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入正理论疏

因明入正理论疏

  唐 窥基撰

  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

    大慈恩寺沙门基撰

  详夫。

空桑启圣。

资六位以明玄。

苦赖兴仙。

畅二篇而显理。

岂若智圆十力。

陶万像以凝规。

悲极三轮。

廓五乘而垂范。

是以。

应物机于双树。

至教浃于尘洲。

归真寂于两河。

余烈光乎沙劫。

大矣哉。

固难得而名也。

暨乎二十八见。

蚁聚于五天。

一十六师。

鸱张于四主。

爰有菩萨。

号商羯罗。

圣者域龙之门人也。

既资善诱。

实号多闻。

挹慧海于深衷。

竦义山于奥腑。

故乃凿荆岑而采璞。

游蛤浦以求珠。

秘思优聚。

乃制宏论。

其旨繁而文约。

其理幽而易晓。

寔法户之枢机。

乃玄关之钤键矣。

遂令胜论数论。

同峤山之压春卵。

声生声显。

譬惊飙之卷秋萚。

自时厥后。

教思波纷。

胜躅肇彰。

耽玩终广。

粤以。

金容皎梦。

玉牒晖晨。

虽至教已隆。

而斯典未备。

惟我亲教。

三藏大师。

道贯五明。

声映千古。

嗟。

去圣之弥远。

慨心冰之未释。

遂乃振锡中区。

以发觉城之地。

寻师西夏。

直诣耆阇之山。

轥曩哲之未闻。

并苞心极。

架前贤之不觌。

咸贯情枢。

于是。

贝叶撰于微言。

家邦返以神足。

方言既译。

道理攸畅。

基。

谬霟资列。

欣夕死于朝闻。

恐此道不行。

乃略述阅释。

示纪纲之旨。

陈幽隐之宗。

庶明悬智镜者。

幸留心而鉴照矣。

  今此论中。略以四门分别。一叙所因。二释题目。三彰妨难。四释本文。

  第一叙所因者。

因明论者。

源唯佛说。

文广义散。

备在众经。

故地持云。

菩萨求法。

当于何求。

当于一切五明处求。

求因明者。

为破邪论。

安立正道。

劫初足目。

创标真似。

爰暨世亲。

咸陈轨式。

虽纲纪已列。

而幽致未分。

故使宾主对扬。

犹疑立破之则。

有陈那菩萨。

是称命世。

贤劫千佛之一佛也。

匿迹岩薮。

栖虑等持。

观述作之利害。

审文义之繁约。

于时。

崖谷震吼云霞变彩。

山神捧菩萨足。

高数百尺。

唱云。

佛说因明。

玄妙难究。

如来灭后。

大义沦绝。

今幸福智悠邈。

深达圣旨。

因明论道。

愿请重弘。

菩萨乃放神光。

照烛机感。

时彼南印度。

案达罗国王。

见放光明。

疑入金刚定。

请证无学果。

菩萨曰。

入定观察。

将释深经。

心期大觉。

非愿小果。

王言。

无学果者。

诸圣攸仰。

请尊速证。

菩萨抚之。

欲遂王请。

妙吉祥菩萨。

因弹指警曰。

何舍大心。

方兴小志。

为广利益者。

当传慈氏所说瑜伽论。

匡正颓纲。

可制因明。

重成规矩。

陈那敬受指诲。

奉以周旋。

于是。

覃思研精。

作因明正理门论。

正理者。

诸法本真之体义。

门者。

权衡照解之所由。

商羯罗主。

即其门人也。

岂若苏张之师鬼谷。

独擅纵横。

游夏之事宣尼。

空闻礼乐而已。

既而善穷三量。

妙尽二因。

启以八门。

通以两益。

考核前哲。

规模后颖。

总括纲纪。

以为此论。

大师行至北印度境迦湿弥罗国法救论师寺。

逢大论师僧伽耶舍。

此云众称。

特善萨婆多。

及因声明论。

创从考决。

便晓玄猷。

后于中印度境摩揭陀国。

复遇尸罗跋陀菩萨等。

重讨幽微。

更精厥趣。

披枝叶而穷其根柢。

寻波澜而究其源穴。

虽前修而桂悟。

未烈我师之芳闲。

旋踵弘扬。

因训初学。

庶使对扬邪正。

司南有轨。

斯乃此论之因起也。

  第二解题目者。

梵云醯都费陀(次上二字并舌头轻声呼之)那耶钵罗吠奢奢萨怛罗。

醯都言因。

费陀云明。

那耶称正理。

钵罗吠奢翻入。

奢萨怛罗论也。

唐云因明正理入论。

今顺此方言。

称因明入正理论。

依此标名。

合为五释。

一云。

明者。

五明之通名。

因者。

一明之别称。

入正理者。

此论之别目。

因体有二。

所谓生了。

二各有三。

广如下释。

今明此因义。

故曰因明。

所明者因。

能明者教。

因之明故。

号曰因明。

依主释也。

入者。

达解。

正理者。

诸法本真自性差别。

时移解昧。

旨多沉隐。

余虽解释。

邪而不中。

今谈真法。

故名正理由明此二因。

入解诸法之真性。

即正理之入。

亦入正理之因明。

并依主释也。

明体是教。

因明即论。

持业释也。

简藏为名。

无重言失。

二云。

因明者。

一明之都名。

入正理者。

此轴之别目。

因谓立论者言。

建本宗之鸿绪。

明谓敌证者智。

照义言之嘉由。

非言无以显宗。

含智义而标因称。

非智无以洞妙。

苞言义而举明名。

立破幽致。

称为正理。

智解融贯。

名之为入。

由立论者立因等言。

敌证智起。

解立破义。

明家因故。

名曰因明。

依主释也。

由言生智。

达解法之幽致名入。

正理之入。

亦入正理之因明。

并依主释。

三云。

因者言生因。

明者智了因。

由言生故。

未生之智得生。

由智了故。

未晓之义今晓。

所晓宗称正理。

所生智名为入。

因与明异。

俱是因名。

正理入殊。

咸为果称。

由言生因故。

敌者入解所宗。

由智了明故。

立者正理方显。

应云正理之入。

入正理之因明。

并依主释也。

立论虽假言生。

方生敌论之智。

必资智义始有言生。

敌者虽假智了。

方解所立之宗。

必藉义言方有智了。

故虽但标言生智了。

即己兼说二了二生。

摄法己周。

略无余也。

四云。

因明者。

本佛经之名。

正理者。

陈那论之称。

陈那所造四十余部。

其中要最正理为先。

入论者。

天主教之号。

因谓智了。

照解所宗。

或即言生。

净成宗果。

明谓明显。

因即是明。

持业释也。

故瑜伽论第十五言。

云何因明处。

谓于观察义中。

诸所有事。

所建立法名观察义。

能随顺法名诸所有事。

诸所有事即是因明。

为因照明观察义故。

正理。

简邪。

即诸法本真自性差别。

陈那以外道等妄说浮翳。

遂申趣解之由。

名为门论。

天主以旨微词奥。

恐后学难穷。

乃综括纪纲。

以为此论。

作因明之阶渐。

为正理之源由。

穷趣二教称之为入。

故依梵语。

因明正理入论。

依主释也。

五言因明正理。

俱陈那本论之名。

入论者。

方是此论之称。

由达此论。

故能入因明正理也。

或因明者。

即入论名。

正理者。

陈那教称。

由此因明论。

能入彼正理故。

或因明者。

能入所入论之通名。

入正理者。

能入所入论之别称。

由此因明能入论故。

达解所入因明正理。

或此应云。

因即是明。

正者即理。

并持业释。

此五释中。

第一因之明。

第二明之因。

第三因与明异。

第四因即是明。

第五属在何教。

正理亦五。

一诸法真性。

二立破幽致。

三所立义宗。

四陈那本论。

一一总通前四。

由此一一别配。

但为五解。

绮互释之。

合成二十五释。

恐文繁广。

故略不述。

然依初解。

教亦因明。

依后四释。

教是彼具。

亦名因明。

论者。

量也。

议也。

量定真似。

议详立破。

决择性相。

教诫学徒。

名之为论。

依后四释。

既是所诠。

论者是教。

即因明入正理之论。

依主释也。

欲令随证。

因生之明。

而入正理。

故说此论。

如中观论。

或此辨说因明正理之能入。

立此论名。

如十地经。

或依能入正理因明。

而说此论。

如水陆花。

故以为号。

商羯罗主菩萨造者。

梵云商羯罗塞缚弥菩提萨埵讫栗底。

商羯罗者。

此云骨琐。

塞缚弥者。

此云主。

菩提萨埵。

义如常释。

讫栗底者。

造。

唐音应云骨琐主菩萨造。

外道有言。

成劫之始。

大自在天人间化导。

二十四相。

匡利既毕。

自在归天。

事者顾恋。

遂立其像。

像其苦行悴疲饥羸骨节相连形状如琐。

故标此像名骨琐天。

劫初虽有千名。

时减犹存十号。

此骨琐天即一名也。

菩萨之亲。

少无子息。

因从像乞。

便诞异灵。

用天为尊。

因自立号。

以天为主名骨琐主。

即有财释。

此论是彼之所造也。

  第三明妨难者。

一问何故不名宗明喻明。

但称因明。

答因有三相。

名义宽故。

又诸能立皆名为因。

非唯一相。

宗由此立。

总名因明。

二问真因真明。

可说因明。

似因似明。

应非因明。

答举真摄似。

或已摄故。

或兼明之。

非正明故。

三问量立量破。

可名因明。

过破似破。

应非因明。

答是因明类故。

或似真俱因明。

名略已摄故。

四问立破有言智。

可是因明。

现比无智言。

应非因明。

答见因亦明。

见因证明。

自证亦因。

故皆因明。

五问智生。

智了可名因明。

二了。

二生非智。

应因非是明。

答是明之因。

或皆顺照成宗义故。

六问因喻能立。

可说因明。

宗非能立应非因明。

答由不决定故所立非。

从定为名故无有失。

又能因能明。

正是因明。

所因所明。

兼亦因明。

又今者所立唯宗。

能立虽唯因喻。

言不违古。

宗亦因明。

七问何故不名果明。

但名因明。

答果有果之明。

非果皆即明。

因有因之明。

是因皆即明。

果明不定。

义亦有滥。

因明两定。

义亦无滥。

故名因明。

本欲以因成果义故。

不欲以果成因义故。

  第四释本文者。

  论。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

  述曰。

一部之中。

大文有二。

初颂及长行。

标宗随释分。

末后一颂。

显略指广分。

初分有二。

前之一颂。

举类标宗。

后诸长行。

随标别释。

条贯义类。

举标论宗。

于前所标。

随应释故。

初颂之中。

谈颂有一。

彰悟有二。

论句有四。

明义有八。

一颂四句。

文瞩可知。

悟他自悟。

论各别显。

四真四似。

即为八义。

一者能立。

因喻具正宗义圆成。

显以悟他。

故名能立(陈那能立。

唯取因喻。

古兼宗等。

因喻有二义。

一者具而无阙。

离七等故。

二者正而无邪。

离十四等故。

宗亦二义。

一者支圆。

能依所依皆满足故。

二者成就。

能依所依俱无过故。

由此论显真而无妄。

义亦兼彰具而无阙。

发此诚言。

生他正解。

宗由言显。

故名能立。

由此似立决定相违。

虽无阙过。

非正能立。

不能令他正智生故也)二者能破。

敌申过量。

善斥其非。

或妙征宗。

故名能破(此有二义。

一显他过。

他立不成。

二立量非他。

他宗不立。

诸论唯彰显他过破。

理亦兼有立量征诘。

发言申义。

证敌俱明。

败彼由言。

故名能破也)三者似能立。

三支互阙。

多言有过。

虚功自陷。

故名似立(此有二义。

一者阙支。

宗因喻三。

随应阙减。

二者有过。

设立具足。

诸过随生。

伪立妄陈。

邪宗谬显。

兴言自陷。

故名似立)四者似能破。

敌者量圆。

妄生弹诘。

所申过起。

故名似破(此有二义。

一者敌无过量。

妄生弹诘。

十四过类等。

二者自量有过。

谓为破他。

伪言谓胜。

故名似破)文说与字。

表多体相违(立破真似。

体义有异。

说与字者。

显体相违)致及似言。

显过通能立破(表前能立。

有似能立。

并显能破。

有似能破。

举真等似。

故称及也)宗义各定(本所解也)邪正难知(未共许故)由况既彰(由因况喻彰谓显也)是非遂著(宗成曰是。

不成曰非。

著者明也。

真似言兴。

是非宗晓)功成胜负。

彼此俱明(能立能破。

由自发言。

功既成胜。

证敌俱解。

似立似破。

自功成负。

由他指述。

证立俱明)故从多分。

皆悟他也。

理门论云。

随其所应。

为开悟他。

说此能立及似能立。

能立悟敌及证义者。

由自发言。

生他解故。

似立悟证及立论主。

由他显己。

证自解生。

故言随应能破似破。

准知亦尔。

此论下文。

能立能破。

皆能悟他。

似立似破不能悟他。

正与彼同。

故此颂中。

据其多分。

皆悟证者。

言唯悟他。

不言自悟。

又真立破。

唯悟于他。

似虽亦自。

从真名唯。

五者现量。

行离动摇。

明证众境。

亲冥自体。

故名现量(能缘行相。

不动不摇。

因循照境。

不筹不度。

离分别心。

照符前境。

明局自体。

故名现量。

然有二类。

一定位。

二散心。

定心澄湛。

境皆明证。

随缘何法。

皆名现量。

一切散心。

若亲于境。

冥得自体。

亦皆现量)六者比量。

用已极成。

证非先许。

共相智决。

故名比量(因喻已成宗非先许。

用已许法。

成未许宗。

如缕贯花。

因义通被。

共相智起。

印决先宗。

分别解生。

故名比量。

虽将已许。

成未许宗。

智生不决。

非比量摄)七者似现量。

行有筹度。

非明证境。

妄谓得体。

名似现量(散心有二。

一有分别。

二无分别。

诸似现量遍在二心。

有分别心。

妄谓分明得境自体。

无分别心。

不能分明冥证境故。

名似现量。

论据决定。

唯说分别。

非无分别心。

皆唯现量故)八者似比量。

妄兴由况。

谬成邪宗。

相违智起。

名似比量(妄起因喻。

谬建邪宗。

顺智不生。

违解便起。

所立设成。

此彼乖角。

异生分别。

名似比量)。

及似等言。

皆准前释。

法有幽显(幽微显著也。

若现量境。

理幽事显。

若比量境所立为幽。

能立为显)行分明昧(行谓能缘心等行相。

真现比于境。

幽显俱明。

似现比于境。

幽显俱昧)。

故此二刊定。

唯悟自非他(现比因果唯自智。

故二刊定悟自非他)。

虽自不晓。

无以悟他。

理应颂中。

后他先自。

但以权衡之制。

本以利人。

故先悟他。

后方自悟。

辨此八义略以三门。

一明古今同异。

二辨八义同异。

三释体相同异。

明古今同异者。

初能立中。

瑜伽十五。

显扬十一。

说有八种。

一立宗。

二辨因。

三引喻。

四同类。

五异类。

六现量。

七比量。

八正教。

对法亦说有八。

一立宗。

二立因。

三立喻。

四合。

五结。

六现量。

七比量。

八圣教。

皆以自性差别。

而为所立。

瑜伽显扬八能立中。

三引喻者。

总也。

同类异类者。

别也。

于总比况假类法中。

别引顺违。

同品异品。

而为二喻。

总别有殊。

分为三种。

离因喻外无别合结。

故略合结而不别开。

对法无著八为能立。

顺前师故。

以因总别。

既无离合。

喻之总别。

何假合离。

故总说一不开二喻。

离喻既亏故加合结。

合结虽离。

因喻非有。

令所立义。

重得增明。

故须别立。

喻过既说无合倒合。

翻立真支。

理须有合。

合既别立。

结亦须彰。

由此亦八。

古师又有说四能立。

谓宗及因同喻异喻。

世亲菩萨。

论轨等。

说能立有三。

一宗。

二因。

三喻。

以能立者。

必是多言。

多言显彼所立便足。

故但说三。

且喻总别。

终是见边。

故对法言。

立喻者。

谓以所见边。

与未所见边。

和合正说。

师子觉释。

所见边者。

谓已所显了分。

未所见边者。

谓未所显了分。

以显了分。

显未显了分。

令义平等。

所有正说名为立喻。

故总说一喻。

已令所立见边。

何假别开。

或三或二。

喻中无合。

义乃不明。

倒合倒成。

故说为过。

离因及喻。

都无胜体。

故不说在真能立中。

但说因初。

喻随其后。

合义已明。

重说有结。

一何烦长。

故总略之。

立论。

者现量等三。

疏有悟他。

故名能立。

敌论者现量等三。

亲唯自悟。

故非能立。

今者陈那因喻为能立。

宗为所立。

自性差别二并极成。

但是宗依未成所诤。

合以成宗。

不相离性。

方为所诤。

何成能立。

故能立中。

定除其宗。

问然依声明。

一言云婆达喃。

二言云婆达泥。

多言云婆达。

今此能立婆达声说。

既并多言。

云何但说因喻二法以为能立。

答陈那释云。

因有三相。

一因二喻。

岂非多言。

非要三体。

由是定说宗是所立。

陈那以后。

略有三释。

一云。

宗言所诠义为所立。

故瑜伽论第十五云。

所成立义有二种。

一自性。

二差别。

能成立法有八种。

其宗能诠之言。

及因等言义。

皆名能立。

其宗言。

因喻成故。

虽亦所立。

彼于论说。

何故先立宗耶。

为先显示自所爱乐宗义。

故亦所立。

非定所立。

能成义故。

犹如于因。

喻所成故。

但名能立。

宗所诠义。

定唯所立。

独名所成。

二云。

诸法总集。

自性差别。

若教若理。

俱是所立。

论俱名义。

随应有故。

总中一分。

对敌所申。

若言若义。

自性差别。

俱名为宗。

即名能立。

虽此对宗。

亦是所立能立总故。

得能立名。

故陈那等宗名所立。

与瑜伽等理不相违。

瑜伽等不说宗非一向唯能立故 三云。

自性差别。

合所依义。

名为所立。

能依合宗说为能立。

总立别故。

非此总宗定唯能立。

对敌合申。

因喻成故。

亦是所立。

由非定所立。

故得能立名。

陈那但以共许因喻。

成他未许。

他未许者。

唯是合宗。

宗为所立。

自性差别。

但是宗依。

非是所立。

所立之具。

所望义殊。

不相违也。

不尔慈氏无著天亲。

岂不解因明。

说所为能立。

次解能破中。

诸论但有显敌过破。

无立量破。

立量即显彼之过故。

显过破中。

古师有说八为能立。

阙一有八。

阙二有二十八。

乃至阙七有八。

阙八有一。

亦有说四以为能立。

阙一有四。

阙二有六。

阙三有四。

阙四有一。

世亲菩萨。

缺减过性。

宗因喻中。

阙一有三。

阙二有三。

阙三有一。

世亲已后皆除第七。

以宗因喻三为能立。

总阙便非。

既本无体何成能立。

有何所阙而得似名。

陈那菩萨。

因一喻二。

说有六过。

则因三相六过是也。

阙一有三。

阙二有三。

无阙三者。

大师至彼六十年前。

施无厌寺。

有一论师。

名为贤爱。

精确慈悲。

特以贯世。

因明一论。

时无敌者。

亦除第七。

自余诸师。

不肯除之。

因一喻二。

则因三相。

虽有申宗。

不申因喻。

如数论者。

执我为思。

不申因喻。

岂非过也。

又虽有言。

而三相并阙。

如声论师。

对佛法者。

立声为常。

德所依故。

犹如择灭诸非常者。

皆非德依。

如四大种。

此德依因。

虽有所说。

三相并阙。

何得非似。

由此第七亦缺减过。

似能立中。

且九似宗陈那菩萨理门等论。

立有五种。

不说后四。

谓能.所别.俱不极成.相符极成。

以理门说宗等多言说能立。

此中唯取随自意。

乐为所立说名宗。

非彼相违义能遣后之四种既非相违所以略之。

天主宗过。

不但相违。

故申九种。

第二释云。

陈那菩萨。

以能别不成。

即是因中不共不定等过。

亦是喻中所立不成。

阙无同喻等过。

所别不成。

有法无故。

即因过中所依不成过。

其俱不极成。

即合是二过。

相符极成者。

凡所立论。

名义相违。

既曰相符。

便非所立。

本非宗故。

依何立过。

如诸俗人不受戒者非受戒类。

依何说有持戒破戒。

是故不说后之四过。

今者天主。

加能别不成。

以宗合取。

不相离性方得成宗。

若非能别谁不相离。

若以因中是不共不定等。

亦是喻中所立不成。

恐繁重故不须说者。

因中已有阙同品。

有不共等过。

喻中复说能立不成。

一何郑重。

是故加之。

天主复加所别不成者。

若以是因所依不成。

亦恐重故略不须说者。

因中已有异品遍转等不定过。

及是异品非遍无过异喻之中。

更何须说能立不遣。

何废宗过亦为因过。

余难同前是故加之。

俱不成者。

合二为之。

要有二种。

互相差别。

不相离性。

方得成宗。

彼二并非。

何成宗义。

是故加之。

若此上三不立过者。

所依非极。

便更须成。

宗既非真。

何名所立。

相符极成者。

若以相符本非宗故。

依何立过。

两俱不成及俱不成。

并俱不遣。

本非因喻。

依何立过。

若以因喻有所申述何非过者。

宗亦有说。

如何非过。

是故加之。

但陈那影略说。

天主委具陈之。

非是师资自为矛盾。

又陈那以前古师。

宗中复说宗因相违过。

陈那理门自破之云。

诸有说言。

宗因相违名宗违者此非宗过。

以于此中立声为常。

一切皆是无常故者。

是喻方便恶立异法。

由合喻显非一切故。

陈那意言。

如声论者立声为常。

一切皆是无常故因。

是彼外道立宗之喻。

方便矫智。

恶立异法无常之义非欲成宗所立声常。

释所因云。

由合喻显非一切故。

陈那正云。

立声为常。

正因应言非一切故。

以外道说非常之法。

有多品类。

种种差别。

名为一切。

故立声常。

非一切因。

合喻中云。

诸非一切故者。

皆体是常。

犹如虚空。

何得乃以一切皆是无常之因。

立常宗也。

复云此因非有。

以声摄在一切中故。

陈那意言。

此古所引一切皆是无常故因。

于其所立常声非有。

以声摄在一切皆是无常中故。

便是因中两俱不成。

共不许因。

有法有故。

其立声常。

非一切因。

陈那复云。

或是所立一分义故。

唯外道许非一切因。

于宗中有。

内道不许声非一切。

因于宗无。

即是随一不成因过。

故此二徒。

皆非宗过。

名因过失。

亦是异喻倒离之过。

一切离法。

先宗后因。

既立常宗。

非一切因。

异喻离言。

诸无常者。

皆是一切。

而今说言一切皆是无常故。

故先因后宗。

故成倒离恶立异法之无常义。

由此宗违。

非是宗过。

是因喻过。

陈那既破。

天主顺从。

故亦不立。

若以因过。

宗中不立。

既是喻过。

因应不立。

且如相违。

及不共不定应非喻中能立不成。

今释不然。

因有三相体义最宽。

但陈其因。

有是相违不共不定。

未举其喻。

过已彰讫。

今陈其宗。

犹未有过。

举因方过。

何得推过乃在宗中。

不同比量相违。

彼但举宗。

已违因讫。

今此不尔。

是故但应如陈那说。

外道因明。

四不成中。

但说两俱及随一过。

不说犹预所依不成。

此不成因。

亦不成宗。

立敌或偏所不成故。

陈那说言。

其理虽尔。

因依于宗。

或决或疑。

宗或有无。

既有差别。

总合难知。

故开为四。

理门论中。

古亦有说不定有五。

除不共因。

异品无故。

陈那加之。

由不共故。

此如何等。

诸量之中。

古说或三。

现量。

比量。

及圣教量。

亦名正教及至教量。

或名声量。

观可信声而比义故。

或立四量。

加譬喻量。

如不识野牛。

言似家牛。

方以喻显故。

或立五量。

加义准量。

谓若法无我准知必无常。

无常之法。

必无我故。

或立六量。

加无体量。

入此室中见主不在。

知所往处。

如入鹿母堂不见苾刍。

知所往处。

陈那菩萨废后四种。

随其所应摄入现比。

故理门云。

彼声喻等。

摄在此中。

由斯论主。

但立二量。

此上略明古今同异。

别义所以。

至下当知。

辨八义同异者。

有是能立而非能破。

如真能立建立自宗。

有释。

无此。

能立自宗即能破敌。

必对彼故。

有是能破而非能立。

如显过破。

有释。

无此。

但破他宗自便立故。

有是能立亦是能破。

如真立破他所不成。

有释。

无此。

立谓能申自。

破谓就他宗。

有非能立亦非能破。

谓似立破。

有是能立而非似立。

谓真能立。

有是似立而非能立。

除决定相违。

所余似立。

有是能立亦是似立谓决定相违。

有释。

无此。

此唯似立非能立故。

立者虽具言。

他智不决故。

有非能立亦非似立。

谓妄破他所成立义。

有是能立而非似破。

如无过量。

有是似破而非能立。

如十四过类等。

有是能立亦是似破。

如决定相违。

有释。

无此。

此但似破。

非真立故。

有非能立亦非似破。

谓显过破。

有释。

无此。

显他过非。

自便立故。

能破定非似立亦非似破。

真似异故。

有是似立而非似破。

谓有过量建立自宗。

有释。

无此。

自宗义成。

即是真破。

自既不立。

即似破他。

有是似破而非似立。

谓妄显他非。

十四过类。

有释。

无此。

妄谓破他。

即妄立故。

有似能立亦是似破。

如以过量破他不成。

有非似立亦非似破。

谓真能立。

或真能破。

似现似比。

总入非量。

由此可言现量非比及非非量。

比量亦是非非量摄。

有是现量非比非量。

谓证自相真现量智。

有比非量非真现量。

即证共相。

比量智及诸非量。

此依见分。

若依心体。

见分通比非。

自证必现故。

是故八义体唯有七。

虽就他宗。

真能立体。

即真能破。

有显过破。

非真能立。

虽似能立则似能破。

妄出过破。

非似能立。

故能立外。

别显能破。

似立之外别显似破。

真现真比。

似现似比。

智了因摄。

二智了故。

由斯八义。

体唯七种。

真似相明。

故义成八。

释体相同异者。

即解论文。

辨八体相之同异也。

  论。如是总摄诸论要义。

  述曰。

自下第二随标别释。

于中有三。

初总绾群机。

次依标随释。

后且止斯事。

方隅略示显息繁文。

此即初也。

如是者。

指颂所说。

总摄者。

以略贯多。

诸论者。

今古所制一切因明。

要义者。

立破正邪纪纲道理。

此义总显瑜伽.对法.显扬等说。

因明有七。

颂曰。

论体。

论处所。

论据论庄严。

论负论出离。

论多所作法。

一者论体。

谓言生因。

立论之体。

二者论处。

所谓于王家证义者等。

论议处所。

三者论据。

谓论所依。

即真能立及以真现比量等。

其自性差别义为言诠。

亦所依摄。

四者论庄严。

谓真能破。

五者论负。

谓似立似破。

六者论出离。

将兴论时。

立敌安处身心之法。

七者论多所作法。

由具上六能多所作。

今此括要。

总为一颂。

虽说八门即彼四种。

第一第三第四第五。

但叙纪纲。

不彰余理。

名摄要义。

又世亲所造论轨论式等。

法虽全备。

文繁义杂。

陈那详考。

更为因明理门等论。

虽教理纶焕。

而旨幽词邃。

令初习之者莫究其微。

天主此论。

纂二先之妙。

鸠群藉之玄。

奥义咸殚。

深机并控。

匪唯提综周备。

实亦易叶成功。

既彰四句之能。

兼明八义之益。

故言总摄诸论要义。

  论。此中宗等多言名为能立。

  述曰。

自下第二依标随释。

于中分六。

一明能立。

二明似立。

三明二真量。

四明二似量。

五明能破。

六明似能破。

问何故长行。

牒前颂文。

不依次释。

又与前颂。

开合不同。

答略有三释。

一云。

前颂标宗。

二悟类别。

立破真似。

相对次用。

所以八义。

次第如是。

长行广释。

逐便即牒。

性相求之。

何须次牒。

颂以真似各别。

开成八义。

长行以体类有同。

合成六段。

亦不相违。

二云。

颂中以因明之旨。

本欲立正破邪。

故先能立。

次陈能破。

理门论云。

为欲简持能立能破义中真实。

作斯论故。

所申无过。

立破义成。

所述过生。

何成立破。

故立破后。

次陈二似。

虽知真似二悟不同。

开示证人。

俱悟他摄。

刊定法体。

要须二量。

现量则得境亲明。

比量亦度义无谬。

故先现量。

比量后陈。

刊定则虽成。

谬妄还难楷准。

故当对二真。

次明二似。

故颂八义。

次第如是。

长行同于理门所说。

以因明法。

先立后破。

免脱他论。

摧伏他论。

为胜利故。

立义之法。

一者真立。

正成义故。

二者立具。

立所依故。

真因喻等。

名为真立。

现比二量。

名为立具。

故先诸师。

正称能立。

陈那以后。

非真能立。

但为立具。

能立所须。

故能破前先明二量。

亲疏能立。

皆有真似。

以自相明。

故真立后即明似立。

二真量后。

明二似量。

此之六门。

由是能立及眷属故。

理门说上六名真似立故。

立义成已次方破他。

故后方明能破似破。

三云。

真立似立。

真量似量。

各有别体。

真立体即无过多言。

似立体即有过多言。

真量明决之智。

似量闇疑之智。

各有别故。

若真能立。

若能立具。

皆能立故。

先首明之。

能破似破虽体即言。

境无有异。

能破之境。

体即似立。

似破之境。

即真能立。

须识立境。

方可申破。

立已方破。

故后明之。

开合别明。

体类同故。

长行与颂。

由此不同。

初解能立中。

大文有三。

初举体释义。

次示相广陈。

后总结成前。

简择同异。

初中复二。

初举体。

后释义。

此举体也。

总举多法。

方成能立。

梵能立义。

多言中说。

故理门论陈那。

指彼天亲论云。

故此多言。

于论式等。

说名能立。

言此中者。

理门二解。

一起论端义。

二简持义。

凡发论端。

泛词标举。

故称此中起论端义。

简持有二义。

一简去邪宗增减。

持取正宗中道。

邪增者。

增似立为真立。

以似破为真破。

邪减者。

以真立为似立。

以真破为似破。

中道者。

二真为真。

二似为似。

二云。

此论所明总有八义。

且明能立。

未论余七。

简去余七。

持明此一。

故称此中是简持义。

清辩菩萨。

般若灯论。

释有四义。

谓发端标举简持指斥。

宗是何义。

所尊所崇所主所立之义。

等者。

等取因之与喻。

世亲以前。

宗为能立。

陈那但以因之三相。

同异喻。

而为能立。

以能立者。

必多言故。

今言宗等名能立者。

略有二释。

一云。

宗是所立因等能立。

若不举宗。

以显能立。

不知因喻谁之能立。

恐谓同古。

自性差别二之能立。

今标其宗。

显是所立。

能立因喻。

是此所立宗之能立。

虽举其宗。

意取所等一因二喻为能立体。

若不尔者。

即有所立。

滥于古释。

能立亦滥彼能立过。

为简彼失故举宗等。

二云。

陈那等意。

先古皆以宗为能立。

自性差别二为所立。

陈那遂以二为宗依。

非所乖诤。

说非所立。

所立即宗。

有许不许。

所诤义故。

理门论云。

以所成立性。

说是名为宗。

此论亦言。

随自乐为所成立性。

是名为宗。

因及二喻。

成此宗故。

而为能立。

今论若言因喻多言名为能立。

不但义旨见乖古师。

文亦相违。

遂成乖竞。

陈那。

天主。

二意皆同。

既禀先贤而为后论。

文不乖古。

举宗为能等。

义别先师。

取所等因喻为能立性。

故能立中举其宗等。

问宗若所立。

颂中八义。

摄法不尽。

答随八所成。

即是宗故。

又宗所立。

随能立中。

便次明之。

彼所成故。

摄法亦尽。

又观察义中。

诸所有事。

名因明故。

不举其宗于何观察。

故今举宗。

显所有事。

能立体。

问能立因喻有言义智。

论何不说。

多智多义。

名为能立。

而说多言名为能立。

答立论之法。

本生他解。

他解照达。

所立宗义。

本由立者。

能立之言。

其言生因。

正是能立。

智义顺此亦得因名。

由言生因。

生敌证智。

敌证智解为正了因。

理门论难云。

若尔。

既取智为了因。

是言便失能成立性。

此难言因应非能立。

彼自释云。

此亦不然。

令彼忆念本极成故。

此释意云。

由言因故。

令敌证智。

了本极成因。

解所立宗义。

故立论者言。

正为能立。

敌证智了亦为能立性。

若不尔者。

相违决定。

言支具足。

应名能立。

既由他智。

不生决解。

名为似立。

故知。

通取言生智了为能立体。

今此据本。

故但标言名为能立。

瑜伽亦云。

六种言论。

是论体性。

不说智生义生义了名为能立。

言了则言生。

故体亦可尔。

问何故能立。

要在多言。

一二之言宁非能立。

答理门论云。

于论式等。

说此多言。

名能立故。

世亲所造论轨论式。

彼说多言名为能立。

今不违古。

故说多言。

彼论复言。

又比量中。

唯见此理。

若所比处。

此相定遍。

于余同类。

念此定有。

于彼无处。

念此遍无。

是故由此生决定解。

因之三相。

既宗法性。

同有异无。

显义圆具。

必籍多言。

故说多言名为能立。

又一二之言。

宗由未立。

多言义具。

所立方成。

若但说因。

无同喻比。

义不明显。

何得见边。

若但同无异。

虽比附宗。

能立之因。

或返成法。

无异止滥。

何能建宗。

设有两喻阙遍宗因。

宗法既自不成。

宗义何由得立。

果宗不决。

因比徒施。

空致纷纭。

竞何由消。

故详今古。

能立具足。

要藉多言。

  论。由宗因喻多言开示诸有问者未了义故。

  述曰。

释能立义。

宗义旧定。

因喻先成。

何故今说为能立也。

理门亦云。

由宗因喻多言。

辨说他未了义。

诸有问者。

谓敌证等。

未了义者。

立论者宗。

其敌论者。

一由无知。

二为疑惑。

三各宗学。

未了立者立何义旨。

而有所问。

故以宗等如是多言。

成立宗义。

除彼无知。

犹预僻执。

令了立者。

所立义宗。

其论义法。

瑜伽等说。

有六处所。

一于王家。

二于执理家。

三于大众中。

四于贤哲者前。

五于善解法义沙门婆罗门前。

六于乐法义者前。

于此六中。

必须证者。

善自他宗。

心无偏傥。

出言有则。

能定是非。

证者有问立何论宗。

今以宗等。

如是多言。

申其宗旨。

令证义者。

了所立义。

故者。

所以。

第五转声。

由者因由。

第三转摄。

因由敌证。

问所立宗。

说宗因喻。

开示于彼。

所以多言名为能立。

开示有三。

一敌者未闲。

今能立等。

创为之开。

证者先解。

今能立等。

重为之示。

二双为言开示其正理。

三为废忘宗而问为开。

为欲忆宗而问为示。

诸有问者未了义故。

略有二释。

一诸问者。

通证及敌。

敌者发问。

理不须疑。

证者久识自他宗义。

宁容发问未了义耶。

一年迈久忘。

二宾主纷纭。

三理有百途问依何辙。

四初闻未审须更审知。

五为破疑心。

解师明意。

故审问宗之未了义。

二应分别。

为其证者。

论但应言多言。

开示问者义故。

证者久闲而无未了。

为其敌论者。

论应说言多言。

开示诸有问者未了义故。

敌者于宗有未了故。

今合为文。

非彼证者亦名未了。

由开示二故说多言名为能立。

问能立有多。

何故一言说为能立。

答理门解云。

为显总成一能立性。

由此应知。

随有所阙名能立过。

阙支便非能立性故。

  论。此中宗者。

  述曰。

自下第二示相广陈。

于中有三。

一示宗相。

二示因相。

三示喻相。

瑜伽论云。

问若一切法自相成就。

各自安立已法性中。

复何因缘。

建立二种所成立义耶。

答为欲令他生信解故。

非为生成诸法性相。

问为欲成就所成立义。

何故先立宗耶。

答为先显示自所爱乐宗义故。

问何故次辩因耶。

答为欲开显依现见事。

决定现理。

令他摄受所立宗义故。

问何故次引喻耶。

答为欲显示能成道理之所依止现见事故。

问何故复说同类异类。

现量比量正教量等耶。

答为欲开示因喻二种相违不相违智故。

相违谓异类。

不相违谓同类。

则于因喻皆有现比量等相违不相违。

随其所应真似所摄。

彼又重言。

又相违者。

由二因缘。

一不决定故。

二同所成故。

初是六不定。

因于同异二喻。

或成或违故。

后是四不成及四相违。

因于宗过名为不成。

于二喻中。

一向相返名曰相违。

本立共因。

拟成宗果。

因既带似。

理须更成。

若更成之。

与宗莫别。

名同所成。

似宗二喻亦在此摄。

不相违者亦二因缘。

一决定故。

二异所成故。

初是真因真喻。

定成宗故。

后则是此真因真喻。

无诸过失。

体能成故。

异于所成。

其相违者。

于为成就所立宗义。

不能为量故不名量。

谓似因喻。

及似现比量名相违。

不成宗故不名真量。

不相违者。

于为成就所立宗义。

能为正量。

故名为量。

谓真因喻及真现比。

正成宗故正名为量。

今此虽不同彼次第。

宗之所依。

及宗因喻现比量等。

次第生起。

亦准彼释。

初中复三。

初牒章。

次示相。

后指法。

此即初也。

  论。谓极成有法极成能别。

  述曰。

下示相有四。

一显依。

二出体三简滥。

四结成。

此显依也。

极者。

至也。

成者。

就也。

至极成就故名极成。

有法能别但是宗依。

而非是宗。

此依必须两宗至极共许成就。

为依义立。

宗体方成。

所依若无能依何立。

由此宗依必须共许。

共许名为至极成就。

至理有故。

法本真故。

若许有法能别二种非两共许。

便有二过。

一成异义过。

谓能立本欲立此二上不相离性和合之宗。

不欲成立宗二所依。

所依若非先两共许。

便更须立此不成依。

乃则能立成于异义。

非成本宗。

故宗所依必须共许。

依之宗性方非极成。

极成便是立无果故。

更有余过。

若许能别非两极成。

阙宗支故。

非为圆成。

因中必有是因同品非定有性过。

必阙同喻。

同喻皆有所立不成。

异喻一分或遍转过。

若许有法非两极成。

阙宗支故。

亦非圆成。

能别无依是谁之法。

因中亦有所依随一两俱不成。

由此宗依必依共许。

能依宗性方非极成。

能立成之本所诤故。

一切法中略有二种。

一体。

二义。

且如五蕴。

色等是体。

此上有漏无漏等义。

名之为义。

体之与义。

各有三名。

体三名者。

一名自性。

瑜伽等中古师所说自性是也。

二名有法。

即此所说有法者是。

三名所别。

如下宗过中名所别不成是。

义三名者。

一名差别。

瑜伽论等古师所说差别是也。

二名为法。

下相违中云。

法自相相违因等是。

三名能别。

则如此中名能别是。

佛地论云。

彼因明论诸法自相。

唯局自体。

不通他上。

名为自性。

如缕贯花。

贯通他上诸法差别义。

名为差别。

此之三种。

不定属一门。

不同大乘。

以一切法不可言说一切为自性。

可说为共相。

如可说中。

五蕴等为自。

无常等为共。

色蕴之中色处为自。

色蕴为共。

色处之中青等为自。

色处为共。

青等之中衣花为自。

青等为共。

衣花之中极微为自。

衣花为共。

如是乃至离言为自。

极微为共。

离言之中圣智内冥得本真故。

名之为自。

说为离言名之为共。

共相假有。

假智变故。

自相可真。

现量亲缘。

圣智证故。

除此以外说为自性。

皆假自性非真自性。

非离假智及诠言故。

今此因明。

但局自体名为自性。

通他之上名为差别。

准相违中。

自性差别。

复各别有自相差别。

谓言所带名为自相。

不通他故。

言中不带意所许义。

名为差别。

以通他故。

今凭因明总有三重。

一者局通。

局体名自性。

狭故。

通他名差别。

宽故。

二者先后。

先陈名自性。

前未有法可分别故。

后说名差别。

以前有法可分别故。

三者言许。

言中所带名自性。

意中所许名差别。

言中所申之别义故。

释彼名者。

自性差别二名如前。

第二自性亦名有法。

差别亦名法者。

法有二义。

一能持自体。

二轨生他解。

故诸论云。

法谓轨持。

前持自体。

一切皆通。

后轨生解。

要有屈曲。

初之所陈前未有说。

迳廷持体。

未有屈曲生他异解。

后之所陈。

前已有说。

可以后说分别前陈。

方有屈曲生他异解。

其异解生。

唯待后说。

故初所陈。

唯具一义。

能持自体。

义不殊胜。

不得法名。

后之所陈。

具足两义。

能持复轨。

义殊胜故。

独得法名。

前之所陈。

能有后法。

复名有法。

第三自性亦名所别。

差别亦名为能别者。

立敌所许不诤先陈。

诤先陈上有后所说。

以后所说别彼先陈。

不以先陈别于后。

先自性名为所别。

后陈差别名为能别。

若尔。

此三名皆有失。

其失者何。

难初名云。

若体名自性。

义名差别者。

何故下云。

如数论师立我是思。

我为自性。

思为差别。

彼文便以义为自性。

体为差别。

我无我等分别思故。

难次名云。

若具一义得有法名。

若具二义但名法者。

如即此师立我是思。

何故思唯一义乃名为法。

我具二义得有法名。

难后名云。

若以后陈别彼前说。

前为所别。

后为能别。

如世说言青色莲花。

但言青色不言莲花。

不知何青。

为衣为树为瓶等青。

唯言莲花不言青色。

不知何花。

为赤为白为红等花。

今言青者。

简赤等华。

言莲花者。

简衣等青。

先陈后说更互有简。

互为所别。

互为能别。

此亦应尔。

后陈别前。

前陈别后。

应互名为能别所别。

释初难言。

此因明宗。

不同诸论。

此中但以局守自体名为自性。

不通他故。

义贯于他。

如缕贯花。

即名差别。

前所陈者。

局在自体。

后所说者。

义贯于他。

贯于他者。

义对众多。

局自体者。

义对便少。

以后法解前。

不以前解后。

故前陈名自性。

后陈者名差别。

  释次难言。

先陈有法立敌无违。

此上别义两家乖竞。

乖竞之义彼此相违。

可生轨解名之为法。

非所诤竞。

彼此无轨。

迳廷自体。

无别轨解。

但名有法。

谈其实理。

先陈后说皆具二义。

依其增胜论与别名。

故前陈者名有法。

后陈者名法。

故理门论云。

观所成故立法有法。

非德有德法与有法。

一切不定。

但先陈皆有法。

后说皆名法。

观所立故。

非如胜论德。

及有德一切决定。

释第三难言。

前后所陈互相简别。

皆应得名能别所别。

如成宗言差别性故。

然前陈者非所乖诤。

后说于上彼此相违。

今陈两诤。

但体上义。

故以前陈名为所别。

后名能别。

亦约增胜以得其名。

又但先陈。

真名自性有法所别。

但是后说。

皆名差别法及能别。

但诤后于前。

非诤前于后故。

举后方诤。

非举前诤故。

能立立于后。

不立于前故。

起智了不由前故。

由此得名前后各定。

问前陈后说既各三名。

何故极成初言有法。

后言能别。

不以自性差别名显。

又复不以法及有法。

能别所别相对为名。

而各举一有法能别。

答初有三释。

一云。

设致余名必有此难。

随举一种。

何假为征。

二云。

有法能有他胜。

故先陈举。

明必有后法。

以释于前陈。

能别别于他胜。

此宗后陈。

必与彼宗后陈义异。

以后所说能别前陈。

故后举能别。

三云自性差别。

诸法之上。

共假通名。

有法能别。

宗中别称。

偏举别名。

隐余通号。

亦不相违。

答后难言。

前举有法影显后法。

后举能别影前所别。

二灯二炬。

二影二光。

互举一名相影发故。

欲令文约而义繁故。

宗之别名皆具显故。

摄名已周。

理实无咎。

问既言极成。

何所简别。

有几非成。

言成简别。

答能别定成。

且所别中有自不成。

有他不成。

有俱不成。

有俱非不成。

前三是过。

第四句非。

又有自一分不成。

有他一分不成。

有俱一分不成。

有俱非一分不成。

前三并非。

第四有是。

所别定成。

能别不成为句亦尔。

如是偏句总别合有四种四句。

其俱不成全有五种四句。

有自能别不成他所别。

有他能别不成自所别。

有俱能别不成自所别。

有俱能别不成他所别。

有自能别不成俱所别。

有他能别不成俱所别。

有俱能别不成俱所别。

有俱能别不成俱非所别。

如能别不成为首有二全四句。

所别不成亦如是。

二四句中。

其前七句。

皆是此过。

其第八句是前偏过。

虽总有四体唯有二。

后则是前更无异故。

所以但名二四句。

有自两俱不成非他。

有他两俱不成非自。

有俱两俱不成。

有俱非自他两俱不成。

前三句非。

第四句是。

如是合有五种全句。

一一离之。

为一分句。

复有五句。

总成十句。

复将一分句。

对余全句。

复将全句。

对余一分句。

如理应思。

恐繁且止。

其初有法不成偏句。

如下所别不成中解。

能别不成偏句。

如下能别不成中解。

两俱不成诸句。

如下两俱不成中解。

其两俱全分一分不极成。

则宗两俱不成。

其自他全分一分不极成。

则宗随一不成。

义准亦有宗犹豫不成。

两俱随一全分一分等过。

至似宗中当广分别。

二种自性及二差别不极成。

此皆总摄。

为简彼非。

故二宗依皆言极成。

问何故宗过有其九种。

今极成简但简于三。

答此中但以宗不极成。

所依须极成。

故但简三。

非欲具简一切宗过。

理门成宗但简五过。

由言非彼相违义能遣。

此论以彼简五。

故但说三随自则简相符极成。

简非周备。

理门略五。

如前已说。

亦如喻言显因同品决定有性。

不简合结。

故此但三。

问既两共许。

何故不名共成而言极成。

答自性差别。

乃是诸法至极成理。

由彼不悟。

能立立之。

若言共成。

非显真极。

又因明法有自比量及他比量能立能破。

若言共成应无有此。

又显宗依。

先须至于理极究竟。

能依宗性方是所诤。

故言极成而不言共。

问宗依须两许言成简不成。

因喻必共成。

言极简不。

极何因因喻不标极成。

独于宗依致极成简。

答有四义。

一宗依极成宗不极。

为简不极言极成。

因喻依体并须极成。

无所简故不说极。

二因喻能立皆须极。

无不极故不须简。

宗是所立非共成。

为有所简须言极。

因喻之中自比言许。

他比言执。

而简别之。

故无不极。

三因喻成中无不成。

无滥简故。

不言极成宗之中有不成。

有滥简故独言极。

四因不成等摄非极。

从宽为名不名极。

宗不成中无别摄。

故说极成简不极。

因中两俱随一等过。

喻中所立能立不成。

此等过中已摄不极。

两俱等宽。

从余为称。

有体无体皆此过故。

宗过不尔。

言极简之。

两许有体。

便非是过。

故于宗内独言极成。

然理门云。

此中宗法。

唯取立论及敌论者决定同许。

于同品中有非有等。

亦复如是。

故知因喻必须极成。

但此论略。

唯识亦言极成六识。

随一摄故。

如极成余。

故知此略。

  论。差别性故。

  述曰。

出宗体。

差别者。

谓以一切有法。

及法互相差别。

性者体也。

此取二中互相差别不相离性。

以为宗体。

如言色蕴无我。

色蕴者有法也。

无我者法也。

此之二种。

若体若义。

互相差别。

谓以色蕴简别无我。

色蕴无我。

非受无我。

及以无我简别色蕴。

无我色蕴。

非我色蕴。

以此二种互相差别合之一处。

不相离性方是其宗。

即简先古诸因明师。

但说有法为宗。

以法成有法故。

或但说法为宗。

有法上法是所诤故。

或以有法及法为宗。

彼别非宗。

合此二种宗所成故。

此皆先共许。

何得成宗。

既立已成而无果故。

但应取互相差别不相离性。

有许不许以为宗体。

问先陈能别唯在法中。

何故今言互相差别。

答立敌相形法为能别。

体义相待。

互通能所。

对望有异亦不相违。

问互相差别则为宗性。

何假此中须说故字。

答故者所以。

此有二义。

一简古说。

但以能别或但所别。

或双以二而为共宗。

陈那简之。

皆非宗诤。

取此二上互相差别不相离性所诤之义。

方成宗故。

其能别等。

彼先共许。

非两所诤。

皆非是宗。

为简古师遂说故字。

二释所依。

释前有法。

及以能别极成之言。

但以有法及法互相差别不相离性一许一不许而为宗故。

宗之所依有法能别。

皆须极成。

由此宗中说其故字。

不尔所依须更成立哉。

或有于此不悟所由。

遂改论云差别为性。

非直违因明之轨辙。

亦乃闇唐梵之方言。

辄改论文深为可责。

弥天释道安法师。

尚商略于翻译。

为五失三不易云。

结集之罗汉兢兢若此。

末代之凡夫平平若是。

改千代之上微言。

同百王之下末俗。

岂不痛哉。

况非翻经之侣。

但是肤受之辈。

诳后徒之幼识。

诱初学之童蒙。

妄率胸襟。

回换圣教。

当来慧眼。

定永不生。

现在智心。

由斯自灭。

诸有学者。

应闲此义。

依旧正云。

差别性故。

问何故但宗说差别性。

因喻中无。

答宗有一成一不成。

故但说宗差别性。

因喻唯成。

无不成。

无简不说差别性。

如因三相。

虽有差别。

不欲取此上不相离性一许一不许成其能立。

所依便非。

由斯不说差别性故。

理门唯云。

宗等多言说能立。

是中唯随自意乐为所成立说名宗。

非彼相违义能遣。

不说所别能别极成及差别性。

此论独言。

  论。随自乐为所成立性。

  述曰。

此简滥失。

随自者。

简别于宗。

乐为所成立性者。

简别因喻。

故理门云。

随自意。

显不顾论宗随自意立。

乐为所立。

谓不乐为能成立性。

若异此者说所成立。

似因似喻应亦名宗。

凡宗有四。

一遍所许宗。

如眼见色。

彼此两宗皆共许故。

二先承禀宗。

如佛弟子习诸法空。

鸺鹠弟子立有实我。

三傍凭义宗。

如立声无常。

傍凭显无我。

四不顾论宗。

随立者情所乐便立。

如佛弟子立佛法义。

若善外宗。

乐之便立不须定顾。

此中前三不可建立。

初遍许宗。

若许立者。

便立已成。

先来共许。

何须建立。

次承禀者。

若二外道。

共禀僧佉。

对诤本宗亦空无果。

立已成故。

次义凭宗。

非言所诤。

此复何用。

本诤由言。

望他解起。

傍显别义。

非为本成。

故亦不可立为正论。

然于因明未见其过。

既于因过。

说法差别相违之因。

即傍准宗可成宗义。

然非正立。

今简前三皆不可立。

唯有第四不顾论宗。

可以为宗。

是随立者自意所乐。

前三皆是自不乐故。

乐为所成立性。

简能成立者。

能成立法者。

谓则因喻。

因喻成立自义亦应名宗。

但名能立。

非所成立。

旧已成故不得名宗。

今显乐为新所成立方是其宗。

虽乐因喻非新成立。

立便相符。

故不名宗。

既尔。

似宗似因似喻应得名宗。

先所未成应更成故。

当时所竞方是真宗。

因喻时申故须简别。

似宗因喻虽更可成。

非是所乐。

第二时所可成故。

非今所诤。

疏故非宗。

此上一解。

依理门论。

唯简于真。

不简于似。

又解。

乐者。

贯通上下。

随自乐言。

简前三宗非随自乐。

唯第四宗是意所乐。

乐为之言。

简似宗等。

虽于后时更可成立。

非是此时所乐为故。

所成立性。

简真因喻不可名宗。

虽成已义是能成立。

先已成故非今所成。

今所成立体义名宗。

若依后解虽异理门。

简真与似略圆备故。

问何故因喻无随自乐。

宗独有之。

答宗两乖诤须随自简。

因喻共许。

故无随自。

因喻二种。

如共比量。

必先共许方成能立。

无遍许失及承禀失。

要言所陈方名因喻。

不说亦有傍义差别。

无义准失。

自他比量言亦有简。

说许执故随其不顾。

故于因喻不说随自。

问何故宗中傍有义准。

名为差别。

因喻便无。

答能立本成。

成自所立随应之义。

立乃乖角共自相违。

故于宗中傍有义准。

则四相违所违差别。

言申决定方成能立。

故于因喻不说亦有义准能立。

问何故宗内独言乐为。

因喻不说。

答似宗因喻当更成立可以为宗。

今显当时所诤为宗。

不以彼为。

故言乐为简彼三似宗似因喻。

设今及后俱不可说为因。

为喻亦尔。

若更立之只是宗摄。

不说乐为。

设更成立以为宗讫。

义既成已方为因喻。

展转疏成不同于宗。

故于因喻不说乐为。

又于宗内说乐为言。

简似周讫。

因喻略之。

又宗有诤以更须成。

宗义相滥故独言乐为。

因喻必须极成。

不成便非因喻。

无所滥故不言乐为。

问何独宗标所成立性。

因喻不说能成立也。

答宗言所立。

已显因喻是能成立。

显法已周更不须说。

又宗前未说。

恐滥须陈。

因喻已彰更何须说。

又宗违古。

言所成立以别古今。

因喻不违。

不说能立言以简别也。

又前标云宗等多言名为能立。

先已说讫。

后更不须。

  论。是名为宗。

  述曰。此结成也。

  论。如有成立声是无常。

  述曰。

三指法也。

如佛弟子对声论师。

立声无声。

声是有法。

无常为能别。

彼此共许。

有声及无常。

名极成有法。

极成能别。

为宗所依。

彼声论师。

不许声上有此无常。

今佛弟子合之一处。

互相差别不相离性云声无常。

声论不许。

故得成宗。

既成随自亦是乐为所成立性故名真宗。

恐义不明。

指此令解。

瑜伽论云。

立宗者。

谓依二种所成立义。

各别摄受自品所许。

摄受者。

是自意乐义。

品是宗义。

故显扬云。

各别摄受自宗所许。

此中意说。

依二所立立论各别。

随自意乐自宗所许。

故说名宗。

此中三释。

一者以言对理。

取依义能诠。

名为各别自宗所许。

二者以别对总。

取依总之别言及义二。

名自所许。

三者以合对离。

取彼能依不相离性合以之为自宗所许。

正与此同。

此文总也。

  下有十句。

分为三类。

初二句是宗体。

一摄受论宗。

二若自辩才。

初依自所师宗。

对异师敌而立自宗。

不尔便为相符极成。

后由自辩才立他宗义。

随自意乐不顾论宗。

唯此二种是正所宗。

若遍所许。

若二同宗承。

若傍义准。

非别摄受。

非随自乐。

故非真宗。

立已成故。

非本成故。

次三句是立宗因缘。

一若轻蔑他。

二从他闻。

三若觉真实而申宗趣。

是名因缘。

立他义轻他故。

立自义从他闻。

觉真实自悟故。

如次配之。

后五句是立宗意。

初二句标一切立宗。

不过此故。

一为成立自宗。

二为破坏于他。

后三句释。

一为制伏于他。

释上成立自宗。

二为摧屈于他。

释上破坏他宗。

三为悲愍于他。

成自破他皆悲愍故。

  论。因有三相。

  述曰。

上示宗相。

下示因相。

此相略以四门分别。

一出体。

二释名。

三辩差别。

四明废立。

初出体者。

因有二种。

一生。

二了。

如种生芽。

能起用故名为生因。

故理门云。

非如生因由能起用。

如灯照物。

能显果故。

名为了因。

生因有三。

一言生因。

二智生因。

三义生因。

言生因者。

谓立论者立因等言。

能生敌论决定解故。

名曰生因。

故此前云。

此中宗等多言名为能立。

由此多言。

开示诸有问者未了义故。

智生因者。

谓立论者发言之智。

正生他解实在多言。

智能起言言生因因。

故名生因。

义生因者。

义有二种。

一道理名义。

二境界名义。

道理义者。

谓立论者言所诠义。

生因诠故名为生因。

境界义者。

为境能生敌证者智。

亦名生因。

根本立义拟生他解。

他智解起本籍言生。

故言为正生。

智义兼生摄。

故论上下所说多言。

开悟他时。

名能立等。

智了因者。

谓证敌者解能立言。

了宗之智照解所说。

名为了因。

故理门云。

但由智力了所说义。

言了因者。

谓立论主能立之言。

由此言故敌证二徒了解所立。

了因因故名为了因。

非但由智了能照解。

亦由言故。

照显所宗名为了因。

故理门云。

若尔既取智为了因。

是言便失能成立义。

此亦不然。

令彼忆念本极成故。

因喻旧许名本极成。

由能立言成所立义。

令彼智忆本成因喻故名了因。

义了因者。

谓立论主能立言下所诠之义。

为境能生他之智了。

了因因故名为了因。

亦由能立义。

成自所立宗。

照显宗故亦名了因。

故理门云。

如前二因于义所立。

立者之智久已解宗。

能立成宗。

本生他解。

故他智解正是了因。

言义兼之亦了因摄。

分别生了虽成六因。

正意唯取言生智了。

由言生故敌证解生。

由智了故隐义今显。

故正取二为因相体。

兼余无失次释名者。

因者所由。

释所立宗义之所由也。

或所以义。

由此所以所立义成。

又建立义。

能建立彼所立宗故。

或顺益义。

由立此因。

顺益宗义。

令宗义立。

是故名因。

故瑜伽云。

辩因者。

谓为成就所立宗义。

依所引喻。

同类异类。

现量比量。

及正教量。

建立顺益道理言论。

问喻既建成宗。

亦能顺益。

何不名因。

答喻谓譬况。

正云见边。

令所立义见其边际。

究竟圆满故名见边。

虽亦顺益。

非是正释宗之所以。

亲初建立得此因名。

喻疏后成不得因称。

是故此因不名见边。

说所因时义未成故。

至后当知。

辨差别者。

虽依建立顺益等义。

总得因名。

有果不同。

疏成生了。

各类有别。

分言义智。

体异便成立敌二智。

义之与言生了各殊。

别开六种。

由此应言得果分两。

约体成四。

据类有三。

望义为六。

智了因。

唯是生因果。

而非生因因。

智生因。

唯是生因因。

而非了因果。

言义二生因。

为智生因果。

为智了因因。

言义二了因。

为智了因因。

非为智了果。

得为智生果。

不作智生因以言望于义。

亦成显了因以义望于言。

亦成显了果。

以义望于言。

亦作能生因。

以言望于义。

亦为所生果。

由此应说唯因不是果。

谓智生因。

为果亦成因。

余五果。

又为四句。

有唯生因而非了因。

谓智生因。

有是了因而非生因。

谓智了因。

有是生因亦是了因。

谓言义。

有非生因亦非了因谓所立宗。

明废立者。

一问何故一因。

喻分二种。

答因正建宗。

总苞称一。

喻有违顺。

别离分两。

至下喻中当广分别。

二问何故一因体分生了。

答智境疏宽。

照显名了。

言果亲狭。

令起名生。

果既有差。

因分生了。

同能得果。

但总名因。

三问何故二因各分三种。

答生果照果义用不同。

随类有能故分三种。

立智隔于言义。

不得相从名了。

敌智不生立解。

无由可得名生。

故但分三不增不减。

四问何故六因体唯有四。

答顺果义别。

分成六因。

立者义言。

望果二用。

除此无体。

故唯有四。

五问何故因中独开三相。

宗喻不开。

答别名宗喻。

通即称因。

遍是宗喻二之法故。

又因必宽。

宗喻性狭。

如贯花缕贯二门故。

由此开因不开宗喻。

示因相中有五。

一标举。

二征数。

三列名。

四别释。

五示法。

此即初也。

其言生因。

及敌证智所诠之义。

各有三相。

相者向也。

正取言生。

正能立故。

此生智了。

照解宗故。

故正因体。

言生智了。

兼亦义生。

能建宗故。

宗同异喻各有一体。

因相贯三更无别体。

由此故说相者向义。

故理门云。

不共不定。

一向离故。

阙一相也。

又此相者。

面也。

边也。

三面三边。

若尔既一因。

如何说多言名为能立。

其相义多。

能诠言一。

于三相中致一因言。

故一因所依贯三别处。

故多相之言名为多言。

非言多故名为多言。

古师解云。

相者体也。

初相同此。

余二各以有法为性。

陈那不许。

同异有法非能立故。

但取彼义。

故相非体。

  论。何等为三。

  述曰。二征数也。

  论。谓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

  述曰。

三列名也。

遍是宗法性。

此列初相。

显因之体以成宗故。

必须遍是宗之法性。

据所立宗。

要是极成法及有法不相离性。

此中宗言。

唯诠有法。

有法之上所有别义名之为法。

此法有二。

一者不共有。

宗中法是。

二者共有。

即因体是。

理门论云。

此中宗法。

唯取立论及敌论者决定同许今此唯依证了因故。

彼自难云。

既尔便失前说言为能成立性。

论主解云。

由有言生。

令彼忆念本极成故。

意以因体共许之法。

成宗之中不共许法。

故此二法。

皆是有法之上别义。

故今唯以有法名宗。

对敌所申因喻成立。

虽取二依不相离性以为宗体。

有法既为二法总主。

总宗一分故亦名宗。

理门论云。

岂不总以乐所成立合说为宗。

云何此中乃言宗者唯取有法。

此无有失。

以其总声于别亦转。

如言烧衣。

或有宗声唯诠于法。

若以宗中后陈名法。

即宗是法。

持业为名。

总宗之法。

亦依主释。

具二得名。

今因名法。

宗之法性。

唯依主释性者。

体也。

此唯义性。

非是体性。

义相应故。

余二亦然。

此共许因唯得遍是有法宗性。

以宗之法成即宗法故。

不遍是法宗之性。

因犯两俱不成过故。

又不欲成宗有法故。

然因明理。

有法不成于有法。

此亦不成于法。

因犯所依不成过故。

理门难云。

若以有法立余有法或立其法。

如以烟立火。

或以火立触。

其义云何。

此义难云。

如远见烟立下有火。

以有烟故。

岂非彼以有法成有法。

烟之与火俱有法故。

又如见火云定有热。

以有火故。

热触既是火家之法。

岂不以有法成于法耶。

陈那释云。

今于此中。

非以成立火触为宗。

但为成立此相应物。

谓成山处决定有火。

以有烟故。

炉中定热以有火故。

名为烟火相应之物。

非以有法烟。

还成有法火。

亦不以有法火。

而成热触法。

彼论又云。

若不尔者。

依烟立火。

依火立触。

应成宗义一分为因。

还以宗中一分有法而为因故。

便为不可。

故因乃有所依不成。

无所依故。

亦不以法成立有法。

宗中所陈。

后能别前。

名为能别。

亦名为法。

因成于此。

不欲以因成前所陈。

是所别故。

非别后故。

理门又云。

又于此中。

观所成故。

立法有法。

非德有德。

故无有过。

前陈名有法。

后陈皆名法。

非法有法法性决定。

如胜论师德与有德。

有德谓实。

彼决定故。

理门颂云。

有法非成于有法。

及法此非成有法。

但由法故成其法。

如是成立于有法。

谓有法因法二俱极成。

宗中之法。

敌先不许。

但得共许因在宗中有法之上。

成不共许宗中之法。

如是资益有法义成。

可得因在不共许中。

许在彼中何所成立。

又若共许之因。

依不共许法。

凡所立因。

皆有他随一所依不成过。

不说有法而为所依。

但以其法而为所依。

法非共许。

纵唯立许岂定无此过。

又如立宗声是无常所作性故。

无常灭义。

所作生义。

声有灭者。

以有生故。

一切生者。

皆有灭故。

声既因生。

明有果灭。

若因所作。

不遍声宗。

岂得遍在无常上有。

一切正因中。

应皆有两俱不成。

无常之上本无生故。

由此故知。

因但是宗有法之法。

非法法也。

问称为宗法。

即已是因。

何须言遍。

初既云遍因义已明。

何须复云是宗法性。

答若因不遍宗有法上。

此所不遍便非因成。

有所不立。

显皆因立。

是故称遍。

若但言遍不言宗法。

即不能显因是有法宗之法性能成于法。

又因于宗过名为不成。

于二喻中俱有俱无名为不定。

于二喻中有无相违名曰相违。

若唯言法性不言遍者。

因于宗过即是不成。

或两俱不遍。

或随一不遍。

或犹预不遍。

或所依不遍。

全分一分等随应有之。

为简此失是故言遍。

若但言遍不言宗法。

不知此因谁家之因。

为显是宗有法之因。

成于宗法。

故言法性。

由此应为诸句分别。

有宗法而非遍。

有是遍亦宗法。

有非遍非宗法。

必无是遍非宗法句。

但遍有法。

若有别体。

若无别体。

并能成宗。

义相关故。

必是宗法。

如萨婆多对大乘者。

立命根实。

以有业故。

如五根等。

岂以命根。

与业别体。

即非正因。

故有别体。

若无别体。

义相关带。

必是宗法。

皆得说为宗之法性。

非无体是。

非有体非。

初有宗法而非遍者。

四不成中皆一分摄。

初两俱一分两俱不成者。

如胜论师对声生者。

立一切声皆是无常宗。

勤勇无间所发性因。

立敌二宗。

唯许内声有勤勇发。

外声非有。

立敌俱说此因于宗半有半无。

故此过是两俱有体一分不成。

余无体两俱一分一种不成。

若有体若无体。

若自若他。

合四种一分随一不成。

两俱一分。

若自若他。

合三种一分犹豫不成。

两俱有体一分。

若他若自。

有体一分随一。

合三所依不成。

如是更有十一。

并前十二一分不成。

皆如下释。

后句非遍非宗法者。

四不成中并全分过。

如声论师对佛弟子。

立声为常。

眼所见故。

俱说此因于声无故。

此是有体两俱全分两俱不成。

余无体两俱全分一种不成。

有体无体。

若自若他。

四种全分随一不成。

两俱全分。

若自若他。

三种犹豫不成有体无体两俱全分。

有体无体若自若他。

随一全分六种所依不成。

如是更有十四。

并前十五全分不成。

亦如下释。

此二遍句。

并皆是过。

唯第二句遍亦宗法。

是正因相。

为简非句故说遍是宗法性。

言同品定有性者。

显第二相。

同是相似义。

品是体类义。

相似体类名为同品。

故理门云。

此中若品与所立法。

邻近均等。

说名同品。

以一切义皆名品故。

彼言意说虽一切义皆名为品。

今取其因正所成法。

若言所显法之自相。

若非言显意之所许。

但是两宗所诤义法。

皆名所立。

随应有此所立法处说名同品。

以随有无体名同品。

由此品者是体类故。

若唯言所陈所诤法之自相名为所立。

有此法处名同品者。

便无有四相违之因。

比量相违。

决定相违。

皆应无四。

若全同有法上所有一切义者。

便无同品。

亦无异品。

宗有一分相符极成。

非一切义皆相违故。

故但取所立有此名同。

然下论云。

如立无常。

瓶等无常名同品者。

唯举所陈两宗本诤法之自相名为同品。

以余意所许是傍所诤。

略而不说。

理皆同品。

以此释文。

应当深义。

同品有二。

一宗同品。

故下论云。

谓所立法均等义品。

是名同品。

二因同品。

下文亦言。

若于是处显因同品决定有性。

然论多说宗之同品名为同品。

宗相似故。

因之同品名为同法宗之法故。

何须二同。

因之在处说宗同品。

欲显其因。

遍宗喻故。

宗法随因说因同法。

显有因处立法必随故。

且宗同品。

何者名同。

若同有法。

全不相似。

声为有法瓶为喻故。

若法为同。

敌不许法于有法有。

亦非因相遍宗法中。

何得取法而以为同。

此中义意。

不别取二。

总取一切有宗法处名宗同品。

故论说言。

如立无常。

瓶等无常是名同品。

有此宗处决定有因。

名因同品。

然实同品正取因同。

因贯宗喻体性宽遍。

有此共许因法之处。

不共许法定必随故。

今明一切有宗法处其因定有。

故说宗同。

不欲以宗成因义故。

非正同品。

其因于彼宗同品处决定有性。

故言同品定有性也。

因既决定有。

显宗法必随。

理门亦云。

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等。

依上二相。

理门论云。

云何别法于别处转。

此中问意。

如所作因必随附声。

与瓶等上所作性别。

如何声宗之上别因。

于瓶等中别处而转。

或所作因。

是声有法。

宗上别法。

云何于彼别瓶处转。

而言共相贯在宗喻。

遍是宗法。

同品定有。

陈那释云。

由彼相似不说异名。

言即是此故无有失。

此答意言。

由声瓶上共所作性相似而有。

总相合说。

不说声瓶二异名中。

声所作性即喻处所作性。

言彼即此故无有失。

彼复难云。

若不说异。

云何此因说名宗法。

前难声宗所作性因。

云何得于别瓶上转。

此难云何瓶所作性说为宗法。

既不说彼所作性异总合说者。

所作性因既于瓶有。

云何此因说名宗法。

彼复释言。

此中但说定是宗法。

不欲说言唯是宗法。

此释意言。

总因之中但说定遍宗法性。

不欲说言唯是宗法。

故一总言贯通二处。

宗非宗上悉皆得有。

其中可有遍是宗法。

若别异说。

唯声所作唯宗法性。

别不容有举喻成宗。

又别异说唯瓶所作。

亦不得成是宗法性。

何所成立。

彼复难言。

若尔。

同品应亦名宗。

此意难云。

二中所作总贯称因。

二上无常应皆宗诤。

彼自释云。

不然。

别处说所成故。

因必无异方成比量。

故不相似。

答难不然。

唯别声上有无常义是其所成。

共所诤故。

非于瓶上。

夫立因者。

必须立敌宗喻之上两俱无异方成比量。

故能立通。

所立义局。

理不相似。

故答不然。

问何故此因于宗异品皆说遍字。

于同品上独说定言。

答因本成宗。

不遍成者非立。

异喻止滥。

不遍止者非遮。

成不遍故不成过生。

遮不尽故不定等起。

成宗不遍。

如上已陈。

止滥不尽。

至下当悉。

同喻本顺成宗。

宗成即名同喻。

岂由喻遍能顺所立方成宗义。

但欲以因成宗。

因有宗必随逐。

不欲以宗成因。

有宗因不定有。

故虽宗同品。

不须因遍有。

于异品有。

同品半有半无。

虽并不定。

由因于异有故成过。

非因于同不遍为失。

即九句内。

后三句中初后句是。

后三中句正因所摄。

于异品中止滥尽故。

初后二句不定过收。

皆止异品滥不尽故。

由此同品说定有性。

宗异品中皆说遍也。

其九句者。

理门论云。

宗法于同品。

谓有非有俱。

于异品各三。

有非有及二。

言宗法者。

谓宗之法。

即因是也。

于同品者。

宗同品也。

体即同喻。

谓能立因于同品喻成其三种。

一有。

二非有。

三亦有亦非有。

彼名为俱。

此三种因。

于宗异品异法喻上。

亦各有三。

一有。

二非有。

三亦有亦非有。

彼名及二。

且同品有异品三者。

谓因于同品有异品亦有。

于同品有异品非有。

于同品有异品有非有。

如是因于同品非有。

异品亦三。

于同品有非有。

异品亦三。

故成九句。

理门论中示九宗云。

常无常勤勇。

恒住坚牢性。

非勤迁不变。

由所量等九。

恒住坚牢性及不变。

此四皆常义。

迁是无常。

此四句中。

上之三句显示九宗。

下之一句结由九因而成九类。

其九因者。

理门论云。

所量作无常。

作性闻勇发。

无常勇无触。

依常性等九言无触者。

无质碍义。

上之三句显示九因。

下之一句结由九宗而成九类。

以此上三句成前上三句。

一一句中皆有三种。

次第配之。

即成九也。

一同品有异品有。

如声论师。

立声为常。

所量性故。

喻如虚空。

此中常宗瓶为异品。

所量性因于同异品皆遍共有。

二同品有异品非有。

如胜论师。

立声无常。

所作性故。

喻如瓶等。

无常之宗空为异品。

所作性因于同品有于异品无。

三同品有异品有非有。

如胜论师。

立声勤勇无间所发。

无常性故。

喻如瓶等。

勤勇之宗。

以电空等而为异喻。

无常性因。

于同品亦有。

于异品喻电等上有。

空等上无。

此是初三。

中三句者。

一同品非有异品有。

如声论师。

立声为常。

所作性故。

喻若虚空。

此中常宗瓶为异喻。

所作性因于同品空上无。

于异品瓶上有。

二同品非有异品非有。

如声论师对佛弟子。

立声为常。

所闻性故。

喻若虚空。

此中常宗瓶为异喻。

所闻性因同异品中二俱非有。

三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

如声论师。

立声为常。

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喻若虚空。

此中常宗。

以电瓶等为异品。

勤勇之因。

于同品空一向非有。

于其异品瓶等上有。

电等上无。

此是中三。

后三句者。

一同品有非有异品有。

如声论师。

立声非勤勇无间所发。

无常性故。

喻若电空。

此非勤宗瓶为异喻。

无常性因。

于同品电上有空上非有。

异品瓶中一向是有。

二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

如胜论师。

立内声无常。

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喻若电瓶。

此无常宗空为异喻。

勤勇之因。

于同品瓶等上有。

电等上无。

异品空中一向非有。

三同品有非有异品有非有。

如声论师对胜论师。

立声为常。

无质碍故。

喻若极微及太虚空。

此中常宗。

以瓶乐等而为异喻。

无质碍因。

于其同品虚空上有。

极微上无。

亦于异品瓶等上无。

乐受等有。

是名九句。

然理门论料简此云。

于同有及二。

在异无是因。

翻此名相违。

所余皆不定。

于同有者。

谓能立因于同品有。

言及二者。

于同品中亦有非有。

在异无者。

此能立因。

于同品有在异品无。

及同品中亦有非有于异品无。

言是因者。

此之二句皆是正因。

于九句中第二第八两句所摄。

翻此名相违者。

翻此二正因即名相违。

翻初句云。

于同非有于异品有。

翻第二云。

于同非有于异品中亦有非有。

即九句中第四第六两句所摄。

皆相违因。

是法自相相违因故。

摄余不尽。

所余皆不定者。

余之五句皆为不定。

谓九句中。

第一第三第五第七第九句。

第一句者。

共不定摄。

第三句者。

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

第五句者。

不共不定。

第七句者。

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

第九句者。

俱品一分转。

此等诸句至下当知。

上九宗中。

五常。

初三初一。

中三皆。

后三后一。

二无常。

初后三皆中。

一勤。

初三后一。

一非勤。

后三初一。

总为四类。

问第八句因若正因摄。

有比量相违。

第八句非正因摄。

同品俱故。

如第七九。

答此有决定相违。

量云。

第八句因正因所摄。

九句因中具三相故。

如第二句。

不言九句但言具三相。

恐有不定过。

为如第二句具三相故。

此第八句正因所摄。

为如决定相违等具三相故。

此第八句非正因摄。

故言九句中。

便无此过。

或决定相违不具三相。

他智不决定故。

问言定有性已显有因。

宗必随逐。

何须言同品。

既云同品。

即显有宗。

因必随逐。

何须复云定有性也。

答但言定有不言同品。

乃显此因成义不定。

非定成宗。

但言同品不言定有。

亦显此因成相违法等。

非本宗义。

今显定成宗。

及非成异品。

故说同品决定有性。

由此应为四句分别。

有同品非定有。

谓宗同品非定有因。

即九句中中三句是。

第四第六相违过收。

第五句者不共不定。

有定有非同品。

谓定有因非宗同品。

于九句中。

除二五八。

余六句是。

第四第六是相违因。

余之四句不定过摄。

第一句共。

第三句者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

第七句者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

第九句者俱品一分转。

有亦定有亦同品。

谓是宗同品亦定有因。

于九句中。

除中三句。

初后三是。

实若无过。

唯取第二第八正因。

若通有过。

即通六句二正因四不定。

有非同品亦非定有。

谓非宗同品亦非定有因。

即异品遍无性。

于九句中第二五八三句所摄。

二八正因。

第五不定。

此初三句内。

唯第三句少分正因。

余皆有过。

为简过句显自无过。

故说同品定有性也。

异品遍无性者。

显第三相。

异者别义。

所立无处即名别异。

品者聚类。

非体类义。

许无体故。

不同同品体类解品。

随体有无。

但与所立别异聚类即名异品。

古因明云。

与其同品相违。

或异说名异品。

如立善宗不善违害。

故名相违。

苦乐明闇冷热大小常无常等。

一切皆尔。

要别有体违害于宗。

方名异品。

或说与前所立有异名为异品。

如立无常。

除无常外自余一切苦无我等。

虑碍等义皆名异品。

陈那以后皆不许然。

如无常宗。

无常无处即名异品。

不同先古。

理门破云。

非与同品相违或异。

若相违者。

应唯简别。

谓彼若非无所立处名为异品。

要相违法名异品者。

应唯简别。

是则唯立相违之法简别同品。

不是返遮宗因二有。

若许尔者。

则一切法应有三品。

如立善宗不善违害。

唯以简别名为异品。

无记之法无简别故。

便成第三品非善非不善故。

此中容品。

既望善宗非相违害。

岂非第三。

由此应知。

无所立处即名异品。

不善无记既无所立。

皆名异品。

便无彼过。

又难或异名异品云。

若别异者应无有因。

谓若说言与宗有异即名异品。

则应无有决定正因。

如立声无常。

声上无我苦空等义。

皆名异品。

所作性因。

于异既有。

何名定因。

谓随所立一切宗法。

傍意所许。

亦因所成。

此傍意许。

既名异品。

因复能成。

故一切量皆无正因。

故知。

但是无所立处。

即名异品。

此亦有二。

一宗异品。

故下论云。

异品者。

谓于是处无其所立。

二因异品。

故下论云。

异法者。

若于是处说所立无。

因遍非有。

然论多说宗之异品名为异品。

宗类异故。

因之异品名为异法。

宗法异故。

何须二异。

因之无处说宗异品。

欲显其因随宗无故。

宗之无处说因异品。

显因无处宗必先无。

且宗异品。

何者名异。

若异有法。

同法所依有法各别。

亦应名异。

若异于法。

敌本不许所立之法于有法有。

一切异法皆应名同。

此异品者。

不别取二。

总取一切无宗法处。

名宗异品。

故论说言。

谓于是处无其所立。

又若是常。

见非所作。

如虚空等。

此但略无正诤无常。

唯举见常名为异品准理同前。

无随所应所立之法。

无此宗处定遍无因。

名因异品。

然虽异品亦取因异。

显无宗处因定随无。

翻显有因宗定随转。

虽复离法先宗后因。

彼若不然。

便成异法。

今显能立本欲成宗。

于异品无其宗便立。

故正宗异后方因异。

其因于彼宗异品处决定遍无。

故言异品遍无性也。

问言遍无性。

已显无因宗必随无。

何须言异品。

既云异品。

即显无宗因亦随无。

何须复云遍无性也。

答但言遍无不言异品。

乃显此因成相违法等。

非离于宗返成宗义。

但言异品不言遍无。

亦显此因成不定等非定成宗。

今显此因定成于宗同品定有。

于异品上决定遍无。

故说异品遍无性也。

由此应为四句分别。

有异品非遍无。

谓宗异品非因遍无。

即九句中。

除二五八。

余六句是。

一三七九四是不定。

四六相违。

如前配释。

有遍无非异品。

谓因遍无非宗异品。

即九句中。

第四五六。

四六相违。

第五不定。

有异品亦遍无。

谓宗异品亦因遍无。

即九句中第二五八。

二八正因。

第五不定。

有非异品亦非遍无。

谓非宗异品。

亦非因遍无。

即九句中。

除四五六。

余六句是。

二八正因。

余四不定。

如上所说诸句料简。

自句他句皆无过者。

正因所摄。

当句之中虽无其过。

他句有过。

故应如前一一分别。

初三句中。

唯第三句少分正因。

余皆有过。

为简彼过故说异品遍无性也。

问此三相中。

何故不言遍是宗品性。

而云法性。

同异二相何故不言同定有法性。

异遍无法性。

而皆云品。

答宗一所立。

总说为宗。

狭不说品。

喻宽能立。

皆说品字。

以因成宗。

非成二品。

初相云法。

后二不言。

问此之三相。

为具方成。

为阙亦得。

若具方成。

何故前言阙无异品亦成正因。

既不要具。

何须三相。

答要具三相。

止异滥而成因。

非关喻依故。

阙无而许正。

同法本成宗义。

无依不顺成宗。

异法本止滥非。

滥止便成宗义。

故同必须依体。

异法无依亦成。

此说有体成有体宗。

故异体无亦具三相。

上来三句所说过者。

各自句中四句之过。

若谈阙过。

阙有二种。

一无体阙。

二有体阙。

无体阙者。

谓不陈言。

但在三支。

非在三相。

若陈因言。

必有体阙。

三相既义故非无体。

无体阙者。

此中相对互说有无亦为四句。

有阙因非同异喻。

有阙同异喻非因。

有阙因亦阙同异喻。

有非阙因非阙同异喻。

此四句中。

初句阙一。

第二句阙二。

第三句阙三。

第四句非过。

如是乃至三立皆阙。

三皆不阙。

有阙皆过。

不阙不定。

虽有所陈似立生故。

三皆阙者。

唯陈其宗。

不陈余故。

如是合有三个四句。

一个两句。

但名阙过非余过摄。

有体阙者。

复有二种。

一者以因三相而为能立虽说因三相。

少相名阙。

二者因一喻二三为能立。

虽陈其体。

义少名阙。

且因三相少相阙者。

有阙初相非后二。

有阙后二非初相。

有阙初相亦后二。

有不阙初相亦非后二。

如是乃至。

三相俱阙。

三相俱不阙。

此中总有三种四句。

一种两句。

唯阙初相四不成摄。

如是二合阙。

乃至三合阙。

随应唯有不成不定及相违过。

皆因过故。

若因一喻二陈为能立义少阙者。

亦有三种四句。

一种二句。

且阙因义非后二。

四不成过。

有阙第二非初后。

俱不成摄。

有阙第三非初二。

俱不遣摄。

如是阙二乃至阙三。

及三不阙。

阙者皆过。

不阙非过。

随应各有因四不成。

同喻俱不成。

异喻俱不遣。

或具二过。

或具三过贤爱论师。

陈那菩萨等。

不以无体为阙。

故唯六句。

虽唯陈宗从元无能立。

何名能立缺减之过。

诸德皆说总有七句。

不言有能立以成过。

但是阙能立过。

故说七阙。

问理门论料简九句云。

于同有及二。

在异无是因。

返此名相违。

所余皆不定。

谓九句中。

唯有法自相一违。

及五不定。

余四不成。

一不定。

三相违。

何故不摄。

答以因亲成于宗。

所以说其相顺。

同异成宗疏远。

故但标其顺违。

由此余过不摄之尽。

上三相中各自为句。

及三相对阙。

论文虽无次第作处。

道理定然。

巨细分别更有多种。

且以初相三句之中一句为首。

对余二相作四句者。

有是宗法而非遍。

非是同品非定有性。

有是同品非定有性。

非是宗法而非遍有是宗法而非遍。

亦是同品非定有性。

有非宗法而非遍。

亦非同品非定有性。

如是以初相第一句。

对第二相四句。

有四种四句复以此句对第三相四句。

复有四种四句。

如是初相第一句。

对余二相四句。

有八种四句。

以初相余二句为首。

对余二相各四句亦如是。

其初相三句为首。

对余有三种八句。

总成二十四种四句。

以第二相四句。

对第三相四句。

一一各别有四种四句。

复成一十六种四句。

如是总成四十种四句。

有是有非。

恐文繁广略示而已。

于前诸句总说颂曰。

于宗法三相。

各对互随无如应为不成。

不定相违等。

等言意显诸缺减过。

同喻异喻诸所有失。

皆此所摄。

宗法三相。

因三相也。

于此三相而释义故。

因亲成宗相宽遍故。

各对互随无者。

此有四类。

一者各对。

三相一一各对自法为句。

初相有三。

后二各四。

二者互随无。

三相更互阙无绮对为句。

古今合有多释。

今唯取宗法三相。

入此颂中有三种四句。

有一种两句。

三者各对互随无。

以初相三句中一一句。

各对后二相中各四句一一。

更互随有无以为四句及以第二相四句一一。

对第三相四句一一。

更互随有无以为四句。

合有四十种四句。

四者各对互随。

以因三相。

如其所应。

初相有过。

名为不成。

于后二相有过。

名为不定。

于其二相有相违过。

名曰相违。

若三支互阙。

因阙名不成。

同阙名俱不成。

异阙名俱不遣。

三支虽具。

自他各对互随是非名相违决定。

是故称等。

如是总摄因过皆尽。

此中合有四十五种四句。

一种三句。

一种两句。

或阙一有三句。

阙二有三等。

是名略释宗法三相。

  论。云何名为同品异品。

  述曰。

四别释有二。

初问。

后答。

此问也。

何故三相不问释初。

答有二释。

一者同品异品各各有二。

一宗同异二因同异。

今说宗同异。

恐滥因同异。

故偏问之。

初相无滥。

故不须简。

问遍是宗法。

宗有别总。

义亦有滥。

何故不征。

答因于有无说宗同异。

宗成顺违说因同异。

故于宗因同异不定。

为简此过。

遂别征二。

由因但是有法宗法。

成于法故。

不是总宗及法之法。

无滥可遮故不征释。

此问二体相成显故。

二者宗是有法。

上已明之。

二品未明。

故须征释。

  论。谓所立法均等义品说名同品。

  述曰。

下答前征有二。

初同。

后异。

同中复二。

一总出体。

二别指法。

此初也。

所立法者。

所立谓宗。

法谓能别。

均谓齐均。

等谓相似。

义谓义理。

品谓种类。

有无法处。

此义总言。

谓若一物。

有与所立总宗中法。

齐均相似义理体类。

说名同品。

是中意说宗之同品。

所立宗者。

因之所立自性差别不相离性。

同品亦尔。

有此所立中法。

互差别聚不相离性相似种类即是同品。

若与所立总宗。

相似一切种类之聚名同品者。

宗上意许所有别法。

皆入总宗。

且如异品虚空上无我。

与声意许无我相似应名同品。

若与所立有法相似种类之聚名为同品。

即一切宗多无同品。

如声有法。

瓶非同故至下喻中当广建立。

为遮此二。

总标所立法而简别之。

若聚有于宾主所诤因所立法聚相似种类即名同品。

由法能别之所别宗因之所成。

故举此法以彰彼聚。

问若尔。

声上无我等义。

非因所立应名异品。

答彼若不许声有法有亦成异品。

宗因无故。

若彼许有。

为因所成。

随意所诤亦名同品。

故有有法差别相违。

  论。如立无常瓶等无常是名同品。

  述曰。

此别指法。

如立宗中陈无常法聚名宗者。

瓶等之上亦有无常。

故瓶等聚名为同品。

此中但取因成法聚名为同品。

故瑜伽言。

同类者。

谓随所有法望所余法。

其相展转少分相似。

有五相似。

一相状二自体。

三业用。

四法门。

五因果。

今此中说法门相似。

  论。异品者谓于是处无其所立。

  述曰。

下解异品有二。

一总出体。

二别指法。

此初也。

处谓处所。

即除宗外余一切法。

体通有无。

若立有宗。

同品必有体。

所以前言均等义品。

异品通无体。

故言是处。

所立谓宗不相离性。

谓若诸法处无因之所立即名异品。

非别无彼言所陈法。

及与有法名为异品。

过如前说。

此中不言无所立法。

前于同品已言均等所立法讫。

此准可知。

但无所立。

义已成故。

理门亦云。

若所立无说名异品。

但无所立即是异品。

同品不说处。

异体通无故。

瑜伽说言。

异类者。

谓所有法望所余法。

其相展转少不相似。

故非一切全不相似。

但无随应因所成故。

与同相违亦有五种。

  论。若有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

  述曰。

此别指法。

如立其无常宗。

所作性为因。

若有处所是常法聚。

见非是所作。

如虚空等。

说名异品。

此中既说宗之异品。

唯应说云谓若是常。

如虚空等。

复云见非所作者。

举因异品。

兼释遍无。

问何故前说宗之同品不兼定有。

此释异品兼解遍无。

答有二解。

一者影彰同品之中但为简别因之同品。

显异亦尔。

不要解于定无之相。

故文略之异品之中。

乘言便故。

兼释遍无。

显同亦尔。

二者同品顺成。

但许有因即成同品。

易故不解决定有性。

异品止滥。

必显遍无方成止滥。

故解异品。

兼解遍无同品因也。

为显同异二品别故。

问如立无常。

龟毛无彼常住之相亦名无常。

于一切时性常无故。

亦得名常。

何故不立非同异品。

答声言无常。

性是灭义。

所作性者。

体是生义。

龟毛非灭。

亦非有生。

既无所立。

即入异品。

故喻唯二。

更无双非。

若常宗有亦入异品。

若非有品便入同中。

  论。此中所作性或勤勇无间所发性。

  述曰。

五示法也。

于中有三。

初举两因。

次成三相。

后显所成。

此初也。

此中者。

发端义。

或于此所说因义之中。

双举两因者。

略有三义。

一对二师。

二释遍定。

三举二正。

对二师者。

声论师中总有二种。

一声从缘生即常不灭。

二声本常住。

从缘所显今方可闻。

缘响若息。

还不可闻。

声生亦尔。

缘息不闻。

缘在故闻。

此二师皆有一分一切内外异性。

一体多体能诠别故。

若佛弟子。

对声生论立声无常。

所作性因。

便具三相。

对声显论。

言所作性。

随一不成。

若对声显言勤勇因。

便具三相。

对声生论。

立一切声皆是无常。

勤勇为因。

宗法非遍两俱不成。

今显对声生。

所作为因。

若对声显。

勤勇为因。

又立内外声皆无常。

因言所作。

若立内声。

因言勤勇。

不尔因有两俱一分两俱不成。

为对计别。

故陈二因。

释遍定者。

所作性因。

成无常宗。

三相俱遍。

勤勇因成。

同定余遍。

显顺成宗同定亦得不要三遍。

故举二因。

举二正者。

显九句中。

此中所作。

彼第二因。

此勤勇因。

彼第八句。

陈那说二俱是正因。

具三相故。

今显彼二因皆具三相。

故双陈之。

所作性者。

因缘所作。

彰其生义。

勤勇无间所发性者。

勤勇谓策发。

善即精进。

染谓懈怠。

无记谓欲解。

或是作意。

或是寻伺。

或是思慧。

由此等故。

击脐轮等风。

乃至展转击咽喉唇舌等。

勇锐无间之所发显。

  论。遍是宗法于同品定有于异品遍无。

  述曰。显成三相。如上所说。生显二因皆具三相。故成正因。义应一一皆准前作若遍若阙。

  论。是无常等因。

  述曰。

显因所成。

等者。

等取空无我等。

此上二因。

不但能成宗无常法。

亦能成立空无我等。

随其所应。

非取一切。

若所作因。

亦能成立言所陈苦等及无常宗。

意所许苦等一切法者。

此因便有不定等过。

谓立量云。

声亦是苦。

所作性故。

以无漏法而为异品。

所作性因于其异品一分上转。

应为不定言。

此所成声。

为如于瓶。

所作性故。

体是其苦。

为如自宗道谛等法。

所作性故。

体非是苦。

此既正因。

无不定过。

故此言等。

随其所应。

故瑜伽说同异喻云。

少分相似及不相似。

不说一切皆相似。

一切皆不相似。

不尔一切便无异品。

因狭若能成立狭法。

其因亦能成立宽法。

同品之上虽因不遍。

于异品中定遍是无故。

因宽若能成立宽法。

此必不能定成狭法。

于异品有。

不定过等随此生故。

是故于此应设劬劳也。

  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

  建武二年七月一日上卷之分三帖写功了以笔迹之结缘备尊神之法味冀一天风收而都鄙归正理四生浪静而升沉萌善因耳。

  (一交了一交了) 权律师尊经(悬车余二)

  同十九日点了 #

  或本云点本者元兴寺明诠僧都道点也。

  但处处有不契明灯抄计音石先德未被披览欤(或云)。

  校本云。 #

  依长者殿仰以明诠点为本重以愚案点三卷疏此卷始自仁平四年正月十六日至于二月十四日二十七日读了字点有误者改直了。

  左大臣在御判 #

  同月二十八日读序了本点(序非明诠)不甘心者任愚意削改了

  自正月十六日至于二月十四日午克点了

  五月二十八日直了六月二十四日一遍读合了

  久寿三年二月三日重读了(不对师)去月二十四日始之久寿三年三月十八日重读了去月二十二日始之今度别纸书目六。

  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中

    大慈恩寺沙门基撰

  论。喻有二种。

  述曰。

自下第三示喻之相。

文段有三。

一标举。

二列名。

三随释。

此初也。

梵云达利瑟致案多。

达利瑟致云见。

案多云边。

由此比况。

令宗成立究竟名边。

他智解起。

照此宗极名之为见。

故无著云。

立喻者。

谓以所见边。

与未所见边。

和合正说。

师子觉言。

所见边者。

谓已显了分。

未所见边者。

谓未显了分。

以显了分显未显了分。

令义平等。

所有正说。

是名立喻。

今顺方言。

名之为喻。

喻者。

譬也。

况也。

晓也。

由此譬况。

晓明所宗。

故名为喻。

前虽举因亦晓宗义。

未举譬况令极明了。

今由此况宗义明极。

故离因立独明喻名。

  论。一者同法二者异法。

  述曰。

二列名也。

同者相似。

法谓差别。

共许自性名为有法。

此上差别所立名法。

今与彼所立差别相似名同法。

无彼差别名为异法。

异者别也。

问何故宗同异名品。

因同异名法。

答若同异总宗不相离性种类名品。

若不同异于总宗。

亦不同异于宗有法。

但同异于有法之上所作义者。

名之为法。

又此所作。

非总所立。

不得名品。

名之为法。

宗总所立。

遂与品名。

能所异故。

又因宗二同异名法。

别同异名品。

此同异二。

故名为法。

次下二因同异。

及上宗同异。

并别同异。

故皆名品。

  论。同法者若于是处显因同品决定有性。

  述曰。

三随释有二。

一解同。

二解异。

理门论云。

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此二名譬喻。

余皆此相似。

解初中有三。

一牒名。

二总显。

三别指。

同法牒名。

余文总显。

处谓处所。

即是一切除宗以外有无法处。

显者。

说也。

若有无法。

说与前陈。

因相似品。

便决定有宗法。

此有无处。

即名同法。

因者。

即是有法之上共许之法。

若处有此名因同品。

所立之法。

是有法上不共许法。

若处有共因。

决定有此不共许法。

名定有性。

以共许法成不共故。

理门论云。

说因宗所随。

是名同喻。

除宗以外有无聚中。

有此共许不共许法。

即是同故。

以法同故。

能所同故。

二合同故。

此中正取因之同品。

由有此故宗法必随。

故亦兼取宗之同品。

合名同法。

问显因同品。

宗法必随。

何须复言决定有性。

言决定有性。

因必在宗。

何须复说显因同品。

答唯言因同品。

不说定有性。

即九句中诸异品有。

除二五八余六句是。

相违不定亦二过摄。

异喻亦犯能立不遣。

若言定有性。

不说因同品。

亦即是九句中同品非有。

四五六是。

相违不定亦二过摄。

同喻亦犯能立不成。

若非因同品亦非定有性。

即九句中异品非有。

二五八是。

正因不定二种所摄。

同喻亦犯俱不成过。

若显因同品。

亦决定有性。

即九句中同品亦有句。

除四五六余六句是。

正因不定二种所摄。

异品无过。

正因所摄。

异品有过。

不定所摄。

异喻或有一分全分能立不遣。

此同异喻所犯诸过。

或自或他。

或全或一分。

随其所应。

皆应思惟。

为遮前三句及第四少分所说过失。

显第四句少分为正。

必须双言显因同品决定有性。

  论。谓若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

  述曰。

别指法也。

如立声无常宗。

所作性因。

瓶为同喻。

此中指法。

以相明故。

合结总陈。

若所作者。

即前总显因之同品。

见彼无常。

亦则前显决定有性。

诸有生处。

决定有灭。

母牛去处。

犊子必随。

因有之处。

宗必随逐。

此为合也。

若有所作。

其立敌证等见彼无常。

如瓶等者。

举其喻依有法结也。

前宗以声为有法。

无常所作为法。

今喻以瓶等为有法所作无常为法。

正以所作无常为喻。

兼举瓶等喻依。

合方具矣。

等者等取余盆罂等。

理门论云。

若尔喻言应非异分。

显因义故。

古因明师因外有喻。

如胜论云。

声无常宗。

所作性因。

同喻如瓶。

异喻如空。

不举诸所作者皆无常等贯于二处。

故因非喻。

瓶为同喻体。

空为异喻体。

陈那已后。

说因三相即摄二喻。

二喻即因。

俱显宗故。

所作性等贯二处故。

古师难云。

若喻亦是因所摄者。

喻言应非因外异分。

显因义故。

应唯二支何须二喻。

陈那释云。

事虽实尔。

然此因言。

唯为显了是宗法性。

非为显了同品异品有性。

无性。

故须别说同异喻言。

意答。

喻体实是因。

尔不应别说。

然立因言。

正唯为显宗家法性是宗之因。

非正为显同有异无顺返。

成于所立宗义。

故于因外别说二喻。

显因有处。

宗必随逐。

并返成故。

令宗义成。

彼复难言。

若唯因言所诠表义。

说名为因。

斯有何失。

此难意说。

如所作言所诠表义。

唯名为因。

瓶同空异名喻。

非因斯有何失。

复问彼言。

复有何德。

彼古答言。

别说喻分是名为德。

陈那复难。

应如世间所说方便。

与其因义都不相应。

此难意云。

如世间外道亦说因外别有二喻。

汝于因外说喻亦尔。

遍宗法性既是正因。

所说二喻非是正因。

但为方便助成因义。

此喻方便既与因别。

则与因义都不相应。

古师复云。

若尔何失。

纵同外道亦何过耶。

如外道说有五根识。

佛法亦有。

非为失故。

陈那难云。

此说但应类所立义。

无有功能。

非能立义。

由彼但说所作性故所类同法。

不说能立所成立义。

此中难意。

我亦不说同于外道说极成义名之为失。

由同彼说不极成义有过失故。

谓诸古师同外道说。

声无常宗。

所作性因。

同喻如瓶。

异喻如空。

不极成义。

陈那难云。

若说瓶体空体为喻。

但应以瓶类于所立无常之义。

既喻不言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举瓶证声无有功能。

其喻便非能立之义。

由彼举因。

但说所作法。

举瓶类声同无常。

不说能立诸所作者。

及与所立皆是无常。

故无功能非能立义。

又若以瓶即为喻体。

瓶即四尘。

可烧可见。

声亦应尔。

若我如说所作者皆是无常。

譬如瓶等所作。

既为宗正同法。

无常随之亦决定转。

举瓶喻依以显其事。

便无一切皆相类失。

汝既不然。

故有前过。

陈那又难。

又因喻别。

此有所立同法异法。

终不能显因与所立不相离性。

是故但有类所立义。

然无功能。

此意难言。

因喻既别。

同喻但有所立无常。

异喻无此。

汝同喻不说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异喻不双无。

终不能显所作性因。

与所立无常不相离性。

总结之云。

是故但有类所立义。

然无功能。

非能立义。

古师复问。

何故无能。

陈那难云。

以同喻中不必宗法宗义相类。

此复余譬所成立故。

应成无穷。

意说因喻无能所以。

既汝不言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故彼同喻不必以因宗法。

及无常宗义相类。

但云如瓶。

他若有问。

瓶复如何无常。

复言如灯。

如是展转应成无穷。

是无能义。

我若喻言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譬如瓶等。

既以宗法宗义相类。

总遍一切瓶灯等尽。

不须更问。

故非无穷成有能也。

复难彼言。

又不必定有诸品类。

若但瓶体为同喻者。

非烧见等一切皆类。

便成过失。

若如我说彼喻依中。

但以所作无常等类。

便无彼过。

又难言。

若唯宗法是因性者。

其有不定应亦成因。

此意难言。

唯以所作遍宗法性是其因性。

同有异无但喻非因。

是故瓶空喻非因者。

即不定因应亦成因。

但有遍宗法。

无后二相故。

古返难言。

云何具有所立能立及异品法。

二种譬喻而有此失。

彼意难言。

云何同品瓶上。

具有所立无常。

能立所作。

及异品法。

此二喻中有不定失。

陈那难云。

若于尔时所立异品。

非一种类。

便有此失。

如初后三各最后喻。

谓立量时。

所立异品亦有非有。

非一种类。

汝既但指瓶为同品。

空为异喻。

虽具二喻。

喻若非因。

便此不定。

如初三最后喻者。

谓九句中。

初三第三句同品有异品有非有。

后三最后喻者。

谓九句中。

后三第三句同品有非有异品亦有非有。

此二喻中。

若同取有义。

异取无义。

同喻亦具所立能立及异法喻。

然由异品一分有故。

因成不定。

以汝同喻如瓶异喻如空。

喻非因故。

不别简言谓若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

便有不定。

若别简别。

喻即是因。

便无彼失。

简彼两三。

非正因故。

要异遍无。

是正因故。

彼复结云。

故定三相唯为显因。

由是道理。

虽一切分皆能为因显了所立。

然唯一分且说为因。

此中故定唯为之声。

彰因三相显了于宗。

二喻即因。

虽俱是因显了宗义。

于三相中遍宗法性。

唯此一分且说为因。

余二名喻。

据胜偏明。

非尽理说。

故名为且。

前文依此显了宗义。

说因之三相亦不相违。

问何故共许法不共许法分为宗因。

同喻上二合为一支。

答对敌申宗。

不共而为所立。

由因成此。

共许别立能成。

同喻令义见边。

二俱助成前立。

故因宗别说。

同喻合故问因陈所作已贯瓶中。

同喻再申岂非郑重。

答因虽总说。

宗义未明。

指事明前。

非为郑重。

古师合云。

瓶有所作性。

瓶是无常。

声有所作性。

声亦无常。

今陈那云。

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显略除繁。

喻宗双贯。

何劳长议。

故改前师。

古师结云。

是故得知声是无常。

今陈那云。

譬如瓶等。

显义已成。

何劳重述。

故于喻中双陈因宗二种明矣。

至后当知。

  论。异法者若于是处说所立无因遍非有。

  述曰。

下解异有四。

一牒名。

二总显。

三别指。

四释成。

此即初二。

处谓处所。

除宗已外有无法处。

谓若有体若无体法。

但说无前所立之宗。

前能立因亦遍非有。

即名异品。

以法异故。

二俱异故。

理门颂云。

宗无因不有。

是名异法。

有解。

正取因之异品。

由无此故宗必随无。

故亦兼取无宗名异。

合名异法。

复自难言。

若但无因即名异法。

同品非有应是异喻者。

若尔。

声无常宗。

以电瓶等而为同喻。

勤勇之因。

于电非有。

应成异品。

宗定随无。

由此应言同成宗故。

因为正同。

宗为助同。

异品离故。

宗为正异。

因为助异。

偏取非异。

故理门云。

宗无因不有。

名为异法不云因无宗不有。

名为异喻。

然此不欲别成异法。

故先无宗。

后方无因。

问何故所立不言遍无。

能立之因言遍非有。

答宗不成因。

不言遍无。

因成宗故言遍非有。

因不遍无便成异法。

不定相违种种过起。

宗之所立。

其法极宽。

如声无我。

空等亦有。

若异皆无。

都无异品。

如空等言。

便徒施设。

故知但无随应小分因之所立。

即是异宗。

非谓一切皆遍非有。

  问说所立无。

因已非有。

何须复说因遍无耶。

说因遍无。

已无所立。

何须复说所立宗无。

答但言所立无。

因不遍非有。

即九句中异品有摄。

除二八五余六句是。

异喻亦犯能立不遣。

若言因遍非有。

不说所立无。

即九句中同品非有摄。

四六五是。

同品亦犯能立不成。

若非说所立无。

亦非因遍非有。

即九句中同品有句。

除中三句余六句是。

异喻亦犯俱不遣过。

若说所立无因亦遍非有。

即九句中二五八是。

二八为正。

第五不定。

同喻或犯俱不成过。

他句有过故此有过。

不尔此句非有过收。

此中诸过。

或自或他。

或全或分。

随其所应准前思作。

第四句小分为正。

余皆有过。

为遮此等。

必须双言说所立无因遍非有。

  论。谓若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

  述曰。

别指法也。

如无常宗。

是常为异。

所作性因。

非作为异。

返显义言。

于常品中既见非作。

明所作者定见无常。

同成宗故。

先因后宗。

异法离前。

宗先因后。

若异离中因先宗后。

如言非作定是常住。

翻成本来非诤空常住。

非是离前成于无常之宗义也。

若成常住。

便犯相符。

旧已定宗。

今成立故。

同既成立先因后宗。

异既离前随宗先后。

意欲翻显前成立义。

今者宗无因既不转。

明因有处宗必定随。

异但说离。

离成即得。

必先宗无后因无也。

故理门云。

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如空等者。

此举喻依。

以彰喻体。

标其所依有法。

显能依之法非有。

等者。

等取随所应宗涅槃等法。

  论。此中常言表非无常非所作言表无所作。

  述曰。

下释成义。

显异无体亦成三相。

正因所摄。

因明之法。

以无为宗。

无能成立。

有无皆异。

即如论云。

和合非实。

许六句中随一摄故。

如前五句。

前破五句。

体非实有。

故得为喻。

此中以无而成无故。

应以有法而为异品。

无其体故。

还以无法而为异云。

诸是实者。

非六句摄。

无其异体。

若无为宗。

有非能成。

因无所依。

喻无所立。

故可有为异。

异于无故。

以有为宗。

有为能成。

顺成有故。

无非能立。

因非能成。

喻无所立。

故有无并异。

皆止滥故。

无常之宗既是有体。

所作瓶等有为能立。

故于异品。

若萨婆多立有体空为异。

若经部等立以无体空为异。

但止宗因诸滥尽故。

不要异喻必有所依。

同喻能立。

成有必有。

成无必无。

表诠遮诠二种皆得。

异喻不尔。

有体无体一向皆遮。

性止滥故。

故常言者。

遮非无常宗。

非所作言。

表非所作因。

不要常非作别诠二有体。

意显异喻通无体故。

理门论云。

前是遮诠。

后唯止滥。

由合及离比度义故。

前之同喻亦遮亦诠。

由成无以无。

成有以有故。

后之异喻一向止滥。

遮而不诠。

由同喻合比度义故。

由异喻离比度义故。

彼复结云。

由是虽对不立实有太虚空等。

而得显示无有宗处无因义成。

古说声无常。

异喻如虚空。

理门难云。

非异品中不显无性。

有所简别能为譬喻。

谓于无常异品。

应言谓若是常。

见非所作。

如虚空等。

正以常为异品。

兼非所作。

空为喻依。

要此简别。

显异品无。

返显有所作因。

无常宗必随逐。

汝但云如空者。

今返难云。

非于异品不显无宗。

及无因性。

即有简别。

故能为异喻。

长读文势义道亦远。

又难古言。

世间但显宗因异品同处有性为异法喻。

非宗无处因不有性。

故定无能。

初四句牒。

后三句非。

此说外道名为世间。

但显宗因常。

及非所作异品同在虚空上。

故说此虚空为异喻体。

此牒彼宗而申难言。

非宗无处。

因不有性。

故定无能。

异品不言谓若是常宗无之处。

见非所作因不有性。

以离宗因。

返显有因。

宗必定有。

故古异品。

决定无能。

由此但应如我所说。

  论。如有非有说名非有。

  述曰。

恐说异喻。

遮义不明。

指事为例。

此有二释。

一云。

如胜论师。

为其五顶不信有性实等外有。

遂立量云。

有性非实非德非业。

有一实故有德业故。

如同异性。

陈那破云。

此因有有法自相相违。

谓有性应非有。

有一实故有德业故。

如同异性。

此引陈那有非有言。

岂言非有别有所目。

一向遮有故言非有。

常等亦尔。

一向遮无常及所作性故。

非有所目。

二云。

此言非有。

非引陈那所说非有。

泛言非有。

略有二义。

一者胜论。

除有五句。

皆是非有。

此即表诠。

二者非有。

但非于有。

非有所目。

欲显同喻成有体宗。

可如表五。

异喻止滥。

可如遮有。

然中道大乘。

一切法性。

皆离假智及言诠表。

言与假智俱不得真。

一向遮诠都无所表。

唯于诸法共相而转。

因明之法。

即不同彼。

然共相中可有诠表义。

同喻成立有无二法。

有成于有可许诠也。

无成于无即可遮也。

异喻必遮。

故言此遮非有所表。

异不同同。

理如前说。

理门论中。

于此二喻而设难言。

复以何缘第一说因宗所随逐。

第二说宗无因不有。

不说因无宗不有耶。

此中难意。

前颂所言说因宗所随宗无因不有。

此二名譬喻。

何不以同例异。

先宗后因。

说无常者皆是所作。

而言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说有因处宗所随逐。

何不以异例同。

先因后宗。

说非所作皆见是常。

而言若有是常见非所作。

说宗无处因亦随无。

彼论答云。

由如是说。

能显示因。

同品定有。

异品遍无。

非颠倒说。

即彼颂言。

应以非作证其常。

或以无常成所作。

若尔应成非所说。

不遍非乐等合离。

初三句答所作遍因。

后一句答勤勇狭因。

第一同喻先宗后因。

第二异喻先因后宗。

返覆相例俱为不可。

若以离类合先因后宗。

而云非所作者皆是常住。

即应以非所作因自证常住。

非离先立先宗后因。

若许尔者。

亦应成立非本所说无常之宗。

又空常住。

立敌本成。

若今更立。

犯相符过。

既非本诤。

翻乃立常。

由此故言。

若尔应成非本所说。

若以合类离先宗后因。

而云诸无常者皆是所作。

即应以无常成所作性。

非以所作成宗无常。

若许尔者。

即应成立非本所诤无常宗义。

又声无常非两所许。

声上所作两本许成。

若以不共许无常。

成共许之所作。

宗既相符。

因亦随一。

故云若尔即应成立非本所诤。

问声瓶俱无常。

诸所作者皆无常。

声瓶无常两俱成。

声瓶俱所作。

诸无常者皆所作。

何废声瓶所作两俱成。

答彼声所作非无常。

瓶许所作亦无常。

举瓶所作既无常。

类声所作亦无常。

不欲成瓶所作无常。

何得别以无常成所作。

其第四句。

释勤勇因。

亦为不可。

言不遍者。

若以离类合。

先言若非勤勇无间所发定是常住。

电非勤发而非常住。

非勤因宽。

常住宗局。

局宗不遍常住宽因。

即应以非勤发成其常住。

若尔应成非本所说。

若以合类离。

先言诸无常者皆勤勇发。

电等无常非勤所发。

无常因宽。

勤发宗狭。

宗狭因宽亦是不遍。

若亦许尔。

应成非本所诤之说。

此勤勇因。

既同所作。

应言又不遍。

略故无又字。

其非乐者。

此不遍因。

应别有成立不爱乐宗。

谓若以离类合。

言诸非勤发皆常住者。

空非勤发可是常住。

电非勤发如何皆常。

此因既于异品中有。

即成不定。

便为成立电等常住不乐之宗。

又若以合类离。

言诸无常者皆是勤发。

瓶等无常则是勤发。

电等无常如何勤发。

此勤发因亦于异品中有。

还成不定。

既以无常成立电等而是勤发。

还非所乐。

由此合离二等相例。

咸为不可。

是故但应合离同异如我所说。

彼又问言。

为要具二譬喻言词方成能立。

为如其因但随说一。

此问二喻。

为要具说二。

方成能立。

成所立宗。

为如所作勤勇二因。

但随说一。

即成能立。

成所立宗。

彼自答言。

若就正理。

应具说二。

由是具足显示所立不离其因。

以具显示同品定有。

异品遍无。

能正对治相违不定。

由具显二。

故能显示宗不相离因。

亦显宗因同品定有。

异品遍无。

二喻既足。

故能正除相违不定。

相违不定二相过故。

相违之因同无异有。

不定之因二有二无。

故说二喻具以除二过。

彼复又言。

若有于此一分已成。

随说一分亦成能立。

谓于二喻。

有已解同。

应但说异有已解异。

应但说同。

不具说二亦成能立。

彼论又言。

若如其声。

两义同许。

俱不须说。

或由义准。

一能显二。

声谓有法。

所作性因。

依此声有。

若敌证等闻此宗因。

如其声上两义同许。

即解因上二喻之义。

同异二喻俱不须说。

或立论者已说一喻。

义准显二。

敌证生解但为说一。

此上意说二俱不说。

或随说一。

或二具说。

随对时机一切皆得。

  论。已说宗等如是多言开悟他时说名能立。

  述曰。

解能立中。

自下第三总结成前。

简择同异。

于中有二。

初结成前。

后简同异。

结成有二。

初总结成。

后别牒结。

此即初也。

若顺世亲。

宗亦能立。

故言宗等。

宗因喻三名为多言。

立者以此多言。

开悟敌证之时。

说名能立。

陈那已后。

举宗能等。

取其所等一因二喻名为能立。

宗是能立之所立具。

故于能立总结明之。

  论。如说声无常是立宗言。

  述曰。下别牒结能立。文势有四。此文初也。牒前宗后指法云。如有成立声是无常者。此是所诤立宗之言。

  论。所作性故者是宗法言。

  述曰。

第二文也。

牒前因后指法云。

此中所作性者。

是宗之法能立因言。

由是宗法故能成前声无常宗。

名为因也。

有故字者。

前无今有显立因法必须言故。

不尔便非标宗所以。

前略指法。

由此略无。

前指法中指示二因。

今唯牒一。

前者欲显同品定有。

余二言遍三相异故。

别显二因。

今略结指。

故唯牒一。

  论。若是所作见彼无常如瓶等者是随同品言。

  述曰。

第三文也。

牒前同喻。

后指法云。

谓若有所作因。

见有无常宗。

犹如瓶等。

是无常宗随因所作同品之言。

虽所作因举声上有以显无常。

无常犹未随所作因。

所作因通声瓶两处名因同品。

今举瓶上所作故无常。

显声无常亦随因同品。

义决定故。

又同品者。

是宗同品。

昔虽举因。

宗犹未随自瓶同品无常义定。

今显有因宗法必有。

如瓶等故。

其所立声。

定随同品无常义立。

问敌者不解声有无常。

何得以瓶而为同品。

答两家共许所作同。

故因正同品。

立者所立本立无常。

故举于瓶为宗同品。

亦无过也。

  论。若是其常见非所作如虚空者是远离言。

  述曰。

第四文也。

牒前异喻。

后指法云。

若是其常。

离所立宗。

见非所作。

离能立因。

如虚空者。

指异喻依。

此指于前宗因二滥名远离言。

远宗离因。

或通远离。

或体疏名远。

义乖名离。

与所能立。

体相疏远。

义理乖绝。

故名远离。

问何故但离宗之与因。

不能离喻。

答别离宗因。

合则离喻。

更不别说。

然同成宗。

故必须体。

今以止非。

不须异性。

问何故但名异喻。

不名异宗因耶。

答喻合两法。

宗因各一。

说异喻以总苞。

言异二而为失。

若言异宗异因。

谓更别成他义。

非是离前。

返成能立。

故总名异喻。

合异宗因。

不别说异宗异因之号。

  论。唯此三分说名能立。

  述曰。

此简同异。

理门论云。

又比量中。

唯见此理若所比处。

此相审定(遍是宗法性也)于余同类。

念此定有(同品定有性也)于彼无处。

念此遍无(异品遍无性也)是故由此生决定解。

即是此中唯举三能立。

彼引本颂言。

如自决定已。

悕他决定生。

说宗法相应。

所立余远离。

此说二比。

一自。

二他。

自比处在弟子之位。

此复有二。

一相比量。

如见火相烟。

知下必有火。

二言比量。

闻师所说比度而知。

于此二量自生决定。

他比处在师主之位。

与弟子等。

作其比量。

悕他解生。

上之二句。

如次别配。

彼论自释下二句言。

为于所比。

显宗法性。

故说因言。

为显于此不相离性。

故说喻言(顺成返成宗因不相离性即是二喻)为显所比故说宗言。

故因三相宗之法性。

与所立宗说为相应。

释余远离言。

除此更无其余支分。

由是遮遣余审察等。

及与合结。

即是此论说唯此言。

即简别故。

诸外道等立审察支。

立敌皆于未立论前。

先生审察问定宗徒。

以为方便言申宗致。

集量破云。

由汝父母生汝身故。

方能立论。

又由证者语具床座等。

方得立论。

皆应名能立。

立者智生。

望他宗智。

皆疏远故。

尚非能立。

况余法耶。

古师所立八四三等为能立支。

皆非亲胜所以不说。

故说等言。

其合结支。

离因喻无故不别立。

性殊胜故。

于喻过中。

无合倒合过为增胜。

故名似立。

至下当知。

  论。虽乐成立由与现量等相违故名似立宗。

  述曰。

依标释中大文有六。

自下第二次解似立。

文段有二。

初列解似。

后结非真。

初中有三。

初解似宗。

次解似因。

后解似喻。

初复有二。

初牒已说有过非真。

后随标似列指释结。

此即初也。

乐为有二。

一当时乐为。

二后时乐为。

前乐为当时之所乐。

似宗所立。

后时乐为。

故乐为言。

义通真似。

前将当时之乐。

为简非当时之所乐。

故似宗等非是真宗。

论说虽言。

义兼德失。

虽复前言乐所成立说名为宗。

此为德也。

当时立故。

无诸过故。

若与现量等相违。

故后时乐为。

非当时之所乐。

名似立宗。

此为失也。

后时立故。

有诸过故。

又此虽言亦显不定。

欲显乐为通其今后二时不定。

前当时乐所立名宗。

后时乐为名似立宗。

今显后乐故名似宗。

  论。谓现量相违比量相违自教相违世间相违自语相违。

  述曰。

下随标似列指释结有三。

初随标列。

次随列指法。

后随指释结。

列名有二。

初随古列。

后随今列。

此随古也。

陈那唯立此五。

天主又加余四。

故理门论云。

非彼相违义能遣。

义如前说。

若依结文。

或列有三。

初显乖法。

次显非有。

后显虚功。

此即初也。

乖法有二。

自教自语。

唯违自而为失。

余之三种。

违自共而为过。

又现比违立敌之智。

自教违所依凭。

世间依胜义而无违。

依世俗而有犯。

据世间之义立。

违世间之理智。

自语立论之法有体有义。

体据义释。

立敌共同。

后不顺前。

义不符体。

标宗既已乖角能立何所顺成。

故此五违皆是过摄。

  论。能别不极成所别不极成俱不极成。

  述曰。

若为二科。

下随今列。

初三阙依。

后一义顺。

若为三科。

下显非有。

宗非两许。

依必共成。

依若不成。

宗依何立。

且如四支无阙胜军可成。

众支既亏胜军宁立。

故依非有宗义不成。

  论。相符极成。

  述曰。此显虚功。对敌诤宗。本由理返。立宗顺敌。虚弃已功。故亦过摄。

  论。此中现量相违者如说声非所闻。

  述曰。

自下第二随列指法。

同前科列。

此中简持。

唯且明一。

现量体者。

立敌亲证法自相智。

以相成宗。

本符智境。

立宗已乖正智。

令智那得会真。

耳为现体彼此极成。

声为现得本来共许。

今随何宗所立。

但言声非所闻。

便违立敌证智。

故名现量相违。

此有全分一分四句。

全四句者。

有违自现非他。

如胜论师对大乘云。

同异大有。

非五根得。

彼宗自许现量得故。

虽此亦有违教相符。

今者但彰违自现量。

有违他现非自。

如佛弟子对胜论云。

觉乐欲嗔非我现境。

彼宗说为我现得故。

虽有此自能别不成。

今此但取违他现量。

有违共现。

谓论所陈。

一切皆许声所闻故。

虽此亦有违教世间。

今者但取违共现量。

有俱不违。

如前所说声是无常。

一分四句者。

有违自一分现非他。

如胜论立一切四大。

非眼根境。

彼说风大及三极微非眼根得。

三粗可得。

今说一切。

违自一分。

虽此亦有违教等失。

今取违现。

有违他一分现非自。

如佛弟子对胜论云。

地水火三非眼所见。

彼说粗三是眼所见。

极微非见。

故违一分。

有俱违一分现。

如胜论师对佛弟子立色香味皆非眼见。

唯色眼见。

彼此共知。

余皆非见。

名违共一分。

虽此亦有一分违自教世间相符。

今者但取俱违一分。

俱不违一分者。

如佛弟子对数论云。

自性我体。

皆转变无常。

虽违彼教。

非现量故。

此二四句中。

违他及俱不违。

并非过摄。

立宗本欲违害他故。

违他非过。

况俱不违。

违自及共皆是过收。

现比量等立义之具。

今既违之。

无所准凭。

依何立义。

论中指法。

依共全违。

例余诸句。

令皆准悉。

此初示法略显方隅。

下陈过中非无余过。

既止繁议皆应准解。

  论。比量相违者如说瓶等是常。

  述曰。

比量体者谓证敌者。

籍立论主。

能立众相而观义智。

宗因相顺。

他智顺生。

宗既违因。

他智返起故所立宗名比量相违。

此中意言。

彼此共悉瓶所作性。

决定无常。

今立为常。

宗既违因。

令义乖返。

义乖返故。

他智异生。

由此宗过名比量相违。

亦有全分一分四句。

全分四句者。

有违自比非他。

如胜论师立和合句义非实有体。

彼宗自许比知有故。

有违他比非自。

如小乘者对大乘立。

第七末那定非实有。

大乘除佛比量知有。

如眼根等为六依故。

有违共比。

即论所陈。

彼此比知瓶无常故。

一分四句者。

有违自一分比非他。

如胜论师对佛法云。

我六句义皆非实有。

彼说前五现量所得。

和合一句比量知故。

有违他一分比非自。

如大乘者对一切有。

说十色处定非实有。

彼说五根。

除佛已外。

皆比得故。

有违共一分比。

如明论师对佛法者。

立一切声是常。

彼宗自说明论声常可成宗义。

除此余声。

彼此皆说体是无常。

故成一分。

或是他全自宗一分。

其违比量同前现量。

全及一分。

皆有俱不违。

易故不述。

下皆准知。

违自及共可此过收。

违他非过。

若俱不违。

或非此过。

有相符失。

立量本欲违他比故。

论中指法。

依共全违。

余准知尔。

此中但明宗法自相比量相违。

准因亦有法之差别。

有法自相。

有法差别比量相违。

因违宗喻既有四失。

宗违因喻理亦有四。

恐文繁愦。

所以略之。

至相违决定。

广当显示。

  论。自教相违者如胜论师立声为常。

  述曰。

自教有二。

一若立所师对他异学自宗承教。

二若不顾立随所成教。

今此但举自宗承教。

对他异学。

凡所竞理。

必有据凭。

义既乖于自宗。

所竞何有凭据。

亦有全分一分四句。

全四句者。

有违自教非他。

如论说是。

有违他教非自。

如佛弟子对声论师立声无常。

有违共教如胜论师对佛弟子立声为常。

一分四句者。

有违自一分教非他。

如化地部对萨婆多。

立三世非有。

违自所宗现世有故。

有违他一分教非自。

如化地部对大乘师。

立九无为皆有实体。

违大乘师。

除真如外无实体故。

有违共一分教。

如经部师对一切有。

立色处色皆非实有。

粗微非实。

可对成宗。

彼宗共许极微实有。

违共一分。

或违他全自成一分。

上二四句唯违他句。

非是过摄。

违自及共皆是过收。

理如前说。

虽共违教亦是过收。

但取一分违自为失。

故论但说自教相违。

引自为证。

他未信从。

能立之法。

必极成故。

对敌申宗。

必乖竞故。

违自凭据即便为失。

毁背所师无宗禀故。

若俱不违。

虽非此过。

必有相符极成之失。

  论。世间相违者如说怀兔非月有故又如说言人顶骨净众生分故犹如螺贝。

  述曰。

可破坏义。

有迁流义名世也。

堕世中故名间。

大般若云。

是世间出。

故名世间。

造世间故由世间故。

为世间故。

因世间故属世间故。

依世间故名为世间。

广如第五百卷说此有二种。

一非学世间。

除诸学者。

所余世间所共许法。

二学者世间。

即诸圣者所知粗法。

若深妙法便非世间。

初非学世间者。

即此所言月是怀兔。

人顶骨不净。

一切共知月有兔故。

说此因缘。

如西域记。

世间共知死人顶骨为不净故。

若诸外道对佛弟子。

有法不简择。

但总说言怀兔非月。

以有体故。

如日星等。

虽因喻正。

宗违世间。

故名为过。

然论但有宗因无喻。

理门论云。

又若于中由不共故。

无有比量。

为极成言相违义遣。

如说怀兔非月有故彼言意显以不共世间所共有知故。

无有道理可成比量。

令余不信者。

信怀兔非月。

是故为过。

正与此同此论又言。

如迦波离外道。

此名结鬘穿人髑髅。

以为鬘饰。

人有诮者。

遂立量言。

人顶骨净宗。

众生分故因。

犹如螺贝喻。

能立因喻虽无有过。

宗违世间共为不净。

是故为失。

此二皆是非学世间。

但有违共。

无自他等。

文唯说全。

理亦应有一分违者。

若有合说怀兔非日月。

唯月一分违共世间。

日不违故。

问且如大师。

周游西域。

学满将还。

时戒日王。

王五印度。

为设十八日无遮大会。

令大师立义遍诸天竺。

简选贤良皆集会所。

遣外道小乘。

竞申论诘。

大师立量。

时人无敢对扬者。

大师立唯识比量云。

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宗。

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因。

犹如眼识喻。

何故不犯世间相违。

世间共说色离识故。

答凡因明法。

所能立中。

若有简别。

便无过失。

若自比量。

以许言简。

显自许之无他随一等过。

若他比量。

汝执等言简。

无违宗等失。

若共比量等。

以胜义言简。

无违世间自教等失。

随其所应。

各有标简。

此比量中。

有所简别。

故无诸过。

有法言真。

明依胜义。

不依世俗。

故无违于非学世间。

又显依大乘殊胜义立。

非依小乘。

亦无违于阿含等教色离识有。

亦无违于小乘学者世间之失。

极成之言。

简诸小乘后身菩萨染污诸色。

一切佛身有漏诸色。

若立为唯识。

便有一分自所别不成。

亦有一分违宗之失。

十方佛色及佛无漏色。

他不许有。

立为唯识有他一分所别不成。

其此二因。

皆有随一一分所依不成。

说极成言为简于此。

立二所余共许诸色为唯识故。

因云初三摄者。

显十八界六三之中初三所摄。

不尔便有不定。

违宗。

谓若不言初三所摄。

但言眼所不摄故。

便有不定言。

极成之色为如眼识眼所不摄故。

定不离眼识。

为如五三眼所不摄故。

极成之色定离眼识。

若许五三眼所不摄故。

亦不离眼识。

便违自宗。

为简此过言初三摄。

其眼所不摄言。

亦简不定及法自相决定相违。

谓若不言眼所不摄。

但言初三所摄故。

作不定言。

极成之色。

为如眼识。

初三摄故定不离眼识。

为如眼根。

初三摄故非定不离眼识。

由大乘师说彼眼根。

非定一向说离眼识。

故此不定云非定不离眼识。

不得说言定离眼识。

作法自相相违言。

真故极成色非不离眼识。

初三摄故。

犹如眼根。

由此复有决定相违。

为简此三过。

故言眼所不摄故。

若尔。

何须自许言耶。

为遮有法差别相违过。

故言自许。

非显极成色。

初三所摄。

眼所不摄。

他所不成。

唯自所许。

谓真故极成色。

是有法自相。

不离于眼识。

是法自相。

定离眼识色。

非定离眼识色。

是有法差别。

立者意许是不离眼识色。

外人遂作差别相违言。

极成之色非是不离眼识色。

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

犹如眼识。

为遮此过。

故言自许。

与彼比量作不定言。

极成之色。

为如眼识。

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

非不离眼识色。

为如自许他方佛等色。

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

是不离眼识色。

若因不言自许。

即不得以他方佛色而为不定。

此言便有随一过故。

汝立比量。

既有此过。

非真不定。

凡显他过。

必自无过。

成真能立必无似故。

明前所立无有有法差别相违。

故言自许。

然有新罗顺憬法师者。

声振唐蕃学苞大小。

业崇迦叶。

每禀行于杜多。

心务薄俱。

恒驰诫于小欲。

既而蕴艺西夏。

传照东夷。

名道日新。

缁素钦挹。

虽彼龙象不少。

海外时称独步。

于此比量作决定相违。

干封之岁。

寄请师释云。

真故极成色定离于眼识。

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

犹如眼根。

时为释言。

凡因明法。

若自比量。

宗因喻中皆须依自。

他共亦尔。

立依自他共。

敌对亦须然。

名善因明无疏谬矣。

前云唯识。

依共比量。

今依自立。

即一切量皆有此违。

如佛弟子对声生论。

立声无常。

所作性故。

譬如瓶等。

声生论言声是其常。

所闻性故。

如自许声性。

应是前量决定相违。

彼既不成。

故依自比。

不可对共而为比量。

又宗依共已言极成。

因言自许。

不相符顺。

又因便有随一不成。

大乘不许。

彼自许眼识不摄故。

因于共色转故。

又同喻亦有所立不成。

大乘眼根。

非定离眼识。

根因识果。

非定即离故。

况成事智。

通缘眼根。

疏所缘缘。

与能缘眼识。

有定相离义。

又立言自许。

依共比量。

简他有法差别相违。

敌言自许。

显依自比眼识不摄。

岂相符顺。

又彼比量宗喻二种皆依共比。

唯因依自。

皆相乖角。

故虽微词通起。

而未可为指南。

幸能审镜前文。

应亦足为理极。

上因傍论广说师宗。

宗中既标真故。

无违世间之失。

上说名为非学世间。

二学者世间。

众多学人所共知故。

若违深浅二义。

俱得名违自教。

若唯违于浅义。

亦得名违世间。

深义幽悬。

非是世间所共知故。

亦有全分一分四句。

是过非过。

皆如自教相违中释。

违学者世间必违自教故。

论中但有违非学世间全分俱句。

余准定然。

凡若宗标胜义。

如掌珍言。

真性有为空。

如幻缘生故。

无为无有实。

不起似空花。

亦无违自教世间等过失。

  论。自语相违者如言我母是其石女。

  述曰。

宗之所依。

谓法有法。

有法是体。

法是其义。

义依彼体。

不相乖角。

可相顺立。

今言我母。

明知有子。

复言石女。

明委无儿。

我母之体与石女义。

有法及法不相依顺。

自言既已乖反。

对敌何所申立。

故为过也。

石女正翻应为虚女。

今顺古译存石女名。

理门论云。

如立一切言皆是妄。

谓有外道立一切言皆是虚妄。

陈那难言。

若如汝说诸言皆妄。

则汝所言称可实事。

既非是妄。

一分实故。

便违有法一切之言。

若汝所言自是虚妄。

余言不妄。

汝今妄说。

非妄作妄。

汝语自妄。

他语不妄。

便违宗法言皆是妄。

故名自语相违。

若有依教名为自语。

此中亦有全分一分二种四句。

全四句者。

有违自语非他。

如顺世外道对空论言。

四大无实。

彼说四大必非无实。

彼云无实。

必非四大。

以违自教自语非他。

有违他语非自。

如佛法者对数论言。

彼我非受者。

彼所说我必非非受者。

若非受者。

必非彼我。

故违他教他语非自。

有俱违自他语。

谓如一切言皆是妄。

此依违教方有诸句。

故此一分句。

亦即是前一分自教相违。

义准应悉。

二四句中。

违自及共。

皆此过摄。

其违共中。

违他非过。

违自为失。

故此但名自语相违。

虽俱不违非此过摄。

两同必有相符极成。

故亦过摄。

唯违于他。

总非过摄。

本害他故。

此说决定自语相违。

亦有两俱随一全分犹预自语相违。

恐繁且止。

至不成中当具显示。

  论。能别不极成者如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灭坏。

  述曰。

若作二科。

上明古似。

下明今似。

今似有二。

初三阙依。

后一义顺。

若为三科。

上五显乖法。

明相违义。

次三显非有。

明所依无。

成劫之初。

有外道出。

名劫比罗。

此云黄赤色仙人。

须发面色皆黄赤故。

古云迦毗罗仙人讹也。

其后弟子。

十八部中上首者。

名筏里沙。

此名为雨。

雨际生故。

其雨徒党名雨众。

梵云僧佉奢萨坦罗。

此名数论。

谓以智数数度诸法。

从数起论。

论能生数。

复名数论。

其学数论。

及造彼者。

名数论师。

彼说二十五谛。

略为三。

中为四。

广为二十五谛。

略为三者。

谓自性。

变易。

我知者。

自性者。

古云冥性。

未成大等名自性。

将成大等亦名胜性。

胜异旧故。

变易者。

谓中间二十三谛。

非体新生。

根本自性所转变故。

我知者。

谓神我。

能受用境有妙用故。

中为四者。

一本而非变易。

谓自性。

能成他故名本。

非他成故非变易有变易而非本。

此有二义。

一云十六谛。

谓十一根及五大。

二云十一种。

除五大。

有亦本亦变易。

亦有二义。

一云七谛。

谓大我执五唯量。

二云十二种。

谓前七加五大。

能成他故名本。

为他成故名变易。

四非本非变易。

谓神我。

不能成他非他成故。

广为二十五谛。

一自性。

二大。

三我执。

四五唯。

五五大。

六五知根。

七五作业根。

八心平等根。

九我知者。

于此九法。

开为二十五谛。

谓初自性。

总名自性。

别名三德。

萨埵剌奢答摩。

一一皆有三种德故。

初云萨埵。

此云有情及勇健义。

今取勇义。

剌阇云微。

亦名尘坌。

今取尘义。

答摩云闇。

闇钝之闇。

自性正名勇尘闇也。

言三德者。

如次古名染粗黑。

今名黄赤黑。

旧名喜忧舍。

今名贪嗔痴。

旧名乐苦痴。

今名乐苦舍。

由此三德是生死因。

神我本性解脱。

我思胜境。

三德转变。

我乃受用。

为境缠缚。

不得涅槃。

后厌修道。

我既不思。

自性不变。

我离境缚。

便得解脱。

中间二十三谛。

虽是无常而是转变。

非有生灭。

自性神我。

用或有无。

体是常住。

然诸世间无灭坏法。

广如金七十论及唯识疏解。

今佛弟子对数论师。

立声灭坏。

有法之声。

彼此虽许。

灭坏宗法。

他所不成。

世间无故。

总无别依。

应更须立。

非真宗故。

是故为失。

如是等义皆如上说。

此有全分一分四句。

全四句者。

有自能别不成非他。

如数论师对佛弟子云。

色声等五藏识现变。

有法色等虽此共成。

藏识变现自宗非有。

有他能别不成非自。

如论所陈。

立声灭坏。

有俱能别不成。

如数论师对佛弟子。

说色等五。

德句所收。

彼此世间无德摄故。

一分四句者。

有自一分能别不成非他。

如萨婆多对大乘者。

说所造色。

大种藏识二法所生。

一分藏识自宗无故。

有他一分能别不成非自。

如佛弟子对数论师。

立耳等根。

灭坏有易。

有易彼宗可有。

一分灭坏无故。

有俱一分能别不成。

如胜论师对佛弟子。

立色等五。

皆从同类及自性生。

同类所生两皆许有。

自性所起两皆无故。

此二四句。

唯俱成是。

余皆非摄。

论说于他全分不成。

余皆准悉。

  论。所别不极成者如数论师对佛弟子说我是思。

  述曰。

即前数论立神我谛体为受者由我思用五尘诸境。

自性便变二十三谛。

故我是思。

是思宗法彼此共成。

佛法有思是心所故。

唯有法我。

佛之弟子多分不立。

除正量等余皆无故。

理如前说。

此有全分一分四句。

全四句者。

有自所别不成非他。

如佛弟子对数论言。

我是无常。

是无常法彼此许有。

有法神我自所不成。

今此有法不标汝执。

故是宗过。

有简便无。

有他所别不我非自。

如数论者立我是思。

有俱所别不成。

如萨婆多对大众部。

立神我实有。

实有可有。

我两无故。

一分四句者。

有自一分所别不成非他。

如佛弟子对数论言。

我及色等皆性是空。

色等许有。

我自无故。

宗无简别。

为过如前。

有他一分所别不成非自。

如数论师对佛弟子。

立我色等皆并实有。

佛法不许有我体故。

有俱一分所别不成。

如萨婆多对化地部。

说我去来皆是实有。

世可俱有。

我俱无故。

此二四句。

唯俱不违非是过摄。

余皆是过。

论说他全所别不成。

余皆准悉。

问若说我是思所别不成者。

如何可立我等为有。

答若有所简。

即便无过。

谓我能诠必有所目。

如色等类。

便无过故。

不尔便成。

上二过中。

初过亦名所依不成。

能别有故。

后过亦名能依不成。

所别有故。

两俱随一全分一分皆悉具有。

由是所立不与能依所依之名。

义准亦有能别所别犹预不成。

偏生疑故。

至因当知。

  论。俱不极成者如胜论师对佛弟子立我以为和合因缘。

  述曰。

前已偏句。

一有一无。

今两俱无。

故亦是过。

成劫之末。

有外道出。

名嗢露迦。

此云鸺鹠。

昼藏夜出。

游行乞利。

人以为名。

旧云优娄佉讹也。

后因夜游惊伤产妇。

遂收场碾米齐食之。

因此亦号为蹇拏仆。

云食米齐仙人。

旧云蹇拏陀讹也。

亦云吠世史迦。

此云胜论。

古云鞞世师卫世师皆讹也。

造六句论。

诸论中胜。

或胜人造故名胜论。

此说六句。

一实。

二德。

三业。

四有。

十句论中亦名为同。

俱舍论名总同句义。

五同异。

十句论名俱分。

六和合。

实有九种。

谓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

德有二十四。

谓色味香触数量别性合离彼性此性觉乐苦欲嗔勤勇重性液性润性法非法行声。

业有五。

谓取舍屈伸行。

有体是一。

实德业三同一有故。

同异体多。

实德业三各有总别之同异故。

和合唯一。

能令实等不相离相属之法故。

十八部中上首名战达罗。

此云慧月。

造十句论。

此六加四。

谓异。

有能。

无能。

无说。

广如胜论宗十句论。

并唯识疏解。

彼说地水各并有十四德。

火有十一。

风有九德。

空有六德。

时方各五。

我有十四德。

谓数量别性合离觉乐苦欲嗔勤勇法非法行。

意有八德。

和合因缘者。

十句论云。

我云何。

谓是觉乐苦欲嗔勤勇法非法行等和合因缘。

起智为相名我。

谓和合性。

和合诸德与我合时。

我为和合因缘。

和合始能和合。

令德与我合。

不尔便不能。

我之有法此已不成。

和合因缘此亦非有。

故法有法两俱不成。

此中不偏取和合。

亦不偏取因缘。

总取和合之因缘故名不成。

不尔便成。

自亦许有。

此中全分及一分。

各有五种四句。

初四句者。

有自能别不成他所别。

如数论者对胜论云自性体是和合因缘。

所别他非有。

能别自不成。

有他能别不成自所别。

如数论师对胜论云和合因缘体是自性。

所别自非有。

能别他不成。

有俱能别不成自所别。

如数论师对大乘立阿赖耶识是和合因缘。

所别自不成。

能别俱非有。

有俱能别不成他所别。

如大乘师对数论立藏识体是和合因缘所别他不成。

能别俱非有。

第二四句者。

有自能别不成俱所别。

如数论师对胜论立藏识体是和合因缘。

有他能别不成俱所别。

如胜论对数论立藏识体是和合因缘。

有俱能别不成俱所别。

如萨婆多对大乘立我是和合因缘。

有俱能别不成俱非所别。

唯此一句。

是前偏句能别不成中全俱非句是。

前之七句皆是此过。

如能别不成为首有二四句。

如是所别不成为首。

亦有二种四句。

初四句者。

有自所别不成他能别。

即前第二句。

有他所别不成自能别。

即前第一句。

有俱所别不成自能别。

即前第五句。

有俱所别不成他能别。

即前第六句。

第二四句者。

有自所别不成俱能别。

即前第三句。

有他所别不成俱能别。

即前第四句。

有俱所别不成俱能别。

即前第七句。

有俱所别不成俱非能别。

非是前说能别为首句。

但是偏句所别不成中全俱非句是。

其前七句皆是此过。

然即是前七句所摄。

更无有异。

复有自两俱不成非他。

如佛弟子对胜论师立我以为和合因缘。

有他两俱不成非自。

如胜论师对佛弟子立于此义。

有俱两俱不成。

如萨婆多对大乘者立于此义。

有俱非自他两俱不成。

如无过宗。

初三皆过。

第四非过。

上来合说五种全句。

一一离之。

复为一分成五别句。

复将自能别一分不成等句。

对余全句。

复将全能别不成等句。

对余一分句。

皆理定有。

随其所应。

诸两俱过。

皆名两俱不极成。

诸自他过。

皆名随一不极成。

由此亦两俱随一犹预全分一分等过。

能所别中俱生疑故。

论中且说。

随他一全分俱不极成。

以示其法余应准知。

上来三过皆说自相。

若三差别亦有不极成。

如胜论云。

四大种常。

四大种中。

意之所许实非实摄。

有法差别。

他宗不许有实摄法。

即名所别差别他不极成。

如数论师眼等必为他用。

为他用中。

意之所许积聚他不积聚他。

是法差别。

佛法不许有不积聚他。

即名能别差别他不极成。

如大乘师对数论立识能变色等宗。

此中有法识自相中。

阿赖耶识心平等根识。

是有法差别。

他不许有差别藏识。

自不许有心平等识。

其法自相能变色等中。

生起转变。

常住转变是法差别。

生起转变他不许有。

常住转变自不许有。

名两俱不极成。

于彼三种差别不极成中。

亦有自他两俱全分一分等过。

恐厌繁文故不具述。

  论。相符极成者如说声是所闻。

  述曰。

为二科中。

今似有二。

上三明阙依。

此一明义顺。

若依三科。

此显虚功。

对敌申宗。

本诤同异。

依宗两顺。

枉费成功。

凡对所敌立声所闻。

必相符故。

论不标主。

此有全分一分四句。

全四句者。

有符他非自。

如数论师对胜论者立业灭坏。

有符自非他。

如胜论师对数论立业灭坏。

有俱相符。

如声是所闻。

有俱不符。

如数论师对佛法立业灭坏。

一分四句者。

有符他一分非自。

如萨婆多对数论立我意实有。

说意为实两不相符。

立我实有符他一分。

有符自一分非他。

如萨婆多对大乘立我及极微二俱实有。

我体实有两不相符。

极微有实符自一分。

有俱符一分。

如萨婆多对胜论立自性及声二俱无常。

自性无常两不相符。

声是无常两符一分。

有俱不符一分。

如萨婆多对大乘立我体实有。

此诸句中符他两符全分一分皆是此过。

符自全分。

或是真宗。

并俱不符。

或是所别能别不成。

俱不极成。

违教等过。

皆如理思。

论中但依两俱全分相符极成以示其法。

余令准悉。

问此九过中颇有现量相违。

亦比量相违耶。

乃至有现量相违。

亦相符极成耶。

如是现量一个有八四句。

如是比量一个有七。

乃至俱不极成一个有一。

合三十六一个四句。

答此九过中有自他共不共全分一分。

由是绮互各为四句。

有是违现非比。

如声非所闻。

有违比非现。

如说瓶常。

有违现亦比。

如小乘师对大乘立触处诸色非定心得。

有违现非自教。

如违他现非违自教。

有违自教非现。

如胜论师立声是常。

有违现亦自教。

诸违自现必违自教故。

有违现非世间。

如违自现非非学世间。

有违世间非现。

如说怀兔非月。

有违现亦世间。

如说声非所闻。

有违现非自语。

如违他现。

有违自语非现。

如说一切言皆是妄。

有违现亦自语。

如违自现必违自教自语。

有违现非能别不成。

如声非所闻。

有能别不成非违现。

如对数论立声灭坏。

有违现亦能别不成。

如唯违自现及他能别不成。

若违共现能别必成故。

有违现非所别不成。

如声非所闻。

有所别不成非违现。

如对佛弟子说我是思。

有违现亦所别不成。

如违自现亦所别不成。

若违共现所别必成故。

有违现非俱不成。

如声非所闻。

有俱不成非违现。

如对佛法说我以为和合因缘。

有违现亦俱不成。

如违自现他俱不成。

若违共现他俱必成故。

有违现非相符。

如声非所闻。

有相符非违现。

如声所闻。

有违现亦相符。

如违自现有符他义。

如胜论立觉乐等德。

非我境界。

若违共现必非相符故。

如是乃至有俱不成非相符。

如对佛法说我以为和合因缘。

有相符非俱不成。

如声是所闻。

有俱不成亦相符。

谓自两俱不成亦相符他故。

如是合有三十六四句。

颇有现量相违亦比量自教相违。

如以现量合二有二十八四句。

以比量合二有二十一四句。

自教合二有十五四句。

世间合二有十种四句。

自语合二有六四句。

能别合二有三四句。

所别合二有一四句。

如是三合总有八十四种四句。

颇有现量相违。

亦比量自教世间相违耶。

如以现量合三有二十一四句。

比量合三有十五四句。

自教合三或有十种四句。

世间合三有六四句。

自语合三有三四句。

能别合三有一四句。

如是四合总有五十六种四句。

颇有现量相违。

亦比量自教世间自语相违耶。

如以现量合四有十五四句。

比量合四有十种四句。

自教合四有六四句。

世间合四有三四句。

自语合四有一四句。

如是五合总有三十五种四句。

颇有现量相违。

亦比量自教世间自语相违能别不极成耶。

如以现量合五有十种四句。

比量合五有六四句。

自教合五有三四句。

世间合五有一四句。

如是六合总有二十种四句。

颇有现量相违。

亦比量自教世间自语相违所别能别不成耶。

如以现量合六有六四句。

比量合六有三四句。

自教合六有一四句。

如是七合总有十种四句。

颇有现量相违。

亦比量自教世间自语相违能别所别俱不成耶。

如以现量合七有三四句。

比量合七有一四句。

如是八合有四四句。

颇有现量相违。

亦余八过耶。

如是九合有一四句。

上来二合乃至八合。

有二百一十种四句。

并前一个三十六种四句。

总计合二百四十六种四句。

前云且答现量一个八种四句。

此论所说现量相违有四过合。

现量自教世间自语。

比量亦四。

比量自教世间自语。

自教亦四。

自教比量世间自语。

世间二违。

世间比量。

或加自教。

或加自语。

自语亦四。

自语比量自教世间。

能别不成唯一能别。

虽违他教。

作他比量皆非失故。

所别不成唯一所别。

或加比量。

彼我非思。

许是我故。

如胜论我。

俱不极成唯违自一。

或加比量。

彼我非和合因缘许是我故。

如数论我。

相符唯一。

谓自相符。

如是总说有二违一。

能别相符。

有二违二。

所别及俱不极成。

有四违四。

现量比量自教自语。

其世间相违不定或二。

或三。

或四。

如前总为四类。

如上所说九种过中。

或少或多。

如各自处。

且为大例。

一一过中有自他俱不俱全分一分二种四句。

以现量中初违自现。

对比量中违自比为四句云。

有违自全现非违自全比量。

有违自全比非违自全现。

有违自全现亦违自全比。

有非违自全现亦非违自全比。

为初四句。

其比量中既有八句。

如自现相对为四句。

以现量中余七。

对比量中八句。

各为四句亦尔。

如是比量相对为句。

计有六十四种四句。

如是以现量八句。

乃至对相符极成八句合计既现量八句一个有八类六十四种四句。

合成五百一十二种四句。

以比量句对余七种六十四种四句。

合成四百四十八种四句。

自教对余六种六十四句。

合成三百八十四种四句。

世间对余五种六十四句。

合成三百二十种四句。

自语对余四种六十四句。

合成二百五十六种四句。

能别对余三种六十四句。

合成一百九十二种四句。

所别对余二种六十四句。

合成一百二十八种四句。

俱不极成对余一种六十四句。

总计合有二千三百四种四句。

是句非句。

准前八句。

各如理思。

恐忧文繁。

所以略止。

  论。如是多言是遣诸法自相门故不容成故立无果故。名似立宗过。

  述曰。

此第三段随指释结。

如是多言。

牒前九过。

下之三故。

释过所由。

名似立宗。

总结成也。

是遣诸法自相门故。

释立初五相违所由。

此中意说。

宗之有法名为自相。

局附自体不共他故。

立敌证智名之为门。

由能照显法自相故。

立法有法。

拟生他顺智。

今标宗义。

他智解返生。

异智既生。

正解不起。

无由照解所立宗义。

故名遣门。

又则自相名之为门以能通生敌证智故凡立宗义能生他智可名为门。

前五立宗不令自相。

正生敌证真智解故。

名遣诸法自相之门。

不容成故容谓可有。

宗依无过。

宗可有成。

依既不成。

更须成立。

故所立宗不容成也。

故似宗内。

立次三过。

立无果者。

果谓果利。

对敌申宗。

本争先竞。

返顺他义。

所立无果。

由此相符亦为过失。

结此九过名似立宗。

然杂集论第十六云。

立宗者。

谓以所应成。

自所许义。

宣示于他。

令彼解了。

此简五失。

师子觉说。

若不言以所应成者。

自宗已成。

而说示他。

应名立宗。

此言意说。

若非今竞所应成义。

但说自宗先已成义。

应名立宗。

若不言自所许义者。

说示他宗所应成义应名立宗。

此二以简相符极成。

若不言他者。

独唱此言应名立宗。

今要有敌亦为九过。

彼说无敌亦为过故。

若不言宣示者。

以身表示此义应名立宗。

以言能立不待身故。

若如提婆破外道义。

动身令解亦名破他。

若不言令他解了者。

听者未解此义应名立宗。

即除相符。

摄余八过。

他皆未解皆非真宗。

或此阙无能立亦非所竞之宗。

他未解故。

或犹预宗。

他未解故。

随其所应。

九过中摄。

准因当知。

若如所安立无一切过量故。

建立我法自性若有若无。

我法差别遍不遍等。

具足前相。

是名立宗。

若准彼文。

过多于此。

第三第四。

或并第五少分。

此中无故。

  论。已说似宗当说似因。

  述曰。下解似因。文分为二。初结前生后。后依标正解。此初也。

  论。不成不定及与相违是名似因。

  述曰。

下依标释为二。

初列三名。

后随别释。

此初也。

能立之因不能成宗。

或本非因不成因义。

名为不成。

或成所立。

或同异宗。

无楷准名不定。

能立之因违害宗义。

返成异品名相违。

虽因三相随应有过。

俱不能成宗。

应皆名不成。

若后二相俱有俱无。

异全同分。

同全异分。

俱分难准不能定成一宗。

令义无所决断。

与名不决定若后二相。

同无异遍异分同无。

不成所立。

返成异品。

与名相违。

若是初相。

于宗有失。

不能成宗。

无别胜用。

与名不成。

若因自不成名不成。

非不能成宗名不成者。

因是谁因。

言自不成。

离宗独说有因。

可因自不成因既是宗因。

有过不能堪为因。

明知不能成宗名不成。

又若因自不成名不成。

亦应喻自不成名不成。

非不能成宗因名不成。

能立不成等。

便徒施设。

又文说不成之义。

皆因于宗不成。

故知不成非自不成。

是故应如此中所说。

或理释言。

因之与喻并自不成。

两俱非因。

随一非因。

于因生疑。

因无所依。

喻无能立。

或无所立。

或二俱无。

义不明显。

体不成喻。

由此因喻并自不成。

理亦无失。

  论。不成有四一两俱不成二随一不成三犹预不成四所依不成。

  述曰。

下随别释有三。

初不成。

次不定。

后相违。

初文有二。

初标数列名。

后随列别释。

此初也。

凡立比量。

因后宗前。

将已极成。

成未共许。

彼此俱谓因于有法非有。

不能成宗。

故名两俱不成。

一许一不许因于有法有。

非两俱极成。

故名随一不成。

说因依有法。

决定可成宗。

说因既犹预。

其宗不定成。

名犹预不成。

无因依有法。

有法通有无。

有因依有法。

有法唯须有。

因依有法无。

无依因不立。

名所依不成。

故初相过。

立此四种。

  论。如成立声为无常等若言是眼所见性故两俱不成。

  述曰。

别释为四。

初二句宗。

次二句因。

后一句结。

如胜论对声论立声无常宗。

眼所见因。

凡宗法因。

必两俱许。

依宗有法。

而成随一不共许法。

今眼见因。

胜声二论。

皆不共许声有法有。

非但不能成宗。

自亦不成因义。

立敌俱不许。

名为俱不成。

此不成因。

依有有法。

合有四句。

一有体全分两俱不成。

如论所说。

二无体全分两俱不成。

如声论师对佛弟子立声是常。

实句摄故。

此实摄因。

两说无体。

共说于彼有法无故。

三有体一分两俱不成。

如立一切声皆常宗。

勤勇无间所发性因。

立敌皆许此因。

于彼外声无故。

四无体一分两俱不成。

如声论师对佛弟子说声常宗。

实句所摄。

耳所取因。

耳所取因。

立敌皆许于声上有。

实句所摄一分因言。

两俱无故。

于声不转。

此四皆过。

不成宗故。

论眼见因。

不但成声无常为失。

成声之上无漏等义。

一切为过。

故宗云等。

  论。所作性故对声显论随一不成。

  述曰。

初一句因体。

次一句辩宗。

后一句结过。

能立共许。

不须更成。

可成所立。

既非共许。

应更须成。

故非能立。

宗与前同。

故唯叙因。

若胜论师对声显论。

立声无常。

所作性因。

其声显论。

说声缘显。

不许缘生。

所作既生。

由斯不许。

故成随一。

非为共因。

问亦有传释。

所作通显。

云何此因名为随一。

答依文释义。

深达圣情。

理外浪加。

未可依据。

此之所作。

对声显论不成。

故所作言。

必唯生义。

此随一因于有有法。

略有八句。

一有体他随一。

如论所说。

二有体自随一。

如声显论对佛弟子。

立声为常所作性故。

三无体他随一。

如胜论师对诸声论。

立声无常德句所摄故。

声论不许有德句故。

四无体自随一。

如声论师对胜论。

立声是常。

德句摄故。

五有体他一分随一。

如大乘师对声论者。

立声无常。

佛五根取故。

大乘佛等诸根互用。

于自可成。

于他一分四根不取。

六有体自一分随一。

如声论师对大乘者。

立声为常。

说次前因。

七无体他一分随一。

如胜论师对声论者。

立声无常。

德句所摄耳根取故。

耳根取因。

两皆许转。

德句摄因。

他一分不成。

八无体自一分随一。

如声论师对胜论者。

立声为常。

说次前因。

此中诸他随一全句。

自比量中说自许言。

诸自随一全句。

他比量中说他许言。

一切无过。

有简别故。

若诸全句。

无有简别。

及一分句。

一切为过。

如摄大乘论说。

诸大乘经皆是佛说。

一切不违补特伽罗无我理故。

如增一等。

此对他宗有随一失。

他宗不许大乘不违无我理故。

说有常我为真理故。

设许不违亦有不定。

六足等论。

皆不违故。

而为不定。

故有大名居士。

声德独高。

道颖五天。

芳传四主。

时贤不敢斥其尊德。

号曰抱蹉迦。

此云食邑。

学艺超群。

理当食邑。

即胜军论师也。

四十余年立一比量云。

诸大乘经皆佛说宗。

两俱极成非诸佛语所不摄故因。

如增一等阿笈摩喻。

注在唯识决择中。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者。

立敌共许非佛语所不摄。

即非外道及六足等教之所摄故。

时久流行。

无敢征诘。

大师至彼而难之曰。

且发智论萨婆多师自许佛说。

亦余小乘及大乘者。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

岂汝大乘许佛说耶。

又谁许大乘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

是诸小乘及诸外道。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摄。

唯大乘者许非彼摄。

因犯随一。

若以发智亦入宗中违自教。

因犯一分两俱不成。

因不在彼发智宗故。

不以为宗。

故有不定。

小乘为不定言。

为如自许发智。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故。

汝大乘教非佛语耶。

为如增一等。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故。

汝大乘教并佛语耶。

若立宗为如发智。

极成非佛语所不摄。

萨婆多等便违自宗。

自许是佛语故。

故为不定言。

为如自许发智。

极成非佛语所不摄。

彼大乘非佛语耶。

以不定中亦有自他及两俱过。

今与大乘为自不定故。

由此大师正彼因云。

自许极成非佛语所不摄故。

简彼发智等非自许故。

便无兹失。

唯识亦言。

诸大乘经至教量摄。

乐大乘者许能显示无颠倒理契经摄故。

如增一等。

以诸因中皆应简别。

并如前说。

  论。于雾等性起疑惑时为成大种和合火有而有所说犹预不成。

  述曰。

初四句显宗。

次一句因体。

后一句结过。

西方湿热。

地多丛草。

既足虻蚊。

又丰烟雾时有远望。

屡生疑惑。

为尘为烟。

为蚊为雾。

由此论文于雾等性。

火有二种。

一者性火。

如草木中极微火大。

二者事火。

炎热腾焰。

烟照飞烟。

其前性火。

触处可有。

立乃相符。

其后事火。

有处非有。

故今建立。

凡诸事火。

要有地火为质为依。

风飘动焰。

水加流润。

故名成大种和合火有。

有彼火故。

如有多人远共望彼。

或雾或尘。

或烟或蚊。

皆共疑惑。

其间或立有事火宗云。

彼所见烟等下。

似有事火。

而有说者。

谓立彼因。

理门论云。

以现烟故。

喻如厨等。

此因不但立者自惑不能成宗。

亦令敌者于所成宗疑惑不定。

夫立共因。

成宗不共。

欲令敌证决定智生。

于宗共有疑。

故言于雾等性起疑惑时。

更说疑因。

不成宗果。

决智不起。

是故为过。

此有六句。

一两俱全分犹预。

如论所说。

于因宗内虽皆生疑。

成宗不决。

故但因过。

二两俱一分犹预。

如有立敌俱于近处见烟决定。

远处雾等疑惑不定。

便立量云。

彼近远处定有事火。

以有烟等故。

如厨等中。

近处一分见烟决定。

远处一分俱说疑故。

三随他一全分犹预。

如有立者。

从远处来。

见定是烟。

敌者疑惑。

立初全分比量。

四随自一全分犹预。

如有敌者。

从远处来。

见烟决定。

立者疑惑。

立初全分比量。

五随他一一分犹预如有立者。

于近远处。

见烟决定。

敌者近定。

远处有疑。

立第二一分比量。

六随自一一分犹预如有敌者。

俱于近远。

见烟决定。

立者近定。

远处有疑。

立第二一分比量。

能别所别总别犹预各有六句。

谓两俱全分。

及一分随他。

及自各全一分。

合成十八句。

如于角决定。

于牛有疑。

或于火决定。

于烟有疑。

或二俱疑故。

别于三事。

并生犹预不过六因。

故唯说六句。

问此宗此因俱有疑惑。

因名犹预。

宗何过耶。

答若所别定。

即是能别犹预不成。

若能别定。

即是所别犹预不成。

互生疑故。

互决定故。

若两俱疑。

即是两俱俱不极成。

若随一疑。

即是随一俱不极成。

前似宗中。

但说所依无体俱不极成。

义准亦有有体犹预俱不极成。

不生自他决定智故。

或此亦是自语相违。

言似烟等。

云何可言定有事火。

定有事火。

云何可言彼似烟等。

或此亦是相符极成。

他本生疑。

符彼疑故。

独法合法。

两俱随一全分一分。

言相违故。

顺符彼故。

  论。虚空实有德所依故对无空论所依不成。

  述曰。

初一句宗。

次一句因。

次一句敌。

后一句结。

如胜论师对经部。

立虚空实有宗。

德所依因。

凡法有法。

必须极成。

不更须成。

宗方可立。

况诸因者。

皆是有法宗之法性。

标空实有。

有法已不成。

更复说因。

因依于何立。

故对无空论。

因所依不成。

问胜论师说空有六德。

数量别性合离与声。

经部不许。

云何今说德所依故他随一因。

答示法举略。

非显唯有所依不成。

无他随一。

既具二过。

体即随一所依不成。

问如前所说无为无因。

今因既随一无。

依随一无有法。

何故说因无所依过。

答宗因不极。

须置简言。

不简立以为宗。

所别便成不极。

说因依立。

即成因过。

况俱不极。

无因更依不极有法。

许是宗过非因过耶。

虽说无为无因。

不说两皆无过。

岂以有为有因。

宗因有俱非失。

如宗能别不成。

因成有法自相相违。

同喻亦有所立不成。

异喻亦有所立不遣。

何妨宗有所别不成。

因是所依不成之过。

然今此过。

所依必无。

能依之因有无不定。

由此总有二类差别。

一两俱所依不成有三。

一有体全分。

如萨婆多对大乘师。

立我者常住。

识所缘故。

所依我无。

能依因有。

二无体全分。

如数论师对佛弟子。

立我实有。

德所依故。

三有体一分。

如胜论师对大乘者。

立我业实。

有动作故。

此于业有。

于我无故。

二随一所依不成有六。

一有体他随一。

如数论师对佛弟子。

立自性有。

生死因故。

二有体自随一。

如数论师对大乘者。

立藏识常。

生死因故。

三无体他随一。

理门论说。

或于是处有法不成。

如成立我其体周遍。

于一切处生乐等故。

数论虽立大乘不许。

亦如此论所说者是。

四无体自随一。

如经部师立此论义。

五有体他一分随一。

如数论师对大乘者。

立五大常。

能生果故。

四大生果。

二俱可成。

空大生果。

大乘不许故。

六有体自一分随一。

如大乘者对数论。

立五大非常。

能生果故。

上来所说两俱随一二种不成。

所依唯有。

因通有无。

然皆决定两随一无。

所以并得能依有无以为诸句。

犹预不成。

所依能依。

虽复皆有。

因不决定。

故总为句。

不分有无。

所依不成。

所依唯无。

能依通有。

但两俱随一所依不成为句。

故无他自无体随一一分所依不成。

若许自他少分。

因于宗有。

必非一分随一所依不成。

亦无犹预所依不成。

后二不成。

二种所依有无别故。

二种能依疑定异故。

所依若无。

不犹预故。

时或有释。

亦有犹预所依不成。

疏既盛行。

人多信学。

依文诵习。

未曾辄改。

所作之法有法皆有。

何名此过。

请审详之。

问依论但说四全不成。

何须强作多种分别。

答论略示法。

不必具陈。

设文外加。

亦何爽理。

况有诚证。

理门论中解不成已结云。

如是所说一切品类。

所有言词皆非能立。

若非如前种种差别。

更说何法名为品类。

故应如前差别分别。

问诸两俱不成。

皆随一不成耶。

乃至诸犹预不成。

皆所依不成耶。

答此四皆别。

两俱必非随一。

二一相违故。

亦非犹预。

定疑相返故。

亦非所依。

两俱所依有。

此所依无故。

随一不成亦非余二。

定疑异故。

二种所依。

有无异故。

犹预不成亦非后一。

疑决异故。

此依陈那四不成说。

若依古师外道因明。

不成唯二。

但立两俱及随一过。

依彼所说两俱随一。

因通疑定。

所依通无。

然彼两俱不成。

全分一分。

若疑若定。

合有九句。

随一不成。

若自若他。

全分一分。

若疑若定。

合十八句。

由四不成一切合有二十七。

故陈那以前。

唯二大略。

差别难知。

所以开之。

故今四因。

体性无乱。

因三相中初遍宗法。

总成三句。

一宗法而非遍。

四不成中皆一分摄。

合摄十二句。

非遍非宗法。

四不成中皆是全分。

合摄十五句。

如前已说。

然上但说因于宗不成理。

理实此因。

于同异喻。

随应亦有四种不成。

故理门论解不成已云。

于其同品有非有等。

亦随所应当如是说。

至下当知。

然名不定及名相违。

不名不成。

问因于宗无。

喻于二无。

与名不成。

何故宗于因喻上无。

因于二喻无。

不名不成。

答成他名成。

翻名不成。

因本成宗。

而非二喻。

喻成宗因。

非宗成二。

本成事别。

故翻名不成。

异此不然。

非名不成。

问若尔。

因过皆欲成宗。

何故但一名为不成。

答因虽三相。

唯初一相正亲成宗。

翻名不成。

余皆宗具。

合二建宗。

成宗义疏。

故翻但名不定相违。

各随义亲。

以得其称。

皆准此知。

  论。不定有六一共二不共三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四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五俱品一分转六相违决定。

  述曰。

下第二释不定有三。

初标。

次列。

后释。

此初二也。

因三相中。

后二相过。

于所成宗及宗相违二品之中。

不定成故。

名为不定。

若立一因。

于同异品。

皆有名共。

皆无名不共。

同分异全是第三。

同全异分是第四。

同异俱分是第五。

若二别因。

三相虽具。

各自决定。

成相违宗。

令敌证智。

不随一定。

名相违决定。

初五过中。

唯第二过。

是因三相。

第二相失。

于宗同品非定有故。

余四皆是第三相失。

谓于异品非遍无故。

后一并非。

至下当知。

  论。此中共者如言声常所量性故常无常品皆共此因是故不定。

  述曰。

下别显六。

初共有三。

一标名举宗因。

二释不定义。

三指不定相。

此初二也。

如声论者对佛法者。

立声常宗。

心心所法所量度性为因。

空等常法为同品。

瓶等无常为异品。

故释共义。

同异品中。

此因皆遍。

二共有故。

名为不定。

  论。为如瓶等所量性故声是无常为如空等所量性故声是其常。

  述曰。

指不定相。

狭因能立。

通成宽狭两宗。

故虽同品而言定有非遍宽因能立。

唯成宽宗。

今既以宽成狭。

由此因便成共。

共因不得成不共法。

若有简略。

则便无失。

故理门云。

诸有皆共。

无简别因。

此唯于彼俱不相违。

是疑因性。

此说共不定。

诸有立因。

于同异品。

皆共有性。

无有简别。

如声常宗。

所量性因。

二品皆有。

然宗有二。

一宽。

二狭。

如立声无我名宽。

声外一切皆无我故。

立声无常为狭。

除声以外有常法故。

因品亦二。

所量所知所取等名宽。

无有一法非所量等故。

勤勇所作性等名狭。

更有余法非勤勇发非所作故。

若立其狭常无常宗。

说前宽因。

同异二品因皆遍转。

故成不定。

若望宽宗。

其义可立。

唯说狭因。

可成狭宗。

亦可成宽。

异品无故。

可成正因。

如声论师对胜论。

立声常为宗。

耳心心所所量性故。

犹如声性。

有此简略。

即便无失。

故此与不共二不定差别。

彼于一切品皆都无故。

然诸比量。

略有三种。

一他。

二自。

三共。

他比量中略有三共。

自比共比。

各三亦然。

合有九共。

今此举三。

恐文繁故。

下皆准知。

一他共。

二自共。

三共共。

如以佛法破数论。

云汝我无常。

许谛摄故。

如许大等。

此他比量无常之宗。

二十三谛为同品。

以自性为异品。

许谛摄因。

于同异品皆悉遍有。

故是他共。

若不尔者。

宗因喻等。

皆有违于自教等失。

数论计我我是常。

许谛摄故。

如许自性。

此自比量立我常宗。

自性为同。

大等为异。

许谛摄因。

二皆遍转。

故是自共。

如论所说。

即是共共也。

  论。言不共者如说声常所闻性故常无常品皆离此因常无常外余非有故是犹预因。

  述曰。

第二不共有三。

一标名举宗因。

二释不定义。

三指不定相。

此初二也。

如声论师对除胜论。

立声常宗。

耳所闻性为因。

此中常宗。

空等为同品。

电等为异品。

所闻性因。

二品皆离。

于同异品皆非有故。

离常无常。

更无第三双非二品。

有所闻性故。

释不共云。

离常无常二品之外。

更无余法是所闻性。

故成犹预。

不成所立常。

亦不返成异品无常故。

其胜论师亦立有声性。

谓同异性等。

并所闻性。

若对彼宗。

非无同喻。

故除胜论对立成过。

  论。此所闻性其犹何等。

  述曰。

指不定相。

犹者。

如也。

夫立论宗因喻能立。

举因无喻。

因何所成。

其何等。

可举方比。

因既无方。

明因不定。

不能生他决定智故。

问举因能立。

立未成宗。

无喻顺成。

其宗不立。

宗既顺先不立。

此因应非不定。

答因阙同喻。

宗义无能可成。

亦不返成异宗。

由此名为不定。

非是定能成一宗义故。

不与其定名。

理门难云。

理应四种名不定因。

二俱有故。

所闻云何。

古因明师不许四外有此不共。

故今难云。

以理言之。

除决定相违。

余四不定。

于同异品。

若遍不遍。

皆悉俱有。

可成异类法。

故可名不定。

今所闻性因。

不可属异类。

无更所成。

如何不定。

比量难云。

所闻性因非不定摄宗。

异品无故因。

如二八因喻。

又所闻因非不定摄宗。

同品无故因。

如四六因喻。

彼论释云。

由不共故。

谓如山野。

多有草木。

虽无的属。

若有取之。

即可属彼。

亦是不定。

此因亦尔。

同异二品。

虽皆不共。

无定所属。

望所成立宗法同异。

可有通于成随一义。

故名不定。

彼释此不共义云。

以若不共所成立法。

所有差别遍摄一切。

皆是疑因。

谓若不共所闻性因。

凡所成立常无常等法。

所有一切差别之义。

遍摄一切佛法外道等宗。

于彼宗中随所立宗。

此不定因。

皆是疑因。

如佛法立若法处摄。

若声处摄。

若有漏摄。

若无漏摄。

此等诸声皆无常等为宗。

数论立声。

若是实有。

若是自性等为宗。

胜论立声。

若德句摄。

若非德句摄。

离系亲子立二句法。

有命。

无命。

有动增长名为有命。

无动不增长名为无命。

声是无命。

我是有命等。

如是一切所立声宗。

所闻性因。

遍于彼宗。

皆二品无。

并不能令宗性决定。

故是疑因。

彼重释言。

唯彼有性。

彼所摄故。

一向离故。

此意解云。

所闻性因唯彼有性有法之声。

彼所摄属。

不唯为同品所摄。

亦不异品所摄属故。

是故不定。

或所闻性名为有性。

彼所闻性。

唯彼有性声所摄故。

二品皆无。

由此名不定。

上为释难。

未破前量。

彼破前云。

一向离故。

向者。

面也。

边也。

相也。

即因三相。

亦名三向三面三边。

此所闻性。

唯阙一相。

谓同品定有。

由此宗法决定相违。

前有诸师立理门论破比量云。

所闻性因是不定因。

宗也。

阙一相故。

犹如共等四种不定。

喻也。

此四皆阙异品遍无之一相故。

若作此解。

有不定过。

非决定相违。

彼不共因。

为如共等。

阙一相故。

是不定摄。

为如随一不成。

阙一相故。

非不定摄。

如对声显立声无常。

所作性故。

如瓶盆等。

此因但阙初之一相。

非不定摄。

如何乃以阙一相因为相违量。

应与初量作不定过。

此不共因。

为如二八。

异品无故。

非不定摄。

为如三九。

异品无故。

是不定因。

与前第二作不定云。

此不共因。

为如四六。

同品无故。

非不定因。

为如七九。

同品无故。

是不定因。

前因总言同异品有无。

不为简别。

故有不定。

由此彼因应言异品遍无故。

同品遍无故。

既遮不定。

便无彼失。

此不共因。

不唯阙初相。

非不成摄。

不返成异宗。

非相违摄。

前既唯阙无第三相名共不定。

今唯阙无第二相。

故名不共不定。

不顺不违成共宗故。

今作决定相违量。

解理门云。

所闻性因不定因摄宗。

同异相中随离一故。

如共因等。

因简初相。

故无前失。

理门复云。

若对许有声性是常。

此应成因。

此中问意。

如声论师对胜论立所闻性因。

如声性常。

应成正因。

彼自答云。

若于尔时。

无有显示所作性等是无常因。

容有此义。

然俱可得。

一义相违不容有故。

是犹预因。

此意答言。

若胜论师于立论时愚钝无智。

不与声论立所作因成声无常。

彼可正因。

若对俱时立无常宗所作因等。

一义相违不容有故。

是犹预因。

此亦有三。

如佛弟子对胜论。

立他比量云。

彼实非实。

执德依故。

非实之宗。

彼德句等。

以为同品。

虽无异体。

许德依因。

于同异品皆非有故。

名他不共。

若胜论立我实有。

许德依故。

于同异品二皆非有。

名自不共。

如论所陈。

名共不共。

  论。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者如说声非勤勇无间所发无常性故。

  述曰。

下第三释同分异全。

文亦有三。

此初标名举宗因。

若声生论。

本无今生。

是所作性。

非勤勇显。

若声显论。

本有今显。

勤勇显发。

非所作性。

故今声生对声显宗。

声非勤勇无间所发。

无常性因。

此因虽是两俱全分两俱不成。

今取不定亦无有过。

  论。此中非勤勇无间所发宗以电空等为其同品此无常性于电等有于空等无。

  述曰。

自下第二显不定义。

有三。

初显同分。

次显异全。

后结不定。

此初也。

非勤勇宗电晃等并虚空等皆是同品。

并非勤励勇锐无间所发显故。

无常之因。

电有空无。

故是同品一分转也。

  论。非勤勇无间所发宗以瓶等为异品于彼遍有。

  述曰。此显异全。瓶是勤励勇锐无间。因四尘泥所显发故。无常之因于彼遍有。

  论。此因以电瓶等为同品故亦是不定。

  述曰。

此结不定。

若宗同品。

电空为同。

俱非勤勇所显发故。

若因同法。

电瓶为同。

俱无常故。

此因虽于宗同品空上无。

双于宗同异二品电瓶上有。

不唯定成一宗。

故亦不定。

亦前二也。

  论。为如瓶等无常性故彼是勤勇无间所发为如电等无常性故彼非勤勇无间所发。

  述曰。

第三指不定相。

彰无常因。

能成前声。

或是勤勇。

或非勤勇。

何非不定。

此亦有三。

如小乘等对大乘立他比量云。

汝之藏识非异熟识。

执识性故。

如彼第七等。

此非异熟识宗。

以除异熟六识外余一切法而为同品。

执识性因。

于第七等有。

于色声等无异熟六识而为异品。

执识性因。

于彼遍有。

故是他同分异全。

如萨婆多对大乘立自比量云。

我之命根定是实有。

许无缘虑故。

如许色声等。

此实有宗。

以余五蕴无为等为同品。

无缘虑因。

于色等有。

于识等无。

以瓶盆等而为异品。

无缘虑因于彼遍有。

故是自同分异全。

如论所陈。

即是共同分异全。

  论。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者如立宗言声是勤勇无间所发无常性故。

  述曰。下第四释异分同全有二。此初标名举宗因。谓声显论对声生立。是勤勇无间所发宗。无常性因。

  论。勤勇无间所发宗以瓶等为同品其无常性于此遍有。

  述曰。下显不定义有三。此显同全。一切转故。

  论。以电空等为异品于彼一分电等是有空等是无。

  述曰。此显异分。半有转故。

  论。是故如前亦为不定。

  述曰。

此结不定。

是因不但能成于声。

如瓶盆等。

是勤勇发。

亦能成声。

如电光等。

非勤勇发。

是故如前成二品故。

亦为不定。

此亦有三。

如大乘师对萨婆多。

立他比量云。

汝执命根定非实有。

许无缘虑故。

如所许瓶等。

非实有宗。

以瓶等为同品。

无缘虑因。

于彼遍有。

以余五蕴无为为异品。

无缘虑因于彼一分色等上有。

心心所无。

故是他异分同全。

大乘若云我之藏识是异熟识。

许识性故。

如异熟六识。

异熟识宗。

以异熟六识而为同品。

许识性因。

于此遍有。

以除异熟六识。

余一切法而为异品。

许识性因。

于彼一分非业果心有。

于彼一分色等上无。

故是自异分同全。

如前所说。

胜军论师成立大乘真是佛语。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故。

如增一等。

亦是此过。

此中佛语宗。

以增一等而为同品。

大小乘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因。

于此遍有。

以发智六足等而为异品。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因。

于发智有。

于六足无以发智论等小乘自许亦是佛语。

大乘不许。

亦汝大乘及余小乘。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故因。

既于彼有。

亦此因过摄。

如论所陈。

即是共异分同全。

  论。俱品一分转者如说声常无质等故。

  述曰。第五俱分有二。此初标名举宗因。声胜二论皆说声无质碍。无质碍故。空大为耳根亦无质碍。今声论对胜论立声常宗。无质碍因。

  论。此中常宗以虚空极微等为同品无质碍性于虚空等有于极微等无。

  述曰。

下显不定亦三。

此显同分。

二宗俱说。

地水火风。

极微常住。

粗者无常。

劫初成体非生。

劫后坏体非灭。

二十空劫。

散居处处。

后劫成位。

两合生果。

如是展转乃至大地。

所生皆合一。

能生皆离多。

广如二十唯识疏中解。

此空等。

等彼时等。

极微言等。

等取彼意等。

如极微亦有碍故。

故此常宗。

虚空极微为同喻。

无质碍因。

于空等有。

极微等无。

故是同分。

  论。以瓶乐等为异品于乐等有于瓶等无。

  述曰。此显异分。并前合显俱一分转。彼二宗中。皆说觉乐欲嗔等为心心所。此二非常。为常异品。无质碍因。于乐等中有。于瓶等上无。故是异分。

  论。是故此因以乐以空为同法故亦名不定。

  述曰。

结不定。

无质碍因。

空为同品。

能成声常。

乐为同品。

能成无常。

由成二品。

是故如前亦为不定。

理门论云。

若于其中俱分是有。

亦是定因简别余故。

是名差别。

谓此第五俱分之因。

于同异品。

皆悉分有。

是不定因。

由有相违及正因故。

此所说因。

不于一分异品转故。

是定因摄。

如立声常宗。

无质碍故因。

诸无质碍。

皆悉是常。

犹如虚空为同喻。

若是无常。

即有质碍。

犹如瓶等为异喻。

空为同品。

无质碍因有。

瓶为异品。

无质碍因无。

故是其正。

若望乐等心心所法。

异品有故。

即是相违。

谓声无常。

无质碍故。

如心心所。

谓若是常。

见有质碍。

犹如极微。

今此不定因。

望异品一分无边。

可是决定。

若望异品一分有边。

即成相违。

故是犹预。

或于其中俱分有者。

非唯此一。

第一第三四五。

皆名俱分。

并有此义。

同品异品名为俱分。

非俱一分名为俱分。

若作后解。

摄不定尽。

前不共因。

无有定义。

宜简别自余不定因故。

是名不定。

与余差别。

次上二因。

唯有二段。

无第三段。

指不定相。

同前第三。

易故不说。

此亦有三。

如大乘师对萨婆多。

立他比量。

汝之命根非是异熟。

以许非识故。

如许电等。

此非异熟宗。

以非业果五蕴无为而为同品。

许非识因。

于电等有。

于心等无。

以业果五蕴而为异品。

许非识因。

于心等无。

于眼等有。

故是他俱品一分转。

小乘返立。

即自俱品一分转。

如论所陈。

即是共俱品一分转。

  论。相违决定者。

  述曰。

第六相违决定有三。

此初标名。

具三相因。

各自决定。

成相违之宗。

名相违决定。

相违之决定。

决定令相违。

第三第六两啭。

俱是依主释也。

有比量云。

此之二因非是过因。

三相具故。

如二八因。

或二八因应非正因。

具三相故。

如此二因。

应为彼立相违量云。

此之二因不定因摄。

令敌证者生疑智故。

如五不定。

或此二因非正因摄。

不令敌证生定智故。

如余过因。

若二八因。

许非正因。

便无正量。

违教世间种种过失。

故知。

彼是正因所摄。

此二乃是不定所收。

二八句因正因所摄。

生敌证者决定智故。

如余正因。

  论。如立宗言声是无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

  述曰。下第二显宗因有二。此乃胜论对声生论。义如前说。若对声显随一不成。

  论。有立声常所闻性故譬如声性。

  述曰。

此乃声生对胜论立。

若对余宗说所闻性。

是前所说不共不定。

胜论声性。

谓同异性。

实德业三。

各别性故。

本有而常。

大有共有。

非各别性。

不名声性。

声生说声总有三类。

一者响音。

虽耳所闻。

不能诠表。

如近坑语。

别有响声。

二者声性。

一一能诠。

各有性类。

离能诠外。

别有本常。

不缘不觉。

新生缘具。

方始可闻。

不同胜论。

三者能诠。

离前二有。

响及此二皆新生。

响不能诠。

今此新生声是常住。

以本有声性为同品。

两宗虽异。

并有声性可闻且常住。

故总为同喻。

不应分别。

何者声性。

如立无常。

所作性因。

瓶为同品。

岂应分别。

何者所作。

何者无常。

若绳轮所作。

打破无常。

声无瓶有。

若寻伺所作。

缘息无常。

声有瓶无。

若尔。

一切皆无因喻。

故知因喻之法。

皆不应分别。

由此声生立量无过。

若分别者。

便成过类分别相似。

  论。此二皆是犹预因故俱名不定。

  述曰。

第三结成不定也。

二因皆不能令他敌证生决定一智。

故如前五俱是不定。

理门论颂。

结四相违及不定云。

观宗法审察。

若所乐违害。

成踌躇颠倒。

异此无似因。

由观察宗法。

令审察者智成踌躇。

名不定因。

二因虽皆具足三相。

令他不定。

与不定名。

论说此二俱不定摄。

故不应分别前后是非。

凡如此二因。

二皆不定故。

古有断言如杀迟棋。

后下为胜。

若尔。

声强胜论应负。

然理门论。

谤断声胜二论义云。

又于此中现教力胜。

故应依此思求决定。

彼说此因二皆不定。

然断声论先立声常。

所闻性因。

胜论后说所作性因。

云声无常。

可如杀迟棋。

先下负后胜。

今此与彼前后相违。

故不应尔。

又彼外难所闻性因。

若对有声性应正因。

论主非之。

令依现教。

现谓世间。

见声间断。

有时不闻。

众缘力起。

教谓佛教。

说声无常。

佛于说教最为胜故。

由此二义。

胜论义胜。

又释迦佛现证诸法。

见声无常。

依现说教。

教说无常。

故胜论先。

不应依于外道常教。

又诸外道不许佛胜者。

应依世间现有至实可信之说。

声逢缘有。

暂有还无。

世可信者所共说教。

故胜论先。

声论堕负。

彼且断于声胜二义。

声负胜先。

非诸决定相违。

皆先负后胜。

若尔便决定。

云何名不定。

由此论主。

恐谓一切决定相违皆后为胜。

故结之云。

二俱不定。

此亦有三。

如大乘破萨婆多。

云汝无表色定非实色。

许无对故。

如心心所。

彼立量云。

我无对色定是实色。

许色性故。

如许色声等。

此他比量相违决定。

初是他比。

后必自比。

若立自比。

对他比。

名自比量相违决定。

无二自他。

若二自他。

俱真立破。

非似立故。

如大乘立前破无表比量。

小乘对云。

大乘无表定有实色。

许非极微等是无对色故。

如许定果色。

此非相违决定。

俱真能立真能破故。

由此立敌共申一有法。

诤此法等。

方是此故。

若先立自义。

后他方破。

即是自比相违决定。

如论所说。

有共相违决定之过。

是名为三。

问若共不定亦不共耶。

乃至复俱品一分转。

亦相违决定耶。

答此六过体。

行相别故。

皆名相违。

体相无杂。

无二同体。

况多合耶。

问此六过因。

于九句因各是何过。

答此初共因。

是彼初句。

此第二不共。

是彼第五句。

此第三是彼第七句。

此第四是彼第三句。

此第五是彼第九句。

此第六过彼因所无。

此相无阙。

彼有阙也。

问相违决定。

与比量相违。

有何差别。

答彼宗违因。

此因违宗。

彼宽此狭二类别故。

由此说诸相违决定。

皆比量相违。

有比量相违。

非相违决定。

但宗违因无二因故。

问相违决定违法自相。

亦有法差别。

有法自相。

有法差别耶。

答有。

若不改前因。

违宗四种。

是后相违过。

若改前因。

违宗四种。

皆相违决定。

若共比量。

如胜论师对声论。

立声无常已。

声论若言声应非声。

许德摄故。

如色香等。

而为有法自相相违决定者。

决定彼违自宗。

若云无常之声。

应非无常之声。

所作性故。

如瓶。

以为有法自相相违决定。

此非过摄。

双牒法有法为法宗。

于诸过中无此相故。

其无常言根本所诤法之自相。

非有法上意许差别。

不可说为有法差别。

是故此量非过所摄。

若许为过。

即一切量无真量者。

皆有此故。

但是过类分别相似。

由是因明总无此过。

如胜论师。

立自比量云。

所说有性非四大种。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

以除四大及有性外并为同喻。

无自不定。

他便作有法自相相违难言。

汝有性非有性。

非四大故。

如色声等。

是名有法自相相违决定。

即以此因。

复作有法差别相违云。

汝之有性应不能作有有缘性。

许非四大故。

如色声等。

彼意说。

有能作有性之有能缘性故。

作有有缘性。

非有有缘性。

是意所许有性有法之差别也。

其非四大种。

是法自相。

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是法差别。

复作法差别相违决定云。

汝之有性非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许非无故。

如色声等。

彼说。

色等虽非四大种。

不能有四大。

然说有性。

能有四大。

非四大种。

故成法差别相违决定。

今论但说言之所陈。

违宗能别本所诤因。

名相违决定。

其有法自相。

虽言所陈。

非宗相返本所诤法。

二种差别意之所许。

虽意所诤。

非言所陈。

此三决定相违之因。

皆略不说。

以此准前比量相违亦有四种。

论中亦但说法自相比量。

问此诸不定有分有全耶。

答无理穷尽故。

如前所说五十四种不定之中。

自共比中诸自不定。

及共不定。

是不定过。

自共有过。

非真能立。

何名破他。

他比量中。

若他不定及共不定。

亦不定过。

立他违他及共有过。

既非能破。

何成能立。

自比量中。

诸他不定。

他比量中。

诸自不定。

皆非过摄。

立义本欲违害他故。

诸立自非他。

他不定非。

立他非自。

自不定非。

随其所应皆如理悉。

此论且依两俱不定过说。

立敌俱许因于二喻。

共不共等说为过故。

二喻虽共。

若因随一。

因疑之喻同喻无体。

随应即是随一犹预所依不成不定过摄。

五十四种。

诸不定过。

既各有四。

即成二百一十六种不定过摄。

若四不成有体无体全分一分自他共许合二十七。

皆准前说。

其二十七过。

五十四诸不定过一一皆有总成一千四百五十八种诸不定过理门既云。

四种不成。

于其同品有非有等亦随所应当如是说。

故知。

道理决定如是。

然理门论摄此颂云。

若法是不共。

共决定相违。

遍一切法彼。

皆是疑因性。

共定摄四不定之因。

同异品中。

随其所应。

若全若分皆共有故。

不共相违。

各唯摄一。

此六不定遍一切宗。

于彼诸法皆是疑因。

不独于上所说宗中名不定也。

  因明入正理论卷中

  建武二年九月三日当卷之分书写之讫依公家御祈祷大乘院御参笼于舟户馆真读大般若被催六口人数之间写功迟引毕。

  依摧邪之功万国归正理因明神之助一人行政德矣。

   (一交了一交了)权律师尊经

  同月二十三日汤治之余暇点之了

  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下

    大慈恩寺沙门基撰

  论。相违有四谓法自相相违因法差别相违因有法自相相违因有法差别相违因等。

  述曰。

下第三解相违有三。

初标。

次列。

后释。

此初二也。

相违因义者。

谓两宗相返。

此之四过。

不改他因。

能令立者宗成相违。

与相违法而为因故。

名相违因。

因得果名名相违也。

非因违宗名为相违。

故无宗亦违因。

例而成难。

理门论云。

若法能成相违所立。

是相违过。

即名似因。

如无违法。

相违亦尔。

所成法无定无有故。

由彼说故因仍旧定。

喻可改依。

故下四过。

初一改喻。

后三依旧。

问有因返宗。

不顺因义。

因名相违。

宗亦返因。

不顺宗义。

应名相违。

答由因成宗令宗相返。

因名相违。

非宗成因。

令因相返。

不名相违。

又因名法自相相违。

宗名比量相违。

因别疏条。

相违开四。

宗违合说。

唯名比量相违。

以宗准因。

故知亦有法之差别。

有法自相。

有法差别比量相违。

不尔何故但说有法自相比量相违。

其相违决定。

及相违因。

各四种耶。

此宗说法略有二种。

一自性。

二差别。

此有三重。

一者局通。

对法等言。

所成立自性者。

谓我自性。

法自性。

若有若无。

所成立故。

各别性故。

差别者。

谓我差别。

法差别。

若一切遍。

若非一切遍。

若常若无常。

若有色若无色。

如是等无量差别。

随其所应。

空等遍有。

色等非遍。

前局后通故二差别。

二者先后。

于总聚中。

言先陈者名为自性。

言后说者名为差别。

以后所陈分别前故。

佛地论云。

彼因明论自相共相。

与此有异。

彼说诸法各别局附自性。

名为自相。

贯通他上如缕贯花。

名为共相。

故依于此。

声等局体名为自性。

无常贯他名为差别。

得名不定。

若立五蕴一切无我。

五蕴名为自相。

我无我等名为差别。

若说我是思。

思为差别。

我为自性。

是故不定。

以理推之。

此虽即前。

然教少异。

义亦别故。

分为二门。

三者言许。

言中所陈。

前局及后通。

俱名自性。

故法有法皆有自性。

自意所许别义。

所可成立名为差别。

故法有法皆有差别。

非取一切。

义如前说。

今说有因令此四种宗之所立返成相违。

故名法自相相违因等。

论说等言者。

义显别因。

所乖返宗不过此四。

故论但说有四相违。

能乖返因有十五类。

违一有四。

谓各别违。

违二有六。

谓违初二。

违初三。

违初四。

违二三。

违二四。

违三四。

违三有四。

谓互除一。

违四有一。

故成十五。

论中但显初二别违一因。

后二共违二因。

举此三种等余十二。

故说等言。

  论。此中法自相相违因者如说声常所作性故或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述曰。

下别释四。

初文有三。

初标牒名。

次显宗因。

后成违义。

此初二也。

问相违有四。

何故初说法自相因。

答正所诤故。

上比量相违。

相违决定。

皆唯说彼法自相故。

从彼初说。

此有二师。

如声生论。

立声常宗。

所作性因。

声显论立勤勇无间所发性因。

  论。此因唯于异品中有是故相违。

  述曰。

此成违义。

由初常宗。

空等为同品。

瓶等为异品。

所作性因。

同品遍非有。

异品遍有。

九句因中。

第四句也。

应为相违量云。

声是无常。

所作性故。

譬如瓶等。

由第二宗。

空为同品。

以电瓶等而为异品。

勤勇发故因。

于同遍无。

于异品电无瓶等上有。

九句因中。

第六句也。

此之二因。

返成无常。

违宗所陈法自相故。

名相违因。

故理门云。

于同有及二。

在异无是因。

返此名相违。

所余皆不定。

此所作性因。

翻九句中第二正因。

彼同品有异品非有。

此同非有异品有故。

此勤勇因。

翻九句中第八正因。

彼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

此同非有异品有非有故。

上已数论。

略不繁述。

此一似因。

因仍用旧。

喻改先立。

后之三因。

因喻皆旧。

由是四因。

因必仍旧。

喻任改同。

若不尔者。

必无法自相与余随一合。

可成违二因。

许初改喻。

后三不改故。

又九因中第四第六名相违因。

要同非有。

异有或俱。

若随所立。

后三相违直观立者因于同有。

如何复难成相违耶。

理门但言若法能成相违所立。

是相违过。

即名似因。

不说同喻亦仍用旧。

此论示法。

初一改喻。

后三依旧。

欲令学者知因决定。

非喻前过故。

下之三因。

观立虽成。

反为相违。

一一穷究。

皆亦唯是同无异有。

成相违故。

至下当知。

问如声论言。

汝声无常应非是声无常。

所作性故。

如瓶盆等。

第二正因。

岂非有法自相相违。

答彼非过收。

如立声无常。

无常为法自相。

若所立因。

返成声常。

可是此过。

今者双牒有法及法为法有法。

故非此过。

此乃但是分别相似过类。

因犯两俱不成。

所作性因。

立敌不许依无常故。

生灭异故。

设彼许依。

亦犯随一。

又无常无。

能依所作性。

亦犯所依不成过故。

设有难言。

汝声无常应非是声无常。

许无常故。

如瓶无常。

此亦非过。

诸似立无此过相故。

声有无常是根本诤。

声是有法。

非是法上意所许义。

不可说为法差别过。

亦非相违决定所收。

非根本诤故。

设许上说皆为过者。

即一切量无正因者。

故于似立不见其过。

皆是似破。

至下当知。

  论。法差别相违因者如说眼等必为他用积聚性故如卧具等。

  述曰。

准前亦三。

此初二也。

凡二差别名相违者。

非法有法上除言所陈。

余一切义皆是差别。

要是两宗各各随应因所成立。

意之所许所诤别义方名差别。

因令相违。

名相违因。

若不尔者。

如立声无常宗。

声之上可闻不可闻等义。

无常之上作彼缘性非彼缘性等。

如是一切皆谓相违。

因令相违名为彼因。

若尔。

便无相违因义。

比量相违等。

皆准此释。

此中义说。

若数论外道对佛弟子。

意欲成立我为受者。

受用眼等。

若我为有法受用眼等。

便有宗中所别不成。

积聚性因。

两俱不成。

如卧具喻。

所立不成。

若言眼等必为我用。

能别不成。

阙无同喻。

积聚性因。

违法自相。

卧具喻有所立不成。

若成眼等为假他用。

相符极成。

由此方便矫立宗云。

眼等必为他用。

眼等有法。

指事显陈。

为他用法。

方便显示。

意立必为法之差别。

不积聚他。

实我受用。

若显立云不积聚他用。

能别不成。

所立亦不成。

亦阙无同喻。

因违法自相。

故须方便立。

积聚性因。

积多极微成眼等故。

如卧具喻。

其床座等是积聚性。

彼此俱许为他受用。

故得为同喻。

因喻之法不应分别。

故总建立。

  论。此因如能成立眼等必为他用如是亦能成立所立法差别相违积聚他用。

  述曰。

此成违义有二。

初举所违法差别因。

后释所由。

此初也。

初文有二。

此因如能成立眼等必为他用。

此牒前因能立所立法之自相。

如是亦能下。

又显此因亦能与彼法差别为相违因。

其数论师。

眼等五法。

即五知根。

卧具床座。

即五唯量所集成法。

不积聚他。

谓实神我。

体常本有。

其积聚他。

即依眼等所立假我。

无常转变。

然眼等根不积聚他实我用胜。

亲用于此受五唯量故。

由依眼等方立假我。

故积聚我用眼等劣。

其卧具等。

必其神我须思量受用。

故从大等次第成之。

若以所思实我用胜。

假我用劣。

然以假我安处所须。

方受床座。

故于卧具假他用胜。

实我用劣。

今者陈那。

即以彼因。

与所立法胜劣差别而作相违。

非法自相。

亦非法上一切差别。

皆作相违。

故论但言与所立法差别相违。

先牒前因能成所立法自相云。

此前所说积聚性因。

如能成立数论所立眼等有法。

必为他用法之自相。

即指此因。

如是亦能成立所立宗法自相。

意许差别相违之义积聚他用。

宗由他用。

是法自相。

此自相上意之所许。

积聚他用。

不积聚他用。

是法差别。

彼积聚因今更不改。

还即以彼。

成立意许法之差别积聚他用。

其卧具等。

积聚性故。

既为积聚假我用胜。

眼等亦是积聚性故。

应如卧具亦为积聚假我用胜。

若不作此胜用难者。

其宗即有相符极成。

他宗眼等亦许积聚假他用故。

但可难言假他用胜。

不得难言实我用劣。

违自宗故。

共比量中无同喻故。

若他比量一切无遮。

西域诸师有不善者。

此直申差别相违过云。

眼等应为积聚他用。

因喻同前。

数论难云。

汝宗相符。

谁说眼等积聚他不用。

西域又释。

数论眼等唯为不积聚他用。

床座通二他用。

故今以卧具。

例令眼等亦为积聚他用。

无相符失。

数论难云。

陈那弟子非善我宗。

神我受用三德所成二十三谛。

岂于眼等无能受用。

唯识亦云。

执我是思。

受用萨埵剌阇答摩所成大等二十三法。

由此眼等实我亦用。

故但应如前所分别。

不应于中生异觉云。

眼等唯为实他受用。

卧具假用。

或眼等通二。

卧具唯假用。

胜义七十对金七十。

亦征彼云。

必为他用。

是何他也。

若说积聚他。

犯相符过。

若不积聚他。

能别不成。

阙无同喻。

卧具为喻所立不成。

亦即此中法差别过。

问于因三相。

是何过耶。

答彼立因意。

成非积聚他用胜。

其积聚他用胜。

即是异品。

宗无同喻。

佛法都无不积他故。

积聚性因。

于异品有。

此显还是九句之中异有同无。

故成相违。

阙第二相同品定有。

亦阙第三异品遍无。

  论。诸卧具等为积聚他所受用故。

  述曰。

此释所由。

成比量云。

眼等必为积聚他用胜。

积聚性故。

如卧具等。

诸非积聚他用胜者。

必非积聚性。

如龟毛等。

故今难云。

诸卧具等。

两宗共许为积聚他受用胜故。

论虽无胜字。

量义意必然。

不须异求。

应作此解。

  论。有法自相相违因者如说有性非实非德非业有一实故有德业故如同异性。

  述曰。

准前作三。

此即初二。

标名举宗因。

鸺鹠因缘如前已说。

时彼仙人。

既悟所证六句义法。

谓证菩提便欣入灭。

但嗟所悟未有传人。

传者必须具七德故。

一生中国。

二上种姓。

三有寂灭因。

四身相圆满。

五聪明辩捷。

六性行柔和。

七具大悲心。

经无量时伺无具者。

后经多劫。

婆罗痆斯国。

有婆罗门名摩纳缚迦。

此云儒童。

儒童有子。

名般遮尸弃。

此云五顶。

顶发五旋。

头有五角。

七德虽具。

根熟稍迟。

为染妻孥。

率难化导。

经无量岁。

伺其根熟。

后三千岁。

戏游园苑。

共妻兢花。

因相忿恨。

鸺鹠引通。

化五顶不从。

又三千岁。

化复不得。

更三千岁。

两竞尤甚。

相厌既切。

仰念空仙。

仙人应时神力化引。

腾空迎往所住山中。

徐说先悟六句义法。

说实德业。

彼皆信之。

至大有句。

彼便生惑。

仙言。

有者能有实等。

离实德业三外别有。

体常是一。

弟子不从云。

实德业性不无。

即是能有。

岂离三外别有能有。

仙人便说同异句义。

能同异彼实德业三。

此三之上各各有一总同异性。

随应各各有别同异。

如是三中随其别类。

复有总别诸同异性。

体常众多。

复有一常能和合性。

和合实德业。

令不相离互相属著。

五顶虽信同异和合。

然犹不信别有大有。

鸺鹠便立论所陈量。

此量有三。

实德业三各别作故。

今指彼论。

故言如说。

有性有法。

非实者法。

合名为宗。

此言有性。

仙人五顶两所共许。

实德业上能非无性。

故成所别。

若说大有。

所别不成。

因犯随一。

此之有性。

体非即实。

因云有一实故。

胜论六句。

束为四类。

一者无实。

二者有一实。

三者有二实。

四者有多实。

地水火风父母常极微空时方我意。

并德业和合。

皆名无实。

四本极微体性虽多。

空时等五体各唯一。

皆无实因。

德业和合。

虽依于实和合于实。

非以为因。

故此等类并名无实。

大有同异。

名有一实。

俱能有于一一实故。

至劫成初。

两常极微合。

生第三子微。

虽体无常。

量德合故。

不越因量。

名有二实。

自类众多。

各各有彼因二极微之所生故。

自此已后。

初三三合生第七子。

七七合生第十五子。

如是展转生一大地。

皆名有多实。

有多实因之所生故。

大有同异。

能有诸实。

亦得名为有一实有二实有多实。

然此三种实等。

虽有功能各别。

皆有大有。

令体非无。

皆有同异。

令三类别。

名有一实有德业者。

亦有无有。

非大有也。

若是大有。

因成随一。

同异非喻能立不成。

如佛法言有色有漏。

有漏之有。

能有之法。

能有所有烦恼漏体。

犹如大有。

能有实等。

有色之言。

如有一实及有德等。

无别能有而有于色。

此色体上有其色义。

如空有声。

非空之外别有能有。

但是属著法体之言。

是故于因无随一过。

有一一实故。

更不须征。

即实离实之有一实。

况复此因。

不应分别。

应分别者。

便无同喻。

问何故不言有于无实二实多实。

答若言有于二实多实。

云何得以非实为宗。

其因便有不定之失。

为如同异有二多实。

故彼有性非实。

为如子微等有二多实。

故彼有性是实。

由此不言有二多实。

若言有无实者。

和合句义亦名无实。

若有彼无实。

犯两俱不成。

实等能有上无有无实故。

其喻亦犯能立不成。

因亦不遍。

乍似唯能有于实句之无实故。

亦欲显九实一一皆有。

故云一实。

能有一一实故。

问有性有法。

有一实因。

不相关预。

云何不是两俱不成。

答有性有法。

是实德业之能有性。

有一实因。

能有于一一实故。

是宗之法。

故无两俱。

此非实句为一宗已。

非德非业后二宗法。

有法同前。

此二因云有德业故。

谓能有彼德之与业。

如言有色亦属著义。

问既于德业一一皆有。

云何不言有一德业。

答实有多类。

不言有一。

但言有实。

即犯不定。

谓子微等皆有实故。

德业无简。

不须一言。

二因一喻。

如同异性。

此于前三。

一一皆有亦如有性。

是故为喻。

仙人既陈三比量已。

五顶便信。

法既有传。

仙便入灭。

胜论宗义由此悉行。

陈那菩萨。

为因明之准的。

作立破之权衡。

重述彼宗。

载申过难。

故今先叙彼比量也。

  论。此因如能成遮实等如是亦能成遮有性俱决定故。

  述曰。

此成违义有二。

初二句牒。

彼先立因。

遮有非实。

谓有一实有德业因。

如前所说能成有性遮是实等。

等德及业。

后三句显。

此因亦能令彼有法自相相违。

谓指于前如是此因。

亦能成立遮彼有性而非有性。

谓前宗言有性非实。

有性是前有法自相。

今立量云。

所言有性应非有性。

有一实故有德业故。

如同异性。

同异能有于一实等。

同异非有性。

有性能有于一实等。

有性非有性。

释所由云。

此因既能遮有性非实等。

亦能遮有性非是大有性。

两俱决定故。

问今难有性应非有性。

如何不犯自语相违。

答若前未立有性非实。

今难实等能有非有。

此言乃犯自语相违。

亦违自教。

彼先已成非实之有。

今即难彼。

破他违他。

非成诸过。

问于因三相是何过耶。

答彼立宗言有性非实。

有性言是有法自相。

彼说离实有体。

能有实之大有。

其同异性。

虽离实等有体能有。

而非大有。

虽因同法。

便是所立宗之异品。

离实大有。

虽无同品。

有一实因。

同品非有。

于其异品同异之上遍皆随转。

此亦是因后二品过。

于同品无异品有故。

问若尔立声为无常。

宗声体可闻。

瓶有烧见。

其瓶与声。

应成异品。

若许为异。

不但违论。

亦一切宗皆无同品。

答岂不已说。

其声之体非所诤故。

声上无常是所成立。

瓶既同有。

故是同品。

彼说离实有体有性为宗有法。

以有一实因所成立。

同异既非离实有体之有性。

故成于异品。

问前论说云。

与所立法均等义品。

说名同品。

但言所立法均等有名之为同。

不说有法均等名同品。

如何说有有法自相相违耶。

答今若但以有性与同异为同品。

可如所责。

违前论文。

既以离实有性而为同品。

亦是宗中所立法均等有。

故即此过无违论理。

问有性既为有法自相。

离实有性是其差别。

有一实因。

便是有法差别之因。

如何今说为自相过。

答彼宗意许离实有性。

实是差别。

言陈有性。

既是自相。

今非此言陈。

即是违自相。

故自相过。

非差别因。

若不尔者。

极成所别皆无此过。

违自宗故。

问若难离实之大有性。

所别所依犯自不成。

亦犯违宗随一不成。

若难不离实等大有而非有性。

既犯相符亦违自教。

彼岂非有。

答彼先总说。

今亦总难。

彼既成立离实之有。

故今难有。

令非此有。

言同意别。

故无诸过。

  论。有法差别相违因者如即此因即于前宗有法差别作有缘性。

  述曰。

下文亦三。

此即初二。

标名举宗因。

此言意说。

彼胜论立大有句义有实德业。

实德业三和合之时。

同起诠言。

诠三为有。

同起缘智。

缘三为有。

实德业三。

为因能起。

有诠缘因。

即是大有。

大有能有实德业故。

十句论说。

同句义云何。

谓有性。

何等为有性。

谓与一切实德业句义和合。

一切根所取。

于实德业有诠智因。

是名有性。

智谓能缘。

彼下又说。

如是有性。

定非所作。

常。

无德。

无动作。

无细分亦尔。

有实德业。

除同有能无能俱分异。

所和合一有。

同诠缘因。

彼鸺鹠仙。

以五顶不信离实德业别有有故。

即以前因。

成立前宗言陈有性有法自相意许差别为有缘性。

有性同异。

有缘性同。

诠言各别。

故彼不取。

心心所法是能缘性。

有缘谓境。

有能缘故。

谓境有体。

为因能起有缘之性。

若无体者。

心如何生。

以无因故。

缘无不生。

如同异性。

有一实故。

作有缘性。

体非实等。

有性有一实。

亦作有缘性。

故知体亦非实德业。

此言有者。

有无之有非作境因有能缘性故。

非大有也。

若作大有缘性。

能别不成。

阙无同喻。

同异为喻。

所立不成。

有性言陈有法自相。

作有缘性。

非有缘性是自相上意许差别。

是故前因亦是有法差别之因。

是本成故。

  论。亦能成立与此相违作非有缘性如遮实等俱决定故。

  述曰。

此成违义有二。

初三句显此因亦能令彼有法差别而作相违。

后二句释所由。

作非有缘性者。

作非彼意许大有句义有缘之性。

谓即此因。

亦能成立与彼所立意许别义作有缘性差别相违。

而作非大有有缘之性。

同异有一实。

而作非大有有缘性。

有性有一实。

应作非大有有缘性。

不遮作有缘性。

但遮作大有有缘性。

故成意许别义相违。

不尔违宗有性可作有缘性故。

文言虽略。

义核定然。

释所由云。

如遮实等俱决定故。

胜论此因既成有性遮非实等。

而作有缘性。

此因亦遮有性非作有性有缘性。

此如彼遮两皆决定。

故成违彼差别之因。

此宗自相差别不定。

如前已说。

今此略以言陈为自相。

意许为差别。

故无妨难。

问于因三相是何过耶。

答有性有缘性。

因本所成有法差别。

宗无同品。

因于遍无。

同异非有性有缘性是宗异品。

因于遍有。

有一实因。

同无异有。

后二相过。

故成相违。

问如声论言声应非声作有缘性。

所作性故。

如瓶等。

亦应说是有法差别相违。

答彼自违宗。

故非彼过。

本亦不诤声非作声有缘性故。

彼似破摄。

如非声有缘性。

如是应非击发所生起等。

皆准此知。

问又如彼言声之无常应非作声无常有缘性。

所作性故。

如瓶等。

应是法差别相违。

答亦不然。

彼犯两俱不成。

无常有法两俱不许有所作性。

亦似破摄。

如是应非缘息无常等。

皆准此知。

此四过中。

初二种因。

各唯违一。

后二种因。

一因违二。

其有一因通违三者。

如胜论立所说有性非四大种。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

自所余法。

皆入同喻。

无不定过。

非四大种是法自相。

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是法差别。

彼意本成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故今与彼法差别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非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

所说有性是有法自相。

与此有法自相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应非有性。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

彼说有性离实有性。

今非此有。

不犯自语自教相违。

随言即非。

故违自相。

有性既是有法自相。

作有性有缘性。

作非有性有缘性。

是有法差别。

彼意本成作有性有缘性。

故今与彼有法差别为相违云。

有性应非作有性有缘性。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

不改本因。

即为违量。

故成违三。

有唐兴县隽法师者。

释门之枢纽也。

绮岁标奇。

泛慈舟于济蚁。

髫年发颖。

涛辨水于澄鹙。

是以初业有宗。

西河谢其独步。

创探空旨。

北地誉其孤雄。

天纵英姿。

生摛睿质。

余欣其雅量。

偏结交期。

情契兰金。

言符药石。

时假谈笑。

论及因明。

法师乃嘱古疏以文披。

一揽略穷其趣。

探新知以理穷。

再阅广究其微。

始验骥骏驽骀。

骧中原以分驾。

鹏鶱鹦翥。

绕冲天而别羽。

乃申难曰核观论势。

文理不同。

准九因中。

第四第六名曰相违因。

于同品无异品有。

此四相违。

唯法自相可与彼同。

其后三违。

因皆同有。

异品上无。

既不同于四六如何返成相违。

又法自相。

他因于同遍无。

于异品中说有。

用他异品为同。

得成相违之义。

后之三违。

他因皆于同有。

异品上无。

用他能立因喻。

与他作三相违。

行相既自不同。

如何可得法自相相违。

与余三合。

而言二合违有六。

三合违有四。

四合违有一。

余性不匿贤。

况乎知已。

故录之于疏例。

示详藻思玄深。

自论道东译。

无申此难者。

匪发彼之千钧。

谁发我之万硕者欤。

夫正因相者。

必遍宗法。

同有异无。

生他决智。

因法成宗。

可成四义。

有法及法。

此二各有言陈自相。

意许差别。

随宗所诤。

成一或多。

故宗同品。

说所立法均等义品名为同品。

随其所诤。

所立之法有处名同。

非取宗上一切皆同。

若尔便无异喻品故。

若令皆同。

亦是分别相似过类。

又非唯取言所陈法。

不尔便无自余过失。

如前数说。

故随所应因成宗中。

一乃至四。

所两竞义。

有此法处名为同品。

问理门论云。

但由法故以成其法。

如何今说因成四耶。

答实唯成法。

如难有性而非有性。

难彼意许离实等有而非有性。

故唯成法。

虽难意许。

寻言即难。

更不加言。

故名有法自相相违。

加言便成难彼差别。

今望言陈。

因成宗四。

理门望诤有法之上意许别义。

故云但以法成其法。

理不相违。

此论所说法自相因。

唯违于一。

故显示因。

同无异有。

自余三因。

乍观他立。

皆似其因。

同有异无。

彼此所诤宗上余三。

以理穷之。

皆无同品。

其因亦是异有同无。

如法差别不积聚他用。

有法自相离实等有性。

有法差别作大有有缘性。

皆无同喻。

彼因但于异品上有。

由彼矫立以异为同。

故今违之以彼异为同。

成相违义。

论中示法各各不同。

法自相相违。

改他同喻为异。

改他异喻为同。

后之三违。

以他同为同。

以他异为异。

欲显相违。

因必仍旧。

喻或改新。

其不定因。

立顺因正。

破乃相违。

因虽不改。

通二品转。

不生决智。

立不定名。

此相违因。

随应所成。

立必同无异有。

破必同有异无。

决智既生。

故与前别。

若立因正。

破者相违。

因通二品。

岂非不定。

故此四因。

不违四六。

又将法自相因同无异有。

就后三种同有异无。

与三合说。

一往观文。

必无是理。

初以异为同。

后以同为同故。

今将后三。

以就初一。

以异为同。

便有合者。

改他能立之同喻故。

如胜论立所说有性离实等外有别自性。

许非无故。

如同异性。

乍观此因是共不定。

二皆有故。

然彼五顶诤五句外无别有性。

故立有性离实等五有别自性。

阙宗同品。

其同异性。

既是异品所离之外。

由彼胜论。

方便矫立。

举异为同。

许非无因。

唯于异品实等上有。

同遍非有。

亦如论说声常之宗法自相因。

对无空论阙无同喻。

所作等因。

望于异品瓶等上有。

同上遍无。

许成相违。

今此亦尔。

依此比量。

后三从初。

一因违四。

法自相相违者。

所说有性离实等外无别自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

同异入宗所等之中。

故无不定。

彼所立量。

离实等有性是法自相。

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不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是法差别。

彼意本欲成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故今与彼法差别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应非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

为有法自相相违云。

所说有性应非有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业。

彼说离实等有性。

今随难言陈而非有性。

故违自相。

不违自教自语之宗。

同喻亦无所立不成。

有性既为有法自相。

作有性有缘性。

作非有性有缘性是有法差别。

彼意本成作有性有缘性。

故今与彼有法差别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非作有性有缘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

不改故因。

即为违量。

故成四因。

此上同喻。

举同异为喻亦得。

随所立故。

违一有四。

论自说二。

违二有六。

论自说一。

违三有四。

今略叙一。

违四有一。

今亦示法。

自余十种。

皆如理思。

此四亦有他自共比。

各三亦说有违他自共。

四相违因合三十六。

论文所说。

皆共比违共。

向三四因。

皆自比违自。

他比违他等。

皆应准知。

诸自共比。

违共及自。

皆为过失。

违他非过。

他比违他及共为失。

违自非过。

义同前说。

此但说全。

应详一分。

既许一因通违四种。

故知此四非必相违。

问四相违九句何句所摄。

答乍观文势。

唯初一违是九句中第四第六。

具二因故。

九中二因违法自相相违因故。

今观后三皆彼第四。

同品非有异品有故。

违所立故。

此上所说但是立敌两俱不成四相违因。

亦有随一犹预所依余三不成四相违因。

三十六中。

一一有四。

合计一百四十四种诸相违因。

如不定中引理门说。

皆应思惟。

恐文繁杂故略不述。

然理门论摄此颂云。

邪证法有法。

自性或差别。

此成相违因若无所违害。

问如前所说十四似因。

设有两俱不成。

亦有不定及相违耶。

如是乃至设相违决定。

亦相违因耶。

答若有两俱不成。

必无不定及与相违。

两俱不成。

彼此俱说因于宗无。

不定之因于宗定有。

彼因立正。

用此因违。

彼正必违。

此违必正。

令宗不定。

相违之因亦于宗有。

随其所应即用此因成彼义。

此违无正。

彼正无违。

令宗决定故名相违。

由此若有两俱不成。

必无不定及与相违。

若有后三不成。

可有不定及与相违。

随应还成随一等不定及相违义。

由因于宗随一犹预随一所依而说有故。

然非一切。

就三随一可说有故。

自他共比既各有三。

有体无体全分一分。

总相而说二十七不成。

五十四不定。

三十六相违。

合计一百一十七句似因。

相对宽狭以辨有无。

皆应思惟。

恐繁且止。

依理门云。

因与似因多是宗法。

不定相违并于宗有。

多并宗法。

唯四不成于宗亦无。

非宗法故。

有四不成。

定无相违及不定过。

此说共者。

余如理思。

  论。已说似因当说似喻。

  述曰。似能立中。下第三解似喻有二。初结前生后。后依生正释。此初也。

  论。似同法喻有其五种一能立法不成二所立法不成。三俱不成四无合五倒合。

  述曰。

下依生正释有二。

初标列。

后别解。

标列有二。

初标列同。

后标列异。

此初也。

因名能立。

宗法名所立。

同喻之法。

必须具此二。

因贯宗喻。

喻必有能立。

令宗义方成。

喻必有所立。

令因义方显。

今偏或双。

于喻非有。

故有初三。

喻以显宗。

令义见其边极。

不相连合。

所立宗义不明。

照智不生。

故有第四。

初标能以所逐。

有因宗必定随逐。

初宗以后因。

乃有宗以因其逐。

返覆能所。

令心颠倒。

共许不成。

他智翻生。

故有第五。

依增胜过但立此五。

故无无结及倒结等。

以似翻真故亦无合结。

  论。似异法喻亦有五种一所立不遣二能立不遣三俱不遣四不离五倒离。

  述曰。

此标列异。

异喻之法须无宗因。

离异简滥方成异品。

既偏或双。

于异上有。

故有初三。

要依简法。

简别离二令宗决定方名异品。

既无简法令义不明故有第四。

先宗后因可成简别。

先因后宗反立异义。

非为简滥故有第五。

翻同立异。

同既五过异不可增。

故随胜过亦唯五立。

  论。能立法不成者如说声常无质碍故诸无质碍见彼是常犹如极微。

  述曰。

下别释中。

初同。

后异。

同中有二。

初别解五。

后总结非。

解初不成有二。

初举体。

后释不成。

此初也。

举彼宗因者。

显似喻体。

如声论师对于胜论立声是常宗。

两俱许声体无质碍。

以胜论师声是德句德句无碍。

声论虽无德句。

然以其声隔障等闻故知无碍。

若据合显。

亦是因过。

以心心所为因同法无碍因转。

前已明因。

今辩喻过故不言因。

  论。然彼极微所成立法常性是有。

  述曰。

此下释不成中有二。

初明所立有。

后辩能立无。

此初也。

以声胜论俱许极微。

体常住故。

准释能立无。

此处应言以诸极微常住性故。

以互意存影略故略无也。

  论。能成立法无质碍无以诸极微质碍性故。

  述曰。

此释能立无。

此声胜论计微质碍。

故无能立。

问因为成宗。

因有两俱随一等过。

喻亦成宗。

何故但名能立不成。

不明余耶。

答因亲成宗。

故有四过。

喻是助成。

故无四过。

又解。

因是初相。

据初辩四。

显第二相亦有四种。

彼开此合。

义实相似。

以喻准因亦有四种。

一两俱不成。

即论说是。

随一不成。

彼声论师对佛弟子。

立声常宗。

无质碍因。

举喻如业。

佛法不许。

即是随一。

虽俱所立无。

且辩能立随一。

犹预不成准理有二。

一宗二因。

前已具显。

今喻亦二。

于中绮互。

或因犹预非喻能立。

或喻能立非因犹预。

或俱犹预。

或俱不犹预。

前三是过。

第四非过。

因犹预非喻能立者。

如于雾等性起疑惑时。

为烟为雾。

即立彼处定应有火。

以现烟故。

如厨舍等处。

或指如余疑惑因喻举一例余。

即可思准。

或可。

因是宗法。

有法犹预。

因亦成过。

如厨等现烟立敌俱决定。

何成犹预。

又解。

因具三相。

二喻即因。

既第二相。

何非犹预。

能立所依不成者。

不同于因有第二三相。

无宗有法。

但阙初相。

此所依无能立亦无。

然亦得名无能立所依不成。

如数论师对佛弟子。

立思受用诸法宗。

以是神我故。

如眼等根。

若言假我。

因喻无过。

今言以是神我故因佛法不许。

故随一无。

此因既无。

故喻无依。

此约依因。

或喻所依无。

名所依不成。

且约依因。

如下更解。

然有说言。

谓所立既成。

必有所依。

故无第四不成之过。

今谓不尔。

为依于彼所立之宗。

为依喻上所立无常。

若依所立。

因喻相似喻依因不依。

故知不可。

若依喻上所立无常者。

此非喻依。

喻依依极微故。

亦复不可。

又纵有所立。

不立第四过。

或若所立无。

第四岂不立。

设双依彼有法及法。

如俱不成岂无此过。

若言即依因。

如阙宗因。

岂无此过。

问若喻上能立不依所立。

能立依何。

答二解。

一言。

以依因故。

因无无依。

问若因无依。

喻是何过。

答若因依无。

即不成因。

因体非有。

即是喻中所依不成。

问若言因无依故即因不成。

故喻能立亦无所依者。

即无无宗有因喻等诸阙减句。

若言无能别故说为无宗者。

岂无所别不无宗耶。

若言无所别即宗因无者。

因有三相。

彼但无初。

后二相有。

何不名因。

若言有过故不名因。

即十四因总名不成。

皆有过故。

何须别说。

然准道理。

言因之时。

唯取初相。

有法无故。

阙无初相。

即是无因。

以后二相说为喻故。

故无所依。

设有能别。

而无有法。

亦其是过。

问何以得知。

有此四过。

答准因可有。

喻既助因。

因既无已。

喻何所助。

如因成宗有法无故。

因何所成。

故并为过。

问喻上能立。

何不依宗有法而依因耶。

答以隔因故。

问若隔因故应不成宗。

答助因有力故说成宗。

问喻既依因。

举彼瓶等欲何所用。

答所依有二。

一自体依。

二所助依。

瓶自体依。

因所助依。

一云尽理而言。

准论但约自体辩依。

据两俱随一但望喻依。

不可说言无碍因上两俱随一不许无碍。

但于喻依。

许不许故。

此说为善。

顺论文故。

  论。所立法不成者谓说如觉。

  述曰。解所立不成有二。初牒指体。后释其义。此初也。牒前总别宗因同前俱别举喻。谓如觉。觉者即心心法之总名也。

  论。然一切觉能成立法无质碍有。

  述曰。下释成初能立有。后所立无。此初也。以心心法皆无碍故。文准于前。

  论。所成立法常住性无以一切觉皆无常故。

  述曰。

释所立无。

喻上常住实非所立。

即同于彼。

所立能立二种法者。

即是其喻。

从所同为名。

故名所立。

准前能立亦有四种。

即文所辩。

两俱不成。

举极微对佛法立。

随一不成。

虽有余过且取所立以辩于过犹预所立不成者。

犹预亦二。

绮互亦四。

准前能立。

如大乘人对萨婆多。

立预流等定有大乘种姓。

然不定知此预流等有大乘姓不。

故怀犹预。

因云有情摄故。

如余有情。

然余有情亦怀犹预。

不知定有大乘姓不。

此俱犹预余者类思。

  所依不成者。

且约依宗为喻所依。

如数论师对佛法者。

立眼等根为神我受用。

同喻如色等。

此即能别不极成故。

喻无所立。

亦无所依。

由无所依。

喻上所立亦不得成。

有云。

既有能立。

故无第四。

若二立无。

岂无此过。

  问喻上所立为依何法。

若依能立。

不应说因独依有法。

以因喻二俱能立故。

若依所立。

如前已难。

答有二解。

一云因喻虽俱能立。

以隔因故。

一云依宗所立。

问若尔即有随一所依不成。

宗中所立敌不许故。

答既云诸皆。

方举于喻。

即兼合已。

证彼极成故得为依。

不同举因未极成故。

若尔有举因已即解宗者。

依所立不。

答亦不得。

同喻先以不合故。

又或举因有未解故。

若尔举喻未解如何。

一云依喻所依。

诸论说但举瓶空等法为喻依故。

此解为正。

若据后解。

所依不成。

彼声论师对大乘立。

举极微为喻。

此阙所依。

所依既无。

所立亦阙。

以大乘宗不立微故。

细准而言。

有自他共。

全分一分。

有体无体。

思之可悉。

恐繁不述。

  论。俱不成者。

  述曰。下解第三过。文分为三。初总牒。次别开。后释成。此初也。

  论。复有二种有及非有。

  述曰。此别开列也。初开后列此二文也。有谓有彼喻依。无即无彼喻依。

  论。若言如瓶有俱不成若说如空对无空论无俱不成。

  述曰。

此释成。

以立声常宗。

无质碍因。

瓶体虽有。

常无碍无。

虚空体无。

二亦不立。

有无虽二。

皆是俱无。

问虚空体无。

常可不有。

空体非有。

无碍岂无。

答立声常宗无质碍因宗因俱表。

虚空不有故无碍无。

理门但举有喻所依。

两俱随一犹预所依。

及喻无依。

皆略不明。

准此有无。

有即初二。

无即第四。

或有或无。

即第三过。

此有四句。

一宗因俱有体无俱不成。

即对无空论是。

二宗因无体有俱不成。

如数论师对萨婆多。

立思是我以受用二十三谛故。

如瓶盆等。

三宗因有体。

有俱不成。

即论所说有俱不成是。

四宗因无体。

无俱不成。

即前第二对佛法中无空论者。

然此有两俱随一犹预及所依不成。

初三各分于二。

有及非有。

且依有俱不成。

两俱不成。

如论说是。

随一有二。

一自随一如外道立我能受苦乐。

以作业故。

对佛法中无空论者。

取空为同喻。

二他随一有俱不成。

如说声常。

无质碍故。

对佛法者同喻如语业。

犹预有俱不成者。

如说彼厨等中定有火。

以现畑故。

如山等处。

于雾等性。

既怀犹预。

皆火有不决。

山处是有。

故成犹预。

有俱不成所依不成者。

喻依既有。

阙无此句。

若说依因宗即有此句前四句中第二句是前之四种。

随其所应。

亦有全分一分。

思准可知。

恐繁不述。

问前二偏无。

何故不开有无二耶。

答双无既开。

显偏亦尔。

偏既不立。

俱无亦然。

以影略故。

无俱不成亦有两俱随一犹预及所依不成。

两俱无俱不成。

如声论师对胜论立声常宗。

所闻性故。

如第八识。

二俱不立有第八识故。

随一无俱不成者。

如声论师对大乘者。

立此比量。

彼自不许有第八识故。

是自随一。

举喻如空对无空论。

即他随一。

犹预无俱不成者。

既无喻依。

决无二立。

疑决既不异分。

故阙此句。

所依不成。

若说依喻。

即前说是。

皆无喻依故。

说依宗因。

即前四句第四句是。

于中复有两俱随一全分一分。

恐繁不述。

问真如常有。

故说为常。

虚空恒无。

何非常住。

又虚空无。

何非无碍。

答立宗法略有二种。

一者但遮而无有表如言我无。

但欲遮我不别立无。

喻亦但遮而不取表。

二亦遮亦表。

如说我常。

非但遮无常。

亦表有常体。

喻即有遮表。

依前喻无体。

有遮亦得成。

依后但有遮无表二立阙。

今立声常。

是有遮表。

对无空论。

但有其遮而无有表。

故是喻过。

有云。

声宗上遮表。

虚空喻上遮。

别既两俱成。

总非能立阙。

答若声论师作此立者。

即是所立不成过者。

此亦不然。

虚空之上。

但有遮无常。

无所表常。

即所立不成。

既但遮碍无所表无碍。

何非能立阙古破他救云声无碍有遮有表。

喻遮非表。

喻不似因。

亦不反成云。

如咽等所作。

杖等所作。

虽不相似。

所作义同。

亦得成喻者。

此亦不尔。

同有所作即遮表同。

故得为因。

彼遮无表。

不与此例又云。

若唯遮喻无能立者。

亦应小乘对大乘。

立虚空是常。

以非作故。

立者许有遮表。

敌者唯遮。

望自应有随一不成过。

故知能立不成者。

不约具遮表。

此意以立对敌。

敌但许有遮亦得成喻。

全不许者方是喻过。

故将此量为不定过。

此量亦非。

谁言无过。

对大乘立。

即无空论所别不成。

宗无简故。

因有随一。

并阙所依。

及不定过。

为如择灭。

为类龟毛又择灭喻常与非作。

共许遮表。

非是不成。

故所引非。

设若救云。

声空俱取于遮。

不取于表。

可非能立阙不成过。

然有破云。

若声取遮不取表者。

因喻亦尔。

即有二过违理及教。

以陈那菩萨理门论云若法有遮表。

不得唯取遮。

而不取于表。

此难亦非。

以彼外道不以此教。

为定量故。

今云。

此约虚空辩无二立者。

据彼本计言。

常无质碍。

定有遮表。

不唯取遮。

故是喻过。

  论。无合者。 #

  述曰。下解第四过有四。一牒章。二标体。三释义。四示法。此初也。

  论。谓于是处无有配合。

  述曰。

标无合体。

谓于是喻处。

若不言诸所作者。

皆无常。

犹如瓶等。

即不证有。

所作处。

无常必随。

即所作无常。

不相属著。

是无合义。

由此无合。

纵使声上见有所作。

不能成立声是无常。

故若无合即是喻过。

若云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犹如瓶等。

即能证彼无常。

必随所作性。

声既有所作。

亦必无常随。

即相属著是有合义。

问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合宗因不。

有云。

不合。

以声无常。

他不许故。

但合宗外余有所作及无常。

犹此相属。

能显声上有所作故。

无常必随。

今谓不尔。

立喻本欲成宗。

合既不合于宗。

立喻何关宗事。

故云诸所作者。

即合声上所作皆是无常即以无常合属所作。

不欲以瓶所作合声所作。

以瓶无常合声无常。

若不无常合属所作。

如何解同喻云。

说因宗所随。

若云声无常他不许不合者。

不尔。

若彼许者。

即立已成。

以彼不许故。

须合显云诸所作者。

皆是无常。

犹如瓶等。

又设难云。

异喻亦言诸皆。

岂欲笼括宗因耶。

答不例。

异喻本欲离彼宗因。

显无宗处因定不有。

如何得合。

返显顺成诸皆之言。

定合声上所作与彼无常令属著因。

  论。但于瓶等双现能立所立二法。

  述曰。此释义也。谓但言所作性故。譬如瓶等有所作性及无常性。不以之成所作成无常。

  论。如言于瓶见所作性及无常性。

  述曰。

此示法。

若如古师。

立声无常。

以所作故。

犹如于瓶。

即别合云。

瓶有所作。

瓶即无常。

当知。

声有所作。

声即无常。

故因喻外别立合支。

陈那菩萨云。

诸所作者。

即合声上所作之性。

定是无常犹如瓶等。

瓶等所作有无常。

即显声有所作非常住。

即于喻上义立合言。

何须别立于合支。

  论。倒合者。 #

  述曰。下解第五过。文有其二。初牒。后释。此初也。

  论。谓应说言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述曰。下释。释中有二。初举正合。后显倒合。此初也。宗因可知。

  论。而倒说言诸无常者皆是所作。

  述曰。

正显倒合。

谓正应以所作证无常。

今翻无常证所作。

故是喻过。

即成非所立。

有违自宗。

及相符等。

如正喻中已广分别。

前之三过。

皆有自他共分全等。

此后二过。

但有共全。

无所余也。

或无分全。

可分他自共。

以随立量有自等三故。

总计似同。

初三各四成其十二兼后二过总有十四分自他共有四十二于中细分全分一分。

复以似因问似喻过。

数乃无量。

恐繁且止。

  论。如是名似同法喻品。

  述曰。此即第二总结非也。

  论。似异法中所立不遣者。

  述曰。

下解似异五过为五。

此即第一。

于中有三。

初简牒。

次指体。

后释成。

此初也。

简有二重。

一简似同。

云似异中。

二简自五。

以似异中过有五种。

先明所立不遣似异法中。

所立不遣者。

即牒也。

  论。且如有言诸无常者见彼质碍譬如极微。

  述曰。第二指体。宗因如前。此中不举。但标似异所立不遣。此类非一。随明于一故云且也。或不具词。似五明一。故亦云且。

  论。由于极微所成立法常性不遣彼立极微是常住故。

  述曰。下释成有二。初所立有。后能立无。此初也。初三句依指正释。下两句牒计显成。声胜二论。俱计极微常故。不遣所立。

  论。能成立法无质碍无。

  述曰。

下明能立无。

淮所立有。

亦应言彼立极微有质碍故。

文影略尔。

此中亦有两俱随一犹预无依不遣。

或无第四过。

以异喻体但遮非表。

依无非过。

但有前三。

或亦有四。

如立我无。

许谛摄故。

异喻如空。

对无空论虽无所依。

亦不遣其所立法故。

此论所明。

声对胜论两俱不遣。

若对萨婆多随一不遣。

萨婆多计微非常故。

犹预不遣者。

如言彼山等处定应有火。

以现烟故。

如余厨等处。

异喻诸无火处皆不现烟。

如余处等。

然有火处亦无其烟。

故怀犹预。

不现烟处火为有无。

故犹预不遣。

维摩经说。

如无烟。

火如燋谷芽。

今据显相故无违也。

然随所应有自他共全分一分等。

  论。能立不遣者。

  述曰。下解第二有三。初牒章。次指体。后释成。此初也。

  论。谓说如业。

  述曰。指体也。

  论。但遣所立。

  述曰。释成有二。此释所立无。以彼计业是无常故。

  论。不遣能立彼说诸业无质碍故。

  述曰。辩能立有有二。初明能立有。次牒计显成。准前应言。彼说诸业体是无常。无质碍故。牒计显有。以影彰无。亦准于两俱随一等过。思之可悉。

  论。俱不遣者。

  述曰。解第三过。文亦有三。此即牒也。

  论。对彼有论说如虚空。

  述曰。此指体也。即声论师对萨婆多等。立声常。无碍。异喻如空。

  论。由彼虚空不遣常性无质碍故。

  述曰。释成有二。初明二立有。后约计释成。此初也。

  论。以说虚空是常性故无质碍故。

  述曰。

约计释成也。

两宗俱计虚空实有。

遍常无碍。

所以二立不遣也。

问似同不成。

俱中开二。

似异不遣。

何不别明。

答同约遮表。

无依成过。

异遮非表。

依无俱遣。

故无非过。

问异喻但遮。

异无非过。

遮有立异。

无岂非过。

如立虚空定应非有。

以非作故。

如龟毛等。

诸常有者。

皆必非作。

如空花等。

岂非无体俱不遣耶。

答前望一宗。

故同开二。

此约别立。

故合为一。

立有异有。

即有不遣。

若无必遣。

立无异无。

即无不遣。

异有必遣。

故不开二。

此中亦有两俱不遣随一犹预及无所依。

亦随所应。

有自他共分全等过。

如理思准。

  论。不离者。 #

  述曰。解第四过。文分为二。初牒章。后示法。此初也。

  论。谓说如瓶见无常性有质碍性。

  述曰。

此示法。

离者。

不相属著义。

言诸无常者。

即离常宗。

见彼质碍。

离无碍因。

将彼质碍属著无常返显无碍属著常宗。

故声无碍定是其常。

今既但云见彼无常有质碍性。

不见无常属有碍性。

即不能明无宗之处。

因定非有。

何能返显有无碍处。

定有其常。

不令常无碍互相属著。

故为过也。

合即先合声上无碍。

欲令无碍常住定随。

离即先离声上常住。

欲令无宗因定不有。

返显无碍之所至处。

定有常住宗义随逐。

故理门云。

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依第五显喻。

由合故知因。

准此即是双离宗因。

合应返此。

  论。倒离者。 #

  述曰。下解第五过。文有二。如前科。此初也。

  论。谓如说言诸质碍者皆是无常。

  述曰。

示法。

宗因同喻。

皆悉同前。

异喻应言诸无常者见彼质碍。

即显宗无因定非有。

返显正因。

除其不定及相违滥。

返显有因宗必随逐。

此则显彼宗因。

今既倒云诸有质碍。

皆是无常。

自以碍因。

成非常宗。

不简因滥。

返显于常。

此有二过。

如正异辩。

亦可有三。

自他及共。

无一分过。

总计似异中亦四十二。

如同喻说。

余细分别亦准上知。

  论。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

  述曰。

此解似中。

大文第二结非真也。

言如是者。

即指法之词。

复言等者。

显有不尽。

向辩三支。

皆据申言而有过故。

未明缺减。

非在言申。

故以等等。

复云似宗因喻者。

等彼缺减。

后牒前三。

总结非真。

故是言也。

若尔何故不言如是似宗因喻等。

而云如是等似宗因喻耶。

答喻下言等。

恐有离前似宗因喻。

别有似支。

显离此三。

更无有别似宗因喻。

故于前等。

  论。复次为自开悟当知唯有现比二量。

  述曰。

上已明真似立。

次下第三明二真量。

是真能立之所须具故之说。

文分为四。

一明立意。

二明遮执。

三辩量体。

四明量果。

或除伏难。

此即初二也。

与颂先后次第不同。

如前已辩。

问若名立具。

应名能立。

即是悟他。

如何说言为自开悟。

答此造论者。

欲显文约义繁故也。

明此二量。

亲能自悟。

隐悟他名及能立称。

次彼二立明。

显亦他悟疏能立。

犹二灯二炬。

互相影显。

故理门论解二量已云。

如是应知悟他比量。

亦不离此。

得成能立。

故知能立。

必籍于此量。

显即悟他。

明此二量。

亲疏合说。

通自他悟及以能立。

此即兼明立量意讫。

当知唯有现比二量者。

明遮执也。

唯言是遮。

亦决定义。

遮立教量及譬喻等。

决定有此现比二量。

故言唯有。

问古立有多。

今何立二。

答理门论云。

由此能了自共相故。

非离此二。

别有所量。

为了知彼。

更立余量。

故依二相。

唯立二量。

问陈那所造因明。

意欲弘于本论。

解义既相牟楯。

何以能得顺成。

答古师从诠及义。

智开三量。

以诠义从智。

亦复开三。

陈那已后。

以智从理。

唯开二量。

若顺古并诠。

可开三量。

废诠从旨古亦唯二。

当知唯言。

但遮一向执异二量外。

别立至教及譬喻等。

故不相违。

广此二量。

如章具辩。

有依于此唯二量文。

遂立量云。

似现比等皆比量摄。

如疏具述。

有过不习。

又传立云。

外道立宗。

现比量外。

有至教等量云。

非比极成现所有量。

非现量摄。

极成现量所不摄。

量所摄故。

犹如比量。

言非比量。

简一分相符。

以佛法许比量是现所有。

非现量摄故。

复欲取为同喻。

即显因具足三相故。

言极成现量。

简不极成。

以佛法许至教亦是现量摄故。

言所有者。

又简自语相违。

若直言极成现量非现量摄。

既言极成现量。

复非现量摄。

故有相违。

又若不言所有。

不诠得至教量。

是现所有。

然狭带说。

故云所有量。

因中言极成。

简随一过。

以大乘至教量是现量摄故。

言量所摄。

简不定过。

为如比量。

极成现量所不摄故。

至教离现别有耶。

为如非量。

所不摄故。

非别有体耶。

又量所摄。

简非量相符。

以大乘许非量现所有量。

非现量摄。

又成立离比量外更有喻等量者。

以大乘许譬喻量等非现量摄。

故立量云。

非现极成比所有量非比量摄。

极成比量所不摄量所摄故。

如现量。

简过如前。

陈那菩萨以此量无过。

但与立量。

为决定相违因量。

立现比量外无至教。

量云。

非现极成比所有一分不极成量是现量摄。

比量所不摄量所摄故。

如现量。

又成立离比量外无义准等。

量云。

非比极成现所有一分不极成量是比量摄。

现量所不摄量所摄故。

如比量。

简过如前。

是故陈那依此二相。

唯立二量。

其二相体。

今略明之。

一切诸法。

各附已体。

即名自相。

不同经中所说自相。

以分别心假立一法。

贯通诸法。

如缕贯花。

此名共相。

亦与经中共相体别。

有说。

自相如火热相等。

名为自相。

若为名言所诠显者。

此名共相。

此释全非。

违佛地论。

若以如火热等方名自相。

定心缘火。

不得彼热。

应名缘共。

及定心缘教所诠理亦为言显。

亦应名共相。

若尔定心应名比量。

不缘自相故。

  乘斯义便。

明自共相。

诸外道等计。

一切名言得法自相。

如说召火但取于火。

明得火之自相。

佛法名言但得共相。

彼即难言。

若得共相。

唤火应得于水。

大乘解云。

一切名言。

有遮有表。

言火遮非火。

非得火自相。

而得火来者。

名言有表故得于火。

有救难外云。

汝若名言得火自相。

说及心缘应烧心口。

以得自相故。

若他反难云。

汝定心缘火。

既得自相。

应亦烧心。

心此不烧。

假智及诠。

虽得自相。

而不被烧。

如何难我。

即有解云。

境有离合殊。

缘合境者被烧。

定心离取故不被烧。

由此前难但应难名言。

言依语表。

表即依身。

是合中知。

若得自相即合被烧。

今问。

此难为难因明自相。

为经中自相耶。

答云依因明自相。

若尔此难并不应理。

因明自相。

非要如火热为自相。

如何难彼合火烧心等。

设纵依经自共相难。

即不得言假智及诠得自相救。

彼假智诠。

论自诚说得共相故。

若据外宗。

彼非假智诠。

俱得自相。

故可依此智以难于彼。

彼返难曰。

定心得自相。

应定心被烧。

亦不得以离合取救。

谁言定心唯离取境。

瑜伽说通离合取故。

又若离取即不被烧。

亦应离取不得自相。

火以热触为自相故。

又于极热捺落迦中。

意与身识。

同取于火。

既不被烧。

应不闷绝。

不与苦俱。

彼既闷绝。

及与苦俱。

明得彼火热自相故。

前救及难。

二并成非。

今且自共相。

外道未必皆有此二。

佛法之中。

有此义故。

彼外道等。

但言火等即得火体。

火体为自相。

而不立共相。

不能分别经之与论。

故总难之。

若如说火。

得火自相。

即应烧口。

此据言火在于口中。

言得自相。

自相亦不离口。

故应烧口。

或可。

抑难。

非正难彼合口被烧。

口是发语之缘。

非正语故。

正难于彼寻名取境之心。

亦得自相。

得自相者心应觉热。

若他返难言。

令我寻名缘火之心亦被烧者。

自是被屈。

非预我宗。

寻名假智不得彼火之自相故。

若觉热触即非假智。

称境知故。

设定心中寻名缘火等亦是假智。

不同比量假立一法贯在余法。

名得自相。

各附体故名得自相。

是现量收。

不得热等相故假智摄。

如假想定变水火等身虽在中。

而无烧湿等用。

如上定心缘下界火虽是现量。

所带相分亦无烧湿等用。

问若尔实变水火地等。

有湿热等用不。

答虽有用而不烧心等。

但任运变中。

即是火体自相。

定心亦尔。

问身根实智俱得火之自相。

云何得有烧不烧异。

答火有微盛。

烧不烧异。

问因明自共相。

有体无体耶。

答此之共相。

全无其体。

设定心缘。

因彼名言行解缘者。

即是假智。

依共相转。

然不计名与所诠义定相属著。

故云得自相。

然是假智缘。

得名为共相。

作行解故。

此之共相。

但于诸法增益相状。

故是无体。

同名句诠所依共相。

若诸现量所缘自相。

即不带名言。

冥证法体。

彼即有体。

即法性故。

若佛心缘。

比量共相亦无有体。

许佛遍缘故亦无失。

有说共相亦是有体假。

  此实不然。

以何为体。

若有体者。

百法何收答言。

法同分摄。

许不相应是有体假此亦不然。

谓谁言不相应是有体假。

瑜伽五十二云。

缘去来生灭等。

是缘无体识。

若许有体。

不证缘无。

问空无我等。

此之共相为有体无。

有云。

有体。

即此色等非我我所。

名空无我等故。

非境无故。

成唯识云。

非异非不异。

如无常等性。

又云。

若无体者。

如何与行非异耶。

今谓不尔。

若言即此色等非我我所名空无我故说非无。

即应与色等是一而非异。

如何非一异。

又违五十二解云证缘无识。

一缘无我观智。

二缘饮食。

饮食即香等。

离色香等都无所有。

三邪见缘无。

四又诸行中无常无恒不实。

共相观识非不缘此。

五缘去来生灭等。

既引证缘无。

明知此无体。

且止傍论。

  论。此中现量。

  述曰。

下今辩体有二。

初辩现量体。

后明比量体。

辩现量中。

文复分四。

一简彰。

二正辩。

三释义。

四显名。

此即初也。

言此中者。

是简持义。

向标二量。

且简比量。

持彰现量。

故曰此中。

言现量者。

即正所持。

欲明立量。

  论。谓无分别。

  述曰。第二正辩。言现量者。谓无分别。问何智于何境离何分别。

  论。若有正智于色等义。

  述曰。

第三释义。

文复分三。

初简邪。

二定境。

三所离。

此初二也。

若有正智。

简彼邪智。

谓患翳目。

见于毛轮第二月等。

虽离名种等所有分别。

而非现量。

故杂集云。

现量者。

自正明了无迷乱义。

此中正智。

即彼无迷乱离旋火轮等。

于色等义者。

此定境也。

言色等者。

等取香等。

义谓境义。

离诸映障。

即当杂集明了。

虽文不显。

义必如是。

不尔简略过失不尽。

如智不邪。

亦无分别缘彼障境。

应名现量故。

  论。离名种等所有分别。

  述曰。

此所离也。

谓有于前色等境上。

虽无映障。

若有名种等诸门分别。

亦非现量。

故须离此名言分别。

种类分别。

等取诸门分别。

故理门论云。

远离一切种类名言假立无异诸门分别。

言种类者。

即胜论师大有同异。

及数论师所立三德等。

名言即目短为长等。

皆非称实名为假立。

一依共相转。

名为无异。

诸门六句。

常无常等。

或离一切种类名言。

名言非一故名种类。

依此名言。

假立一法。

贯通诸法。

名为无异遍宗定有。

异遍无等。

名为诸门。

或可。

诸门即诸外道所有横计安立诸法名为诸门。

计非一故。

此即简非。

若唯简外及假名言。

不简比量心之所缘。

过亦不尽。

故须离此所有分别。

方为现量。

若一往唯言无二或三所有分别。

有太宽失。

非彼二三全非现量。

准七摄三。

意地唯除无分别智。

余位随应恒有彼故。

然离分别略有四类。

一五识身。

二五俱意。

三诸自证。

四修定者。

此言于色等义。

是五识故。

理门论引颂云。

有法非一相。

根非一切行。

唯内证离言。

是色根境界。

次云。

意地亦有离诸分别。

唯证行转又于贪等诸自证分诸修定者离教分别。

皆是现量。

问此入正理。

为同于彼言于色等。

但是五识亦有余三。

答有二解。

一云同彼。

于色等境。

且明五识。

以相显故。

此偏说之。

彼论广明。

故具说四。

二云具摄。

言色等义。

不唯五境。

彼之三种。

亦离名种等所有分别。

此略总合。

彼广别说。

问别明于五。

五根非一。

各现取境。

可名现现别转。

余三如何名现别转。

答各附体缘。

不贯多法。

名为别转。

文同理门。

义何妨别问言修定者离教分别。

岂诸定内不缘教耶。

答虽缘圣教。

不同散心计名属义。

或义属名。

两各别缘。

名离分别。

非全不缘。

方名现量。

若不尔无漏心应皆不缘教。

  论。现现别转故名现量。

  述曰。

此显名也。

此四类心。

或唯五识。

现体非一名为现现。

各附境体。

离贯通缘。

名为别转。

由此现现各各别缘。

故名现量。

故者。

结上所以。

是名现量。

显其名矣。

虽无是字。

准解比量。

具合有之。

彼文无故。

阙结所以。

影显有故。

俱为互文。

其义相似。

依理门论云。

由不共缘。

现现别转。

故名现量。

五根各各明照自境。

名之为现。

识依于此。

名为现现。

各别取境。

名为别转。

境各别故。

名不共缘。

若尔。

互用岂亦别缘。

答依未自在。

且作是说。

若依前解。

即无此妨。

或现之量。

五根非一名现现。

识名为量。

现唯属根。

准理门释。

理则无违。

若通明四。

意根非现。

又阙其识自体现名。

但随所应。

依主持业二种释也。

  论。言比量者。

  述曰。下明比量。文分为四。初牒名。二出体。三释义。四结名。此即初也。

  论。谓藉众相而观于义。

  述曰。此出比体。谓若有智。藉三相因。因相有三。故名为众。而方观境义也。

  论。相有三种如前已说由彼为因于所比义。

  述曰。

此下释义有三。

初释前文。

次简因滥。

后举果显智。

此初文也。

言相有三。

释前众相。

离重言失。

故指如前。

由彼为因。

释前藉义。

由即因由。

藉待之义。

于所比义。

此即释前而观于义。

前谈照境之能。

曰之为观。

后约筹虑之用。

号之曰比。

言于所彰结比故也。

  论。有正智生。

  述曰。

此简因滥。

谓虽有智藉三相因。

而观于境。

犹预解起。

此即因失。

如前决定相违之因。

或可。

释疑。

前但略指三相如前。

即有疑云。

如声胜论因皆三相。

岂缘彼智即为正也。

遂即释云。

虽具三相。

有正智生方真比量。

彼智或生疑故不为正。

  论。了知有火或无常等。

  述曰。

此即举果显智。

明正比量。

智为了因。

火无常等。

是所了果。

以其因有现比不同。

果亦两种火无常别。

了火从烟现量因起。

了无常等从所作等比量因生。

此二望智俱为远因。

藉此二因。

缘因之念。

为智近因。

忆本先知所有烟处必定有火。

忆瓶所作而是无常。

故能生智了彼二果。

故理门云。

谓于所比审观察智。

从现量生。

或比量生。

及忆此因与所立宗不相离念。

由是成前举所说力。

念因同品定有等故。

是近及远比度因故。

俱名比量。

问言现量者。

为境为心。

答二种俱是。

境现所缘。

从心名现量。

或体显现为心所缘。

名为现量。

问言比量者。

为比量智。

为所观因。

答即所观因。

及知此声所作因智。

此未能生比量智果。

知有所作处。

即与无常宗不相离。

能生此者。

念因力故。

问若尔现量比量及念。

俱非比量智之正体。

何名比量。

答此三能为比量之智近远生因。

因从果名。

故理门云。

是近是远。

比量因故。

俱名比量又云。

此依作具作者而说。

如似伐树。

斧等为作具。

人为作者。

彼树得倒。

人为近因。

斧为远因。

有云。

斧亲断树为近因。

人持于斧。

疏非亲因。

此现比量为作具。

忆因之念为作者。

或复翻此。

避前二释。

故名比量。

问理门论中现比量境及缘因念。

随其所应俱名现比。

如何此中俱但说于智。

何理得知。

彼于现境亦名现量。

比量之因亦名比量。

答理门论中云。

问何故此中与前现量别异建立。

此问词。

为现二门。

此处亦应于其比果说为比量。

彼处亦应于其现因说为现量。

俱不遮止。

  此答词。即初后互明也。今者此中俱但出量体。略彼作具之与作者。略广故尔。

  论。是名比量。

  述曰。第四结名。由藉三相因。比度知有火无常等。故是名比量。故是二字。如前应知。

  论。于二量中即智名果是证相故如有作用而显现故亦名为量。

  述曰。

第四明量果也。

或除伏难。

谓有难云。

如尺秤等为能量。

绢布等为所量。

记数之智为量果。

汝此二量。

火无常等为所量。

现比量智为能量。

何者为量果。

或萨婆多等难。

我以境为所量。

根为能量。

彼以根见等。

不许识见。

故根为能量。

依根所起心及心所而为量果。

汝大乘中。

即智为能量。

复何为量果。

或诸外道等执。

境为所量。

诸识为能量。

神我为量果。

彼计神我为能受者知者等故。

汝佛法中既不立我。

何为量果。

智即能量故。

论主答云。

于此二量即智名果。

即者不离之义。

即用此量智。

还为能量果。

彼复问云。

何故即智复名果耶。

答云。

夫言量果者。

能智知于彼。

即此量智。

能观能证彼二境相故。

所以名果。

彼之境相于心上现。

名而有显现。

假说心之一分名为能量。

云如有作用。

既于一心以义分能所故。

量果又名为量。

或彼所量。

即于心现。

不离心故。

亦名为量。

以境亦心。

依二分解。

或此中意约三分明。

能量见分。

量果自证分。

体不离用。

即智名果。

是能证彼见分相故。

相谓行相体相。

非相分名相。

如有作用而显现者。

简异正量。

彼心取境。

如日舒光。

如钳钳物。

亲照境故。

今者大乘依自证分。

起此见分取境功能。

及彼相分为境生识。

是和缘假如有作用。

自证能起故言而显现。

故不同彼执直实取。

此自证分。

亦名为量。

亦彼见分。

或此相分。

亦名为量。

不离能量故。

如色言唯识。

此顺陈那三分义解。

  论。有分别智于义异转名似现量。

  述曰。

下第四大段明二似量。

真似相形。

故次明也。

于中有二。

初似现。

后似比。

似现之中。

复分为二。

初标。

后释。

此即初也。

标中有三。

一标似现体。

二标所由。

三标定名。

有分别智。

谓有如前。

带名种等诸分别起之智。

不称实境。

别妄解生。

名于义异转。

名似现量。

此标似名。

  论。谓诸有智了瓶衣等分别而生。

  述曰。

此下释也。

释文亦三。

即释初也。

谓诸有了瓶衣等智。

不称实境。

妄分别生。

名分别智。

准理门言。

有五种智。

皆名似现。

一散心缘过去。

二独头意识缘现在。

三散意缘未来。

四于三世诸不决智。

五于现世诸惑乱智。

谓见杌为人。

睹见阳炎谓之为水。

及瓶衣等名惑乱智。

皆非现量。

是似现收。

或诸外道及余情类。

谓现量得故。

故理门云。

但于此中。

了余境分。

不名现量。

由此即说忆念。

比度。

悕求。

疑智。

惑乱智等。

于鹿爱等。

皆非现量。

随先所受分别转故。

五智如次可配忆念等。

智下言等是向内等。

离此更无可外等故。

于鹿爱等者。

西域共呼阳炎为鹿爱。

以鹿热渴谓之为水而生爱故。

此境言等。

等彼见杌谓之为人。

病眼空花毛轮二月瓶衣等。

故彼复言。

如是一切世俗有中。

瓶等。

数等。

举等。

有性。

瓶性等智。

皆似现量。

是假非真。

名世俗有。

举瓶等取外道五唯量实句义等。

数即胜论所计德句。

言等等取彼量合离等。

举即业句。

取舍屈伸行。

举即彼取。

或是彼行。

以等于余。

有性即大有。

瓶性等即瓶性同异。

等取和合句等。

智即缘此之智。

皆似现量。

此等皆于五尘实境之中。

作余行相假合余义。

分别转故。

问此缘瓶等智。

即名似现。

现比非量三中何收。

答非量所摄。

问如第七识。

缘第八执我。

可名非量。

泛缘衣瓶。

既非执心。

何名非量。

答应知非量不要执心。

但不秤境。

别作余解。

即名非量。

以缘瓶心。

虽不必执。

但惑乱故。

谓为实瓶。

故是非量。

  问既有瓶衣。缘彼智起。应是称所知。何名分别。

  论。由彼于义不以自相为境界故。

  述曰。

此释所由。

由彼诸智。

于四尘境。

不以自相为所观境。

于上增益别实有物而为所缘。

名曰异转。

此意以瓶衣等体即四尘。

依四尘上唯有共相无其自体。

此知假名瓶衣。

不以本自相四尘为所缘。

但于此共相瓶衣假法而转。

谓为实有。

故名分别。

  论。名似现量。

  述曰。

此释定名。

由彼瓶衣依四尘假。

但意识缘共相而转。

实非眼识现量而得。

自谓眼见瓶衣等。

名似现量又但分别执为实有。

谓自识现得。

亦名似现。

不但似眼现量而得。

名似现量。

此释尽理。

前解局故。

  论。若似因智为先所起诸似义智名似比量。

  述曰。

此第二解似比。

文亦有二。

初标。

后释。

此即初也。

于中有三。

初标似因。

次标似体。

后标似名。

似因及缘似因之智为先生。

后了似宗智。

名似比量。

问何故似现。

先标似体。

后标似因。

此似比中。

先因后果。

答彼之似现。

由率遇境。

即便取解谓为实有。

非后筹度。

故先标果。

此似比量。

要因在先。

后方推度邪智后起。

故先举因。

或复影显。

三句三文。

如次配释。

  论。似因多种如先已说用彼为因。

  述曰。

下释。

如先所说四不成。

六不定。

四相违。

及其似喻。

皆生似智因。

并名似因。

前已广明。

恐繁故指。

准标有智及因。

今释亦有所知之因。

及能知智。

皆不正故。

俱名似因。

然释文无。

即举因显用彼因智以为先因。

准理标中亦合云。

若似因智。

及邪忆彼所立宗因不相离念为先。

文略故尔。

释文随标。

亦略不说。

  论。于似所比诸有智生。

  述曰。释前所起诸似义智。起之与生。义同文异。如于雾等。妄谓为烟。言于似所比。邪证有火。于中智起。言有智生。

  论。不能正解名似比量。

  述曰。此释名也。由彼邪因。妄起邪智。不能正解彼火有无等。是真之流。而非真故。名似比量。

  论。复次若正显示能立过失说名能破。

  述曰。

下第五大段解真能破。

文分为三。

初总标能破。

次辨能破境。

后兼显悟他结能破号。

或分为四。

初二如前。

第三出能破体。

第四结能破名。

且依初科。

此即初也。

他立有失。

如实能知。

显之令悟。

名正显示能立过失。

其失者何。

  论。谓初能立缺减过性立宗过性不成因性不定因性相违因性及喻过性。

  述曰。

此辨能破境。

即他立失分二。

初辩阙支。

次明支失。

谓初能立缺减过性。

此即初辩阙支。

或总无言。

或言无义。

过重先明。

故云初也。

此之缺减。

古师约宗因喻。

或六七句。

陈那已后。

约因三相。

亦六或七。

并如前辩。

或且约陈那因三相为七句者。

阙一有三者。

如数论师对声论。

立声是无常。

眼所见故。

声无常宗。

瓶盆等为同品。

虚空等为异品。

此但阙初而有后二。

声论对萨婆多。

立声为常。

所闻性故。

虚空为共同品。

瓶盆等为异。

阙第二相。

所量性因。

阙第三相。

阙二有三者。

如立声非勤发。

眼所见故。

虚空等为同。

瓶盆等为异。

阙初二相。

如立我常。

对佛法者。

因云非勤发。

虚空为同。

电等为异。

因阙所依。

故无初相。

电等上有。

阙第三相。

诸四相违因。

即阙后二相。

如立声常。

眼所见故。

虚空为同。

盆等为异。

三相俱阙。

立宗过性等下。

别明支过。

此等或于能破。

立所破名。

故理门云。

能立缺减能破。

立宗过性能破等。

问云何能立缺减等名为能破。

能破理在出彼过言故。

答此于能破说所破名。

据实能破在于言也。

或于所作说能作名。

能立缺减等为因。

能起此能破言。

名为能作。

即能破言从起。

名为所作。

破实在言。

缺减能破等。

是于所作立能作名。

亦如于果立彼因号故也。

或云。

此唯约境。

以下更云显示此言。

若前是言。

何须后说。

  论。显示此言开晓问者故名能破。

  述曰。

兼显悟他结能破号。

立者过生。

敌责言汝失。

立证俱问。

其失者何。

名为问者。

敌能正显缺减等非。

明之在言。

名显示此。

因能破言。

晓悟彼问。

令知其失。

舍妄趣真。

此即悟他。

名为能破。

此即简非。

兼悟他以释能破名。

简虽破他不令他悟亦非能破。

  论。若不实显能立过言名似能破。

  述曰。此大段第六明似能破。文分为三。初标似能破。次出似破体。后结似破名。辩释所以。此初也。

  论。谓于圆满能立显示缺减性言于无过宗有过宗言于成就因不成因言于决定因不定因言于不相违因相违因言于无过喻有过喻言。

  述曰。

此出似能破体。

初明妄言阙。

后辩正言邪。

立者量圆。

妄言有缺。

因喻无失。

虚语过言。

不了彼真。

兴言自负。

由对真立。

名似能破。

准真能破。

思之可悉。

  论。如是言说名似能破。

  述曰。

下结似能破名。

辩释所以。

于中分二。

即结名及释。

此即初也。

如是者。

指前之词言说者。

即圆满能立缺减言等。

如此等言名为似破。

问何故于圆满能立。

显示缺减性言等。

为似能破。

  论。以不能显他宗过失彼无过故。

  述曰。

释所以。

夫能破者。

彼立有过。

如实出之。

显示立证。

敌令知其失。

能生彼智。

此有悟他之能。

可名能破。

彼实无犯。

妄起言非。

以不能显他宗之过。

何不能显。

彼无过故。

由此立名为似能破。

  论。且止斯事。

  述曰。大文第三方隅略示。显息烦文。论斯八义。真似寔繁。略辩为入广之由。具显恐无进之渐。故今略说之。云且止斯事。

  论。已宣少句义为始立方隅其间理非理妙辨于余处。

  述曰。

一部之中文分为二。

此即第二显略指广。

上二句显略。

下二句指广。

略宣如前少句文义。

欲为始学立其方隅。

八义之中。

理与非理。

如彼理门。

因门集量。

具广妙辨。

  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下

  写本云。 #

  道本奥云。

以天长六年十二月略见竟。

予二年春欲披疏文。

鸠集众本。

幸得明诠。

自笔道本。

瞩而玩之。

实为精要。

但星霜久积。

其文将消。

意欲模写胎之来叶。

遂乃初移点。

次写道。

后一揽。

于是犁上卷之渐毕。

夏天受病。

模写属废。

三年夏重。

中卷并四相违半未成。

四年秋毕其功矣。

多日采翰。

疲眼竭力。

虽惧移点之舛错。

犹怿模写之果然。

既而传法灯于后代。

开惠眼于来世(而已)。

于时永久四年秋八月十日于兴福寺灌顶院慧晓记之(云云写本奥日比也)。

  或本云。 #

  始自仁平四年三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二日移点毕。

                释氏藏俊 #

  久寿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以藏公为师读

  始同三年正月九日读毕字点有误者改直了。

                从一位(在判)

  藏俊幸入先师之室虽禀遗训识隔正理之门不足传灯况每披三卷大疏失文之首尾乍访两朝诸家迷义之浅深然依 长者殿下仰任明诠之点守先师说谨侍御读之末座谬授因明之大疏其年月日详于御笔。

  久寿三─二─十七─重读了(不对师)去十一─始之十三日抄三十三过文了。

  见疏之间云点云义不审不少书其趣押其处追问藏公决之。

  点不审自保元年五月二日至同八日决之。

  义不审自同年同月八日至同十八日决之。

  此中九十十一十七四&;日随决令藏公记问(余)答(藏公)之趣以备后鉴。

  建武二年(乙亥)十一月三日书写之

  扶八九之老眼终三卷之微功愿因兔毫之缘列龙华之筵矣。

  同三年正月二十五日点了 权律师尊经

  (校者云。九帖之内。中下。下中。下下。三帖左记录在)。

  舍那瓶水芳流有尽此帖昔埋没于明石之边尘也既多年慈尊传灯余光尚照要文今还归于兴福之净刹而再全部。

     各投金钱寄附之

   于时文化(庚午)年九月 日

  法印大僧都 训 算

  法印大僧都 专 贺

  法印    英 专 #

  法印    顺 实 #

  法印大僧都 训 英

  法印    荣 学 #

  法印    秀 算 #

  法印    章 诚 #

  法印    教 宪 #

  法印    弘 映 #

  权律师   荣 宗 #

  权律师   荣 尊 #

  权律师   算 荣 #

  拟讲    秀 演 #

  荣 怀

  长 胤

  愿 辨

  长 有

  智 兴

  训 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