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空论

十八空论一卷 #

大乘论 #

十八空论一卷 #

龙树菩萨造陈天竺三藏法师真谛译

  

十八空论 #

  问空无分别。

云何得有十八种耶。

答为显人法二无我。

是一切法通相。

今约诸法。

种类不同。

开为十八。

何者。

一内空。

二外空。

三内外空。

四大空。

五空空。

六真实空。

七有为空。

八无为空。

九毕竟空。

十无前后空。

十一不舍离空。

十二佛性空。

十三自相空。

十四一切法空。

十五无法空。

十六有法空。

十七无法有法空。

十八不可得空。

合此十八为十六空。

凡有两义故。

立十六空。

一体二用。

第一内空。

亦名受者空。

凡夫二乘谓六入为受者。

以能受六尘果报故。

今明但有六根。

无有能执。

以无执故。

言受者空也。

  第二外空。

亦名所受空。

离六外入无别法为可受者也。

若诸众生所受所用。

但是六尘。

内既无人能受。

外亦无法可受。

即人法俱空。

唯识无境。

故名外空。

以无境故。

亦无有识。

即是内空。

六入无识。

即是无人。

无有根尘。

即是无法。

故内外二空。

两义相成也。

  第三内外空。

谓身空也。

此身四大为内外所依。

内依即六根若五根。

皆有净色及意根。

并依此身。

故名内依。

外依者。

谓外六尘。

若己身四大。

唯除五根净色。

所余色香等。

属外六尘。

摄持于五根故称为外。

非谓离身之外也。

此身能持根尘。

故名为依。

根尘所依也。

此根及非根。

皆悉是空故。

名内外空也。

  第四大空。谓身所迻托。即器世界。十方无量无边。皆悉是空。故名大空。

  第五空空。能照真之相。会前四空。从境得名。呼为空智。空智亦空。故立空空。

  第六真实空。

谓真境空。

行者见内外皆空。

无人无法。

此境真实。

立真实名。

由分别性。

性不可得。

名分别性。

性空即真实空也。

此六空辩。

空体自成次第。

一受者空。

二所受空。

三自身空。

四身所住处空。

五能照空。

六所观境空也。

前四皆是所观境空。

第五能观智空。

第六所分别境界相貌空。

又前四所知。

第五能知。

第六所知相貌。

第五智空治前四境。

四境是空。

第六真空。

治第五智故智成空。

若无第五智空治前四境。

则有人有法。

是分别性。

由此智见前境。

是无人无法。

即治前境。

若无第六境空治第五智。

此智既但真解。

还成分别性故。

言第六真实空。

名为治智也。

  第二义明空自有十二。

一者行空。

二非行空。

菩萨学此两空为得二种善法。

一谓善道。

二谓善果。

道即三十七品等。

善果即是菩提等也。

行空者。

明三乘诸道无人法。

非真实。

非虚妄。

离此四种心。

是名善因。

为得此善因。

是故菩萨学观行空。

非行空者。

谓二种善果。

即余无余涅槃。

若有余除集。

此果则离四种颠倒。

非是常乐我净。

若无余灭苦。

即是常乐我净。

此第七第八两空。

是净菩萨自度。

初得道后一得果。

  第三毕竟空。

为恒利益他菩萨修空。

毕竟恒欲利他。

至众生尽。

誓恒教化。

此心有着。

今此观心。

此心定令舍毕竟之心。

自然利益。

方是真实智名毕竟空也。

若作毕竟心。

能为利益。

不作不益。

不复自然。

恒利益不空。

此毕竟之心。

是智第九名毕竟空。

  第四无前后空。

亦名无始空。

为成毕竟空利益他故。

不前后即无始终。

菩萨若不解其是空。

则生疲厌之心舍弃生死。

既见生死是空。

则不分别前之与后。

及以始终既不分别始终。

则于短于长心无忧喜。

于长不忧。

闻短不喜。

既离忧喜。

则能不舍生死。

以不舍故。

毕竟利益乃得成也。

是故第十观无始空。

  第五不舍离空。

菩萨修学此定止。

为功德善根无尽。

何以故。

一切诸佛于无余涅槃中。

亦不舍功德善根门。

有流果报已尽。

功德善根本为化物故。

恒有此用。

如来虽入涅槃。

犹随众生机缘。

现应化两身。

导利含识。

即是更起心义。

故众生不尽应化之用亦不尽。

故言虽入无余而不舍功德善根也。

若二乘入灭。

无更起心。

以慈悲薄少。

不化众生。

若佛入无余而更起心者。

以诸佛菩萨三身利物无穷故。

如来法身即是一切无流法之依处故。

言散灭不舍离功德也。

所以得知涅槃之中犹有法身者。

以用终体。

既睹应化之用不尽。

故知此身之体。

常自湛然。

永无迁坏。

如毗婆沙师说。

无涅槃无有自相。

而不可言无。

何以故。

为能显事用故。

若不依涅槃不成智慧。

智慧不成则烦恼不灭。

涅槃既能生道。

道能灭惑。

即是涅槃家事。

既见有事。

则知应有体故。

不得言无也。

如来法身在涅槃中。

即义亦尔。

为除分别涅槃不舍功德。

即是分别性。

真实义中。

无此分别。

故名不舍离空。

语言说涅槃不舍功德。

而涅槃中亦无不舍之意。

故名不舍空。

即成不舍生死之意。

前明不舍生死毕竟利他。

异于二乘不能永利。

今明虽在生死及涅槃并皆化物。

此义不异故。

前来至此。

凡有三空。

名利他事。

此即第十一不舍空。

亦名不散空也六性空。

七相空。

八一切法空。

此三明自利利他因。

问空何所为。

答为清净佛性即空故名性空。

问何故名性空。

  答佛性者。

即是诸法自性。

何以故。

自然有故。

但自性有两义。

一无始。

二因。

譬如无始生死中。

有心无心两法自然无因。

若心有因。

此因为本。

有为始有。

若本有因。

此因即是自然。

既是自然。

亦应许心是自然。

昔未有因。

应无众生。

有时有因。

方有众生。

如土石等。

若有因时应成众生。

故知自然一分作有心。

一分作无心。

故言譬如无始生死中。

有心无心两法自然无因也。

佛性亦尔。

自然无因。

虚妄尚有自然义。

何况真实而不自然。

故由无始佛性为因。

所以六入欲求解脱。

若无佛性。

解脱之果。

不得成就。

譬如净珠能清浊水。

以佛性无始故。

生死无始一异空。

净不净空等如上说。

此空性为离五失显五种功德。

人法是分别性从人法生分别。

是依他性。

就分别性觅法不可得。

就依他性觅所分别之人法。

亦不可得。

即真实性。

真实无体。

无体故无相。

无相故无生。

无生故无灭。

无灭故寂静。

寂静即是自性涅槃。

此自性空除五种过失。

一除下劣心。

不薄信佛性是有可得。

得之有无量功德。

则不能发菩提心。

不发此心。

常守下劣。

佛性令其发心。

故言能除下劣心也。

二除高心。

若人不解佛性平等。

谓我有佛性。

我已发心。

他无佛性。

不能发心故高慢。

若体此理。

无有此彼。

高心即灭。

故言能除高心也。

三除着虚妄弃舍真实。

虚妄所以是生死过失者。

如人来打拍骂詈毁辱等事。

一非本有。

二由心所作。

虚妄所起。

非是自然。

即是虚妄。

若不体真实道理。

谓此是真实。

则取着虚妄。

皆弃真实。

故生三毒利等烦恼。

若识生死虚妄非是实有则不见能拍所骂。

不见众生过失。

不生烦恼。

即弃虚妄。

但见众生皆有佛性。

功德圆同。

即是能取真实。

由此即生慈悲成菩萨者。

四能除我见。

诸法本来自性真实。

若有若无。

二皆平等。

若人能作此解。

即舍我见执相之心也。

五除怖畏。

能令众生信受甚深正法。

正法有相与无相体解佛性则能信受。

无相正法则不谤大乘也。

次明此性空能引五种功德者。

一除下劣生正勤。

二除高慢生平等。

三除虚妄生慈悲。

四除见生般若。

五除怖畏受正法故言性空。

显佛性理有五种功德。

离五过失。

治护性令得清净。

即是自利因故。

此第十二名为性空。

佛性即是空也。

  七自相空。

为得三十二大相。

八十小相。

相又有二种。

一者色相。

谓四大五尘。

二无色相。

谓一切四阴心法也。

化身非生死。

非涅槃。

何以故。

生死是虚妄颠倒。

不过苦集两谛。

化身不尔。

依法应身而有体非颠倒。

复能除众生颠倒。

故言非生死。

非涅槃者。

有始终故以非生死。

则无生死虚妄之相。

以非涅槃。

亦无涅槃真实之相。

故名相空。

若菩萨能修此相空。

则令三十二相。

八十种好。

即修治化身之相貌。

令得清净故。

第十三名为相空。

  八一切法空者。

谓一切如来法无量恒河沙。

如十力无畏等。

明相离不相离空。

若以法身望应身。

有离不离。

但应身没不离法身。

何以故。

一为法身是本。

应身为末。

末不离本。

本为离末。

问法身若不离应身者。

有何过咎。

  答若尔则一人得佛。

一切人皆应得。

以一切人不同得故。

故知法身有不即应身义。

法身亦不离应身。

何以故。

以法身无有差别。

常不离三世诸佛功德故。

若能如此。

亦离亦不离。

道理而修行者。

此则能得应身之果。

但应化两身悉能利物。

化身正为下种。

应身为成熟。

令此一切法空为清净一切佛法。

一切佛法复有两义。

一则无离无不离。

以不可偏执。

二则无执及所执。

以境智无差别故也。

此即第十四辨一切法空。

至此凡有三空。

明自利利他因竟。

第十五有法空。

第十六无法空。

此两空通出前十四空体。

言有法空者。

谓人法二无所有。

为除增益谤。

言无法空者。

谓真实有。

此无人无法之道理。

除众生妄执。

谓无此道理故名无法空。

为除损减谤。

离增离减。

则非有无。

故名为空体也。

故此两空还属前十四空所摄也。

  第十七有法无法空。

此一空出诸空相。

所言有法无法空者。

明此空体相。

决定无法。

即名决定无。

有此无人法之道理故。

名决定有。

此无此有。

是空体相。

体明理无增减。

相明其体决定。

决定是无。

决定是有。

即是真实无。

真实有。

真实无人无法。

真实有此道理。

此论所以但明十六空者。

正以此两空属前六空体所摄也。

亦为十四空者。

即后四空还辨前诸体相故。

此后空并属前十四摄故。

有十四十六十八广略不同。

  第十八出空果。

所言不可得空者。

明此果难得。

何以故。

如此空理。

非断非常。

而即是大常。

常义既不可得。

故断义亦不可得。

无有定相可得故名难得。

何以故。

此之空理。

非苦非乐。

而是大乐。

非我无我。

而是大我。

非净非不净。

而是大净。

此空属八空事用所摄。

以见无人法正是空体故名随事用不同离张成异。

如上所辩。

初六空明空体即十空明空用。

用中后两空。

为十四空所摄。

第十七一空。

为六空体所摄。

第十八一空。

为八空用所摄。

故十八成十六。

十六还十四。

或先广后略。

或先略后广。

理事不同。

体相差别。

若离若合。

其义如此也。

此下第四分别空道理有三。

一净不净。

若言空。

定是不净。

则一切众生不得解脱。

何以故。

以定不净不可令净故也。

若言定是净。

则修道无用。

何以故。

未得解脱无漏道时。

空体本已自然清净故。

则无烦恼为能障智慧。

又能除则不依功力一切众生自得解脱。

现见离功力众生不得解脱。

知此空非是定净。

复由功用而得解脱。

故知此空非定不净。

是名净不净不净净道理也。

又释。

若言空理定是不净。

一切功力则无果报。

何以故。

以空界自性是不净。

虽复生道俗不可除。

道则无用。

无此义故。

故知此空非性不净。

  问若尔既无自性不净。亦应无有自性净。云何分判法界非净非不净。

  答阿摩罗识是自性清净心。但为客尘所污故名不净。为客尘尽故立为净。

  问何故不说定净定不净。而言或净或不净耶。

  答为显法界与五入及禅定等义异。

所以不说净者。

为明眼等诸根虽为烦恼所覆而不为烦恼所染。

又非是净。

又非自性净故不说为净。

若是法界虽为烦恼所覆。

而不为烦恼所染故非不净。

而是自性净。

以是自性净故。

不说为不净。

故知法界与五入体异也。

问何故不说定是不净。

答为明与禅定有异。

何以故。

若言法界定有烦恼。

即自性不净。

而此法界虽为烦恼所覆。

而非自性不净故。

不得说定是不净非不净。

正是法界之道理定有。

问何故不说如如定净。

而言净不净耶。

答为令众生修道故。

说为净不净。

即显如如与五根有异。

何以故。

如如及五根。

同为烦恼所覆。

而并不为烦恼所染。

同皆是净而净义有异。

何以故。

五根体离烦恼。

非烦恼性故。

五根唯净。

非是不净。

若如如不离烦恼。

而是烦恼自性。

故知净而复有不净之义。

又如如及禅定。

同为烦恼所覆。

并有不净义而不净义不同。

若是禅定。

为烦恼所覆。

而复被染一向失于自性。

举体成烦恼亦成不善。

若是如如。

虽复不离烦恼。

名为不净。

而犹不失自性。

亦不转成烦恼及以不善故。

言即不净而复有净义。

可为三句。

一五根离烦恼。

不为烦恼所染。

则但是净。

非是不净。

二禅定成烦恼。

为烦恼所染。

但是不净。

无复有净。

三如如以异五根故。

不为烦恼所染。

是净而不离烦恼。

即是不净。

故言净而复有不净义也。

又如如以异禅定故。

不离烦恼。

故言不净而犹不失自性。

亦不转成烦恼及以不善。

故言即不净而复有净义。

二明非有非无道理。

无人无法。

故言非有实有。

无人无法之道理。

故言非无。

亦言真实有真实无。

即非有非无也。

三明不一不异道理。

诸净不净。

净则离断离常。

常义异我故言不一。

我体常故言不异。

此明如如具三德也就此十六空。

作四科料简。

初有六空。

辩空之自相。

次有八空。

辩空事用。

三有两空。

辩净不净。

四明此十六空理。

能除四种过失。

一除戏论。

二除怖畏。

三除懈怠。

四除疑惑。

一除戏论者。

有两。

一世间众生。

于内外法中。

起无量戏论。

谓有我无我等。

皆依人道果等。

是名戏论。

若见道及道果皆悉空。

则能除此等戏论。

若是内空、外空、内外空.大空。

此之四空。

能除世间人法二我之戏论。

若是空空。

及第一义真实空。

此之两空。

能除出世间因果境智等戏论也。

二除怖畏者。

众生闻人皆空。

则生怖畏。

不肯修道故。

如来为说此空有事用。

何以故。

若人能修八空事用。

则能得道及以道果。

乃至三身等一切功德也。

三除懈怠者。

若观定净不劳修道。

若言定是不净。

则永不可除灭。

亦不假修道。

唯处生死。

永无解脱也。

是故须辨是有净不净。

何以故。

有惑之时。

则不净。

除惑已后。

即清净故。

应须修道。

四除疑惑者。

惑者之心。

既闻如如是有是无。

则生犹豫。

不能决断。

谓如见杌谓人。

呼人为杌故。

佛为分判明人法二我决定是无。

无人无法之道理。

决定是有故空。

有无两义存焉。

如此道理能除疑之心也。

第三明唯识真实。

辨一切诸法唯有净识。

无有能疑。

亦无所疑。

广释如唯识论。

但唯识义有两。

一者方便。

谓先观唯有阿梨耶识。

无余境界。

现得境智两空。

除妄识已尽。

名为方便唯识也。

二明正观唯识。

遣荡生死虚妄识心。

及以境界。

一皆净尽。

唯有阿摩罗清净心也。

  第四明依处真实。

所谓苦依谛。

第五邪行真实。

谓集谛。

第六清净真实。

即是灭谛。

第七正行真实。

即是道谛。

四谛各有三种。

已如别解也。

解节经明。

佛说有七种真如。

一生。

二相。

三识。

四依止。

五邪行。

六清净。

七正行。

第一生真如者。

谓有为诸法并皆无如。

二相真如者。

谓人法二无我。

三识真如者。

谓一切有为唯有识。

四依止真如者。

谓如所说苦谛。

五邪行真如者。

谓如所说集谛六清净真如者。

谓如所说灭谛。

七正行真如者。

谓如所说道谛。

此之七种真如。

即第一义谛。

第一义谛即真实性摄。

是故名为七种真如。

即是前明七种真实。

具如三无性论中广释也。

  问云何知此之七种皆是第一义谛。即真实性摄耶。

  答。

由两义故。

知此七种皆是最胜最极。

谓即是二智境界。

所言最胜者。

即是如如第一义谛。

此第一义谛。

即为如理智所照故名最胜。

最极者。

即是一切智境界。

即是俗谛。

此俗谛为如量智所照。

如理智者。

即无分别智。

如量智。

即是无分别后智。

又如如理是一切种智。

如量智即是一切智。

唯是一智通真即有通俗。

即空即真义。

而取名如理智。

亦名一切种智。

若俗义有义。

取名如量智。

亦名如一切智故。

言最胜最极。

而是二智境界。

即如理如量两智所知也。

复有别义。

知此七种真如。

是真实性摄。

何以故。

明一切真实法。

皆离一异等妄想谓非一非异。

离四谤故。

明此七种真如不可得。

说异于诸相。

亦不可说。

不异于诸相故。

言异于诸相。

不可得说。

不异于诸相。

亦不可说。

亦异不异。

非异非不异。

皆不可说。

明此七种真如。

于诸相中不可说。

其有亦不可说。

其是无。

亦有亦无。

非有非无。

皆不可说。

离四谤故。

复有别得信有。

何以故。

即是清净境界故。

故知是有。

若有人能心缘此法。

心即清净。

是故应知。

此七种真如。

皆是常住。

于一切时。

性不异故。

以是清净境界。

是故应知。

是真实善性由此理常是善。

是故应知。

是乐谛。

何以故。

常故所以而乐。

善故所以是净。

如此七种真如。

即是一切法之体性。

以是体性故。

故说为我。

即是常乐净我四德也。

又释。

所以名此七种为真如。

第一义谛真实性者。

为其同是一味故也。

  一生真如者。

谓因果体一。

而名字有异。

何故言一。

同是依他故有。

因既依他。

果亦依他。

此之因果体即五阴。

五阴无记。

说名为果。

五阴善恶有记之义。

说名为因。

取其能生为因所生为果。

亦是对前为果。

对后为因。

故知只是一念五阴。

而有因有果之名。

体实未尝有异。

故言一体为名字有异也。

此因此果。

既并依他。

则无有自性。

无自性故体不真实。

故名一味。

即是同无真实故名生真如。

二言一味者。

此生真如既是依他性。

则无真实生故名生真如。

即是无生性空。

以无生故。

即是一味。

三此依他性。

则必有分别性。

分别性既是无相性。

无相性即是无相真如。

即相真如即是一味。

是故以此三义。

名生真如也。

二相真如者。

以显法通相故。

是人法二无我。

即二空之理。

名一切法通相。

即名相真如也。

三识真如者。

但唯有识。

无有境界。

境界不成故。

识亦不成。

此则能缘所缘。

同是不可得性故名识真如也。

四依止真如者。

所谓苦五阴为体。

此五阴者。

为众生依处。

托此为我人众生寿者等故名依止。

苦谛有四相。

谓苦无常空无我。

此之四义同是无倒。

皆名真实。

即是依止真如。

二者此下四相皆是空。

无所有故。

皆名真实。

亦依止真如也。

五邪行真如者。

所谓集谛。

集有两义故称真如。

一无倒真如。

谓能生之义。

此义真实。

即是集真如。

二能生所生。

皆无所有。

以无所有故。

故名邪行真如。

六清净真如者。

所谓灭谛。

亦有两义。

一无倒真如。

谓四德皆是无倒故称真如。

二灭谛。

与生死无有差别。

同一如如。

皆无所有。

故名清净真如。

七正行真如者。

所谓道谛。

道即般若。

般若与无明。

体性相乖。

道即无倒。

真如如道。

及烦恼体同故。

于二空皆是无所有故。

是一味如如故。

名正行真如也。

亦名真如。

亦名如如。

亦名真实。

皆尽得也。

十胜智真实者。

有十种胜智。

为除十种我见。

一一者执。

二因者执。

三受者执。

四作者执。

五自在者执。

六增上者执。

七常者执。

八不净净者执。

九修行者执。

十系缚解脱者执。

一一者执。

谓合集诸法。

共立一名。

则堕断见。

何以故。

如七入论偈所说。

譬如岸崩。

不更还本。

乃至冢间体不再来。

唯根境界。

是名众生。

若圣教说。

有如空鸟迹会可见。

此谓世入外道显一者执。

其谓即身是人。

身灭我亡。

相堕断见。

为破此执故立五阴。

胜智虽有三义。

谓多合集别异。

三世色心并名为阴。

故名为多合集。

三世色心同名为阴故。

谓合集色聚异受。

受聚异于想等故名别异。

是名五阴。

若解了五阴有此三义。

则无一者之执。

言三世者。

过去已谢。

未来未有。

现在不住。

而以一切内外诸色同名阴也。

以三义对治三种无明。

谓一假说及以相杂。

一无明者。

如世入外道等。

谓身是一物。

一物是我。

人不知但有三世五阴故堕断见。

此是即阴计我。

阴灭我亡故。

佛为说三世五阴是多非一。

即破其一者之执也。

二假说无明者。

如优娄佉等外道。

谓身异分。

即执有人异法。

此是离阴执我故堕常见。

何以故。

人法既异。

则谓阴灭我存。

由其不解。

合集诸阴。

假说为人。

但名无体。

迷此假说故。

名假说无明。

故佛为说合集假说为法。

体即是空。

即破其此执故言能除假说无明也。

三相杂无明者。

如一切有部所执。

谓八圣道中。

正思正见。

同是般若所摄。

以其不能分别两异故生此执。

故经部大乘师说。

正思故者。

欲求前理未决断犹属作意。

作意即是意业故非是般若所收。

唯有正见。

是名般若。

通而论一切知见。

能通达选择。

皆属般若。

五阴亦尔。

若不能分别受异想。

想异行等。

谓想受只一物。

则失其体性故名相杂无明。

相杂无明故失正见。

失正见则不能得解脱。

故佛为说五阴体不同。

分别受想等异。

为立通别二相。

别相生证见。

通相生比见也。

问五阴云何为根本真实所摄。

答色有三种。

一分别色。

亦有长短大小方圆等义。

皆属分别假。

以无别体故也。

二种类色。

谓各有种类。

如从因生果。

以火生为因生火家种类。

种类既其相似。

即是实法相生属依他假。

以其种类依因得成。

非是自性之力也。

三如如色。

若是分别假名一向无体。

即是法空。

若是依他假。

虽复有体。

体非真实。

依他而有。

即有法空。

此两空之体。

既是真实故名如如色。

以如是色之自性故。

以色目于如如。

此是如如家色故。

言如如色也。

以末从本为名。

亦可得言以本来目于末。

此之真实名真实假。

假体即空故名真实。

假空即如如。

真实之相。

亦不可得也。

色阴既即三假。

为三假所摄者。

受等四阴理自皆然。

并为三假所摄者。

受苦受乐是分别假。

分别体从因缘生。

有因有果。

即依他假。

如如名真实假。

若能分别通相别相。

此心是想。

若受领苦乐。

无有别执。

则名为受也。

  二因者执。

为断此执。

成十八界胜智。

诸外道辈。

通执一切法因我得生。

名因者执。

我有九法。

谓知、乐、苦.欲.嗔.功力.念.法.非法。

我既本有。

从我生法非法。

法非法令心共我和合。

和合故能有所知。

知故有乐。

乐故有苦。

由乐故生欲。

由苦生嗔。

欲得于乐所以厌苦。

而修功力。

功力故有正念。

欲得解脱故。

须除法非法。

法非法不生。

则无有知。

以无知故。

无苦乐等。

若求解脱。

当修四法。

一真实语。

即持戒。

二施。

三苦行。

四者定。

若能修此四种正法。

则得生善道。

善道得乐。

乐有智慧。

智慧则厌法非法。

厌法非法。

则得解脱。

大乘破言。

若说先有我而未有法非法。

后时无有因缘而生者。

解脱亦尔。

得解脱已。

亦应无有因缘。

更生法及非法。

如此则无解脱时也。

界者种子义。

自分种类是名种子。

种子亦是一义。

以种类同一故也。

但分张果。

遂成十八界。

而种子有三。

一者能执。

二者所执。

三者执。

眼等六根能执种子名自种。

种类即是能生。

但随因缘胜负有异生果。

优劣不同故。

由过去贪。

六尘生业熏阿梨耶识。

令种子既同。

是一贪故言种子。

是一能得六根异果。

故说因有六种也。

而言根能执者。

根现既非心法。

实不能执。

但为外道言根中别有人。

是能执者故方便说根为能执。

色等六尘是所执。

种子由自种生故说由过去贪。

内根欲用外尘故。

以贪根与贪生于此尘。

又由贪六尘故有六根。

复以贪尘之贪生于六根也。

六识是执种子。

从贪内根外尘生。

此十八从因名界。

界是种子。

假说此界。

有三种义。

一能作。

二所作。

三作为。

破俱絺罗在外道时。

谓我是能作。

而来问佛佛方便假说眼等是能作。

其执眼等为我作。

又破一阴示云。

离根之外。

无有别我。

但是眼等。

从因缘生。

谓为能作。

实非能作。

假说六尘。

名为所作。

为破僧佉外道所立两种常我。

一谓有知我。

是常我。

既是常故。

非是能作。

二执无知我。

即一切法。

是有知我用自性成就智非所作是佛假说六尘。

名为所作。

非性有既非实有能作。

故知尘亦非所作。

是故假说作是六识。

一破外道谓一切事皆由我意。

此是增益谤。

二邪见外道谓我常。

以我常故诸法亦常。

既两种并常故。

无有能作及与所作。

即损减谤。

为离此二边故。

假说六尘为作。

根尘不作意故无有作。

若离根尘亦无有识。

何以故。

以识必依根尘方得生故。

则无有不作。

正为破外道能作所作等三种无明故立此三义。

为显种子有能执所执等故立十八界。

若解十八界从四缘生。

则不执我为能生等也。

根名能作者。

能作有二种。

一能生识识。

二能为尘作缘。

尘为所作者。

为眼作缘。

为识所依。

识是作者。

作是生起有事义界义。

从根本真实。

眼有三。

一分别眼。

二种类眼。

三如眼。

乃至行非行胜智。

例如五阴中释。

四为破作者执故。

说十二缘生因果事。

三义无增减。

言增减者。

谓于行识等十一支。

立因不平等。

何以故。

以无常法立常为因故名不平等。

如僧佉等外道。

立无知我为因。

亦如优娄佉。

立于常我为因。

及执自在天为常等。

而能作业。

亦是立常为因。

能作无常果。

因果即不相类故言立因不平等理。

而为论无常之果。

自以有无明为因。

而彼谓有常因。

即是增益于因。

义也损减因者。

如尼揵子等外道。

谓诸法自然而有。

无有因缘实有谓无故。

言损减因也。

增果者。

如僧佉等所立之义。

谓因中已有果。

果虽本有由因显果。

此既是本有则不从因生。

而理实由因缘聚集方有此果。

而其执言本有故名增果。

损果者。

如断见等外道立义。

谓一切业皆感果无未来生。

实有感实有生。

而邪执立无。

故名损果。

增事者。

如自在天所执。

谓一切事皆从我意心而有。

如无明体别有作意能生于行。

而无明体实无别有作意而生行也。

又如优娄佉所执。

于法体别有动转等事业。

事业有五种。

谓上下屈伸等执以动转为体。

离体之外实无别事业。

而邪执为有故名增事。

损事者外道所执。

谓无明无力能生行。

无明若在若不在。

自然有行故。

知无明无力生行。

若解十二有分展转相生能离因果事等增减六种邪执。

略明十二有分因果之义自有三种。

一明无常。

二明无动转之意。

三辨因果体相。

若心是常则无因果。

以心是无常故因果义立。

若言别有动转意者。

则因应作意生果。

果应作意方从因生。

便是自在。

非谓依他。

则生依他义。

因依果果藉因成。

互相须待。

并皆依他。

所以是假无有实性。

若不相似则失因果之义。

如豆不生麦。

以非因故不互相生。

若令果不似因。

因不类果者。

作恶便应生天。

为善则堕地狱。

乃至有流应感解脱。

无流更增生死。

是故无常生无常。

此任自然之理。

不劳执有作意。

因果相似名十二有分。

此义为破三种烦恼。

谓贪爱皮我见肉无明心。

此十二缘体中。

若是果报分者。

实若厌离以破贪爱显无愿解脱门。

若是因分者。

以破我见显果由因生。

非我常作明空解脱门。

以无明还显无明。

若能解了诸业行从无明生者。

无明显闇之心。

即灭无明即是四谤执相之故。

破此无明以显无相解脱门也。

若体十二有分无增无减。

则除我见离作者执故。

以十二有分。

正破此执也。

三本所摄者。

无明有三义。

一者分别所显。

即分别假。

二有因果道理。

即依他假。

此两皆无所有。

即真实假。

无明一支既尔所余行等十一。

其例皆然。

不复具释。

五破自在者执故。

说处非处胜智。

外道计自在天。

如意能作善得恶道果报。

生恶能招善道。

作有流得解脱。

作无流感生死。

何以故。

以得自在故。

为破此执。

说处非处。

皆是依他。

并无自在。

无自在有三义。

一依业处非处。

二依烦恼处非处。

三依果报处非处。

如寿量义中。

广明七种是处非处义。

依业处非处者。

依恶业名恶道。

名为是处。

无自在力入也。

若依恶业不入恶道。

名为非处。

无有是处。

善业亦然。

依烦恼者。

若人未舍五盖。

未修习七觉。

终不能得尽于苦际。

依烦恼不得至解脱。

故知无自在业也。

凡夫依烦恼能作杀等业无烦恼为依处故并无自在力也。

依果报者。

土无二王。

世无两佛。

若令二王两佛同时俱兴。

无有是处。

如女人为转轮王。

亦无是处。

小乘声闻及辟支佛。

得作佛者。

亦无是处。

转轮王及佛。

同有不共之业。

此业最胜一切依因缘果报等力。

虽复作意欲同一处终不得从心也。

女人有两业。

一心善故感得人身。

二由恶业所以为女。

恒隶属于人。

不得自在。

皆是依他果报也。

二乘之人小欲知足。

依因此业故得今果。

已得此果。

欲求菩萨。

无自在力。

终不能得。

如此义有两。

一依业。

二依果。

若得此七种处非处胜智。

则离我见。

后得自在。

如意能为也。

属三性根本义。

已如前释。

例难可得。

不复重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