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藏经 注同教问答
宋 师会述 善熹注
注同教问答 #
可堂法师。撰华严同教问答。意义深玄。文辞华赡。固能合符乎佛祖之道。可谓善述者矣。
笑庵法师。
遂摭所闻。
以辨差当。
犹不体其本。
而未免乎失焉。
(善喜)学虽寡陋。
輙为辨明。
非欲附名於梁栋间。
庶几信可堂之道。
而释学者之疑也。
览者幸毋罪焉。
时戊子乾道四年冬至后一日(善喜)书
玉峰沙门(师会)述
蠡泽门人(善喜)注
问云。
华严大宗唯同别二教。
别义讲解多同。
但易简特异而多不从。
(易简云。
初别教门。
广引教证。
三一不同。
若作此释者。
或有国土唯说一乘。
或有国土唯说三乘。
则俱非别教也。
若三一合说。
方受此名。
将释法华同教。
则可云尔。
非今逈异余宗别教一乘之谓也。
故云而多不从。
杨子曰。
不合乎先王之法者。
君子不法也)若同教一义。
或曰三种。
(易简云。
一法界本末融会同。
二三一和合同。
三同顿同实同)或曰四门。
(会解云。
一三一和合同。
二泯二同。
三义类相似同。
四全收诸教同)或曰。
立言小异。
大义不差。
(玉峰曰。
孔目云。
会三归一。
故知同也。
诸祖或曰。
全收泯二等者。
但立言虽异。
总不出此。
故云大义不差)而学者二三不知孰是。
请诸少俊。
博采祖文。
示其所归。
当公论是非。
不可私其所党。
至祝至祝。
其一言通目。
随别取一义。
(孔目云。
众多别义。
一言通目。
又会义不同。
多种法门。
随别取一义。
余无别相。
故华严中。
信解行等诸位。
以信一言。
成其信位。
位中所含。
即通成解行理事等一切法门。
亦简前后诸位。
法相不同。
及会普眼境界一乘无碍陀罗尼门。
据斯圣巧一言之下。
玄复玄耳)并同别中。
各说同别等义。
(至相曰。
别教之中亦有同别。
由多即一。
是其同也。
为一中多。
即是别也。
同教之中亦有同别。
一乘三乘同一善巧。
是其同也。
各为据机别。
即是别也)非诸方所诤不必辨也。
章初。一别教。二同教。易简释曰。后同教门。直就法界本末融会。故下章云。此同教说诸乘等会融无二同一法界。
评曰。
此中引文不尽。
(章曰。
此同教说诸乘等。
会融无二。
同一法界。
有其二门。
一泯权归实门。
即一乘教也。
二揽实成权门。
则三乘教等也)复错乱宗因。
(西域凡说一义。
皆具三支比量。
离三十三过。
今但引宗法。
而不出所因。
盖由泯权归实。
揽实成权为因。
故成同教无二之宗。
若陆沉所因。
安能会融无二。
又复将此所宗法。
而为同教。
得名因由。
岂非错乱宗因乎)自言此是能弘门。
非被机之教也(易简谓。
章初立此二门。
乃能弘门。
非被机之教。
若欲被机。
当如大疏中同别。
且吾祖立言判教。
而不为机。
况下文同别。
自有摄机成益之言耳)。
迎福释曰。
此乃三一合说。
则三乘一乘和合不异。
(问。
所谓不异者。
还是三乘不异一乘耶。
一乘不异三乘耶。
况祖师自谓。
一以三即一故不异。
二以一即三故不异。
初属别教。
即非同教。
今谓三一不异。
出何经论。
纵法华经。
亦破三显一。
非三一不异也)又注曰。
此约三一俱故名同。
(会解曰。
一乘三乘和合不异。
又云三一共故。
又曰此约三一具故。
析薪云。
三一合明。
不审诸句为一为异。
若一何用互出。
若异何义为当)又拣非海具百川等云云(拣非海具百川义。
下当辨明)。
至相释曰。
经云。
会三归一。
故知同也。
多义如彼。
(至相曰。
所言同者。
三乘同一乘故。
又言同者小乘同一乘故。
又言同者小乘同三乘故等。
若言三乘同一乘。
则总收权小。
若言小乘同一乘。
则但收沟洫等。
前云大义不差。
今云多义如彼。
前后相仍也)又曰。
今以理求通之。
与同义无别趣也。
(孔目曰。
前德已述通别二教。
而未见释相。
今以理求通之。
与同义无别趣也)今从至相(扬子曰。
适尧舜文王者。
为正道。
非尧舜文王者。
为他道。
君子正而不他也)。
评曰。
易简将彼别教。
释此对同之别。
今取彼同。
示此对别之同义无舛也。
(彼即孔目。
此即教章。
易简曰。
孔目云。
别教者别於三乘。
则将孔目中别教。
释今章中对同之别也。
玉峰云。
至相释曰。
经云会三归一故知同也。
则取孔目中同教。
示今章中对别之同也。
问。
前云别教但易简特异。
今云对同之别义无舛也。
何自矛盾。
答。
前有过则斥之。
此可用则取之。
有何惑哉)迎福亦曰。
别义皆同。
则亦与矣(会解云。
别教名义诸祖皆同。
则亦许也。
已上第一义竟)。
清凉总相会通中。
或分为四。
中云三同教一乘如法华等(清凉总相会通中云。
或分为四。
此亦二门。
一中间三教。
存三泯二别故。
开之为四。
一别教小乘。
如四阿含等。
二同教三乘。
如深密等。
三同教一乘。
如法华等。
四别教一乘。
如华严经。
演义释云。
一中间三教存三泯二者。
始终顿三。
名为中间。
以初有小乘。
后有圆教。
故名中间。
而始教存三。
故别为一教。
终顿二教泯二是同。
故合为一教。
下列四中云。
三同教一乘。
即合终顿二教也)。
易简。
释教章摄益中同教一乘云。
此即三乘一乘和合属同教摄。
前别教一乘。
即是圆教。
权教三乘即是始教。
同教一乘即当终顿。
故清凉玄文云。
三同教一乘如法华等。
演义释云。
即合终顿二教也(差当云。
善住举此不辨非者。
意在正破会解。
然易简引玄文。
证摄益中同教一乘。
且教章终顿属三。
玄文终顿属一。
引一证三。
故不足辨也)。
评曰。
此师又指此乃别教所不拣者也。
(易简云。
中间三教虽皆为三人所得。
终顿二教会泯归一同得佛果。
即是一乘。
始教三乘。
修因各异。
获果亦殊。
此唯三乘局於权教。
今此对辨三乘。
乃独始教权门也。
彼自难云。
华严一乘逈异诸教。
何故特拣权教三乘。
答。
今此文意盖为学法相者。
不信大乘之外别有一乘。
权实混和。
故辨差别。
终顿二教亦是一乘。
非此所拣)又曰。
终顿二教文虽不拣。
常自逈异。
(易简云。
终顿二教同得佛果。
即是一乘。
既谓一乘。
却云常自逈异。
且露地牛车。
乃四乘之一。
奚有异哉。
三世诸佛无不说此四乘法。
一者声闻乘。
二者缘觉乘。
三者菩萨乘。
四者佛乘。
是谓四乘。
且西域东夏。
前后圣贤。
所有章疏。
除开人天。
亦只说此四乘法。
且如今家五教。
教虽有五。
乘唯四门。
广如乘教开合中辨。
况至相贤首。
说圆教为一乘。
亦只当彼第四佛乘。
清凉圭峰说后三教为一乘。
亦只当彼第四佛乘。
岂有异哉)故此指云。
即当终顿非圆教也。
决择其意中。
亦曰终顿非后教也。
余义不录。
迎福会解曰。
要终顿二教同泯二。
故名同教一乘也。
注曰。
此约终顿二教泯二是同。
非即合终顿为同也。
正约终顿同无二乘。
故云同教一乘也。
又次义中注。
若终顿自相同者。
渐顿有异。
安得是同。
又曰。
不是合终顿为同。
但约同泯二。
故名同也。
又曰。
近人皆云终顿二教合为同教。
渐顿自殊。
将何合耶。
评曰。
此亦非圆中之同。
(迎福谓。
从共教三。
乘中分出。
非圆中之同也)又非合终顿是离之之存泯也。
(合成四教。
离为五教。
既云非即合终顿。
即离之之存泯。
之之者语助也。
如庄子云。
杀之之怒决之之怒之类也)又将泯二是同。
作同教得名所以。
(迎福又自注云。
不将泯二。
为得名所以。
更用何耶。
又引合始终。
为渐教得名之因。
今返问之。
清凉曰。
始教存三故别为一教。
且始教存三。
还用何教合耶。
岂亦得名乎)余义可知。
如讲时所辨。
清凉释曰。始教存三故别为一教。终顿泯二是同故合为一教。下列四中云。三同教一乘。即合终顿二教也(演义第六前已具引)。
评曰。
此乃泯二是同。
出合为一教之所以。
非同教得名之因由也。
是故存三为一教。
泯二为一教。
与小圆为四。
亦明曰。
同教一乘即合终顿。
与迎福有异。
(迎福则曰。
因由泯二。
得名同教。
玉峰谓出合为一教之所以。
非同教得名之因由也)然亦各自建立。
不必见疑。
又曰。
约圆融不融。
分成二种。
即实教顿教并皆不融。
为同教一乘(贞元一之上。
下自具引。
此约理事无碍拣也。
问若一向不融。
何异顿实。
答曰。
若入圆收。
理事无碍。
必有事事无碍。
何以故。
由彰其无碍等四门皆别教故)。
评曰。既曰不融为同。非泯二名同。不亦显然乎。又此同教一乘。是合终顿。义亦明矣。
又曰。
若自他相绝。
则与众生心同一体。
故无心外也。
不坏能所。
故能知也。
(大疏第十三之上)自解曰。
此通终顿二教。
但同一体。
是顿教。
兼不坏所知义。
即是终教。
若总取双绝双存。
亦圆教中同教义也(演义四十一。
连次上文云。
六相圆融唯属圆教。
一乘之别教义故。
同教之后。
唯一别教。
但离为终顿。
合为同教。
非别有能同同教也)。
评曰。既称总取。合二教也。亦圆教中同。非离之之终顿。乃海具之江水安得不咸。正同此间之同教一乘也(证今四教中同教也)。
密祖释能所证义曰。
能所无二。
大乘终教也。
能所俱泯。
大乘顿教中证道也。
(行愿钞第二云。
二明能所无二者。
则法性宗证道。
谓大乘终教也。
三明能所俱泯者。
即大乘顿教中证道也)观祖曰。
以能所历然证事法界。
能所一相。
证理法界及事理无碍相即之门。
能所俱泯。
证事理无碍形夺无寄门。
存亡无碍。
全证事理无障碍门。
举一全收。
证事事无碍门(贞元一之下)。
评曰。
能所存亡无碍。
得非总取双绝双存圆中同教义乎。
(演义四十四。
四地厌分中文)是乃合前密祖之终顿也。
(行愿第二钞。
前已引二三两门。
即第四明存泯无碍。
亦总取终顿二教也)举一全收。
证事事无碍别教也。
此前更不立圆中同。
又於终顿之后别有此门。
义可见矣。
密祖释理事无碍中至存泯同时。
则曰。
逦迤有此三重事理无碍之义方足。
智者一一审之(行愿第二钞云。
七举第六门收第五门。
明理事无碍。
不坏不泯。
即第。
六门明不坏不泯。
离相离性。
即第五门明离相不异离性。
此中亦明存泯无碍。
第六明存。
第五明泯。
此二门既其同时。
故无障碍也。
乃至逦迤有此三重事理无碍之义方备。
智者一一审之)。
评曰。
即前观祖。
能所一相。
所证事理无碍相即之门一重也。
能所俱泯。
证事理无碍形夺无寄门。
二重也。
存亡无碍。
全证事理无障碍门。
三重也。
如次前二祖取之。
第三重乃圆中之同。
如日月矣。
非合终顿乎(但将前地经疏钞。
并贞元疏。
及行愿疏钞对看。
皂白自分矣)。
观祖释事理无碍曰。
会法性者。
以是同教一乘。
义理分齐故(演义第七云。
二别释十门。
即为十别。
一一门中多先正释。
后会前义。
即前性相不同中十对之义。
又十对中唯会法性。
以是同教一乘义分齐故。
如前云。
三乘一乘别。
今但会一乘。
五性一性别。
今但会一性。
十对皆然)。
评曰。
此盖后三教并拣於权。
(且法华仁王本业地论梁摄论等。
凡说一乘三乘。
皆是通语。
以圣教多含。
不可局执。
自古圣贤及吾宗诸祖。
互得引用。
若据地论梁论皆以初二三地。
寄在世间。
四地至七地寄出世间。
八地已上寄出出世间。
一乘法以彼一乘为后圆教。
三乘当中间三教。
小乘愚法教。
并将证成法华三一。
当知法华中三乘之人。
求三车出至门外者。
则三乘俱是出世。
自位究竟。
即是四地已去至七地者是也。
此依至相贤首也。
若欲料拣性相二宗权实。
亦得引证。
则昔日诠性之教。
皆属一乘。
昔日诠相之教。
皆属三乘。
是故祖曰但会昔权。
不会昔实。
此依清凉圭峰也。
今取后义)总是一乘。
开之为同别。
此事理无碍。
是同教一乘之义理分齐故。
故一一会前终顿能拣权三之义也。
以同教一乘是该取顿实故也。
密祖又曰。
具此十门。
方名理事无碍。
又曰当同教大乘之极致。
后观别教等(祖曰。
但理事镕融存亡逆顺通有十门。
具此等十。
方名理事无碍。
已当大乘同教之极致。
故下第三观是别教一乘。
逈异诸教)。
评曰。
即前清凉。
存亡无碍全证之事理无碍门。
此大乘同教。
即前总取双绝双存圆教中同教也。
以祖曰大乘亦名一乘故。
理义正齐。
不必疑也。
后观别教。
此观同教。
何疑之有。
次前即言是同教一乘之义理分齐。
可为良证。
观祖又曰。
实教大乘亦名一乘。
谓会三归一。
唯有一乘法故。
即后三教合为一实。
即今性相二宗有多差别。
略列十条。
(贞元一之上)此能拣十义。
亦即此经中同教之义。
(演义第六云。
然法性宗十义。
即此经同教中义)密祖亦曰。
即华严同教义(圆觉大钞云。
法性中十义。
即华严中同教之义)。
评曰。
此亦后三合为一实。
开二即同别。
(贞元一之上云。
第四就实教中。
复有二门。
一约有位无位。
分之为二。
则以终教同前始教。
皆名为渐。
第四名顿。
二约圆融不融分成二种。
即实教顿教。
并皆不融。
为同教一乘。
唯第五圆融具德。
名别教一乘。
迎福曰。
贤首教门只有一乘中。
开二为同别。
或云。
圆教有二。
开成同别。
未尝有合后三。
为一实教。
开此为同别二教也。
且后三开同别者。
乃贞元疏也)开三即圆终顿也。
是以为四。
即但有同别。
是合取顿实。
即圆中之同也。
以一乘三乘小乘三宗。
不同一乘有二故。
(然此三宗寄於五教。
有乎二说。
一孔目教章等。
则以后一为一乘宗。
中间三教为三乘宗。
初一为小乘宗。
二依华严圆觉等疏。
初一为小乘宗。
次一为三乘宗。
后三为一乘宗。
今即后义)此上释合后三也。
合为一乘。
后段释开后三也。
则唯后一中自有同别。
不取终顿。
以一乘唯有同别。
无余乘故。
故成三一也。
(此上等元是白书)或五。
则终顿圆。
若后一自开同别。
则离之之终顿。
非合之之终顿。
亦以一乘三乘小乘三宗。
不同终顿各诠双存俱泯。
偏而非圆。
若取终顿。
全同四中。
此理显然。
宜深思之。
(此则分四教。
即合终顿为圆中同教。
分五教。
则圆中自有同别)若将四教作五教释通。
开合不分。
偏圆难辨。
但见理事无碍之言。
便名终教。
如法华等。
理事无碍一宗所收。
大乘一发。
判为偏浅。
(且理事无碍自有三重。
一能所无二。
二能所俱泯。
三存泯无碍。
岂可才见理事无碍之言。
尽名终教。
致使深义例为偏浅。
何其谬哉)若谓圭山之言而不通者。
(圭山以渐顿一分。
则法华乃渐之终极。
故属终教。
岂可执一言而妨多义也)岂不碍他渐中之圆。
(演义第五云。
华严之圆是顿中之圆。
法华之圆是渐中之圆。
渐顿之仪。
二经则异。
圆教化法。
二经不殊)宗义(要问上云。
法华经宗义是一乘经也)别意(教章云。
是故当知法华别意。
正在一乘)在於一乘等语乎。
况吾宗未尝局判一经而作一教。
以深为浅。
吾祖诫之甚明。
可深体之。
可深思之(已上第二义竟)。
清凉曰。
一同教一乘同顿同实故(大疏玄谈云。
故此圆教。
语广名无量乘。
语深唯显一乘。
一乘有二。
一同教一乘。
同顿同实故。
二别教一乘。
唯圆融具德故)。
易简释曰。
清凉玄文义理分齐中。
同顿同实。
及圆融具德。
乃教下曲分义门。
与以教摄乘。
义意亦别。
指总相会通同别并乘教开合同别。
乃曰皆明教门。
非是义相(易简释乘教开合中文也)。
评曰。
此兄常曰。
但是义相。
非为机教门。
以一圆教。
岂有二种修证。
故此拣云乃教下义门是义相也。
不同二处(总相会通。
并乘教开合二处也)皆明教门矣。
迎福释曰。三此中同教。要圆教与终顿二教。义类相似。故云同也(清凉自言。同教者谓终顿二教也。未尝云要圆教与终顿义类相似。故云似涉无稽也)。
评曰。迎福老人。聪明博达。当今诸方放出一头地者也。此论似涉无稽何耶。
清凉释曰。言同教者。谓终顿二教。虽说一性一相。无二无三(演义第七)。
评曰。
此正同教自相也。
理应更曰。
言思斯绝。
以影在下文不言耳。
无二无三非泯二乎。
问曰。
同彼顿实。
安知合彼为同教耶。
答。
祖云下同同教。
释此言也。
如次引云(演义四十四。
钞十门唯心中文也)。
又曰。不辨圆融具德事事无碍。故非别教(连次前文)。
评曰。
拣非别教也。
既非别即同明矣。
不亦即终顿非别乎(若约总[(冰-水+〡)*又]诸教。
如圆教中有小乘戒善四谛因缘。
有始教中十地十如八识四智。
有终教中事理无碍。
有顿教中言思斯绝等。
如海有百川之水。
此则[(冰-水+〡)*又]前四教也。
清凉曰。
圆必摄四。
圭山亦曰。
圆教摄於前四。
若约总拣诸教者。
如小乘唯人空自利。
始教五性。
三乘终教。
不说德用。
该[(冰-水+〡)*又]顿教。
一向事理双绝。
清凉曰。
如彼百川不同咸味。
此则拣前四教也。
是知拣则拣前四教。
[(冰-水+〡)*又]则[(冰-水+〡)*又]前四教。
且祖师拣[(冰-水+〡)*又]之义。
焕若临镜。
又何惑哉)。
又曰。而别教中有一性一相。事理无碍。言思斯绝。同彼二教(连次前文)。
评曰。
此示能同。
即别教中。
彰其无碍也。
(贞元云。
由彰其无碍皆别教也)非别有同教同彼也。
今能所同义。
不同昔人。
可深体之。
(昔谓。
自有能同同教。
同彼二教。
今谓能同乃别教中理事无碍。
同彼二教也)良以同彼。
故取之也。
义如下引。
问信满成佛行布十地。
同前诸教能同名同。
岂非同教同彼耶。
答。
彼约一乘同三乘方便。
引彼令舍权入实。
不待该而是圆。
(此问答乃教章行位差别中文也。
章云。
以此经中安立诸位有二善巧。
一约相就门。
分位前后。
寄同三乘。
引彼方便。
是同教也。
二约体就法。
前后相入。
圆融自在。
异彼三乘。
是别教也。
若自别教。
即不依位成。
今即一乘。
寄同三乘。
引彼方便。
以本非江水。
故不待入。
本非不融。
故不待该也)今约所诠事理无碍。
是一该取二教所诠。
入圆成此彰其无碍。
(既该取二教入圆。
为圆中同教。
非离之之存泯也)如浩然气。
(孟子云。
我〔之〕言。
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同雌雄风。
(宋玉风赋云。
大王之风所谓雄风也。
庶人之风所谓雌风也)总斯二风以为一气。
浩然之外无别雌雄。
雌雄之外宁有浩然。
事理无碍。
同存绝即泯。
总斯存泯为事理无碍。
道理亦尔。
岂二事理无碍分能所耶。
章家约引权机。
此文该取偏法。
机教相须。
宛然函盖。
然皆别教一乘同前教耳(虽有约机约法不同。
然皆圆别一乘。
同彼诸教也)。
又通难曰。
以别该同。
皆圆教摄。
(玄谈义理分齐之文)钞曰。
犹彼江水入海亦咸(演义第七云。
谓有难言。
既同顿同实。
何异顿实。
故此通云。
即此同中必有别义。
如事理无碍。
必有事事无碍耳。
犹彼江水入海亦咸)。
评曰。
既俟别该即偏教之终顿。
非能同别教也。
又言。
江水入海非自海水。
即终顿为此之理事无碍明矣。
指圆教摄。
(玄文云。
十善五戒亦圆教摄)即总取双绝双存圆教中同教也。
当知。
该之之终顿。
非离之之终顿。
入海之江水。
非未入之水矣。
开为终顿。
则各得存绝即泯之一门。
该而合之。
则具得存绝即泯同时。
全入之事理无碍门也。
(清凉曰。
若总取双绝双存。
亦圆教中同教义也)即所谓同教一乘之义理分齐。
同教之极致也。
岂别有事理无碍同彼事理无碍乎。
若本与同之圆。
岂可复言圆教摄也(若本海中之水。
何待入海方咸。
是知未入海之江水。
须俟决流而趣。
然后同味也)。
又曰。
圆教有二。
一同教。
二别教。
别即不共。
不共顿实。
同教者。
同顿同实。
若下同同教一乘等。
(大疏十四之上。
列十门唯心云。
上之十门。
初一小教。
次三涉权。
次三就实。
后三约圆中不共。
若下同诸乘。
通十无碍。
演义四十四云。
上之十门下。
约教分别。
即具五教。
涉权。
是始教。
就实通二。
一即终教。
终教亦名实教故。
其摄相归性。
亦通顿教。
以后三教皆同一乘。
并拣於权。
故顿亦名实。
后三圆融即是圆教。
而言不共者。
圆教有二。
一同教。
二别教。
别即不共。
不共顿实故。
二同教者。
同顿同实故。
今显是别教。
故云不共。
若下同诸乘下。
约融通说。
若下同同教一乘。
即[(冰-水+〡)*又]次三。
就实。
若同於三乘。
亦[(冰-水+〡)*又]前四。
以其圆教。
如海包含。
无不具故)。
评曰。
既言下同同教一乘。
则收次三门唯识。
则同教一乘是。
终顿何不得称此名耶。
既曰收之。
是海具之江水。
不同长江也。
然海中江乃收长江同味耳。
别教同彼言下同也。
又曰。若同三乘亦收前四。自注云。乃前四门唯识。非四教也(连次前文)。
评曰。
别教一乘下同诸乘。
既不所同是三。
能同亦三。
当知。
别教下同终顿。
不应便非是圆。
却俟该而入圆也(有谓。
能同是同教。
同彼终顿。
非别教下同终顿。
今以下同三乘例难云。
既不所同是三。
能同亦三。
明知能同终顿。
不应便非是别。
祖云。
海中百川。
滴滴皆具十德。
复何疑哉)。
以本非江水故不待入。
本非不融故不待该。
盖后三教并拣於权合为一实。
皆是一乘。
开即为二。
谓同别也。
(贞元一之上)有开之之终顿。
非圆中之同。
(乃离之之存泯也)今将合之入圆。
故说该耳。
(该取终顿。
即圆中同也)而钞又曰。
如海包含无不具故。
(演义四十四。
前已具引)则总收诸教。
会三归一。
得非广乎。
(有谓。
会三归一。
但释教章可也。
用释余义。
意势全别。
则知其悞也)总会诸权以入一实。
得非为人之教门乎。
(有谓。
能弘门非被机之教者。
则知其妄也)同顿同实。
又同三乘。
前后互出。
前明拣权。
未收沟洫。
且同顿实。
况复影在前文全收中耶。
(前文者。
即玄谈云。
语其横[(冰-水+〡)*又]。
全[(冰-水+〡)*又]五教也)此文拣收具明。
(此即上所引大疏十四。
演义四十四之文也)但拣顿实。
异於前文。
(前云别教一乘唯圆融具德。
今云别即不共。
不共顿实)而前文又曰。
尚非三四。
(三四即终顿也)前后相仍。
全同教章分相中也。
(分相中全拣前四也)又知不共非唯不共二乘。
乃权实三乘皆不共也。
(权即始教实即终顿也)拣则三一不同。
同则三一和合。
亦斯义也(已上第三义竟)。
全收诸教宗。
迎福曰。
四此中全拣前四。
不摄於圆。
约别教说。
若此中全收。
圆必摄四。
约同教义说。
故行愿钞作此指也。
此约圆教。
收前四教。
同成一教。
故云同也。
故下钞亦云。
若同於三乘。
亦收前四。
以同教如海包含。
无不具故。
然上四义收摄同教。
体势略尽。
有同此类。
以义收之。
则无所滥涉矣。
又余三义诸祖共有。
同顿同实清凉新加。
唯约一乘深义说也。
又泯二是同。
乃目法华等。
余三皆华严(此录会解第八)。
评曰。
迎福老。
以海具百川说全收之义。
与章初少异。
(迎福曰。
以初义共三一故少异全[(冰-水+〡)*又]。
以全[(冰-水+〡)*又]必约海具百川故。
说少异共三一)不知将章初海印一乘。
并所诠中一乘。
为百川耶。
不百川非海而何。
(会解拣全[(冰-水+〡)*又]。
与章初异。
今问云。
章初一乘是海耶。
百川耶。
是岂敢将章初一乘为百川。
若不百川。
必应是海。
若谓之海。
复何异哉)又曰。
共三一以法华为同教。
又不拣泯二是同之一乘目法华义。
又曰余三皆华严。
华严非海乎。
或似自语前却。
(会解初云。
共三一以目法华为同教。
不言泯二目法华。
下文却云。
泯二是同乃目法华。
余三皆华严。
前后繁乱)又曰。
然上四义收摄同教。
体势略尽。
若曰旨意是一曰尽。
此四岂非是一。
若云祖文出处略尽。
莫未尽否。
(且祖文自有三十余处。
若以四义[(冰-水+〡)*又]之。
莫未尽否)又唯将全收作同教释。
(圭山云。
圆教摄四之时。
一一同圆。
清凉曰。
圆必摄四。
圆以贯之。
亦圆教摄。
贤首章初分相该摄。
明指为别教得志。
若合乎符节。
先圣后圣其揆一也。
迎福决谓全[(冰-水+〡)*又]只作同教。
切不可要全[(冰-水+〡)*又]诸教。
亦是别教。
自质云。
若尔全拣门复是何教耶。
此正要拣[(冰-水+〡)*又]对说同别耳。
今却问云。
该[(冰-水+〡)*又]全[(冰-水+〡)*又]行相何异。
分相之与全拣。
复是何教。
且章初。
还可拣[(冰-水+〡)*又]对说同别以否)又曰。
收前四教同成一教。
故云同也。
此作得名所以。
不知自何而来也(前云。
三一具故名同教。
又云。
同泯二故得名同教。
又云。
义类相似故名同教。
今谓。
[(冰-水+〡)*又]前四教故云同教。
且同教一名。
随文各出。
皆谓得名。
恐非祖意)。
圭峰曰。
全收诸教宗同教缘起义。
亦指大疏玄谈全收之义(行愿钞第一云。
大疏玄谈。
全拣全[(冰-水+〡)*又]。
全拣诸宗。
即别教性起义。
全[(冰-水+〡)*又]诸宗。
即同教缘起义)。
评曰。
此作同教释。
则是方便。
故贤首圆教或五也。
且取非即圆通义也。
(孔目云。
若横依方便。
进趣法门。
即有二义。
通说一乘。
一由依究竟一乘教成。
何以故。
从一乘流故。
又为一乘所目故。
二与彼究竟圆一乘为方便故。
故说一乘非即圆通自在义也)既曰全收诸教。
即前之四教谓之诸教。
清凉曰圆必摄四。
若尔即教章所诠差别摄前之同教。
(章曰。
若约同教。
即摄前诸教所说心识。
何以故。
是此方便故)亦即教章之初同教。
以此同教。
始自一乘终至多乘。
无不包故。
亦即贤首总收十门唯心之同。
(探玄第十三云。
一相见俱存。
至十帝网无碍。
上十门唯识道理。
於中初三门约初教说。
次四门约终教顿教说。
后三门约圆教中别教说。
总具十门。
约同教说)清凉曰。
如海包含无不具故。
(演义四十四卷)则同顿同实之义。
亦是此义。
(清凉曰。
下同同教一乘。
则[(冰-水+〡)*又]次三门唯识)下文亦说同三乘故。
(若同於三乘。
亦[(冰-水+〡)*又]前四)章中。
前曰华严一乘。
后曰圆之同教。
(若依圆教者。
有二义。
一摄前诸教所明行位等。
以是方便故云云)非海而何。
(斥会解拣非海具百川等)至相亦曰。
会三归一。
故知同也。
三即诸教故。
如初义已辩。
彦和可常共取至相。
此义释章初二门。
但不用同。
与今有异。
义苑亦指此同章初之义。
(义苑亦以会三归一。
用释章初同教)此有深理。
昔可尚也。
安更有词。
此义祖语稍多。
然又易见。
不多云也。
清凉全收曰。
大海必摄百川。
同一咸味。
圆必摄四圆。
以贯之。
亦圆教摄。
(纲要云。
其犹百川不摄大海。
大海一滴即摄百川。
虽摄百川同一咸味。
虽包众典。
圆以贯之。
故一文一句皆摄无尽)尚非三四等。
有其所通。
无其所病。
(玄谈义理分齐中文)圭山大钞。
指全收为一。
是别教。
(圆觉大钞第五云。
圆教摄四之时。
一一同圆。
谓应难云。
既摄前四。
何殊小乘及法相等。
故今释云。
尚非终顿。
何况初二。
如海中百川。
满满皆具十德。
及百川之味。
不同江河虽千万里。
终无海中一德)又曰。
统收不异曰一。
运载含融曰乘。
(行愿钞第六)章门探玄等亦尔。
圆教或一。
余相尽故。
(教章探玄皆乘教开合中文)一切三乘等本来悉是一乘法故。
(该摄中文)则全收是别。
义亦可见。
(孟子曰。
君子深造之以道。
欲其自得之也。
自得之则居之安。
居之安则资之深。
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
可堂老人。
左之右之。
常逢其源矣)不能广辨。
过吾门者。
熟闻之矣。
况孔目问答此之同别。
文义如云。
然二师。
(豫复二师)既但此之三(易简三种)四。
(会解四义)且亦逢场作戏耳(已上第四义竟)。
别出二章。 #
祖曰。
一乘教义分齐。
云何一乘教有二种。
一共教。
二不共教。
圆教一乘所明诸义。
文文句句皆具一切。
此是不共教。
二共教者。
则小乘三乘教。
名字虽同。
意皆别异(要问上卷一乘分齐义)。
评曰。
祖言别即不共。
(十地疏十四之上。
别即不共。
不共实顿)又曰。
逈异余宗。
(玄谈云。
逈异余教。
圆觉曰。
逈异诸宗)又曰。
不共二乘。
(玄谈云不共二乘。
名一乘教)又曰。
不共三乘小乘同。
(孔目十明章)又曰。
别於三乘。
(孔目教章共有)此皆敻绝逈异不共以解别也。
然其所自。
盖出智论。
太一首用。
诸祖靡有不从。
其唯圆融具德。
乃目普法之自体。
非释别名之训义也。
又祖曰。
余经是共教。
一乘三乘小乘共依故。
(要问诸经部类差别义)又曰。
二乘共有。
名数共同。
(要问一乘分齐义)又指成不成等四句。
则曰是一乘共教。
非别教也。
(要问众生作佛义)皆以共释同。
盖共者同也。
又曰。
三一和合同一善巧。
故名同教。
(教章云。
三乘一乘和合说故。
属同教摄。
孔目云。
一乘三乘同一善巧。
是其同也)此乃以合释同。
同者合也。
则三乘为教。
一乘为义。
和合不离。
摄机成益也。
(教章云。
若先以三乘引出。
后令得一乘。
亦是三一和合摄机成二益。
故属同教)又同者辈也。
齐也。
此言流辈相齐也。
祖曰。
同教门者。
则与三乘义同。
但由智回向故。
入一乘摄。
(孔目真如章)又曰。
依一乘教分与终教相同。
(要问诸修道总别义)又曰。
同教者同顿同实。
(玄谈义理分齐并十地钞)下同诸乘。
(演义四十四)又曰。
文虽是同。
意皆别异。
(孔目十地章云。
文虽是同。
而义皆别)皆言三一宗差。
法门同也。
又说法华渐同华严。
(章曰。
或说释迦报土在灵鹫山。
如法华云。
我常在灵山等。
法华论主。
释为报身菩提山当知此约一乘同教说。
何以故。
以法华中亦显一乘故。
其处随教即染归净故。
说法华处即为实也。
如菩提树下说华严处。
即为莲华藏十佛境界。
法华亦尔。
渐同此故。
是同教也)此以流辈相齐以释同也。
此中法华即圆中同耳。
又曰。
今以理求通之。
与同义无别趣。
(孔目妙趣章)盖以同犹通也。
故有通教一乘。
(圆觉钞云。
此是别教一乘。
非法华通教一乘也)亦言是一法门通彼三一。
达乎二宗。
如曰上件法门。
摄下诸教。
顿属其上分本教义。
渐从其末义。
通一乘三乘小乘。
何以故。
为彼圆教所目故。
(孔目一乘三乘义章)又曰。
此义在三乘。
亦通一乘说。
(孔目缘起章)又曰。
此文在三乘。
亦通一乘用。
(要问三性三无性义)又曰。
此文在一乘。
通彼三乘用。
(要问悔过法义)此以通释同也。
然其滥觞。
皆智论之共教。
共即同故。
太一用之。
诸祖同遵。
岂有异致。
故知诸文同教之名。
释训不出三一共通和合。
流辈相齐。
故名同也。
释训既尔。
诸文互成。
今欲示义。
且作此耳。
其会三归一乃教相也。
由彼教中。
诠显此理。
知其是同。
可释回三入一教之名义也。
岂有将会三归一。
作同字之训义故。
(会解。
说同教四义。
皆作得名训义之因由)譬彼空不空义。
乃二教之所诠。
非始终之训义。
(但二教所明空不空二义。
非二教之得名也)故今一乘有共不共焉。
祖曰。
然此五教相摄融通。
有其五重。
一或总为一。
谓圆教摄於前四。
一一同圆。
唯一大善巧法。
(教章云。
或总为一。
谓本末融镕。
唯一大善巧法。
探玄并大疏贞元皆云。
唯是如来一大善巧摄生方便。
圆觉大钞第五云。
圆教摄四之时。
一一同圆)或名圆教。
或名一乘。
或名教纲。
或名教海。
或名一圆音教。
或名普法。
或名通宗。
(孔目十玄章)或名性起树藏。
(要问教相义云。
性起树藏。
内庄一乘。
外严三乘及小乘等)或名缘起大树。
(要问成佛前后义云。
若依一乘教。
於念念中成佛。
皆尽所化有情。
在诸位中。
十住已去乃至菩提。
皆尽众生界。
成位遍满。
无有前后。
为同一缘起大树故也)或名无尽圆通自在宗。
(孔目法数章)或名圆通自在法。
(孔目料简章)或名无尽佛法。
或名普贤无尽法。
或名法界大宗。
或名圆满教。
或名圆宗。
或名满藏。
或名圆圆海。
(释论第十云。
大本华严契经中。
作如是说。
其圆圆海得诸佛胜故。
其一切佛不能成就圆圆海劣故)或名性德圆满海。
(释论第一云。
摩诃衍法诸佛所得耶。
能得於诸佛。
诸佛得不故。
菩萨二乘一切异生亦复如是。
性德圆满海是焉)或名教本。
或名总相法门。
(大经疏三之上云。
第一天王得总相法门。
诸佛将兴。
皆生彼天。
下生之时。
普应法界。
顿阐华严。
为圆满法)或名圆满教轮(华严经第二卷云。
复次知足天王。
得一切佛出兴世圆满教轮解脱门)。
评曰。皆华严圆别一乘。全收诸教之大宗也。包容融摄具德圆通。随称皆得耳(此全得总相会通之大意。故引诸名。为分教之本。愿诸来裔幸冀留情)。
或开为二。
或曰本末。
(章曰。
一本教。
谓别教一乘为诸教本故。
二末教。
谓小乘三乘从彼所流故)或名究竟方便。
(章曰。
究竟及方便。
以三乘小乘。
望一乘。
悉为方便故)或曰三乘一乘。
(孔目一乘三乘章)或曰共不共教。
(智论以华严经为不共教。
余经是共教也)或名同别。
或名正乘方便乘。
或约大小。
(要问云。
谓大小二乘。
於方便中。
从教趣果分二故)或约权实。
(且权实有乎二说。
一约究竟方便。
以明权实。
於五教中。
后一为究竟乘。
前之四教为方便乘。
前四教自有权实。
何以俱为权耶。
答。
以实体不足故不说。
一切皆有佛知见故。
故属三乘。
并为方便。
二贞观以来法相繁异。
以五性三乘为实。
一乘一性为权。
其说翳乎一乘。
其道盛行中国。
於是起信等疏。
言教具阙中。
广辟斯义。
遂明一乘一性为实。
三乘五性为权。
於五教中。
前二为三乘。
后三为一乘。
终顿皆明一性。
是以判入一乘。
清凉圭峰。
皆承袭之。
遂有二说焉)或约曲直。
(释迦经谓届曲教。
舍那经谓平道教)或约渐顿等(章曰。
谓以先习小乘。
后趣大乘。
大由小起。
故名为渐。
直徃菩萨。
大不由小。
故名为顿)。
评曰。
皆前一乘圆教开也。
但或首开不共一乘。
次分大小权实。
(首开不共。
於共教中。
分为大小。
就大乘中。
复分权实)或先析小乘。
后分权实同别。
(先开不共小乘。
次分权实。
前一为权。
后三为实。
就一实中。
复分同别。
前二为同教一乘。
后一为别教一乘)或作一乘。
(一乘有二。
一同教一乘。
二别教一乘)或作三。
一故开二中有多变态耳。
然诸共教或名三乘。
或名一者。
由一乘共即彼三乘小乘。
但由智回向。
故入一乘摄。
(孔目真如章)左右称耳。
问诸方便乘名一乘者。
为即以否。
(否者。
不定之词。
诸方便乘名一乘者。
为即究竟一乘耶。
为非究竟一乘耶)答有二义。
一由依究竟一乘教成。
何以故。
从一乘流故。
又为一乘教所目故。
无异事也。
二与彼究竟圆一乘为方便故。
故说一乘非即圆通自在义也(孔目。
横依方便进趣法门故。
约即不即以分。
二义差别故)。
或开为三。小乘三乘一乘。或渐顿等。(光统立渐顿圆。至相搜玄用此)。
评曰。
初义就五教有二说。
若皆为(去声)三人。
则中三为三。
(如探玄教章孔目问答等)若泯二属。
一则后三皆一。
(如华严。
圆觉疏等)是故四中同教一乘。
或从三出。
(就共教中。
约存三泯二不同。
分之为二)或从一出。
(合后三为实。
分之为二。
则有同别一乘)是故贞元大开权实仍小。
为三十条拣权。
於后一实。
开同别也(贞元第一之上)。
或分为四。
谓别教小乘。
至别教一乘。
或小渐等。
(探玄云。
或分为四。
此有二义。
一於上共教中。
约存三泯二。
开两教故。
为四。
一别教小乘。
二同教三乘。
如深密等。
三同教一乘。
如法华等。
四别教一乘。
如华严等。
二约历位无位开渐顿二教故。
为四。
一小乘教。
二渐教。
三顿教。
四圆教)。
评曰。
原夫初义通论大旨。
唯有三宗。
别教小乘不通菩萨。
名小乘宗。
共教三乘三人同禀。
名三乘宗。
直显本法。
并会三归一。
名一乘宗。
但五教中。
六七(清凉圭山)二祖。
多取泯二属一。
以拣於权。
后三皆实。
名一乘宗。
不融为同。
以融为别。
(贞元第一之上。
前已引竟)四五。
(云华贤首)二祖。
每以中间。
通为(去声)属三乘宗。
后一究竟为一乘宗。
五祖复以存三泯二。
分其顿实。
归一乘宗。
(探玄第一)故五六祖师分三之后。
皆就三宗。
两其同别。
而成四教。
(探玄。
并大疏。
皆於共教中。
约存三泯二开两教。
故分为四)一乘宗中自有二故。
是故或将第五为别。
前四总为共教一乘。
於中即有小乘三乘一乘。
或更析开不共小乘共教三乘。
其余如来藏佛性泯二之教。
楞为共教一乘。
与今圆开四教。
名体全符。
盖诸共教上下相望。
自有共不共也。
(要问上一乘分齐义云。
仍诸共教上下相望。
有共不共。
如小乘教三世有等。
三乘则无。
三乘教有。
小乘则无。
或二乘共有。
如道品等名数共同。
或二乘俱无。
则一乘教是也)若析顿实以为所拣。
总属方便。
入三乘摄。
却散为五。
后一自具同别。
为一乘宗。
是则一乘还有同别。
亦顺三宗。
故一乘中无二同教对一别也。
是则顿实。
属三则权。
属一则实。
离偏而合圆也。
盖以教海之中接引物机。
有多方便。
句数不同。
前代诸德各述一门。
(如古今立教中辨)吾祖笼络结成教网。
故有开合。
纵成多教。
皆初圆中渐次开也。
苟尔亦圆之始小耶。
答实尔。
总之别也。
又何离偏而合圆耶。
机有普别。
智有三一。
得向异故。
是故卷舒不曰一端。
舒而常卷。
卷又即舒。
舒卷自在。
为华严教网之大宗也。
注同教问答(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