉兴,萧何草律令,太史试学童,能讽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

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

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也。

则知古人皆以字学为小学,故人皆识字。

今俗崇尚制科,人务捷得,至贵为公卿,而目不识古文奇字,且并音划亦多讹谬者,少此一段工夫也。

  人少小时,未有不好歌舞者,盖天籁之发、天机之动。

歌舞,即礼乐之渐也。

圣人因其歌舞,教以礼乐,所谓因其势而利导之。

今人教子,宽者或流于放荡,严者并遏其天机,皆不识圣人礼乐之意。

欲蒙养之端,难矣。

  朱子蒙卦注曰“去其外诱,全其真纯”八字最妙。

童子时,唯外诱最坏事,如樗蒲博弈及看搬演故事之类,极易使人流荡志反。

善教子者只是形格势禁,不使得亲外诱。

《乐记》所谓“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匿礼不接心术”是也。

然其尤要在端本清源,使父兄不为非礼之戏,则子弟自无从得接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