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参赞延寿书

三元参赞延寿书(元 李鹏飞)

  《四库总目提要》:

  所言皆摄生之事,凡节嗜欲,慎饮食,神仙导引之法,俚俗阴阳之忌,因果报应之说,无不悉载。

其说颇为丛杂,要其指归,则道家流也。

前有自序,亦称得之飞来峰下道士云。

  序

  

  黄帝问岐伯曰:“余闻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岁而动作不衰,今时之人,年至半百而动 作皆衰,时世异耶?人将失之耶?”岐伯对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於阴阳,和於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

今 时之人不然也。

以酒为浆,以妄为常,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於生乐,故半百而衰也。

”又曰:“知之则强,不知则老,知 则耳目聪明,身体轻健,老者复壮,寿命与天地无穷”。

此仆养生延寿之书所由作欤。

  

  所谓养生者,既非炉鼎之诀,使惮於金石之费者不能为;又非吐纳之术,使牵於事物之变者不暇为。

郭橐驰有云:“驰非能使人寿且孳也,以能顺人之天,而致其性焉耳”。

仆此书,不过顺乎人之天,皆日用而不可缺者,故他书可有也,可无也。

此书则可有,也必不可无也。

  

  仆生甫二周,而生母迁于淮北,壮失所在,哀号奔走淮东西者,凡三年。

天悯其衷,见母於蕲之罗田。

自是岁於涉淮。

一日道出庞居士旧址,遇一道人,绿发童颜, 问姓,曰:“宫也,”问所之,曰:“采药。

”与语移日,清越可喜,同宿焉。

道人夜坐达旦,问其齿,九十余矣。

诘其所以寿?曰:“子闻三元之说乎”?时匆匆 不暇叩。

后十年戊辰,试太学至礼部,少憩飞来峰下,忽复遇其人,貌不减旧。

始异之,携手同饮。

因诘向语,道人曰:“此常理耳。

”余稽手请之,曰:“人之寿 天元六十,地元六十,人元六十,共一百八十岁。

不知戒慎,则日加损焉。

精神不固,则天元之寿减矣;谋为过当,则地元之寿减矣;饮食不节,则人元之寿减矣。

当宝啬而不知所爱,当禁忌而不知所避,神日以耗,病日以来,而寿日以促矣。

其说皆具见於黄帝、岐伯、《素问》、老聃、庄周及名医书中。

其与孔孟无异,子归 以吾说求之,无他术也。

复为余细析其说,且遗以二图,余再拜谢。

蚤夜以思之,前之所为,其可悔者多矣。

於是以其说,搜诸书集而成编,以自警焉。

仆年七十, 父年且九十一矣,蒙恩免役,侍奉他无以仰报。

  

  明时愿锓诸梓与众,共之庶读者详焉。不敢以父母遗体行,殆安乐寿考,以泳太平,似于天朝好生之德,不为无补云。

  

  

至元辛卯菊月吉日,九华澄心老人李鹏飞

  卷之首:人说 #

  

  天地之间人为贵,然囿於形而莫知其所以贵也。

头圆象天,足方象地,目象日月,毛发 肉骨象山林土石,呼为风,呵为露,喜而景星庆云,怒而震霆迅雷,血液流润,而江河淮海。

至於四肢之四时,五脏之五行,六腑之六律,若是者,吾身天地同流 也。

岂不贵乎?按:藏教父母及子相感,业神入胎,地水火风,众缘和合,渐得长生。

一七日如藕根;二七日如稠酪;三七日如鞋袜;四七日如温石;五七日有风触 胎,名摄提,头及两臂胫,五种相现;六七日有风,名旋转,两手足四相现;七七及八七日,手足十指二十四相现;九七日眼、耳、鼻、口及下二穴、大小便处九种 相现;十七日有风,名普门吹,令坚实及生五脏;十一七日上下气通;十二七日大小肠生;十三七日渐知饥渴,饮食滋味,皆从脐入;十四七日身前身后,左右二边 各生五十条脉;十五七日又生二十条脉,一身之中共有八百吸气之脉,至是皆具;十六七日有风,名甘露,安置两眼,通诸出入息气;十七七日有风,名毛拂,能令 眼、耳、鼻、口、咽喉、胸臆一切合入之处,皆得通滑;十八七日有风,名无垢,能令六根清净;十九七日眼耳鼻舌四根成就得种报,曰身命意;二十七日有风,名 坚固,二脚二手二十指节至,一身二百大骨及诸小骨,一切皆生;二十一日有风,名生起,能令生肉;二十二七日有风,名浮流,能令生血;二十三七日生皮;二十 四七日皮肤光悦;二十五七日血肉滋润;二十六七日发毛爪甲皆与脉通;二十七七日发毛爪甲悉皆生就;二十八七日生屋宇园池河等八想;二十九七日各随自业,或 黧或白;三十七日黧白想现;三十一七日至三十四七日渐得增长;三十五七日肢体具足;三十六七日不乐往腹;三十七七日生不净臭秽,黑暗三想;三十八七日有 风,名蓝花,能令长伸两臂,转身向下,次越下风,能令足上首下,以向生门。

是时也,万神必唱,恭而生男,万神必唱,奉而生女。

至於五脏六腑,筋骨髓脑,皮 肤血肢,精脏水脏,二万八千形景,一万二千精光,三万六千出入,八万四千毛窍,莫不各有其神以主之。

然则人身,岂易得哉?鞠育之恩,又岂浅浅哉?夫以天地 父母之恩生,此不易得之。

身至可贵,至可宝者五福,一曰寿而已。

既得其寿,则富贵利达,致君泽民,光前振后,凡所掀揭宇宙者皆可为也。

盖身者,亲之身。

轻 其身是轻其亲矣,安可不知所守以全天与之寿而有以尽事亲之大乎?或曰:婴孺之流,天真未剖,禁忌饮食又无所犯,有至夭枉者,何欤?曰:此父母之过也。

为父 母者,或阳盛阴虚;或阴盛阳虚;或七情郁於内;或八邪袭於外;或母因胎寒而饵暖药;或父阴萎而饵丹药;或胎元既充,淫欲未已,如花伤培,结子不实。

既产之 后,禀赋怯弱,调养又失其宜,骄惜太过。

睡思既浓,尚令咀嚼;火合既暖,犹令饮酌;厚衾重覆,且令衣着,抚背拍衣,风从内作。

指物为虫,惊因戏谑,危坐放 手,我笑渠恶,欲令喜笑,肋胁指龊。

雷鸣击鼓,且与掩耳,眠卧过时,不令早起,饮食饱於,不与戒止。

睡卧当风,恐吓神鬼。

如此等事,不一而已。

斯言也,演 山省翁之至言也。

父母者因是而鉴之,则后嗣流芳,同此一寿,岂不伟欤。

  卷之一:天元之寿(精神不耗者得之)

  

  男女居室,人之大伦,独阳不生,独阴不成,人道有不可废者。

庄周乃曰:“人之可畏 者,衽席之间,不知戒者过也。

”盖此身与造化同流,左为肾,属水;右为命门,属火。

阳生于子,火实藏之,犹北方之有龟蛇也。

膀胱为左肾之腑,三焦为右肾之 腑。

三焦有脂膜,如掌大,正与膀胱相对,有二白脉,自中而出,夹脊而上,贯于脑。

上焦在膻中,内应心;中焦在中脘,内应脾;下焦在脐,下即肾间,动气分 布,人身方其湛寂。

欲念不兴,精气散于三焦,荣华百脉。

及欲想一起,欲火炽然,翕撮三焦,精气流溢,并从命门输泻而去。

可畏哉。

嗟夫。

元有限,人欲无涯,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尾闾不禁,沧海以竭。

少之时,血气未定,既不能守夫子在色之戒,及其老也,则当寡欲闲心。

又不能明列子养生之方,吾不知其可也。

麻衣 道人曰:“天地人等列三才,人得中道,可以学圣贤,可以学神仙。

”况人之数,多于天地万物之数。

但今人不修人道,贪爱嗜欲,其数消灭,只与物同也。

所以有 老、病、夭、伤之患。

鉴乎此,必知所以自重而可以得天元之寿矣。

  卷之一:欲不可绝

  

  黄帝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

”曰:“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

”圣人不绝和合之道,但贵于闭密,以守天真也。

  

  《素女》曰:“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三十者,八日一泄;四十者,十六日一泄;五十者,二十日一泄。

”此法语也,所禀者厚,食饮多,精力健,或少过其度, 譬之井焉,源深流长,虽随汲随满,犹惧其竭也。

若所禀者薄,元气本弱,又食减精耗,顾强而为之,是怯夫而试冯妇之术,适以虎牙耳。

  

  《素女》曰:“人年六十者,常闭精勿泄,若气力尚壮盛者,亦不可强忍久而不泄,致生痈疾。”

  

  彭祖曰:“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若念头正直,无可思者,大住长年也。”又曰:“人能一月再泄精,一岁二十四泄,得寿二百岁。”

  

  《名医论》曰:“思欲无穷,所愿不得,意淫于外,为白淫而下,因是入房太甚,宗筋纵弛。”

  

  《书》云:“男子以精为主,女子以血为主,故精盛则思室,血盛则怀胎。若孤阳绝阴,独阴无阳,欲心炽而不遂,则阴阳交争,乍寒乍热,久而为劳。”

  

  富家子唐靖,疮发于阴至烂,道人周守真曰:“病得之欲泄而不可泄也。”

  

  《史记》济北王侍人韩女,病腰背痛,寒热。

  

  《仓公》曰:“病得之欲男子不可得也。”

  卷之一:欲不可早

  

  齐大夫褚澄曰:“羸女则养血,宜及时而嫁;弱男则节色,宜待壮而婚。”

  

  《书》云:男子破阳太早,则伤其精;气女破阴太早,则伤其血脉。

  

  《书》云: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则五体有不满之处,异日有不状之疾。

  

  《书》云: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阴气早泄,未完而伤。

  

  《书》云:童男室女积想在心,思虑过当,多致苛损,男则神色先散,女则月水先闭。

  卷之一:欲不可纵

  

  《黄庭经》曰:长生至慎房中急,何为使作令神泣。

  

  彭祖曰:上士异床,中士异被,服药千裹,不如独卧。

  

  老君曰:情欲出於五内,魂定魄静,生也。情欲出於胸臆,精散神惑,死也。

  

  彭祖曰:美色妖丽,娇妾盈房,以致虚损之祸,知此可以长生。

  

  《阴符经》曰:淫声美色,破骨之斧锯也,世之人若不能秉灵烛以照迷情,持慧剑以割爱欲,则流浪生死之海,害生於恩也。

  

  全元起曰:乐色不节则精耗,轻用不止则精散,圣人爱精,重施髓满骨坚。

  

  《书》云:年高之时,血气既弱,觉阳事辄盛,必慎而抑之。

不可纵心竭意,一度不泄,一度火灭,一度火灭,一度增油。

若不制而纵欲,则是膏火将灭,更去其油。

  

  庄子曰:嗜欲深者,其天机浅。春秋秦医和,视晋候之疾曰:“是谓近女室,非鬼非食,惑以丧志”。公曰:“女不可近乎。”对曰:“节之。”

  

  玄枢曰:元气者,肾间动气也,右肾为命门,精神之所舍,爱惜保重,荣卫周流,神气不竭,可与天地同寿。

  

  《元气论》曰:嗜欲之性,固无穷也,以有极之性命,遂无涯之嗜欲,亦自毙之甚矣。

  

  《仙经》云:无劳尔形,无摇尔精,归心静默,可以长生。

经颂云:道以精为宝,宝持宜秘密,施人则生人,留己则生己,结婴尚未可,何况空废弃,弃损不觉多,衰老而命坠。

  

  《仙书》云:阴阳之道,精液为宝,谨而守之,后天不老。

  

  《书》云:声色动荡于中,情爱牵缠,心有念,动有着,昼想夜梦,驱逐於无涯之欲,百灵疲役而消散,宅舍无宝而倾颓。

  

  《书》云:恣意极情,不知自惜,虚损生也。譬枯朽之木,遇风则析将溃之岸,值水先颓。苟能爱惜节情,亦得长寿也。

  

  《书》云:肾阴内属於耳中,膀胱脉出於目眦,目盲所视,耳闭厥聪,斯乃房之为患也。

  

  《书》云:人寿夭在於樽节,若将息得所,长生不死,恣其情,则命同朝露。

  

  《书》云:欲多则损精,人可保者命,可惜者身,可重者精。

肝精不固,目眩无光;肺精不交,肌肉消瘦;肾精不固,神气减少;脾精不坚,齿发浮落。

若耗散真精不已,疾病随生,死亡随至。

  

  神仙可惜许歌曰:可惜许,可惜许,可惜元阳宫无主。

一点既随浓色,百神泣送精光去。

三喜,七魄怒,血贩气衰将何补。

尺宅丹田属别人,玉炉丹灶阿谁主。

劝世人,休恋色,恋色贪淫有何益?一神去后百神离,百神去后人不知。

几度待说说不得,临临下口泄天机。

  卷之一:欲不可强

  

  《素问》曰:“因而强力,肾气乃伤,高骨乃坏。”云:“强力入房也。强力入房则精耗,精耗则肾伤,肾伤则髓气内枯,腰痛不能仰。”

  

  《黄庭经》云:“急守精室勿妄泄,闭而宝之可长活。”

  

  《书》云:阴痿不能快欲,强服丹石以助阳,肾水枯竭,心火如焚,五脏干燥,消渴立至。近讷曰:少水不能灭盛水,或为疮疡。

  

  《书》云:强勉房劳者,成精极、体瘦、羸、惊悸、梦泄、遗沥、便浊、阴痿、小腹里急、面黑耳聋。

  真人曰:养性之道,莫强所不能堪尔。

  

  《抱朴子》曰:才不逮,强思之,力不胜,强举之,伤也甚矣。

强之一字,真戕生伐寿之本。

夫饮食所以养生者也。

然使醉而强酒,饱而强食,未有不疾而害其身,况欲乎?欲而强,元精去,元神离,元气散,戒之。

  卷之一:欲有所忌

  

  《书》云:饱食过,房室劳损,血气流溢,渗入大肠,时便清血,腹痛,病名肠癖。

  

  《书》云:大醉入房,气竭肝伤,丈夫则精液衰少,阴痿不起;女子则月事衰微,恶血淹留,生恶疮。

  

  《书》云:燃烛行房,终身之忌。

  

  《书》云:忿怒中尽力房事,精虚气节,发为痈疽。恐惧中入房,阴阳偏虚,发厥、自汗、盗汗,积而成劳。

  

  《书》云:月事未绝而交接,生白驳。又冷气入内,身面萎黄不产。

  

  《书》云:金疮未瘥而交会,动於血气,令疮败坏。

  

  《书》云:忍小便入房者,得淋疾,茎中疼痛,面失血色,或致胞转,脐下急痛死。

  

  《书》云:或新病可而行房,或少年而迷老,世事不能节减,妙药不能频服,因兹致患。

岁月将深,直待肉尽骨消,返穴神鬼,故因油尽灯灭,髓竭人亡。

添油灯壮,补髓人强,何干鬼老来侵,总是自招其祸。

  

  《书》云:交接输写,必动三焦,心脾肾也,动则热而欲火炽,因入水致中焦热郁发黄;下焦气胜额黑;上焦血走随瘀热行於大便,黑溏。

男女同室而浴者,多病死。

  

  《书》云:服脑麝入房者,关窍开通,真气走散,重则虚眩,轻则脑泻。

  

  《本草云》:多食葫行房,伤肝,面无光。

  

  《书》云:入房汗出中风,为劳风。

  

  《书》云:赤目当忌房事,免患内障。

  

  《书》云:时病未复,犯者舌出数寸死。

  

  《三国志》子献病已瘥,华佗视脉曰:“尚虚未复,勿为劳事,色复即死,死当舌出数寸。

”其妻从百里外省之,止宿,夜交接,三日病发,一如佗言。

可畏哉。

  卷之一:欲有所避

  

  孙真人曰:大寒与大热,且莫贪色欲。

  

  书云:凡大风、大雨、大雾、雷电霹雳、日月薄蚀、虹霓地动、天地昏冥、日月星辰之下、神庙寺观之中、井灶圊厕之侧、墓、柩之傍,皆所不可。

若犯女,则损人 神。

若此时受胎,非止百倍损於父母,生子不仁、不孝,多疾损寿。

唐?魏征令人勿犯长命及诸神,降日犯淫者,促寿。

及《保命诀》所载:朔日减一纪,望日减十 年;晦日减一年。

初八上弦,二十三下弦,三元减五年;二分二至二社,各减四年;庚申甲子本命减二年。

正月初三万神都会,十四十六三官降,二月二日万神会, 三月初九牛鬼神降,犯者百日中恶。

四月初四万佛善化,犯之失音。

初八夜盖恶童子降,犯者血死。

五月三个五日、六日、七日为九毒日,犯者不过三年。

十月初十 夜,西天王降,犯之一年死。

十一月二十五日,掠剩大夫降,犯之短命。

十二月初七夜犯之恶病死;十日天师相交行道,犯之恶病死。

二十天师相交行道,犯之促 寿。

每月二十八人神在阴;四月十月阴阳纯用事,已上辰犯淫且不可,况婚姻乎。

按《庚申论》曰:古人多尽天数,今人不尽天年,何则?以其罔知避慎,肆情恣 色,暗犯禁忌,阴司减其龄,算能及百岁者,几何人哉。

蜀王孟昶,纳张丽华於观侧,一夕迅雷电火,张氏殒。

道士李若冲,於上元夜,见殿上有朱履衣冠之士,面 北而立廊下,罗列罪人,有女子甚苦,白其师唐洞卿,师曰:“此张丽华也,昔宠幸於此,亵渎高真所致。

”由是观之,天地间禁忌不可犯也。

  卷之一:嗣续有方

  

  建平孝王妃姬寺,皆丽无子,择良家未笄女,入内又无子,问褚澄曰:“求男有道 乎?”澄曰:“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完实,然后交合,合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壮强寿。

今 也不然此,王之所以无子也。

”王曰:“善。

”未再期,生六男。

  

  书云:丈夫劳伤过度,肾经不暖,精清如水,精冷如冰,精泄,聚而不射,皆令无子。近讷曰:此精气伤败。

  

  《书》云:女人劳伤气血,或月候愆期,或赤白带下,致阴阳之气不和,又将理失宜,食饮不节,乘风取冷,风冷之气,乘其经血,结於子脏,皆令无子。

  

  《书》云:月候一日至,三日子门开,交则有子,过四日则闭,而无子。

又经后一日、三日、五日受胎者,皆男;二日、四日、六日受胎者,皆女。

过六日胎不成。

凌霄花,凡居忌种此,妇人闻其气,不孕。

  卷之一:妊娠所忌

  

  《产书》云:一月足厥阴肝养血,不可纵欲,疲极筋力,冒触邪风;二月足少阳胆,合 於肝,不可惊动;三月手心主右肾养精,不可纵欲,悲哀,触冒寒冷;四月手少阳三焦合肾,不可劳逸;五月足太阴脾养肉,不可妄思,饥饱,触冒卑湿;六月足阳 明胃合脾,不得杂食;七月手太阴肺养皮毛,不可忧郁叫呼;八月手阳明大肠合肺以养气,勿食燥物;九月足少阴肾养骨,不可怀恐,房劳,触冒生冷;十月足太阳 膀胱合肾,以太阳为诸阳,主气,使儿缕皆成,六腑调畅,与母分气,神气各全,候时而生。

所以不说心者,以心为五脏主,如帝王,不可有为也。

若将理得宜,无 伤胎脏。

又每月不可针灸其经。

如或恶食,但以所思物与之食必愈。

所忌之物,见食物门中。

  

  《太公胎教》云:母常居静室,多听美言,讲论诗书,陈说礼乐,不听恶言,不视恶事,不起邪念,令生男女,福寿敦厚,忠孝两全。

演山翁云:成胎后,父母不能禁欲,已为不可。

又有临产行淫,致其子头戴白被而出,病夭之端也。

  卷之一:婴儿所忌

  

  《书》云:儿未能行,母更有娠,儿饮妊乳,必作病,黄瘦骨立,发热发落。

  

  《书》云:小儿多因缺乳,吃物太早,又母喜嚼食喂之,致生疳病,羸瘦腹大,发竖萎困。

  

  《养子直诀》云:吃热莫吃冷,吃软莫吃硬,吃少莫吃多,真妙法也。

  

  《书》云:母泪勿堕子目中,令子目破,生翳。

  

  《琐碎录》云:小儿勿令指月,主生月蚀疮,勿令就瓢及瓶中饮水,令语讷;又衣服不可夜露。

  卷之二:地元之寿(起居有常者得之)

  

  人之身,仙方以屋子名之。

耳、眼、鼻、口其窗牖、门户也;手足肢节其栋梁、榱桷 也;毛发体肤其壁瓦、垣墙也。

曰气枢、曰血室、曰意舍、曰仓廪玄府、曰泥丸绛宫、曰紫房玉阙、曰十二重楼、曰贲门、曰飞门、曰玄牝等门,盖不一也,而有主 之者焉。

今夫屋或为暴风疾雨之所飘摇,螫虫蚁蠹之所侵蚀,或又为鼠窃狗偷之所损坏,苟听其自如而不知检,则日积月累,东倾西颓,而不可处矣。

盖身者屋也, 心者居室之主人也。

主人能常为之主,则所谓窗户、栋榱、垣壁皆完且固,而地元之寿可得矣。

  卷之二:养生之道

  

  老子曰:人生大期,百年为限,节护之者,可至千岁。

如膏之小炷与大耳。

众人大言,而我小语,众人多烦,而我少记,众人悸暴,而我不怒。

不以人事累,意淡然无为,神气自满,以为不死之药。

  

  庄子曰:能尊生者,虽富贵不以养伤;身虽贫贱,不以利累形。今世之人,居高年尊爵者,皆重失之。

  

  《孙真人铭》曰:怒甚偏伤气,思多太损神,神疲心易役,气弱病相萦。

勿使悲欢极,当令饮食均,再三防夜醉,第一戒晨嗔。

夜寝鸣云鼓,晨兴漱玉津,妖邪难犯己,精气自全身。

若要无诸病,常当节五辛,安神宜悦乐,精气保和纯。

寿夭休论命,修行本在人,若能遵此理,平地可朝真。

  

  《书》云:未闻道者放逸其心,逆於生乐,以精神殉智巧,以忧畏殉得失,以劳苦殉礼节,以身世殉财利,四殉不置心,为之病矣。

陶隐居云:万物惟人灵且贵,百岁光阴如旅寄,自非留意修养中,未免疾苦为身累。

  卷之二:养生之道

  

  老子曰:人生大期,百年为限,节护之者,可至千岁。

如膏之小炷与大耳。

众人大言,而我小语,众人多烦,而我少记,众人悸暴,而我不怒。

不以人事累,意淡然无为,神气自满,以为不死之药。

  

  庄子曰:能尊生者,虽富贵不以养伤;身虽贫贱,不以利累形。今世之人,居高年尊爵者,皆重失之。

  

  《孙真人铭》曰:怒甚偏伤气,思多太损神,神疲心易役,气弱病相萦。

勿使悲欢极,当令饮食均,再三防夜醉,第一戒晨嗔。

夜寝鸣云鼓,晨兴漱玉津,妖邪难犯己,精气自全身。

若要无诸病,常当节五辛,安神宜悦乐,精气保和纯。

寿夭休论命,修行本在人,若能遵此理,平地可朝真。

  

  《书》云:未闻道者放逸其心,逆於生乐,以精神殉智巧,以忧畏殉得失,以劳苦殉礼节,以身世殉财利,四殉不置心,为之病矣。

陶隐居云:万物惟人灵且贵,百岁光阴如旅寄,自非留意修养中,未免疾苦为身累。

  卷之二:忿怒 #

  

  《书》云:忿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少怒则形佚,悄悄忿恨则损寿,怒目久视日月去则损明。

  

  《书》云:大怒伤肝,血不荣於筋而气激矣,气激上逆,呕血、飧泄、目暗,使人薄厥。

  

  《书》云:切切忿怒,当止之。盛而不止,志为之伤,喜忘前言,腰背隐痛,不可以仰屈伸。

  

  《书》云:多怒则百脉不定。

又多怒则鬓发焦,筋萎为劳,卒不死,俟五脏传遍终死矣。

药力不及。

苟能改心易志,可以得生。

隐居云:道家更有颐生旨,第一令人少嗔恚。

  

  《书》云:当食暴嗔,令人神惊,夜梦飞扬。

  

  《淮南子》曰:大怒破阴,又勿恚怒,神不乐。

  

  《名医叙论》曰:世人不终耆寿,皆由不自爱惜,忿争尽意,聚毒攻神,内伤骨髓,外乏肌肉,正气日衰,邪气日盛,不异举沧波以炷爝火,颓华岳以涓流。

先贤诗曰:怒气剧炎火,焚和徒自伤,触来勿与竞,事过心清凉。

  卷之二:悲哀 #

  

  《书》云:悲哀、憔悴、哭泣、喘乏,阴阳不交,伤也。故吊死问病,则喜神散。

  

  《书》云: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忘不精,久而阴缩拘挛,两胁痛不举。

  

  《书》云:悲哀太甚,则胞络绝。而阳气内动,发则心下溃,溲数血也。

  

  《书》云:大悲伐性,悲则心系急,肺布叶举,上焦不通,荣卫不舒,热食在中而气消。

又云:悲哀则伤志,毛悴色夭,竭绝失生。

近讷云:肺出气,因悲而气耗,不所以心系急而消矣。

夫心主志,肾藏志,悲属商,因悲甚而失精阴缩,因悲而心不乐,水火俱离,神精丧亡矣。

  卷之二:思虑 #

  

  黄帝曰:外不劳形於事,内无思想之患,以恬愉为务,以自得为功,形体不弊,精神不散,可寿百数也。

  

  彭祖曰:凡人不可无思,当渐渐除之,人身虚无,但有气,气息得理,百病不生。

又曰:道不在烦,但能不思衣,不思食,不思声色,不思胜负,不思得失,不思荣辱,心不劳,神不极,但尔可得千岁。

  

  庚桑楚曰:全汝形,抱汝生,无使汝思虑营营。

  

  《灵枢》曰:思虑怵惕则伤神,神伤则恐惧,自失破悃,脱肉毛悴色夭。

  

  《书》云:思虑过度,恐虑无时,郁而生涎,涎与气搏,升而不降,为忧气劳思食,五噎之病。

  

  《书》云:思虑则心虚,外邪从之喘而积气,在中时害於食。又云:思虑伤心,为吐衄,为发焦。

  

  《书》云:谋为过当,食饮不敌,养生之大患也。

  

  诸葛亮遣使至司马营,懿不问戌事,但以饮食及事之繁简为问,使曰:“诸葛公夙兴夜寐,罚二十以上,皆亲览焉,饮食不数升。

”懿曰:“孔明食少事烦,其能久乎?”以后果然。

  

  张承节云:“劳,经言瘵证,有虫,患者相继,诚有是理。

只譬如俗谈,不晓事人,吉相思病也。

与一女人情密,忽经别离,念念不舍,失察忘餐,便觉形容瘦悴, 不偿所愿,竟为沉疴。

士人有观书忘食,一日有紫衣人立前曰:“公不可久思,思则我死矣。

”问其何人?曰:“我谷神也”。

於是绝思,而食如故。

盖思则气结, 喉热不散,久而气血俱虚,则疾速至而夭枉也。

  卷之二:忧愁 #

  

  《灵枢》曰:内伤於忧愁则气上逆,上逆则六输不通,温气不行,凝血蕴里而不散,津液涩渗著不去,积遂成矣。

  

  《书》云:忧伤肺气而不行。又云:遇事而忧不止,遂成肺痨,胸膈逆满,气从胸达背,隐痛不已。

  

  《书》云:忧愁不解则伤意,恍惚不宁,四肢不耐。

  

  《书》云:当食而忧,神为之惊,梦寐不安。

  

  《书》云:女人忧虑,思想哭泣,令阴阳气结,月水时少时多,内热苦渴,色恶,肌体枯黑。

  

  《书》云:深忧重恚,寝息失时,伤也。又云:久泣神悲感,大愁气不通,多愁则心慑。

  卷之二:愁泣 #

  

  《真诰》曰:学生之法,不可泣泪及多唾泄,此音为漏精损液,使喉脑大痛,是以真人、道士常吐纳咽味,以和六液。

又云:哭者亦趣死之音,哀者乃朽骨之大患,恐君子未悟之,相为忧耳。

  

  《巢氏病源》曰:哭泣悲来,新哭讫不用即食,久成气病。不可泣泪,使喉涩大渴。愤懑伤神,神通於舌,损心则謇吃。

  卷之二:惊恐 #

  

  《书》云:因事而有大惊恐,不能自遣,胆气不壮,神魂不安,心虚烦闷,自汗体浮,食饮无味。

《书》云:恐惧不解则精伤,骨,精时自下,五脏失守,阴虚气不耐。

  

  《书》云:惊则身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气乃乱矣。

  

  《书》云:大恐伤肾,恐不除则志伤,恍惚不乐,非长生道。

  

  《书》云:惊恐忧思,内伤脏腑,气逆於上,则吐血也。

  

  《书》云:恐则精却,却则上焦闭,闭则气逆,逆则下焦胀,气乃不行。有妇人累日不产,以坐草太早,恐惧气结而然,遂与紫苏药破气,方得下。

  

  《书》云:临危冒险则魂飞,戏狂禽异兽则神恐。

  

  《淮南子》曰:大怖生狂。

高逢辰表,常惠山,暮归遇一二人,醉卧寺门,惊悸不能解,自是便溺,一日五、六十次。

心、小肠受盛府也,因惊而心火散失,心寒肾 冷而然,其伤心伤肾之验欤。

有朝贵坐寺中,须臾雷击坐后柱,且碎,而神色不动。

又有使高丽者,遇风樯析,舟人大恐,其人恬然读书,如在斋阁。

苟非所守如 此,则其为疾,当何如耶?

  卷之二:憎爱 #

  

  老子曰: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甚爱色,费精神;甚爱财,遇祸患。

所爱者少,所费者多,惟知足知止,则自可不辱而不危也,故可长久。

  

  《书》云:憎爱损性伤神,心有所憎,不用深憎,常运心於物平等。心有所爱,不用深爱,如觉偏颇,寻即改正。不然损性伤神。

  

  《书》云:多好则专迷不理,多恶则憔悴无欢,乃戕生之斧也。

  

  《淮南子》曰:好憎者使人心劳,弗疾去则志气日耗,所以不能终其寿。

  卷之二:视听 #

  

  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

  

  彭祖曰:淫声哀音,怡心悦耳,以致荒耽之惑,知此可以长生。

  

  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孟子曰: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

  

  孙真人曰:生食五辛,接热食饮,极目远视,夜读注疏,久居烟火,博奕不休,饮酒不已,热餐面食,抄写多年,雕镂细巧,房室不节,泣泪过多,月下观书,夜视 星斗,刺头出血多,日没后读书数卷,日月轮看,极目瞻视,山川草木,驰骋田猎,冒涉风霜,迎风追兽,日夜不息,皆丧明之由。

慎之。

  

  《书》云:心之神发乎目,久视则伤心;肾之精发乎耳,久听则伤肾。

  

  《书》云:耳耽淫声,目好美色,口嗜滋味,则五脏摇动而不定,血气流荡而不安,精神飞驰而不守,正气既散,邪淫之气乘此生疾。

  

  《叙书》云:久视日月星辰损目,路井莫顾损寿,故井及水渎勿塞,令人目盲、耳聋。玩杀看斗,则气结。

  

  《书》云:五色皆损目,惟皂糊屏风可养目力。

  

  《淮南子》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

又曰:耳目曷能久熏劳而不息乎。

有年八十余,眸子然,夜读蝇头字。

云别无服药,但自小不食畜兽肝,人以《本草》羊肝明目,而疑之。

余曰:羊肝明目,性也。

他肝不然,畜兽临宰之时,忿气聚於肝,肝主血,不宜於目明矣。

  卷之二:疑惑 #

  

  《书》云:疑惑不已,心无所主,正气不行,外邪干之,失寐忘食,沈沈默默,气血以 虚,渐为虚劳。

春秋晋候有疾,秦医和视之,曰:“不可为也,疾如蛊。

”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所生也,於文血虫为蛊,在《易》女惑男,风落 山谓之蛊。

其卦巽下艮上。

巽为长女,为风;艮为少男,为山。

少男而悦长女,非匹,故惑。

山木得风而落也。

  

  《国史补》云:常疑必为心疾。

李蟠常疑遇毒,锁井而饮。

心灵府也,为外物所中,终身不痊。

多疑惑,病之本也。

昔有饮广客酒者,壁有雕弓,影落杯中,容疑其 蛇也,归而疾。

作复再饮其地,始知其为弓也,遂愈。

又僧入暗室,踏破生茄,疑为物命,念念不释,中夜有扣门索命者,僧约明日荐拔,天明视之,茄也。

疑之为 害如此。

  卷之二:谈笑 #

  

  老子曰: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谓目不妄视,口不妄言,终身不勤苦。若目视情欲,又益其事则没,身不可救矣。

  

  《书》云:谈笑以惜精气为本,多笑则肾转腰疼。

  

  《书》云:多笑则神伤,神伤则悒悒不乐,恍惚不宁。

  

  《书》云:多笑则脏伤,脏伤则脐腹痛,久为气损。真人云:人若不会将理者,只者多说话。戒多言损气,以全其寿也。

  

  《书》云:呼叫过常,辩争问,冒犯寒暄,恣食咸苦,肺为之病矣。又云:多笑则伤脏,多乐则意溢,多喜则忘错昏乱。

  

  《书》云:行语令人失气,语多须住乃语。

  卷之二:津唾 #

  

  真人曰:常习不唾地,盖口中津液,是金浆玉醴,能终日不唾,常含而咽之,令人精气常留,面目有光。

  

  《书》云:养性者,唾不至远,远则精气俱损,久成肺病。手足重,皮毛粗涩,脊痛,咳嗽。故曰远唾不如近唾,近唾不如不唾。

  

  《书》云:嗌为醴泉,聚流为华池府,散为津液,降为甘露,溉脏润身,宣通百脉,化养万神,肢节毛发,坚固长春。

《书》云:人骨节中有涎,所以转动滑利,中 风则涎上潮,咽喉衮飨,以药压下,俾归骨节可也。

若吐其涎,时间快意,枯人手足,纵活亦为废人。

小儿惊风,亦不可吐涎也。

  

  《仙书》云:亥子日不可唾,亡精失气,灭损年命。

有人喜唾,液干而体枯,遇至人教以回津之法,久而体复润。

盖人身以滋液为本,在皮为汗,在肉为血,在肾为 精,在口为津,伏脾为痰,在眼为泪。

曰汗、曰血、曰泪、曰精,出则皆不可回,为津唾则独可回,回则生意又续矣。

滋腋者,吾身之宝。

  

  金丹诀曰:宝聚则为富家翁,宝散则为孤贫客。

  卷之二:起居 #

  

  广成子曰:无劳尔形,无摇尔精,乃可以长生。

所谓无劳者,非若饱食坐卧,兀然不动,使经络不通,血气凝滞。

但不必提重执轻,吃吃终日,无致精力疲极,则妙矣。

  

  庄周曰:人有畏形恶迹而走,举足愈数而迹愈多,走愈疾而影不随,是自以为尚迟,疾走不休,绝力而死。不知处阴以休影,处静以息迹,遇亦甚矣。

  

  《书》云:勇於敢则杀,勇於不敢则活。盖敢於有为即杀身,不敢有为则活其身也。

  

  《书》云:起居不节,用力过度,则络脉伤,伤阳则衄,伤阴则下

  

  《书》云:起居不时,食饮不节者,阴受之而入五脏,填满拍塞为泄,为肠癖。贼风虚邪者,阳受之而入六腑,身热不得卧,上为喘呼。

  

  《书》云:精者,神之本。气者,神之主。形者,气之宅,神大用则竭,精大用则竭,气大劳则绝。

  

  《书》云:清旦常言好事,勿恶言。闻恶事,即向所来方唾之三遍,吉。又勿嗔怒,勿叱咤咄呼,勿嗟叹,勿唱奈何,名曰请祸。

  

  《书》云:早起以左右手摩肾,次摩脚心,则无脚气诸疾。

以热气摩面,则令人悦色,以手背揉眼,则明目。

煨生姜早晨含少许,生胃气,辟山瘴邪气。

早起先以左 足下床,则一日平宁。

每日下床,先左脚,念“乾元亨利贞”;下右足,念“日日保长生”,如此各念三遍,则终日吉。

晨兴以钟乳粉入白粥中,拌和食之,极益 人。

早起不可用刷牙子,恐根浮,兼牙疏易损极,久之患牙疼。

盖刷牙子皆是马尾为之,极有所损。

今时出牙者,尽有马尾灰,盖马尾能腐齿根。

  

  《书》云:早起向东坐,以两手相摩令热,以手摩额上至顶上,满二九,正名曰存泥丸。

清旦初起,以两手又两耳极上下之二七止,令人不聋。

次缩鼻闭气,右手从 头上引左耳二七止,次引两发鬓,举之,令人血气流通,头不白。

又摩手令热,以摩身体,从上至下,名干浴,令人胜风寒,时气,寒热头疼,百病皆除之。

凡人旦 起,常言善事,天与之福。

夜起坐以手攀脚底,则无筋转之疾。

  卷之二:行立 #

  

  《书》云:久行伤筋,劳於肝;久立伤骨,损於肾。

  

  《养生》云:行不疾步,立不至疲,立勿背日。

  

  《书》云:奔走及走马,大动其气,气逆於膈未散,而又饮水,水搏於气,为上气。

  

  《书》云:水有沙虱处勿浴勿渡,当随牛马急渡之,不伤人。水中又有弩射人影即死,以物打水,令弩散,急渡吉。

  

  《书》云:行汗勿床悬脚,久成血痹,足痛腰疼。

真人曰:夜行常啄齿,杀鬼邪。

又疾行损筋,行不得令人失气。

又行及乘马,不用回顾,则神去。

凡欲行来,常存 魁罡在头上,所向皆吉。

行不多言,恐神散而损气。

夜行常啄齿,啄齿亦无限数也,煞鬼邪。

鬼邪畏啄齿声,是故不敢犯人。

夜行及冥卧,心中恐者,存日月还入於 明堂中,须臾百邪自灭,山居恒尔此为佳。

夜归左手或右手,以中指书手心,作“我是鬼”三字,再握固,则不恐惧。

沈存中《笔谈草闲》有黄花蜘蛛,名天蛇。

遭 其螫仍濡露,则病如癞,通身溃烂,露涉者慎之。

  

  《书》云:大雾不宜远行,行宜饮少酒,以御露瘴。昔有三人早行,一食粥而病,一空腹而死,一饮酒而健,酒能壮气,辟雾瘴也。

  卷之二:坐卧 #

  

  《书》云:久坐伤肉,久卧伤气,坐勿背日,勿当风湿,成劳;坐卧於墓之傍,精神自散。

  

  《书》云:卧出而风吹之,血凝於肤为痹,凝脉为血行不利,凝於足为厥。

  

  《书》云:灯烛而卧,神魂不安。卧宜侧身屈膝,不损心气,觉宜舒展,精神不散,舒卧招邪魅。孔子云:寝不尸。

  

  《书》云:寝不得言语,五脏如悬,磬不悬,不可发声。

  

  孔子曰:寝不言。

  

  《书》云:卧不可戏将笔墨画其面,魂不归体。

  

  《书》云:卧勿以脚悬踏高处,久成肾水,损房足冷。

  

  《书》云:卧魇魂魄外,为邪所执,宜暗唤,忌以火照,照则神魂入,乃至死於灯前。魇者本由明出,不忌火,并不宜近唤及急唤,亦喜失神魂也。

  

  《书》云:卧处头边勿安火炉,日久引火气,头重目赤鼻干,发脑痈疮疖。

  

  《书》云:卧习闭口,气不失,邪不入。

若张口久成消渴,无血色。

又夜卧勿覆头,得长寿。

濯足而卧,四肢无冷病。

又醉卧当风,使人发。

醉卧黍穰中,发疮,患大风眉堕。

又雷鸣时,仰卧星月下,裸卧当风中,醉卧以人扇之,皆不可也。

隐居云:卧处须当傍虚歇,烘烘衣衾常损人。

  

  《书》云:饱食即卧,久成气病,腰痛,百疴不消,成积聚。

  

  《书》云:汗出不可露卧及浴,使人身振,寒热风疹。

  

  《西山记》:坐卧於墓之间,精神自散。枯木大树之下不可息,防阴气触人阳神。孙真人曰:坐卧莫当风,频於暖处浴。

  

  《书》云:坐卧处有隙风急避之,尤不宜体虚年老之人。

昔有人三代不寿,问彭祖,祖观其寝处,果有一穴,当其脑户,令塞之,遂得寿。

盖隙风入耳吹脑,则阳气散。

头者诸阳所聚,以主生也。

  卷之二:沐浴洗面

  

  《书》云:频沐者,气壅於脑,滞於中,令形瘦体重,久而经络不通畅。

  

  《书》云:饱食沐发,冷水洗头,饮水沐头,热泔洗头,冷水濯足,皆令人头风。

  

  《书》云:新沐发勿令当风,勿湿萦髻,勿湿头卧,令人头风、眩闷及生白屑、发秃、面黑、齿痛、耳聋。

  

  《书》云:女人月事来不可洗头,或因感疾,终不可治。

  

  《书》云:沐浴渍水而卧,积气在小腹与阴,成肾痹。

  

  《书》云:炊汤经宿洗体成癣,洗面无光,作甑哇疮。

  

  《书》云:频浴者,血凝而气散,体虽泽而气自损,故有痈、疽、疮、疖之疾者,气不胜血,神不胜形也。

  

  《书》云:时病新愈,冷水洗浴,损心胞。

  

  《书》云:盛暑冲热,冷水洗手,尚令五脏干枯,况沐浴乎?

  

  《书》云:因汗入水,即成骨痹。昔有名医将入蜀,见负薪者,猛汗河浴。

  医曰:此人必死,随而救之。其人入店中,取大蒜细切,热面浇之,食之汗出如雨。

  医曰:“贫下人且知药,况富贵乎。”遂不入蜀。

  

  《书》云:远行触热,逢河勿洗,面生乌。

  

  《闲览》云:目疾切忌浴,令人目盲。白彦良壮岁,常患赤目。道人曰:但能不沐头,则不病此。彦良记之,七十余更无眼疾。

  卷之二:栉发 #

  

  真人曰:发多栉,去风明目,不死之道。曰:头发梳百度。陶隐居云:饱则人浴饥则梳,梳多浴少益心目。故道家晨梳,常以百二十为数。

  

  真人曰:发宜多栉,手宜在面,齿宜数叩,精宜常咽,气宜精炼。此五者,所谓子欲不终,修昆仑耳。

  安乐诗云:发是血之余,一日一次梳。通血脉,散风湿。

  

  《琐碎录》云:乱发藏卧房壁中,久招不祥。又云:勿令发覆面,不祥。头发不可在鱼中食之,杀人。

  

  《本草》云:收自己乱头发,洗净,干,每一两入椒五十粒,泥固封,入炉,大火一煅,如黑糟,细研,酒服一钱匕,髭发长黑。

刘安君烧自己发,合头垢等分,合服如大豆许三丸,名曰还精。

令头不白,服气积义。

  

  刘根曰:取七岁男齿女发,与己颈垢合烧,服之一岁,则不知老,常为之,使老有少容也。

  

  《书》云:凡梳头发及爪皆理之,勿投水火,正尔抛掷。一则敬父母之遗体,二则有鸟,曰鹄,夜入人家,取其爪发,则伤魂。

  

  《书》云:发落诸饮食中,食之成瘕。

  

  宋明帝宫人腰痛引心,发则气绝,徐文伯曰:“发瘕也。”以油灌之,吐物长二尺,头已成蛇,悬柱上水沥尽,惟余一发。

  

  唐?甄立言为太常,昔有病人心腹满烦弥瘴,诊曰:“误食发而然。”令饵雄黄,吐一蛇,如拇指大,无目。烧之,有发气,若头尾全,误食必然。

  卷之二:大小腑

  

  《书》云:忍尿不便,成五淋;膝冷成;忍大便成五痔。

  

  《书》云:弩小便,足膝冷呼气;弩大便,膝痛目涩。

  

  《书》云:或饮食,或走马,或疾走,或为寒热所迫,令胞转,脐下痛,胞屈辟,不小便致死。

  

  《琐碎录》云:夜间小便时,仰面间眼,至老眼不昏。

又丈夫饥欲坐小便,若饱则立小便,慎之无病。

又云:不可对正北溺,及对三光便溺,及向西北,并损人年寿。

  

  《书》云:凡人求道受戒,勿犯五逆,有犯者凶。大小便向南一逆,向北二逆,向日三逆,向月四逆,仰视天及星辰五逆。

  

  《书》云:大小二事,勿强关抑忍,又勿失度,或涩,或滑,皆伤气害生,为祸甚速。

刘惟简至乾宁军,有人献金花丸,以缩小便,药犯砒蜡,服三日,小便极少。

至羁州,肢体通肿。

盖被闭却水道,水溢妄行。

不遇卢昶,几为所误。

盖水泉不止者,膀胱不藏也,宜服暖剂以摄水,可强止之耶?

  卷之二:衣着汗

  

  《书》云:春冰未泮,衣欲下厚上薄,养阳收阴,继世长生。

  

  《书》云:春天不可薄衣,伤寒、霍乱、食不消、头痛。

  

  《书》云:冬时绵衣、毡褥之类,急寒急着,急换急脱。陶隐居云:绵衣不用顿加添,稍暖又宜时暂脱。

  

  《琐碎录》云:若要安乐,不脱不着,北方语也。若要安乐,头脱头着,南方语也。

  

  《书》云:醉酒汗出,脱衣靴袜,当风乘凉,成脚气。

  

  《书》云:大汗能易衣佳,或急洗亦好。又多汗损血。又云:大汗偏脱衣,得偏风,半身不遂。又云:劳伤汗出成疾。

  

  《书》云:大汗急宜敷粉。汗湿衣不可久着,令人发疮及风瘙,大小便不利。

  

  《书》云:汗出毛孔开,勿令人扇,亦为外风所中。又人汗入诸肉,食之作疔疮。

  

  《黄帝?素问》曰:饮食饱甚,汗出於胃,饱甚胃满,故汗出於胃也;惊而夺精,汗出於心,惊夺心精,神气浮越,阳内薄之,故汗出於心也;持重远行,汗出於 肾,骨劳气越,肾复过疲,故持重远行汗出於肾也;疾走恐惧,汗出於肝,暴役於筋,肝气罢极,故疾走恐惧汗出於肝也;摇动劳苦,汗出於脾,摇动体劳,苦谓动 作旋力,非疾走远行也,然动作用力则谷精四布,脾化水谷,故汗出於脾也。

  卷之二:天时避忌

  

  《内经》云:阳出则出,阳入则入,无扰筋骨,无见雾露,违此三时,形乃困薄。

  

  《经》云:大寒大热、大风大雾勿冒之。

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脏。

水谷寒热,感则害人六腑。

地之湿气,感则害人皮肉筋脉。

先贤曰:人以一握元气,岂可与大造化敌,康节有四不出之训。

  

  《书》云:犯大寒,而寒至骨髓,主脑逆、头痛、齿亦痛。

又云:不远热而热至,则头痛、身热、肉痛生矣。

真人曰:在家在外,忽逢大风、暴雨、震雷、昏雾,皆是诸龙鬼神经过,宜入室,烧香静坐以避之,

  过后方出,吉,不尔杀人。

  

  《书》云:大忌朔不可哭,晦不可歌,招凶。

四时调摄《内经》曰:春三月,此谓发陈,夜卧早起,生而勿杀,逆之则伤肝,夏为寒变,奉长者少。

又春伤於风,夏必飧泄。

  

  《书》云:春夏之交,阴雨卑湿,或引饮过多,令犯风湿,自汗体重,转侧难,小便不利。作他治必不救,惟五苓散最佳。

  

  《内经》曰:夏三月,此谓蕃秀,夜卧早起,使志无怒,使气得泄。

逆之则伤心,秋为疟,奉收者少。

陶隐居云:四时惟夏难将息,伏阴在内腹冷滑,补肾汤剂不可无,食物稍冷休哺啜。

  

  《书》云:夏之一季,是人休息之时,心旺肾衰化为水。至秋而凝,冬始坚,当不问老少,皆食暖物,则不患霍乱,腹暖百病不作。

  

  《书》云:夏冰止可隐映饮食,不可打碎食之,入腹冷热相搏成疾。

  

  《书》云:夏至以后迄秋分,须慎肥腻,饼、油酥之属,此物与酒浆、瓜果极理相妨,所以多病者,为此也。

陶隐居云:冷枕凉席心勿喜。

凡枕冷物大伤人目。

《书》云:夏不宜露卧,令皮肤厚,成癣或作面风。

  

  《书》云:夏伤暑,秋疟。忽大寒,勿受之。患时病由此。

  

  《书》云:暑月日晒处,有石不可便坐,热生疮,冷成疝。

  

  《书》云:盛热带汗,当风不宜过。自日中来,勿用冷水沃面,成目疾。伏热者,未得饮水及以冷物迫之,杀人。

  

  《书》云:五六月泽中停水,多有鱼鳖精,饮之成瘕。

  

  《内经》曰:秋三月,此谓容平,早卧早起,使志安宁,逆之则伤肺。冬为飧泄,奉藏者少。

  

  《书》云:秋伤於湿,上逆而咳,发为痿厥。又立秋日勿浴,令皮肤粗燥,因生白屑。又八月一日后,微火暖足,勿令下冷。

  

  《内经》曰:冬三月,此谓闭藏,水冰地拆,无扰乎阳,早卧晚起,必待日光,去寒就温,毋泄皮肤,逆之伤肾,春为痿厥,奉生者少。

  

  《书》云:冬时忽大热,勿受之,患时病由此。又曰:冬伤於寒,春必病温。

  

  《书》云:冬时天地闭,血气藏,作劳不宜,汗出冷背。

  

  《书》云:冬寒虽近火,不可令火气聚,不须於火上烘炙,若炙手暖则已,不已损血,令五心热,故手足应於心也。

  

  《书》云:大雪中,跣足人不可便以热汤洗,或饮热酒,足趾随堕。又触寒来,寒未解,勿便饮汤食、热物。

  

  《四气调神论》曰: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

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与万物浮游於生长之门。

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

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 始,死生之本也。

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

故《天真论》曰:有贤人者,逆从阴阳,分别四时,将从上古合同於道,亦可使益寿而有极时也。

  卷之二:旦暮避忌

  

  《书》云:早出含煨生姜少许,辟瘴开胃。又曰:起空腹不宜见臭气,人鼻、舌上白起、口臭,欲见宜饮酒少许。

  

  真人曰:平明欲起时,下床先左脚,一日无灾咎,去邪兼辟恶,如能七星步,令人长寿乐。

又清旦常言善事,闻恶事则向所来方三唾之吉。

又旦勿嗔恚,暮无大醉,勿远行。

  

  《经》曰:平旦人气生,日中阳气隆,日西阳气已虚,气门乃闭。是故暮而收拒,无扰筋骨,无见雾露,违此三时,形乃困薄。

  

  《书》云:夜行用手掠发,则精不敢近。常啄齿,杀鬼邪。又夜卧,二足伸屈不并,无梦泄。

  真人云:夜梦恶不须说,旦以水面东之,咒曰:恶梦着草木,好梦成珠玉。吉。有教入广者曰:朝不可虚,暮不可实。今气候不齐,不独入广也。

  卷之二:杂忌 #

  

  《书》云:过神庙勿轻入,入必恭谨,不宜恣视,吉。

  

  《书》云:忽见光怪变之物,强抑勿怪,吉。

伊川官廨多妖,有报曰鬼使扇,曰:他热。

又曰鬼打鼓曰以槌与之。

范文正公常读书于府学,每夜有大面之鬼怪近案边,范公以笔书其面曰:汝面非常大,难欺范仲淹。

二公不以怪处之,而怪自灭。

可为法也。

  

  《书》云:脂油燃灯,人神不安在血光之下,等闲刀画地,乃招不祥事。

  

  《感应篇》曰:勿朔旦号怒,勿对北恶骂。不可腊歌舞,不可对灶吟咏,不可向灶骂詈,不祥。慎勿上床卧歌凶。凡欲眠,勿歌咏,不祥。

  

  《书》云:凡刀刃所伤,切勿饮水,令血不止而死。若血不止,急以布蘸热汤之,或冷水浸之,嚼寄叶止血妙。

  

  《书》云:凡古井及深井中多毒气,不可辄入,五六月最甚,先下鸡、鸭毛试之,若旋转不下,是有毒气,便不可下去。

又云:山有孔穴,采宝者惟三月、九月,余月山闭气交,死也。

  

  《琐碎录》云:萧管挂壁取之,勿便吹,恐有蜈蚣。

  祖师刘复真,赴召早起,见店妇仆地,叫号可畏,但见吹火筒在傍,刘知其蜈蚣入腹,刺猪血灌之,吐出蜈蚣,可不慎欤。

  卷之三:人元之寿(饮食有度者得之)

  

  《黄帝内经》曰:“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

”扁鹊曰:“安身之本,必资於食,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

”乡党一篇具载圣人饮食之节为甚详。

后人奔走於名利而饥饱失宜,沉酣於富贵而肥甘之人,是务不顺四时,不和五味而疾生焉。

戒乎此则人元之寿可得矣。

  卷之三:五味 #

  

  《内经》曰:“谨和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腠理以密,长有天命。”

  

  《淮南子》曰:“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病也。”

  

  陶隐居云:“五味偏多不益人,恐随脏腑成殃咎。

五味稍薄,令人神爽,若稍偏多,损伤脏腑,此五行自然之理。

初则不觉,久当为患也。

”酸多伤脾,肉而唇竭,故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养脾气。

曲直作酸,属木,脾主肉,属土,木克土也。

  

  酸过食,损胃气及肌脏筋骨,不益男子,损颜色。

不与蛤同食,相背也。

有云:“饮少热醋,辟寒胜酒。

”黄戬云:“自幼不食醋,今八十,尤能传神。

”又:心色 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咸多伤心血,凝泣而变色。

故冬七十二日,省咸增苦,以养心气。

润下作咸,属水,心主血,属火,水克火也。

盐过於咸, 则伤肺,肤黑损筋力,西北人食而耐咸,多寿;东南人食绝欲咸,少寿。

病咳及水气者,全宜禁之。

晋桃源避世之人,盐味不通,多寿。

后五味通而寿啬矣。

又:脾 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

甘多伤肾,骨痛齿落,故季月各十八日,省甘增咸,以养肾气。

稼穑作甘,属土,肾主骨,属水,土克水也。

蜜饧、沙 糖,各见本条。

又: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枣、葵皆甘。

苦多伤肺,皮槁而毛落,故夏七十二日,省甘增辛,以养肺气。

炎上作苦,属义,肺主皮毛,属 金,火克金也。

胆、柏皮等。

又: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薤皆苦。

辛多伤肝,筋急而爪枯,故秋七十二日,省辛增酸,以养肝气。

从革作辛,属金,肝主 筋,属木,金克木也。

胡椒和气,过多损肺,令人吐血。

红椒久食,失明乏气,合口者害人,十月勿食。

椒损人心,伤血脉,多忘除湿,湿中益妇人。

又肾色黑,宜 食辛,黄黍、鸡肉、桃、葱皆辛。

  卷之三:饮食 #

  

  《书》云:善养性者,先渴而饮,饮不过多,多则损气,渴则伤血;先饥而食,食不过饱,饱则伤神,饥则伤胃。

  

  《书》云:饮食务取益人者,仍节俭为佳,若过多,觉彭亨短气便成疾。

  

  《书》云:饮食於露天,飞丝堕其中,食之,咽喉生泡。

  

  《书》云:饮食收器中,宜下小而上大,若覆之不密,虫鼠欲盗食而不可,环器堕涎,食者得黄病,通身如蜡,针药不能疗。

  

  《书》云:饮食以铜器盖之,汗若入内,食者发恶疮肉疽。

  

  《书》云:饮食上蜂行住,或猫犬破之水生疮。

  

  《书》云:饮食生冷,北人土厚水深,禀气坚实,不损脾胃。久居南方,宜忌之。南人土薄水浅,禀赋多虚,不宜脾胃。久居北方者,尤宜忌之。

  

  《书》云:空心茶,宜戒;卯时酒、申後饭,宜少。

  

  《书》云:极饥而食且过饱,结积聚极,渴而饮且过多,成痰癖。日没后食讫,便未须饮酒,不干呕。

  太宗谓宰臣曰:“朕每日所为,自有常节,饮食不过度,行之已久,甚觉有力。

老子云:‘我命在我,不在天,全在人之调适。

’卿等亦当加意,毋自轻摄养也。

” 陶隐居云:何必餐霞服大药,妄意延年等龟鹤,但於饮食嗜中,击其甚者将安乐。

浆水,按《本草》:味甘,酸,微温,无毒。

调中引气,开胃止渴,强力通关,治 霍乱泻痢。

消宿食,解烦去睡,调理脏腑,治呕哕,白人肤体如缯帛,为人常用,故不齿其功。

世之所用熟水品目甚多,贵如沉香则燥脾,木骨草则涩气,蜜香则冷 胃,麦门冬则体寒,如此之类,皆有所损。

紫苏汤,今人朝暮饮之,无益也。

芳草致豪贵之疾,此有一焉。

宋仁宗命翰林院定熟水,奏曰:“紫苏第一,沉香第二, 麦门冬第三,以苏能下胸膈浮气。

”殊不知久则泄人真气,令人不觉。

  

  《本草》云:酒饮之,体软神昏,是其有毒也,损益兼行。

扁鹊云:久饮常过,腐肠烂胃,溃髓蒸筋,伤神损寿。

有客访周,出美酒两石,饮石二,客饮八斗,次 明,无所苦,酒量贯也,客已死矣。

观之,客肠已出,胁已穿,岂非量过,而犯扁鹊之戒欤。

饮白酒,食牛肉,生虫。

酒浆,照人无影不可饮,不可合乳汁饮,令人 气结,祭酒自耗者杀人。

酒后食芥辣物多,则缓人筋骨。

卧黍穰,食猪肉,患大风。

凡中药毒及一切毒,从酒得者难治。

酒性行血脉,流遍身体也。

  

  《书》云:饮酒,醉未醒,大渴饮冷水,又饮茶,被酒引入肾脏,为停毒之水。腰脚重,膀胱冷痛,兼患水肿,消渴挛。”

  

  《书》云:酒醉当风,以扇扇之,恶风成紫癜。又:醉酒吐罢,便饮水,作消渴。神仙不禁酒,以能行气壮神,然不过饮也。

  

  《本草》:茶饮者,宜热,宜少,不饮尤佳。久食去人脂,令人瘦,下焦虚冷,惟饱食後一、二盏不妨消渴也。饮则尤不宜,令人不眠。同韭食身重。

  

  《书》云:将盐点茶,引贼入家,恐伤肾也。

东坡说茶除烦去腻,世固不可无茶。

然暗中损人不少,吾有一法常自修之。

辄以浓茶漱口於食後,烦腻既去而脾胃不知,凡肉之在齿者,得茶漱涤,乃不觉脱去,不烦挑剔也。

盖齿性便苦,缘此渐坚牢,而齿蠹且日去矣。

  

  《书》云:饮多,则肺布叶举,气逆上奔。

  

  《书》云:阴地流泉,六月行路,勿饮之,发疟。

  

  《书》云:饮宴於圣像之侧,魂魄不安。

  

  《书》云:饮水勿急咽,久成气病。

  

  《书》云:形寒饮冷,则伤肺,上气咳嗽,鼻鸣。

  

  《书》云:粥后饮白汤,为淋,为停湿。陶隐居云:食戒欲粗并欲速,宁可少餐相接续。莫教一饱顿充肠,损气伤心非尔福。”

  

  《养生》云:美食须热嚼,生肉不须吞。

”又云:食毕漱口,数过齿不龋,口不臭,漱口忌热汤,则损牙齿。

”又云:食炙,宜待冷,不然伤血脉,损齿。

  

  《书》云:食厨屋漏水,堕脯肉,成瘕,生恶疮。”

  

  《书》云:人汗入肉,食之作疔疮。又食诸兽自死肉亦然。”

  

  《书》云:食物以象牙、金铜为匙箸,可以试毒。

”隐居云:生冷粘腻筋韧物,自死牲牢皆勿食。

馒头闭气莫过多,生脍偏招脾胃疾。

炸酱胎卵兼油腻,陈臭淹藏尽阴类。

老人朝暮更餐之,借是寇兵无以异。

  

  《琐碎录》云:馒头闭气悔血,汤以破之。包子包气,好醋以破之。

  

  《书》云:食物以鱼器盛之,有蛊毒,辄裂破入闽者,宜审之。

  

  《书》云:夜半之食宜戒,申酉前晚食为宜。

  

  《周礼》:乐以消食。

盖脾喜音声,夜食则脾不磨,为音响绝也。

夏月夜短,尤宜忌之。

老子云:不饥强食,则脾劳。

不渴强饮,则胃胀。

食欲常少,勿令虚。

冬则朝勿虚,夏则夜勿饱。

  

  《书》云:君子慎言语,节饮食,人之当食,须去烦恼,食毕当漱口,数过令人牙齿不败,口香。

  天隐子云:人之有斋戒者,斋乃洁净之物,戒乃节慎之称,有饥即食,食勿全饱,此所谓中也。

百味未成熟,勿食,此皆宜戒也。

手常摩擦皮肤,温热熨去冷气,此所谓畅外也。

此是调理形骸之法。

  

  《书》云: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

前云:色臭二恶不食者,调饭食及肉颜色香臭变恶者,皆不食之。

失饪不食者,谓非朝夕日中时也。

  

  《书》云:饮食以时,饥饱得中,水谷变化,冲气和融,精血生,荣卫以行,腑脏调平,神志安宁,正气充实于内,元真通会于外,内外邪,莫之能干,一切疾患无 从所作也。

又:饮食之宜,当候已饥而进食,食不厌熟嚼,仍候焦渴而引饮,饮不厌细呷,无待饥甚而后食。

食不可饱,或觉微渴而省饮,饮不欲太烦,食不厌精 细,饮不厌温热。

食无生冷、韧、焦燥、粘滑物伤,则胃中水谷易於腐化矣。

食物饱甚,耗气非一,或食不下而上涌呕吐以耗灵源,或饮不消而作痰咯唾以耗神水。

好食炙者,将为口疮、咽痛、壅热、痈疡之疾。

偶食物饱甚,虽觉体倦,无辄就寝,可运动徐行纳百余步,然后解带、松衣、伸腰、端坐,两手按摩心腹,交叉来往 约一二十过,复以两手自心胁间按擦,向下约十数过,令心腹气道不至壅塞,过饱食随手消化也。

当盛暑时,食饮加意调节,缘伏阴在内腐化稍迟,又果园蔬,多将 生啖,苏水桂浆,惟欲冷饮,生冷相值,克化尤难。

微伤即飧泄,重伤即霍乱吐利。

是以暑月食物尤要节减,使脾胃易於磨化,戒忌生冷,免有腹脏之疾也。

  

  《琐碎录》云:暑月瓷器如日照者,不可便盛饮食。

  

  阎孝忠曰:吴楚之人,每中脘有疾,翻谓脾病,胸腹痛不以虚实,悉谓脾病。

凡脾药皆椒姜术附之类。

又盛夏必然食,居密室服药,习以为常。

余劝以夏当寒食,高居以远炎暑。

则曰:吴楚与北人异,以此自将安乐,充实岂不难哉。

  

  《经》云: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柔刚。

注:阴报於阳谓五月,五阳一阴始生,圣人春食温,夏食寒,以抑阳扶阴。

十一月,五阴一阳,故热附炎以抑阴扶 阳,反此者是谓伐根。

盛夏热食,穷冬寒食,以自取困踣,吾未如之何。

一日之忌:暮无饱食物,至饱伤脏腑。

又人之阳气,随日升沉,日中则隆,日西则虚。

无劳 复筋骨,当休息肢体,力省运行,食难磨化,或即就寝,不免重伤。

故云:夜食饱甚损一日之寿也。

王叔和洞识摄生之道,常谓:人曰食不欲杂,杂则或有所犯,当 时或无灾患,积久为人作疾。

寻常饮食,每令得所,多食令人膨短气,或致暴疾。

夏至秋分少食肥腻、饼之属,此物与酒食瓜果相妨,当时不必习病,入秋节变阳消 阴息,寒气总至,多诸暴卒。

良由涉夏取冷太过,饮食不节故也。

而不达者,皆以病至之日便谓是受病之始,而不知其所由来者渐矣。

岂不惑哉。

  卷之三:食物 #

  

  物之无益而有损者,常人尤不可多食,况病人当避忌者乎,此书所载。凡物之有益而无损者,不书。或损益相半者,则书其损而不书其益。

  卷之三:果实 #

  

  生枣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瘦者,弥不可多,动脏腑,损脾元,与蜜同食损五脏。软枣冷,动宿疾,发嗽,与蟹相忌。

  

  梅子坏齿及筋,多食发热。

  

  生龙眼平,沸汤内淖过不动脾。

  

  樱桃,寒热病多食,发暗风,伤筋骨,呕吐。小儿多食作热,性热也。

  

  生荔枝性热,多食发虚热、烦渴、口干、衄血。

  

  楂子不可多食,损齿及筋。

  

  乳柑太寒,冷脾,发痼疾,利肠,发轻汗。脾胃冷人,尤不可多食,诸柑性同。

  

  橘柚酸者聚痰,甜者润肺,不可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橙子温,皮多食伤肝,与槟榔同食,头旋恶心,生痰疟。

  

  杨梅多食发热,损齿及筋。

  

  杏实热,多食伤筋骨。

  

  杏酥生熟吃俱得,半生半熟,杀人。

  

  杏仁久服,目盲,眉、发、须落,动宿疾。双仁者,杀人,可研细治犬伤。

  

  桃实,发丹石,损胃,多食有热。饱食桃仁,水浴成淋。桃杏花,本五出而六出者,必双仁能杀人者,失常故也。

  

  李子平,发疟,多令虚热,白蜜和食,伤人五内,不可临水上啖之及与雀肉同食。李不沉水者,毒。仁和

  

  鸡子食,内结不消。

  

  梨寒,乳鹅梨、紫花梨治心热,此外生不益人,多食,寒中。

产妇,金疮人,勿食,令萎困。

其性益齿而损脾胃,正二月勿食佳。

有人家生一梨,大如斗,送之朝贵,食者皆死。

考之树下有大蛇,聚毒于此,不常为妖也,他此。

  

  藤梨,名沐猴梨,食多冷中。林檎多食,发热涩气,好睡发冷疾,生疮疖,脉闭不行,子不可食,令人烦。

  

  石榴多食,损肺及齿。山石榴多无益,涩气。

  

  栗子,温,生治腰脚。

生即发气,宜暴干蒸炒,食多即气壅,患风水气,人不宜食。

生栗可於灰火中煨,令汗出,杀其水气,不得通熟。

小儿食生者,多难化。

熟者,多滞气。

  

  柿子,寒,日干者,性冷,多食腹痛,生者弥冷。

红柿与蟹同食,吐红;饮酒食红柿,心痛至死,亦易醉,不解酒毒。

一种塔柿引痰,日干多动风火,干味不佳。

子性尤冷,与蟹同食,腹疼大泻。

葡萄酒过,昏人眼,架下饮酒,防虫屎伤人。

  

  白果生引疳,解酒;熟食益人,然不可多食,腹满,有云满一千个者,死。

此物二更开花,三更结子,当是阴毒之物。

有人艰籴,取白果以为饭,饱食,次日皆死。

  

  蒌芰也,冷脏色利,损阳,令阴萎,不益脾,难化,令胀满,姜酒解之。

七月食生菱,作蛲虫。

茨菰,大寒,动宿冷气,腹胀满,小儿秋食之,脐下痛,孕不可食。

  

  吴茱萸食,患脚气,瘫痪,损齿,失颜色。

  

  荸荠性与乌芋同。

  

  芡实生食,动风冷气,损脾难消却益精。

  

  藕多食,冷中,能去疫气,产后惟此不同生冷忌者,破血故也。

  

  甜瓜,动痼疾,多食,阴下湿痒,生疮,发虚热。

破腹,令人弱,脚手无力。

少食则可不中暑,多食未有不下。

贫下多食,深秋下痢难治,损阳故也。

患脚气食此, 永不除。

五月甜瓜沉水者,杀人。

多食,发黄疸,动气,解药力。

双蒂者,杀人。

与油饼同食发病。

防州太守陈逢原,避暑食瓜至秋,忽腰腿痛,不能举动,遇商助 教疗之,更生。

  

  西瓜甚解暑毒,北人禀厚食惯,南人禀薄,不宜。多食至於霍乱,冷病人终身不除。

  

  木瓜,温,皮薄微赤黄,香,甘酸不涩,向里子头尖,一面方,是真。益脾而损齿。若圆和子微黄,蒂粗涩小圆,味涩微咸,伤人气,多食损牙。

  

  甘蔗多食,衄血,烧其滓,烟入目则眼暗。

  

  砂糖,寒,多食心痛。鲫同食成疳;葵同食生流癖;笋同食成食瘕,身重不能行。小儿多食,损齿及生蛲虫。不可多食,损齿伤筋。

  

  松子多食,发热毒。

  

  柰子多食,胪胀,不益人,病人尤甚。

  

  胡桃,平,多食,利小便,脱人眉,动风,动痰,恶心呕吐。

酒同食过多,咯血。

五月食未成果核,发痈疖寒热。

秋夏果落地,恶虫缘食之,患九漏。

一切果核双仁害人。

生果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治诸果毒,烧猪骨过为末,水服方寸匕。

  

  枇杷多食,发痰热。

  

  橄榄食之,必去两头,有大热。过白露摘食,庶不病。

  

  榧子多食,能消谷,助筋骨,行荣卫,明目轻身,治咳嗽。食之过多,则滑肠。

  

  榛子,益气力,宽肠胃。

  

  莲子,食之宜蒸,生则胀人腹中,噫,令人吐。食当去之,不去心食之霍乱。又:性寒,生食微动气,蒸食之良。

  

  藕生食,主霍乱后烦渴,虚闷不能食,蒸食能补五脏,实下焦。

与蜜同食,令人腹脏肥,不生诸虫。

除烦解酒毒,压食反,病后热渴,食藕用少盐水或梅水浸,供多 食,不损口。

久服轻身耐老,止热破血。

鸡头益精气志,令耳目聪明。

久服,轻身不饥,耐老,作粉食极妙,是长生之药。

与小儿食,不能长大,故驻年耳。

生食, 动风冷气,多食不益脾胃气兼难消化。

  卷之三:米谷 #

  

  粳米,生者冷,燔者热,生不益脾,过熟则佳。苍耳同食,卒心痛;马肉同食,发痼疾。

  

  稻米,糯米也。妊娠与杂肉食之,不利其子,生寸白。久食,身软缓筋故也。性寒,壅经络气,使人四肢不收,昏闷多睡,发风动气,可少食。

  

  秫米,似黍而小,亦可造酒。动风,不可常食。

  

  黍米,发宿疾,久食,昏五脏,好睡。小儿食,不能行,缓人筋骨,绝血脉。白黍久食,多热,令人烦。赤黍不可合蜜,惟可作糜。不可为饭,粘着难解。

  

  五种黍米,合葵食之,成痼疾,藏脯於中,食之闭气。

肺病者,宜此。

生米戏食,久为米瘕,肌疲如劳,缺米则口吐清水。

饴糖进食,健胃,多食则动脾风。

麦占四时,秋种夏收。

西北多霜雪,面无毒;南方少雪,有毒。

  

  小麦,性壅热,小动风气,治面后觉中毒,以酒咽汉椒三五粒不为疾。

  

  大麦,久食宜人,带生则冷,损人。麦蘖,久食消肾,不可多。麦,西川多种,山东河北人,正月方种,先患冷气,人不宜食。

  

  荞麦,性寒难消。久食动风,头眩,和猪肉食八九次,患热风,脱眉须。

  

  粟米食后,勿食杏仁,令人吐泻。

  

  稷米,也,发三十六种病。八谷之中最为下,不可同川附子服。陈廪粟米、米,陈者,性皆冷,频食之,自利。藏脯腊於中,三月久满不知而食之,害人。

  

  绿豆治病,则皮不可去,去皮,食少壅气。

  

  赤小豆,行小便,久食虚人,令人黑瘦枯燥,能逐津液,身体重。

  

  青小豆,一名胡豆,合鲤鱼食之,肝黄,五年成干消。

  

  赤白豆合鱼食之,成消渴。

  

  黑白黄褐豆,大小豆,作豉极冷,黄卷及酱皆平,多食体重。

  

  服大豆末者,忌猪肉。

炒豆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食之,即啖猪肉,久当壅气死人。

有好食豆腐中毒,不能治。

更医至中途,遇作腐人家相争,因问,妻误将莱菔汤置锅中,腐更不成。

医得其说,以莱菔汤下药而愈。

  

  莱菔,即萝卜也。

  

  酱,当是豆为者,今以面麦为者,食之多杀药力。夫子云:不得其酱,不食,故五脏悦而爱之,此亦安乐之端。

  

  脂麻炒熟,乘热压出生油,但可点。再煎炼方方谓熟油,可食。油发冷疾,滑骨髓,困脾脏,经宿即动气。牙齿脾疾人宜陈油,饮食须逐日熬熟。

  

  黑脂麻,炒食之,不生风疾,风人日食之,则步履端正,语言不謇。白脂麻,生则寒,炒则无发霍乱,抽人肌肉。

  

  又:别有胡麻,味苦,乃苣胜也,不可为补益。

用乌麻最益人。

胡麻,一名苣胜,服之不老,耐风湿,补衰老。

九蒸九曝,末之,以枣膏丸服之,治白发还黑。

补五 内,益气力,长肌肉,填骨髓脑,坚筋骨。

久服轻身不老,明耳目,耐饥渴,延年。

逐日熬熟,用经宿即动气,有牙齿并脾胃疾人,切不可吃。

大麻仁,不宜多食, 损血脉,滑精气,痿阳气,妇人多食,发带疾。

以五升同葱一握捣,和浸三日,去滓沐发,令白发不生。

研取汁,煎三十余沸收之,常取汁和羹兼煮粥,食之去一切 五脏气。

  卷之三:菜蔬 #

  

  葵为五菜,主秋种,早者至春作子,名冬葵。

其心有毒,伤人。

性冷,热食之亦令热闷,甚动风气。

葵冻者,生食之,动五种瘤,饮甚则吐水,和鲤鱼食之,害人。

四季勿食。

生葵不化,发人一切宿疾。

百药忌食之,发狂犬咬。

  

  吴葵,一名蜀葵,不可久食,钝人志性。被狗咬戒食,误食之,永不瘥。

  

  戎葵并鸟肉食,无颜色。

生葱食之,即啖蜜,下痢。

食烧葱啖蜜,壅气,死。

杂白犬肉食之,九窍出血。

患气者多发气,上充人,五脏闭绝,虚人胃,开骨节,正月食之,生面上游风。

大抵功在发汗,多则昏人神。

  

  胡葱,多食伤神,损性多忘,损目发痼疾,狐臭、齿人食之甚,青鱼合食,生虫。

  

  韭,俗呼草钟,乳病人可食。

然多食,昏神暗目,酒后尤忌。

不可与蜜同食。

未出土为韭黄,不益人,滞气。

花动风。

过清明勿食,不利病人,心腹痼疾者加剧。

霜韭,不可食,动宿饮,必吐水。

五月食之损人滋味,乏气力,不可共牛肉食,成瘕热病。

后十日,不可食,发困。

葱亦不宜。

  

  薤,肥健人。

生食,引涕唾,与牛肉食,作瘕。

四月勿食薤。

三冬至食,多涕唾。

葫,大蒜也,久食伤肝损目,弱阳。

煮以合青鱼发黄作,啖伐命。

惟生食,不 中煮。

暑毒,烂嚼下咽即知,仍禁冷水。

四月八月,食之伤神,损胆气,喘悸气急,腹内生疮,肠肿成疝瘕。

多食葫行房,伤肝,面无光,北方人禀厚者,食惯病 少。

  

  小蒜不可常食,食而啖生鱼夺气,阴核疼,欲死。

三月勿食,伤志。

时病瘥后,与一切食,竟入房,病发必死。

胡荽,荞子也,久食令人多忘,狐臭,口气,慝齿,脚气加剧,根发痼疾。

  

  蓼子,是水浸令生芽而食之者,多食令人吐水,损阳少精,心痛寒热,损骨髓。二月食之,伤肾,和生鱼食,夺阴气,核子痛,欲死。

  

  萱草,一名忘忧,嫩时取以为蔬,食之动风,令人昏昏然,终日如醉,因得其名。

  

  菘,发诸风冷,有热,人食之,不发病,性冷也。

  

  芥,多食动风气,发丹石,与兔肉同食,成恶病。

  

  芜青,蔓青也,根不可多食,令气胀,子作油涂,头发黑。

  

  莱菔,即萝卜,力弱。人不宜多食,生者渗人血。

  

  生青菜,时病瘥后食之,手足青肿。

  

  一切菜,五月五日勿食之,变百病。

  

  一切菜,熟煮热食之。凡澹流滴着者,有毒。十月被霜菜,食者面无光,目涩,腰疼,心疟。发时,足十指爪青,萎困。

  

  荠菜,不宜面同食,令人督闷发病,凡用甘草皆忌此。

  

  苋菜,多食动气,冷中损腹,共蕨及鳖食,生瘕。

  

  堇菜,不宜多食,令人身重,多肿,只可一二顿。

  

  芸苔菜,患腰脚人,多食加剧。损阳气,发口疮,齿痛生虫,狐臭人忌之。

  

  鹿角菜,久食发宿疾,损经络,少颜色。

  

  菠菜,北人食肉面即平,南人食鱼米即冷。

多食,冷大小肠;久食,脚软腰痛。

莼菜,多食性滑发痔,引疫气,上有水银故也。

七月蜡虫着上,令霍乱,勿食之。

  

  芹菜生高田者,宜人。

黑滑地名水芹,赤色者害人,性寒,和醋食之损齿。

春秋龙带精入芹中,偶食之,手青肚满,痛不可忍,服砂糖三二斤,吐出蚰蜴,便愈。

  

  苦荬,夏月食之以益心,蚕妇忌食之。

  

  莴苣冷,久食昏人目。白莴苣,冷气人食之,腹冷。产后不可食,寒中。共饴食,生虫。苦苣不可与蜜同食。多食,动气冷气,人食之,必破腹。

  

  苜蓿,利在小肠。蜜食下痢,多食瘦人。

  

  蕨,久食脚弱无力,弱阳,眼暗多睡,鼻塞,发落,小儿食之,不行。

冷气食之,腹胀。

生食成蛇瘕。

郄鉴镇丹徒出猎,有甲士折一枚食之,觉心淡淡成疾,后吐一小蛇,悬屋前,渐成干蕨,信不可生食蕨也。

  茄至冷,五劳不可多食,发疮损人,动气发痼疾。熟者少食无忧患,冷人不可食,秋后食之损目。

  黄瓜,本名胡瓜,不益人。患脚气虚肿者,毒永不除。

  

  越瓜,色白,动气发疮,脚弱不益。小儿、时病后勿食,与乳酪及空心食,心痛。

  

  青瓜,令人多忘。

冬瓜多食,阴湿生疮,发黄疸,九月勿食。

被霜瓜向冬发血寒热,反恶。

病初食,吐,食竟心下停水,或为翻胃。

有冷者食之瘦,瓜能暗人眼,尤不宜。

老人中其毒,至秋为疟痢。

  

  一切瓜,苦者有毒。两蒂两鼻者,害人。瓠子,冷气人食之病甚。大耗食,患脚气,虚肿。人食之,毒永不除。

  

  葫芦,多食令人吐。

  

  芋,一名土芝,有紫有白,冬月食,不发病,他月不可食。

  

  薯蓣,亦有紫白,颇胜芋。

有小而名山药者佳,冷气人少食之。

曾有患瘵,自谓无生,是物不忌,邻家修,求食之,美,遂多食,竟愈。

有病腮痈者数人,余教多食此而愈。

甜瓜多食,令人阴下痒湿生疮,发黄疸病。

凡瓜入水沉者,食之得冷气,终身不瘥。

  

  上床萝卜下床姜。

盖夜间萝卜消宿食,早起姜能开胃也。

萝卜和羊肉食,下五脏一切气冷,人肥白。

如无羊肉,诸鱼肉皆得用也。

久服涩肠卫,令人发早白。

牛蒡, 通十二经脉,洗五脏壅气,可常菜食。

菜细切,以生蜜洗或略煎,吃之爽口,妙,能消宿食。

多食发痼疾。

昆布多食令人瘦。

紫菜多食,令人腹痛,发气吐白沫,饮 少热醋解。

决明叶,明目轻身,利五脏,作菜食之良。

子,主肝家热,每日取一匙,将去土,空腹吞之,百日后夜见字。

  

  干苔,发诸疮疥,下一切丹石,杀诸药毒,不可多食,令人动血气。

  

  茭白,不可合生菜食之。多食发气并弱阳,不可杂蜜食之,发痼疾。主心胸中浮热动气。不中食,发冷,滋牙齿,伤阳道,不食为妙。

  

  苦笋,主不睡,去面目并舌下热黄,消渴,明目,解热毒,除热气,健人。笋箭,荀新者,稍可食,除者,不可食。淡竹荀,虽口美,发背闷、脚气。

  

  笋以薄荷叶数片同煮,即无奁味。诸笋煮二三日不烂,脾难克化,脾病者,不宜吃。

  

  生姜,九月九日勿食之,伤神损寿。

  

  干姜,妊多食内消。椿芽,多食神昏。

  

  榆仁,多食发热、心痛。

  

  菌,地生为菌,木生为、为木耳、为蕈。

新蕈有长者、下无纹者、夜有光者、煮不熟者、欲烂无虫者、煮讫照人无影者、春夏有恶虫毒蛇经过者,皆杀人。

误食毒 菌,往往笑不止而死。

惟掘地为坎,投水搅取清者饮之。

木菌,楮、槐、榆、柳、桑五木之耳可食,冬春无毒,木耳亦不宜多食,如前所云者皆杀人。

  

  又:赤色仰面不覆者,及生野田中者,皆毒。

又:发冷风气痔,多睡无力。

甘露子,不宜生食,不可多食,生寸白虫,与诸鱼同食,病生反胃。

茱萸,六七月食之, 伤神气。

茼蒿,多食气满。

莳萝根,曾有食者杀人。

蔓菁,菜中之最益人者,常食之,通中益气,令人肥健。

兰香,不可多食,壅关节,涩荣卫,令人血脉不行,又 动风,发脚气。

  卷之三:飞禽 #

  

  鸡,黄者宜老人,乌者暖血,产妇宜之。

具五色,食者必狂,六指。

玄鸡白头家鸡及野 禽生子有八字文及死不伸足,害人。

乌鸡合鲤鱼食,生痈疽。

丙午日食鸡肉,主丈夫烧死,目盲,女人血死,妄见。

《千金方》载:四月勿食暴鸡肉,作疽液漏,男 女虚劳乏气。

八月食之伤神气。

妊妇多食,子患诸虫。

妊食鸡子,多令子失音。

鸡子动风,动气,合鳖肉食害人;合犬肝、犬肉食泄利害人;合鱼汁内成心瘕;合獭 肉及野鸡共家鸡肉合食之,成遁尸,尸鬼缠身,四肢百节疼痛。

鸡子白合胡荽、葱、蒜食,滞气短气;合生葱、犬肉食,谷道流血,疹。

食鸡鸭子眼翳。

鸡过宿收不 密,蜈蚣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为害非轻。

鸡并子不可合李子食之。

老鸡能呼人姓名,杀之则止。

鸡有四距重翼者,龙也,杀之震死。

乌鸡最暖,可补血,妇人 可食。

阉鸡善啼,内毒。

踏鸡子壳令人得白瘕风。

半夜鸡啼则有忧事。

鸡生子皆雄者必有喜事。

雉离,禽也。

损多益少,久食瘦人,春夏多食有毒。

九、十至十一月 稍补,他月发痔及疮疥,八月忌之。

益人神气,丙午日不可食,明主於火也。

四月勿食,气逆。

和胡桃、菌子同食,下血,有痼疾者不宜。

和荞麦面食生肥虫。

卵不 与葱同食生寸白。

  

  鹜,鸭也,六月勿食,益神气。

黑鸭滑中,发冷痢脚气,人不可多食,有毒。

妊娠多食,令子倒生。

野鸭不可与胡桃、木耳同食。

《异苑》曰:章安有人元嘉中啖鸭 肉成瘕,胸满面赤,不得饮食,医以秫菜食之,须臾吐一鸭雏,遂瘥。

此因内生所致,又食过而然。

白鸭,补虚,目白者杀人。

鸭卵多食发疾冷气。

老鸭善,嫩鸭 毒。

鸭子不可合蒜食之,又不可合李子、鳖肉食之。

野鸭九月已后,即中食,全胜家者,虽寒不动气,又身上生热疮,多年不好者,但多食之即瘥。

白鹅,肉性冷, 多食霍乱发痼疾。

卵不可多食。

  苍鹅发疮脓。老鹅善,嫩鹅毒。鹅毛柔暖而性冷,选细毛夹以布帛,絮而为被,偏宜覆婴儿而避惊痫也。

  鹌鹑,四月已后,八月已前,不堪食。

《本草》云:虾蟆化也。

鹑,患痢人可煮食之,良。

和生羹煮食泄痢,酥煎偏令下焦肥。

与猪肝同食面生黑子。

与菌同食发痔疾。

鹧鸪不可与笋同食,令人腹胀。

此鸟天地之神,每月取一只飨,至尊,自死者忌之。

  

  山鸡顿食发五痔,和荞麦食生疮,不与豉同食,杀人,卵不可与葱同食,生寸白,不可久久食,令人疫。

雉,一名山鸡,养之禳火灾,山鸡类也。

南唐相冯延已苦脑 痛,久不减,太医吴延绍诰。

庖人曰:“相公平日多食鹧鸪、山鸡。

”吴曰:“得之矣。

”投以甘草汤而愈。

盖此禽多食乌头、半夏,有毒,以此解之。

又类编通判 杨立之官南方,多食鹧鸪,生喉痈,脓血日夕不止。

泗水杨吉老令先啖生姜一片,愈。

盖以制半夏毒也。

唐崔魏公,以多食竹鸡暴亡,梁新命捩生姜汁,折齿灌之, 复活。

亦此意也。

  

  鸳鸯肉常食之患大风。

夫妇不相和,煮鸳鸯肉食之,即时和顺相爱也。

雀肉不与李同食。

合酱食妊娠所忌。

不可合杂生肝食之。

雀粪和老姜末蜜丸服之,令人肥白。

  

  鹁鸽,虽益人,病者食之多减药力。

  

  雄鹊,妇人不可食,烧毛纳水中沉者是雄。

  

  乌鸦,肉涩不中食。鸦瘦,病嗽骨蒸者,可和五味腌炙食之。鸦眼睛,研,注人目中,令人见神鬼。

  

  燕肉,人不可食,入水必为蛟龙所害,食者损人神气。出千金博物志。

  

  雁肉勿食,损人神气。脂,可和豆黄末服,令人肥白。孔雀毛入人眼即瞎。诸般死鸟皆不可食。

  

  杜鹃初鸣先闻者,主别离。学其声吐血。厕上闻者,不祥,作犬声应之,吉。凡禽自死口不闭者杀人。

  卷之三:走兽 #

  

  猪肉之用最多,然不宜人,食之暴肥,致风虚也,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病人金疮 者尤甚。

食其肉饮酒,不可卧秫穰中。

又:白猪白蹄杂青者,不可食。

猪肾理肾气,多食肾虚,久食少子。

猪心肝不可多食,无益,猪临宰惊入心,绝气归肝也。

猪 肝、鹌鹑同食,令人面生黑点。

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不可与生胡荽同食,烂人脐;不可合龟鳖肉,食之害人;不可合葵及乌梅,食之气少;不可合鸡子同 食,令人气消闷;食猪脂忌乌梅、生梅子,害人。

  

  野猪青蹄者不可食,江猪多食者令人体重。

豪猪不可多食,发风气,令人虚羸。

凡煮猪肉用桑白皮、皂荚、高良姜、黄蜡块同煮,食不发风。

脂油作灯,目暗。

肝肺 共鱼或,食之作痈疽。

共鲤子食,伤人神。

八月勿食佳。

脑子损阳,临房不能举。

今食者以盐酒,是引贼也,曾不思皮尚可消而不觉其毒耶?头动风,其嘴尤毒, 风人不宜食者。

以竹叶烧烟撑口熏之,得口鼻涎出则无害。

猪不姜食之,中年气血衰,面生黑点。

俞氏云:“猪肉生姜同食,发疾风。

”又云:“发大风。

”羊肉, 性大热,时病愈,百日内不可食,食则复令骨蒸。

和食伤人心,和生鱼酪食害人。

生脂宿有热者不可食。

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悬筋,发人。

肝和猪肉及梅子、小豆 食之伤人,心肝有窍,不可合乌梅、白梅食之,皆害人。

  

  山羊肉不可久食,及楮木炙食,及合鸡子食,令人腹生虫。

大病人妊娠食肝,令子多厄。

一切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五脏,伤心,小儿亦忌之。

肚子,病人共饭常食 之,久成反胃,作噎病。

共甜粥,食之多唾,吐清水。

脑子,男子食之损精,少子,欲食者,研细醋和之。

猪脑亦然,不食佳。

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

饮酒后不 得食羊、豕脑,大害人。

心有孔者及一角者,皆杀人。

羊,青羝羊也。

肉以水中柳木及白杨木,不得於铜器内煮。

食之丈夫损阳,女子绝阴,暴下不止。

髓及骨汁合 食,烦热难退,动利。

六月勿食,以益神气。

青羊肝和小豆食之,目少明。

羊不酱同食,久而生癞,发痼疾。

羊、猪血,人不可过,多食则鼻中毛出,昼夜可长五 寸,渐粗圆如绳,痛不可忍,虽忍痛摘去,即复生。

子益治奇疾,方用乳石、硇砂各一两为末,以饭丸如桐子大,空心临卧水吞下十粒,自然退落。

  

  牛,盛热时卒死者,不食,作肠痈,下痢者,必剧。

丑月食之,伤神气。

患牛脚蹄中拒筋,食之作肉刺。

合马肉食,身痒;共猪肉食,生寸白。

不可和黍米、白酒、 桑柴火炙,并生栗食,生寸白虫。

牛肉,患冷人不宜食。

五脏各补人五脏。

沙牛肉,常食发宿疾。

牛者,稼穑之资,不可屠杀,自死者,血脉已绝,骨髓已竭,不堪 食。

牛黄发病,黑牛尤不可食。

牛乳汁及酪合生鱼食,成鱼瘕。

花牛最毒,眼疾人吃双盲,用姜损齿。

独肝牛肉食之杀人,牛食蛇者独肝。

一切牛,盛热气时奇死 者,总不堪食,生肠痈之疾。

食牛之人,生遭恶鬼侵害,多染疫疠,死入地狱,受赦所不原之罪,戒杀编类。

台州摄参军陈昌梦入东岳,见廊下有罪数人,悉断割肢 体,号叫极甚。

陈问阴吏,曰:“此数人以食牛肉,宰杀耕牛,受此报也。

”既觉遂不食牛肉与鸡。

台州起瘟疫,环城几无免者,陈颇忧之,梦神告曰:“子不食牛 肉,我当护卫。

邪疫之气,各自回避,不必忧也。

”其患遂息。

好食牛肉,人寿禄皆减,百神皆散。

戒食者,百神守护,妖邪鬼魅不敢侵犯。

  

  马肉,自死者害人,甚者杀人,勿食。

下痢人食者加剧。

肉多着水浸洗,方煮得烂,去血始可煮。

炙肥者亦然,不然毒不出,患疔肿。

只可煮,余食难消,不可多 食。

妊不食。

五月食之,伤神气。

食肉而心烦闷者,饮清酒则解,浊酒则剧。

不与陈食、米同食,卒得恶,十死九。

姜同食,生气嗽,患痢,食心闷。

血有毒,饮美 酒解。

白马玄蹄脑令人;白马青蹄肉不可食;黑脊斑臂肉不可食;鞍下黑色彻肉里者,伤人五脏。

马头骨作枕,令人不睡。

食死马,勿食仓米,发百病。

马汗气及 毛,不可偶入食中,害人。

汗不可近阴,先有疮,不得近马汗及肉汁、马气并毛等,必杀人。

马筋肉非十二月采者,宜火干。

马心,下痢人不可食。

马蹄,夜目五月 以后,勿食之。

肉不可与鹿膳同食。

患疥人食之,令人身体痒。

马肉不可热吃,伤人心。

马猪肉共食,成霍乱。

  

  驴肉病死者,不堪。

骡、驴、马为其十二月胎,骡又不产妊,不可食。

驴肉动风,脂肥尤甚,食肉慎不可饮酒,至疾杀人。

尿稍毒服不过二合。

驴、猪肉合食,霍 乱。

醍醐酥酪有益无损,羊、牛、马酪食竟即食大酢,变血澹,尿血。

牛乳不可与酸物食,成坚积。

驴乳冷不堪酪。

一切牛马乳及酪共生鱼食,成鱼瘕。

乳酪煎鱼, 主霍乱。

甲子日勿食一切兽肉,大吉。

  

  《五行书》云:“白犬虎文,南斗君,畜之,可致万石也。

”黑犬白耳犬,王犬也。

畜之令家富贵;黑犬白前两足,宜子孙;白犬黄头,家大吉;黄犬白尾,代有衣 冠。

又白前两足利人。

人家养犬,纯白者,主凶。

犬黑色者,养之能辟伏尸。

若斑青者,识盗贼则吠之。

犬肉不熟食及多食,令人成瘕,患消渴病。

白犬合海食,必 生恶病。

白犬自死舌不出,食之害人。

不与蒜同食,损人,及悬蹄犬肉有毒,败人。

犬瘦者,是病不可食;妊娠食犬,儿无声。

九月禁食,以养神气。

血,食肉而去 血,不益人。

狂犬,若鼻赤起与燥者,此欲狂,其肉不堪食。

孙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发狂,当戒,小弱持杖预防之。

防而不免,莫出於灸。

其法只就咬处牙上 灸一日一次,灸一二三丸,在意灸至百二十日止。

咬后便讨韭菜煮食之,日日食为佳。

此病至重,世不以为意,不可不知也。

”吃犬肉人,减克年寿(《戒杀编》) 人能戒牛、犬,寿命延长。

《真武启圣录记》云:“食犬折寿禄,作事大不利。

”鹿肉、獐肉为一,不属十二辰也。

五月勿食之,伤神,豹文者,杀人。

鹿茸不可以 鼻嗅,有小虫入鼻为虫颡,药不及也。

鹿肉痿人阴,不可近。

鹿肉,多食令人弱房,发脚气。

麋不可合獭肉,食之害人。

不可合杂鸪肉食,不可合生菜、虾米,同食 之害人。

鹿角锉为屑,白蜜五升淹之,微火熬令小变,曝干更携筛,服之令人轻身,益气强骨髓,补绝阳。

鹿一千年为苍鹿,又百年化为白鹿,又五百年化为玄鹿, 玄鹿为脯,食之寿二千岁。

狸肉骨,可治劳。

白鹿肉和蒲白作羹,发恶疮。

壶居士云:“饵药人食鹿肉,必不得效。

以其食解毒之草,能散药力也。

”獐肉,八月至 十一月食之,胜羊肉,余月动气。

獐肉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实食,发痼疾。

獐肉不可炙食,令人消渴。

麂肉,多食动痼疾。

以其食蛇,所以毒。

麋肉,不与 野鸡及虾、生菜、梅、李、果实同食,皆病人。

麋脂,不可近男子阴,令痿。

肉不可与雉肉同食。

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娠妇人食之,令子青盲,男子伤精。

麋骨, 可煮汁酿酒饮之,令人肥白,美颜色。

生肉共虾汁合食之,令人心痛。

生肉共雉肉食之,作痼疾。

肉不可合鹄肉食之,成病。

麝肉共鹄肉食之,作病。

麝 脐中香,治一切恶气,疰。

百疾研服之,立瘥也。

  

  象肉不可食,令人体重。

  

  虎肉不可热食,坏人齿。

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寿。

药箭死者,毒渍骨间,血犹能伤人,不可食。

狸、豹同。

人家畜猫一产止一子者,害其主人,急弃之乃免。

又云:虽一产三四而皆雄或皆雌者,亦不可畜。

  兔肉,妊娠食,生子缺唇,兔产从口出,忌之宜。

丹石人八月、十一月可食。

多食损阳绝血脉,令人萎黄。

豆疮,食之大毒,斑烂损人。

二月勿食,养神气。

共獭 肉、肝食,成遁尸。

鹅肉同食,血气不行。

白鸡肝同食,面失血色,一年成疸。

共姜、橘同食,心气痛,成霍乱。

兔肉,深时则可食,令气全生。

兔死而眼合者,食 之害人。

  

  川山甲,多食动旧风气。

  

  豹肉,酸不可食,消人脂肉,令人瘦,损神情。

  

  獭肉,只治热,若冷气、虚胀,食之甚也。消阳不益,男子宜少食。五脏及肉性寒,惟肝温,治传尸劳。

  熊肉,有痼疾者不可食,终身不愈,十月禁食。

脂,不可作灯,烟气入目,失明。

不可近阴,不起。

麝肉共鹄肉食,作瘕。

此物夏月食蛇,带其香,日久透关成异疾。

不得近鼻,有白虫入脑,患虫颡。

猿猴,小儿近之伤志。

  

  猬肉,可食,骨不得食,能瘦人,使人缩小。

肉汁在密器中气不泄者、禽畜肝青者及兽赤足者、有歧尾者、煮熟不敛水者、煮而不熟者、生而敛者、野兽自死北首伏 地者、祭肉无故自动者、禽兽自死无伤处者、犬悬蹄沾漏、肉中有星如米者、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者、米瓮中肉脯久藏者皆杀人。

脯暴不燥,火烧不动,入腹不 消。

自死,肝脏不可食。

肉虽鲜似有息气,损气伤脏。

肉及肝落地不粘尘,不可食。

诸心损心,诸血损血,一切脑、一切肝不可食,皆能害人。

一切肉惟烂煮停冷食 之,食毕漱口数过,齿不龋。

食肉过度,还饮肉汁,即消。

禽畜五脏,三月三日勿食,则吉。

  卷之三:鱼类 #

  

  鱼及 鱼,有疮者不可食。

  

  鲤鱼,至阴之物也。

其鳞三十六,阴极则阳复。

所以《素问》曰:“鱼,热中。

”王叔和曰:“热即生风,食之所以多发风热。

”诸家所解皆不言。

日华子云:“鲤 鱼,凉”今不取,直取《素问》为正。

万一风家使食鱼,则是贻祸无穷矣。

鲤鱼多发风热,修理当去脊上两筋及黑血。

沙石溪中者,毒多在脑,勿食其头。

山上水中 有鲤,不可食。

五月五日,勿食鲤。

天行病后不可食,再发痈疽。

鲤不可合小豆、藿食。

食桂竟食鲤,成瘕。

鱼及子不可合猪肝食,鲫鱼亦然。

鳜鱼背上有十二蓍 骨,每月一骨,毒杀人,宜尽去之。

苏州王顺食鳜骨,鲠几死。

渔人张九取橄榄核末,流水调服而愈。

人问其故,九曰:“父老传橄榄木作掉,鱼触便浮,知鱼畏此 木也。

”白鱼,泥人心。

疮疖人不可食,其发脓,灸疮不发。

食之,久食发病。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六甲日,勿食鳞甲之肉。

二月庚寅日,勿食鱼,大恶。

  

  鲫鱼,春不食,其头中有虫也。合猴、雉肉、猪肝食之,不宜。子合猪肉食不宜;和蒜少热;和姜、酱少冷;与麦门冬食,杀人;与芥菜同食,水肿。

  

  青鱼及,服木者忌之。

合生葫、葵、蒜、麦酱食不宜;青鱼不可合小豆、藿食之。

黄鱼发气、发疮、动风,不可多食。

合荞麦食,无音;黄颡鱼不可合荆芥食,令人吐血。

犯者以地浆解。

时鱼味美,稍发疳痼。

鲂鱼,患疳痢者禁之。

  

  鲇鱼勿多食,赤目赤须者杀人。合鹿肉及无鳃者同。

  

  鲻鱼久食,令人肥健。

  

  鲟鱼味美而发诸药毒,虽世人所重,不益人,丹石人不可食,令少气,发疮疥,动风气。

小儿食之多成瘕及咳,大人久食卒心痛,合干笋食之瘫痪。

鱼腹中有子,最毒,不可食,令人下痢。

鱼,多食发疥。

比目鱼,多食动气。

  

  鲈鱼,多食令人发痃癖病,尤良。肝不可食,中其毒,面皮剥落及疮肿。不可与乳酪同食。

  

  鲫鱼,不可同砂糠食,令人成疳虫;不可合乌鸡肉同食,令人发疽。石首鱼和莼菜作羹,开胃益气,只不堪鲜食。

  

  鳜鱼益气力,令人肥健,仙人隐常食之。

章鱼冷而不泄。

狗鱼暖而不补。

鲇鱼不可与牛肝合食,令人患风,多噎、涎。

又不可与野猪肉同食,令人吐泻。

鱼,即鱼 也,不可合鹿肉食之,令人筋甲缩。

河豚,又名胡夷鱼,味珍。

《经》云:“无毒。

”实有大毒,修治不如法,杀人。

眼赤者害人,独行者不可食。

食河豚罢,不可 啜菊头。

肝有大毒,中之立死。

中其毒者,橄榄、芦根汁解之。

鳜鱼,肝及子有毒,入口烂舌,入腹烂肠。

鱼,即鼍也,老者多能变化为邪魅,又能吐气成雾。

梁周 兴嗣常食其肉,后患恶疮,切勿食之。

  

  鳅鱼,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

  

  鳝,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

鳝鱼,时病起,食之复,过则成霍乱。

四月食之,害神气,腹下黄为黄鳝。

又有曰鳝,稍粗,二者皆动风气。

妊娠食之,胎生疾。

凡头中 无腮,皆有白点并杀人。

《茅亭客话》云:“鳝鳖不可杀,大者,有毒,杀人。

”京师一郎官喜食鳝,一日过度,吐利大作,几殆,信不可多食也。

鳝鱼肝生恶疮, 勿以盐炙。

食鳝,不可用桑柴煮之。

鳝是赤,形类圣蛇,宜放,不可杀食。

食鳝折人寿禄,作事无成。

乌贼鱼久食,主无子。

  

  乌鱼,水厌焚修者,忌之。

鲎鱼,多食发嗽并疮癣。

小者,谓之鬼鲎,害人。

鱼中若有头发在内,误食杀人。

黄鱼食后,食荆芥杀人。

凡食一切鱼,皆忌荆芥。

一切 鱼毒。

鱼油点灯,烟盲人眼,诸禽兽油亦然。

无鳞恶荆芥。

无腮发癫。

全腮发痈。

鱼目有睫。

目自开合。

二目不同。

鱼连鳞者。

无鳞者。

皆杀人。

腹下丹字鱼,煮不 熟食,之成瘕。

石矾鱼,勿食肠卵,就成霍乱吐泻。

鱼无肠胆,食之三年,丈夫阴萎,女人绝产。

头有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杀人。

白目、白背黑点、赤鳞、目合, 并不可食。

有角食之发心惊;目赤者,作成瘕,作害人,共菜食,作蛔蛲虫。

下痢者食鱼,加剧难治。

一切鱼尾不益人,多有勾骨着人咽。

鱼子共猪肝,食不化, 成恶病。

妊娠食干鱼,令子多疾。

鱼汁肉不可合鸬鹚肉食。

鱼、瓜,忌同食。

鳗鲡鱼,虽有毒而治劳。

  

  昔陈通判女病劳将死,父母以船送之江中,飘泊孤洲,渔人见而怜之,与之鳗鲡羹,渐有生意,越月渔人送还陈府,女病已脱然矣。

治蚊虫,以鳗鲡鱼干於室中烧 之,蚊子即化为水矣。

烧烟熏毡中蛀虫,置其骨於箱衣中,断白鱼蛀虫。

鳢鱼属北方癸化,不可杀,只宜放。

能发疮,忌食。

又能治脚气,风气,食之效。

南方溪涧 中有鱼,生石上,号石班鱼,作甚美,至春有毒,不可食,云与蜥蜴交也。

《真武启圣录》大忌食鳖,系四足状,如神龟,只宜放,不宜杀,食折人寿禄,作事不 利。

鳖居水底,性甚冷海。

有劳气、瘕人,不宜食。

肉主聚,甲主散,凡制鳖当锉其甲,同煮熟,则去其甲食之,庶几性稍平。

目大者、显足者、肉下有王字形 者、三足者并能杀人。

独目者、目白者害人。

腹下有蛇纹者,是蛇,须看之。

合鸡子、鸭、猪肉、兔肉、芥子、酱,食之损人。

妊娠食之,令子短项。

六甲日忌食龟 鳖及鳞甲,害人心神。

薄荷煮鳖,曾杀人。

合苋菜食,腹中生鳖。

巢氏云:“有主人共奴俱患鳖瘕,奴前死,剖腹得一白鳖仍活。

有人乘白马来看,马尿落鳖上即缩 头,寻以马尿灌之,化为水。

其主曰吾病将瘥矣。

即服之,果瘥。

”龟黑者,常啖蛇不中食,其甲不可入药。

十一月勿食龟鳖,能发水病。

龟肉共猪肉食害人;合酒 并菰、白米、果子同食,令人生寒热;不可瓜食之;不可合苋菜食之。

六甲日勿食龟,害人心神。

  

  蟹未被霜者,甚有毒,云食水茛。

人中之不即疗,多死。

背上有星点者、脚不全者、独螯者、独目者、两目相向者、足斑目赤者、腹下有毛、腹中有骨并杀人。

中其 毒,速以冬瓜汁、紫苏汤或大黄汁灌之。

妊娠食之,令子横生。

蟹及动风,体有风疾、风气人,不可食之。

至八月蟹肠有真稻芒长寸许,向冬输与海神,未输芒未可 食,十二月勿食,以养神气。

食蟹即食红柿及荆芥,动风,缘黄下有风虫,去之不妨,与灰酒同食吐血。

海边又有彭蜞拥出,似彭而大,似蟹而小,不可食。

蔡谟初 渡江,不识而食之,几死。

叹曰:读《尔雅》不熟,几为所误。

蛙,骨热食之,小便淋,甚苦。

妊娠食之,令子寿夭。

蛙之小者,亦令多小便闭,脐下酸疼,有至死 者,冷水擂车前草饮之。

牡砺火上炙令沸,去壳,食之最美,令人,细肌肤,美颜色。

  

  虾,发风动气及疮癣、冷积之疾。

无须者及腹中通黑煮而色白者,不可食。

虾、生虾不可合杂肉,食之损人。

内有者,大毒。

以热饭盛密器中,作毒人至死,虾 共猪肉食之,常恶心,多唾,损颜色、精气。

螺,大寒,疗热,醒酒,压丹石,不可常食。

螺、蚌、菜共食之,心痛三日一发。

蚌着甲之物,十二月勿食之。

  

  蚌,冷,无毒。

明目除烦,压丹石药毒。

蚶子,每食后以饭压之,不尔令人口干。

蚶,益血色,利五脏,健脾,可火上暖之令沸,空腹中食十数个,以饭压之,大 妙。

蛤蜊,服丹石人食之,腹中结痛。

淡菜多食,烦闷、目暗,微利即止。

蚬多食,发嗽并冷气、消肾。

马刀,京师谓之岸,发风痰,不可多食。

蛏与服丹石人相 宜,天行病后不可食,切忌之。

又云:主胸中烦闷,邪热相过,须在饭后食之佳。

  卷之三:虫类 #

  

  蜜,七月勿食,生韭发霍乱,蜜瓶不可造,瓶不可盛蜜。煎,损神气。

  

  白花蛇,用之去头尾,换酒浸三日,弃酒不用,大炙仍令去皮骨,此物毒甚,不可不防。

  

  乌蛇,生商洛,今蕲黄有之,皆不三棱,色黑如漆,性善,不啮物,多在芦丛嗅花气,尾长能穿百钱者佳。

市者伪以他蛇,烟熏货之,不可不察。

脊高,世谓敛脊乌 稍。

商州有患大风,家人恶之,为起茅屋,山中有乌蛇,堕酒罂,病人不知而饮,遂瘥。

《史记》有患者,食至胸,即吐,作胃疾不愈。

病者日素有大风,求蛇肉, 风愈而有此疾。

盖蛇瘕,腹上有蛇形也。

蛇头不可以刀断,必回伤人,名曰蛇箭。

已年不宜杀蛇。

见蛇莫打,损寿,凡见蛇交则有喜。

  

  蛤蜊,其毒在眼,其功在尾,尾全为佳。水蛭干者,冬月猪脂煎令黄,乃堪用,腹有子去之,此物极难死,火炙经年,得水犹活。

  

  石蛭,头尖腹大,不可药用,误用令人目生烟不已,渐至枯损,不可不辨。

有吴少师得疾数月,肉瘦,食下咽,腹中如万虫钻刺且痒痛,皆以为劳,张蜕取黄土温调 服,下马蝗千余,皆困。

云:去年出师饮涧水,似有物入口,吞入喉,自得疾。

夫虫入肝脾,势须滋生,食时则聚丹田间,吮咂精血,随则散处四肢,久则杀人,不 可不甚也。

  

  蜈蚣黄足者甚多,不堪用。

鸡杀过宿,收拾不密,此虫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其害非轻。

花蜘蛛丝,最毒,能瘤,断牛尾,人有小遗,不幸而着阴,缠而后已,切宜慎之。

曾有断其阴者。

蚕砂煮酒,色清美,能疗病疾。

  

  蜘蛛,灰色大腹,遗尿着人,作疮癣。

  

  蚯蚓,著月履湿毒,能中人。

昔有中其毒者,腹大,夜闻蚯蚓鸣於身,以盐水浸之而愈。

又张歆为蚓所咬,形如大风,眉须尽落,蚓鸣於身,亦以此取效,仍当饮盐汤。

  卷之四:神仙救世(却老还童真诀)

  

  三元之道,所谓地元,人元,百二十岁之寿,得其术则得其寿矣。

如迷途,一呼万里可 彻然,天元六十者,固已失之东隅,能不收之桑榆者乎?归而求之,又将与天地始终,岂止六十而已哉?乔松彭祖,当敛在下风,或曰此道神仙所秘也。

少火方炎, 强勉而行真,可一蹴而造仁寿之哉?奈之何!道不易知也,纵知之亦未易行也。

人年八八,卦数已极,汞少铅虚,欲真元之复殆,渴而穿井,不亦晚乎?煮石为粥, 曾不足喻其难,于是岂知道也域?剥不穹则复不返也,阴不极则阳不生也,知是理可以制是数矣。

  

  《回真人内景诀》曰:“天不崩地不裂,惟人有生死何也?”曰:“人昼夜动作,施泄散失元气不满天寿,至六阳俱尽,即是全阴之人,易死也。

”若遇明师指诀, 信心苦求则虽一百二十岁,犹可还乾,譬如树老用嫩枝再接,方始得活。

人老用真气还补,即返老还少。

勤修一年,元气添得二两,便应复卦道。

  

  《书》曰:人者,物之灵也。

寿本四万三千二百余日,元阳真气,本重三百八十四铢,内应乎乾。

乾者,六阳具而未知动作施泄。

迨十五至二十五,施泄不止,气亏 四十八铢。

存者,其应乎。

加十岁焉,又亏四十八铢。

存者,其应乎。

加十岁焉,又亏四十八铢。

存者,其应乎否。

至此乃天地之中气。

又不知所养,加五岁焉,其 亏七十二铢。

存者,其应乎观。

加五岁焉,其亏九十六铢。

存者,其应乎剥。

剥之为卦,上九一阳爻而已。

  

  《仙书》曰:“有一爻阳气者不死。

”倘又不知所觉则元气尽矣,其应乎坤。

坤者,纯阴也,惟安谷而生,名曰苟寿。

当此苟寿之时,而不为延寿之思,惑矣。

天下 无难事也,马自然怕老怕死。

有六十四岁将谓休之叹,汲汲求道,遇刘海蟾传以长生之诀,返老还婴,遂得寿於无穷。

彼何人哉?之则时在一觉顷耳。

苟能觉之体大 易之,复日积月累,元气充畅,复而临,临而泰,泰而大壮,大壮而,真精纯粹,乾阳不难复矣。

箕畴五福之一微,斯人吾谁与归?虽然此道天之宝也,有能觉之, 天不负道,必将默佑於冥冥中,当遇至夫如刘海蟾者,以尽启其秘。

滋补有药,导引有法,还元有图,则俱列于左。

  卷之四:滋补有药

  

  孙真人曰:“人年四十以后,美药当不离於身。”

  

  神仙曰:“世事不能断绝,妙药不能频服,因兹致患,岁月之久,肉消骨弱。”

  

  彭祖曰:“使人丁壮,房室不劳损,莫过麋角,妙药也。

”麋角末七两,酒浸炙熟 生附子一个炮熟上为末,合和,每服方寸匕,酒调,日三。

昔城都府有绿须美颜 道士,酣酒楼歌曰:尾闾不禁沧海竭,九转丹砂都谩说,惟有班龙脑上珠,能补玉堂关下血。

乃奇方也,今名班龙珠丹。

鹿角霜十两,为末 鹿角胶十两,酒浸数 日,煮糊丸药 菟丝子十两,酒浸二宿,蒸焙 子仁十两,净,别研 熟地黄十两,汤洗,清酒浸二宿,蒸焙入药用上末,以胶酒三四升煮糊,杵一二千下,丸如梧 桐子大,食前盐汤或酒吞下,五六十丸。

  卷之四:导引有法

  

  夜半后生气时,或五更睡觉,或无事闲坐,腹空时宽衣解带,先微微呵出腹中浊气,一 九止或五六止,定心闭目,叩齿三十六通,以集身中神气。

然后以大拇指背拭目,大小九过,使无翳障,明目去风,亦补肾气。

兼按鼻左右七过,令表里俱热,所谓 灌溉中岳以润肺。

次以两手摩令极热,闭口鼻气,然后摩面不以遍数,连发际,面有光。

又摩耳根、耳轮不拘遍数,所谓修其城郭以补肾气,以防聋。

名真人起居 之法:以舌柱上腭,上漱口中内外,津液满口作三咽下之,如此三度九咽。

《黄庭经》曰:“漱咽灵液,体不干”是也。

便兀然放身心同太虚,身若委衣,万虑俱 遣,久久行之,血气调畅,自然延寿也。

又两足心涌泉二穴,能以一手举足一手摩擦之百二十数,疏风去湿健脚力。

欧阳文忠公用此有大验。

神枕法:昔太山下有老 翁者,失其名姓,汉武帝东巡见老翁锄于道傍,背上有白光高数尺。

帝怪而问之有道术否?老翁对曰:“臣昔年八十五时,衰老垂死,头白齿落,有道士者教臣服 枣,饮水绝谷,并作神枕法,中有三十二物,其三十二物中二十四物药以当二十四气,其八物毒以应八风。

臣行之转少,白发返黑,堕齿复生,日行三百里。

臣今年 一百八十岁矣,弃世入山,顾恋子孙,复还食谷,又已二十余年,犹得神枕之力,往不复老。

”武帝视老翁颜状当如五十许人,验问其邻,皆云信。

帝乃从受其方作 枕而不能随其绝谷饮水也。

方用五月五日、七月七日取山林柏以为枕,长一尺二寸,高四寸,空中容一斗二升,以柏心赤者为盖,厚二分,盖致之令密,又当使可开 用也,又钻盖上为三行,每行四十孔,凡一百二十孔,令容粟米大。

其用药:芎、当归、白芷、辛夷、杜衡、白术、藁本、木兰、蜀椒、官桂、干姜、防风、人 参、桔梗、白薇、荆实、飞廉、柏实、白术、秦椒、麋芜、肉苁容、薏苡仁、款冬花,凡二十四物以应二十四气;加毒者八物以应八风:乌头、附子、藜芦、皂荚、 甘草、矾石、半夏、细辛。

上三十二物各一两,俱咀,以此药上,安之满枕中,用布囊以衣,枕百日面有光泽。

一年体中所疾及有风疾一一皆愈,满身尽香。

四年白 发变黑,齿落更生,耳目聪明,神方有验,秘不传其非人也。

藁本是老芎母也,武帝以问东方朔,答曰:“昔女廉以此方传玉青,玉青以传广成子,广成子以传黄 帝。

近者,谷城道士淳于公枕此药枕耳,百余岁而头发不白。

夫病之来皆从阳脉起,今枕药枕,风邪不得侵人矣。

又当以布囊衣枕,复以帏囊重包之,须欲卧枕时乃 脱去之耳。

”帝大喜,诏赐老翁匹帛,老翁不受。

曰:“陛下好善,故进之耳。

  卷之四:神仙警世

  

  黄帝问气之盛衰,岐伯对曰:“人生十岁,五脏始定,血气通,真气在下,好走;二十 岁血气始盛,肌肉方长,好移;三十岁五脏大定,肌肉坚固,血气盛满,好步;四十岁脏腑十二筋脉皆大盛以平定,腠理始疏,荣华颓落,发颇斑白,平盛不摇,好 坐;五十岁肝气始衰,肝叶始薄,胆汁始灭,目始不明;六十岁心气始衰,善忧悲,血气懈惰,好卧;七十岁脾气虚,皮肤枯;八十岁肺气衰,魄离,故言善误;九 十岁肾气焦,四脏经脉虚;百岁五脏皆虚,神气乃去,形骸独居。

”《经》曰:“人年四十阴气陪;五十肝气衰;六十筋不能动,精气少,须当自慎自戒,少知调和 摄养,宁不为养生之本;七十以上,宜取性自养,不可劳心苦形冒寒暑,若能顺四时运气之和,自然康健延年,苟求贪得,尚如壮岁,不知其可如矣。

”《壮神真 经》曰:“养生以不损为延年之术,不损以有补为卫生之经,处安虑危防未萌也,不以小恶为无害而不去,不以小善为无益而不为。

虽少年致损,气弱体枯。

及晚景 得悟,防患补益,气血有余而神自足矣,则自然长生延寿也。

  卷之四:阴德延寿论

  

  一念所觉,因所以得三元之寿,考一德之修,又所以培三元之寿脉甚矣。念之不可以不觉,而德之不可以不修也。

  

  老子曰:“我命在我,不在天。”

  

  紫阳真人曰:“大药修之有易难也,须由我也,由天若非积行施阴德,动有群魔作障,缘是可以自信矣。

”道人郭太史,精於谈天者也,应天有书,后之星翁推步必 来取法。

曰:“五行四柱曰星辰运限如是,而富贵寿考如是,贫贱疾苦如是,而是凶恶夭折若镜烛影,若契合符,世之人似不能逃其数者及其究也。

合於书者固多, 其不合者亦不少,是何欤?岂人生宇宙间,或囿於数,或不囿於数欤?盖尝考之。

其推玄究微,既条列于前,至其后则曰:“阴功不延其寿,吉人依旧无凶。

”又 曰:“随时应物行方便,纵犯凶星亦不危。

”是必有见矣,不然,寿夭休论命,修行本在人。

”孙思邈曰:“何以有此言欤?”太极真人徐来勒尝遇南斗寿星,问寿 夭吉凶之事,星君曰:“天道福善祸淫,神明赏善罚恶逆。

人能刻意为善,静与道合,动与福会,如此则我命在我,不为司杀所执,不求寿而自寿,不求生而自生。

苟或堕纲纪,违天地,肆愚悖侮神明,背仁慈,亏忠孝,明则刑纲理之,幽则鬼神诛之,是不知所积,冥冥中夺其算而夭其寿者矣,广行阴德如于公治狱,子为丞 相;徐卿积善,衮衮公侯,在所不论。

昔比丘得六神通,与一沙弥同处林野间,比丘知沙弥七日当死,因曰父母思汝可暂归,八日复来。

沙弥八日果来,比丘怪之入 三昧。

察其事,乃沙弥於归路中脱袈裟壅水,令不得入蚁穴,得延寿一纪。

孙叔敖儿时见两头蛇,恐他人又见,杀而埋之,母曰:“吾闻有阴德者,天报之福,汝不 死也。

”后为楚令尹。

窦禹钧夜梦祖父谓曰:“汝年过无子,又寿不永,当早修阴德。

”禹钧自是勤修阴德,行之罔倦。

后又梦其祖父与曰:“天以汝阴德,故延寿 三纪,赐五子,荣显后,居洞天之位。

”范仲淹为之记。

由是观之,三元寿考,固得於一念之觉,三元寿脉,又在於一德之修也。

或曰:阴德曷从而修之?曰:“凡 可修者,不以富贵贫贱拘,亦不在勉强其所为,但於水火、盗贼、饥寒、疾苦、刑狱逼迫、逆旅狼狈、险阴艰难,至於飞、潜、动、植,於力到处种种,多行方便, 则阴德无限量,而受报如之矣。

善乎!《西山之记》曰:至人得传真法,虽云修养所至,是亦阴德之报也。

此予所以於参赞书后,复作论曰:阴德延寿。

  卷之四:函三为一歌图

  

  天地人三元,每元六十年,三六一百八十年,此寿得於天。

天本全付与,於人或自偏。

全之有其法,奈何世罕传。

函三为一图,妙探太极先。

外圆而内方,一坤与一乾。

定体凝坤象,妙用周乾园。

寿年在黄间,得之本自然。

一岁加一点,渐此乔彭肩。

未悟参赞法,所点恐莫全。

此书神仙诀,识者作寿仙。

颜朱发长绿,髓满骨且坚。

岂特点尽图,天地相周旋。

  

  天之健应地无疆(图缺)

  

  乾,阳刚也,生意本具,一旦为阴柔乘之,为、为遁、为否、为观、为剥,剥极而为坤。

坤,纯阴也,阴极则主杀矣。

苟知所复则硕果不食,阴极而阳,静极而动,生意又勃然矣。

  

  坤,阴也,阴极阳复。

阴,人欲也。

阳,天理也。

以理制欲,於是阳长阴消,患迷复耳。

苟不迷焉复而临,临而泰,泰而大壮,大壮而,,决也,决则纯乾可复,行天之健,与天同寿矣。

  

  还元图(图缺)

  

  道心泯而人心胜,则自望至晦之月也。人欲尽而天理还,则自旦至望之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