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识论 #
陈 真谛译 #
转识论(从无相论出)
陈代真谛译 #
识转有二种。
一转为众生。
二转为法。
一切所缘不出此二。
此二实无。
但是识转作二相貌也。
次明能缘有三种。
一果报识。
即是阿梨耶识。
二执识。
即阿陀那识。
三尘识。
即是六识。
果报识者为烦恼业所引故名果报。
亦名本识。
一切有为法种子所依止。
亦名宅识。
一切种子之所栖处。
亦名藏识。
一切种子隐伏之处。
问此识何相何境。
答相及境不可分别一体无异。
问若尔云何知有。
答由事故知有此识此识能生一切烦恼业果报事。
譬如无明。
当起此无明。
相境可分别不若可分别非谓无明。
若不可分别则应非有。
而是有非无亦由有欲嗔等事知有无明。
本识亦尔相境无差别。
但由事故知其有也就此识中。
具有八种异。
谓依止处等。
具如九识义品说。
又与五种心法相应。
一触。
二作意。
三受。
四思惟。
五想。
以根尘识三事和合生触。
心恒动行名为作意。
受但是舍受。
思惟筹量可行不可行。
令心成邪成正。
名为思惟。
作意如马行。
思惟如骑者。
马但直行不能避就是非。
由骑者故令其离非就是。
思惟亦尔。
能令作意离漫行也。
此识及心法。
但是自性无记。
念念恒流如水流浪。
本识如流五法如浪。
乃至得罗汉果。
此流浪法亦犹未灭。
是名第一识。
依缘此识有第二执识。
此识以执著为体与四惑相应。
一无明。
二我见。
三我慢。
四我爱。
此识名有覆无记。
亦有五种心法相应名字同前。
而前细此粗。
此识及相应法。
至罗汉位究竟灭尽。
及入无心定亦皆灭尽。
若见谛害烦恼识及心法。
得出世道十六行。
究竟灭尽。
余残未尽但属思惟。
是名第二识。
第三尘识者。
识转似尘。
更成六种识转似尘。
已如前说。
体通三性。
与十种心法相应。
及十善恶。
并大小惑具三种受。
十种心法者。
触等五种如前。
但此为最粗也。
后五者。
一欲。
二了。
三念。
四定。
五慧。
此中言了者。
即旧所明解脱数也。
十善者。
一信。
二羞。
三惭。
四无贪。
五无嗔。
六精进。
七猗。
八无放逸。
九无逼恼。
十舍。
此十遍一切三界。
心及无流心数名大地。
此是自性善翻此十为自性恶。
大惑有十种者。
一欲。
二嗔。
三痴。
四慢。
五五见。
十疑。
小惑者。
有二十四种。
一忿恨。
二结怨。
三覆藏。
四不舍恶。
五嫉妒。
六吝惜。
七欺诳。
八谄曲。
九极醉。
十逼恼。
十一无羞。
十二无惭。
十三不猗。
十四掉戏。
十五不信。
十六懈怠。
十七放逸。
十八忘念。
十九散乱。
二十不了。
二十一忧悔。
二十二睡眠。
二十三觉。
二十四观。
此小惑中有二种。
一作意遍行。
二不遍行。
五识于第六意识及本识执识。
于此三根中随因缘。
或时俱起。
或次第起。
以作意为因外尘为缘。
故识得起。
若先作意欲取色声二尘。
后则眼耳二识一时俱起。
而得二尘。
若作意欲至某处看色听声取香。
后亦一时三识俱起得三尘。
乃至一时具五识俱起亦尔。
或前后次第而起唯起一识。
但得一尘。
皆随因缘。
是故不同也。
如是七识。
于阿梨耶识中尽相应起。
如众像影俱现镜中。
亦如众浪同集一水。
问此意识于何处不起。
答离无想定及无想天。
熟眠不梦醉闷绝心暂死。
离此六处余处恒有。
如此识转不离两义。
一能分别。
二所分别。
所分别既无。
能分别亦无。
无境可取识不得生。
以是义故唯识义得成何者立唯识义。
意本为遣境遣心。
今境界既无唯识又泯。
即是说唯识义成也。
此即净品烦恼及境界并皆无故。
又说唯识义得成者。
谓是一切法种子识。
如此如此造作回转。
或于自于他。
互相随逐。
起种种分别及所分别。
由此义故离识之外诸事不成。
此即不净品。
但遣前境未无识故。
释曰。
谓是一切种子识者。
是阿梨耶识。
为诸法种子及所余七识种子及所余七识种子。
并能生自类无量诸法故。
通名一切法种子识也。
如此如此者。
由此等识能回转造作无量识法。
或转作根。
或转作尘。
或转作我。
或转作识。
如此种种不同唯识所作。
云如此造作回转也。
或于自于他互相随逐者。
于自则转为五阴。
或为色阴乃至识阴。
于他则转为怨亲中人。
种种不同。
望自五阴故称为他。
如是自他互相转作前后不同。
故云互相随逐也。
种种所作并皆是识无别境界。
起种种分别等者。
一一识中皆具能所。
能分别即是识。
所分别即是境。
能即依他性。
所即分别性。
故云起种种分别及所分别也由如此义。
离识之外无别境。
但唯有识义成。
既未明遣识。
惑乱未除。
故名不净品也。
问遣境在识。
乃可称唯识义。
既境识俱遣。
何识可成答立唯识乃一往遣境。
留心卒终为论。
遣境为欲空心。
是其正意。
是故境识俱泯。
是其义成。
此境识俱泯即是实性。
实性即是阿摩罗识。
亦可卒终为论是摩罗识也。
记曰。
由二种宿业熏习及二种习气。
能为集谛。
成立生死。
二种宿业熏习者。
即是诸业种子。
一宿业熏习。
二宿业熏习执。
宿业熏习即是所分别。
为分别性。
宿业熏习执即是能分别。
为依他性。
所即为境能即为识。
此二种业名相似集谛。
能得五阴生。
二种习气者。
即诸烦恼。
一相习气。
二粗重习气。
相即烦恼体。
是依他性。
能摄前相貌。
粗重即烦恼境。
是分别性。
境界粗显故也。
此二烦恼名真谛。
能集令未来五阴由此似真两种集谛。
若宿业已尽更受别报。
能安立生死。
释曰。
二种宿业熏习者。
一一种子备有两义。
所分别即是宿业熏习。
能分别即是宿业熏习执。
所即分别性。
能作生起种子法门故。
说此法门名为宿业熏习。
有名而无体也。
能即依他性。
正是起业种子。
名宿业熏习执。
有体而不真实也。
二种习气亦尔。
一一烦恼皆有两义。
所分别即粗重习气作起烦恼法门。
有名而无体。
能分别正是烦恼体。
亦有而不真实。
是依他性。
然此中所明分别依他。
与三无性中名字不同。
三无性中说分别名相类。
依他性名粗重。
以分别性当体有其相类能作烦恼法门。
说名烦恼也。
依他性正是烦恼体。
能得生死报故名粗重。
今此中为明分别性相类粗显故名粗重。
依他性能执前相类故名为相各自有意。
若欲转此中自三无性中名亦好也。
记曰。
如是如是分别。
若分别如是如是类。
此类类名分别性。
此但唯有名。
名所显体实无。
此所显体实无。
此分别者因他故起。
立名依他性。
此前后两性未曾相离。
即是实实性。
若相离者唯识义不成。
有境识异故。
由不相离故唯识无境界。
无境界故识亦成无。
由境无识无故立唯识义。
是乃成立。
是故前性于后性不一不异。
若定一异则有过失何耶。
分别与依他定一者。
分别性决定永无不为五法藏所摄。
依他性亦应永无。
若尔便无生死解脱善恶律戒法。
此为不可。
既不如此故。
分别性与依他性不得定一。
若定异者。
则分别性便不能遣依他性。
既由观分别性是无所有。
方见依他性亦无所有故。
不得定异。
又若分别性定异依他性者。
分别性体应定是有。
非谓永无。
有可异无。
何所论异。
是故但说不一不异。
不可定说一异也。
如无常与有为法。
亦不得定说一异。
前无后无是无常义。
五阴是有为法。
若无常与有为法定一者。
无常是无。
一切诸法并皆是无。
既不并无故不得定一。
若定异者。
观无常时。
不应通有为法。
以其通故不得定异。
此亦是不一不异也。
如是一切诸法皆尔。
如色等与瓶亦不一不异。
若色与瓶定一。
香等不成瓶。
瓶则真实。
若色定异瓶。
见色不应通瓶。
是故不定一异也。
两说亦尔。
若不见分别性。
则不见依他性。
是故不一不异。
然一切诸法但有三性。
摄法皆尽。
如来为众生说诸法无性。
亦有三种。
三性如前说。
前二是俗谛。
后一是真谛真俗二谛摄一切法皆尽。
三无性者。
即不离前三性。
分别性名无相性。
无体相故。
依他性名无生性。
体及因果无所有。
体似尘相。
尘即分别性。
分别既无体亦是无也。
因亦无者。
本由分别性为境。
能发生识果。
境界既无云何生果。
如种子能生芽。
种子既无芽从何出。
是故无生也。
真实性名无性性。
无有性无无性。
约人法故无有性。
约二空故无无性。
即是非有性非无性故。
重称无性性也。
此三无性。
是一切法真实。
以其离有故名常。
欲显此三无性故。
明唯识义也。
若人修道智慧未住此唯识义者。
二执随眠所生众惑不得灭离。
根本不灭故。
由此义故立一乘皆令学菩萨道。
若谓但唯有识现前起此执者。
若未离此执。
不得入唯识中。
若智者不更缘此境二不显现。
是时行者名入唯识。
何以故。
由修观熟乱执尽。
是名无所得非心非境。
是智名出世无分别智。
即是境智无差别。
名如如智。
亦名转依。
舍生死依但依如理故。
粗重及执二俱尽故。
粗重即分别性。
执即依他性。
二种俱尽也。
是名无流界。
是名不可思惟。
是名真实善。
是名常住果。
是名出世乐。
是名解脱身。
于三身中即法身。
释曰。
二执随眠所生果。
或不得灭离者。
即是见思二执随眠烦恼能作种子。
生无量上心。
或皆以本识为其根本。
根本未灭支未尽。
如胜鬘经说。
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
无边四住地不断不究竟也。
若智者不更缘此境二不显现故者。
此境即此唯识境。
唯识散乱由无境故识无。
此识既无。
能缘唯识之心亦无。
故云二不显现。
此二但谈二识所现前境。
前境先已无故。
是名识转品究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