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华严同教一乘策

续藏经 注华严同教一乘策

 宋 师会述 希迪注

  

  注华严同教一乘策一卷(并序)

    武林沙门 希迪 注

  同教策者法真大师天纵机先才悬世表。

既坚综其指。

乃虚洞於玄。

非为私於己焉。

实欲公於万世以救其弊也。

由是深存远虑。

以 (矢)其谋。

使华严宗大成者哉。

(希迪)不敏。

学而习之。

略折幽微。

叨申短注。

虽无益於教。

然其用心亦已至矣。

冀毋罪焉。

  时嘉泰改元之明年正月一日  希迪 谨序

  华严同教一乘策

  住善住法真大师 师会 述

  问。

华严大宗。

唯同别二教。

(〔太〕曰。

一乘义者。

分别有二。

一者正乘。

二者方便乘等。

释曰。

斯则乘为两种。

教立二门。

故云唯同别也)别义讲解多同。

(同谓唯一别教)但易简特异。

而多不从。

(独易简说能弘义门教门三种之别。

而多不从者。

杨子云。

不合乎先王之法者。

君子不法也)若同教一义。

或曰三种。

(此即易简。

言三种者。

一融会同。

二和合同。

三义相同)或曰四门。

(此指会解。

言四门者。

一三一和合同。

二同泯二乘同。

三义类相似同。

四同成一教同)言小异。

大义不差。

(颐庵谓。

善住自指。

若然者。

同彼会三。

故云小异旨意是一。

故曰不差)而学者二三不知孰是。

请诸少俊。

博采祖文。

示其所归。

当公论是非。

不可私其所党。

至祝至祝。

  其一言通目。

(内章具云。

又言同者。

众多别义。

一言〔通〕位中所含。

即通成解行等)随别取一义。

(内章又曰。

会义不同。

多种法门。

随别取一义。

余无别相。

故言同耳。

释曰。

地论云。

信地菩萨。

乃至与不思议佛法。

为一缘起)并同别中。

各说同别等义。

(各说同别者。

具云别教之中亦有同别。

由多即一。

是其同也。

为一中多。

即是别也。

同教之中亦有同别。

一乘三乘同一善巧。

是其同也。

各为据机别。

即是别也)非诸方所诤。

不必辨也。

  章初一别教。二同教。易简释曰。后同教门。直就法界本末融会。故下章云。此同教说诸乘等会融无二。同一法界。

  评曰。

此中引文不尽。

(次云有其二门等)复错乱宗因。

(以宗为因。

故云错乱。

如焚薪说)自言此是能弘门。

非被机之教也(华藏若了一同一别。

必不出此言也。

书曰。

若网在纲。

有条而弗紊)。

  迎福释曰。

此乃三一合说。

则三乘一乘和合不异。

又注曰。

此约三一具。

故名同。

又拣非海具百川等。

(云云会解注云。

以初义具三一乘故。

少异全收。

以全收必约海具百川。

故说少异。

具三一。

故。

以法华为同教也)至相释曰。

经云。

会三归一。

故同也。

(问复入二章曰。

会三归一。

乃教相也。

岂将作同字之训义哉。

今云。

至相释曰。

何耶。

答。

此约释义。

彼约释文。

不相违也)多义如彼。

(妙趣章)又曰。

今以理求通之。

与同别趣也。

今从至相(孟子曰。

所愿则学孔子也。

又曰。

予未得为孔子徒也。

予私淑诸人也)。

  评曰。

易简将彼别教。

此对同之别。

(易简曰。

妙趣章云。

别於三乘。

故名别教)今取彼同。

示此对别之同。

义无舛也。

(大师亲谓。

义丰〔勒〕成。

例释甚当)迎福亦曰。

别义皆同。

则亦与矣(会解第八云。

别教名义。

诸祖皆同。

与者许也。

语云吾与汝弗如也)。

  清凉总相会通中。

或分为四中云。

三同教一乘。

如法华等(大经疏二云。

中间三教。

存三泯二别。

故开之为四。

一别教小乘。

如四阿含等。

二同教三乘。

如深密等。

三同教一乘。

如法华等。

四别教一乘。

如华严等)。

  易简释教章摄益中同教一乘云。

此即三乘一乘和合。

属同教摄。

前别教一乘即是圆教。

权教三乘即是始教。

同教一乘即当终顿。

故清凉玄文云。

三同教一乘如法华。

演义释曰。

即合终顿二教也(同教唯一。

势多变态。

谅乎摄益。

於五教中。

前四当三乘教。

后一当别教。

三一和合当同教。

今配分四。

几许误哉)。

  评曰。

此师又指。

此乃别教所不拣者也。

(易简曰。

终顿二教亦是一乘。

非此所拣)又曰。

终顿二教。

文虽不拣。

常自逈异。

(次曰。

以华严中唯圆融具德故。

至下教义摄益中。

分为三类。

一别教一乘。

二权教三乘。

三同教一乘。

斯与终顿自别)故此指云。

即当终顿。

非圆教也。

决择其意中。

亦曰终顿非后教也。

余义不录(即当等者教门与义相为二也)。

  迎福会解曰。

要终顿二教同泯二故。

名同教一乘也。

注曰。

此约终顿二教。

泯二是同。

非即合终顿为同也。

正约终顿同无二乘。

故云同教一乘也。

又次义中注。

若终顿自相同者。

渐顿有异。

安得是同。

又曰。

不是合终顿为同。

但约同泯二。

故名同也。

又曰。

近人皆云。

终顿二教合为同教。

渐顿自殊。

将何可合耶(会解第八)。

  评曰。此亦非圆中之同。又非合终顿。是离之之存泯也。又将泯二是同。作同教得名所以。(已上按定其非)余义可知也。如讲时所辨。

  清凉释曰。始教存三故。别为一教。终顿泯二是同故。合为一教。下列四中云。三同教一乘。即合终顿二教也(演义抄第六)。

  评曰。

此乃泯二是同。

出合为一教之所以。

(文义焕然。

宗因允当。

清凉曰。

仲尼倾盖。

伯牙辍弦。

亦藉形声矣。

不面而传。

得旨系表。

意犹吾心。

未知有也)非同教得名之因由也。

(张家儿岂作李家子。

然涉猎之讥。

不可逃也)是故存三为一教。

泯二为一教。

与小圆为四。

亦明曰同教一乘即合终顿。

与迎福有异。

自注云。

然亦各自建立不必见疑(清凉与迎福。

有异建立也)。

  又曰。

约圆融不融。

分成二种。

即实教顿教并皆不融。

为同教一乘。

(贞元一之上)善住自注云。

此约理事无碍。

对事事无碍拣也。

问。

若一向不融。

何异顿实。

答曰。

若入圆收。

理事无碍。

必有事之无碍。

何以故。

由彰其无碍等四门皆别教故(玄文曰。

今显别教一乘。

略显四门。

一所依体事。

二摄归真实。

三彰其无碍。

四周徧含融。

释曰。

上之四门。

初即法相。

二即无相。

三即同教。

四即别教。

若下同诸乘。

通四无碍。

皆别教分齐。

法界三观。

其义一揆。

详之可见。

若尔何谓非余经法界释。

体势纵横。

不可定准。

故祖曰。

此经所宗。

诸经通体等)。

  评曰。既曰不融为同。非泯二名同。不亦显然乎。又此同教一乘。是合终顿。义亦明矣(已上蹑〔疏〕印定)。

  又曰。

若自他相绝。

则与众生心。

同一体故。

无心外也。

不坏能所。

故能知也。

自解曰。

此通终顿二教。

但同一体是顿教。

兼不坏能所知义。

即是终教。

若总取双绝双存亦圆(教中)同教义也(地经云皆如实知。

疏五十八云。

审於事实。

见理实故。

亦非心外见法。

亦非无境可知。

若自他相绝。

则与众生心同一体故。

无心外也。

不坏能所。

故能知也。

又他心是总。

余皆是别。

六相圆融。

一乘之实知也。

抄四十一云。

皆如实下。

总释如实知义。

有五教意。

初通小乘初教。

理实通人法二空故。

二亦非心外下。

通始终二教。

唯识之义通二教故。

三若自他相绝下。

通於终顿两教。

相同一体。

即是顿教。

兼取不坏。

能所知义。

即是终教。

又总取双绝双存亦圆中同教义故。

四又他心是总下。

六相圆融。

唯属〔同〕教一乘之别教义。

释曰。

约教分别。

故云有五教意等。

若约融通。

皆别教也)。

  评曰。

既称总取。

合二教也。

亦圆教中。

□同非离之终顿。

乃海具之江水。

安得不醎。

正同此间之同教一乘也(问。

引文可尔。

且四中同教。

探玄果於共教分出。

岂亦圆中同邪。

答。

太一曰。

为成普〔法〕所成。

法性论中三处入法界。

法华等教。

非圆中同。

而何故圭山云。

若约顿开。

但悟至此。

便入圆教也)。

  密祖释能所证义曰。能所无二。大乘终教也。能所俱泯。大乘顿教中证道也(愿抄二后)。

  观祖曰。

以能所历然。

证事法界。

能所一相。

证理法界。

及事理无碍相即之门。

能所俱泯。

证事理无碍形夺无寄门。

存亡无碍。

全证事理无障碍门。

与一全收。

证事事无碍门(贞元一之下)。

  评曰。

能所存亡无碍。

得非总取双绝双存圆中同教义乎。

是乃同前密祖之终顿也。

举一全收。

证事事无碍别教也。

此前更不立圆中同。

又於终顿之后。

别有此门。

义可见矣(作此评者。

判存亡无碍。

是犹入海江水也)。

  密祖释理事无碍中。

至存泯同时。

则曰逦迤有此三重。

事理无碍之义方足。

智者一一审之(扬雄吾子篇云。

升东岳而知众山之逦迤也。

况介丘乎。

注云。

逦迤犹[(白-日+田)/廾]眇)。

  评曰。

即前观祖能所一相。

所证事理无碍相即之门。

一重也。

(愿钞二释俱存。

现前故云即前等也)能所俱泯。

证理事无碍形夺无寄门。

二重也。

(事理双夺)存亡无碍。

全证事理无障碍门。

三重也。

(为一事理无碍法界)如次前二祖取之。

第三重。

乃圆中之同。

如日月矣。

非合终顿乎。

(二祖即清凉。

第一重终教。

第二重顿教。

第三重。

乃圆中同也)。

  观祖释事理无碍曰。会法性者。以是同教一乘义理分齐故(演义第七云。又十对中。唯会法性。以是同教一乘义分齐故)。

  评曰。

此盖后三教。

并拣於权。

总是一乘。

开之为同别。

(贞元曰。

实教大乘亦名一乘。

即后三教合名为实。

就实教中。

约圆融不融。

分成二种。

即实教顿教。

并皆不融。

为同教一乘。

唯第五教圆融具德。

名别教一乘)此事理无碍。

是同教一乘之义理分齐故。

(圭山云。

已当大乘同教之趣致)故一一会前终顿能拣权三之义也。

(清凉云。

三乘一乘别。

今但会一乘等)以同教一乘是该取顿实故也(太一曰。

此中所明如来藏佛性。

虽约诸义。

差别不同。

皆是同教一乘义也。

何以故。

为成普法故。

普法所成故)。

  密祖又曰。具此十门。方名理事无碍。又曰。当同教大乘之极致。后观别教等(观注)。

  评曰。

即前清凉存亡无碍全证之事理无碍门。

此大乘亦名一乘。

故理义正齐。

不必疑也。

后观别教。

此观同教。

何疑之有。

次前即言。

是同教一乘之义理分齐。

可为良证(贞元一之上曰。

实教大乘。

亦名一乘)。

  观祖又曰。

实教大乘。

亦名一乘。

谓会三归一。

唯有一乘法故。

即后三教合为一实。

即今性相二宗。

有多差别。

略列十条。

此能拣十义。

亦即此经中同教之义。

密祖亦曰。

即华严同教义(演义六曰。

此经同经者。

三摩娑释。

依主得名。

补卢沙声。

属声受称。

此经之同教也。

大抄四云。

即华严中同教之义)。

  评曰。

此亦后三合为一实。

开二即同别。

开三即圆终顿也。

是以为四。

即但有同别。

是合取顿实。

即圆中之同也。

以一乘三乘小乘三宗不同。

一乘有二故(配五教者。

后三一乘宗。

始教三乘宗。

愚法小乘宗。

如贞元等说)。

  此上释合后三也。

合为一乘。

后段释开后三也。

则唯后一中。

自有同别。

不取终顿。

以一乘唯有同别。

无余乘故。

故成三一也(此上白书。

乃善住新加入。

问。

清凉义分齐中。

合后三。

开同别邪。

答。

仰观文意。

直以后一。

该取终顿作同。

故云圆教摄。

即太一谓。

一乘即一乘也。

若约影前二者。

即摄前四教。

为一方便。

故太一谓。

即有二义。

通说一乘等。

全同教章行位中也)。

  或五则终顿圆。

若后一自开同别。

则离之之终顿。

非合之之终顿。

亦以一乘三乘小乘不同。

(此中圆教为一乘。

宗始终顿为三乘宗。

愚法为小乘宗。

如教章等说。

终顿二教。

进退虽殊。

然皆不违梁摄论也)终顿各诠双存俱泯。

偏而非圆。

若取终顿。

全同四中。

(白书顺明。

此中反显)此理显然。

宜深思之。

若将四教作五教通。

开合不分。

偏圆难辨。

(如会解释分四曰。

非即合终顿)但见理事无碍之言。

便名终教。

如法华等。

理事无碍一宗所收。

大乘一发。

判为偏浅。

(多谓华藏。

余亲问颐庵云。

亦兼前人。

若尔如符真曰。

今理事无碍。

是同教一乘。

即终教无性真如。

楞伽思益法华涅盘等一百余部实教大乘所诠极理。

未敢评定)若谓圭山之言而不通者。

(略抄曰。

渐宗所依之经者。

是法华涅盘等第四五时中所说法性实理。

是结会始教之终极。

故名终教。

释曰。

且约一期渐教说也)岂不碍他渐中之圆。

(演义五云。

华严之圆。

是顿中之圆。

法华之圆。

是渐中之圆。

渐顿之义。

二经则异。

圆教化法。

二经不殊等)宗意别意。

在於一乘等语乎。

(要问上云。

法华经宗义。

是一乘经也。

教章云。

法华别意。

正在一乘)况吾宗未尝局判一教而作一教。

以深为浅。

吾祖诫。

之甚明。

可深体之。

可深思之(清凉云。

一经容有多教等)。

  清凉曰。一同教一乘。同顿同实故(此下皆义理分齐疏抄)。

  易简释曰。

清凉玄文义理分齐中。

同顿同实。

及圆融具德。

乃教下曲分义门。

与以教摄乘。

义意亦别。

指总相会通同别。

并乘教开合同别。

乃曰皆明教门。

非是义相(以教摄乘中记文)。

  评曰。

此兄常曰。

但是义相。

非为机教门。

以一圆教。

岂有二种修证。

故此拣云。

乃教下义门。

是义相也。

不同二处。

皆明教门矣(二处者。

总相会通。

与乘教开合)。

  迎福释曰。三此中同教。要圆教与终顿二教。义类相似。故云同也。

  评曰。

迎福老人。

聪明博达。

当今诸方。

放出一头地者也。

(欧阳集曰。

读轼书。

不觉汗出。

快哉快哉。

老父当避路。

放他出一头地也。

可喜可喜)此论似涉无稽。

何邪(尚书云。

无稽之言勿听。

弗询之谋勿庸。

注稽考。

庸用也)。

  清凉释曰。

言同教者。

谓终顿二教。

虽说一性一相。

无二无三(演义五云。

言无二亦无三者。

古有多说。

大乘法师云。

二即第二。

三即第三。

以菩萨乘胜故。

为第一等)。

  评曰。

此正同教自相也。

理应更曰。

言思斯绝。

以影在下文不言耳。

无二无三。

非泯二乎。

问曰。

彼顿实。

安知合彼为同教邪。

答。

祖曰下同同教。

释此言也。

如次引云(下引演义四十四)。

  又曰。不辨圆融具德事事无碍。故非别教。

  评曰。拣非别教也。既非别即同明矣。不亦即终顿非别乎。

  又曰。而别教中有一性一相事理无碍。言思斯绝。同彼二教(以约拣权。且收顿实。即法华等了义大乘。并名同教一乘)。

  评曰。

此示能同。

即别教中彰其无碍也。

非别有同教同彼也。

今能所同义。

不同昔人。

可深体之。

良以同彼。

故取之也。

义如下引。

(昔谓同教同彼。

今乃合彼为同。

故有异也)问。

信满成佛。

行布十地。

同前诸教。

能同名同。

岂非同教同彼耶。

答。

彼约一乘同三乘方便。

引彼令舍权入实。

不待该而是圆(章曰。

以此经中安立诸位。

有二善巧。

一约相就门。

分位前后。

寄同三乘。

引彼方便。

是同教也。

二约礼就法。

前后相入。

圆融自在。

异彼三乘。

是别教也。

释曰。

探玄云。

前约同教。

摄彼中根。

今显别教。

彼斯上达。

此之谓也)今约所诠事理无碍。

是一该取二教所诠。

入圆成此。

彰其无碍。

如浩然气。

(孟子公孙章曰。

我知言。

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同雌雄风。

(文选风赋。

此所谓大王之雄风。

庶人之雌风也)总斯二风。

以为一气。

浩然之外。

无别雌雄。

雌雄之外。

宁有浩然。

事理无碍。

(能同也。

合浩然气)同存绝即泯。

(终顿也。

合雌雄风)总斯存泯。

为事理无得。

(同教大乘之极致也。

合总斯二风以为一气)道理亦尔。

岂二事理无碍。

分能所耶。

(合浩然之外已下)章家约引权机。

此文该取偏法。

机教相须。

宛然函盖。

然皆别教一乘。

同前教耳。

第二义中。

广引祖据。

可却观之。

  又通难曰。

以别该同。

皆圆教摄。

(以别教一乘。

该取终顿。

为圆中同。

故云圆摄)抄曰。

犹彼江水入海亦醎(具云。

谓有难言。

既同顿同实。

何异顿实。

故此通云。

即此同中。

必有别义。

如事理无碍。

必有事事无碍等)。

  评曰。

既俟别该。

即偏教之终顿。

非能同别教也。

又言。

江水入海。

非自海水。

即终顿为此之事理无碍明矣。

指圆教摄。

即总取双绝双存圆教中同教也。

当知该之之终顿。

非离之之终顿。

入海之江水。

非未入之水矣。

开为终顿。

则各得存绝即泯之一门。

该而合之。

则具得存绝即泯同时全入之事理无碍门也。

(弼师曰。

谓此同教。

但於别教法体之内。

约於一分。

似顿实义。

立为同教。

体不离别。

非别教外。

直以终顿。

便名同教等。

则与今天壤也。

况更承袭)即所谓同教一乘之义理分齐。

同教之极致也。

岂别有事理无碍。

同彼事理无碍乎。

若本与同之圆。

岂可复言圆教摄也(该取偏法。

有理有文。

以圆摄圆。

文理俱绝)。

  又曰。

圆教有二。

一同教。

二别教。

别即不共。

不共顿实。

同教者。

同顿同实。

若下同同教一乘等(注疏六十一云。

上之十门。

初一小教。

次三涉权。

次三就实。

后三约圆中不共。

若下同诸乘。

通十无碍。

一部大宗。

不独此品。

(即十地品)演义四十四云。

上之十门下。

约教教分别。

即具五教。

涉权是始教。

就实通二。

一即终教。

终教亦名实教故。

其摄相归性。

亦通顿教。

以后三教皆同一乘。

并拣於权。

顿亦名实。

后三圆融。

即是圆教。

而言不共者。

圆教有二。

一同教。

二别教。

别即不共。

不共顿实故。

二同教者。

同顿同实故。

今显是别。

故云不共。

若下同诸乘下。

约融通说。

若下同同教一乘。

即收次三。

就实。

若同於三乘。

亦收前四。

以其圆教如海包含无不具故。

释曰。

下同诸乘。

通十无碍。

仰观疏意。

即是全收别教该摄门也。

今答卷约同教释者。

且取非即圆通。

然法真大师圭山前身也)。

  评曰。

既言下同同教一乘。

则收次三门唯识。

则同教一乘是。

终顿何不得称此名邪。

既曰收之。

是海具之江。

水不同长江也。

然海中江乃收长江同味耳。

别教同彼。

言下同也。

  又曰。若同三乘。亦收前四。自注云。乃前四门唯识。非四教也。

  评曰。

别教一乘。

下同诸乘。

(自下至不待该例显)既不所同。

是三。

能同亦三。

(能例)当知。

别教下同终顿。

不应便非是圆。

却俟该而入圆也。

(所例)以本非江水。

故不待入。

本非不融。

故不待该。

(约宗因以释成能同。

一性一相。

是有法。

不待该为宗。

因云。

本非不融故。

同踰如自海水。

自海水是有法。

不待入为宗。

因云。

本非江〔水〕)盖后三教并拣於权。

合为一实。

皆是一乘。

开即为二。

谓同别也。

有开之之终顿。

非圆中之同。

(为次义本)今将合之入圆。

故说该耳。

(以别该同皆圆教摄)而抄又曰。

如海包含。

无不具故。

则总收诸教。

会三归一。

得非广乎(弹会解也。

问。

人谓会三唯是法华。

如何。

答。

非独法华也。

何者。

祖云。

若引机以会同。

同同具十。

岂亦法华为能会。

若尔。

探玄何谓。

华严无权可会。

涅盘会前诸权。

答。

彼约化仪。

非此之比。

岂不乖〔害。

〕犹南行者至於郢。

北面不见冥山者。

去之远也。

若锉法真此语。

得不异於江淹梦笔也。

问。

心识中设以法华为能摄。

何失。

答。

则违清凉华严疏。

初列属所摄也。

若尔。

称性极谈一乘要轨。

可谓会三归一不。

答。

贤首虽云引彼三乘。

清凉云开权〔实。

〕如。

约相就门。

皆别教也。

问。

已知能会非独法华。

且群修多罗得名同教一乘。

为因华严该耶。

为因法华会耶。

答。

若因法华者。

则有宗因通局过。

以诸宗皆说法华会三归一故。

若谓此约会归华严。

异诸宗者。

则有自因为力过。

以假华严故。

问。

毕竟如何。

答。

凡名同教一乘者。

必因圆该。

故云为彼所目。

从彼所流一乘。

摄方便同顿同实等。

其间虽通说别说不同。

然皆别教该耳。

问。

章初同教。

岂亦圆该释。

是亦方便中分。

方便中融。

成机欲性。

入法界中。

是知法华等经。

要依圆该。

方名同教。

若非圆该。

就彼自宗。

非圆教摄。

应立量云。

诸经是有法。

名同教一乘为宗。

因云。

圆该故。

同喻。

如百川。

百川是有法。

亦名咸味。

为宗。

因云。

海具〔故〕名醎味。

圆该故名一乘。

此上言该者。

以别该同之该。

非该摄门之该也。

诸贤到此。

幸冀留神。

怀前识以标玄。

存所存之必当。

则吾未如之何也。

已矣)总会诸权。

以入一实。

得非为人之教门乎。

(弹易简)同顿同实。

又同三乘。

前后互出。

(前该顿实。

此同三乘。

故云互出)前明拣权。

未收沟洫。

(包氏注论语曰。

方里为井。

井间有沟。

沟深四尺。

十里为城。

城间有洫。

洫广深八尺之也)且同顿实。

况复影在前文全收中耶。

(前云。

语其横收。

全收五教)此文拣收具明。

(别即不共。

不共顿实故。

同教者。

同顿同实故)但拣顿实。

异於前文。

(今云。

别即不共。

不共顿实。

前云别教一乘。

唯圆融具德)而前文又曰。

尚非三四。

前后相仍。

全同教章分相中也。

又知不共。

非唯不共二乘。

乃权实三乘皆不共也。

(探玄云。

如力士经。

大般若等诸大乘中。

於中虽有权实不同。

皆具三乘)拣则三一不同。

同则三一和合。

亦斯义也。

  全收诸教宗。

迎福曰。

四此中全拣前四。

不摄於圆。

约别教说。

若此中全收。

圆必摄四。

约同教义说。

故行愿抄作此指也。

此约圆教收前四教。

同成一教。

故云同也。

故下抄亦云。

若同於三乘。

亦收前四。

以同教如海包含。

无不具故。

然上四义收摄同教。

体势略尽。

有同此类。

以义收之。

则无所滥涉矣。

又余三义。

诸祖共有同顿同实。

清凉新加。

唯约一乘深义说也。

又泯二是同。

乃目法华等。

余三皆华严也。

  评曰。

迎福老以海具百川。

说全收之义。

与章初少异。

(会解云。

以初义具三一乘故。

少异全收)不知将章初海印一乘。

并所诠中一乘为百川邪。

不百川非海而何。

(庄子疏云。

凡百川谷)又曰。

共三一以法华为同教。

又不拣泯二是同之一乘。

目法华义。

(差当曰。

所以不拣第二义者。

但由第一与第四但少异。

故须当拣。

而四教中泯二为同。

於共教中分出。

但泯始教二乘。

归法华终顿之同。

与第一义具三一〔义〕天隔。

故章中三是诸教。

一是圆教。

第二义所泯。

是始教中二泯为一。

是终顿之一。

虽同是法华。

义势天远)又曰。

余三皆华严。

华严非海乎。

或似自语前却。

(注云。

共三一以法华为同教。

结云泯二是同目法华等。

余三皆华严。

故云前却)又曰。

然上四义收摄同教。

体势略尽。

若曰旨意是一曰尽。

此四岂非是一。

若云祖文出处略尽。

莫未尽否。

又唯将全收。

作同教释。

(差当云。

圭峰决以全收门。

只作同教意)又曰。

收前四教同成一教。

故云同也。

此作得名所以。

不知自何而来也(既无自来奋私知也)。

  圭峰曰。

全收诸教宗同教缘起义。

亦指大疏玄谈全收之义(行愿抄具云。

然此华严圆宗。

具别教一乘同教一乘二义。

上性起门。

即别教义。

逈异诸教故。

上缘起门。

即同教义。

普摄诸教故。

大疏玄谈。

全拣全收。

全拣诸宗。

即别教性起义。

全收诸宗。

即同教缘起义。

释曰。

约教分别也。

故云华严圆宗具别教一乘同教一乘二义等。

答。

卷作释。

即以所收为同教一乘。

故云即是方便前之四教谓之诸教等。

会解到此。

便谓同成一教。

从此得名。

别立一门。

若非法真降迹出现。

演说教门。

而我何由得至此地。

所感之恩。

弥深弥厚也)。

  评曰。

此作同教释。

则是方便故。

(章曰。

若约同教即摄前诸教。

是此方便故)贤首圆教或五也。

(章曰。

於圆内或具五教。

以摄方便故)且取非即圆通义也。

(内章曰。

若横依方便进趣法门。

即有二义。

通说一乘释曰标也。

一〔由〕究竟一乘教成。

何以故。

从一乘流故。

又为一乘教所目故。

二与彼圆一乘。

为方便故。

释曰列也。

故说一乘非即圆通自在义也。

释曰结也)既曰全收诸教。

即前之四教。

谓之诸教。

清凉曰。

圆必摄四。

若尔即教章所诠差别。

摄前之同教。

亦即教章之初同教。

以此同教。

始自一乘。

终至多乘。

无不包故。

(问。

此之分齐。

与诸文不同如何。

答。

虽知同教皆由圆该教章之初。

兼用宗义。

是故分二。

已去文中。

一乘皆是圆教。

太一曰。

依法华经。

三乘一乘约界分体相。

方便究竟不同故。

又曰。

依摄论。

一乘三乘小乘。

於教门中。

成机欲性。

显法本末不同故)亦即贤首总收十门。

唯心之同。

(探玄十三云。

上来十门唯识道理。

於中初三门。

约初教说。

次四门。

约终顿教说。

后三门。

约圆教中别教说。

总具十门。

约同教说。

问。

复古记云。

前五总融为同教如何。

答。

第五圆教。

犹金刚齐。

余方悉转。

此地不动。

今作此说。

则孰为别教。

若尔。

岂异笑庵同成一教。

易简普收诸教。

则亦滥有奴无主过也。

细思)清凉曰。

如海包含。

无不具故。

则同顿同实之义。

亦是此义。

下文亦说三乘故。

章中前曰华严一乘。

后曰圆之同教。

(如行位差别)非海而何。

(会解谓初义具三一少异全收。

非也)至相亦曰。

会三归一。

故如同也。

三即诸教故。

如初义已辨。

(所摄之乘。

既唯一胜方便。

能摄之教。

岂合有多门。

故上云亦即等也)彦和可常共取至相。

此义释章初二门。

但不用同。

与今有异。

(华〔严〕笑庵。

不以孔目与章初是同。

遂与法真硕异)义苑亦指此同章初之义。

此有深理。

昔可尚也。

安更有词。

(义苑曰。

若会三归一属於同。

若称性融通。

法本如是。

一属於别。

此与孔目同等)此义祖语稍多。

然又易见。

不多云也。

  清凉全曰。

大海必摄百川。

同一醎味。

圆必摄四。

圆以贯之。

亦圆教摄。

尚非三四等。

有其所通。

无其所病。

圭山大抄。

指全收为一。

是别教。

(大疏云。

初总为一。

谓圆教摄於前四。

一一同圆。

注云。

海中百川无非海等。

大抄五云。

言一一同圆者。

谓应难云。

既摄前四。

何殊小乘。

及法相等。

故今释云。

圆教摄四之时。

一一同圆。

尚非终顿。

何况初二。

故注中举喻意云。

如海中百川。

滴滴皆具十德。

及百川之味。

不同江河。

虽千万里。

终无海中之一德)又曰。

统收不异曰一。

运载含容曰乘。

(愿抄第六)章门探玄等亦尔圆教或一。

余相尽故。

一切三乘。

本来悉是一乘法等故。

则全收是别。

义亦可见。

(庄子曰。

日月出矣。

而爝火不息。

其於光也。

亦不难乎)不能广辨。

过吾门者。

熟闻之矣。

况孔目问答。

此之同别。

文义如云。

(选西都赋曰。

冠盖如云。

注云。

如云言多也)然二师既但此之三四。

且亦逢场作戏耳(清凉曰。

若有过不说。

是非浑和。

岂唯掩传者之明。

实乃壅学人之路。

是以法真具录诸祖微言。

秉真立破。

义苑才吐。

便自成溪。

然亦不获已而为之。

岂好辨也)。

  此后二章当时失入卷内。遂不达宝塔之手。因复入之。

  祖曰。

一乘教义分齐。

云何一乘教。

有二种。

一共教。

二不共教。

圆教一乘所明诸义。

文文句句皆具一切。

此是不共教。

二共教者。

则小乘三乘教。

名字虽同。

意皆别异(要问上一乘分齐义)。

  评曰。

祖言别即不共。

(地经抄四十四。

前已具引)又曰。

逈异余宗。

(圆觉略抄第八)又曰。

不共二乘。

(疏九十五曰。

普贤智境。

即是举胜不共二乘。

名为拣劣)又曰。

不共三乘小乘同。

(孔目四十明章)又曰。

别於三乘。

(章初)此皆敻绝逈异不共。

以解别也。

然其所自。

盖出智论。

太一首由。

诸祖靡有不从。

其唯圆融具德。

乃目普法之自体。

非释别名之训义也。

又祖曰。

余经是共教。

一乘三乘小乘共依故。

(要问二十六)又曰。

二乘共有名数共同。

(要问二十一)又指成不成等四句。

则曰。

是一乘共教。

非别教也。

(要问二众生作佛义)皆以共释同。

盖共者教也。

又曰。

三一和合。

(教章)同一善巧。

(妙趣章)故名同教。

此乃以合释同。

同者合也。

则三乘为教。

一乘为义。

和合不离。

摄成益也。

又同者辈也。

齐也。

此言流辈相齐也。

祖曰。

同教门者。

则与三乘义同。

但由智回向故。

入一乘(孔目二真如章)又曰。

依一乘教分。

与终教相同。

(要问十修道总别义)又曰。

同教者同顿同实。

下同诸乘。

又曰。

文虽是同。

意皆别异。

(上句孔目十地章。

下句要问一乘义)皆言三一宗差。

法门同也。

又说法华渐同华严。

(教章)此以流辈相齐。

以释同也。

此中法华。

即圆中同尔。

又曰。

今以理求通。

与同义无别趣。

盖以同犹通也。

故有通教一乘。

(妙趣曰。

前德已述通别二教。

而未见释相)亦言是一法门。

通彼三一。

达乎二宗。

如曰上件法门。

摄下诸教。

顿属其上。

分本教义。

渐从其末。

义通一乘三乘小乘。

何以故。

为彼圆教所目故。

(孔目一)又曰。

此义在三乘。

亦通一乘说。

(孔目三缘起章)又曰。

此文在三乘。

亦通一乘用。

(要问三十五三性三无性)又曰。

此又在一乘。

通彼三乘用。

(要问四十四悔过法义)此以通释同也。

然其滥觞。

(家语)皆智论之共教。

共即同故。

太一用之。

诸祖同遵。

岂有异致。

故知诸文同教之名。

释训不出三一共通和合。

流辈相齐。

故名同也。

释训既尔。

诸文互成。

今欲示义。

且作此耳。

其会三归一。

乃教相也。

由彼教中诠显此理。

知其是同。

可释回三入一教之名义也。

岂有将会三归一。

作同字之。

  一乘宗。

是则一乘还有同别。

亦顺三宗。

故一乘中。

无二同教对一别也。

是则顿实。

属三则权。

属一则实。

离偏而合圆也。

盖以教海之中接引物机。

有多方便。

句数不同。

前代诸德各述一门。

(如古今立教)五祖笼络。

结成教网。

故有开合。

纵成多教。

皆初圆中渐次开也。

苟尔。

亦圆之始小邪。

答。

实尔。

总之别也。

又何离偏而合圆邪。

机有普别。

智有三一。

得向异故。

是故卷舒。

不曰一端。

舒而常卷。

卷又即舒舒。

卷自在。

为华严教网之大宗也(卷舒者。

地论二云。

舒则徧至阿僧祇世界。

卷则还入常光)。

  注华严同教一乘策卷(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