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空论一卷 #
大乘论 #
十八空论一卷 #
龙树菩萨造陈天竺三藏法师真谛译
十八空论 #
问空无分别。
云何得有十八种耶。
答为显人法二无我。
是一切法通相。
今约诸法。
种类不同。
开为十八。
何者。
一内空。
二外空。
三内外空。
四大空。
五空空。
六真实空。
七有为空。
八无为空。
九毕竟空。
十无前后空。
十一不舍离空。
十二佛性空。
十三自相空。
十四一切法空。
十五无法空。
十六有法空。
十七无法有法空。
十八不可得空。
合此十八为十六空。
凡有两义故。
立十六空。
一体二用。
第一内空。
亦名受者空。
凡夫二乘谓六入为受者。
以能受六尘果报故。
今明但有六根。
无有能执。
以无执故。
言受者空也。
第二外空。
亦名所受空。
离六外入无别法为可受者也。
若诸众生所受所用。
但是六尘。
内既无人能受。
外亦无法可受。
即人法俱空。
唯识无境。
故名外空。
以无境故。
亦无有识。
即是内空。
六入无识。
即是无人。
无有根尘。
即是无法。
故内外二空。
两义相成也。
第三内外空。
谓身空也。
此身四大为内外所依。
内依即六根若五根。
皆有净色及意根。
并依此身。
故名内依。
外依者。
谓外六尘。
若己身四大。
唯除五根净色。
所余色香等。
属外六尘。
摄持于五根故称为外。
非谓离身之外也。
此身能持根尘。
故名为依。
根尘所依也。
此根及非根。
皆悉是空故。
名内外空也。
第四大空。谓身所迻托。即器世界。十方无量无边。皆悉是空。故名大空。
第五空空。能照真之相。会前四空。从境得名。呼为空智。空智亦空。故立空空。
第六真实空。
谓真境空。
行者见内外皆空。
无人无法。
此境真实。
立真实名。
由分别性。
性不可得。
名分别性。
性空即真实空也。
此六空辩。
空体自成次第。
一受者空。
二所受空。
三自身空。
四身所住处空。
五能照空。
六所观境空也。
前四皆是所观境空。
第五能观智空。
第六所分别境界相貌空。
又前四所知。
第五能知。
第六所知相貌。
第五智空治前四境。
四境是空。
第六真空。
治第五智故智成空。
若无第五智空治前四境。
则有人有法。
是分别性。
由此智见前境。
是无人无法。
即治前境。
若无第六境空治第五智。
此智既但真解。
还成分别性故。
言第六真实空。
名为治智也。
第二义明空自有十二。
一者行空。
二非行空。
菩萨学此两空为得二种善法。
一谓善道。
二谓善果。
道即三十七品等。
善果即是菩提等也。
行空者。
明三乘诸道无人法。
非真实。
非虚妄。
离此四种心。
是名善因。
为得此善因。
是故菩萨学观行空。
非行空者。
谓二种善果。
即余无余涅槃。
若有余除集。
此果则离四种颠倒。
非是常乐我净。
若无余灭苦。
即是常乐我净。
此第七第八两空。
是净菩萨自度。
初得道后一得果。
第三毕竟空。
为恒利益他菩萨修空。
毕竟恒欲利他。
至众生尽。
誓恒教化。
此心有着。
今此观心。
此心定令舍毕竟之心。
自然利益。
方是真实智名毕竟空也。
若作毕竟心。
能为利益。
不作不益。
不复自然。
恒利益不空。
此毕竟之心。
是智第九名毕竟空。
第四无前后空。
亦名无始空。
为成毕竟空利益他故。
不前后即无始终。
菩萨若不解其是空。
则生疲厌之心舍弃生死。
既见生死是空。
则不分别前之与后。
及以始终既不分别始终。
则于短于长心无忧喜。
于长不忧。
闻短不喜。
既离忧喜。
则能不舍生死。
以不舍故。
毕竟利益乃得成也。
是故第十观无始空。
第五不舍离空。
菩萨修学此定止。
为功德善根无尽。
何以故。
一切诸佛于无余涅槃中。
亦不舍功德善根门。
有流果报已尽。
功德善根本为化物故。
恒有此用。
如来虽入涅槃。
犹随众生机缘。
现应化两身。
导利含识。
即是更起心义。
故众生不尽应化之用亦不尽。
故言虽入无余而不舍功德善根也。
若二乘入灭。
无更起心。
以慈悲薄少。
不化众生。
若佛入无余而更起心者。
以诸佛菩萨三身利物无穷故。
如来法身即是一切无流法之依处故。
言散灭不舍离功德也。
所以得知涅槃之中犹有法身者。
以用终体。
既睹应化之用不尽。
故知此身之体。
常自湛然。
永无迁坏。
如毗婆沙师说。
无涅槃无有自相。
而不可言无。
何以故。
为能显事用故。
若不依涅槃不成智慧。
智慧不成则烦恼不灭。
涅槃既能生道。
道能灭惑。
即是涅槃家事。
既见有事。
则知应有体故。
不得言无也。
如来法身在涅槃中。
即义亦尔。
为除分别涅槃不舍功德。
即是分别性。
真实义中。
无此分别。
故名不舍离空。
语言说涅槃不舍功德。
而涅槃中亦无不舍之意。
故名不舍空。
即成不舍生死之意。
前明不舍生死毕竟利他。
异于二乘不能永利。
今明虽在生死及涅槃并皆化物。
此义不异故。
前来至此。
凡有三空。
名利他事。
此即第十一不舍空。
亦名不散空也六性空。
七相空。
八一切法空。
此三明自利利他因。
问空何所为。
答为清净佛性即空故名性空。
问何故名性空。
答佛性者。
即是诸法自性。
何以故。
自然有故。
但自性有两义。
一无始。
二因。
譬如无始生死中。
有心无心两法自然无因。
若心有因。
此因为本。
有为始有。
若本有因。
此因即是自然。
既是自然。
亦应许心是自然。
昔未有因。
应无众生。
有时有因。
方有众生。
如土石等。
若有因时应成众生。
故知自然一分作有心。
一分作无心。
故言譬如无始生死中。
有心无心两法自然无因也。
佛性亦尔。
自然无因。
虚妄尚有自然义。
何况真实而不自然。
故由无始佛性为因。
所以六入欲求解脱。
若无佛性。
解脱之果。
不得成就。
譬如净珠能清浊水。
以佛性无始故。
生死无始一异空。
净不净空等如上说。
此空性为离五失显五种功德。
人法是分别性从人法生分别。
是依他性。
就分别性觅法不可得。
就依他性觅所分别之人法。
亦不可得。
即真实性。
真实无体。
无体故无相。
无相故无生。
无生故无灭。
无灭故寂静。
寂静即是自性涅槃。
此自性空除五种过失。
一除下劣心。
不薄信佛性是有可得。
得之有无量功德。
则不能发菩提心。
不发此心。
常守下劣。
佛性令其发心。
故言能除下劣心也。
二除高心。
若人不解佛性平等。
谓我有佛性。
我已发心。
他无佛性。
不能发心故高慢。
若体此理。
无有此彼。
高心即灭。
故言能除高心也。
三除着虚妄弃舍真实。
虚妄所以是生死过失者。
如人来打拍骂詈毁辱等事。
一非本有。
二由心所作。
虚妄所起。
非是自然。
即是虚妄。
若不体真实道理。
谓此是真实。
则取着虚妄。
皆弃真实。
故生三毒利等烦恼。
若识生死虚妄非是实有则不见能拍所骂。
不见众生过失。
不生烦恼。
即弃虚妄。
但见众生皆有佛性。
功德圆同。
即是能取真实。
由此即生慈悲成菩萨者。
四能除我见。
诸法本来自性真实。
若有若无。
二皆平等。
若人能作此解。
即舍我见执相之心也。
五除怖畏。
能令众生信受甚深正法。
正法有相与无相体解佛性则能信受。
无相正法则不谤大乘也。
次明此性空能引五种功德者。
一除下劣生正勤。
二除高慢生平等。
三除虚妄生慈悲。
四除见生般若。
五除怖畏受正法故言性空。
显佛性理有五种功德。
离五过失。
治护性令得清净。
即是自利因故。
此第十二名为性空。
佛性即是空也。
七自相空。
为得三十二大相。
八十小相。
相又有二种。
一者色相。
谓四大五尘。
二无色相。
谓一切四阴心法也。
化身非生死。
非涅槃。
何以故。
生死是虚妄颠倒。
不过苦集两谛。
化身不尔。
依法应身而有体非颠倒。
复能除众生颠倒。
故言非生死。
非涅槃者。
有始终故以非生死。
则无生死虚妄之相。
以非涅槃。
亦无涅槃真实之相。
故名相空。
若菩萨能修此相空。
则令三十二相。
八十种好。
即修治化身之相貌。
令得清净故。
第十三名为相空。
八一切法空者。
谓一切如来法无量恒河沙。
如十力无畏等。
明相离不相离空。
若以法身望应身。
有离不离。
但应身没不离法身。
何以故。
一为法身是本。
应身为末。
末不离本。
本为离末。
问法身若不离应身者。
有何过咎。
答若尔则一人得佛。
一切人皆应得。
以一切人不同得故。
故知法身有不即应身义。
法身亦不离应身。
何以故。
以法身无有差别。
常不离三世诸佛功德故。
若能如此。
亦离亦不离。
道理而修行者。
此则能得应身之果。
但应化两身悉能利物。
化身正为下种。
应身为成熟。
令此一切法空为清净一切佛法。
一切佛法复有两义。
一则无离无不离。
以不可偏执。
二则无执及所执。
以境智无差别故也。
此即第十四辨一切法空。
至此凡有三空。
明自利利他因竟。
第十五有法空。
第十六无法空。
此两空通出前十四空体。
言有法空者。
谓人法二无所有。
为除增益谤。
言无法空者。
谓真实有。
此无人无法之道理。
除众生妄执。
谓无此道理故名无法空。
为除损减谤。
离增离减。
则非有无。
故名为空体也。
故此两空还属前十四空所摄也。
第十七有法无法空。
此一空出诸空相。
所言有法无法空者。
明此空体相。
决定无法。
即名决定无。
有此无人法之道理故。
名决定有。
此无此有。
是空体相。
体明理无增减。
相明其体决定。
决定是无。
决定是有。
即是真实无。
真实有。
真实无人无法。
真实有此道理。
此论所以但明十六空者。
正以此两空属前六空体所摄也。
亦为十四空者。
即后四空还辨前诸体相故。
此后空并属前十四摄故。
有十四十六十八广略不同。
第十八出空果。
所言不可得空者。
明此果难得。
何以故。
如此空理。
非断非常。
而即是大常。
常义既不可得。
故断义亦不可得。
无有定相可得故名难得。
何以故。
此之空理。
非苦非乐。
而是大乐。
非我无我。
而是大我。
非净非不净。
而是大净。
此空属八空事用所摄。
以见无人法正是空体故名随事用不同离张成异。
如上所辩。
初六空明空体即十空明空用。
用中后两空。
为十四空所摄。
第十七一空。
为六空体所摄。
第十八一空。
为八空用所摄。
故十八成十六。
十六还十四。
或先广后略。
或先略后广。
理事不同。
体相差别。
若离若合。
其义如此也。
此下第四分别空道理有三。
一净不净。
若言空。
定是不净。
则一切众生不得解脱。
何以故。
以定不净不可令净故也。
若言定是净。
则修道无用。
何以故。
未得解脱无漏道时。
空体本已自然清净故。
则无烦恼为能障智慧。
又能除则不依功力一切众生自得解脱。
现见离功力众生不得解脱。
知此空非是定净。
复由功用而得解脱。
故知此空非定不净。
是名净不净不净净道理也。
又释。
若言空理定是不净。
一切功力则无果报。
何以故。
以空界自性是不净。
虽复生道俗不可除。
道则无用。
无此义故。
故知此空非性不净。
问若尔既无自性不净。亦应无有自性净。云何分判法界非净非不净。
答阿摩罗识是自性清净心。但为客尘所污故名不净。为客尘尽故立为净。
问何故不说定净定不净。而言或净或不净耶。
答为显法界与五入及禅定等义异。
所以不说净者。
为明眼等诸根虽为烦恼所覆而不为烦恼所染。
又非是净。
又非自性净故不说为净。
若是法界虽为烦恼所覆。
而不为烦恼所染故非不净。
而是自性净。
以是自性净故。
不说为不净。
故知法界与五入体异也。
问何故不说定是不净。
答为明与禅定有异。
何以故。
若言法界定有烦恼。
即自性不净。
而此法界虽为烦恼所覆。
而非自性不净故。
不得说定是不净非不净。
正是法界之道理定有。
问何故不说如如定净。
而言净不净耶。
答为令众生修道故。
说为净不净。
即显如如与五根有异。
何以故。
如如及五根。
同为烦恼所覆。
而并不为烦恼所染。
同皆是净而净义有异。
何以故。
五根体离烦恼。
非烦恼性故。
五根唯净。
非是不净。
若如如不离烦恼。
而是烦恼自性。
故知净而复有不净之义。
又如如及禅定。
同为烦恼所覆。
并有不净义而不净义不同。
若是禅定。
为烦恼所覆。
而复被染一向失于自性。
举体成烦恼亦成不善。
若是如如。
虽复不离烦恼。
名为不净。
而犹不失自性。
亦不转成烦恼及以不善故。
言即不净而复有净义。
可为三句。
一五根离烦恼。
不为烦恼所染。
则但是净。
非是不净。
二禅定成烦恼。
为烦恼所染。
但是不净。
无复有净。
三如如以异五根故。
不为烦恼所染。
是净而不离烦恼。
即是不净。
故言净而复有不净义也。
又如如以异禅定故。
不离烦恼。
故言不净而犹不失自性。
亦不转成烦恼及以不善。
故言即不净而复有净义。
二明非有非无道理。
无人无法。
故言非有实有。
无人无法之道理。
故言非无。
亦言真实有真实无。
即非有非无也。
三明不一不异道理。
诸净不净。
净则离断离常。
常义异我故言不一。
我体常故言不异。
此明如如具三德也就此十六空。
作四科料简。
初有六空。
辩空之自相。
次有八空。
辩空事用。
三有两空。
辩净不净。
四明此十六空理。
能除四种过失。
一除戏论。
二除怖畏。
三除懈怠。
四除疑惑。
一除戏论者。
有两。
一世间众生。
于内外法中。
起无量戏论。
谓有我无我等。
皆依人道果等。
是名戏论。
若见道及道果皆悉空。
则能除此等戏论。
若是内空、外空、内外空.大空。
此之四空。
能除世间人法二我之戏论。
若是空空。
及第一义真实空。
此之两空。
能除出世间因果境智等戏论也。
二除怖畏者。
众生闻人皆空。
则生怖畏。
不肯修道故。
如来为说此空有事用。
何以故。
若人能修八空事用。
则能得道及以道果。
乃至三身等一切功德也。
三除懈怠者。
若观定净不劳修道。
若言定是不净。
则永不可除灭。
亦不假修道。
唯处生死。
永无解脱也。
是故须辨是有净不净。
何以故。
有惑之时。
则不净。
除惑已后。
即清净故。
应须修道。
四除疑惑者。
惑者之心。
既闻如如是有是无。
则生犹豫。
不能决断。
谓如见杌谓人。
呼人为杌故。
佛为分判明人法二我决定是无。
无人无法之道理。
决定是有故空。
有无两义存焉。
如此道理能除疑之心也。
第三明唯识真实。
辨一切诸法唯有净识。
无有能疑。
亦无所疑。
广释如唯识论。
但唯识义有两。
一者方便。
谓先观唯有阿梨耶识。
无余境界。
现得境智两空。
除妄识已尽。
名为方便唯识也。
二明正观唯识。
遣荡生死虚妄识心。
及以境界。
一皆净尽。
唯有阿摩罗清净心也。
第四明依处真实。
所谓苦依谛。
第五邪行真实。
谓集谛。
第六清净真实。
即是灭谛。
第七正行真实。
即是道谛。
四谛各有三种。
已如别解也。
解节经明。
佛说有七种真如。
一生。
二相。
三识。
四依止。
五邪行。
六清净。
七正行。
第一生真如者。
谓有为诸法并皆无如。
二相真如者。
谓人法二无我。
三识真如者。
谓一切有为唯有识。
四依止真如者。
谓如所说苦谛。
五邪行真如者。
谓如所说集谛六清净真如者。
谓如所说灭谛。
七正行真如者。
谓如所说道谛。
此之七种真如。
即第一义谛。
第一义谛即真实性摄。
是故名为七种真如。
即是前明七种真实。
具如三无性论中广释也。
问云何知此之七种皆是第一义谛。即真实性摄耶。
答。
由两义故。
知此七种皆是最胜最极。
谓即是二智境界。
所言最胜者。
即是如如第一义谛。
此第一义谛。
即为如理智所照故名最胜。
最极者。
即是一切智境界。
即是俗谛。
此俗谛为如量智所照。
如理智者。
即无分别智。
如量智。
即是无分别后智。
又如如理是一切种智。
如量智即是一切智。
唯是一智通真即有通俗。
即空即真义。
而取名如理智。
亦名一切种智。
若俗义有义。
取名如量智。
亦名如一切智故。
言最胜最极。
而是二智境界。
即如理如量两智所知也。
复有别义。
知此七种真如。
是真实性摄。
何以故。
明一切真实法。
皆离一异等妄想谓非一非异。
离四谤故。
明此七种真如不可得。
说异于诸相。
亦不可说。
不异于诸相故。
言异于诸相。
不可得说。
不异于诸相。
亦不可说。
亦异不异。
非异非不异。
皆不可说。
明此七种真如。
于诸相中不可说。
其有亦不可说。
其是无。
亦有亦无。
非有非无。
皆不可说。
离四谤故。
复有别得信有。
何以故。
即是清净境界故。
故知是有。
若有人能心缘此法。
心即清净。
是故应知。
此七种真如。
皆是常住。
于一切时。
性不异故。
以是清净境界。
是故应知。
是真实善性由此理常是善。
是故应知。
是乐谛。
何以故。
常故所以而乐。
善故所以是净。
如此七种真如。
即是一切法之体性。
以是体性故。
故说为我。
即是常乐净我四德也。
又释。
所以名此七种为真如。
第一义谛真实性者。
为其同是一味故也。
一生真如者。
谓因果体一。
而名字有异。
何故言一。
同是依他故有。
因既依他。
果亦依他。
此之因果体即五阴。
五阴无记。
说名为果。
五阴善恶有记之义。
说名为因。
取其能生为因所生为果。
亦是对前为果。
对后为因。
故知只是一念五阴。
而有因有果之名。
体实未尝有异。
故言一体为名字有异也。
此因此果。
既并依他。
则无有自性。
无自性故体不真实。
故名一味。
即是同无真实故名生真如。
二言一味者。
此生真如既是依他性。
则无真实生故名生真如。
即是无生性空。
以无生故。
即是一味。
三此依他性。
则必有分别性。
分别性既是无相性。
无相性即是无相真如。
即相真如即是一味。
是故以此三义。
名生真如也。
二相真如者。
以显法通相故。
是人法二无我。
即二空之理。
名一切法通相。
即名相真如也。
三识真如者。
但唯有识。
无有境界。
境界不成故。
识亦不成。
此则能缘所缘。
同是不可得性故名识真如也。
四依止真如者。
所谓苦五阴为体。
此五阴者。
为众生依处。
托此为我人众生寿者等故名依止。
苦谛有四相。
谓苦无常空无我。
此之四义同是无倒。
皆名真实。
即是依止真如。
二者此下四相皆是空。
无所有故。
皆名真实。
亦依止真如也。
五邪行真如者。
所谓集谛。
集有两义故称真如。
一无倒真如。
谓能生之义。
此义真实。
即是集真如。
二能生所生。
皆无所有。
以无所有故。
故名邪行真如。
六清净真如者。
所谓灭谛。
亦有两义。
一无倒真如。
谓四德皆是无倒故称真如。
二灭谛。
与生死无有差别。
同一如如。
皆无所有。
故名清净真如。
七正行真如者。
所谓道谛。
道即般若。
般若与无明。
体性相乖。
道即无倒。
真如如道。
及烦恼体同故。
于二空皆是无所有故。
是一味如如故。
名正行真如也。
亦名真如。
亦名如如。
亦名真实。
皆尽得也。
十胜智真实者。
有十种胜智。
为除十种我见。
一一者执。
二因者执。
三受者执。
四作者执。
五自在者执。
六增上者执。
七常者执。
八不净净者执。
九修行者执。
十系缚解脱者执。
一一者执。
谓合集诸法。
共立一名。
则堕断见。
何以故。
如七入论偈所说。
譬如岸崩。
不更还本。
乃至冢间体不再来。
唯根境界。
是名众生。
若圣教说。
有如空鸟迹会可见。
此谓世入外道显一者执。
其谓即身是人。
身灭我亡。
相堕断见。
为破此执故立五阴。
胜智虽有三义。
谓多合集别异。
三世色心并名为阴。
故名为多合集。
三世色心同名为阴故。
谓合集色聚异受。
受聚异于想等故名别异。
是名五阴。
若解了五阴有此三义。
则无一者之执。
言三世者。
过去已谢。
未来未有。
现在不住。
而以一切内外诸色同名阴也。
以三义对治三种无明。
谓一假说及以相杂。
一无明者。
如世入外道等。
谓身是一物。
一物是我。
人不知但有三世五阴故堕断见。
此是即阴计我。
阴灭我亡故。
佛为说三世五阴是多非一。
即破其一者之执也。
二假说无明者。
如优娄佉等外道。
谓身异分。
即执有人异法。
此是离阴执我故堕常见。
何以故。
人法既异。
则谓阴灭我存。
由其不解。
合集诸阴。
假说为人。
但名无体。
迷此假说故。
名假说无明。
故佛为说合集假说为法。
体即是空。
即破其此执故言能除假说无明也。
三相杂无明者。
如一切有部所执。
谓八圣道中。
正思正见。
同是般若所摄。
以其不能分别两异故生此执。
故经部大乘师说。
正思故者。
欲求前理未决断犹属作意。
作意即是意业故非是般若所收。
唯有正见。
是名般若。
通而论一切知见。
能通达选择。
皆属般若。
五阴亦尔。
若不能分别受异想。
想异行等。
谓想受只一物。
则失其体性故名相杂无明。
相杂无明故失正见。
失正见则不能得解脱。
故佛为说五阴体不同。
分别受想等异。
为立通别二相。
别相生证见。
通相生比见也。
问五阴云何为根本真实所摄。
答色有三种。
一分别色。
亦有长短大小方圆等义。
皆属分别假。
以无别体故也。
二种类色。
谓各有种类。
如从因生果。
以火生为因生火家种类。
种类既其相似。
即是实法相生属依他假。
以其种类依因得成。
非是自性之力也。
三如如色。
若是分别假名一向无体。
即是法空。
若是依他假。
虽复有体。
体非真实。
依他而有。
即有法空。
此两空之体。
既是真实故名如如色。
以如是色之自性故。
以色目于如如。
此是如如家色故。
言如如色也。
以末从本为名。
亦可得言以本来目于末。
此之真实名真实假。
假体即空故名真实。
假空即如如。
真实之相。
亦不可得也。
色阴既即三假。
为三假所摄者。
受等四阴理自皆然。
并为三假所摄者。
受苦受乐是分别假。
分别体从因缘生。
有因有果。
即依他假。
如如名真实假。
若能分别通相别相。
此心是想。
若受领苦乐。
无有别执。
则名为受也。
二因者执。
为断此执。
成十八界胜智。
诸外道辈。
通执一切法因我得生。
名因者执。
我有九法。
谓知、乐、苦.欲.嗔.功力.念.法.非法。
我既本有。
从我生法非法。
法非法令心共我和合。
和合故能有所知。
知故有乐。
乐故有苦。
由乐故生欲。
由苦生嗔。
欲得于乐所以厌苦。
而修功力。
功力故有正念。
欲得解脱故。
须除法非法。
法非法不生。
则无有知。
以无知故。
无苦乐等。
若求解脱。
当修四法。
一真实语。
即持戒。
二施。
三苦行。
四者定。
若能修此四种正法。
则得生善道。
善道得乐。
乐有智慧。
智慧则厌法非法。
厌法非法。
则得解脱。
大乘破言。
若说先有我而未有法非法。
后时无有因缘而生者。
解脱亦尔。
得解脱已。
亦应无有因缘。
更生法及非法。
如此则无解脱时也。
界者种子义。
自分种类是名种子。
种子亦是一义。
以种类同一故也。
但分张果。
遂成十八界。
而种子有三。
一者能执。
二者所执。
三者执。
眼等六根能执种子名自种。
种类即是能生。
但随因缘胜负有异生果。
优劣不同故。
由过去贪。
六尘生业熏阿梨耶识。
令种子既同。
是一贪故言种子。
是一能得六根异果。
故说因有六种也。
而言根能执者。
根现既非心法。
实不能执。
但为外道言根中别有人。
是能执者故方便说根为能执。
色等六尘是所执。
种子由自种生故说由过去贪。
内根欲用外尘故。
以贪根与贪生于此尘。
又由贪六尘故有六根。
复以贪尘之贪生于六根也。
六识是执种子。
从贪内根外尘生。
此十八从因名界。
界是种子。
假说此界。
有三种义。
一能作。
二所作。
三作为。
破俱絺罗在外道时。
谓我是能作。
而来问佛佛方便假说眼等是能作。
其执眼等为我作。
又破一阴示云。
离根之外。
无有别我。
但是眼等。
从因缘生。
谓为能作。
实非能作。
假说六尘。
名为所作。
为破僧佉外道所立两种常我。
一谓有知我。
是常我。
既是常故。
非是能作。
二执无知我。
即一切法。
是有知我用自性成就智非所作是佛假说六尘。
名为所作。
非性有既非实有能作。
故知尘亦非所作。
是故假说作是六识。
一破外道谓一切事皆由我意。
此是增益谤。
二邪见外道谓我常。
以我常故诸法亦常。
既两种并常故。
无有能作及与所作。
即损减谤。
为离此二边故。
假说六尘为作。
根尘不作意故无有作。
若离根尘亦无有识。
何以故。
以识必依根尘方得生故。
则无有不作。
正为破外道能作所作等三种无明故立此三义。
为显种子有能执所执等故立十八界。
若解十八界从四缘生。
则不执我为能生等也。
根名能作者。
能作有二种。
一能生识识。
二能为尘作缘。
尘为所作者。
为眼作缘。
为识所依。
识是作者。
作是生起有事义界义。
从根本真实。
眼有三。
一分别眼。
二种类眼。
三如眼。
乃至行非行胜智。
例如五阴中释。
四为破作者执故。
说十二缘生因果事。
三义无增减。
言增减者。
谓于行识等十一支。
立因不平等。
何以故。
以无常法立常为因故名不平等。
如僧佉等外道。
立无知我为因。
亦如优娄佉。
立于常我为因。
及执自在天为常等。
而能作业。
亦是立常为因。
能作无常果。
因果即不相类故言立因不平等理。
而为论无常之果。
自以有无明为因。
而彼谓有常因。
即是增益于因。
义也损减因者。
如尼揵子等外道。
谓诸法自然而有。
无有因缘实有谓无故。
言损减因也。
增果者。
如僧佉等所立之义。
谓因中已有果。
果虽本有由因显果。
此既是本有则不从因生。
而理实由因缘聚集方有此果。
而其执言本有故名增果。
损果者。
如断见等外道立义。
谓一切业皆感果无未来生。
实有感实有生。
而邪执立无。
故名损果。
增事者。
如自在天所执。
谓一切事皆从我意心而有。
如无明体别有作意能生于行。
而无明体实无别有作意而生行也。
又如优娄佉所执。
于法体别有动转等事业。
事业有五种。
谓上下屈伸等执以动转为体。
离体之外实无别事业。
而邪执为有故名增事。
损事者外道所执。
谓无明无力能生行。
无明若在若不在。
自然有行故。
知无明无力生行。
若解十二有分展转相生能离因果事等增减六种邪执。
略明十二有分因果之义自有三种。
一明无常。
二明无动转之意。
三辨因果体相。
若心是常则无因果。
以心是无常故因果义立。
若言别有动转意者。
则因应作意生果。
果应作意方从因生。
便是自在。
非谓依他。
则生依他义。
因依果果藉因成。
互相须待。
并皆依他。
所以是假无有实性。
若不相似则失因果之义。
如豆不生麦。
以非因故不互相生。
若令果不似因。
因不类果者。
作恶便应生天。
为善则堕地狱。
乃至有流应感解脱。
无流更增生死。
是故无常生无常。
此任自然之理。
不劳执有作意。
因果相似名十二有分。
此义为破三种烦恼。
谓贪爱皮我见肉无明心。
此十二缘体中。
若是果报分者。
实若厌离以破贪爱显无愿解脱门。
若是因分者。
以破我见显果由因生。
非我常作明空解脱门。
以无明还显无明。
若能解了诸业行从无明生者。
无明显闇之心。
即灭无明即是四谤执相之故。
破此无明以显无相解脱门也。
若体十二有分无增无减。
则除我见离作者执故。
以十二有分。
正破此执也。
三本所摄者。
无明有三义。
一者分别所显。
即分别假。
二有因果道理。
即依他假。
此两皆无所有。
即真实假。
无明一支既尔所余行等十一。
其例皆然。
不复具释。
五破自在者执故。
说处非处胜智。
外道计自在天。
如意能作善得恶道果报。
生恶能招善道。
作有流得解脱。
作无流感生死。
何以故。
以得自在故。
为破此执。
说处非处。
皆是依他。
并无自在。
无自在有三义。
一依业处非处。
二依烦恼处非处。
三依果报处非处。
如寿量义中。
广明七种是处非处义。
依业处非处者。
依恶业名恶道。
名为是处。
无自在力入也。
若依恶业不入恶道。
名为非处。
无有是处。
善业亦然。
依烦恼者。
若人未舍五盖。
未修习七觉。
终不能得尽于苦际。
依烦恼不得至解脱。
故知无自在业也。
凡夫依烦恼能作杀等业无烦恼为依处故并无自在力也。
依果报者。
土无二王。
世无两佛。
若令二王两佛同时俱兴。
无有是处。
如女人为转轮王。
亦无是处。
小乘声闻及辟支佛。
得作佛者。
亦无是处。
转轮王及佛。
同有不共之业。
此业最胜一切依因缘果报等力。
虽复作意欲同一处终不得从心也。
女人有两业。
一心善故感得人身。
二由恶业所以为女。
恒隶属于人。
不得自在。
皆是依他果报也。
二乘之人小欲知足。
依因此业故得今果。
已得此果。
欲求菩萨。
无自在力。
终不能得。
如此义有两。
一依业。
二依果。
若得此七种处非处胜智。
则离我见。
后得自在。
如意能为也。
属三性根本义。
已如前释。
例难可得。
不复重记。